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韦谔给事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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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韦谔给事中制
作者:常衮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10

门下:通议大夫行尚书吏部郎中彭城郡开国公韦谔,在人之德,承家积厚,先致美以施政,终秉彝以存诚。朝之清序,多所阶历,参我六典,冠于诸曹。学以辨疑,文以决滞,五年勤职,时谓淹才。宜守殿中,以平台议,诏书未当,实得封还。官能守常,事鲜失中,是有选用,尔其扬之。可行给事中,散官封如故,主者施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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