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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图经/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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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七 扬州图经
卷八
 

事志八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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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弼传》:至元十三年六月,制授弼昭勇大将军、扬州路总管府达鲁花赤,兼万户。冬,迁黄州等路宣慰使。《元史》一百六十二。

《世祖纪》:秋七月,以中书右丞阿里海牙为平章政事,俞书枢密院事、淮东行枢密院别乞里迷失为中书右丞,参知政事董文炳为中书左丞。同上九。

冬十月,参知政事陈岩行中书省事于淮东。同上九。

至元十四年春正月,置江淮等路都转运盐使司,及江淮榷茶都转运使司。同上。

秋七月丙午,置行御史台于扬州,以都元帅相威为御史大夫。同上。

至元十五年春三月乙未,命扬州行省选铁木儿不花所部兵助隆兴进讨。同上十。

《史弼传》:十五年,弼入朝,升中奉大夫、江淮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同上一百六十二。

秋七月癸巳,以塔海征夔军旅之还戍者,及扬州、江西舟师,悉付水军万户张荣实将之,守御江口。同上十。

冬十一月丁未,行中书省自扬州移治杭州。立淮东宣慰司于扬州,以阿剌罕为宣慰使。同上。

十二月丙戌,扬州行省上将校军功凡百三十四人,授官有差。同上。

至元十六年春二月,敕扬州、湖南、赣州、泉州四省造战船六百艘。同上。

九月,同知扬州总管府事董仲威坐赃罪,行台方按其事,仲威反诬行台官以他事。诏免仲威官,仍没其产十之二。同上。

至元十七年春三月癸亥,高邮等处饥,赈粟九千四百石。同上十一。

夏六月,江淮等处颁行钞法,废宋铜钱,遣不鲁合苔等检窍江淮行省阿里伯、燕铁木儿钱谷。同上。

至元十八年春三月,扬州火,发米七百八十三石赈被灾之家。同上。

夏四月辛巳,通泰二州饥,发粟二万一千六百石赈之。宋元通鉴》一百二十九。

秋七月,赐贵赤合八儿秃所招和、真、滁等产二千八百二十,俾自领之。《元史》十一。

闰八月,两淮转运使阿剌瓦丁坐盗宫钞二万一千五百锭,盗取和买马三百四十四匹,朝廷宣命格而弗颁,又以官员所佩符擅与家奴往来贸易等事,伏诛。同上。

冬十月壬子,用和礼霍孙言,于扬州、隆兴、鄂州、泉州四省置蒙古提举学校,官各二员。《宋元通鉴》一百二十九。

十一月丁亥,给扬州行省新附军将校钞,人二锭。《元史》十一。

《崔斌传》:尚书留梦炎谢昌元言:“江淮行省事至重,而省臣无一人通文墨者。”乃命斌迁江淮行省左丞。既至,凡前日蠹国渔民不法之政,悉厘正之,仍条具以闻。阿合马虑其害己,摭其细事,使不获上见,因诬构以罪,竞为所害。同上一百七十三。

案:本传不载年月,当在阿合马未死之前,故附于此。至元十九年夏四月,遣扬州射士戍泉州。同上十二。六月,锁系忽辛赴扬州鞠治。同上。

秋七月戊午朔,立行枢密院于扬州。同上。

九月壬申,敕平滦、高丽、耽罗及扬州、隆兴、泉州共造大小船三千艘。同上。

冬十月乙卯,诛阿合马长子忽辛、第二子抹速忽于扬州,皆醢之。同上。

案:《元史》:阿合马死,帝询孛罗,尽得其罪,逮忽辛,敕廷臣杂问。则忽辛之死,当在燕京。《本纪》误。至元二十年春二月,敕遣官录扬州囚徒。同上。

三月乙丑,命兀奴忽鲁带往扬州录囚。同上。五月甲子,徙扬州淘金夫赴益都。同上。

秋七月,淮东宣慰同知宋廷秀私役军四十人,杖而罢之。同上。冬十月,以忽都忽总扬州行省唆都新益军。同上。

至元二十一年春正月甲子,罢扬州等处理算,以其事付行省。同上十在。二月辛巳,浚扬州漕河。同上。戊申,徙江淮行省于杭州。同上。

《史弼传》:二十一年春,改弼淮东宣慰使。同上一百六十二。

夏四月,以火者赤依旧扬州盐运使,岁市盐八十万石以赎过。同上。

丁丑,忽都虎、乌马儿、刘万户等率扬州剩二万赴唆都军前,遇风船散,其军皆溃。敕追乌马儿等诰命、虎符及部将所受宣敕,以河西孛鲁合答儿等代之,听城海牙节制。同上。

闰五月丙戌,行御史台自扬州迁于杭州。同上。秋七月,复扬州管匠提举司。同上。

九月,中书省言:“福建行剩饷绝少,必于扬州转输,事多迟误。若并两省为一,分命省臣治泉州为便。”诏以中书右丞、行省事忙兀台为江淮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其行省左丞忽剌出、蒲寿庚,参政管如德分省泉州。同上。

《诸王表》:“镇南王脱欢,至元二十一年封,出镇扬州。二十二年奉旨征安南,大德五年薨。同上一百八。

《帖木儿不花传》:世祖第九子脱欢以讨安南无成功,终身不许见,遂封镇南王,出镇扬州。同上一百十七。

至元二十二年九月乙亥,听民自实两淮荒地,免税三年。同上十三。

至元二十三年秋七月庚午,江淮行省忙兀带言:“今置省杭州、两淮、江东诸路财赋军实,皆南输又复北上,不便。扬州地控江海,宜置省,宿重兵镇之,且转输无往返之劳。行省徙扬州便亡从之。同上十四。

至元二十四年十二月丁卯,减扬州省岁额米十五万石,以盐引五十万易粮。同上。

至元二十五年春正月辛卯,尚书省臣言:“初以行省置丞相与内省无别,罢之。今江淮省平章政事忙兀带所统,地广事繁,乞依前为丞相。”诏以忙兀带为右丞相。同上十五。

至元二十六年春二月,徙江淮省治杭州。改浙西道宣慰司为淮东道宣慰司,治扬州。同上。

夏四月,省江淮屯田打捕提举司七所,存者徐邳、海州、扬州、两淮、淮安、高邮、昭信、安丰、镇巢、蕲黄、鱼网、石湫,犹十二所。同上。

甲戌,召江淮行省参知政事忻都赴阙,以产部尚书王巨济专理算江淮省,左丞相忙兀带总之。同上。五月,御史台复徙于扬州。同上。八月甲戌,诏两淮转运使毋得沮办课。同上。

至元二十七年十一月,江南行省言:“扬州、建康、镇江三城,跨据大江,宜置万户府七,复宜增置战舰,分兵阅习水战之法。”诏从之。《宋元通鉴》一百三十二。

至元二十八年春正月辛酉,罢江淮漕运司,并于海船万户府,由海道漕运。《元史》十六。二月,以桑哥党与,罢扬州路达鲁花赤唆罗兀思。同上。

诏江淮行省遣蒙古军五百、汉兵千人,从皇子镇南王镇扬州。同上。命江淮行省参政燕公楠整治盐法之弊。同上。

秋七月戊申,扬州路学正李淦上言:“叶李本一黥徒,方受上知,即以举桑哥为第一事,致以非罪诛贬大臣,遣使四出,钩考钱谷,民怨而盗发。人皆知桑哥用群小之罪,而不知尚书右丞叶李妄举桑哥之罪,宜斩叶李以谢天下。”驿召淦诣京师置对,淦至而李卒,除淦江阴路教授,以旌直言。《宋元通鉴》一百三十二。

己未,移扬子县治新城。《元史》十六。

罢淘金提举司、江淮人匠提举司凡五,以其事并隶有司。同上。

至元二十九年夏六月丁亥,湖州、平江、嘉兴、镇江、扬州、宁国、太平七路大水,免田租百二十五万七千八百八十三石。同上十七。

十二月,以张珪为江淮行枢密副使。《宋元通鉴》一百三十三。

《崔或传》:至元二十九年,或偕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等奏:“行御史台旧治扬州,今扬州隶南京,而行台移治建康;其淮东廉访司旧治淮安,今宜移置扬州。”从之。《元史》一百七十三。

至元三十年春正月甲戌,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颜言:“扬州忙兀台所立屯田,为田四万馀顷,官种外,宜听民耕垦。扬州盐转运一司设三重官府,宜削去盐司,止留管勾。”同上十七。

戊寅,诏旧隶乃颜、胜纳合儿女直户四百,虚縻廪食,令屯田扬州。同上。

夏四月,江南行大司农司自平江徙扬州,兼管两淮农事。同上。

至元三十一年十一月壬子,诏罢湖广、江西及江淮等处各行枢密院。江南省臣以军民不相统一,累请罢之,帝以问伯颜,伯颜对曰:“内而省、院各置为宜,外而军、民分隶不便。”帝从之,遂罢三院,以其事归行省。《宋元通鉴》一百三十三。

《成宗纪》:大德元年春三月庚寅,立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提举司。《元史》十九。冬十月,扬州、淮安路饥,赈之。同上。闰十二月甲申,增两淮屯田军为二万人。同上。

大德二年十二月,扬州、淮安两路早、蝗,以粮十万石赈之。同上。

大德三年七月丙申,扬州属县蝗,在地者为骛啄食,飞者以翅击死,诏禁捕骛。同上二十。九月,扬州旱,免其田租。同上。十二月,扬州饥,赈以粮。同上。

大德五年春正月丙寅,以两淮盐法涩滞,命转运司官两员分司上江以整治之,仍分印及驿券。同上。

秋七月戊戌朔,昼晦,暴风起东北,雨雹兼发,江湖泛滥,东起通、泰、崇明,西尽真州,民被灾死者不可胜计,以米八万七千馀石赈之。同上。

《博罗欢传》:博罗欢子伯都,大德五年擢江东道廉访副使。同上一百二十一。

《诸王表》:大德五年,镇南王脱欢薨,子老章袭封。同上一百八。

大德八年秋七月辛酉,罢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同上二十一。

大德九年秋七月,扬州之泰兴、江都,淮安之山阳水,蠲其田租九千馀石。同上。八月,扬州饥。同上。

大德十年春正月庚戌,浚真、扬等州漕河,令盐商每引输钞二贯,以为佣工之费。同上。

十一月,益都、扬州、辰州岁饥,减直赈耀米二万一千馀石。同上。

《武宗纪》:至大元年冬十月癸卯,中书省臣请以湖广米十万石贮于扬州,江西、江浙海漕三十万石,内分五万石贮朱汪、利津二仓,以济山东饥民,从之。《元史》二十二。

闰十一月,左迁敬俨为两淮转运使。时俨为江南治书侍御史,以议立尚书省不便,忤宰臣意,适两淮盐法久滞,乃左迁俨为转运使,欲陷之。俨至,黜贪理敝,课复增羡至二十五万引。河南省臣来会盐笑,欲以所增羡为岁入常额,俨以民罢已甚,以羡为额病民,以为已不可,遂止。《宋元通鉴》一百二十八。

至大二年夏四月辛酉,立兴圣宫江淮财赋总管府,诏谕中外。《元史》二十三。

至大四年十一月辛亥,诸王不里牙屯等诬八不沙以不法,诏窜不里牙屯、秃干于河南,因忽乃于扬州。同上二十四。

《仁宗纪》:皇庆二年秋七月己酉,改淮东淮西道宣慰司为淮东宣慰司,以淮西三路隶河南省。同上。

《仁宗纪》:延佑元年十二月庚子,遣官浚扬州、淮安等处运河。同上二十五。延佑二年春二月,真州扬子县火,发米减价赈耀。同上。延佑四年春正月,扬州饥,发廪赈之。同上二十六。

五月壬午,黄州、高邮、真州、建宁等处,流民群聚,持兵抄掠,敕所在有司:“其伤人及盗者罪之,馀并给粮遣归。”同上。冬十月,绐两淮屯田总管府职田。同上。

十一月己卯,复浚扬州运河。同上。延佑五年春三月乙亥,增给两淮运司分司印一。同上。延佑六年九月,扬州路饥。同上。

延佑七年夏四月,增两淮、江南东西两道田赋。同上二十七。冬十月,申严两淮盐禁。同上。

《英宗纪》:至治元年秋八月甲辰,高邮、兴化县水,免其租。同上。至治二年三月癸酉,两淮诸郡饥,禁酿酒。同上二十八。夏四月壬寅,真州火,赈之。同上。

六月戊辰,扬州属县旱,免其租。同上。

至治三年秋七月,减海道岁运粮二十万石,并免江淮增科粮。同上。九月,扬州属县饥,赈之。同上二十九。冬十月,扬州江都县火,赈之。同上。

《泰定帝纪》:泰定元年冬十月,真州珠金沙河淤塞,诏所在有司佣民叮耑之。同上。

泰定三年五月,扬州路属县财赋官田水,免其租。九月,扬州属县水,赈之。同上三十。十一月,封帖木儿不花为镇南王,镇扬州。同上。

《帖木儿不花传》:帖木儿不花,世祖孙,镇南王脱欢第四子也。脱欢薨,子老章袭封。老章薨,弟脱不花袭封。脱不花薨,子孛罗不花幼,帖木儿不花乃嗣为镇南王。同上一百十七。

案:《诸王表》云:脱不花□□□年袭封。泰定四年春正月,扬州路饥,赈之。同上三十。夏四月,扬州路属县饥,赈粮钞有差。同上。

《文宗纪》:天历元年冬十月,给淮东宣慰司银字圆符,命有司收将士所遗符印兵仗。同上三十二。有司收将士所遣符印兵仗。同上三十二。

天历二年冬十月丙戌,遣镇南王孛罗不花还镇扬州。同上三十三。

《帖木儿不花传》:文宗天历初,赐帖木儿不花黄金五十两、白金五十两、币三十匹。二年,孛罗不花已长,帖木儿不花请以其位复还孛罗不花,朝廷以其让而不居也,改封宣让王,赐金印,移镇庐州。同上一百十七。

至顺元年春二月,扬州、安丰、庐州等路饥,以两淮盐课钞五万锭、粮五万石赈之。同上三十四。

至顺二年春二月,两淮都转运盐使许有壬参议中书省事。同上三十五,五月,高邮、宝应等县三岁水,免其租。同上。六月庚午,以扬州、江都县去岁雨害稼,免今年租。同上。

七月,高邮府去岁水灾,免今年租。同上。八月,扬州路吕天麟妻韦氏贞节。同上。

冬十一月戊寅,枢密院臣言:“天历兵兴,以扬州重镇,尝假淮东宣慰司以兵权,今事已宁,宜以所部兵复隶河南行省。”同上。

《顺帝纪》:元统元年冬十月乙酉,诏以高邮府为伯颜食邑。同上三十八。

至正元年春三月庚戌,罢两淮屯田手号打捕军役,令属本所领之。同上四十。

夏六月,扬州路崇明、通、泰等州,海潮涌溢,溺死一千六百馀人,赈钞万一千八百二十锭。同上。

《达识帖睦迩传》:至正九年,迁达识帖睦迩淮南行省平章事。同上一百四十。

至正十二年春正月乙卯,淮东宣慰司添设同知宣慰司事及都事各一员。同上四十二。

《脱脱传》:至正十二年,红巾有号芝苏李者,据徐州。脱脱请自行讨之,以人鲁曾为淮南宣慰使,募盐丁及诚邑锺捷通二万人,与所统兵俱发。同上一百十八。

案:《本纪》命逯鲁曾为淮东添设元帅,统领两淮所募盐丁五千讨徐州,则“人鲁曾”当作“逯鲁曾”。

二月癸未,命诸王秃坚领从官百人,驰驿守扬州,赐金一锭、钞一千锭。同上四十三。

闰三月,立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治扬州,辖扬州、高邮、淮安、滁州、和州、庐州、安丰、安庆、蕲州、黄州。同上。戊戌,诏淮南行省设官二十五员。同上。

以淮东元帅蛮子为右丞,燕南廉访使秦从德为左丞。同上。

辛丑,命淮南行省平章政事晃火儿不花提调镇南王傅事。同上。

给淮南行省银字圆牌三面、驿券五十道。诏平章政事晃火儿不花以便宜行事。同上。

夏六月乙丑,淮南廉访使班祝儿平贼有功,赐金系腰、银钞。同上。

秋八月壬子,以便哲笃为淮南行省左丞,赐钞五十锭。同上。丙辰,以秃师迷失为淮南行省平章政事。同上。

冬十月甲寅,拜知行枢密院事阿乞剌为太尉、淮南行省平章政事。同上。

至正十三年五月,泰州白驹场亭民张士诚及其弟士德、士信举兵陷泰州,淮南行省遣知府李齐招降,被留,久之,贼酋自相戕,始纵齐来归。士诚寻杀参政赵琏,陷兴化县。行省以左丞锲哲笃镇高邮,出齐守甓社湖。会数贼呼噪入城,省宪官皆遁,齐还,城门已闭,士诚遂据高邮,称诚王,国号大周,建元天佑。已而,有诏赦之,使至不得入,贼给言,请李知府来乃受命,行省强李齐往,至则下齐于狱。齐虽辩说百端,而士诚本无降意,士诚呼齐使跪,齐叱曰:“吾膝如铁,岂为贼屈。”士诚怒,使曳倒挝碎其膝而同之。时论大科三魁,若李黼、泰不华及齐,皆不负所学云。《宋元通鉴》一百五十五。

六月丁酉,命淮南行省平章政事福寿击张士诚。同上。

辛亥,亲王完者秃泰州阵亡,赙钞五百锭。命前河西廉访副使也先不花为淮西添设宣慰副使,讨泰州。《元史》四十三。是月,命淮南行省平章政事达世帖睦尔便宜行事。同上。

至正十四年春二月己未,以湖广行省平章政事苟儿为淮南行省平章政事,以兵攻高邮。同上。诏淮南立义兵万户府。同上。

六月辛卯,张士诚寇扬州,达识帖睦迩讨张上诚,败绩。《宋元通鉴》一百五十二。

秋九月,诏脱脱以太师、中书右丞相,总制诸王各爱马、诸省各翼军马,董督总兵、领兵大小官将,出征高邮。《元史》四十三。

冬十一月丁卯,脱脱领大兵至高邮。辛未,战于高邮城外,大败贼众。同上。

《朵儿只传》:至正十四年,诏脱脱总兵南讨。朵儿只领兵出淮南,听脱脱节制。既而诏削脱脱官爵,朵儿只乃以本部兵守扬州。同上一百三十九。

至正十五年夏四月,诏翰林待制乌马儿、集贤待制孙捣招安高邮张士诚,仍裔宣命、印信、牌面,与镇南王孛罗不花及淮南行省、廉访司等官商议给付之。同上四十四。

五月,命淮南行省平章政事咬住、淮东廉访使王也先迭儿抚谕高邮。同上。

六月,国王朵儿只薨于扬州军中,命郡王只儿瞰伯管领其所部军马。同上。

杨完者,武冈绥宁之赤水人。初,群无赖啸聚溪洞,完者内深贼,持权诈,故众推以为长。王事日棘,湖广陶梦祯氏举师勤王,闻苗有众,习斗击,遣使往招之,由千户累阶至元帅。梦祯死,枢密院判阿鲁恢总兵驻淮西,仍用招纳。既得旁缘入中国,不复可控制,略上江,顺流而下,直抵扬州。禽兽之行,绝天逆理,民怨且怒,共起义,攻杀之。馀党奔溃,度扬子,宿留广德、吴兴间。陶宗仪《辍耕录》八。

案:《辍耕录》二十九卷张士诚事中,载湖广行省右丞阿鲁恢引苗军来,在至正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故附于此。冬十月丁巳,立淮南行枢密院于扬州。《元史》四十四。

己卯,以翰林学士承旨庆童为淮南行省平章政事。《元史》四十四。

至正十六年二月,张士诚陷平江、湖州、松江、常州诸路。或谓士诚有降意,元遣乌马儿孙捣持诏往,士诚拘之一室,迫使降,捣诟斥不绝。及士诚徙平江,捣与士诚部将张茂先者谋遣人约镇南王刻日进兵复高邮,语泄遂遇害。《宋元通鉴》一百五十三。

至正十七年春正月丙申,监察御史哈剌章言:“淮东道廉访使褚不华,殉忠尽节,宜加褒赠,优恤其家。”从之。同上四十五。

三月乙未,以江淮行枢密院副使董搏霄为山东宣慰使。同上。

秋八月乙丑,以淮南行省参知政事馀阙为淮南行省左丞。同上。

冬十月甲申,上率诸军至大通江,枢密张监以扬州降。《钦定皇朝本纪》。

大明兵取扬州,张士诚侵嘉兴,屡为杨完者所败,乃以书请降于元。达识帖睦迩以其反复不可信,不许。完者固劝,乃承制假江浙廉访使。周伯琦行省参知政事往招谕之,士诚始要王爵。达识帖睦迩不许,又请爵为三公,宗者力为之请。达识帖睦迩外虽拒之,实幸其降,遂授士诚太尉,其弟士德淮南平章,士信同知行枢密院事,其党皆授官有差。《宋元通鉴》一百五十三。

十二月,诏淮南知行枢密院事脱脱领兵讨淮南。同上四十五。

至正二十五年十一月,大明兵取泰州?时泰州、通州、高邮、淮安、徐州、宿州、泗州、濠州、安丰诸郡,皆张士诚所据。同上四十六。至正二十六年春三月,大明兵取高邮府。《元史》四十七。

至正二十七年冬十月乙巳,皇太子奏以淮南行省平章政事王信为山东行省平章政事兼知行枢密院事。同上。丙午,加司徒、淮南行省平章政事王宣为沂国公。同上。

《石普传》:张士诚据高邮,普诣丞相,面陈破贼之策,且曰:“高邮负重湖之险,地皆沮洳,骑兵卒莫能前,与普步兵三万,保取之。高邮既平,则濠、泗易破,普请先驱,为天下忠义倡。”丞相壮之,命权山东义兵万户府事,招民义万人以行。初令普便宜行事,及行,又使听淮南行省节制。普行次范水砦,日未夕,普令军中具食,夜漏三刻,下令衔枚趋宝应,其营中更鼓如平时。抵县,即登城,树帜城上,贼大惊溃,因抚安其民。由是诸将疾普功,水陆进兵,乘胜拔十馀砦,斩贼数百。将抵高邮城,分兵三队:一趋城东,备水战;一为奇兵,虞后;一普自将,攻北门。遇贼与战,贼不能支,遁入城。普先士卒,蹑之,纵火烧关门,贼惧,谋弃城走。而援军望之,按不动。且忌普成功,总兵者遣蒙古军千骑,突出普军前,欲收先入之功。而贼以死扡,蒙古军怄怯,即驰回,普止之不可,遂为贼所蹂践,率坠水中。普军乱,贼乘之。普勒馀兵,血战良久,仗剑大呼曰:“大丈夫当为国死,有不进前者,斩!”奋击直入贼阵中,从者仅三十人。至日西,援绝,被创堕马,复步战数合,贼益至,贼指曰:“此必头目,不可使逸,须生致之。”普叱曰:“死贼奴,我即石都事,何云头目!”左胁为贼枪所中,犹手握其枪,斫贼死。贼众攒枪以刺普,普与从者皆力战,俱死之。同上一百九十四。

《纳速剌丁传》:纳速剌丁起身乡贡进士,补淮东廉访使司书吏。丁母忧,服阕,复辟掾淮东宣慰司。贼发真州,纳速剌丁以民兵往袭之,获贼四十二人。已而泰州贼大起,镇南王府宣慰司请参议军事,纳速剌丁建议筑四城,立外寨,挞堤穿河,募兵与贼抗。行省檄其提战舰六十、海舟十四,上下巡捕,以固江面。未几,贼犯芜湖,行台檄使来援,乃以兵赴。遂三分舰纵击之,俘斩甚众,因留守芜湖江口。泰州李二起,行省移之捍高邮得胜湖。贼船七十馀柁,乘风而来,即前击之,焚其二十馀船,贼溃去。李二失援,遂降。其党张士诚杀李二,复为乱,袭高邮,屯兵东门。纳速剌丁以舟师会诸军讨之,距三垛镇,贼众猝至,纳速剌丁麾兵挫其锋。后贼鼓噪而前,乃发火笛火镞射之,死者蔽流而下。贼缭船于背,尽力来攻,而纳速卫军及真、滁万户府等官,见贼势炽,皆遁走。纳速剌丁遂与其三子宝童、海鲁丁、西山驴皆死之。省宪为赙其家。事闻,赠淮西元帅府经历。《元史》一百九十四。

张士诚,小字九四,泰州白驹场亭人。有弟三:士义、士德、士信,兄弟并以操舟运盐为业,缘私作奸,轻财好施,颇得群辈心。常鬻盐诸富家,富家多凌侮之,或负其值弗酬。而弓手丘义尤窘辱士诚甚。士诚忿,即率诸弟及壮士李伯升等十八人杀义,并灭诸富家,纵火焚其居。入旁近场,招少年起兵。盐丁方苦重役,遂共推为主。行过溪为大姓刘子仁者所扼,士义中矢死,士诚击走子仁,乘胜陷泰州。高邮守李齐谕降之,复叛。杀行省参政赵琏并陷兴化,结砦德胜湖,有众万馀。袭据高邮。元以万户告身招之,拒不受,给杀李齐,自称诚王,国号大周,建元天佑。是岁,元至正十三年也。宣慰使也先不花、行省平章福寿等讨之,皆不克,乃命右丞相脱脱总大军出讨,数败士诚,围高邮,隳其外城。城且下,顺帝信谗,解脱脱兵柄,以他将代之。士诚乘间奋击,溃去。士诚由是复振。淮东饥,谋他掠,会江阴寇朱英招士诚,士诚乃遣士德由通州渡江入常熟,攻据平江,改平江为隆平府,士诚自高邮来都之,即承天寺为府第,踞坐大殿中,射三矢于栋以识。是岁,太祖亦下集庆,遣杨宪通好于士诚,士诚留宪不报。已,遣舟师攻镇江,败去。太祖乃遣徐达等攻围常州。士诚遣兵来援,大败,失张、汤二将,乃以书求和,请岁输粟二十万石、黄金五百两,白金三百斤。太祖答书,责其归我杨宪,岁输五十万石。士诚复不报。初,士诚既得平江,即以兵攻嘉兴,不能克。乃遣士德间道破杭州,复败归。已而,徐达克常州,耿炳文取长兴,吴良等取江阴、士诚兵不得四出,势惭蹙,思复降元。亡何,徐达徇宜兴,攻常熟。士德迎战,为赵德胜所擒。士德,小字九六,最善战,能得士心。士诚大沮,决计请降于元,授士诚太尉。士德在金陵竟不食死。士诚虽去伪号,擅甲兵土地如故。达识帖睦迩在杭与杨完者有隙,阴召士诚兵,士诚遣史文炳袭杀杨完者,遂有杭州。顺帝遣使征粮,赐之龙衣御酒。士诚自海道输粮十一万石于大都,岁以为常。既而益骄,邀王爵,元不许。至正二十三年九月,士诚自立为吴王,尊其母曹氏为王太妃,置王府官属,别治府第于城中,以士信为浙江行省左丞相,逐达谶帖睦迩,幽之嘉兴。元征粮不复与,遂与元绝。参军俞思齐者,字中孚,泰州人,谏士诚曰:“向为贼,可无贡;今为臣,不贡可乎!”士诚怒,抵案仆地,思齐即称疾引去。士诚拓土,南抵绍兴,北腧徐州,达于济宁之金沟,西距汝、颍、濠、泗,东薄海,二千馀里,带甲数十万。以士信及女夫潘元绍为腹心,左丞相徐义、李伯升、吕珍为爪牙,参军黄敬夫、蔡彦文、叶德新主谋议,元学士陈基、右丞饶介典文章。又好招延宾客,所赠遗舆马、居室、什器甚具。诸侨寓贫无藉者争趋附之。士诚为人,外迟重寡言,号为有器量,而中实暗弱。既据有吴中,吴承平久,户口殷盛,士诚渐奢纵,怠于政事。士信、元绍尤好聚敛,自金玉珍宝讫古法书名画,无不充于家。日夜以歌舞相娱乐。诸将亦偃蹇不用命,每有攻战,辄称疾高卧,邀求官爵美田宅然后起,甫至军,所载婢妾乐器踵相蹑不绝,或大会游谈之士,樗蒲蹴鞠,一不以军务为急。及丧师失地,士诚概置不问。已,复用为将,威权不立,遂致于亡。太祖与士诚接境。士诚数以兵攻常州、江阴,辄不利去。而太祖遣邵荣攻湖州,胡大海攻绍兴,常遇春攻杭州,亦不能下。廖永安被执,谢再兴叛降士诚,太祖欲伐吴甚,方与陈友谅相持,未暇及也。友谅亦遣使约士诚夹攻太祖,而士诚欲守境观变,许汉使者,卒不行。太祖既平武昌,师还,即命徐达等规取淮东,克泰州、通州,围高邮。士诚以舟师溯江来救,太祖自将击走之。达等遂拔高邮,取淮安,悉定淮北地。于是移檄平江,数士诚八罪,复使大将军徐达、副将军常遇春率兵东伐,自太湖趋湖州,吴人迎战于毗山,又战于七里桥,皆败,遂围湖州。士诚遣朱暹、五太子等以六万众来援,屯于旧馆,筑五砦自固。达、遇春筑十垒以遮之,断其粮道。士诚知事急,亲督兵至,战于皂林之野,又大败。徐志坚败于东迁,潘元绍败于乌镇,遂破升山水陆寨,旧馆援绝,五太子、朱暹、吕珍皆降。五太子者,士诚养子,短校悍,能平地跃丈馀,又善没水,珍、暹皆宿将善战,至是降。达等以徇湖州。守将李伯升等以城降,嘉兴、松江相继降。而潘元明亦以杭州降于李文忠,大军遂攻平江,筑长围以困之。士诚距守数月。太祖移书招之,士诚不报,数突围决战,俱不利。士诚故有勇胜军号“十条龙”者,皆骁猛善斗,每令被银铠锦衣出入阵中,亦悉败,溺万里桥下死。最后丞相士信又中死,城中汹汹无固志,城遂破。士诚收馀众战于万寿寺东街,众散走。仓皇归府第,拒户自缢。故部将赵世雄促解之。大将军数遣李伯升、潘元绍等谕意,瞑目不答。舁出葑门,入舟,不复食。至金陵,竟自缢死,年四十七,命具棺葬之。方士诚之被围也,语其妻刘曰::“吾败且死矣,若曹何为?”刘答曰:“君毋忧,妾必不负君!”积薪齐云楼下,及城破,驱群妾登楼,令养子辰保纵火焚之,亦自缢死。有二幼子匿民间,不知所终。王鸿绪《明史稿》一百十四。

初,王克柔者,泰州人,家富好施,多结游侠,将为不轨,高邮知府李齐收捕于狱。李华甫与面张四,素感克柔恩,谋聚众劫狱。齐以克柔解发扬州,后招安华甫为泰州判,四为千夫长。至正十三年五月,士诚又与华甫同谋起事。未几,士诚党与十八人,共杀华甫,遂并其众。《辍耕录》二十九。

《缪大亨传》:大亨,定远人。初纠义兵为元攻濠,不克,元兵溃,大亨独率众二万人与张知院屯横涧山,固守月馀。太祖以计夜袭其营,众溃,大亨与子逃去。比明,复收散卒,列阵以待。太祖遣其叔贞谕降之,命将所部卫左右,从征伐,数有功,擢元帅。总兵取扬州,克之。降青军元帅张明监。初,明监聚众淮西,以青布为号,称“青军”,又称“长枪军”,由含山转掠扬州,元镇南王孛罗普化招降之,以为濠、泗义兵元帅。腧年,食尽,谋拥王作乱。王走死淮安,明监遂据城,屠居民以食。大亨言于太祖,太祖命大亨亟攻明监,得其众数万、马二千馀匹,悉送其将校妻子至应天。改淮海翼元帅府为江南分枢密院,以大亨为同馀枢密院事,总制扬州、镇江。《明史稿》一百三十。

《耿再成传》:再成,从太祖渡江破集庆、镇江,擢再成元帅,守镇江,克扬州,守之。进行枢密院判官,守长兴,逐守扬州。同上一百二十一。

《孙兴祖传》:兴祖,从太祖渡江,擢天策卫指挥使。克泰州,徐达请命守海陵。同上。

《成祖纪》:建文四年五月辛卯,王克盱眙。癸巳,王会诸将议所向,或言宜取凤阳,或言无取淮安。王曰:“凤阳楼橹完,淮安有积粟。不若乘胜直趋扬州,指仪真,则淮安、凤阳自震动。”诸将曰:“善。”己亥,徇扬州,王驻师江北。天子遣庆成郡主至军,讲割地以和,王曰:“此奸臣,欲缓我以俟外兵耳。”郡王默然辞归。六月癸丑,陈瑄率舟师降。甲寅,祭告大江。乙卯,自瓜洲渡,盛庸以海艘迎战,击败之。《明史稿》五。

《建文帝纪》:燕兵趋扬州,指挥王礼等叛降燕,御史王彬、指挥崇刚死之。同上四。秋七月壬午,扬州蠲租一年。同上。永乐九年,扬州水。钦定《明史》六。

《宣宗纪》:宣德九年春二月己酉,赈扬州府旱饥。《明史稿》七。

《英宗纪》:正统二年六月庚辰,扬州府大水,副都御史贾谅、工部侍郎郑辰往赈之。同上八。

《李秉传》:秉字执中,正统元年进士,授平延推官,累官至户部主事。两淮盐课弊党逮数百人,秉往窍,搜得伪印,逮者得白。同上一百六十。

正统十二年五月己亥,大理少卿张骥赈济,及至淮扬饥。同上八。

《景帝纪》:景泰三年九月辛卯,以两淮大水,河决久不治,命都御史王文巡视安辑。同上。

景泰五年三月,命学士王文抚恤扬州及苏、常诸府,尚书仪铭以江南北积雪冱寒,死亡载道,奏请赈恤。帝得奏,即命文赈扬州及苏、常诸府。《御批历代通鉴辑览》一百四。

秋九月壬戌,免苏、松、常、扬等府糟粮二百十七万石,别运淮、徐、临、德四仓粮以补之。同上九。十二月,免扬州被灾者秋粮。同上。

《王信传》:成化初,都胜擢都指挥愈事,备倭扬州,击败盐徒为乱者,乃命胜充参将,协同漕运,而郭铉代之备倭。同上一百五十八。

《汪奎传》:奎从子舜民,字从仁,擢云南屯田副使。忧归,服除,遇淮扬大饥,以故宫奉命赈济,用便宜发粟,奏停不急务,治饥民百二十万人,流冗复业者八千馀户。《明史稿》一百六十三。

刘七与徐彦名纠水寇自黄州、九江、湖口、鼓泽以及安庆、太平、仪真、镇江,所过残灭。兵侍陆完统诸将下扬州,斩退避指挥程鹏等,将截海口。而七至镇江,或泊通州之狼山,或屯常熟之福山港,遂凌驾江面,纵横上下,通、太、如皋咸被流劫,乃复自通州诉江而上,犯江西诸境,复下通州游猎。每谋自通、太登岸,复还山东,而扬州官军拒之。毛奇龄《后监录》二。

案:《明史稿》陆完讨贼刘七事,在正德七年八月。

《武宗纪》:正德十四年八月戊辰,以南征告郊庙。《明史稿》十三。

冬十一月己未,次宝应,渔汜光湖。十二月辛酉,次扬州,大索处女、寡妇。壬戌,猎城西。戊寅,阅女伎于扬州。癸未,渔新闸。甲申,幸仪真民黄昌本家,阅太监张雄所选伎,送其半于御舟。《明史稿》十三。

《江彬传》:帝至扬州,数猎城西,命神周取鹰犬于泰州,即东循草场大猎,以刘姬谏稍止。同上二百八十五。

《张永传》:武宗南征,有太监吴经者尤亲昵,先至扬州,尝夜半燃炬通衢,遍入寡妇、处女家掠以出,号哭震远近,许以金赎,贫者多自经。钦定《明史》三百四。

《唐龙传》:嘉靖七年,改龙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奏宽通、泰二州虚田租,及漕卒船料,民甚德之。《明史稿》一百八十四。嘉靖十年春二月甲戌,免扬州被灾者秋粮。同上十四。

嘉靖十一年秋九月丁卯,免扬州被灾者税粮。同上。嘉靖二十年春正月,免扬州府被灾者税粮。同上。

《日本传》:嘉靖三十三年正月,倭自太仓掠苏州,攻松江,复趋江北,薄通、泰。同上一百九十六。

《吴桂芳传》:桂芳,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母病请归。起,补礼部,迁扬州知府。御倭有功,迁俸一级,又建议增筑外城。扬有二城,自桂芳始。同上一百一。

案:《府志》云:嘉靖乙卯,知府吴桂芳请筑外城。乙卯,嘉靖三十四年也。

《日本传》:嘉靖三十五年,倭掠扬州、高邮,入宝应,遂侵淮安府,集于庙湾。同上一百九十六。

夏四月,扬州卫千户洪岱、文昌龄率兵至通州,遇倭,死之。倭薄扬州,都指挥张恒、千户罗大爵、曾沂御之于教场,兵溃,死之。时倭一从瓜洲入,一从新港入,一从通州入。一日报倭至蔷薇港,次日又报至霍家桥,逃者争渡,不得,将沿河北走,又遇北路倭至,被杀及溺死者数千人,纵火杀掠。街官张恒等仓皇领兵,列营教场中。倭鸣角围突,恒兵溃败,俱死。《康熙扬州府志》九。

五月,倭犯瓜洲,民击走之。时撞盐脚夫百人遇倭,即用担奋击,倭不能当,弃刀仗而逃,被伤者颇多上官。《雍正扬州府志》四十。

倭复至扬,扬州府同知朱哀与高邮卫经历晏锐率千户贾勇及子恩引兵出城,渡河东御之,被倭所败,哀与锐掳至井巷口被害。《康熙扬州府志》九。

嘉靖三十六年夏四月,倭见扬州东关及瓜洲俱添设城堡,不得肆掠,乃从高邮至宝应县,焚掠殆尽。同上。嘉靖四十一年冬十月,免淮扬诸府被灾者税粮。同上十四。

十一月己酉,倭陷兴化。同上。

《穆宗纪》:万历二年八月庚午,扬州河溢伤稼,蠲赈有差。同上十六。

万历三年秋八月,河决赐山。江、浙频岁水潦为灾,是年五月,淮、扬又大水。诏察二府有司,贪酷老疾者罢之。至是,河决赐山,而北淮决高家堰,而东高邮湖亦决,清水潭口淮城几没。《御批历代通鉴辑览》一百十。

万历七年三月甲子,免淮、扬逋赋。《明史稿》十六。八月辛丑,免兴化、宝应、山阳被灾田租。同上。万历十二年二月辛酉,免淮安、扬州被灾者税粮。同上。

《徐缙芳传》:万历间,缙芳巡两淮,颇通宾客赂遣,被劾,坐赃遣戍。钦定《明史》二百四十八。

《陆光祖传》:万历间,蔡时鼎视鹾两淮,以建言罢。商人讦于南刑部。光祖时为尚书,雪其诬,罪妄诉者。同上二百二十四。

《史茎传》:茎巡按淮、扬,括库中赃罚银十馀万入己弃,摄巡盐,又掩取前官张锡命贮库银二十馀万。钦定《明史》二百五十三。

《沈淮传》:天启元年六月,淮奏言:“辽左用兵方亟,言谨于东阳、义乌诸邑及扬州、淮安募材官勇士二百馀,请以勇士隶锦衣卫,而量授材官职。”进忠、朝方举内操,得淮大喜。诏锦衣官训练募士,授材官王应斗等游击以下官有差。同上二百二。

《阎鸣泰传》:天启七年七月,淮扬巡盐许其孝等方建生祠于扬州,将上梁,而熹宗哀诏至,既哭临,释演易吉,相率往拜。同上二百二十五。

庄烈帝崇祯十七年五月,明分淮、扬、凤、庐为四镇,以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高杰领之。时议分江北为四镇,刘泽清辖淮海,驻淮北,经理山东一路高杰辖徐、泗,驻泗水,经理开、归一路;刘良佐辖凤、寿,驻临、淮,经理陈、祀一路;黄得功辖滁、和,驻庐州,经理光、固一路;仍进得功靖南侯,封杰兴平伯,泽清东平伯,良佐广昌伯。时得功、泽清、杰争欲驻扬州,杰先至,固欲入城,扬州民畏杰不纳,杰攻城急,日掠村厢妇女,民益恶之。知府马鸣碌、推官汤来贺坚守月馀。进士郑元勋家城中,身谐杰营,责以大义,杰颇感悟,为敛兵五里外,城西北得暂启门,以通薪。而守城者负约,数以矢石中杰兵,杰兵复进。扬人竟疑元勋通杰,遂遇害。杰知不可攻,意稍怠,而泽清亦大掠淮土,临淮不纳,良佐军亦被攻。王命可法往解,得功、良佐、泽清皆听命,乃诣杰。杰素惮可法,夜掘坎十百埋暴骸,旦日谒可法帐中,词色俱变,汗浃背,可法坦怀待之,接偏裨以温语,杰大喜过望。然杰亦自是易可法,用己甲士防卫,文檄必取视而行,可法夸然为具疏,屯其众于瓜洲渡,杰又大喜,可法乃开府扬州。《御批历代通鉴辑览》一百十六。

《祁彪佳传》:彪佳生而丰姿绝人。天启二年进士,授兴化推官。崇祯四年,起擢御史。久之,巡按苏、松。国变,募士为苍头,年亲教战。适兴平兵攫丹阳市钱,浙兵勤王者不平,斗而伤军。彪佳率苍头驰治,斩兴平兵。兴平伯高杰夙惮彪佳名,至是忌之,扬言且移兵丹阳以啊彪佳。彪佳却以牒约,会杰于大观楼。时杰踞瓜步,大观者,瓜步楼也。杰谓彪佳必不至,至期,风作,杰笑曰:“祁抚不至,有辞矣。”顷之,隔江帆起破浪,顷刻达岸。传呼曰:“祁都堂至矣!”杰闻之大骇,裹甲出迎,及门,见彪佳甬巾单衣,携胥隶各一人,又大喜,手挥部士去劳,且拜起,指江誓曰:“公钜人也,公在,杰越尺寸以溷公者,有如此江。”乃屠宰飨彪佳,彪佳一举箸而别。毛奇龄《西河集》四。

《福王传》:六月,命万元吉再往扬州、六合调辑军民。《明史稿》一百十一。秋七月庚寅,金声桓驻防扬州。同上。

九月,明黄得功趋扬州。高杰以兵袭仪真,不克。初,史可法置得功仪真,与杰阴相牵制。及是,登莱总兵黄蜚将之任,蜚与得功同姓,称兄弟,移书请兵备非常,得功率骑三百由扬州往高邮迎之。杰素忌得功,又疑图己,乃伏精卒道中邀击之。得功行至土桥,方作食,伏起,出不意,上马举铁鞭,飞矢雨集,马踣腾地骑驰,有骁骑舞槊直前,得功大呼反斗挟其槊而扶之,人马皆糜,复杀数十人,跳入颓垣中,哮声如雷,追者不敢进,遂疾驰至其军得免。方斗时,杰潜师扌寿仪真,得功兵颇伤,而所俱行三百骑皆没,遂诉于南京,愿与杰决一死战。命太监卢九德及可法遣监军万元吉和解之,不可。会得功有母丧,可法往吊,语之曰:“土桥之役,无智愚皆知杰不义,今将军以国故捐盛怒,而归曲于高,是将军收大名于天下也。”得功色稍和,终以所杀亡多为恨。可法令杰偿其马,复出千金为母赠,得功不得已听之。《御批历代通鉴辑览》一百十六。

休宁汪耐庵曾拜靖南侯门下,高杰引兵争扬州,公从靖南侯饮,盘列生彘肩割啖之,帐下骁将能饮者以次坐入,福驲觞。俄报高兵十里外将至矣,侯笑饮不动;又报距五里,又报仅三里,饮如故。及报已抵城下,侯乃上马,旁一卒授之弓执左手,又一卒授之枪挂于肘,又一卒授之鞭跨左腿下,一卒授之锏跨右腿上,背后五骑,骑负一箭笛、筒箭百随之往。抽箭乱射疾如雨,箭尽掷弓继以枪,枪贯二骑折,旋又击死二骑,须臾,掷枪用鞭、锏双挥之,肉雨坠,众军已歌凯矣。归而豪饮如平时。赵吉士《寄围寄所寄》九。

明史可法遣诸将分守要地,高杰移驻徐州。初,可法出巡淮安,阅刘泽清士马,返扬州请饷为进取资,马士英靳不发,可法疏趣之,因言今事势更非昔比。至是,可法议分布诸将,奏请以总兵李成栋镇徐州;贺大成镇扬州;王之纲镇河南;李本身、胡茂桢隶高杰麾下,为前锋;而令刘肇基驻高家集;李栖凤驻雎宁,以防河;用张天禄为阁标前锋,驻瓜洲;高杰遂帅兵移镇徐州。《御批历代通舰辑览》一百十六。

《福王传》:顺治二年二月乙丑,明黄得功引兵趋扬州,遣卢九得谕之。《明史稿》一百十一。癸酉,命高起潜驻扬州。同上。

三月己酉,以钱继登为都察院右愈都御史,总理两淮盐法,兼督江防军务。同上。

福王宏光元年夏四月,我大清兵克扬州,明督师兵部尚书兼大学士史可法等死之。可法初闻大兵南下,将移军泗州,防护祖陵,辎重已发,而左良玉称兵,召之入援。渡江抵燕子矶,黄得功已破良玉军。可法乃趋天长,俄报盱眙已降大清,泗州援将侯方岩败殁。可法一日夜奔还扬州。讹传许定国兵将至,歼高氏部曲。城中人悉斩关出。可法檄各镇兵,无一至者。独总兵刘肇基自白洋河趋赴,请背城一战,可法持不许。《御批历代通鉴辑览》一百十六。

《史可法传》:十八日,大清兵逼扬州城下,招谕可法及胤文四总兵二道官等,不从。俄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岐凤拔营出降,城中势益孤。诸文武分陴距守。越二日,大清兵用巨炮击城,西北隅毁。二十五日,城遂破。可法自刎不死,一裨将拥出小东门,被执。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师也,可速杀我!”劝之降,不从,遂被杀。胤文赴水死,扬州知府任民育,同知曲从直、王缵爵,江都知县周志畏、罗伏龙,两淮盐运使杨振熙,监饷知县吴道正,江都县丞王志端,幕客卢渭等皆死。刘肇基城破,牵其将佐巷战,全军俱没。《明史稿》二百五十四。

十四日,督镇史可法从白洋河失守,踉跆奔扬州,坚闭城御敌。至二十四日,命诸将分埤拒守,越次早,督镇牌谕至内,有一人当之,不累百姓之语,闻者莫不感泣。又传巡军小捷,或曰靖南侯援兵至,旋观城上守城者尚严整不乱,忽数十骑自北而南,势如波涌,中拥一人,则督镇也。盖奔东城外,兵逼不能出,欲奔南关,故由此,是时始知大兵已入城。突一骑自南而北,撤缰缓步,仰而哀号,马前二卒依依辔首,至今犹在目,恨未传其姓字也。骑稍远,守城丁纷纷下窜,悉弃胄投戈,致有碎首折陉者,回视城橹已一空矣。失名《乙酉录》。

康熙二十年,吴江吴汉槎兆骞自宁古塔归京师,驻防将军安某者,老将也,语之曰:“子归可语史馆诸君,昔王师下江南破扬州时,吾亲见一官人戴巾衣氅骑一驴诣军营,自云:我史阁部也。亲王引与坐,劝之降,以洪承畴为比,史摇首云:我来只办一死,但虑死不明白耳。王百方劝谕,终不从,乃就死。此吾所目击者,史书不可屈却此人云。王士桢《池北偶谈》七。

卢渭,字渭生,长洲人,居礼贤馆久,可法试以策,擢特等,以渭方岁贡,当得官,不受职,而拟授昆山。归昭等二十馀人为通判、推官、知县。甫二旬城陷,渭监守钞关,投河死;昭分守西门死。《明史稿》二百五十四。

吴尔埙,崇德人,按《府志》云:吴尔埙,字介子,浙江石门人。举崇祯十六年进士,授庶吉士,流贼攻陷京师,降贼,贼败南还,谒可法,请从军赎罪,可法遂留,参军事。其父之屏,方督学福建,尔埙断一指畀故人祝渊曰:“君归语我父母,悉出私财畀我饷军,我他日不归,以指葬可也。”寻从高杰北征至雎州,杰被难,尔埙流寓祥符,遇一妇人,自言福王妃,尔埙因守臣附疏以进,诏斥其妄言,逮之,可法为救,免,后守扬州新城,投井死。同上。

案:卢渭、归昭、吴尔埙乃忠正公之幕客,既非职官,又非流寓,故附于乙酉事志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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