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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丹水为怀水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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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丹水为怀水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5

不息恶木,忍渴盗泉,行道之人,避恶名也。朕常览《上党记》,称秦坑赵卒。血流丹谷,名其水为丹水者。省方此路,怀古恻然。邑号获嘉,地称修武,前王故事,将有所凭。宜改丹水为怀水,改丹水府为怀仁府。其乡里名号,亦仰州长官随事改易。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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