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俄谈判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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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俄谈判之进行
作者:蔡和森
1923年5月30日
本作品收录于《向导

署名“和森”发表

  路透社十一日东京电:后藤子爵已于承认苏俄政府之举有所进行,众视承认越飞氏为苏俄政府正式代表,予以签定愿赴滨海省渔民所领执照之权,实为局势变动之证。越飞氏由后藤子爵固请电致苏俄政府,请接受日本所提出交换商业委员之建议。日人在六星期前已有此请,但至后藤出场,始有着落。日政府现承认后藤为居间人,由前伦敦日使署参赞永井氏代表日政府与后藤接洽一切。俄国以滨海省渔权让予日人,启谈判之机,今谈判方在进行中,保守党虽力加反对,但人数不敌自由党、进步党及欲得西比利亚商业让予权之商业党。承认苏俄政府问题,今在国内政治上占显著之地位,政府与反对党等结合之团体已于四月二十六日签定西比利亚林木让予权合同,其付俄政府之款有日币二千五百万元云。

  据东京各报所载日政府最近表明对俄态度,约有下述七项:(一)日本政府此时并不急急以谋与俄国恢复交谊,但两国国交之恢复,从两国国民幸福上观之,有重大影响,故若俄国方面以诚意希望恢复友好关系,日本方面亦无固辞之意。(二)交涉开始之对手,于越飞氏并无异议。(三)俄政府之正式承认问题,在大体上,现在列国之对俄政策别无拘束日本者,故日本无顾虑列国意向之必要,日本得完全立于单独自由之地位而决定其意见,是故日本方面只要俄国表示其在国际信义上为正式国家之诚意,则不妨予以承认。(四)日本于庙街事件,无必须要求赔偿之意,然其责任,当然由俄国政府负之。(五)萨哈连驻兵问题,日本之态度不能变更,故不能容纳俄国方面之要求,但依相当方法而收买之,则有考虑之馀地。(六)俄国方面,在原则上应承认战时债务三万万五千万元之债务。(七)俄国方面必须承认朴资茅斯条约中之日本渔业权。俄国方面于前述第四项以下庙街事件,萨哈连驻兵问题,对俄债权问题,日本渔业权问题,如大体上能容纳日本方面之希望,则为现在日俄会议再开之困难关头,大部分已得除去,故无论何时,均可任命相当委员,非公式与越飞氏开始预备的交涉。

  读者诸君!你们看完了上列记载作何感想?第一,关于正式承认苏俄问题,日本政府自己申明日本得完全立于单独自由之地位,不受别国对俄政策任何拘束,而中国政府则何如?第二,日本郑重宣言交涉之对手于越飞氏并无异议,而中国一般舆论则何如?京沪间无常识的新闻记者,前此受了外国帝国主义者的愚弄,不停的狂叫:“撤换越飞才能表示苏俄对华的诚意”,现在呢,与英美共同运用这种愚弄政策的日本,居然将承认越飞为对手,作为表示其态度之要项!第三,承认苏俄问题,在日本为欲得西比利亚让与权的资产阶级之利益,而在中国则为全国被压迫民族的利益;在日本已有忠实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故此问题在日本国内政治上占显著之地位,然则承认苏俄呼声在中国还这样低,岂不是证明中国还没有忠实代表中华民族解放利益的政党吗?这一点,我们还希望国民党努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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