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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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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
作者:曹操 东汉
三国志魏志武帝纪第一》建安十九年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本东汉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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