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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鉴/卷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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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明通鉴
卷十一
江西永甯知县当涂 夏燮编辑
卷十二
【纪十一】起旃蒙大渊献,尽著雍提摄格,凡四年。

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洪武二十八年(乙亥,一三九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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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丙午,阶文寇平。时洮州蛮叛,诏秦王樉帅诸卫兵讨之。复命甯正以兵从王,受节制。

丁未,大祀南郊。

甲子,沐春等平越州,禽阿资,斩之。初,春将进兵,与何福谋曰:“此贩积年逋诛者,以与诸土酋姻亚,展转亡匿。今悉发诸酋从军,糜系之,而多设营堡,制其出入,授首必矣。”遂趋越州,分道逼其城,伏精兵道左,以羸卒诱贼,纵击大败之。阿资亡山谷中,春阴结旁近土官,诇其所在,树垒断其粮道。贼困甚。已,出不意𢭏其巢,遂阵斩阿资,并其党二百四十人,皆诛之。寻,分兵破广南酋侬贞佑,俘斩千计,福分徇甯远,禽其酋刀拜烂,馀众悉降。

是月,命周王橚、晋王㭎帅河南、山西诸卫军出塞屯田,燕王棣帅总兵官周兴出辽东塞。并谕晋、燕二王以备边十事。

二月,丁卯,宋国公冯胜坐事赐死。胜,自征金山还,屡以细故失上意。上尝戒胜曰:“天道以有馀补不足,人反其道,乃以不足奉有馀。呜呼,祸福之来,皆其自取。”胜尝筑稻场,瘗甔其下,以碌碡碾之,取有鞺鞈声,走马以为乐。有告胜场下瘗兵器者,遂坐法。或曰上召胜,饮之酒,归而暴卒,盖自诛。蓝玉召还识者,已知其不免也。

甲戌,以工部侍郎王儁为本部尚书。

己丑,谕户部编民百户为里。昏姻、死丧、疾病、患难,里中富者助财,贫者助力。春秋耕获,通力合作,以教民睦。寻又令民间乡里各置木铎一,耆老每月振之,徇于道路、以敬乡愚。又四时置一鼓,遇农事则里长击之。闻鼓声皆至,以验勤惰。

三月,癸丑,秦王樉薨。先是,樉奉诏征叛番。至洮洲,番惧而降。上悦,赉予甚厚。至是,薨,上赐谥册,曰:“哀痛者,父子之情;追谥者,天下之公。朕封建诸子,以尔年长首封于秦,期永绥禄位,以藩屏帝室。夫何不良于德,竟殒厥身。其谥曰‘愍’。王元妃为故元河南王库库之女弟。王薨,妃殉焉。一时,并以忠烈称。

夏,四月,辛未,诏停造辽王宫室,敕武定侯郭英曰:“辽东军务物情,来者多言其艰苦。况边境营缮,不宜尽力以困之。今役作军士皆强悍勇力善战之人,劳苦过多,心必怀叛。故往往逃伏草野山泽间,乘间劫掠。近者,高丽表奏,言多不实。朕已命有司究之。闻彼自国中至鸭绿江,凡冲要处所储军粮,每驿有一万、二万石或七、八万、十数万石。迤东邻近,皆使人诱之入境,此其意必有深谋。朕观高丽自古常与中国争战。昔汉、唐时,辽东地方皆为所有,直抵永平之境,恃远不臣,时时弄兵。自古无状,今辽东乏粮,军士饥困,傥不即发沙岭仓粮赈之,必启高丽招诱逋逃之心,非至计也。使高丽出二十万人以相警,诸军何以应之?今营缮造作,暂宜停止。且令立营屋以居,十年之后再为之。古人有言:‘人劳乃易乱之源。’深可念也。”

六月,壬申,诏诸土司皆立儒学。

辛巳,总兵周兴等白开原追元遗寇至甫荅迷城,不及而还。

己丑,上御奉天门谕廷臣曰:“朕自起兵,至今四十馀年。灼见情伪,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使人知所儆愳。此特权,宜处分,非守成之君所用。以后嗣君止宜循律与《大诘》,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之刑,盖嗣君生长深宫,人情善恶未能周知,恐一时所施不当,误伤善良。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又申谕:“自后嗣君毋许复立丞相,臣下敢以请者,寘重典。”又定制:“皇亲惟谋逆不赦,馀罪,宗亲会议取上裁法司,止许举奏,毋得擅逮。”皆令勒诸典章,著为令。

秋七月,戊戌,河南确山县野蚕成茧,令延臣勿表贺。

是月,有道士献书论长生术。上曰:“朕为天下主,将跻天下生民于寿域,岂独一已之长生久视哉?”命却之。初郑国公常茂谪龙州。龙州者,广西土司也。洪武初,其酋赵贴坚归附,诏以为龙州知州,许世袭。贴坚死,无子,从子宗寿嗣。会常茂至州,贴坚妻黄以爱女予茂为小妻,擅州事。亡何,茂病死,黄与宗寿争州印,相告讦。或构蜚语,谓:“茂宝不死,宗寿知状。”上怒,责令宗寿献茂,并遣致仕尚书唐铎往谕宗寿献茂诣阙,而宗寿终不敢出。于是,广西守臣奏宗寿抗命,且言:“奉议诸蛮皆梗化。”八月,丁卯,诏都督杨文为征南将军,指挥韩观、都督佥事宋晟副之。师未至,铎自祖州还,奏茂实前死,宗寿寻伏罪请朝。诏罢征龙州,命文等移师讨奉议、南丹诸叛蛮。【考异】《潜庵史稿》记唐铎使龙州在是年四月甲申,其自龙州还,则八月辛巳也。《本纪》及诸书皆系亲征龙州于八月丁卯。去辛巳仅十四日,是师尚未至而铎已还。且赵宗寿服罪即在其时。故《本纪》系之八月。然则铎之招谕龙州其为四月,明矣。今据《土司传》系以“初”字,并叙铎奉使于八月丁卯之前。又按《史稿》别系宗寿服罪于九月丙申,盖与唐铎先后至。《本纪》因铎之还而书之。

戊辰,致仕信国公汤和卒。和自归第,岁一朝京师。二十三年来朝,正旦忽感疾,失音。上即日临视,遣还。疾少间,复命其子迎至都,令以安车入内殿,宴劳备至。去年,病浸笃,不能兴。上思见之,诏以安军入觐,手拊摩与叙里闬故旧及兵兴艰难事。和不能对,稽首而已。上为流悌,赐金帛为葬费,遣归。至是,卒,年七十。和前守常州时,请事不得,醉出怨言。上闻而衔之,镌其过于铁券。晚年益恭慎,入闻国谕,一语不敢外泄。媵妾百馀,病后,悉资遣之。所得赏赐,多分遗乡曲,见布衣时故交遗老,欢如也。同时,公、侯、宿将坐党事,先后丽法,鲜免者,和独以功名寿考终,追封东瓯王,谥襄武。

九月,丁酉,免几内、山东秋租。

戊戌,崇山侯李新以事诛。新以营孝陵功封。后,又命改建帝王庿于鸡鸣山,颇有心计,将作官吏,视成画而已。以洪武二十三年遣就第。时诸勋稍僭肆,上颇嫉之,以党事缘坐者众。新首建言:“公侯家人及仪从户,各有常数。馀者,宜归有司。”上是之,寻命礼部纂《稽制录》,颁之公侯。于是,武定侯郭英还佃户输税,信国公汤和还仪从户,曹国公李景隆还庄田,皆自新发之也。

庚戌,颁《皇明祖训》。初,上命陶凯等编辑《祖训录》,自为之序。命大书揭于右顺门之西庑,随时损益。至是,重加更定名曰《皇明祖训》。序中言:“创业之君,备尝艰苦,阅人既多,更事亦熟。以视生长深宫之主,未谙世故;及僻处山林之士,自矜己长者,甚相远矣。”又言:“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度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伐,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以干天和,此甚不可。”书成,颁示中外。复谕曰:“后世有敢言更制者,以奸臣论,毋赦。”

闰月,庚寅,定减诸王岁供之数。初,洪武九年定诸王岁支禄,米五万石。至是,上谓户部尚书郁新曰:“朕今子孙众多,天下官吏、军士日增,奉给弥广,其斟酌古制,量减各王岁支,以足军国之用。”于是,定议减五之四,并郡王公主以下,皆议减有差,著为令。

栋,十月,庚子,册光禄卿马全女为皇太孙妃。

定东宫、诸王世系,各拟二十字,每一字为一世,以为命名之首。其下一字临时自定,合二字为名,编之玉牒。

十一月,乙亥,杨文等讨奉议蛮,平之。时,上仍遣唐铎、参军事文等发广西都司让卫。官军二万,调田州泗城土兵三万馀人至奉议。蛮窜入山林,据险自固。文督诸将分兵剿捕,复调参将刘真等分道攻南丹,左副将军韩观等分兵追讨都康、向武、富劳、上林诸州县叛蛮,悉平之。铎相度形势,奏请置奉议卫及向武、河池、怀集、武仙、贺县诸处守御千户所,填以官军,皆报可。

十二月,壬辰,诏河南、山东桑枣及二十七年后新垦之田,皆勿征税。

是冬,河渠之役,各郡邑交奏。凡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坡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水利既兴,田畴日辟,一时称富庶焉。

是岁,置皇城四门仓储粮,以给守卫军,增京师诸卫仓,凡四十一。又设北平、密云等县仓储粮以资北征。

安南黎季犛闻两绝贡使而惧。比征龙川,季犛愈惧。是年之秋,上遣尚书任亨泰、严震直使安南谕:“日焜毋自疑,但慎守边境,毋助逆,毋纳叛。”为述朝廷用兵之故,以安慰之。寻又遣尚书杨靖,谕轮米八万石,金千两,银二万两,饷龙州军。季犛言:“龙州陆道险,请运至凭祥洞。”靖不可,乃令改水迎输二万石于池海江。江距龙州止半日,靖因言:“日焜年幼,国事皆决于季犛,乃敢观望如此,请足之。”上以赵宗寿己纳款,移征向武诸蛮,遂令轮粟二万石,而免其金银。【考异】据《明史·七卿表》任亨泰、严震直以八月使安南,盖安南陈日焜也。寻,又遣杨靖使安南,责之。饷龙州军士事见《靖传》,此三人奉使,皆在唐铎之后,并系于是年记安南下。

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洪武二十九年(丙子,一三九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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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壬申,大祀南郊。

是月,以詹事府丞杜泽为吏部尚书,左赞善门克新为礼部尚书。克新,以亮直见重。寻,引疾,上命太医给药物,不辍其俸,居数月卒。

二月,癸卯,湖广郴、桂诸蛮乱,诏征虏将军胡冕讨平之。

辛亥,甯王权上言:“骑兵巡塞,见有脱辐遗道上,恐有边寇往来。”上曰:“狡寇多奸,此必示弱诱我也。”于是,诏燕王棣帅师巡大甯、周世子有炖帅师巡北平关隘。

是月,命濬常州之犇牛、吕城二坝以通浙运。

三月,辛酉,楚王桢、湘王柏来朝。

甲子,燕王帅诸军北至察察尔旧作彻彻儿,遇寇,败之,禽其将布琳旧作孛林特穆尔等数十人。追至乌梁海城,又败哈拉固旧作哈剌兀而还。

壬申,行人司副杨砥上疏言:“扬雄为莽大夫,诒讥万世。董仲舒《天人三策》及正谊明道之言,足以扶翼世教。今孔庿从祀有雄无仲舒,非是。”上是其言,诏罢扬雄,从祀增祀董仲舒。【考异】事见《明史·礼志》系之廿八年。《宪章录》及《纪事本末》书于是年三月壬申,盖《志》据杨砥上书年月,二书据下诏年月。今从之。

秋,八月,丁未,免应天、太平五府田租。

是月,四川乡试,聘方孝孺及茶陵陈南宾为典试宫。孝孺在蜀名重一时,而南宾时为蜀府长史。蜀王好学,与孝孺并见,敬礼,造安车以赐南宾。又为构第名“安老堂”。一时,蜀中典试称得人。【考异】事见《桂彦良传》。证之《逊志斋集》亦云是年,蜀中校士,盖二人时皆官于蜀,由行省布政司聘取,非奉诏也。今并陈南宾事,系之八月之末。

九月,乙亥,召致仕武臣二千五百馀人入朝,大赉之,各进秩一级。

是月,命甯王权编辑《通鉴博论》,盖仿编年兼纲目书法例也。其书至正二十六年韩林儿事,则云“廖永忠沈韩林儿于瓜步,大明恶永忠之不义,后赐死。”盖其书法大都奉上指示。【考异】据钱曾《读书敏求志》事在是年之九月。并书廖永忠沈韩林儿事,以为大明恶其不义而杀之前于至正二十六年下,已辨之矣。兹更据书以见太祖之特笔云。

杀监察御史王朴。朴,性鲠直,数与上辨是非。上怒,命戮之。及市,召还,谕曰:“汝其改乎?”对曰:“陛下不以臣为不肖,擢官御史,奈何推辱至此?使臣无罪,安得戮之?有罪,又安用生之?臣今日愿速死耳。”帝大怒,趣命行刑。过史馆大呼曰:“汝士刘三吾志之某年月日,皇帝杀无罪御史朴也。”竟戮死。朴,同州人。【考异】此事明人书皆不载。惟《明史·朴传》记其事,但无年月耳。《三编》特系于是年九月,据《实录》也。

冬,十月,辛亥,荧惑犯上将。

十二月,癸卯,荧惑守太微垣。

是岁,再逮永州知府余彦诚,寻释之,复其官。同时,有知县齐东郑敏仪、真康彦民、岳池王佐、安肃范志远、当涂孟廉、定远高斗南及丞怀甯苏亿、休甯甘镛、当涂赵森凡十人,并先后以事逮。耆老诣阙,具其善政以闻,上复嘉之,赐衣钞,遣还,并赐耆老道路费。诸人既还任,政积益著,寻举廉吏数人,并列其名于彰善榜,圣政记,以示劝焉。又有知县灵璧周荣、宜春沈昌、昌乐于子仁、丞新化叶宗凡四人,并以部民叩阍立擢知府。而一时如怀甯丞陈希文、宜兴主簿王复春以善政擢。已,知其贪肆,旋寘重典,所以风厉激劝者甚至。故其时吏治多可纪述云。【考异】余彦诚凡两逮两释,一为安陆知州时,《三编》书之,二十五年十二月者是也。此则擢永州知府后,复以事被逮。见《明史·列傅二十八卷》赞中,以为二十九年。《宪章录》及《典汇》同,今据之。惟二书皆系之是年十二月,与二十五年之月分同,恐未必然。今系之是年之末,并赞中增入先后被逮之十人等。

诏重定东宫仪制,以诸王皆尊属,命朝太孙于内殿,行家人礼。

更定六部诸司官属,并通称清吏司。

初,上平定中原,征南诸将及云南越州之功赏格,虽具然,不预为令。至是,始定沿海捕倭之赏格。凡指挥、千百户获倭船一及贼者,升一级,赏银五十两,钞五十定。军士水陆禽杀倭贼,皆赏银钞有差。

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洪武三十年(丁丑,一三九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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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丙寅,大祀南郊。

初,太仆寺掌养马之政,各行省设群牧监隶焉。十八年,罢群牧监,以其马归有司牧养。至是,因西番马市开,孳息渐蕃。丁卯,始置行太仆寺于山西、北平、陕西、甘肃、辽东,如京师太仆寺之秩。是时,上留心马政,以备边防。朱守仁以楚雄知府上计,入朝拜太仆卿,首请立牧马草场于江北、滁州诸处。所辖十四监九十八群,马大藩息。一时,马政之修,实自守仁始。

己巳,诏左都督杨文屯田辽东。

甲戌,诏授长兴侯耿炳文为征西将军、武定侯郭英副之,以备西北边。时诸勋臣坐胡、蓝二党诛僇且尽。炳文以开国功臣榜列其名,与大将军达为一等。是时,元功宿将无出其右者。英,兄弟贵显,女弟为甯妃,恩宠尤渥。上自起兵以来,存者仅炳文与英二人。而炳文亦年逾六十矣。【考异】据《潜庵史稿》言是月沔县贼高福兴作乱,命耿炳文讨之。证之《明史·本纪》炳文之命,盖备西北边也。下文云是月沔县盗起,诏耿炳文讨之,则是因备边顺道征讨,非因沔县之乱而命将也。今据《本纪》于是月下分书之。

是月,始置云南按察使司。

以礼部员外郎侯泰为刑部左侍郎,司务暴昭为刑部右侍郎。

沔县盗起,诏耿炳文讨之。

二月,庚寅,水西蛮叛,诏右都督佥事顾成为征南将军,会平羌将军何福讨之。

辛亥,白虹亘天贯日。

是月,黄岩儒士陶宗仪帅诸生赴礼部试读《大诰》,赐钞归。宗仪,少试有司,一不中,即弃举子。业于古学,无所不窥。元季,举行人,辟教官,皆不就。张士诚疆据吴,署为军谘,亦不赴。洪武四年诏征天下儒士。六年,命有司举人才,皆及宗仪,辄引疾不赴。晚岁,有司聘为教官,非其志也。至是,仍不受荐,擢归,久之卒。著有《辍耕录》,于元代轶事多所考证云。【考异】宗仪事见《明史·文苑传》,言洪武三十年率诸诛生赴礼部试读《大诰》,赐钞归。试礼部在是月。今系之二月之末。

三月,癸丑朔,赐陈䢿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庚辰,古州蛮林宽作乱,攻龙里,陷之。龙里千户吴得、镇抚井孚皆战死。宽遂犯新化,突至平茶,千户纪达帅壮士突阵,杀数人,宽走。已而,煽结诸蛮,势复炽,官兵捕之,不克。【考异】诸书或系之三月,或系之四月,盖一据奏至,一据出师也。《明史·本纪》叛在三月,讨在四月,皆有日分。今分书之。

壬午,荧惑入太微垣,凡八十日。【考异】据《天文志》在是月壬午。《三编》书荧惑之入太微,凡八十日。今据增。

是月,刑部奏请加反逆法,宜依汉制,夷三族。上曰:“古者,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汉用秦法,未免过重。今律已定,勿有所更。”固请,不许。

是科,始命乙榜举子,署教谕、训导等官。其年未三十不愿署者,听之。

夏,四月,己亥,授湖广都指挥使齐让为平羌将军,帅兵五万征古州蛮。

壬寅,顾成、何福等会讨水西,俘斩叛蛮数千人。土酋居宗必登遁,禽其党魁,诛之。水西平。

是月,诏燕王棣筑大同城。

杨靖、严震直自安南归。靖与震直前为尚书,皆坐事,或免或降。至是,以出使有功,擢为左右都御史。未几,靖坐事诛。

五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甲寅,颁《大明律诰》,上之定律也。草创于吴元年,损益于洪武六年,整齐于二十二年,屡经更定。而《大诰》所颁,率多峻令,出自一时权宜,非上之本意也。至是,始命刑官取《大诰》条目,撮其要略,附载于律。既成,上御午门,谕廷臣曰:“朕仿古为治,明礼以导民,定律以除顽,刊著为令行之。既久,犯者犹众,故作《大诰》以示民,使知趋吉避凶之道。古人谓刑为祥刑,岂非欲民并生于天地间哉!然法在有司,民不周知,故令刑官撮要附于律文各条下。凡榜文禁例悉除之,除谋逆及《律诰》该载外,其杂犯大小罪,悉依赎罪例论断,令编次成书,刊布中外,俾天下知所遵守。”初刑部请将比年律条依类编次,上特改《名例律》冠于篇首。又首列刑图,次列礼图。刑图凡二。首为图五:曰笞,曰杖,曰徙,曰流,曰死,分其轻重之等也。次为图七:曰笞,曰杖,曰訉杖,曰枷,曰杻,曰索,曰镣,著其长短广狭之度也。礼图凡八,皆以服制表之。凡系放亲有犯,视其服之等差以定刑之轻重。故有因礼以起义者,如养母、继母、慈母皆服三年,则欧杀之律,与嫡母同罪。舅姑服皆斩衰三年,则殴杀骂詈之律,与夫之于父母同罪。书成,谕太孙曰:“刑原于礼,此书首列刑图,次列礼图者,重礼也。顾愚民无知,若于本条下即注宽恤之令,必易而犯法,故以广大好生之德,总列《名例律》中。善用法者,会其意可也。”太孙请更定五条以上,上览而善之。又请曰:“明刑所以弼教,凡与五伦相涉者,宜皆屈法以伸情。”乃命改定七十三条,谕之曰:“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当轻,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

乙卯,诏楚王桢帅师讨古州蛮,湘王柏副之。桢不亲莅军,请饷三十万,诏书诘责。又以荧惑之变,令谨天戒,命城铜鼓卫而还。

己巳,敕晋、燕、代、辽、甯、谷六王勒兵备边,戒勿轻战寇。至,则乘其懈,或邀截要路击之。

南宫之试士也。翰林院学士刘三吾偕吉府纪善、白信蹈为考官。得泰和、宋琮等五十一人。北士无预者诸生言:“三吾,南人,私其乡。”上怒,命侍讲张信等覆阅,不称旨。或言:“信等故以陋卷呈,三吾实署之。”上益怒,信与信蹈及陈䢿等皆论死。三吾以老,与宋琮同戍边。【考异】《通纪》、《吾学编》俱言三吾暴卒。证之《明史·三吾本传》,言三吾以老戍边。又云建文初,召还,久之卒。并无暴卒事也。今据本傅。六月,辛巳,上亲策诸贡士,再赐韩克忠等六十一人及第、出身有差,皆北士及川、陜人也。时称为“春夏榜”,亦称“南北榜”云。

己酉,驸马都尉欧阳伦有罪,赐死。初,诏西番互市,始设茶马司于陕西、四川等处,令番人纳马易茶,并严禁私茶出境。时,伦奉使至川、陜,辄载巴茶越境买易,所在不胜其扰。陕西布政司檄所属起车载茶渡阿,家人周保索车至五十两,兰县河桥司巡检被捶不堪,诉于朝。上大怒,遂坐法,并保等诛之,茶货没入官。以河桥吏能不避权贵,赐敕裦嘉。

秋,七月,致仕尚聿唐铎卒。

八月,丁亥,河决开封城,三面受水。诏改作仓库于荥阳、高阜,以备不虞。

甲午,诏曹国公李景隆为征虏大将军,练兵河南。

己亥,以义门郑沂为礼部尚书。

是月,谕工部移文诸王,不许私有兴作。有不可已者,必以上闻。

九月,庚戌,耿炳文等讨汉、沔寇高福兴等,悉诛之。宥其胁从之民,凡四千馀人。【考异】平沔寇,《三编》系之八月,并叙其正月为乱之事。《明史·本纪》书九月有日。今分书之。

麓川思伦发之降也。上遣行人李思聪往谕,归国。适其部长刀干孟叛,思聪以朝廷威德谕之,叛者稍退。而伦发欲倚使者服其下,强留之,赂以象、马、金宝,思聪不受。归述于上,并详纪其山川、人物、风俗、道路甚悉,盖知刀干孟之必将终叛,备征讨也。初,平缅俗不好佛。有僧至自云南,善言因果报应,伦发信之。又有金齿戍卒逃入其境,能为火铳,火炮之具,伦发嘉其技能,遂与僧并贵笼在诸部长上。刀干孟等不服。戊辰,刀干孟叛,与其属帅兵攻,逐思伦发。伦发挈家走云南,西平侯沐春遣送至京师。

齐让奉诏讨古州蛮,逗留不进。乙亥,诏授杨文为征虏将军代之。

冬,十月,戊子,停辽东海运。时以北地军饷赢羡,又方兴屯种之利,遂罢之。

辛卯,诏耿炳文练兵陕西。

乙未,重建国子监先师庿成。初,上以太学为京师首善之地,而文庿规制殊隘,乃命工部改作。其制皆上所规画,大成殿门各六楹,棂星门三,东西庑七十六楹,神厨库皆八楹,宰牲所六楹。

十一月,癸酉,调西平侯沐春为征虏前将军,都督何福等副之,讨刀干孟,并遣思伦发还滇,谕春以兵送之。

是月,上御奉天殿,见散骑舍人衣极鲜丽,问制用几何。对曰:“五百贯。”上曰:“五百贯,农夫十数口之家一岁之资也。尔乃费之于一衣,岂非暴殄?”命切责之。

十二月,乙巳,思伦发还灵南。至潞江,沐春遣人告刀干孟,令迎其主归,并传上命:“如怙终不臣,即兴师讨之。”

是岁,因江、浙、闽、广之民重钱轻钞,有以钱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者。由是物价翔涌,圜法益坏,乃命复申交易用银之禁。又以陜西逋赋困甚,谕户部议:“自二十八年以前,天下逋租岁,许任土所产,折收米、绢、棉花及金、银等物,著为令。”于是,户部定:钞一定,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绢一疋,石二斗;棉布一疋,一石;苎布一疋,七斗;棉花一斤,二斗。上犹以为重,命金、银折米之数,仍加一倍。钞止二贯五百文折一石。馀如议。

改太常司为太常寺,官制如旧。又改侍仪司为鸿驴寺,升秩正四品,设官六十二员。又设外夷通事隶焉。

初,安南入寇思明,屡侵州境。思明土官黄广成诉于朝,言:“自元时设思明总管府,所辖左江州县,东上思州,南铜柱为界。元征交趾,去铜柱百里,立永平寨万户府。其后,交人攻破永平,越铜柱二百馀里,侵夺思明所属五县地。乞诏谕安南仍画桐柱为界,以五县地还臣。”上命行人陈诚、吕让往谕之。季犛执不从,又为日焜书移户部。上知其终不肯还,曰:“蛮触相争,自古为然。彼恃顽,必召祸,姑静以俟之。”

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洪武三十一年(戊寅,一三九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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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壬戌,大祀南郊。

乙丑,上以山东、河南多惰干农事,诏户部遣所举人材,分诣各郡县,督民耕种,具籍所种田地与岁收谷粟之数以闻。

二月,辛丑,古州蛮平。先是,杨文未至,齐让已俘林宽送京师。上命文讨其除党,俘获三十冈等处洞蛮二千九百人以归,遂班师。

刀干孟既逐思伦发,惧朝延加兵,乃遣人诣西平侯,请入贡。是月,沐春以闻,且奏言:“干孟此举,盖欲假朝廷之威,以拒忽都。其言未可信。”忽都者,伦发所部不附干孟者也。上遣人谕春曰:“远蛮诡诈诚有之。姑从所请,审度其宜,毋失事机。”春以兵送伦发于金齿,干孟竟不纳,乃遣何福及都督瞿能等以五千兵往。

倭寇山东甯海州,百户何福战死,指挥陶铎击败之。寻寇浙江之海澳,千户王斌、镇抚袁润俱战死。诏发兵出海追捕。【考异】《明史·本纪》系倭寇甯海于是年二月乙酉。甯海,山东州也。《三编》则并记寇浙江事。目云海澳寨是所寇,凡两省。《明史·外国传》不见。证之《潜庵史稿》寇山东、浙江,一,二月乙酉,一,二月丁酉也。今并系之二月之下。

三月,诏增修南郊坛壝于大祀殿。

夏,四月,庚辰,廷臣请讨朝鲜,上不许。初,李旦以更国更名,上不深诘,辄怀易与心。自二十七年以来,贡表文词多谩。诏诘责之,则诿之门下官郑道传所撰。及命逮道傅,则又以病不能行辞。至是,来贺本年正旦,表涉讥诎,上以其僻在海隅,不欲称兵召衅。惟拘留其两次所遣之使,以为乱邦构衅,皆此辈为之也。

是月,敕燕王棣率诸王防边,谕曰:“北骑南行,不寇大甯,即袭开平。可召西凉、开平、辽东诸将分左右翼。尔与代、辽、甯、谷诸王居中策应,彼此相护,首尾相救。兵法示饥而实饱,外钝而内精,其毋忽。【考异】此据《纪事本末》所记。大略书之:“是时秦、晋二王已卒,燕王居长,故令之率六王防边耳,非听燕王节制也。”《太祖实录》所云四月乙酉敕燕王防秋者即此。至五月戊午之敕,则专敕杨文、郭英之从燕、辽二王。《实录》又增入“乙亥,再敕燕王,节制诸军”之语。《明史》、《三编》节而书之是也。辨见五月戊午条下。

五月,丁未,何福等讨刀干孟,帅兵逾高良公山,直𢭏南甸,大破之。杀刀名孟,斩获甚众。回兵击景平寨,寨凭高据险坚守不下,官兵粮械俱尽,贼势益张。福使告急于沐春。春帅五百骑往援,乘夜至潞江,诘旦渡车骑驰𨅬,扬尘蔽天。贼不意大军至,惊溃,遂破之。乘胜击崆峒寨,贼皆夜遁。刀干孟遣人乞降,诏不许。命春俟变讨之。

甲寅,上不豫,然临朝决事如平时。

戊午,诏都督杨文从燕王棣,武定侯郭英从辽王植备御开平,均命听二王节制。【考异】《明史·本纪》是年五月戊午,都督杨文从燕王棣,武定侯郭英从辽王植满御开平,俱听燕王节制。《三编》发明云“考明《太祖宝录》是年四月乙酉,敕燕王防秋。五月,甲寅,帝不豫。戊午,敕都督杨文、郭英。乙亥,再敕燕王节制诸军。此皆重修之《太祖实录》,不可尽信。又云二十八年,秦王卒。是年三月,晋王卒。燕虽势居宠偪,然节制之命,岂足为易储之据哉!据此,则防边之敕出自《宝录》之后改者。今考洪武二十三年,命晋、燕二王防边,令傅友德从燕王,王弼从晋王,俱听节制。是听晋、燕二王节制也。是年书法同。则谓杨文之从燕王,郭英之从辽王,亦是听燕、辽二王节制耳,非与辽王共听燕王节制也。今据《太祖实录》书于四、五两月,而删去燕王总制诸军语,馀详考证中。

是月,以言事擢暴昭为左都御史,寻迁刑部尚书。又擢天策术知事周璿为左佥都御史。

闰月,癸未,帝疾大渐。乙酉,崩于西宫,年七十一。遗诏曰:“朕膺天命三十有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以期有益于民。奈起自寒微,无古人之博知,好善恶恶,不及远矣。夙昔忧虑,常恐不终。今得万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孙允炆仁明孝友,天下归心,宜登大位。中外文武臣僚同心辅弼,以福吾民。丧祭仪物,毋用金玉。孝陵山川因其故,毋改作。天下臣民,哭临三日,皆释服。诸王临国中,毋至京帅。诸不在令中者,推此令从事。”帝天授智勇,统一方夏,纬武经文,为汉、唐、宋诸君所未有。肇造之初,沈几观变,次第经营,故自述其取天下之略:“起事东南,收功西北,如操券刻符,莫之或爽。”即位以后,考定礼乐,访求贤材,澄清吏治,整肃宫闱,广开屯田,以足兵食,兴修水利,以劝农桑用。能武定祸乱,文致太平,岂非所谓“日不暇给,而规模宏远者”欤。惟其惩元政废弛,治尚严峻,晚年诛僇过多,功臣芟夷略尽,亦足为盛德之累云。

辛卯,皇太孙即位,大赦天下,诏以明年为建文元年。是日,葬帝于孝陵,谥曰高皇帝,庙号太祖。【考异】《明史·本纪》书上庙号于五月辛卯,葬孝陵之下。《通纪》及《建文朝野类编》皆书六月甲辰。按惠帝即位于辛卯,是日葬太祖于孝陵。葬后即当上谥号,不应迟至甲辰。且甲辰乃闰月二十九日,亦非六月也。今据《本纪》,仍系之葬后。

诏行三年丧。群臣请循前代以日易月之制。谕曰:“朕非效古人亮阴不言也。朝则麻冕,退则齐衰杖绖,食则𫗴粥,郊社宗庿如常礼。”遂命定仪以进。

丙申,诏文臣五品以上及州县官各举所知,非其人者坐之。

六月,诏省并州县,革冗员。

以齐泰为兵部尚书,黄子澄为太常卿兼翰林院学士,同参军国事。泰,溧水人。以洪武二十八年,擢兵部侍郎。太祖问边将姓名,泰历数无遗。又问诸图籍,袖中出手册以进,太祖奇之。上为皇太孙,亦雅重泰。其时,子澄方进修撰,伴读东宫。一日,太孙坐东角门,谓子澄曰:“诸王尊属,拥重兵,多不法,奈何?”对曰:“诸王护卫兵,仅足自守。倘有变,临以六师,其谁能支?汉七国非不强,卒底亡灭。大小强弱势不同,而顺逆之理异也。”上是其言。至是,燕王自北平奔丧,援遗诏止之。于是,诸王皆不悦,流言煽动,闻于朝廷,谓子澄曰:“先生忆昔东角门之言乎?”对曰:“不敢忘。”于是,始与泰建削藩之议。【考异】《明史·本纪》、《三编》皆系之六月。证之《七卿表》泰以五月任兵尚,诸书以为太祖遗命。则闰五月,《表》脱“闰”字也。泰等五月授官,六月命参军国事。《本纪》并系之是月。今从之。

户部侍郎卓敬密疏言:“燕王知虑绝伦,雄才大略,酷类高帝。北平形胜地,土马精强,金、元所由兴。今宜徙封南昌,万一有变,亦易控制。夫将萌而未动者,几也,量时而可为者,势也。势非至刚莫能断几,非至明莫能察。”奏入,翌日召问敬曰:“燕王朕骨肉至亲,卿何得及此?”敬叩头曰:“臣所言天下至计,愿陛下察之。”竟不报。【考异】《纪事本末》、《宪章录》皆系卓敬上书于建文元年二月,燕王来朝之下,此误据野史也。元年二月,燕王并无来朝之事。《永乐实录》亦不载。《明史》、《三编》删之,是也。今据《三编》及《明鉴》系卓敬上书于是年之六月。

秋,七月,长星西陨,诏行宽政,赦有罪,蠲逋赋。

削藩之建议也,齐泰兴子澄谋之。泰欲先图燕,子澄曰:“不然,周、齐、湘、代、岷诸王在先帝时多不法,削之有名。今欲问罪,宜先周。周王,燕之母弟,削周是翦燕手足也。”会周王橚次子有㷲告橚谋不孰,词连燕、齐、湘三王,乃命曹国公李景隆以备边为名,驰至开封,执橚归。【考异】《明史·后妃传》以懿文太子及秦、晋、燕、周五人皆高后生。此三修之本,后世不知而误据之。证以燕、周同母之语,则二人皆非高后所生,明矣。辨见考证中。《韵书》无“㷲”字,但有“爋”字。《明史》作“㷲”,《三编》又作“爋”,然《实录》作“㷲”,今从之。

征汉中府教授方孝孺至,擢翰林院侍讲。初,上在在东宫,素闻孝孺名。甫即位,令驰驿召还。日侍左右备顾问。读书有疑,辄使讲解。临朝奏事,臣僚面议可否。或命孝孺就扆前批答之。又以检讨陈性善荐,召前监察御史韩宜可于云南,入拜左副都御史。

八月,上欲释周王使覆国。泰与子澄不可,久之不决,出相与言曰:“上,妇人之仁耳,事势如此,安可不断?”明日复入言之,乃废橚为庶人【考异】《本纪》书废周王于八月。《三编》书之六月,因被执而并记之也。周王以七月执至京师,上意久不决,故八月始废。今分书之。,窜之蒙化,诸子皆别徙。寻,又命逮齐王榑、代王桂、岷王楩等。于是,燕王益疑惧。

诏兴州、营州、开平诸卫军全家在伍者,免一人。天下卫所军单丁者,放为民。

是月,以云南布政陈廸为礼部尚书。

九月,西平侯沐春卒于军。初,太祖命春讨刀干孟,干孟乞降,诏春勿受,仍总滇、黔、蜀兵攻之。未发,而春卒,上命左副将何福代领其众。春,材武有父风,积功授都督佥事。群臣请试职,太祖曰:“儿,我家人,勿试也。”遂予实授。英卒袭爵,在镇七年,大修屯政,辟田三十馀万亩,凿铁池河,灌宜良涸田数万亩,民复业者五千馀户,为立祠祀之。赐谥惠襄。无子,弟晟袭爵。

冬,十月,荧惑守心。【考异】见《明史·天文志》无日。程济上书见《明史·牛景先传》中亦不著荧惑守心事。《三编》记守心亦著程济上书事。今据《纪事本末》牵连记之。意即初修《实录》也。时,四川岳池教论程济通术数之学,上书言:“北方兵起在明年某月日。”上以为妄言,逮至。将僇之,济大呼曰:“陛下幸囚臣。臣言不验,死未晚。”诏下之狱。已而燕兵竟起,如其所推之月日。济,朝邑人。

前都督府断事高巍,辽州人,以洪武中,旌孝行授职。寻以决事不称旨,调戍贵州关索岭。太祖嘉其孝,许其弟侄代役。至是,以诏辟赴吏部。因上书谕时政。时,削藩议起,巍独以为不然。其略曰:“高皇帝分封诸王,比之古制。既皆过当,诸王又率不法,违犯朝制。不削,则朝延纪纲不立;削之,则伤亲亲之恩。贾谊曰:‘欲天下治安,莫如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今盍师其意,勿行晁错削夺之谋,而效主父偃推恩之策。在北诸王,子弟分封于南;在南,子弟分封于北。如此则不削之削也。臣又愿益隆亲亲之礼,岁时伏腊使人馈问。贤者下昭裦赏之。有不法者,初犯容之,再犯赦之,三犯不俊,则告太庿废处之。岂有不顺服者哉!”书奏,上嘉之而不能用。

上有疾晏朝,御史尹昌隆上疏谏。其略曰:“昔太祖高皇帝鸡鸣而起,昧爽而朝,百官戒惧,不敢稍怠。陛下嗣膺大业,宜追绳祖武,未明求衣,日旰忘食。今乃即于晏安,日上数刻,犹未临朝,恐自此上下懈弛,旷官废事,非社稷之福也。”书入,左右请以疾谕之。上曰:“直谏难得,何可沮也?”命颁其疏于天下。

初,僧道衍从燕王至北平,住持庆寿寺,出入府中,迹甚密,时时屏人语。及高祖崩,以次削夺诸藩,周、湘、代、齐、岷等,皆相继得罪。道衍遂密劝燕王起兵。王曰:“民心向彼,奈何?”对曰:“臣知天道,何论民心!”乃进袁珙及卜者金忠。珙,善相人术,有异传。洪武中,遇道衍于嵩山寺,谓之曰:“公,刘秉忠之俦也,幸自爱。”至是,以道衍荐,召至北平。王杂卫士类己者九人,操弓矢,饮于肆。珙一见,即前跪曰:“殿下何轻身至此?”王乃起去,召珙入府,谛视曰:“龙行虎步,日角插天,太平天子也。”王意益决,与道衍选将练兵,收召材勇异能之士。久之,事遂露。时,有以燕、齐事告变者,上问子澄孰当先。对曰:“燕王久称病,日事练兵且多寘异人术士左右,此其机事已露,不可不亟图之。”复召齐泰问曰:“今欲图燕。燕王素善用兵,北卒又劲,奈何?”对曰:“今北边有寇警,请以防边为名,遣将戍开平,悉调燕蕃护卫兵出塞,去其羽翼,乃可图也。”从之。十一月以工部侍郎张昺为北平布政使,都指挥使谢贵、张信掌北平都指挥使司,并受密旨伺察燕事。

诏求直言,并荐举山林才德之士。

十二月,癸卯朔【考异】《宪章录》是年十二月癸丑朔。按癸丑乃是月十一日,非朔也。疑“卯”字之误。今据《本纪》。,上以明年将祀南郊,乃诣郊坛,省牲涤器,礼毕还宫。

征虏将军何福破斩刀干孟,降其众七万。又分兵徇诸寨,悉平之。于是,思伦发始还。平缅、麓川遂定。

是月,赐天下明年田租之半,释黥军及囚徒还乡里。

召宋怿于茂州。怿,濂之孙也。濂卒于夔,一时,家属悉徙茂州。至是,上追念濂为兴宗旧学,召怿还。寻授翰林。

燕府长史葛诚奉燕王命,奏事京师。上召见问府中事,诚具以实对。上遣诚还,使为内应。至,则燕王察其色,心疑之。【考异】《皇明通纪》、《纪事本末系》之建文元年正月。证之《明史·葛诚附传》中言洪武之末,则是诚至京师在本年。诸书据其使还之月也。今系于十二月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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