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8〕23号 2018年4月19日 发布机关:教育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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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农村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
创建入围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要求,按照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安排,2017年底,第五批示范县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经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示范县创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共有59个县(市、区)入围第五批示范县创建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深入推进示范县创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创建入围县(市、区)人民政府,以示范县创建为契机,提高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在破解农村人才培养瓶颈方面积极探索,取得经验后示范推广。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三农干部的培养力度,建立“职业农民”的制度,加快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二要主动引导、支持、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兴业,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提升县域经济支撑辐射能力,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拓展发展空间,形成城乡共同发展新格局。三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督促各入围县(市、区)按照创建申报书的承诺做好工作规划,开展好创建工作,增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其社会贡献率,成为真正的示范典型;四要积极借鉴全国各地创建示范县的经验,指导入围县认真落实创建目标、制定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优先予以项目支持,切实发挥入围县(市、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县创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第五批示范县将于2018年底进行认定。在示范县创建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杰,010-66097704。
E-mail:zcsncc@moe.edu.cn;传真:010-66020434。
附件:第五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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