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运动之意义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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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运动之意义及价值
作者:梁启超

一年以来,国民运动之机运,句出萌达。而其运动方向,由政治方面逆涙于文化方面,根柢渐臻沈厚而精神亦渐归健实,此诚极可喜之现象也。虽然,对于政治运动全然漠置,甚且以厌恶之心理迎之,却非所宜。请言其故,政治运动,在今日之中国,确为一极可厌恶之一名词。其故盖由前此吾国人以政治运动自命者,全不解政治运动为何物,辄假此名以营其私。一般之人,亦误认所谓政治运动者果如是如是,则群视为社会之蟊贼。而稍自爱者皆避之若浼,亦何足怪,今先述政治运动之定义如下。

政治运动者,国民中一部分,为保存国家及发展国家起见,怀抱一种理想,对于政治现象或全体或局部的感觉不满足,乃用公开的形式,联合多数人继续协同动作,从事于宣传与实行,以求贯彻政治改革或政治革命之公共目的,所采之一种手段也。


准此以谈,则:

一 凡以个人权利之观念为动机,如现在官僚所谓运动者,不得冒称政治运动。何以故?以其与国家公共目的无关故。

二 运动土匪运动军队为无意识之骚动者,不得冒称政治运动。何以故?以其并无何等理想故。

三 向当局要人上条陈或为参谋议者,无论其动机是否忠于国家,皆不得冒称政治运动。何以故?以其非与多数人协同动作故。

四 党派间之纵横捭阖、此迎彼拒,无论其目的在私利在公益,皆不得冒称政治运动。何以故?以其不公开故。

五 一时感情的冲动旋起旋灭者,虽其动机关于政治,仍不得遂称为政治运动。何以故?以其无继续性故不求贯彻故。


非政治运动者,既已拣辨如右,则真政治运动其特质可得言焉:

第一 运动主体必为一般市民。

第二 运动范围必普及于全国。

第三 运动之标帜必为全体的或部分的公共利害事项。

第四 运动之动机为对于现在政治感不满足。

第五 运动所对待者,为外界袭来的或内部积久养成的各种不正当之压力。

第六 运动之方法,为散布印刷品、为公开演说,而聚众示威。

第七 运动之结果,为将所要求之事项在宪法上或法律上发生效力(对外则条约上)。


欧美政治,所以组织日新而基础坚实者,盖凡其政制皆经一度或数度极热烈之国民运动而来。一政制之成立也,国民皆了解其意义,故其运用之也甚娴。且其得之也甚艰,故其珍护而保持之夜甚力。自古代希腊罗马以至中世南北欧之自由市府,莫不皆然。最近两世纪间,欧美之政治史,更以此为唯一之主潮。最著者若被征服民族之建国运动;若殖民地对母国之独立运动;若平民对贵族之革命运动;若多数人对少数人之普通选举运动;若无产阶级对有产阶级之种种社会主义运动;其借局部问题以发端者,若英国之谷税运动;若美国之禁奴运动;其纯限于局部问题者,大之如各国之妇女参政运动,小之如美国之禁酒运动。虽其事业之大小轻重不同、其成就之难易不同,然其必由运动而成则一也。中国历史上之政治运动,殆可谓绝无。其稍近似者,则东汉晚期两次对付宦官。颇极壮烈,其运动主体,不过少数之士大夫。此外则罢市罢考,时有所闻。实群众势力之一种表现,但其范围只限于一地方。其所标帜者,率皆薄物细故,于政治大体无焉。近年来带有政治运动色彩者。最初则为对马关条约之公车上书。然其性质与东汉晚期所谓士气者正同,不普及也。

降至清季,排满运动备极壮烈。然以形格势禁势不得不出于秘密。因秘密之故而生变质。以土匪军队为中坚,而不以一般市民为中坚。民国所以不获清明巩固,祸根实伏于此。然辛亥革命,发难于争铁路国有,则国民运动之成效,固章章可睹也。此外则对外问题,间有发动。其在前清,则粤汉铁路事件之对美;片马事件之对英;二辰丸及取缔留学生事件之对日;其在民国则二十一条密约军事协定和会上山东问题之对日,皆其最显著者也。综观以上事实,则我国过去之政治运动其特质可得指陈焉。


其一,对外问题易引发,对内问题难发动。

(例证)自公车上书至五四运动,凡壮烈之举,以对外为动机者什而八九。

(原因)一、由多数人民,对于外界侵辱,感受刺激敏锐。对于内部压制历史上习而安焉。神经殆濒于麻木。二、对外事件,当局不愿直接施压制,有时且暗表同情。故运动范围,较易扩大。

(缺点)对外运动,在各国政治运动史上,原不失为一重要之位置。但其运动之有效不出二途,一、政府已确立一种对外政策,而国民为之后援。二、国民不满意于现政府之对外政策,易一政府而新政策立可实现。质而言之,必以政治修明政府可用为前提,然后对外乃有可言。我国始终缺此前提,故对外运动,无论若何热诚若何激烈,皆以失败终了。


其二,对人问题易发动,对事问题难发动。

(例证)如东汉晚明之对宦官,最近之对袁对段对徐曹陆等,乃至粤人之对龙济光、湘人之对张敬尧、津人之对杨以德等等皆是。

(原因)由人治主义之观念,传袭已久。以为国之祸福,皆由一二人尸共功罪。故以攻击个人罪恶为标帜,最易号召。

(缺点)此种运动,实际上补益于国家者甚微。盖非稔恶之人,不能成为攻击之目标。及其成为目标,则国家之败坏于其手者已不知凡几。虽云去之而所损已不可复。竭全力以去一人,而与之代兴者亦一邱之貉。更待其稔恶然后成目标,然后谋去,辗转相嬗,而国之元气尽矣。


其三,以事而论,则枝叶问题较易发动,根本问题极难发动;局部问题较易发动,全部问题极难发动。

(例证)如争一铁路争一矿产,运动最易有力;如日本取缔学生,遂有全体回国之运动;如地方上事件,最易起罢市运动。

(原因)由多数人识力幼稚,于具体一事件之利害,尚或能理解。至于抽象的利害及各事件间相互之因果关系,非用稍繁复之推论,不能说明。群众对之,已不甚亲切有味。又因交通未大通,社会组织不完,人与人、地方与地方间相互之密度,不能如他国之黏切固结。故多数人对于全国公共问题,以视一地方一局部之问题。其感觉力较钝。

(缺点)从具体的局部事项入手,使人人直接感切身利害,诚不失为运动之一良法。但天下事大抵非根本问题解决,则枝叶问题无从解决。而根本一旦解决,则枝叶往往迎刃而解。今专从枝叶下手,无论什有九不能得结果。即有所得,亦殊不彻底。而凡一运动之成功,皆须出极大代价。狮子搏虎搏兔,用力等耳。一国中有热心毅力能为运动中坚者,其人本自不多,其日力精力亦正有限,枝叶问题所耗太多,根本问题必至闲却。且枝叶问题,层出不穷,日日应付,运动屡起,能使国民厌倦,减其效力。故此种运动,虽慰情胜无,吾总认为不经济的运动。


其四,对于补救既往的易发动,对于建设将来的难发动。

(例证)如屡次路矿运动,及最近对外种种运动,皆政府某种罪恶已经发觉,社会已实际蒙其祸害,乃群起谋挽救。其他对内事件亦略同。若夫事前防制罪恶之立法的运动、或谋废止恶法、或谋创设良法,此在各国政治运动史上占最重要之部分者,我国殆无有。

(原因)一、已发之罪恶,已蒙之祸害,其事实章章在人耳目,予人以眼前的刺激。且利害一言而决,无待索。故群众憬悟奋争,易以集事。若夫将来建设的事业,悬揣其效果,既须委曲说明,规画其方案,又难免意见雑出,多数人感觉其必要也既不甚切。而欲锻炼群众意识使聚于一焦点以从事运动,其事又较难。二、国人法律观念薄弱,彼欧美人心目中,确信非有法不能保障自由,既有法则自由当然得所保障。此种信仰,中国人几不能索解。故对于建设的立法运动,自然不感兴味。

(缺点)政治运动之所以可贵,以其经一次运动成功后,而当时国民所悬以为鹄之政治理想,遂变成制度。质言之,则空漠之舆论,变为实际之法律也。法律之既立,则违犯此法律之罪恶,自从无发生。一发即法律之制裁随乎其后。为肃清政弊起见,此实拔本塞源之计。至法律效力之强弱,实以国民拥护法律力之强弱为衡。经运动而得之法律,其拥护之力必强,否则必弱。故立法的运动,在各种运动中,收效最丰而植基最固。欧美之政治运动,什九皆为此类。我国不然,不致力于曲突徒薪,专责效于焦头烂额。以故过去之政治罪恶,什九无从矫正。呼号挽救,徒托空言。而未来之政治罪恶,递迭效尤,更无术以施防制。质言之,人民不先求得自卫之武器,长此徒手与盗持大权之人搏战,虽有勇夫何能久持。前此运动,罕收良果。实运动之不得要领使然也。


过去情形既如此,然则自今以往,中国究能有真政治运动出现否耶?我国民在今日,宜即从事于政治运动耶?抑仍有所得待耶?此实目前最切要之问题。就一方面观之,凡言论集会不能自由之国,绝无政治运动之可言。今日而提倡此说,必复有人假托名义以营其私者。结果仍不脱从前党派窠臼,徒招人民厌恶,窒将来真政治运动之机,其一弊也。社会对于政治问题,绝兴味,既不感觉政治与己身利害关系之切密,又不自信自身之力之能左右政治,既厌事,又畏事,在此种社会之下而欲为政治运动,无论如何,必不能从社会根柢有所发动。其日日活动者,仍不过社会之游离分子,其弊二也。多数人智识幼稚,对于稍复杂之政治问题,便苦难理解,若欲运动普及,除非专诉诸感情的冲动——如对外问题对人问题之类。虽然,此等非政治运动之根本义,既如前述,若专从此等事著手,断不能彻底,不能进步,且运动所起次数愈多,愈使国民厌倦,其弊三也。准此以谈,则今日之中国实不宜轻言政治运动,须从文化运动生计运动社会改良运动上筑一基础,而次乃及于政治。

就他方面观之,则政治运动,又有万不容缓者存。其一:在黑暗政治之下,无论何种国民事业,皆不能进行。例如言论集会出版等既不获自由,则不独政治运动无可言,即文化运动亦受莫大之障碍,决不能顺应时势以发展。而欲求得此自由且确实拥护此自由,则非经一度或数度极壮烈极惨淡的奋闘运动不可。此种运动,即政治运动也。其二:无良社会则无良政治,此原则固为吾曹所笃信。然欲改良此社会,当何途之从,必使静止的社会变为动进的社会,然后他事乃有可言。欲使社会由静而动、由止而进,则非常有所以刺激冲动之不可。政治运动者,乃向久病麻痹之国民,加以药针注射的疗治。其三:国民无政治常识无政治兴味,则真政治运动不能实现固也。然又非经若干度之政治运动以后,则常识与兴味末由增进。两者因果相属,若必待时机乃开始运动,恐所谓成熟者,永无其期。其四:欲共和基础巩固、欲国民事业发展,总以养成国民协同动作之习惯为第一义。次养此习惯,自然当多为其途。然大规模的协同动作,实以政治运动为最,故每经一度运动,不独国民自觉心增进一度,即国民自治力亦增进一度。

是故今日之中国,是否当以政治运动为主要的国民运动,吾不敢言;是否能以政治运动为主要的国民运动,吾亦不敢言。虽然,吾以为最少亦须以左列两种目的,为过渡时代的政治运动。

第一、为排除文化运动社会运动种种障碍起见,以辅助的意味行政治运动。

第二、为将来有效的政治运动作预备工夫起见,以教育的意味行政治运动。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29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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