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刘玉新州刺史刘潜南五州防遏使高州刺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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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刘玉新州刺史刘潜南五州防遏使高州刺史制
作者:钱珝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32

敕。具官刘玉等。《传》曰:“夫举无他,唯善所在。”吾阅二帅臣举知之状,善则可甄,而天下诸侯,咸当共奖王室。有以忠而告我,我必信而与之。以玉勇望明堂,用苞武库。训士则专于齐一,理人必去其烦苛。尝莅南康,且留遗爱。以潜好谋不惑,任智能通,仍怀恤隐之心,颇慕徇公之节。因以牧养,必致惠和。是以复委诏条,兼资御遏。或进宠移之秩,或临旧理之邦。以玉之勇主于任,以潜之智立于事。则吾南极之地,又何忧乎黎庶哉!可依前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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