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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走私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维基百科
条目:
走私
中华民国 37 年 2 月 18 日
制定9条
中华民国 37 年 3 月 11 日公布
1.国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9 条
本条例施行期间届满后于民国三十九年六月十三日、民国四十年四月二十六日、民国四十一年三月十日、民国四十二年三月七日均经命令延长施行期间一年、中华民国四十三年三月八日立法院决议延长施行期间三个月至民国四十三年六月十日止、经总统于民国四十三年三月十日命令公布
中华民国四十三年六月八日总统令施行期间延长九个月至民国四十四年三月十日止
中华民国四十四年三月四日又令施行期间延长一年至民国四十五年三月十日止
中华民国 44 年 12 月 20 日
修正全文12条
中华民国 44 年 12 月 29 日公布
2..总统修正公布全文 12 条
中华民国 58 年 10 月 31 日
修正第2条
中华民国 58 年 11 月 11 日公布
3.总统修正公布第 2 条条文
中华民国 67 年 1 月 13 日
修正第2, 6, 10条
增订第2之1条
中华民国 67 年 1 月 23 日公布
4.总统令修正公布第 2、6、10 条条文;并增订第 2-1 条条文
中华民国 74 年 6 月 14 日
修正第1条
增订第11之1条
中华民国 74 年 6 月 26 日公布
5.总统(74)华总(一)义字第 3127 号令公布修正第 1 条条文;并增订第 11-1 条文
中华民国 81 年 7 月 15 日
修正全文13条
中华民国 81 年 7 月 29 日公布
6.总统(81)华总(一)义字第 3671 号令公布修正
中华民国 91 年 6 月 7 日
修正全文13条
中华民国 91 年 6 月 26 日公布
7.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100128670号令
修正公布全文 13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行政院院台财字第0920056338号公告
修正“管制物品项目及其数额”丙项
中华民国 95 年 5 月 5 日
修正第2, 3, 13条
删除第8条
中华民国 95 年 5 月 30 日公布
8.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500075721号令
修正公布第 2、3、13 条条文;删除第 8 条条文;并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华民国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行政院院台财字第0970004567号公告
修正“管制物品项目及其数额”丙项
中华民国 95 年 7 月 1 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1 年 5 月 29 日
修正第2, 4, 13条
中华民国 101 年 6 月 13 日公布
9.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100138151号令
修正公布第 2、4、13 条条文;除第 2 条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三十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一百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行政院院台财字第1010047532号公告
修正“管制物品项目及其数额”,名称并修正为“管制物品管制品项及管制方式”,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三十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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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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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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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中华民国37年制定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8次含全文3次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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