愚蠢的美国老爷
愚蠢的美国老爷 郭一兵 1971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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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盗渔船接连入侵厄瓜多尔领海,都被厄瓜多尔政府挨个儿抓了起来。有人问美国老爷为什么要明知故犯,他们回答说,因为“那里有鱼!”这样的理由当然是十分荒唐的;但是这种“鱼,我所欲也”的自供,倒是很直率的,完全是海盗的口吻。而最近在丹麦萨门鱼问题上,美国老爷则露出一副恶霸兼无赖的丑恶嘴脸。他们干脆宣布:丹麦海里的鱼原来就是“美国鱼,只是游到那里去了。(丹麦)不应该捕捉它们,应该让它们游回来,供(美国)钓鱼爱好者垂钓”。他们还搞出了一个所谓“北大西洋萨门鱼紧急委员会”,对丹麦政府和人民施加压力。
物各有主,不论金枪鱼或萨门鱼,只要在厄瓜多尔和丹麦领海之内,就是该国的海洋资产,不容别人染指,这是常识。生物能够适应环境,自有它们的活动规律。燕子和大雁因为气候变化而南飞、北归,当它们飞来飞去的时候,你说应该属于什么国家?加拿大的夜莺,难免会有飞越劳伦斯河而进入美国境内的吧,按照美国老爷的逻辑,加拿大是不是也要成立什么“北美洲夜莺紧急委员会”,宣布那是加拿大的夜莺,美国应该让它们飞回去,供加拿大夜莺爱好者欣赏?
以上所说,听起来好象是笑话,但是美帝国主义却把它当作一桩十分严重的事件。所以“严重”,就因为厄瓜多尔等国宣布了二百浬的领海权,使美帝国主义不能随心所欲地掠夺别国的海洋资源。因此厄瓜多尔在金枪鱼、丹麦在萨门鱼问题上与美帝国主义的斗争,是被侵略者要维护领海主权和侵略者要侵犯别国领海主权之间的一场原则斗争。由于美国老爷实在找不出更多的借口,只能这样无事生非,胡搅蛮缠。
美国老爷不是喜欢“法律和秩序”、要建立什么“法治的世界”吗?什么“法律”?就是美国老爷的法律;所谓“秩序”,就是美国老爷的秩序,亦即是要各国政府和人民服从他们的王法,不得有违。至于“法治的世界”,尼克松最近有个新解释:美国要建立这样一个世界,美帝国主义从中“发挥一种新的更为明智的领导作用”。翻译成我们的语言,就是要对世界进行统治和剥削,不过手法更为狡猾、更为隐蔽,以便更好地进行奴役和掠夺。根据他们的“法律”,什么都应该是美国的:越南的土地,巴拿马的运河,马来亚的橡胶,巴西的咖啡,智利的铜,刚果的铀,南非的黄金,以及厄瓜多尔的金枪鱼和丹麦的萨门鱼,都是美国老爷的私有财产。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民,都要把这些财物拱手送给他们,否则就是触犯美国老爷的“法律”,就要受到惩处。美国一些资产阶级学者也居然挖空心思为此制造舆论进行煽动。说不定有那么一天,他们会写出一部巨著,证明中东的石油,原是通过一条什么渠道从美国本土流过去的哩。
这真是新的天方夜谭!
但是,为了掠夺金枪鱼和萨门鱼,美国老爷对厄瓜多尔和丹麦这样的小国施加了极大的压力,尚且压不下去;那末偌大的世界,美国老爷又怎样统治得了呢?偏要干那些无法办到的事,这就表明美国老爷是何等的愚蠢,而他们使用的手法又是多么拙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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