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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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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废止法律

中华民国 39 年 5 月 23 日 制定15条
中华民国 39 年 6 月 13 日公布总统令公布施行
中华民国 43 年 12 月 17 日 修正第14条
中华民国 43 年 12 月 28 日公布总统令修正公布第 14 条条文
中华民国 80 年 5 月 24 日 废止15条
中华民国 80 年 6 月 3 日公布总统令公布废止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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