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托儿设施措施设置标准及经费补助办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托儿设施措施设置标准及经费补助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行政院劳工委员会
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措施设置标准及经费补助办法

  1. 中华民国91年3月6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91)劳福二字第0910009211号令订定发布全文11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2. 中华民国92年4月16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福二字第0920021230号令修正发布第2、3、5、7条条文
  3. 中华民国93年3月31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福二字第0930014476号令修正发布第3、5、7条条文
  4. 中华民国94年6月8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福2字第0940029570号令修正发布第2~7条条文
  5. 中华民国97年5月30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福2字第0970135450号修正发布令第1条条文
  6. 中华民国102年7月18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福2字第1020135877号令修正发布第2、5条条文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