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屠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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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屠诏
作者:李渊 
(唐高祖)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02

有隋失驭,丧乱宏多,民物凋残,俗化逾侈。耽嗜之族,竞逐旨甘;屠宰之家,瓷行刳杀。刍豢之畜,靡供肴核之资;胎夭之群,莫遂蕃滋之性。伤财堕业,职此之繇,敚攘穿窬,因兹未息。《礼》曰:“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非惟务在仁爱,盖亦示之俭约。方域未宁,尤须节制,凋弊之后,宜先蕃育。岂得恣彼贪暴,残珍庶类之生,苟循目前,不为经久之虑。导民之理有未足乎?其关内诸州,宜断屠杀。庶六畜滋多,而民庶殷赡。详思厥衷,更为条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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