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要/卷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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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总叙仍元官[编辑]

明初,置中书省,其属有四部,分治钱谷、礼仪、刑名、营造诸务。洪武元年八月丁丑,始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仍隶中书省。帝召六部尚书入见奉天殿,谕曰:“朕肇基江左,军务方殷,官制未备。今以卿等分任六部。国家之事,总之者中书,分理者六部,至为要职。凡诸政务,宜竭心经理。或有乖违,患及天下,不可不慎。”

五年六月癸巳,定六部职掌,岁终考绩,以行黜陟。(已上《昭代典则》。 )

六年,每部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职官志》。 )

七年正月庚午,令六部官毋得轻调。有年劳者,听本部升用。(《昭代典则》。 )

十一年三月丁酉。禁六部奏事不得关白中书省。(《吾学编》。 )

十三年三月戊申,罢中书省,升六部秩。定:设尚书一人,正二品;侍郎一人,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寻增侍郎一人,分左、右侍郎。(《职官志》。 )

明初,每部设主事、司务各四人,为首领官,有主事印。洪武二十九年,改主事为司官,乃专以司务为首领。每部各设二人。凡六部主事缺出,率以进士选用。(《续通典》。 )

主事一官,自唐、宋以来或为首领官,或与吏令史同职。自洪武时改为司官,乃与郎官并列,故明代主事员额,分载于六部各司之下。(同上。 )

建文中,改六部尚书正一品;设左右侍中,位侍郎上;除去诸司“清吏”字。成祖复旧制。(《职官志》。 )

永乐元年,置北京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寻分置六部,称“行在某部”。十八年,定都北京,以六部官属移之北,不称行在。其在南者,加“南京”字。(《吾学志》。 )

洪熙元年,复置六部官属于南京,去“南京”字;而以在北者加“行在”字,仍置行部。宣德三年,复罢行部。

正统六年,于北京去“行在”字,于南京仍加“南京”字。遂为定制。(已上《职官志》。 )

明制:六部分莅天下事,内阁不得侵。至严嵩始阴挠部权。迨张居正时,部权尽归内阁,逡巡请事如属吏,祖制由此变。(《杨巍传》。 )

崇祯八年,给事中颜继祖上言:“六部之政,筦于尚书。诸司之务,握之正郎。而侍郎及副郎、主事,止陪列画题,政事安得不废?”(《颜继祖传》。 )

吏部尚书侍郎[编辑]

洪武元年八月,置吏部,以滕毅为尚书,樊鲁璞、汪河为侍郎。(《弇山集》。 )

四年三月,以陈修为吏部尚书,与侍郎李仁详考旧典,参以时宜。按地冲僻,为设官繁简。凡庶司黜陟,及课功、核实之法,皆精心筹画。铨法秩然。(《陈修传》。 )

是月,以詹同为吏部尚书,谕之曰:“吏部者,衡鉴之司。鉴明,则物之妍媸无所逃;衡平,则物之轻重得其当。盖政事得失在庶官,任官贤否由吏部。任得其人,则政理民安;非其人,则瘝官旷职。卿等居持衡、秉鉴之任,宜存公平,以辨贤否。毋但碌碌充位而巳。”(《昭代典则》。 )

十一年正月,以兵部郎中陈铭为吏部尚书。十二年,以常州府知府张度为吏部尚书。(《张江陵集》。 )

十三年正月,罢中书省,以山西参政偰斯为吏部尚书。(《昭代典则》。 )

二十六年,以吏部主事翟善署侍郎事,寻迁署尚书。善明于经术,奏对合上意。上曰:“善虽年少,器宇恢廓,他人莫及也。”欲为营第于乡,善辞。又欲除其家戍籍,善曰:“戍卒宜增,岂可以臣破例?”上益以为贤。(《陈修传》。 )

二十九年正月壬戌,升詹事府丞杜泽为吏部尚书。(《大政记》。 )

三十一年六月,以中书蹇义为吏部右侍郎。(同上。 )

宣德初,蹇义为吏部尚书。有除官不得善地,诉其不公者,帝皆斥之。嗣以义老,辍部务,以郭琎代,谕以吕蒙正夹袋、虞允文《材馆录》故事。琎由是留意人才,识进士李贤辅相器,授吏部主事,后果为名相。(《郭琎传》。 )

正统中,王直长吏部。时初罢廷臣荐举方面大吏,专属吏部。直委任曹郎,严抑奔竞,凡御史巡方归者,必令具所属贤否,以备选擢,称得人。其子䆅为南国子博士,考绩至部。文选郎欲留侍直,直不可,曰:“是乱法自我始也。”朝廷以直老,命何文渊为尚书佐之。文渊去,又命王翱,部遂有两尚书。(《王直传》。 )天顺初,罢其一。(《职官传》。 )

景泰四年,御史练纲等言:“吏部推选不公,任情高下。请置尚书何文渊、右侍郎项文曜于理。尚书王直、左侍郎俞山素行本端,为文曜等所罔,均宜按问。”帝虽不罪文渊,终以纲等为直。(《左鼎传》。 )

翱长铨部,谢绝请谒,公馀恒宿直庐,非岁、时、朔、望谒先嗣未尝归第。论荐不使人知,曰:“吏部岂快恩怨地耶?”婿贾杰官近畿。翱夫人数迎女。杰恚曰:“若翁典铨,移我官京师反手尔!何往来不惮烦也。”夫人闻之,乘间请翱。翱怒,推案,击夫人伤面。杰卒不得调。(《王翱传》。 )

天顺二年四月,吏部侍郎孙宏闻丧。帝令其守制,召李贤曰:“吏部乃天下人物权衡,侍郎即尚书之次,非他部比,必得其人。卿以为谁可?”贤荐姚夔表裹相称,有大臣量。乃以夔为吏部侍郎。(《天顺日录》。 )

成化五年,姚夔为吏部尚书,留意人才,不避亲故。初王翱为吏部,专抑南人,北人喜之。至夔,颇右南人,论荐率能称职。(《姚夔传》。 )

李裕拜冢宰。每大选,先二日于后堂设一木牌,上书“皇天鉴之”,与二侍郎傍坐,文选官前立。以缺员与选人一一第资格,可否注牍。至期引奏填榜,更无舛错。故庶官皆得其人。(《续通典》。 )

孝宗即位,召王恕入为吏部尚书。时言官多称恕贤且老,不当任剧职,宜置内阁参大政。帝曰:“朕用蹇义、王直故事,官恕吏部。有谋议未尝不听,何必内阁也。”恕所引荐:耿裕、彭韶、何乔新、周经、李敏、张悦、倪岳、刘大夏、戴珊、章懋等,皆一时名臣。他贤才久废草野,拔擢之恐后。弘治二十年间,众正盈朝,职业修理,号为极盛者,恕力也。(《王恕传》。 )

吏部尚书即古冢宰之职,表率百僚,礼数殊异,无与并者。洪熙时,大学士杨士奇等,加至三弧兼尚书衔,然品叙列尚书蹇义、夏原吉下。景泰中,左都御史王文升吏部尚书兼学士入内阁,其班位犹以原衔为序次。自弘治六年二月内宴,大学士邱濬遂以礼部尚书居吏部尚书王恕之上。其后由侍郎、詹事入阁者,班皆列六部上矣。(《职官志》。 )

弘治十四年十月,以马文升为吏部尚书。明年当大计,帝面谕之曰:“天下觐吏毕集,卿其勤采访以彰黜陟。”自是汰不职者二千馀人。(《续通典》。 )

嘉靖时,吏部侍郎缺出。廷臣以应补者上,帝不用,谕欲得老成持法者。以南京兵部侍郎欧阳铎上,乃用之。铎佐吏部不携家,曰:“吾敢家此官哉?”(同上。 )

张邦奇为吏部侍郎掌部事,推毂善类,人不可干以私。铨部升除,多受教政府,邦奇独否,大学士李时衔之。郭勋家人犯法,舁重贿请宽,邦奇不从。帝欲授邦奇尚书,为两人阻止。(《邦奇传》。 )

徐阶为吏部侍郎。故事:吏部率𫔎门,所接见庶官不数语。阶折节下之,见必深坐,咨边腹要害,吏治、民瘼,皆自喜得阶意,愿为用。(《本传》。 )

二十三年九月,以吏部尚书许赞兼文渊阁大学士,预机务。时权归首辅严嵩。赞入阁不得预票拟,常叹曰:“何夺我吏部,使我旁睨人?”因屡乞休,不允。(《三编》。 )

三十年,李默由吏部侍郎代夏邦谟为尚书。自正德初,焦芳、张彩后,吏部无侍郎拜尚书者。默出帝特简,盖异数也。(《李默传》。 )

四十二年,严讷为吏部尚书,与朝士约,有事白于朝房,毋谒私邸。慎择曹郎,务抑奔竞,振淹滞。又以资格太拘,人才不能尽。彷先朝三途并用法,州县吏政绩异者,破格超擢,铨政一新。尝语人曰:“铨臣与辅臣必同心乃有济。吾掌铨二年,适华亭当国,事无阻;且所任选郎贤,举无失人。”华亭谓徐阶,选郎则陆光祖也。(《严讷传》。 )

吴安阈曰:“陆子元尝言:‘今吏部之职,拟古宰相。而其黜陟之柄,有宰相所不及者。如前代人主有所简拔,或不鲷中书。祖宗时用人,亦往往出亲擢。今凡不由吏部拟上而特旨迁除者,谓之传奉官,必不久而罢。人亦耻为之。又如有过降黜官,虽奉特旨,他日尚可复起。独由吏部考察者,永不录用。其体势之重,古未有也。’”(《续通典》。 )

隆庆元年,吴岳历吏部左右侍郎。京察竣,给事中胡应嘉有所申救。岳诣内阁,抗声曰:“科臣敢留京察罢黜官,有故事乎?”应嘉遂得谴。(《吴岳传》。 )

三年,高拱长吏部,欲遍识人才,授诸司以籍,使署贤否,志爵、里、姓氏,月要而岁会之。仓卒举用,皆得其人。(《高拱传》。 )

万历初,吏部尚书严清日讨故实,辨官材,自丞佐下皆亲署,无一幸进者。中外师其廉俭,书间几绝。(《严清传》。 )

二十年,孙鑨为吏部尚书。吏部自宋及陆光祖为政,权始归部。至鑨,守益坚固。故事:冢宰与阁臣遇,不避道。后率引避。光祖争之乃复故,然阴戒驺人异道行。至鑨益径直,张位等不能平,因欲夺其权,建议:“大僚缺,九卿各举一人,类奏,以听上裁用,杜专擅。”鑨言:“廷推,大臣得共衡可否,此‘爵人于朝,与众共之’之义。类奏,启幸途,非制。”给事中史孟麟亦言之。诏卒如位议,自是,吏部权又散之九卿矣。(《孙鑨传》。 )

二十二年,以孙丕扬为吏部尚书。丕扬挺劲不挠,百僚无敢以私干者,独患中贵请谒。乃创为掣签法,大选、急选,悉令其人自掣。请寄无所容。一时选人盛称无私。然铨政自是一大变矣。(《孙丕扬传》。 )

时大僚缺人,九卿及科道掌印者咸得自举,听上裁。而吏部诸曹郎亦由九卿推举,尚书不得自择其属。在外府佐及州县正佐官,则尽用掣签法。部权日轻。(《李戴传》。 )

四十八年,周嘉谟为吏部尚书。时齐、楚、浙三党为政,黜陟之权,吏部不能主。及嘉谟柄铨,惟才是任。光、熹相继践阼。嘉谟大起废籍,耆硕满朝。而称三党之魁及朋奸乱政名亦渐自引去,中朝为清。已,极陈吏治弊坏。请责成抚按各司。上官注考,率用四六俪语,多失实。嘉谟请以六事定官评:一曰“守”,二曰“才”。三曰“心”,四曰“政”,五日“年”,六日“貌”。各注其实,毋饰虚词。帝称善,行之。(《周嘉谟传》。 )

天启三年,赵南星为吏部尚书。时苞苴恣行,言路横尤甚。每文选郎出,邀之半道,为人求官。不得,即加以恶声,或逐之去。南星锐意澄清,独行己志。政府及中贵惮其刚严,不敢有所干请。当是时,东林势盛,众正盈朝。南星益捘举遣逸,布之庶位。高攀龙、杨涟、左光斗秉宪,李腾芳、陈于廷佐铨,魏大中、袁化中长科道,郑三俊、李邦华、孙居相、饶伸、王之采辈,悉置卿贰;而四司之属:周维涟、夏嘉遇、张光前、程国祥、刘廷谏亦皆民誉。中外忻忻望治。而群小侧目,滋欲去南星,未几放归。(《赵南星传》。 )

吏部四司元部属不分司[编辑]

洪武元年,设吏部郎中、员外、主事。六年。分属部三:总部,司勋部,考功部。十三年,添司封。二十二年,改总部为选部。二十九年,定为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每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正统中,验封郎中缺人久,帝令推择。会御史马谨九载满,尚书郭涟荐谨廉直。遂用之。(《马瑾传》。 )

成化五年,文选郎中陈云等为吏所讦,尽下狱贬官。尚书姚夔知屯田主事黄孔昭廉调之文选。九年,进郎中。故事:选郎率闭门谢客。孔昭曰:“国家用才,犹富家积粟。粟不素积,岂足赡饥?才不豫储,安能济用?苟以深居绝客为高,何由知天下才俊?”公退遇客,至辄延见,访以人才,书之于册。除官日,以其才高下,配地繁简。由是铨叙平允。其以私干者,悉拒之。尚书尹旻欲推故人为巡抚,孔昭不应。其人入都,谒孔昭,至屈膝。孔昭益鄙之。旻令推举,孔昭曰:“彼所少者,大臣体耳。”旻谓其人曰:“黄公不离铨曹,汝不能迁也。”(《黄孔昭传》。 )

弘治初,王恕为吏部,以礼部主事乔宇调之文选。三迁至郎中,门无私谒。(《乔宇传》。 )

嘉靖初,李默为验封郎中。真人邵元节贵幸,请封诰,默执不予。(《李默传》。 )

十八年,御史萧祥曜劾吏部侍郎张潮,受顾鼎臣属,调刑部主事陆崑为吏部。潮言:“兵部主事马承学恃鼎臣有连,自诡必得铨曹。臣故抑承学而用崑。”(《顾鼎臣传》。 )

郑晓为考功郎中。夏言罢相,帝恶言官不纠劾,诏考察去留。大学士严嵩因欲去所不悦者;而晓去乔佑等十三人,多嵩所厚。嵩大憾。晓调文选,嵩欲用赵文华为考功。晓言于吏部尚书许赞曰:“昔黄祯为文选,调李开先考功,皆山东人,诏不许。今调文华,晓避位而已;”赞以谢嵩。(《郑晓传》。 )

二十四年九月,令:文选司郎中缺出,于各部属轮用,毋得循资调补。(《大政记》。 )

四十年,都御史张永明言:“故事:卿贰大臣考满,诣吏部,与堂官相见讫,即诣四司门揖。司官辄南面答揖。非礼,当改正。”诏礼部会礼科议之。奏言:“永明议是,九卿翰林官揖四司当罢。”诏可。(《张永明传》。 )

王与龄为文选郎中,澄清铨叙。大学士翟銮为礼部主事张惟一求吏部,严嵩为监生钱可教求东阳知县,俱书抵与龄。与龄偕员外郎吴伯亨,主事李大魁、周𫓧,白之尚书,许赞具疏以闻,言:“平时请属甚多。臣等违抗,积罪如山。非圣明覆庇,则二权奸主于中,群鹰犬和于外,臣等不为前选郎王嘉宾之斥,得为近日谢瑜之罢,幸矣。”疏入,帝怒,除与龄名,伯亨等俱调外。(《与龄传》。 )

屠楷历文选郎中,凡职官繁简,人才贤不肖,咸书之于册,以高下其任。先节行,后才艺,抑奔竞,奖廉能。每注选,权势请托,抗论不从。侍郎霍韬见其自任,始不能平,久而信且服之。及出部,遗以所服,寓传衣之意。侍郎张邦奇署部事。楷久任当迁,邦奇奏留之,曰:“四十年来,无此文选”云。(《续通典》。 )

四十二年,严讷改吏部尚书,调礼部郎中,陆光祖为验封郎中,改考功。王崇古、张瀚、方逢时、王一鹗挂物议,光祖力雪之。既而改文选,益务汲引人才,登进耆硕几尽。又破格擢廉能吏王化、江东、邵元善、张泽、李珙、郭文通、蔡琮、陈永、谢侃,或由乡举贡士,或起自书吏。由是下僚竞劝。帝亦推心任之,故光祖得行其志。(《光祖传》。 )

万历元年,成国公朱希忠卒,其弟锦衣都督希孝援张懋例,乞赠王,大学士张居正主之。验封郎中陈有年持不可,草奏言:“令典:功臣殁,公赠王,侯赠公。子孙袭者,生死止本爵。懋赠王,廷议不可,即希忠父辅亦言之,后竞赠,非制。且希忠无勋伐,岂当滥宠?”左侍郎刘光济署部事,受指居正,为删易其橐。有年力争,竟以原奏上。居正不怿,有年即日谢病去。十二年,起稽勋郎中,历考功、文选,谢绝请寄。除目下,中外皆服。(有年传》。 )

考功员外郎袁宏道立岁终考察群吏法,言:“外官三岁一察,京官六岁,武官五岁。此曹安得独免?”报可。遂为定制。(《本传》。 )

文选郎顾宪成等以会推阁臣事被斥,给事中逯中立上言:“两年以来,铨臣相继屏斥。尚书孙鑨去矣,陈有年、杜门求罢矣。文选一署空曹,逐者至再三,而宪成又继之。臣恐今而后,非如王国光、杨巍,则不能一日为冢宰。非如徐一槚、谢廷采、刘希孟,则不能一日为选郎。臧否混淆,举错倒置。使黜陟重典,寄之权门,用舍斥罚,视一时喜怒,公议壅阏,烦言滋起。此人才消长之机,理道废兴之渐,不可不深察也。”(《逯中立传》。 )

赵南星为文选员外郎,疏陈天下四大害。旋以病归,再起,历考功郎中。二十一年大计京官。与尚书孙鑨秉公澄汰,首黜所亲都给事中王三馀,及鑨甥文选员外郎吕允昌。他附丽政府及大学士赵志皋弟,皆不免。政府大不堪,给事中刘道隆因劾吏部议留拾遗庶僚非法,得旨,南星贬三秩。(《南星传》。 )

崇祯十五年,文选缺郎中。仪制郎中吴昌时欲得之,首辅周延儒力荐于帝,且以属吏部尚书郑三俊、他辅臣及言官亦多称其贤,三俊遂请调补,以他部调选郎,前此未有也。言路大哗,谓昌时紊制弄权,并诋三俊。三俊乞休。(《三俊传》。 )

南京吏部[编辑]

南京六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各司员数较北部略减。政权不属,执事高简,为人臣养望之地,非古之行尚书省也。(《通典》。 )凡南京官六年考察,考功掌之,不由北吏部。(《职官志》。 ) 景泰初,南京吏部尚书魏骥以请老至京师。大学士陈循,骥门生也,请间,曰:“公虽位冢宰,然未尝立朝。愿少待,事在循。”骥正色曰:“君为辅臣,当为天下进贤才,不得私一座主。”竟致仕去。(《魏骥传》。 ) 嘉靖六年,先是大计京官,南京六科无黜者。桂萼因言:吏部尚书朱希周畏势曲庇。希周言:“南京六科止七人,实无可去者。臣以言路私之,固不可。如避言路嫌,诛责之,尤不可。且使举曹皆贤,必去一二人示公;设举曹皆不肖,亦但去一二人塞责乎?”因力称疾乞休。许之。(《朱希周传》。 ) 隆庆初,吴岳为南京史部尚书,抑浮薄,杜侥幸。南都绅惮之。(《吴岳传》。 ) 万历三年二月,谕吏部:“南京职务清简,官不必备,先朝有一人兼掌六部者。自后南京员缺,非紧要者,不必一一推补。”(《三编》。 )

◎户部尚书侍郎

洪武元年八月,置户部,以杨思义为尚书,刘诚、杭琪为侍郎。(《弇山集》。 )大乱之后,人多废业。思义请令民间多植桑麻,四年始征其税。不种桑者输绢,不种麻者输布。如周官里布法。又奉诏设立豫备仓。诸善政皆其所经画者。(《思义传》。 ) 三年三月,以滕德懋为户部尚书。德懋长于奏疏,一时招徕诏谕之文,多出其手。始自外任召拜兵部尚书,寻改户部。(《梦馀录》。 ) 十五年八月丁酉,以秀才曾泰为户部尚书。 十八年八月丁亥,以翰林院检讨茹太素为户部尚书。十二月癸卯,以庶吉士杨靖为户部侍郎。(已上《昭代典则》。 ) 二十六年,令江西、浙江、苏、松人毋得任户部。(《职官志》。 ) 郁新由户部郎中迁本部侍郎。帝问天下户口、田赋,地理险易。应答无遣。帝称其才。寻进尚书。时亲王岁禄米五万石,新定议减五之四,并定郡王以下禄有差。又以边饷不继,定召商开中法;令商输粟塞下,按引支盐。边储以足。(《郁新传》。 ) 三十一年六月,以户部主事夏原吉为本部侍郎。(《大政记》。 ) 永乐时,原吉进尚书,首请裁亢食,平赋役,严盐法、钞法之禁,清仓场,广屯种,以给边苏民,且便商贾。皆报可。是时兵革初定,论靖难功臣封赏,分封诸藩,增设武卫百司。已又发卒八十万。问罪安南;中官造巨舰。通海外储国;大起北都宫阙。供亿转输以钜万万计,皆取给户曹。原吉悉心计应之,国用不绌。(《夏原吉传》。 ) 景泰四年,户部尚书张凤以灾伤蠲赋多,奏言:“国初,天下八百四十九万馀顷。今数既减半,加以水旱停征,国用何以取给?京畿及河南、山东无额田,甲方垦辟,乙即讦其漏赋。请准轻则征租。不惟永绝争端,亦且少助军国。”报可。(《张凤传》。 ) 天顺四年,户部缺尚书。李贤举年富,左右巧阻之。上曰:“户部非富不可。人多不喜富,此富所以为贤也。”恃召任之。(《年富传》。 ) 成化二十一年,李敏拜户部尚书。先是,敏巡抚大同,见山东、河南转饷至者,道远耗费,乃会计岁支外,悉令输银。民轻赍易达,而将士得以其赢治军装,交便之。至是,并请畿辅、山西、陕西州县岁输粮各边者,每粮一石徽银一两,以十九输边,依时值折军饷,有馀则召籴,以备军兴。帝从之。自是北方二税皆折银,由敏始也。(《李敏传》。 ) 弘治九年,周经代叶淇为户部尚书。时孝宗宽仁,而户部尤奸蠹所萃。挟势行私者不可胜纪。少不如意,谗毁随之。经悉按祖宗成宪,无所顾。宽逋缓征,裁节亢滥。四方告灾,必覆奏蠲除。每委官监税,课入多者与下考。苛切之风稍衰。(《周经传》。 ) 十五年,户部尚书侣锺上天下会计之数。言:“常入之赋以蠲免渐减,常出之资以请乞渐增,入不足当出,正统以前,军国费省,小民输正赋而已。自景泰至今,用度日广。额外科率:河南、山东边饷,浙江、云南、广东杂办,皆昔所无。民已重困,无可复增。往时四方丰登,边境无调发,州县无流移。今太仓无储,内帑殚绌,而亢食亢费,日加于前。愿陛下惕然省忧,力加损节。且敕廷臣,共求所以足用之术。”帝命下群臣议。(《侣锺传》。 ) 正德元年,户部尚书韩文奏:“祖宗之朝,财赋有定制,费出亦有常经。如:天下岁办京库银两共一百四十九万,岁用仅该九十馀万。漕运粮斛共三百七十万石,岁支仅该三百馀万。其他光禄寺厨役、内府颜料等项,大率类此。所谓以十之七为经费,而储其三,以备兵荒支用者也。近年以来,官兵吏匠,亢食日增。水旱灾伤,逋负日甚。加以土木迭兴,斋醮继起。勋戚贵近,赏赍不赀。宴乐游赏,费出无算。若不急为裁节,年复一年,噬脐何及?合无敕令户部,约祖宗以来岁赋之数,查正统以前岁用之则,酌为中制,永示遵守。”(《名臣奏议》。 ) 嘉靖时,尚书缺出。廷臣上言:“司徒乃国计大臣,总领财赋,得人实难。惟梁材操心廉直,终始不渝,且综理既娲,出纳有执,实人才之望。”帝乃用之。(《续通典》。 ) 隆庆元年四月,户部尚书葛守礼奏言:“畿辅、山东流移日众,以有司变法乱常,起科太重,征派不均。且河南、北,山东、西,土地硗瘠。正供尚不能给,复重之徭役。工匠及富商、大贾皆以无田免役,而农夫独受其困。此所谓舛也。乞正田赋之规,罢科差之法。”五月,奏定国计簿式,颁行天下。自嘉靖三十六年以后,完欠、起解、追徽之数,及贫民不能输纳,备录簿中。自府、州、县达布政,送户部稽考,以清隐漏、那移、侵欺之弊。又以户部专理财赋,必周知天下仓库盈虚,然后可节慎调剂。祖宗时,令天下岁以文册报部。乃请遣御史分行天下董其事。(《守礼传》。 ) 马森为户部尚书。时登极诏书,蠲天下田租半。太仓岁入少,不能副经费,而京、通二仓积贮无几。森钅句校A3剔,条行十馀事。又列上钱出入之数,劝帝节俭。帝尝命中官崔敏发户部银六万,市黄金。森持不可,且言:“故事:御札皆由内阁下,无司礼径传者。”事乃止。既又命购珠宝,森亦力争。不听。(《马森传》。 ) 三年,诏取太仓银三十万两。户部尚书刘体干言:“太仓银所存三百七十万两耳。而九边年例二百七十六万有奇,在京军粮商价百有馀万。蓟州、大同诸镇例外奏乞,不与焉。若复取以上供,经费安办?”帝不听。体干复奏:“今国计绌乏,大小臣工所共知。即存库之数,乃近遣御史所掺括。明岁则无策矣。今尽以供无益费,万一变起仓卒,如国计何?”时内供已多,数下部取太仓银,又趣市珍珠、黄绿玉诸物。体乾清劲有执,每疏争。积忤帝意,夺官。(《刘体干传》。 ) 万历六年,张学颜为户部尚书。时张居正当国,以学颜精心计,深倚任之。自正、嘉虑耗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学颜与有力焉。(《张学颜传》。 ) 十八年,石星代宋为户部。尝与曰:“某郡有奇羡,可济国需。”曰:“朝廷钱,宁蓄久不用,勿使A8括无馀。主上知物力充羡,则侈心生矣。”星怃然。有郎言:“漕粮宜改折。”曰:“太仓之粟,宁红腐不可匮绌。一旦不继,何可措手?”(《宋传》。 ) 天启元年,南京户部尚书汪应蛟改北部。东西方用兵,骤加赋数百万。应蛟在道驰疏言:“漠高帝称萧何之功曰:‘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吾不如萧何。’夫给馈饷而先以抚百姓,故能兴汉灭楚,如指诸掌也。今国家多难,经费不支,势不得缓催科。然弗爱养民力,而徒竭其脂膏。财殚民穷,变乱必起。安得不豫为计?”因列上爱养十八事。帝嘉纳焉。(《应蛟传》。 ) 崇祯十六年五月,拜倪元璐户部尚书。祖制:浙人不得官户部。元璐辞,不许。(《元璐传》。 )

◎户部十三司

洪武元年,设户部郎中、员外、主事。六年,分五科: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八年,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十三年,分四属部:总部,度支部,金部,仓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民部。二十三年,又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每部仍分民、度、金、仓四科。二十九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各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建文中,仍为四司。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司为北京司。十八年,革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址三清吏司。宣德十年,革交址司,定为十三司。(《职官志》。 ) 宣德时,户部员外郎罗通出理宣府军饷,奏言:“朝议储饷开平。令每军运一石,又当以骑士护行,计所费率二石七斗,而致一石。今军米多,愿输米易盐。请捐旧例五分之二,则人自乐输。饷足而民不疲。”帝可之。(《罗通传》。 ) 正统中,户部主事陈俊督天津诸卫军采草,奏减新增额三十五万束。豪猾侵苏松改折银七十馀万两。俊往督,不数月毕输。筒书金濂以为能,俾典诸曹章奏。(《陈俊传》。 ) 正德十年,户部主事戴冠言:“古人理财,务去亢食。近京师势要家,子弟僮奴,苟窃爵赏。锦衣官属,数至万馀。次者系籍勇士,投充监局匠役,不可胜纪。皆国家蠹也。岁漕四百万,宿有赢馀。近绌水旱,所入不及前,而岁支反过之。此辈耗三之一。陛下何忍以赤子膏血养无用之蠹乎?天子藏富天下,务鸠聚为帑藏,是匹夫商贾计也。逆瑾既败,所籍财产不归有司,而贮之豹房,遂创新库。夫供御之物,内有监司,外有部司,此库何所用之?”疏入,帝怒,贬驿丞。(《戴冠传》。 ) 正德末,户部郎中杨淮始监京仓,革胥徒积弊殆尽。继监淮、通二仓,罢中官茶果之供,除囤茶及额外席草费。最后监内库,奄人例有供馈,淮悉绝之。(《杨淮传》。 ) 户部十三司,自弘治来,以公署隘,惟郎中一人治事。员外郎、主事止除官日一赴而已。郎中力不给,则委之吏胥,弊益滋。万历时,户部尚书王国光尽令人署,职业得修举。天下钱谷散隶诸司,国光请归并责成,畿辅府、州、县归福建司,南畿归四川司,盐课归山东司,关税归贵州司,淮、徐、临、德诸仓归云南司,驻马象房及二十四马房归广西司。遂为定制。(《国光传》。 ) 鹿善继为户部主事。时,辽东缺饷,请帑疏皆不报。会广东解金花银至,善继谓尚书李汝华曰:“每岁广东解金花银两进大内,此近例也。顷,督部有扣留之议。此时仍进大内,则部议终成画饼。欲径解太仓,则俞旨艰如拔山。莫若题留为便。考会典,金花银解内府始于正统元年,岁以百万为额。嘉靖三十三年,题准:三宫子粒及各处京运,不拘金花银折等项,应解内府者,一并催解贮库。悉备各边应用,不许别项那借。是备外府专用,而内府原不得旁分也。今边烽告急,军糈乏用,即举金花全数一旦复还太仓,亦率由祖制,非夺大内所有而益外府也。”汝华如议请。上怒,夺善继俸一年。(《春明梦馀录》。 ) ◎司农司 吴元年七月辛丑,置,以杨思义为卿。洪武元年,罢。三年五月,复置,开治所于河南。四年三月,又罢。悉以其所掌归户部。(《职官志》,《杨思义传》。 ) ◎总督仓场 永乐中,置京仓及通州诸仓,以户部司员经理之。宣德五年,始命李昶为户部尚书,专督其事,遂为定制。以后或尚书,或侍郎,俱不治部事,专理粮储。(《职官志》。 ) 嘉靖三十八年七月庚午,始令仓场侍郎两月具报太仓出纳之数以闻。从巡视给事中之议也。(《通录》。 ) 万历二年,另拨户部主事一人陪库,每日偕管库主事收放银两。季终更替。九年,裁革。命本部侍郎分理之。十一年,复设。(《职官志》。 ) 七年,仓场尚书汪宗伊疏:“永乐二十一年,每岁漕粮,以两运京仓,一运通仓。往因通惠河未疏,通仓粮多于京仓,故嘉靖四年议放五年粮,京仓六个月,递仓六个月。自疏通之后,京仓积倍于通仓,反以四月、十月改折色。是京仓收二分,而仅放四月;通仓收一分,乃放六月。今京仓隆庆五年分粮,已及九年,渐多烂。且以京、通仓粳米计之,京仓放十一年而有馀,通仓放四年而不足。合查照原收之粮额,定支放之月分。每年坐放京仓二分,通仓一分,两月折色,岁以为常。”尚书张学颜议得:“四月、十月系开仓之日,赴仓关支,有误随行。且军士支粮,在京仓甚近且易,在通仓为远且难。查得通仓应于本色六月、十一月俱改坐京仓。四月、十月仍给折色。是在京仓放米六个月,通仓放米四个月。似为多寡适均。如遇米贵,则折色又当停止,而京仓粮米复当多放,临时酌行题请。”(《春明梦馀录》。 ) 崇祯中、仓场侍郎南居益疏:“漕粮每年以四百万为额。除永折边粮计七十八万二千四百四十馀石外,实入京、通者,额该三百二十一万七千五百五十馀石。即地方被灾折免,祖制,仍当令于附近郡邑拨补足数,原不容折银亏额。祖宗朝,郑重仓糈如此。查神祖初年,京、通之贮,尚计米一千五百二十馀万。于时,每年支放止该一百九十馀万。今自关、鲜借留,地方截折,每年实入京、通者不过二百馀万石。而军兵增设,各役冒破,每年实支米反三百二十馀万石,方足岁额。今计京、通二仓实在米止二百馀万,不过两年配搭,便罄尽而无馀。根本重地,万一有意外之变,何以御之?此时惟有严核虚冒。而各衙门创或舰设,或增添,但就万历问迄今,每年已多支米五十万二千六百馀石。今后各衙门当严加稽察,自行清汰一切。追还钱粮仍当还太仓,以凑本折支放之用。庶糜耗渐清,而仓庚自充矣。”(同上。 )

◎督饷诗郎(督理钱法附 )

万历四十七年二月,恃设户部侍郎一人,出督辽饷,驻天津,以李长庚为之。长庚奏行:造淮船,通津路,议牛车,酌海道,截帮运,议钱法,设按臣,开事例,严海防九事。又请留金花行改折借税课。言:“臣考会计录,每岁本色、折色通计千四百六十一万有奇。入内府者,六百馀万。入太仓者,自本色外,折色四百馀万。内府六百万,自金花籽粒外,皆丝、棉、布、帛、蜡、茶、颜料之类,岁久皆朽败。若改折一年无损于上,有益于下他若陕西羊绒,江浙织造,亦当稍停一年,济军国急。”不从。(《长庚传》。 ) 崇祯间,督辽饷、寇饷、宣大饷,增设侍郎三四人。(《职官志》。 ) 天启五年,增设督理钱法侍郎。

◎南京户郡

万历十七年,张孟男为南京户部尚书。时留都储峙耗竭,孟男受事,粟仅支二年;不再岁,遂有七年之蓄。水衡修仓,发公羡二千金助之。或谓奈何耘人田?孟男曰:“公家事乃画区畔耶?“后五上章乞归,不许。时矿税患日剧,孟男草疏数千言,言:“臣备员地官,所征天下租税,皆鬻男市女、睃骨割肉之馀也。臣以催科为职。臣得其职,而民病矣。聚财以病民,虐民以摇国。有臣如此,安所用之?臣不胜哀鸣,为陛下祀人忧耳!(《孟男传》。 ) 卫承芳拜南京户部尚书。福王乞芦洲,自江都抵太平,南北千馀里,自遣内官征课。承芳抗疏争,卒不从。(同上。 )

◎督理粮储

南京粮储,旧督以都御史。正统十二年冬。命户部侍郎张凤兼理,廉谨善执法,号“板张”(《张凤传》。 ) 天顺二年,南京督理粮储缺官。帝问李贤。大臣中谁曾居此职者?贤以轩︼对,且称其廉。帝乃命以左都御史往。(《轩︼传》。 ) 南京粮储,自成化后皆以都御史倾之。至嘉靖二十六年,始命户部兼理。三十九年,振武营军乱,言者请复旧制。(《王廷传》。 )三月丁巳,遂以都御史章焕督理粮储。(《大政记》。 ) 隆庆四年三月,裁革总督南京粮储都御史,以其事属之南京户部侍郎,仍设巡仓御史一员佐之。(王圻《通考》。 ) 崇祯三年,擢吕维祺南京户部右侍郎,总督粮储。设会计簿,钩考隐没侵欺及积逋不输各数十百万。大者弹奏,小者捕治,立法严督,屯课仓庾渐充。条上六议,帝称善,即行之。(《吕维祺传》。 )

◎礼部尚书侍郎

洪武元年八月,置礼部,以钱用壬为尚书。世家宝为侍郎。(《昭代典则》。 )用壬先官御史台经历,佐陶安定郊庙社稷诺仪。至是,授为礼官,凡礼仪、祭祀、宴享、贡举诸政,皆专属之又诏与儒臣议定乘与以下冠服诸式,时儒生多习古义,而用壬考证尤为详确。(《钱用壬传》。 ) 十月,以崔亮为礼部尚书。亮初为礼曹主事,即位、大祀诸礼,皆其所条画。及为尚书,一切礼制用壬先所议行者,亮昔援引故实,以定其。考证详确,尤腧于用壬。(《崔亮传》。 ) 三年七月,陶凯为礼部尚书,定军礼及品官坟茔之制。(同上。 )十三正月,以北平副使刘崧为礼部侍郎。(《昭代典则》。 )十四年十月,以礼部郎中高信为本部试尚书。(同上。 ) 十五年二月,刘仲质拜礼部尚书。命与儒臣定释典礼,颁行天下学校。又立学规十二条,合钦定九条,颁赐师生。(《崔亮传》。 )十一月,以御史任昂为礼部尚书。奏定天下岁贡士从翰林院考噪。以为常。十六年,命科举与荐举并行。昂条上科场条式,视前加详。取士制始定。明年。命以乡饮酒礼颁天下,复令制大成乐器分颁学宫。(《任昂传》。 ) 三十年八月,以义门郑沂为礼部尚书。(《大政记》。 )成祖即位,升礼部员外郎宋礼为本部右侍郎。(《宋礼传》。 ) 正统初,礼部侍郎章敞纂洪武以来条格,使诸司参酌,吏无能为奸。(《章敞传》。 ) 成化二年,帝从李宾言,令南畿及浙江、江西、福建诸生,纳米济荒,得入监。礼部尚书姚夔奏罢之。(《姚夔传》。 ) 慈懿太后崩,中旨议别葬,阁臣持不可,下廷议。夔言:“太后配先帝二十馀年,合葬升,典礼具在。一有不慎,违先帝心,损母后之德。他日有据礼议改者,如陛下孝德何?”疏三上,又率群臣伏文华门哭谏。帝为固请周太后,如礼。(同上。 ) 弘治十七年正月,以道士崔志端为礼部尚书。志端,李广之党,成化中传奉,历官太常卿,至是骤擢尚书。书官以志端羽流,不宜清秩,抗疏力争。上曰:“先朝有之。既擢用矣信。”不听。(《明纪》。 ) 正德六年,傅圭为礼部尚书。礼部事视他部为简,自数有执争,章奏遂多。帝好佛,自称“大庆法王”,番僧乞田百顷为法王下院。中旨下部,称“大庆法王”,与“圣旨”并。圭佯不知,执奏:“孰为气‘大历法王’?敢与至耸并书,大不敬。”诏勿问,田亦竟止。(《傅圭传》。 ) 八年,刘春为礼部尚书。宗藩请封、请婚,及文武大臣祭、葬、赠诠,多所裁正。帝崇信西僧,有绰吉我些儿者,出入豹房,封“大德法王”。遣其徒二人远乌思藏,请给国师诰命,如“大乘法王”例,岁时入贡,且得斋茶以行。春持不可。帝命再议。春执奏曰:“乌思藏远在西方,性极顽犷。虽设四王抚化,其来贡必有节制,使不为边患。若许其斋茶,给之诰敕,万一假上旨以诱羌人,妄有请乞。不从,失异俗心;从之,则滋害。”奏上,罢斋茶,卒与诰命。(《刘春传》。 ) 十年,毛纪拜礼部尚书。乌思藏入贡,其使言:“有活佛,能前知祸福。”帝遣中官刘允迎之,刍粮舟车费以百万计。纪等上言:“自京师至乌思藏二万馀里,公私烦费,不可胜言。且自四川雅州出境,过长河,西行数月而后至,无有邮驿村市,一切资费,取办四川。四川连岁用兵,流贼甫平,蛮寇复起,困竭之馀,重加此累,恐生意外变。”(《毛纪传》。 ) 世宗郎位,诏议粗献王典礼。礼部尚书毛澄据定陶、濮安故事,议“考”孝宗。帝不从,再四疏辨。帝尝遣中官谕意,至长跪稽首。澄骇愕,急扶之起。其人曰:“上意也。上言:‘人孰无父母?奈何使我不获伸!’必祈公易议。”因出囊金畀澄。澄奋然曰:“老臣讠孛耄,不能隳典礼。独有一去不与议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乃许之。(《毛成传》。 ) 八年十二月,刑部侍郎徐学谟擢礼部尚书。自私治后,礼部长非翰林不授。惟席书以言大礼故,由他曹迁;万士和不由翰林,然先历其部侍郎。学谟张居正厚,径拜尚书。廷臣无敢言者。(《邹元标传》。 )

◎礼部四司

洪武元年,设礼部郎中、员外、主事。六年,分四属部:总部,祠部,膳部,主客部。十三年,定: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仪部。二十九年,改为仪制、福祭、精膳、主客四清吏司。(《职官志》。 ) 二年,常遇春薨,高丽遣使来祭。礼部主事曾鲁索其文视之,外袭金龙典帕,文不暑洪武年号。鲁让曰:“龙帕,误耳。纳贡称藩而不奉正朔,于义何居?”使者谢过,即令易去。(《曾鲁传》。 ) 张筹初由翰林应奉,改礼部主事,奉诏与尚书陶凯编集自汉、唐以来藩王事迹,为《昭鉴录》。洪武九年,由员外郎进尚书,与学士实濂定诸王妃丧服之制。(《张筹传》。 ) 成化时,云南缺提学官。部议属礼部主事宋端仪。吏先期泄之。端仪曰:“启事未登,已喧众口。人其谓我干乞乎?”力辞之。已,进主客员外郎。贡使以贽见;悉却不纳。(《宋端仪传》。 ) 弘治五年二月,增设主客司主事一人,提督会同馆。(《职官志》。 ) 正德中,张洁迁礼部主事,监督会同馆。尚书王琼与都御史彭泽有隙,以泽遣使土鲁番许金币赎哈密城印为泽罪,嗾番人在馆者暴泽过恶,诱洁为署牒,且曰:“泽所为,南宋覆辙也。事成,当显擢。”洁力拒曰:“王公误矣。泽与土鲁番檄具在,岂宋和戎比?昔范仲淹亦尝致书元昊,宁独泽也?”不肯署。(《张洁传》。 ) 故事:郡王绝,近支得以本爵理府事,不得继封。交城、怀仁,襄垣近支;绝,以继封请。仪制郎中葛守持之坚。会以疾在告,三邸人乘间行赂,遂得请。旗校讠其事以闻,所籍记赂遣十馀万,独无守礼名。帝由是知守礼廉。(《葛守礼传》。 ) 嘉靖十年,礼部主事田汝成言:“陛下以青宫久虚,祈天建醮,复普放生之仁。凡羁蹄铩羽,禁在上林者,咸获纵释。顾使囹圄之徒,久缠徽纟墨,衣冠之侣,流窜穷荒,父子长离,魂魄永丧。此独非陛下之赤子乎?望大广皇仁,悉加宽宥。”(《田汝成传》。 )

◎南京礼部

嘉靖二年,南京礼部右侍郎刘瑞偕同官僚上六事,且言:“斋醮无益且妨政。织造多费且病民。”帝纳用之。(《刘瑞传》。 ) 万历十九年,南京礼部主事汤显祖言:“陛下以星变,严责言官欺蔽。言官岂尽不肖?盖陛下威福之柄,潜为辅臣所移,故言官向背之情,亦为转移。御史丁此吕首发科场欺蔽,申时行属杨巍劾去之。御史万国钦极论封疆欺蔽,时行讽同官许国远谪之。一言相侵,无不出之于外,于是无耻之徒,但知自结于执欧,所得爵禄,直以为执政与之。纵他日不保身名,而今日固巳富贵矣。给事中杨文举奉诏理荒政,征贿钜万,抵杭,日宴西湖,鬻狱市荐以渔厚利。辅臣乃及其报命,擢首谏垣。给事中胡汝宁攻击饶仲,不过权门鹰犬。以其私人,猥见任用。夫陛下方责言官欺蔽,而辅臣欺蔽自如。前十年之政,张居正刚而多欲,以群私人嚣然坏之。后十年之政,时行柔而多欲,以群私人靡然坏之。甚可惜也。乞立斥文举、汝宁,诫谕辅臣省愆悔过。”帝怒,谪徐闻典史。(《显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