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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雒都诸门与西京门同名者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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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雒都诸门与西京门同名者诏
作者:李柷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93

法驾迁都之日,雒京再建之初,虑怀土有类于新丰,惟更门以合于旧制。今则妖星既出于雍分,高闳难仿于秦馀,宜复别门之名,以壮卜年之永。是用分疆画界,实显验于否臧;东雒西京,靡互参于制度。其京都见在门同西京门名者,并宜改复雒京旧门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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