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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记/仁祖/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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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11月1日[编辑]

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李景容。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李景奭。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玉堂日记》

○庆尚监司书目,安东府使沈詻弃官上去,朝廷处置事。

○司成尹煌上疏,陈情待罪事。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府启,禄递儿事。申景禛等改正事。任孝达罢职事。答曰,不允。任孝达,似是无心之失,不必深治。

○院启,任有后事。申景裕事。答曰,不允。郑文翼加资改正事,停启。朝报

○大司宪洪瑞凤箚曰,伏以,前月二十一日,以臣差下录勋都监堂上。臣窃伏见录勋都监近例,类以元勋,差除堂上,以察其任者,意非偶然。臣既非其人,有何可诿以承乏而遽尔冒居乎?且臣窃闻,都监诸事,皆已垂完,惟原从,磨炼时未毕勘而亦且就緖。当初昭武、宁社两勋,既为合设一局,则许𥛚今虽见罢,堂上、郞厅并皆无故,自可随宜商确,完结未了之事而已,岂必置一剩官,以着画蛇之足哉?伏愿圣明,俯循成例,参以目前之事,还收臣都监堂上差下之命,不胜幸甚。答曰,省箚具悉。卿代察其任,未为不可,勿辞行公。

11月2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李景容。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李景奭。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玉堂日记》

○有政。以吕尔征为弼善,以洪霶为庆尚监司。

○忠勋府启目,实录誊书别单云云。定社、佐命,皆无加资之事,靖难功臣,始有开国、定社、佐命功臣嫡长同参盟祭者,加资叙用,其后佐翊、敌忾、翊戴、佐理四功臣会盟后,只赐物,靖国功臣会盟后,当代亲功臣及旧功臣嫡长,皆加一资。嫡长中堂上以上阶亲受之,亲功臣资穷者,亦宜亲受之。宣祖朝扈圣、宣武、靖难三功臣会盟后,旧功臣尹泂、姜伸、李准及旧功臣嫡长许顼、闵中男,皆受赏加。系于恩命,自下不敢擅便。上裁。启。议大臣定夺。

○平安监司书目,刘海出来椵岛,十分明白,而以其妻孥尚在贼中,故出来形迹极讳事。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府启,禄递儿事。答曰,不允。加资改正事,任孝达罢职事。停启。

○院启,申景裕罢职事。禁府都事柳东辉,家有悖行,重被台评,衣冠之人,羞与为伍,请罢职不叙事。任有后事。答曰,任有后无身犯之事,如是坚执,殊甚过矣。申景裕,观其缄辞而处之未晩,勿烦。柳东辉罢职。朝报

11月3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李景容。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李景奭。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玉堂日记》

○答尹煌疏曰,重臣之言,出于传闻,故予不信之,尔其安心。

○观象监,今月初二日,太白见于未地。启。

○录勋都监启曰,昭武原从功臣之参录人员,别单书启。传曰,知道。其处员役之数,似为过滥,更为精查减数,可也。且各差备内官,自前启下参录,而内侍府先启单子,政院终不捧入,以致未及书启,政院所为,殊甚不当矣。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在法不坐,且无所归,黜之矜恻矣。俌之未即处置,亦以此事,须勿更烦。

○府启,禄递儿事。中和府使成大勋,纵恣贪饕之状,罔有纪极,此乃本道方伯耳闻目睹,有比[非]风闻之比,请拿鞫定罪。答曰,依启。品禄事,议大臣处置。

○院启,申景裕事。任有后事。答曰,所论过矣,勿烦。柳东辉事,停启。朝报

○禁府启曰,本府罪人朴应春、金南松议启事,许国等查核,裵应福回启,李祥龙照律公事及上言回启,今因判府事臣李贵不为来参,臣等不敢擅议,待判府事开坐议启之意,敢启。答曰,知道。从速回启,勿为滞狱,可也。《禁府誊录》

11月4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李景奭。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有政。以李景曾为副校理,以金荣祖为掌令。

○谢恩,应教金槃。《玉堂日记》

○以李士祥为刑曹正郞,以李时雨为刑曹佐郞,以蔡裕后为礼曹正郞,以李坰为典籍。

○礼曹,永兴府设科试取,因本道儒生等上疏回启,依启事,启下矣。所当遣官试取,而冬节已深,待明春日候稍暖,择日试取为当。启。传曰,允。

○录勋都监启曰,昭武原从各处员役中,十分参商,五十八名,查核付标。且大君二员名字,宗亲府亦不得知云,书下之意,敢启。传曰,知道。未封君两儿,勿录,可也。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府启,今日迎敕习仪时,东班礼貌官,不知去处,使大臣独行觅班,请当该礼貌官推考。答曰,依启。前启品禄递儿事,议处间姑停。

○院启,任有后事。申景裕事。答曰,不允。朝报

11月5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李景奭。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谢恩,副校理李景曾。《玉堂日记》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院启,申景裕事,任有后事。答曰,不允。

○府启,卒领敦宁韩浚谦,既过初期之后,仍给本职之禄,有违金石之典,请收给禄之命。定配罪人姜信立,犯赃狼藉,而免刑止流,请更为拿鞫,以正其罪事。前佥正韩汝征妻任氏,呈状本府,请治叛奴南椒改名琬字,冒占科第。臣等取考该曹文书,则伪造文券,免贱窃科无依[疑],请依法削科。答曰,国舅禄俸,限三年题给,不无前例,勿为如是烦论,可也。姜信立,已为议决,不必更鞫。南琬,令该曹明核处置。朝报

11月6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李景奭。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以李昭汉为校理,以具凤瑞为副修撰。《玉堂日记》

○有政。以赵䌹为献纳。故领相权辙谥康定,赠领相权栗谥庄烈。

○传曰,诞日陈贺,权停例为之。王世子率百官陈贺,出宫正时辰正。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府启,韩浚谦禄俸还收仍给之命事。姜信立更为拿鞫事。答曰,国舅三年内给禄,非特昏朝之例,亟停已出之论,可也。姜信立事,已谕。前启。南琬事,核处间姑停。

○院启,申景裕事。任有后事。答曰,不允。

○传曰,庆平君叙用。朝报

11月7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李景奭。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大殿诞日问安。《玉堂日记》

○平安监司书目,中和府使成大勋,木花六百七十斤,木绵二十三疋偸用文书上送事,差备译官告目,刘海门人及兄弟四人出来岛中事。

○户曹启目,宪府所启,勋臣禄俸,定为递儿,轮回颁给事,议大臣,则依台谏启辞施行,似为无妨云,上裁,何如?启前后勋臣,俱以明伦纪安宗社之人,其丰功盛烈,振古所罕。国家酬报之典,似不当如此薄略,今此议得,有难施行是在果,但其中以嫡长封君者,则与亲功臣有间,此类兺,限年丰间,依旧规施行。

○禄[录]勋都监启曰,宣祖朝扈圣原从录券,明有未封君而参禄旧例,则大君二员勿录之事,大是欠典,请名字书下。传曰,知道。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府启,韩浚谦禄俸事,姜信立更鞫事。答曰,此非坚执之事,而如是渎扰不已,可谓待国母太薄也。信立事,不允。

○院启,申景裕事。任有后事。答曰,不允。

○备忘记,韩浚谦品禄,令该曹自正月勿为题给,依台谏启辞,月给米太十石。朝报

11月8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李景奭。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玉堂日记》

○忠勋府启目,判下云云。旧功臣及嫡长加资事,议于大臣,则判府事尹昉,判敦宁吴允谦议大槪,如亲功臣堂上未经实职而陞资封君,堂下官资穷未准职而陞堂上,旧功臣嫡长父在而陞资,实为不当,尤为重慎,伏惟上裁。左相金瑬议,曾于勋府覆启之日,已尽陈达,今无更议,伏惟上裁。右相李廷龟议,旧例既如是不同,惟在圣明参酌时宜,有所裁处。至于亲功臣堂上未经实职而封君者,及堂下官资穷未准职而陞堂上者,则与嫡长有异,故旧例虽或有之,而亦有台谏之论,旧功臣嫡长父在而陞资者,虽有朴弥陞资之例,恐不可又踵谬例,伏惟上裁。启。传曰,依议施行为乎矣。亲功臣资穷者乙良,虽未准职,依旧例陞堂上,未参加资者赐物,前例相考举行。

○玉堂箚子大槪,请亟允两司合启之请。答曰,两司之论执此事,已经累日,而未即允许者,以其礼无可去之义,而情有矜恕之道故也。卿等须体此意,更勿烦渎。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院启,申景裕事。任有后事。答曰,不允。朝报

11月9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李景奭。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谢恩,副校理具凤瑞。《玉堂日记》

○传曰,明日常参为之。殿坐辰正,开门差早。

○政院启曰,明日启覆,政府左右参赞,俱以病不得进参,何以为之?传曰,退行,可矣。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府启,亲功臣封君者,依中庙朝故事,准品禄递儿,轮回颁给事。姜信立事。答曰,已为酌处,勿为更烦。信立事,已谕矣。

○院启,申景裕事。任有后事。答曰,如是坚执似过,勿烦。朝报

○录勋都监启曰,以都监草记大君名字书下事。传曰,知道事,传教矣。昭武原从功臣别单中,大君之下,付签以入,书下为当。且有减去者,落名者,役姓名误书处,更为查正付标,内侍府掖庭署启下单子付内侍司钥,亦为付标,正勋子婿弟侄,各其名下,分类付标之意,敢启。传曰,知道。《勋府誊录》

11月10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经筵,只常参。

○常参时,知事金尚容,参赞官郑经世,侍读官李景曾,检讨官崔惠吉。《玉堂日记》

○常参时,榻前合启,逆魁之女,不可奉祀于私庙,请令该曹处置事。上曰予意已尽言之。绫原君罢职事。上曰,当初渠欲为处置,予以为于情义似为残忍,使之不为处置,何必罢职?

○府启,禄递儿事。上曰,虽有前例,而其后不为遵守,今不必又依此规也。况似薄于待功臣之道。嫡长则已令轮回,功臣依近例为之,可也。姜信立更鞫事。上曰,观其情事则乃蠢蠢无知之人,故虽用公物而不知其陷于赃罪也。且以私用云者,亦非必尽为私用。已为议决,置之,可也。

○院启,任有后事。上曰,若论以逆谋,则不止于削去仕版,若谓不知逆谋,则似为无罪矣。既知其同生所为之事,而迫令上变,则朝廷似不必深治矣。申景裕事。上曰,前者既以第宅事罢职,阃帅数递,亦有弊端,故欲观缄辞而处之矣。

○禁府,成大勋拿囚。朝报

11月11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玉堂日记》

○明日慕华馆迎敕动驾,三严辰正。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府启,禄递儿事。姜信立事。答曰,不允。

○院启,申景裕事。任有后事。答曰,不允。

○大司成李敏求上疏,臣父猝得中风,命在顷刻。臣兄李圣求全罗监司,特命递归,生前相见事。踏启字,下吏曹。朝报

11月12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玉堂日记》

○登极使赍来迎敕,亲行西郊。

○有政。以金南重为掌令,以成汝宽为持平,以蔡裕后为正言,以闵圣徽为刑曹参判,以权泰一为全罗监司,以朴东善为右参赞,以李省身为尚衣正,以李培元为忠原县监,以李性源为直讲,卒判书卢禛谥文孝,赠右议政黄慎谥文敏。

○吏曹启目,李敏求上疏云云。李睟光证势,诚为危急,似当许其递归。如令除交代上来,则或庶可及见,伏惟上裁。启。依所启施行。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府启,禄递儿事。姜信立事。答曰,不允。姜信立事,依启。院启,任有后事,申景裕事。答曰,不允。

○传曰,许𥛚叙用。朝报

○以定配罪人李德男子信俟上言回启,传曰,所谓李德介放释云者,在何时蒙放乎?问启。

○政院启曰,以李祥龙公事,传曰,此照律是乎,相考以启事,传教矣。取考律文,则别无滥率衙眷之条矣。以冒支官粮之条,拟施于李祥龙之罪,则其条云,管军官吏冒支军粮入己者,计赃污窃盗论。当初祥龙之入己米豆一百八斗三升,则其律杖七十,录案爻周,则只被杖七十之律,反轻于制书有违,故禁府如是参酌断律矣。且律无正条,事系甚重,则以误毁制书,杖九十徒三[二]年半,考之行用云,而此外又无他律。敢启。传曰,知道。禁府所照之律,似为轻歇,使之改照律。

○禁府启曰,李祥龙所照之律,似为轻歇,使之改照律事,传教矣。当初李祥龙罪状,照以诈取所监守之物律,决杖七十徒一年半,录案定配,而今因审理启辞判付内,除录案,以滥率衙眷之罪照律矣。《续录》有未挈家守令京妾率去者,以制书有违律论,故此照以制书有违,杖一百尽夺告身照启,而政院启辞内,误毁制书杖九十徒二年半行用云云。臣府所照,政院所启,俱是此律而皆非当律。臣等亦不知何以处之,无已则依当照律,仍为定配,恐或不妨。敢禀。答曰,依启。

○禁府启曰,李德介,光海时为梨岘宫掌务,李德男亦为内需司书题,俱以纵臾作弊之罪,德介则初配稳城,乙丑二月移配伊川,德男则初配富宁,乙丑二月移歙谷矣。丁卯正月十五日荡涤时,德介则付标故蒙放,德男则不为付标,故未得蒙放矣。敢启。传曰,依允。

○又启曰,举动时本府郞厅十员,本司昼夜直一员,新除授都事睦嗜善在外,郞厅八员,随驾不足。依前例,假郞厅四员,令吏曹差出,何如?传曰,允。《禁府誊录》

11月13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只召对。

○召对。入侍时,《书传虞书》,自咨十有二牧,至以终其事也。参赞官闵机,侍读官李景曾,检讨官崔惠吉,记事官朴日省、全克恒、尹鸣殷。《玉堂日记》

○传曰,登极使书状引见。

○传曰,召对为之。

○吏曹启云云,依议施行事,判下矣。第收议中亲功臣堂上官未经实职而陞资封君以下三条,则明言其不当,而旧功臣及嫡长堂上已经实职者加资事,则其当否似未有分明决定之语。敢此申禀。上裁。启。旧功臣及嫡长等加资事,大臣不以为非,依前例施行。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院启,申景裕事。新启,功臣会盟后,亲功臣嫡长赏典,开国时,或赐官爵绢银,靖难时,或赐熟马表里,或赐官爵,或加资。靖社、佐命、敌忾、翊戴、佐理功臣,皆只赐物,而新功臣亦无加资之事,其爱惜爵赏,慎重名器,为如何哉?大臣之献议,有曰官资太滥,国计甚屈,宜从节省,不宜张大,有曰参酌时宜,有所裁处云,则大臣之意,亦可见矣。请旧功臣及嫡长加资,并命改正。答曰,此事非但已为议定,祖宗朝加资之时亦多,勿烦宜矣。申景裕事,不允。任有后事,停启。

○府启,品禄事。新启,会盟后旧功臣及嫡长等加资改正事。答曰,既已议定,更勿烦渎。品禄事,不允。朝报

11月14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大妃殿诞日问安。《玉堂日记》

○合启、府启、院启,以国忌斋戒,姑停。

○礼曹郞厅以左右相意启曰,皇帝新登宝位,首念我国忠贞,特降恩纶,倍加赏赍,以宠嘉之,真旷世之数也。往在壬戌年,贺天启登极使臣吴允谦赍奉敕书,赐物而还,乃于翌年癸亥七月,以冬至使赵濈,兼差谢恩使,领进方物。今亦顺付于明年圣节使之行,似为便当,依此举行,何如?传曰,允。朝报

○禁府启曰,金搢因审理公事付标判付内,洒其投降之恶名,以不能固守之罪罪之,似可矣事,命下矣。本府覆启节该,其罪目,改为付标,以不能固守之罪照律,何如?答曰,依允事,判下矣。臣等取考《大明律,》主将不固守条云,凡守边将帅被贼攻围城寨,不能固守而辄弃去,及守备不设,为贼所掩袭,因而失陷城寨者,斩。若与贼临境,其望高巡哨之人,失于飞报,以致陷城损军者,亦斩。若被贼侵入境内,掳掠人民者,杖一百发边远充军云。又曰,其官军临陈先退,及围困敌城而逃者,斩云。我国用律,皆当此律,而此则所谓主将不固守,正是当律也。但金搢,当初至于斩使焚书,与贼相战,经夜之后,守备不足,为贼所陷。城陷之后,又不降屈,则非不行[能]固守而辄弃去者也。非守备不设,为贼所掩袭,因而失城寨者也。又非巡哨之人,失于飞报,以致陷城损军者也。又非被侵入境内,掳掠人民而止者也。至于其官军以下一款,尤非近似之律,臣等亦未知当拟何律也。主将无论弃去不设备巡哨失报城陷者皆斩,则金搢虽初有斩使焚书之举,后有不屈之状,若用不固守之律,则右律外更无他律。敢禀。答曰,知道。勿为改照律,依前定配,似可,议处。《禁府誊录》

○录勋都监启曰,昭武原从功臣等第磨炼改误处,踏印以入,而印出时应役匠人,依前例待其执役,追后付标之意,敢启。传曰,知道。

○又启曰,昭武、宁社两功臣原从录券印出,今将次第始役。原从末端各等应行事例,依祖宗朝事目,靖社、振武时誊录传书,别单书启,依此捧承传施行,何如?传曰,知道。《勋府誊录》

11月15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玉堂日记》

○明日大妃殿诞日,王世子率百官陈贺,正时辰正。

○平安监司书目,铁山报,都督标下都司苏万良,去九月,持都督书,十月十七日,得达沈阳,持汗回书出来事。

○铁山府使书目,苏万良,率家丁十七名金人三名女人一名,持金国汗书,由昌城之路出来,本月初九日子时到本府事。

○咸镜监司书目,吉州牧使柳垣[柳恒]自前廉谨,甲山府使李兴国军器措备事,北虞候朴尚俊,训戎佥使柳瑚,乶下佥使安健等,罢黜事。

○以国忌,无所启。以上朝报

11月16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大妃殿陈贺。

○有政。以崔葕为应教,以蔡裕后为修撰。《玉堂日记》

○以具凤瑞、沈东龟为正言,以吴达升为礼曹正郞,以金尚宪为大司宪,以权盼为刑曹判书,以李省身为掌令,以李性源为兵曹正郞,以金南重为直讲,以郑国彬为训炼正。

○平安监司书目,义州报,唐将任世科,率军兵撤回岛中事。

○以大臣意备局启大槪,今后三明日物膳及朔膳中,除干雉、干獐、干鹿、干鲋鱼等不合进御而弊及于民者外,依前例自明年道间朔封进,以慰群下之事。传曰,知道。蠲减未久,今不可复设矣。

○府启,品禄轮回事。新启,申景裕罢职事。旧功臣及嫡长加资还收事。答曰,依启。品禄事,加资事,不允。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院启,申景裕事。功臣嫡长加资改正事。新启,故臣郑晔为谏长时,军国刑狱紧关文书不出朝报者,令注书,依前例书送于两司,蒙允。而左副承旨闵机,素无履历,不识事体,骤忝喉司之任,敢进无稽之说,请罢职。同参承旨并推考。答曰,加资事,不允。承旨并推考。

○封君,朴惟明、崔应一、金泰屹、崔应水、卢守元、姜得。亲功臣未经实职陞资封君,改正。朝报

11月17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闵机。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只召对。

○召对。入侍时,《书传虞书》,自帝曰契,至人无不信服也。

○参赞官李景容,侍读官李行远,检讨官崔惠吉,假奏书[假注书]孙必大,记事官全克恒、尹鸣殷。《玉堂日记》

○政院启曰,政府西壁,已为差出,来十九日启覆之意,敢启。传曰,知道。

○吏曹,去夜各司巡检赡寺主簿朴雴,阙直。

○传曰,召对为之。

○备局大臣启曰,御供等物,敢陈复设之请,而以蠲减未久,不可复设为教。物膳封进,略无民弊,而外方封进之物,并皆却而不受,除干雉等物外,并令依前封进。传曰,不允。既已封进之物,勿为还送,可也。

○合启,绫原君事。答曰,不允。

○府启,品禄事。加资改正事。答曰,不允。

○院启,功臣嫡长加资事。闵机罢职事。答曰,不允。闵机所失不重,不必罢职。朝报

11月18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玉堂日记》

○去夜,外各司内摘奸。

○传曰,明日常参为之。殿坐正时辰初。

○吏曹启目,咸镜监司书状,吉州牧使柳恒,甲山府使李兴国,并著治效,似当有褒赏之典。上裁,何如?启。柳恒擢用未久,姑勿论赏。李兴国熟马一匹赐给。又启目,咸镜监司书状云云。庆兴府使崔震立持身清简,庆源府使金大干优备军器,事系赏典,上裁、表里一袭赐给。金大干乙良,更观后日治效施赏。

○合启,绫原俌,以王室至亲,初不能割情斥绝,终与之居室如旧,其无人理,甚矣。请绫原君罢职,其妻令该曹速为处置。答曰,依启。罢职事,不允。

○府启,品禄事。加资改正事。答曰,不允。

○院启,旧功臣嫡长加资改正事。闵机事,停启。朝报

11月19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经筵,只常参。

○谢恩,副应教崔葕,修撰蔡裕后。

○常参、入侍时,知事金尚容,同知事朴东善,侍读官金槃,检讨官崔惠吉。

○有政。以赵邦直为执义,以闵圣征为安东府使,以金光炫为辅德,以尹之复为刑曹正郞,以尹煌为司仆正,以金南重为副修撰。

○榻前合启,绫原君事。上曰,当初渠欲为处置,予以为残忍而置之。别无所失,不必罢职。

○院启,加资改正事。上曰,祖宗朝虽不每每加资,而近日则每番为之,已成规例,大臣之意,以三条议得,亦非以加资为大段不合底意,故依近例加资似当,此岂力争之事也?又启,请亟从宪府禄递儿轮回启辞。上曰,祖宗朝虽有此事,一番为之,其后无闻,非徒待功臣之道,似不丰厚,累代不行之事,今日为之,事体不当矣。又启,请令政院,择空日数数为启覆,俾无滞狱之事。上曰,依启。

○府启,品禄事。上曰,中庙朝虽有此举,其后久不行之,且待功臣亦似薄矣,不允。又启,加资改正事。上曰,予意已谕。

○庆尚监司洪霶上疏,病重乞递事。朝报

○禁府启曰,以平安监司状启,金搢等三朔之后,始到配所,押去驿子,似当治罪矣,传教矣。金搢还发配所时,押去驿子,呈诉本府曰,罪人全身不收,病势危紧,不得发行云,故调理押去事题送矣。今此滞去日月,至于三朔之久,果为迟缓,令攸司囚禁治罪,何如?答曰,允。《禁府誊录》

11月20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只召对。

○召对。入侍时,参赞官李景奭,侍讲官金槃,检讨官崔惠吉,假注书孙必大,记事官金克恒[全克恒]、尹鸣殷。

○讲《书传虞书》,自帝曰畴若予工至二臣名。《玉堂日记》

○接伴使书目,差备译官奇伯贤告目,奴贼西犯见败事,及咨文上送事。

○平安监司书目,宣川报,汉人李守备称名人,持汗书发向岛中事。译官告目,冬至使一行船二只,都督拿回岛中,而同使书状,无事已向北京事。

○传曰,召对为之。

○观象监,今月十九日巳时,太白见于未地。启。

○礼曹启曰,登极使赴京时,冕服中革带一节,使之呈文礼部定夺而来矣。韩汝溭到北京,详问于礼部该吏,则中国诸侯王冕服,皆着品带,革带则着于公服云。依中朝诸侯王例,自今冬至望阙礼为始,冕服用玉带事,更议大臣定夺,何如?启。依启。

○答洪霶疏曰。卿其勿辞,调理出仕。

○合启,绫原君事。停启。

○府启,旧功臣嫡长加资事。品禄事。答曰,不允。

○院启,加资事。品禄事。答曰,不允。朝报

11月21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谢恩,副校理金南重。

○传曰,卜相为之。

○有政。以吴允谦为领议政,以郑光绩为大司宪,以申达道为掌令,以李省身为校理,特旨,以尹义立为刑曹参判,以金尚宪为参赞,以李义培为公清兵使,以金光爀为直讲,以李廓为训炼都正。

○平安监司书目,铁山报,守备柳得,率家丁六名真㺚一名,十五日过本府向昌城事。

○铁山府使书目,柳得持金书回答,由昌城渡江,入往沈阳事。

○观象监,今月二十日巳时,太白见于未地。启。

○礼曹启云云,礼有逆家女乱家女不取之文,而此则以其未婚时言也。妇有七去之恶,而逆家女不在其中。《大明律》,逆贼出嫁女,不为缘坐,考之于礼,稽之于律,皆无可据明文,议大臣定夺,何如?启。依启。

○院启,品禄事,加资改正事,接伴使赵希逸,方在时推待勘之中,而遽拟馆阁承宣之望,请当该堂上、郞厅推考。答曰,依启。品禄事,加资事,不允。

○府启,加资改正事,品禄事。新启,品禄轮回颁给事,方为论执,而今冬等科颁禄,续续依前者颇多,径先受出者,请罢职,该曹当该堂上、郞厅、仓官、监察并命推考。答曰,不允。品禄轮给事,时未允依,(依))前受出,有何不可?该曹等,亦无所失,勿为如是烦论,可也。朝报

11月22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平安监司书目,差备译官张兴仁告目,冬至使所骑空船二只段,留置岛中,格军四十七名,并为出送,出给咨文,同咨辞缘,则请减赴京员役及船只事。

○禄[录]勋都监启,宁社原从,今方磨炼,阳陵君许𥛚顷以罢散改差,今则叙命已下,依前启下察任,何如?启。依启。

○领相吴允谦辞职箚子。答曰,顷日之勉副卿意,盖出于不获已,非以为不称其任也。卿之德望,实合具瞻,须速出仕,亮采惠畴。

○府启,品禄事,加资事,径先受禄者,该曹堂、郞推考事。答曰,不允。

○院启,品禄事,加资事,赵希逸事。答曰,不允。朝报

11月23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只召对。

○召对。入侍时,参赞官郑经世、尹墀,检讨官金南重,记事官朴日省、全克恒、尹鸣殷。《玉堂日记》

○传曰,召对为之。

○府启,量定封君准品禄轮回事,旧功臣及嫡长等加资并命还收事,径先受禄者,查核罢职,当该堂、郞推考事。答曰,不允。品禄受出事,如是论执,尤极过矣,勿为更烦。

○院启,禄递儿事,加资改正事,注书罢职事。答曰,不允。朝报

○禁府启曰,传教矣。律文内有诈取而未入己者,减二等罪至杖一百徒三年云。大勋,木绵木物入诈取而未入己者,所当依上教定配,而几年定配之意,敢此仰禀。传曰,知道。限三年定配,可也。《禁府誊录》

○录勋都监启曰,会盟祭时,云剑差备内官,例参原从一等,故崔忠绩、卢胤仰,升于一等而印出。应役匠人等,今已执役,依前启辞单子末端并付标。且义禁府移文内,罗将朴忠民,承服罪人李自白等,拿来的实,而其名落漏于当初鞫厅启下单子中,相考参录云。所谓朴忠民者,果是其时禁府都事金澃带去罗将也。朴忠民之名及他改误处,亦为付标之意,敢启。传曰,知道。《勋府誊录》

11月24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有政。以尹知敬为承旨。

○义州府尹书目,十九日成贴,当日申时,龙骨大等三将,率军兵六十七名出来事。

○平安监司书目,义州报,龙骨大等三将,从胡八十名,已到金石山事。

○府启,禄递儿事,加资改正事,径先受禄者事,推考事。答曰,不允。

○院启,禄递儿事,加资事,注书罢职事。答曰,不允。罢职事,依启。朝报

○禁府启曰,以金搢不能固守之罪,改照律事草记。答曰,知道。勿为改照律,依前定配,似可。议处事,传教矣。金搢不能固守之罪,固所难免,而审理时,以其抗贼不屈之迹,或不无可恕,故置于议启之中矣。今承判下之教,臣等不敢更议。上裁施行,何如?答曰,知道。免死足矣,放释不可矣。

○又启曰,杨时益审理公事施行事付标矣。当初馆学胁从,参废母之疏谋者,皆已解削赴举,以开自新之路。时益虽以附会废论,得罪窜谪,而湖南士子,咸以为见胁于凶徒,而非其本情,至于陈疏暴白,故臣等初置于审理中矣。今取考疏辞,则其攻斥柳希发之言,难免附会发论之罪,未可容易分拣。时益审理公事,施行安徐,何如?答曰,知道。《禁府誊录》

11月25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谢恩,校理李省身。《玉堂日记》

○平安监司书目,义州报,金差龙骨大、车河罗、满月乙介等三将,十九日到本州,明日发向龙川云云事。

○礼曹启,云云,传教矣。议于大臣,则判府事尹昉,左相金瑬,右相李廷龟议,离异之语,虽不著于礼法,既云逆家女不取,则当去可知。其不在七去之中者,以其本不当取也。近年取逆家妇者,呈状该曹,许令离异者,比比有之。况此逆魁之女,仍为私庙主祀之妇,断无此理。上裁。启。判府事郑昌衍,病不收议。领相吴允谦,时未出仕,未敢献议。答曰,知道。无所依归,黜之矜恻,降而为妾,使情义并行。

○注书应罢,孙必大。

○明日冬至望阙礼,三严卯初。

○府启,禄递儿事,加资事,径先受禄者事,推考事。答曰,如是坚执,殊极过矣,勿烦,可也。

○院启,禄递儿事,加资事。及新启,泰安曺明勖,本以细琐鄙陋之人,曾为守令,以贪饕为事,及授本职。恣行汎滥,请罢职。答曰,不允。曺明勖,到任未久,其贤否必未及显著,更为详闻论之,可也。朝报

11月26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望阙礼毕后还宫后,本朝陈贺严时刻。入启。传曰,权停,只行大妃殿。

○大妃殿下教,陈贺权停。

○院启,禄递儿事,加资事,曺明勖事。新启,译官张敬仁,因使臣促行,不得任意买卖,及其还到登州,谩辞丑语,面辱书状。其顽悍纵恣之习,不可不征[惩],请拿鞫定罪。书状姜善馀,既逢诟骂,所当通于使臣,启闻请罪,而包羞忍耻,不即核正,请罢职。使臣洪霶,亦难免不能检饬之失,请推考。承文正字柳颖,假注书受点后,再度称病不进,请先罢后推。答曰,依启。姜善馀推考。禄递儿事,加资事。曺明勖事,不允。

○府启,禄递儿事,加资还收事,径先受禄者,罢职事,推考事。答曰,不允。

○刑曹,接伴使赵希逸,滥骑罪杖一百徒三年,告身尽行追夺。启。除徒杖赎,告身追夺安徐。

○禁府成大勋议启公事。判付内,削夺官爵定配。

○禁府,成大勋延丰地定配。启。朝报

11月27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府启,禄递儿事,加资事,径先受禄者,罢职事,推考事。答曰,不允。

○院启,禄递儿事,加资改正事。答曰,不允。

○平安监司书目,胡差二十一日,到定州事。朝报

11月28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两司所启,以国忌斋戒,姑停。

○礼曹启曰,京畿监司书状云云。三名日进上物膳磨炼上送,同物膳不敢持去,姑留政院云。依状启仍捧,何如?启。节间分仍捧,今后使之勿为封进。

○副护军李圣求等上疏,臣父病势危重,未能供仕,天官之长,瘝旷已久,亟命乞递事。朝报

○兵曹启曰,备边司郞厅,以大臣意来言于臣李贵曰,胡差欲接于本曹云。臣知其事势急迫,以为可合矣。更思之,本曹所储布木及馀丁布八百馀同,各样许多文书,胡人所见之处,不可仍置,而移运无处,亦非细虑。他衙门使之修理入接,何如?传曰,不允。《兵曹誊录》

11月29日[编辑]

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书。假注书。事变假注书。

○上在庆德宫。停常参、经筵。

○黄海兵使书目,金差龙骨大等及从胡五十七人,到黄州,明向凤山事。

○开城留守书目,都事具仁重身死事。朝报

○兵曹启曰,昨以外兵曹金差接待不便事,入启,不允矣。金差接待,乃一国大事,臣曹有何厌惮之事乎?第念外兵曹,必设于阙门至近之地者,盖为堂上坐于内曹,色郞坐于外曹,文书皆在外曹,色吏或内或外,号令分付,刻刻相接,然后下吏无拦阻受纳之弊,军卒有申诉考阅之便矣。今此行阙,与外曹稍远,故逐日考阅文书,受纳价布之事,未免为下吏稽滞操弄之地。且或夜间有警急之事分付恐未相接,常以为患,而今使移设于昌德宫古兵曹,则非但内外号令,动经一日,不虞之备,亦必虚疏。金差淹留,必经旬月,后以为常,则不可复设,种种不便,难以悉数。然若外兵曹外,更无可设之处则势所难免。古兵曹堂宇宏大,廊房之可容员役处甚广,但以无三房为碍,而其长房可以分作二房。只三窗子见失,改作涂排,其费甚微。本曹将运八百馀同之木,当用八百馀夫之力,其间横木闭库排设之费,倍于修得三窗子。即使本曹修理,万无不及之理,请古兵曹,即令本曹役价题给,急急修理,永为接待之所,何如?传曰,知道。令句管堂上酌处。《兵曹誊录》郞厅洪叙箕校正。郞厅权颖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