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书张少公判状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书张少公判状
作者:苏轼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东坡全集‎

张旭为常熟尉,有父老诉事,为判其状,欣然持去。不数日,复有所诉,亦为判之。他日复来。张甚怒,以为好讼。叩头曰:“非敢讼也,诚见少公笔势殊妙,欲家藏之尔。”张惊问其详,则其父盖天下工书者也。张由此尽得笔法之妙。古人得笔法有所自,张以剑器,容有是理。雷太简乃云闻江声而笔法进,文与可亦言见蛇斗而草书长,此殆谬矣。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