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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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 太宗恭定大王实录
(丁酉)十七年大明永乐十五年
十八年

春正月[编辑]

1月1日[编辑]

○戊子朔,上以冕服,率百官贺帝正。

○献鞍马于上王。

○御仁政殿,设君臣同宴,群臣皆醉,起舞者甚多,上欢甚,世子进爵。左议政朴訔方舞,乃跪世子前泣曰:“世子国储君副,职任大矣。何不顺君父之教令乎?”上命世子曰:“汝闻之,是大臣之忠言也。”

1月4日[编辑]

○辛卯,遣摠制李之实于忠清道,曺恰于全罗道,巡审内厢移排可当处也。

○日本浓州太守平宗寿、筑州府京兆尹宗贞澄使人献土物。

1月6日[编辑]

○癸巳,赐李大生家舍,米豆、盐酱、酒醢、席子、木盘、沙器等物皆具。大生,芳干之婿也。

1月7日[编辑]

○甲午,赐前护军文忠德、李芸米豆各十石,济州人也。

1月9日[编辑]

○丙申,命知申事赵末生等,奉香先诣宗庙。上尝曰:“前朝之君,即位以来,亲祀不过一二,故当其诣庙之时,必备盛礼。予则欲以岁事为常,何必如彼其烦乎?当祭之日,率清斋近臣,从间道以往可也。”乃命作小门于宗庙北墙,至是,命末生由是门先往。

1月10日[编辑]

○丁酉,命世子摄行宗庙春享大祭,以雨雪也。仪物已备,故用亲享礼。

1月11日[编辑]

○戊戌,木稼。

○流前全罗道都节制使赵源于迎日县,前淮阳府使赵瑨于天安郡。源初成婚于平康县人家,通书于砺良君宋居信曰:“勿以韩方至为禁私猎之任,以副一邑之望。”居信以启,上出其书,且曰:“予从礼曹之启,择近地平康,定为讲武常所,礼曹考月令启之。告国君以讲武者,皆佞臣欤?宜问赵源以副一邑之望之意。”乃命义禁府都事金有恭,执源以来,至是流之。司宪府大司宪金汝知等上疏请曰:

臣等窃闻,臣之事君,犹子之事父,但当爱敬而已。安有一毫无礼之心于其间哉?今源通书于居信,欲以沮讲武之所,辞甚不敬,其有一毫爱敬之心于殿下乎?凡有国家者,皆以成周为法。周之司马,掌四时田,以讲武事,而奉宗庙,我朝讲武,则止于春秋两时而已。又虑讲武非常所,则下或受弊,故遣武士于外,以择闲旷之地者,亦所以合乎古制也。源独何心,敢为此言乎?源也若以其地为未便,则宜亲启其由,岂可私相比附,以沮国家之重事乎?大抵人之所言,心有所挟,则私也,非公也。源之妻,与方至讼于本府,挟憾久矣。今玆方至之行也,源也以其妻之私怨,上负君父之尊,其无爱敬之心审矣。殿下只收职牒,遣之于外,非所以劝惩之道也。伏望更加鞫问,明置于法。前淮阳府使赵瑨笞朴彬之事,实与赵源相类,亦收职牒,问讯其情,以戒后来。

命只收瑨职牒,从自愿流于天安郡;源则勿论。左副代言李明德更启宪府请源之罪,上曰:“已足矣。”赵末生曰:“源之罪,臣等亦谓未足也。请从宪司之请。”上曰:“源昔为全罗监司,予讲武于其道,以今日之言推之,必以我为荒淫也。今娶妻二三日间,乃曰:‘以慰一邑之望。’其谲可知,然此皆予之过也。源有何罪?讲武者,非为己也。古者,天子亲执弓矢,又有无事而不畋,是不敬也之辞,故近者予试为之。予不若古之人,故人皆不知予心。予以谓,吾东方虽小,三面滨海,傥有不虞之变,岂可浮海乎?以如此之国,徒尚文教,不可也。昔建文之时,使臣来言:‘今我圣朝,崇儒重道。’未几祸在不测,况我国乎?予则以为,人人有敌忾之心,然后已也。然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故若讲武遐方,则恐有非议,且子孙效而纵其欲,乃定常所于畿内,岁二出焉。不知者必谓盘游也,自今断不为矣。予以凉德,不足以济民,然深思所以长治之道,恶之者必众,岂独源哉?讲武必不为也。”末生等曰:“源不达治道,虽言之如此,非殿下为己之事,何乃有是教乎?”明德曰:“凡人之情,虽耕食蚕衣之事,上有劝之,则必厌之矣,况其他乎?忌一赵源,废此古法,不可也。”上曰:“源之言虽若此,知大体者,岂不知耶?”明德曰:“宪司之状,辞甚切至。”上曰:“予已知之。”明德、末生等曰:“若不罪源,宪司缺望,且无戒后之道,请罪之。”上曰:“源之得罪,无以加矣。”末生曰:“今若止此,恐有复用之理。”上曰:“予不用之,则谁能用之?”末生等曰:“宜布宪司之状于庶僚,使晓然共知。”上曰:“虽不布示,疏在代言司,则可以共知。”

○定各道蚕所,遣使监之。开城府留后司,内赡少尹李士钦,京畿加平,前丰储仓使李文干,忠清道清风,内资少尹吴乙济;庆尚道义城,前司宰注簿裵素;丰海道遂安,前司宰少监徐系棱;全罗道泰仁,前经历柳翼之。分置斯所者,所以使民效之也。

1月12日[编辑]

○己亥,命还给所征苏合油价䌷布于权缓之家,以缓之卒也。且赐赙纸百卷。

○命修淑陵、张氏陵、韩氏陵,令礼曹当寒食修之。

○成均司艺权蹈上书,请行宗子之法,命下礼曹议得,遂寝。

○司谏院右司谏大夫崔洵等疏请赵源之罪。疏曰:

源别无才德,位至二品,宜其小心奉职。曩在全罗奉使之日,不谨职事,再罹罪罟,而特蒙原宥,尤当尽忠,图报再造之恩。曾不是顾,乃以婚姻之故,不念大义,阴欲乡人之德己,私通宋居信,请以平康不为讲武之所,其于臣子爱敬之心何?况讲武,军政之所系,固不可废;平康,京都之近邑,宜为常所。殿下之遣人审视,允合于义,为源者如有可言,直达宸聪可也。潜怀不敬之心,敢行比附之私,其罪莫大焉。伏望殿下,一依宪司之请,命下攸司,鞫问其由,明正其罪,以惩不敬。

不听。

1月13日[编辑]

○庚子,以郑耕为全罗道都观察使。耕欲诣京谢恩,行至忠清之尼山,有旨除赴京谢恩,耕上笺以谢。

1月16日[编辑]

○癸卯,命户曹给顺德侯陈理之妻李氏造家之地。上曰:“诸侯失国,托于诸侯,礼也。陈王之妻,累年寡居,诚为可惜,其给造家之地,且免各年所贷米豆,每年趁节周乏。”

○命兵曹推刷鹰人定军役。上谓判书李原曰:“咸吉、平安、黄海诸道居民,托于鹰房,而不供徭役者甚多。予春秋放鹰于郊者鲜矣,兵曹可刷如此之人,以定军役。”

○金洽、金涉、安绍之,赎杖六十。司宪府启洽等除授外官,托故不赴任故也。

○司宪府、司谏院复请赵源罪。宪府疏曰:

人臣之罪,莫大于不敬,不敬之实,莫大于无礼。今源私通宋居信曰:“免差韩方至,以副一邑之望。”臣等未审方至之行,其以私事欤?承命而行欤?若以方至为承命而行,则源之所言,无礼不敬甚矣。源也知有私,而不知有公;知有家,而不知有国,其迹若媚于民,而其心实背于君父之尊。今若得免天诛,则为臣子者,何所惩而何以劝乎?伏惟明置于法,以正纲常。砺良君宋居信曾受源书,不即申闻,又匿同封小简,本府再三劾问,不以实告,其心奸谲,私相比附明矣。乞幷论党不忠之罪,以戒后来。

谏院疏曰:

人臣有不忠不敬者,随所见闻,奔走申闻,臣子之也。今居信身为功臣,尤当尽忠于殿下,近者殿下遣韩方至于平康,审视讲武之所,源欲庇妻乡,通书居信,请沮讲武之所。居信甘受比附之书,而稽留启闻,且其书内,有同封片简,不幷以闻,岂人臣尽忠奉上之心乎?其片简所载之事,尤为可疑,而今本院督纳之际,托其遗失,匿而不出,其用心实为难测。伏望命下攸司,鞫问其由,明正其罪。

又上疏曰:

臣等将康有信、赵源之罪,具疏以闻,未蒙兪允,不胜陨越之至。臣等窃谓,人臣之罪,莫大于不忠不敬,此而不惩,无以戒后。有信之罪,臣等虽未悉知,所犯必不外乎不忠不敬也。源欲以妻乡,不为讲武之所,敢行比附之私,皆当痛惩者也。殿下特从轻典,只令贬黜于外,其于惩恶、戒后之意何如?伏望殿下,一依前疏,兪允施行。

并皆不允。

1月19日[编辑]

○丙午,遣议政府参赞郑矩如京师,贺圣节也。命买洪武年间建康所造角弓以来。

○量移赵瑨于高阳县,以母殡所在也。

○司谏院上治道数条:

一,人材,国家之器用,不可以不预养也。今所谓修文、集贤、宝文等阁,徒有其名,而无其实。乞于国中,创立集贤殿,择馆阁提学中,可主文者数员,以为提调,命择三品以下时散文臣年富资近者,定其额数,皆口传从仕。提调常会于此,或讲读经史,或命题制述,以振文风。

一,《六典》内,科举初场,专用讲论。永乐五年四月日,吉昌君权近陈言受教,罢讲论,而试制述,载在《续六典》,行之数年。今一从《元典》,复用讲论,诚为令典。臣等以为,但试制述,而不本于讲论,则失于浮藻,而无以见明经之实;试以讲论,而不试其制述,则失于固滞,而无以增文辞之气。乞自今讲论制述之法,两皆存之,至于式年,礼曹临时取旨,或疑义、或讲论,俾儒生皆务经学文辞。

一,乡吏免役之法,载在《六典》,行之已久,然其中以军功而免役,有可言者,曾无克敌,受赐功牌,而但以元帅立案,规免乡役者,间或有之。由是吏额日减,弊固不小。乞除赐牌外,但有元帅立案者,皆令从本,以实州郡。

一,城郭所以御暴而保民,不可不完。今于各道要害之处,命筑城子,备患之虑至矣。臣等窃谓,用民力,必视岁之丰歉。近年以来,风灾旱气,相仍害谷,而去岁农月,亢阳不雨,幸赖殿下至诚格天,甘雨霈然,民不失秋。然不至于大稔,而纳贡偿债之馀,民间所储之粟,不可谓之足矣。伏望姑停此役,视年丰稔,民用有馀,然后乃举,则岂非民生之幸?如不得已,则每于一道,只筑一城何如?

一,蚕桑王政之本,民事之所重也。殿下自前年,于外方宜蚕之处,遣使分养,其所以劝民务本之义至矣。然不待公桑长茂,而连年养蚕,恐或夺民之利。伏望期以数年,然后行之。

下六曹拟议:“乡吏无功牌,而规免役者,宜悉还本役。”从之。

1月20日[编辑]

○丁未,命罢习算局国卜否泰。

○定全罗道都节制使军营于道康县。

1月21日[编辑]

○戊申,命自今宴享马,除贸易,用司仆各场不用马。

○移庆尚左道都节制使军营于蔚山郡。

○以廉致庸属永川为官奴。刑曹、台谏交章请曰:

向者,致庸罪在不忠,而殿下特垂宽典,只流遐方,曾未一年,又令自愿付处。臣等以谓,恶不即刑,非为政之小失也。致庸不胜私愤,遽发无根之言,以累上德,其所以怀不忠,而干邦宪者,彰彰明矣。但以殿下不忍之心,俾存喘息,其于惩恶、戒后之意何如?譬如人辱我父母,为其子者,何以处之?且法者,天下古今之所共由,恐非殿下所得而私也。殿下何惜此一夫之躯命,以坏万世不易之大法乎?伏望殿下,断以大义,将致庸置之常刑,明正其罪,以快臣民之愤。

命除他事,属为永川官奴。

○命取安马岛良马以来。全罗道都观察使报:“白赤骝、黑騘马三十馀匹,各率儿马,自牧于岛。”上曰:“仍审其岛牧马便否以闻。”

1月24日[编辑]

○辛亥,传旨洪州牧使,修葺邑内古衙,将以徙芳干父子也。

○下护军赵琠申呈于刑曹。琠,汉山府院君英茂之子也。与秩异母,以嫡妾辨明申诉。上谓代言等曰:“英茂家门之事,汝等闻乎?予闻府院君病剧,欲见其妾,秩之母子沮之,卒后即黜于外。今诸子又不相和,予甚异之。”

1月25日[编辑]

○壬子,召台谏,命署礼宾注簿朴景武、义盈库副直长李大生告身。召朴景武,问弃妻之故,命还完聚。台谏以芳干女婿,不出告身,故有是命。

○改开国功臣都监为功臣都监。以功臣有定社有佐命,只称开国,为未该也。命都监曰:“功臣嫡长,一从功臣之例,自今令功臣仲朔会集,如有身殁及出使者,嫡长许令侍宴,嫡长之中幼弱者,待年十八,方许侍宴。”

○定公私奴婢诉良之限。以刑曹启下,议政府、六曹、承政院、台谏,同议启闻:“丁丑、戊寅年辨定都监、甲午年辨正都监、乙未年刷卷色,将公私诉良事,一皆辨正。今当争讼永断之时,非但击鼓,又于刑曹、司宪府、刷卷色、刑曹都官,汎滥呈状者甚众,决讼无际。除今丁酉年正月二十五日以前已接状外,一皆禁断何如?”从之。

1月26日[编辑]

○癸丑,兀狄哈、兀良哈等来献土物。

○台谏、刑曹交章复请廉致庸之罪。疏曰:

臣等将致庸不忠之罪以闻,殿下不置于法,而只属官奴。臣等窃谓,不忠之人,天人之所共怒,而王法之所不宥也。致庸以前朝盗臣之孽,偸生免死,滥蒙圣恩,位至二品,宜尽臣道,不自悔祸,乃以苍赤小利,怀愤造言,以累上德,其罪之可杀,愚夫愚妇之所共知也。且人臣虽有大功,后有不原之罪,则功不能掩之,况致庸曾无尺寸之功,而身犯不忠之罪乎?此臣等所以期于得请而不已者也。伏望殿下,勿以一夫而废大义,明正其罪,以快臣民之望。

命曰:“致庸之事虽久,三省之请不可不听,故已定官奴,自今勿复请焉。”

1月27日[编辑]

○甲寅,礼曹判书孟思诚上大射礼文与图,上曰:“不可泥古,予当酌古准今而为之。”

1月29日[编辑]

○丙辰,倭人来献土物。

○广州判官吴宁老进启本。前此,领议政柳廷显启曰:“广州黔丹山下以讲武场,民不得刈草伐木,民怨至天。”至是,上召判官吴宁老,悉传廷显之言,推发言者以闻。宁老来启曰:“年前,廷显令苍头小斤,赍书请刈盖草,牧使韩承颜曰:‘汝见可刈处来告。’小斤还告,乃讲武场也,承颜止之。厥后令居广州奴其每又请之,遂不得。臣之所可疑者,惟此奴耳,问之则不服。”上曰:“不必复问也。”廷显启曰:“臣之前日所启,但欲验其怨言之所自。今州官反杖讯其每,结缚以来。”上曰:“意必乡愿之浮言也。予欲惩之,今观州官所启,乃知卿之奴也。卿之忠直,予所知也,是用勿论,自今有闻辄启。”

二月[编辑]

2月1日[编辑]

○戊午朔,召宗亲击球。

○筑全罗道长沙邑城、平安道龙冈邑城与镇山架山城,从两道监司之启也。

○完原府院君李良祐卒。停朝三日,致赙米豆幷五十石、纸百卷,谥曰安昭,葬用上等礼。

2月2日[编辑]

○己未,议政府左议政朴訔、右议政韩尚敬上讲武之所,使舍人沈道源启曰:“请以忠清道莼城为春等讲武场;以江原道横城为秋等讲武场。”上怒曰:“横城乃前日政府、台谏之所议定,其时何无一言及之?且今无讲武之命,何以发此言也?无乃以予托觉林之行,为讲武欤?予岂欲讲武哉?然讲武,古制也。如以讲武为非,则前此讲武之时,诸相与台谏何不沮之乎?此乃长君之恶也。原州觉林寺乃少时游学之地,寺宇山川,每入于梦,故欲一往观耳,初非为佛也。若待雪消而行,则必谓托此以讲武,须当积雪之时往焉。”下代言徐选、承传内官崔闲于义禁府。选等以前秋所定讲武场,为乙未年事,上以为欺予,命囚之,又命赵末生归于家。翼日,命放徐选、崔闲等,各归其家;召末生就职。朴訔、尚敬等诣阙启曰:“昨道源失启臣等之意。臣等以为,平康讲武场,山深雪积,必待三月望后消尽。且于一道内一年再行,则非惟民力勤苦,且必妨农。愿以莼城又为一所,则禽兽有积年繁息之理,民生有苦歇相均之意,庶合殿下使民无弊之念。”上然其言。既而,引见代言等曰:“前日囚徐选、崔闲者,非惮政丞之言也。前秋讲武处议定之时,选专掌其事,闲则终始出纳,而皆不能记,故命下狱。夫狱之不可一日留宿,近臣之不可轻下狱,予岂不知?特以戒后。古人曰:‘夏月为苗除害,馀三时亦皆有义。’又云:‘无事而不田,不敬也。”释之者曰:‘事谓出入军宾丧凶之事。’无事则田,古制也。今大小臣民皆不欲讲武之事,予独言古法,特为一癖。且日者求言之时,宰臣南实极言讲武之弊,其辞非唯不有其君,举国无其人。予欲问其由,不可求言而反责其不中者,故置之。前朝之季,尝求言而有一人毁佛,朝议欲鞫之,侍中郑梦周曰:‘不可求言而罪之。’乃免焉。事实虽殊,其置而不问,亦此意也。人有言曰:‘四时之田,古法也。’今定为春秋两时,是乃折中也。或者以是谓逢迎君上之意,是何心哉?近有赵源者,亦不欲讲武,乃有私相非毁之书。又礼曹尝撮古制以闻,削其天子亲执弓矢之句,原其意,是亦厌其讲武也。虽直书其事,其肯遽佩弓矢以驰骋耶?其不义类如此。然其志实爱我,特不知其大体耳。人皆以我为武家好武事,然太祖劝我以学问,予之执弓矢,非自幼乃在壮年,不可谓好武,亦不可谓不好。建文唯事词章,陆颙等每称圣天子,卒至于败,独不鉴此乎?古人云:‘文武并用,长久之策。’予欲并用文武而不偏耳。予之不以莼城为讲武者,恐其后世慢弃国政,远事游逸也。听民斩木耕耨,使麋鹿无以繁息,则虽欲游逸,不可得也。“

2月3日[编辑]

○庚申,命户曹勿征芳干、孟众等已收田租。

○始置功臣都监有司,以上护军沈宝为使,护军尹希夷副使,宗庙令韩惠判官。

2月4日[编辑]

○辛酉,丰海道船军李哲家牛一乳三犊。

2月5日[编辑]

○壬戌,命还入《王亲录》于内。初,宗簿寺奉教撰进《王亲录》二件,其录叙桓王嫡妾之实。樻封一件,以授王世子,命曰:“勿使人知。”世子冥顽无知,使宿卫司李叔亩开见,上闻之怒,命赵末生往问其故,世子首实。上命末生责叔亩曰:“汝父以不慎见败,汝效汝父而灭汝家门乎?若漏此事,汝当不避。”乃命入录于内。命赵末生,将此录以示左议政朴訔、吏曹判书朴信、兵曹判书李原等曰:“焚此录何如?”佥曰:“入置于内,谁得而知?”

○命礼曹,赐马于宗贞茂。从庆尚道监司之报,以黑騘大马与之。

○按抚使金麟雨还自于山岛,献土产大竹、水牛皮、生苎、绵子、检朴木等物,且率居人三名以来。其岛户凡十五口,男女幷八十六。麟雨之往还也,再逢飓风,仅得其生。

○刑曹、台谏请置廉致庸于法,不听。

2月6日[编辑]

○癸亥,停春等讲武,欲以二十七日幸觉林寺,俄而,传旨曰:“地不解冻,雪且未消,然欲幸觉林寺者,所以示初非为讲武之本意也。”赵末生启:“讲武之法,载在古典,不可废也。请以讲武改口传。”上曰:“不以讲武口传者,非嫌外言也,实予志也。”末生曰:“讲武,万世之成宪,殿下何废之耶?”

○定断讼之限。刑曹启:“中外奴婢,今丁酉二月初六日以前时得决者给之;中分时漏落奴婢,本月初六日以前已接状外,勿更受理。”从之。

2月7日[编辑]

○甲子,刑曹、台谏复请廉致庸之罪,不允。上曰:“致庸之罪,今三省更请,依律科罪何也?曩,右议政韩尚敬启曰:‘如不依律,宜为官贱。’今又云:‘依三省之请。’是何心哉?犯不忠之罪者,独致庸乎?往年具宗秀以乱臣李茂之甥,越宫墙,其罪当诛,予从宽典,特流于外。当其时,舍此不请,今请致庸之罪如此者,亦何意欤?孰无后日之计哉?宗秀非只逾墙,又以上妓引入东宫,罪莫甚焉。父为子隐,常情也。然众所共知,予乃言之。惯习都监启上妓潜入宫中,命坚守四门,其女今尚未出。若世子皆从宗秀之计,则何事不为?宗秀必图我矣。”

○礼曹启王世子无期亲服。启曰:“敬奉王旨,世子期亲服,详定以闻。谨稽《仪礼》,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孙,臣诸父昆弟。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今王世子期亲,请依此例无服。”

○代言李明德等进肉膳。上以良祐之卒,素膳日久,李明德、睦进恭等进肉膳,许之,仍赐柑子各一器。且曰:“予知卿等皆有老母,故赐之。予每恨于齐陵未尽荣养,可为歆羡。”

○礼曹上世子释奠仪。

2月8日[编辑]

○乙丑,命右议政韩尚敬、六曹、台谏,议刷出于山、武陵居人便否,佥曰:“武陵居人,勿令刷出,给五谷与农器,以安其业,仍遣主帅抚之,且定土贡可也。”工曹判书黄喜独不可曰:“勿令安置,依速刷出。”上曰:“刷出之计是矣。彼人等曾避役安居,若定土贡,有主帅,则彼必恶之,不可使之久留也。宜以金麟雨仍为安抚使,还入于山、武陵等处,率其居人出陆。”仍赐衣笠及靴,且赐于山人三名各衣一袭。命江原道都观察使,给兵船二只,选拣道内水军万户千户中有能者,与麟雨同往。

2月10日[编辑]

○丁卯,王世子行文宣王释奠祭。

○以李种善为丰海道都观察使。

○遣前判司译院事偰耐如京师。耐赍被掳逃来唐人林新贵、倪观音保等,押送辽东咨文及赴京火者金奇亲丧礼部咨文以行。

○司谏院上疏。疏曰:

臣等窃谓,举动人主之大节,不可无名也。伏睹殿下即位以来,法古之制,每于春秋以讲武事,此则以礼而动也。今者权停讲武,欲幸觉林寺,臣等未知以何事而行幸浮图之所乎。且殿下一身,为子孙万世之所取则,尤不可无名而动也。伏望殿下,停此觉林之行,特下讲武之命,巡幸常所,垂法后世。

不听。遣大护军赵菑于横城,审讲武场冰释与否,仍命曰:“若不解冻,则本道及忠清道骑步军与驿马,皆不征聚。”

2月12日[编辑]

○己巳,礼曹判书孟思诚、艺文馆提学卞季良等掌生员试,取权采等百人。

○艺文馆上春秋等制述之法:

春秋制述,诚为令典,然制述之限,过于三日,似为迟缓。自今每于春秋仲月值衙日,馆阁两府以上,三次会于议政府,出律诗题,限其日午时,古诗亦如之。表笺则限未时收券,第其高下。前衔三品至四品,于艺文馆朝房;五六品至参外,成均馆朝房,亦令聚会制述何如?

从之。提学卞季良、左议政朴訔之志也。

○改异姓诸君所,为功臣诸君府。功臣都监使以下,依首领官例。

2月13日[编辑]

○庚午,江陵人前中郞将李成茂等得鲤鱼于冰上,以供病母。成茂及前司直善茂、司正春茂、幼学阳茂,故判事李良密之子也。父先逝,侍母孝养。母年七十四,疾作几月,不进食,时天尚寒,冰不解,其母谓诸子曰:“吾欲食鲤鱼鲙。”成茂等四兄弟请能渔者,治网江边,欲凿冰捕之,冰有缺处,一大鲤跃出冰上,诸子得而还,以供其母。

2月15日[编辑]

○壬申,命改筑石城于龙城,前此木栅也。

○命囚前判官李昇、前少尹权堡、乐工李法华、宦者金奇等于义禁府。初,乐工李五方潜入东宫,因誉前中枢郭璇妾于里色艺俱绝,世子即令五方图之。五方乃与其徒洪万,请于璇之甥女夫权堡,堡曰:“璇于予,有姻亲之恩,不可欺也。然敢不从命?”使其妾桂枝言于于里,不应。法华告世子曰:“不如送信物。”即使小宦遗绣囊,于里辞之,强置而还。于里持告璇养子李昇,仍宿其家。法华奔告世子曰:“机不可失。”世子率小竖越宫墙徒行,至五方家,偕至昇家,求于里,昇不听,强之而后见之,遂与之宿于法华家,纳置宫中。世子以弓送于昇,于里亦送绢于昇妻。昇受弓而不受绢,欲闻于上,世子使人诘之曰:“汝以吾所为,将告于宪府、刑曹乎?告诸何处?”昇惧不果闻。会,殿别监小斤同,本金汉老家奴,与水赐婢相戏,汉老知之,启于上曰:“小斤同有所犯,请问其罪。”上命内官崔闲问之,小斤同惶惧不知所指,以于里事答之。上闻之大怒,即召昇问其由,昇告曰:“前年季冬,臣率家小,自郭璇所居积城县还京,于里以欲见京中族亲为辞,璇许之,即与臣同来。数日,谓臣曰:‘近有奇事。桂枝始言孝宁大君欲见汝,后言世子欲见汝。予答曰:“妾本有疾,色且不美,况今夫在,此何言也?”’臣惊惧,使婢于堡家,言桂枝作媒之事,堡答曰:‘近日出去不返,未知其所之也。’日昏,人有叩门者,呼奴视之,乃宦官金奇也。奇曰:‘世子亦来。’臣闻之,颠倒衣冠,出见俯伏,世子乃曰:‘速出于里。’予不得已从之。世子率行,其后臣未知其所之也。”上曰:“如此大事,何不启闻乎?”昇曰:“初欲启闻,堡来止之曰:‘汝之启达,正如谚所谓与妹诉兄也。’臣未知所处,不即启达。”命赵末生鞭昇一百,收其职牒。又召权堡问之,匿不以告,俱下义禁府。命参赞尹向、右副代言睦进恭与刑曹、台谏杂治之。遣知事金士文于公州,执五方以来;都事杨秩于镜城,执具宗秀以来。命囚三军镇抚印仁敬于义禁府,仁敬把直东宫门不谨故也。

命议政府、六曹、台谏,议权堡、李昇、五方、法华之罪,佥曰:“右人等若欲世子之享福也则何至于斯?是使世子,陷于不义也,何异叛逆乎?且不念殿下欲世子为善之意,而要得世子一时之乐,其不忠于上亦明矣。请依律施行,以戒后来。使世子之前后左右,皆正人也则世子足以迁善改过矣。”上曰:“卿等之言,无异古人之论。”群臣皆出。上留赵末生、李原议曰:“世子之行若是,欲效放太甲古事,如何?”原对曰:“命之是矣,然世子天质本美,若除逢迎者,择以正人教之,则将必改过而迁善矣。”上然之,遣舍人沈道源于朴訔第,议李昇等之罪曰:“宗秀则可依律以断,若李昇、权堡,国论皆曰可斩,卿意何如?”訔曰:“臣昔论宗秀之时,臣之请罪,固如是也。若从臣言,早斩宗秀,则必无今日之事矣。臣谓,昇等之心无上也,无上是大逆也。引储副于昏乱,误其国本,谋危社稷也,上必以臣言为过也,臣等以为,凌迟处死亦云可矣。”道源以启,上曰:“已知之矣。”宾客卞季良、李孟畇、卓慎等启曰:“使世子至于如此,实臣等未能教导之使然也。世子昔在治宗秀之时,与臣等言曰:‘吾今以后必不为此等事。若不悛改,复蹈前辙,则上虽以父子至恩,不即加罪,天岂不知?’臣等闻此言,记自警之辞,贴于书筵厅之壁,岂知今日之事,又至于此?臣等所以惶悚也。臣等诚愿将此等人,断以大义,以戒后来。”上曰:“此非卿等之罪也。予以父,尚不能教以义方,况卿等乎?然其实非卿等之故,亦非予之故也。”仍传旨曰:“昔伊尹,臣也,使太甲处于桐宫,处仁迁义,是能改之者也,世子不能改者也。”季良等曰:“臣等无由报上,但愿世子通于事理,立心平正,至孝殿下,岂谓至于如此?实臣等未能教导之使然也。臣等之罪,不可容言。”传教季良曰:“昔予任实之行,卿以世子久阙定省发言,而至于泣下,是非偶然也。予闻卿言,谓有古人辅导世子之道也。乃之何誓天曰改行,才逾二旬,复蹈前辙乎?”季良等曰:“世子天资过人,非难改者也。若除如此之辈,一朝迁善改过。”上曰:“太祖圣神文武,卿等所知。今世子无一焉,何以洗朝鲜万世之耻乎?予之言太祖之事,有由然矣。”季良曰:“臣等已知上教矣。太祖才德兼全,朝鲜臣子孰不知之?至于愚夫愚妇,亦皆知之矣。”睦恭启:“法华言:‘前年正月,世子乘夜到具宗秀家招我。我与五方偕进,继而上妓楚宫妆来歌,令我弹琴,五方吹笛彻夜。及晓,挟楚宫妆潜入宫中。’”先是,世子好音律,伶人五方、法华等日以淫僻之事导之,宗秀相为表里,与世子潜游江边,或夜至宗秀家宿焉,楚宫妆皆随之。至是,从本定役。楚宫妆黄州妓也。

2月16日[编辑]

○癸酉,命生员试放榜后,三日勿禁酒。上曰:“三馆贺新生员,古风也。宜三日而止。”时有禁酒之令,故有是命。

2月17日[编辑]

○甲戌,命置世子于赞成金汉老之第,停供上。宾客卞季良、卓慎诣阙启曰:“今日臣等进王世子之邸,极陈世子败度纵欲,以动上念,世子伏地,每言嘘唏悔过曰:‘吾今而后,愿不复如是也。’季良告之曰:‘世子曩者深听具宗秀之诱,敢行不道,致上位动念,而世子悔过自誓曰:“上位父也,终有所恤,惟天岂恤我乎?”丁宁告上,不过一月,而又有是举,世子虽曰我勿复如是,某等何敢遽信?’世子曰:‘慎勿复如是也。’”

传旨曰:“卿等以其宾师进见,然矣。然世子曾指天为辞,而今不能践言,吾何信听?且诚心悔过之迹,示人最难,其迹将何以示我乎?卿归更问以来。”盖上以世子荒淫而不率君父之训,知终不可以训诲而变化其气质也。欲令世子敬畏神明,而庶几改行易虑,密教季良等曰:“卿等极陈世子之失,使之悔悟,俾世子誓告宗庙,以无复蹈前日之行。”季良等回告世子以王旨,世子闻命曰:“予之心则至矣,而不知所以为之。愿宾客等明以指我,我惟指是从。”季良等曰:“在世子从心言之而已,非某等所得而指之也。”世子曰:“予曾诣阙誓告曰:‘予若不改前行,不得其死。’今亦以是告之若何?”季良等曰:“此非特言之不详,实无诚敬改过之迹也。何可以是告乎?”世子仰而思之曰:“心则至矣,而不知所以言之。愿宾客等明以教我,我皆从之。”季良等曰:“若告天、告文昭殿、告社稷、告宗庙,则可矣。然天与社稷则远矣,祖宗昭昭之灵,尤不可以妄告。既告之后,祖宗之灵,其可欺乎?殿下亦谓世子既告宗庙之灵,则将不复行前日之不道,某等亦皆信听。是以,某等以告宗庙为切。”世子仰而思之良久,乃曰:“我将何颜,而见宗庙祖宗之灵之前乎?”慎告曰:“是言诚是矣。然世子无乃以谓告宗庙,则不可复行前日之事,有所惮而发是言欤?”世子曰:“是何言欤?不谓是也。我将告之,告宗庙誓文,愿宾客等听我言而制之。既告宗庙之后,又欲上书,并制之。”季良等闻之,诣阙以启,上曰:“然矣。若诚心改过而告宗庙,则予何不信?既告宗庙,而又如前日,则是实欺祖宗之灵也,予何不信哉?”

○下工曹参判李安愚于义禁府,三日而释之。初,安愚以义禁府提调,推鞫权堡时,言于金渐曰:“世子尝爱寿进坊住林上佐之养女,乘夜出入。”渐曰:“何不转告于上?”安愚曰:“是扬君之恶耳。”渐遽言大呼,怒骂安愚,遂诣阙启曰:“安愚闻世子之过,不即启闻,潜与臣言,使人人知世子之过,而反以我为扬君之恶,甚非爱世子责难之志也。况吾君在上,世子,臣子也,其所言扬君之恶,殊失大体,是必包藏不忠之心也。”骂安愚出言如流,安愚但挥涕曰:“何使我为仇若是哉?”即下安愚鞫之,安愚以妹之家奴德方所言纳辞,问德方则以不知答之。上从轻典,只罢安愚职事。

2月20日[编辑]

○丁丑,训炼观教场步数,用周尺。在前二百步作二百四十步;一百五十步作一百八十步;七十步作八十五步,然称号仍旧。

○命各道都观察使、都节制使及首领官禄俸勿减半,依元典颁赐。

2月21日[编辑]

○戊寅,上王至自齐陵。上王之行,凡十一日矣。命代言徐选及中官朴成祐等,于中路问起居,仍进酒菓。是日,上欲迎慰于郊,适雨雪不果。

2月22日[编辑]

○己卯,世子告于宗庙,其辞曰:

曾孙王世子臣禔敢昭告于穆祖仁文圣穆大王、翼祖康惠圣翼大王、度祖恭毅圣度大王、桓祖渊武圣桓大王、太祖康献至仁启运圣文神武大王之灵。伏以恭惟,祖宗积功累仁,至我太祖,盛德隆功,克享天心,化家为国,创业垂统。我父王殿下善继善述,持盈守成,以臣禔嫡长,册为世子,朝夕训诲,耳提面命,丁宁反复,至深切矣。且置书筵,日令宾客、台谏讲明经书,盖欲通晓义理,以尽世子之职,以副承祧之重也。禔惟不能仰体君父之心,佩服宾师之训,疏薄正士,狎昵小人,以欲败度,以纵败礼,至再至三,不顺乎亲,大伤厥心,上累祖宗之德,臣罪大矣。臣虽愚昧,良心之发,有不容已,矧尝读书,粗知义理,敢不洗心改行,图惟厥终也哉?是用齐一心,条具自艾自新之目,质诸祖宗之灵。

一曰:人子之职,莫大于孝;人臣之职,莫大于忠,忠孝之道,已所当尽。继自今于父王之教,一毫不敢或违,一时不敢或忽,恒存乎心,以尽其力,毙而后已。

二曰:人之有生,本于祖宗,为子孙所当体念,况于肇基邦家,贻厥孙谋也哉?继自今仰思积累之艰难、创垂之不易,修身谨行,无致神羞。

三曰:骨肉之亲,本同一气,不可不厚。自吾同胞以至九族,亲之爱之,同其好恶,终始不渝,以全祖宗之一视。

四曰:人之善恶,系于所亲。亲君子则熏陶涵养,德修罔觉;亲小人则夺于谄巧,日就污下。继自今斥退憸小,亲近正直,以去外诱之私,以充本然之善。

五曰:成德达才,必因圣学,不可不勤,庶几昼诵夜思,不厌不倦,以臻格致之精,以笃诚正之功。

六曰:忠言谗说,杂进于前,必须明察,乃得其情。庶几虚心寡欲,绝去谗慝,乐闻直言,无替终始。

七曰:禽色之荒,甘酒嗜音,载在《夏书》,万世所戒,历代兴废,靡不由此。庶几察于几微之际,守其性情之正,毋或忽于顷刻,永绝四者之愆。

八曰:言语,一身之枢机,不可妄发,先儒论诚,始不妄语。庶几内存忠信,发禁其妄,既发其言,必践其实,表里进于相须;言行期于一致。凡此条件,发于诚心,形之于言,笔之于书,敢申虔告。仰惟祖宗在天之灵,特加阴骘,诱臣之衷,度臣之心,于此八者,勉勉循循,自不能止,以尽其职,以承父王付托之重,以弘太祖肇造之业,以延祖宗垂裕无疆之庆,臣不胜至愿。既告之后,所渝此言,祖宗之灵,必罚无宥。

又上书于主上殿,其辞曰:

王世子臣禔言。窃谓,人失其所,必号于天;子失其所,必号于亲,此人之至情,而出于无可乃何者也。夫岂计其是非得失,然后乃尔耶?窃念,臣禔冥顽无似,父王殿下以臣嫡长,忘其愚,册为世子,盖已十四年于玆矣。自始至今,诲诱谆至,大而忠孝之道,小而日用细行,靡不毕举。且置师傅宾客,日令讲经,仍命台谏,严加考察,慈爱之念、教养之方,蔑以加矣。盖欲通经达理,以尽世子之职,而承宗社之重也。

臣禔只知殿下慈爱之可恃,不念殿下宗社之大计,昵比顽童,惟欲之从,败度败礼,固已数矣。往岁之秋,殿下特加谴责,臣于其时,稍自悔悟,指天为辞,庶不贰过。乃缘尚有童蒙之习,堕于小人之诱,寻复沈迷,遂至欺天、欺父、欺君而莫之省也。念臣之罪,无地自容,古人所谓自作孽不可逭者,臣之谓矣。所宜抚躬内讼,安于屏弃,安有敢出一言,以求自新之理耶?

虽然,臣禔始自襁褓,至于今日,年已二十有四岁矣。未尝顷刻离于亲侧,一朝咫尺之地,有同胡越,视膳问安之无路;承颜顺色之无由,此臣所以当食忘飧,已卧复起,而不能默默也。追思前日昵侍左右,获奉天语,又与诸弟嬉游内庭,恍如梦中之事,为心之难,又可既耶?且念,臣禔为心之难,盖亦已矣。窃恐殿下慈爱之心,尚不能已,忘臣不肖,念之而不释也。言之至此,不觉太息而流涕也。臣禔禀质顽钝,处心狂妄,今虽悔罪,不能自保,复蹈前日之迷复,敢以自警八条,质诸宗庙在天之灵,矢以不谖,且书悔过自新之意,仰渎天听。

古人有言曰:“祸福无不自己求者。”则为善与恶,实在于我,而不由乎人。虽然,自古小人之蛊惑储副,考诸史传,比比有之,小人难去而易亲也明矣。乞将前日以奇技淫巧,陷臣于不义者,断之如法,以杜后来憸小谄谀之路,俾臣之愚,亲近正士,日闻善言,得为成人,不胜幸甚。伏惟殿下,垂怜焉。

誓文及上书,皆宾客季良之制也。

○命世子还殿。政府、功臣、六曹、台谏曁入直摠制等上书曰:

世子悔过,不胜喜贺。

上曰:“寡人不欲见世子,今也悔过,予亦喜焉。”

○右司谏崔洵等上言:

曩者具宗秀逾入宫城,罪当极刑,而殿下特垂宽典,只令决杖流窜,臣等上疏,请置于法,未蒙兪允。今者宗秀不道之罪又现,而所系甚重,死有馀辜。其兄宗之、宗猷等非不知也,匿而不闻,甚非人臣之义。臣等以此劾问,而皆以不知答之。大抵人有多行不道者,则虽邻里尚且明知,况昆弟之至亲乎?伏望命下攸司,将宗秀与宗之、宗猷,一处凭问,明正其罪,以戒后来。权堡不道之罪,其兄权埙又以不知答之。宜将昆弟,一处凭问,幷正其罪,不胜幸甚。

司宪府亦上言请罪,上曰:“堡与宗秀之罪有间矣。且堡使儿女潜隐相通,埙岂能知之?况其相知之迹未著,而以疑事推问,不亦误乎?其罪宗之等则然矣。”

○以黄喜为平安道都巡问使兼平壤尹,权轸刑曹判书,成发道工曹判书,朴实庆尚道水军都节制使。

○给堤川县仓米豆百石于觉林寺。盖以本宫米豆百石换之也。

2月23日[编辑]

○庚辰,司谏院上治道数条:

一,科田之设,所以养廉耻也,不可不均。近年以来,以陈告先后而折给,故受者有多少之不均,或有多年从仕,而专未受者,有乖于太祖设科田之意。今户曹受教内,革陈告之法,将物故者科田,考其各品前数多少而折给,诚为令典。臣等以谓,莫先于立法之美,而尤莫贵乎守法之公。伏望命下户曹,将科准受田者、科不足者、全未受者,明白立簿,各于名下,录所受田数,一本藏承政院,以备上览;一本藏其曹,一本送于宪府,宪府考均否,如或不均,绳之以法,永为恒式。

一,永乐十二年七月日,司宪府启本内,前朝之季,大小员人有并畜京外两妻者,有更娶而还合先妻者,有先娶妾后娶妻者,有先娶妻后娶妾者,又有一时并畜三妻者,身殁后子息等互相争嫡,争讼多端。然时无有妻娶妻之禁,而已成婚先后相适者,今以后娶而追论决折,诚为未便。上项条条,先后妻恩义深浅、弃别有无、同居不同居分拣。薄于先妻,而与后妻终身同住,妇道无亏者,给爵牒与田,而奴婢均分于两妻之子。还合妻终身者,先妻给爵牒田地,而奴婢上同。先妾子争嫡者,勿论先后,以正妻为嫡。三妻并畜者,勿论先后,终身同住者,给爵牒与田,奴婢平分于三妻之子。永乐十一年三月十一日以后,有妻娶妻者,痛禁离异,奉教依允,众所共知,先后妻内,嫡室恩义厚薄,分拣决折。臣等以谓,夫妇三纲之首,而礼无二嫡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岂可以恩义之厚薄,不论先后,而混于嫡哉?乞将永乐十一年三月十一日已前再娶妻者,除先妻死而后娶妻及以不得已之故,而改娶有明文者外,一时并畜二妻以上者与更娶后还合先妻者,皆以先为嫡,馀皆论妾,以定名分。今先妾子争嫡者,勿论先后,以正妻为嫡事及永乐十一年三月十一日以后,有妻娶妻者,痛禁离异等事,一依司宪府上项受教。

一,我朝科举之法,非徒试才,亦以辨族属也。愿自赴生员、东堂乡试者,各其所居官申明色,考其族属可赴试者,录名升于其官,其官升于监司,监司更考,许令赴试。京中汉城试则汉城府考其京在所备三员文字及户口,其乡试汉城试入格者及赴馆试者,成均正录所亦考上项明文,方许赴试。申明色京在所举工商、巫觋、杂色贱口之裔及身犯不孝不道者、正录所不加精察者,宪司纠察,痛绳以法。

上览而留之。

2月24日[编辑]

○辛巳,召吏曹判书朴信、兵曹判书李原,议讲武。上曰:“完山君病笃,欲停行幸。若过此时,则三月二十日以后,正值农时,不可讲武,然不驱禽,只率数骑往来。”信对曰:“病革则数日间,有一定之理。今明日见其势,若有大故,则停是行,二十日前无大故,则动驾,傥有讣音,加日数亦可。今年三月节,始于十一日,且三月非正农,三月十日、二十日之时,亦可行幸。”史臣曰:“安有三月而不为正农乎?以大臣陈于君前,其若是乎?”○命塡本宫小池。传旨于兵曹曰:“本宫近于上王殿,故曾凿一小池,欲迎上王而观之也。若因而置之,则后当为游观之所,予今欲塡之。千人一日役也,宜以军一千授朴子青。”

○下具宗之、宗猷等于义禁府。初,宗之等潜谒世子于宗秀之家,仍设宴为夜飮,宗之把瑟,宗猷起舞。至是,世子欲改过,以实启之,故上知之,俱下狱,命委官李原、代言李明德及台谏杂治之。又遣义禁府副镇抚朴安义于延安府,执李叔蕃以来。初,宗秀等私通于叔蕃安置处,世子亦启之,故有是命。上曰:“今权堡、李法华、李五方皆以东宫之故逮狱。此辈以游戏杂伎,阿谀东宫,使陷不义,宜当置之极刑,然以东宫之故,刑四五人,吾不忍焉。五方、宗秀则不免极刑,馀皆减一等何如?”领议政柳廷显进曰:“如此奸佞之徒,皆不可宥也。”上曰:“李昇虽以舅郭璇之妾,进于东宫,然不可漏泄东宫淫戏之事,予欲秘而不发。”乃命知申事,鞭昇而收其职牒,将流于远方,及问权堡,堡隐之而不以实告,遂下义禁府,问其所由。廷显对曰:“人君之所为,如日月之蚀,人皆仰之,不可隐讳而不发。”上然其言。执义河演进曰:“李昇初虽不知堡等纳于里之谋,既纳之后,不即上达,且受东宫赠物,亦不现告,其罪当鞫问。”上然之。

○下判汉城府事沈温于义禁府,既而释之。初,世子潜来于宗秀家宴飮,上妓胜牧丹亦与焉。胜牧丹以其事告安寿山之妾妓七点生,七点生以告温。温,寿山之姊夫也。宗之告温曰:“弟宗秀于世子殿,进退无常,请公止之。”温呼宗秀止之,宗秀不听。温与宗秀纳交,故宗之有是请。宗之系狱,以请温之言纳辞,温亦不能隐情。义禁府以应奏不奏照律以闻,命勿论。

2月25日[编辑]

○壬午,上诣仁德宫设享,世子侍宴,日昏而罢。

2月26日[编辑]

○癸未,世子早诣阙,日没而还。

2月27日[编辑]

○甲申,以朴础为济州牧使,寻罢之。司宪府疏曰:

守令,近民之职,民之休戚系焉,选举不可不重。今朴础拜济州牧使,础性本贪污,不顾廉耻,曾盗官物,已蒙显罪,名在罪籍。且济州,海外殊方,监司之黜陟、所司之见闻,皆所不及,础必无所忌惮,恣行贪恶,民必受弊,上累圣德。伏望择公廉才干可任者除授,以副舆望。

从之。

○下具宗秀及李叔蕃于义禁府。义禁府鞫问宗秀、宗之、宗猷、叔蕃等私通之罪。先是,宗之为刑曹参判,叔蕃在贬所,使家奴水精及其妾金观道婢今生送于宗之家,问其请罪之由,又宗之弟宗秀使人于叔蕃贬所,求弓与狼尾,又请良马,狼尾则将以进世子也。叔蕃亦通书于宗秀,以前所爱妾礼宾寺婢卜重、恭安府婢药生、妓小朝云,各请其司给由,且赠铁甲及胄,宗秀复书曰:“已如其请。”互相交结故也。

○驾幸原州觉林寺,兼讲春蒐也。上尝曰:“予少也,读书于觉林寺,及长,每梦游若少时然,故予给田而重新之。予托讲武,欲于太祖、母后两忌往观之,然太祖忌在五月,母后忌在九月,五月正农而九月禾盛,若无故往焉,台谏必止之。且佛法虽难信,入中国久矣。虽为佛一往,亦可矣。”代言等曰:“因讲武一幸,谁得而止之哉?”上曰:“予必往观之。”横城等处驱军防牌、摄队长、队副幷一千九十一名,别军一百六十名;江原道步军一千二百名,马军三百名;忠清道步军二百五十名,马军三百名;京畿二百五十名。命都观察使、首领官、各官守令等毋得诣行在。

2月28日[编辑]

○乙酉,忠宁大君未宁,上欲还宫,以李原之启,留龙津渡一日。

○赐赞成金汉老弓鞬矢服。

三月[编辑]

3月1日[编辑]

○丁亥朔,有星孛于东方。

3月2日[编辑]

○戊子,雨雪。

3月3日[编辑]

○己丑,冰。

○命李叔蕃外方自愿安置。左副代言李明德、义禁府知事闵义生等赍具宗秀三兄弟及李叔蕃、李五方等状供启本以进,教叔蕃安置,宗秀、宗之、宗猷、五方等罪,照律以闻。

3月4日[编辑]

○庚寅,冰。

○刑曹、台谏上疏。疏曰:

有罪必罚,则为恶者知所惧;罪同罚异,则为恶者无所惩。向者,具宗秀、李五方等逾入宫城,罪合极刑,殿下特以宽仁,只令决杖流窜。今者宗秀、五方不道之罪又现,而所系至重,死有馀辜。宗之、宗猷等既已通同,而权堡、李法华不道之罪,亦无异于宗秀、五方,皆当置于极刑者也。李叔蕃身犯不忠之罪,特蒙上恩,得全性命,安置乡曲,宜其小心谨慎之不暇,乃以自己私事,通于宗秀,又听宗秀干请,而包藏隐匿,不闻于朝,其不改前心明矣。伏望殿下,命攸司,将上项人罪,皆置于法,以正邦宪。

叔蕃尝私启于上曰:“臣过蒙上恩,多所愚昧,设有作罪,伏望上慈,俾全性命。”上曰:“事干宗社外,盍从汝言而保全之?”至是,叔蕃曰:“昔上有保全之言,臣常不忘。”上闻之,命义禁府都事金安卿,追执叔蕃于金岭驿,还囚义禁府,教曰:“昔日所言,乃谓不干宗社之事,汝其知之。”遂放于咸阳。

3月5日[编辑]

○辛卯,驾至觉林寺,传旨寺僧曰:“我将给地衣,且来九月当作佛事。”

○尽放驱军。

○命斩宗秀、宗之、宗猷、五方等,籍没家产。义禁府都事尹粹赍具宗秀等照律启本以进:

权堡伏:“同法华,进郭璇妾于里于世子者,欲世子复于上,还给吾之被收田地,且望后日之蒙德。”李五方伏:“纳于里于世子者,在前世子赐我衣笠及豹皮唐琵琶、笛,且望后日之蒙德。”法华伏:“同权堡与五方进于里于世子者,欲受衣服,且希后日之蒙德。”李昇伏:“其初谋约则不知,而世子不觉中到户,率于里去后,赐角弓一。初欲启达,以堡言遂止。”宗秀更伏:“希望后日蒙德,每进东宫,且致世子于吾家。”宗之、宗猷等伏:“因见病母,到宗秀家,宗秀言:‘世子今夜来家。’及世子至,出见进爵,盖为后日蒙德之计。”右人等比谋反大逆律,皆凌迟处死,财产没官。

命宗秀三兄弟及五方降等处斩。初,宗秀与五方、陈铺等交结东宫近侍之人,潜谒世子,其后连夜入宗庙门,作竹桥,越墙入内。世子与宗秀博戏,使五方弹琴,通宵不出,赐与颇多,因以女色诱世子。上知之,不露于外,只囚宗秀、五方,即欲斩之,怜宗秀母老,遂杖一百,流镜城,亦杖五方一百,还属公州官奴。今宗秀、五方之罪又现,而拿来以推。世子于丙申正月,听宗秀、五方之诱,乘夜以微服出外,率陈铺、五方等至宗秀家。宗秀招李法华、博奕人方福生、上妓楚宫妆、胜牧丹,各呈其。宗秀备珍羞,以进世子,其兄宗之、宗猷亦至宗秀家,谒见宴飮,宗秀、宗猷起舞。宗秀进酒,世子飮毕,宗之、宗猷扣头。宗之曰:“今日事,若梦中然。”乃手弹琵琶,与其弟宗猷起舞。宗之又扣头曰:“愿世子,殊待吾兄弟。”宗秀又使其妻进酒,终夜极欢。宗之、宗猷、宗秀等脱笠列拜:“愿邸下,永以我等为私伴。”世子诺之,脱衣与宗秀。宗秀妻出纻丝女服与楚宫妆,又以绵布赠胜牧丹,正布赠五方、法华等。又隔二三日,宗秀又请世子,复至其家,进以珍羞,至晓乃罢,宗猷亦参焉。宗之位至参判,乃怀二心,遂与其弟谄事世子,使陷不义,不以宗秀不道闻于上,反与通同,共成其恶,死不偿责。宗秀之流于镜城也不月,而已与野人交结,见爱如兄弟,及被逮,挽手而哭者颇多,其奸猾类此。先是,宗秀与大护军任君礼、少尹辛颐结党付势,无所不至。时人叹曰:“任五方、具五方,谓之十方。”恬不为愧,及宗秀伏诛,君礼忧形于色。

○赐江原道都观察使申商衣二,又赐差使员知旌善郡事权绍及杨口县监李伯忠、洪川县监宋储等衣各一。

○命囚陈铺、黔同、金山龙等于义禁府,皆尝以不道,进退于东宫,被外方付处者也。

3月9日[编辑]

○乙未,还宫。

○刑曹、台谏交章请李叔蕃之罪:

臣等窃谓,罪莫大于不忠,政莫先于去恶。向者,叔蕃身为功臣,义同休戚,而阴畜二心,以负殿下,是不忠之尤者也。殿下特垂宽仁,不置于法,俾全性命,宜当改心,永念再造之恩。乃通于宗秀,欲济己私,又听宗秀干请而私相交结,匿不以闻。其在窜所,设心若此,岂可谓悔罪之人乎?此而不诛,是纵使为恶也。殿下何惜一夫,不思大义,而乃令自愿安置乎?况叔蕃之为人,骄悍不道,必怀反侧,后日之潜图不轨,亦未可知也。伏望殿下,以宗社为念,一依前日之疏,置之常刑,以杜其渐,以戒后来。

不听。

○忠清道兵马都节制使柳湿献鹰二连。

3月10日[编辑]

○丙申,江原道采银敬差官朴允忠,于金城县,造铅三丁以献。

○囚三军镇抚李克文、兵曹知印康劝善于义禁府。初,劝善到杨根行在,逐鹿以获,赞成金汉老以为,吾狗所搏噬,抶劝善遂夺之,劝善托以内伤吐血,卧而不起。兵曹判书李原启于上,上命镇抚所,推汉老仓头执杖抶善者罪之。都镇抚崔闰德等照以威力制缚人律,使克文执其奴,杖八十,杖数非上教也,且劝善非至内伤吐血。至是,汉老不胜愤惋,构辞以告,上命囚克文、劝善,以雪汉老之耻也。三日而释之。

3月11日[编辑]

○丁酉,减权堡、李法华死罪,杖一百、流三千里,籍没家产。流堡于庆尚道东莱;法华于全罗道海珍。刑曹、台谏诣阙,请堡、法华之罪曰:“其不忠之罪,与宗秀、五方无异,上只从轻典,不置于法,非示后之常典。请置极刑,以戒后之为臣不忠者。”上曰:“罪四人,可以示后,何复烦刑好杀?”固请,上曰:“此予之从谏,不若古先哲王也。然古之王者,于杀人之事,亦未必皆从之也。且堡只以女色谄事世子,岂可比宗秀之奸凶也哉?予不听从,勿复言之。”其斩宗秀等四人,为世子以杜后日冒乱之徒,然上犹隐然有不忍之心。上曰:“李昇则予既鞭之,宜不下于有司矣。然内中决罪,至收告身,而使国人不知,予恐大体不可,故下狱,今不与罪可也。且金奇弱宦,本杖八十,降等六十,小斤同亦如之。若有未称,台谏其言之。”执义河演进曰:“前此,具宗秀不置于法,以从轻典,故继踵者多。今昇亦从轻典,则臣恐如昇者亦有之,乞置常刑,以惩后来。”上然之,只流于全罗道金沟。金山龙、陈铺、今音同各杖一百,定为官奴,陈铺于忠清道德恩;金山龙于阴城,后从本定平壤官奴;今音同于庆尚道闻庆,并皆籍没家产。

3月12日[编辑]

○戊戌,命中外用心掩骼埋胾,勿使暴露。

3月14日[编辑]

○庚子,命移置芳干及孟众于忠清道洪州邑城内古客馆。

○台谏、刑曹请李叔蕃之罪,不允。

3月15日[编辑]

○辛丑,不豫。世子及诸宗亲、驸马、议政府、六曹、三军摠制等诣阙问安。

3月16日[编辑]

○壬寅,大司宪金汝知以母病乞辞侍疾,不许,仍赐药。

○命领议政南在、礼曹判书孟思诚、艺文馆提学卞季良试文科。在等诣阙启曰:“今使赴试人为白日场,三馆以不紧过失,久立于门外,甚为无艺。自今仕路不通者则明白告课停举,其馀不紧犯过者,毋使立门。”上允之,下旨曰:“文武科赴试生徒,三馆及训炼观或以小过立门;或以疑事停举,实为弊法。今后如有永不叙用情状明白,可当停举者,文科则报于礼曹;武科则报于兵曹,须待仰曹及台谏移文施行,毋得擅自停举。”三馆据永乐元年成均馆受教,宾贡不许赴试,乡试入格者仁宁府少尹李贺等三十馀人连名申呈,愿赴会试。赵末生以闻,上不允曰:“予其敢行姑息之仁乎?”

○以李从茂为议政府参赞,李泼工曹参判,申商刑曹参判,李暕济州都安抚使,尹向江原道都观察使。上谓向曰:“曩者卿有失事,廷议未息,宜出外以避之。”

○下吏曹正郞禹承范、佐郞权照于义禁府。以御览官案,不去被诛具宗之等姓名也。四日而释之。

3月17日[编辑]

○癸卯,宗贞茂使人来献土物。

3月18日[编辑]

○甲辰,宥轻罪。

3月19日[编辑]

○乙巳,命平阳君金承霔、兵曹判书李原、摠制崔闰德试武科。

3月20日[编辑]

○丙午,雨雹。

○命刑曹,将清州安置检校知内侍府事朴颖,定属军役。颖曾为世子殿承传色,不以世子荒淫之事启达故也。上传旨于世子曰:“自今毋进见。”令知申事赵末生召右辅德赵瑞老等宣传曰:“世子言于宾客,自警自责,告于宗庙,予喜之。然父母者,子之天地也。世子曾行不义,作自警箴,指天为誓曰:‘吾又不义,上位父也,容或赦我,天其赦之乎?’书筵官书诸壁上,寻为不义,欺我欺天。今虽告庙,予岂信哉?故于今不以他人父子之道待之,必俟如文王为世子之时之所行乃著,然后吾说与重辞,而待以父子之道矣。今宗之等以世子之故就戮,虽其自取之,老母存焉。昔李茂、文可学受诛之后,如此之刑,予固不意。予之今日所怀,将谁与语?如是之意,当谕宾客卞季良、卓慎、李孟畇,幷谕世子。”

○罢淮阳府使罗殷职。殷为淮阳守,与其府住讲武场别差安吉,托以兵曹牒,禁讲武场内伐草等事。谷山君延嗣宗回自咸吉道,至淮阳,殷曰:“讲武场内之禁,民怨至甚,惟公转闻于上。若弛此禁,则是公之赐也。”嗣宗以告于上,上惊恐,令其道都观察使推之,实非兵曹移牒,乃殷自禁之,反以民怨归之于上,故殷与安吉皆坐罪。召京畿都观察使李灌,传命曰:“立讲武常所,遣别差,凡伐木之事皆禁之,民怨兴焉。予欲废讲武之法,然是古制也。欲幸畿外,其弊弥甚,乃于畿甸择闲旷地,以为常所,已曾立标。今后各使守令察之,如有称别差者,随即拿送。”

3月21日[编辑]

○丁未,御便殿视事。谓左右曰:“前日宾贡之事,恶其毁法,予不应诺。终夜以思,三十馀人皆有老亲,又待三年,非细故也,予甚虑焉。”赵末生曰:“申呈之外,又有五十馀人。”上曰:“三十馀人,犹以为多,况八十之众乎?其间岂无人材?苟得其人,国家取才,亦有光矣。”左议政朴訔曰:“法不可废,臣请勿改。”礼曹参判许稠、右代言洪汝方等亦固执不可。政府、六曹、台谏皆出,代言等后,上曰:“执法者之论,然矣。然卿等体予至怀,咸使赴试,以解其愠。”乃命末生,传教礼曹曰:“许令宾贡,皆赴会试。”

○召三军都镇抚谷山君延嗣宗及兵曹参议赵启生曰:“咸兴、和州,祖宗久居之地,其土居子弟,曾录名籍。其有才者,既已叙用,其无才不受职者,每于春秋讲武与凡动驾之时,冲犯仪仗,以烦予听,实为未便。今后凡其所告,兵曹与镇抚所听其可否,如有当理,随即申闻,以为恒式,勿令直告。”

○命济州都安抚使,褒贬旌义、大静两县令。

○命功臣嫡长会盟,依元从功臣会盟例。

○户曹上分田之法。启曰:“永乐十五年二月日受教:‘观其给田情状,以其陈告先后折给,故争先告之,犹恐不及,士风不美。今后陈告,一皆禁断。京中则汉城府,外方则都观察使,各具其受田物故者名数,移文本曹,本曹考其各品前受多少给之。’敬此,已曾行移,然至今无有推考移文者,故受田物故者,中间现告无门。愿自今每月季,受田牌属员物故者,牌内掌务传报兵曹;守信寡妇之他及物故者,各里管领告于部令,传报汉城府。外方则里正长告于守令,传报观察使,皆移文本曹。若依前不即用心推考移文者,掌务管领等及当该官吏,以教旨不从论罪何如?”教曰:“上项受田物故人员与夫守信寡妇之他及物故者,各其子孙及一族,京中,户曹;外方,所居官,随即进告。若不告而现露者,所收田租,计年还征,依律论罪。”

3月22日[编辑]

○戊申,庆尚道都观察使李之刚遣人献八面水精杯,赐承政院曰:“毋致破毁,以为飮器。”

○命治芚弥、南江边道路。上召兵曹参判李春生曰:“来二十四日,奉上王幸广州,一宿后还宫。”李原、金承霔、赵末生、徐选等曰:“即今上体未安,且为上王,则一宿太迫,请信宿。”上曰:“谓予德不及黎庶,有如淮阳守者,予甚虑焉。又观汉武帝之事,尤为可鉴。讲武虽古制,予欲废之,此行为上王也。”承霔等复启曰:“彼淮阳守者,自构妄语,固不足论者也。上之立法,必稽古典,彼无知之言,何敢干于至德乎?”上召赵末生、徐选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讲武虽古制,太祖之时未尝讲求。予承太祖艰大之业,惟不克负荷是惧,凡民间利害,靡不思治,独此讲武之法,使民兴怨,予实虑焉。继自今除讲武常所,令民伐草耕田,勿禁私猎,以副予意,予不食言。”

3月23日[编辑]

○己酉,刑曹、台谏请置李叔蕃于法,不听。

○世子称未宁停讲,宾客等曰:“虽未宁而停讲,然明日殿下行幸广州,当力疾而见。”世子使司钥,请开诣阙之门而不开,世子曰:“门闭不开,且尝命曰:‘宜勿来见。’书筵官知之否?”宾客卓慎正色曰:“是欲迁善也。不知邸下何由而动上之念乎。”世子曰:“非我有失,人有诉之者也。”慎曰:“是言太过。”仍曰:“不可以人而传语请见之。”世子答以未宁,终不见焉。及动驾日,书筵官请世子曰:“愿及未动驾前,进见于上。”世子进内厩门,未见而退,称未宁停讲,至暮射的。书筵官进言曰:“未宁停讲,而射的可乎?”射七八矢而后已。

3月24日[编辑]

○庚戌,上奉上王,畋于广州俭丹山。上谓金承霔、李原、赵末生等曰:“欲于明日还宫。”承霔等曰:“臣等恐上体劳瘁,请留。”上曰:“予病未息,速还治之。”

3月25日[编辑]

○辛亥,还宫。

3月26日[编辑]

○壬子,罢司宰监正金祐生职,以监造麻田浦舟梁而不坚实也。

○命通三经四书者许赴会试中终场。

3月28日[编辑]

○甲寅,上王为上置酒,宗亲侍宴。赐酒入直大小臣僚。

○以陈米豆一万石,贸易楮货。上曰:“必先鱞寡孤独,而从其自愿。”

3月29日[编辑]

○乙卯,刑曹、台谏复请李叔蕃之罪,不允。

3月30日[编辑]

○丙辰,置酒于便殿,慰启事臣僚也。

○礼曹上承文院牒呈吏文事件:

一,本院吏文习熟及能写字官员陞除他官者,依旧例仍兼本院职衔,常川肄业。

一,在前吏文肄习人员数少,虑恐将久废弛。拟合始自今年,文科新及内,选拣年少善书聪敏者十人,照依成均校书权知例,以本院权知副正字口传,俾令专务肄习吏文,比依三馆陞转例叙用。

一,奉使赴京各起书状、通事,赴辽东使臣等官,但有陈奏事理,宣谕圣旨、礼部辽东省会及沿途闻见事件,回还十日内,一一开呈本院,以凭参考。其有违限不呈者,移文宪司纠察。


从之。

○司宪府请本府官不与春秋制述之例,从之。以事务烦剧也。赵末生仍启曰:“今春等赋诗朝士,因公务之紧,不赋者居多。”上曰:“春秋等赋诗,罢之亦可矣。”

○执义河演请李叔蕃犯不忠之罪,面启曰:“叔蕃不忠,为臣子者当不共戴天,故请之至再至三,未蒙兪允,惶恐陨越。然为臣而不忠者,人人之所共讨,非殿下之所得私也。愿依律施行,籍没家产。”上不允曰:“卿等知叔蕃之罪乎?前年春讲武行幸之时,故代言尹须妻潜奸盲人河千景,命以律外斩刑施行,叔蕃请赦于予而不得,又因世子、二大君请赦,予又不听。叔蕃扬言于外曰:‘无夫女和奸,于律杖八十而已。今用斩刑,无乃太过乎?’然此言,性直之所致也。”

○是春,桃李不华。

夏四月[编辑]

4月1日[编辑]

○丁巳朔,世子诣阙暮还,以上之不豫也。

4月2日[编辑]

○戊午,礼曹上进献表笺方物事宜:“在前正朝、圣节、千秋表笺方物,进贺使发程日逼,仓卒制造,诚为未便。自今令承文院发程前期二朔,进献方物数目及发程日期,前期相考,具录呈报本曹,本曹启闻,各掌官知会预备。”从之。

○命遣画员李原海等十五人于觉林寺,以寺告成也。且赐诸彩色。

4月3日[编辑]

○己未,上奉上王,置酒于庆会楼下射侯,宗亲侍宴。赐随驾宰枢及承政院官帑弓箭,仍命会射于外,且赐酒于大小臣僚及赴役匠人、军人有差。时营景福宫门内东西廊。

4月4日[编辑]

○庚申,禁中外婚嫁。贺正使通事元闵生回自京师,密启帝求美女也。

○命自今书筵宾客有故,则辅德以下时仕官员进讲。

○召宗亲射侯。

○命户曹参议李迹、司宪掌令全直,同京畿都观察使李灌相视富平堤堰利害以闻。迹复命,上问富平水桶堤堰难易之势,迹对曰:“桶内浸水田百五十结、桶外起耕田三百结、可耕地一百结幷四百结,桶水可以漑之。至桶下大梯则地势渐高,水不顺性,难以漑之。”上曰:“加筑则桶水可至高处。”迹对曰:“若又加筑,桶上水田必加沉没,民怨又深。”上曰:“禹希烈守方面之任,为国家大计,夫岂不利而为之哉?意必乡愿利桶内水田,厌筑堤之劳,而出是言也。”代言睦进恭亦极言桶水不及高远之势,乃召希烈问之,希烈启曰:“富平水桶,非自小人而始,古基尚存。臣巡审其地,可耕地至于千馀结,此只修旧基耳。其乡愿等厌工役利桶内田,不念国家大体,欺侮天聪,且富国之术,在乎堤堰而已。”上曰:“予亦以为,乡愿所为。其先言不利,嗾民呈状者,令宪府推劾以闻。”富平人百馀名以堤堰不利,诉于宪府,宪府以启,乃有是命。

○礼曹启祭祀事宜。启曰:“祭酒造酿烧木,今后典祀寺属江原、忠清两道水边各官散接壮奴三十口,专除其贡,令备烧木,许于司宰监船只趁节载来。且诸祀奠物熟设之时,执爨奴隶,仍著不净常服,深为未便。执爨之时,所著三节净衣各五十件制造,当执爨时,分给穿著,祭毕后还收入库。”从之。

4月8日[编辑]

○甲子,幸景福宫,御庆会楼下,覆试文武科。文科以礼曹判书孟思诚、艺文馆提学卞季良及知申事赵末生为读券官;武科以兵曹判书李原、参判李春生、平阳君金承霔、摠制成达生、崔闰德、李顺蒙等参之。文科取韩惠等三十三人;武科取田善生等二十八人。以惠为典祀少尹,善生为副司直。文武科依前例,限三日庆贺,前此有禁酒之令故也。

○以赞成金汉老、判汉城府事沈温为进献色提调,遣人于各道,选处女。上谓宜宁府院君南在、左议政朴訔曰:“处女须旁求,以称予事上之意。”

○移置新宁县于长守驿地,从庆尚道观察使之报也。

4月9日[编辑]

○乙丑,陨霜凡四日。

○上奉上王,观放鹰于东郊,画停于箭串坪,置酒极欢,宗亲侍焉。赐酒于随驾大小臣僚。

4月11日[编辑]

○丁卯,赈安山民饥。京畿观察使启:“安山郡三十馀人告饥。”上曰:“须及时赈济。”

○命囚前判事李文贯之子弥于义禁府。丙申冬,上讲武江原道,车重宝及速毛赤李弘诱世子,十月二十日初昏出殿,至鸡鸣到富平文贯家宿焉,翼日,世子率文贯三父子,至铁串浦放鹰。其后世子又出游,文贯使其子弥等具酒馔以进。京畿监司李灌,文贯之族弟也。闻之,以告于上,上曰:“当其时,世子必使文贯不露此事也。已往之事,宜不推劾,然儿辈不识大体,出入无节,文贯不言,诚有罪矣。”乃囚其子弥,遣义禁府知事郑伸道于富平,执文贯以来。

○命大串副万户陈锤、知安岳郡事李宁、载宁县令姜尚信,赎笞五十。锤等以武科乡试考官,取士加于额数,宪司请罪也。

○功臣嫡长会盟于景福宫北洞。载书曰:

开国定社佐命三功臣嫡长崇禄大夫平壤君赵大临等敢昭告于皇天上帝、宗庙社稷、山川百神之灵。伏以,事君无贰谓之忠;事亲无违谓之孝。盖臣子之所立者,忠孝也;所天者,君父也。惟其所在,当以诚悫一事之,矧玆要质明神,歃血同盟者哉?臣等之父,有推戴太祖以开国者;有扶翼上王以定社者;有奉我殿下以佐命者。应机决策,奋义效忠,三盟之辞,藏在盟府,为子孙者,所当体念,永世无忘。况今我殿下以臣等之父,尝有微效,崇臣爵秩,参诸功臣之列,视臣等无异臣父,此即大舜赏延于世之盛心也。臣等仰体至意,亦以臣父之心为心,至诚相与,夹辅王室,期于终始勿替。玆涓吉辰,质诸明神,以固诚悫。既盟之后,各自勉励,终始一义,坚如金石,常以安社稷、利国家为念,永享福禄,共保安荣,子孙万世,毋忘今日。苟或不谨,敢渝此盟,幽有鬼责,明有王法,非止厥身,必及其后,各钦誓言,毋或有渝。谨以清酌小牢,式陈明荐,尚飨。

时,右代言洪汝方亦以嫡长,奉宫酝赴会。

○命司仆寺各牧场马匹,勿供宴享。

4月12日[编辑]

○戊辰,上奉上王,置酒于昌德宫,日暮乃罢。

4月13日[编辑]

○己巳,命户曹,毋征沈淙已收田租。

4月14日[编辑]

○庚午,命无咎、无疾、无恤、无悔等女子,外方从便。

○安置金训于永同农舍。训子如达申呈云:“大父宗敬年老在永同。”故也。

4月15日[编辑]

○辛未,三功臣及嫡长献寿于仁政殿,上见功臣等,恻然下泪。左议政朴訔进一爵,上谓昌宁府院君成石璘等曰:“今日事,非独为功臣,乃为国家大体耳。功臣物故殆尽,在坐者亦皆老衰,欲见嫡长有如继父忠烈,与国同休戚者也。”九献礼毕,石璘进爵,上起坐曰:“予以府院君年老,使左议政行酒。”因语之曰:“臣之于君,虽膝行匍匐,君不起对礼也。今府院君年至八旬,为国元老,且礼尚有馀,予故起对。”清城府院君郑擢进联句,石璘及左右更相唱和,訔起舞,上命忠宁大君对舞。訔俯伏以辞。上方与他人语,良久乃见曰:“何故不舞?”訔曰:“小臣何敢与大君对舞乎?”上曰:“在予前,且命之矣,毋辞。”訔固辞,上强之,訔乃舞,石璘亦舞,命世子对舞。上起立,功臣及嫡长皆跪,叩头流涕。世子进爵,上啐爵,呼世子飮之,因教国之大体,遂泫然泣下。訔扶世子手曰:“邸下知上泣下之意乎?”訔因泣,世子亦泣。石璘进言国家大体,兼陈世子之事,上曰:“闻公此言,予意豁然,如睹昇日。”遂流涕良久,遂命世子行酒,自石璘至于嫡长。世子行酒至訔,訔谓世子曰:“彼宅方言侪辈相称之辞不遵父王之教大误,可飮此。予不幸为世子师。”遂泣。世子飮之,更酌而来,訔乃飮之。宴将毕,功臣与嫡长三品以上,入殿内舞。世子每承上教,随即泣下。右议政韩尚敬进前密白宗之等事曰:“右人等既置于刑,籍没家产,而其奴婢使其妻掌之,而立役,苍赤厌苦而逃,即令代立,怨气不细。近日霜降,臣实恐焉。”上曰:“卿言是也。”赐功臣内厩马二十匹,出尚衣院表里,赐嫡长功臣。嫡长侍宴,自此始。

○咸吉道都巡问使进东宁卫百户金用贵所用木牌,命藏之承文院。都巡问使启曰:“月初六日,百姓廉生进告云:‘以田猎事到甘音洞,见东宁卫百户金用贵、小旗刘案等六名于路中,用贵等曰:“内官张童儿、陈指挥奉圣旨,率军马一千名,以白头山寺丹青事,去正月十九日,辽东离发,彼土所何江边来到,造木寨营仓库十二间,输入军饩,先送军马五百于山间,其馀军马则留待雪消,四月望时入来。”因此过夏,驴及农牛草地放牧事言之,授我木牌而还。’今将木牌上送。”

其辞曰:

钦差内官张信窃照,本职近蒙赍捧皇帝圣旨,统领辽东官军一千员名,前往白头山公干除,钦遵到来乃颜地面,安下大营,位箚军马外,差委土官头目石脱里等四员,管领旗军五百名,前去弗朱江幷分春江上下,山场采捕等项去后,今置牌面前去四外,旧有打围处所常川悬挂,如有本处附近住坐朝鲜国地面,高丽、女真人民,或山打围,或安放罟等项,无知恐撞,遇差去官军,互相搅扰。今照天下太平,四海内外,皆同一家。虑恐中间有等不体法度小人,妄生事端,有伤侵害不便。如遇此牌,从便打围,飞放采捕,安生乐业。如有百姓人等自愿前来拜见,往来买卖者,听从交易不阻。仍将钧旨事理,省谕各寨分住坐人民,毋得妄行惊疑。傥有辽东各卫递年逃军,潜住山林,有能悔过,自行赴官出首者,不问远近年分,与免本罪,给与粮赏,带回着役,的不虚示。须至牌者,右仰通知。

一面以女真书书之,辞则同。上曰:“张信之牌,正合事理,授承文院藏之,毋致遗失。”

○囚杨花渡丞徐思敏于义禁府。先是,车重宝、李弘等潜诱世子,再渡江津,思敏即不进告,至是下狱鞫问其故。传旨承政院曰:“昨日右议政所启诚是。今后罪人奴婢,既已属公,毋使其妻掌之而立役。且今义禁府罪人,毋得流外,只杖释之。”

4月16日[编辑]

○壬申,杖李弘一百,籍没家产;李文贯、卞臣贵赎杖一百;李智、李弥、观音奴、帝释奴、李先等杖一百;释徐思敏及世子殿别监鸟伊。义禁府鞫文贯等启曰:“李文贯伏:‘侄速毛赤李弘进退于世子殿日久,故予谓弘曰:“愿荐吾二子智、弥于世子。”其后世子至吾家宿焉,以后日字孙蒙德之计不告。’李智、李弥皆伏:‘依托李弘,欲蒙德于世子。世子至父家及铁串浦之时,进见支应。’前判事卞臣贵子观音奴伏:‘世子去年十月,至铁串浦放鹰时,蒙德为意,与李智兄弟及吾兄帝释奴随从。’臣贵伏:‘子帝释奴、观音奴等,于世子富平及铁串浦出入时随从,吾以为不可叱之。’李先伏:‘世子至文贯户宿时,随从是实。’李弘伏:‘因叔父文贯之请,率其二子,荐于世子,进见再三。后世子到文贯户宿焉,及还京时,文贯三父子随至杨花渡。’”

命义禁府照律以闻。上谓知申事赵末生曰:“昔者以世子之故,人多系狱,或至伏诛,于予心今尚不平。欲罪文贯等,予所不忍,除他事,宜速赎杖。”

○下通事张有信、押物金彦容、打角夫姜尚傅于义禁府。有信等随贺正使李都芬赴京,买进上衣襨段子,而以其私段子易之,且相言诘。都芬复命之日具启,命囚鞫问。

4月17日[编辑]

○癸酉,上诣仁德宫射侯,仍设享。赐酒随驾大小臣僚,赐侍卫宰枢、参议、代言、佥摠制内帑弓箭。

4月18日[编辑]

○甲戌,禁赴京贸易事。下旨司宪府曰:

赴京使臣之行,谋利人等随赴中国,暗行买卖,致有污辱之名,关系不少。进献方物、路次盘缠、衣服外杂物,并皆没官,其谋利之人及带去马匹,并属各站定役,《元典》所载,而近年考察陵夷,不无暗行买卖汎滥之人。自今赴京行次,如有暗行买卖谋利之人,照律论罪,知非率行使臣及不能考察平安道都巡问使、义州牧使,以王旨不从论罪,以为恒式。自今赴京使臣,各率自家奴子,毋率他人奴子及兴利商贾人。

且命承政院:“进通事、押物、打角夫等,进献物色、路次盘缠、衣服外,自己杂物及请托之物,如或带去现露,以王旨不从论罪,家产没官事,取招藏之承政院,以为恒式。”

4月19日[编辑]

○乙亥,命议政府,监审入格处女。

○丰海道都观察使上除弊事宜。启曰:“丰川郡人朴夫介等八名,称为进上生雁干,平山人申原称为司饔房差备差使员,每年春秋,各官散接干各户横行,糜费公廪。上项干等春秋两等,物名数目及所纳处,未知为实未便。自今每名某物几数、某处上纳,明文相考考察。”教曰:“咸吉、平安、丰海道各官散接生雁干、酥油干名目推考,其中鞑靼,仍旧定体,平民并属军役。”

4月20日[编辑]

○丙子,赐文武科恩荣宴。

○分遣敬差官及内官于各道,选拣处女。

○户曹上器皿除弊事宜。启曰:“据长兴库呈,外贡砂木器,以司饔房纳施行,而库专掌捧纳,内宴及行幸时,分纳于司饔房、司膳署、司脔所,故未得终始考察,或匿或破,还纳之数,仅至五分之一,征于逢受下典,实为积年巨弊。愿自今库纳砂木器外贡元数内,司饔房、司膳署、礼宾、典祀、内资、内赡寺、恭安、敬承府等各司,分定上纳,各其司考察出纳,以革积弊。”户曹又启:“长兴库贡案付砂木器,今后刻长兴库三字,其他各司所纳,亦依长兴库例,各刻司号,造作上纳。上项有标器皿,私藏现露者,以盗官物坐罪,以绝巨弊。”皆从之。

4月21日[编辑]

○丁丑,命释张有信等,寻命有信就职。

○以李和英为判左军都摠制府事,卞季良艺文馆大提学,申槪工曹参判。

4月22日[编辑]

○戊寅,上奉上王,设享于广延楼,宗亲侍宴。先是,上教六曹曰:“近日诣仁德宫,上王曰:‘予今来年有厄,愿自今宜数相见。’今牧丹盛开,不可虚负良辰。曩予诣上王殿,或击球以戏,今则罢击球之戏,但设酌赏花,欲慰上王之心,卿等无乃以为烦乎?”吏曹判书朴信进曰:“上奉上王同欢,大小臣僚罔不举欣,谁敢以为烦乎?”

○礼曹判书孟思诚辞,以父病侍药也。不允,给驿马,且赐药与酒曰:“病愈即来。”

4月23日[编辑]

○己卯,斩李贵守,杖陈纪一百、流三千里,并籍没家产,方有信杖八十收赎。贵守,世子殿小亲侍,本金汉老家奴淑嫔乳母所生也。初,陈铺与贵守问美色处女,贵守语崔学,崔学传语其同婿玉世琛,世琛曰:“方有信孙女有姿色。”贵守闻之,遂与陈铺告世子,世子再遣贵守、鸟伊、重宝等于有信家问之,因令看姿色,有信不出其孙女。世子初昏潜到有信家,有信曰:“孙女在外。”厥后,世子又到其家,突入内见其女容即还。司膳权知直长陈纪进世子殿,使鸟伊密告曰:“前日有信夫妻失礼,请复往。”世子曰:“予不复往,许人嫁之。”陈纪再三请焉,世子使贵守负寝袱,至有信家,世子入宿,至夜五鼓还殿。至是,因处女选拣事觉。

○命斩陈铺,又下旨曰:“德恩官奴定属陈铺教诱世子,再度潜往具宗秀家,且与贵守荐有信孙女于世子,再度犯夜,隐密出入。不义之事每首唱之,罪恶尤甚。”乃遣义禁府都事杨秩于德恩取招,依律处斩,除缘坐之人。

4月24日[编辑]

○庚辰,世子托疾停讲,以贵守之死,内怀不平也。

○遣人赐芳干酒膳。赐干獐鹿幷十五口、药酒三十甁、烧酒十甁、鹿脯早藿等物,仍传旨于忠清道都观察使曰:“今道内洪州安置芳干处,月米则已给矣,若甘酱干青鱼等物,连续给之。”

4月25日[编辑]

○辛巳,宥轻罪。下旨刑曹曰:

不孝不忠之人,王法所不宥。无知之人,陷于刑宪,是虽自取,为民父母,不得不悯。自永乐十五年丁酉四月二十五日以前犯不忠不孝外,京外二罪以下,已结正未结正,并皆放宥。

刑曹判书权轸启曰:“不忠不孝外,二罪以下并皆原宥,已移文各道。然各道都观察使所囚罪人,则见宥旨即释矣。若京中司宪府、刑曹、义禁府所掌徒流各官罪人,不录名氏,虽下宥旨,各道必不幷释。”

命自今付处罪人姓名,悉录启闻。下旨义禁府曰:

世子年未及壮,学未有成,奸谲之徒,不顾大体,乘间冒进,使陷于不义,实非爱世子也。魁首依律施行,为从徒流戒后。世子翻然改悟,自怨自艾,悉书前日之非,极陈悔过之目,既告宗庙,又告于予,日见其自新之实,奸谲之徒冒进无由。其为从徒流者,良人则外方从便,贱口则各其外方自愿定役。

赵源、赵瑨等三十三人,皆许外方从便。赵末生曰:“今蒙宥人内,有原役者,愿定其所居官本役。”上曰:“可。”

○访问民瘼。下旨吏曹曰: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生疾苦,宜当尽知。各道都观察使、都巡问使,各其道内守令及闲良品官,以至小民,备细访问,实为疾苦之事,采择以闻。守令如或隐匿不报,依律论罪。

又下旨户曹曰:

京外义仓,实为穷民敛散之法,不可不重。无知之民,每年贷出,未得还纳,积以岁月,贷出之数,或至数十,不能自偿,民生可虑。甲年以上公处宿积,使其贷者各从自愿,代以杂物,秋以为期。今后中外还上,鱞寡孤独、贫乏平民为先分给,至于大小两班,如有丧葬、水旱之灾者与一里皆知贫乏者分给,多不过五六石。

下旨义禁府曰:“永同付处金训、罗州付处尹兴阜、原州付处康有信、沃川定属朴安守,皆令外方从便,权堡、李法华、黔同、李弘,家产还给。”

○完山府院君李天祐卒。致赙米豆幷七十石,辍朝三日,谥襄度。天祐少善射御,美风仪有器度。从太祖潜邸,屡战有功,命为原从功臣,至戊寅、庚辰,又参定社佐命之列,上委任之。历知三军府事、吏兵曹判书、议政府赞成,久典兵政,然多畜侍妾,待子少恩。二子宏、完。

○罢顺城县令金仲诚职。初,全罗道都观察使郑耕到兵马都节制使马天牧之营,光州牧使崔府、顺城县令金仲诚等参坐,许牧使坐绳床,县令平地席坐。仲诚怒曰:“外方三品至六品一般,虽监司焉知礼乎?”耕心恶之出去。天牧欲责仲诚,使军官致之,仲诚骂詈不去,军官等扶执相斗失容。宪司闻之,移文全罗道劾之,耕未得行公,具辞启闻,天牧亦以启闻,命义禁府拿仲诚来,按问无礼之罪,以功臣之子,只罢其职。

○前都摠制金乙雨上兵船事宜。书曰:

近来倭贼不得侵我边鄙者,虽因殿下之至德,亦赖兵船也。为管守者全不用意,以致朽败,频年造船,松木殆尽无馀,将来之患甚可虑也。愿自今万户、千户以至领船所掌舟楫,趁时烟熏,永久不败,则造船之弊,可除,而沿海松木,亦不殆尽矣。苟不用意烟熏者,痛惩以法,以为恒式。

上曰:“乙雨年虽高,志壮气雄,言亦可采。”

4月27日[编辑]

○癸未,禁各道进膳。命礼曹曰:“今当热时,远方每朔进上,驿路有弊。新米外,其馀一皆禁止。”

○命布衣李直卿,教训宦竖。直卿京畿抱川人。上尝曰:“宦竖不学文,最为未便。老壮者已矣,年少之辈不可不训。在前教训金子诚有他故,何以得贫寒而好教训如子诚者,给衣服,使之教训乎?”代言等荐直卿,至是召之,赐衣服家舍。

4月28日[编辑]

○甲申,礼曹上《新撰健元陵祭仪注》,上览之曰:“山陵拜奠礼,予已从俗。且仪注内,无飮福礼何哉?若详定官无事,则退而休焉可也。”盖礼官好改仪礼,成毁无常,以烦上听,故有此教也。

○筑全罗道道康、长沙二城。

○是月,朝暮气寒如秋。

○虫食禁山松叶。

五月[编辑]

5月1日[编辑]

○丙戌朔,上诣健元陵,行端午别祭。初,朴信、权轸、许稠等启曰:“来月初一日,健元陵亲幸祭还驾路上,六曹欲暂设享礼。”赵末生曰:“上昨日召臣曰:‘予欲禁阙内药酒,予若不进,则恐上王必不进酒。今当农月,弥月不雨,予甚忧之。’臣对曰:‘禁酒固是良法,然每年贫民幸飮浊酒,而见执被罪,若大家则杜门终日欢飮,竟不坐罪。’上曰:‘是予志也,姑停之。’然上虑之甚,难以进启。”信曰:“我主上过谨天戒。当时农月未尽,且我问于百姓,百姓曰:‘天若大雨则可,不然,不若不雨之为愈也。’须当启达。”末生不答。信等出,末生入启,上善其答辞。

○昼停于松溪院川边。上以天祐之卒,不进肉膳,领议政柳廷显等欲劝进,然已进膳,故未及启,俄而动驾。及还宫,廷显等请进肉膳,教曰:“我明日劝进上王,然后从之。”上自健元陵还宫时,观射厅壮丽曰:“何用民力之甚也?”

5月2日[编辑]

○丁亥,以炼银事,传旨于各道都观察使。旨曰:“每岁进献,用银无穷,若一朝尽用,则难继也。各其道内银石及炼银铁物产处,备细访问,以实启闻。其产处近地居民,蠲除徭赋,专属吹炼,来秋为始鍜炼。如有隐匿不报者,以违旨论。”

○放还外方童女。上曰:“事大之礼,予不敢怠,已得处女五人矣。”

5月3日[编辑]

○戊子,罢都摠制李都芬、大司宪李泼职。初,都芬与泼以贺正使副,如金陵时,多赍布物,恣行买卖,泼乃身亲行之。张有信曰:“予赴京三十五六度,未见如此行者。”礼部知其多赍私物以来,出禁于市曰:“敢与朝鲜人买卖者有罚。”礼部尚书谓元闵生曰:“陛辞日逼,买卖何如?”闵生曰:“市人不顾布物,不能易换。”尚书笑曰:“布物背节,以布易钞,则可以转换矣。”以此取笑中国,及还事发。有信恨其同行,扬言曰:“都芬、泼、闵生、金彦容及打角从人等多赍私物,恣行买卖。”由是,国人无不知之。适泼为大司宪,出官之日,宪府拒而不受。劾问有信、彦容等,有信答曰:“当初发行,都芬辎重一駄,伴从人并一駄,行到辽东,忽见不知所自来物,加出者凡七只,所裹之布,几至百匹,泼之辎重亦同。予告两使曰:‘今玆行也,进献之物甚少,而私赍物货太多,无乃不可乎?不如沿路做卖。’两使不听。至于京师,市人传言:‘今朝鲜之人进献之物小,而私赍之货多,慎莫与朝鲜人易布。’后,市人持钞易布者甚多,人云:‘自官出钞,分与市人,买布官收。’然亦未知其实也。其从行者,若闵生、吴义、彦容、尚傅、崔敬渭等所赍之物,则虽未得详知其数,然多者至百匹,少者亦不下四五十匹。唯书状官金沱之布,十馀匹而已。”金沱亦启:“皇帝不义我国使臣滥赍布物。”于是,宪司上言:“都芬、泼、有信、彦容等入朝,多赍物货,恣行买卖,至使市里有换布之禁,礼部亦有易换何如之问,取笑辱命,殊失奉使之义,其罪不小。然其所犯,在四月二十五日宥前,罪则不敢论矣。泼设心奸贪,不可为风宪之长,惟取上裁。”

命皆罢职。先是,彦容之回来也,将私绢七十匹,付诸平壤道检律,检律以进上狸皮换卖,来京时幷将彦容绢,至青郊驿,驿丞较重,检律装载,重过三十斤,探取绢帒,以告监司,监司启闻,悉入其绢于济用监。

○定各官乡校奴婢之数。刑曹启:“乡校奴婢无定数,未便。留守官三十口,大都护牧官二十五口,单府官二十口,知官十五口,县令、县监十口定属,其馀皆属典农寺。”从之。

5月4日[编辑]

○己丑,上诣文昭殿,行端午别祭。

○上王诣健元陵,行端午祭。

○禁卖金银于日本客人。

5月5日[编辑]

○庚寅,乍雨。

○上诣仁德宫,奉迎上王于庆会楼置酒,宗亲侍宴。赐酒随驾大小臣僚,赐内帑弓及箭筒各一件于宰枢厅参议、佥摠制厅、承政院、上大护军、护军与司仆官员等五处,仍命射的。

○改阙内供役人称号,汉波吾赤改别司饔,妆子色改进上床排色,多人床排色外房改蒸色,酒房城上改酒色。

5月6日[编辑]

○辛卯,囚元闵生、张有信、金沱、金彦容、吴义、姜尚傅于义禁府。议政府上言:“《元六典》户典内:‘赴京使臣行次,谋利之人往赴中国,暗行买卖,致有污辱之名,关系不小。进献方物路次盘缠、衣服外杂物,并皆没官,其谋利之人带去马匹,幷属各站。’正朝进表使李都芬、进笺使李泼等多赍私物,恣行买卖,取笑中国,以辱上命,事关大体。宪府以四月二十五日宥前事,勿问其罪,断自宸衷,只令停职。都芬、泼、有信、彦容等,请置攸司,鞫问其由,以正邦宪。”

命义禁府,除都芬、泼外,皆囚鞫问,根随买卖人及带去马匹,依《元六典》属站。又教曰:“鞫问之时,勿推物主,只问其买卖匹数,幷皆属公。”赵末生曰:“臣等以为,鞫问物主,幷惩戒后。”上不答。初,都芬、泼及熙川君金宇等或受贾人银丁,或受彩段,仍与率行上国,转输之人多怨焉。

5月7日[编辑]

○壬辰,命释内资直长金叔俭。初,上幸景福宫,叔俭近驾前下马,司禁执报兵曹,兵曹囚于典狱。刑曹按问请罪,命曰:“新进之士,苍黄失措,岂有不敬之心乎?”乃释之。

○禁商人回换平安道米谷。平安道都观察使报:“本道风俗,两麦不多耕种。京中兴利人,将不紧杂物,横行寨里,多聚米谷。无知之民,不顾后患,费用无际,自春至秋,全出还上。是故,往年还上未纳杂谷二十万二千七百馀石,实违国家备粮饷之意。自今京中从仕,道内恒居人员农作所出回换外,兴利人反卖回换一禁。”从之。

○命肄阵图。兵曹启:“阵图肄习,令入直上大护军、三军镇抚、经历、都事、内禁、内侍卫、别侍卫、鹰扬卫及各门差备外,甲士、别牌等以马儿,追日肄习,其中不谨者,照律论罪。”

○兵曹上婢妾子干尺人迁转之法。启曰:“前此,各领府兵去官,则以摄队长、队副壮实人充立;摄队长、队副迁转,则以婢妾子及称干称尺壮实人充补。然不考立役年月多少,徒用壮实人,则一般正军内老弱者及奉足人,终身未得迁转,实为未便。自今上项婢妾子及干尺人中,正军每十名为一小牌,每五十名为一摠牌,各其摠牌置簿,每日书名,岁末每一摠牌内,考其役日多者一人,升为队副。其奉足自愿立役者,许令与正军轮番,以上项例录用,身良水军,亦依此例录用何如?”

奉教:“不拘岁末,每政有阙,随即叙用。”

5月8日[编辑]

○癸巳,陨霜。上曰:“四月降霜屡矣,五月则始于今年也。元闵生不报贺正使、副使赍布之数,人心之恶如此,天地其能位乎?然天变地怪,人君宜自甘受。”代言等启曰:“闵生减报自己布物之数耳,使副使之物,与有信之言合,义禁府都事闵犀角误达耳。”上怒乃解。

○释元闵生囚。以闵生为处女奏闻使,将如京师,故先诸人释之。

○对马州守护万户林温使人献土物。

5月9日[编辑]

○甲午,陨霜。上曰:“予自践位以来,每见夏月繁霜,水旱不调,欲究其所以。然稽诸经史,有曰:‘夏月繁霜,由于用刑失其原情。’予欲于用刑之际,参酌施行。”遂命知申事,传教六曹、台谏曰:“讯杖问罪之际,恐或失中。古语云:‘天子用刑失中,则夏月霜遍天下,诸侯在一国,守令在一郡。’卿等宜各参详古今施行。予岂若梁武帝以面代牺牲,姑息而行之?当考其古今,用刑之实兼尽,而后乃行之也。”上又曰:“其他天变地怪,或因他事,至于霜降之故,则乃人君刑罚失中之致。然且罪不原情,则必霜降失其时也。曩者晋山为首相时,人以为:‘民咨胥怨,以致天地之变怪者,皆晋山为之也。’使晋山在家,以他人为首相,天之变怪亦如彼。今晋山已殁,首相、六代言屡更其人,亦如此。此则非宰相奉职之过,予在民上十八年于玆,皆予之致然也。子息不才,不得传位,亦不能自死,不能脱逃,徒为之痛心耳。”又曰:“今年又有旱气,景福宫行廊盖覆后停役。”左代言徐选曰:“射厅大厅已成,而又欲加造,幷罢此役如何?”上然之曰:“射厅,不紧处也。如彼壮丽何哉?”代言等对曰:“当春秋习射之时,兵曹堂上、镇抚及训炼观官员会坐处也。然臣等亦以为太过也。”上曰:“盍亦思昔日遮日庇风雨时乎?何必如此?速令停役。”仍教曰:“予欲止公私土木之役,尚且不从,其故何哉?予虽坚禁,无岁无之,每遇旱灾,人人惶恐,乃欲停之,是何道也?”

○传旨于平安、咸吉、丰海、江原道监司等曰:“夏节进上益头罗进、加之介、鹰子,俟更有旨乃进。”

○选处女。命议政府、六曹、台谏与知申事赵末生、内官卢希凤,选拣进献处女,以黄氏、韩氏为上等。黄氏容貌美丽,故副令河信之女;韩氏婵娟,故知淳昌郡事永矴之女也。

○命书筵必备三员进讲,虽温故之时,必备三员而进讲,不尔则断以大罪。

○囚李都芬、李泼于义禁府。以张有信具白都芬及泼率去兴利之人,恣行买卖故也。

○命三都监、内侍茶房、尚衣院、鹰扬卫,勿设诞日祝寿斋。

5月10日[编辑]

○乙未,释李都芬、李泼、金沱等囚,仍命除都芬、泼、闵生、沱等买卖物色外,张有信、金彦容、吴义、姜尚傅、崔敬渭等易换之物,为半没官;从人四名之物,专没于官。先是,宪府请都芬等罪,上曰:“除他事罢职。使副使罢职,亦足知戒矣,其馀勿论。”末生曰:“有信之职亦罢乎?”上曰:“虽不罢职,有政事则必见代。”以有信等司译院之职,更相递代故也。

○命司宪府,推核钦问起居使、通事、押物、打角夫、从人等买卖泛滥事状。司宪府启:“金宇等入朝贸易杂物,乞尽没于官。”上曰:“除金宇外,书状、通事、押物等所易杂物,为半没官;从人所易之物,一皆没官。”

5月11日[编辑]

○丙申,命六曹议定讯杖之数,仍命可言之事,拟议以闻。刑曹启:“议政府、诸曹奉教拟议条件。一,讯杖每一次多不过三十度,须令置簿,以凭后考。一,凡讯杖体制及打下处,一依义禁府例。一,压膝一次二人,二次四人,三次六人。其犯十恶、强盗、杀人外,毋得用此。一,京中掌刑各司,已决讯杖次数及杖数,每于决等启本具录。虽竟未得情,其已行讯杖者,次数杖数亦当启闻,毋得滥刑。一,京中攸司凡奉教拘问,应加讯杖者必启闻,然后乃行。一,外方各官守令,凡罪囚应加讯杖者,毋得擅自行刑,必报观察使,然后施行。临时可决轻罪,不在此限,决后亦报观察使。观察使每季月,各官罪囚讯杖次数及杖数,亦依京中例,具录启闻。一,京外官吏,如有不体圣上钦恤之意,违法乱刑者,京中司宪府;外方都观察使,许犯罪人亲属陈告,依律论罪。”从之。

○罢于澜梁水军万户宋安职,幷征漕运时滥用之物。从全罗道观察使之启也。

5月12日[编辑]

○丁酉,命徒流人母及妻子完聚。下旨曰:“曾犯罪徒流者及自愿安置人等妻子,听皆自愿居生,其属官贱人等之母,亦许往来相见。

○辛孟和、辛叔和许令外方从便。

5月13日[编辑]

○戊戌,户曹详定赴京使臣布物:“使副使各十五匹,从事官十匹,打角夫五匹。茶参外其馀杂物,一皆禁断。”从之。

○以咸吉道闾延郡属平安道,以道途往来之便也。

○赐知申事赵末生角弓。

5月14日[编辑]

○己亥,司宪府请兵曹判书李原、参判李春生等罪,命勿论。原等承命试吹角于东小门之外,仍设酌,与平阳君金承霔、吏曹判书朴信、工曹判书成发道、坡平君尹坤、摠制河敬复等会射。事觉,司宪府劾之。上召掌令郑钦之勿推,钦之曰:“敢不从命?然旱气太甚,殿下霄旰忧勤,为大臣者虑不及此,恣为宴飮,已为不可。又擅发紫门铺马五匹,载倡妓以行,尤非大臣之意也。愿悉启闻而取旨。”赵末生以闻,上曰:“宪司之劾是矣。然大臣不胜欢情,暂飮于外,何敢罪之?”宪司上疏曰:

李原、金承霔、朴信、成发道、尹坤、河敬复及仁宁府尹金渐、兵曹参判李春生、大护军柳衍之、兵曹正郞徐晋、郑还、尹粹、佐郞金尚直、郑麟趾等当公私宴飮一禁之时,各持酒果,城外宴飮。今其劾问之际,赵末生传旨曰:“勿论。”然仲夏之月,弥月不雨,殿下宵旰九重,焦心轸虑,李原、承霔、朴信、发道、尹坤、敬复、金渐、春生等或以勋旧、或以委任,处论思之位、当钧轴之地,诚宜谨慎节俭,正身率下,思欲弭灾,寝食不暇也。今乃不体殿下忧勤之意,城外聚会,烹羔设宴,携妓作乐,竟日以飮,实无大臣忧国之意。柳衍之、徐晋、郑还、尹粹、金尚直、郑麟趾等以识理朝士,所行如此,皆为不当。今若并皆勿论,则后无戒焉。上项人员论罪,以惩不恪。

不允。

○杖检校判内侍府事李元奉八十,徒三年,属司宪府下典。以骂吉昌君权跬之子也。

5月16日[编辑]

○辛丑,上王至昌德宫,置酒极欢,以上之诞日也。宗亲侍宴。赐酒入直大小臣僚与甲士、别牌,下至防牌。命内官申用明,赐酒肉于昌宁府院君成石璘。上虑石璘年老,难于起居,故有是赐。

5月17日[编辑]

○壬寅,以卞季良为礼曹判书,曺恰右军都摠制,赵庸艺文馆大提学。

○遣工曹参判申槪如京师,贺千秋也。上曰:“凡进表笺,予无有不亲拜送之时,今日体气未安,不能亲行。”乃命世子备仪仗,率百官,代行拜笺礼。

○遣左军佥摠制元闵生如京师,奏曰:“永乐十五年四月初四日,通事元闵生回自京师言:‘本年正月二十一日,钦受赏赐,宣进表使李都芬及元闵生等入右顺门内。有权婆婆、太监黄俨等对闵生等说道:‘恁回去,国王根底说了。选一个的当的女儿,奏本上塡他姓年纪来。’听此,于在城及各道府州郡县文武两班幷军民之家,尽情选拣到女儿一名,待候进献,今先将女儿生年月日及亲父职事、姓名、籍贯开坐,谨具奏闻。一,奉善大夫宗簿副令黄河信女子,年十七岁,辛巳五月初三日亥时生,本贯尚州。’”

○赐河信家米十石、盐酱鱼醢等物。

○下禁酒令,减膳,是夜雨。

○洪州牧使柳思讷遣伴人献私马一匹,上受之,赐内厩马一匹,又赐伴人细麻布衣。

5月18日[编辑]

○癸卯,禁平安道都巡问使赠赴京使臣杂物,唯小刀子、阿多介、沙罗逊、毛冠、分套、耳掩、南罗介等勿禁。宪府启:“当赴京使臣行次,遣监察一员于义州,搜检私赍物色,其数外之物收取,永为恒式。”户曹启:“赴京使臣每行次,平安道义州等处军人护送辽东之时,每一名苎麻布中三匹式,赍持入去,其馀物色一禁。”从之。

○司谏院上疏,请摠制权希达之罪。疏曰:

大抵人之不道者,前无所惩,则后无所戒。希达以横戾残暴之资,无所忌惮,累干邦宪,而殿下特垂宽仁,只令罢职,寻复除官,宜其改过易虑,以报圣恩。今月初五日,随驾于景福宫,与摠制成达生因射夸能,脱达生之帽,携发而曳,同列共禁,而又加辱骂。此无他,滥蒙圣恩,无惩戒之故也。其肆狂阙内,不敬天威,凌辱同列之罪,诚宜痛惩而戒后也。伏望殿下一依宪司之请,兪允施行,以正风俗,以肃朝廷。

不允。三军都镇抚平阳君金承霔、谷山君延嗣宗、摠制河敬复等启曰:“希达曾于景福宫随驾之日,凌辱镇抚,谏院已请其罪,上只夺丘史,此人必不悛心。乞从谏院状申。”上曰:“待事毕然后言之。”

5月19日[编辑]

○甲辰,三馆行首掌务,赎笞五十还任,以赴试生徒行楚之罪也。

○全罗道都观察使上济州事宜:

据旌义县监李贻呈,以旌义为本邑,曾有教旨,然其合属四县,连排于汉拿山南面,若以旌义县为本邑,则狐儿县、洪炉县相去三息有馀,其人民往来,公事支待及牧场考察等事,弊实不赀。宜于中央旌义地西村真舍及兔山地中,地利可当处,邑城排置。若其防御则县监于顺风时,领军到旌义镇,固守防御。

从之。

5月20日[编辑]

○乙巳,赐对马岛守护宗贞茂米百石。贞茂遣人来献土物,仍告粜也。

○礼曹请勿纳倭使所献深黄,从之。以禁用黄色也。

5月21日[编辑]

○丙午,雨。

5月22日[编辑]

○丁未,遣行台监察李长孙于义州,搜检申槪、元闵生等私赍物色也。命赵末生传曰:“赴京使臣行次汎滥谋利之人,令平安道都巡问使、义州牧使考察,已曾下旨,然近来行次,不遣行台考察,故今又遣之。使行台监察于都巡问使义州牧使处,尽情考察事说道,然后考察。”

5月24日[编辑]

○己酉,京畿采访判官权审进黄真丝与茧。初,前艺文馆大提学李行于《农桑辑要》内,抽出养蚕方,自为经验,所收倍常,遂板刊行于世。国家虑民间未解华语,命议政府舍人郭存中,将本国俚语,逐节夹注,又板刊广布,然非我国素习,皆不乐为之。至是,命择各道闲旷有桑之地,分遣采访,属典农寺奴婢,免其杂役,使之养蚕,以示民间,又令后宫亲自养焉,多有所得。

5月26日[编辑]

○辛亥,上幸景福宫,奉迎上王,设宴射侯,宗亲侍宴。赐酒随驾大小臣僚,赐内帑弓矢于随驾宰枢、代言、上大护军。

5月27日[编辑]

○壬子,全罗道采访副使柳翼之、丰海道采访副使徐系棱献黄白真丝。

○命庆尚道都观察使、都节制使,禁倭人沿海造船。

○赐赵慎言米豆幷十石。慎言夫妇皆连宗戚,上怜其穷,有是赐。

○藤次郞率来倭三味时罗丧母,赐赙米豆幷十石、纸百卷。

5月30日[编辑]

○乙卯,遣大护军任君礼于咸吉道,传旨于都巡问使姜淮仲曰:“吉州州内东面海边吾罗堆寺洞口卵峯、碧甸儿石满峯,同今去任君礼不烦亲到,任君礼根随前司正崔永达指挥听知,采取以进,其左右峯所产亦坚禁。”君礼竟未觅。

○姜淮仲报云:“五月二十三日,镜城出来摠旗佟阿里答、童不花等二十名言内,内使张信赍陪圣旨,丙申十一月十四日,到辽东,率军马一千五百名,正月十九日离发,三月二十九日到罗延,置木栅造仓库,输入粮料后,担来军人随即还送。千户石脱里率军人五百、农牛一百六十只,亦于罗延等地农作。张信又率兵马一千,四月十七日离发,二十八日到南罗耳,斫材木,令曰:‘毋令近地接兀良哈及朝鲜人等惊动。’又欲以元朝时,松骨鹰子所获处吉州阿看、吾甫伊、西之委等地,沙所坐基趾看审为意,乃率南罗耳接千户罗吾、阿多毛等二人,指路而来事。’传通。然西之委等处,镜城初面二三日程途,不宜出送。且阿看等处,民多居生,以在前松骨捉得事,未闻为对。”

○镜城兵马使黄象所报声息:“一,童不花等自中言说:‘自辽东至南罗耳道路极险,粮料担持军一万八千名往返甚艰。乃使军人二百伐木开路,然后出来。’一,罗延农事,只要牛饲,来年二月间,寺社毕造后乃还。一,南罗耳等处伐木,则必雷震,必以钜无声而取,故营造稽迟。一,造寺后,以达达僧人及近处有善心僧人看直事说了。一,所持马匹屡死,欲以绢及木绵买马,对以牛马放卖,本国所禁。一,内使张信云:‘朝鲜国王至诚事大,于近地来守者,岂不送酒问慰乎?’”

上命议政府、六曹同议以闻。左议政朴訔以为:“人臣无外交之义,张内官无圣旨而入我境内,必不为之。令镜城兵马使举大义以喩今来镜城人等,而且告云:‘吉州,自古人居稠密,松骨捉得处本无。’彼若欲闻于国家,然后乃入,都巡问使似若自为之辞答曰:‘虽闻于国家,无圣旨,故不纳焉。’厚慰以送。”皆从訔计。乃命李原、李春生、赵末生、徐选,将此意回书于姜淮仲、黄象。其书略曰:

吉州阿看、吾甫伊、西之委等地,本无鹰子所捉沙所坐之处,况佟阿里答等,既无圣旨,虽报于国,必不许入之事传说,而殷勤慰送,勿令彼人知得传报之意。

○宥前护军权护罪。护习射,矢入宫墙,照律罪应绞。上教护曰:“汝罪大矣。然汝父衷为太祖原从功臣,故原之。”

闰五月[编辑]

闰5月1日[编辑]

○丙辰朔,命佥知司译院事张若寿,押送被倭掳唐人金亚侵等四名于辽东。

○以尹向为庆尚道都观察使,李伯持江原道都观察使,金九德同知敦宁府事。

○赐权永均、任添年、郑允厚、李茂昌、崔得霏田各二十结。后加赐永均十结曰:“此世家子弟,非他皇亲比也。”

○命还给前司尹李孟㽥、检校判事金叙、大护军李兰科田。先时,李孟㽥等以犯令会飮,收其科田,至是还赐。朴訔,孟㽥之亲旧,故为之请之。

闰5月4日[编辑]

○己未,罢水原府使朴刚生、奉礼郞尹惇职。先是,惇自果川县监见代还京,刚生及衿川县监金汶等饯惇于安养寺,汶伤烧酒暴死。至是事觉,宪府请罪,上曰:“劝酒本非欲致人于死,而邻官饯别,亦常事也。”命除他事罢职。

○训炼观请属田地于本观,以养武士,一如成均馆,上曰:“不可也。武本狂事,用功少,故人皆乐趋。且设武科而取士以授职,其劝之也足矣。”吏曹判书朴信曰:“养武士,一如成均,令朝夕读兵书。”上曰:“读兵书,岂如究六经四书乎?”信强之,上曰:“姑待后日。”

○咸吉道都巡问使姜淮仲上书。书略曰:

特蒙圣恩,滥受大任,受命以来,深恐不堪,夙夜战兢。今有道内甲山郡事张蕴以公事之嫌,反成私仇,诈饰臣不法数件,谋欲陷臣于罪,臣无所申诉,不胜郁悒。谨将臣被毁之根由、蕴毁臣之本末,具录如左,伏惟圣裁。

蕴于其郡人李安、童天等私上京也,擅给粥饭、草料文字。平浦道驿丞李贤植收取呈报,臣欲推劾擅给辞由,俾送色吏,蕴拒不送,至于再三行移,佯称多事中忘却,如前不送。臣行移北青府推考,蕴到北青,不纳招辞,夜半无故还官。且蕴据其郡吏等之状报云:“前郡守洪宥赴京空官时,北青府人前少监金终南夺郡所畜进上鹰子五连持去。”臣行移北青府推考,金终南供称:“绝无是事,但洪宥及他人私赠鹰子四连持来耳。其虚实,愿同郡吏一处辨明。”臣据此,又致色吏,蕴如前任置不送。非特此也,凡所施为,不合守令,故推核之际,适有宥旨未果。蕴因此,诱户长辛得邦等,录臣不法五六条,手书其状,欲令呈于司宪府,而竟不得呈。臣见其状辞,

其一,甲山郡奴婢,擅自分属闾延事也。然臣愚以为国家既将甲山一邑土地人民,分为两郡,独于奴婢,不宜更烦启闻,故臣以平均分属之事,已曾行移,而蕴私其甲山,至今托故不分,致令闾延守令及军官、使客供办,全使村民,民不堪苦,臣愚未知曲在谁耶。

其二,二妻众妾,衙中列置,糜费廪禄事也。然去丁亥年,臣妻南氏殁后数年鳏居,时有一婢妾,至癸巳年,乃娶崔氏而已。此则众所共知,何难辨乎?衙中率来奴婢数,廪禄支给,一依详定,实无过程,明在咸兴府重记。

其三,以不善鹰子进上,而择善鹰亲猎获禽,养妻妾事也。然臣虽愚暗,于进上事,何敢不谨?臣读至于此,不觉陨涕。臣虽不才,以监司而为养妻妾,亲猎获禽,万无此理。臣若有此,则众目难掩。但依前例,进上鹰子二三连,畜养退毛而已。

其四,滥骑铺马人,不罪之事也。然此则平浦道驿丞李贤植因差使,甲山入归路次,见上项张蕴员,擅给粥饭、草料文字而收取,蕴乃含怒,谋欲报复,以滥骑铺马呈报。臣即行移北青府,推考贤植,供称:“于无人山谷间,率骑马驿子一名而来。”臣察其情,似乎可恕,置而勿论。此亦蕴托公义而报私仇也。

其五,貂皮一百领私用事也。然臣以庸劣,既蒙圣恩,又承先荫,官至于此,常欲报上而不辱先也。臣何敢盗用公物,以玷吾身,遂累后裔哉?臣之终天之痛,莫甚于此。臣依前规,将神税布一百匹,于貂皮产处甲山、闾延两官,各送五十匹,以自愿贸易,除择善进上外,遗在之数,明在于籍,臣何敢欺罔?

上项五条之污毁,甚于穿逾。若以事在宥前,而不得辨明,则臣将何面目,立于盛朝,而将见祖先于地下乎?臣窃谓,蕴之毁臣,虽在宥前,臣之辨明,何暇计于宥之先后哉?况蕴毁臣扬说,亦在宥后乎。于监司守令之分何如,原其造言之端,无他,因自己违错事,殿最之际,恐加贬黜,谋张诡计,先其殿最之期,多行贿赂,欲以助己,诈饰诬罔,期以陷臣,使不得施行,以为得计,其设心之险,用谋之谲如此。臣恐典礼之亏、风俗之薄,自蕴而始也。臣别封蕴谋毁小臣之籍,倂随实封以闻。恭惟殿下,察臣被毁之所自,怜臣怀愤之至情,下攸司,令臣与蕴与之对正,辨臣之曲直,伸臣之郁悒,以全典礼,以厚风俗。

厥后淮仲上启本云:“甲山郡事张蕴使闾延镇抚李泽率军人五六名,送于亇迁木寨,臣使金虑遐问其故,蕴领军马二十馀名,屯于东良北亏罗亏草地。”上曰:“比蕴来京,推鞫以闻。”

○对马岛宗贞茂及浓州太守平宗寿使人献土物。

闰5月5日[编辑]

○庚申,罢各司点心。户曹启:“时方盛农,弥月不雨,将来可虑。乞除各司宣饭及点心。”上曰:“宣饭不可并除,且旱灾非缘点心而致之。因饥渴而飮食,乃天之心也。何有饥而弭灾之道乎?是全由政事之失也。”仍问曰:“立苗如何?”赞成金汉老、判书朴信等曰:“皆已立苗。”信曰:“旱田所种,若下雨,则勃然大兴,愈于水田。”上不答。信等略无政事失宜,以干和气之对,人皆谓:“臣每启事不切时宜,贪吝无比。方上之忧旱涕泣之日,信亦涕之,及出于外,飮酒懽乐。”上曰:“旱灾太甚,实予之罪也。予以不德,享国十七年,欲代世子,世子穉狂,无可乃何,是民间怨咨之所致也。然察贡赋之常数,或庶乎无怨咨也。此必人心不和之所召,然我不可指某宰相不和,请卿等宜各言某人不和也。”因曰:“浩亭虽闲居,国家之事不忘于怀。”朴信、李原、郑易对曰:“旱气未甚,可待西成。”

○礼曹请祈雨于宗庙社稷雩祀圆坛,从之。上曰:“雩祀祈雨,判书卞季良之请也。昔成汤忧旱,桑林之祷,以身自代牺牲,是闵雨之甚也。”李原启曰:“臣闻平安道霖雨连日,路甚泥泞,行不易进。又全罗、庆尚道连日有雨。”上曰:“各道如此,独圻内弥月不雨,是尤可惧也。”

闰5月6日[编辑]

○辛酉,各司奴婢刷卷色上疏:

窃惟,前朝之季土田、臧获之制大毁,互相侵夺,极为紊乱。我太祖康献大王受命创业,首正经界,大正田制,公私截然,人不犯法,独奴婢争讼,尚循旧辙。越岁丁丑,命立辨正都监,将中外所讼,定限决绝。于是,有冤者伸,有怨者解,积年巨弊,几至永断,第以有司奉行未至,多有遗滞。及殿下即位,善继善述,于庚辰、甲午,再立都监,自丁丑以来,未决与误决者,悉令毕决,仍著官文成给之法,其所以革旧弊、弭争讼,厚人伦、正风俗之道,可谓至矣。但公处奴婢,开国以来失于推刷,或文契不明,多致遗失,或官吏庸劣,故令斜属,以良人而避军冒名者有之;以私贱而背主投属者有之。其逋逃避役与容隐者,盖亦多矣。殿下俯采献议,于永乐乙未,设刷卷色,严立刷卷之法,明示条画,褒集各司久近文籍,逐一商确,具其本末而从其实;删其错误而取其正,其有讼冤者,则移送攸司,即令辨决,勒成一代之新案,以为万世之元籍,人心以定,争端永绝,盛朝为治之具,可谓极矣。今案籍已成,若不设法关防,后日之弊,恐复如前,谨稽永世遵守条件,具录于后,伏望上鉴裁择施行。

一,今丁酉年案付京外奴婢,当该官吏解由时,元数几口内,物故几口、逃亡几口、某处移接几口、生产几口,明白施行交付,以凭后考。其中不能完恤,多致逃散者,吏曹考其口数多少,以行贬黜。

一,丁酉年案付奴婢,如有知情容隐役使者,依曾降教旨,职牒收取,决杖一百,身充水军,计口役价生征。

一,今丁酉年案付奴婢,每十口择一口,定为头目,每三口役一口。逃亡移接生产之额,头目奴婢及里正长,随即告官置簿,待续案时,明白施行,其容隐不告者,照律论罪。未满十口者,头目奴婢,从宜择定。

一,京外散接奴婢生产子枝与逃亡物故者,京中各其司,外方敬差官,三年一次明白推考,续案施行,永为恒式。敬差官如或不遣,则各道观察使依式成籍上纳。

一,戊辰年间权势之家赠与奴婢及犯罪各人两边不当属公奴婢,今案内本主姓名不录元属奴婢,一体施行,虽有逃散,勿令侵逼。本主违者,宪司纠理,本主如有容隐现露者,以上项容隐例论罪。

一,京外案付奴婢逃亡避役,则当该官吏责其一族、切邻及头目、里正长,定限推促,未现推,则每当续案时推鞫之,其中知情情状现著者,刑问督之。

一,物故奴婢,当该官吏据其户及头目奴告状,躬亲检视,京中报刑曹,外方报观察使,明立文案,待续案时改施行,如有不亲审、不即告者论罪。

一,今丁酉年案付奴婢诉良及相讼者,痛行禁止,违者治罪。正案及逃亡未推案内,名字现付外陈告,亦皆禁断。上项案内,父母同腹三四寸现付者,不在此限。

一,陈告受赏奴婢,依曾降教旨,身后并皆收取还属,其子孙一族,不告官因执役使者,依知情容隐例论罪。

一,军器监助役奴婢一万口、司宰监转运奴婢一万口内,当番立役正军奉足外,其馀奴婢所在官,收其身贡,纳于济用监。其馀各司外方奴婢,京中立役及有差备外,亦依此例,收其身贡,报户曹上纳,以为国用。

一,功臣受赐奴婢赐牌内,不许子孙相传,则身后并令还属,赐牌内虽许子孙相传,若无子孙身殁,则亦令还属。

一,今刷卷时始现奴婢,父母、祖父母年甲子枝,各取本人招辞,然后乃录于案。如逃亡未推,容隐避役等奴婢,再三穷推,终不现推者,别为一案,以凭后考。已往物故奴婢,文烦减录,其中诈称者或有之,皆许陈告赏给。

一,今丁酉年奴婢案成二本,一置本司,一置架阁库;外方则一置本官,一置营库,以防奸伪,后来续案亦依此例。但外方架阁库上纳之案,道内各司奴婢,从宜合录。

一,甲午六月二十八日以后,嫁良夫所生,依曾降教旨,从父为良,不录于案。其嫁良夫年月,当该官吏明白推考施行,以防冒滥。

从之。

刷卷色又启:“公处奴婢,启闻决绝,已有著令。京外官吏无取旨决绝立案居多,其违教决绝立案,不以前决例论,从正决绝何如?”上从之曰:“其违教决绝官吏,宥前后分拣论罪。”

○礼曹启:“凡于决讼,若六品已上员,则必取旨后进之取招,以为恒式。”从之。

闰5月7日[编辑]

○壬戌,命各道都观察使,访民间疾苦以闻,以不雨也。传旨承政院曰:“昨晩有雨征,喜而不寐,身困未得视事。”

闰5月8日[编辑]

○癸亥,节日使通事金乙玄回自北京启曰:“皇帝于二月十三日发南京,五月初一日下辇于北京。皇太子在南京,臣等向南京,行至宿州,谒皇帝大驾,帝曰:‘今来使臣,无乃诸妃之亲乎?’臣奏:‘使郑矩,于郑妃为同姓之亲。’帝召内官狗儿曰:‘朝鲜人不食猪肉,令光禄寺以牛羊肉供给。’遂命随驾,十日到北京。”

○复丹雘广延楼。

○庆尚道及京畿都观察使等驿闻雨泽,以上之闵雨也。

○安岳郡人金彦来献大鹘,不受。

闰5月9日[编辑]

○甲子,雨。

○议政府、六曹上拟议各道陈言内条件:“一,丰海道陈言内一款军器监纳阿胶皮,不择厚薄大小,以其斤两,定数捧纳,一,庆尚道陈言内一款,人吏口分田畓五结,其税更米二石,因水旱除陈损,幷税于田作者,有旱田出米之怨。依各品科田例,水田之税不足,则毋收于旱田。一,鹿茸之猎获,十不能得一,时当五月,有妨农务,且非切要之药。除供上外,量用减定。一,地辟民稠,禽兽罕少,虽劳兵马,不能充贡。愿自今供上外,各处干獐鹿,以各官所畜猪羔代之。一,京畿陈言内一款,生葱,令沈藏库备之。上项五条,从陈言。

一,除役各户贡赋分定。右条除役各户所耕贡赋数,相考减除,令户曹磨炼启闻。

一,宗亲、功臣国葬,役民定额定限。右条造墓军以其前定数,限一朔役使。

一,司仆寺谷草量减。右条量减之数,磨炼启闻。

一。内资寺、内赡寺折受田方席及帚等减除。右条上项内资寺、内赡寺、军器监、敬承府等各司折属田地依式,税外杂物,令其各司自备。

○命驿子婢妾产,从父定役。兵曹启:“永乐十二年八月辨正都监受教内:‘身良役贱,自己婢妾所生,幷属司宰监,未便。如此役贱人自己婢妾所生,皆令属公。’然永乐十三年三月日本曹受教内:‘大小人员,自己婢妾所生,皆从父为良,属补充军。’独于驿子婢妾产属公未便,从父定为驿子。”从之。

○议文科事宜。上曰:“三经以上,临文考讲可也。”礼曹判书卞季良不可曰:“虽不临文,尚有好恶。”上曰:“何好恶之有?”季良曰:“臣再掌国试,好恶岂可谓必无也?”上曰:“有台谏,安有好恶?且三经不可。《礼记》则与史相近,不必师授,《易》虽难晓妙理,然亦易读。四经以上,临文考讲可也。且国之大事,予不可独断,与诸卿议。”季良又启:“欲禁场中灯烛。”上曰:“才各有迟速,而随其迟速,有善有恶,大抵善述者必迟。昔闻,老兴安君李仁复不能急作,如有述作之事,左右布列经书,而述之甚苦,既述必善。以此推之,白日场无乃失人乎?”季良曰:“白日场可也。臣再掌国试,过夜则弊固不小。去年景福宫亲试,尚有犯法者,义禁府执而巡之,晋山府院君河仑惊怒,促出场中之人。白日场亦不失人也。”上曰:“予不知有此弊也。此时亦有此弊乎?”知申事赵末生启曰:“临文讲试之法,许稠尝谓臣曰:‘晋山府院君常言之矣。’”上曰:“晋山府院君亦言之乎?果合予心。若假滥之弊,在坚禁与否耳。”左右皆曰:“虽不禁之,考讲则必无弊矣。今年考讲,故未满经数者,皆未赴试。但甲午年有此弊。”上曰:“假滥者得中试乎?”左右曰:“皆不中试。”季良固执不可曰:“白日场可也。”

○唐人押送官偰耐回自北京启曰:“帝见奏本,别无圣旨。唐人倪观音保者扬言曰:‘倭人造船八十馀艘,欲侵中国。’帝闻之,使左军都督与内史问至再三,观音保等曰:‘请骑兴利倭船,到朝鲜晋州之境,逃匿登山,守烽火者执缚而付于万户,万户解缚而给衣冠,送于其道观察使,观察使亦给衣冠,饷以盛馔,送于王京。殿下亦给衣冠靴布,厚慰礼待以送。’都督等闻是言曰:‘善哉!’又问曰:‘倭船有何物?’答曰:‘一船载鱼盐,一船唐木绵换租与米。’都督曰:‘朝鲜必与倭通好也。’观音保等曰:‘彼倭等皆藏兵器,若到无船之地,则侵夺;有兵器处,则乞为兴利。’又奏于帝曰:‘倭岛如蓼叶小,若唐船与朝鲜船共伐,则犹运手也。’皇帝有征倭之志。俄而,江、浙等处以倭船八十只到泊之事来闻,留观音保等六七日,命各还本家。”

耐又启曰:“我国僧人潜往辽东,辽东执缚闻奏。礼部郞中骂僧曰:‘尔虽曰游方,必在尔国犯罪逃来。朝鲜被倭唐人悉送朝廷,此僧奏当还送。’”明日乃奏,帝曰:“姑置于寺。”

○左议政朴訔上书。书略曰:

甲午年,刑曹、台谏以臣祖上黄丹儒奴婢,知非误决属公,乞下攸司改正。

时议多曰:“乙未年教旨内,已属公奴婢,更勿举论。非朴议政则难可以祖上悬隔之事,违教申呈,以烦上鉴也。”上以为:“虽有乙未年教旨,然訔于甲午年限内,以误决击鼓申呈。时知申事柳思讷置而不启,迨今未启耳。岂在例外?宜下刑曹、台谏,分拣是非以闻。”

闰5月10日[编辑]

○乙丑,天火平安道义州通事许丰家,且震其妻。

闰5月11日[编辑]

○丙寅,雨。

○以朴矩为江界兵马都节制使兼判江界都护府事,高得宗成均注簿。得宗,济州人也。除监察,阅数旬而后,署经告身,本房又告于台长劾之,使不得出,故左迁。

○贺圣节使郑矩回自北京。矩启曰:“护送军所赍布物定数,而他物皆禁,人人缺望曰:‘使臣有故而久留,则农月或留至一朔,加以禁其兴利,此尤为失心也。’请加其数,以慰民望。”上曰:“因前数,布十匹、人参五斤,笠等毋禁,金银马匹坚禁。”户曹判书郑易曰:“十匹太过,虽五匹人人不得准数。赍去人参,三斤亦可。”知申事赵末生、同副代言河演等曰:“布数太过,乞依前数。”上曰:“令户曹量定以闻。”

闰5月12日[编辑]

○丁卯,雨。

○命停雩祀圆坛祈雨祭。

○遣刑曹判书权轸如北京,钦问起居也。初,领议政柳廷显、左议政朴訔、右议政韩尚敬等闻天使黄俨来,诣阙启曰:“钦问使则遣黄俨所知驸马、宗亲、大臣可也。权轸无乃不可乎?”赵末生曰:“昔者韩尚敬为户曹判书时,以钦问起居使如京师,熙川君金宇亦同,此固例也。”尚敬曰:“臣则帝在北征时,奉使诣行在,宇之行在帝还幸南京之后。南京与我国遐隔,今帝近幸北京,岂宜遣轸,以展喜气?”訔曰:“人情近则必欲亲见,殿下未得亲朝,宜以重臣代往。”上曰:“卿等之言大然,固宜听纳。然尚敬与宇,亦尝为此使,今复何疑?不宜遣宗亲、驸马、大臣以立例也。且俨所知宗亲,只有一二,虽遣所不知,亦无伤也。”廷显等曰:“上教是矣,何拘俨知与不知?且他国大臣,俨可尽知乎?”

○放都城卫受田入直人,皆许归农。

○开城留后司采访副使李士钦来献黄白真丝及茧。

○吏曹判书朴信请改营仁政殿,不允。初,信启曰:“六曹厅不筑台,今当霖雨,几至颠仆。乞以兵曹补充军造筑。”上曰:“虽小役,三伏内不可使民困也。着单衣坐深宫,尚不胜其热,况役人乎?姑待秋凉。”信曰:“石已输入,十馀人分番入役,则可为。”固请不已,上曰:“若已成之屋颠覆,则是亦巨弊。石已入,则役之。”信又启曰:“仁政殿狭隘,当改造。”上曰:“此离宫,虽狭亦可。如有大事,当御景福宫。且正当山脉,难以改造。”信曰:“近西移造,亦当脉乎?”上不答,顾谓清城府院君郑擢、礼曹判书卞季良曰:“昔予受《大学衍义》于府院君,至宦官陈弘志至青尼驿封,杖杀之文,府院君以为:‘封犹封剑之封,以封杖杀之也。’卞判书训世子以何义?予自受读以来,常不协于心。今观《韵会》释封之注,封,界也,疆也。看此予疑乃解。是必至青尼封,以杖杀之也。”擢唯唯而已。上好看书史,间有所疑,必究明辨而后已,故读《衍义》有年,辨释如此。上曰:“《通鉴纲目》予已览之,不细陈时政得失,故览《十八史》,亦不详矣。”命注书往问柳观之第曰:“此史外,详密者何史?”观曰:“《汉》、《唐书》及《马迁史》有之。”

闰5月14日[编辑]

○己巳,雨雹于庆尚道庆州、顺兴等处,损麰麦、禾谷十分之八。

○日本和田浦万户守助丞使人献礼物,求《般若经》。

○礼曹上科举之法:

一,考讲置簿之法,拘而难行,宜于馆试、汉城试、乡试通四书及四经以上者,许令赴试。初场讲问之时,每经书各问一章,赴试者不必成诵,临文以答,只要融贯旨趣。其有二章不通者,不许入赴,中场会试讲问之法,亦依此例。

一,考讲时,每经书以初开卷处一章,历问三十人,或至四十人,竟日而罢。翼日则又以初开卷处考讲如前。

一,赴试生员,考其居馆圆点,满三百者,许赴馆试及乡试,至会试有分数相等者,考其圆点多者取之。其有既经式年而遭丧,终制愿赴试者,考其所居官文,勿论圆点多少,皆许赴试。

一,诸道赴乡试者,所居官守令,具年甲、本贯、所通经书,生员则须考成均馆圆点明文,满三百者,报都观察使,移文都会所,方许赴试。

一,一禁他道赴试。

一,京畿州郡,本为直隶,其生徒皆许赴汉城试。

一,赴试生徒额数,馆试加二十为五十,汉城试加一十为四十,江原、丰海道各减五人为十,其馀忠清道二十,庆尚道三十,全罗道二十,平安道十,咸吉道十,皆仍其旧。

一,三场分数之法,初场大通三分五里,通二分,略通一分,粗通五里,中场论表通考为等。中之上为十分,中之中九分,中之下八分,下之上七分,下之中六分,下之下五分。终场上之上十三分五里,上之中十二分,上之下十一分,中之上十分,中之中九分,中之下八分,下之上七分,下之中六分,下之下五分。

一,东堂乡试、汉城试、馆试、会试、殿试及生员乡试、汉城试、会试并禁用灯烛。一,生员不满圆点数,欲赴试而敢击申闻鼓者,不赴本道乡试,而赴他道者,掌试员不考满三百点明文及不禁用灯烛者,并以教旨不从论。

一,杂科之艺,不可不精择。自今宜令各学提调,就于本司,与其官员先试其才堪赴举者,倍于本额,传报礼曹,乃令赴试。赴译科者,兼通日本文字,则加其分数,其有只通日本文字,则但于四孟月诸学取才之时,幷试叙用。

一,议政已上,伴傥一名、知印、录事中一、从人一;二品以上,伴傥一名、典吏书吏中一、从人一;通政以下参考官及台谏员,书吏一、从人一。

从之。先是,京中豪势子弟,幸中生员试,居馆未几,惮其居处飮食之未适其意,因父兄之荫,皆欲从仕,其在外方者,或聚或散。间有志学之士,皆乡曲寒生,恒居于馆,往往得风湿之疾,故人多厌之,其居馆者,常不满三四十。上轸虑,命攸司作堗于斋之一隅,以为患病者休养之所,又使医员候疗药,其养士之方备矣,及其科举之时,尚不满馆试之数。今礼曹并立圆点之法,盖欲令生员皆居馆也。

闰5月15日[编辑]

○庚午,罢堤川县监李岑职。初,岑以国马瘦损生病,赎笞三十于点马别监,而告于观察使曰:“以不病之马赎罪,诚为缺望。”观察使使清风郡事梁九畴往审之,九畴以不病报之。司仆提调又将点马之言启之,命宪司推辨,宪司亦以病实启之。上曰:“罢岑之职可也。”吏曹判书朴信曰:“恐宪司之不详辨也,岑不如是者也。”上曰:“司仆虽欺我,宪司岂欺我哉?为岑者既诳监司,又诳我,罪在不宥,可以罢职。”户曹判书郑易亦曰:“宪司亲见马乎?”掌令全直辨曰:“亲见之矣。”易曰:“傥如此则罢职不足矣。非作罪者,尚亦罢职,况如岑之罪乎?”上曰:“照律以闻。”罢朝,左副代言李明德复启之,上曰:“吾非偏听司仆之言,而罪岑也,乃公也。司仆虽在予侧,予大畏天灾,何敢有私?且天虽在高,亦监在玆,岂可有一毫之私乎?数卿之言,反以宪司为不详察欤?”只命罢职,九畴勿论。

○丰海道谷山人吴文粲捕熊儿以献,上不受曰:“此物非我所好也。”

闰5月16日[编辑]

○辛未,开城县女崔藏一乳三女,命赐米三石。

闰5月17日[编辑]

○壬申,庆尚道采访判官裵素、丰海道采访副使徐系棱等来献真丝及茧,命曰:“予闻,外方养蚕有弊,然各置蚕室者,非以有利于国,欲使人民见闻取法而为之。若家家皆知养蚕之法,则将欲罢之。今后但令其官守令监养,毋遣采访。”

闰5月18日[编辑]

○癸酉,以李之实为咸吉道兵马都节制使,朴础义州牧使。

○上命宪府曰:“曩以朴础为济州牧使,府执不可,予从而不遣。础为人可任使者,今遣义州,惟尔台谏知之。”掌令郑钦之启曰:“础性本不廉,臣愚以为,用之不可。且义州境连上国,彼我国人贸易之物,赍持往还,络绎不绝,尤难于济州。固非不廉之人任使之处也,更择廉正之人差遣。”不允。

○命辽东出使人私赍去物数,一依赴京使臣行次通事、押物例。

闰5月19日[编辑]

○甲戌,汉川府院君赵温卒。温之先,本汉阳人,徙居龙津,父仁璧,龙原府院君。温早事太祖潜邸,遂为开国定社佐命功臣。历仕三朝,累官至议政府赞成事。为人廉静温良,恭己寡言,不事家产,贵而能俭,卒年七十一。辍朝致赙,命有司礼葬,谥良节。子仪、琓、兴、育。

○命议政府、六曹、功臣、摠制、台谏,会议给倭人材木可否。先是,本国请倭船匠藤次郞,造船于南海岛,次郞欲造船一只,还归本道,请馀在材木,领议政柳廷显、礼曹参判许稠以为不可曰:“倭人性狠难信。常居海岛,以造船横行为事,一开其请,则后实难遏。且上国闻之,则不可私交。其他赏赐若米若布,非以交结,以寇我边境而不得已耳。”其馀皆曰:“此材木非为倭人斫取,乃造船馀材也,宜从其请。”上曰:“卿等之言诚然,予非相交结信也,亦非为边民安靖也。予之此举,天实知之。”

闰5月21日[编辑]

○丙子,世子托热停讲。宾客赵庸、卞季良、金汝知、卓慎等告世子曰:“使水赐间奴入宿于寝室近处,且构屋于东山,夜深久坐,无乃不可乎?”世子托以酷热不出,实惮宾客之言也。世子尝诣阙而还,入草间射弹,书筵郞厅启曰:“使水赐间奴入宿于寝室近处,又养野鸟于内,皆不可也。”世子答曰:“汝等之言是矣。养鸟则小失,不必言也。”

闰5月22日[编辑]

○丁丑,有星昼见。

○刑曹、台谏劾问前典祀判官朴融。初,融为刑曹佐郞,与台谏推辨左议政朴訔奴婢,而以两边不当属公,至是劾之。前此,融以吏曹佐郞,升为典祀判官,未几作散,以郑绘代之,时人以为阴中也。

○罢监察郑旅、元郁职。初,旅与郁以行台,会于水原,府使朴刚生邀旅、郁于莲亭,烹羔置酒,张弓设的,召妓歌舞,命中争能。至是事觉,宪司请罪,略曰:“旅、郁以纠察守令非法之任,当农月禁酒之时,先自犯令,反与守令飮酒歌舞,敢行非法,殊失行台之义。刚生其在曩时,与邻官守令越境聚会安养寺,强劝烧酒,致死金汶,尚且不悛,而今又不遵教旨,乃与台监飮射,其为不当莫甚,请依律论罪。”命罢旅、郁职,刚生已曾受罪,宜勿论。

○礼曹判书卞季良与诸曹请上供依旧,不允。启曰:“上命除各道进上,其谦谨之意是矣。然人主一身,天地宗社之所寄;大小臣民之所仰,不可以驿路之小弊,私自废膳,使上体亏瘦也。请远方则已,令近道得以进上。”传旨曰:“此言是矣。然当农月,驿路有弊,予不忍为之。伊欲自今永为立法,惟卿等听从之。”

○礼曹参判许稠上书。书曰:

前此各司所申之书,与议者并皆佥名,而谓之状,惟议政府入不佥名。曩者,依《洪武礼制》,各司所申,改称启本,佥名则依旧,吏兵曹入抄之式,不佥名,而近年各司所申,虽干礼乐刑政,率多用入抄之式,不佥名谓之启目。臣稠窃恐,无名姓见递之后,莫知所申者,如有参考,无由问其本末。愿自今入抄及日用常事外,勿用启目,而用启本,与议者依旧佥名。

教曰:“入抄及日用常事外,新立法事,依上书,除启目用启本。”先是,稠与判书卞季良,凡议事相忤不合,季良或用启目启闻施行,故稠有是请也。

闰5月23日[编辑]

○戊寅,命黜宦者朴奇于长渊本家,毋得擅自出入。以世子殿速古赤有所犯故也。

○司宪执义李敢上疏。疏曰:

爵禄,人君所以待贤才者也。故人君用人,不可不慎也。义州牧使朴础,前为缮工监丞,身犯赃罪,殿下命下攸司,推明核实,罪状已著,特垂宽宥,免其剌字,使得齿于士流,其蒙优渥,已逾涯矣。其后升其资级,擢为水军都万户,又数岁而特除济州牧使。臣等上章论执,殿下即赐兪允,停罢其职,未几又除义州牧使,是何前日罢之,今日又用之耶?础之为人,性本贪污,不顾廉耻,国人但知曾盗官物,真犯赃罪,而未闻有迁善改过之实也。殿下独用之不疑,犯罪以后,才历一纪,再为州牧,虽公廉清洁,谨守其职者,焉能过此?

且义州接境上国,往来使臣所经由之道,真所谓国之管钥也。使公廉清干素有名望者为之,犹惧不称,况如础者哉?义州牧守,殿下前日必选朝臣有名望者为之,故当是任者,虽弃父母、捐妻子而往,不以为惮,而以为荣者,以殿下选择之重、委任之隆也。一朝乃以窃盗之人代之,前等牧守与后之继础而往者,岂无缺望也哉?借使础有高世之智、绝伦之勇,而当危乱之时,则不论其行而用之,犹或可也。以础之末技寸长,何足用于今日哉?伏望殿下,削罢其职,放归田里,使国之臣庶晓然皆知为吏而赃污者,虽有所长,不得见用于世也。

不听,命司宪执义李敢曰:“朴础之事,毋更言之。夫为人有过,久则必改,础岂独不改者耶?”

闰5月24日[编辑]

○己卯,以金承霔为平阳府院君,赵涓为汉平府院君,李原判右军都摠制府事,尹向兵曹判书,柳思讷庆尚道都观察使。思讷被宪司所劾,未得就其任。

闰5月25日[编辑]

○庚辰,京畿都观察使李灌献獐,不受。上曰:“今当农月,转输有弊,曾禁各道进膳,何不听至此耶?我欲遵古制,以贻后王,岂以钓名乎?”

闰5月26日[编辑]

○辛巳,震平安道安州女,头顶有烧痕。

○命代言等曰:“苟闻民弊,随即启达。”初,上曰:“六曹厅无乃广大乎?”代言等曰:“傥有赐宴之日,则诸大臣侍坐,故若是。”代言河演启曰:“阶砌今尚未毕,役其人三十馀名。”上曰:“何不禁耶?其人之劳,甚可也。近者,内有破家木石,使其人等负而输出,其人无一强者,诚为可矜,何不罢之?予不以一旱一雨为喜惧,常常敬畏,奈何遇旱如颠,而不预防乎?当此盛农,大兴土木之役可乎?”演启曰:“义禁府有都府外,其役亦苦。分三番相递,而昼则负木,夜则行巡,又为丘史等事,实为艰苦也。宜分四番,以宽其役。”上曰:“是卿等不言,予何知之?分四番可也。”仍教代言等曰:“予非历试诸难,民间疾苦,未尝尽知。卿等有闻,须即启之。卿等皆更事而达治体者也。予选用之,欲闻如此之言,卿等不言,用之何益?犹恐不言。”又命须即启之。赵末生曰:“臣职在喉舌,已有年矣。上意无不知之,无事可启,故不启。如有所闻,敢不启达?”先是,提调仁宁府尹金渐上言曰:“义禁府令府属都府外,每年役使藏冰、屯田结、鱼梁,虽当农月、冱寒之时,不得归家。虽曰分番,在家之日少,立役之日多,此非细事也。请除藏冰、屯田、鱼梁之弊,分为四番,以宽其役。”上曰:“是矣。”仍命承政院更议以闻。

○献纳裵闰上章,请朴础之罪。曾有旨,故不启。

○全罗道漕船三艘到交河吾道城下,遭风败没,人皆溺死,没米豆二千六百八十馀石。

闰5月28日[编辑]

○癸未,震金浦县人金难家牛。

○遣义禁府都事金有恭于江原道,拿倭人瑟罗以来。初,都观察使驰报曰:“于平海郡厚里浦,执反间之倭瑟罗,囚于本郡。其倭纳辞曰:‘对马岛居住船主吾罗三甫罗等三人,率倭二十一名,到泊于平海地面,置予曰:“朝鲜各浦,坚禁兴利,生理甚艰,横行沿海,富居人户,审知虚实,至六月望后还来。””至是拿来。

○震忠清道镇川私奴都致马、庆尚道尚州百姓波忠牛。波忠触气身燋,然竟不至死。

○全罗道都观察使郑耕上各官守令品官陈言,下议政府六曹议得:“一,各司纳贡,每年引纳有弊,量一年所用之数,随其所产,改详定。

一,凡民以食为本,虽鳏寡,以牛易人耕田。役民之事,皆用所耕,难于立军,而鳏寡不得耕耘,故所耕日减,耕耘者少,游手者多,民食不足。自今赋敛则用所耕多少,其出军则用人丁多少。

一,漕运船陆物诸缘,令村民备办有弊,自今分给各浦兵船,陆物漕转毕后,还给各浦。

一,船军户子枝,虽漏落,毋定他人奉足。

一,禄转及军资押领上京仓正、人吏,缮工监擅自役使,令法官考禁。

一,都节制使春秋佃猎所获,令平民转输有弊,今后令所领军人转输。

一,禄转、军资米谷,各官仓正、掌吏,依数收纳,或不能看守,或自斜用而未能充纳,则固当论罪生征。既于都会所差使员处,令民自量,自槪以受,至于纳仓之际不足,不以斛馀充数,督令他米充之,贫民不能支纳。因此宿积多重,至于一族,尽卖家财,弊莫甚焉。自今元数不足,则以其斛馀充数,而有剩然后,以斛馀施行。”从之。

○司谏院右司谏崔洵等上疏。疏曰:

伏睹,殿下即位以来,以爱民之心,行爱民之政,民之利害,靡不兴除,其所以修人事,而答天心者至矣。然近年以来,风灾旱气,相仍害稼,而去岁农月之旱,民将阻饥,幸赖殿下至诚格天,甘雨沛然,民乃有秋,然而民生未为赡也。又至今年,正当农月,雨泽不降,以致宵旰之忧。臣等俱以庸材,承乏言官,不敢缄默,谨以一二管见,仰渎天聪。

一,《春秋》凡用民力必书,所以重民力也。今岁之春,外方各道,工役并兴,而京中一二各司,亦兴营造,殿下约知其弊,功未告讫,而悉令停罢,其所以重民力者至矣。独有景福宫修葺之事、各窑燔瓦之役,尚未尽罢。若景福宫则乃迎使臣之处,不可不修,乞将缮工监合番工匠,仍旧分番修葺。各窑燔瓦之僧,虽曰游手之徒,其劳筋苦体,不得休息,则一也。伏望亦皆命罢,待秋而举,以休民力。

一,民不土著则无以保其生矣。今补充军本居外方者十之七八,尝在其乡,完聚妻子,力农以生,尚或负债,仅不失业。况离乡土、弃妻子,赍粮番上,旅寓于京,而从役不暇哉?一至粮尽,则不堪其苦,逃役归家,随即移文征阙,以立役为限,家贫不能自备,称贷而纳,因此失产者多矣。如此数十年,恐将不胜其弊,而怨必生矣。前此为队长队副者,久从此役,而无此弊者,以其皆有爵禄,而不虑其生也。岂如今日补充军之苦哉?乞将补充军,除居京立役者外,曾居外方者,皆许放送,以充外军,以安其生。若虑居京者数少,使令不足,则增其队长、队副之数,除出充补。

一,堤堰之筑,本以利民也。臣等窃闻,近年所筑全罗道碧骨之堤,浸入数县之境,而尝居堤内之民,以水之所浸,失其田土者多矣。宜以堤下近地,先给其民,然后以此分授所在之民而劝耕之,则水利既多,地且沃饶,孰不争赴而服勤哉?然自去岁之春,国家始置屯田,及至今年,又增置之,而向之因浸失田者,反居其后。且其地别无屯守之民,则耕耘收获之时,所役者必皆南亩之民,屯田所出,虽倍于收租,此特小利耳。岂若听民尽耕,民用有裕之为利哉?若曰屯田之置,所以倡民劝农,不可废也,则已于京畿开置籍田以导民矣,何必更置屯田以烦民乎?愿自今罢此屯田,分给于民,以利农业,以厚民生。

六月[编辑]

6月1日[编辑]

○乙酉朔,震庆尚道女金德,负持二岁小女亦被震。

○户曹请军资监、内资寺、长兴库等各司耗损物数,当其时官吏征纳,不允。上曰:“无乃出纳时错误文书乎?官吏安敢自窃乎?”领议政柳廷显曰:“开库时,或事烦、或日没,为出纳之奴所窃。”上曰:“然则当官吏推征,尤为不可也,勿令征纳。”

○议葬制。上曰:“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而葬,今或有逾年未葬者,甚乖古制。且称为假葬,置诸原野,以为某年某月某日,犯某子某孙生日,于某某为的呼,计其子孙利害。如其子孙众多者,或二年以至三年不葬者,亦多有之。若士逾月,大夫三月,则丧事未备,是亦可虑,然前朝之季,有行三日葬者,安有择其子孙利害乎?”礼曹判书卞季良曰:“三日葬,非古制,请从五月、三月、逾月之制。”吏判书朴信曰:“阴阳家集诸家葬书,异论蜂起,使人诳惑。悉集葬书,令书云观撮其大要,其他怪异之书,悉除不用,以杜人惑。”上曰:“创法立制,须使后世不改,遽立法制,则毁之必速。卿等依古葬法定制,以图永传。”赵末生据礼曹状,启大夫之葬三月、士逾月之制,上曰:“是诚美法,令大臣拟议定之。”左议政朴訔曰:“烧毁葬书之怪者,以杜人惑。”季良曰:“其在书云观怪书则可得尽烧,若私藏怪书,何能尽烧?立法则人自服从。”訔曰:“人之私故多端,令书云观共议通行葬日,若定月内有故,则延葬之法幷论,然后悉烧怪书。”上曰:“退而更议以闻。”上又曰:“予以书云观旧藏谶书,悉令烧去,无乃尚存乎?予虽不敏,历观帝王之迹,谶纬之说,论者皆不取焉。术数则因数而起,若谶纬则出于虚诞,甚不足信。然以汉光武之明,犹惑图谶,论者讥之,是光武之不纯乎道也。至我朝,谶书所言木子走肖之说,在开国初,郑道传曰:‘此必好事者之所作也。’然竟从是书,朝之大臣莫不信之。予以靖安君时,尚不之信,迁都之日,晋山府院君河仑深信此书,欲定都毋岳,予独不信,乃定汉都。若不烧谶书,以传后世,则见理不明者,必深信矣,亟令烧去。于李氏社稷,必无所亏。”

○礼曹上葬用三月、逾月之制。启曰:“古者大夫三月而葬,士则逾月,此圣人大中至正之制,载在六典。今之葬者,率以阴阳拘忌,或至终年,甚为无艺。自今大夫士既殡,其子孙即以限月内葬日告本曹,其应礼葬、赠谥、致赙者,曹启闻,移关各司。其逾限月而卜葬日、葬地及不以葬日告本曹者,主丧及择日相地者,皆以教旨不从论之,其有不得已大故者,不在此限。”从之。

6月3日[编辑]

○丁亥,遣兪兴俊押送唐人周亚靖等五名于辽东。

○以李迹为丰海道都观察使。

○遣大护军南得良于江原道。得良为助战佥节制使,率甲士四人以行,仍赐得良弓箭与麻布一匹、苎布二匹。初,江原道都观察使报:“贼船三艘,浮在海中,屡举火不去,或见或隐。”上命承政院议之。赵末生曰:“此贼举火,必引其被拿反间也。伏兵于其所,约反间处,以火应火,则彼必谓反间之火而至焉,合攻之是上策也。然反间拘执于我,彼必已知之矣。”上曰:“贼知反间之拘执,则岂轻入哉?”命判右军都摠制府事李原谋之,原曰:“此贼必不轻入,虽反间拘执,彼本多欲,不得其利,则不肯去,而突入无备之处,鼠窃可畏。江原沿海州郡守令有武才者,惟余兴烈而已。臣以谓,三品以下武勇一人,称为助战佥节制使遣之可也。”上曰:“然。予已熟计矣,谁是可者?”兵曹参判李春生启曰:“大护军南得良为人勤谨,有武才,可当是任。”至是遣之。

○上幸景福宫,奉迎上王置酒,世子、宗亲侍宴。命朴信、李原、判左军都摠制府事李和英等赴宴,赐酒随驾大小臣僚。遣内官赐酒菓于昌宁府院君成石璘,敬老也。

○赐乐工李生米五石,李石米三石。

○各司奴婢刷卷色告毕。各司奴婢幷十一万九千六百二口内,奴五万九千五百八十五口,婢六万十七口。刷卷色始于乙未之秋,至是告毕。

6月4日[编辑]

○戊子,太白昼见经天。

○命罢义禁府屯田、鱼梁,都府外亦分为四番。提调齐坐时点心,报户曹以办,藏冰亦减半。

○命收前同知敦宁府事李宏职牒,囚皇甫元于义禁府。宏,天祐之子也。初,天祐出宏母,娶皇甫氏,封爵以居。及病,欲以土田、臧获、家财给皇甫氏,召宏为证,宏以奴婢不分与其母,不署名。又天祐尝以原从功臣受赐婢冬白为妾,宏与冬白预谋曰:“父卒,吾当回换受赐。”再伤病父之志。又当病革之时,宏不侍侧奉药,而着棋戏谑,又佩剑率众,怯取属散甲士金乙生之妻为妾。及父卒,于沐浴、饭含之时,塞鼻而出,大敛入棺之时,称其臭恶,满面涂药,揜鼻退立,继母及妾欲入见之,闭门不纳。又父曾以奴婢与皇甫氏,侵夺其六口,父卒未几,打伤其父之所亲信奴沙颜吐,以致逃去,又不侍殡,乃托身疾,率妓妾月涓涓,尝宿于金乙生之家,致赙米豆,不告继母,擅自分用。未葬之前,侵逼继母,遂与其妹,分其父之家财文书。及其分财之际,皇甫氏执珊瑚帽珠曰:“此本是汝父妾成隐加伊之物也。”遂给之,宏拳欧成隐加伊,使仆于地,因扼其吭而夺之,乃使婢子牵头曳足而逐出之,成隐加伊以诉宪府。宪府论请宏不顺不孝,汨丧人伦,污染风俗,行同禽兽之罪,又论皇甫元与妻兄宏同情,逼其同姓三寸兼妻之继母皇甫氏,以分其财之罪,故命收宏职牒,下元于义禁府。其皇甫氏于天祐生前所得家舍财物,并皆决给,黜宏母使不得居天祐之第。司宪掌令全直请宏之罪曰:“只收职牒,罚不称罪。乞亲问科罪,以正邦宪。”上曰:“尔明听予言。宏于予为从侄,见其父而优待之。今当父丧,不谨若此,予何爱宏,不置于法?但其父在殡未满百日,宏虽不人,衰绖之中不忍系狱,先收职牒,其罪固在。其继母皇甫氏所得于夫之物,悉推还给。又宏母虽见弃于夫,夫死在殡,侍侧礼也。良祐、天祐等以添设三四品,于壬申年间,侍卫太祖,然不获于父元桂,甚为穷乏。厥后天祐成身,弃其有子糟糠之妻,是天祐之过也。天祐未葬之前,毋黜宏母。”宏未几以疾死,元亦保放。上曰:“完山府院君天祐之葬,在八月二十三日。用灰隔埋葬,其圹外所用大石,以待秋收输入。”恐其踏损路边禾谷也。

○兵曹上马政事宜。启曰:“马政,军国重事。江华府掌内镇江山、吉祥山、北一串、信岛、煤岛等五处牧场内入放,孶息马匹,雌雄幷一千二百馀匹。牧子每一名,雌马五匹、雄马一匹为一屯,然考察无门,无识牧子不能看养,马不蕃息,有名无实。请令府使兼牧场。”从之。

○命兵曹判书尹向、左代言徐选,传旨于咸吉道都巡问使曰:“判府事李和英管下北青住人等,不从国令,多徙于吉州境内,秋成后悉令还本,其率居人丁内,留若干人,看守所耕之物。且卒检校汉城尹姜具及摠制金高时加勿管下人,甲山境内数多居生。其中为首人与率居内从仕可当人,将以叙用,备细录名以闻。”

○平安道都巡问使报:“唐人至闾延等处,请逃军小宋等。”命尹向及徐选等传旨曰:“虽被倭虏唐人,逃来本国,随即入送。傥小宋逃入我疆,必当穷推解送,然未有圣旨,岂肯许尔入境?可将此意移闾延郡,即作知郡守之言,恳恳说与唐人。”

6月6日[编辑]

○庚寅,江界巫女二人造妖言,罪应死,命减等施行。上因曰:“谶伪之书,予不信久矣。王氏、李氏之间,有木子之言,有三角之南,眼见三池之说,人皆信之。郑道传初曰:‘人有闲事者,造言书出。’终乃信之,遂上《受宝箓歌》,河仑亦信之,予以为,如此之事不可歌咏德政,曾命改之。宗社祸福长短,安有以此而知之?曾命书云观,如此妖书皆火之,予未知皆火之否。”乃命内官崔闲,问诸书云观,判事崔德义进曰:“未知事由。”

○六曹判书启事毕皆出,左议政朴訔启曰:“臣以私事,仰干天威是惧,然怀闷之情,不可不达。欺罔之罪,惟近臣为之。向者柳思讷为知申事,党附李叔蕃,欲夺臣祖上黄丹儒奴婢,无上教而呼房掌元肃,问其事由,又将臣之击鼓申呈所志,不达于上,以蔽天聪。且叔蕃语臣曰:‘思讷承上旨云:“若两边和论,则中分与之可也。”’臣答曰:‘奴婢宗派各异,不合中分。’”上曰:“此非予所言也。”訔出,赵末生等曰:“臣等掌出纳之任,闻近臣欺罔之言,竦身惶惧,请问思讷欺罔之由。”上曰:“叔蕃与思讷全盛之时,何不露此言乎?”

○司宪掌令郑钦之上疏曰:

人臣之罪,莫大于不敬,不敬之实,莫甚于欺罔。今庆尚道都观察使柳思讷,前为知申事,比附权缓,交结异类,以盗国用。殿下特垂宽典,收其职牒,黜之于外,不阅岁而除为牧宰,又未几而除为监司。臣等窃谓,监司专制一方,黜陟臧否,为守令之标准也。苟非才行清修者,何以镇服众心哉?自古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也。伏望殿下,察思讷犯罪之由,罢其监司之命,以副舆望。

上曰:“尔台谏有公平正直之论,则予当听纳,若前朝之季观望左右而为之,则予当知之。前朝之季事,予悉知之,然后以至今日,尔其审之。”钦之对曰:“臣等妄生意议,观望左右,则当受不测之罪。思讷曾以诈传王旨受罪,何谓思讷无欺罔之罪?臣等以谓,若一邑则可,监司一方统察,不可轻授。”上曰:“人君有纳污之德,且思讷赴庆尚道,复盗何物?思讷则当授以京职,其他廉正者惟尔荐之。”钦之曰:“用人,君上之事,非臣等所擅。臣等职在言官,不敢缄默。”上遂不览疏。訔既白思讷欺罔之事,而宪府之状适至,故有观望左右之教。

6月7日[编辑]

○辛卯,御便殿视事。上御便殿,进代言及三省行首,问前等三省决绝黄丹儒子孙相讼奴婢事。六曹皆出,訔极言三省非己之非。

○以朴习为庆尚道都观察使。

6月8日[编辑]

○壬辰,命代言徐选、洪汝方、李明德、韩承颜各归其家。初以訔上书,命三省更辨之,三省亦依前决属公。是日,訔又上书,陈其不可,上示代言等曰:“各言是非。”徐选、洪汝方、李明德、韩承颜等启曰:“属公奴婢,毋得争望,已曾受教,法不可轻改,不宜接状更推。”请依三省之决,而不启其奴婢根脚是非。赵末生启曰:“见此上书则其为黄丹儒之奴婢明矣。然教旨相违与否,宜下六曹,更悉明辨。”上曰:“末生之言则依违而已,选等四人之言则皆非予之所问也。选等何不言是非,而只曰违教旨不可接状乎?人君若知臣下欺君之罪,亦可拘于教旨乎?选等亦何欺予哉?”乃有是命。四人既出,寻即使人传旨曰:“路上勿骑马,宜徒行。”

6月9日[编辑]

○癸巳,下甲午年刑曹、台谏员及今刑曹、台谏员等于义禁府。召六曹判书、义禁府提调曰:“予自幼不经决事之官,故不知臧获之是非,而享国已十有七年矣。有司以臧获之事启之,则予以谓,各有任之者,必当于理,徒唯唯耳。前日,訔诉冤于予,予实不肯焉。徐察之然后,晓然知其是非也。黄丹儒子孙,乃朴訔、朴子青、曺瑗也;朴松庇子孙,乃郑擢、李叔蕃、李来也。睦进恭、元肃等为甲午辨正都监员吏,决此讼,是丹儒而非松庇。擢辈扬言此奴婢当属公,近臣亦曰可,予以为然属公。訔诉曰:‘属公非也。’命三省辨正之,三省靡然从叔蕃之言,称为辛丑年前事属公。訔今又上书,陈昔日三省之非,乃命三省辨之,亦从前等之决。以今日君臣共治之时,有如此朋比欺罔之风,其可乎?其悉鞫问之。若臧获之是非,则勿幷问之,予意已决矣。”上,之所谓近臣亦曰可者,擢既不胜,乃申呈单子曰:“愿以此奴婢属公。”上,下其书承政院,问属公当否,柳思讷听叔蕃之请,启曰可,故也。乃下旨义禁府曰:“今刑曹、台谏黄丹儒、朴松庇子孙等,相讼奴婢分拣启本,与朴訔上书凭考,去甲午年,此奴婢分拣刑曹、台谏官员,冒弄启闻事意,备细推考以闻。今刑曹、台谏员等又言:‘乙未年二月分下六曹所志内,以两边不当属公奴婢,更不举论事,已有教旨。’然黄丹儒子孙,甲午年十二月限内,击鼓申呈,其所志未启下六曹,是不可以已分下六曹所志并论也。其未分下辞缘,不即取旨,辄还属公。且甲午年刑曹、台谏官员等欺罔之罪,擅自虚论启闻事意,幷推以闻。”乃下甲午年刑曹参议尹临、佐郞宋命山、朴融,今参议吴湜、正郞宋箕、许恒、佐郞杨修、金连枝、司宪执义李敢、持平洪陶、陈仲诚、司谏崔洵、正言安止、郑之澹等于义禁府,命兵曹判书尹向及赵末生,至义禁府鞫问之。末生启曰:“臣之同母兄骊兴府使惟中,同状于松庇子孙等,故有相避,不可听此狱。”上曰:“今此问事,固不干于奴婢之决,乃问前后三省欺罔之罪也。且虽有相避,汝承予命,岂可容私?其往听之。”又命义禁府,拿知随川郡事金熙、罗州教授官李椒、知珍山郡事柳善、前献纳郑坤以来。熙、椒,甲午年刑曹正郞;善,掌令;坤,献纳也。

○命自今代言奉命往义禁府,与提调及刑曹台谏交坐,坐于西壁。

6月11日[编辑]

○乙未,太白昼见。

○命囚前判洪州牧事柳思讷、刑曹参判申商、右献纳裵闰于义禁府。以朴訔上书,有申商、裵闰等成风朋比,罗织臣罪之言故也。

○召朴訔、郑擢,使各陈相讼是非,二人皆自以为是,上曰:“宜各自服。”二人皆不肯。

○义禁府提调朴信启:“甲午年刑曹参议尹临、佐郞宋命山不伏其罪,请刑问。”上曰:“予非分拣奴婢也。前后三省欺我之罪,鞫问而已。”

○增置承文院参外官。礼曹启曰:“本院吏文预习制述事、事大文书等事匪轻。今以新及第十人,依三馆例,称权知副正字,口传施行。在前参外禄官,唯从七品二、正八品二而已。中军副司正五十五,左右军副司正,各五十四内,各除一,于本院加设正从九品各二。在前从七品正字改正七品博士;正八品副正字,改著作郞。其加设正九品二、从九品二,以正字副正字称号。”

从之。

○命司宪府,勿推李儇、李伯臣。儇与伯臣,乱臣居易之子,擅入京中,宪司推之,故有是命。

○日本菊池殿使送人参朝衙礼,仍告还。

6月12日[编辑]

○丙申,有星昼见。

○命前后台谏、刑曹员,皆赎杖八十,职牒收取,唯金连枝以元从功臣之子,但罢其职,申商、柳思讷勿论。

○宴任添年、李茂昌、崔得霏、宋希璟等于便殿。添年等以帝下辇北京,入朝起居,上以皇亲饯之也。希璟,郑允厚之婿也。赐添年等四人马各一匹。

○赐成均馆酒百甁。上于饯添年之宴见画锺,问赵末生曰:“成均馆古有画锺,今犹在乎?其锺之受酒几何?”末生对曰:“至今存焉,容酒一沙钵许。”上曰:“成均儒生能用其锺乎?”末生对曰:“自宪府请罢初赴举儒生捧布以来,无酒债,不能用矣。”乃令赐酒百甁、獐鹿幷十口、杂鱼三百尾。

○赐吉昌君权跬药酒、干鹿、全鲍。

○下义禁府提调朴信、郑易、委官尹向及徐选、洪汝方、李明德、韩承颜等于义禁府,命领议政柳廷显、礼曹判书卞季良、同副代言河演、兵曹参议禹均杂治之。又下镇抚李陟、知事郑宗诚、都事金安卿、杨秩等于狱。吏曹正郞禹承范、户曹正郞徐𪟝、工曹正郞朴信生,亦与杂治之列。初,朴松庇子孙郑擢等诉于甲午年辨正都监曰:“黄丹儒子孙朴訔据执我奴婢。”及都监推之,果非据执,故仍旧给訔等、擢等申诉云:“都监误决。”命下三省辨之,三省听理属公。訔等诉曰:“辨正接状之法,祖父母父母奴婢合执,决后仍执,他人奴婢据执而已。今我奴婢,非上项三件之例,乃四度诉良,以吾所有贱籍,从贱奴婢也。辨正都监因郑擢、李叔蕃等请托,接状不公。”上令义禁府分拣辨正都监接状是非以闻,提调朴信、郑易、委官尹向等皆以为:“黄丹儒子孙,据执他人奴婢,乃以辨正接状为是而论启。”信又曰:“大抵奴婢以滥执、仍执为辛丑年定限,朴松庇子孙,亦以滥执呈,而且朴訔乃黄丹儒之六寸弟,李之诚之曾孙,于丹儒为孙外,故臣等以为他人奴婢滥执。”上令朝启宰相及赵末生、河演等议得:“朴訔传持决立案三道,非本文,皆传准贱籍,然有三度得决,岂以无根他人奴婢据执之例论乎?”以此启闻,上怒信等曰:“予意亦以为,据执他人奴婢者,无干连他人奴婢据执之谓也。丹儒子孙,虚实间四度从贱有官决,何以曰据执,复欺我哉?君臣之间,安有如此之理乎?予欲国无政刑之失,今欺我如此,卿等以予为食粟之君乎?欺君之罪,卿等亦未免也。且公事欲其平公两边,胜负在于公耳。何独归罪于訔乎?且代言职掌出纳,人君过失,靡不规谏,必择识理之人,以置左右。今之三省,不申请甲午年三省欺罔之罪与两边不当属公辞缘,下问之际,选等反以今之三省为是,朦胧启达。欺君之罪,皆推鞫以闻,如有不直之辞,加刑以推。”末生以异议免囚。时吏户工诸曹无堂上,故以郞厅禹承范等参问焉。

○下李椒、郑坤、金熙等于义禁府。

○柳廷显等启:“朴信等皆曰:‘臣等不及知三省欺君之实,诚有罪矣。然臣等不至于欺君也。’”上曰:“何不鞫问欺君之实乎?是指鹿为马也。”上意以为,前等尹临等从叔蕃之威势,又吴湜等亦踵其风。今信等又不置于法,在朝之臣靡然从叔蕃之辈,而朴訔独见排斥也。

○赐前都摠制辛有定米十石。

○命左议政朴訔就职。司宪掌令郑钦之劾请曰:“朝启厅,大臣论道之处,朴訔以首相,不言国家大务,屡陈私事,殊失大臣之体。”是以訔在家不仕,至是命出仕。钦之未几罢。

6月16日[编辑]

○庚子,以金汉老为兵曹判书,沈温吏曹判书,孟思诚户曹判书,金汝知工曹判书,郑矩议政府赞成,延嗣宗、成发道议政府参赞,尹思永左代言,金孝孙左副代言,元肃右副代言,崔府同副代言,李贺司宪掌令。思永自安东,孝孙自原平,肃自杨根,府自光州被召。上曰:“代言职掌出纳,近在左右之臣,非他官比也。今后在外除授者,宜令乘驲赴京。”前此,以外官除京职者,皆给马赴京,近以驿路凋弊并禁,故有是命。

○李贺、朴訔进士同年也。贺常使妻备酒肉,进退于訔家。

○命释徐选、洪汝方、李明德、韩承颜,又释李陟、杨秩、郑宗诚、金安卿等,且命朴信、郑易、尹向等罪,照律以闻。是日,柳廷显等赍信、选等鞫问之状以进,上问:“按问毕乎?”河演对曰:“信等唯曰误错入传,不言元情。”卞季良谓演曰:“最是元情,今未见推于问事何如?”上曰:“季良识理人也,故有如此说话。”又命曰:“选等有不直之辞,然皆释之。”遂传教选等曰:“代言须择良家子弟,以置左右,要其纠谏过失,以补君德。今尔等当予垂问之日,不直以达,当更推鞫,处之以律,然各言其志耳,姑宥之。各归汝家,䌷绎深思,则反有耻焉。”又谓廷显曰:“此问事得其情,而无有未尽处乎?信等服罪,不能举头乎?”廷显对曰:“信言:‘曺瑗、朴子青亦黄丹儒七八代孙,皆无传系。’臣叱曰:‘虽无传系,其祖上奴婢,传子孙而使之例也。又我等今奉命,非为推辨奴婢事也。’不取其辞,是若有未尽处,然事事皆伏罪。非独信,人人皆知其罪。”季良曰:“信等之意,若穷推甲午年三省,则必蒙重罪,故不为鞫问。其情已著,臣等不取其辞。”上曰:“卞判书之言,予志也。然领议政为首,按问其罪,国人皆知信等之非。”义禁府按信等以奏事诈不以实之律,应杖一百,上曰:“信、陟太祖元从功臣;易予之元从。然其罪状甚可憎,何以处之?”廷显等曰:“其录券所载有曰宥及后世。近日金连枝以其父为殿下之元从功臣,罢职而已,况当其身乎?若罪在不测,虽三功臣不免,况元从乎?此罪宥之可也。”上曰:“此辈恃功臣,而犯罪如此,然宥及后世,不可负言。若尹向、杨秩等虽非功臣,信以凶暴罪魁,犹不坐罪,宜幷宥之。”廷显等曰:“功臣可免,非功臣亦免不可。”上曰:“予柄一国之与夺,凶暴之信,既不与罪,其他岂可罪乎?”遂释陟、秩、宗诚、安卿。廷显曰:“信等言甲午三省不穷推之事,非独臣等,金渐、田兴、赵末生等亦与焉。”上曰:“予闻之,信、易、向等同一议,渐、兴、末生同一议,大诘宫庭。信等固执其议,渐等实无与于信等。”末生闻之启曰:“信言及小臣,请与信等发明,以别嫌疑。”上曰:“汝不从信议,人皆知之,何有嫌焉?”

○命释朴信、郑易、尹向,还给吴湜职牒。及收赎,湜以济州牧使见代,来京未久,不识教旨,故有是命。命义禁府,金熙、郑坤、李椒等罪,依尹临、命山之例收告身,赎杖八十施行。掌令全直请将徐选、汝方、明德、承颜置之于法,上曰:“选等非有大过,以近臣而罢职亦足矣。君之养臣,犹父之养子。父之于子,自少而壮,养之非一日。君之于臣,待之亦非一日,岂忍有罪而遽弃之乎?且朴信、郑易皆元从功臣,至于子孙皆宥,况其身乎?既不罪信、易,而独罪向,于予心安乎?夫向,自执义而代言,自代言而宰相,试之非一任;待之非一朝,予知向从信而然也,是皆信之罪也。虽不罪信,信退思于家,独不内愧乎?”下旨刑曹都官曰:“黄丹儒、朴松庇子孙相争奴婢,依甲午辨正都监所决,还给黄丹儒子孙朴訔等。”命户曹曰:“尹向、徐选、李明德、韩承颜科田,毋给他人,假属军资。自今犯杖罪人等田地,进告承政院,然后区处。”

○礼曹判书卞季良请分遣成均校书、承文院权知于郡县,训诲生徒。启曰:“三馆权知之数五十馀人,其父母、妻子在外者居多。特令分遣父母居处附近郡县,训诲生徒,以效古者庠序之制,以广殿下右文之化,以遂五十馀人觐省俯育之恩。其素居京者,宜遣圻甸郡县,及其考满,以其本馆所荐,随例迁转,如《续六典》例。”从之,惟承文院以肄习吏文不遣。

○命缮工监改营明通寺,仍给奴婢幷十口,五部盲人所会处也。

6月20日[编辑]

○甲辰,命学堂供亿,令丰储仓支给。礼曹判书卞季良启:“五部子弟,皆会学堂,其所供亿,用养贤库米谷,若居馆生员多,则养贤库米谷,犹为不足。请于学堂,别给田地,以资供亿。”上曰:“田地随岁有损实。”遂令丰储仓每月支给。

6月21日[编辑]

○乙巳,司宪府劾请知安城郡事庾顺道之罪。初,安城乡吏以三丁一子,受前官陈省,为宪府书吏。顺道欲还定乡役,当其父推督之,父曰:“此不孝子也。”顺道令父呈不孝状,报于监司。监司鞫之,吏告曰:“父以官员教诱呈状,实无不孝之事。”于是,宪府劾请曰:“顺道不教民孝悌,欲使父子相夷,非守令子民之义,鞫问情由,以正其罪。”上曰:“此吏新旧交代间,逃出从仕,顺道欲还其役,以为安城之利耳,岂有意于其间哉?”

○命选童火者十馀名。

6月22日[编辑]

○丙午,上奉迎上王于广延楼,置酒投壶,世子、宗亲侍宴。上曰:“吾为上王插花,诸君毋得插花。”以李宏之死未久也。

○奏闻使闵元生回自北京启曰:“皇帝问采女颜色之美,赏赐甚厚,乃使宦者黄俨、海寿等来逆女。”

6月24日[编辑]

○戊申,内官洪路骂佥摠制许权,上知之,命承政院照律以闻。

○赐肉于河久。河仑妻李氏谓医员杨弘达曰:“子久因父之丧,气弱病剧,口苦不思食,予劝以食肉,久不肯从。汝其启于上前,令久食肉。”弘达来启曰:“久母之言如此,臣视之,斋蔬馀喘,病深难疗也。”上即命内官金龙奇,赐肉于久曰:“汝岂无过庭之训乎?必达经权之道矣。丧不食肉,虽曰孝子,与其毁瘠而夭,岂若身其康强,以承祭祀乎?此乃孝之大者也。”

6月26日[编辑]

○庚戌,太白昼见。

○上御便殿,见黄氏及韩氏。

○命备进献别马三十匹。上谓兵曹参判李春生曰:“别马各道推刷,其计晩矣。于诞晨、正朝,预得所献之马,无有可用,况充贡天厩,岂易得乎?予既择内厩良马二十馀匹,兵曹缓矣。”春生对曰:“日督二品以上纳马,皆答以无有,才所纳马,或老或瘠。”上曰:“宰相有马则虽不给价,安有不纳之理?况一马之价,直二马乎?是实无也。皇帝虽无赏赐而求处女,予何不从?然每有使介,辄有所赐。又今两殿皆有赏赐,又于权氏称二妃,亦有赏赐。帝眷若此,敢不诚心事大?且今年无使介,须以良马三十匹献焉。中国不择马之老少,但以壮实而已,兵曹须即广求。”砺良君宋居信曰:“臣有一马,实匿而不现。今上教至此,臣当纳之。”上曰:“在太祖时,高皇帝怒郑道传等表辞不恭,敕送长子、次子中一人赴京,予非长且次,太祖遣予。其时良马不多,唯不用马二十匹带去,至辽野善马死焉。及至天庭,甚为羸惫,副行南在、赵璞等忧虑焉。然帝优纳之以谓:‘如此险乱时,朝鲜王岂送亲子?实是虚事。’潜遣人伺予动止,然后乃知亲子,中朝皆伏太祖事大之诚。”工曹判书金汝知启使臣迎接时,傩礼所入朱红等物,上曰:“古者大臣苛察,犹为不可,况人君乎?如此之事,予实不知,然昔者见傩礼所用彩色,皆用金银,是甚无益也。况金银非我国所产,须除不紧之费。”

○命闾延郡留戍军丁以三百名,分三番相代。

○御广延楼置酒,仍观投壶戏,世子、宗亲咸侍。

6月27日[编辑]

○辛亥,大风。

○九州探题右武卫源道镇使人献礼物,请还留居回回沙文。

○议给田。上曰:“为士者均劳于王事,而科田有全未受者,有受而不多者。向以犯罪人田地,皆令均受,今已均受否?”户曹判书孟思诚启曰:“告白于官者,皆已受之。”上曰:“无乃有未告于官者乎?”思诚对曰:“臣亦未知矣。”上曰:“更考均给之。”

○议臧获之弊。上曰:“我朝臧获相讼之弊,非徒元只之有怨,抑亦结怨于决讼之吏。为吏者或泥于亲旧之请托,枉法误决,以致怨延于一国。予尝谓,尹向累世阀阅之孙,立心公正。曩也命向共推黄丹儒之奴婢,向曰:‘朴信之子,吾之婿也。虽无形迹之嫌,与信共推,则恐为人借口也。’予曰:‘无伤矣,往哉听理。’然向先有私心,将何以正之?风俗不淳,乃至于此。若尽革私隶,则如此之弊必除矣。惟我太祖深知此弊,欲革者久矣。”领议政柳廷显曰:“东方故事,不可遽革。”

○立优待二品以上犯罪者之法。下旨义禁府曰:“二品以上下狱时,未分罪之轻重,路中脱笠,诚为未便。除事关社稷外犯罪者,毋得脱笠,自遐方拿来之时,勿令项鏁。”

○礼曹判书卞季良请禁红染衣。启曰:“上国使臣迎接之时,请禁之。”上曰:“红色非属上,奈何禁之?昔予即位未久,坐于黄绫褥,卒政丞李舒告曰:‘坐褥色黄,宜速改之。’予闻此言,不觉汗出,红色则非黄之比也。”

6月29日[编辑]

○癸丑,朝廷内史黄俨、海寿至义州。平安道都巡问使报:“黄、海两天使以其辽东护送军所持物色买卖迟缓之故愤怒,即令节制使领军前导,自率辽东军官,畋于山野,驻马于山下李元宝家,招判官曰:『前此民间牛马,散在寨里,今不如古,必是藏隐也。』还馆语牧使朴础曰:『汝是秀才乎?在前天使往来,守令无不见辱。今则不然,何其买卖之迟缓乎?吾之发行迟速,在于买卖毕否耳。』海寿抶通事卢卜龙而怒,谓牧使曰:『前此护送军买卖之时,牛马为先,至于杂物,无不许卖也。今牧使不顾前规而禁止,吾将白于殿下矣。且牧使榜文内,只录人参麤布许卖,而不及牛马,诚为不当,亦将白于殿下。』遂取榜文而藏之。础乃告曰:『牛马生产则火印成籍,非守令所得擅卖也。』据理以答,怒犹未解。黄俨则虽不现说,下马于寨里,令其步从人等,搜探牛马于夜巡等处而未得也。”

○命元从功臣之田,身没后永属军资,勿许科田折给,申教旨也。

○平安道肃川、中和等处,黄白黑蝗虫害稼;丰海道黄州地面,青黄黑蝗虫害稼。乃下旨户曹曰:“平安、丰海两道所报蝗虫,令及时捕之。若蝗虫太多,人力未能尽捕,则已矣,以人力所能事,各官守令若不用心捕之,至于害稼,则以王旨不从论。”大抵王旨,承政院所制也。今王旨内,未能所能四字,上亲笔改之,传旨承政院曰:“状元之才,何所用乎?”时,知申事赵末生乙科第一人故也。且命平安道都巡问使黄喜捕蝗,仍曰:“无意于捕蝗,非大臣之体。”

太宗恭定大王实录卷第三十三

秋七月[编辑]

7月1日[编辑]

○甲寅朔,上幸景福宫,奉迎上王,献寿于庆会楼,世子、诸宗亲侍宴。赐酒随驾大小臣僚,择壮士,观手搏之戏,极欢而罢,以上王诞晨也。传旨曰:“正朝使根随兴利人,以其被罪之故,不告于予,诉于上王驾前,情法可罪。然今日乃上王诞辰,特为上王原之。”仍命还给没官段匹。

7月2日[编辑]

○乙卯,京畿加平县,青赤黑虫害谷,大如三眠蚕。

○以权弘为判敦宁府事,金九德知敦宁府事,李澄同知敦宁府事,柳思讷左军同知摠制,吴真恭安府尹,吴湜仁宁府尹,李推汉城府尹,李兴开城留后司副留后。

7月3日[编辑]

○丙辰,平安道大风雨。成川郡山崩三百六十五所,压死者数人;永宁县山崩二十八所。

7月4日[编辑]

○丁巳,千秋使工曹参判申槪回自北京,先遣通事来启曰:“皇太子在南京,帝以南京路远,且值夏雨,命礼部纳笺文,方物遣还。”仍启曰:“本朝僧人十一名,潜至京师,帝命送于金陵天住寺。礼部尚书吕震问臣以本朝官制、爵秩、管僧之官及僧人度牒有无。”

○起复清平君李伯刚。

7月5日[编辑]

○戊午,大雨。

○令各道依前例进膳。命礼曹曰:“使臣将至,令各道连进水陆所产。”又令京畿,使臣馈饷新鲜银口鱼连续以进。上重天使,凡所羞之物,无不极虑。

○原州觉林寺僧请以私谷二百石,换近地堤川仓库米百石,许之。传旨承政院曰:“觉林寺予小时所游之地,至今梦中频往,故欲重修耳,非好佛而为之也。僧人性本支离而有贪心,毋使干事僧,凭我为汎滥之事。”厥后又传旨曰:“延安府之本宫谷二百石,入其府仓库,以忠清道堤川官仓库米百石,与庆源仓,真麦二十石赐觉林寺。”盖以资落成之会也。

○命二品以上及代言、台谏自外官宣召时,给铺马。

7月6日[编辑]

○己未,大风。

○命工曹改造大驾威仪,皆仿中朝体制,以内赡少尹金沱、兵曹乘舆司郞官监造。

○日本一岐州遣使请米;远江州遣使求《大般若经》,各献土物。

7月7日[编辑]

○庚申,更荐新稻米于宗庙。前此,已荐蒸新米,上知之,命更荐阳干米曰:“自此以后,毋得荐蒸新米。”

○司宪府请都摠制李伯温之罪。河仑之妾服夫丧未除,伯温强欲娶之,使人投衣服于其家,妾父诉于宪司,宪司核实请罪,上默然。政府、六曹启事毕退,上谓代言等曰:“伯温予之从昆弟也。所为令我反惭,故予乃不答。晋山社稷元勋;伯温宗室至亲,虽不冒丧,不可娶也。虽予之近亲,予必不宥,其令照律以闻。”

○命于议政府宴享,倡伎衣服用黑色,以上前呈才服红色故也。

7月8日[编辑]

○辛酉,迎日镇兵马使朴寅吉、长鬐县监崔以和捕倭三级。倭五人上岸汲水,寅吉等袭执之。

○命兵曹核旌义县监李贻之罪。去五月,倭男女四人,无兵器,乘小船来乞降,贻率兵射杀之。事闻,上怒,命兵曹曰:“虽岛夷顽嚚,无兵而至,当生擒问其所以,遽尽杀之,何其暴哉?推核以闻。”

○赐一岐州副万户沙弥道英米豆五十石。道英自称贼中万户,盗我边境数矣。今使人告粜,廷臣皆不欲从,上曰:“彼虽不恭,若不从其欲,则彼必谓我为吝。”

○赐礼曹判书卞季良及代言等绵布麻布。卞季良绵布二匹、麻布二匹,知申事赵末生、代言尹思永、河演、金孝孙、元肃、崔府等各麻布二匹、绵布一匹,注书具纲、李守领绵布各一匹,内速古赤近侍者皆赐焉。仍曰:“近臣于使臣迎接时,衣服当精细。卞判书寒生,且勤劳于多事之时,宜特赐之。”

○兵曹据全罗道都观察使牒报,上区处济州人事宜:

济州各司奴婢及军丁等,因兴利船逃亡出陆。自今京中人则汉城府外方人则所居官,许令行状成给,违者论罪。济州人无本州行状者亦论罪,皆令还本。且倭贼隐泊楸子岛,窥觇诸岛,或害往来之船,公私船依兵船例,严备军器衣甲,卒遇倭贼,对敌避害。“从之。

7月10日[编辑]

○癸亥,下祈祭禳虫之法。上曰:“古有虫灾祈祭之法,今丰海道各官虫灾尤甚,宜急救之。”仍遣户曹佐郞李成干,行视虫灾轻重,令各官守令制述祭文,精备奠物,诚心祈祷,又勤拾捕。又传旨于平安道曰:“其虫损各官,亦依此例施行。”

○遣直艺文馆全直,捕蝗于咸吉道。

○议封爵诸子法。上曰:“元尹正尹之封,何代故事乎?人君之子,不必限其爵也,若内奴韩干之子,定限可也。天无二日,尊无二主。汉文帝、宋真宗皆即帝位,孰计母之贵贱哉?”先是,定制,嫡妃诸子封大君,嫔媵子封君,宫人子封元尹,故有是命也。

7月11日[编辑]

○甲子,命收向等职牒。司宪府上疏曰:

人臣之职,莫先于敬命;人臣之罪,莫过于欺侮。臣而欺君,臣所共愤,法所不宥。前吏曹判书朴信、兵曹判书尹向、户曹判书郑易,身为宰相,职在辅弼,宜当尽心,以答殿下之倚望。前日亲承面命,劾问前后刑曹、台谏决讼之误,不从旨意,反以己意,擅论是非,欺侮天聪。代言徐选、洪汝方、李明德、韩承颜等,曾经决讼,岂不知讼之是非、事之当否?然仰答清问,皆不以实,以近臣而至于如此。义禁府镇抚李陟、都事杨秩,职掌问事,推核事由,违于教命,罪亦不小,皆当置法。殿下特垂宽典,只罢其职而不之罪,臣等窃谓,法者天下万世之所公共,非殿下所得而私也。若功臣则既有宥及子孙之例,其他幷不罪之,其于王法何如?况前后台谏、刑曹,皆赎杖罪而收其职牒,触罪而受罪不同,恐有不均之叹。伏望殿下,将尹向、徐选、明德、承颜、杨秩之罪,按律施行,以惩后来。

奉教,尹向、杨秩收夺职牒,自愿付处;徐选、明德、承颜只收职牒。于是,向归于临江,秩归于清州。

○议漕运之弊。视事毕,诸臣皆出,右议政韩尚后,上曰:“深痛近日漕运人多溺死。深思之,给科田以养士,乃太祖之制,不可以革;厚禄俸以养廉耻,亦太祖之制,不可减也。欲移京圻私田三分之一,给于庆尚、全罗之道,除禄俸之数,以布给之。如此则禄俸不薄,私田不减也。且如德恩仓之制,又于忠清道加置大仓,若遇凶年,则以赈饥民何如?今日欲与诸臣谋之,然先听大臣之计,然后行之。若大臣不可,则予何敢违?”尚敬对曰:“若移科田于遐方,则后日收租之际,恐有厚敛之弊。此非独小臣之疑,乃众论也。”上曰:“予亦知此众论,然遐方亦有监司、守令,考之何患乎?若曰后日纪纲陵夷,则必生此弊,岂止遐方?京畿亦有厚敛者矣。虽或有此弊,岂若败船人没之弊乎?”他日,上又命尚敬等曰:“京畿之民劳苦倍于他道,予甚哀之。何以恤之?卿等各究所以救之之方。”

○囚金得理裔孙前摠制朴龄、李种善、兴原君李敷等九人于义禁府。前此,龄等同前都节制使辛有定、前判恭安府事权衷、前判原州牧事权遇、判典农寺事权践、成均司艺权蹈、监察金镔等,与龟岩寺对只争其寺奴婢,不得而属公。至是,击鼓申呈,以诉误决,上怒曰:“此奴婢,再受教旨属公。得理子孙等不从教旨,汎滥击鼓,甚为不当,鞫问情由以闻。”皆下于狱。龄、种善等皆伏教旨不从之罪,命皆释之。

7月12日[编辑]

○乙丑,世子迎慰使臣于碧蹄驿。

7月13日[编辑]

○丙寅,太监黄俨、少监海寿等奉敕书至,设山棚结彩,上备仪仗,出迎于慕华楼,至昌德宫宣敕。颁赐国王纻丝三十匹、里绢三十匹、彩绢一百匹;王妃纻丝二十匹、里绢二十匹。上随至太平馆,设宴。三味后,命元闵生译曰:“路涂遐隔,劳身出来,深以为感。”使臣曰:“委来事关乎情喜,何以为劳?”上曰:“此乃末节,虽至大事,敢不至诚办供?”使臣曰:“是。”上曰:“予固无他心。”使臣曰:“《论语》曰:‘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其此之谓乎!殿下事大,实为至诚。”上曰:“天使发此言,令臣民闻之感谢。”奉宁君福根行酒,使臣坐受,上曰:“此乃予亲兄之子。”使臣即起揖受。上曰:“予言为大非宦官所知,尔代言等,毋忘备记,史策可誊。”使臣极欢。翼日早,命赵末生问安于两使臣,仍赠以各细麻布团领一、白细苎布中单一、汗中单一、苎布袴一、草笠一靴一、鞍马诸缘具,与伴人黄贵、刘信等二十,各衣服三事、靴笠一事、鞍马各一,使臣与伴人等大喜。世子亦诣太平馆问安。

○黄俨出鹅青彩段胡衣曰:“请以貂皮为里。”

7月14日[编辑]

○丁卯,上晏使臣于太平馆,使臣以《神僧传》献上。

○黄俨请造藏物之库,勿令海寿知之。又请貂皮,乃与二百领。

7月15日[编辑]

○戊辰,分赐段子及彩绢于群臣。昌宁府院君成石璘、宜宁府院君南在、领议政柳廷显、左议政朴訔、右议政韩尚敬、领敦宁府事李枝、奉宁君福根、益平君石根、元尹元生、群生、判右军都摠制府事李原、谷山君延嗣宗、吏曹判书沈温、兵曹判书金汉老、户曹判书孟思诚、礼曹判书卞季良、工曹判书金汝知等,各纻丝一匹。仍传旨曰:“皇帝锡与之物,不宜专用之,故于各殿,已皆分上。予亦欲择纻丝一匹,制衣以服,今大臣亦宜服之。”摠制崔闰德、河敬复、吏曹参判卓慎、兵曹参判李春生、工曹参判申槪、刑曹参判申商、礼曹参判许稠、户曹参判李之刚、知申事赵末生、代言尹思永、河演、金孝孙、元肃、崔府,各彩绢二匹。

○囚前知甲山郡事张蕴于义禁府。初,蕴打杀甲山郡吏,其妻诉冤于都巡问使姜淮仲,而且告以公事所错。淮仲鞫之,蕴使人诉淮仲赋役不均等事于京中执政诸处,淮仲知之,令知端川郡事金虑遐往问之,蕴隐避不见。虑遐报淮仲云:“蕴屯兵不下。”淮仲传报兵曹,兵曹启闻,事干谋叛,淮仲执之甚严,蕴又逃隐不见。淮仲又报兵曹云:“蕴在逃。”蕴至熙川,被执而来,乃下义禁府鞫之。

○黄俨、海寿等就见黄氏于其第。

7月16日[编辑]

○己巳,宴使臣于庆会楼,幸景福宫,聚处女黄氏、韩氏等十馀于勤政殿,令两使臣择之,以韩氏为第一。选讫设宴,仍赠以鞍马各一。俨请曰:“四海一家,吾欲置市于崇礼门。”上曰:“欲以上品体大达达狗子赠使臣,将此意行移于各道都观察使、都节制使,广求以进。”两使臣以韩氏会于黄氏家而就见之。

7月17日[编辑]

○庚午,庆尚道安东及江原道春川蝗。

○遣判汉城府事郑镇、左军同知摠制沈泟如京师,谢恩也。

○命世子宴使臣于太平馆。

○司宪府上疏,论柳思讷、吴湜不宜叙用,不允。以思讷曩者欺上诈传旨,吴湜误决见罢,未几而见用也。上责掌令李贺曰:“近日宪府请人之罪,皆不当也。柳思讷、吴湜以姻娅乎?以请谒乎?”贺曰:“湜为刑曹参议受罪,曾未阅月;思讷通同权缓盗官物,今皆擢用,非也。”上怒曰:“吏曹何用如此乡人乎?思讷已服其罪,吴湜三年居海外,功亦重矣,不得为宰相乎?且野有几遗贤而不用乎?”乃命二人就职。

○黄俨遣伴人献沙糖一器、衿锦一段、象箸二十双、钳铁吐环黑广条带一腰。上御经筵厅,引见伴人,仍命通事宣存义、内官卢希凤,出就六曹朝启厅,行茶礼。俨又赠犀角带一、象箸十、绣囊一于世子,是求其回奉也。

7月19日[编辑]

○壬申,北风。

○遣司宰监正赵惟中于江原道捕蝗。

○命义禁府副镇抚崔宣罢任。初,韩靖裔孙韩钺等以其奴婢事,欲击申闻鼓,诉都官员吏,淹延不决,宣及都事金顾等止之。上闻之,命下司宪府,核实以闻,至是请罪,命宣罢任,金顾勿论。以顾不知事情也。

7月20日[编辑]

○癸酉,咸吉道陨霜损谷凡三日。

○右代言河演上五道仓库所储米谷之数。都计凡四百十五万五千四百一石二斗内,以还上分给,米一万九千三百三十石一斗,谷八十万八千一百四十八石十斗。

7月21日[编辑]

○甲戌,御广延楼,观投壶戏,因置酒,世子、宗亲侍宴。

○海寿遣佥摠制元闵生、通事金时遇,以暗花粉色茶锺一、茶甁一、有纹鸭青纱一匹、柳青罗一匹来献,又以粉色茶锺一、蓝罗一匹、有纹绿纱一匹献于中宫。黄俨以粉红纻丝二匹、沙糖一盘亦献于中宫,又以金线囊一、绣囊一、玉顶一、折扇二赠于诚宁大君。黄俨、海寿等骤至黄氏家,黄氏抱疾,且有泪痕,不施脂粉。俨等大怒,呼闵生曰:“群小不知殿下至诚,视若馀事,使老母与小儿得近其侧,以生劳疾。且侍从内官,皆不更事者也。”怒叱之。上闻之,命内医杨弘达医治之,且遣更事内官卢希凤,以解使臣之怒。

7月22日[编辑]

○乙亥,命户曹移给科田三分之一于三道,忠清、全罗、庆尚道也。从议政府、六曹、功臣、台谏之议也。户曹启:“今年畿内各品科田与寺社田地,使监司审其损实,以待移给后,公私并皆收租。”从之。

7月23日[编辑]

○丙子,咸吉、平安道蝗。宜川蝗虫甚多损谷,不可胜捕;朔州土雨凡三日,黑红青三色虫害稼。

○丰海道雨后蝗虫皆死,不损禾稼。李成干回自丰海道启曰:“虫损甚小,禾稼复苏。”

7月25日[编辑]

○戊寅,陨霜于安东。上请使臣宴于广延楼,使臣以权婆婆所赠锦二匹、段二匹、针粉囊欲亲授于权宫主,上邀入便殿,宫主出见,使汉女三奴为译。宫主还内,使臣出就广延楼设宴,馈伴人于莲池上,赐三奴米五石。三奴乃从明王来者也。

○命中外禁婚嫁。

7月26日[编辑]

○己卯,通事崔云回自北京启曰:“臣等到北京,帝御奉天门召曰:‘王好在?’臣奏好在,帝问之再三。后礼部尚书奉传圣旨曰:‘国王差尔,厚意进献,向国王喜甚喜甚。定例赏赐外,赐汝分外赏赐。’仍赐使权轸罗衣一袭、两表里、钞五百锭,通事、押物各罗衣一袭、一表里、钞二百锭,从人三名各布衣一袭、钞一百锭。又会同馆里,见千户金声,告予曰:‘白头山下,陈景、张内史修造寺社,捉貂皮、土豹、松骨鹰,进去说了。’金声又曰:‘如今奉敕书,以逃军招安事,后门外数多军人率去,将有望赈济。我到其处,则必使送一人于国王前,此意转达。’金声又曰:‘前此我以招安事,后门外归来,帝曰:“朝鲜国王不唯其土逃归人,至于他处被掳逃来人,无一不送。国王至诚其不善乎?”’”

7月27日[编辑]

○庚辰,北风。

○两使臣游杨花渡加乙头,命礼曹供办。命吏曹判书沈温、兵曹判书金汉老、礼曹判书卞季良、工曹判书金汝知、佥摠制元闵生、知申事赵末生等参宴。

○命知刑曹事柳颖赎杖七十,都官佐郞权曙赎杖八十,皆收职牒,以误决申自守奴婢事也。自守之父孝昌击鼓诉之,又命囚禹承珪,以容隐自守奴婢也。越七日乃释之。

7月28日[编辑]

○辛巳,议减平安道田租。上谓河演曰:“平安道当农月,使臣适至,劳民尤甚。加以虫蝗,欲减今年租税,卿等知之。”演对曰:“上教是矣。然虫损结数,时未知之。待随损给损之后,臣等更议租税、还上量减便否启之。”

7月30日[编辑]

○癸未,赠貂皮百领于黄俨,又赠金耳环及贝珠一双。又遣内官朴兴福,赠狗子各一于两使臣。世子亦赠狗子一于黄俨,二于海寿,皆从其求也。世子赠苎麻布各五匹,三大君苎麻布各四匹于黄俨。

○钦问起居使刑曹判书权轸回自北京,献桂皮二斤、麻黄五斤、甸皮四领、斜皮四领。轸启曰:“臣赴京时,从者衣服等物过多,臣悉搜还。辽东等处人民曰:‘朝鲜使臣之行负重,故难堪转输之苦。皇亲之行,车子之多,至于七八。’”上曰:“卿言是矣。宪司虽有故,谏院亦在,且刑曹推核亦可也。”

○议踏验田地损实。上曰:“遣敬差官时皆曰:‘莫如委观察使。’故于丙申年,全委观察使,又曰:‘不如敬差官。’孰是孰非?若遣敬差官,今已晩矣,宜速差人发遣。”柳廷显等曰:“遣敬差官不可。”河演曰:“不可委观察使。守令皆畏黜陟之法,逢迎其意,以中其望。”上笑而不答。

八月[编辑]

8月1日[编辑]

○甲申朔,命甲士递番,复限十月初一日。

○放遣淮阳等处采金军人。先是,召三军都镇抚、兵曹参判及知申事,议秋等讲武之所及行幸之期,乃曰:“平康宜于春乎?宜于秋乎?”皆曰:“宜于秋也。九月二十四日,可以行幸。”遂定平康。以采金军丁,将以为驱军,放遣而使之休息也。

8月2日[编辑]

○乙酉,遣知申事赵末生,问安于两使臣,赠各十二升苎麻布幷二十匹、十一升苎麻布幷二十匹、人参三十斤、满花方席、满花寝席幷十二张、石灯盏一事、念珠百贯、襦衣一袭、广绢汗衫、广绢袷裙、貂皮虚胸、貂皮冠、貂皮耳掩、貂皮里红段子护膝、豹皮里黑鹿皮靴、精具黑斜皮套、狸皮里白鹿皮分套各一。静妃命内官,赠两使臣各细麻布八匹、苎布七匹,黄俨伴人黄贵等十、海寿伴人刘信等十,皆给苎麻布各一匹、襦衣一袭。

8月3日[编辑]

○丙戌,囚兼知刑曹事柳颖及都官正郞河迥、崔浔、佐郞权曙、兪尚智等于义禁府。以韩钺等击鼓,诉颖等稽迟不决故也。义禁府照律以闻,命颖赎杖七十,曙赎杖八十,馀皆勿论。

○咸吉道兵马都节制使李之实献玛瑙石十六斗、燧石一。得于骨看兀狄哈所居之处者也。命下尚衣院。

○上如太平馆,饯使臣。俨使元闵生启曰:“予将麤绵布九百九十九匹,置于义州,欲以此换载纸之马。予若据给,则虽可换易,然恐州郡守令得罪,置之而来。老人向殿下之心,殿下向老人之心,何可量乎?每马一匹,绵布五匹,时直也。予则每马一匹,必以二十五匹,为直也。”上欲不听,俄而传旨曰:“此马不过四十匹,若不听此人之言,则必衔之矣。明言其势难之由曰:‘自鸭绿江至江界,境连野人,其戍边者,不可一日无马。且两国非有圣旨,不可私与私受。又其界马且不产,居民皆买得于平壤以南,若于平壤民间易换斯可。’”闵生悉以告俨,俨喜之曰:“此后傥老人更到此,不求一根毛。予若虚言,证有皇天。”上乃命兵曹易换平壤府民间四十匹以给。

○礼曹佐郞金孝贞启曰:“臣将后运各色纸,到使臣馆,先告黄俨,俨曰:‘纸数过多。尔通计前后总数一万张,其馀尔还赍去,勿使海寿知。’海寿问纸数而促其单子,俨适入浴,故潜告俨,俨曰:‘单子只书一万张可也。’故如俨言,只录一万张。俨潜使人语臣曰:‘二百张,可潜置迎接都监。’且曰:‘殿下至诚如此,然尽纳此纸,则恐后来者必仿此数,故馀纸今还。’云。所入纸数,稍加单子之数,俨谓海寿曰:‘所以加数者,必以某等精择也。’馀纸悉还。赠厚纸各四十张于两使臣,使臣等喜甚。”

俨等私自置市而罔市利,且今日求某物,明日又求某物,至于伴人亦如此。若貂皮、麻布、席子、纸地、人参,至于酢醢,无所不求,有司不堪,上曲从之,转输之丁,至于千馀名。迎接都监判官高若海禁人私通和卖,使臣大怒,杖若海。

8月5日[编辑]

○戊子,遣司译院注簿金仲渚于平安道。平安道都巡问使驰报:“钦差官善财率头目二人,于本月初二日到义州,欲及黄、海两使臣未发程之日,不分昼夜而来,故遣仲渚,以审其消息。”盖督处女入朝也。

8月6日[编辑]

○己丑,使臣黄俨、海寿以韩氏、黄氏还。韩氏兄副司正韩确、黄氏兄夫录事金德章、根随侍女各六人、火者各二人从之。路旁观者,莫不垂涕。

○上出饯于慕华楼,仍赐两使臣马各一匹。俨逾沙岘,道中谓通事金时遇曰:“汝国贤王,古称箕子、王建,今王之贤德过之,故皇帝眷顾特厚。”

○遣进献使都摠制卢龟山、奏闻使佥摠制元闵生如京师,各赐毛冠及笠一、靴一,且赐闵生狸皮虚胸。

○命都摠制柳湿,赍宣酝往善使臣行次。善天使至招贤驿,见黄、韩两氏而还,其行也甚速。赠苎麻布各十匹,伴人二各二匹。

○倭寇于山、武陵。

8月8日[编辑]

○辛卯,斩宦者郑思澄。思澄自高丽恭让时,有言其不类宦者,又通怀安大君妾。及事仁德宫,淫于侍女其每,其每上王本宫婢也。上王知之,黜其每,思澄逃,至是被执,乃诛之。义禁府提调请幷斩其每,上曰:“其每于上王,有身生子,不忍也。”提调等请曰:“其每既得罪见黜,上王何惜哉?”上然之,将斩,竟以上王之命不果斩。

○遣前判司译院事偰耐于善天使行次,赠毛衣毛冠及衣一袭,其二伴人各赐衣一。

○议政府赞成郑矩辞,以风疾也。上许之,仍赐内药,命典医监治之。

8月10日[编辑]

○癸巳,命户曹各品科田及寺社田地,量宜移给,且戒其勿破丁以紊田制。

○司宪府劾执义权尚温。尚温为内资尹时,方有酒禁,速客二三人及上妓等,会飮于本寺。至是宪司劾之,尚温答曰:“其上妓非予所唤,乃掌令金赭为直馆时,会飮于监察房,因而率来妓也。”于是,掌令金赭及监察等皆避嫌不仕。事闻,上命刑曹,推核以闻。掌令李贺与尚温有隙,欲不与同官,主谋而劾之。

8月11日[编辑]

○甲午,遣宦者金龙奇于咸吉道。都巡问使驰报:“安边府南川,雨水涨溢,漂没五户,溺死者三十。”上命龙奇曰:“安边守,虽骤雨,使人急救之可也。且宜川、文川之守,已熟之谷宜急收获,都巡问使亦宜督令收获,皆不虑焉,而失其事机。汝往谕此意,取安边、宜川、文川郡守之招以来。”

○日本国三州剌使使人来献土物。上以其所献,赐知申事赵末生四星角一、镀金酒旋子一、藤箱一,右代言河演、左副代言金孝孙、右副代言元肃各黄角一、酒旋子一、箱一,左代言尹思永、同副代言崔府各黄角一、酒旋子、紫砚及笔,又赐内速古赤等。

8月12日[编辑]

○乙未,上王行秋夕祭于健元陵。上迎上王于东郊设宴,赐酒馔于大小臣僚。宴罢,两上观放鹰,妓乐前导。赐兵曹判书金汉老、光禄卿权永均鹰各一连。

○囚知端川郡事金虑遐于义禁府。初,虑遐受姜淮仲差遣,按问张蕴所犯,虑遐迎淮仲意,罗织蕴罪报曰:“蕴领兵彼土入归不来。”至是问蕴则蕴曰:“以境内禾谷形止及杂事行审事,附近地面暂出。虑遐不待吾行而还归,妄报以聚兵不下。”于是,命囚虑遐对正,虑遐夜逃,乃囚当直都事李文干,令义禁府穷推拘执。

○金赟吉之子何上书,略曰:

臣自少时,与妻父张合同居,父之科田,以恤养食之。臣年已十八,蒙上恩受八品职,户曹准职给科田,馀田欲许他人闵甚。臣年未满二十,乞给以恤养。若恤养害于公,则妻父只受科田五结,乞于妻父科田移给。

代言河演以启,上曰:“田制不可毁也。若赟吉有功于国家,其子孙虽食之无伤也。移给妻父之说,是何法欤?卿等何不察是非而启之乎?”仍命承政院,议恤养便否,赵末生曰:“立法之事,不可以臆说启之,请下主掌官议之。”命下六曹拟议。

○议元尹爵秩。上曰:“大君、元尹之名,何以名之?是皆予之出也。然今正宫既有世子,世子亦有子,又有三大君矣。若无世子与大君,则元尹果限其职乎?是诚不通也。予之此言,非厚于元尹也,乃通论也。此事曾与河仑、李叔蕃、黄喜议之。仑已物故,叔蕃在贬所,遣礼官问于黄喜可也。自古帝王正宫无后者非一,汉、唐亦有宫人之子为君者。若只有元尹,则大位孰得而有之耶?李氏社稷,开国之初,立法之始,不可不虑。卿等宜加详察,考其古例以定。今也元尹序于摠制之下,其可乎哉?”乃遣礼曹正郞李宗揆,问于平安道都巡问使黄喜。

8月13日[编辑]

○丙申,命议政府、六曹,议待朝廷出来张内官便否。甲山佥节制使镇抚孟玉来告曰:“今月初一日,东良北地面出来中国内官张信使送人睦好里大等六名,距甲山四日程加舍洞口子来到语曰:‘张大人以良马交易及马料青石砺觅归事,军马率领,欲于今月晦时,出来甲山郡。’若张大人入来,许接与否,何以区处?”命议政府、六曹同议。启曰:“磨迁来住张内官,若牛马交易及马粮,请乞依凭境内入来,则口子把截人等当语之曰:‘如有圣旨,而且有国家之命,则可以许接,无圣旨而许接,不可也。’傥或强入,佥节制使使人语曰:‘大人无圣旨,而越境不可,予亦无殿下之命,而私相交接不可。’佥节制使毋现身进退,但略备酒肉,且将米豆各十馀斗,遣可当人赠遗,仍语曰:‘是吾分里物也。’若又请率来人马粮料,当应之曰:‘国家米豆,虽一斗一升,为人臣者不可擅自出入。’举义答了,城子不轻守护,临机应变。”即命兵曹书二件,一件送于平安道;一件授孟玉,送于咸吉道。

○刑曹推权尚温、金赭及监察等罪以闻,留中不下。

○召掌令李贺出就职。

8月15日[编辑]

○戊戌,上诣健元陵,行秋夕祭。

8月16日[编辑]

○己亥,馈启事诸卿。诸卿皆起进前贺曰:“上至诚事大,国家无事,臣民之福也。”上曰:“予以否德,极殚悃愊以事上国。往事如此,来者难知,诚若小亏,衅必生矣,可不畏哉?”

○赐判府事李原鹰一连。

○下刑曹判书权轸于义禁府。义禁府启:“轸为全罗道都观察使,有济州盗系狱囚者,罪应庆蒙宥,不放滞狱。请轸及其时济州牧使吴湜、判官车有幷下本府,鞫问其由。”上曰:“毋言之。以如此之事,忍囚大臣欤?”提调李原曰:“上教然矣。然右盗本六人,二人在逃,二人在狱致死,二人蒙上恩放免。其时放出,则二人亦不死也。是臣等所以敢请也。”上曰:“罪之轻重,照律以闻,予固处之。”案制书有违律,上曰:“有罪何用更囚?”原等启曰:“下府取招可也。”上从之,翼日释之。湜、有减等,赎杖六十。

8月17日[编辑]

○庚子,御便殿视事。上谓柳廷显等曰:“岁在丙申,旱气太甚。卞季良以圆坛祈雨,陈言上书,辞甚恳切,予以闷雨之至,听从其请。今见《三国史》,以诸侯而行圆坛祭者非是。”季良对曰:“前朝行圆坛祭,其来尚矣。前朝亦岂无考欤?当其旱甚,祈天祷雨,臣意以为然矣。”上曰:“予遍见《三国史》,诸侯而行僭礼者,莫不以为非矣。且鲁之郊禘,圣人非之。自古以来,下行僭礼,而见是于经史无有矣。予虽当旱祈雨,而予意,非谓祈雨则天必下雨也。当旱祈雨,已有成法,不敢恝耳。不知而妄作之事则已矣,知其非是,则虽一毫,而勿欲为也。”金汉老对曰:“臣等亦欲如是而已。”

○遣礼宾少尹卞季孙于江原道。都观察使李伯持报:“自本月初五日至八日,大雨且风,陆地水溢三十里。通川民户漂流者五,溺死者男女共十五。又高城浦泊立军船二艘为漂流,大木冲突而破,军人十口溺死。又淮阳任内长杨县三户漂流,二人溺死。”上怒曰:“通川郡守姜自明当大雨,不能预移水边民户;高城浦万户不能预结兵船,以致人命溺死,皆无奉法之意。”命遣季孙按问之。

8月19日[编辑]

○壬寅,命司宪府禁无牌鹰子,虽阙内鹰子,无牌则论臂鹰者之罪。

8月20日[编辑]

○癸卯,以柳思讷为咸吉道都巡问使,权蔓为庆尚道兵马都节制使。司宪执义成揜启曰:“柳思讷曾受庆尚监司之职,既请罢之,今又除巡问之任,臣等窃谓未便。”上默然良久,待六曹出,教代言等曰:“执义启事时,予之不言,卿等知之乎?予性急,六曹在时发言,则有极言之弊,故不敢言耳。宪司何以启此等事乎?思讷为监司时请罢之,及除摠制之职不言,至除巡问使,又请罢之,其故何耶?然是亦言官之所当为也。予之不言,由有然焉。自今有启如此事者,予必黜而不答,卿等试知之。思讷以知申事,赎杖而流之,罪亦足矣。有罪罪之,改过用之,岂私心哉?为代言时,予或燕居接见,待之亲信,亲信之人,不用何为?曾经知申事者,皆用之不次,他皆入于六曹,若思讷擢用于判书,则宪司亦如之何?予之用功臣者,为国家也。虽非功臣,有用之才,予必用之。舍如此之人,又用何等人乎?毋以予之言言之,卿等私言之,俾执义知之。”赵末生等曰:“上教大是,臣等亦以执义为非。有罪罪之,迁善用之,岂敢有一毫私哉?”上曰:“予不能善善而恶恶耶?予实善善恶恶也。”

○以闾延属江界,差翼千户二员。兵曹启:“闾延千户等以权差,不顾生理,长年防御,难堪其苦。乞以此郡,属江界道中,翼千户二员差下何如?”从之。

○差万户于庆尚道多大浦。兵曹据水军都节制使呈启:“多大浦在左右道中央,倭贼相望要害之地,宜泊立兵船,差遣万户。”从之。

○命诘典医注簿朴允德、检校汉城尹杨弘达。上尝以十七日灸关外穴,至是,下问其时不启方书中禁忌之由,将下狱,传旨代言等曰:“弘达与允德细推后囚之。”仍问允德曰:“方书有针灸后,切忌以水灌手足之语,何不曾启,及今下问,乃启之乎?”允德不能对。问弘达曰:“曾于宫主之病,尔不见方书,进大毒之药,上气不能呕逆,几死复生。今宜灸小指次指间,而误灸次指中指间,又不启禁忌,是何心哉?”弘达对曰:“宫主之病,岂不见方书误灸?穴则臣从《铜人经图》灸之,不与方书参考,则诚有罪。进药之事,臣所未知。不启禁忌,则臣老且病,未即详审,臣实有罪。”上曰:“弘达太祖根随者也;允德沔城君韩珪女婿也。婿则无宥例,然皆原之,自今毋更若此。”弘达等感泣。

8月21日[编辑]

○甲辰,殒霜凡三日。

8月22日[编辑]

○乙巳,遣大护军池含于咸吉道。传旨都安抚使李之实曰:“龙城城子造筑,已赴役则今秋毕筑,若不赴役,则都安抚使与镜城节制使黄象率前去地理李良一,于富家狄、时原间,择城子可筑处,以龙城城子造筑军,量宜加数抄出,设木栅城,置庆源府。”盖内官张信欲于古庆源设卫,故先设木栅置府,使张信闻之也。

○朝廷指挥李敏至镜城,节制使黄象不纳。象驰报云:“李敏等十馀人奉皇帝敕书来曰:‘某等奉圣旨,至海阳、参散等处,捉海青鹰子事来矣。可供办给马入送。’象答曰:‘吾守边境,岂可擅自纳人乎?’敏等曰:‘有圣旨,敢禁入乎?’象又对以虽奉圣旨,然无吾国王据圣旨许入之命,何不坚拒?”敏等乃还。上曰:“象之应对,正合事理。”

○减司仆寺马草,用进士安进陈言也。

○金银钱谷出纳文字,用勘合法。户曹启:“本朝京外官金银钱谷出纳文字,只用着署踏印,奸巧之徒伪造官文,盗用钱物。自今依中朝法制,着署踏印后勘合施行,移文京中,各司则勘合文书无时相考,外方则都观察使传书誊录,将本文还送于曹,字画相考。”从之。

○内资寺献纱绫各三匹,以蚕室所献之丝织之也。幷献乡真丝所织段子一匹,赐知申事赵末生。

○定行幸扈驾军士。命自今门外行幸,内禁卫节制使一、内侍卫节制使一、都镇抚一、司禁四、驾前驾后甲士、内禁、内侍卫前例外,其馀毋得随驾。

8月24日[编辑]

○丁未,观放鹰于东郊。赐六代言酒肉,仍命留教场迎驾。

8月25日[编辑]

○戊申,庆尚道都观察使朴习罢宜宁县监成蹊职,赎杖一百。以大雨时,水边已刈禾谷,不使收入漂流故也。

○礼宾少尹卞季孙复命启通川、高城、淮阳水损及高城浦万户辛惟善不能预备结置兵船,致令破毁,军人溺死等事,命刑曹以惟善依律论罪。命户曹曰:“无知之民,或居水边,如有暴雨水溢,则未免溺死。备细访问,来春移置。”

○以忠清道水军都万户金希镜为庆源都护府使。初,郭承祐为兵马使,与野人战败,居民流离,鞠为茂草。上思欲复古,难其人,台谏、六曹佥曰:“希镜可。”上曰:“予未知其为人,姑使就职。”

○工曹上收金银之策。启曰:“每岁贡献黄金一百五十两、白银七百两,采取则劳民费财,而所获甚少,以有限之物,供无穷之费难矣。收敛之法、采取之方,略陈于后。一,安东、金海、泰川、遂安、安边、旌善,减其他贡,岁定其额。一,外方各官酒食之器,令监司收送于曹。一,富商大贾,令攸司定数收纳,乃给其价。一,大小臣僚,勿论时散,定数纳曹,酬之以直。一,更令各道监司,严搜神祠所设之器。一,令京中僧录司,外方监司,收金银铸佛造塔,藏于寺院者。一,以金银写经,涂佛者痛禁,违者赎以金银。一,济州之民多畜金银,以全罗道米谷布货,给价以收。”

奉教:“除富商大贾及各品,金银铸佛、造塔收纳事外,馀皆依允。”

8月26日[编辑]

○己酉,大风暴雨。

○忠清礼山等处雨雹。

○命吏曹还给权缓职牒。

○囚护军金孝诚,从义禁府之启也。孝诚,金虑遐之族也。虑遐前此恒寄食于孝诚之父判府事南秀家,自端州被执而来,孝诚备馔迎于中路。今虑遐在逃,故囚之,盖疑其匿虑遐也。四日而释之。

8月28日[编辑]

○辛亥,京畿仁川地面雨雹,损伤禾谷。

○议臧获公文。柳廷显启曰:“私处奴婢公文成给,已有定议而不果,臣请为之。逃奴婢之事,亦且烦剧,贪人至以限年未呈为逃亡,暗成文案,讼者颇多,诚不可也。请定限年,若限辛丑则远矣,请限以壬申年。”上曰:“公文可成给,不可定数,若定数则人人不肯从之。然议得以闻,予从卿等之计。”卞季良曰:“若不成公文则已,如欲成给,必须定数。国家录籍给之,不限其数,而一家奴婢或多至千馀口,则后来何观?多不过百五十为数。”上曰:“卿言是矣,然不可定数。虽有千馀口者,有子孙必分之,虽无子孙者,使孙收养中分之,则必无馀数,但此意微示之可也。虽定数,入于公者必无矣。且此言勿露。”仍教台谏曰:“尔各言其志。”掌令李贺曰:“不可不定数。但卞季良曰:‘百五十口为数。’臣以此数为少也。约二百口则可也,百五十口则臣亦缺望。臣之奴婢亦有二百馀口。”上不答。贺以己私,敢言上前,不以为愧,识者鄙之。六曹启:“奴婢公文成给可也,而定数则不宜。”传旨曰:“勿露定数之言,成给可也。且多奴婢者,虽分于子孙一族,而馀数不可不知。”

○有寺奴杀主僧,减等杖之。金孝孙启曰:“寺奴杀僧事,照奴婢杀主之律,乃陵迟也。然系宥前事,何如?”上曰:“不可以私奴譬也,岂至陵迟?况宥前乎?”赵末生曰:“此实私奴婢也。”上曰:“非私也,住持相递使用,不可谓私也,正与官奴婢同。官奴杀其主者无律乎?”对曰:“无此律也,但有雇工人部民之律。”上曰:“降等。以罪蒙宥,则不宜也。赦者,十恶外也。只杖一百则适宜也。”赵末生曰:“律无正条,则奏闻断决,亦律文所载也。”上曰:“杖之。”

8月29日[编辑]

○壬子,以乔桐、江华水军所受之田八百馀结,属丰储、广兴两仓。从户曹之启也。上曰:“古者使此辈移接防御,给田优待。今也京畿及外方,皆定水军,独此水军给田未便。”

○命户曹还给右副代言元肃科田。上曰:“黄丹儒、朴松庇子孙相争奴婢,三省误决属公,肃为辨正都监官员,决绝得其正也。”

九月[编辑]

9月1日[编辑]

○癸丑朔,司宪府上疏。疏略曰:

私贱依曾受教旨,公文成给。今丁酉八月二十九日以前已接状未毕决,公私贱诉良,大小员人相讼奴婢,限朔决绝,今年二月初六日以前奴婢之事,于时得者给之,已曾受教,而奸诈之徒,或称逃亡、或称无只假决,乱杂呈状,断讼无际。已前相讼奴婢,既皆勿问是非而中分,今二月初六日前时执婢奴,亦许勿问是非,时执者不动给之。逃亡私贱,辛丑年已后,始接状推考,然年久之事,分拣实难,累月不决,诚为未便。凡逃亡奴婢,壬申年已前勿许推核,壬申年以后逃亡之事,许令接状推考,以断讼事。

奉教:“壬申年已前逃亡私贱,勿许推考。其中时使用奴婢中,同腹三四寸现存者及虽无同腹三四寸,当身现存役使明白者,许令推考,辛丑年前逃亡,勿许推考,若其相讼之事,今丁酉九月初一日以前,时得决者给之,无前决者,则时执不动。”

○刑曹启:“昏迷误决官员外,受赠误决、知非误决,情状现著者及妄称误决,饰辞强辨,乱法瞒官者,今后勿许收赎,依教施行,以征后来。”从之。

○户曹详定赴京使臣衣服之数。启曰:“正月、二月、七月、十二月,使副使十二升以下麻布团领四、苎布里衣四、汗衫五,从事官十升以下麻布团领三、苎布里衣三、汗衫四,打角夫、押马、养马、理马九升以下麻布团领二、苎布里衣二、汗衫三,从人七升以下麻布衣二、苎布里衣二、汗衫三。三四五六月,使副使十二升以下麻布团领六、苎布里六、汗衫七,从事官十升以下麻布团领四、苎布里衣四、汗衫五,打角夫、押、养、理马九升以下麻布团领三、苎布里衣三、汗衫四,从人七升以下麻布衣二、苎布里衣三、汗衫三。”从之。

9月2日[编辑]

○甲寅,命还给徐选、李明德、韩承颜职牒与科田,台谏以为不可。上曰:“昔者论罪之时,人之所见各异,岂有罪乎?然欲改分拣,故不得已论罪耳。”

○命司宪府囚前知春川郡事李续于典狱。初,上命卜者盲人池和,求丁亥以上生男八字,推算以闻。和到续家,问子八字,续曰:“何故问之?”和曰:“是承命也。”续曰:“吉礼已毕,又有宫主乎?若以权宫主之女结婚则吾有子矣,若宫人之女则吾子亡矣。吾不欲如此连婚也。”和以续言闻,上曰:“续之家门本不正,予亦不欲连婚,然续之言甚不恭。”乃下狱问之。先是,续之夫河迥之女,金化县监柳复中之妻也。与五寸叔金士文私焉,故有家门不正之教也。续为人倨慢贪暴,凡言辞举动,为人嫉恶。

○定嫡庶子封爵之法。礼曹启:“永乐十年五月日,议政府受教内:‘即位之主宫人所出,许为正尹。’永乐十二年正月日,府受教内:‘即位之主嫔媵子封君,宫人子为元尹,亲子及亲兄弟之嫡室诸子封君,良妾长子为元尹,众子为副元尹。’爵品定限受教。今考古制,自周及宋,以至前朝,即位之主嫔媵及宫人之子封爵,不限其品。亲子及亲兄弟之嫡庶诸子,亦以公侯爵差等封爵,不限其品,在前受教,不考古制。自今即位之主嫔媵及宫人之子封爵,亲子及亲兄弟之嫡庶子孙,一依古制,不限其品,亲兄弟之贱妾子孙及女孙,一依在前受教,许为正从四品。”从之。

○杖李续一百,废为庶人,远方付处。司宪府启曰:“妄言其子物故,欺罔天聪,其心不测,法必当刑,以惩后来。”仍请加刑鞫之,上曰:“续告实,又何刑焉?”执义成揜曰:“不敬之罪,则已服招矣。其不敬之心,宜加刑鞫问。”上曰:“推其言,其心可知矣。”仍谓启事诸卿曰:“续有子,予欲嫁宫人之出,使人问其生甲,续曰:‘吾子已死矣。若权宫主之出,则吾子生矣。’不书生甲以入,是何心哉?一边虽贱,一则人君,续欲不干王室之心何哉?是以命司宪府推之。”诸卿对曰:“大不忠矣。不意为人臣而有如此者乎。”司宪府又请治李续大逆之罪,上只令杖一百,废为庶人。赵末生、金孝孙等启曰:“续罪干大逆,大逆之人,夷三族。举国臣子,孰不欲诛之?降等太过,大臣、法官必当更请。虽不依律罪之,请又籍没家产,外方安置。”上曰:“卿等之言然矣。然以儿辈事诛人,予岂欲哉?卿等更议以当于理者启之。”尹思永、元肃曰:“前所启合理。”河演曰:“大逆之律,何至太降?法者,万世之公共也。除他事斩续何如?”末生等与演言同,上曰:“予不忍斩。”演曰:“不忠之人,得保首领,为庶人而留于京师,臣等未知其可也。况安享家产,则后来何观?有罪罪之,欲其戒后也。人臣之罪,莫大于不忠,乞流于遐方。”不听。

○司宪府又上言曰:

人臣之罪,莫大于叛逆,叛逆之罪,天地所不容;宗社所不赦,非殿下所得而私也。窃谓,人臣阴畜异志,当且求情而痛绳以法。李续叛逆之心,已著于事迹,宜当按律,明正其罪。殿下从末减,只杖一百,废为庶人,此非惟臣等之痛愤,抑亦天地神人之所共愤也。愿殿下,断以大义,明置于法,以惩不恪。

司谏院亦上疏请罪,命远方付处。

○台谏交章请李续之罪曰:

臣等前日以续叛逆之罪,具疏以闻,得蒙兪允,然臣等以谓,叛逆之罪,法所当诛,不可轻宥。且为恶者,虽陷阱在前,斧钺加颈,无忌惮而为之。释此不诛,后来何鉴?愿殿下,将续叛逆之罪,按律施行,以惩不臣之心,公道幸甚。“不允。

○以司宪府启,淮阳府使金士文执来鞫问。初,士文在衰绖之中,而于甲午年庚申日往续家,与续及柳复中夜飮,且与复中妻河氏为柶戏。及晓士文谓续曰:“复中叱我曰:‘淫吾妻。’”至是,续适囚系。宪司汎问续曰:“汝家门有不美事,知之乎否?其悉言之。”续曰:“不美之事,岂有他哉?但士文私复中之妻耳。”于是,宪司请:“士文之罪,事关乱常,职牒收取,执来鞫问。”从之。

9月3日[编辑]

○乙卯,上奉上王涉广津,观放鹰于慰要城,夕次石岛宿焉。

9月4日[编辑]

○丙辰,上奉上王至秃音浦观放鹰,昼停于中良浦,世子诣行殿。上以未宁,且以禾稼未获乃还。是行也,禁京畿支应,只令司饔供办。

9月5日[编辑]

○丁巳,命筑观天台。礼曹据书云观呈启:“古者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时台,以候四时,以望氛祲。宜遵古制,筑台以候天文。”从之。然事竟不行。

○礼曹启:“驸马诸君封爵,依前例序于功臣、诸君之例。”从之。

○礼曹上先王忌斋陪祭之法。启曰:“议政府、六曹不得进于宗庙五室忌斋,有违臣子追慕先王之义,令议政府一员、礼曹一员进焉。太祖与神懿王太后忌斋,则领议政以下至参赞及六曹判书偕进。”从之。

○囚咸吉道都巡问使姜淮仲。义禁府启淮仲诬张蕴领兵越入彼土之罪故也。

○命义禁府,执全罗道都观察使首领官崔进诚及兵马都节制使首领官沈龟麟以来。从兵曹之启,欲推公事稽留之故也。柳廷显曰:“此事稽留,有由然矣。臣闻,节制使马天牧曾随观察使郑耕之父地者也。耕每辱天牧,天牧亦且不屈,此两人大有隙也。凡于公事,互相推移,俱不致意,至有迟缓之失,臣谓此事亦以此也。此两人势不相容矣。”上曰:“何乃如此?两人实有罪矣。予曾教京中执囚者毋脱笠;自外执来者毋项锁,此两首领官不可用以此例。”赵末生曰:“宜项锁执来。”从之。初,兵曹承教行移于全罗道都观察使曰:“安马岛留在马匹数与牧马处便否,审检以闻。”郑耕承此,移文天牧,天牧托故废阁,耕亦不以闻。至是,按问照律,龟麟以文字稽程,杖八十;进诚以应奏不奏杖八十,并吏典为首,减一等,杖七十,命皆勿论,还就其职。

○平安道吹炼黄金百五十两以献。

9月7日[编辑]

○己未,以李原为议政府赞成,李从茂判右军都摠制府事,尹坤议政府参赞,郑镇右军都摠制,柳琰判汉城府事,申商工曹参判,朴习司宪府大司宪,徐选忠清道都观察使,禹均庆尚道都观察使,曺洽平安道兵马都节制使,复以李明德为左代言。

9月8日[编辑]

○庚申,虹见。

9月9日[编辑]

○辛酉,遣右副代言元肃,赐酝于成均馆。两议政以下诸馆阁提学,合坐成均馆,试生徒以律诗也。酒百甁、鱼肉具焉。

9月11日[编辑]

○癸亥,命姜淮仲自愿付处。张蕴赎杖八十,征烧埋银,给付被杀人家。以义禁府启张蕴坐枉刑杀人;淮仲坐入人罪也。定平都护府使洪理亦坐听从淮仲指使,织成蕴罪,赎杖八十。

○命兵曹囚正言李审家奴。左正言李审入阙门,把直甲士不纳其根随,审执甲士之奴囚之。都镇抚谷山君延嗣宗等启曰:“曾降教旨,于五六品本无根随,把门甲士不纳根随,其任也。今审以执法之官,违教率入非矣,而又擅囚禁军之奴,请罪之。”乃有是命。

9月12日[编辑]

○甲子,定命妇封爵之式。吏曹启曰:“宗室正一品大匡辅国大君妻,三韩国大夫人;辅国府院君妻,某韩国大夫人;从一品崇禄诸君妻,某韩国夫人;正二品正宪诸君、从二品嘉靖诸君妻,二字号宅主;正三品通政元尹、从三品中直正尹妻,慎人;正四品奉正副元尹、从四品朝散副正尹妻,惠人。功臣正一品左右议政府院君妻,某韩国大夫人;诸府院君妻,某韩国夫人;从一品及正从二品诸君妻,二字号宅主。已上皆下批。文武正从一品妻,在前郡夫人改贞淑夫人;文武正从二品妻,在前县夫人改贞夫人。已上,吏曹依前例,佥议给牒。”

从之。

○以孝宁大君𥙷[1]、忠宁大君今上讳、诚宁大君,皆为大匡辅国,依前大君。福根推忠协赞靖乱定社功臣辅国奉宁府院君,石根崇禄府院君,𰨅正宪敬宁君,䄄正宪恭宁君,元生嘉靖义平君,群生嘉靖顺平君,硕、昇、颀皆为朝散副正尹。𰨅、䄄上之侧室之子;元生、群生上王侧室之子也。又以淑懿翁主郑氏、敬淑翁主沈氏、敬宁翁主成氏皆为三韩国大夫人,敬宁君妻金氏为敬慎宅主,恭宁君妻崔氏为恭慎宅主。

9月14日[编辑]

○丙寅,司宪府上疏请左正言李审、右正言罗有绶罪。以审擅囚把门甲士之奴;有绶尝为监察,道见副司直李柱过宗庙不下马,既执之而不告本府擅放故也。命有绶勿论,仍释审奴。

9月15日[编辑]

○丁卯,政府、六曹奉旨,议庆源都护府可行事件:

一,顷将人民约一千户入居其地,以原居流移人民刷入,又于安边以北,自愿人民为先调出,先运三四百户入居。其初年,以国库米谷,给种子口粮,俾不失农业,全减租税,以待复盛。一,咸兴以北各官,乡吏约二十户刷出入居。一,将北青以北各处散居各司奴婢四五十口,定为官奴婢。一,定留防军五百名,以实防御。先将镜城留防军二百名内,除出一百五十名,分定赴防。一,千户四人,从他例教下,别差百户十,属吉州左翼。一,兵马使军官因前额七,加定三人。一,自庆源至龙城各站,依前排置,站吏则因前淮阳、雍丘、时原、富家等四站之吏,青州以北各站吏,量宜除出入居。一,兵马使廪禄及军官从人粮马料,先将镜城仓米谷题给。

幷皆从之。

○命玉川府院君刘敞如原州觉林寺。先是,上为资荐皇考皇妣冥福,成《华严经》,至是觉林寺告成,乃送是经,且授敞内香及疏,设法会以落之。

○京畿右道水军佥节制使尹夏遣人献马,赐伴人衣一。

○刑曹上省囚之法。启曰:“各司囚人之奴,或以一时忿怒,或不报于曹,直囚磨房,不无冤狱。今后各位齐坐,议论罪状轻重,移文本曹,更议囚禁,以省狱囚。”从之。

9月16日[编辑]

○戊辰,雾。

○上奉上王,观放鹰于东郊。

9月17日[编辑]

○己巳,以郑津判安东大都护府事,曺备衡庆源等处兵马使兼判庆源都护府事。

○命济生院救疗典狱署囚人,从礼曹之启也。

○初定太祖及神懿王太后忌原庙之祭。卞季良尝为详定所提调,议于礼曹曰:“太祖及神懿王后忌,只设斋于佛祠,阙祭于原庙不可。欲上启目,请祭文昭殿。”参议许稠不可,判书偰眉寿、详定所提调李慥依违,季良强之,乃上启目,知申事金汝知沮之,不得行。至是季良上言,乃行之。

9月18日[编辑]

○庚午,命停平康等处讲武。初,赞成李原、兵曹判书金汉老等议启讲武时驱军之数。上曰:“予欲陪上王讲武,何如?”原曰:“若已白于上王,则当奉以行。”汉老曰:“上王久在深宫,而累日在草地,则恐体气未宁。然不可负言,宜奉上王以行。”汉老等私相谓曰:“以上体为恐者,非实辞也,某等之意,但以驿马之弊也。虽加百匹,亦不有馀,其他支应等事,亦可虑也。”至是停之。

○大护军池含来自咸吉道。含以都巡问使柳思讷之言入传,传旨于都节制使曰:“童林城基领军马入归,声言来春农作,且名以城子修补,四方作标,使军士、品从,冰冻则一二日拾石。”此虚张复立庆源之声,欲使内官张信知也。

9月19日[编辑]

○辛未,定文昭殿两位忌仪礼。礼曹启:“奠物及酌献礼度、献官等第,并依有明日别祭例,献官祭服,用白布衣、纱帽、角带,停奏乐。”从之。

○司宪府请罢禹均都观察使之任,不允。召掌令柳滨,问禹均被劾之故,滨启曰:“均为密阳府使时,户长得良,道内称为善人,而法杀之。又曾任永川、善山诸郡而亦皆杀人。监司一道之大任也,无民望而复归是道不可,故劾之。”上曰:“均之所为,予亦闻之矣。以所司而闻是言劾之,然矣。然均累迁官职,而曾不弹劾,今当受命发行之日,乃劾问何也?于所司必有阴告之者,伊谁闻之而先发言也?”对曰:“前日掌令李贺闻诸朝启而发也。”召贺问之,贺曰:“所司圆议公事,死且不言,然上问之,君父之前,何敢隐匿焉?臣朝启后闻于大司宪朴习。”上曰:“疑其奸诈之徒所为。习今为大司宪,故发是言也。”乃召禹均发行,习自庆尚道监司见代而来,未上官,故言于贺耳。未几,朴习等上言:

臣等窃谓,监司之任宣上德而慰民生也。苟非其人,民受其害,况庆尚一道,比他道为巨,而监司之选,尤不可不重。禹均曾于是道善山、永川、密阳、金海为治之日,处事苛急,用刑无度,肆其暴厉之气,人有小过,辄加重刑,皆致杀伤,其邑人民,罔不愤怨,深怀郁悒。由是,一道之民举知其虐,而今又观察其道,则臣等窃恐庆尚之民,再蹙頞而拊心也。安能宣上德,而慰民生乎?且曾降教旨,非法杀人,永不叙用。伏望殿下,更择可人,以代其任。不听。

○宗贞茂及其弟管领贞澄使人献礼物。

9月21日[编辑]

○癸酉,召尹向于坡平。时,向得罪付处,上谓向之妻弟吏曹参议洪汝方曰:“予使盲人池和,具上大护军子之年甲以闻。和书向子之年甲以来,予征前日李续之言,使和勿露此言。然向闻予言,虽水火犹不避也。且闻向诚欲婚姻也,可急召之。”

○罢内赡少尹金沱、司宪监察李继长职。以绵子出纳,错误斤两故也。

○命护军金孝诚就职。

9月22日[编辑]

○甲戌,刑曹上奴婢公文规式:

一,职姓名年贯四祖奴婢根脚接处。一,各品至庶人,单子呈日定限。一,京外奴婢所居处都目状及本主陈省定限。一,单子内汎滥幷录,条条论罪。一,各司奴婢,刷卷色磨炼成籍;寺社奴婢,近年都官已曾立案成给。右二件奴婢,勿令公文成给。

从之。

9月23日[编辑]

○乙亥,下平安道别牌罗仁冏、郑得良于典狱。镇抚启仁冏等入直逢点后,被甲归家故也。俱赎杖一百。

9月25日[编辑]

○丁丑,观放鹰于东郊。

○咸吉道都巡问使柳思讷上书。书曰:

庆源一邑,陵寝所在,为守御者,固当效死勿去。岁在庚寅,抚驭失道,适犯其怒,腥膻之俗,一入其境,遂使陵寝未安,边鄙空虚,兴言及此,诚可慨念。幸今天诱宸衷,复建玆邑,其便宜条件设施之方,条列于后。一,庆源人物,散处各官,勿论军籍现否,一皆推刷,勒令移置,其有自愿者,限三年复役。一,庆源土地沃饶,乞依六典初垦收租之法,初年全除,次年减半,三年三分之一,四年四分之一,至五年全收。一,公须衙禄及彼人支对之需,亦不可无。以镜城之田五千馀结内,一千结所出,收纳庆源,一半以米收齐,以为供亿之资;一半皮谷收纳,以为明年种子之备。一,诸道诸州公处奴婢,避居北青、端川、吉州、镜城等地面者与净业院奴婢居此道者,一百九十五户推刷,属于庆源,又以吉州奴婢四十八口,属于庆源。一,彼人所须,盐酱最重。愿将末酱豆一百石及附近诸州盐税,皆入庆源,每年合酱以给,以啖其利。

从之。

9月26日[编辑]

○戊寅,命赐尹向、杨秩等告身及科田。

○司宪府上疏。其略曰:

公私相讼奴婢,九月初一日以前争讼永断,京外公私贱诉良奴婢无定限,决讼无际。今月初一日以前公私诉良未毕事,勿问是非,皆属补充军,已曾从贱后,其日以前误决未呈者,一禁。

奉教:“依允其已曾从贱后,今年九月初一日以前误决未呈,勿许禁断,依曾降教旨,以决绝度数决之。”

9月28日[编辑]

○庚辰,上率世子,讲武于近畿,夕次梨浦。

9月29日[编辑]

○辛巳,驱迷原东西山。世子驰射獐堕马,上召问之,仍宿于迷原坪。遣人荐禽于宗庙。

○遣内官申以熙,献鹿于仁德宫。传旨曰:“明日欲还渡梨浦。”诸臣皆请留,上使世子、两大君传旨曰:“今日体气未宁,思欲近京城而留宿。”李原等请召医员杨弘达,不允。

9月30日[编辑]

○壬午,赐金汉老马一匹。

○咸吉道都巡问使柳思讷献采金百九十两。思讷报:“孟哥帖木儿遣人,欲率去镜城接李大生等五人。”命守御官据法禁止。

○是月,杏华。

○大内多多良道雄使人献礼物,求《大藏》等经。

冬十月[编辑]

10月1日[编辑]

○癸未朔,赐京畿都观察使睦进恭表里,又赐经历李文干襦衣。上曰:“予误行讲武,军民岂无蹙頞者?明日当还。”

10月3日[编辑]

○乙酉,还宫。

○命收火者梁自山职牒,于所居咸昌官定役,以犯不敬之罪也。

○前刑曹判书安腾卒。腾竹山人,政堂克仁之孙。操心质直,临事好义,有吏才。历知申事,再为庆尚道都观察使,皆有声绩。及卒,辍朝三日,谥贞景。无子。

10月4日[编辑]

○丙戌,赐六代言、医员、注书马各一匹,以随驾之劳也。

○司宪府复请罢禹均观察使之任。疏曰:

禹均尝任密阳,逞其怒气,户长得良、通引若老、学生金粹妾、学生金乙富婢,皆因刑以死。且金海记官仁义、永川、善山之民各一,亦枉刑以死,一道共知。当均发京之日,本府劾问,均答曰:“无一人致死。”其心之不直如此。臣等窃复惟念,均任一郡,其为残忍若是其甚,岂可授一方之专制乎?非法杀人,永不叙用,载诸教旨,不可毁也。伏望收其职牒,终身不叙,以为后日滥刑者之戒。

○司谏院亦上疏曰:

窃谓,监司之任受命分忧,专制一方,民生休戚系于一身,必择慈祥正直者而任之,苟非其人,民受其害。禹均曾任密阳,严酷用刑,因而致死者,多至四人,至今庆尚之人凡言守令之暴者,必先举均。均之残暴不仁,出于天性,安知不如前日之严酷,而贻害于生民也?一邑受害,尚可痛心,况一道之民皆受其毒,岂为细故哉?伏望一依前日宪司所申,择遣有名望者,以为一道之福。

宪司移文本道经历,推核均罪。均上书自陈:“曾守永川、善山、密阳、金海之时,无滥刑杀人之事。”召正言金自怡传教曰:“汝等毋将如此之事,以陈于前。”自怡启曰:“臣等以民命为重,故敢请。”上不允,命均就职。

10月6日[编辑]

○戊子,议政府、六曹献寿于便殿。右议政韩尚敬等启曰:“讲武之后,群臣皆欲献寿,未蒙允许,臣等缺望。”上曰:“予为宗庙献禽,乃行讲武数日而还,何以宴为?”尚敬等更请曰:“方今年谷丰稔,四方无虞。当此时,臣子一献寿,何害于理?”上许之,且曰:“自今以后,毋依此例。”礼曹参判许稠酒酣,欲再进酒,称美上德,又有厚蒙恩德之辞,逼近御座,反有无礼之状。诸宰相皆呵禁,稠犹不退,上优待赐言,谓大司宪朴习曰:“毋敢弹劾。”仍命习起舞,于是诸臣皆醉舞,极欢而罢。初,左政丞朴訔与沈温言:“忠宁大君之贤,中外归心,宜白之,使自知所以处之。”温闻而不白。是日上起便,诸臣皆出,散坐楹外。訔欲与大君言,温目大君,使起避之。

10月8日[编辑]

○庚寅,畋于海龙山,夕次抱川每场院。是日雨雪,夜大雨雹、震电。上曰:“今日天变,予心恐惧,明日欲还。”命放驱军。金汉老启:“冬日雨雪何怪?请驱王方山深口等处,然后还宫。”上曰:“明日亦不晴矣,今日须放驱军。”上以雷电失时,欲宥狱囚,问可否于六曹、台谏,或曰:“圣德深重,政事休明,此雷电非有召之也。然上畏天灾而恤民隐,宥之亦可。”或曰:“此雷电非有召之然也。赦不妄下,载诸传记,不可宥也。”上曰:“当与大臣共议之。”

○上曰:“予本武种,幸赖太祖劝学之力,不习射御鹰犬之事,读书登第,位至承宣,乃习射御鹰犬之事。又春秋讲武,以为成法,不敢废弛,然驱军一事,实所深虑。自今畿外讲武,决不复行。往者任实、泰安、海州之行,悔之何及?畿内之行,亦不欲调各官驱军,止出防牌等一千。又刷如此辈一千,合二千人足矣。”

10月10日[编辑]

○壬辰,还宫。礼曹欲贺新雪,上曰:“恶是何言?曾谓此雪为瑞乎?”

10月11日[编辑]

○癸巳,大风。

○命停移民庆源。上曰:“庆源地面甚寒,节制使曺备衡当与守御军丁三百名留守木栅,待明年春和,然后徙民入去可也。”盖恐其道途之间,或有冻死者也。

○罢咸吉道经历李希若职。囚知甲山郡事金该,寻释之。以希若及该,同姜淮仲妄报张蕴罪也。

10月12日[编辑]

○甲午,遣都摠制金万寿、摠制辛悦如京师,贺明年正也。

10月15日[编辑]

○丁酉,改平安、咸吉道都巡问使为都观察黜陟使,都安抚使为兵马都节制使。以大护军洪海为唐城君,以李仁种为典农注簿。仁种乃朴訔家臣,訔家鄙事无所不掌。訔以仁种为监察,台谏不署告身,故左迁。

10月16日[编辑]

○戊戌,命收外方各官银器。就令军器点考敬差官,考所经各官重记,收取上纳,以备进献。

○司谏院上疏。疏论:

公私诉良者,勿问是非,皆属补充军之法,殊为未便,请罢之。

上曰:“前日作法之时,谏官在左右,默不敢言,及其退议,亦无可否于其间。今既作法,乃出此言何也?补充军皆为良人,良少贱多,于国何益?”朴訔曰:“上教诚然,不可轻改。”

○命给高阳县接老人金连与其妇私婢内隐庄衣粮,从礼曹之启也。连年百有四岁,内隐庄尽心养舅,故幷给之。

○司谏院请罢禹均都观察使之任。启曰:“均曾守庆尚道数郡,滥刑杀人至十馀名,今又监司其道,庆尚之民,奚罪焉?请收职牒,以正其罪。”上曰:“予曾不知均,左右大臣皆曰:‘忠直可任。’故初为缮工监正,以至此职。今闻此事,诚为残忍,予当罢之。”

○命户曹具畿民之弊以闻。上语及诸郡赋役曰:“予常悯百姓艰苦,每减徭役,又于春夏,止留厩马三四十匹,秋冬止留一二百匹,以除畿民输纳之弊。然民有劳役之叹,常恐泽未及民。”乃有是命。

○江原道都观察使李伯持使人来献弓矢、马匹、狗儿。

○兵曹上庆源节制使曺备衡合行事宜。启曰:“北青以北别牌五十一,庆源人物阜盛之间,勿令番上,许赴庆源防御。火㷁火药,量宜题给,遣军器监有能放射人一名,令道内人传习,且给差备人二十名粮料。又兀狄哈、吾都里、兀良哈支给实难,米布、盐酱量宜连续题给。”从之。

10月18日[编辑]

○庚子,上王邀上,置酒仁德宫,世子宗亲侍宴。赐酒随驾大小臣僚,日暮极欢而罢。

10月19日[编辑]

○辛丑,前左军都总制河久卒。久,仑之子也。席父资早贵,年二十三拜代言。为人狂惑,居父丧飮酒,无异平昔,丧未毕病卒,年三十八。辍朝三日,谥安平。一子福生。

○任添年、崔得霏、李茂昌、宋希璟等回自北京,上御广延楼下,设宴慰之。

○命每年十月,启一年雷震之灾。上曰:“雷震之灾,勿令每月启闻,每十月初一日启闻,以为恒式。”

○户曹请勿遣采访使,从之。启曰:“今养蚕之法已,今年蚕室修治,除采访使,择公干人员养蚕,所在守令无时点检,迟缓者论罪。”

10月21日[编辑]

○癸卯,命户曹给敬宁君𰨅、恭宁君䄄科田,因前受而准给二百结也。

10月22日[编辑]

○甲辰,司谏院上疏。疏略曰:

不问良贱,悉属补充军,良贱相混,实为未便。愿皆从正决断,以辨良贱。

上曰:“良少贱多,词讼烦剧。今诉良事,文契不明,久滞未辨,思欲断讼,以立此法。良多贱少,何害于国家?”下政府、六曹、台谏拟议,众议未定。朴訔曰:“历代人君,或使私贱免为良人,今此法实为便益。”乃以众议启闻,从訔之言,悉属补充军。

○工曹上备金银之术。启曰:“国家岁贡白银七百两、黄金一百五十两,而本曹所储,不支五六年。曩下令各道,访其所产而未得,以我朝舆地之广、山川之秀,岂无所产之地哉?然择取之时,劳费甚重,恐为州郡所怨,故莫有明言其所者。自今知国家大计者,若指示其所,则闲良人授之以职;乡驿吏免其本役;公私贱口赏之以财,以示奖劝。”从之。

○置庆尚道盐浦万户。兵马都节制使报:“盐浦倭船连续到泊,顺风则朝夕往返,不可不虑。乞万户差下,以备不虞。”下兵曹拟议,皆曰:“盐浦防御最紧,宜差万户。”从之。

10月23日[编辑]

○乙巳,命台谏员入阙门,率根随一人。司宪府启:“台谏五六品员无根随,或值雨雪日,朝启时以污染之靴陞殿未便。乞令率根随一名以入。”从之。

○复以丰海道馆丞为察访。

○立外方科田收租之法。命两议政拟议各品科田损实收租之事。朴訔请:“依京畿作者京中直纳例,从田主之自愿处,限五息内收纳,其五息外勒令输转者,以教旨不从论。”韩尚敬亦从其议。教曰:“依拟议施行。且依各官损实之数收租。”初,大司宪朴习请勿收谷草,上从之。至是欲复之,习曰:“恐取怨于民。”上曰:“一国有君臣,然后有民。皆欲便于民,则于朝士必有不给之弊。”习出,教赵末生等曰:“无小人,莫养君子。此法之复行,于予心已定,不可改也。”遂命京畿科田谷草,依前例收纳。前例,实起数每十卜稿草一束也。

10月24日[编辑]

○丙午,罢议政府舍人郭存中、礼曹正郞李宗揆职。初,存中与礼曹正郞李宗揆、柳孟闻、佐郞金孝贞、兪尚智、柳九思会飮于舍人司召妓。存中与宗揆怒妓为君来晩至鞭之,为君来诉于宪司,宪司劾请其罪,罢二人职,馀勿论。

○刑曹启奴婢事目。启曰:“司宪府受教内:‘九月初一日以前接状公私诉良未毕事,皆属补充军。’然其补充军之姊妹及女子嫁私奴之所生,奴之本主等以:‘吾奴子良妻幷产。’皆欲执持使用,诉讼蜂起,如此奴婢,属良无路,一般贱口,依相讼奴婢时执例,在前使用本主不动。”从之。先是,朴訔以此启达,上然之,至是令刑曹受教行移。上曰:“予思之,诉良之事非一。婢妾所生未明白者,从正决绝,其馀诉良事,皆属补充军。”

○申严死罪处决之法。下旨司宪府曰:

生杀予夺,人君之大柄,非人臣所得与焉。曩者,无恤、无悔罪干大逆,政府、功臣、六曹、台谏累次请罪,第以中宫至亲,不忍置之于法,皆流于外。其后政府、功臣、台谏请罪不已,乃命义禁府都事李孟畛,往说原州牧使权遇,看守无恤,使不得逃,如欲自尽,亦且勿禁。遇误听孟畛传教之言,至再使人,勒令自尽。予于其时,下遇义禁府,推核其实。义禁府以制书有违杖一百,失错旨意杖七十,照律以闻。予以太祖原从功臣之子,只罢其职而特原之。迨今思之,无恤、无悔不忠之罪,国人所共愤,终必不能自保,然勒令自尽,实非予意。方今君臣图治之日,尚有如此意外之事,后日之弊,诚可寒心。自今犯罪,虽已推当死者,京外官吏,不待有司奉教依律之文而杀之者,照依擅杀之律施行,永为恒式。

○工曹启筑城之法。启曰:“各道筑城,唯务速成,不要坚固,或一二年内颓落,劳民费财。自今筑城,每当农隙,量力造筑,毕筑后五年内有颓落处,监役官吏依律论罪,以惩不恪。”从之。

10月26日[编辑]

○戊申,罢沈藏库。命户曹曰:“诸处祭享及各殿供上菜蔬,沈藏库未易进供。来戊戌年始,启圣殿、文昭殿、魂殿供上则典祀寺,仁德宫则恭安府,大殿则内资寺,静妃殿则内赡寺,诚妃殿、世子殿则敬承府,依式进供。其属沈藏库奴、婢车牛及菜田,量其用度烦简分属。”先是,沈藏库于祭享及各殿供上菜蔬,每年不赡,以米豆易换,或行移外方收敛,甚违设立之意,至是罢之。

10月27日[编辑]

○己酉,籍海岛新垦田。户曹启:“外方海滨、海岛新垦之田,依六典每年踏验作丁,申报主掌官,续书于籍。”从之。

10月28日[编辑]

○庚戌,上奉上王于广延楼置酒,诸宗亲侍宴。赐酒大小臣僚,入夜极欢而罢。

十一月[编辑]

11月1日[编辑]

○壬子朔,下教旨于礼曹。教曰:“盖闻天下之道,仁而已矣。自汉以来,佛法入中国,迄今千有馀禩,历代帝王或有崇信,或有毁斥。又有不信不毁而任其自为者,载诸史册,今皆可考。余非畏慕祸福而侫佛者也。即位之初,乃以日官献言,某寺当存,某寺当废,信用其言,随即施行。予尝思之,佛氏之徒,虽为异端,原其设心,慈悲为宗。且既给度牒,出家入山,其无与于国家之事也明矣。若国有大事,则已矣,京外各司每于营缮之事,并征僧徒,名曰请众,而实则役使,反有甚于平民者,深可闵也。自今京外各官,苟有如前役使者,僧人之徒具其事由,京中则礼曹;外方则监司,一皆陈告,痛行禁理,以广予仁爱生民之志。”

初,上语及官吏役使僧徒曰:“予非崇信佛法,畏慕罪福也。然外方各官如欲营,则皆曰请僧,无弊建立,而其实则岂为请哉?侵扰苦役,无异平民。僧亦民也,既皆辞亲割爱为僧,如此役使,实为未便。别窑请僧燔瓦,亦犹是也。今后毋得启闻别窑之事及各官请僧之法。”启事诸臣皆曰:“可。”独平阳府院君金承霔启曰:“臣老于武才,而犹有见闻。佛氏以清心寡欲为宗,今僧徒居于闾阎之中,与妇女杂处,飮酒食肉,靡所不为,又诱愚民,以益其徒。臣常欲尽斩之,以绝其流。”上笑曰:“岂得尽斩?予已命礼曹给度牒,出家无度牒者,长发为民,其流自绝矣。”至是乃下教旨。

○司谏院请皀隶改称喝道。启曰:“前此司宪府喝道、司谏院丁吏、引卒服色殊别。今革丁吏,乃置皀隶,与各司无别,瞻视混淆,行路人或有犯马辱命者。请依司宪府例,改称喝道,其冠带依丁吏例,用乌巾、革带、淡朱色衣。”从之。

11月2日[编辑]

○癸丑,命礼曹稽古者同穴而葬之制以闻。上曰:“予欲死而与中宫合葬,非九泉之下同穴之计,为后世子孙拜扫之时,无彼此往来之弊也,其速稽诸古典以闻。予将卜其陵寝之地,种之树木,以备他日死葬之所也。”

11月3日[编辑]

○甲寅,杖金士文八十;柳复中弃妻玉生赎杖八十。宪府问复中去妻之由,复中曰:“妻于昔年庚申夜,与其五寸叔金士文为柶戏,前此亦有荒唐之迹。且士文丁母忧为柶戏,予实不肯,而再呼妻,妻不顺我言,夜半乃来,不脱衣而卧。吾佯睡鼾鼻,妻出外房,与士文同卧。”宪府推玉生及士文,俱不服。宪司请拷讯,上曰:“三四次内当不服。若过刑得情,岂安于心?士文居丧为戏,复中妻与士文为柶戏,以乱男女之分,可以此照律罪之。”

○赎尹自坚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叶孔茂杖一百;尹可生杖六十。初,自坚为司赡注簿,与直长叶孔茂、尹可生私备楮纸,当提调官监印楮货之时,杂其中而印之,以为官中私用之费,每为酒食宴会,至以宰牛而飮。同副知敦宁府事赵惠、司仆直长李孝良等,亦尝为司赡员吏,监造楮货纸,减报户曹,留藏私库,至是事觉。刑曹核问而请收职牒,鞫问其由,上从之。惠及孝良以功臣之子免。上览刑曹照律启本曰:“孔茂与自坚同罪,无乃不均乎?”刑曹启曰:“原情则其罪一也。”上曰:“孔茂虽与自坚私印楮货,自坚屠牛设宴,而孔茂不与焉,其罪差轻,孔茂可除剌字及流。”于是,自坚之父前知安城郡事忠辅击鼓诉曰:“老臣爱子之心,诚悯剌字污及后世。”上曰:“一时士林皆知,而史笔书之,则剌不剌一也。”听从所诉,姑除剌字,流杖皆赎。律学博士公允贵、礼宾录事林命山、艺文待教李吉培等,亦以请客与宴,并笞五十,罢职。

○台谏诣阙请置李续于法,不允。

11月5日[编辑]

○丙辰,李续定为官奴,籍没家产。司宪府上言:

前日将李续不忠之罪,本府、谏院交章请罪,不赐兪允,臣等实有憾焉。大抵为人臣而罪在不忠,法所当诛,义不容世,岂宜保全首领,安于乡曲乎?今续不忠之心,著于言动,殿下但以不忍之心,废为庶人,决杖流窜,其于惩恶戒后之义安在?且法者,天下古今所共由,恐非殿下所得而私也。伏望殿下,命下攸司,明正其罪,以戒后来。

司谏院又上言:

窃谓,李续之罪蕴于中而发于言。其侮慢王室,横逆不敬之心,非惟得罪于殿下,天地神祇之所共怒;一国臣民之所共愤也。伏望殿下,明正其罪,以慰臣民之望。

议政府上言:

李续罪不容诛,乞令攸司,诛其身而籍其家,以快臣民之愤。

六曹上言:

礼者天下之大防也。今者李续所犯,台谏请罪,殿下只从轻典,大小臣僚莫不缺望。臣等以谓,续以臣子而逆君父之命,其罪一也。续以游辞,死生其子,欺天罔上,其罪二也。自古帝王之子,不以母家为尊卑,续以私心而妄议秾华之世系,其罪三也。古人有言曰:“见无礼于君者,如鹰鹯之逐鸟雀。”续之出言无礼,实由其心之不忠,罪莫大焉,不可宥也明矣。愿殿下,俯从台谏所申,以置于法,以惩欺天逆命之罪,以正帝王万世之典,以谨天下国家之大防,以副大小臣僚之所望。

故有是命,定为昌原府官奴。

○九州探题右武卫源道镇使人献礼物,求铜器、图画、布子等物。

○下教禁谶书。下旨礼曹曰:“谶纬术数之言,惑世诬民之甚者也。为国者所当先去,故已命书云观,择其妖诞不经之书,付诸烈焰。自今京外私藏妖诞之书,来戊戌年正月为限,自首显纳,亦令烧去。如或定限不纳者,许诸人陈告,照依造妖书之律施行,将犯人家产,告者充赏。”

○户曹上收炭之法。启曰:“近因缮工监呈,比校正炭收纳之斛,或十五斗或二十斗,又有秤量轻重不同,故启闻取旨。”上曰:“炭安敢以斗升量如米谷乎?以七十斤为一石收纳,当其用时,以斤量出之。”

11月6日[编辑]

○丁巳,上奉上王,献寿于广延楼下,以至日也。世子、宗亲侍宴。赐宴议政府、六曹、两府以上及百官,又赐宴于前衔二品,赐酒于甲士、别牌曁诸阙内掌膳者。令世子传旨于六代言曰:“陪上王同欢,诚为乐矣。虽到三四更,无乃不防乎?亦无愧于史笔矣。”赵末生等俯伏对曰:“盛事如此,宜登史册。”至初更二点,上王出,上送至敦化门。

11月7日[编辑]

○戊午,免忠清道海美县户长金链役。炼告瑞山郡任内地谷县之地有银石,官家遣人掘取,以炼铅一斤八两,所炼白银一钱三分。且他道银石所在处,皆岩石间,而此则地平木茂,为炼银第一之地。工曹启:“愿令金链依教免役,以劝后人。”从之。

○对马州左卫门大郞使人献礼物。

11月8日[编辑]

○己未,议造军营。兵曹启:“各道番上侍卫军营,以散材假造,年久并皆颓落,祁寒暑雨,艰苦尤甚,宜以来春改造。乞以江原及忠清道侍卫军人,斫木流下。”从之。先是,兵曹判书朴信于朝启献议,上曰:“此长久之计也。”

○号龙安城新造仓为得成仓。

11月10日[编辑]

○辛酉,下禁火令。户曹启:“《大明律》失火条云:‘凡失火,烧自己房屋者笞四十;延烧官民房屋者笞五十。罪坐失火之人,延烧宗庙及宫室者绞,社减一等。若于山陵兆域内失火者,杖八十、徒二年,延烧林木者,杖一百、流二千里。若于官府公廨及仓库内失火者,杖八十、徒二年,其在外失火而延烧者,各减三等,若于库藏及仓廒内燃火者,杖八十。其守卫宫殿及仓库若掌囚者,但见火起,皆不得离所守,违者杖一百。’今各司员吏于上直,不亲考察,使下典坐更,无知下典,不能用心。今后各司官吏,日没时入直,率吏典及下典,用心坐更,火禁巡官及仰属各曹上直官员,时不定摘奸,如有迟晩官员,移关所司论罪。外方守令,数多仓库,上直实难,乡吏两班,定体考察,有迟晩守令色掌,监司照律论罪。”从之。先是,于朝启上曰:“中外失火无他,所掌官吏陵夷之致然。”令户曹拟议以闻故也。

○囚通礼门判官金沔于义禁府。沔当冬至贺礼礼毕后,上入内时,唱躬身迟缓,宪司劾启。

○刑曹启济州都安抚使讯囚事宜:“安抚使报刑曹曰:‘州在海中,虽紧急公事,必待风累朔出陆。今依教,有所犯人讯杖行刑,必报监司,然后施行,则滞狱非无。不忠不孝、杀人强盗等一罪,必报监司,其徒流以下罪,随即决断,明白置簿,至年终季月呈报何如?’”上曰:“济州之事,自古如是。今安抚使所报,但因新降教旨也,依报施行。”

11月13日[编辑]

○甲子,命构小草屋于宫内。上夜闻紫门缮工监有其人二十馀名赴役声,令内官洪得敬、严永寿等传旨曰:“不图缮工判官尹麟因造小屋,如此苦寒,夜役其人,以劳予心,明日宜早罢之。”

○前鸡林府尹韩理卒。赐赙代言韩承颜纸百卷、蜡烛一十丁及棺椁草芚。承颜,理之长子也。

11月14日[编辑]

○乙丑,司宪府请清城府院君郑擢罪。擢以不得奴婢,恶朴訔,妄谓訔非黄丹儒裔孙,故宪司请之。以功臣免。

11月15日[编辑]

○丙寅,上诣仁德宫献寿,赐酒大小臣僚曁诸仆御之人。

11月17日[编辑]

○戊辰,礼曹参判许稠请改营昭格殿,以陜隘也。上曰:“予未深知佛法,故不信不毁而任其自为。今醮礼天帝星辰之事,亦未知其实理。然历代帝王与今中华前朝王氏,皆有此礼,故曾命礼曹与提调金瞻等,明考旧籍,定其祀典,去其烦伪,如有隘处,待明春改成。”

11月18日[编辑]

○己巳,刑曹上奴婢事宜。其略曰:

一,一根奴婢同边使孙,虽一二人与彼边对只得决事,时得决者不动。其馀无只,冒受官文者,除举论时执不动何如?一,甲午年以后,官司得决,衿奴婢及当时祥禫未尽,未分奴婢,并许分给何如?一,相讼禁断时,不现身元告,以十一月晦日为限,毁其诉牒,更不听理何如?

上曰:“前者时得决者给之,已降教旨,而攸司潜隐还毁,是何也?既曰时得决者给之,又以冒受官文者除举论,甚不可也。”乃下教无只冒受官文者,亦以时得决例论,馀皆依允。

○刑曹又启:“公私诉良人,已曾从贱后,今丁酉九月初一日以前,未呈误决者,不受理。”从之。

11月20日[编辑]

○辛未,命收文靖公李穑所制定陵神道碑文。下旨礼曹曰:“大小员人印出李穑所制咸兴府定陵碑文家藏者,京外备细访问,求得以进。”

○日本能州太守源昌清使人献礼物,求虎豹皮、人参。

11月21日[编辑]

○壬申,议奴婢公文。刑曹判书权轸亲禀:“大小人员奴婢,京中则只推无传系者,令汉城府给帖字;外方则勿论传系有无,皆令推考,陈省成给。”领议政柳廷显启曰:“所掌官吏,但见贱籍,以给公文,则贪顽之徒,持其虚文,幷录他人奴婢,以开后日之讼。臣愿京中汉城府,外方各官,每于奴婢亲问其实,然后成给陈省,以凭后考。”上曰:“为国者持其大纲,严立法章,以戒贪暴。岂于人人耳提亲问,然后杜其争端?令汉城府只推无贱籍者,给付官文;外方各官,勿论贱籍有无,皆给官文可也。”事竟不行。

○对马岛守护宗贞茂遣人来献土物。

11月22日[编辑]

○癸酉,下前副正姜湖于刑曹论罪。湖曾以金宇伴人赴京,多赍布物,汎滥兴利,事觉没官。至是,欲还受其物,而击鼓申诉故也。湖本商人也。

○立六曹、汉城府郞厅褒贬之法。六曹、汉城府郞厅褒贬,各其堂上为之;刑曹都官郞厅褒贬,兼知曹事为之。

11月23日[编辑]

○甲戌,囚刘旱雨于义禁府。旱雨曾侍从于太祖潜邸,又于齐陵卜地诸事皆主之,上命居陵室近处,兼纠察陵寝之事。至是,斫取禁山内松木私用,事觉。宪司以闻,囚三日乃释之。

11月24日[编辑]

○乙亥,上奉上王,置酒广延楼下,宗亲侍宴。日暮极欢乃罢。上奉于敦化门外。

○世子求金色猫儿于申孝昌家,孝昌不从,告于宾客卓慎,慎召书筵官说之。于是书筵官献言曰:“此物虽非鹰犬之比,不可玩好,又不可求于宰相之家。”世子曰:“人常言金色猫雄者鲜少,故欲见而还送耳。”

11月25日[编辑]

○丙子,分遣敬差官于京畿,从户曹之启也。更审田地损实,如有以损为实,以实为损者,守令与委官论罪。先是,上视事便殿,宰相等启曰:“京畿守令、委官等田地损实不中,审验各品科田,过损尤甚,人皆缺望,况今科田三分之一,移属下道乎?”上然之。至是分遣敬差官,仍传旨曰:“受田主及作者告状审之,其妄告者论罪。”

11月26日[编辑]

○丁丑,下教各道,求贤良遗逸。

11月27日[编辑]

○戊寅,罢各官申明色。司宪府上言:

于各官置申明色者,守令如有不义之事,直言勿讳,以除民弊也。密阳申明色孙卜经弄诱府使尹会宗,夺民所耕之田;槐山申明色崔普擅发烟户军,破毁人家,欺冒守令,变乱是非,害及民生。各官申明色,并皆革去何如?

上曰:“昔者晋山君言:‘各邑守令,无时递代,不识条令。若以贤明品官,定为申明色,则非惟有利于国家生民,亦有益于守令。’今若此,则申明色之作弊甚矣。”命罢之。

○罢忠清道都观察使徐选职。以忠清道漕运不及期,中路冰合,致死人命故也。禄转监载差使员知清风郡事权绍、德山县监权守宗、稷山县监崔揆、水站转运判官金自东等罢职。领船差使员尼山县监梁有中、大津万户吴晋卿皆勿论,以罪在监载,非领船者之罪也。

○罢京畿都观察使睦进恭职,以损实不中也。

十二月[编辑]

12月1日[编辑]

○壬午朔,罢正言金自怡、监察金召南、金敬哉、赵瑞康、河涤等十七人职。初,监察自相疑贰,敬哉、河涤等十二人,以召南、瑞康等六人,违教私会于正言金自怡家,课于本府。召南等又欲报复,以敬哉等前日所行各犯罪名,亦课本府。宪府按问,启两俱有罪故也。惟郑谷、金闰以所犯稍轻,命出仕。

12月2日[编辑]

○癸未,黜内医杨弘达,朴允德于外。弘达等剂进雀肉煎饼,不启禁忌,故黜之。缚李轩,数其不敬之罪,宥之还任。

12月3日[编辑]

○甲申,以领议政柳廷显领书云观事,左议政朴訔领春秋馆事,右议政韩尚敬领艺文馆事,黄喜刑曹判书,成发道、金渐议政府参赞,郑易户曹判书,尹向判汉城府事,卓慎吏曹参判,孟思诚忠清道都观察使,金自知京畿都观察使,权轸平安道都观察使,成达生全罗道都观察使兼兵马都节制使。

○改丰海道为黄海道。

12月4日[编辑]

○乙酉,吏曹上史官荐举法。先是,朴訔启曰:“载笔之任大矣。今史官自相荐进,为史官者或循于好恶,以举乳臭不知书法者,诚为未便。愿革此弊。”上曰:“史官荐举,其来尚矣。新进儒生才行、祖系,非在上之人所能周知,使自择其僚,则意谓其选必精,况其荐表曰于文于行可当是任乎?傥或不可,则革之何难?”至是吏曹上言:

史官掌记时事,为后世龟鉴,其任匪轻。但以参外史官荐举启闻除授,其于铨选之法,实为未便。自今史官有阙,则令艺文春秋馆堂上,于时散文官参外内,职品相当者聚试,必取通经史、工制述,内外无痕咎者一望三人,移关吏曹,启闻除授,以为恒式。

从之。

○司谏院上疏。疏略曰:

谨按元典,为观察使者,许令台谏荐举。近年以来,此法不行,恐有违于成宪。臣等以为,监司之任专制一方,故守令之勤惰廉污、民俗之休戚皆系焉。是必公以处己,明以察冤,爱民以惠者,然后可以称其职矣。监司得其人,则守令奉职而民安其业,苟非其人,一方受弊,可胜言哉?其任之重如此,则其选诚不可不慎也。伏望殿下,每于监司之遣,必令政府、六曹、台谏择其有名望者,具名以闻。殿下又察其可任之实,然后授任以遣,以为恒式。

从之。

○礼曹判书卞季良请行祭天之礼。季良启曰:“臣常愿行祭天之礼,已于往年再达,而未蒙兪允。请令行此礼。”上曰:“予闻,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境内山川。予但知此礼,故禋于境内山川,祭天之礼,未敢望也。况鲁之郊禘非礼,先儒已论之乎?”季良曰:“本国邈在海外,不与中国诸侯同,故高皇帝诏曰:‘天造地设,自为声教。’又前朝王氏已行此礼。但以上事大之诚,礼无违贰,故不欲行。虽殿下修德格天之诚已至,然必有祈天之事,然后乃格也。”上曰:“修德格天,予何敢谓有丝毫于心哉?但神不享非礼,故予尝谓行其礼所当然而后,天神地祇眷祐也。然不幸有旱,则靡神不举,而群臣请雩上帝,故于丁亥之旱,命昌宁府院君成石璘,祭于北郊,予于解愠亭前,终夜跪祷。以昌宁德望之盛、一国臣民闵雨之情,不能格天,何敢祈祷而感乎?若又以不与中国诸侯同,则于使臣宦官之来,何郊迎而致敬乎?于正朝节日千秋,予何亲送表笺,而纳贡尽礼乎?”季良曰:“臣但愿以此礼为祈天永命之实,故敢请也。”上曰:“《书》云祈天永命,岂谓是欤?然有大旱,则不得已而有雩之时。宜与大臣,稽诸史传,参酌以闻。”

○启事诸臣出,上谓代言等曰:“予历观经书与《通鉴》、《宋史》、《元史》、《三国史》、前朝史,宦官虽或有忠于君者,而其侫君亡国者常多。然人君宫之间,不可无者也。今在宫内宦官每于小事欺予,岂不知置之于法?但无知小竖,安得事事黜责乎?予每当夜分,只寝三四刻。去夜因体气未宁,问掌膳之人,内官擅自出送,奸恶甚矣。今后承政院每夜摘奸入直宦官、掌膳之人。”

○杖花山君张思靖一百,收职牒录券,放于尚州。初,思靖以怀安君芳干之婢宝背为妾,生女百种而弃其妾。厥后芳干以百种为妾,思靖知而不告,至是闻生子,若尝不知而今始知之者,构辞以闻,乃下义禁府鞫问,照律以闻。上曰:“凡功臣犯罪,思欲保全,而台谏请罪。今思靖亦依律断罪乎?”义禁府启曰:“思靖以开国定社之臣,私通大逆之人,而欺天罔上,况盟载之辞曰事干宗社,当以法论乎。请置于法。”故有是命。

○兵曹上沿边州郡应变调兵之法。启曰:“沿边州郡,或有寇贼,或于牧场,猛兽突入,所在官吏,拘于常例,取决调兵,失机不及,诚为可虑。谨按,《大明律》擅调军马条云:‘其暴兵卒至,欲来攻袭及城镇屯聚军马之处,或有反叛,或贼有内应,事有警急及道途遥远者,并听从便,火速调拨军马,乘机剿捕。若寇贼滋蔓,应合会捕者,邻近卫所,虽非所属,调拨策应,并即申报本管上司,转达朝廷知会。若不即调遣会合,或不即申报上司及邻近卫所不即遣兵策应者,并与擅调拨罪同。’自今如有边地御寇、牧场捕虎危急之事,所在官司,须即调兵策应,飞报本道监司,开具事由,移文本曹,本曹核实启达,以为恒式。”从之。先是,牧场有虎,其官守令拨兵驱逐,监司归咎,移文兵曹,兵曹转闻,上曰:“或有寇贼、或有如此恶兽,受决然后拨兵乎?兵曹至今不立法,其可乎?博稽古制立法可也。”兵曹乃有是启。

12月5日[编辑]

○丙戌,司宪府请知价川郡事闵寿山有妻娶妻,擅自离任之罪,上以寿山同年同庚,特原之。

12月6日[编辑]

○丁亥,世子及王子、驸马献寿于广延楼下。世子及孝宁大君、忠宁大君、诚宁大君、敬宁君𰨅、恭宁君䄄、清平君李伯刚、平壤君赵大临、宜山君南晖献寿,诸宗亲与权永均侍宴。赐宴兵曹判书金汉老、吏曹判书沈温、户曹判书郑易、同知摠制成抑、大护军崔士康、姜筹于外。上曰:“今此汉老等六人,干连王室者也。自后宗亲内宴,皆来赴宴。”乃命汉老等随次献爵。静妃御便殿,世子以下献寿,淑嫔、诸大夫人、宫主、翁主侍宴。

○是日,通事崔天老回自北京启曰:“帝爱重韩氏,遣内官善财,赍赏赐到辽东。”上赐天老毛衣毛冠,命礼曹曰:“今来使臣迎接,一依黄俨接待例。”

○司宪府大司宪朴习等上疏,请芳干等罪。疏曰:

臣等窃谓,人臣怀无君之心,而犯不忠之罪,则不可以亲戚、勋臣废王法,此天下古今之通义也。岁在庚辰,芳干父子生变不意,逞其不轨,王法所不赦。沈淙潜通芳干,暗受所赠,人臣所共愤。若李叔蕃潜畜异志,不忠无礼之实,著于言动,非一朝夕之心。李稷以素怀窥变之心,阴畜不忠,当致庸犯罪之日,巧饰言辞,乃拒政府之请。致庸以败家之馀,复蒙上恩,不胜己欲,遽发无根之言,欲累上德。此天地所不容,人臣所不共戴天,殿下皆从宽典,得保性命,或安于田庄,妻子完聚,家人往来,无异平昔。又今芳干赘得与朝班,诚有乖于王法。

由是,今有张思靖者,以开国定社之臣,位至二品,乃负殿下罔极之恩,知其妾女既嫁芳干,生子非一,而久匿不见,党于不忠。及其势难终隐,乃来入传,犹不尽实,诚由不忠之罪,曾不以大义裁之使然也。臣等以谓,不轨之徒,虽深蒙圣恩,保全性命,其为不忠如此,安知感慕殿下再生之恩,反躬自责乎?窃恐他日潜相党附,患生于所忽也。伏望殿下,安不忘危,将芳干父子与沈淙、李稷、叔蕃、致庸、思靖之罪,明置于法,永杜后日祸患之萌,以快一国臣民之望。

疏上留中。

12月8日[编辑]

○己丑,礼曹启六曹郞官交代之法。启曰:“六曹十八司,各置二员者,盖专掌其司,而久其任也。今一司见代,馀皆以次递迁,殊失设官之意。愿自今六曹正郞佐郞、有新除者,勿论散官高下,皆掌其交代之事,勿许递迁,以专其任,庶为便益。”从之。

○罢工曹佐郞朴景斌、赵寿山、李修职。工曹以公物贸易于东平馆,景斌等各将私物,杂于公物,汎滥易换、事觉,宪司请其罪也。

12月9日[编辑]

○庚寅,罢司宪监察崔德之、许孟职。初,监察金召南等以监察金润、郑谷所犯,课于本府,上以所犯轻于他人罪,特命就职,德之等以润、谷不避嫌就职,有乖风宪之任,告于本府。召德之等问其故,囚于义禁府,四日而释之,罢其职。

○以李皎同知敦宁府事,金尚旅左军摠制,李湛右军摠制,洪汝方江原道都观察使。

○对马岛守护宗贞茂送铜铁五百斤,请范锺也。教曰:“今姑铸给,勿以为式。”

○罢南阳府使朴耆、水原府使许盘石职,以敬差官启损实不中也。缮工监正庾顺道为知安城郡事时,亦不中损实,故倂罢之。

○命左议政朴訔、吏曹判书沈温、参判卓慎、知申事赵末生就职。先是,吏曹未革史官荐举之法,而乃以一望三人启达差下。于是,谏院劾文选司正郞禹承范、佐郞金知迥,故堂上官皆避嫌不出。至是,上召正言罗有绶教曰:“谏官劾吏曹是矣。然其事则予所知也,故命出仕行公,尔等毋复言。”

12月12日[编辑]

○癸巳,上诣仁德宫,置酒极欢,世子、宗亲侍宴,赐酒侍卫臣僚。夜罢曰:“侍从军士忍寒可怜。以上王请留,故更留耳。”赐军士酒肉。

○遣李阳达于摩利山,审定禁基及斋室移置处也。以代言元肃启摩利山堑城无禁基,其斋宫地卑故也。

12月14日[编辑]

○乙未,命前缮工监正庾顺道复就职,将以充书状官,学医卜书于京师也。命顺道曰:“医方、五行卜书及捻金册,易换赍来。”

○礼曹上亲享礼度节次。初,卞季良启:“请宗庙亲祭之日,每室献爵,行再拜后,入小次坐歇,至飮福时,就位飮福。”上曰:“每室行再拜,则可矣,入小次坐歇,则未便。以予身观之,世子献爵于予,入小次,其以次献盏之时,世子恝然退去,则予及世子之意如何?稽考古文以闻。”季良曰:“宋高宗时有此礼。高宗于亲祀宗庙时,设小次于阼阶东,献爵讫,入小次,以待亚终之献。且每室灌鬯及酌献后,出户外再拜。”上曰:“祭仪已有定制,大臣执权,则各以所见,更立法制,当何时定乎?高宗诚贤君也,然在位三十馀年,此法无乃在老耄之时乎?而况入小次,非祖宗之命,何以局于此制?”季良对曰:“上久立堂下,亚终献官心必未安,思欲速行献礼,故恐未全诚敬。且祖宗之灵,亦必不宁于殿下之久立矣,请行此法。”上不允曰:“不可轻改,姑舍之。”

○命召张至和之子玉相。兵曹判书金汉老避席泣启曰:“臣于戊子年前,以女妻逆臣至和之子玉相,至戊子年,世子下臣女。臣恐玉相恝然在京,遣置于全罗道。前日臣女上来曰:‘以夫故,未及母之永诀,又恐未见父殁。’听此泣启惶恐。”上曰:“昨日因世子言,诠已知卿之意,卿之惶恐矣。予于沈孝生、南訚、郑道传之子,不废叙用,何独于至和之子有嫌乎?予不曾知故也。”即命召来。

○礼曹请禁监察新旧礼,脱衣冠,伏地拜谒,同官家私相聚会等事也。上曰:“再曾受教,何烦更申?然有未备,则单举更启。”

12月15日[编辑]

○丙申,焚书云观所藏谶书二箧。俗因前朝之习,酷信阴阳拘忌,亲死累年不葬者有之。上命朴訔、赵末生坐书云观,尽索阴阳书,择其妖诞不经者焚之。

○忠清道都观察使孟思诚拜辞,上亲见曰:“闻卿有老父,故授是职。亲年几何,且在何郡乎?”思诚对曰:“臣父年八十三,在温水县。”上曰:“卿往哉,尽孝于父,忧念国政。”仍赐诸药饵。

12月17日[编辑]

○戊戌,命囚承传色崔闲于义禁府。先是,通事金时遇以使臣迎接,往于义州,上传旨曰:“使臣举动言语,随即驰闻。”至是十馀日,无有启闻者。上闻其故于闲,闲不明白传教,上怒曰:“使臣举动,国家大事。汝为承传之任,何不敬慎?”乃命囚之,三日而释之,归于其家。遣通事金乙玄,赠毛衣、毛冠、耳掩于使臣。

○下知申事赵末生于义禁府。先是,礼曹参判许稠问于末生以元日君臣同宴有无,答曰:“必不为也。”稠乃以停寝,行移中外。至是,上问末生曰:“今有使臣,其元日君臣同宴,何以为之?”末生对曰:“稠见臣,议以宴烦而物少似难具办,臣听此以为,必不为也。”召稠质之果然。上怒曰:“此大事也,而不启何哉?”乃命囚之,翼日释之,归于其家。

12月19日[编辑]

○庚子,兵曹判书金汉老、都镇抚李原上备倭之策。启曰:“臣等今闻,大内殿倭人将伐对马岛倭宗贞茂。臣等恐贞茂不胜,则必被逐流离,竟无所依,寇我边鄙,民受其害。近来骑船将卒,赖殿下之盛德,外寇不至,故依岸安眠。请移文,使备不虞。”上曰:“于予心以谓,倭奴虽自相攻,无大害于边民。若移文则民必骇惊忧惧,姑徐之。”

12月20日[编辑]

○辛丑,卢龟山、元闵生、韩确、金德章回自北京。闵生启曰:“去十月初八日,黄氏、韩氏自通州先入。臣等以初九日入京,十日朝见,帝见臣先笑,宣谕曰:‘汝等来矣。黄氏服药乎?’闵生对曰:‘路次疾病,至极忧患。’帝曰:‘难得国王至诚。送来韩氏女儿,好生聪俐,尔回还对国王根底说了。’以确为光禄少卿,赐物甚厚,赐黄、韩两女家金银彩帛等物。十一月初二日辞,帝谓善财曰:‘路次不打人知,则不挠国王根底。休失礼,赏赐交割,留一二日,铺马先来,他人随后来。’谓闵生曰:‘到国善财行礼时,使善财毋令失礼。汝不比他人。’异日帝曰:‘日本国王无礼事,汝知之乎?’闵生对曰:‘日本本国事臣不知,贼岛事粗知之。自造行状,到朝鲜地境,防御坚实,则以所持鱼盐,请易民间米谷;无人处及防御虚疏,则乘间入侵,或杀伤或掳掠,本国人数多掳去,住在贼岛。’命翰林院锦衣卫官员宣谕:‘朝鲜亦有如此事。今年倭贼侵宁海卫,海望人先告千户所,千户所飮酒,反谓海望妄告打送。翼日早朝,倭贼登岸,人物杀害,掳去千户所官人等皆杀了。差送行人吕渊赍去日本敕书草,汝看之。’其书曰:‘尔父王某,至诚事大,以朝廷大恩,封王诰命,印章厚对,今尔不遵父道,使人边海军民,侵扰掳去,当以朝廷大法,遣善射善战人往讨,今差行人吕渊到尔国,凡朝廷掳去人物,尽数送来。似朝鲜国王某自太祖洪武以后,至诚事大,至今混同一家,岂不美哉?’见讫还献。帝因琉球国使臣回还时宣谕:‘汝国与日本国交亲,后日征日本,则汝国必先引路。’使臣惶恐回去。十一月初一日,帝坐正殿,赐《诸佛如来菩萨》《名称歌曲》一百本、《神僧传》三百本、册历一百本,臣等钦受,初二日发行回来。”

上曰:“日本敕草、琉球国敕命,何以使陪臣知之?”

○司宪府请许稠、赵末生、崔闲等罪。疏略曰:

许稠以不小君臣同宴,初不启闻行移,及其寝也,亦不启闻。赵末生,使臣行次专人探知,随即启闻可也,曾不虑此,当金时遇发行之时,使臣过江,则及时启闻,事亦不明说,使初九日过江声息,至于十六日未有来告者。且君臣同宴停寝之事,亦不以启,与稠同议,户曹行移关字,擅自还收,实皆违于出纳王命、掌治礼仪之职。上项许稠、末生依律论罪,以明为臣专擅不敬之罪。崔闲以承传色,不为敬谨,殊失旨意,并令论罪,以戒不谨。

不听。

○命停各道花器之贡。上曰:“上林园花器负重,远方难致之物,每年进贡未便。自今以后,非有特旨,勿令上纳,以宽民力。”

○罢永平县令闵阅、安峡县监金纯、抱川县监宋褒等职,以损实不中也。

○罢京畿敬差官金琯职,以擅减金纯、闵阅等罪也。

○颁《神僧传》、《如来名称歌曲》于各宗寺社,遍及各司及诸卿大夫家。《神僧传》者,集自汉以来,凡怪诞之僧妖言诡行;《歌曲》者,集诸佛菩萨之名,比于音律,帝使男女日诵,仍赐诸国。

○命许稠、赵末生就职。

○初令见任官常着纱帽。礼曹与仪礼详定所议得:“凡大小官吏,于朝路非雨雪日而着笠,实为未便。乞依华制,除三军甲士外,东西文武官吏及前衔有官守者,非雨雪日,则常着纱帽,以肃朝仪,违者科断。”命曰:“来戊戌年正月初一日始行之。”

○韩确、金德章献金银、纻丝、彩绢等物于两殿。帝赐确马六匹、鞍子一、金五十两、白银六百两、各色纻丝五十六匹、锦八段、各色彩绢二百匹、氁子四匹、白兜罗绵二十条、白御罗手帕五十条、白绵桃花手巾四条、纻丝五彩绣枕顶五副、各色织金花纻丝合包三十个、白糖八十斤,赐德章马三匹、鞍子一、纻丝十匹、彩绢四十匹、白银一百两。是日,确献黄金二十五两、白银一百两、各色纻丝五匹、彩绢五匹、白兜罗绵三条、各色织金花合包三个、白糖入盛一器,上还给金二十五两、白银五十两。确又献白银一百两、各色纻丝四匹、彩绢三匹、白兜罗绵二条、织金花抱合包二个、白糖一器于中宫,德章献白银五十两、纻丝三匹、彩绢三匹,上还给白银。

12月25日[编辑]

○丙午,上亲祭于文昭殿。

○分遣行台监察于各道。判广州牧事禹希烈来自全罗道启:“万顷、咸悦两县间,有决堤堰泄水捉鱼处。”即命义禁府,拿其守令按问,且分遣监察于各道,纠察监司、守令不修堤堰、仓廪者以闻。又命行台监察,若堤堰未及亲审处,当其各官守令,取坚实修补,招状速来复命。于是,咸悦县监金龟印、临县令韩季复,各赎笞五十还任,其决堤堰人杖八十。

12月26日[编辑]

○丁未,上王拜健元陵。

○下兵曹正郞徐省于义禁府。上御昌德宫松亭,阅视进献别马,指一马曰:“此马都摠制李和英曾献于予,驰走即蹇,命司仆卖之。今此进献幷入格,是兵曹拣择之不精也。”乃囚乘舆司正郞徐省。

○囚知承文院事申樯、校理李兢、副校理金钧于义禁府。进献使卢龟山启:“赍去奏本皮封不代押,不得已而令元闵生代押。”上曰:“设承文院,所以全掌事大文书。其主掌儒生,何不用心也?”命囚樯等。

○礼曹详定宗室诸君、驸马诸君、异姓诸君、敦宁府佥知府事以上禄科:

一,宗室诸君禄科并从散官,唯大君于第一科加三石。一,驸马诸君、同宗室诸君从散官。一,异姓诸君并从实职,政丞未行府院君,皆陞第二科。一,敦宁府领府事、判府事皆仍旧,知府事、同知府事、佥知府事依领府事例,递降一等。

从之。先是,朴訔启:“自古闲官禄科降等,今敦宁府佥知以上禄科,不必准散官而受,宜命攸司改详定。”上即命礼曹,与仪礼详定所拟议启闻。

○礼曹又启:“大君陪皀隶四名,府院君陪二名,诸君陪一名。”从之。

12月27日[编辑]

○戊申,都摠制李和英献鹰二连。

○罢富平道敬差官少尹闵文职,以不能考察损实不中处也。以开城之田全不摘奸,又罢开城留后司都事禹敬夫职。通津县监全有谦、高阳县监柳仲闻,亦皆以失于考察,决笞还任。

○囚前书云副正赵义玽于义禁府。以大统历校本朝历,有差误处故也。

○烧毁讼牒。刑曹都官启曰:“以元告不现身者,十一月晦日内,如前不现身者,烧毁文书,不复听理,曾有教旨。甲午年以后今年九月初一日以前,申呈启下及刑曹、司宪府、刷卷色、移送司呈所志,并皆烧毁。”从之。烧毁凡五百五十三道。

12月28日[编辑]

○己酉,释徐省、李兢、赵义玽囚,皆还就职。

12月29日[编辑]

○庚戌,内史奉御善财奉敕书至,上率世子、百官,出迎于慕华楼,结山棚、备傩礼,导至昌德宫,受敕书赏赐。敕曰:

王恭事朝廷,恪勤不怠,良用嘉奖。今特遣奉御善财,赐以银两、彩币等物,王其领之。故敕。

颁赐国王银二千两,计八十锭,纻丝一百匹、暗花二十匹、素八十匹、彩绢一百匹、银丝素纱二十匹、线罗素二十匹、妆花绒锦十段、兜罗绵五十条、马二十四匹。王妃纻丝二十匹、暗花五匹、素十五匹、彩绢二十匹、银丝素纱十匹、线罗素十匹、罗里绢十匹、妆花绒锦四段、兜罗绵二十条。

盖喜我进处女也。使臣适太平馆,上设宴,命赵末生赠使臣鞍马、衣服、笠靴、胡床等物,头目刘庸等十八人各马匹、衣服,鞍笠、毛冠,使臣喜谢曰:“殿下至诚难得。”

○罢申樯、金钩职。

12月30日[编辑]

○辛亥,上以赏赐纻丝,分赐群臣,柳廷显、朴訔、韩尚敬各二匹,李原、成发道、金渐、六曹判书、参判及大司宪、领敦宁益平君石根、义平君元生、顺平君群生、六代言各一匹。

○使臣善财赍来樻十、书封一,输于黄氏母家。黄氏之母以赐金二十五两、白银一百两、锦一段、各色纻丝五匹、氁子一匹、织金花合包三个、白糖一器,授女婿金德章以献,上还给金二十五两、白银五十两。又以白银五十两、纻丝四匹、彩绢四匹、织金花合包二个、白御罗手帕二条、白糖一器,献于中宫,仍将黄氏书封,告于代言司,以达于上,上览之,还下其书。书曰:

皇妃黄氏书上母亲大人坐前。冬寒伏惟,尊体康胜,纳福倍常。玆遣奉御善财,赍送礼物,致问安之敬,伏乞鉴纳。不具礼物,金五十两、白银六百两、各色纻丝五十六匹、各色锦八段、各色绢五百十六匹、氁子四匹、白兜罗绵二十条、白御罗手帕五十条、白绵桃花手巾四条、纻丝五、彩绣枕顶五副、各色织金花纻丝合包三十个、白糖八十斤。

○以金德章为仁宁府丞,命赐光禄少卿韩确月俸。

○对马岛宗贞茂、藤次郞、远州太守源瑞芳、骏州太守源圆珪、浓州太守平宗寿各使人献土物。

太宗恭定大王实录卷第三十四

注释[编辑]

  1. 原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