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和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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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 书籍和财色
作者:鲁迅
1930年2月1日
我和《语丝》的始终
本作品收录于《三闲集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年二月一日《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二期。

  今年在上海所见,专以小孩子为对手的糖担,十有九带了赌博性了,用一个铜元,经一种手续,可有得到一个铜元以上的糖的希望。但专以学生为对手的书店,所给的希望却更其大,更其多——因为那对手是学生的缘故。

  书籍用实价,废去“码洋”的陋习,是始于北京的新潮社——北新书局的,后来上海也多仿行,盖那时改革潮流正盛,以为买卖两方面,都是志在改进的人(书店之以介绍文化者自居,至今还时见于广告上),正不必先定虚价,再打折扣,玩些互相欺骗的把戏。然而将麻雀牌送给世界,且以此自豪的人民,对于这样简捷了当,没有意外之利的办法,是终于耐不下去的。于是老病出现了,先是小试其技:送画片。继而打折扣,自九折以至对折,但自然又不是旧法,因为总有一个定期和原因,或者因为学校开学,或者因为本店开张一年半的纪念之类。花色一点的还有赠丝袜,请吃冰淇淋,附送一只锦盒,内藏十件宝贝,价值不资。更加见得切实,然而确是惊人的,是定一年报或买几本书,便有得到“劝学奖金”一百元或“留学经费”二千元的希望。洋场上的“轮盘赌”,付给赢家的钱,最多也不过每一元付了三十六元,真不如买书,那“希望”之大,远甚远甚。

  我们的古人有言,“书中自有黄金屋”,现在渐在实现了。但后一句,“书中自有颜如玉”呢?

  日报所附送的画报上,不知为了什么缘故而登载的什么“女校高材生”和什么“女士在树下读书”的照相之类,且作别论,则买书一元,赠送裸体画片的勾当,是应该举为带著“颜如玉”气味的一例的了。在医学上,“妇人科”虽然设有专科,但在文艺上,“女作家”分为一类却未免滥用了体质的差别,令人觉得有些特别的。但最露骨的是张竞生博士所开的“美的书店”,曾经对面呆站著两个年青脸白的女店员,给买主可以问她“《第三种水》出了没有?”等类,一举两得,有玉有书。可惜“美的书店”竟遭禁止。张博士也改弦易辙,去译《卢骚忏悔录》,此道遂有中衰之叹了。

  书籍的销路如果再消沉下去,我想,最好是用女店员卖女作家的作品及照片,仍然抽彩,给买主又有得到“劝学”,“留学”的款子的希望。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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