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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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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书(明)吕坤撰

●目录

题辞

内文

点校凡例

书影

附录

●救命书序

人生之急,有急于性命者乎?人事之重,有重于救性命者乎?使千百年常常享太平,千万家人人有遁术,则高深城池,劳民伤财,已为病狂丧心矣,而况讲武备乎!自古圣帝明王,最重农时,兴作则曰至冬乃役,讲武则于四时农隙,虽春夏万物繁昌,不免千人田猎,万马追逐。帝王岂非人哉!知民之死于兵刃,甚于苦以饥寒,欲救民之生,故不暇恤民之怨耳。

夫以成周盛时,尚在张皇六师,《易》当泰运,犹且思患豫防,乃今世道民情何如哉!寒号恋日,燕雀处堂,嘻嘻悠悠,无愁无惧。此长虑者之所痛哭流涕,彼且哆口而笑之,不则掩耳而恶闻,面是而心非之矣。夫古今遭兵变者,父东子西,夫南妻北,或八口仅存一二〔一〕,甚者阖门死绝,无一存焉,皆此个念头误之也。设人人有先忧,处处有武备,何至如唐时二十四郡无坚城,一百八县断烟火哉!故圣人备万一,智者备百一,今一一可忧,一一无备矣。嗟我衰暮之年,独切先时之虑,既丛众怨,新此城堤矣。倘不讲守备法,委成败之运,任死生之数,虽有城堤,与无城堤同。王公设险要,建重门之谓何?岂为太平壮观美哉!倘为贼所破,满城性命,何待余言?

是书也,信之则为活人,忽之则为死鬼,〈中谷〉之诗曰“啜其泣矣,何嗟及矣”,其他日之谓乎!〈园桃〉之诗曰“心之忧矣,其谁知之,盖亦勿思”,其今日之谓乎!茍思矣,则知我言不妄,而为计尚疏,必有高识远见、秘法奇谋出于我之上者,为之调度安排,而何暇笑我乎哉!噫!公署从来称传舍,击鼓催花,畜艾没人听药言,隔靴搔痒,固知此书之万万不行也,然亦不可无吾言在。万一馀魂有知,必曰悔不用吕某之言也。

岁万历丁未二月初吉邑人吕坤书。

校勘记

〔一〕“八”,来鹿堂本作“人”。

●救命书题辞

不孝中承乏宁邑,将几四载于兹,亦闻司寇吕新吾先生著有“救命”一书,而但未板行,无从见也。及今年冬杪,都谏乔裕吾先生为之杀青,而中业已以外艰当行矣。

是书也,未雨为绸缪之计,当机悉战守之宜,即昏愦中不能一一详读,而老成石画,亦略识梗概云。其间参半系有司事,而亦多与鄙见暗合,有欲次第条布未遑者,惜不及行以去,于两先生盖甚愧焉。两先生居恒足不轻履公庭,口绝耻谭私事,独利病兴革有关桑梓,则津津道之。年来奉以周旋,幸不至违道拂民,重为地方?。道义相成,受益良多,即两先生亦雅知中,谬为奖掖,不以为不足与有为也。

惟是邑之大事,在城与堤,两先生所为焦劳区画者,亦莫急于城与堤。顾堤防虽幸茍完,而城守尚多缺略,如是书所载,讵忍以身之既去,遂膜外视之?因即苫次漫书数语于简端,以谂来者,盖亦旧政必告之意。方寸既乱,不能成语,极知言之无文,第聊以见吾心云尔。

万历甲寅季冬吉关中薛大中题。

●救命书

邑人吕坤著、后学乔胤订

城守事宜遇变事宜预防事宜

城守事宜

一、县父母当平居无事,宜先将本县乡居土民,作有柄手牌式一面,宽六寸、长一尺二寸,白粉油面。每家照样做来,上书本家某人年若干岁,面色红白,有无疤麻,男几口,孙男几口〔一〕,官票字芊A各家领去。待声息将近,四面各照四门进入,守门官吏于门外照牌点查,妇女只验两足。若有面生之人,牌上无名,或年貌不同,即时擒挐送审〔二〕,以防奸细夹杂进入,为贼内应。

校勘记

〔一〕来鹿堂本、《初编》本无“男”字。

〔二〕“挐”,来鹿堂本、《初编》本作“拿”。

一、城外居民,年五十以下、十八以上,各以方面,分记姓名于城垛粉壁之上,以备临时各认信地。此事仓卒做不得,须预安排。

一、城门将闭之时,守门官将城中流来闲人,仔细搜索。除各家正身及有力家仆深信同心者不妨留用外,其馀三年内寄住佣工作仆,及老幼不堪费人养活,应逐出者,尽数逐出。盖贼欲攻城,每每先托心腹之人,与佣工作仆,探听消息,默观道路,预备开门,发火放监。师伍之陷归德,可鉴已。贼无内应,虽开门不敢径入,此守城第一紧要者,慎之慎之!

一、本县仓积,须有谷豆二万石以上,方为宽绰,虽遇凶年,人不至相食。决不可一半在外,即放在外,许借不许赈,救死不救饥。即借,春出秋必收;即收,利必加三还。县仓名为预备,非但救荒年也。城一被围,缺食五日,岂能食纸煮靴,罗雀掘鼠哉!安庆绪据邯郸,郭子仪与九节度围之,城中食尽,一鼠值钱四千。仓廪万分要务,此围城第一紧急者。但遇小民告赈,衙蠧开端,一时申请赈借,放出再不催还,到那兵荒马乱之时,百姓死活,谁能相顾?但遇小饥中饥之年,上司轻动仓粮,本县士夫不可不以此意强止之。万历甲午春,斗粟百钱,江夏刘初阳父母以失意去任,犹叮咛云:“无开仓。”署印吴二守至,在官三月,不敢指言,却将仓谷六千尽散于人,甚者馈送缙绅,不分贫富。仓廪一空,奸贪小人,十分欢喜。明年大饥,人相食,谷至今未完〔三〕,余纪之以志感恨。

校勘记

〔三〕“完”,《初编》本作“还”。

一、城中寺庙空闲之地,或有甜水之泉,务须添井三五十眼,以备城上城中缓急之用。

一、贼入境先抢乡村,一则烧毁房屋,奸污妇女;二则杀其老幼;三则抢其财帛粮食,资其供给食用;四则驱逼丁壮男子攻城。乡村集店之人,既无山庄,又无地洞,何处逃生?若贼在五七百里外,听得声息,速谕乡民,早将家中用度粮食、柴草、牲口、家火、箱柜,尽数搬入城中,不止救了全家老小。贼见四野无粮,岂能四五十里外抢别县之饭食,攻我县之城池哉!即使锁房埋窖,不过为穷人掠抢之资,一入城中,谁能救久围之性命乎?早见豫待,清野招民,在敏果之县主耳。若催到不从,门闭不许放入。

一、富足人家闻有声息,将各庄积聚收入城内。城困之时,但有不足者,不分亲疏,除自己足用外,尽数借贷与人。救紧急之性命,百倍阴骘;借众人之精力,万分保障。仍将所借记一簿籍,令本借亲笔画押,人有良心,得命之后,谁不补还?如不补还者,官为加倍追偿,决不相负。不然,自己亦不得受用也。

一、贼一近城,四关民居,先受其害。房屋得折毁者自行折毁〔四〕,可焚烧者送入城中,贼去之后,尚得再盖。若舍弃以为贼资,彼折其梁檩填架海壕〔五〕,取其草束攻烧城门,内外不便。古人守城,先将城外积聚一切焚毁,正恐借资也,万万无忽!

校勘记

〔四〕二“折”字,来鹿堂本、《初编》本俱作“拆”。

〔五〕“折”,来鹿堂本、《初编》本俱作“拆”。

一、父母官为主守,居中调度。城上分为四面,一面守正一人,守副二人,俱以佐贰丞尉。或大小乡官举监老成练达,执法严明者为之,处断一面之事。练成民壮二十人,督率城众,教演守法。守城原是军法,欲救一城性命,难做一些人情,主守者须借之威权,以便行事。宽缓柔懦,避事徇情之人,决不可用。盖一面稍疏,三面虽严,何救于一面之失?一城万口之命,付于守城之人;守城数千人,付之十数个守者,何等关系,可不择人?

一、贼之攻城也,有七乘:乘我之倦,如日夜劳苦,神疲力竭之类;乘我之怠,如日久心安,官不戒训,民不恐惧之类;乘我之忽,如风雨雪夜,贼远贼稀,思想不到之类;乘我之无备,如兵刃不利,矢石不足,火炮缺乏之类;乘我之疏,如城有单薄,地有平陂,外有攻冲之资,内有不备不具之类〔;乘我之缓,如往日迟心怠意,一时招架不及,手忙脚乱之类。此七乘者,城之安危所系,不可不慎也。

一、贼在城外屯聚,以逸待我之劳,以饱待我之饥,以宁耐挫我之锐,以优游懈我之心,声言解围以安我之意,声言增兵以寒我之胆,乍动乍静以疲我之精神,缓进零冲以耗我之气力,忽散忽聚以老我之智谋,筑垒增栅以示彼之持久,我意已定,一切勿动。内门须闭,须留瓮门,不时开闭。练就敢死士三、五百人,重加赏犒。三更以后,我军与贼一样打扮,自有暗号,乘其困倦,密砍其营。放大炮、鸟铳,令其惊起,自相乱杀,吹角声而散。五鼓点名,令队长认进,谓之鬼兵。鬼兵三两行,贼已防备,后却用排灯,将灹炮、鸟铳、佛郎机前棘大挠扰之。若有积聚,乘顺风用油薪纵火焚之。如此三两番,贼自不能存也,其委曲〕不具详〔六〕。

校勘记

〔六〕底本原缺一页,今据来鹿堂本、《初编》本补足原文。惟“贼已防备”句,《初编》本“贼”作“则”,然推上下文意,来鹿堂本似较通顺,故从之。

一、贼欲攻西,先在东面热混,撤得人护东门,则西面必松,他却一枝兵乘机一拥,自西登城,谓之声东击西。声南击北,声昼击夜,声晴击雨,总是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八个字耳。兵法:擅离信地一步者斩,城上之人,分定人数,各照粉壁,日夜防守,不许越过一垛。面目只向外边看城下,贼如攻东,虽十分紧要,三面之人,安定不移。城中有游兵,多者千人,少者六、七百人,最少亦不下三、四百,立一中军统之,常在隅首屯聚,以防策应。东面紧急,放大炮三声;南面紧急,擂大鼓;西面紧急,急撞钟;北面紧急,速鸣锣。游兵火速向紧急之方齐力防护,一千者分为两应,以备两面受敌。六百、四百人少难分,看贼势缓急,缓者六百、四百亦可分为两应;急再行催促,全调专守一面,极力防护。若更有馀人,一城楼屯聚三、四百。贼急而人不足,再调一枝,似更便也。

一、每五十人,用有身家精壮勤谨男子二人,作为巡警,亦令分番歇息。但查有怠惰豪强执拗败群之人,违乱纪律者,报知守正,转报主守,甚者以军法从事。如有宽纵通同,一例治罪。

一、每垛定要二人,乡县各一〔七〕,预写垛上。一人歇息、吃饭、解手,一人常川瞭望。昔刘大王守宁陵时,令其甥在西北隅凝目外望,不许回头,其甥回头内顾,王即斩首示众。守城四十日,无人敢犯,城赖以全。

校勘记

〔七〕来鹿堂本重“一”字。

一、城上夜间最要安静无声,以听贼之消息。四城门俱有更鼓,每交一点,放炮一声,高声人大叫一声云:“大家小心!”城上众人齐喊一声。馀时俱不许动一些声色,使贼不得以掩彼之形声,探我之消息也。

一、悬帘万分紧要,或毡条褥子亦可。两角缀两鼻,挂于垛边,勾头钉上。中间亦缀两鼻,将丌字木枨入鼻内,丌脚辖于垛口之斜坎。夜卧则取以盖霜露,昼悬则取以招炮箭。丌木枨柱高下随便,下阚登城之贼。

一、夜间城上灯笼,万不可无。但悬之垛口,是我在城上不能看暗处之贼,贼在城外却能见明处之我。只可用油纸悬灯,缒于城下,离地八尺,以观贼之远近。

一、旗帜按四方颜色,每十垛树一竿,竿高垛三尺。临时用妇人裙幅铺盖表里皆可。

一、守城男子务要十分饱暖,妇人小口,但不饿死足矣。知城围到几时,男子日夜要气力精神,万万不可忍饥受冻也。

一、城上锅灶不便,城下各照所分人口,二十人属一火头。一日三饭,早饭面食,下晡干饭,三更时面食。火头各照所管之人,以器盛饭,城上人用索拔取。每盐菜总一盘,有送私食者不禁。

一、兵贵如山,千摇不动,百震不惊,庶乎贼智自穷,我守可固。昔曹成攻贺州,日久不下,忽有一人登城,大呼曰:“贼登城矣!”守城之人都滚下城来,贼遂登城。原来只是曹成用了个灹营计。一人讹言,万人惊走,以后守城,叮咛此令。但有一人谣言惑乱人心者,守城之人寸步休移,抵死莫动,只将谣言之人与先动之人,当即斩首,悬在高杆示众。

一、贼挖城根,常顶卓子门扇,须用捶帛石磨扇下击之,或用油铁索缒下油薪焚之。如果剜挖不止,当记对挖之处,将穿透内城穴边,备五十馀人,执利枪、快囗〔八〕、鸟铳戮打之,或用积薪当穴续添不断,令不可入。

校勘记

〔八〕“快”下一字所用字库无之,故缺,原字参见书影一。

一、守城之人城上作秽屎尿,盛一木桶,或缸或瓶。贼在城根,以粪筒喷之,或劈头浇下,令其遍体,且城滑亦不可上。

一、守城缓急应用之物,偶有缺乏,何处置买?凡城中大家小户,果有收藏,争先送出,父母官即记一簿,各家器物,各记一号。事宁之日,除义施外,照其原数,或领价,或还物,必不相负。若奸吝不与,致误大事,贼一入城,汝父母身家妻子,尚不知属之何人,况财物乎!石州张乡宦家、兴化各乡宦家,可为万古千年悔祸之鬼矣。

一、城东南无池而地宽平,可容万寇。守此面者,人须倍于三面,而委任择有胆有智之人以统率之,或县主坐镇此面。不然,此处失机,三面虽坚,无救于败矣。

一、贼至城根扒城、挖城,守垛之人只用礌石、灰瓶、粪筒之类。箭不得加,全凭墩台箭手两下交射,故墩台只可五十步一座。今既太稀,须用有力量挽强弓、发劲弩者守墩台,否则远不相及矣。

一、守城之人见贼远处放箭,即以草人当之,可收其箭。切勿张弓对射,对射何益?贼到城根下,用梯扒城,也不须动手,只等两手爬住城口,奋力用锛斧见手则断其手,见头则断其头。此是要紧一著,胜败关头,手眼万分留心,不可迟缓一刻,其馀任他千轰万乱,呐喊摇旗,只要眼力观看,不可一毫动心。此个筋节,譬如生产。虽腹痛下迫,产妇听其自然,全休使一些气力,待儿头向下,努力要出,母就其力一努,则生矣。近日坐婆,一见努阵,便劝使力,不知早一刻不得,晚一刻不得。使力既早,不但逼儿横到,迷失产门,到将产用力之时,却反无力,奈何!

一、守城必用之人:铁匠、木匠、泥水匠、纸札匠、〔裁〕缝〔九〕、漆匠、编竹匠、〔练〕成民壮〔十〕。

必用之物:羊油𣐤油烛、油、三眼垂头炮、锛斧、斑猫、焰硝、柳灰、四门将军炮、连滚架枕坐、丌字架、碎砖石、石灰、石炭、大杆、围杆、板、棘针、长枪、捍卫火车每门、狼筅每门、搭钩枪、铅铁子(以上系官备)。杂粮、灯笼升口大斗口大、谷乱杆、席、苇、麻、弓、箭、铁锨、杵头、杂柴、捶帛石、草苫、屎尿桶、水缸、高牌纸、笔砚墨卓、眉齐榆槐桑枣棍、铁(以上系民备)。

校勘记

〔九〕“缝”上一字漫漶,来鹿堂本、《初编》本俱作“裁”,据补。

〔十〕“成”上一字漫漶,来鹿堂本作“老”、《初编》本作“练”。考上文有“练成民壮二十人”一语,《初编》本近是,从之。

遇变事宜

一、闻有声息之信,四城门内十数步间,挑拦路赚坑,阔五尺,深一丈。坑中铺板,钉以长钉,坑面钉席,覆以薄土。每坑边用三眼鸟铳十杆、硬弓十张、盾车五辆,以备巷战。贼若径入,必坠坑中。贼欲前行,急发箭铳,二十步外再掘一坑,如上法。贼未入,以板棚坑,人在板上行走,庶不失脚。

一、贼若尽数入城,先抢仓库狱囚,次及居民财物。此时家口得一刻空隙,不早出城远避,第二日再不得出城,惟有投井悬梁,可免杀辱。若得空出城,身带五六日干粮,急投烧残小院人家,暂且寄身,昼伏夜走,直向贼曾残破州县逃命。贼无经月恋一城之理,亦无又攻残城之理,食尽财空,自攻别处,然后慢慢搬取回家,亦死里逃生之一算也。但怕乖贼先守四门,则无路矣。妇女不死,无以免辱,早寻求死之计。

一、贼将入城〔一〕,官先督催各家将卓椅、床凳诸物塞满街衢,令碍贼行。里面用枪炮拒战不住,以火焚路,陆续添薪,令不得前。

校勘记

〔一〕《初编》本无“将”字。

一、贼入城,多先扑人后门,家后多挑壕堑,宅内道巷,多垒窄隘,得格斗者,舍死尽力。或曰:恐益甚其怒。予曰:但恐胆落气丧,钻穴逾墙,闭户蒙头,逃命不得耳。贼既入城,纵叩头叫爷,岂有饶命之理?富者献金银衣服首饰,乞令箭以防后来,是或茍活之计;士君子素患难,自有道理,死则死耳,决不卑污乞命也。

预防事宜

一、城中城外居民修盖房屋,托坯烧砖和泥,听于城根五丈外、三十丈内取土。其官府修理公衙,责令徒夫托坯,减日带镣作工。贫民犯罪轻者,量罚推土几百车,入垫城角,免其笞杖。务令数年之间,池深及泉。凡遇阴雨,城内之水,尽令入海壕中,虽旱不漧,方为长计。古谚云:池深一丈,城高一丈。池深及泉,城高触天。

一、城根边土宜栽盘根诸草以固土,近里宜栽酸枣枸橘以拒贼,其海外百步之内〔一〕,切不可栽树,遮城上望眼,藏城外贼身。若堤上栽柳,则不妨矣。

校勘记

〔一〕“海”,来鹿堂本作“壕”,疑互夺一字。

一、城堤既完之后,宜于城上委在城有才望义民,或修城官民子孙,或候缺吏各一名,专管巡城。于关厢内照上选委二人,并快手一名,专管巡堤。每月朔望递结,如城堤照常,则结云:“并无獾鼠穴窟及雨水坍塌,奸民盗掘取土,折损草木等事,如虚甘罪。”至于伏秋多雨,一雨一报,城上自有传箭之人,即日报与巡城,具揭报官。如有损坏,则云:“某处因何损坏,若干丈尺,若干深浅,原系某人监筑。”除责罚外,即命在官应拨闲人及城内火夫,及守城堤夫作速补筑。堤坏则巡堤人吏,具结到官,用四关火夫作速补筑。巡守之人如有偷安废弛,虚应故事者,重责枷号。此城池第一重务,贤父母必留意焉。

一、城堤两傍于四、五、六、七月,觅十岁以上小儿,倒栽连根结爬草、菅茅、马兰等物,务令固结盘据。其堤内外,栽插柳树,一丈一株,每年刓取椿稍以备水患,砍伐椽柱以修官房,省扰乡村小民。但有盗伐及私自折损者,除十倍加罚外,仍重责枷号。

一、城下池中须有暗深暗浅之处,浅不过及腰,阔可一丈;深则池中掘为土井,口阔一丈,深须及泉以陷贼。浅处用暗识表道,以救缓急出城之人,插杖可过,此最万分紧要者。

一、护守城池,盘诘奸细,两牌四城门上都有,两京十三省所同,盖祖宗旧制。近来城门大开,看城之人,只是一二老幼替身,常常不在门下,个个不知盘门。假使三五十反人骑马提〔刀〕〔二〕,忽然自四门如飞而至,进县堂劫库放囚,封了四门,一城生灵,何所逃命?纵有救兵,三两个月调到,贼仍驱我百姓上城严守,谁敢不从?太平日久,大家只是靠天命耳。李密欲据桃林县,县官不从,乃托言奉旨入洛阳,暂送家眷入县衙一寄。却以强兵戴妇女羃囗〔三〕,乘车而入,遂夺桃林。

校勘记

〔二〕“提”下一字漫漶,来鹿堂本、《初编》本作“刀”,据补。

〔三〕“羃”下一字所用字库无之,故缺,原字参见书影二。

一、平日城堤之上,作秽招蜣螂,小儿擅自登扒,挖铲脚踪,及猪羊牲口缘上吃草者,看城之人禀知,重责枷号。责令补筑,猪羊牲口发养济院。此法若轻,城堤速坏,万分慎之。

一、方今天下无真兵,人人不知兵,才说练乡兵,个个气恼死,不管他日死活,且怨眼前骚扰。守上者离任之后,各有职业,只我乡井人家,坟墓亲戚,房舍田土在此。千年离不了故园,奈何不为久长之计也。自今以后,务要各乡随个性命会,十月初一日以后,三月初一日以前,共四个月馀。除六十以上,十五以下,残疾衰病之人外,每一保甲,务选强壮百人,或长枪、火枪、锛斧、骨朵、眉齐棍、弓矢、腰刀、火铳、绳鞭、铁梢之类,各认一件。每日清辰晚上,挐喊鸣锣,彼此配对,习学敌斗。每遇酒席,以此为输赢赌酒,如猜枚投壶一般,振作一番。四乡四关,几千人讲武,如有武艺精通能为领袖者,公举到官,给免帖一二张,如有犯杖笞,纳帖准免。如此不止鼠窃狗偷,虽三五十强盗,不敢打家截道。纵使流贼攻城抢寨,亦知此处兵强人练,不敢生心,就来临城,亦自胆怯,不敢持久而去矣。此事民间可以自为,有司但可每月试聚校艺,行赏罚以鼓舞之耳。

一、城上所积器物,申上造入查盘。父母官督责典守者,每遇五月初一日以后,九月初一日以前,每月晒晾一遍,不许抛撒。典守之人,三年更替一番,坐审〔殷〕实人户〔四〕,与仓库相同,照数承接,其交代簿籍,官用印信。查盘官到比照边堡事例,申造查盘,损失者赔赏,窃取者坐赃,庶平居不至仓皇。若不如此,虽置何益?

校勘记

〔四〕“实”上一字漫漶,来鹿堂本、《初编》本作“殷”,据补。

余昔巡视三关,委太原赵同知将城中人丁,王府除府第,士大夫除住宅及仆隶流民不派外,其在城居民,尽数报丁,各就四面近处,将丁名、兵器书于垛粉壁上。城外四乡居民丁壮,除在近堡保聚不愿入城者不开外,其情愿避乱入城者,亦就四面近处,将丁名、兵器书于垛上。务要一垛二名,平居各认信地,庶有声息,火速上城,不致紊乱争让。仍有密檄,委太原何知府应变城守之法,然后出巡。赵同知查点无法,人情穪扰。秋防完日回省,郡王谢劳,一王曰:“老先生防守尽密,达贼安在?”余应之曰:“待殿下见达贼,今日安得此座?”明日晋府闻之,责让言者,差长史来谢,人情大抵如此。本县城垛,亦须平日如此认识。十月后,三月前,歇三操五,演成数次,务练城守之法,庶登城不致仓皇,守城不犯法令。不然,高城深池,祇为盗贼之资耳。

一、堤口要一年一修垫,与梢栏门闸板相平。若一年不修,堤口必减三四尺,倘河水昼至,垫已仓皇,夜至奈何?昔曹县堤高几与城平,城中地下如沼,四堤口终日车马,岁久无人看问。一〔日〕巡堤老人请派夫修垫〔五〕,通学递呈称堤高不便车马行走,老人指称修理骗钱,令怒杖而止之。是年秋夜,河水暴发,自堤灌城,县令一家升屋而免,止伤一女。次日募取河舟,令曰“活一人者钱一千”,虽救出颇多,三日后城中浮尸已数千矣。出水之民,庐居堤上,后来者添筑大堤,重重如山,虽补亡羊之牢,何救于陷溺之鬼哉!愚民图目前之便,忘不测之忧,以后巡堤人役,但有获挐梢路破堤之人,及折柳拔柴之众,准越城法,除重责枷号,仍罚土垫城。又于犯人名下,追赏能捕之人。

校勘记

〔五〕“一”下一字漫漶,来鹿堂本、《初编》本作“日”,据补。

救命书终

●救命书跋

邑旧有城,卑恶难守,且距堤不及二十武,高下相埒,藉令有绿林潢池之警,是殆为敌人增负嵎之势也。司寇吕新吾先生忧之,建议撤去旧城,展拓堤上,四面甃以砖石,益以瓮城,屹然崇墉可守矣。又虑守之无具,且无法也,乃作为是书,名之曰“救命”。盖如此则生,不如此则死,真备急之良方,非故为无病之呻吟也。先生开府山右时,曾刻有《城守》一书,大略皆边防机要,而是书则专为吾邑区画,盖更为精详周到云。

先是展城之议起,邑人什九非之,其后是非参焉,今则有是无非矣。所谓民难与虑始,及观厥成,天下晏如也。今是书出,安常习故者必多以为迂,共相揶揄,甚且怨詈焉,以为是未必然者,恶用是张皇为。夫使其诚不然也,岂非吾民之幸;万一或然,而仓卒无备,一邑性命,谁其救之?嗟乎嗟乎!性命者,大家性命也,非独先生一身一家也。其所为设法以救性命者,亦救大家也,非先生自为一身一家也。人亦知重性命,而不图所以救之,先生多方代大家图救性命,而大家反以为迂,共相揶揄,甚且怨詈焉,岂不愚而可哀也!先生生平无念不为社稷苍生,而于桑梓尤惓惓焉,其所以为生民立命者,不尽是书,而是书其一班耳。

余小子不佞,亦大家中一人,偶得是书,读未终篇而毛骨悚然,凛凛若大敌在前,而莫必其命者,乃为刻而行之,俾人人知所以自救焉,亦施药不如施方之意也。嗟乎嗟乎,天下承平久矣!在在城守废弛,人人如处堂燕雀,可忧盖不独吾邑为然。使得先生之说,而急图所以救之,其所全活,殆不可量,独救此一方民哉!

万历甲寅秋八月望后邑后学乔胤顿首谨跋。

●救命书点校凡例

《救命书》一卷(明)吕坤撰

一、本次点校,以上海图书馆藏明万历四十二年乔胤刻本为底本,以《中国兵书集成》影印清道光十二年来鹿堂刻本(以下简称来鹿堂本)、《丛书集成初编》本(以下简称《初编》本)对校。

二、底本遇有版刻疏失,如理据充足,且有校本可从,则作校改。如无别本可依,则仅于校记说明疑义。

三、底本与对校本文字有重要不同,而义可两存者,于校记注明。惟一般异文不另注出,以免繁琐。

四、底本断版缺文处,参酌对校本补完,并于校记注明。

五、凡有所校补,于句末标出校码。原文误字用小字括以()号,校正文字括以〔〕号。

六、古体字、异体字、俗体字一律迳改,不另出校记。

七、书后附提要、著录及书序,以备读者参详。

显之

●附录

〈救命书提要〉

《救命书》一卷,明吕坤撰。坤字从简,宁陵人。万历二年进士,官至刑部侍郎,事迹具《明史》本传。自序称“是书也,信之则为活人,忽之则为死鬼”,故名之曰《救命书》。全书设为条款,俱言守城诸事,计四十二条,而一条自为一事,甚便披览。首为“城守事宜”,述平居所应预备,临敌所当设施,并略及守城机要。次为“遇变事宜”,叙敌入城前后应变之法。次为“预防事宜”,其意大抵力主城堤宜修,民丁宜练,早图先为不可胜之计。书中所言,虽为宁陵一城而设,然如言敌攻城七乘、扰我十术诸条,颇资启发,后人跋称此书非独救一方民,信非虚誉也。坤固儒者,然史称其性刚介,尝疏陈天下安危,盖亦留心世务之志士也,宜其垂暮之年,尚兢兢于乡邦防务,为先戒之虑矣。惟守者,待敌之可胜也,故《城守筹略》云:“能守而不能战,犹勿守也。守有死志,战有生机,审机度变,可战即战。”是书于城守器械、兵卒布置等事,皆不及详论,盖其本为晓喻邑人而作,但以保存性命为本,若解围破敌之权谋,则非所措意耳。

著录

《郑堂读书记》卷三十八:

“《救命书》二卷借月山房汇钞本

明吕坤撰(坤仕履见儒家类)。书成于万历丁末,前有自序,称‘人生之急,有急于性命者乎?人事之重,有重于救性命者乎……倘不谨守备法,虽有城隍,与无城隍同’云云,故曰《救命书》。上卷凡‘城守事宜’二十八条,‘遇变事宜’四条,‘预防事宜’十条。下卷为郭宗昌《二戎记》,凡弓图七,矢图三,图各有说,共附论二十一条;又有王朝麟《城守补》(攻战法附)凡十二条,附以图四,各为之说。叔简以理学名,时当神宗全盛之世,而先抱杞人之忧,所谓有文事者必有武备也。其守御之法,视宋陈元则《守城录》,何多让焉。夫岂若世之儒者,惟知讲良知,立门户为事哉!”

《八千卷楼书目》卷八:

“《救命书》一卷,吕坤撰。抄本、泽古斋本。”

书序

〈重刊守城救命书序〉

余既重刊《纪效新书》,郭兰石学使谓此第南塘论战之书,当合吕新吾先生《救命书》并刊之,庶战守均有师资矣。余谓南塘备倭东南,固战无不胜。及其坐镇蓟门,节制严明,边尘不起,踵其后者,遵循成法,尚数十年晏然无事,是南塘不独以战功鸣也。特守蓟门时,外树国威,内防谗毁,不暇著书。或著矣,而掣肘不传,是以战功独著耳。夫南塘既不以守传,则论守者诚无有善于《救命书》者矣。

尝记癸酉山居时,上元董文恪公抚吾陕,曾刊是书,遍给守令绅耆,俾家有一册,以资循习。当是时,白莲教匪靖已十年,阅是书者,十有七八非笑之,乃未逾岁,而盩、郿之厢匪滋事矣。余见曩之非笑者,汲汲焉,皇皇焉,朝讲“城守事宜”,夕筹“遇变事宜”,若虽恐其说之不尽,而遵之不力。以此逆贼不旋踵而扑灭之,然后服公先事预防,洵为筹边善策也。

今日者,国家承平既久,民安畎亩,卒习戎行,固无烦抱杞人之忧矣。然有文事者必有武备,况川省西、南二边,番夷环列,未雨绸缪,当亦筹边之所不可忽者。即曰四夷宾服,不必过虑,而新吾先生垂老致仕,犹厪民瘼思,为御侮捍患之谋,则贤士大夫之膺民社为民望者,天当何如存心哉!故亟梓之,以副学使之意,俾与《纪效新书》并行云。

岁道光壬辰春三月下旬,安康张鹏翂补山氏序于成都有谷堂。

显之按:此序原载于清道光十二年来鹿堂刻本《救命书》卷首,今移作附录。

救命书

《救命书》,军事类书。明吕坤著。线装,宣纸,写刻善本(图书之物),书长26。5厘米,宽16厘米,单黑鱼尾,正文22页。

吕坤(1536—1618),明学者,字叔简,号新吾,宁陵人。万历进士,历官山西巡抚,擢刑侍郎。官至刑部左、右侍郎。曾上书陈天下安危,认为人们靠农夫、织妇为生,不能轻视他们。哲学上坚持一元论,反对轮回说,曾著书批判朱熹,临终焚毁。著作有《呻吟语》、《去伪斋文集》等书。

《救命书》撰成于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刊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全书内容分三个部分:一是城守事宜主要论述了守城时要注意的事项;二是遇变事宜主要论述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注意的事项;三是预防事宜则阐述了预防方面应注意事项。目的是为了守城保民免于兵害。是研究中国古军事史书法的参考书。

性理大全

古代军事奇书《救命书》

在中华辽阔的土地上,分布著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城市,古代这些城池往往外墙高大,城外还有宽阔水深的护城河。古代战争中若干重大的战役,大多是以大城市的攻守为标志的。古代有关战争的书中,往往谈攻城的多,守城的少。守城尤为重要,因为守城关系著全城军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笔者藏有一册吕坤写于明万历丁未(1607年)的《救命书》,书中主要论述守城要诀。作为防御性的军事设施,除了高大的城墙与宽阔的护城河,还要储存必要的粮草武器.事先制作各种常用守城器械、各种物资、组织制作各种守城器械的工匠,以应付在守城时可能出现的各种需要。

吕坤,字叔简(1536-1618年),明万历二年进士,历官山西巡抚、刑部侍郎,室名了醒亭。此书所谈守城事宜,直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都在使用,比如:1、要设立户口制度,防奸细入城内应。2、做好暂住人口登记,并在晚上挨家挨户检查。以防奸细入城。3储备战备粮,为了解决战争时城内的食用和对付敌人可能进行的火攻以及围城之需,应多挖井以备水源。5、要注意在郊外坚壁清野以及围城时当局应要求富人开仓济民等等,一共二十五条注意事项。

另外,为了对付敌人的攻城,还要号召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对守城有用的人材,书中开列了铁匠、木匠、泥水匠、裁缝、漆匠、编竹匠等七种;如果敌军攻破城池,就要作巷战准备:决不乞命降敌,在街道上,筑街垒、深挖壕、在城墙根栽种盘根草固土等八条。书后附“王朝城守备补”,内有“遇敌警,环城四五里之内快令民间于井池之中及平时积草俱下毒药以及在城墙上多设草人、多堆假粮草以迷惑敌人窥探城中虚实”等。书中还附有攻守城器械图如:悬架图、尘炮图、大神铳滚车图式等数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