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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节妇碑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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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节妇碑阴
作者:归有光 
本作品收录于《震川先生集/卷二十四

长洲苏宝之姑,始年十八,嫁曹君绶。二十七,夫亡。寡居四十九年,以嘉靖庚子卒,春秋七十五,亡子女。宝以甲寅十二月二十四日,葬于长洲县戴墟妍字圩之原,予为题其墓曰“曹绶妻苏氏贞节之墓”。

宝又请书其碑阴,曰:吾姑未死前三年,吾卧病,姑来视病。宝见姑老矣,因语及平生。歔欷曰:“男子壮年,何忧疾苦?今老且死,女不可不为吾计。吾死,慎勿葬我曹氏墓。曹氏墓迫隘,自夫死后,其宗姓率火瘗,散漫荒莽间,遥遥五十年,不复知夫处矣。苟厕诸累累间,殆与谁比?去此一里所,有界浦,其水清洁,死必燔我,飏灰浦中,令吾骨与此水同其清也。”宝是以营兹新兆,盖今十有二年而克成。噫,可悲也已!

《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传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卫人之祔也,离之;鲁人之祔也,合之。”孔子生而叔梁纥死,葬于防山。及孔子母死,殡于五父之衢。鄹人挽父之母,诲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焉。夫孔子之慎于葬母也如此,使无挽父之母,必不敢于防山。虽从古礼,其可也。苏氏盖得之矣。

自古女子,不幸失其所天,能守礼义,不见侵犯,见于史传者不少。然必待备述其平日闺阃之素,而后其节始著。若宝之称其姑,一言而已。要之,与古易箦结缨,何以异哉?嗟夫,五十年高风劲节,可以想见,千载之下,当知其人其骨,与此水同其清也。因表著之。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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