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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先生集/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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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先生集
作者:韩愈 

韩,姬姓,以国氏。[1]其先有自颍川徙阳夏者,[2]其地于今为陈之太康。[3]太康之韩,[4]其称盖久,然自公始大著。公讳弘。公之父曰海,为人魁伟沈塞,以武勇游仕许汴之间,寡言自可,不与人交,众推以为钜人长者。[5]官至游击将军,赠太师,娶乡邑刘氏女,生公,是为齐国太夫人。

夫人之兄,曰司徒玄佐,[6]有功建中、贞元之间,[7]为宣武军帅,有汴宋亳颍四州之地,兵士十万人。公少依舅氏,读书习骑射,事亲孝谨,偘偘自将,[8]不纵为子弟华靡遨放事。[9]出入敬恭,军中皆目之。尝一抵京师,就明经试。退曰:“此不足发名成业。”复去,从舅氏学,将兵数百人,[10]悉识其材鄙怯勇,指付必堪其事。司徒叹奇之,士卒属心,[11]诸老将皆自以为不及。[12]司徒卒,[13]去为宋南城将。[14]比六七岁,汴军连乱不定。贞元十五年,刘逸淮死,[15]军中皆曰:“此军司徒所树,必择其骨肉为士卒所慕赖者付之。[16]今见在人,莫如韩甥,且其功最大,而材又俊。”即柄授之,而请命于天子。天子以为然,遂自大理评事拜工部尚书,代逸淮为宣武军节度使,[17]悉有其舅司徒之兵与地。[18]

当此时,陈许帅曲环死,而吴少诚反,[19]自将围许,求援于逸淮,啖之以陈归汴,使数辈在馆,公悉驱出斩之。选卒三千人,会诸军击少诚许下,少诚失势以走,河南无事。公曰:“自吾舅殁,五乱于汴者,吾苗薅而发栉之几尽。[20]然不一揃刈,不足令震駴。 ”[21]命刘锷以其卒三百人,待命于门,数之以数与于乱,[22]自以为功,并斩之以徇,血流破道。自是讫公之朝京师,廿有一年,莫敢有讙呶叫号于城郭者。[23]

李师古作言起事,[24]屯兵于曹,以吓滑帅,且告假道。公使谓曰:“汝能越吾界而为盗邪?[25]有以相待,无为空言。”滑师告急。[26]公使谓曰:“吾在此,公无恐。”[27]或告曰:“翦棘夷道,兵且至矣,请备之!”公曰:“兵来不除道也。”不为应。[28]师古诈穷变索,迁延旋军。

少诚以牛皮鞋材遗师古,师古以盐资少诚,潜过公界,觉,皆留输之库。曰:“此于法不得以私相馈。”田弘正之开魏博,[29]李师道使来告曰:[30]“我代与田氏约相保援,今弘正非其族,[31]又首变两河事,亦公之所恶,我将与成德合军讨之,敢告。”公谓其使曰:“我不知利害,知奉诏行事耳,若兵北过河,我即东兵以溶。 ”[32]师道惧,不敢动,弘正以济。诛吴元济也,命公都统诸军,[33]曰:“无自行以遏北寇!”公请使子公武以兵万三千人会讨蔡下,归财与粮,以济诸军,卒擒蔡奸。[34]于是以公为侍中,而以公武为鄜坊丹延节度使。[35]

师道之诛,公以兵东下,进围考城,克之;遂进迫曹,曹寇乞降。郓部既平,公曰:“吾无事于此。”其朝京师,天子曰:“大臣不可以暑行,其秋之待。”公曰:“君为仁,臣为恭,可矣。”遂行,既至,献马三千匹,绢五十万匹,[36]他锦纨绮缬又三万,金银器千,而汴之库厩钱以贯数者,尚余百万,绢亦合百余万匹,马七千,粮三百万斛,兵械多至不可数。初公有汴,[37]承五乱之后,掠赏之余,且敛且给,恒无宿储。[38]至是,公私充塞,至于露积不垣。

册拜司徒兼中书令,[39]进见上殿,拜跪给扶,赞元经体,[40]不治细微,天子敬之。元和十五年,今天子即位。公为冢宰,[41]又除河中节度使。[42]在镇三年,以疾乞归;复拜司徒中书令,[43]不能朝。以长庆二年十二月三日薨于永崇里第,年五十八。天子为之罢朝三日,[44]赠太尉,赐布粟,[45]其葬物有司官给之,京兆尹监护。明年七月某日,葬于万年县少陵原,京城东南三十里,楚国夫人翟氏祔。子男二人:长曰肃元,某官;次曰公武,某官。肃元早死。[46]公之将薨,公武暴病先卒,公哀伤之,月余遂薨。无子,以公武子孙绍宗为主后。

汴之南则蔡,北则郓,二寇患公居间,为己不利,卑身佞辞,[47]求与公好。荐女请昏,使日月至。既不可得,则飞谋钓谤,以间染我。公先事候情,[48]坏其机牙,奸不得发,王诛以成。最功定次,孰与高下。

公子公武,与公一时俱授弓钺,处藩为将,疆土相望。公武以母忧去镇,公母弟充,自金吾代将渭北。[49]公以司徒中书令治蒲,于时,弟充自郑滑节度平宣武之乱,以司空居汴。[50]自唐以来,莫与为比。

公之为治,严不为烦,止除害本,不多教条。与人必信,吏得其职,赋入无所漏失,人安乐之,在所以富。公与人有畛域,[51]不为戏狎,人得一笑语,重于金帛之赐。其罪杀人,不发声色,问法何如,不自为轻重。[52]故无敢犯者。其铭曰:

在贞元世,汴兵五猘。[53]将得其人,众乃一愒。[54]其人为谁,韩姓许公;磔其枭狼,[55]养以雨风;桑谷奋张,厥壤大丰。贞元元孙,[56]命正我宇;公为臣宗,处得地所。河流两壖,[57]盗连为群;雄唱雌和,首尾一身。公居其间,为帝督奸,察其嚬呻,与其睨眴;[58]左顾失视,右顾而跽。[59]蔡先郓鉏,三年而墟;槁干四呼,终莫敢濡。常山幽都,[60]孰陪孰扶。[61]天施不留,其讨不逋;许公预焉,其赉何如。[62]悠悠四方,既广既长。无有外事,朝廷之治。许公来朝,车马干戈;相乎将乎,威仪之多。将则是矣,相则三公;释师十万,归居庙堂。上之宅忧,[63]公让太宰;养安蒲阪,[64]万邦绝等。有弟有子,提兵守藩;一时三侯,人莫敢扳。[65]生莫与荣,殁莫与令。刻文此碑,以鸿厥庆。

子厚讳宗元。七世祖庆,为拓跋魏侍中,封济阴公。曾伯祖奭为唐宰相,与褚遂良、韩瑗俱得罪武后,死高宗朝。皇考讳镇,以事母弃太常博士,求为县令江南,其后以不能媚权贵,失御史,权贵人死,乃复拜侍御史。号为刚直,所与游皆当世名人。

子厚少精敏,无不通达,逮其父时,虽少年,已自成人,能取进士第,崭然见头角;众谓柳氏有子矣。其后以博学宏词,授集贤殿正字。俊杰廉悍,议论证据今古,出入经史百子,踔厉风发,率常屈其座人;名声大振,一时皆慕与之交,诸公要人,争欲令出我门下,交口荐誉之。贞元十九年,由蓝田尉拜监察御史。顺宗即位,拜礼部员外郎。遇用事者得罪,例出为刺史;未至,又例贬州司马。居间益自刻苦,务记览,为词章泛滥停蓄,为深博无涯涘,而自肆于山水间。元和中,尝例召至京师,又偕出为刺史,而子厚得柳州。既至,叹曰:“是岂不足为政耶!”因其土俗,为设教禁,州人顺赖。其俗以男女质钱,约不时赎,子本相侔,则没为奴婢。子厚与设方计,悉令赎归;其尤贫力不能者,令书其佣,足相当,则使归其质。观察使下其法于他州,比一岁,免而归者且千人。衡湘以南为进士者,皆以子厚为师,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词者,悉有法度可观。

其召至京师而复为刺史也,中山刘梦得禹锡亦在遣中,当诣播州。子厚泣曰:“播州非人所居,而梦得亲在堂,吾不忍梦得之穷,无辞以白其大人;且万无母子俱往理。”请于朝,将拜疏,愿以柳易播,虽重得罪,死不恨。遇有以梦得事白上者,梦得于是改刺连州。呜呼!士穷乃见节义。今夫平居里巷相慕悦,酒食游戏相征逐,诩诩强笑语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负,真若可信;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此宜禽兽夷狄所不忍为,而其人自视以为得计。闻子厚之风,亦可以少愧矣。子厚前时少年,勇于为人,不自贵重顾藉,谓功业可立就,故坐废退。既退,又无相知有气力得位者推挽,故卒死于穷裔,材不为世用,道不行于时也。使子厚在台省时,自持其身已能如司马、刺史时,亦自不斥;斥时有人力能举之,且必复用不穷。然子厚斥不久,穷不极,虽有出于人,其文学辞章,必不能自力以致必传于后如今,无疑也。虽使子厚得所愿,为将相于一时,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

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以十五年七月十日,归葬万年先人墓侧。子厚有子男二人:长曰周六,始四岁;季曰周七,子厚卒乃生。女子二人,皆幼。其得归葬也,费皆出观察使河东裴君行立。行立有节概,重然诺,与子厚结交,子厚亦为之尽,竟赖其力。葬子厚于万年之墓者,舅弟卢遵。遵,溥涿人,性谨慎,学问不厌。自子厚之斥,遵从而家焉,逮其死不去。既往葬子厚,又将经纪其家,庶几有始终者。铭曰:

是惟子厚之室,既固既安,以利其嗣人。

公讳道古,字某,曹成王子。[66]其先王明,以太宗子王曹,绝辄复封,五世而至成王。成王讳皋,[67]有功建中、贞元间,以多才能,能行赏诛为名。至今追数当时内外文武大臣,成王必在其间。[68]

公以进士举及第,[69]献《文舆》三十卷,拜校书郎、集贤学士,四迁至宗正丞。宪宗即位,选擢宗室,迁尚书司门员外郎,以选为利随唐睦州刺史,迁少宗正。元和九年,以御史中丞持节镇黔中。[70]十一年来朝,迁镇鄂州,[71]以鄂岳道兵,会平淮西,以功加御史大夫。十三年,征拜宗正,转左金吾。

上即位,以先朝时尝信妄人柳泌能烧水银为不死药荐之,[72]泌以故起闾阎氓为刺史,不效,贬循州司马。其年九月三日,[73]以疾卒于贬所,年五十三。长庆元年,诏曰:“左降而死者,还其官以葬。”遂以其年某月日葬于东都某县。[74]

公三娶,元配韦氏讳修,修生子纮,[75]纮为进士学。[76]女贡,嫁崔氏。夫人隋雍州牧郧公[77]叔裕五世孙,[78]父士佺,[79]蓬山令。次配崔氏讳药,[80]生绰、绍、绾。女会,嫁郑氏季毗。夫人父昭,尝为京兆尹。[81]今夫人韦氏,无子。父光宪,光禄卿。其葬用古今礼,以元配韦氏夫人祔而葬。次配崔氏夫人于其域异墓。[82]

公宗室子,生而贵富,[83]能学问以中科取名,善自倾下,以交豪杰,身死卖宅以葬。铭曰:

太支于今,其尚有封。[84]当公弟兄,[85]未续又亡。其迁于南,年及始衰。谁黜不复,[86]而以丧归。海丰弥弥,万里于畿。载其始终,以哀表之。

君讳群,[87]字弘之,世为荥阳人。其祖于元魏时,有假封襄城公者,[88]子孙因称以自别。[89]曾祖匡时,晋州霍邑令;祖千寻,彭州九陇丞;父迪,鄂州唐年令,娶河南独孤氏女,生二子,君其季也。

以进士选[90]吏部,考功所试判为上等,授正字,自鄠县尉拜监察御史,佐鄂岳使。[91]裴均之为江陵,[92]以殿中侍御史佐其军。均之征也,[93]迁虞部员外郎。均镇襄阳,复以君为襄府左司马、刑部员外郎,副其支度使事。均卒,李夷简代之,[94]因以故职留君。岁馀,拜复州刺史,迁祠部郎中。[95]会衢州无刺史,方选人,君愿行,[96]宰相即以君应诏。治衢五年,复入为库部郎中。行及扬州,遇疾,居月馀,[97]长庆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卒,春秋六十。即以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从葬于郑州广武原先人之墓次。

君天性和乐,居家事人,与待交游,初持一心,未尝变节,有所缓急曲直薄厚疏数也。[98]不为翕翕热,亦不为崖岸斩绝之行。[99]俸禄入门,与其所过逢,吹笙弹筝,饮酒舞歌,诙调醉呼,连日夜不厌,费尽不复顾问。[100]或分挈以去,一无所爱惜,不为后日毫发计留也。遇其空无时,客至,清坐相看,或竟日不能设食。[101]客主各自引退,亦不为辞谢。与之游者,自少及老,未尝见其言色有若忧叹者,岂列御寇、庄周等所谓“近于道者”邪?其治官守身,又极谨慎,不挂于过差。去官,而人民思之;身死,而亲故无所怨议,哭之皆哀,又可尚也。

初娶吏部侍郎京兆韦肇女。[102]生二女一男。长女嫁京兆韦词,次嫁兰陵萧儹。[103]后娶河南少尹赵郡李则女,生一女二男。其馀男二人,女四人,[104]皆幼。嗣子退思。韦氏生也。铭曰:

再鸣以文进途辟,[105]
佐三府治蔼厥迹。[106]
郎官郡守愈著白,[107]
洞然浑朴绝瑕谪。[108]
甲子一终反玄宅。  

公讳戎,字元夫。[109]其上祖懿,为晋安西将军,实始居河东。公之四世祖嗣,汾阴公,讳德儒,[110]为隋襄城郡书佐以卒。[111]襄城有子二人皆贵,[112]其后皆蕃以大,而其季尤盛,官至邠州刺史。邠州讳宝胤,有子九人,[113]皆有名位,其最季讳缣,为河南令以卒。[114]河南有子四人,其长讳同,卒官湖州长史,赠刑部尚书。尚书娶吴郡陆景融女,有子五人,[115]皆有名迹,其达者四人。[116]

公于伦次为中子,仁教慈爱,忠厚而好学,不应征举,沈浮闾巷间,不以事自累为贵。[117]常州刺史李衡迁江西观察使,曰:[118]“州客至多,莫贤元夫,吾得与之俱,足矣。”即署公府中职,公不辞让。[119]年四十馀,始脱褐衣为吏。衡迁给事中,齐映自桂州以故相代衡为江西。公因留佐映治。[120]映卒,[121]湖南使李巽、福建使柳冕,交表奏公自佐,诏以公与冕。[122]在冕府,累迁殿中侍御史。冕使公摄泉州,冕文书所条下,有不可者,公辄正之。冕恶其异于己,怀之未发也。遇马总以郑滑府佐忤中贵人,贬为泉州别驾,冕意欲除总,附上意为事,使公按置其罪。公叹曰:“公乃以是待我,我始不愿仕者,正为此耳。”不许。冕遂大怒,囚公于浮图寺,而致总狱,事闻远近。值冕亦病且死,不得已,俱释之。冕死后,使至,奏公自副,[123]又副使事于浙东府。[124]转侍御史。元和四年,征拜尚书刑部员外郎,[125]迁河南令,历衢湖常三州刺史,所至以廉贞宽大为称,朝廷嘉之。某年,拜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东观察使。[126]至则悉除去烦弊,俭出薄入,以致和富。部刺史得自为治,无所牵制,四境之内,竟岁无一事。公笃于恩义,尽用其禄,以周亲旧之急,有余,颁施之内外,亲无疏远,皆家归之。疾病去官,长庆元年九月庚申,至于苏州以卒,春秋七十五。[127]奏至,[128]天子为之罢朝,赠左散骑常侍,使临吊祭之,士大夫多相吊者。以其年十一月庚申,葬于河南偃师先人之兆次,以韦氏夫人祔。[129]公凡再娶,先夫人京兆韦氏,后夫人赵郡李氏,皆先卒。子男二人,曰沂、[130]曰洽。长生九岁,而幼七岁矣。女四人,皆已嫁。愈既与公诸昆弟善,又尝代公令河南,[131]公之葬也,故公弟集贤殿学士尚书刑部侍郎放属余以铭。[132]其文曰:

薛氏近世,莫盛公门;公伦五人,咸有显闻。公之初志,不以事累;[133]黾勉以随,亦贵于位。无怨无恶,中以自宝;[134]不能百年,曷足谓寿。公宜有后,有二稚子;其祐成之,公食庙祀。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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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下或有为字。今按:以国氏,《春秋传》语。《唐韵》云:“韩姓出自唐叔虞之后,曲沃桓叔之子万,食邑于韩,因以为氏。”
  2. 夏音假。
  3. 秦灭韩,以其地为颍川郡。阳夏,隋改为太康。
  4. 《新旧史》皆言弘滑州匡城人。
  5. 交或作校,以上文自可言之,作“不与人交”为是。今以下文长者言之,又似作“不与人校”为是。更详之。钜上或无为字,或无“以钜人”三字,而为上有之字,或并无“以为钜人”四字。
  6. 复出夫人字,或作齐国。
  7. 功下或有于字。
  8. 偘偘或作侃侃,侃与偘同。
  9. 纵或作从。
  10. 兵下或有将字。
  11. 属,之欲切。
  12. 或无皆字。
  13. 贞元八年二月,玄佐卒,
  14. 玄佐卒年四月,以其子士宁代为使。九年十二月,军乱,逐士宁,以副使李万荣为使。弘出为宋州南城将。
  15. 九月,刘卒。
  16. 肉下或有而字。
  17. 弘事逸淮,为都知兵马使,逸淮死,汴军怀玄佐之惠,以弘长厚,共请为留后,环监军请表其事,朝廷许之。自试大理评事检校工部尚书,充宣武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
  18. 其舅或作舅氏。
  19. 或无而字。
  20. 苗薅而发栉之,《淮南子》语。薅,呼豪切。
  21. 不下或无一字,駴或作骇。
  22. 上数上声,下数入声。与音预。
  23. 讙音欢。呶,尼交切。
  24. 作或作诈。
  25. 盗上或无为字。
  26. 师或作帅。前滑帅字疑,亦当作师。急或作及。
  27. 无上或有安字。
  28. 为下或有之字。
  29. 元和七年十月,以田弘正为魏博节度使,
  30. 元和元年闰六月,东平帅李师古卒。其弟师道代之。
  31. 非其或作其非,非是。
  32. 兵以或作以兵,非是。
  33. 元和十年九月,以弘充淮西行营都统使。
  34. 三千,《淮西碑》作二千。
  35. 元和十二年十一月,录平淮西功,加弘检校司徒兼侍中,封许国公,罢都统。公武检校左散骑常侍,充节度使。
  36. 五十或作七千。
  37. 初公下或有之字。
  38. 无上或无恒字。
  39. 弘三上章,坚辞戎务,愿留京师奉朝请。八月,守司徒兼中书令。
  40. 元下或有老字,非是。
  41. 元和十五年正月,穆宗即位,以弘摄冢宰。
  42. 元和十五年六月,以本官为河中尹,河中缙绛节度观察等使。
  43. 长庆三年,请罢戎镇,三表从之。十月,依前守司徒兼中书令。
  44. 年五十八,或作年八十。考《新旧史》,定从今本。或无“天子为之”四字。
  45. 或作布帛。按《旧史》实赐米千石。赐下或有之字。
  46. 或作殁。
  47. 卑或作毕。
  48. 至既或作既至,非是。不可下或无得字。钓或作钩。染或作谋。先事候情,或作先得事情。候或作后。
  49. 元和十二年十一月,以公武为渭北鄜坊节度使。十四年十一月,以母忧去官。十五年正月,以弘弟充代公武镇渭北。
  50. 长庆二年七月,汴州逐节度李愿,立牙将李岕为留后,充自义成节度徙镇宣武。八月,汴州监军斩岕降,充入汴州,诏加充检校司空。
  51. 畛或作轸,非是。
  52. 或无自为字,非是。
  53. 居例切,狂犬也。
  54. 愒,息也,与憩同。《诗》:“不尚愒焉。”愒,丘例切。
  55. 磔,陟格切。
  56. 贞元皇帝之孙宪宗。
  57. 壖,江河边地,《前汉》:“坐侵庙壖为宫”。壖,而缘切。
  58. 《淮南子》:“视焉为眴。”邪视也。睨音诣,眴音荀。
  59. 巨几切。
  60. 常山,成德军。幽都,幽州也。
  61. 陪或作悖,或作倚。
  62. 赉或作赖。
  63. 上谓穆宗。
  64. 元和十五年六月,出镇河中。
  65. 《春秋传》:“扳引而立之。”扳,与攀同,又音班。
  66. 成王三子:象古,道古,复古。
  67. 王讳上或无成字,非是。
  68. 或无成王字。数,所矩切。
  69. 贞元五年登第。
  70. 贞元八年十月,自宗正少卿出为黔中观察使。
  71. 贞元十一年,鄂岳观察使柳公绰为飞谮,上闻。会道古自黔中来朝,即以为鄂岳沔蕲安黄团练观察使,代公绰。
  72. 泌或作贲。经云,《新旧史》、《李干墓志》、石本皆作泌。
  73. 月下或有十字。
  74. 其年,或作某年,月上无某字。
  75. 修或并作循。
  76. 或作举。
  77. 郧音云。
  78. 叔裕字孝宽,京兆杜陵人,周大象二年十一月卒,赠雍州牧。
  79. 且缘切。
  80. 白芷其叶谓之药。药,乙角切,又音约。
  81. 大历三年五月,昭自左散骑常侍为尹。
  82. 或无“用古今礼”至“而葬”十四字,非是。
  83. 或无生字,非是。
  84. 太或作本,非是。太谓太宗也。尚或作上。
  85. 或作兄弟。
  86. 谁或作虽。
  87. 君或作公。
  88. 郑伟字子直,西魏大统中,封襄城郡公。
  89. 此下或有“君其后也”四字。今按:下文有“君其季也”,此有则不应重出。
  90. 以上或有君字。
  91. 鄠县,属京兆府。
  92. 贞元十九年五月,均自荆南行军司马为本军节度使。均字君齐,河东闻喜人。
  93. 之征或作户征,非是。元和三年四月,召均为尚书左仆射。
  94. 元和六年四月,以夷简代均镇襄阳。五月,均卒。
  95. 迁上或有方字,非是。
  96. 或无会字。或无方字。“君愿行”作“行愿者”。
  97. 或无居字。
  98. 数音朔。
  99. 热或作然。斩或作崭。
  100. 或无此上六字。
  101. 看或作对,看下或无或字。
  102. 肇,京兆人,大历中,为中书舍人。累上疏言得失,为元载所恶,左迁京兆少尹。载卒,除吏部侍郎卒。
  103. 词或作嗣宗。儹或作赞。
  104. 四或作一。
  105. 再鸣,谓进士及书判拔萃也。
  106. 三府,谓鄂岳、江陵、襄府。
  107. 官或作中。
  108. 朴或作璞。
  109. 河中宝鼎人。
  110. 汾阴,河中县也,后名宝鼎。
  111. 隋上或无为字。
  112. 二人,宝积、宝胤。
  113. 续、纯、绚、绾、绘、纮、缙、绛、缣。
  114. 缣或作谦,《世系表》作缣。
  115. 人,丹、戎、放、朗。
  116. 人,温州刺史;丹,庐州刺史;戎,浙东观察使;放,江西观察使。
  117. 戎少有学术,不求闻达,居于毗陵之阳羡山,年四十馀,不易其操。
  118. 使下或有日字,无曰字。
  119. 李衡为常州刺史,能以礼下戎。贞元八年二月,衡自湖南移镇江西,辟为从事,使者三返,乃应。
  120. 贞元八年六月,以桂管观察使故相齐映代衡镇江西,召衡为给事中,映表戎留之。桂或作睦,考《传》当作桂。治或作始,属下文,非是。
  121. 贞元十一年七月,映卒,戎复归阳羡。
  122. 贞元十一年三月,以柳冕为福建观察使,表戎为判官。
  123. 冕卒,阎济美代冕使福建,奏戎为团练副使。
  124. 济美使浙东,戎又副之。
  125. 给事中穆质有直气,爱戎,称于朝,因拜刑部员外郎。
  126. 某年,或作“元和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方云:前已云“元和四年”,此不当复出年号,它铭亦无书除授月日者。或本非是。史下方无兼字。
  127. 卒上或有病字。
  128. 或无此二字。
  129. 其或作明。
  130. 或作溯,《世系表》作溯。
  131. 公尝令河南,与薛为代。
  132. 故字疑当在上文公之字上。刑或作兵。
  133. 或作不累以事。
  134. 或作“中人以自”。此文四句一韵,古音宝与寿叶,宝或作贵,或作实。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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