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论 (苏辙)/上
古之君子,因天下之治,以安其成功;因天下之乱,以济其所不足。不诬治以为乱,不援乱以为治。援乱以为治,是愚其君也;诬治以为乱,是胁其君也。愚君胁君,是君子之所不忍而世俗之所徼幸也。故莫若言天下之诚势,请言当今之势。当今天下之事,治而不至于安,乱而不至于危,纪纲粗立而不举,无急变而有缓病,此天下之所共知而不可欺者也。然而世之言事者,为大则曰无乱,为异则曰有变。以为无乱,则可以无所复为,以为有变,则其势常至于更制,是二者皆非今世之忠言至计也。今世之弊,患在欲治天下而不立为治之地。夫有意于为治而无其地,譬犹欲耕而无其田,欲贾而无其财,虽有锄耰车马、精心强力,而无所施之。故古之圣人将治天下,常先为其所无有而补其所不足,使天下凡可以无患而后徜徉翱翔,惟其所欲为而无所不可,此所谓为治之地也。为治之地既立,然后从其所有而施之。植之以禾而生禾,播之以菽而生菽,艺之以松柏梧槚,丛莽朴樕,无不盛茂而如意。是故施之以仁义,动之以礼乐,安而受之而为王;齐之以刑法,作之以信义,安而受之而为霸;督之以勤俭,厉之以勇力,安而受之而为强国。其下有其地而无以施之,而犹得以安存。最下者,抱其所有伥伥然无地而施之,抚左而右动,镇前而后起,不得以安全而救患之不给。故夫王霸之略,富强之利,是为治之具而非为治之地也。有其地而无其具,其弊不过于无功。有其具而无其地,吾不知其所以用之。昔之君子,惟其才之不同,故其成功不齐。然其能有立于世,未始不先为其地也。古者伏羲、神农、黄帝既有天下,则建其父子,立其君臣,正其夫妇,联其兄弟,殖之五种,服牛乘马,作为宫室、衣服、器械,以利天下。天下之人,生有以养,死有以葬,欢乐有以相爱,哀戚有以相吊,而后伏羲、神农、黄帝之道得行于其间。凡今世之所谓长幼之节、生养之道者,是上古为治之地也。至于尧舜三代之君,皆因其所阙而时补之。故尧命羲和历日月以授民时,舜命禹平水土以定民居,命益驱鸟兽以安民生,命弃播百谷以济民饥。三代之间,治其井田沟洫步亩之法、比闾族党州乡之制,夫家卒乘车马之数,冠昏丧祭之节,岁时交会之礼,养生除害之术,所以利安其人者,凡皆已定而后施其圣人之德。是故施之而无所龃龉。举今《周官》三百六十人之所治者,皆其所以为治之地,而望人之德不与也。故周之衰也,其《诗》曰:“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由此言之,幽、厉之际天下乱矣,而文、武之法犹在也。文、武之法犹在,而天下不免于乱,则幽、厉之所以施之者不仁也。施之者不仁而遗法尚在,故天下虽乱而不至于遂亡。及其甚也,法度大坏,欲为治者,无容足之地,泛泛乎如乘舟无楫而浮乎江湖,幸而无振风之忧,则悠然唯水之所漂,东西南北非吾心也,不幸而遇风则覆没而不能止。故三季之极,乘之以暴君,加之以虐政,则天下涂地而莫之救。然世之贤人,起于乱亡之中,将以治其国家,亦必于此焉先之。齐桓用管仲,辨四民之业,连五家之兵,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相地而衰征,山林川泽各致其时,陵阜陆墐各均其宜,邑乡县属各立其正,举齐国之地,如画一之可数。于是北伐山戎,南伐楚,九合诸侯,存邢卫,定鲁之社稷,西尊周室,施义天下,天下称伯。晋文反国,属其百官,赋职任功,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懋穑劝分,省财足用,利器明德,举善援能,政平民阜,财用不匮。然后入定襄王,救宋卫,大败荆人于城濮,追齐桓之烈,天下称之曰二伯。其后子产用之于郑,大夫种用之于越,商鞅用之于秦,诸葛孔明用之于蜀,王猛用之于苻坚,而其国皆以富强。是数人者,虽其所施之不同,而其所以为地者一也。夫惟其所以为地者一也,故其国皆以安存。惟其所施之不同,故王霸之不齐,长短之不一。是二者不可不察也。当今之世,无惑乎天下之不跻于大治而亦不陷于大乱也,祖宗之法具存而不举,百姓之患略备而未极,贤人君子不知尤其地之不立,而罪其所施之不当、种之不生,而不知其无容种之地也,是亦大惑而已矣。且夫其不跻于大治与不陷于大乱,是在治乱之间也,徘徊彷徨于治乱之间而不能自立,虽授之以贤才,无所为用,不幸而加之以不肖,天下遂败而不可治。故曰:莫若先立其地,其地立,而天下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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