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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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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的决定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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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位阶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在维基数据编辑
立法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维基数据编辑
有效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维基数据编辑
收录于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在维基数据编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

工作水平的决定

(2013年3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至为关键的时期。为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全面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更好地发挥自治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特作如下决定: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新一届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准确把握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治疆理念、战略选择、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奋发有为、开拓创新,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着力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提高,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认清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责任,主动支持大局、服务大局,始终做到人大工作与自治区党委的工作同步同调、同向同力,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坚持科学发展第一要务,用人大特有的方式参与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在解放思想、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加强调查研究、为党委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切实推进科学跨越、后发赶超。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积极推动自治区团结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认真行使法定职权,推动依法治区进程

要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立法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要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使人大的各项工作更加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反映民意。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做好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的十项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敢作为、勇担当,廉洁从政、勤俭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树立风清气正、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人大知识及现代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多方面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水平,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法制保障的能力和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按时出席常委会议,积极参加常委会的各项活动。坚持变化变革创新,不断拓展人大工作的新领域,探索人大工作的新路子,开创自治区人大工作的新局面。要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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