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封舛错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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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封舛错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0

叙封之例,敕格甚明,况在所司,备经其事,既成差误,盖是因循,显有纠弹,实为允当,欺即难恕,错即可矜,然欲示戒惩,须行责罚。本行令史马仁珪,决臀杖七十勒停,本部判郎中裴坦,罚两月俸;王权等六人妻,进封叙封郡县邑号官诰,宜令所司追纳毁废。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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