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书/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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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献应使用传统汉字,而非简化字。校对时应以原文为准,特别注意简化字与繁体字之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以及异体字的使用。如果无法直接校对原文,请勿进行机器或人工转换,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一般而言,文献应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汉字。汉字简化方案于195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献(如1956年前的文献、未施行简化字的地区文献,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之前的联合国文件)通常应保留使用传统汉字。在汉字简化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只有部分汉字被简化的文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等)通常应以原文形式保存。 |
盖于太祖兴兵驱逐鞑虏,得振兴我中华。太祖饬整国生,颇有所建树。然大剪将臣,朝堂惶惶。 惠帝削藩烈,引兵祸,终殒身。 成组初燕王,及削藩,发靖难役。及祚,使明臻于极盛,国威四扬,八方来朝。 仁宗施新政,革故弊。 宣宗继父政,兴文政。 英宗任阉宦,致兵没国危,俘于北狄,后归,伺机而复位,任奸佞,国衰。 代宗及于英宗北狩后,扶社稷于将倾。后英宗复位。 宪宗国安。 孝宗任贤人,得中兴。 武宗耽乐,乱亦有靖。 世宗好道,国有颓像。 穆宗治国尚可。 神宗荒政,山河日下,明之实亡。 光宗有新政。 熹宗任阉人,朝纲乱,国颓。 思宗勤政,终无力挽,京师失,国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