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黄千秋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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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性序 明儒学案
黄千秋跋
作者:黄千秋
冯全垓跋

  先王父所著《明儒学案》一书,甬上万管村先生宰五河时捐俸刻之,未及半而去官,遂辍。其稿本归勾章郑义门。吾姚胡泮英言,广抚杨公文干令子某欲刻之,属千秋力求之郑氏。书往而泮英殁,千秋与义门不胜叹惋,以为必浮沉于蛮溪瘴岭间,不可得还矣。越数年而泮英之甥景鸣鹿赉原本至,谓泮英殁时属鸣鹿曰:“黄子《明儒学案》一书未刻,并未取还,此我所死不瞑目者也。汝能为我周旋,则九原感且不朽矣。”鸣鹿不负所托,远索之归,复还郑氏。义门鼓掌狂喜,庆完璧之复归于赵也。于是慨然捐赀续刻,始于雍正乙卯,至乾隆己未而竣。是书不终于泯没矣。

  第三孙千秋谨识。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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