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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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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新唐书
新唐书卷四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欧阳修 宋祁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门下省弘文馆 中书省集贤殿书院 史馆 秘书省著作局 司天台 殿中省尚食局 尚药局 尚衣局 尚舍局 尚乘局 尚辇局 内侍省掖庭局 宫闱局 奚官局 内仆局 内府局 太子内坊局 内官 宫官尚宫局 尚仪局
尚服局 尚食局 尚寝局 尚功局
太子内官

门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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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钞,以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用之;二曰奏弹;三曰露布;四曰议;五曰表;六曰状。自露布以上乃审;其馀覆奏,画制可而授尚书省。行幸,则负宝以从,版奏中严、外办;还宫,则请降辂、解严。皇帝斋,则请就斋室;将奠,则奉玉、币;盥,则奉匜、取盘,酌罍水,赞洗;酌泛齐,受虚爵,进福酒,皆左右其仪。飨宗庙,进瓒而赞酌郁酒;既祼,赞酌醴齐。籍田,则奉耒。四夷朝见,则承诏劳问。临轩命使册皇后、皇太子,则承诏降宣命。慰问、聘召,则莅封题。发驿遣使,则给鱼符。凡官爵废置、刑政损益,授之史官;既书,复莅其记注。职事官六品以下进拟,则审其称否而进退之。武德元年改侍内曰纳言,三年曰侍中。龙朔二年改门下省曰东台,侍中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曰纳言,垂拱元年改门下省曰鸾台。开元元年曰黄门省,侍中曰监,天宝元年曰左相。

门下侍郞二人,正三品。掌贰侍中之职。大祭祀则从;盥则奉巾,既帨,奠巾;奉匏爵赞献。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阙,则莅封符券、给传驿。龙朔二年改黄门侍郎曰东台侍郎,武后垂拱元年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曰门下侍郎,乾元元年曰黄门侍郎,大历二年复旧。

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隋废散骑常侍。贞观元年复置,十七年为职事官。显庆二年,分左右,隶门下、中书省,皆金蝉、珥貂、左散骑与侍中为左貂,右散骑与中书令为右貂,谓之八貂。龙朔二年曰侍极。

左谏议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谏谕得失,侍从赞相。武后垂拱二年,有鱼保宗者,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乃铸铜匦四,涂以方色,列于朝堂:青匦曰“延恩”,在东,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丹匦曰“招谏”,在南,论时政得失者投之;白匦曰“申冤”,在西,陈抑屈者投之;黑匦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秘谋者投之。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为理匦使。其后,同为一匦。天宝九载,玄宗以“匦”声近“鬼”,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至德元年复旧。宝应元年,命中书门下择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匦,以给事中、中书舍人为理匦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为理匦使,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投匦者,使先验副本。开成三年,知匦使李中敏以为非所以广聪明而虑幽枉也,乃奏罢验副封。武德元年置谏议大夫,龙朔二年曰正谏大夫,贞元四年分左右。

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课。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駮正违失。诏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季终,奏駮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三司详决失中,则裁其轻重。发驿遣使,则与侍郎审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拟,则校功状殿最、行艺,非其人,则白侍中而更焉。与御史、中书舍人听天下冤滞而申理之。

门下省有录事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二人,书令史四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三人,能书一人,传制二人,亭长六人,掌固十四人,修补制敕匠五人,装潢一人。起居郎领令史三人,赞者六人。[1]武德三年,改给事郎曰给事中。

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武后垂拱元年,置补阙、拾遗,左右各二员。

起居郎二人,从六品上。掌录天子起居法度。天子御正殿,则郎居左,舍人居右。有命,俯陛以听,退而书之,季终以授史官。贞观初,以给事中、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每仗下,议政事,起居郎一人执笔记录于前,史官随之。其后,复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笔随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内阁,则夹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笔,皆即坳处,时号螭头。高宗临朝不决事,有司所奏,唯辞见而已。许敬宗、李义府为相,奏请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郎、舍人对仗承旨,仗下,与百官皆出,不复闻机务矣。长寿中,宰相姚璹建议:仗下后,宰相一人,录军国政要,为时政纪,月送史馆。然率推美让善,事非其实,未几亦罢。而起居郎犹因制敕,稍稍笔削,以广国史之阙。起居舍人本记言之职,唯编诏书,不及它事。开元初,复诏修史官非供奉者,皆随仗而入,位于起居郎、舍人之次。及李林甫专权,又废。大和九年,诏入阁日,起居郎、舍人具纸笔立螭头下,复贞观故事。有令史三人,赞者六人。贞观三年置起居郎,废舍人。龙朔二年曰左史,天授元年亦如之。

典仪二人,从九品下。掌赞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严、外办,亦赞焉。隋谒者台有典仪,武德五年复置,隶门下省。

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开阖之节,奉管钥而出纳之。开则先外后内,阖则先内后外;启闭有时,不以时则诣阁覆奏。有令史二人,书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门仆八百人,番上送管钥。

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掌天子八宝及国之符节。有事则请于内,既事则奉而藏之。大朝会,则奉宝进于御座;行幸,则奉以从焉。大事出符,则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书;小事则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将、遣使,皆请旌、节,旌以颛赏,节以颛杀。有令史二人,书令史三人,主宝二人,主符四人,主节四人。武后延载元年,改符玺郎曰符宝郎;开元元年,亦曰符宝郎。

弘文馆学士,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礼仪轻重,皆参议焉。武德四年,置修文馆于门下省;九年,改曰弘文馆。贞观元年,诏京官职事五品已上子嗜书者二十四人,隶馆习书,出禁中书法以授之。其后又置讲经博士。仪凤中,置详正学士,校理图籍。武德后,五品以上曰学士,六品已下曰直学士,又有文学直馆,皆它官领之。武后垂拱后,以宰相兼领馆务,号馆主;给事中一人判馆事。神龙元年,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二年曰修文馆。景龙二年,置大学士四人,以象四时;学士八人,以象八节;直学士十二人,以象十二时。景云中,减其员数,复为昭文馆。开元七年曰弘文馆,置校书郎,又有校理、雠校错误等官。长庆三年,与详正学士、讲经博士皆罢,颛以五品以上曰学士,六品以下曰直学士,未登朝为直馆。

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凡学生教授、考试,如国子之制。有学生三十八人,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供进笔二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八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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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用之;二曰制书,大赏罚、赦宥虑囚、大除授则用之;三曰慰劳制书,褒勉赞劳则用之;四曰发敕,废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用之;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大祭祀,则相礼;亲征纂严,则戒饬百官;临轩册命,则读册;若命于朝,则宣授而已;册太子,则授玺绶。凡制诏文章献纳,以授记事之官。武德三年,改内书省曰中书省,内书令曰中书令。龙朔元年,改中书省曰西台,中书令曰右相。光宅元年,改中书省曰凤阁,中书令曰内史。开元元年,改中书省曰紫微省,中书令曰紫微令。天宝元年曰右相,至大历五年,紫微侍郎乃复为中书侍郎。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参议焉。临轩册命,为使,则持册书授之。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献贽币,则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行。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制敕既行,有误则奏改之。大朝会,诸方起居,则受其表状;大捷、祥瑞,百寮表贺亦如之。册命大臣,则使持节读册命;将帅有功及大宾客,则劳问。与给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冤滞。百司奏议考课,皆预裁焉。以久次者一人为阁老,判本省杂事;又一人知制诰,颛进画,给食于政事堂;其馀分署制敕。以六员分押尚书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枢密迁授不预。姚崇为紫微令,奏:大事,舍人为商量状,与本状皆下紫微令,判二状之是否,然后乃奏。开元初,以它官掌诏敕策命,谓之“兼知制诰”。肃宗即位,又以它官知中书舍人事。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颛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会昌末,宰相李德裕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先是,知制诰率用前行正郎,宣宗时,选尚书郎为之。

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十人,能书四人,蕃书译语十人,乘驿二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装制敕匠一人,修补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右补阙六人,右拾遗六人,掌如门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有楷书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之节。蛮夷纳贡,皆受而进之。军出,则受命劳遣;既行,则每月存问将士之家,视其疾苦;凯还,则郊迓。有令史十人,典谒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武德四年,废谒者台,改通事谒者曰通事舍人。

集贤殿书院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掌刊缉经籍。凡图书遗逸、贤才隐滞,则承旨以求之。谋虑可施于时,著述可行于世者,考其学术以闻。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开元五年,乾元殿写四部书,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以一人判事;押院中使一人,掌出入宣奏,领中官监守院门;知书官八人,分掌四库书。六年,乾元院更号丽正修书院,置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八年,加文学直,又加修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修书学士;光顺门外,亦置书院。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宰相一人为学士知院事,常侍一人为副知院事,又置判院一人、押院中使一人。玄宗尝选耆儒,日一人侍读,以质史籍疑义,至是,置集贤院侍讲学士、侍读直学士。其后,又增修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知检讨官、文学直之员;募能书者为书直及写御书人,其后亦以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五品以上子孙为之;又置画直。至十九年,以书直、画直、拓书有官者为直院。至德二年,置大学士。贞元初,置编录官;四年,罢大学士;八年,罢校理,置校书四人、正字二人。元和二年,复置集贤校理,罢校书、正字;四年,集贤御书院学士、直学士皆用五品,如开元故事,以学士一人年高者判院事,非登朝官者为校理,馀皆罢。初,太宗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两省,以备访问。永徽中,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文明元年,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人待制于章善、明福门。先天末,又命朝集使六品以上二人,随仗待制。永泰时,勋臣罢节制,无职事,皆待制于集贤门,凡十三人。崔祐甫为相,建议文官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后著令,正衙待制官日二人。

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从九品上。有中使一人,孔目官一人,专知御书检讨八人,知书官八人,书直、写御书手九十人,画直六人,装书直十四人,造笔直四人,拓书六人,典四人。

史馆修撰四人,掌修国史。贞观三年,置史馆于门下省,以他官兼领,或卑位有才者亦以直馆称,以宰相莅修撰;又于中书省置秘书内省,修五代史。开元二十年,李林甫以宰相监修国史,建议以为中书切密之地,史官记事隶门下省,疏远。于是谏议大夫、史馆修撰尹愔奏徙于中书省。天宝后,他官兼史职者曰史馆修撰,初入为直馆。元和六年,宰相裴垍建议:登朝官领史职者为修撰,以官高一人判馆事;未登朝官皆为直馆。大中八年,废史馆直馆二员,增修撰四人,分掌四季。有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写国史楷书十八人,楷书手二十五人,典书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熟纸匠六人。

秘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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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一人,从五品上。监掌经籍图书之事,领著作局,少监为之贰。武德四年,改少令曰少监。龙朔二年,改秘书省曰兰台,监曰太史,少监曰侍郎,丞曰大夫,秘书郎曰兰台郎。武后垂拱元年,秘书省曰麟台;太极元年曰秘书省。有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熟纸匠十人,装潢匠十人,笔匠六人。

秘书郎三人,从六品上。掌四部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贮。凡课写功程,皆分判。

校书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

著作局郎二人,从五品上;著作佐郎二人,从六品上;校书郎二人,正九品上;正字二人,正九品下。著作郎掌撰碑志、祝文、祭文,与佐郎分判局事。武德四年,改著作曹曰局。龙朔二年,曰司文局;郎曰郎中,佐郎曰司文郎。有楷书五人,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掌固四人。

司天台监一人,正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六品上;主簿二人,正七品上;主事一人,正八品下。监掌察天文,稽历数。凡日月星辰、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属而占。有通玄院,以艺学召至京师者居之。凡天文图书、器物,非其任不得与焉。每季录祥眚送门下、中书省,纪于起居注,岁终上送史馆。岁颁历于天下。武德四年,改太史监曰太史局,隶秘书省;七年,废监候。龙朔二年,改太史局曰秘书阁局,令曰秘书阁郎中。武后光宅元年,改太史局曰浑天监,不隶麟台;俄改曰浑仪监,置副监及丞、主簿,改司辰师曰司辰。长安二年,浑仪监复曰太史局,废副监及丞,隶麟台如故,改天文博士曰灵台郎,历博士曰保章正。景龙二年,改太史局曰太史监,不隶秘书省,复置丞。景云元年,又为局,隶秘书省,逾月为监,岁中复为局;二年,改曰浑仪监。开元二年,复曰太史监,改令为监,置少监。十四年,太史监复为局,以监为令,而废少监。天宝元年,太史局复为监,自是不隶秘书省。乾元元年,曰司天台。艺术人韩颍、刘烜建议改令为监,置通玄院及主簿,置五官监候及五官礼生十五人,掌布诸坛神位,五官楷书手五人,掌写御书。有令史五人,天文观生九十人,天文生五十人,历生五十五人。初,有天文博士二人,正八品下;历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司辰师五人,正九品下;装书历生。[2]掌候天文,掌教习天文气色,掌写御历,后皆省。

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正,各一人,正五品上;副正各一人,正六品上。掌司四时,各司其方之变异。冠加一星珠,以应五纬;衣从其方色。元日、冬至、朔望朝会及大礼,各奏方事,而服以朝见。乾元三年,置五官正及副正。

五官保章正二人,从七品上;五官监候三人,正八品下;五官司历二人,从八品上。掌历法及测景分至表准。

五官灵台郎各一人,正七品下。掌候天文之变。五官挈壶正二人,正八品上;五官司辰八人,正九品上;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下。掌知漏刻。凡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考中星昏明,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武后长安二年,置挈壶正。乾元元年,与灵台郎、保章正、司历、司辰,皆加五官之名。有漏刻生四十人,典钟、典鼓三百五十人。初,有刻漏视品、刻漏典事,掌知刻漏、检校刻漏,后皆省。

殿中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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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五品上。监掌天子服御之事。其属有六局,曰尚食、尚药、尚衣、尚乘、尚舍、尚辇。少监为之贰。凡听朝,率属执伞扇列于左右;大朝会、祭祀,则进爵;行幸,则侍奉仗内、骖乘,百司皆纳印而藏之,大事听焉,有行从百司之印。

左右仗厩,左曰奔星,右曰内驹。两仗内又有六厩:一曰左飞,二曰右飞,三曰左万,四曰右万,五曰东南内,六日西南内。园苑有官马坊,每岁河陇群牧进其良者以供御。六闲马,以殿中监及尚乘主之。武后万岁通天元年,置仗内六闲:一曰飞龙,二曰祥麟,三曰凤苑,四曰鹓鸾,五曰吉良,六曰六群,亦号六厩。以殿中丞检校仗内闲厩,以中官为内飞龙使。圣历中,置闲厩使,以殿中监承恩遇者为之,分领殿中、太仆之事,而专掌舆辇牛马。自是,宴游供奉,殿中监皆不豫。开元初,闲厩马至万馀匹,骆驼、巨象皆养焉。以驼、马隶闲厩,而尚乘局名存而已。闲厩使押五坊,以供时狩:一曰雕坊,二曰鹘坊,三曰鹞坊,四曰鹰坊,五曰狗坊。侍御尚医二人,正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武德元年,改殿内省曰殿中省。[3]龙朔二年,曰中御府,监曰大监,丞曰大夫。有令史四人,书令史十二人,左右仗、千牛各十人,掌固、亭长各八人。旧有天藏府,开元二十三年省。

进马五人,正七品上。掌大陈设,戎服执鞭,居立仗马之左,视马进退。天宝八载,罢南衙立仗马,因省进马;十二载复置,乾元后又省,大历十四年复。

尚食局奉御二人,正五品下;直长五人,正七品上。诸奉御、直长,品皆如之。食医八人,正九品下。奉御掌储供,直长为之贰。进御必辨时禁,先尝之;飨百官宾客,则与光禄视品秩而供;凡诸陵月享,视膳乃献。龙朔二年,改尚食局曰奉膳局,诸局奉御皆曰大夫。有书令史二人,书吏五人,主食十六人,主膳八百四十人,掌固八人。

尚药局奉御二人,直长二人。掌和御药、诊视。凡药供御,中书、门下长官及诸卫上将军各一人,与监、奉御莅之。药成,医佐以上先尝,疏本方,具岁月日,莅者署奏;饵日,奉御先尝,殿中监次之,皇太子又次之,然后进御。太常每季阅送上药,而还其朽腐者。左右羽林军,给药;飞骑、万骑病者,颁焉。龙朔二年,改尚药局曰奉医局。有按摩师四人,咒禁师四人,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直官十人,主药十二人,药童三十人,合口脂匠二人,掌固四人。

侍御医四人,从六品上。掌供奉诊候。

司医五人,正八品下;医佐十人,正九品下。掌分疗众疾。皆贞观中置。

尚衣局奉御二人,直长四人,掌供冕服、几案。祭祀,则奉镇圭于监,而进于天子;大朝会,设案。龙朔二年,改尚衣局曰奉冕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四人,主衣十六人,掌固四人。

尚舍局奉御二人,直长六人,掌殿庭祭祀张设、汤沐、灯烛、汛扫。行幸,则设三部帐幕,有古帐、大帐、次帐、小次帐、小帐凡五等,各三部;其外,则蔽以排城。大朝会,设黼扆,施蹑席,薰𬬻。朔望,设幄而已。龙朔二年,改尚舍局曰奉扆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七人,掌固十人,幕士八十人。旧有给使百二十人,掌供御汤沐、灯烛、杂使,贞观中省。

尚乘局奉御二人,直长十人,掌内外闲厩之马。左右六闲:一曰飞黄,二曰吉良,三曰龙媒,四曰𫘦𬳿,五曰𫘝𫘨,六曰天苑。凡外牧岁进良马,印以三花、“飞”“凤”之字。飞龙厩日以八马列宫门之外,号南衙立仗马,仗下,乃退。大陈设,则居乐县之北,与象相次。龙朔二年,改尚乘局曰奉驾局。有书令史六人,书吏十四人,直官二十人,习驭五百人,掌闲五千人,典事五人,兽医七十人,掌固四人。习驭,掌调六闲之马;掌闲,掌饲六闲之马,治其乘具鞍辔;典事,掌六闲刍粟。太宗置司廪,司库;高宗置习驭、兽医。

司廪、司库各一人,正九品下。掌六闲藳秸出纳。奉乘十八人,正九品下。掌饲习御马。

尚辇局奉御二人;直长三人;尚辇二人,正九品下。掌舆辇、伞扇,大朝会则陈于庭,大祭祀则陈于庙,皆伞二、翰一、扇一百五十有六,既事而藏之。常朝则去扇,左右留者三。龙朔二年,改尚辇局曰奉舆局。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七辇主辇各六人,掌扇六十人,掌翰三十人,掌辇四十二人,[4]奉舆十五人,掌固六人。掌扇、掌翰,掌执伞扇、纸笔砚杂供奉之事;掌辇,掌率主辇以供其事。高宗置掌翰。

内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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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内侍四人,皆从四品上。监掌内侍奉,宣制令。其属六局,曰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内坊。少监、内侍为之贰。皇后亲蚕,则升坛执仪;大驾出入,为夹引。武德四年,改长秋监曰内侍监,内承奉曰内常侍,内承直曰内给事。龙朔二年,改监为省。武后垂拱元年,曰司宫台。天宝十三载,置内侍监,改内侍曰少监;寻更置内侍。有高品一千六百九十六人,品官白身二千九百三十二人,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六人。

内常侍六人,正五品下,通判省事。

内给事十人,从五品下。掌承旨劳问,分判省事。凡元日、冬至,百官贺皇后,则出入宣传;宫人衣服费用,则具品秩,计其多少,春秋宣送于中书。主事二人,从九品下。

内谒者监十人,正六品下。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凡诸亲命妇朝会者,籍其数上内侍省;命妇下车,则导至朝堂奏闻。唐废内谒者局,置内典引十八人,掌诸亲命妇朝参,出入导引。有内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内谒者十二人,从八品下。掌诸亲命妇朝集班位,分莅诸门。

内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岁傩则莅出入。

寺人六人,从七品下。掌皇后出入执御刀冗从。

掖庭局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掌宫人簿帐、女工。凡宫人名籍,司其除附;公桑养蚕,会其课业;供奉物皆取焉。妇人以罪配没,工缝巧者隶之,无技能者隶司农。诸司营作须女功者,取于户婢。有书令史四人,书吏八人,计史二人,典事十人,掌固四人。计史掌料功程。

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掌教习宫人书、算、众艺。初,内文学馆隶中书省,以儒学者一人为学士,掌教宫人。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习艺馆,又改曰万林内教坊,寻复旧。有内教博士十八人,经学五人,史、子、集缀文三人,楷书二人,庄老、太一、篆书、律令、吟咏、飞白书、算、碁各一人。开元末,馆废,以内教博士以下隶内侍省,中官为之。

监作四人,从九品下。掌监莅杂作,典工役。

宫闱局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掌侍宫闱,出入管籥。凡享太庙,皇后神主出入,则帅其属舆之。总小给使学生之籍,给以粮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六人,内阍史二十人,内掌扇十六人,内给使无常员,小给使学生五十人,掌固四人。凡无官品者,号曰内给使,掌诸门进物之历;内阍史,掌承传诸门,出纳管钥;内掌扇,掌中宫伞扇。

奚官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奚隶、工役、宫官之品。宫人病,则供医药;死,给衣服,各视其品。陪陵而葬者,将作给匠户,卫士营冢,三品葬给百人,四品八十人,五品六十人,六品、七品十人,八品、九品七人;无品者,敛以松棺五钉,葬以犊车,给三人。皆监门校尉、直长莅之。内命妇五品以上无亲戚者,以近冢同姓中男一人主祭于墓;无同姓者,春、秋祠以少牢。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六人,典事、药童、掌固各四人。

内仆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宫车乘。皇后出,则令居左、丞居右,夹引。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驾士百四十人,典事八人,掌固八人。驾士掌习御车舆、杂畜。

内府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藏宝货给纳之数,及供灯烛、汤沐、张设。凡朝会,五品已上及有功将士、蕃酋辞还,皆赐于庭。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典史、掌固各四人,典事六人。

太子内坊局令二人,从五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掌东宫阁内及宫人粮禀。坊事五人,从八品下。初,内坊隶东宫。开元二十七年,隶内侍省,为局,改典内曰令,置丞。坊事及导客舍人六人,掌序导宾客;阁帅六人,掌帅阍人、内给使以供其事;内阍人八人,掌承诸门出入管钥,内伞扇、灯烛;内厩尉二人,掌车乘。有录事一人,令史三人,书令史五人,典事二人,驾士三十人,亭长、掌固各一人。

典直四人,正九品下。掌宫内仪式导引,通传劳问,纠劾非违,察出纳。

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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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妃、惠妃、丽妃、华妃,各一人,正一品。掌佐皇后论妇礼于内,无所不统。唐因隋制,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各一人,为夫人,正一品;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各一人,为九嫔,正二品;婕妤九人,正三品;美人四人,正四品;才人五人,正五品;宝林二十七人,正六品;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六尚亦曰诸尚书,正三品;二十四司亦曰诸司事,正四品;二十四典亦曰诸典事,正六品;二十四掌亦曰诸掌事。龙朔二年,置赞德二人,正一品;宣仪四人,正二品;承闺五人,正四品;承旨五人,正五品;卫仙六人,正六品;供奉八人,正七品;侍栉二十人,正八品;侍巾三十人,正九品。咸亨复旧。开元中,玄宗以后妃四星,一为后,有后而复置四妃,非典法,乃置惠妃、丽妃、华妃,以代三夫人;又置六仪、美人、才人,增尚宫、尚仪、尚服三局。诸司诸典,自六品至九品而止。其后复置贵妃。

淑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芳仪,各一人,正二品。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

美人四人,正三品。掌率女官修祭祀、宾客之事。才人七人,正四品。掌叙燕寝,理丝枲,以献岁功。

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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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宫局尚宫二人,正五品。六尚皆如之。掌导引中宫,总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凡六尚事物出纳文籍,皆莅其印署。有女史六人,掌执文书。

司记二人,正六品;二十四司皆如之。掌宫内文簿入出,录为抄目,审付行焉。牒状无违,然后加印。典记佐之。典记二人,正七品;二十四典皆如之。掌记二人,正八品;二十四掌皆如之。

司言、典言,各二人,掌承敕宣付。别钞以授司阍传外。掌言二人,掌宣传,外司附奏受事者,奏闻;承敕处分,则录所奏为案记。有女史四人。

司簿、典簿、掌簿,各二人,掌女史以上名簿。禀赐,则品别条录为等。有女史六人。

司闱六人,掌诸阁管钥。典闱、掌闱,各六人,掌分莅启闭。有女史四人。

尚仪局尚仪二人,掌礼仪起居。总司籍、司乐、司宾、司赞。

司籍、典籍、掌籍,各二人,掌供御经籍。分四部,部别为目,以时暴凉。教学则簿记课业,供奉几案、纸笔,皆预偫焉。有女史十人。

司乐、典乐、掌乐,各四人,掌宫县及诸乐陈布之仪,莅其阅习。有女史二人。

司宾、典宾、掌宾,各二人,掌宾客朝见,受名以闻。宴会,则具品数以授尚食;有赐物,与尚功莅给。有女史二人。

司赞、典赞、掌赞,各二人,掌宾客朝见、宴食,赞相导引。会日,引客立于殿庭,司言宣敕坐,然后引即席。酒至,起再拜;食至,亦起。皆相其仪。

彤史二人,正六品。有女史二人。

尚服局尚服二人,掌供服用采章之数,总司宝、司衣、司饰、司仗。

司宝二人,掌神宝、受命宝、六宝及符契,皆识其行用,记以文簿。典宝、掌宝,各二人,凡出付皆旬别案记,还则朱书注入。有女史四人。

司衣、典衣、掌衣,各二人,掌宫内御服、首饰整比,以时进奉。有女史四人。

司饰、典饰、掌饰,各二人,掌汤沐、巾栉。凡供进,识其寒温之节。有女史二人。

司仗、典仗、掌仗,各二人,掌仗卫之器。凡立仪卫,尚服率司仗等供其事。有女史二人。

尚食局尚食二人,掌供膳羞品齐。总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凡进食,先尝。

司膳二人,掌烹煎及膳羞、米面、薪炭。凡供奉口味,皆种别封印。典膳、掌膳,各四人,掌调和御食,温、凉、寒、热,以时供进则尝之。有女史四人。

司酝、典酝、掌酝,各二人,掌酒醴酏饮,以时进御。有女史二人。

司药、典药、掌药,各二人,掌医方。凡药外进者,簿案种别。有女史四人。

司饎、典饎、掌饎,各二人,掌给宫人饩食、薪炭,皆有等级,受付则旬别案记。有女史四人。

尚寝局尚寝二人,掌燕见进御之次叙,总司设、司舆、司苑、司灯。

司设、典设、掌设,各二人,掌床帷茵席铺设,久故者以状闻。凡汎扫之事,典设以下分视。有女史四人。

司舆、典舆、掌舆,各二人,掌舆辇、伞扇、文物、羽旄,以时暴凉。典舆以下分察。有女史二人。

司苑、典苑、掌苑,各二人,掌园苑莳植蔬果。典苑以下分察之。果熟,进御。有女史二人。

司灯、典灯、掌灯,各二人,掌门阁灯烛。昼漏尽一刻,典灯以下分察。有女史二人。

尚功局尚功二人,掌女功之程,总司制、司珍、司彩、司计。

司制、典制、掌制,各二人,掌供御衣服裁缝。有女史二人。

司珍、典珍、掌珍,各二人,掌珠珍、钱货。有女史六人。

司彩、典彩、掌彩,各二人,掌锦彩、缣帛、丝枲。有赐用,则旬别案记。有女史二人。

司计、典计、掌计,各二人,给衣服、饮食、薪炭。有女史二人。

宫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宫正掌戒令、纠禁、谪罚之事。宫人不供职者,司正以牒取裁,小事决罚,大事奏闻。有女史四人。阿监、副监,视七品。

太子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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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娣二人,正三品;良媛六人,正四品;承徽十人,正五品;昭训十六人,正七品;奉仪二十四人,正九品。

司闺二人,从六品;三司皆如之。掌导引妃及宫人名簿,总掌正、掌书、掌筵。

掌正三人,从八品,九掌皆如之。掌文书出入、管钥、纠察推罚。有女史三人。

掌书三人,掌符契、经籍、宣传、启奏、教学、禀赐、纸笔。有女史三人。

掌筵三人,掌幄帟、床褥、几案、舆伞、汛扫、铺设。

司则二人,掌礼仪参见,总掌严、掌缝、掌藏。

掌严三人,掌首饰、衣服、巾栉、膏沐、服玩、仗卫。有女史三人。

掌缝三人,掌裁纫、织绩。有女史三人。

掌藏三人,掌财货、珠宝、缣彩。

司馔二人,掌进食先尝,总掌食、掌医、掌园。有女史四人。

掌食三人,掌膳羞、酒醴、灯烛、薪炭、器皿。有女史四人。

掌医三人,掌方药、优乐。有女史二人。

掌园三人,掌种植蔬果。有女史二人。

校勘记

  1. 起居郎领令史三人赞者六人 按此与下文“起居郎”注“有令史三人,赞者六人”重复,疑为衍文。
  2. 装书历生 唐六典卷一0作“装书历生五人”。
  3. 殿内省 “省”,各本原作“监”,据唐六典卷一一、通典卷二六、唐会要卷六五及旧书卷四四职官志改。
  4. 掌辇四十二人 唐六典卷一一云:“掌辇二人,正九品下。”注:“皇朝初置四人,开元二十三年减二人。”又云:“主辇四十二人。”注:“凡七辇,辇六人。”与本卷上文主辇员数合。此盖误以主辇员数为掌辇员数。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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