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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实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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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世宗实录
 
本作品收录于:《国朝典故

  世宗肃皇帝嘉靖元年壬午春正月己酉朔,追录平宸濠功,各赏银币有差。

  丙辰,夜晓刻,金星犯牛宿。

  戊午,夜晓刻,水星犯罗堰星。

  己未,坤宁宫后三小宫灾。

  钦天监毕湘言:[1]“正德十六年二月,火星犯鬼宿。十一月,金星犯键闭。臣谨按占书并主火灾。后至五月,乾清宫内火。今正月,坤宁宫内火。仰见上天示戒,端不虚也。臣去岁尝奏太白昼见,秋雷大鸣,金木相犯。兹皆变之大者,伏望皇上祗严天戒,益修德政,以弥灾变。”疏下所司知之。

  壬戌,礼部尚书毛澄等言:“陛下升自外藩,嗣登大宝,考孝庙,母慈寿,[2]诏敕颁布,协于群情,已而复加恩本生,尊兴献王为兴献皇帝,母为兴献太后。臣等仰体圣心,委曲将顺,亦既无所不至矣。今御批直曰‘父母’,又各加一‘皇’字,则似乎于正统之亲混同无别,恐不可告于郊庙而布之天下也。”上曰:“此慈寿太后懿旨,[3]不必更议。”

  甲子,开馆纂修武宗毅皇帝实录。

  乙丑,给事中杨秉义等奏:“臣等奉敕行边散赏,目睹宣府、大同二镇村堡丘墟,公私匮乏,仓卒有变,西顾之忧也。今北直隶、山西幸有年,宜急发库银输之紫荆、雁门等关,量地远近籴谷。无事则以给官军月粮,有急则以应客兵支用。”

  章上,会二镇告警。部臣议:“请发太仓库银二万两,籴谷入边。”上从之。

  丙寅,工部奏光禄寺岁增内用薪炭之数。上令谕各署官厨诸役,加意樽节爱惜,勿得妄费,重累小民。

  丁卯,日色惨白无光。午时,黄雾四塞。未申时,大风扬尘。[4]

  己巳,兵部主事霍韬进三札:

  一言“道问学修,政事为先务。”

  二言“当问赋,核登耗,官簿增减之类朝夕省记,以兴恐惧樽节之思。”

  三言“诸司吏胥弊蠧,凡困民害政等事,宜一一严核而整饬之。至于其本,又在上下之交。昔太祖贻谋,惟曰‘君臣同游’;宣宗召尚书夏原吉同游西苑,饮酒甚欢;英宗日召学士李贤面决政事;孝宗日召尚书刘大夏谘询密谋。陛下不必远法三代,第近观祖宗亦可以得师矣。”

  疏入,报闻。

  上下既交,则德业自成。我明一祖三宗,如出一辙,酿成至治,可为万世法。霍韬此疏,先之以问学政事,次之以赋核利弊,已非书生之见矣,而终以上下之交为本,真得启沃良法。厥后无逸一召,而费宏得与其游;太液一临,而孚敬得承其赐。其所议者,罔非农功边务。君臣唱和,有咏春、同德诗及咏和录,确有明良喜起气象。此所以赫然中兴也。噫,韬之疏见诸行矣。

  陕西甘州五卫军大乱,杀巡抚都御史许铭,焚其尸。铭之死,实总兵李隆以私憾嗾部卒杀之。及揭报兵部,则称“铭酷克,激变军士。”

  癸酉,大学士杨廷和等请早御便殿讲读。有旨:“诘朝日讲,二月初二日经筵。”

  御史马纪请如国初之制,设起居注官,使随时纪载,以备纂修。下所司知之。

  丙子,诏减岁供内府盐课之数。

  初,弘治时,内府供用库岁派盐十七万五千斤,正德后,加增至三十五万馀斤,淮海之间,萧然烦费。至是御史郑光琬言:“陛下登极,首诏选汰内府各监、局员缺,[5]悉依祖宗故事。今冗滥既清,乃供用库新增课额宜悉罢减,如弘治年例,以苏民困。”户部覆议,从之。

  御史朱衣、给事中邵锡上疏陈时政缺失。衣谓:“人君之德,莫先于力行,自治之功,莫要于改过。近者言官屡进疏章,陛下御批有曰‘知道了’,有曰‘已有旨了’。夫言知不言行,力行之怠也,言有旨而不言是非,改过之吝也。此两可回护之辞,不宜见之于圣明之世。”锡谓:“陛下即位以来,政令既出,或半载而即更;奏请方行,或期月而遂改。圣德蛊于近习,国是淆于群议。即如迩者,内府薪炭及官军俸粮二事,部臣屡执而不从,中官一言而遂决。诏书不信,中外传骇。新政之初,岂宜有此。”疏入,悉下所司。

  二月戊寅,陕西巡按许凤翔劾奏甘肃镇守太监王欣、赵林、陶俊、申永、孔学克减官军月粮、草束与甘州左卫千户孙智等违法事。得旨:“林发充军,俊、学俱降长随,永革任回京,欣令刑部追赃银五千两,智等提问。”

  乙酉,礼部拟加上圣母昭圣慈寿皇太后、皇嫂庄肃皇太后、寿安皇太后、兴献皇后。

  丙戌,巳时,白虹弥天。

  己丑,[6]以水灾免河南开封府及汝州秋税。

  癸巳,[7]虏犯辽东,铁岭卫守堡千户徐瀚失于策应,军人陶原率众赴战,死之。诏下巡按提瀚问,授原子官。

  三月戊申,[8]礼科给事中李锡言:“南郊耕籍,国之大礼。而教坊承应,哄然喧笑,殊为亵渎。古者,伶官贱工,亦得因事纳忠。请自今凡遇庆成等宴例用教坊者,皆预行演习,必使事关国体,可为监戒。庶于戏谑之中,亦寓箴规之益。”

  按:自阿丑作院本讥切王越、陈钺,而奸宦汪直以此得罪,说者谓其有东方朔谲谏之风。嗣后复有“一鸾当道,双凤齐鸣”之谑,遂得正其科场大弊。夫汪直势倾中外,翟鸾秉国之均,谁敢弹劾。而伶人寓意,隐祸潜销,有台省之所不及者。以是知古人瞽蒙讽诵,无人不可箴规也。李锡因事纳忠,亦人主一助乎!

  兵科给事中史道疏言上蹈武宗朝弊政数款。

  癸丑,孔氏子孙孔彦隆、孔承槩、孔承绪乞观幸学礼,许之。

  甲寅,上幸太学。祭酒赵永讲书帝曰俞允若兹一章,[9]司业吴惠讲易时乘六龙一章。讲毕,宣谕赏赉有差。

  丙辰,户部言:“边镇有惊,辄称马草缺乏,请银召买。及查各边草束,俱不下数百万。夫积草十年以上,俱成黑穰,何待百年!此由各官不恤民艰,徒信权势,上草给价,浪费官钱,贮之无用,若将前草价籴买米豆,虽经年久,皆得实用矣。”上令所司核实以闻。

  丙寅,湖广巡抚席书荐致仕大学士杨一清,可使经略西北边。得旨:“待缺起用,不必烦以边事。”

  辛未,刑科给事中刘世扬言:“近接出都察院原送司礼监提取内官吴善良揭帖,面加浮帖,书写圣旨:吴善良等照前旨免提问,司礼监奏请发落。’[10]臣等切惟祖宗之制,凡旨意批于提奏本,或登闻鼓状,发六科抄行。其重大事体传奉旨意,各衙门必补具奏本,于早朝面进,此外未有朱写旨意出承天门外者,所以重敕旨、防诈伪也。今累批浮帖,竟从中出,六科不得抄行,诸司无所补本,轻亵纶音,更张旧制,此失政之最大也。伏望今后旨意,俱照祖宗旧制。”疏下所司。

  壬申,敕吏、兵二部曰:“朕入继大统,赖尔文武勋戚大臣定策迎立,宜加殊恩,以答元功。大学士杨廷和等俱进封伯爵,给与诰券,子孙世袭。馀皆陞赏有差。”

  廷和等屡疏恳辞,上皆温旨褒答,不允。已,复力辞,以去就决之。礼科给事中许复礼等各交章奏到:[11]“封爵武荫,非诸臣所安,宜听辞免。”御史樊继祖言:“人臣进谏固难,而能执奏者尤难;人君纳谏固难,而能施行者尤难。近见朝政之失有干系六部者,尚书尝执奏矣;有不由内阁票拟而旨意竟从中出者,大学士尝执奏矣;缺失已著,台谏闻之,又尝合诸科道之臣而执奏矣。连篇累牍,无非绳愆补过,为社稷生民计,以裨中兴之治于万一耳。夫何不蒙俞允,惟曰‘已有旨了’,或云‘照前旨行’。臣切惟内阁腹心也,既执曰‘不可’,尚书股肱也,亦执曰‘不可’,科道耳目也,又执曰‘不可’,是举朝皆以为不可也,陛下何独自以为是而不行乎?毋乃左右近习预售其说,而辄以先入之言为是耶?抑惮于自改以杜忠谏之门也?伏望俯垂鉴纳,嘉从舆论,以恪遵祖宗之法,以渐消纷更乱政之端。”疏入,报闻。

  四月戊寅,赠给事中席彖为光禄寺少卿,赐祭一坛。

  彖先以言事被谪,上登极,诏复其官。未任,卒。吏部请量加恤典,故有是命。

  己亥,南京兵部尚书王守仁疏辞伯爵,且让功于众,欲均其赏。得旨:“卿倡义督兵,剿除大患,尽忠报国;劳绩可嘉。特加伯爵,以明公议。不允辞。”

  庚子,御史张钦奏:“臣见言者多荐大学士杨一清,陛下特降纶音,命之调爕以待用,诚求旧之典也。但辅相不以才识为先,而以诚实为贵。一清多知故典,洞晓事情,善议论,敢施为,此其美也。至内怀阴险,外张声势,昔事先帝,招权纳贿,无至诚感动之实。乞敕该部,再为酌处。”下所司知之。

  五月丙寅,录开国功臣韩成嫡长孙韩凤翔为冠带舍人,食月米一石。

  按:纪信诳楚,汉高少封,而后世亦未闻有恤之者。韩成诳汉,我太祖祠于康郎,封爵血食,万世不泯。而世庙复录凤翔冠带,月米有加于昔,宜其感激图报也与。

  癸酉,御史卢琼奏言:“景皇帝当也先犯顺之时,为正位守国之计,危疑以定,国体以全,而纂修实录止称郕戾王附。孝宗以始终典学之圣,为太平守文令主,而实录成于焦芳之手,未免是非倒置。恐将来无所据以为信,乞乘今纂修,令儒臣改撰。”上曰:“景皇帝已附载英庙实录,孝宗实录虽出自焦芳,间有笔削任情,不足取信,天下自有公论,后世亦不可欺,不必改修。”

  按:实录一书,关系甚大,而卢琼所言,[12]皆当亟于改正者。夫以郕王之立,社稷少安,英宗得以回銮,未必不有赖焉。七年功绩,岂可泯哉?孝宗贤圣,真不世出之主,而实录纪载不能阐扬万一。彼焦芳何如人也,而乃使之秉笔乎?使琼言之,左右辅臣复赞之,则可以传信而采遗。奈何其无闻也?噫,复建文之年,削景皇帝之附,而重修孝宗实录,当早计矣。

  六月丁丑,大学士杨廷和等言:“五月二十二日经筵甫毕,遽传旨意,并日讲暂免,又免午奏。臣等叨官辅导,略不与闻,心实未安,义难缄默。窃念人君一心关系最重,养之以善则智,若声色货利一或有动于中,则妨政害事,其害有不可胜言者。伏望皇上,宫中无事,不废读书,以涵养此心。”上善其言。已而湛若水因请“宣召大臣,慎择左右,以为交修之助。”报闻。

  己卯,南京吏部尚书王华卒。

  华,[13]馀姚人。由进士及第,累陞今职。尝忤逆瑾,传奉致仕,家居十馀年。为人才识宏达,操持坚正。方瑾用事,士大夫争走其门,华独不往。华子守仁论谨,瑾怒逐守仁,顾素敬慕华,不遽迁怒。间以语人,欲讽使华就见,华竟不往。其大节如此。

  壬午,南京礼部尚书章懋卒。

  懋,兰溪人。由进士授编修。谏作鳌山灯,忤旨,降临武知县。历官南京国子监祭酒,遭丧,力辞不允。后服阕赴召,三载凡五疏,皆乞休,竟不待报去任。上登极时陞今职,至是卒。赐祭葬,谥文懿。懋为人志行高洁,自少潜心大业,居常不为异同。至临大事、决大义,则据经援古,确乎不易。百凡嗜好,一不入其心。居官不过十年,历俸仅满三考,难进易退之节,世尤高之。

  癸巳,大学士刘健卒。[14]

  先是上以健累朝旧德,礼宜优厚。复命河南巡抚备彩币羊酒,亲诣其家,宣谕眷念至意。至是卒。赠太师,谥文靖。健学问深邃,行履淳正,伟识宏才,早际圣明,晚罹奸佞,进不盈侈,退不窘戚,为近世贤辅。

  七月甲子,[15]大同军士告粮,率众哗噪,欲为乱。提督侍郎臧凤、巡按御史张钦捕首恶张的祥等,疏请置之法。兵部以粮饷久缺,军士争呼,终当抚处。上特命法司会议,议得“顷年将弱兵骄,在福建则犯守臣,在陕西则犯巡抚。若非重惩,恐益长乱,宜如凤、钦奏议。”上诏:“录首祸者五人以徇,次调极边哨守,馀悉令谕安堵。”

  己巳,南京暴风雨,江水涌溢,郊庙、陵寝、宫阙、城垣、吻脊、栏楯皆坏,拔树至万馀株,漂没甚众,溺死人畜无算。

  庚午,先是各内臣犯法,屡诏免逮问,惟下司礼监治。于是刑部尚书林俊等言:“宫中府中,宜为一体。诸内臣所犯,宜下法司明正其罪。如罪之不当,自宜废不法之官,不宜废祖宗之法。”上报有旨。

  十月乙未,[16]礼科给事中章侨言:[17]“三代以下,论正学莫如朱熹。近有聪明才辨足以号召天下者,倡异端之说,而士之好高务名者靡然从之。大率取陆九渊之简便,惮朱熹为支离。及为文辞,务从艰险。乞行天下,痛为禁革。”时御史梁世骠亦以为言。礼部覆议,以二臣之言,深切时弊,有补风教。上曰:“然,祖宗表章六经,正欲祟正学。近来士习诡异,所伤治化不浅。自今教人取士,一依程、朱之言。不许妄为不经之书,私自传刻,以误正学。”

  十一月庚申,寿安皇太后崩。

  大学士王鏊以上遣使存问,具疏以谢,因上讲学、亲政二篇。其讲学大略言:

  国家经筵之设,最为盛典。然一岁之间,风雨寒暑停歇颇多,上下之情,未见亲密。至于日讲,可谓亲矣。然体分犹过于严,上有疑焉,未尝问也,下有见焉,未尝献也,似亦不免文具者。

  高皇帝甫定天下,即开礼贤馆,与宋濂、刘基日相讲论。其后圣学高明,诏诰天下,皆出御制。今御制文集是也。仁宗皇帝设弘文馆于思善门之外,文学之臣数人入直,特至馆中讲论。孝宗皇帝经筵之外,每翻阅永乐大典,又尝索太极图、西铭等书于宫中玩之。祖宗之勤如此。

  陛下睿智自天,春秋鼎盛,讲明圣学,正其时也。乞于便殿之侧,复弘文馆故事,妙选天下文学行谊著闻者数人,更番入直,命大臣一人领之,如先朝杨溥故事。陛下万几有暇,时造馆中,屏去法从,特霁天威,从容访问。或命讲经,或读史传,或论古今成败,或论民间疾苦,盖即日讲之义也,而加亲焉,大略如家人父子。上有疑则必问,下有见则必陈,日改月化,有不期然而然者矣。

  其勤政大略言:

  上下交则为泰,不交则否。君臣之交,关系世道。今常朝之礼,惴惴而退,君臣相见,止于数刻,势使之然也。臣愚以为欲复上下之交,莫若复古内朝之法。我明内朝虽缺,而华盖、谨身等殿即其遗制。永乐初,内阁之臣日造扆前,进呈文字,商议机务,密承顾问。洪熙、宣德间,杨士奇、杨荣、蹇义、夏原吉等尝奏对便殿,或议事榻前,或召见斋官,斯亦内朝之遗意也。成化以来,其礼始废。孝宗晚年,深慨于斯,屡召大臣于便殿议事,将大有为,而民之无禄不及睹至治之美,天下至今为恨。陛下即位以来,日御文华,召见大臣,中外相传,以为盛事,此万世一时也。

  臣愚犹望著为令典,文华、武英仿古内朝之制,大臣或三日或五日一见,起居、侍从、台谏各一员上殿轮对。诸司有事咨决,上据所见决之,有难决者,与大臣面议之。人人得以自尽。陛下虽深居九重,而天下事灿然毕陈于前。唐、虞之法,不过如是而已。

  上览奏答曰:“卿辅佐先朝,志切匡救,朕在藩邸已知卿名。新政之初,方将起用。览奏,具悉忠爱至意。”

  丁卯,[18] 御史唐凤仪言:“各省分守、分巡官,不以时巡历郡县,抚恤人民,伸理冤抑。即官吏贪残,盗贼窃发,莫能禁止,灾异数见。职此之由,请饬抚、按,令守、巡诸臣,皆以岁正月出巡,至十一月还司,诸钱粮词狱及他兴革便民者,咸务修举。有不如令者,抚、按得参奏罢黜,抚、按官或徇情容隐者,听科道劾之。”上从其议。

  十二月戊寅,先是陕西套虏深入为寇固靖、环卫间,所杀伤以万计。山东青州府矿贼流入东、兖二府及河南、两直隶地方,所过焚劫横行。有司莫能支,则相与巧文讳匿,苟幸无罪。于是兵部特请“遣科道官分部阅视,参核奏报。其被寇地方,请发太仓银赈济。”上从之。

  丁酉,上始御奉天门,朝见群臣。

  时礼部、科道官俱奏:“寿安皇太后服制已满,宜渐从吉典,御奉天门视事。”久之乃允,仍令不鸣钟鼓,不鸣鞭。

  庚子,时西北边多事,坐不材将官,罔利营私,军储半入其家。如报纳粮草,则占窝转卖而令贫卒包貱;开支帑藏,则任意侵渔而以空文出纳;召商中盐,则通同克免而斗库官攒得以上下其手。甚至逃卒之口粮,死马之草料,皆寄名见在之籍而干没入己,边政大坏。御史张鹏条奏其弊。户部覆议:“令各该抚、按、守、巡,严禁诸弊。将官有犯,追赃、揭黄、停袭。文官纵容者,一体治罪。”诏如议行。

  按:士卒之哗乱,罪在将官。将官之克减,罪在抚、按。使抚、按能驭,则将官何敢纵其恶;将官能恤,则士卒何敢称其乱。嘉靖初,西北士卒以告粮之故,率众而攘。而套虏入寇,又杀伤边民以万计。当时本兵知粮饷缺乏,而欲抚之以恩;臧凤、张钦愤其𪉋骜,而欲置之以法,终未得其倡祸之原。岂知风霜寒塞,其苦如毒,而粮饷又为所渔,谁肯用命!为将官者,曾不思其疾苦,凡事干没,岂有枵腹而御敌者乎?又其甚也,减军粮以弭寇患,而幸其不入,极弊之道也。张鹏之疏,推见至隐,信如其策,恩以结之于平时,而及其不法,则法以治之于后,将官文官罪各有归,最为得体矣。噫,以此为奏,而犹有克减致乱如南京黄侍郎者。

  嘉靖二年癸未春正月癸卯朔。

  己酉,[19]有流贼二千馀人至考城县,指挥赵泰等三十馀员,官军八百馀人死之。巡按任洛以闻。

  辛亥,[20]大学士杨廷和言:“佥事史道论臣至于再三,荷皇上下道于狱,而令吏部、鸿胪寺官慰臣,公论明而国是定矣。第闻道有老母随养京邸,今道冒不测之罪,臣切怜之。乞曲赐矜全,以慰其母,俾道改过自效。”诏曰:“卿忠诚体国,正大光明。史道挟私诬罔取罪,卿更为之陈乞,具见奉公任怨,休休有容之量。俟鞫明自有处分。”

  是日,上复遣中使至廷和第,赐之羊酒。廷和具疏谢。复温旨慰之。

  按:彦博荐唐介,后寥寥无闻。而廷和为史道陈乞,以慰其母,量亦宏矣。世庙待之曲尽其礼,君臣两全,盖盛轨哉!

  先是上不豫,百官赴左顺门问安。司礼监官传旨,言:“朕躬已安,大臣免问候。山东盗贼,亟宜用心平定。”于是礼科给事中汪应轸上言:“弭盗大略,不过安之胜之。安之之策,择守令而已。胜之之策有六,曰离间贼党、收用豪杰、扼塞险要、开纠告奸、明赏罚以劝士、分首从以招降。”且言:“弭盗与御夷不同。驭夷之法,逐之境外而已;弭盗而纵之出境,是以邻国为壑也。请为定例:凡一方盗贼起,彼此玩视,不即扑灭,以致出境流劫,则两处镇、巡以下俱坐罪。”报可。

  癸亥,河南巡抚何天衢言:“洛阳乃周公经营之地,宜建庙赐额,令守臣春秋致祭。登封县旧有观星、测景二台,公遗迹也,土圭表漏具存。乞敕钦天监委官考正制度、尺寸,书之史册。”报可。

  己巳,御史曹嘉极论吏部尚书乔宇奸邪。宇亦上疏,称疾乞休。上令鸿胪寺官往谕,令亟出视事。

  二月甲申,遣顺天府官祭宋文天祥。

  丙戌,先是都察院疏请差御史巡盐,不下阁票拟,批答稍误。户科给事中黄臣谏曰:“我朝设立内阁,处以文学之臣,凡百章奏,先行票拟。今使内阁虚代言之职,中贵肆专擅之奸,关系匪细,渐不可长。容臣封还原本,以重命令。”疏入,即加批:“如制。”

  按:政在内阁,则有所统一,政在中贵,则不免纷纭。故我祖设内阁,以论道经邦。凡有旨意,职专票拟。不然,权移左右,将来有不可制者。嘉靖初,或累批浮帖,竟从中出,如刘世扬所疏者;或不由内阁而票拟旨意,如樊继祖所疏者。阁臣拱手,上下不交,销沮壅蔽,慓慓危惧。黄臣至是欲封还原本,与杜衍封还内降同一防微杜渐之意。盖忠恳者哉。

  三月庚戌,[21]御史向信言:“大通桥至张家湾,旧有广利等八闸,宜修复,以纾民陆挽之苦。又济宁至临清,在在有浅,而长沟至靳家口尤苦,宜于两处建闸,以时蓄泄。”从之。

  乙卯,山东乐安县盗唐经、刘宠等起。寿光县孙峻以邻境,预选勇士备之。无何,谍知贼且犯寿光,即密召所选士为正兵,又调集市民为疑兵,夜袭贼巢,围之。峻号令素严,身自督士,士殊死战,遂擒斩经等二十九人,追获二十馀人,馀党悉平。巡抚陈凤梧上其功。命赉峻银币,擢为兵部主事。

  丙辰,[22]御史秦钺言:“顷者,以套虏征兵,及辽左饷缺,尽发两淮馀盐七万九千馀引,于延绥、辽东开中。昔时馀盐不许开中,止令本商纳价输部,此御史卢楫之说,先朝已著为令,诚于国课有裨。盖本商自纳,每引计银一两,若各边开中,每引止银八钱。况正盐,母也,馀盐,子也。正盐守支搬运,侯久费多,故愿中者少,馀盐勘合一到,即时发卖,故愿中者多。今舍母求子,馀盐无自而积矣。请以辽东所中引改嘉靖元年正额,嗣后申明前例,令本商自纳馀盐之价,慎勿开中。”上是之,敕“馀盐存留,纳价输部济边。”

  工科左给事中安盘言:[23]“亢旱风霾,变不虚生。夫霾岂陛下明有所蔽与?旱岂陛下泽不下究与?开岁以来,法宫不闻露祷之诚,外庭不下求贤之诏,非所以承天地子万民也。乞早御经筵,咨询辅弼。节宫中宴庆赏赉,躬节俭以先天下。敕六曹百司,各陈所事,可行可革,一付公议,俾政无乖剌,民无嗟怨,则和气自回,灾沴可弭。”上嘉纳之。

  戊午,策试礼部中式举人。赐姚涞等四百十人及第、出身有差。

  四月癸酉,命有司给终养巡抚方良永月米三石,著为令。凡致仕、终养节行可称者,如之。

  按:终养所以遂其孝,致仕所以成其高,此皆节行有关于风化者。前此未见其优礼也,我世宗月给米三石,其令人有报本廉顽之思乎。

  癸未,[24]命宋儒朱熹裔孙墅为翰林院五经博士,于婺源县奉祠。

  闰四月乙巳,大学士杨廷和等上疏言:“斋醮、祈祷,必须预绝其端,不可轻信。今乃无故修设斋醮,日费不赀,至屈万乘之尊,亲莅坛场。此皆先年乱政之徒,妄引番汉僧道试尝上心。近日刘瑾、钱宁辈,崇信僧道,建造寺宇,极其华美,杀身亡家,略不蒙祐,则其无益有损,不待辨矣。况行香拜箓之劳,孰若移之以御讲筵;修斋设醮之费,何不移之以周贫困!惟陛下斥远僧道,停罢斋醮。”

  九卿乔宇等亦言:“陛下登极诏书,首正法王、佛子、禅师之罪,摉访内府宫观出入引诱之人,裁革善世、真人爵号,及新建寺宇,尽行拆毁。邪正之辨,了然甚明。今一旦信用妖幻,烦劳圣体,不可之大者也。此其去正德末年复能几何?臣等窃为陛下忧之。”

  上皆报曰:“览卿等所言,具见忠爱至意,朕已知之。”

  庚戌,致仕尚书毛澄卒。讣闻,上为辍朝一日,赠少傅,谥文简,仍荫一子为中书舍人。澄历事三朝,忠勤敬慎,始终如一,论事侃侃,不为依媕,有古大臣风。

  五月丁丑,卯时,雷雨交作,击观星台候风杵,连石座碎之。

  壬午,诏修宋臣韩琦、范仲淹祠于延州,建故吏部尚书王恕祠于三原,命翰林院各拟祠额,有司岁时致祭。

  丙戌,户科给事中刘祺言:“近年水旱、盗贼相仍,法令多舛。其故由公卿大臣不得召见,上下之情不通。又中党恣横,刑赏大政,旨多内降,端人正士噎喟不能出气,可为寒心。宜如唐贞观谏官随宰相奏事,仍屏远崔文,息意醮事。”章下所司。

  己丑,时虏酋亦卜剌住牧西海,数入寇山、永、甘、凉等处。

  先是甘肃巡抚陈九畴奏:“请按先年宣城伯卫颖等剿番事例,三路进兵剿之。当用骑卒二万,饷银十二万两而足。”该镇总兵徐谦奏称:“甘肃兵弱,旧有兰、河等卫戍兵九千。近以河东多事,仍留原卫防守。而本镇所选游兵二千,亦调河东未归,请敕总制侍郎李钺遣归。仍令延、宁二镇各选精兵三千,期于春初俱集兰州,候春深分道进攻。”诏下李钺详定。

  钺言:“二臣所处兵食,臣已举行。但专事远略,不复内顾,恐西海之贼未能遽除,而北虏乘虚邀我归路,将腹背受敌矣。今九畴所奏粮料等银,若仰给户部,则其势不可应卒,宜将各镇未派见存量与十万支用,预令厉兵秣马,伺贼入犯,相机剿杀。若河冻之后,贼仍住牧,量可以一战破虏。具以上白,待报举行。”兵部以钺言为是。上曰:“然。”

  按:兵法“以逸待劳者胜,以静待动者胜。”苟击其实而忘其虚,揣于此而失于彼,则乘我者得售其策,是两败之道也。今西海之寇诚可愤,而河东之戍不可撤。撒河东以图西海,岂善谋哉?陈九畴、徐谦计亦左矣。若在我厉兵秣马,虽不见敌,常如临敌,俟其入犯,奋勇以剿之,则可战可守,权变胜算固在我矣。钺,盖知兵者也。

  七月辛巳,礼部左侍郎贾咏奏:“言官论列,皆以献庙八佾为过,似宜听纳。而陛下概曰:‘有旨。’伏望收回成命,使正统、本生两无所嫌,朝廷、王国等威有辨。”上曰:“乐舞已定,令所司修之。”

  庚寅,刑部尚书林俊请老,因言:“方今圣明在上,朝多君子,而臣子将归之言,惟圣明纳焉。自古未有不亲大臣而能治者。我孝宗皇帝,天启其聪,大臣如刘健、谢迁、李东阳、刘大夏辈,时赐宣召,幄前咨议,移时方退。乃叹曰:‘岂知军民之贫一至于是!’又问:‘安得太平如帝王时?’大夏对曰:‘但得事事皆如今日与台阁议当而行,久之自治。’孝宗信用其言,自是大治。今大臣如健、如大夏者不少,陛下宣召果如孝宗,事事皆与台阁共议;议当而行,亦如孝宗,则大治未有不如孝宗者。若徒取文具,何裨政理!”上曰:“再览卿奏,益见恳切忠爱,特从所请,驰驿以归。”

  八月庚子,南京礼部尚书秦金等以灾异上言:“陛下临御未几,政渐弗恪。一言诏令不如初,二言任贤不如初,三言听纳不如初,四言慎惜不如初,五言持法不如初,六言恤民不如初,七言祟政不如初,八言保养不如初。夫陛下初政所以清明者,政出公朝而左右不能预也;今政不能如初者,政在左右而公朝或不知也。臣等切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权不可一日移于左右。自古帝王制驭天下,操此术而已。不然,内廷、外朝之势隔而信任有所偏,宦寺女谒之情移而听受有不察,名曰总览而权实下移矣。”疏下,礼部尚书汪俊言:“金等之疏,忠爱恳至,宜留神采纳。”上是之。

  十二月庚戌,先是户科给事中章侨劾浙江太监梁?遣人挟赀营管织造,乞敕下司礼监移文于?,戒无生事。已而内织造太监刁永等果称上用袍服请敕往苏、杭五府提督织造。事下工部议,议不可。已而刑科给事中曹怀、张原亦以为言。工部又覆:“宜如言官所奏,可出示袍服花样,令镇、巡、三司官如式织造以进,无烦内臣提督。”弗允。于是大学士杨廷和等乃疏曰:“今年浙、直地方,水旱异常,征税冀免,若更差官织造,一切物料工役何能措办?臣等实切惊惶,所有敕书,决不敢撰。”疏入,上曰:“累朝织造,自是故事,官业已差,即撰写敕来,毋得执拗。”

  时九卿、六科又皆极道其不可。廷和复上疏曰:“臣等备员大臣,素蒙礼貌,不意圣明一旦有此,臣等匪敢渎扰,诚恐贫民不堪织造之苦,千百成群,起而为盗,以扰天下也。亦匪敢以执拗,所执者祖宗之法。望陛下遵而行之,勿取讥后世。陛下谓织造是累朝事例,臣等历考洪武、永乐,下及天顺,并无有此。惟成化、弘治间一行之。宪宗、孝宗,恤民节财,圣德美政非止一端,此盖非其美者,升下他不之法,独取不美之政以为事例乎?臣等不敢撰写敕书,以重误国殃民之罪。”上曰:“此事业已差官,可写敕遣行,第令安静无扰可矣。”

  按:内竖之职,洪武、永乐间止令传命扫除,而兵政之柄,勿使掌握。盖恐其恃宠灵而戕害生民也。故太祖时,有内竖侍从日久,而偶言一政事,即遣还乡,终身不齿。遂宣谕群臣,永为监戒。自天顺后,王振、汪直、刘瑾三大奄用事,以故内则管军、管匠、置立田宅,外则织造、镇守,无不受其荼毒。岂知苏、杭之地,自有抚、按有司,责而成之,自可如式。不然,或设一同知提督,事可办而费可省矣。若专任内臣,岂独机户、丝行以一倍百,即道涂往来,骚扰不赀,民皆不堪命矣。嘉靖初,从中票拟,不由阁下,即一织造之举,台谏、该部已不能争。大学士杨廷和两疏极言,以辅臣之尊,而兼谏臣之责。上曰:“执拗。”而廷和曰:“所执者朝廷之法。”上曰:“故事。”而廷和曰:“洪武、永乐并无有此。”且以为“祖宗美政不之法,而独法不美之政。”言之可谓恳切至到,止得其安静无扰之旨。吁,盘根之患,其难解固如是哉!若廷和者,真有大臣风节矣。

  丁巳,吏部右侍郎何孟春仿汉魏相因岁不登条奏故事,引汉、魏以下诸臣奏列为八事:一引魏韩麒麟之言,[25]请禁止奢靡;一引唐陆贽之言,请慎重赏罚;一引宋王禹偁奏,请减百官俸皂;一引范镇奏,请裁革冗费;一引苏辙奏,请广听纳;一引范仲淹奏,请劳来安抚江淮百姓;一引廖刚奏,请诸州县不许遏籴;一引赵汝愚奏,灾伤州县请预免来岁税钱。上曰:“制禄养廉,朝廷常典。文武官俸勿减,馀如议行。”

  嘉靖三年甲申春正月丙寅朔,南京地震有声。

  庚辰,免上元节宴。

  壬午,五星聚于营室。

  丙戌,南京刑部主事桂萼上正大礼疏,大略言:“皇上非为人后,而为入继之主。当考兴献帝,母兴献后。”并禄席书、方献夫之疏以闻。上曰:“此礼关系纲常,便会文武群臣,集前后章奏,详议尊称及合行典礼以闻。”

  二月庚子,翰林侍读湛若水言:“臣以经术事陛下,尝读易至屯、否二卦,夫屯者,阴阳始交而难生,君臣欲有为而未遂,此则陛下登极下诏时然也;否则阴阳隔而不通,内外离而不孚,陛下自视,今日于此卦何如哉?夫屯而不济,必至于否;否而不济,则将来有不可言者。一二年间,天变地震,山川崩涌,人饥相食,殆无虚日。夫圣人不以屯、否之时而缓亲贤之训;明医不以深痼之疾而废元气之剂。今元气之剂,急亲贤是也。愿以贤大臣为之统领,博求明先王之道者而侍文华讲磨圣学。”疏下所司。

  丙午,大学士杨廷和乞致仕,许之。初以大礼不合,及谏织造忤旨,力求去。再疏,遂允。

  戊申,礼部尚书汪俊等上所议礼,极辨桂萼等议礼非是。上谕曰:“正统大义,不敢有违,第本生至恩,情欲兼尽。其参众论,详议以闻。”

  乙丑,翰林院修撰舒芬言:“昭圣慈寿皇太后圣旦,乃陛下爱日承欢之会,而诸命妇朝贺,则又得天下之欢心以事其亲者也。今遽传免,恐失轻重。况近因陛下于所生有加称之仪,若此报一出,人心惊疑。乞别降纶音,以彰至孝。”上以芬出位妄言,命夺位三月。

  三月己巳,[26]翰林编修邹守益等言:“太祖至于历圣,相接之统不可一日不续,特以武宗为兄,不可以分昭穆。故考孝庙,母昭圣,以缵正统。至于本生之恩,特加帝后之号,则于私亲不可谓不隆矣。乃又加以‘皇考’之称,去其始封之号,则于正统略无分别。伏望兴献帝尊号避皇考之嫌,存始封之号,庶于正统不至僭拟。”上不悦,以守益出位妄言,而责唐皋、张翀、郑本公阿意朋言,各夺俸三月。

  四月乙未,[27]给事中安盘上疏言:“今欲别立一庙于大内,则是明知恭穆万万不可入太庙矣。太庙既不得考,恭穆又不得入,是无考矣。世岂有无考之太庙哉?此其说之自相矛盾者也。”疏下所司。

  戊戌,吏部尚书乔宇等合上疏言:“顷罢汪俊,召席书,取张璁、桂萼,黜马明衡等,举措异常,中外骇愕。以一二人之偏见,挠天下万世之公议,内离骨肉,外间君臣,且书不与廷推,特出内降,升为尚书,百馀年来所未有者。乞收回成命。”疏入,报闻。

  兵科给事中陈时明言:[28]“宣、大、甘州相继告变,内地岁凶民困,设有不逞者跳梁于其间,一呼成群,此土崩之势也。宜及今选将练兵,教之射艺。国初,南京设大小教场,练五军将士。[29]永乐初,既有五军,又有三千及神机等营官军,而中都留守、山东、河南、大宁四都司轮班官军隶五军营操练。景泰初,选三大营精锐分十二营团操,每营官军万人,今徒册籍存耳。请命本兵大加简阅,三营将士听征为一等,听选为一等,老弱工役为一等,而上下其月粮。又军必有选锋,每营各拔其骁锐者三千人为游兵。若先锋,则选边将善战有谋者署游击,令自选边职数十人为领哨、把总、管队官。选夜不收、工劫营者数十人以教营士,遇警即出。又京营操练,毋具虚文,毋拘成法,使各以己意教战,务有实用,此固伐谋之上兵也。”兵部以所议皆切时务,请先行选军,而后团营三岁一阅。诏从之。

  壬寅,户科给事中郑一鹏奏:“各宫日进月进数倍于天顺时。今岁灾用缺,往往借支太仓。而清宁宫、仁寿宫、未央宫每有多馀,分馈戚里,继富益奢。不若留寺供应,以张母后之德。凡诸猪、羊、油、面,请敕监、寺谅减。”上曰:“祖宗朝尝因天变减膳,他宫勿动。乾清、坤宁二宫暂减十分之一,岁丰如故。”

  礼部上议,以为“宜罢大内建室之议,立庙安陆。”上曰:“朕本生圣母,躬亲奉侍,而本生皇考,远在安陆,于卿等安乎?命下再四,尔等党同,败父子之情,伤君臣之义,欺朕冲岁,甚失纲常。奉先殿西室,所司其亟修葺,以尽朕岁时追切之情。礼官即诹日具仪,仍执违旨者,罪无赦。”

  己酉,恭上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尊号。次日,上章圣皇太后尊号。

  庚戌,都御史吴廷举上言:“大礼宜类编成书,成我明一经,正前代之缪。”

  时大礼已定,上报闻。礼科给事中章侨劾廷举首鼠两端,阴附邪说。刘祺又列廷举欺罔九罪。不报。

  金星昼见于申位。

  乙卯,御史卢焕以灾变上言:“腹心之深忧者四,一君身不修,二言路不通,三命讨不当,四财用不足。根本之深忧者三,一京库虚匮,二辅卫贫困,三太仓乏储。咽喉之深忧者一,言宣、大、洮、岷,[30]虏患并起。内地民穷迫而为盗,恐生他变。”疏下所司。

  戊午,礼部左侍郎吴一鹏上言:“四方奏报:自二年六月迄今二月,其间天鸣者二,地震者三十六,各雷电雨雹者十八,暴风、白气、地裂、山崩、产妖者各一,民饥相杀食者二,非常之变倍于往时。愿陛下躬行明诏以先群下,救疾苦,罢经营,信大臣,纳忠谏,以回天意。”上曰:“览疏,朕心恻然。事属朕躬者,朕自图之。有司其尚交修,以弭天变。”

  按:我太祖因水旱饥荒,或以四事自责,或以四鼓步祷,或秋粮尽行蠲免;成祖诏求直言,宣宗以为昧于省过,是皆实能修省,故天心眷顾,为我明圣主。何尝待群下之奏疏而后然欤!世宗时,天鸣、暴风变于上矣,地震、山崩变于下矣,妖产、食人变于中矣,此辅臣、礼官不能爕理之过。一鹏类数而言之,能使世宗恻然自悟,与魏相不隐灾异,李沆日奏异闻相同。盖恐其君富于春秋,或生骄恣,故为此危言以悚动之耳。吁,亦得告君之体矣。

  五月乙丑,修撰吕柟以修省自劾不职十三事,以致灾变所由起,引为己不能献纳之罪,言甚切直。上谓:“大礼已定,柟巧拾妄言,事涉忤慢,下镇抚司拷讯。”

  己巳,大学士王鏊卒。赐赍粮五十石、麻布五十疋,赠太傅,谥文恪。

  鏊,日侍孝庙讲读,会东宫将出阁,尚书马文昇请简正人以端国本,首荐鏊。升吏部右侍郎。虏囚火筛入寇,鏊上筹边八事,多见采用。正德元年,召入内阁,改武英殿。武宗初践祚,尚书韩文率诸大臣伏阙,请诛逆瑾等。上诘问,众相顾莫敢先发。鏊独言瑾等为乱本,不可不亟除。瑾以是撼鏊,鏊亦自度不能久于位,遂力求去,居闲十馀年,海内想望其风采。嘉靖初,特遣使存问,鏊以疏谢,因陈讲学、亲政二事,诏嘉纳之。至是卒,年七十五。鏊幼颖悟不群,问学赡博,为文春容尔雅,当世式之。其立朝,大节卓然可观,士大夫咸惜其用之未究云。

  壬申,上定奉先殿西室名观德殿,奉安献皇帝神主。

  甲戌,吏部尚书乔宇言:“迩者,修撰吕柟、编修邹守益各以言事下狱,人心皇皇,以言为讳。况兹天气炎蒸,法司罪人俱蒙释减,若此文学侍从之臣,必在矜恤。”疏入,报闻。

  六月辛亥,吏部员外郎薛蕙上为人后解二篇,为人后辨一篇。上以蕙出位妄言,令镇抚司逮治拷讯。

  璁、萼同上疏条为十三事。疏奏留中。

  七月,吏部尚书乔宇引疾乞休,上俞允之。至是许中、刘隅各疏言:“宇,忠节清望冠于一时。昔守留都,值宸濠构乱,有保障之功。今任铨衡,素风澹泊,门庭生色,正清朝所倚任者,不宜以一辞遂听其去。”上曰:“朕未尝不用宇,宇自以疾求去耳。”[31]

  丁丑六月,尚书秦金等各以疏极言:“章圣皇太后尊号不当去‘本生’二字。”疏入,俱留中。于是大学士毛纪、石?并疏:[32]“‘木生’二字犹为紧要,不宜轻有更易。”得报,有旨。

  戊寅,群臣以前疏不下,朝罢,相率诣左顺门跪伏,或大呼“太祖高皇帝”,或呼“孝宗皇帝”,声彻于内。上遣司礼监官传谕,群臣仍伏不起。上命禄诸臣姓名,执为首者,[33]以学士丰熙、给事中张翀等八人诏狱。

  于是修撰杨慎乃撼门大哭,一时群臣皆哭,声震阙庭。上大怒,命逮五品以下员外郎马理等一百三十四人,悉下狱拷讯。

  己卯,奉册宝,上圣母章圣皇太后尊号。册文曰:“子皇帝。”

  甲申,奉迎恭穆献皇帝神主至京师,奉安于观德殿。

  九月丙寅,[34] 始定大礼。称孝宗敬皇帝曰“皇伯考”,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曰“皇伯母”,恭穆献皇帝曰“皇考”,章圣皇太后曰“圣母”。诏谕天下。

  甲申,上以大同、宣府粮储告乏,命户部:“及今两镇有年,亟发太仓见银及太仆寺马价各十五万,遣官和籴,分贮镇城,以备支用。有虚数射利者按其罪。”

  十二月戊午,[35]上命“陕西设提督军务大臣一员,该部议才优望重者往”。于是推大学士杨一清、兵部尚书彭泽、南京兵部尚书王守仁。上命“一清以原官改兵部尚书,提督军务”。

  嘉靖四年乙酉五月庚辰,[36]初,礼官会议别建一庙奉祀皇考,已得旨。旋以疏内有云“献皇服尽与孝庙一同”,复遣中使谕礼官查议。

  议上,上曰:“皇考止生朕一人,今已入继大统,别无奉祀嫡嗣。必特立一庙,以后子孙世世献享不迁,伸朕孝思。”

  七月丙戌,[37]命填注锦衣卫正千户孙堪、许锡,俱见任管事。

  故事,荫叙军职,不得管事。盖上念先臣孙燧、许逵临难死忠,大节表著,故特从兵部之请。

  按:锦衣职掌在直驾、侍卫、巡察、捕缉等事,恩功寄禄,无常员。自永乐后,任遇渐加,视诸卫独重焉。凡荫叙军职,不得管事,为事所关者最隆钜也。奈何权贵尊宠,冒滥恩功,甚至无恩功而藉势力者亦得窃据于内,其不轻亵朝体、误伤善类者几希。虽屡经劾奏,而终不能清。合无考其来历,次其等第,必如孙燧、许逵之后方许见任管事,则忠勋良裔可以称职,而彼徒以缘夤幸用者亦将少止矣。噫,世宗之初,其慎选锦衣者盖如此,愿皇上法焉。

  九月辛巳,[38]致仕刑部尚书林俊疏言:“伏读明诏,仰见皇上于议礼得罪者若有悔焉。臣窃意存恤叙复旦夕必且有命,何至于今犹未闻也?臣又惟古者挞人于朝,与众辱之,非必欲烂其体肤而致之死也。成化时,臣犹及见廷杖三、五臣,绵衣重毡,然且卧床数月而后得痊。正德时,逆瑾用事,始启去衣之端,末年谏止南巡,[39])遂死杖下,幸荷新诏收恤。臣又见成化、弘治诏狱诸臣,惟叛逆、妖言好生打着问,其馀常犯送镇抚问,法司议罪。今一概拷问,无复低昂,非祖宗仁厚之意,恐失旧典。”疏上,下所司。

  十月乙未,[40]上以四方灾异,命辅臣撰旨,谕上下同加修省。大学士费宏等上言:“应天以实不以文,感人以行不以言。皇上欲尽修省之实,必存心于政事,加意于穷民而后可。今用度不能节省,则民财竭于科敛;工匠不能停减,则民力劳于奔走;近京地土半为庄田,而民间养马当差之费无从办纳;入库钱粮赔纳过多,而远方承领管解之人无所控愬;太仓无三年之粟,而冗食者收充不已;京营无十万之兵,而做工者借拨不休。况忠直之士以触忤得罪而未蒙宽宥,台谏之臣以敢言为职而每加诘责,有罪当刑者屡经审禄而不为处决,无冤可辩者或加优旨而仍令看详,皆足以下致民怨,上干天和。此臣等深忧极虑而不能已于言者。又前日,皇上悯念民穷,欲暂停仁寿宫役,臣等不能将顺圣意,若因修省暂且停止,亦未为不可也。”

  疏入,上曰:“览疏具见忠诚辅导之意。近日或雨雹,或星变,朕以惶惧,故命卿等撰旨省察,此非下民之咎,其失在朕也。卿等所奏,工役未造者停止,见造者亟完。各监、局匠人等系是旧额,除奉旨外,毋得烦扰。京督之军,令兵部议处。言官以尽职为实,轻率者亦宜治戒。囚有罪迫生,穷民以冤抑致死,令法司从公审处。其馀事宜,所司酌议以闻。”

  于是工部尚书赵璜请“罢玉德殿等工,并世庙及仁寿宫完日乃可议兴他工”。上纳其言,并罢仁寿宫,召采木侍郎王𫐄来京。

  礼科给事中郑一鹏疏上经筵三事:[41]

  一言“起复尚书罗钦顺、请告祭酒鲁铎、被谪修撰吕柟,皆有行谊,通经术,可任讲幄”;

  二言“上心有疑,无耻下问,宫中所览书史,并赐延访,且无讳乱亡,以存鉴戒”;

  三言“功贵有恒,昔敬皇帝御经筵,至十二月乃暂辍。今率十月而遽辍,且时未甚寒,愿少留圣心”。章下所司。

  癸卯,户部覆费宏等议,言:“内府所收江南粮,每石加二倍有馀,请敕监、库毋得额外多收。”上曰:“朕念岁灾民困,方加意抚恤。今后各监、库务遵前诏,每石第加耗一斗,多收者罪之。”

  十二月戊申,上有旨:“再注尚书伊训,并圣祖所制洪范注,与近日御注无逸,[42]分为三册,共成一书。”复奉圣谕:“将皋陶谟、[43]伊训、无逸通加注释,名曰书经三要。”

  嘉靖五年丙戌春正月丙戌,[44]京师饥民日多,诏“养济院月给米,蜡烛、旛竿二寺日给食,务核实以惠穷民。”

  丁酉,虏亦卜剌住牧宁夏贺兰山后,将以冰合渡河入套,陕西诸边皆患之。镇、巡等官以闻。上趣提督王宪兼程赴任。

  丙午,礼科给事中林士元等劾奏:“学士桂萼与刑部尚书赵鉴论陈洸罪犯,至攘臂相加,轻蔑礼法,莫此为甚。夫君道友逆,则顺君以诛友。今洸负不赦之罪,而萼乃欲挠法以违君,念戾横于胸臆,攻激加于班侪,殊失大臣之度。”章下所司。

  大真人张彦𫖯,[45]以府第被灾,请赐更造。上命有司造焉,遣内监一人往督。

  刑科给事中黄臣言:“顷者赵、秦、荣三王府灾,第诏行勘估计。今彦𫖯所请,未经估勘,辄以烦有司,且遣中官往督,是出亲王之上也。昔汉栾巴噀酒殿廷,而成都火灭。陛下谓彦𫖯有道术,而曾不能救其家之毁,将焉用之?”上诏“如前旨。”

  二月甲寅,[46]御史雷应龙言:“光禄寺岁供鹰犬肉一万六千五百馀斤,虫鸟食菉豆、薥、秫五千二百馀石。禽兽费民财,恐累圣德,请悉罢之。”上曰:“朕即位以来,凡百玩好,不经耳目,惟欲慎德图治,以安生民。是鹰犬虫蚁,一无所益,每岁蓄养乃耗费以万千计。著该管官查核以闻。”

  乙丑,兵科给事中管律言:“两淮盐课,旧制七十二万引有奇,其常股四分,以给工役赈济之需;存积六分,非国家大事,边警有急,未尝擅开;粮草皆输本色,未尝滥收银价。是以国不言虚,边不告歉。正德中,改常时存积皆为正课,破例生奸,[47]遂令?人自请开中,又皆折收银价,缓急无备。臣请自嘉靖五年始,尽复旧规,则公私两便。”从之。

  四月辛巳,兵部侍郎胡世宁言:“比者官匠赵金等五十四人,以太监张忠一言,尽行陞职,祖宗列圣以来未之前闻也。且自古国家财尽必取于民,民穷必至于变。今官赏既滥,则俸入不得不增。恐有限之供输,不能给无穷之用度也。陛下为祖宗保天下,为天地养生民,不宜有此。”

  疏入,未报。会太监周缙等乞录故太监罗籥、秦文宗属,[48]诏复从之。于是尚书李钺等骤谏言:“我朝旧制,武阶专以待军功,管事必由于推选。自正德间为权奸所乱,几危社稷。今厘革未几,而内臣乞陞之奏随请随得,如祖宗成宪何如,天下公议何?”上以陞复官职,亦先朝故事,戒钺等勿复言。

  五月戊子,御史谢汝仪言:“近日给事中卫道、御史丘养浩,以言忤旨,寻复其官,天下莫不颂陛下之至明;太监崔文,罔上擅权,辄赐罢斥,天下莫不颂陛下之英断。乃御史张衮请宥丰熙等罪,陛下既命部臣议上矣,俄而复已之。臣恐岁月弥深,死亡踵至。纵陛下他日欲怜而用之,将何及乎?御史乔祺论内臣谷大用不当召还,而陛下不听。臣恐起用此辈,根据日固,威福日移,陛下他日欲毅然去之,其可得乎?伏愿推昔者复卫道、黜崔文之心,宥丰熙、余宽、张汉卿、郭楠、吕柟等而叙用之,退王堂、谷大用而别选内臣谨厚者以充任使,则匹休古帝王矣。”章下所司。

  辛丑,刑部尚书赵鉴以疾乞休。上以鉴情辞恳切,优诏许之。特赐驰驿致仕,仍令有司给以月米数石,岁夫六名。鉴陛辞。上特制诗一章,书于龙笺,赐之,以宠其行。举朝咸叹鉴有奇遇。

  按:大臣进退,关国体统。进而输忠于朝,使君藉其益,固荣也;退而休息于野,使君仰其高,尤荣也。世降下衰,干禄固宠者比肩,不为圣明斥黜不去,不为台省指摘不去,以致眷顾日衰,公论日著,身立危疑之地,然后不得已而告归,盖已晚矣。赵鉴方属任用,而即疏乞休,世庙重之,以在途之驰驿,居家之夫米,既已极优,而制之以诗,书之以笺,尤为旷古盛典。彼依依于铨转而不能勇决者,视此为何如哉?

  甲辰,召用大学士杨一清。一清辞之,复疏五事:一曰圣孝,二曰圣政,三曰听言,四曰宥过,五曰和衷。上优诏褒答,不允辞。

  六月甲子,上御平台,召大学士费宏、杨一清、石?、贾咏入见。宏、?、咏先入,上谕之曰:“卿等昨和朕诗,朕亦为卿等作一诗相勗。”一清继至,上谕之曰:“卿昨岁督边,殊有劳勋,兹特召还辅理。朕为一诗赐卿,卿其勉之。”宏等皆顿首谢。

  按:太祖御黄阁,为宋濂赋醉学士之歌。宣宗御文华,为杨士奇等赋乐有嘉鱼之句。于时献和,盖真有明良喜起气象矣。太祖曰:“但有益于彼兮何伤。”宣宗曰:“当以威周君臣自勉。”盖皆有冀望之思,而匪徒恃音律也。我世宗平台四诗,远追先志,而下励臣工。于宏则以沃心辅德期之,于一清则以政本皇纲赖之,于?则曰化成在人文,于咏则曰治理须于平。盖皆因人警戒,所以弼嘉靖初治,宜其有光于祖宗矣。

  庚辰,致仕太子太保、户部尚书韩文卒。赠太傅,谥忠定。

  文,山西洪洞人。为给事中,劾都御史王越,[49]且辞侵两宫。上怒,逮至文华殿拷讯,几死。后历南京兵部尚书。岁凶,死者相枕,移咨户部,请预支俸粮。户部以未得命为辞。文曰:“救荒如救焚,民命在旦夕,安能忍死待耶?”遂发米六千石以赈。正德初,愤八党擅权乱政,率诣大臣抗颜极谏。刘瑾恨之,矫诏夺文官,二子士聪、士奇皆削籍。已又矫诏逮文,欲杀之。会有投匿名书者,事不果,坐罪,罚米三千石输边。瑾诛,始得复官致仕。上即位,加太子太保,赐诰褒美,其词曰:“倡危言以扣阙,屹乎山岳之不摇;甘奇祸以忘家,凛尔冰霜之不变。”至吏部议谥,则又曰:“愚同宁子,而卒保其身;老似武公,而不弛于学。”讣闻,上素嘉其忠亮,故恤典独厚云。

  九月癸未,火星犯太微西垣上将星。

  辛卯,安恭穆献皇帝神主于世庙。

  丙午,时上听政之暇,颇事诗词,间与大学士费宏讨论。詹事桂萼以为诗词小技,恐劳圣躬。上曰:“朕学诗自娱,不妨政务。尔言固?忠爱,但宏既居辅弼,职在讲论,朕有所疑,亦必谘问。”

  庚戌,山西巡抚江潮言:“宗室蕃衍,禄米日增,岁征不足。乞将各府禄粮征收每石夏税六钱,秋粮八钱,而放支则折银五钱,撙其馀数以补节年拖欠之数。”户部谓:“其能量入为出,撙节得宜,请著为令。”

  十月己未,诏修仁寿宫,一依先年规制。升巡抚王荩为工部右侍郎,总督收买大木。

  壬戌,上亲制皇考恭穆献皇帝恩纪含春堂诗集序。

  致仕户部尚书蒋昇卒。

  昇由知县历今官三十馀年,操履清白,始终一致。嘉靖元年,恳疏乞休,玺书褒美,赐驰驿还乡。家居杜门,不干预州郡事。与弟大学士冕友爱惇睦,家庭肃然。临终,戒其子勿求恩泽,士论重之。卒,赠太子少保。

  庚午,上制敬一箴及注范浚心箴、程颐视听言动四箴,颁赐大学士费宏等。宏等疏谢,因言:“此帝王传心之要法,致治之要道,请敕工部,于翰林院盖亭竖立,以垂永久。仍敕礼部通行两京国学并摹刻于府州县学,使天下人士服膺圣训,有所兴起。”上谕:“如议行。”

  按:我太祖识人心道心倚伏之几,操而存之,罔敢自暇自逸,即其观心亭所建,盖真得虞廷十六字之传矣。世庙留心圣学,每与费宏等讨论允当。至是为敬一箴并注程、范五箴,颁之天下学宫,益以广太祖之教,其为世道虑也至矣。宜其赫然为中兴令主欤!兵部右侍郎张璁、詹事桂萼两疏论大学士费宏,“擅专威福,大肆奸贪,极言丑诋。”章下所司。

  甲戌,诏补赐故太子少保、[50]吏部尚书许进,谥襄毅。

  丁丑,翰林院编修孙承恩以先奉手敕,命儒臣摘取尚书中善恶事,编成韵语,以为法。因取唐、虞至宋元人君事迹可为法戒者,檃括成诗六十首以献。上嘉纳之,赐名鉴古韵语。

  十一月庚子,兵部尚书李钺卒。

  钺,长于军旅,料敌奇中。在三边,尝以数千骑覆虏众五万,时称奇捷。卒,赠太子太保。后十四年,子懋恭乞谥,谥恭简。

  壬寅,先是张璁、桂萼累劾费宏,御史张禄又并劾之。上曰:“大臣进退在朝廷。费宏乞休,已有旨慰留。子犯罪过,自有公法。张璁等各修乃职,母肆烦渎。”

  于是吏科都给事中解一贯复言:“费宏立朝行事,律以古大臣之义,固不能无议。但其自入仕至今四十年,未闻有大过恶。虽其子一时有犯,顾于宏大节无损。陛下于其累疏乞休每不之许,此圣君优礼大臣之道也。至于张璁、桂萼之为人,平生奸险,无一可录,特以议礼一事偶合圣心。自超擢以来,凭恃宠灵,凌轹朝士,与费宏积怨已久,欲夺其位而居之。其所攻讦,非真为国家也。近者二三大臣,不体朝廷至意,盖知能去宏,而不知不能去璁、萼也;知去宏之易,而不知去璁、萼之难也。何也?君子难进易退,而小人则不然。宏恤人言,顾廉耻,犹可望以君子,璁、萼则小人之无忌惮者。臣恐璁、萼之计得行,宏将因此动摇,群邪之气愈增,善类之伤无已,天下之事将大有可虑者。”章下所司。

  嘉靖六年丁亥五月辛巳,[51]翰林院编修廖道南,陈洪范九事:

  一曰五行。伯阳父曰:“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今连岁畿甸、边鄙地震者数,是土失其性也。臣愿顺五行以法天运。

  二曰敬用五事。五事者,人君之大德,而思者又圣功之本。刘向传曰:“思之罔睿,厥咎雾,厥罚恒风。”近来雺雾交作,大风扬霾,是思之失可征也。臣愿顺五事以修君德。

  三曰农用八政。八政者,经国之大要,而食与师尤今日之急务也。今水旱频仍,饥馑相继,军伍耗缺,赏罚混淆,夷狄猖獗于边门,盗贼充斥于郡县,食与师皆有可忧者。臣愿修八政以行王道。

  四曰五纪。夫日为君象,又众阳之宗。迩者荧惑留度,内库被灾,而五月朔日日食,阴长阳微,不可不慎。臣愿协五纪以若天时。

  五曰建用皇极。夫皇极者,大中至正之道也。[52]其曰“民无有淫朋”,言民不可立党也;曰“人无有比德”,言臣不可立党也。比年以来,朝廷无和衷之美,甿庶有胥戕之风。朋言讹兴,诪张为幻。皇极之道敝也久矣。臣愿建皇极以端治本。

  六曰又用三德。夫刚柔为民性之偏,而刚克柔克者,乃人君威福之权。故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言权不可下移也;又曰“臣无有作福作威”,言臣不可上僭也。权不移于下,则天下之政出于一;臣不僭于上,则天下之势定于一。臣愿明三德以肃邦纪。

  七曰明用稽疑。盖谋之鬼神,则机隐而难测;谋之卿士庶人,则理显而易知。是非大同,即卜筮有不能易者。故是非之公议在朝廷,则天下蒙其福;是非之清议在草茅,则天下受其敝。此议治体者所忧也。臣愿决稽疑以定国是。

  八曰庶征。盖时与不时,则系乎人君之感召。其时也,谓之休征;其不时也,谓之咎征。比年以来,民讹、物孽及草木之妖,岁时叠出。臣愿审庶征以感休祥。

  九曰五福、曰六极。夫五福者,天之所畀;六极者,人之所招。尝考诗、书所载殷高宗之事,曰“封建厥福”、曰“寿考且宁”,即福与富,寿与康宁也。高宗何以得此?曰“攸好德耳”。如曰“台恐德弗类,无以正四方”,则图治勤矣;曰“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则任相专矣;曰“乃不良于言,予罔闻于行”,则求言切矣;曰“台小子旧学于甘盘,暨厥终罔显”,则讲学逊矣;曰“天命降鉴,下民有严”,则敬天爱民诚矣;曰“不僣不滥,不敢迨遑”,则行政慎矣。然其要在于法祖,故曰:“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臣愿定福、极,以立世则,则嘉靖之治允垂万世,即高宗不足侔也。

  疏入,上嘉纳之。

  按:文学侍从之臣,必因其所好而箴之,则其言易入。是时世宗方讲尚书,而又留心于洪范。即其疑顾鼎臣之讲,而信杨一清之说,则好在洪范可知。廖道南陈洪范而录时事,凡日食、地震、物怪、人妖,与夫威福之柄、是非之公、休咎之征,无不谨书而备录之。且以高宗法祖为言,世宗以祖为法,真得翰苑之体矣。其后,以不避忌讳为时相所黜,然不久而卒复位。岂非洪范之陈有以当其心而然与?

  甲申,诏改起用尚书罗钦顺为吏部尚书,遣官即其家,促使就道。

  乙酉,上谕内阁,令讲官及翰林院官日轮一员,将经书、通鉴撮其有关君德政事与修省之道者,直录其义,以赞其所未晓。大学士杨一清以“经书渊微,通鉴浩繁,有难一一研究。宜将大学衍义,日轮一官,讲析其大义,参以时事,明白敷陈,则经书格言,通鉴要旨,尽在此书,而治国平天下之道,举而措之不难矣。”上曰:“日逐进览,恐不得精。宜五日一进讲,不以寒暑废,庶得探索精研。”一清请于三、八日各轮一员专讲。上曰:“卿免侍班,贾咏等日轮一员进讲,如有召问,不在此例。”

  按:经史要旨,悉檃括于大学衍义一书,尤人君为治之门也。真德秀成之于宋,而当时之君不能悉?诸行事。我太祖书于庑壁,日夕观览;列圣讲于经筵,未能详备至壁;世庙纳一清之言,讲有专官,五日一讲,不以寒暑废,此其勤学之美,盖又上媲祖考而远超前代者。德秀之意,至是其遂乎!

  六月甲戌,[53]上以灾异修省,谕大学士杨一清曰:“朕自己过不能己知,而或德有失、政有缺者,朕与卿等当加省悔。卿等当速言之,若不忍明言,便当密疏直说,使朕改图,庶几上承天意,方可无负。卿其勿惮勿吝。”

  按:修省无过求言,而改过斯可回天。当时辅臣侃侃能言者,必归于一清。当极道灾害之由,凡君道、臣道、君子、小人、中国、四夷、德教、刑法,既以条陈无隐,而复悉修省之诚、修省之泽、修省之害。世宗嘉纳颁行,可谓谏行言听矣。至是尤冀速言之,密疏之,所以冀望者无所不至。人臣遇此,岂非万世一时乎?盖其经筵之上,讲究大学衍义,而于求谏不咈,改过不吝,古圣君能成其德者,必深有当乎其心耳。甚哉,经筵有益于君德,而一清造就之功,不可诬也。

  七月乙酉,南京礼部尚书邵宝卒。

  宝,无锡人。为江西提学副使,累陞右副都,总督漕运。以忤逆瑾致仕。后起今职,至是卒,谥文庄。宝博学有行谊,所著有学史、[54]简端录,士论重之。

  按:邵宝性度端雅,有古人风。事母至孝,年逾六十,朝夕不离左右,为户部侍郎,乞终养,大臣交荐不起。世宗不忍夺其志,仍敕有司,存问其母。初为江西提学,敦尚道义,以身为教,一时土风丕变。尝曰:“愿为真士夫,不愿为假道学。”观其撰章懋祠堂记,一以程、朱为宗,取伊川“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之说,而著日格子十二卷。又仿朱子杜仓法行于许州,盖将终身服膺焉。同时有诋毁程、朱者,辞而辟之。其曰:“不愿为假道学。”盖粹然一出于真矣。

  己丑,南京刑部尚书林俊疾革时具疏:“愿皇上懋志圣学,潜心孝理,信任忠贤,广开言路,保养圣躬,调和元气。”且预辞身后祭葬。章下所司。

  乙巳,上谕辅臣曰:“朕思每年初度请于朝天等宫,建斋以祈寿。夫人君欲寿,非斋醮所能致。果能敬事上天,凡所戕身伐命之事,一切致谨,则必得寿,奚以斋醮为乎?今欲将内三经厂与外二寺凡遇初度一应斋醮悉行革去,止着朝天宫如故。夫革三厂、二寺之斋者,所谓省一分有一分之益之意;存一宫之醮者,盖为春祈秋报之意。朕此意欲言已久,恐人讥朕偏向,特于卿等言之,庶?崇正之意。”[55]

  按:保身立命者寿,戕身伐命者夭,盖寿夭非自外来也。若以寿之故而设斋醮,以斋醮之故而费民财,岂但寿不可必,而且无以寿国,王道似不如是。我世宗致谨于戕身伐命之戒,而止为春祈秋报之举,崇正辟邪,真中兴之伟烈矣。

  九月壬午,[56]致仕大学士梁储卒。子钧请谥。部议以“立身辅政,有干公议。”上以先朝旧臣,谥以文康。

  按:梁储请谥,礼部以为公议所干,而世宗独以文康与之。始尝疑其为过谥,然考其履历,则知文康犹不足以尽之也。储当武宗朝,权奸柄事,虽言色无所忤于权奸,而阴能扶持正人。观其不草秦府之乞地,不草威武之自称,至建储一节,即宸濠、江彬之谋,皆毅然不听,而定策以迎世宗,成中兴之治,厥功伟矣。当时台省诋储厚积,而部议亦以为然。及没,无何而子孙不免穷饿,公议安在哉?世宗不从而谥以文康,匪独感其迎立之勋,抑亦鉴其立朝之绩耳。

  十月庚申,[57]上亲制显陵碑文。

  建故兵部尚书陈洽祠宇。

  洽,武进县人。宣德初,受命征交趾,战死,赠少保,谥节愍。至是邑人请建祠宇,巡抚陈凤梧以闻。礼部覆请,许之。

  甲子,上谕大学士张璁曰:“朕有密议,勿令他知,以泄事机。”又谕:“朕与卿帖皆亲书,正恐代写有泄事机。”璁疏谢,因举先朝杨士奇故事,请给图书为密封奏对之用。上许之,乃赐璁等各银图书二:一清曰“耆德忠正”,曰“绳愆纠违”;璁曰“忠良贞一”,曰“绳愆弼违”;銮曰“清谨学士”,“绳愆辅德”;萼曰“忠诚敬慎”,曰“绳愆匡违”。仍谕一清曰:[58]“凡所上密疏,可于帖上小书字号,庶上下方如亲?,倘一失之,我君相必被他人相间也。今编四字,乃劳卿密说他三臣,以顺朕意。一清用‘持’字,璁用‘忠’字,萼用‘秉’字,銮用‘正’字。”一清等各上疏谢。

  乙丑,日讲毕,上谕诸臣曰:“今日讲论语,又越了一篇。朕知以为曾子将死之事,故不讲。夫生死,人之常,何可忌之?如不可讲也,照前写来。若只忌其不佳,还当补讲。朕又惟相让之风,乃自古大臣之道。朕观侍郎董玸,经筵之内,行立之序,其行礼先后,俱无逊让之体,即此观之,其心可知。可谕他知。”

  玸闻之惧,自是?上,进退屏息如仪。上复谓内阁曰:“玸自承谕后二三日间,似加恭谨,身容退让,已知省改,其令安心供职如故。”

  按:经筵之时,容貌辞令皆可以观德。将死之言,臣子避忌,诚不敢道于君父之前。而至于行立先后,未有不恪恭致谨者。世宗仍令补讲,已有超世之见。及其戒谕董玸,玸即省改,复以恭谨称之。当时君臣真可谓相与以有成矣。

  戊辰,[59]大学士张璁疏,略曰:“人君以论相为职,宰相以正君为功。如杨绾相,而子仪减声乐,黎干省驺从,崔宽毁第舍;秦桧阴险纳赂,祸延国阼。二人为相,得失甚明。今之内阁,宰相职也。顷来部院诸臣,有志者难行,无志者听令,是部院为内阁之府库矣。今之监司,苞苴公行,称为常例,簠簋不饬,恬然成风,是监司又为部院之府库矣。抚字劳心,指为庸拙,善事上官,率与荐名,是郡县又为监司之府库矣。如之何民不穷且盗耶?臣惟皇上,欲宣德流化,必自近始,近必自内阁始,诚令内阁得人,则清明之治可奏。臣?年年进表,朝觐官率以馈送京官为名,科索小民,怨詈载道,宜加禁约,犯者勿赦。”上命都察院访察,犯者以赃论。

  按:今天下水旱频仍,饥寒迫体,即贤有司抚绥周恤,犹恐不能救也。乃科罚无章,征输无艺,置买珍奇绮丽,交结上官,即为上官所亲厚者,悉厚遗结纳为之称说,而至于循良之吏,躬行敦朴,不要声誉,乃彼此交谪,以为无能。习上如此,民不堪命,已匪一日矣。及其朝觐入京,又以官之崇卑为赂之厚薄,虽云内阁以部院为府库,部院以监司为府库,监司以郡县为府库,而究其实,则府库皆在郡县,而郡县则在生民。今瘵凋已极,则生民府库已耗匮无馀,而犹朝鞭暮扑,使其鬻子卖妻,彼郡县者,借此以博一身之荣擢,而监司者且以为才郡县也,交章荐剡,岂不倒置之甚哉!世祖令都察院访察而以赃论,盖谓可以禁之耳。然转托以密送者尤不少减,非清源之道也。必也,责令巡按,凡清廉者皆荐,贪污者皆劾,则赂遗之风不禁自止矣。

  十一月甲午,大学士杨一清等言:“近畿八府土田,多为各监、局及势豪之家乞讨,或作草场,或作皇庄。民各失其常产,非纳之死地,则驱而为盗耳。既往无论已,愿自今以后,凡有请乞,绝勿复许,小民控诉,乞赐审断,使畿内之民有所恃以为命。”上曰:“卿等所言,甚合朕意。令户部推侍郎及科道官有风裁者各一人,领敕往勘。不问皇亲势要,凡泛滥请乞及额外侵夺民业曾经奏诉者,查册勘还。各项草场,亦有将军民地土混占者,一体清理。外省令巡按御史按行。诸王府及功臣家,惟祖宗钦赐有籍可据者则已,其馀近年请乞及多馀侵占者,皆还军民。事竣,具上其籍。承委官有畏避权势者,以状闻。”

  按:汉光武时,有言河南南阳不可问者,盖以其地多近臣,多帝亲,故田宅逾制,小民侵占耳。世庙因一清之疏,清理京畿,而暨及天下。不惟将来受其赐,而且既往惩其愆。彼近臣、帝亲,孰不廪然守法乎!

  十二月庚戌,[60]大学士杨一清等言:“闲住太监张永,当正德五年宁夏寘𫔍之变,受命总督,能计擒逆党,抚安军民。及回京,奏发刘瑾罪状,下狱伏诛。宸濠之变,随武宗南征,时逆贼已擒,而张忠等犹搜求馀党。永至,多所开释,一方始安。江彬手握重权,人心惶惑,武宗晏驾,遂计擒之。若永者,诚不易得。乞赐起用,则内臣皆知为善之有益而勉于效忠矣。”上然之,乃起永提督团营。

  丁巳,吏部尚书罗钦顺进所绘禹迹九州图。[61]

  己未,上以“团营重务,为国家第一事”,谕大学士杨一清。一清等谨陈六事:

  一曰慎简提督文臣。盖以兵部不应兼管营务,乞举素负才望、谙晓兵政大臣,专设一员,以提督之。

  二曰严择将领官员。盖以所任多膏梁纨袴,不闲军旅。宜推举将官曾经战阵者,付以蒐选教练之任。

  三曰慎选战锋官军。盖以出兵御敌,必使锋锐者当先,任其冲突,竖立不动,俟其少却,奋以乘之。今宜大简各营,分为等第,选其勇健者二千人为一等,就中又选胆力过人、武艺精熟者一千人以为战锋,专备征调。

  四曰时训练以求实用。盖以把总官虽知号令,而军士徒应故事。必使营中官军目熟旌旗之色,耳熟金鼓之节,足熟进退之度,手熟击刺之法,与之讲解通晓,号令既熟,则节奏不差矣。而又简一二人为师,听其教习,责以成功。

  五曰禁科克以作士气。盖以管粮等官,科敛多端,所存无几。乞自后假借科敛者,以军法痛惩之。

  六曰查处京营马疋。盖以营马多瘠,固系失养,亦由军士贫难故耳。访得各军一年全支草料者凡三月,馀月折解,所折不足以供,立以待毙。宜谕户部,量增其数,以恤贫军,而重惩其失养者,则彼罚者无辞矣。

  上令兵部如议行。

  按:国初为三大营,景泰分为十营,成化分为十二团营,正德更为东、西两官厅。管操官曰提督,于公、侯、伯、都督内推选。先时以兵部尚书或都御史领之,至是特设提督一员,初名赞理军务,后改协理戎政,其事专,其责重。后复以科道巡视,则其法不益密耶?一清六事之陈,凡今之为团营者皆当以此为准。

  嘉靖七年戊子春正月乙亥,日重晕,生珥,左右有戟,[62]又白虹弥天。

  己卯,上?兵部尚书李承勋班在张璁、桂萼之上,意颇不悦。大学士杨一清因请量加二臣一品,使与承勋相等。上乃悦。

  辛卯,大学士杨一清等言:“伏闻皇上每晨拜天于宫中。臣切谓上帝至尊,故凡大祀,必斋戒乃敢对越。若宫寝之中,原非祀天之所,每旦拜祝,似烦且亵。此礼考之古典、祖训,皆所不载。惟英祖复位,每日五更初即起拜天,然亦自述勤诚之意,未尝著为令也。今事不师古,请已之。”上曰:“朕不安于心已久,以后不必再行。”

  按:上帝至尊,古帝王重之,故郊坛之祭,凡时日、品物皆有定额,礼谓“不疏不数”是也。若每晨拜祝,近于数矣。杨一清言方脱口,而世庙即止而不行,岂独尊天哉?盖亦以尊君也。乃臣庶之分,视帝王何啻霄壤,而辄供献于家,以求福利,是帝王之不敢者而臣庶乃敢之也。则其为罪不深,且重乎多?,其愚冥也已。

  丁酉,大学士杨一清言:“京营将领,多系勋臣世胄、膏梁纨袴之辈。宜依弘治间刘大夏所议,凡边将曾经战阵偶坐事居闲者,悉取来京,付以蒐选教练之任,庶克有济。且古之用将者,智、勇、廉、贪皆可兼使,不以一眚废。”上纳其言。

  二月丁未,兵科给事中陆粲言:“陕西河套,本吾内地。国初,设东胜卫以控扼之,自后弃为虏巢。其宁夏花马池至灵州一带地方,最为虏冲,地势平衍,无险可恃,边墙低薄,壕堑浅隘,虏每拥众深入。正德初,杨一清总制陕西,欲将延绥定边营迤东石涝池至宁夏横城三百里内边墙增筑高厚,事已就绪,会本官去任,仅四十里而止。迄今议者多言边塞风沙,板筑易坏。然前所筑四十里,计今且二十年,屹立如故,则斯言缪妄可知。须如当时原议,固守之策,莫先于此。”上命“如一清初议,速发帑储佐之,勿靳费。”

  丁巳,上制忠静冠服。

  庚申,命工部建敬一亭于翰林院,镌御制敬一箴、五箴注,乃行两京国子监及天下儒学,一体摹刻立石。

  三月己卯,[63]诏儒臣重校大明会典,订正缪误,增入续定事例。

  庚子,[64]提督南赣都御史汪𬭎奏:“是年元日,甘露降于福建长泰、龙溪等县。”上赐𬭎白金文币。

  四月甲寅,詹事霍韬言:“臣先辞日讲,欲以馀力撰述古今治乱,以为圣学之助。今甫阅八月,修辑未备,仍乞辞免新命,庶得专力以成初志。”

  五月壬午,提督两广军务王守仁报思田贼平,疏陈“穷兵尽剿,则有十患;罢兵行抚,则有十善。”上深嘉之。

  九月甲戌,[65]新建伯王守仁督兵讨广西诸寨贼,悉平之。

  辛卯,泰和伯陈万言“以中宫皇后有疾,乞容妻冀氏入宫视疾”。

  上以其疏示辅臣曰:“朕惟外戚自古未有入宫禁。假以视病为言,多有窥伺朝廷者,在彼为得计,在君为堕计。皇后作配朕宫,良医妙药岂无治病之具,何谓不?亲人不能得好!朕不敢徇私以纵外戚深入,盖不如是,恐无以范后世也。”

  十月丁未,皇后陈氏崩。

  闰十月己丑,故太子太保、工部尚书李𬭼卒。赠太保,谥恭敏。

  丁酉,御制十六字箴曰:“卓尔之见,一贯之唯,学圣君子,勗哉勿伪。”刑部尚书胡世宁因推广上意,为疏解上之。上嘉纳焉。

  戊戌,上与大学士张璁议册立中宫事。璁以“天子有后,所以共承宗庙,不宜久虚。”上报曰:“君子所配,必求淑女,而君长之配,尤不可不慎择。前者初婚之期,皆是宫中久恶之妇所专主,而日夜言之圣母,圣母未之察耳。今复与此事,则不如不继。朕所爱者,德与贤耳,非有偏宠尚色之私。卿等密与同官议来。”

  十一月乙巳,[66]故国子祭酒鲁铎卒。

  铎,湖广景陵人。尝奉使夷邦,却金珠之馈。及在告,绝迹公门,日与后进之士讲究经义,台臣文章荐之,不起。卒之日,贫不能葬,巡抚为请于朝。故事:四品大臣,例无祭葬、赠谥。上以铎清节著闻,特令有司治葬,赐谥文恪,后不为例。

  按:四品无祭葬、赠谥,例也,所以限资格也。世祖特与鲁铎之葬、谥,非例也,所以崇清节也。例行则天下无逾分之望,而例外间一举之,则天下起廉顽之思。是举也,盖有关于风教多矣。

  嘉靖八年二月戊辰,[67] 新建伯王守仁因病笃离任,死南安。守仁方图离任,不暇奏请,吏部以情有可原,乞从宽宥。上意以“擅离重地,非大臣事君之道。况学术、事功多有可议,会官详定。”礼科给事中周延上疏救之,调外任。

  癸酉,以桂萼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办事。[68]

  甲戌,[69]吏部会议王守仁功罪,言:“守仁事不师古,言不称师。欲立异以为名,则非朱熹格物致知之论;知众论之不与,则著朱熹晚年定论之书。号召生徒,互相倡和。其门人为之辩谤,至谓杖之不死,投之江不死,以上渎天听,几于无忌惮矣。若夫剿捕逆濠,论功足录。宜免夺伯爵以彰国家之大信,申禁邪说以正天下之人心。”

  上曰:“守仁放言自肆,诋毁先儒,用诈任情,坏人心术。迩来士子,传习邪说,皆其倡导。至于宸濠之变,仗义讨贼,功固可录,所封伯爵,姑令终身。仍榜谕天下,敢有踵袭邪说果于非圣者,重治不饶。”

  按:守仁勋业,粹乎无容议矣。至其诋程、朱而宗佛佬,则邪正之辨乃在于此。吏部会议功罪,昭彰甚明。故世庙亦以为诋毁先儒,坏人心术,仍欲榜谕天下。此其扶正而辟邪,有功于吾道也甚大。然未及四十馀年,辄为流说所惑,从祀孔廷,岂徒操戈于程、朱之门,抑亦伏谒于老佛之梵矣。若曰精于玄释,杖之不死,投之江不死,又何死于南安乎?噫,与其离任而死,孰若死于官邸,犹免擅离之罪哉!

  丁丑,湖广襄阳府大饥,巡按张录绘饥民图以献,词甚怆切。上览录图感动,命所司多方处分,使民沾实惠。

  戊寅,上以灾伤变异,欲亲往虔祈。尚书方献夫以礼仪宜从简约,以答天戒。

  丙戌,[70]十三道御史穆相等以灾异陈八事。其中二事为宥狂直、清宫禁。大略言:“先年得罪诸臣程启充等,其生者间关荒徼,惩创已深;死者枯腐重原,没齿含痛。宜以时收录。后宫女谒太多,阴气郁结,亦足以致灾。宜如贞观故事,大出宫女。”上以其事关君德,留中自裁。其六事,命该部议行。

  戊子,钜野王府辅国将军当𣸣,以父子应支禄米赈济封内饥民,且劝上“以祖宗为法,以国本为重,裁不急之费,息土木之工。”疏入,上嘉其意在恤民,具以节俭献规,特降敕褒之,不听辞禄。

  三月庚子,广东佥事林希元上荒政丛言,言:“救荒有二难:曰得人难,审户难。有三便:曰极贫之民便赈米,次贫之民便赈钱,稍贫之民便赈贷。有六急:曰垂死贫民急𫗴粥,疾病贫民急医药,病起贫民急汤米,既死贫民急墓瘗,遗弃小儿急收养,轻重系囚急宽恤。有三权:曰借官钱以粜籴,兴工作以助赈,贷牛种以通变。有六禁:曰禁侵渔,禁攘盗,禁遏粜,禁抑价,禁宰牛,禁度僧。有三戒:曰戒迟缓,戒拘文,戒遣使。”其纲有六,其目二十有三,皆参酌古法,体悉民情。上以其切于救民,皆从之。

  按:希元之疏可谓详且密矣。然二难之中,尤难于得人。使监司不得其人,则守令必无赈济之实;守令不得其人,则推委必无均平之方。昔司马光因遣使赈济,以为莫若择公正之人为监司,使察灾伤,如州、县守宰不胜任者易之,各使赈济本州、县之民。富弼为青州,凡官吏待缺寄居者,皆赋以禄,使即民所聚处,选老弱病瘠者廪之。有劳则书之,约他日奏请受赏。夫监司系于铨部,诚不容不择矣,而守令其奚以择之?丘濬欲于所部之中或有致仕、闲住及待选、依亲等项官吏为乡人所信服者,俾其各就所在,因人给散官,不遥制,庶几吏胥不乘饥而恣其侵克,饥民得实惠而免于死亡矣。呜呼,人既得,则户可审,而三便、六急之类不可以振举耶?

  甲辰,[71]兵部左侍郎王廷相言:“迩来各省岁饥,民皆相食。皇上命虚郡国仓廪以赈之,而犹不足者,以备之不豫故也。备之之政,莫过于古之义仓。臣尝仿其遗意参较之。若立义仓于州县,则穷乡下壤,百里就粮,旬日待毙,非政之善者。臣以为宜贮之里社,定为规式:一村之间,约二、三百家为一会,每月一举,第上、中、下户,定数多寡,各贮于仓,而推有德者为社长,能善事、能会计者副之。若遭荒岁,则计户而散,先下与中者,后及上户,上户则偿之,而免其下与中者。凡给贷悉听于民,第令登计册籍,以备有司稽考,则既无编审之烦,又无奔走之苦。因是而复寓保甲以弭盗,乡约以敦俗,一法立而三善具矣。”上曰:“此备荒要务,其如议行。”

  按:廷相此议,即隋长孙平义仓之说也。每秋令民家出粟、麦一石以下,贫富有差;今第上、中、下户,捐数多寡,各贮于仓是也。输之当社,委社司、检校,以备凶年;今推有德者为社长,能善事、能会计者副之是也。胡寅曰:“赈饥莫要于近其人。”正谓设义仓于州县,惟近于城墎,力能自达之人可耳。若居之远者,安能扶老携幼越百里以就龠合之廪乎?今贮之当社者是也。然社长匪人,欲听其所为,则惧其徇私以害公,欲谨其出入,则钩校靡密,上下相遁,其害又有甚于官府者。然则将遂已乎?在择其社长云耳。果社长有德,一一公平,则贫民自可受惠。不然,输之当社,不免侵渔,并之有司,费亦不赀。无一可者,故曰:“得人为要。”

  丙午,命工部大库名,曰“节慎”。

  甲寅,赐进士罗洪先等三百二十三人。

  壬戌,河南巡抚潘埙有罪,勒令致仕。

  初,河南连岁旱荒,民多饥死。凡郡县请赈济者,埙驳勘不发。河南知府范鏓不待报开仓赈之,民播谣诵。埙以是恶鏓,其馀有司赈贷稍宽,即加谴责。会有以陕西饥民父子夫妻相食流闻禁中者,上切责户部。埙惶恐上疏,乃归罪于鏓以自解。于是兵科都给事中蔡经等言:“埙本不恤民艰,嫌鏓赈贷之速,百端窘辱,及奉旨诘问,[72]乃复归过于鏓,失大臣体国之义。”上然之。诏罢埙,永不叙用。

  按:岁荒民饥,骨肉相食。为守令者,固当开仓赈济,而为巡抚者,正当荐奖之,以为守令劝。乃范鏓不待报下,开仓赈济,此与汉汲黯相同。而潘埙乃恶之,反归过于鏓,不有蔡经之劾,则功罪几于不白矣。昔太祖谕天下有司:“凡遇岁饥,则先发仓廪以贷民,然后奏闻。”至于赵干往赈荆、蕲,迁延时月,即斩之以示戒。吁,若鏓者,正合太祖之谕,而埙者,又犯太祖之戒,使生于洪武时,必将以诛埙矣,而今止于议罢,盖亦幸哉。

  四月己巳,大学士杨一清等奉旨考选庶吉士,以唐顺之三人廷试策为上所批奖,即以为冠,而续取胡经等二十人上请。上留唐顺之等一体除用,果有卓异,吏部奏收翰林,以备擢用,中有弗称者,亦令外补。

  八月乙丑,[73]总督两广林富言:“迩者欲广东采珠,然去前采仅二年,珠尚未生,恐不可得。说者谓‘以命易珠’,今恐易以命而亦不可得。”疏入,诏如前旨。

  丙子,礼科给事中陆粲劾大学士张璁、桂萼,言:“璁虽狠愎自用,执拗多私,而其术犹疏,为害犹浅。萼外若宽迂,中实阴刻。忮忍之毒,一发于心,如蝮蛇猛兽,犯者必死。宜速加诛窜。”上以“负君忘义,朕不敢私”,于是令璁仍本职,回家改省,以图后用,萼以尚书致仕。

  按:璁、萼以议礼得幸,正当退自谦抑,从容自守,以需首辅可也。乃相与协谋,务欲旦夕揽权,以逞雄桀之才。连疏以攻费宏,宏既去矣,再赐中伤以诟杨一清,一清亦将不安其位矣。然卒不能逃世庙之神鉴也。尝言:“璁自伐其能,恃朕所宠。”又言:“好刚使气,则公辅之量何有也。”粲疏一人,即命回家致仕。未几,两去而两还,世庙盖欲挫其性而使之改也。然至死不改,谓之何哉?虽然苞苴不入,中贵戢戢,亦以才称矣。若萼者,凶愤恣暴,内忘桂华之教,外攘赵鉴之臂,而中又与璁不相能也,可与璁同论乎?

  九月癸巳,上召张璁复任办事。

  辛丑,[74]光禄寺少卿史道言:“大学士杨一清累疏请归,陛下留之不欲去,正臣所谓有通达万变之才者也。张璁奉命回籍,陛下召之使复来,正臣所谓力足以担当天下之重者也。伏愿陛下,天语叮咛,谕勉二臣,务忘私奉公,委身徇国,仰承千载非常之遇,则赞辅得人矣。”上览而嘉之。已而一清、璁各上疏陈谢。

  癸丑,[75]大学士杨一清乞致仕。刑部尚书许赞会官议:“清晚节昧知几之讥,衰年忘在得之戒,今其去就,实为国体所关,宜优容之。”上听致仕,令驰驿以归。

  嘉靖九年庚寅春正月庚子,[76] ,初,甘肃镇巡等官唐泽等言:“土鲁番累年犯边,盖恃瓦剌为外援也。今因议婚,彼此有隙,宜遣使斋赏,远结瓦剌,以离土鲁番之交。”总制王琼则以“无故斋赏,侥幸不可成之功,自起衅端,不可为也。”兵部覆议,以“镇巡所论,固兵家用间之策,而总制以生事启衅为虑,尤得中国正大之体。如土鲁番不来犯边,许其照旧通贡,若再侵犯,即绝其贡使。瓦剌叩关纳款,量行犒赏,如其不来,不必遣使。庶夷情自报,国体自尊。”上从之。

  丙午,吏科都给事中夏言奏:“查勘顺天府田,请改各宫庄田为亲蚕厂、公桑园。[77]令有司种桑柘,以备宫中之蚕。”未见举行,兹复请。上以其疏示张璁。璁请择建坛制。诏:“如议行。”

  戊申,保定巡抚钱如京言:“京畿地重,请悉铨进士为守令,不宜滥受岁贡。”上曰:“前屡诏所司,随材任用,不拘资格,但有治行宜民者,一体擢用。盖科、贡乃国家取士正途,不可偏有所重。兹所议,似特重进士,而视岁贡太轻,令人何以自奋?保民之道,奚由广及,宜申明前旨行。”

  按:国初,惟岁贡为特重。后乃开科取士,专重进士,而岁贡沦落,甘于废弃。张璁为首辅,则以科、贡正途,宜一体取用,世庙深信而力行之,于是人知自奋。迨万历十七年,礼部尚书沈鲤复定教职升迁之格,故部、监间有其人,而州、县长吏多充之者。噫,生员连捷者为进士,淹留者为岁贡,岂别为一途哉?迩来视岁贡为朽腐,而岁贡自视亦以为无复部、监、州、县之望,故甘于流落耳,若果治行如进士,亦以进士资格授之,岂无任事者出乎?愿皇上服世庙太轻之戒,守沈鲤升迁之议,则老成辈出,途各得人。彼钱如京者,乌能知此!

  庚戌,[78]户科给事中蔡经言:“河南频年灾伤,卫辉等府尤甚。今抚、按奏报,辄以蠲租为急。若贫难下户,田既不多,赋亦无几,但蠲以升斗之说,则枵腹垂死之际,岂能全活乎?必须赈济而后可救于流亡耳。今太仓少积,似难轻动,而民患迫切,又不可支。请动二、三万银,赴彼赈济。仍令有司积谷,其州县五十里以上所积不足五百石、三十里以上所积不足三百石者,治之以罪。通行各处,一体遵奉。”上嘉其言,命所司议行。

  丙辰,兵部尚书李承勋言:“汉文帝二年诏开籍田,又赐民田租之半,故其时衣食滋殖,刑罚罕用。伏望皇上,因此二事而思小民衣食之孔艰,皆以重本抑末为主。燕闲之际,见帷幄服御之类,即思曰:‘得无有制锦绣,逞淫巧,以害女红者乎?’见器用车骑之类,即思曰:‘得无有进珠玉,事侈靡,以病农工者乎?’享玉食之奉,即思曰:‘得无有因衣食而不安于田里者乎?’察中外臣工实心爱民者进之,虚浮无实者黜之。又,籍田隙地皆可耕种,官道之傍皆可植桑,自近京、边地推而广之。申饬有司,田土荒芜者,佃人召种而宽其租税;逃移失所者,招回复业而贷以牛种。有益于农桑者,无一不举;有妨于农桑者,无一不去。则衣食足而礼让兴矣。”上嘉纳之,命所司议行。

  二月丁丑,右都御史汪𬭎言:“皇上举行旷典,亲视耕蚕,为天下先。又颁示祖约,列为条目,刊布天下。令民于收成之后,樽节爱养,勿得贱弃,以备凶歉。所以导民勤俭、矫俗励世者,德至渥也。乞以高皇帝大明令及礼仪定式所载,与皇上所谕通行禁约,凡官民服室、器用、宴会、游玩之类,但逾品式之外者,有司悉以违禁罪之,然法行自近始。若有逾犯而台臣不举者,即当以不职论黜。”

  上曰:“近者贪官、豪民陵节犯分,日习奢侈,克剥兼并。职此之由,令在京巡城御史、在外巡按御史,检举不法者,具罪以闻。”

  四月丙戌,南京御史邓文宪言:“迩者郊祀亲蚕之议,夏言未必是,而霍韬未必非。陛下赏言而罪韬,是奖谀而恶直也。”且言:“天地分祀,则置父母于异处;郊外亲蚕,则是失内外之防闲。更乞斟酌裁定。”上责文宪附和狂邪,降边方杂职。

  按:我祖建制初年,仿周礼为南、北坵,既而为大祀殿,以合祀之,盖亦虞帝类于上帝之意也。国初无亲蚕礼,此必太祖于宫中行之,断非郊外明矣。夏言果何所见,而为此纷更之议哉!四坛创建北郊,亲蚕坏太祖之制,縻万姓之脂,况行之未久,辄赐报罢,则韬未为非也。昔方孝孺行周官之说,议者罪焉,而臣亦甚不满于夏言之议焉。

  五月丁未,御史卢问之条陈选将、练兵、足食事宜。大略言:“今谋臣宿将屡经战阵者多以坐事废闲,而领事应敌乃责之少不更事之人,缓急不足赖。宜择武臣老于边务曾立战功者,酌议奏用。今之兵列名册籍,数非不多, [79]然每患于不精。臣闻其中有强力者,多充将官私役,或纳办投闲,或纵使营殖,有终身不经战阵者。宜申明禁例,严法精核。今边储岁费亿万计,而边臣不以蓄积为急,重以奸商包纳自利,客兵诡数冒支,耗损尤甚。宜酌量出纳,及时籴买,[80]贮之要地,以待征调。”事下户、兵二部。诏允行之。

  壬子,户部覆御史熊爵奏:“一请申明预备仓之法,令有司多积谷,以时赈济,使中、下贫民得沾实惠。因核有司勤惰,以为黜陟。一请令抚、按具奏灾伤,勿待报至,先委官核看轻重,蠲除存留税粮有差,勿得稽缓。一请令军民各从约省,所得谷粟不得侈张宴会,靡费面蘖,犯者罪之。”上从其议。

  六月庚午,[81]刻大明集礼,书成,上亲制序文。

  庚辰,先是,陕西、洮、岷等处番夷若笼、板尔等族屡拥众人犯。总制王琼会集兵众,谕以祸福,诸番多听抚。惟若笼、板尔及喇唧等不服,乃分兵攻之,破若笼、板尔巢穴,喇唧等族震慑,稽首听命。斩首三百六十馀级,抚降七十馀族,获牛羊器械以千百计。上嘉琼功,降敕褒奖。琼至陕二年,西服土鲁番率十国奉约束入贡,北捍俺答经岁无峰火。及是诸番荡平,西陲无事。河西四郡旧苦土鲁番侵暴,恐一旦琼去,夷患复作,咸诣抚、按镇守,乞为奏留。

  于是甘肃巡抚唐泽、巡按胡明善为言:“土鲁番吞哈密经六十馀年矣。[82]) 先后经营诸臣,持文墨者未效安攘之绩,伏节钺者未伸挞伐之威,是启戎心,酿成边祸。皇上特起王琼而悉任之,琼殚厥心力,息兵固圉。故久稽夷众,遣归故土,新来夷使,准其入贡。其有潜入肆掠者,又奋威武以芟刈之。牙木兰,虏之心膂,则徙置于内地。帖木哥土巴之爪牙,则羁縻于近边。安插寄寓,关厢属番以恤其情。抚驭散亡,山谷属番以联其势。预处曲防,各当其可。此我皇上知人任旧之明效也。乞久留兹土,以慰民心。”上从之。

  按:四郡留琼之情,抚按留琼之疏,岂非西北之长城乎?乃人言受宸濠之贿,结江彬之心,党朱宁之恶,激彭泽之怒,则心术奸险而外裕智术。世宗尝欲用之,而丘九仞、夏言辈劾焉,即杨一清亦曰:“论其才,诚不能及。但其心术,众不肯信。”夫当宸濠之反,倡言讨之者独琼一人,则受贿之谤,固未可据,而况处置土鲁番、俺答,又皆功之至大者。吁,功高必忌,自古为然。此未可以定琼也?

  八月戊午,[83]礼科给事中高金以沙汰生员,因陈不可者有七,大略言:“储才贵预,求才贵广。地方人才多寡不同,附学人数岂嫌过于增广?但当责成提学官严加考校,以杜冒滥,不必尽行此法。”上诏:“廪、增、附生员,一体抡选,其附学名色,不必视廪、增、附原数,量准地方人才众寡为差。”

  丙寅,御史孙锦因榆林之荒,上陈备荒事宜:

  一言“往时塞下仓廪常盈,后因积贮既多,改为纳价之例,岁一不登,食无所出。当如旧例,征收本色,以备军饷之需。”

  二言“榆林道路崎崄,一遇仓卒,发银易米,则民间转输费且不赀。宜将内帑发去,年例银两,召商籴买,责其如期完纳。”

  三言“朝廷中塩以为边计,奈塩引一开,将帅等官即乘时射利。至于豪右,往往占中买窝,而商人不能自中者,又重赂买之,以致窝价日增,兼以米价翔踊,所得无几,商且远遁矣。宜严革之。”

  四言“天下各设预备仓以储谷,至于边方独不讲求,乞发内帑银及所在有司赎罪银,并虏中所获马疋,尽行变卖,以为籴谷之费,贮之各营堡,而命都御史李如圭主其事。”诏从之。

  丙子,[84]处州知府吴仲编通惠河志成,进呈。上命付史馆,采入会典,仍令工部梓行。

  甲申,[85]编修廖道南上疏言:“姚广孝不宜配享太庙。”礼部议当撤去。上从之。移祀于大隆兴寺。

  九月壬辰,礼科给事中高金奏:“陛下龙御之初,凡法祖、法师、国王、佛子有害正道者,悉从屏逐。近又谕礼官革姚广孝之配享,天下叹服,以为崇正辟邪。乃今真人邵元节,误蒙殊恩,以为圣治累。臣愿削去真人之号,褫其紫主之贵,夺其亲师赠、祭之典,庶乎异端斥而正道崇矣!”上令锦衣卫逮问所使,且令礼部议闻。李时谓:“撤配享者,所以正祀典,而用元节者,所以为祈禳。事既不同,惟上裁之。”

  戊申,[86]大学士张璁言:“皇上发下圣母章圣皇太后女训一卷,首贯以恭穆献皇帝御制序,次以圣母自序之文,为目凡十有二,宜刊布之,以昭示中外。更乞皇上亲洒宸翰,序之卷末,以垂永久。”上从之。已,复以孝慈皇后传、文皇后内训,欲与女训同颁布。璁等以二书亦欲皇上御制后跋。上谕璁曰:“朕惟今也时俗大不古,若况女子,至为难教。欲正其本,当自朕宫中始。凡当行事宜,会议以闻。”

  甲寅,大学土杨一清卒。

  一清,云南人,徙居丹徒,以奇童荐为翰林秀才。成化八年中进士,历官总制三边军务。以事忤逆瑾,逮狱,罢归。寘𫔍乱,诏复原职讨贼,因留镇陕。瑾诛,召入为户部尚书,寻入阁办事,俄而致仕。嘉靖初,虏入大塞,掠关陇,复起陕西军务,未几召还内阁,复致仕,寻削籍。至是卒。一清为人量宏识远,有文武长才,投之艰大,绰有馀裕。其功烈在陕最著。尝创修花马池边墙,图复河套,及剿逐西海逋虏,皆画有成策,事多未竟。张永之诛刘瑾,谋出一清,故以永荐入,多为言者所诋。已而,璁、萼以大礼议合加荐引,上委以心腹,一清亦尽心赞翊,一时庙谟殊有可称。时璁、萼柄国,一清稍示裁抑,其党极力攻之,诬以赃罪。一清既去,复兴讦狱,证成其罪,革职削籍。一清疽发背而殁,殁之前数日,犹为疏自解,言“身被污蔑,死不瞑目。”上闻而悼之。至十二年,以恩诏例复其官。二十七年始赠太保,谥文襄。

  按:一清在边而平定北虏;在朝而赞襄世庙。至于张永协谋以诛刘瑾,缙绅之赖其覆庇者不知凡几,盖卓哉名臣也。尝观璁、萼议礼既合之时,犹藉一清以为重。至于一清裁抑璁、萼之后,乃言官趋附璁、萼,辄肆诋毁,诬以贿赂,至使去就不明,疽愤而死。今作史者,以一清赃罪而加以“诬”之一字,庶可白于九原矣。

  乙卯,初,上厘正郊典,谓“当考定雅乐,博求精晓音律者。”吏科都给事中夏言遂以行太仆寺寺丞张鹗应诏。鹗至,欲定元乐,复古乐,并进所著乐书二部。一曰大成乐舞图谱,自琴瑟以下诸乐,逐一作谱。一曰古雅心谈,以十二图家、十二律图,各有说。下礼部详议。议上,上曰:“音乐即为更定,勿误庙享之用。”

  十月己未,[87]礼部奏言:“宫中一应事宜,合令翰林院撮诸书关女教者撰为诗,必明白易晓。凡内训、女训,每月撰成直解各三章,仍引经传及高皇后传内事实引证,每章不过百馀字,以便女官记诵。初六日,皇后率妃、夫人诣圣母前听讲;十六日、二十六日,皇后率妃、夫人于坤宁宫中进讲。古礼:弦歌周南、召南之诗,不用锺磬,乃房中之乐,后、妃、夫人之所讽诵以事其君子者。宜令宫中女官将二南之诗被之管弦,以备宫中宴乐,斥去一应俗乐,其于阃德宫仪,尤有裨益。”

  壬戌,[88]大学士桂萼因章圣皇后御制女训一书,上推行之序,行之宫中者三事,行之天下者三事。下部议,以“萼所陈胎教之仪、诸母之择、子师之慎,所以为天下根本之虑,为圣子神孙修德养身之助,其关系甚大,宜书诸御屏,或训诸宫阃,以为先事之备。其女训之学、瞽蒙之教、媒氏之正,又所以推其教于天下者。但恐聚女子而教于一家,或有群居之忧,宜崇阴教,以敦女习。其瞽蒙之人,不许记诵淫诵,以簧鼓人心。止许记诵古诗及女训等书,以劝诱风俗婚姻,遵祖训,严禁指腹结襟之弊。”

  按:成周盛时,外有朝会燕飨,则用鹿鸣、鱼丽之章,内有房中燕飨,则咏周南、召南之诗。其所歌者,非周行德音,则勤俭孝敬,故使人闻之,内消逸志而兴起善心。降是而后,则教坊承应哄然欢笑,而闺阃所闻未有歌及古风者。我世宗当冲与之会,追复古典,故元年李锡谓:“当预令演习,须有关国体者,方许承应,禁令嬉戏。”至是,礼部、内阁又欲讲女训等书,弦歌以奏二南,屏去淫辞艳曲,男教妇顺,各归于正,其有关风教者不浅矣。

  辛未,致仕兵部尚书伍文定卒。

  初,文定忤逆瑾,已陞成都府同知,追还,诏狱为民。瑾诛,补嘉兴府同知。后平桃源贼有功,都御史陶琰以异材荐于朝,升河南府知府。时江西吉安府多盗,复调吉安,至即擒永丰巨盗赖招寿等四百馀人。又平桶冈贼二千馀人,获渠魁谢志山等。宸濠诈称奉太后密旨,移檄远近,人心惶惑。文定曰:“此贼也!”即同王守仁倡义讨之,与濠师战,至为矢石所中,炮火燎其须,不为动,已而遂擒濠。升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属云南,有安凤之乱,命提督川贵,未入境,贼平。时芒部屡不靖,文定请剿之。四川巡按戴金力言其非,上降旨罢兵。文定遂请乞休,许之。至是卒。文定孤忠自许,遇事敢为,而不能与时俯仰,故功名甚著,而以龃龉终其身,为志士所惜云。

  按:宸濠之平,孙、许厉其节,王、伍大其勋,而中其机宜,奋其忠勇,则文定力也。昔雷万春面中六矢而不动,文定火燎其须而不惊,以故保全睢阳,与勘锄宁贼者旷世一例。至于桃源等寇屡平,安凤等乱闻风而即解,彼芒部不靖,剿之宜矣。而戴金非之,毋乃不知文定乎?卒使罢兵乞休,谓之何哉?噫,古来忠臣烈士不能依媕淟涊,苟身能为国建功,志已毕矣。若文定者,又何憾焉!

  十一月辛丑,[89]初大学士张璁奏言:“孔子祀典,自唐、宋以来未有能正,今宜称先圣先师而不称王,宜称庙而不称殿,宜用木主而撤土像,笾豆用十乐,用六佾。叔梁纥宜别庙以祀,用三氏配,公侯伯之号宜削,只称先贤先儒。其从祀申党、公伯寮等宜罢祀,林放、蘧瑗等宜祀于乡,后苍、王通、欧阳修、胡瑗、蔡元定宜增入。”上命礼部会议。御史黎贯等辨其非,[90]许诰谓贯等妄言,上褫职为民,凡璁所议俱准行。

  按:孔子为万世宗师,而文庙乃百王宪典,诚不容不厘正也。唐、宋以来,乖缪甚矣,而张璁此议要亦述前人之成议耳。记曰:“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又曰:“祀先贤于西学。”夫曰圣、曰师、曰贤,盖尊之也。生平未尝为王侯,而殁后加之以封号,毋乃非其分乎?洪武时,大学士宋讷碑文有“百年夷习”之语,而像不土绘,祀以木主,固已正矣。至弘治戊申,程敏政言:“颜、曾、子思配享于上,而父在两庑,非以明伦,宜别立启圣一祠,而以颜无繇、曾点、孔鲤、孟孙氏配,程晌、朱松从祀。”至于去申党、公伯寮而祀林放蘧瑗于乡,此皆成议而未见诸施行者,至是,璁乃合其议而上之,世庙大悦,名正言顺,无复他说。其昭代之钜典乎!

  己酉,冬至,上祀天于南郊。还,御奉天殿,文武群臣行庆成礼。是日,诏天下,列款皆上所亲定。

  十二月甲子,腊节,以御制蜡乐诗赐大学士张璁。

  乙酉,易先圣孔子神位,用木主,奉安于文庙。

  宸濠之叛,江西左参议黄宏、主事马思聪死焉。上即位,令配享旌忠祠,后革之。至是仍覆二臣死节状,请复之。于是以许逵慷慨面折,受祸甚惨,精忠大节,鲜有比伦,孙燧与之同死,盖未有二,请逵左燧右,而以宏与思聪配焉。上加逵礼部尚书。后十年,更定燧左逵右,如初制云。

  嘉靖十年正月幸卯,[91]行祈谷礼于大祀殿,以太祖高皇帝、成祖文皇帝配。

  壬辰,先是上问禘祫之礼,礼部议曰:“我太祖高皇帝四时享祭,压于德祖不得正南面之位,成祖文皇帝而下同堂而祭,每东西相向,不得受特享之礼。亲王、功臣分为臣子坐于堂上,而天子跪拜于下,皆于礼不合,于情未安。兹必正南面之位,以尊太祖;孟春行特享之礼,以尊列圣;季冬,举大祫之礼,以合祀祧庙之主。移亲王、功臣配食于两庑,以别尊卑。情顺理安,真可以补旧制之未备,垂万年以常行矣。”

  按:五年一举谓之禘。禘者,王者之大祭。朱子谓:“追远之中又追远,报本之中又报本。如虞、夏禘黄帝,殷、周禘帝喾是也。”王者初有天下,祭可及远,故于始祖之外,又推始祖之所自出。我明天下,始于太祖,则太祖为创业之始祖矣。若太祖禘祭,又当以上古之始祖为始祖。臣以为德祖非上古之始祖也,廖道南之议可采也。夫太祖为颛顼之后,则禘祭宜用颛顼矣。至祫,则有岁祫,有大祫。岁祫,岁一行之。大祫,则三年一举。当以太祖为始祖,以统七庙之主,合群庙之主而俱升焉。大禘当以德祖为始祖,而以颛顼为始祖所自出之帝,如此则祫与禘各有所主矣。臣故窃其近似者,以俟圣明考焉。

  二月戊午,上谕:“考选岁贡入监,务遵监规,由广业堂渐陞率性堂,[92]然后积分出身,果有才学超越,奏闻擢用。”

  壬午,大学士张璁以名有嫌于御讳,请改之。上赐名曰孚敬,字曰懋恭,又书“孚敬懋恭”四大字以赐。

  乙酉,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胡世宁卒。

  世宁,仁和县人。历官江西按察司副使。时宸濠有逆谋,要结权幸,中外侧目,莫敢言者。世宁慷慨上书,悉发其奸状。逮诏狱,几死,谪戍沈阳。濠诛,起为四川巡抚。未几召入,为吏部侍郎。后以疾乞南京,为兵部尚书,引疾而去。后召不起,至是端坐而逝。世宁为人丰采峻整,负经济远猷,贞谅自持,有恙羊之节。初横犯逆藩,几陷不测,海内士想见其风采。嘉靖初,既典大政,侃侃持论,多所建白。其议礼是张孚敬,而立朝殊与抵忤。至若建开留城新河、入闭关以弃哈密二议,[93]足称谋国石画。卒,赠少保,谥端敏。

  三月戊子,赐大学士张孚敬以献皇帝御书“荣恩堂”字。上识其端,曰“皇考手泽。”又赐银印、篆刻“孚敬”字。敕谕曰:“日前闻卿自为堂房,名曰荣恩。夫所谓荣得君恩也。朕思皇考尝手书斯三字,朕恭装轴并银印一枚以赐,见吾君臣相庆之意。”

  初,亲耕礼成,礼科给事中王玑言:“耕藉实务有四:一供粢盛,二知稼穑艰难,三慎锡财用,四率公卿百官皆重农,以风示天下,使知务本。”上是其言。

  己丑,驾幸西苑,召张孚敬、李时至太液池,[94]使中官操舟从之。入见于旧仁寿宫,[95]赐二臣酒饭,复赐以珍饵。出御制西苑视谷祗先蚕坛位赋,手授孚敬,因命赓和,以寓儆戒之意。后数日,并装成帙,名曰咏和录。复谕张孚敬曰:“卿之于朕,无异周公爱成王,首以孝训朕,他特馀事耳。昨见退逊太过,辅导大臣与诸臣不同,故曰:‘导之教训,傅之德义,保其身体。’以后卿有入奏,面来计处,俾朕性有定,方可广接他人,以别贤否耳。”

  太子太保、兵部尚书李承勋卒。上深为悼惜,诏赐其家白金四十两、彩段四表里、米五石。又自为文,遣礼部左侍郎严嵩祭之。赠少保,谥康惠。

  承勋,嘉鱼人。沉毅果断,有经济大略。在江西剿除华林山贼,功第一。其巡抚辽东,当丧败之馀,拊循疮痍,措画战守,东土以宁。上信任辅臣之外,独以大议咨承勋及胡世宁数人。承勋亦孜孜为国,知无不为,甚称上意。

  辛卯,赐礼部尚书李时银图书一颗,曰“忠敏安慎”。

  乙未,[96]始定西苑土谷坛名,曰“帝社”、“帝稷”。

  六月丁巳,[97]起秦金为南京户部尚书。

  壬戌,陕西巡按陈世辅题称:“足食强兵,莫善于屯田,而濠堑、烽堠、堡寨,又屯田之要务也。[98]本镇沿边一带,宜行镇巡官,督同守巡将官,遍历边地,逐一阅视。墩、堡、城、堑宜修宜浚者,仍置立图册,拟定工程,如筭月日,以时兴举。堡寨既修,徐议耕种,量其土宜,设立大、小屯堡。百人以上为大屯,立屯长、屯副,五十人以上为小屯,止立屯长,令其督责耕种。有缺种者,官为借给,秋成还官,照旧纳粮。不系纳粮之地,候三年后起科。近堡设立小教场,暇则督屯下习射其中。仍筑墩瞭望,遇警举火,收敛人畜,及将近日京运盔甲酌量分给。仍奏讨京运银数万两,[99]解赴巡抚衙门,委官买马,分给各堡,令其轮流喂养,专备追贼。宜将前项工程约以年限,以三分为率,[100]不及一分者量行罚治,不及二分者定拟住俸,全无修举者乞请别议。其有留心报完者以礼犒赏。庶边备可修,而虏患足御。”诏准行。

  按:屯田之议,古未闻也。自赵充国击先零,罢骑兵以屯田,广蓄积,省大费;韩重华为营田使,起代北,垦田三百顷,募人为十屯,每屯百三十人,上耕百亩,就高为堡,岁收粟二十万石,省度支钱二千馀万缗。此皆行之沿边得其利者。不惟外可以御寇,而内亦可以省费,法莫有善焉者。我太祖以兵饷日取诸民,恐其不给,乃命王简等镇守屯田训练。又命辽左之地,议屯田之法,以图长久之利。尝以赵充国分屯九郡而单于引去为言,故于东西五百里,随其高下,立法分屯。至于沐英奏云南宜置屯田,准其所奏,缓岁输之粟,可谓专且至矣。况成祖都幽燕,其沿边建阃,屯兵列戍,率资远以给近,取外以是内,非二祖所已行者乎?今当国家承平之日,仿赵充国之意、韩重华之谋,开凿沟堑,设立亭障,为烽堠以瞭望之,出游骑以巡哨,自然可以省输挽而御侵侮矣。

  癸亥,雷击午门角楼垂脊并西华门城楼西北楼柱。上御制祝文,行露告礼于殿陛。

  闰六月己丑,[101]先刑部主事李瑜言:“刘基翊运之功,宜配享、袭封,与徐达并。”部议,以“赞画帷幄奇谋,恢复中原大计,基实为多。太祖尝召谕再三,许以世袭,丹书之誓俱存,铁券载在国史,伏愿今日兴亡继绝。”上允其议,并诏求常遇春、李文忠、汤和、邓愈后,皆许传袭。

  乙巳,彗星见于东井。

  辛亥,[102]少保、大学士谢迁卒。讣闻,上为辍朝,赐祭九坛,遣官营葬。赠太傅,谥文正。

  迁,馀姚人。学识纯正,有大臣风节。弘治间,与刘健、李东阳同心辅政,一时称为贤相。

  七月壬子,[103]直隶巡按胡体干言:“浙西诸水,苏、松最居下流,即禹贡三江入海故迹。但今娄江、吴淞江已失故道,言者以为欲治水利,宜开二江,二江通则三江入海之故迹可复矣。至若苏州一府,以千里之地,纳诸路之水,东通大海,北通长江。其泄水也有川,今者潮汐迅疾,冲荡沙泥,而昔之开者已淤;其容水也有区,今者茭芦丛蔚,淀淀灰土,而昔之深者已浅。故水无所潴泄,泛滥为患。今欲疏治之,其策有六:一曰开泄水之川,二曰浚容水之湖,三曰杀上流之势,四曰决下流之壑,五曰挑潮涨之沙,六曰立治田之规。又须专设督理之官,如今之右通政何栋、副使陈文沛,昔治水吴中,才称干济,宜当擢任。”诏可。

  八月甲辰,[104]陕西总制王琼,以甘露降于固原,采取以献。因言:“陕西天旱民饥,流徙者众。愿以甘露降祥而感上天,以旱干为灾而恤下民。亟请廷臣大施赈恤,以上应天眷,茂膺景福。”上令户部多方详议,赐琼等金币。

  按:奏甘露则近于谀,奏民饥则近于忠。琼于甘露之中而寓民饥之意,使世庙欣之而议赈。是或纳纳自牖之说也。故臣尚有取焉。

  少保、大学士桂萼卒。赠太傅,谥文襄。

  萼,安仁县人。志远才疏,不适于用。与张孚敬尤密,比末年,二人亦远相失。至是有遗表谢恩,上览而悲之。

  丁未,上御豳风亭,召大学士翟銮、礼部尚书李时,右都御史汪𬭎,谕曰:“兹当秋成之期,与卿等同观收获。”时等对曰:“皇上务农重本,自足以风励天下。”

  观获毕,复谕曰:“农之劳苦见于纸上,不如亲见之为真。我圣祖尝有训曰:‘衣帛当思织妇之劳,食粟当念农夫之苦。’以此观之,果为粒粒皆辛苦也。”时曰:“皇上真知稼穑之艰难。”

  上命赐诸臣宴。宴毕,上御无逸殿之东室,又曰:“无逸殿之作,虽以劝农,而讲学亦在其中。经筵日讲官仍各进讲七月诗、无逸书各一篇。”

  九月癸丑,修撰姚涞请黜元世祖,以正祀典。部议:“以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亦春秋与善之意。宜遵旧制,庙祀如故。”上从部议。

  庚申,帝王庙工成。

  丙寅,以李时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办事。

  己巳,上幸西苑仁寿宫,召翟銮、李时、汪铉、夏言等入见。上曰:“陕西饥荒,已遣户部侍郎叶相赈济,今相病,宜何所处?”又问:“吏部侍郎唐龙如何?”众皆称其才,遂用龙。上复召诸臣言,曰:“吏部事重,龙去,一侍郎岂能胜任?卿等可从公推举。朕欲用王时中为刑部,王宪为兵部,取王琼为吏部,[105]就令龙代琼总制。”銮等对曰:“圣见允当,令龙亟赴任。”

  十月癸未,初建钦天阁以覆钦天记诵碑,追先阁以覆祖德诗碑。

  甲申,诏罢改迁陵寝之议。

  赐修撰伦以训等恭和祖德诗及钦天记诵。[106]

  丁酉,晋王知烊,性至孝,事嫡母郝妃及生母彭氏甚谨。母妃薨,号痛几绝,执丧尽礼,有素芝产于寝宫,白鹤盘旋祭所,人以为孝感所致。

  十一月癸亥,盱眙县何雄有二女,长年十七,次年十二。岁饥,雄欲以二女为人婢妾,又欲出归乐户为娼。二女泣,不从,以死自誓。雄强之,二女夜潜出;以帛相系于手,俱投水死。事闻,诏立祠,赐额“双贞”。

  十二月辛丑,[107]御史杨宜言:“迩者沙汰生员之令一下,而督学使者奉行过刻。少者以文辞见黜,长者以齿貌不容,沮父兄教子弟之念,驱衣冠为田野之佣。且史册所载,有增广生员,增制学舍者矣;有沙汰天下僧尼者矣,未闻有沙汰生员之名也。乞明诏所司,加意作养,毋以黜退为功。”上从之。

  嘉靖十一年壬辰春正月庚戌朔。庚午,户部尚书李瓒卒。

  辛未,始行祈谷礼。

  丁丑,南京户部尚书邓璋卒。赐祭葬,赠太子太保。

  璋,涿州人。为逆瑾所构下狱,后瑾诛出之,致仕。仍抚河南,计剿流贼,总制陕西,击败套虏,[108]经略哈密、土鲁番,遂致纳款,前后以功屡受敕奖。

  戊寅,[109]诏大同等边立义冢。凡阵亡军民及凶岁死亡无主者,俱令有司收瘗,仍降文谕祭。从御史徐汝圭奏也。

  二月己酉,[110]召还大学士张孚敬,先具疏驰谢。上优诏报闻。

  三月庚戌,以献皇所制含春堂诗、传、训三篇御书大篆,上所制祖德诗、敬四箴、[111]钦天记诵及内府书籍赐尚书王琼、王宪等。

  戊辰,上御奉天殿,赐林大钦等三百二十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四月癸巳,金星昼见。

  五月庚戌,吏部言:“顷奉三途并用明旨,诚立贤无方之意。第抚、按所荐者,进士常十之七八,举人才百之二三,岁贡则绝不齿及,虽欲并用,何由凭据?请令抚、按,无问举人、岁贡,拔其优异者以荐,本部核实奏请。”诏可。

  丙子,原任太子太保、吏部尚书方献夫应召,诏同张孚敬等内阁办事。

  六月己卯,[112]户部覆御史张惟恕奏:“国家屯政、疆界、册籍俱已定正,迩来疆界混冒,册籍不明,田归豪室,赋累贫军,大非分屯之旧。宜及今蠧坏之初,比照民田黄册事体,凡屯田岁入悉登册籍,人给一券,十年一查。”上是其言。

  甲申,诏封刘基九世孙瑜为诚意伯,予诰券,世袭。

  戊戌,御史徐汝圭上兵食疏,言:“延绥宜漕石州、保德之粟,自黄河而上。楚粟由郧阳,汴粟由汉中,以达于陕。宣、大宜二麦将登,多方籴置,及转籴山西、山东、河南。三边则西运易州,南运郓城,北运居庸,以为紫荆、倒马、白羊等口之备。皆当招商赁车,给食于官。兵,西路万全右卫、怀安卫,与天城、阳和相近,宜选补于此,以为临期之援。东路永宁等处则护卫宣府,以为调遣之援。北直隶八府责令召募勇敢,设法练习,以为关边远近之援。榆林、山、陕游兵,各于本处分头遥制。如此则粮有馀备,兵有军力,一旦有警,从容调发,不至如曩时之烦扰矣。”报可。

  七月壬子,南京兵部尚书王廷相条陈江防事宜:“一留太仓兵备一员,督理海滨,以备盗。一禁沙船兴贩私盐,[113]使之肆其摽掠。一港口要害之地,宜复置巡船。一督捕操江,以时巡历江道。其新江口,宜设官军,以听调遣。”得旨:“兵备官不必设,馀如议行。”

  壬戌,广东佥事龚大稔劾奏吏部尚书方献夫及守制詹事霍韬家居笼利、投献等事。献夫自辩。上优诏答之,令大稔回籍闲住,黜为民。

  丙寅,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琼卒。赠少保,谥恭襄。

  琼,倜傥多大节,居官所至有声,遇事敢为,应机立断。初若不经思者,然所指挥即的然可经久不易。正德末年,天下多事,琼典本兵多所调度。逆濠之变,慷慨陈计,中外恃以无恐。抚定羌夷,中固封守,西陲允赖,特任数御,物陷于倾,巧士亦以此少之。

  八月己卯,[114]彗星见东井,芒长尺馀,后东北行,历天津,星宿芒渐长至丈馀,扫太微垣诸星及角宿天门至十二月甲戌,凡一百十五日而灭。

  黄河决鱼台。河道都御史戴时宗欲弃鱼台为受水之渠,因而导之,使入昭阳湖,过新开河,出留城金沟、境山等处,乃易为力。诏廷臣会议。

  乙未,侍讲学士廖道南陈二议:

  一曰复史记。“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古制皆然。太祖之设起居注,仁宗之开弘文馆,并师此意。自宣德后,相权重,史职轻,而起居注遂废矣。今宜选翰林中学识优异者,俾兼起居,日记言动,以至邦有大政,民有大眚,皆令书之,则史职不为虚设矣。”

  二曰储史官。“昔太祖开文华殿,选诸进士读中秘书,以学士教之,当时如解缙辈,并为名臣,有裨治体。成祖谕曾棨等以立志须远大之语,而是科得人最盛,近乃废而不讲,使匪人备员。宜令九卿、科道官各举所知,凡学问该博、敦行孝友者,召试馆职,则史官不至缺人矣。”

  上嘉其言,下所司知之。

  辛丑,礼科给事中魏良弼引占书上言:“彗星晨见东方,是君臣争明;彗孛入井,奸臣在侧,张孚敬窃弄威权,骄恣专横,天星示异,实惟所召,乞亟罢免。”疏入,报闻。孚敬奏辩,亦报闻。

  于是兵科给事中秦鏊劾“孚敬强辩饰奸,娼嫉愈甚。不去孚敬,天意终不可回也。”上览奏曰:“秦鏊之言,实出忠谠。”令孚敬自陈状,准致仕去。

  九月己酉,户部尚书边贡卒。

  贡,历城人。工于诗,与北地李梦阳、何景明力追古作,一变至雅。然眈于诗酒,宪臣劾其居官不事事,而海内文士争向慕之。

  丁巳,讲官侍读学士吴惠、郭维藩进讲。惠言:“省无益之费,罢得已之役。”维藩言:“去操切更张之弊,务敦厚博大之体。”上谕李时问之,令条列以闻。惠言:“今民穷财尽,而宫殿兴作不已,采木、烧砖,大为川、广、苏、常之患,此宜停罢。各省岁办物料,宜致有司准以折色解京,从宜置办,毋使民困于征解之苦,此宜节省。”维藩言:“士风渐漓,以更张为变通,以安静为迂阔,以严急为才干,以宽厚为无能。乞于各衙门条陈之言,择其筹虑深长可经久者,方赐施行,毋徇操切之论,致使求人太过,立法太严。”疏上,各报闻。二臣有所指切,上亦不罪也。[115]

  庚申,上召见辅臣李时等于文华西室,谕以星变修省之意。时条陈三事:

  一曰务安静。言“宜敕群僚,遵奉旧章,各安职守,勿过论以为高,勿趋利以竞进。”

  二曰惜人才。言“臣工触冒刑章者,或出于朴忠,发于狂直;或昧于变通,失于过误。乞敕吏部,非坐赃滥者,稍加甄别,庶乎人材保全。”

  三曰慎刑狱。言“近日刑官深刻自明,锻炼求合。事本不大而重参两请,事实无干而罗织逮系。乞敕法司,痛革前弊,苛刻者奏请除名,淹滞者考核降调,则钦恤之仁达于天下,而灾沴可弭矣。”

  上令从实举行。

  十月丙申,[116]御史郭弘化以“彗出东井,必土木烦兴所致。请停不急之工,罢采木、采珠之令,则彗灭而前星耀矣。”户部尚书许赞言:“弘化言宜听。”上怒,黜为民。

  直隶巡按冯恩上疏言:“张孚敬之奸久露,汪𬭎、方献夫之奸不测。陛下去张孚敬而不去此二人,天下之事未可知也。臣谓张孚敬根本之彗也,汪𬭎腹心之彗也,方献夫门庭之彗也。三彗不去,则百官不和。”疏上,命锦衣卫官纽械来京问。

  嘉靖十二年癸巳春正月丙午,[117]河南巡抚吴山获白鹿于灵宝县,以献。礼部尚书夏言请告献太庙、世庙。许之。

  丙辰,遣鸿胪寺少卿陈璋,召致仕大学士张孚敬复任。

  己巳,自去岁十月以来,蓟镇、渤海所、大峪关等处,时有零虏窥犯,悉以望前后月明时昏进晓出。初未敢深入。十一月中,虏四五骑掠镇虏墩。时千户谷寿、百户郭祥,率众百馀人袭之,出塞十馀里,陷虏伏中而殁。虏益无忌,由冬及春,入寇无虑十四五次,每入不过数十人,或经日不去。分守密云参将袁继勋,巽软特甚,拥众闭垒,任虏纵横。军有愤而请战者,辄割其耳。虏知其不足惮,徜徉去来,昌平、怀柔、密云间甚被其害。上诏捕继勋下狱,罪以首论。

  辛未,左都御史王璟卒。

  璟,沂州人。性和易,所历多宪职,不以风裁自著,而人称为长者。卒,谥恭靖。

  二月辛巳,[118]土鲁番坛满速儿以三事奏请:“一欲治先任都御史陈九畴罪;二欲遣人和番;三欲归彼降人牙木兰。”兵部言:“黜夷渎奏,渐不可长。请传谕,宜修职贡,毋得招谴。”

  甲午,礼部左侍郎湛若水进所辑古文小学,上褒答之。

  庚子,户部尚书孙交卒。

  交,钟祥县人。志行修洁,识量宏远。居官务举其职,无所逊避,故所至称贤。其再典户部,承正德末年公私匮乏之馀,裁冗食,立经制,及致仕二十馀年,清标耆德,卓然为海内望云。

  三月乙巳,初开经筵。

  壬子,礼部尚书夏言撰述四郊礼仪疏以上。上览之,褒其爱君守正,著集精详,名其书为郊礼通典,赐言白金、袭衣、彩段。

  丙辰,上临幸太学,释奠先师孔子,以大学士李时等分献,遣侍郎周用祭启圣公。礼成,上御彝伦堂,祭酒林文俊讲虞书益稷篇,司业马汝骥讲易颐卦,赐坐。讲毕,上宣谕诸生曰:“治平之道,备在六经。诸生宜讲求力行,以资治化。”

  戊午,[119]衍圣公孔闻韶率三氏子孙,祭酒林文俊率学宫诸生,上表谢恩。上赐闻韶以下衣带,文俊以下袭衣、宝钞,仍赐宴于礼部。

  五月丙辰,[120]礼部尚书夏言言:“大雩之祀,宜奏云门之舞。云门者,乃帝尧之乐,取其云出天气,雨出地气也。”

  六月辛巳,彗星见于五车,芒长五尺馀,尾指西南。己亥,彗星扫大陵及天大将军,芒长丈馀。

  七月庚午,上以翰林侍从人少,诏吏部博求方正有学术为众望所归者充其选。于是部臣疏吏部考功司主事唐顺之为翰林编修。以顺之等十人名上,诏七人改补如拟,三人报罢。

  八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癸酉,都御史王廷相因考察差回御史条例六事以闻:“一御史职在除奸革弊。今天下官邪民玩甚矣,而御史出巡,祇作威福以耸观听,罔事咨询以察下情。自今按部但有奸弊发觉,即置之法,以肃风纪。

  一御史职在申冤理枉。今权门利害如响,富室财贿通神,钝口夺于佞词,人命轻于酷吏,故多偏滥。自今务虚心推鞫,[121]但有冤狱,弗拘成案,即与辨明。

  一御史职在激浊扬清。近所奏荐,不问人品高下心术真妄,第取趋承供张之办,给者以为能。至于论劾,类以一二质讷少文者塞责,其奸贪蠧耗反以私意掩之。自今宜核实考察,举刺必合公议。

  一御史所奏、勘合公文类,皆重大事情。及官民冤状,其漫无才智者悉废阁不省;而利巧偏私者,每遇事干利害,即推避稽留,以致竟无归。自今须一一勘明销缴,其最后二月付之代者勘报。

  一御史责在清修简静。迩者,按部所出,导从如云,而又多挟属吏,供亿不赀。自今宜省约骑从,禁止迎送,属吏亦毋越境参随,以为民扰。

  一抚、按责在协和共襄王事。迩者,动以小忿遂致构嫌,多以按臣不逊致之。自今按臣之于抚臣,无论佥、副必侧坐后班,以正体统。其有不逊如故者,即以不谙宪体奏请降调。”上嘉之。

  己丑,[122]皇上第一子生。

  乙未,[123]以皇嗣生,诏告天下。

  九月壬寅,[124]荐西苑新稻于内殿。

  戊申,召礼部考皇子庙见,命名诸仪。因敕曰:“皇子命名,本朝皆有敕谕。夫方未一岁,尚不知事,而赐之敕,是虚文也。不如待其知事,然后教之。又礼曰:‘父命之名。’朕又思之,必当告于祖考,然后可以命子。”夏言曰:“命名之日,仿古人见子之仪,特发一二天语,而赐之名,不用降敕。至告于祖庙而后命子,亦宜创制,以备一代之礼,垂法万世。”

  按:降之敕谕者,是周家衣裳、弄璋之意,重之也,祖制之善也。先告于祖而后命之名者,是承前启后之义,尊之也,世宗之善也。

  十月丙子,[125]诏逮建昌侯张延龄下刑部狱论死;革昌国公张鹤龄爵,降南京锦衣卫指挥同知,带俸闲住。

  鹤龄、延龄皆慈寿皇太后弟,先朝凭借宠灵,恣肆骄横。正德中,日者曹祖,有子鼎,为延龄奴,父子不相能,祖奏延龄等与子鼎阴谋不轨。指挥司聪负延龄五百金,索之急,遂拾曹祖所首事为疏,以讦延龄。事下刑部勘。鞫得擅买违制田宅及杖杀僧、婢,司聪事有证。其阴谋不轨事,岁远无证验。尚书聂贤等以应议亲臣具狱。辞谳上,上怒曰:“延龄罪在十恶,其迹甚明,宜从重罪。第告变人亡,无从质证,今但以多杀无辜、僭肆不法之罪诛之。鹤龄同恶相济,姑革其爵。聂贤不奉公秉法,姑夺俸半年。”

  是夜,流星如盏大,赤色,光明照地,起自中台东北,行至近浊尾迹,化为白气而散,四方大小流星,纵横交行,至晓乃息。

  十一月癸丑,大学士翟銮以守制去位。以上所赐银图书二颗奏进内府,[126]一曰“清谨学士”,一曰“绳愆辅德”。[127]

  十二月丁亥,礼部奏:“今年灾异,地震八,星陨有声三,天鼓鸣一,雷震杀人一,火灾一。山东平山卫民家牛生犊,身有文,前两足及尾皆成鳞甲,中皆毳毛。贵州安南卫民家生一男,两头四手四足。”奏上,报闻。

  礼臣复言:“类奏灾异,累朝旧规。历年以来,申饬修省。今圣德谦冲,似蒙采听,而于臣工无所施行,将谓陛下以灾异为讳,恐非所以克谨天戒也。”上报以“敢不修省。仍戒臣工,毋得视为故事。”

校勘记

[编辑]
  1. “钦天监毕湘言”,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0嘉靖元年正月己未条、卷二七嘉靖二年五月辛卯条皆作“华湘”。
  2. “考孝庙母慈寿”,原作“孝考庙母慈圣”,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0嘉靖元年正月壬戌条改。
  3. “此慈寿太后懿旨”,“慈寿”原作“慈爱”,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0嘉靖元年正月壬戌条改。
  4. “未申时大风扬尘”,原脱“申时大风”,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0嘉靖元年正月丁卯条补。
  5. “选汰内府各监局员缺”,原脱“选”,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0嘉靖元年正月丙子条补。
  6. “己丑”,原作“戊子”,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嘉靖元年二月己丑条改。
  7. “癸巳”,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嘉靖元年二月癸巳条补。
  8. “三月戊申”,原脱“戊申”,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嘉靖元年三月戊申条补。
  9. “祭酒赵永请讲书帝曰俞允若兹”,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作“祭酒赵永昌……”,异同。按明史卷一六三亦作“赵永”,有传,故存原说。
  10. “司礼监奏请发落”,原脱“监”,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嘉靖元年三月辛未条补。
  11. “礼科给事中许复礼等各交章奏对”,原脱“礼”,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嘉靖元年三月壬申条补。
  12. “而卢琼所言”,“卢琼”原作“韩琼”,据本条正文改。
  13. “华”,原脱,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五嘉靖元年六月己卯条补。
  14. 大学士刘健卒日,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七四系于嘉靖六年三月壬午条,明史卷一八一刘健传又系于嘉靖五年,与本卷所记异同,存疑。
  15. “七月甲子”,原脱“七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六嘉靖元年七月甲子条补。
  16. “十月乙未”,原脱“十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九嘉靖元年十月乙未条补。
  17. “礼科给事中章侨言”,原作“张侨”,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九嘉靖元年十月乙未条及明史卷二0八章侨传改。
  18. “丁卯”,原作“丙寅”,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0嘉靖元年十一月丁卯条改。
  19. “己酉”,原脱,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二嘉靖二年正月己酉条补。
  20. “辛亥”,原作“辛卯”。按是月干支无辛卯,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二嘉靖二年正月辛亥条改。
  21. “三月庚戌”,原作“二月庚戌”。按二月干支无庚戌,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四嘉靖二年三月庚戌条改。
  22. “丙辰”,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四嘉靖二年三月丙辰条补。
  23. “工科左给事中安盘言”,“工科”原作“礼部”,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四嘉靖二年三月丙辰条改。
  24. “癸未”,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五嘉靖二年四月癸未条补。
  25. “一引魏韩麒麟之言”,原作“一引汉魏韩之言”,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四嘉靖二年十二月庚戌条改。按汉魏韩,史传不载。韩麒麟,事见魏书卷六0本传。
  26. “三月己巳”,原脱“三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七嘉靖三年三月己巳条补。
  27. “四月乙未”,原脱“乙未”,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嘉靖三年四月乙未条补。
  28. “兵科给事中陈明时言”,文前原有“戊戌”。“戊戌”,上段已见,衍文,故删。
  29. “练五军将士”,原脱“练”,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嘉靖三年四月戊戌条补。
  30. “言宣大洮岷”,“言”似衍字。
  31. 本段七月下未注具体日期。按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一系乔宇乞休事于己巳条,许中、刘隅上疏事于甲戌条。
  32. “大学士毛纪石?并疏”,“石?”原作“石瑶”,据明史卷一九0石?传、卷一一0宰辅年表改。
  33. “执为首者”,“执”原作“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一嘉靖三年七月戊寅条改。
  34. “九月丙寅”,原脱“九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三嘉靖三年九月丙寅条补。
  35. “十二月戊午”,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六嘉靖三年十二月戊午条补。
  36. “嘉靖四年乙酉五月庚辰”,原脱“五月庚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一嘉靖四年五月庚辰条补。
  37. “七月丙戌”,原脱“七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三嘉靖四年七月丙戌条补。
  38. “九月辛巳”,原脱“九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五嘉靖四年九月辛巳条补。
  39. “末年谏止南巡”,“止”原作“正”,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五嘉靖四年九月辛巳条改。
  40. “十月乙未”,原脱“十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六嘉靖四年十月乙未条补。
  41. “礼科给事中郑一鹏疏上经筵三事”,原脱“郑一鹏”,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六嘉靖四年十月乙未条补。
  42. “与近日御注无逸”,“注”原作“制”,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八嘉靖四年十二月戊申条改。
  43. “将皋陶谟”,原脱“谟”,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八嘉靖四年十二月戊申条补。
  44. “嘉靖五年丙戌春正月丙戌”,原脱“丙戌”,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六0嘉靖五年正月丙戊条补。
  45. “大真人张彦𫖯”,文前原衍“丙午”。“丙午”,上段已见,故删。
  46. “二月甲寅”,原作“甲申”。按是月干支无甲申,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六一嘉靖五年二月甲寅条改。
  47. “破例生奸”,“例”原作“利”,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六一嘉靖五年二月丁丑条改。
  48. “乞录故太监罗籥秦文宗属”,原作“乞录故太监罗乔秦文宗”,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六三嘉靖五年四月辛巳条改、补。
  49. “劾都御史王越”,原作“王钺”,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六五嘉靖五年六月庚辰条及明史卷一八六韩文传改。
  50. “诏补赐故太子太保”,原脱“赐”,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六九嘉靖五年十月甲戌条补。
  51. “嘉靖六年丁亥五月辛巳”,原脱“五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七六嘉靖六年五月辛巳条补。
  52. “大中至正之道也”,“正”原作“中”,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七六嘉靖六年五月辛巳条改。
  53. “六月甲戌”,原脱“六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七七嘉靖六年六月甲戌条补。
  54. “所著有学史”,原作“所著有史学”,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七八嘉靖六年七月乙酉条及明史卷二八二邵宝传改。
  55. “庶见崇正之意”,“正”原作“王”,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七八嘉靖六年七月乙巳条改。
  56. “九月壬午”,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八0嘉靖六年九月壬午条补。
  57. “十月庚申”,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八一嘉靖六年十月庚申条补。
  58. “乃赐璁等各银图书二一清曰耆德忠正……仍谕一清曰”,原作“乃赐璁等银图书二其一曰忠良贞一其一曰绳愆弼违”,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八一嘉靖六年十月甲子条补。
  59. “戊辰”,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八一嘉靖六年十月戊辰条补。
  60. “十二月庚戌”,原脱“十二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八三嘉靖六年十二月庚戌条补。
  61. “吏部尚书罗钦顺进所绘禹迹九州图”,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八三则记:“吏部尚书桂萼绘禹迹九州图以进”,异同。按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八二、明史卷一一二七卿年表、卷一九六桂萼传皆称是时桂萼为吏部尚书,桂萼传且及“进禹贡图”。罗钦顺,明史七卿年表于嘉靖六年下记“五月召,又辞不赴”,明史卷一七0本传亦云未赴吏部尚书任。故罗钦顺为桂萼之误。
  62. “嘉靖七年戊子春正月乙亥日重晕生珥左右有戟”,原脱“乙亥”、“日”、“左”,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八四嘉靖七年正月乙亥条补。
  63. “三月己卯”,原脱“三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八六嘉靖七年三月己卯条补。
  64. “庚子”,原作“乙亥”。按是月己卯条下不应有乙亥,故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八六嘉靖七年三月庚子条改。
  65. “九月甲戌”,原脱“九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九二嘉靖七年九月甲戌条补。
  66. “十一月乙巳”,原脱“十一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九五嘉靖七年十一月乙巳条补。
  67. “嘉靖八年二月戊辰”,原脱“嘉靖八年”,“戊辰”作“壬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九八嘉靖八年二月戊辰条补、改。
  68. “入阁办事”,原脱“办”,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九八嘉靖八年二月癸酉条补。
  69. “甲戌”,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九八嘉靖八年二月甲戌条补。
  70. “丙戌”,原作“丙寅”。按是月干支无丙寅,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九八嘉靖八年二月丙戌条改。
  71. “甲辰”,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九九嘉靖八年三月甲辰条补。
  72. “及奉旨诘问”,原作“未奉旨诘问”,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九九嘉靖八年三月壬戌条改。
  73. “八月乙丑”,原脱“乙丑”,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0四嘉靖八年八月乙丑条补。
  74. “辛丑”,原作“辛巳”。按是月干支无辛巳,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0五嘉靖八年九月辛丑条改。
  75. “癸丑”,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0五嘉靖八年九月癸丑条补。
  76. “嘉靖九年庚寅春正月庚子”,原脱“九年”、“庚子”,据明实禄世宗实禄卷一0九嘉靖九年正月庚子条补。
  77. “吏科都给事中夏言奏……改各宫庄田为亲蚕厂公桑园”,原脱“中”、“宫”,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0九嘉靖九年正月丙午条补。
  78. “庚戌”,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0九嘉靖九年正月庚戌条补。
  79. “数非不多”,“数”原作“类”,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三嘉靖九年五月丁未条改。
  80. “及时籴买”,“籴”原作“粜”,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三嘉靖九年五月丁未条改。
  81. “六月庚午”,原作“六月庚子”。按是月干支无庚子,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四嘉靖九年六月庚午条改。
  82. “土鲁番吞哈密……”,“哈密”原作“蛤密”,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四嘉靖九年六月庚辰条改。
  83. “八月戊午”,原脱“八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六嘉靖九年八月戊午条补。
  84. “丙子”,原作“丙午”。按是月干支无丙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六嘉靖九年八月丙子条改。
  85. “甲申”,原作“甲辰”。按是月干支无甲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六嘉靖九年八月甲申条改。
  86. “戊申”,原作“戊辰”。按是月干支无戊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七嘉靖九年九月戊申条改。
  87. “十月己未”,原作“十月乙未”。按是月干支无乙未,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八嘉靖九年十月己未条改。
  88. “壬戌”,原作“壬辰”。按是月干支无壬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八嘉靖九年十月壬辰条改。
  89. “十一月辛丑”,原脱“十一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一九嘉靖九年十一月辛丑条补。
  90. “御史黎贯等辨其非”,“黎贯”原作“蔡贯”,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九嘉靖九年十一月癸巳条及明史卷二0八黎贯传改。
  91. “嘉靖十年正月辛卯”,原脱“正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一嘉靖十年正月辛卯条补。
  92. “由广业堂渐陞率性堂”,“由”原作“申”,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二嘉靖十年二月戊午条改。
  93. “至若建开留城新河闭关以弃哈密二议”,原作“至若建开留都新河入闭关以弃哈密二议”,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二嘉靖十年二月乙酉条删、改。
  94. “李时至太液池”,“太液池”原作“太乙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三嘉靖十年三月己丑条改。
  95. “入见于旧仁寿宫”,原脱“仁”,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三嘉靖十年三月己丑条补。
  96. “乙未”,原作“己未”。按是月干支无己未,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三嘉靖十年三月乙未条改。
  97. “六月丁巳”,原脱“六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六嘉靖十年六月丁巳条补。
  98. “又屯田之要务也”,“又”原作“一人”,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六嘉靖十年六月壬戌条改。
  99. “仍奏讨京运银数万两”,“银”下原衍“两”,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六嘉靖十年六月壬戌条删。
  100. “以三分为率”,“三分”原作“三年”,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六嘉靖十年六月壬戌条改。
  101. “闰六月己丑”原作“乙丑”,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七嘉靖十年闰六月己丑条补、改。
  102. “辛亥”,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七嘉靖十年闰六月辛亥条补。
  103. “七月壬子”,原脱“壬子”,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八嘉靖十年七月壬子条补。
  104. “八月甲辰”,原作“甲戌”,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二九嘉靖十年八月甲辰条补、改。
  105. “取王琼为吏部”,“王琼”原作“士琼”,据本卷嘉靖十年八月甲辰条改。
  106. “赐修撰伦以训等恭和祖德诗及钦天记诵”,“祖德”原作“圣德”,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三一嘉靖十年十月甲申条改。
  107. “十二月辛丑”,原脱“十二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三三嘉靖十年十二月辛丑条补。
  108. “击败套虏”,“套”原作“夺”,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三四嘉靖十一年正月丁丑条改。
  109. “戊寅”,原作“甲寅”。按是月丁丑条后不应有甲寅,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三四嘉靖十一年正月戊寅条改。
  110. “二月己酉”,原脱“二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三五嘉靖十一年二月己酉条补。
  111. “敬一四箴”,原脱“敬”、“四”,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三六嘉靖十一年三月庚戌条补。
  112. “六月己卯”,原脱“六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三九嘉靖十一年六月己卯条补。
  113. “禁沙船兴贩私盐”,原作“禁造沙船兴贩私盐”,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四0嘉靖十一年七月壬子条删、改。
  114. “八月己卯”,原脱“八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四一嘉靖十一年八月己卯条补。
  115. “上亦不罪也”,原作“上亦不知罪也”,衍“知”,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四二嘉靖十一年九月丁巳条删。
  116. “十月丙申”,原脱“十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四三嘉靖十一年十月丙申条补。
  117. “嘉靖十二年癸巳春正月丙午”,原脱“丙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四六嘉靖十二年正月丙午条补。
  118. “二月辛巳”,原作“二月戊辰”。按是月干支无戊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四七嘉靖十二年二月辛巳条改。
  119. “戊午”,原作“壬午”。按是月干支无壬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四八嘉靖十二年三月戊午条改。
  120. “五月丙辰”,原脱“五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五0嘉靖十二年五月丙辰条补。
  121. “自今务虚心推鞫”,“鞫”原作“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五三嘉靖十二年八月癸酉条改。
  122. “己丑”,原作“乙丑”。按是月干支无乙丑,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五三嘉靖十二年八月己丑条改。
  123. “乙未”,原作“乙酉”。按是月己丑后不应有乙酉,按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五三嘉靖十二年八月乙未条改。
  124. “九月壬寅”,原脱“壬寅”,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五四嘉靖十二年九月壬寅条补。
  125. “十月丙子”,原脱“十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五五嘉靖十二年十月丙子条补。
  126. “以上所赐银图书二颗奏进内府”,原脱“以”,“颗”作“伙”,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五六嘉靖十二年十一月癸丑条补、改。
  127. “一曰绳愆辅德”,原脱“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五六嘉靖十二年十一月癸丑条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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