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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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太宗恭定大王实录
(甲申)四年大明永乐二年
五年

春正月[编辑]

1月1日[编辑]

○癸卯朔,上率百官,遥贺帝正,受群臣朝贺。京畿观察使尹思修写魏徵《十渐疏》,为屏以献。

1月4日[编辑]

○丙午,流前护军崔安国于外。安国,前朝将臣公哲之子也。尝与姊夫典书禹希烈不睦,至是发狂病,言希烈在星州时,欲发兵作乱。希烈上告,乃系安国于巡禁司鞫之,安国曰:“希烈曾诉我于母,不给奴婢,是以怨之耳。”上曰:“笃疾之人,不可加罪。”命收职牒而流之。

○立各道使臣启禀公事之法。议政府受判:“各道使臣凡启禀公事,依朝廷之制,开写启本一件、本府呈状一件,事关机密则实封,其馀露封呈本府,启闻施行。”

1月6日[编辑]

○戊申,遣尹世珍于海岛,领快船捕倭。

1月7日[编辑]

○己酉,月犯毕。

○三府献寿于经筵厅。

1月8日[编辑]

○庚戌,上朝太上殿。

1月9日[编辑]

○辛亥,召司宪掌令韩承颜、刑曹正郞崔蠲、刑曹都官正郞赵环、开城留后司都事金臻,令将每日所决狱讼,具本启闻。盖虑狱讼烦而淹延不断故也。闻者竦动。

○行祈谷圆坛祭于汉京。岁事之常也。

○义安大君和之母定安翁主金氏死,停朝三日。

○议政府致书于对马岛守护官宗贞茂,仍送九升苎麻布各三匹、虎豹皮各二领、烧酒十甁、蒜十斗、干柿子十束、黄栗十斗。

1月12日[编辑]

○甲寅,命台谏辨宋氏奴婢及赵夫女奴婢得失。宋氏,前朝判三司事全普门之妻也。无后而死,奴婢甚多。前典医少监许愭等,以收养故,传得役使,宋氏内外族人骊兴府院君闵霁、左政丞河仑、判司平府事李稷等讼于辨定都监,尽夺之。至是愭击申闻鼓诉冤,上进两边文券而览之,下其状于台谏,命之曰:“两边是非,予已知矣。大臣尚不亲细务。况人君乎?尔等三日内,辨其是非,开具以闻。”台谏以愭伪造文字;霁等虽宋氏之族,然非四寸,又无传系,故皆属公。

○赵夫女之孙金汉齐,亦以刑曹误决其奴婢,击鼓申呈。初,汉齐祖上之婢车衣加所生,诉良,刑曹及都官,皆从良决之。车衣加族女,曾为李居易之奴妻,其所生多至四十馀口,及其从良,皆为居易之奴婢。至是,上览汉齐诉状曰:“赵夫女之婢夫大和尚者,李居易之奴也。其女良则其所生皆为居易之奴矣。赵夫女是则居易可耻矣,若以居易之故,当贱而不贱,则岂公道耶?”命台谏曰:“奴婢决讼,虽非尔等之职,辨正嫌疑,实为台谏之任也。精察其实,具录以闻。”台谏交坐推核,汉齐果直,具状以闻。

1月13日[编辑]

○乙卯,行祈禳斋于王轮寺。金人汗故也。

1月15日[编辑]

○丁巳,昏雾终日。

○宴骊城君闵无疾于内楼。以将如京师也。

1月17日[编辑]

○己未,司宪府劾执义闵若孙、监察朴河等五人。禁无牌鹰子之令下,司宪府授帖于书吏所由,使执犯令者。一日,吏与所由执之以告,非受帖者也。执义闵若孙推之,乃参知承枢府事辛克礼之鹰也。若孙囚其臂鹰者,还其鹰于克礼。克礼怒,至若孙家曰:“是鹰,上之所赐也。汝受之乎?”若孙惧,径抵克礼家谢之,克礼不出见。若孙叱书吏所由曰:“禁无牌鹰子,非汝所受之任,何故执之,辱及吾身?”乃笞其所由,称疾不仕。大司宪崔有庆、持平郑持等劾克礼,克礼不答。是日,司宪府官齐坐于本府,持与若孙之入也,监察朴河等五人讥之曰:“辱命者亦仕乎?”一应之曰:“诺。”一曰:“勿笞所由可也。”一曰:“台纲扫地矣。”且以本府不能劾若孙故[1]曰:“无牌鹰子,曾有禁判,书吏所由执之是矣。执义闵若孙畏势不从判旨,不堪弹纠之任。”掌令韩承颜、持平郑持劾若孙及河等。

1月18日[编辑]

○庚申,罢左司谏大夫孟思诚、右司谏大夫权轸、知司谏院事李安愚、右正言赵启生。流刑曹典书李思颖、刑曹议郞许晐、刑曹都官议郞金子恂等于外。收知刑曹事崔关职牒,流蔚州。初,台谏辨金汉齐、许愭等奴婢事以闻。掌令权遇、韩承颜、持平郑持等曰:“劾刑曹及都官误决官员,请罪何如?”思诚、轸、安愚等答曰:“虽已分拣启闻,待上允之,然后劾问请罪。”既而安愚视持曰:“鹰子事如何?”遇等忌其言而不应,恐谏官将劾己,先劾谏官等。上疏曰:

近来京外决事官,或循面情,或因贿赂,不公决折,故殿下命台谏从正决折。公道天开,实国家之福。然不罪其误决者,则后无惩戒,故欲以刑曹及都官误决官吏,请罪圆议之际,谏官等不顾是非,观望弥缝,请皆罪之。

且请刑曹及都官误决之罪,命停思诚等职,流士颖等。崔关以行首,再度误决,收其职牒,流之远方。

1月20日[编辑]

○壬戌,有星孛于东方。

1月21日[编辑]

○癸亥,以崔兢、安省为左右司谏大夫,闵若孙知司谏院事,申晓右正言,尹思永司宪执义,郑符刑曹典书,郑易知刑曹事。

1月23日[编辑]

○乙丑,放孟思诚于温水。司宪府上疏言:

思诚及掌令权遇等以议定从贱车衣加事,漏说于清平君李伯刚。请论其罪。

上曰:“思诚以已定从贱事,乃谓于良于贱,文系不明,宜放于外。权遇不言是非,但言畏上监[2]而决之,且原从功臣之子,勿论。”

○庆尚道都观察使南在、全罗道都观察使李行,以病辞。

1月25日[编辑]

○丁卯,遣骊城君闵无疾如京师,贺圣节也。

1月27日[编辑]

○己巳,御清和亭置酒,与完山君李天祐、上党君李伫射侯[3]

1月28日[编辑]

○庚午,罢朴河、沈龟麟、朴去非、尹敞、宋勉。初,河等以若孙辱命于克礼,告本府,府劾克礼,幷劾河等。河等出入自如,宪府劾之,去非答以“若孙与吾等同罪。若孙逢劾而出入,故吾亦效之。”河等告本府之书,有若孙怒诘书吏曰,势家鹰子,何为而执之乎之语。宪府质诸其吏,非其所言,故劾罢之。

二月[编辑]

2月3日[编辑]

○甲戌,上朝太上殿。以将讲武辞也。

2月4日[编辑]

○乙亥,命孟思诚京外从便。

2月5日[编辑]

○丙子,命礼曹详定判承枢府事赵英茂坐次。礼曹启:“英茂职事,虽系从一品,其勋阶及爵秩,既为正一品。依散官职事从一高例,与领承枢府事一行坐。”允之。

2月6日[编辑]

○丁丑,讲武于海州。初,召司宪府掌务曰:“府则听讼无暇,只令谏院刑曹随驾。”宪司请曰:“三省随驾,古制也。愿令扈从。”不听。翌日,宪府又请随驾,不听。大司宪崔有庆持兄服不仕,适以私事诣阙,闻宪府不得随驾,乃以法不可废,入告,上许之。谏院诣阙上言:

宗庙夏享,不可不亲。今若劳军远狩,又幸新都,军马尤困。况丰海道,中国使臣往还之地,春秋讲武,其弊不细。请讲武于京畿,而有事于新都,若讲武丰海,则且待明年。上怒,命台省刑曹皆不随驾。左政丞河仑等固请,乃命随驾。


○陞郕国公曾子、沂国公子思于先圣配位。初,曾子在十哲之位,子思在从祀之列。左政丞河仑奉使入朝,得二子图像而来,献议塑像陞于配位,又塑子张像,列于十哲。

2月8日[编辑]

○己卯,雾。

○议政府设享于行在所。

○上遣人献鹿于太上殿及上王殿。

○亲御弓矢,驰马射獐,因马仆而坠,不伤。顾左右曰:“勿令史官知之。”

2月9日[编辑]

○庚辰,给军士及各司员吏三日料。初,讲武限八日,至是定为十三日故也。

2月10日[编辑]

○辛巳,日晕南北珥。

○命放还民间刷马。上闻支应行在之物,俱以民间牛马输之,谓朴锡命曰:“各道驿吏,受田而备马,无他徭役,转输官物,乃其职也。凡民徭役既多,又出牛马以输,其弊不小,是使予取怨于民也。而今而后不复来矣。”乃有是命。

○命京畿及丰海道察访禁乱。从台谏之请也。

○射獐二。

2月11日[编辑]

○壬午,日晕且珥。左政丞河仑留都,图形以进。

○射獐三鹿二。

2月12日[编辑]

○癸未,月犯轩辕大星。

2月13日[编辑]

○甲申,赐丰海道都观察使崔士威衣。

○以崔有庆参判司平府事兼司宪府大司宪,赵休司谏院左司谏大夫,李之直司宪执义。

2月14日[编辑]

○乙酉,命海州牧使梁需视事,且赐衣。持平郑持以需多备酒肉而行,将以馈随驾权贵而劾之,故有是命。

2月16日[编辑]

○丁亥,量移柳殷之于瑞兴。以老母所在故也。

2月17日[编辑]

○戊子,木稼。

○驾次江阴赤布岘,太上王上王及静妃,皆遣内官设享。

2月18日[编辑]

○己丑,至自海州,议政府左政丞河仑等,设享于金郊驿。

○立齐陵碑。碑文曰:

自昔帝王受命而兴,必赖妃匹之贤,侔德毓庆,以永厥緖。夏有涂山而启能继,周有太姒而武丕承,禹、文配天之祀,繇是有永。猗欤盛哉!惟我神懿王后,天资淑懿,坤德柔贞,早嫔龙渊,弼成王业,笃生圣哲,垂统罔极,神功懿范,比古无愧。独惜夫大勋垂集,仙游甚遽,太上开国而莫崇其壸仪,二圣承緖而莫致其荣养。山陵掩耀,霜露增悲,呜呼痛哉!初谥节妃,陵号曰齐,后加谥神懿王后,置仁昭殿,以安真容,追崇之典,已备举矣。我主上殿下,恸念慈仪永閟,孝思莫伸,爰命攸司,勒铭丰碑,令臣近为文,垂示万世。臣近承命悸恐,不敢以辞。谨按后姓韩氏,安边世家。皇考讳卿,赠忠诚恭谨积德毓庆辅理功臣、壁上三韩三重大匡、领门下府事、安川府院君;皇祖讳珪仁,赠积善毓庆同德赞化翊祚功臣、特进辅国崇禄大夫、门下左政丞、判都评议使司事、兼判吏曹事、安川府院君;皇曾祖讳裕,赠纯诚积德佐命辅理功臣、崇政大夫、门下侍郞赞成事、同判都评议使司事、兼判户曹事、安原君;皇妣申氏,封三韩国大夫人,赠秉义毓德辅祚功臣、崇政大夫、门下侍郞赞成事、同判都评议使司事、判刑曹事元丽之女。后生而淑婉,聪慧异常,及筓择配,来嫔于我太上王。初为将相数十年间,出入攻战,靡有宁岁,后能竭力营家,勉以成功。又性不妒忌,礼遇妾侍,克有多男,教诲以义。今我主上殿下,睿哲英茂,圣学日进,年未及冠,擢第春官。当伪辛戊辰之岁,侍中崔莹,谋欲猾夏,以我太上王威望素著,授以节钺,俾往攻辽。太上王仗义还师,执退崔莹,代以名儒李穑,中外晏然,邦国永赖。穑告太上王曰:“当玆构衅中国之后,非执政者亲朝帝庭,则公之忠诚,无以白于天下”,克日将行。太上王谓穑曰:“吾与公一时并使,国事谁任?我择一子,从公而行,犹吾往也。”乃遣我殿下,充书状官,特蒙高皇帝优礼而还。己巳秋,帝又降敕,责以异姓为王氏后,太上王与诸将相议,立王氏之裔定昌君瑶为王。先是,权奸擅政,敓攘矫虔。太上王时为左相,罢私田举坠典,弊去利兴,百度俱新,功高不赏,德大难容,谗邪交构,浸润叵测,定昌柔暗,依违两端。后乃忧劳成疾,以辛未秋九月二十三日薨,享年五十五。以礼葬于城南海丰郡治粟村之原。我殿下庐坟,欲终三年,明年壬申春,太上西行,舁疾而还,殿下来侍汤药,群邪抵隙,谋倾益急。我殿下应机决策,讨除渠魁,凶徒瓦解,定昌益惮。秋七月十六日,与二三大臣,倡以大义,臣僚父老,不谋而同,合辞推戴。太上王迫于群情,迺即王位,市肆不易,会朝清明。即遣使入奏帝庭,联承敕报,既许王爵,且更国号,以复朝鲜之美称。越三年甲戌夏,帝乃遣使,令朝亲男,太上王以我殿下,通经达礼,最贤诸子,命随来使以行。既至,帝与语嘉之,优赏遣归。戊寅秋八月,太上王不豫,奸臣郑道传等,思擅国柄,谋去诸嫡,将立幼孽,朋家聚党,祸发斯迫。殿下炳几,先其未发,诛除以熸。申请太上以嫡以长,迎致上王,册封世子,彝伦既正,宗社载定。九月丁丑,太上以疾未瘳,传位上王。庚辰正月,逆臣朴苞等,谋戕同气,诱掖怀安父子,称兵向阙,逆势甚炽。我殿下率励将士,旋即平定,诛止苞身,馀悉不问,安置怀安,不废懿亲。上王以未有继嗣,且其开国定社,咸我殿下之绩,册为世子,以定国本。秋七月己巳,奉册宝加上太上王启运神武之号。冬十有一月癸酉,上王亦以疾,逊位于我殿下,遣使请命。明年辛巳,建文帝遣通政寺丞章谨、文渊阁待诏端木礼,奉诰命印章来,封我殿下为王。冬,遣鸿胪寺行人潘文奎,来锡冕服,秩比亲王。今皇帝即位,诞告万邦,殿下即命左政丞臣河仑,入贺登极。帝嘉忠诚事大,赐以诰印,遣都指挥高得、左通政赵居任,以今年夏四月来,仍封为王。秋九月,又遣翰林待诏王延龄、行人崔荣,来锡衮冕章锦段纱罗书籍,王妃冠袍锦段纱罗,太上王锦段纱罗,希世宠典,先后遝至。盖我殿下功德之盛,实天所启,专付大东,以延鸿休,宜受帝眷之隆,以膺天禄之永也。肇基之迹,虽自祖宗,笃生之庆,实繇神懿。噫嘻盛哉!后生六男,上王居二,我主上殿下居五。长曰芳雨,封镇安君,先卒;次三芳毅,封益安大君;次四芳干,怀安大君;次六芳衍,登科不禄。二女:长庆慎宫主,适赞成事李伫;次庆善宫主,适青原君沈淙。上王配金氏,今封王大妃,赠左侍中天瑞之女。我殿下配静妃,骊兴府院君、领艺文春秋馆事闵霁之女。男长元子禔,次三男皆幼。女长定慎宫主,适清平君李伯刚;次庆贞宫主,适平宁君赵大临,馀皆幼。镇安娶赞成事池奫之女,生男曰福根,奉宁君;女适少尹李叔亩。益安娶赠赞成事崔仁㺶之女,生男曰石根,元尹;女适佥摠制金闲。怀安娶赠赞成事闵璿之女,生男曰孟宗,义宁君;女适宗簿令赵慎言,馀皆幼。臣近尝观三代圣王后妃之德,莫盛涂、姒,载在《诗》、《书》,千古炳耀,神懿之德,诚可俪美。第以臣近,学识肤浅,笔力鄙拙,虽极形容,如绘天地,曷能髣髴其万一哉!敢稽《周雅》《大明》、《思齐》之义,谨述铭辞,拜手稽首以献。其词曰:上帝赫赫,启佑有德。匪伊私之,为民之极。其启维何?迺生柔嘉。来配于德,允宜室家。载震载育,厥灵是赫。笃生圣哲,天人攸属。扶翊圣父,诞作民主。躬朝帝庭,保我邦土。孽牙之萌,炳几维明。廓尔汛扫,宗社载宁。功成克让,以尊嫡长。彝伦既正,基势益壮。迺遭墙阋,不忍致辟。俾获保全,友爱弥笃。维德之隆,维功之崇。宜纡帝眷,锡命稠重。明明帝诰,煌煌金宝。我龙受之,万世永保。粤维王迹,祖宗攸积。诞我圣神,繄繇后德。臣拜稽首,献辞不苟。万世昭垂,天地永久。

碑文,乃权近去年所制也。磨去华庄寺旧碑而刻之。

2月20日[编辑]

○辛卯,命兼知礼曹事金瞻,详定星宿醮礼。瞻欲修太清观,醮天皇大帝,判事权近与诸郞,皆不可曰:“本朝既立昭格殿,醮星宿矣。又何用修太清观乎!”河仑闻之曰:“瞻见道不明,故好奇怪。”瞻又上书劝上崇奉道教。其书曰:

太一,天之贵神,自汉以来,历代奉事,屡获嘉祥。是以前朝,置福源宫、昭格殿、净事色,别建太清观。又于艮和宁。忠州。富平。龟州。方,逐所次之宫,营建宫观,以行醮礼,而每当厄运及灾变,则行祈祷别醮于太清观;若行兵则将帅诣太清观,斋宿设醮而后行。盖以太一,仁星所在之地,兵疫不兴,邦国乂安故也。国初详定,废福源宫、神格殿、净事色,京城只留太清观、昭格殿二所,又于五次之宫艮方永兴郡,立观行醮,崇奉之礼,可谓备矣。今考太清观行醮之规,年终岁首,只行二度,而水旱灾变,无所祈祷;祠官用内监一人,非所以尽诚敬也。愿自今依宋制,每岁四立日行祭,命代言或侍臣摄事,有祭文,依中祀例,斋五日;遣将帅则依类祭例,将帅诣观斋宿一日行祭,有祭文;若度厄及祈祷,遣文官大臣斋五日,用道流科仪法行醮礼,有青词。令内监四人、道流四人与本观录事二人,更日直宿,朝暮香灯,修葺观宇,铺陈祭器,趁时预备,以致崇奉之意。


2月22日[编辑]

○癸巳,倭船数十只寇济州,焚客馆及人户数十,杀七人,虏十馀人而归。

2月24日[编辑]

○乙未,雾。

2月25日[编辑]

○丙申,月犯岁星。

○下禁酒令,从宪府之请也。参判承枢府事尹柢启曰:

每年禁酒,宰相无受罪者,臣亦酿酒多矣,安敢弃之地乎?与一二交游,闭门而飮,其谁知之?彼卖酒以生者,不幸获罪,其情可矜,乞勿禁。

上然之。

2月26日[编辑]

○丁酉,日珥。

2月27日[编辑]

○戊戌,司宪府请护军郭承祐罪,原之。承祐居父丧,纵酒淫乱,公然娶妻,又奸其弟妾。司宪府劾问请罪,上惜其有武才,但罢其职。宪府再请,不允。

○诛私奴实仇知兄弟及朴质。汉阳人判事李自知有三女,长内隐伊年十六,未适人,馀皆幼。自知夫妻相继而死,内隐伊与二弟,率婢燕脂及小奴,欲行三年之服,家奴实仇知与其弟居果州,一日来请下居果州,内隐伊曰:“女道不出闺门。况今父母没,岂可就尔居乎?”奴曰:“主典衣食,在吾二人。若不听吾计,将不顾而逃之。”内隐伊不得已至其家,奴等欣然供馈。夜深,实仇知匿其妻弟朴质于房,裸内隐伊而付质。内隐伊大呼,二弟与燕脂等亦然,实仇知与其弟,执二弟而不放。内隐伊强拒,至五更力尽,朴质缚其手足而强奸。内隐伊逃诉于汉城府,汉城府执实仇知兄弟及朴质鞫之,吐实。报议政府以闻,按律陵迟。

○知宁越郡事许稠报:

郡有百姓金奴介、加介兄弟及前典书严儇家奴释奴等,皆为父服三年丧,今已过期。尝因事到官,衰麻破裂,形容忧戚,问之,曰:“父母之丧,大事也。终身不可复追,故不忍释也。”不意穷乡有如此者,问诸父老,皆曰:“此三人之孝,生而奉养也,尽其力;死而行丧也,尽其心。且释奴之母年过八十,未离枕席,动静飮食,皆赖释奴。忽有讹言倭寇至,里人皆走,独释奴以母故不能去。母曰:‘吾既不可以骑马,汝勿以我故迟留,同至于死。’释奴泣而负其母,跋涉险阻以避之。其主儇感其孝诚,不役使,一邑称孝。”后见儇问之,一如素闻。又有权务房臣弼妻、令史严龙生之妻,皆年未三十而丧其夫。其亲戚怜其早寡,欲嫁之,皆守节而不肯许。年已八十馀,乡人称之。望永蠲其家丁役,俾闻者有所兴起。

三月[编辑]

3月1日[编辑]

○壬寅朔,禁宴飮。

○司谏院劾司宪执义尹思永。召司谏院掌务教曰:“司宪府近来事多迟缓。慈恩寺僧与李荟相讼奴婢事及击鼓启下事,托以各位不齐,久不决折,其所欲为之事,则谓备三员而为之。台谏相规,自古然也,宜问其故。”是以劾而请罪。

○召司宪府掌务教曰:“尔等请留后朴可兴之罪,何也?”对曰:“以误决人相讼家舍事也”,具言其状,上曰:“不小宰相,欲轻易鞫问,非矣。”

3月2日[编辑]

○癸卯,命议政府立考课决事官法。

○司谏院劾大司宪崔有庆。以有庆持服诣阙,请宪司随驾也。

3月3日[编辑]

○甲辰,下刑曹典书郑符、正郞李承祚于巡禁司。初,摠制徐益伴人李兴敏,尝贷货于刑曹杖首,不偿。杖首路遇兴敏,欲征之,兴敏反欧杖首至出血。承祚见而执之,照兴敏不应为事理重律,杖八十,充典狱司吏;加杖首不告官之罪,笞四十。益以闻,请免兴敏罪,上命案兴敏罪,照斗殴律,当笞三十。上曰:“何不启而擅杖乎?”命巡禁司万户李伫问之,放郑符于牛峰;承祚以功臣茂子,只罢职。

3月5日[编辑]

○丙午,与宗亲诸君置酒清和亭射侯[3]

3月6日[编辑]

○丁未,倭船二只,寇忠清道,夺兵船二艘,杀军人六十馀。

3月7日[编辑]

○戊申,司谏院上疏,请罪司宪府,不允。司谏院复诣阙,请允前日之疏,上曰:“近有政,当区处。若有庆,非因公而来,适因事来,闻台员不得随驾,乃言之,吾义而听之,有庆非可憎者也。”未几,复有庆职。

○命议政府,治庆尚道水军佥节制使卢仲济漕运败船之罪。初,仲济领漕运船入全罗道境,因醉不察天气,不与众谋,吹角发船,致使遇风而败。时,台谏请仲济罪,上不允,至是乃知其实,故有是命。

○吾道里童猛哥帖木儿等三人来朝。

3月10日[编辑]

○辛亥,左代言兼尚瑞尹李升商上笺辞,不允。

○以金若采为忠清道都观察使,柳廷显为全罗道都观察使,安瑗庆尚道都观察使。

○左政丞河仑,请授海道万户千户及水军添设职,不允。其言曰:“万户千户等,累年防御,败绩者得罪,战胜者无赏。水军等久劳船上,且赏罚不可不明,宜许添设之职。”上曰:“名器之滥,莫甚于添设。其端一开,末流难遏。”

3月11日[编辑]

○壬子,行三界大醮。

○月入太微上将东北。

○右政丞成石璘以老病辞,不允。上使李升商谓石璘曰:“自古宰相,与国同休戚,不可轻去也,不顾国家而退休,古人亦不为也。卿以寡人为不足相耶?何遽欲免欤?宜就职,终始惟一。”石璘曰:“臣无才德,燮理之任,非所能也。向使臣奉使上国,闻命即行,若宰相之职,非力所能致也,故每欲辞免,而上不许。老病日深,何以能堪?!”

○知议政府事李叔蕃,以病辞,从之。

3月12日[编辑]

○癸丑,倭寇南阳,夺兵船,杀掠人物。

3月13日[编辑]

○甲寅,安行梁万户李生年,与倭战败绩。倭大船三只至安行梁,遇私船二只战,万户李生年以二兵船,率军人七十九,赴战不克,五六人仅免。上闻之哀痛,命有司赙恤,复其户。

○以金英烈为三道水军都指挥使,以佥摠制朴子青为体覆,取甘结于海道不能防御者。

○以赵璞为艺文馆大提学,李彬参赞议政府事,张思吉右军都总制,崔云海参判承枢府事,尹柢参判司平府事,金定卿左军都摠制,全伯英承宁府尹,权弘签书承枢府事,南在开城留后,许应左右道观察使,柳龙生庆尚道都节制使,赵末生、陈遵侍学,赵兴、柳谨侍直。是日,初置元子侍直,用功臣子弟。又以吾都里猛哥帖木儿为上护军,崔也吾乃大护军,马月者、童于何朱、童于何可各护军,张权子司直,无难达鲁花赤多末且司直,张于见帖木儿副司直,马自和司正。召元子谕善薛偁及侍学侍直等,使朴锡命命之曰:“今为元子多设官僚者,欲其常侍从而教导之,以成其德也。国祚长短、生民休戚,咸系焉,其可忽诸!教童子之法,虽以执法为宗,然亦使之不至于厌怠,其教乃成。侍直等,皆以功臣子弟为之者,欲其预令元子,亲近交厚,信之无疑,以为他日之辅弼。当予御国,其父兄诚心辅翼,而予亦亲近,用之无疑。当元子听政之日,此子弟等亦能诚心辅翼,而用之无疑,不亦美乎!但以善保养,勿论时人贤否得失,以成他日衅端,自中严令,毋得如此,如有犯令者,自中行罚以惩之。侍学等分番,日以讲论为事;侍直等分番,日夜侍卫,毋敢或怠。”

○是日,改司平府左右使为参判司平府事。

○京畿开城大井水色赤白。

3月15日[编辑]

○丙辰,上将朝太上殿,有雨乃止。

3月16日[编辑]

○丁巳,宴右政丞成石璘、参赞权近等。以立齐陵碑也。赐石璘奴婢五口鞍马,近鞍马,金瞻、李膺各马一匹,刘旱雨、赵希琳袷衣各一,僧明昊奴婢十二口、䌷、木绵、黑麻布、白苎布各一匹。近作文,石璘书字,瞻篆额,明昊刻石,膺监役,旱雨相地,希琳督碑亭之役也。赐石璘牌曰:“卿以太上王勋旧,式至今日,累曾效忠。岁在癸未[4],奉使朝廷,专对显美,钦蒙赐与寡人冕服中宫冠服,有光宗社。今又缮写齐陵碑文,昭示后来,功劳可赏,赐奴婢幷五口。服我恩命,传之子孙。”

○赐摠制李贵龄安边官婢一口,贵龄畜安边妓花山月而所生也。上曰:“予之在潜邸也,职掌军务,勤劳不怠。”

3月18日[编辑]

○己未,上朝太上殿。

○赐童猛哥帖木儿段衣一称、钑花银带一腰及笠靴,命内臣馈之。其从者十馀人,赐布帛有差。

3月21日[编辑]

○壬戌,命右代言金科,进讲《大学或问》。

○童猛哥帖木儿辞还,留其弟及养子与妻弟侍卫,上赐物有差,又赐崔也吾乃䌷布、绵布各一匹。

3月27日[编辑]

○戊辰,谢恩使李彬、闵无恤、贺正使金定卿等,回自京师,赍礼部咨文来。其文曰:

一,宗嗣事。朝鲜国王李讳奏:“洪武三十五年正月初八日,陪臣赵温回自京师说称:‘《祖训条章》内云:“臣宗系是李仁任[5]之后。”’窃念臣父旧讳。先世,本朝鲜遗种,事高丽,后国人推戴,权知国事,具奏,钦蒙太祖高皇帝命为国王,赐改号,臣父旧讳。,始改名今讳。。且李仁任祖,于臣宗系各别,奏乞改录,一国幸甚。”本部尚书李至刚等,钦奉圣旨:“朝鲜国王奏:‘既不系李仁任之后。’想是比先传说差了,准他改正。”钦录。一,钦赐历日书籍事。永乐二年《大统历》一百本、《古今烈女传》一百一十部。一,朝贡等事。比先为事拘留之人,都取来放他回去。钦遵行移云南都司,先行取到曺庶等五名到京,除钦依赏赐外,合行知会。计放回男子五名,曹庶、郭海龙、宋希靖、吴真、权一松。

初,高皇帝以表辞违误有旨,制述及书写人等来京,郑摠、郑擢、权近、金若恒、卢仁度及通事吴真、海龙、希靖等赴京。帝见近,以为醇儒,命作诗,褒嘉放还;郑擢以兄弟俱至,命归养其母;其馀或被重刑,或长流遐裔。因年前成石璘奏请,庶等五人得还。庶于面上,亦被墨刑。权一松,从人也。

上御清和亭,引见李彬、无恤、定卿及曹庶等五人,赐言慰之馈之。赐庶等四人各米豆幷三十石,权一松十五石。庶父年八十,而妻与儿无恙;海龙妻适他死;希靖之入朝,妻有孕,生子已十岁。三府以宗系改正,拘留人放还,诣阙称贺。

○遣吏曹典书金汉老,赍宫酝迎王可仁于平壤。

3月28日[编辑]

○己巳,览《大学或问》毕。

3月29日[编辑]

○庚午,郭海龙献珊瑚帽珠、象牙梳簪。

○各道都观察使安瑗、金若采、许应、柳廷显、庆尚道都节制使柳龙生等,诣阙辞,上曰:“治国者,不可不知人口之多少。卿等巡行郡县,因便察知,以备后日之问。”

○命礼曹详定各品及庶人坟墓禁限步数:一品墓地方九十步,四面各四十五步;二品方八十步;三品方七十步;四品方六十步;五品方五十步;六品方四十步;七品至九品方三十步;庶人方五步。已上步数,并用周尺。标内田柴火焚,一皆禁止。用前朝文王三十七年定制也。

○忠清、全罗道民有讹言。其言曰:“宰相具引卒,白昼行于道路,如有犯马及回避者,辄杀之。”

夏四月[编辑]

4月1日[编辑]

○辛未朔,会三府大臣,议号牌可否,河仑曰:“可行,须当为之。”

4月2日[编辑]

○壬申,捕松虫。虫食松岳山松叶,发五部人及各品从人,捕而埋之。

4月3日[编辑]

○癸酉,赐兀良哈万户波乙所及百户衣布。万户袷衣笠靴各一、绵布黑麻布白苎布各一匹,百户三人各黑麻布一匹、白苎布一匹,通事黑麻布一匹。遣上护军金廷隽、护军赵加勿等于东北面,谕以使臣应对事宜。以王可仁将至也。波乙所,即把儿逊也。

○上亲视谢恩方物马匹。

4月4日[编辑]

○甲戌,辽东千户王可仁奉敕谕至,上率百官迎于西郊,偕使臣至太平馆,率百官拜敕书叩头,与使臣行私礼设宴。敕云:

敕谕参散、秃鲁兀等处女真地面官民人等知道。今朕即大位,天下太平,四海内外,皆同一家,恐尔等不知,不相统属。强凌弱众暴寡,何有宁息之时!今听朕言。给与印信,自相统属,打围牧放,各安生业;经商买卖,从便往来,共享太平之福。今招谕参散、秃鲁兀等一十一处溪关万户寗马哈、参散千户李亦里不花、秃鲁兀千户佟参哈、佟阿芦、洪肯千户王兀难、哈兰千户朱蹯失马、大伸千户高难都夫、失里千户金火失帖木、海童千户董贵洞、阿沙千户朱引忽、干合千户刘薛列、阿都歌千户崔咬纳、崔完者。李亦里不花,即李和英。崔咬纳,即崔也吾乃。


○可仁,本我朝东北面向化人,为太上潜邸时麾下,赖太上王荐拔,官至枢密。高皇帝时召还,改名修,至是已十五年,妻子皆无恙。

○倭船三只,寇全罗道灵光郡,知郡事郑井与战却之。军人中箭者六七人。

4月5日[编辑]

○乙亥,王可仁诣阙行私礼,次诣太上殿,又诣上王殿。

4月6日[编辑]

○丙子,上宴王可仁于清和亭。

○诛康居信。初,居信逃,至是闻匿于晋州,巡禁司刑居信妻,问其所在,妻初以不知答之,至被杖多曰:“虽重刑妾身,无益矣。吾夫罪干诛死,出必见杀,妾虽知其所在,岂敢爱吾生忍言之乎?”有司为之叹息。遣大护军郑耕于晋州,捕获诛之。

○更定各品拜揖礼度及文字相通式。礼曹状申:

正一品立,从一品正从二品就坐前,相对而拜。其顿首拱手,依已定礼。一,从二品,先至者北向立,后至者一行拜。正二品以上至从二品,庭迎上堂,北向立,一行拜。正二品以上又至,更不庭迎,俱北向立,待而拜。一,从二品迎正二品以上,平身拱手立,上官就行头一行立,下官躬身而上官答揖。从一品正从二品迎正一品揖如上。正一品相对而揖。一,一品以下于差等者,不分官职,俱拱手答礼,隔等以下者,依已定礼,其系亲戚师长者,从优答礼。一,差等者平身立禀事,立而答之。隔一等者,躬身立禀事,坐而答之。隔二等以下者,依已定礼。一,从一品衙门、从一品使臣、正从二品使臣,于正[6]一品衙门,行牒呈;各衙门及使臣于同等者,平关;差一等以上衙门,牒呈;与其行首差一等外隔一等以下者,俱著名,不许著署。各衙门于隔一等以下衙门,用箚付;使臣及守令同。大小使臣差使员于守令,各以职品,亦用同等差隔等例;各官守令,各于州郡司用下帖。

允之。

4月9日[编辑]

○己卯,遣参知议政府事吕称如京师。谢改正宗系、放还拘留人、赐《列女传》也。

○以金承霔为参判承枢府事。承霔遭母丧,是日从吉谢恩。以郭海龙判军器监事,吴真内资尹。曹庶、宋希靖等,丁母忧,故不加职。

○王可仁奉敕书向女真地面,命议政府饯于东郊,以金承霔为接伴使以送之。

4月10日[编辑]

○庚辰,月入太微。

○赐郭海龙、吴真笠靴各一、衣各一称。

4月11日[编辑]

○辛巳,日南有珥。

○赐朱允端黑麻布绵布各一匹、白苎布二匹。

○流判书云观事黄河濬于遂安。宋希靖赴京长流,河濬娶其妻,闻希靖存,乃异居。希靖至,流河濬而杖其妻。吴真妻亦改嫁,故杖之。其后夫则已死矣。

4月13日[编辑]

○癸未,演福寺五层塔上有气如烟,僧徒谓之瑞气。

4月15日[编辑]

○乙酉,囚文可学于巡禁司。初,可学请置妻子于晋州而还,上许之,久而不至,已九月矣。上曰:“可学至今不来,其诳予甚矣。”命巡禁司移文晋州枷送,至即下囚,寻释之。

4月17日[编辑]

○丁亥,三道体覆朴子青复命。

4月18日[编辑]

○戊子,朝廷使臣掌印司卿韩帖木儿、鸿胪寺序班邬[7]修、行人李荣等来。邬[7]修等赍礼部咨文至:

其一为农政事。永乐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本部尚书李至刚同工部尚书黄福等官,早朝于奉天门,钦奉圣旨:“近因建文不遵祖训,擅起兵端,军民多被扰害。如今天下太平,军民各安生业,但辽东少些牛用。朝鲜国与辽东接境,多产牛只。恁礼部便差人去,说与朝鲜国王知道,着他选堪用的耕牛一万只,送付辽东都司。每一头绢一匹、布四匹,着二部运去辽东与他。就着辽东都司于镇辽千户所立市,若那[8]里人要将物货来做买卖的,听从其便。”钦此,除钦遵外,今将圣旨事意,备云移咨本国知会。其一,为进贡事。近该朝鲜国咨,送火者三十五名,差司译院副使康邦祐,管送赴京。除中途病故二名外,见到罗万等三十三名,进送内府收讫。永乐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本部尚书李至刚等官,晩朝于右顺门,题奏前因,奉圣旨是:“内中有不干净的,还教领回去。说与国王,别选几个好的来。”钦此,除今来使康邦祐领去外,宜[9]合移咨本国,钦依施行。

上迎使臣于西郊,入幕次以待,使臣将至,出帐外立,使臣不下马,使人告上速上马,上有不豫色。至阙,与使臣升殿,使臣屏左右,令上跪,邬[7]修高声诵买牛咨文。上闻之,还起曰:“此乃咨文也,予将亲见之。”修即以咨文授上。韩帖木儿以短楮授上,乃书高皇帝时出来火者姓名,上皆览之。行礼毕,出御经筵厅,谓近臣曰:“今日之事不便。虽奉诏使臣,皆见予而下马,其礼甚恭。此人等但咨文耳,见予而不下马,使人告上马。卿等奈何使予出帐外见之?”锡命对曰:“臣愚以为虽奉诏使臣,皆下马,此辈亦必下马。”上曰:“甚矣,邬[7]修谲也!使屏左右,予以为有密旨,乃诵买牛咨文,又言帝多所求。”金科曰:“昔天王求赙求车求金,《春秋》非之。”上曰:“此非特求也,乃以利易之也。”

4月19日[编辑]

○己丑,金星犯火星。

○上宴使臣于太平馆。

○置进献色,掌牛只易换事。令中外时散各品随品纳牛,有自愿纳牛者听,且令各道观察使抄火者。

4月20日[编辑]

○庚寅,荧惑犯太白。

○韩帖木儿等诣太上殿。

○赠韩帖木儿等表里笠靴。

4月21日[编辑]

○辛卯,改济州土官号:以东道千户所为东道静海镇,西道千户所为西道静海镇,都千户为都司守,上千户为上司守,副千户为副司守,道知[10]官为都州官。以星主为都州官左都知管,王子为都州官右都知管。

○遣前判事金观道,送宫酝于王可仁。

4月25日[编辑]

○乙未,议政府上各道田畓户口数:忠清道田二十二万三千九十结,户一万九千五百六十一,口四万四千四百七十六。全罗道田一十七万三千九百九十结,户一万五千七百三,口三万九千一百五十一。庆尚道田二十二万四千六百二十五结,户四万八千九百九十二,口九万八千九百十五。丰海道田九万九百二十二结,户一万四千一百七十,口二万九千四百四十一。江原道田五万九千九百八十九结,户一万五千八百七十九,口二万九千二百三十八。东北面田三千二百七十一结,户一万一千三百十一,口二万八千六百九十三。西北面田六千六百四十八结,户二万七千七百八十八,口五万二千八百七十二。都计田七十八万二千五百四十三结,户一十五万三千四百四,口三十二万二千七百八十六。

4月27日[编辑]

○丁酉,上宴韩帖木儿、邬[7]修、李荣等于清和亭。

○命领春秋馆事河仑、知春秋馆事权近开史库,考前朝《睿宗实录》。睿宗朝侍中尹瓘击东女真,立碑于境上。帝遣王可仁于女真,欲设建州卫,故欲据此对之也。

○一岐州知主源良喜,使人献礼物。

○司谏院劾左正言卢异。异与同舍议事,多过中,或有不实。乃言:“向者李伸,以将军金宝海许嫁待年之妹,纳于宫中,上知而即黜之。然不论李伸、宝海等欲得宠幸,献色谄媚,陷主不义之罪,宜加重论,以惩其馀。”坐中皆不应。于是,独与右正言申晓定议,始与同僚不协。左献纳朴础始与异同心,欲劾左司谏赵休等,异曰:“不可。职在言官,今已数月,不言时政得失,反劾同僚,则人将谓何?”础知异意,反与休请同舍坐于金经寺,托以公事漏泄,劾异。

4月28日[编辑]

○戊戌,吉州阿兰里东石壁自焚,深三尺广八尺。

○遣大护军梅原渚,押初运牛一千只赴辽东。

4月29日[编辑]

○己亥,韩帖木儿至花园,观石战戏。

4月30日[编辑]

○庚子,王子卒,年二岁,辍朝三日。三府诣阙陈慰,设都监以葬之。

○韩帖木儿诣阙,上因斋戒不见。

○囚孙孝宗妻于巡禁司,寻释之。巡禁司鞫其夫孝宗去处,对曰:“今虽问以夫之去处,夫妇之情,虽或知之,所不忍言。况不知乎?诸官皆有室家,请易地思之。有死而已,何敢言之!”万户赞成事南在感其言以闻,命释之。

五月[编辑]

5月1日[编辑]

○辛丑朔,司谏院劾司宪持平韩雍。检校典书金贵珍,本都官奴也。以善烹饪得幸。都官执其母,究其根脚,其母服曰:“本都官婢也。”故以贵珍从贱。贵珍诉良于司宪府,司宪府又从贱决之。上召雍问曰:“何故贱贵珍耶?”雍对曰:“贵珍之母,曾纳辞于都官,故贱之。”上疑都官强刑而取其辞,命雍退于家。司宪府不知上意,出仕如常。上闻之,命代言曰:“以汝等之言,召司宪府都吏语曰:‘汝府官员,当详审其行止。’”谏院知而劾之。上谓朴锡命曰:“贵珍自父王时,掌烹饪之事。予之为靖安也,每乞身于予,及予即位,未闻其乞身也。予以是怜之。”

○司谏院左司谏大夫赵休等上疏,请卢异等罪。疏略曰:

臣等窃谓,职在言官,勿欺而犯之,所当为也。今正言卢异、申晓等,俱以庸劣之才,遭遇圣明,得官至此,当益砺忠节,图报涓埃。虑不及此,妄以不逊之言,欺罔至尊,不敬之罪,莫大于此,不可不惩。伏惟上裁施行。

留中不下。

5月2日[编辑]

○壬寅,雨雹,大如梨栗。

5月3日[编辑]

○癸卯,司谏院复劾卢异,命放归田里。问异向上发不逊之言,而扬言于外之故,异答以“非言之不逊也,直言,固谏官之职也。亦非扬言于外,但与同僚言之耳。”休等上疏曰:

左正言卢异,向至尊妄造不顺之言,外扬于人,请收职牒,屏诸海外。右正言申晓,亦助异为言,宜幷罪之。

初,休等议劾异,而晓曰:“此吾所与议。”休等乃幷劾晓而请罪。休等又谓宗亲功臣曰:“异谓上务外饰,而无实德,如𣏓瓜;夺人妻妾,纳于宫中。”上闻之,召异、晓问之,异对曰:“昔小臣为史官,扈驾海州,仰达愚衷,即蒙嘉纳。由是感激,常窃以为若为言官,有可言者,不顾前后而尽言。向之欲言者无他,以上不务实德,而外饰仁义。李伸、金宝海等,献色而欺殿下,曾不受罪,欲请罪则然矣。朽瓜之譬、夺人妻妾,非臣所言。若晓则不与焉,以闻者过耳。”遂极陈本末,上曰:“汝有如此之言,何不面陈而言于私乎?”异对曰:“臣非言于私,但与同僚言于圆议耳。”上曰:“昔夷、齐不仕于周。汝必有夷、齐之志,然后出此言也。今当放归田里。”异曰:“臣罪当诛,得归田里,泽至渥也。然臣有夷、齐之心,则当早退,岂至于今日乎?得为谏官,不得一贡微忠,遽归田里,是可恨也。”上曰:“闻汝此言,予亦悲矣。眼前久任之人,一日黜之,岂不悲哉!”命晓沈于家,留其疏不下。左献纳朴础诣阙上言:“卢异罪重罚轻,晓与异罪同罚异。”上曰:“异所言,非无根之事,何以罪之?但异自史官至于今日,近侍已久,谓予以为外是而内非,吾欲辨之,然予无德也故云尔。汲黯以汉武帝为内多欲而外施仁义。武帝雄才大略,非予所及,然亦有汲黯之臣则足矣。异、晓之言,但闻诸人而已。”础更启曰:“异之罪不细,宜加重罚。晓罪同而独免,亦不可。”上曰:“卢异之言皆直,予欲不罪,姑从汝等之请,且遂其不仕之心,放归田里而已。又此言非人人之所能言,岂申晓之所言耶?故但令归家而已,更勿复言。”

5月4日[编辑]

○甲辰,上朝太上殿。

5月5日[编辑]

○乙巳,上王拜齐陵。

○上亲祭于仁昭殿。

○分遣敬差官,点考军容。全罗道大护军李愉,庆尚道判书云观事闵若孙,忠清道大护军金端。

○卒政堂文学徐钧衡家婢一产三男。

○王可仁回自东北面。女真人不应敕旨者甚多。

○遣知司译院事张洪寿,押二运牛一千只赴辽东。

5月7日[编辑]

○丁未,月入太微。

○韩帖木儿等三人至阙,上行茶礼。

○王可仁又诣阙,上御清和亭接见。

○上宴王可仁于古太平馆。驾将出,河仑入告:“必先见韩帖木儿而后,适王可仁所馆。”上如太平馆,谓韩帖木儿等曰:“欲慰王千户之行。”行茶礼,乃至古太平馆设宴。

5月9日[编辑]

○己酉,司谏院上疏陈辅养元子之法。疏曰:

窃谓元子,国之本也。其作圣与否,在素养之善不善。今元子天资岐嶷,禀性聪明。殿下命入国学,俾学圣人为治之道,其为国本虑,可谓至矣。然元子春秋少,执心未固,此正易以贡于非几之时,诚不可不谨也。古者,太子乃生,固举以礼,有司齐肃端冕,负见南郊,又建师傅之职,教养之,所见所闻,无非正言正事,故及其即位,蕴之于身者,无非仁义礼智之德;著之于政事者,无非仁义礼智之用。国家何由而不治,天下何自而不平乎?《易》曰:“蒙以养正,圣功也”,《礼记》曰:“习与正人居,不能不正。”其此之谓欤!臣等以谓师得其人,则教养得其正,友非善人,则箴规无所得。今欲元子之元良,不择师友以保养之可乎?况宦寺之徒,唯阿意顺旨以悦之,岂可使常在元子之左右乎?臣等以谓若安平府院君李舒、参赞议政府事权近,皆可为师范者也。愿殿下命为东宫之师,又择德行道艺之士,俾居谕善侍学之职,斥去宦寺侧媚之人,以正前后。

上览之曰:“可,但宦寺扫除之任,不可阙。”

○复置芳干于益州。司谏院疏曰:

怀安大君芳干,以宗室至亲,谋犯非分,罪在不宥,而殿下止置南州,俾获保全,德至渥也。又锡大君以贵之,非因心之友,则能如是乎?然人不得其情则怨。安知芳干不以此为感,反有怨于见谪乎?又安知不胜愤怨,还有生变之心乎?且顺天为府,接海之滨,倭寇所易侵也。其邑之守,职兼兵马,一有边警,则卷土追御。当此时,城郭虽完,谁与为守?盗苟至,则恐芳干等,难免于虏掠也。又芳干父子,骁勇过人,万一与倭寇为党,欲行其志,则为患于国家必矣。《书》曰:“不见是图。”愿殿下择坚城阻海之州,移置之;命有忠直者为其宰,常加考察,以备不虞。

上曰:“为寇所掠,或可畏也。移置前所益州。”

5月11日[编辑]

○辛亥,司谏院诣阙,更请卢异之罪。启曰:“上问异以所欲言者,不为毕陈,此甚不直。”朴锡命曰:“不然。所曾闻异所欲言,无所隐而皆陈之。”赵休等曰:“若以异为是,则罪在臣等,若以臣等为是,则罪在异。”锡命具以启,上曰:“若穷推其曲直,则汝等岂无曲乎?”命锡命馈酒以送。

○遣奉常令偰耐,押三运牛一千只赴辽东。

5月12日[编辑]

○壬子,江原道雨雹,伤麦与豆苗。

○会计京外赎罪之货,为国用。

○收卢异职牒,永不叙用,子孙禁锢;安置申晓于延安府。司谏院上言:

臣等昨日具疏,异、晓等不敬之罪以闻,而殿下乃令异自愿安置,臣等以为罪重而罚轻,不敬之心,无所惩矣。《传》曰:“为人臣,止于敬。”又曰:“臣事君以忠。”臣之于君,岂可妄造不顺之言,以非毁上德,而外扬于人哉?不敬之罪,既已发觉,而殿下特垂清问,为异计者,宜当以身请罪,万殒不辞,乃饰以谏职为言,不服妄造非毁之言之罪,其内怀凶暴,外饰巧诈甚矣。且申晓亦从其意,相与非毁于私门,罪亦重矣。故臣等倂请其罪,而殿下略无举论,臣等失望。况臣等闻异启晓无所犯,其冒弄天聪不臣之罪,不其甚乎?殿下只令自愿安置,臣等以为非所以惩恶也。愿殿下,命攸司收其职牒,屏诸海外,永不叙用,子孙禁锢。申晓之罪,亦不可宥,望收其职牒,窜逐遐方,以惩其心。


○命司谏院辨金贵珍良贱,司谏院以辨良贱非所任,上疏请移刑曹,允之。

5月13日[编辑]

○癸丑,命元子左谕善薛偁、右谕善金稠出仕。上曰:“虽置宾师,岂能每日教诲?谕善等依前教诲。”偁等以谏院上疏请置东宫之师,择有德行道艺之人,俾居谕善侍学之职,避而不仕,故有是命。

5月15日[编辑]

○乙卯,松林、长湍[11]、牛峰等处大雨。

○罢司宪府大司宪崔有庆等。司谏院上疏曰:

大司宪崔有庆之子士威,于戊辰年,为都官佐郞,执贵珍之母推案署文,于有庆为相避;执义李之直与士威,同为都官佐郞,掌令闵渫,于辛巳年,为都官兼议郞,与于从贱之议。今贵珍之诉良也,皆当回避,任然听断,俱犯相避之法,不可不论。况于前月二十七日,上问持平韩雍以贵珍从贱之故,命退于家曰:“宜精虑以处。”之直等亦得闻之,恝然齐坐,上以慢君命,下以失宪职,尤不可不论也。

故皆罢之。

○以金希善为司宪府大司宪,金自知执义。

○司谏院上疏,请知议政府事李詹、前承枢府提学朴惇之及刑曹典书李士颖等之罪。疏曰:

臣等窃谓,为士师而敢行非法,诱士师而欲去罪籍,皆王法不赦之罪也。今案刑曹关及令史等所供,知议政府事李詹,于洪武二十六七年间,与李兴茂,屡卜王氏气运之衰旺,及发觉,刑曹具疏请罪,其受判之状,藏之刑部,盖欲垂戒于后世也,而典书李士颖、议郞金汾、许晐等,听詹之诱,窃出其状,士颖使都吏,潜送詹家。其怀奸坏法,闻者莫不切齿。不止此也,前提学朴惇之,曾犯奸律,其罪具载于案,而典书士颖、议郞金汾、许晐、正郞郑宗诚、佐郞赵安平等,又不顾其职,惟惇之之言是听,搜出其案,士颖手以浓墨周之,甚非执法之意也。《书》曰:“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孟子论皋陶之为士师曰:“执之而已矣。”今士颖等,职掌邦禁,其运谋坏法如此,则前后当官处事之心,从可知已。且詹与惇之,皆文学达儒,而詹犯谋逆,惇之犯奸律,久不见齿于人。幸蒙圣恩,位至宰辅,诚宜各勤忠义,以供乃职,勿为非义以坏法可也,乃阴诱士颖等,窃其状而藏其家,周其案而灭其迹,遂使罪名,无传于后世,而邦法以乱,可以见詹与惇之,自得官之日,心常在于欲盖前愆而然也。圣人之作《春秋》,所以寓王法而垂后世也;刑部之存罪籍,所以志其恶而惩风俗也。臣等以谓士颖、汾、晐等窃状周案;詹与惇之阴谋乱法,俱不可不惩,而宗诚、安平等,亦与于周案之议,俱非王法之所可宥也。伏望殿下,下攸司收其职牒,鞫问其故,明正其罪,以惩后来。

惇之,古名启阳,少登科光显矣。有人诉其蒸于妻母,典法司欲执而鞫之,启阳逃。法司以在逃狱成,载其名于罪案,后乃改今名。

○西部长大洞井鸣如雷,汲者惊骇四散。如是者三。

5月16日[编辑]

○丙辰,诞辰,宥二罪以下。上欲幷宥壬午年为东北面守令者,令外方从便,政府不可而止。

○御清和亭,宴宗亲及政丞,欢甚夜罢。以太上殿及上王殿送酒馔也。

○遣司译院判官吴义,押四运牛一千只赴辽东。

5月17日[编辑]

○丁巳,天气如秋二日。

○庆尚道河阳、永州、鸡林等处雨雹。

○司谏院请罢工曹典书杨弘达职,不允。以弘达母贱故也,上之不允,从太上之命也。宪司令弘达纳其母四祖户口,上召执义金自知命曰:“弘达之母,众所共知,何必令纳户口!但弘达,自父王时专任医药,及予即位,亦勤其任。今以父王之命授职。”

5月18日[编辑]

○戊午,上宴王可仁于清和亭。

○司谏院上疏,请前知灵光郡事朴益文之罪,从之。“益文在任而妻母死,不使妻奔丧,既五六月得代,俟新官至,挈家乃行。请下攸司,收其职牒,窜逐遐方,幷治其妻不奔丧之罪,以正风俗。”

○赐王可仁妻米豆幷五十石,子致笠衣靴。

5月19日[编辑]

○己未,群鸦集白鹿山飞鸣。

○吉州有大石火生,渐烧为灰。

○王可仁还京师,上饯于西郊。

○遣计禀使艺文馆提学金瞻如京师。瞻与可仁偕行。奏本云:

照得,本国东北地方,自公崄镇历孔州、吉州、端州、英州、雄州、咸州等州,俱系本国之地。至辽乾统七年,东女真作乱,夺据咸州迤北之地。高丽睿王王俣告辽请讨,遣兵克复。及至元初戊午年间,蒙古散吉普只等官,收付女真之时,本国叛民赵晖、卓青等,以其地迎降,以赵晖为摠管,卓青为千户,管辖军民。由是女真人民,杂处其间,各以方言,名其所居,吉州称海阳,端州称秃鲁兀,英州称三散,雄州称洪肯,咸州称哈兰。至至正十六年间,恭愍王王颛,申达元朝,并行革罢,仍以公崄镇迤南,还属本国,委定官吏管治。圣朝洪武二十一年二月,承准户部咨,该侍郞杨靖等官,钦奉太祖高皇帝圣旨节该:“铁岭迤北迤东迤西,原属开原,所管军民,仍属辽东所管。”钦此,本国即将上项事,因差陪臣密直提学朴宜中,赍擎表文,前赴朝廷控诉,乞将公崄镇迤北,还属辽东;公崄镇迤南至铁岭,还属本国。至当年六月十二日,朴宜中回自京师,承准礼部咨,该本部尚书李原明等官,于当年四月十八日,钦奉圣旨节该:“铁岭之故,王国有辞。”钦此,仍旧委定官吏管治。今奉钦差东宁卫千户王修赍来敕谕内:“招谕参散、秃鲁兀等处女真地面官民人等。”钦此切详,参散千户李亦里不花等一十处人员,虽系女真人民,来居本国地面,年代已久,累经胡人纳哈出等兵及倭寇侵掠,凋瘁殆尽,其遗种存者无几。且与本国人民交相婚嫁,生长子孙,以供赋役。又臣祖上曾居东北地面,玄祖先臣安社坟墓,见在孔州;高祖先臣行里、祖先臣子春坟墓,皆在咸州。窃念小邦遭遇圣朝以来,累蒙高皇帝诏旨,不分化外,一视同仁。又钦准圣朝户律内一款:“其在洪武七年十月以前,流移他郡,曾经附籍当差者勿论。”钦此,小邦既在同仁之内,公崄镇迤南,又蒙高皇帝王国有辞之旨,所据女真遗种人民,乞令本国管辖如旧,一国幸甚。为此,今差陪臣艺文馆提学金瞻,赍擎奏本及地形图本,赴京奏达。


5月20日[编辑]

○庚申,阴雨。

5月21日[编辑]

○辛酉,祷雨于宗庙、社稷、岳海渎、名山大川及昭格殿。审理冤狱,赈恤穷乏,掩骼埋胔,又使文可学祈雨。

○遣司译院副使康邦祐,押五运牛一千只赴辽东。

5月22日[编辑]

○壬戌,止酒,仍下禁酒令。

○上违豫不听政。

5月23日[编辑]

○癸亥,太白昼见。

○命各道各官,分其民户贫富强弱,以给助户。议政府启:

外方民户,富强者多得助户,而贫乏者反不得助户,流移失所,军额日减,愿令各道差等详定。一,甲士二三结以下,给奉足二户;四五结以下,一户;六七结以上不给。一,侍卫军及完山子弟牌一二结以下,给奉足二户;三四结以下,给奉足一户;五六结以上,不给。一,骑船军二三结以下,给奉足二户;四五结以下;给奉足一户;七八结以上,自立一领;十五结以上,自立二领。一,镇属军及吹炼军铁所干一二结以下,一户;三四结以上,不给。一,守城军及日守两班止用三四结以下者,不许用;五六结以上者,亦不给奉足。一,各司吏典、队长、队副、丁吏、皀隶、都府外守公、军器监别军、速毛赤、吹螺赤一二结以下,给奉足一户;三四结以上,不给。一,乡吏一二结以下,给同类奉足一户;三四结以上,不给。一,驿吏、水站干一二结以下,给同类奉足一户;三四结以上,不给。一,公衙丘从、院主津尺同。凡诸奉足户,皆用二三结以下者,不许用四五结以上者。上项奉足定给外,各色有常役者,俱不给奉足。

从之。

5月24日[编辑]

○甲子,大雨。

5月25日[编辑]

○乙丑,太白昼见。

○窜李士颖于忠州,李詹于原平,朴惇之于仁州。初,台谏各上疏,请李詹、朴惇之、李士颖等罪,命下詹等于巡禁司。巡禁司问李詹、朴惇之罪状,詹曰:“我为大司宪时,士颖来曰:‘汝为王氏卜兴衰罪科状,藏在刑曹笥里,不可使后人见之。吾欲出而与汝。’故吾亦请之,后日授令史送之。”惇之曰:“我于甲寅年得罪,至庚申年,都评议使司以为,误蒙奉王旨,使周其罪案,笔画细如不周。我谓士颖曰:‘既以误蒙而周之,乞令无迹。’士颖许之。”士颖、安平,如詹与惇之所言。上曰:“李詹、朴惇之,素有功劳;许晐,予恩门之婿;金汾,功臣之婿;郑宗诚、赵安平,虽与于周案,退状则不知,皆自愿付处。李士颖,以行首首唱为之,收其职牒,外方付处。”

○正仪章法度。礼曹上疏曰:

国家仪章法度,上遵朝廷之制,或因前朝之旧,可谓粲然有伦矣。然其间制度,尚有未备者焉。臣等伏见朝廷之制,堂上官得坐交倚,诸郞不得升堂接坐;在前朝,典书坐无足平床,诸郞当圆议,则升堂,于南行单席而坐,议毕即出。今诸郞堂上同坐交倚署事,既失上国之制,又非前朝之旧。自今应议事则升堂,南行东上席坐,堂上官权宜下坐,议罢,诸郞下本厅,承行公务。且交倚之制,尊于交床,自今各衙门本品无交床者,不得坐交倚,许坐绳床。又古者,闲良曾经典书以上者,仪章并从本品,今无仪章,出入闾巷,牛僮马仆,并驱以行,轻辱爵命,莫此为甚。其曾任典书代言以上者,品带交床,并依本品。又按《礼》,妇人出中门,必拥蔽其面,行则乘轿车,所以别嫌疑而预防闲也。国俗,妇女有行,乘平轿子,令丁夫四面扶之,无所障隔,至与仆隶接衽肩摩,亵狎陵侮,识者羞之,而至今不革,岂非阙典?自今三品正妻,乘有屋轿子,其馀骑马,不许乘平轿子。凡此皆失礼之甚者,臣等职掌礼仪,不敢不言。伏惟殿下,裁察施行,违者宪司纠理。


5月26日[编辑]

○丙寅,命左政丞河仑、右政丞成石璘、知申事朴锡命等,宴使臣于太平馆。韩帖木儿至阙告还,上以肿[12]气不见,至日午,乘辇如太平馆,见使臣而还。

○赐赴朝廷火者二十名布匹。

○遣司译院判官林密,押六运牛一千只赴辽东。

5月27日[编辑]

○丁卯,大雨。议政府诣阙进酒,许之。

○群鸦集白鹿山飞鸣。

○行百神解怪祭及金星独醮。

5月29日[编辑]

○己巳,罢东北面经历李明善、端州万户玉山奇、甲州万户朴元奇职。以都巡问使咸傅霖报不能其任也。

六月[编辑]

6月1日[编辑]

○庚午朔,遣副司直唐梦龙,押七运牛一千只赴辽东。

6月2日[编辑]

○辛未,黄晕起于申,至寅地而灭,广如布。

○使臣韩帖木儿还,上以疾不得出饯,命河仑等饯于西普通。遣通事张有信,押洪武二十八年还乡火者崔臣桂等一十名及新选火者金得富等一十名,随帖木儿如京师。

6月4日[编辑]

○癸酉,大雨。

○司宪府上疏,请罢忠清、全罗、庆尚道兵船点考敬差官,允之,命议政府待农隙发送。

6月6日[编辑]

○乙亥,太白昼见。

○河仑、成石璘、李伫、李稷罢。以赵浚为左政丞,李舒右政丞,吴思忠判司平府事,南在议政府赞成事,李彬参判司平府事,卢嵩参赞议政府事,李至知议政府事,柳亮艺文馆大提学,李行开城留后,柳龙生忠清道都节制使,金承霔吉州道都安抚察理使。河仑、成石璘等,诣阙请致仕,上曰:“未知卿等何故而请辞?”仑对曰:“天变地怪屡见,臣等以不才居宰辅,请避贤路。”上曰:“卿等避位,予将何如?且廷臣谁可代卿等者?”仑对曰:“元首股肱一体,大臣避位,则岂不少谢天心乎?且代臣等之位者,非臣等所敢议,请上自择。”上从之。

○遣知司译院事兪巨海,押八运牛一千只赴辽东。

6月7日[编辑]

○丙子,上朝太上殿献寿,极欢夜罢。

6月9日[编辑]

○戊寅,礼曹详定厉祭仪以闻:“京中及外方各官,每岁春清明日、秋七月十五日、冬十月初一日,祭无祀鬼神,其坛设于城北郊间。祭物,京中牲用羊三豕三,饭米四十五斗;外方知官以上,视京中减三分之一,县令监务视知官减半,羊或以獐鹿代用。主祭官,京中开城留后司堂上官、汉城府堂上;外方各其官。”

○申严闲良官宿卫之法。承枢府上言以为:

田制,闲良官除父母丧葬疾病外,无故不赴三军府宿卫满百日者,其田许人陈告科受。今京牌属大小人员,居于外方,代以子婿弟侄,甚者代之以奴,妄称弟侄,宿卫虚疏,尊卑混杂。其受田,在外人员,八月初一日不及赴京者,各于所居处充军,所受田地,令给田司,其子婿弟侄可当宿卫者,依科递给,其馀田及无子婿弟侄人所受之田,给于新来从仕者,牒呈本府,分属三军京牌,以实宿卫。其代以奴者,许人陈告递受。


6月10日[编辑]

○己卯,朝廷使臣内史杨进保、给事中敖惟善,奉诏书至,迎诏如仪。先来使臣邬[7]修、李荣等,拜诏于殿阶上而后开读。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闻帝王之道,立爱惟亲,为子不祗,不及于父。朕皇考圣神文武钦明启运峻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皇妣孝慈昭宪至仁文德承天顺圣高皇后,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创业垂统,传之万世。朕大兄懿文皇太子,降年不永,胤子允炆幼冲嗣立,昏愚自暴,颠覆旧章,崇信奸回,戕害骨肉,举兵攻朕,必欲咸刘,俾无噍类,天下荡然,社稷几坠。朕惟祖宗积德之勤、父皇母后创业艰难,不得已而应兵,赖天之佑,内难廓清。允炆罪恶贯盈,阖宫赴火,诸王群臣,同辞劝进。朕以宗社为重,勉循舆望,君临大宝。长兄诸子允熥、允熞、允熙,仍锡正爵。不意允熥、允熞,不知省躬,自生疑怼。朕以长兄至情,不忍谴责,免为庶人以保全之,朕痛切于心,常存念虑。长兄未有承祀,其第四子允熙,生十有四年矣。器资端重,改封瓯宁王,世守懿文皇太子之祀。於戏!协和之道,睦族为先;惇叙之仁,继祀为大。展予同气之情,庶尽亲亲之意。

又诏曰:

立太子,以尊宗庙重社稷;树王国,以广藩辅隆本支,非一家之私,为天下之公。夏、商、周、汉、唐、宋之盛,用此道也。朕皇考高皇帝、皇妣高皇后,圣灵陟降,扶佑朕躬,君临大宝,夙夜未宁。思惟贤德,传序维城,继续神明之统纪,以为考妣之光华,监观简畀,延历于玆。周王以宗室之长,屡表请立太子,封建诸王;宗室群臣百姓,合辞累表,谓朕长子足以嗣承宗庙,诸子皆足以挟辅邦家,朕惟天下之通义,徇众志之佥同。乃于永乐二年四月初四日,立长子高炽为皇太子,授册宝正位东宫,第二子高煦为汉王,第三子高燧为赵王。常念宗亲溥施恩礼,封楚王第五子孟炜为崇阳王,第六子孟爚为通山王,第七子孟灿为通城王,第八子孟炤为竟陵王,第九子孟爟为岳阳王。蜀王第二子悦耀为华阳王,第三子悦燇为崇宁王,第四子悦炘为崇庆王,第五子悦𪹃为保宁王。代王长子逊煓为代世子,第二子逊煓为广宁王。辽王第二子贵烚为长阳王,第三子贵爕为远安王,第四子贵煖为兴山王,第五子贵煊为巴东王,第六子贵炖为潜江王,第七子贵燯为宜都王,第八子贵炘为松滋王。宁王长子盘烒为宁世子,珉王长子徽焲为珉世子,第二子徽煣为镇南王。谷王长子赋灼为谷世子,第二子赋熻为醴陵王。韩王长子冲煘为韩世子,第二子冲炑为襄陵王,第三子冲㷒为临汾王。秦王长子志均为秦世子,晋王长子美圭为晋世子。於戏!治法前王,统承列圣。内外相维,保宗社万世之福;华夷同乐,亘古今全盛之基。

上与使臣至太平馆设宴,邬[7]修、李荣等亦与焉。

○辽东千户、三万卫千户等,赍敕谕及赏赐,与杨内史偕来,随后而入,盖以向建州卫也。命各司一员迎于郊,馆于古太平馆。以吏曹典书金汉老为馆伴设宴。

6月11日[编辑]

○庚辰,上如太平馆宴使臣。道经古太平馆,入拜敕书,而后至馆,邬[7]修、李荣与宴。上还宫,邬[7]修与李荣曰:“吾等先至此国,以宴馀酒,慰后来使臣若何?”荣曰:“不可。国王既以大宴慰之,我等更开宴,则国王以为何如?且此酒亦此国之酒也。”邬[7]修曰:“然则饭时劝一杯若何?”荣曰:“诺。”至食时,修与惟善,各率妓乐极欢,荣恶之,起出立于户外。修叱荣,荣即还入,亦叱修,仍拳欧之,乃散。后荣举义责修曰:“帝教臣等曰:‘朝鲜,礼义之邦,汝等敬慎其仪。’言犹在耳,汝何故如此作慝乎?予当奏闻。”修无一言,俛首而已。

○遣司宰少监任君礼,押九运牛一千只赴辽东。

6月12日[编辑]

○辛巳,上宴辽东千户等于无逸殿。

6月15日[编辑]

○甲申,使臣杨进保、李荣至阙,上宴于清和亭。先是,杨进保欲游金刚山,通事郭海龙止之,进保衔之。是日怒海龙曰:“汝进言于君则跪,言于我则立,何礼耶?”使出之,罢宴而去。上教海龙曰:“毋以彼怒而不近,善辞以解。”

○辽东千户等,至阙告辞。以向建州卫也。

6月16日[编辑]

○乙酉,遣司译院判官姜庾卿,押十运牛一千只赴辽东。

6月17日[编辑]

○丙戌,忠清道大雨二日,水涨害谷,漂没民户,人多溺死。

6月20日[编辑]

○己丑,上如太平馆,宴使臣。

6月21日[编辑]

○庚寅,使臣四人至阙。告归也。

6月22日[编辑]

○辛卯,遣知议政府事李至、摠制赵希闵如京师。贺册封皇太子也。

○使臣杨进保、敖惟善、邬[7]修、李荣还京师,上出饯于迎宾馆。遣判军器监事郭海龙,赍朝廷易换牛一万只数目及十运管押人姓名奏本,随使臣赴京。

6月23日[编辑]

○壬辰,知司谏院事安腾,劾大司宪金希善、执义金自知等。

6月24日[编辑]

○癸巳,司谏院劾左献纳朴础。以前日之劾宪府,有异议故也。础不受劾书,上书言:“安腾等挟私劾宪府。”上召司谏院掌务正言柳暲,问曰:“何故劾司宪府?”暲对曰:“监察等作党相诘,告于长官,大司宪不辨是非,使之和解,故劾之。”上曰:“劾当该员吏,已有成法。何故尽劾宪司之员?且昨朴础来告汝等之挟私。础之被劾而来言,予不谓之是矣,然因其言而观,则汝等既挟私,又犯令,岂为是也?”遂下知司谏安腾、献纳金愔、正言柳暲、宋希璟等于巡禁司。翼日,又下朴础于巡禁司,与安腾等凭问而放出。

○左司谏大夫赵休,复劾朴础,以不受劾书,诣阙上书,谋害同僚,规免己罪也。

○禁奴婢私与私受。刑曹都官上言:

今后京外大小人员子息及收养侍养,许与奴婢、赠与奴婢,皆写数目,亲告所在官司。官司阅考其主本意,给文案;其暴卒未分者奴婢,令子孙纳名目,官作财主,平均分给;其所在官司,如有因好恶,不公分给者,以犯赃论;今年七月十日以后,私与私受奴婢,并皆属公,永为恒式。


6月25日[编辑]

○甲午,上诣上王殿献寿。

6月28日[编辑]

○丁酉,流安腾于尚州,金愔于昌平,宋希璟于潭阳,柳暲于清州。

太宗恭定大王实录卷第七

秋七月[编辑]

7月1日[编辑]

○庚子朔,复以金希善为大司宪,尹向知司谏院事,李致、李震掌令,许迟、赵士秀左右献纳,李稔、许谟持平,卓慎、卢仁矩左右正言。

○倭船三十三只向全罗道,命金英烈领战舰御之。

7月3日[编辑]

○壬寅,幸本宫观营缮,又视义安大君和疾于松林寺,遂幸益安大君芳毅第设宴。

○全罗道漕船数只没水。

7月6日[编辑]

○乙巳,遣判事郭敬仪,慰送朝廷使臣给事中马荣宗、内官朱信于全罗道。荣宗等奉诏书,向日本国,阻风到泊全罗道耽津浦,请指海路也。

7月7日[编辑]

○丙午,上朝太上殿献寿。

7月9日[编辑]

○戊申,前参判承枢府事崔云海卒。云海,通州人,护军禄之子。结发从军,勇略出众,其为顺兴府使,倭寇方炽,云海折甘分少,能得死力,先登陷阵,屡致克捷,由是知名。牧忠、全、广州,尹鸡林府,尽心抚字,所至有遗爱;节制庆尚、忠清、全罗,按抚泥城、江界,巡问西北面,威惠幷著,战功居最,号为名将。尝从太上王,还自威化岛,赐原从功臣,至是病卒,年五十八。辍朝三日,赙以礼。四子,闰德、闰福、闰温、闰礼。

7月10日[编辑]

○己酉,命议政府会宗亲诸君三府耆老,议都邑事。召议政府舍人教曰:

往者移御此京,非为永迁,乃避方耳。故宗庙社稷,仍在汉京,然犹豫未定,于玆六年。近者,天变地怪,屡彰警告,岂非以宗庙社稷,远在汉京,都邑未定,人心未宁而然耶?久居于此,人皆怀土安业,难于迁徙,移安宗庙社稷于此都何如?明日议以闻。

宗室诸君三府耆老会议,以定都汉京、移安宗庙于松京二者,收其可否,诸大臣皆以移安宗庙为可。赞成事南在曰:“移安,重事也。博考经史,质诸古法,然后行之可也。”左政丞赵浚即令搜考,乃得成周两京之制,以汉京太祖创建之都,松京人民安业之地,两不可废,于松都别立宗庙作主,四时之祀,两处皆行,以法周镐京、洛邑之制以闻。上命三府耆老,会于紫门,两京中定议以闻,其议又如前日而曰:“汉京但有宗庙而已,松京将为子孙万世之地也。”教议政府曰:“汉京,太祖所创之地,且宗庙所在,或往或来,无废两都,自今无更有议。”

7月12日[编辑]

○辛亥,大雨。

○夜,大风,拔木伤禾。

○遣内臣于近郊,审风损禾谷之状。

7月14日[编辑]

○癸丑,雨。

○以上护军朴龄为东北面宣慰使。议政府启:“遣人于东北面,使猛哥帖木儿、波乙所等,不得生变于使臣。”上曰:“其道按抚使尽心教诱,使不生变为上策。若不从,则威之以法。”且言曰:“前者王可仁所布敕书之意,非将汝等卷土以归,但使各安生业,打围放牧而已。故今使臣之来也,我国使汝等敬迎敕书,毋生衅隙,上不得罪于朝廷,下欲使汝等安业耳。今汝等不从此意,则我国因尔等而得罪于上国乎!又不从,则以军马把直,使不得生变,令使臣无事回还。其遣善言者,速通于按抚使。”龄乃行。

7月15日[编辑]

○甲寅,雨。

7月16日[编辑]

○乙卯,亦如之。

7月17日[编辑]

○丙辰,大雨,城中川边民户漂流者六七。

○日本田平殿源圆珪,使人献土物。

7月18日[编辑]

○丁巳,祈晴于宗庙社稷山川坛及佛宇神祠。从议政府之请也。

7月19日[编辑]

○戊午,大雨,城中水涨,市街上水深十馀尺。枫反桥水门颓,城为之圮。城中人户漂流者三十五,为半漂流者六十九,人溺死者十二名,马四十馀匹。

○宥京外二罪以下。

○京畿丰海东北面大水,山多崩。

7月20日[编辑]

○己未,设世子封崇都监。

○庆尚道敬差官金端,至沃州暴死。上闻而哀之,遣内竖吊于其家,赐米豆幷三十石、纸百卷,命端弟注书为民乘驲至沃州葬之。端过清州,州守劝烧酒,端过飮故也。

○是日,开城大井微红白浊,至于甲子。

○忧水灾泣下,辍膳。赐漂流溺死户米豆各三石,为半漂流溺死户米三石豆二石,漂流户米二石豆一石,为半漂流户米豆各一石,溺死人户米豆各二石。

7月25日[编辑]

○甲子,遣内臣于兴国寺及洛山寺,设祈晴法会。

7月26日[编辑]

○乙丑,晴。自辛亥至甲子,无日不雨,至是晴。

7月30日[编辑]

○己巳,日本遣使来聘,且献土物。日本国王,源道义也。日本国防长剌史大内多多良盛见亦献礼物。

八月[编辑]

8月1日[编辑]

○庚午朔,阴雨。

○下求言教书。教曰:

予以凉德,托于一国臣民之上,仰思太上创业之不易,俯念小子持守之艰难,夙夜祗惧,敬天勤民,常虑下情未获上达,置申闻鼓,以伸冤抑。乃缘寡昧不明于德,莅祚以来,灾异荐至,再降教旨,求闻谠言,要皆可用,而未尽举行,以致失信之多。迩者,大风拔木,久雨害谷,山岳崩颓,庐舍漂溺,阴沴之灾,未有惨于今日。伤和致异,咎实在予,痛自刻责,若陨于渊。己德有亏,何以修之?国政有失,何以改之?施为何以合天,享祀何以感神?典礼岂尽叙秩,纪度岂尽修明?用舍岂尽得宜,请谒岂尽不行?铨选若何而有壅,词讼若何而久滞?风俗若何而不美,赋役若何而不均?豪强岂无其挠法,奸猾岂无其肆暴?刑罚岂无其冤屈,法令岂无其纷更?怨咎隐于无形而未著欤,祸患藏于所忽而未觉欤?兴言及玆,深用惕厉。致灾之故何由,弭灾之术安在?咨尔大小臣僚、时散六品以上,如有欲言者,上自寡昧阙失,下至民生利病,毋嫌讦直,毋惮权贵,指陈所怀,悉言无讳。予其纳采,以裨治道,言虽不中,亦且优容。於戏!惟失德所以致灾,故当罪己而修省;盖求言将欲改过,敢不虚怀而听从!各尽乃心,以补予治。


8月4日[编辑]

○癸酉,太白昼见。甲戌亦如之。

8月6日[编辑]

○乙亥,封元子禔为王世子,下教书布告中外,宥境内。教书曰:

自古帝王早建储副,所以崇国本定民志也。予以否德,承先祖积累之德,绍太上创垂之统,负荷之重,惧不克堪。载惟王化,必资内助,乃于践祚之初,即命静妃闵氏,正位中宫,从典礼也。惟元子禔,居嫡长之地,有岐嶷之资。然未知礼让,将何以亲贤,不习古训,亦何以补治?肆令就学,盖有年矣。比者,宗亲台辅,佥言恳请,主鬯承祧,固不可虚,监国抚军,亦所当虑,而元子仁孝天成,学问日就,宜宅储位,以系众心。予乃勉循舆情,于今月初六日,授以册印,立为王世子。因玆大庆,当布殊恩。自永乐二年八月初六日昧爽以前,除谋叛大逆、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蛊毒魇魅、但犯强盗、谋故杀人外,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罪无轻重,咸宥除之。於戏!凡尔中外臣僚,思尽厥诚,共毗元良之德;交修乃职,永建太平之基。

世子上笺谢恩。

○以崔有庆判汉城府事,李至判恭安府事,金英烈参判承枢府事,李贵龄判承宁府事,闵无疾知议政府事兼左军摠制,权弘永嘉君,咸傅霖东北面都巡问察理使兼兵马都节制使兼永兴府尹。

○置敬承府司尹、少尹、判官、丞、注簿各一。世子府也。

8月8日[编辑]

○丁丑,御正殿,受议政府百官陈贺。贺封世子也。

○赐水军都指挥使金英烈表里。英烈获倭船一只,生擒者六。赐佥节制使张仲奇、尹世珍段子各一匹。

8月9日[编辑]

○戊寅,梨华。

8月10日[编辑]

○己卯,司谏院上疏。疏曰:

首领之任,亲执文簿,承禀上官,其任也。议政府舍人、司平府经历,皆为四品,而各道监司首领,率皆三品,资级之高,或至通政。愿自今中外经历,一依议政府舍人例,并除四品。

允之。其军官则一位严于一位,承枢府经历,通政为限。

8月11日[编辑]

○庚辰,上朝太上殿。

○下前政堂李元纮、前典书河自宗、郑睦、宋义蕃于巡禁司。初,全普门妻宋氏淫奔,坐此其奴婢皆属公。宋氏,国之贵姓,故其馀奴婢亦多。宋氏之族及宋氏外家姜氏之族,皆满朝,故判书许锦称宋氏养子,专执其奴婢。国初,宋氏之族若平壤府院君赵浚、骊兴府院君闵霁,姜族若兴安君李济、晋山府院君河仑、星山君李稷等士大夫数十家相讼,率[13]皆属公。锦之子愭,欲还执,击申闻鼓,上令台谏刑曹议决,又皆属公。姜族自宗、睦、义蕃等数十人上书驾前。上素知其实,皆下巡禁司,流自宗等首谋者四人,放元纮。

8月15日[编辑]

○甲申,上亲祭于仁昭殿,遂诣上王殿献寿。

○命星山君李稷、平原君赵璞、前知议政府事李詹、前府尹韩理、前鸡林府尹柳观、前承枢府提学李廷坚,日坐成均馆,训诸生。

8月16日[编辑]

○乙酉,李、杏、林檎华。

8月20日[编辑]

○己丑,命议政府,议台谏上疏以闻。司宪府上疏:

一,《传》曰:“劳于求贤,逸于得人。”此人主之所当体念也。苟选贤才,而列于庶官,责其成功,则事无不举,而庶绩其凝,至如簿书狱讼琐屑之事,则有司存焉,非人主之所悉知也。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玆,此文王之所以致成周之治也。愿自今,依《经济六典》本府受判内,令讼者各讼攸司;其于大内,直呈所志者,一切禁止。一,《传》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殿下深居九重,端拱垂衣,其草野蒸民,祁[14]寒暑雨,怨咨之情,岂能遍察!守令者,近民之职,民间利害,无不知之。愿自今,俾守令采访民间利害,每于春秋,以报监司,考其得失,一申大内,一报都堂,一关宪司,因而考察,其利者取之,害者去之,以为恒式,则聪明广而下情达,德泽洽而邦本宁。一,在内诸君、异姓诸君,近来或阙于朝会行幸,以至朝廷使臣迎送之际,怠于扈从。自今凡朝会行幸迎送,并从百官之例,以为盛朝之成宪。一,京畿所仰司宰、缮工、司仆、乳牛所、东西瓦窑等各司纳正炭、烧木、谷草及凡输纳之物,监司守令,未能及时督纳,乃当正农之时,称为未收,严急征纳,以废农业,民不聊生。愿自今,正炭、烧木、谷草及各司纳贡物,都计一年经费之数,须当秋收以后农业未兴之前,督令毕纳,以革前弊。一,以小事大,古今之通义也。况我朝僻处海陬,语音殊异,因译以达,故司译之任,诚为重矣。近来司译之学,但习汉语,而不知经史之学,朝廷使臣,有语及经史,则懜然不知,失于应对,深为国家之所羞。愿自今,择善于汉语而明经学者,为训导[15]官,敦谕后进,博通译语,详明经学,以达朝廷使臣之意。一,应奉司,掌一国文书,其学文之士,悉皆属焉,至于汉吏之文,独唐诚掌之。若一朝有故,则不学之人,难办其任。愿自今,择文翰之士聪明博学果艺者,预习吏文,以备他日之用。一,近来火㷁军加定之时,不考奴婢多少、年岁老弱,唯据田籍而加之,故有宜减而加者,亦有宜加而减者。若不更定,则不胜其役,而流亡相继矣。乞令各道观察使,详考各司各官奴婢贱籍,十五以上五十以下,年岁名数,具录呈报,都堂更加详定,俾完火㷁之役。一,沈藏库提举、别坐、向上、别监所掌之务,实为繁剧,每当岁末,悉令去官,以偿其劳,诚劝士之美意也。然其职任,只在一年之内。是以虑不及来岁之务,各色菜种,不以时收,粪田养牛,亦不经意,及其耕种之时,必公给菜种之价。是以菜种匮而耕牛瘠,粪田不时而田不肥。此无他,居是官者,备之无素故也。愿自今提举别坐向上别监各位,一人去官,一人仍旧。如是则无旷官废职之失矣。又令提调时时考察,以惩其慢;东西瓦窑判官,亦准此例,毋得一时去官。

议政府议:“并如宪府所申。”

一,《文公家礼》云:“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乃可成婚。”我朝士大夫之家,身及主婚者,虽在衰绖之中,乃或有许嫁成婚,非独违于古礼,风俗浇漓,莫甚于此。愿自今,士大夫婚姻之家,皆法《文公家礼》,违者痛治。

议政府议:“父母丧三年内及期年丧百日内,禁婚嫁;有期以上丧,主婚者勿禁。”

○司谏院疏:

一,五部教授官,择除通经醇谨之士以教养之。其生徒之能通《孝经》、《小学》、四书、《文公家礼》者,升之《小学》,令成均正录所,敦加教养;其通三经已上,孝悌谨厚,许赴监试,升于成均;择其能通五经、《通鉴》而德行著闻者,方许赴试;其轻薄不谨之辈,虽才学出众,屏斥不纳。于其姓名记录之际,必令其父兄亲戚朋友,录其实德,告于有司,有司以其中试者德行、保举人职名,送于宪司,宪司籍记而藏,异日中试之徒,如有犯不谨之罪者,幷坐保举之人,永为恒式。外而州县乡校,亦择通经老成之士,以充教授,令守令考其勤怠。守令以为馀事,而不加敦养者,监司随即谴责。其守令褒贬之际,生徒成材,有无多少,并载守令名下;其赴监试、乡试者,一遵上项条式。昔汉明帝临雍拜老,唐太宗亲诣国学,躬行率下,崇尚学校。期门羽林之士,率皆读书,高昌吐蕃之长,遣子入学,儒风丕变,士习鼎新,以成永平、贞观之治。今殿下机政之暇,与一二儒臣孜孜讲论,未尝少弛,或至夜分,其好学乐道之美,诚无愧于前代矣。愿亲诣国学,迎礼耆儒,讲明道义,则庶乎中外人民,观瞻感慕,靡然趋向,成德达才之士,蔚然见用于世矣。

议政府议:“监试所以劝初学之辈,前朝试以十韵诗,其于东堂通一经者,许令赴试。今若须通三经者,许赴监试,非唯违于劝学之意,文武子弟,亦皆惮于文科之难,而读书赴试者鲜矣。其赴试记名时,令父兄亲戚朋友,录其实德,告于有司后,若有犯,幷罪举者,则人皆不堪于文科,而将使文学废绝矣。其轻薄不谨之辈,虽才学出众,屏斥不纳,则大抵性气轻快者,能通学问;狂狷之士,圣门所取。若人所共知轻薄不谨者,在所屏斥,其妒才之徒,以能通文学者,称为轻薄而屏斥之,将至于失贤蔽才,其弊不小。此三条外,并如所申何如?”

一,先儒曰:“才德兼全,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凡取人之术,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所以深惧小人之挟才为恶也。臣等窃观,近来用人,专尚才华,不复考其德行,论人之贤否者,必称才器,而德行道艺之说,绝不可闻。由是为士者,务以簿书期会之能、便捷应对之工,邀取名誉,至于孝悌忠信,则不知为何事也。浮薄之风,由是而成;争讦之俗,于是乎甚。夫古人有以勤谨和缓,教人者。以今观之,勤谨和则可矣,缓则当世之罪人也,而犹以是为贵者,岂非以凡事欲速,则必至于差谬失当,而不可复救欤?愿自今用人,专取温良敦谨,才行修著者,其于人伦之道,不亲不睦者,虽有绝伦高世之才,摈斥于野,不齿于朝,以敦风俗。

议政府议:“父慈而子不孝,兄友而弟不顺者,宜加不亲不睦之刑矣。父母憎爱,或有所偏;兄弟贤不肖,或有顿异;人之毁誉,或不当理。若不究情由,并皆摈斥,恐有高才见弃,不免冤抑,核实摈斥何如?”

一,《书》曰:“官不必备,惟其人;爵罔及恶德,惟其贤。”《传》曰:“张官置吏,所以为民也。”然则设官分职,非欲贵人也,所以用人才,而共天位代天工也。今者膏梁子弟,自居髫稚,已蒙显授,岂识民事之艰难,焉知治体之缓急,而又童竖无识之辈,庸俗微贱之流,备员六官,容或有之,其于共天位代天工之意,为如何哉?愿自今,虽勋亲之嗣,年未逾冠者,并悉停罢,俟其年长,读书成才,然后量才授任,其阘茸庸贱之流,不许朝官,以尊天爵,以待贤才。右条,并如所申何如?

一,鳏寡孤独,吾民之颠连而无告者也。先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故汉文帝即位元年,赈恤困穷,问老赐帛。是知恤养斯民,王政之所先也。今殿下于中外,设置义仓,赈恤元元,若遇凶年,遣使发仓,育养饥饿,施仁至矣。愿自今,于京中及诸郡,置养民院,民之老而无妻无夫无子,幼而无父之徒,傍无亲戚之可依生者,皆聚之于院,量人给米与布,使之自养自生,及其死也,毋令曝露于野;其幼而孤者,俟其年长,驱之南亩。

议政府议:“国用有限,而穷民无穷。非唯因此国用虚竭,穷民亦皆仰食于养民院,则不力农亩矣。”

一,守令,近民之职,民之休戚系焉,故汉光武曰:“郞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民受其殃。”臣等窃观,迩来守令,多出于保举,权门请托之辈,闾井庸劣之徒,或相杂列,而监司失于殿最,其殿序者,亦未闻谴责,而罪及举主之法,坠地未行。愿自今,宜择有经术明义理,尝更吏职,达于政事者,量才授任;其不学无术,幼不更事者,出身胥吏者,不许滥受。令监司褒贬启闻,移文宪司,宪司随即谴责,罪先举主,愿如唐太宗之于党仁弘,虽至亲幸,亦不赦宥,则侥幸之徒,不得冒进矣。

议政府议:“人之贤否,不系出身。槪以吏胥出身,不除守令,则有违于国家用人之义,择其才能者任用。”

一,监司之任重矣。守令之贤否、将帅之臧否、民生之休戚、法令之废举,摠于一身。其或一者失中,则万事差谬,其为任,岂不重也?臣等窃意,监司之任,切忌邀名附势,利析秋毫,庸愚刚愎,骄矜夸靡之辈。夫庸愚则昧于设施,刚愎则失于举措,骄矜夸靡,则细民不得亲近,而下情未达,邀名附势,则急于功利,而公道废矣。夫利析秋毫者,是桑弘羊、孔仅之徒事汉武困人之术,非盛朝敦化宜民之道也。《传》曰:“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之谓也。是以守令殿最,或迫于权势威逼,或出于路馆之修废。簿书期会,或有以激之;谣言谤辞,或得以信之。其见褒者,率多奸巧便捷之辈,而安静循良之吏,负弘济之器,怀月计之才者,反在殿序,黜陟幽明之道安在?愿自今,与大臣三府议,择刚明正大宽厚之臣,谕及台谏六曹可否,然后分遣诸道,毋数更遣,责其政绩;其或徇私,不明于黜陟之任者,宪司深加劾纠,以明殿最之法。

议政府议:“令台谏荐望差遣。”皆允之。

8月21日[编辑]

○庚寅,命三府二品以上各一员,每朝诣阙启事,以为恒式。

○司谏院上疏请诛朴蔓、任纯礼及张思靖,不允。疏略曰:

鲁国失刑,陨霜不杀草,肆大眚,《春秋》讥之。凡与于思义之乱者,皆伏诛,朴蔓、任纯礼,掌印调兵者也。却不即刑,流贬于外,今已蒙宥;花城君张思靖,往年杀人于都街,今又擅杀人命,其罪之重,不可宥也。皆令攸司,明正其罪。


8月23日[编辑]

○壬辰,江原道平康县雨雹五寸,鸿雁死。

○前参赞门下府事金凑卒。停朝三日。

8月24日[编辑]

○癸巳,命议政府,议宪府上疏奴婢事以闻。司宪府疏曰:“奴婢争讼,无有已期。愿令攸司,别其是非,新作公文一道,各给本主,其旧文一皆烧毁。”

下议政府,令三府及宗亲耆老拟议以闻。府院君闵霁、河仑、政丞赵浚、李舒及两府耆旧,皆以为可,独成石璘等五人以为不可。仑徐曰:“诉误决者及据执争讼者,细分然后,新作公文,分给为宜。”

8月25日[编辑]

○甲午,议政府请立勋亲之嗣加冠从仕之法。政府疏曰:

司谏院受判内一款:“今者膏梁子弟,自居髫稚,已蒙显授,岂识民事之艰难,焉知治体之缓急?愿自今,勋亲之嗣,年未逾冠者,并悉停罢,俟其年长,读书成才,然后量才授任。”今月二十三日,知申事朴锡命奉传王旨:“古礼二十而冠,《文公家礼》十五而冠。今子弟从仕年岁,以十六七岁以上,拟议申闻。”本府议得:“古者二十而冠,三十而有室,四十强仕。大抵人道,古今异宜,后世之人,冠婚从仕,皆于二三十。冠礼,依《文公家礼》十五岁;从仕,参酌古今,十八岁时,许令入仕;其愚懈不学者,待其学问能知礼义,然后方许入仕。”

允之。

8月26日[编辑]

○乙未,命世子谒宗庙于汉京,各司一员从之。

○鹿入城中。

○分遣各司一员于汉京,修葺官廨。

8月27日[编辑]

○丙申,太白犯心星。

8月28日[编辑]

○丁酉,始置鹰扬卫四番。

○初,上命知申事朴锡命传旨曰:

《经济六典》一款内:“闲良官,除父母丧葬疾病外,无故不赴三军府宿卫满百日者,其所受田,许人陈告科受。”受田牌及无受田牌革罢,爱马人内,各从所愿,择其强壮可仕者,闲良子弟自愿入仕者,依前朝爱马之例,分为四番,定其额数,爱马名号及各品都目迁转去官之法,主掌官启闻,其中年老笃疾人等,并放还乡里,使安其业,所受田地,勿令还收。


九月[编辑]

9月1日[编辑]

○己亥朔,世子见于宗庙。

○以星山君李稷、鹫山君辛克礼为汉京离宫造成提调。太上王召知申事朴锡命,传旨于上曰:“始予迁都汉阳,迁徙之烦,予岂不知?然松都,王氏旧都,不可仍居也。今王复都于此,非动循始祖之意。”上下旨议政府曰:“汉城,我太上王创建之地,社稷宗庙在焉。久旷不居,殆非继志之孝。明年冬,予当徙居,宜令修葺宫室。”遂有是命。

9月2日[编辑]

○庚子,召李伫、闵无咎等于内,置酒。

9月3日[编辑]

○辛丑,上王使内官送酒馔于临津。迎世子之还也。三府亦备酒馔,迎于天水寺。

9月5日[编辑]

○癸卯,命三府更议陈言条目以闻。

9月8日[编辑]

○丙午,谢恩使吕称,赍礼部咨文,回自京师。咨曰:

照得,先该钦依查取朝鲜国比先为事充军犯人,已行云南等处军民衙门挨查去后,续该云南都司送到曺庶等五名,释放回还本国去讫,今该本司又送陈贵名等一十一名幷家小到部。审得各人家小,俱系娶到金齿卫已故军民妻女为妻,已生男女。本部参照,陈贵名等,俱系犯法充军人数,钦蒙皇上恩宥,释放回国,又欲将带中国妇女前去,难以准理,合发原卫依亲。永乐二年六月初八日,具奏节该,钦依“都与他带去,赏赐口粮,照例每户再添与钞五锭。如今朝鲜国有使臣来进贡,这一起人,就着他领将回去。”除钦遵给赏了当,各人就令差来使臣参知议政府事吕称等领回外,理合开坐,移咨本国,知会施行。须至咨者。计放回男子妇女:男子一十一名,家小一十六口。


○知司译院事张弘寿,押补数牛十八只,赴辽东。

○上以内官朱信、给事中马荣宗及观海卫千户陈生等事,移咨辽东。陈生等运粮于山海卫,遭风到丰州镇,具其由移咨。

9月9日[编辑]

○丁未,命卜离宫地于汉京。遣刘旱雨、尹莘达、李阳达以卜之。

9月11日[编辑]

○己酉,召成石璘、赵浚、李茂、赵英茂、李稷、权近等议事。上曰:“大抵人心,怀于有仁。建文宽仁而亡,永乐、多行刑杀而兴,何也?”浚对曰:“徒知宽仁,而纪纲不立故也。”上然之。

9月12日[编辑]

○庚戌,观碑于齐陵,遂观放鹰于壶串,夜还。司谏院上书以为:“上之行幸,无各司扈从,非也。”上召司谏院掌务教曰:“齐陵立碑之后,即欲往观,适有朝廷使臣相继而来,且热甚,未之遂也。齐陵地狭,无各司侍立之地,故除各司侍卫,乃观其碑与斋宫营缮,观放鹰于回程耳,非予亲佩弓矢而驰马也。前年冬,欲行告庙之礼,发向汉京,道观放鹰,扈从台谏谏诤失宜,予乃中道而还。予今又欲亲行冬享,台谏若有如前日之所为者,予亦当还。”掌务献纳赵士秀对曰:“斋戒前,亦不妨矣。”

9月13日[编辑]

○辛亥,改新都离宫造成都监,为宫阙修补都监。成石璘、赵浚、李茂、赵英茂诣阙。石璘启曰:“汉京,父王所都,亦有宫阙在。虽还都,何必更作离宫!”李茂亦言之,上允。

9月15日[编辑]

○癸丑,命议政府议司谏院上疏。疏曰:

窃谓国家之用,自有常度,财赋之入,未可增损,然道途之远近,输纳之难易,其弊不可不察。庆尚一道,去京千里,其输纳之难,非他道比。况今一切财赋,并令陆转,跋涉艰险,牛马僵仆,民甚苦之,弊之巨者,莫此若也。丰储、广兴米布之入,已有定额,无复可议,若内资、内赡、礼宾等各司所纳,则其一年之用,布常多而米常少,每当市索贸易之际,皆以米给其直,岂若其初收之以布,便于输纳之为愈也?伏望殿下,令攸司计上项各司一年经费米布之数,除油清、烛蜜各项田畓外,一皆收布,以便民生,以便国用。

议政府议:“内资、内赡、礼宾等各司所纳庆尚道各官田租,收之以布转输,则无弊矣。然京师众多之处,食者甚多,以米输纳,散而易布,则民蒙其利。况今年京畿被水灾,米谷尤贵,移御新都,用度尤广,姑依前例,纳之以米。”

9月16日[编辑]

○甲寅,春秋馆记事官等,上书请入侍便殿,不允。书曰:

古者,列国各有史官,凡君上之事,大而言行政事,微而动静云为,无不详录,以示后世,有所劝戒,此先王设官之义也。故《传》曰:“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又曰:“君举必书。”是以古先哲王,莫不置诸左右,欲其闻见明而记注详也。殿下以天纵之学,博通古今,自践祚以来,凡所施为,动法古先。其御正殿而接大臣听万机,则必令臣等入侍殿陛,而臣等亲瞻天日之光,嘉言善行之宣布,大臣台谏之启事,皆得见闻,而少塞臣等之职也。虽古先哲王之待史官,何以过哉?然殿下自春至秋,或御清和亭,或御便殿,听断万机,礼接大臣,而不令臣等入侍。其间言语政事可法可戒者多矣,臣等居外,虽欲记之,末由也已。臣等窃谓,非唯盛时之一亏,抑亦后之嗣君效之,而遂废史臣之入,则非少失也。况今殿下,特令三府大臣每日入侍,以赞治道,此诚希世之美法,而其间敷奏问答,亦宜臣等所当备记,以示后世者也。愿自今,听断万机,礼接大臣之时,则虽于清和亭、便殿,必命臣等入侍。


9月18日[编辑]

○丙辰,上朝太上殿。

9月19日[编辑]

○丁巳,晋山府院君河仑上书,请移都汉阳毋岳。初,仑以地理谶书,请移都毋岳,至是复请。

○议政府议各品陈言以闻:

一,司宪府大司宪金希善、艺文馆大提学柳亮、参知议政府事崔迤等陈言内:“殿下深居九重之内,时政得失,人心向背,焉能尽知?愿自今,每衙日朝会后,迎接大臣,虽非衙日,亦且与议国政,以开壅蔽。”一,昌宁府院君成石璘、知刑曹事郑易等陈言内:“世子,国储君副,养之不可不谨也。侍左右者,皆贤士大夫,则涵养德性,日就高明;皆宦官群小,则放僻怠弛,日趋污下。是故古昔明王,必简其人,以训后嗣。今者东宫僚佐,率多童蒙之辈,且与宦少,恒居于内,其于殿下培养国本之义何,世子熏陶德性之道何?愿殿下,以经明行修之士,充补僚属,常在左右,勿令童蒙之徒,获居其职,宦少之辈,昵比燕私,以养国本,以副舆望。”一,前汉城府尹尹穆、前鸡林府尹韩理、户曹典书尹思修等陈言内:“自古有国家者,不可轻变祖宗之法。其创业之君,虑患也深,故其立法也密。惟我太上王,参酌古今之宜,勒成《经济六典》,其立经陈纪,可谓详且备矣。比年以来,人持异见,屡更其制,中外人民,罔知所措。愿自今,一遵《六典》之制,为万世持守之具。殿下即位以后,条令判旨,《六典》所未载而可为万世法者,简择成书,以《续六典》,刊板施行。”一,昌宁府院君成石璘、参判司平府事李彬、前签书承枢府事李廷坚等陈言内:“民之休戚,系于守令,其为任,岂不重哉!今以京官六品,拜守令,秩满内迁,还为六品,他品亦然。是故自京迁外者,升其资级,秩满内迁者,毋降前资,且令京外官吏,更迭差遣,以均劳逸。”一,前汉城府尹尹穆陈言内:“臣闻政在朝廷则治。今国之朝廷,乃议政府也,所谓摠百官而调元之任也。又有承枢府别一朝廷,凡有军兵,奉旨施行,朝廷未得知也。古者,兵权散主,不偏属于一人,故宰相承人主之命行移,然后掌兵者,承之以发兵。愿殿下,自今凡军士之差发,令议政府承命,行移承枢府,然后施行,则政在朝廷而不紊矣。”一,前奉常令吴陞陈言内:“忠信重禄,所以劝士也。近者,不论贤否,多授检校之职,徒费天禄,无补于国,其烦冗之弊,甚于添设。宜汰检职,如有功者,许于百官擢用。”一,判军资监事李担等陈言内:“六寺七监,员额已多,又设兼判事,多至二三,而其杂冗事务,皆不与知,但率丘史,而其庶司臧获之少者,尤以为患。其兼判事各一员外,馀皆革去。”一,官爵,国家之公器,不可以侥幸而冒进。国家严禁私谒,以杜奔竞之门,又下教旨,以禁私单子,然私单子请托除授者,尚未尽革。愿令攸司,明举上项禁令,以惩请托。一,典农寺专掌祭祀,其任之重,非他官比也。近者,幼小无知者,或居是官,不务粢盛之洁。愿自今,必择明于礼典,恭敬斋庄者以任之;供祭之用,物无巨细,亲自监视,务令清洁。一,知刑曹事郑易等陈言内:“朱子曰:‘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苟无其礼,焉能为治?恭惟殿下,率百官觐省于太上殿,而百官不行觐礼,各就依幕,其于人臣之礼何?愿自今,太上殿诞日正朝,殿下率百官贺礼与无时觐省礼度,下令攸司详定,垂法后世。”一,国家虑下情之不获上达,置申闻鼓,许人来击,以除壅蔽之患,此诚良法美意也。奸暴之徒,不察立法之意,但徇贪欲之私,夤缘为奸,修饰百端,不惬于己,则曰误决,辄来击鼓,以闻天聪。于是,将其所讼之事,或直断,或令所司核其真伪。虽诬告现,然不加极刑,故人不畏法,乃欲击鼓,以胁官吏。以此观之,所谓申闻鼓者,非所以申冤抑开壅蔽也,乃奸诈之徒欺罔之资也。愿自今,击鼓者所讼之事,核其真伪,所告如虚,将其所曾使唤奴婢及家产没官,身充水军;非唯奴婢,凡诬告者亦同罪;若非妄告,当该官吏,痛治其罪。一,户口之法,贵贱之所由辨。今者自京中五部,至于州县,皆得成给。由是贱隶之徒,冒受良籍,以累名器者,容或有之。愿自今,户口之法,京中,汉城府考其本籍及祖上告身,更加核实,圆议署合,其一件以授其人,藏一件以备后考。至于外方,令各官守令,考其本籍及祖上告身,传报都观察使,观察使与其首领官圆议署合,行移所在界首官,亦依京中之例,谨审施行,以严贵贱之分。一,前监务申丁道陈言内:“崇奖义士节妇,国之常典,凡夫亡守信妇女,或称内传以夺志,非所以移风易俗之道也。愿殿下特下禁令,毋夺节妇之志。”一,供造署令裵宪陈言内:“各道驿丞,更递无常,非唯不能尽心奉职,驿吏迎送之弊,亦且烦剧。愿自今,依守令例,善政秩满者叙用。”一,汉城尹闵继生、前户曹典书严儇等陈言内:“沿海所居之人,生长水边,便习舟楫,陆地居民,隔日程途,来往有弊,其视海路,如陷死地。愿自今,沿海而居者,勿论职之有无,尽属船军;陆地居者,专属侍卫,则水陆之务各举矣。”一,司谏院左司谏赵休等陈言内:“劳苦莫甚于船军,怨讟由玆以兴。是以屡降教旨,曲加怜恤,然守令往往不体殿下抚育之仁,不察船军怨咨之苦,籍军之际,父子兄弟,并充船军,及其寇贼陷害,风水不利,一时陨身,俱为海鬼。既无归葬之望,又乏供祭之资,老姑新妇,徒闻其死,拊心号泣。愿殿下,令各道监司,悉究水陆军籍,父子兄弟并充船军者,削其一名,移定他役;不愿移换,愿仍为奉足者,听从其欲,以便其生。”一,中部令金濂、北部令崔仁浩等陈言内:“五部坊里,出役不均,鳏寡孤独,供役甚劳。盖里居者强,而部令秩卑,且其官属丘史而已,未有使令者。虽欲制驭豪强,均其劳逸,得乎?愿自今,令部令参坐,汉城府郞厅,合为一衙门,增属皀隶,以便使令;其差役则自前衔三品以下皆出役,四品以下里内别监,里正,轮番差定,以均徭役,以恤茕独。”一,前签书承枢府事李廷坚陈言内:“鳏寡孤独,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也。愿自今,内而王都,外而各道,广施仁惠,先斯四者。至于处女,或父母兄弟俱没,或水火盗贼,资妆未备,婚姻过时,含愤呼泣,致伤和气。所在官司公给装物,婚不失时,是亦仁政之一端也。”一,参知议政府事崔迤陈言内:“外方各道弓马有能者,皆属甲士及侍卫,才人、禾尺弓马有能者,亦属侍卫,其馀老弱,属于各镇,又于老弱之中,择其善者,加属侍卫,故藩镇单弱之兵,随日减少。万有边警,为将帅者,能独御乎?愿自今,才人禾尺辈,皆属各镇,以实藩兵。”一,检校汉城尹兪瓒等陈言内:“师老马疲,非兵家之良策;养兵静守,为将帅之深虑。伏愿番上侍卫,远方之人,则放归务农,属镇御寇,以京近处军官,轮番侍卫。”一,缮工监韩尚德等陈言内:“内乘放牧之马,越场散布,吃损禾谷,其养马者,佯为不知,农民不堪其苦,争持酒食货财以事之。其贫乏不能善事者,与夫违忤其志者,故令驱马,散而牧之,虽痛于心,无所控告,弊莫甚焉。愿自今,当每月每旬,令监察一员,行检田野,其有踏损之田,当番养马,痛惩鉴后,以便民生。”一,寿宁府司尹崔安濬陈言内:“京畿之民,赋役倍于他道,或值使臣之来,夺其牛马而杀之。愿自今,畜养牛马,以供宴享,毋夺于人,以减民怨。”一,前监务朴甸陈言内:“各道四时进膳,不可废也。然监司以任意多少定数,分定诸州,若干獐、干鹿、丁香、脯、生肉等物,督令输纳,虽在农月,恣行畋猎,妨农害民。故向者下牒减除,以蠲其弊,近者此弊复作,民甚苦之。愿自今,参酌各道远近,一月所献度数及物之多少,依贡物例定著常式,趁时上纳,以休民力。”一,丰海道不多兵船,既有节制使一员,又有万户四员,皆置镇抚百户,官多民少,各持私马,滥用军人料太,勒令军卒养饲,营私无极,军皆疾怨。愿自今于各浦,除其万户,只差千户,其节制使、千户、百户等私马养饲及营私等事,都观察使一皆痛禁,以安军卒。

允之,唯罢检校之事、六寺七监兼判事一员外皆革之事、太上殿无时觐省之礼详定事、击鼓诬告者;有奴婢则没其奴婢,杖一百,无奴婢则没其家财事、水陆军改籍事、各道侍卫等事,不允。

9月21日[编辑]

○己未,召河仑、李居易、成石璘、赵浚、李茂、李舒议事。上曰:“中国使臣来则必欲见金刚山,何也?谚曰:‘中国人有云:“愿生高丽国,亲见金刚山”者。’然乎?”仑进曰:“金刚山在东国之语,载在《大藏经》故云尔。”上曰:“然。”上曰:“昔唐太宗手擎小鹰,值魏徵至,乃袖其鹰,征知之,故自久留,鹰乃毙。何畏征甚也?”浚进曰:“此非征之贤,乃太宗之贤也。”上曰:“然。”

9月22日[编辑]

○庚申,遣前司谏权轸于济州。籍宫司仓库奴婢也。

9月23日[编辑]

○辛酉,上护军权希达罢。初,希达与摠制李密,因博奕无礼于领承枢府事赵英茂之侧,英茂怒,囚密。从吏征希达布百匹,希达愤甚,与英茂论族势大诘,解其带投英茂前,又入承枢府发恶言。承枢府上疏请罪,上囚希达于巡禁司三日,罢其职。希达性行麤恶,国人皆恶之,但以有膂力而勤于侍卫,故上每优容,由是希达不改其行。

○幸益安大君芳毅第问疾。

9月24日[编辑]

○壬戌,月犯轩辕第二星。

○议政府上书议本朝按律之误。书曰:

《大明律》斗欧条云:“凡斗欧杀人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威逼人致死条云:“凡因事威逼人致死者,杖一百。若官吏公使人等,非因公务而威逼平民致死者,罪同,并追埋葬银一十两。若因奸盗而威逼人致死者斩。”本朝因此律,犯斗欧杀人者及因奸盗威逼人致死者,蒙宥则全免罪,威逼人致死者,虽蒙宥,犹依律征埋葬银,给付被杀人家。然究作律之意,斗欧杀人及因奸盗威逼人致死者,身被极刑,故不征银;威逼人致死者,得保性命,故征埋葬银。今反使罪重者全免罪,而轻者征银,非唯轻重失宜,似有乖于作律之本意。自今凡斗欧杀人及因奸盗威逼人致死,罪当绞斩者,虽蒙宥旨,准律文过失杀赎罪例,减半生征,给付被杀人家。

允之。

9月25日[编辑]

○癸亥,遣参判司平府事李来、签书承枢府事全伯英如京师。贺正也。请封世子,兼谢放还拘留人。

○减江原道今年田租之数。观察使上言:

本道田地瘠薄,禾谷之实,不及他道,故水田一结,糙米二十六斗五升;旱田一结,收麦二十五斗;仓库宫司田租,以油蜜布货,自愿输纳,古例也。自壬午年,收租之数,乃以他道之例,水田一结收米三十斗,旱田一结收麦三十斗,民甚苦之。今年又因大风大水,伤损甚多,愿以在前科式收租;布货油蜜,亦以自愿输纳,以慰生民。

允之。

○司译院判官崔云,押被倭虏掠逃来宁波府民陈阿狗等四名、辽东逃军杜添保等,赴辽东。

9月26日[编辑]

○甲子,幸汉阳毋岳,相定都之地。河仑、赵浚、南在、权近,台谏各一员扈从,命权希达侍卫。司宪府劾希达于路次,以辱骂大臣,任然扈鴐也。希达即以闻,上怒,命司宪府退于家,毋扈从。驾次于通济院帐殿,献纳许迟、正言卓慎等谏曰:“希达虽已罢职,罪不止此。宪府劾之,未为失当。定都邑,大事也,乃以劾希达之故,不令宪司扈从,臣等实有缺望。”上怒,使知申事朴锡命问之曰:“希达之罪,论已足矣。不知更有何罪?”慎曰:“军法一位严于一位,自上护军至于队副亦然。况希达辱骂领承枢府事,其罪岂止于此!”上曰:“汝等法官,论定希达之罪以闻。”迟对曰:“当以制书有违论。”上霁怒曰:“今日太上殿上王殿送酒,予醉矣,当更思之。汝等亦退而商量以闻。”

○益安大君芳毅卒。芳毅,太祖第三子,上之母兄也。与于开国定社之勋,进封大君。性温厚不事华美,客至置酒辄醉,不言时事。晩以疾,杜门不出,上数幸其第,宴慰甚厚。及卒,上悼甚,亲临置奠,行拜礼,辍朝三日,葬以上等,赠谥安襄。子石根,封益平府院君;女适摠制金闲。

9月27日[编辑]

○乙丑,还宫,诣太上殿陈慰。上至临津,闻芳毅之讣而还。

9月29日[编辑]

○丁卯,司谏院诣阙,请令宪司视事,不允。

冬十月[编辑]

10月1日[编辑]

○己巳朔,城罗州及宝城。

○计禀使金瞻,赍准请敕书,回自京师。敕书曰:

“敕朝鲜国王李讳。省奏言,参散千户李亦里不花等十处人员准请,故敕。

上赐瞻田十五结。

○命司宪府视事。

10月2日[编辑]

○庚午,幸汉城毋岳。以相定都之地也。赵浚、河仑、权近及李天祐等诸宗亲扈从。上诣太上殿辞。

10月3日[编辑]

○辛未,上遣内官卢希凤,进獐于太上殿及上王殿,请御肉膳,太上王从之。教希凤曰:“予已进肉膳,使上王亦进肉膳,国王亦宜肉膳。汝言于王,须进肉膳。还京时,如欲见予,则必去素带。”

10月4日[编辑]

○壬申,驾至毋岳。上登中峯,使人建白旗于汉水之际,瞻望四方曰:“此合都邑之地,晋山府院君之所言也。白旗之北,可以邑居。”下山,会大臣台谏刑曹及知地理者尹莘达、闵中理、刘旱雨、李阳达、李良等,求明堂。上谓莘达等曰:“毋有所讳,各自尽言。此地与汉阳孰愈?”莘达对曰:“以地理论之,汉阳前后石山险,而明堂水绝,不可为都。此地以谶书考之,‘王氏五百年后李氏出。’此言既不虚矣,其书甚可信也。‘李氏出,则三角山南作都邑,须防北大路。’今毋岳北有大路,则此地正合其谶。又曰:‘眼前三江,挹如满月。’此地三江在前,亦合谶书。太上王时,未得此地,建都汉阳矣。”刘旱雨曰:“汉阳则前后石山险,而明堂无水,不可为都。地理书曰:‘流水不长,人必绝。’盖言不可也,此地亦未正合规局。”闵中理曰:“欲定都邑,千里之内山水回抱处,皆当求之。若登三角山,四望求胜地,则或幸得之。”上曰:“且言此地规局可也。”中理对曰:“此地亦未正合规局,须考外山回抱。”李良曰:“此地比汉阳甚善。”阳达曰:“汉阳虽曰明堂无水,自广通桥以上有水流焉。前面有水,四方回抱,稍可为都。此地则未合规局,然欲都之,则此非明堂,下有明堂。”上曰:“予岂厌新都已成宫室,而好此草莽之地,更兴土木之役乎?但石山之险,明堂水绝,不可为都故耳。予观地理书,曰:‘先看水后看山。’若不用地理书则已,用则明堂无水之地,不可为都明矣。汝等皆知地理,初从太上王建都邑,何不言此故乎?”莘达曰:“臣于其时,适遭亲丧,未能扈从。”旱雨曰:“臣等非不言,但不得专耳。”上呼阳达曰:“汝于建都之时,从太上而行,岂不知明堂水绝之地不可建都也,乃何建都于汉阳,大兴土木之役,以欺父王乎?父王在新都不豫,几殆而复存。没则关乎大命矣。厥后变故屡兴,无一好事,乃还松都。至今国人咎予弃父王所都。”阳达对曰:“明堂虽曰无水,前面始流。况其时尽不讳,但非臣所专耳。”上曰:“汝在我前,强言如此,岂于他处自服?”上问赵浚曰:“建都时,卿为相,何建都于汉阳?”浚对曰:“臣不解地理。”上曰:“然。”又下一里求明堂,河仑曰:“上明堂如松都康安殿,此明堂如松都寿昌宫。”

○伯伯太子卒于济州。

10月6日[编辑]

○甲戌,复定都汉阳,遂命作离宫于乡校洞。是日昧爽,上诣宗庙门外,告于众曰:“予在松都,屡有水旱灾变,下教求言,自政丞赵浚以下,言当还新都者多矣。然新都亦多变故,都邑未定,人心不静。今入宗庙,告以松都新都毋岳,占其吉凶,从吉定都。定都之后,虽有灾变,毋有异议。”问提学金瞻曰:“占以何物?”对曰:“庙内不可掷钱,筮为可。”上曰:“筮无蓍草,且今世所不为,未易晓,无乃吉凶难定乎?”金科进曰:“卦辞多疑,难可定。”上曰:“不若以众所共知为之。且掷钱亦非俗事,中国亦有之。前朝太祖定都时,以何物为之?”赵浚曰:“亦用掷钱。”上曰:“如此则今亦可掷钱。”率群臣礼拜,率完山君李天祐、左政丞赵浚、大司宪金希善、知申事朴锡命、司谏赵休入庙室,上香跪,命天祐掷钱盘中,新都二吉一凶,松京、毋岳皆二凶一吉。上出,议乃定,遂相地于乡校洞东边,命作离宫。还驾次于广滩,与扈从大臣言曰:“予则不都毋岳,后世必有为都者。”

10月7日[编辑]

○乙亥,虹见乾方。

○驾次临津。太上殿上王殿,遣内官劝肉膳,上权从命,而实不尝。留都议政府设享。

10月8日[编辑]

○丙子,上还京,诣太上殿,献獐二头献寿,上始御肉膳。

10月10日[编辑]

○戊寅,赐肉膳于义安大君和。和诣阙,赐之。

10月11日[编辑]

○己卯,上朝太上殿,行贺礼,进衣襨献寿,极欢夜罢。前此,礼曹详定太上殿诞日正朝朝贺仪,至是上以太上诞日,行其礼也。太上王谓上曰:“定都汉阳,得请十处人民,孝莫大焉。”

10月14日[编辑]

○壬午,以刘敞为艺文馆大提学,金希善知议政府事,柳亮参判司平府事兼司宪府大司宪。

10月18日[编辑]

○丙戌,纛所鼓自鸣至三。

○遣中军都摠制林整如京师。谢十处人民还属本国也。

○命西原府院君李居易及其子上党君伫,归于其乡镇州。初,上召义安大君和、完山君天祐等,密教曰:“岁辛巳,赵英茂告予曰:‘臣往李居易之第,居易谓臣曰:“吾等富贵已极,终始保全,自古为难,当早图之。上王不喜作事,今上多子,岂皆怜恤我辈乎?当剪除之,而事上王可也”。’予闻之,戒英茂勿泄,今已四年。居易既老,英茂亦将老,若一人有故,则此言难辨。密召居易于阙内,与英茂对辨,勿使所司知之。”宗亲和及功臣上洛府院君金士衡等三十五人诣阙,请以居易之言辨明,且使攸司知之。上命宗亲功臣三府台谏会阙庭证听,令居易与英茂对辨。使朴锡命问居易曰:“与英茂出此言乎?”居易曰:“二子为驸马,臣为政丞,何所不足而出此言也?”次问英茂,英茂对曰:“辛巳年,臣往居易之家,居易曰:‘我等富贵如此,当为保全之计。’谓上之诸子曰:‘儿子辈立,则必厌我等而去之,不若事上王也。儿子辈若存,则必有不便于我矣。’”居易谓英茂曰:“何为欲害我乎?”英茂曰:“子之有无,有何损益于我!且俱为一时功臣而起家者也。但君臣之分,重于朋友之交,故以子之言,告于上耳。”河仑曰:“已知之矣,宜速启达。”宗亲功臣请置居易于法。大司宪柳亮、司谏赵休等上言:

《传》曰:“君亲无将,将而必诛。”窃见李居易及其子伫,性本狂妄,且无学术,特蒙圣恩,连姻王室,位至极品,一门亲戚,并列显秩。诚宜小心谨慎,尽忠于上,与国咸休,虑不及此,反怀二心。往者当灾眚之变,乃与领承枢府事赵英茂,敢发不轨之言,此岂一朝一夕之心哉?愿殿下断以大义,将居易、伫等,下攸司,鞫问其故,明正其罪,以为万世乱臣之戒。

上止命居易归其乡。台谏复立庭请曰:“居易当以法讨之。万世之法,虽人君不可得而废也。”上曰:“卿等必以我为不通矣。然予欲保全功臣,已誓皇天后土矣。居易父子,尝有大功,不可加罪也。”亮曰:“不可以一时之功,废万世之法也。何惜一居易,而不为万世子孙之计乎?必若汉高之无私,然后王业之久,可期也。居易无君之心,积于中而形于言,且其子伫亦狂妄者也。请幷置之法。”上曰:“予欲保全,心已定矣。卿等虽欲加罪,终不听也。卿等强言,则予当闭门矣。且伫初不知也。其为人也不愚,居易流则自当从归。”亮曰:“晋赵盾亡不越境而已,许世子药不先尝而已,《春秋》犹以大恶加之。况居易之罪,《春秋》所谓人得而诛之者也!今富贵而归故乡,则非惟不以加罪,反以为荣矣。殿下虽欲流之,臣等将拘而勿送,以人得而讨之之法,讨之。居易既与英茂言,岂不与其子伫言之乎?伫亦人得而讨之者也。”亮与锡命愤言曰:“臣等不得直达于上前,知申事亦功臣也,何不尽言于上乎?”锡命曰:“我岂不言!上曰:‘勿复入来,且已闭门矣。’”河仑曰:“居易父子之罪大矣,当以法治之。然上欲保全功臣也,则父子一时俱流可矣。”上曰:“若父子一时并流,则将自谓此时即杀之也。伫之流,虽后可也。”功臣等皆听命退立。锡命私语亮曰:“上因早出听事甚劳,宜待明日而毕。”时夜已深矣。亮大言曰:“满庭功臣不请讨贼,只请俱流,臣子之义安在!”亮等凡七反,不得请而退。

○翼日,宗亲功臣三府台谏刑曹诣阙,复请居易之罪,上曰:“其功大,不可加罪。予欲保全,卿等虽请,终不可从。”和等四十人复请至四,上曰:“卿等欲以法治居易之罪,然则欲杀之耶?予欲保全功臣,而功臣等不从予言,甚为不可。”和等不复请。台谏、刑曹上疏曰:

乱臣贼子,天地所不容,王法所当讨。今居易,曾畜无君之心,敢发不轨之言,睥睨王室,冀其有变,至与领承枢府事臣赵英茂,对辨辞穷,奸谋已著。其窥伺衅端,沈谋惨酷,甚可寒心。伫之为人,豪横狡猾,倍于其父,居易之谋,必资于伫。居易与英茂,犹发大言,其与子谋,昭然可见。昔高帝不私活己之恩,斩示丁公,以致汉家四百年之业。王法固非人主所得而私也。殿下尚念居易父子前日之功,使全首领,欲安于乡,是乃姑息之仁,非宗社万世之计也。臣等深为殿下惜之。况殿下于功臣盟载之书,有“犯关系社稷者,当以法论。非予敢违,惟其自取。”今宥居易父子不臣之罪,非特失于王法,其负于天地神祇[16]者,亦不细矣。愿殿下,断以大义,将居易父子,置之极刑,昭示中外,以重宗社,以严王法,以杜乱贼之渐,以幸万世。

上曰:“予固谓保全功臣,已盟于皇天后土矣。若杀居易父子,我当不得终天年矣。戊寅之功,专在伫,庚辰之功,专在居易与伫。且以私情言之,则居易之子伯刚,予之婿也。请虽切至,予不听也。”亮使锡命告于上曰:“法者,天下万世之所共,非殿下所得而私也。今特宽居易之罪,臣恐社稷从此而危矣。《春秋》之法,乱臣贼子,人得而诛之,且有先发后闻之义。殿下若终不听,臣当从古法。”上曰:“卿发此言,予身亦未可保。流居易于镇州。”亮曰:“此辈诛之可矣,何惜同时出之!”上不得已令父子归于镇州,使代言卢闬慰居易于中路,代言金科慰伫。亮闻之,大言于阙庭曰:“此人归乡,何其荣矣!且代言等,皆为王臣,而使于乱臣贼子可乎?何不复请,且与臣等议而后去乎?”锡命曰:“非不复请,上强之,故不得已而承命耳。”

10月20日[编辑]

○戊子,上诣太上殿献寿。功臣百官诣阙,请居易父子之罪,上曰:“父王未尝有召,今日见召,予即趋诣后乃听之。”即诣太上殿,太上王戏曰:“王尝与我击球而不胜。今欲罚之,是以召之。”上仍献寿,乃告居易之事,太上王仰天良久曰:“以汝心裁之。怀安见贬,益安君已没,上王不出入,亲戚存者几人?事集之时,扶之者多;事败之时,扶之者少。死生之际,扶之者,莫若亲戚,汝其保全之。国家之灾,天变地怪为小,此事为大。予恐将有大忧也。”上感泣而退。

○台谏、刑曹劾议政府赞成事南在,守直。以为居易之党也。

10月21日[编辑]

○己丑,下三省掌务于巡禁司。初,上召三省掌务掌令李致、正郞赵末生、正言卓慎等,问之曰:“劾赞成事南在而守直何也?”致等对曰:“臣等闻在与居易,昏夜相从,伫曰:‘吾白于上,以予二相之职与南在。’臣等以为党与而劾之。”上更问:“昏夜相从,几日几时?伫白予解其职以与在,谁得知而言欤?”致等不敢对。亮随至曰:“居易与在相从,不可日计。伫之解职以与在,伫之所自言也。”上问致等:“此必有首唱者,谁欤?汝等不言,必下刑狱。”亮曰:“臣乃首唱。”上曰:“以暧[17]昧之事被重谴,是人之最憾者。昔卿以蔚州倭人之故,被重谴。当其时,卿之心如何也?”下致等三人于巡禁司。更问于亮,亮对如前。且与锡命言曰..“在才被劾而未上疏,殿下何得而知之?此在用谋,可畏者也。无乃使人窥觇殿下之起居乎?知申事何启如此之事乎?”锡命以闻,上曰:“谁能言于我哉?昨晩还宫时,偶得而闻之耳。以暧[17][18]事,劾大臣,非矣。”命大司宪退于家。亮曰:“臣为首唱,即当就狱,不可归家。”上曰:“三省掌务既下狱,言及卿,卿入矣。”亮曰:“臣行首,首唱此事。掌务辈下狱,而臣就于家,非矣。何必言及而后入也!”上曰:“卿以功臣,欲就狱,尤非所以助我也,勿复言。”司谏赵休、安省、知刑曹事郑易、执义尹须、知司谏院事尹向、刑曹议郞徐选、李荟、持平许谟、李稔、刑曹佐郞宋勉、李衡等诣庭请曰:“臣等与掌务等同心言事,而掌务等独下狱,臣等愿皆就狱。”上曰:“掌务既下狱,姑且各归于家。”亮率休等十三人,复请就狱,上强令亮勿言而退。亮出,休等十三人复请就狱曰:“臣等以大事,上疏请罪,殿下不允,而以枝叶加罪于臣等,此臣等之所失望也。若以现然之事,屈法如此,则朝鲜社稷,岂不从此而危乎?宁折槛而不归。”上曰:“予非汝等而退之,何不退而若此多言乎?”休曰:“臣等非不知殿下之以为非也。然殿下之所为,似不顺理,故不敢退耳。”上强令退于家。

○上命议政府参赞卢嵩为委官,与巡禁司万户李彬、尹柢,鞫问三省掌务,以知伫解职与在之事,与台省员言者有之,虽宗亲与首相,勿更请,直囚而问之。义安大君和、晋山府院君河仑等二十馀人偕进启曰:“臣等闻三省掌务皆下狱,惶恐而来。不知何故?”上曰:“予之不杀居易父子,计已定矣。言之者亦其职也,故未之禁,昨闻以不明事劾大臣,故下狱。”和等请曰:“此辈,曾请大事者也。若皆下狱,人以大事为不实,此大不可者也。且宰相多,而独劾在者,在必有可言者故耳。请皆宥之。”上曰:“卿等之言果然。夫岂不义而言之?且岂不以必听而言之欤?”命释三省掌务,各归其家。和等复请曰:“但令归家,无益于事,愿令视事。”上曰:“姑徐徐度之。”巡禁司具问辞以闻,果亮唱之,而已自首,故不更问。亮与休等十馀人不即归其家,论南在与掌务下狱事上书,锡命恐上更怒,不敢启。

○上命功臣等曰:“国家往者戊寅庚辰年间事,无他,功臣中有道不同者,自相分党,好生疑忌而构乱耳。若今日之事,居易岂憎予,又岂恶此儿辈耶?但其愚𫘤出言,偶干于国家故耳。愿诸功臣,自今戒勿如此,同心同德,夹辅王家,幸莫大焉。”

○三省数使人于知申事曰:“某等上书,何不速启?”锡命乃启,上果大怒,下掌务于巡禁司。是日早朝,议政府欲率百官请居易之罪,令百官会于阙下,及三省掌务下巡禁司,令百官各散。赵休、安省、尹须、尹向、许谟、李荟、徐选等,各遣都吏于议政[19]府,问曰:“欲请居易之罪而会百官,不请而令各散,会之者何心?不请而令散者,又何心耶?”左政丞赵浚大怒,欲封印而出更坐,囚其都吏,使式目都监,劾台省刑曹凌辱百官之长。上疏请曰:

李居易父子有不轨之心,台谏、刑曹及三功臣本府,诣阙请罪,上止令归于其乡。本府欲率百官而请罪,今月二十一日,会百官于阙下,上下台谏、刑曹掌务于巡禁司鞫问。欲待事毕请罪,姑令百官各散,台谏、刑曹,各遣都吏于本府,问曰:“以何心而会百官?以何心而令各散?”本府总百揆颁号令,为一国都堂也。台谏、刑曹,以在前所无之事,埋没致辱,大为不当。大司宪柳亮、司谏赵休、安省、知刑曹事郑易、知司谏院事尹向、执义尹须、掌令李致、闵渫、刑曹议郞李荟、徐选、正郞赵末生、持平李稔、许谟[20]、正言卓慎、刑曹佐郞李衡、宋勉等,请下攸司,鞫问其故,以惩后来,以严朝廷。

浚持疏诣阙以请,上曰:“此辈宜即下狱。此亦可憎也,但其时遣人致问者几人?”浚曰:“臣等但知三省之所为,未知某某为之也。”上曰:“明知以闻。囚其都吏甚善。”初,式目尽劾台谏刑曹,上疏请罪,李致、赵末生、卓慎等,以掌务被囚,不与致问,故更不囚鞫。

○议政府上疏请居易之罪,值日暮授锡命而退。

○上命朴锡命、左代言李承商等曰:“卿等亦不顺予志,而从功臣之意乎?功臣请居易之罪,毋出纳其言。”左政丞赵浚等率百官诣阙,使左副代言卢闬启曰:“臣等昨日疏请居易之罪,不识殿下赐览乎?”上曰:“予未见其疏。予欲保全功臣,政丞亦知其意,何故率百官而来乎?”浚曰:“居易罪重,请以法讨之。”四复启不允。

○赞成事南在诣阙谢恩,上命南在视事。在诣阙使锡命告曰:“初,臣为庆尚道观察使,见代而来,李居易至臣家,馈酒食。仍曰:‘吾与汝弟交分甚厚,今汝弟死矣。吾欲待汝如汝弟,汝亦待我如汝弟也。’臣闻其言,跪而对曰:‘令公毋忘我也,我不忘令公也。’为是臣亦一往其家而已。若居易宿于臣家,臣宿于居易家,则居易大臣也,臣亦宰相也。二家伴人仆从,岂不知之?戊寅年臣得罪之时,居易欲加死刑于臣,臣至今未忘。臣岂与居易为党乎?且臣在汉京,殿下为靖安公。臣进见,乃许坐于西厅。臣曰:‘朝鲜基业,毕竟归于公手。当其时,我当戮力补佐矣。’殿下闻而堕泪。”知申事出而传命曰:“卿虽不为如此之言,予岂不知乎?卿其勿疑。”在拜谢而退。

○巡禁司问台谏、刑曹以居易与在为党之故,皆不言。尹柢[21]怒曰:“所司员公事漏通则非矣,上使臣等问之,何不言乎?”欲加刑问于持平李稔,稔曰:“大司宪言:‘居易与在,相宿于其家。’李伫自言:‘我言于上,解二相而与在也。’掌务被囚后,更请居易之罪,使都吏致问于政府,皆大司宪教之。”其馀台谏、刑曹员皆曰:“然。”巡禁司具其辞以闻,上曰:“大司宪必有所闻处也,不必问之。”上叹曰:“上党君言于予,解其职以与在,真妄语也。若然则予岂忘之!”

10月22日[编辑]

○庚寅,月犯太微上将北,隔一尺许。

○流郑易、赵休、尹须等于外方。易载宁,休白州,须平州,安省海州,尹向公州,李致高灵,李稔竹州,许谟安岳,李荟瓮津,徐选骊兴,赵末生阳城,李衡清州,宋勉原州,卓慎平昌,柳亮以功臣故免。亮出城门上书,自赴全罗道朗山。

10月23日[编辑]

○辛卯,行太阴星独醮。禳月犯轩辕也。

○以吴思忠为宁城君,柳亮文城君,李天祐判司平府事,南在议政府赞成事兼判义勇巡禁司事,卢嵩参判司平府事,李叔蕃参赞议政府事,李至知议政府事,金希善判恭安府事,姜思德右军都摠制,咸傅霖参知议政府事兼司宪府大司宪,赵璞开城留后司留后。又以宋因、黄喜为左右司谏大夫,吴陞知司谏院事,柳斗明司宪执义,许迟司宪掌令,李明德左献纳,赵士秀右献纳,李孝仁、闵审言司宪持平,卢仁矩左正言。

10月24日[编辑]

○壬辰,月犯太微上将北,隔二尺许。

○日本国王使周棠等,诣阙告还,上御无逸殿见之,命代言等馈之。

○命废李居易、李伫为庶人,又废居易子清平君伯刚等四人为庶人,外方安置。议政府上疏曰:

李居易父子,向上有二心,本府与三省三功臣,进阙请罪,上慈使归其乡。居易父子,以元勋大臣,连姻宗室,过蒙上恩,而有二心,罪莫大焉。愿依三省所请,明正其罪。


○台谏交章曰:

窃睹议政府受判,废居易父子为庶人。臣等以为阴怀二心,将图不轨者,天地所不容,王法所当讨而不赦。然则居易父子[22],死有馀辜,止令废为庶人,有乖《春秋》诛意之法。愿殿下,断以大义,明正其罪,籍没家产,子孙禁锢,以为将来怀二心者之戒。臣等窃闻,诛乱臣讨贼子,先绝其党。况子弟亲戚乎?清平君李伯刚,居易之爱子,李伫之宠弟,岂不知其谋哉?以驸马之故,富贵自若,仍安于内,祸源未绝,士民寒心。愿殿下毋以私恩废公义,离异宫主,废为庶人,屏处边境,以安众心。居易之子前上护军李伯宽、前大护军李伯臣、前长兴库副使李儇,女婿前正辛中善、议郞庆智,姻亲前上护军崔源濬、朴龄、前司尹金寿千、崔安濬、大护军洪济、前掌令闵渫、表弟前副正许权、侄子内资注簿李昆仑等,各蒙荐拔,久居显秩,与谋必矣。臣等窃恐不逞之徒群聚不散,或生不测之变,不可不虑。愿收其职牒,鞫问其谋,置之于法,以慰臣民忧惧之心。

命李居易、李伫子孙禁锢;伯刚、伯宽、伯臣、儇,皆废为庶人,外方安置;崔源濬、许权、朴龄、洪济、闵渫、崔安濬、李昆仑,自愿付处;庆智罢职;辛中善、金寿千,勿论。伯宽于东莱,伯臣于东北面定州,李儇于镇州,馀皆自愿安置。

10月25日[编辑]

○癸巳,雷。

○遣典书吕义孙于日本国。以报聘于国王也。

○议政府请禁台谏弹劾风闻之事及挟私报复,允之。疏略曰:

风闻之事,不得劾问,已有著令,今台谏员等,因循不行。今后风闻之事及挟私报复,腹诽心谤等事,一皆禁止。台谏员如有不遵者,本府随即申闻论罪,永遵成宪。


10月27日[编辑]

○乙未,上诣太上殿击球,置酒尽懽。太上王召之也。

10月28日[编辑]

○丙申,知司谏院事吴陞、司宪执义柳斗明等诣阙,请依前日上疏,上使知申事朴锡命命之曰:“居易父子,已加大罪,勿复请。其族党,皆收其职,窜于远方。伯臣则置其母于镇州而后,命之窜所。伯刚离异事,人情所难,幷其妻而遣之。”台谏交章:

臣等前日谨请居易父子等怀二之罪,殿下只令子孙禁锢,安置镇州。臣等窃谓居易父子,与闻朝政,盖亦有年,怀恩党附者,不为不多。且镇州,居易父子生长之地,亲戚朋党众矣。今使父子共处其乡,傥有无赖之徒,鼓扇不轨之谋,则未审殿下欲全今日再造之恩,得乎?愿殿下早为之所,将居易、李伫,各处边境,籍没家产,以惩不轨。若伯刚,既为庶人,不可尚公主。愿殿下察臣等前日所启,许令离异,以定尊卑,幸甚。

上不允,唯命移置李伫于咸州,伯臣于通州。以定州与咸州相近故也。

○议政府请凡立新法,必报本府拟议,受判施行,从之。其书曰:

凡所以立法者,必传之万岁而无弊,然后可以为法也。各司员吏,各执所见,喜作新法,不惟当该官吏难于遵守,弊复如前。今后各司凡可立新法之事,必报政府,政府以可行事件,拟议受判施行,勿令更出依贴。


○议政府请译律文,定笞杖枷锁制作之法,从之。其书曰:

经济刑典内节该:“比年以来,凡断狱者,不晓律文,以其私意,出入人罪,刑罚不中,冤抑无诉,致伤和气,诚不可不虑也。”今《大明律》,时王之制,所当奉行,然我国人未易通晓。宜以俚言译之,颁布中外,使官吏讲习,凡一笞一杖,必依律施行,若不按律,而妄意轻重者,以其罪罪之。又言:“刑者,人之死生系焉,不可不谨。”自前朝,京有律学,外有法曹,凡有罪囚,职专检律,决断无差,近来法曹职废,刑物大小,取便制作,因笞杖而致死者颇多。愿今后,外方枷锁、笞、杖、杻,皆依律文制作,观察使考之,其不依律文制作者,罪其守令,著在令典。各官守令,或有不通律文,笞杖、讯杖、枷铁、索镣等之物,不依律文;断狱之时,昧于按律,应用笞而用杖,应用杖而用讯杖,应决臀而决腰,应决腿而鞭背,致伤人命者,亦有之矣。愿依古者差遣法曹之例,除观察使,随史以律文通晓人率行;择各官品官生徒中,可习律文者,专为教训,一笞一杖,必依律断犯;杖罪以上死者,照律报都观察使,都观察使使律学人更加检覆施行,以宣钦恤之意。

十一月[编辑]

11月1日[编辑]

○己亥朔,进贺使李至、赵希闵,赍帝赐《列女传》、药材、礼部咨文,回自京师。咨文曰:

钦奉圣旨:“朝鲜国王缺少药材,差臣来这里收买。恁礼部照他买小的数目关,与他将去与王用。来的使臣告说,先蒙颁赐《列女传》分散不周,再与五百部。”钦此,药材、《列女传》,交付差来使臣李至等。麝香二斤、朱砂六斤、沈香五斤、苏合油一十两、龙脑一斤、白花蛇三十条、《古今列女传》五百部。


○至曰:“周王田猎,获异兽幷其雏,白虎黑文。系以铁索,纳于铁笼,献于帝,帝郊迎之。百官进贺,以为驺虞,然其兽食生肉。”

○置伯刚于童城,移置李伫于咸州。上留伯刚,不忍遽出之,台谏廷诤曰:“既废伯刚为庶人,置于外方,累日不出,臣等缺望。愿殿下毋失信。”上曰:“伯刚当与宫主而归。欲使修葺其所居,然后遣之,今以台谏之言,先遣伯刚于童城别业。”

○遣内官尹兴阜、甲士咸龙奇等于镇州,慰谕伫,移于咸州。

11月6日[编辑]

○甲辰,朝廷使臣宦官刘璟、国子监丞王峻用,奉敕书及赏赐来,设山棚结彩备傩礼,上率百官,迎于宣义门外,至无逸殿受赐。敕书曰:

敕朝鲜国王李讳。王遣使送耕牛一万,已至辽东。王之忠诚,良可嘉尚。使回,特赐王彩币,用答殷勤之意,王其领之。故敕。纻丝三十匹、熟绫子三十匹、彩绢一百匹。

行礼毕,仍设宴。省亲宦官李成、金禧、朴麟等偕来。上以受赐段绢,分赐领承枢以上耆旧及五代言。

11月7日[编辑]

○乙巳,上如太平馆,宴使臣。

11月10日[编辑]

○戊申,刘璟、王峻用等谒文庙。

11月11日[编辑]

○己酉,使臣至阙,先行贺礼,以至日也。上率百官行贺礼如仪,停群臣贺,对使臣,宴群臣。

11月12日[编辑]

○庚戌,司谏院上疏请遵太上王更定官制,不允。疏略曰:

自古有国家者,定其所尚,必缘人情。盖所尚一定,至于千万世而不变,使民之耳目定于一,然后子孙有所据依,可以永久,故三代圣王之后,率由旧章,历年有永,其明验也。惟我太上王,应天顺人,化家为国,以成一代之制。然而沿革之际,必徇人情,以贻后世。至于更定官制,其门下府三司,则仍其旧号,密直司为中枢院,而会议于都评议使司。一国军民之政,莫不由玆以出,即唐之中书遗制也。近来,罢门下府都评议使司,合为议政府,将三司中枢院,改为承枢、司平,各置首领官,与六房知印,乃与议政府等而为三,遂使军民之政,岐而二之。又置三军都摠制府及巡禁、扈卫等司,而十司增置员额,不急之官,可谓多矣。其于太上创制立法之意何如,殿下持盈守成之道,又何如?至若承枢、司平、六房知印迁转之路、供亿之费,特其末耳。其三辅堂上,显为宰辅,一国军民之政,不相与闻,名实有亏,诚非久安长治之策,岂其细故哉!大抵人情,惮于更改,安于故常。愿殿下令三府仍旧制,政令得失,会议于都评议使司,其他庶司沿革、吏员减损,一遵太上王更定文武官制,永为子孙持守之法。


11月13日[编辑]

○辛亥,李成、朴麟、金禧等,各省亲于其乡,命议政府饯于东郊。使臣刘璟、王峻用亦出饯。

11月14日[编辑]

○壬子,雨。

11月15日[编辑]

○癸丑,雨。

○遣参知议政府事朴信如京师。谢赐币帛、药材,兼贺驺虞也。

11月16日[编辑]

○甲寅,开国、定社、佐命功臣,同盟于大清观北,上押其誓文,不亲临其会。其文曰:

朝鲜国王臣讳,谨率开国、定社、佐命功臣等,敢昭告于皇天上帝、宗庙、社稷、山川百神之灵。伏以国之有君臣朋友,犹家之有父子兄弟,当以忠信诚悫,固结其心,永保终始。况乎要质鬼神,歃血司盟者哉!惟我太上王,以神武之资,获天人之助,而予小子亦克左右,弼成大业,开国之初,首与勋臣同盟,以固忠信。不期权奸,怀私背盟,挟幼夺嫡,谋害我兄弟,将危我宗社,幸赖天地宗社阴骘之佑,忠贤奋义,凶徒自溃,以嫡以长,扶立上王,天伦是正,宗社再安。又与勋臣,同结盟好,未几,谗邪复背其盟,构衅阋墙,称兵作乱。亲勋将相,应机勘定,罪人斯得,既服厥辜。是则违盟必戮,现有征验,可不惧哉!逮予小子继位之后,又与佐命之臣,同盟歃血,期与保全,于玆有年。自是三盟之臣,协心辅我,式至今休,可谓和洽无间矣,尚虑前后不与同盟者,其心犹以为未固,特涓吉日,乃会三盟之臣,昭告上下神祇[16],更寻前盟,以固其志。既盟之后,各自勉励,忠诚相信,恩爱相好,亲如骨肉,坚如金石,殚诚竭忠,夹辅王室,忘其私憾,唯顺公道,常以安社稷利国家为念,孜孜协力,终始无变,永享福禄,共保安荣,世世子孙,无忘今日。苟有匿私挟邪,渝盟背好,潜怀疑贰,外亲内忌,构谗造衅,分朋结党,阴图倾覆,诬陷同盟者,是欺天地慢鬼神背君父也。幽则必有神诛,明则必有王法,非止其身,殃及子孙。有犯关系社稷者,当以法论,亦如前盟所载。是皆自取,其谁之咎!天地神明,昭布在上,各钦誓言,永勉无忽。

开国、定社、佐命三功臣,未尝同盟,上虑三功臣未能和协,会而同盟,以一其心,监司边镇州牧分忧者,皆来与焉。三功臣六十六人,盟讫诣阙,各赐表里,御无逸殿,设大宴以慰之。

11月19日[编辑]

○丁巳,上如太平馆,宴使臣。

11月21日[编辑]

○己未,刘璟、王峻用至阙告还。

11月22日[编辑]

○庚申,上饯刘璟等于宣义门外。

○全罗道乐安郡浦潮水杂青黄色。

11月28日[编辑]

○丙寅,三功臣献寿于无逸殿,诸功臣不胜感悦,或献诗或联句或起舞,懽甚入夜乃罢。

○参赞议政府事权近欲撰《礼经浅见录》,上笺乞免,不允。笺曰:

近言。昔臣座主韩山李穑,尝谓臣言:“六经俱火于秦,《礼记》尤甚散逸。汉儒掇拾煨烬之馀,随其所得,先后而录之,故其文错乱无序。先儒表出《大学》一书,考定节次,其馀则未之及。予欲分门类聚,别为一书而未就,汝其勉之。”臣承指授,每欲编次,从仕鞅掌,亦莫克成。前朝之时,得罪见谪,幸蒙太上殿下钦恤之仁,获保性命,安于乡里。自辛未春至壬申秋十数月间,始得硏究此经,随编类次,乃成其蒿。第以本经文字浩穰,未易悉书,惟将每节首尾数字,云:“自某至某,旧在某节之下,今当在某。”往往又将臆见之说,附注其下而已。将欲尽书本经正文,次书陈氏辑说,然后附以臆见之说,以成一书,此岂数月之间,一笔之力,所可办哉!故在当时,未克脱蒿,冀以馀龄,俟毕其成。开国之初,得蒙召用,殿下继统,又以无功,滥与功臣之列,位至宰辅,再锡同盟,感极于天,糜粉难报。惟念臣近,质本多病,往往而作,今又加发,其势弥笃,支体瘦困,头目眩晕,神昏健忘,耳聋重听,难于奉职。术者又言:“自来乙酉至丁亥戊子数年之间,皆是厄运,殆难得过。”其言虽不足信,以臣多病卜之,不能享寿,亦可知矣。自臣始编此书以来,今逾十年,尚未成篇。臣恐一朝疾病难医,日迫西山,奄辞盛代,臣师所嘱,永负地下,岂不恸哉!且臣智识浅短,久居廊庙,丝毫无补。若递臣职,屏除世务,使得专意,卒成此书,虽其狂僭,无所逃罪,其于后学,未必无补。伏望主上殿下,怜臣衰病,谅臣至愿,令免职任,居闲处散,药饵之暇,更加精力,以卒其功。特命攸司,给纸札助缮写,勒成全书,铸字印传,则臣之著述,虽未足观,后进之士,必由是而兴起,发挥于经籍,以光盛代右文之治矣。臣不胜区区之志,惶恐顿首谨言。

批答:

省所上笺辞职事具悉。粤稽古典,唐、虞三代之君臣,莫不明道学以出治,后之人欲明道学者,舍六经何以哉!予自即位,思得名儒,置诸左右,讲论经学,以清出治之源。卿天资纯粹,识度渊微,学该六经,靡不硏精,发前圣之蕴奥,为后进之师表,而所著《浅见录》、《入学图说》,尤为学者之指南。以故命为宰辅,兼任讲筵,又长史馆成均,冀闻性理之学,其论学之懿,有契于伊、傅,笔削之精,取法于《春秋》。当朝夕纳诲,启沃予心,俾闻大道之要,卿之职也。岂可遽以疾病为辞哉!先儒朱熹,以作《书》集传,属之蔡沈,遂为全书。今韩山李穑,亦以考定礼经,付之于卿,其师弟之间,授受之法,若合一节,岂偶然哉!且礼书,掇拾煨烬,紊乱失序,诚宜考证,以贻后世。矧以卿之文学,赞襄之馀,犹可编次!昔宋神宗命司马光,编《资治通鉴》,以成一代之史,至今钦慕,予于卿亦若是矣。卿其展尽所蕴,参互考证,以成其书,既不负师教,又不负予意。岂惟有补于当时!殆将寿斯文于不朽,顾不伟欤!姑安厥位,以辅予治,所请宜不允。


十二月[编辑]

12月1日[编辑]

○戊辰朔,义城君金英烈卒。辍朝三日,赠谥襄昭。

○放汉京离宫造成军。

12月2日[编辑]

○己巳,日晕,且有背珥。

○太白昼见。

12月3日[编辑]

○庚午,辽东摠旗张孛罗、小旗王罗哈等至,上就见于太平馆。孛罗等奉帝敕谕,授参政于虚出于建州卫者也。初帝为燕王时,纳于虚出女,及即位,除建州卫参政,欲使招谕野人,赐书慰之。

12月4日[编辑]

○辛未,杖朴础七十。础尝为缮工监丞,私用铁三百斤,事觉,下巡禁司鞫之,律该杖八十、剌字、徒一年半。上令免徒刺,止杖七十。

12月5日[编辑]

○壬申,检校政堂赵云仡卒。云仡号石磵。立志奇古,跌宕瑰伟,径[23]情直行,不肯随时俯仰。至正辛丑,高丽恭愍王避寇南巡,朝臣多窜匿苟活,云仡以刑部员外郞从之。事平,录功为三等,恬于势利,超然有世外之想。洪武甲寅春,以典法摠郞弃官,退居尚州露阴山下,佯狂自晦,出入必骑牛,著《骑牛讃》、《石磵歌》以见意。丁巳,起拜左司议大夫,再转判典校寺事,非其好也。辛酉,退居广州古垣江村,与慈恩僧宗林为方外交。重创板桥、沙平两院,自称院主,敝衣草屦,与役徒同其劳,过者不知其为达官也。戊辰,起为密直提学。时,朝议以各道按廉使秩卑,不能举职,选两府有威望者,为都观察黜陟使,授教书钺斧遣之。云仡为西海道,顿纲振纪,抑强扶弱,有犯法者,毫发不贷,部内以治。召拜签书密直司事。壬申秋,太上即位,除江陵大都护府使,有惠爱,府人为立生祠。癸酉秋,以病辞,拜检校政堂文学。云仡退居广州别墅,时检校例受禄,云仡辞不受。政丞赵浚与云仡有旧,因送客过汉江,与同列宰相,率妓乐赍酒馔,往访之,云仡缁衣箬笠,扶杖出门长揖,迎至茅亭。坐定,浚张乐置酒,云仡佯聋不闻,闭目危坐,高声唱南无阿弥陀佛者再,傍若无人。浚谢曰:“先生厌是矣。”命止乐,啜茶而还。其玩世自高类此。及病,自作墓志,翛然坐化。其志曰:

资宪政堂文学赵云仡,丰壤县人,高丽王太祖臣平章事赵孟三十代孙。恭愍王代兴安君李仁复门下,登科,历仕中外,佩印五州,观风四道。虽大无声迹,亦无尘陋。年七十三,病终广州古垣城。无后。以日月为珠玑,以清风明月为奠,而葬于古杨州峨嵯山南摩诃耶孔子杏坛上、释迦双树下。古今圣贤,岂有独存者!咄咄人生事毕。


12月6日[编辑]

○癸酉,日珥。

○坤方有赤气。

12月7日[编辑]

○甲戌,张孛罗等至阙辞,上使参议李玄及宦官馈之。

○司宪府上疏请李居易父子之罪,不允。疏略曰:

诛死者以惧生者,孔子之《春秋》也。自古乱臣贼子,为人臣子者所不共戴天之仇,故人得而诛之。今李居易父子,以定社佐命元勋大臣,外饰忠直,内怀疑贰,罪在不宥。功臣百官,合辞请罪,乃置居易于镇州,而乡闾族属,旧知者太多;置伫咸州,而境连异域,边警无时,奴隶根随者不少。是岂箦中之尸乎?愿殿下体《春秋》之法,断以大义,将居易、伫,下攸司正其罪,籍没家产,惩戒后来。


12月8日[编辑]

○乙亥,上朝太上殿。

○司谏院上时务数条:

一,《传》曰:“囹圄之苦,度日如年。”又曰:“一夫在囚,举室废业。”是则刑狱不可不慎也。曩者,殿下悯其滞狱,令主掌官,具书囚人年月久近以闻,凭考决讼之勤慢,此诚殿下钦恤之意也。然而当该官吏,不体上意,所断者,易决之事,其于难断之讼,置而不问,以待递职之日,遂使有罪之徒,饰巧长智,幸而得免;无辜之人,久淹牢狱,以至夭札[24]。岂惟致伤和气!抑亦有亏于殿下好生之德,非细故矣。伏望殿下,令宪司,每于月季,考其囚徒,毋使滞狱。一,《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故《春秋》于凡用民力,虽时且义,必书,重民力也。殿下即位,中外土木之役,一切停罢,其有兴作出于不获已,则必役游手之徒,禁用民力,以固邦本,此实仁民之美意也。近年以来,水旱相仍,民不聊生,诚宜安集,务农重谷,以休民力,各道守令,各以所见,妄兴土木,以要一时之誉,不恤万姓之艰,此所谓时屈举赢者也。伏望殿下,令各道各官,取旨营缮外,凡诸土木之役,一皆禁断。一,台谏,人主之耳目,公论所在,故前朝盛时,凡除拜官职,必令考其家世,察其贤否,然后署出告身。自官教以后,贪污冒进之辈,不顾己之贤否,敢行请托,规得三品者,间或有之。愿自今,两府外嘉善以下告身,必令台谏署出,以正百官,以励士风。一,佛氏之道,以离世绝俗为宗;妇女之义,以正静自守为主。以故国家严立法令,凡妇女上寺者,痛行禁断,以明风教,近来法令废弛,妇女上寺,络绎于道。宣淫失节,职此之由,甚非明时之令典也。愿令攸司,妇女上寺者,勿论父母追会,一皆禁断,以正风俗。

上皆允之,惟告身事,不允。

12月9日[编辑]

○丙子,命召赵休、郑易等,台谏刑曹员,皆令上京。

12月10日[编辑]

○丁丑,日珥且背。夜,南方有赤气。

12月11日[编辑]

○戊寅,太白昼见。

12月12日[编辑]

○己卯,日珥。

○行太阳独醮及金星独醮。禳灾也。

12月17日[编辑]

○甲申,上朝太上殿献寿,夜还。

12月19日[编辑]

○丙戌,命领春秋馆事河仑、知馆事权近,考前朝官制于《高丽史》。

12月21日[编辑]

○戊子,夜,寅卯地有赤气。

12月22日[编辑]

○己丑,夜,巽方及西北有赤气,庚寅亦如之。

12月24日[编辑]

○辛卯,东方有赤气。

12月25日[编辑]

○壬辰,司译院副使李自瑛,押逃军金加勿等男妇幷二十八名,赴辽东。

12月26日[编辑]

○癸巳,夜,艮方有赤气。

12月28日[编辑]

○乙未,上亲祭于仁昭殿,遂诣太上殿献寿。

○上王拜齐陵。

12月30日[编辑]

○丁酉,上朝太上殿,遂诣上王殿。岁除日也。

○是月,对马州牧宗贞茂,使人达禁贼之意。

太宗恭定大王实录卷第八

注释[编辑]

  1. 原本「古」
  2. 原本「鉴」
  3. ^ 3.0 3.1 原本「候」
  4. 原本「卯」
  5. 原本「仁」
  6. 原本缺刻
  7. ^ 7.00 7.01 7.02 7.03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7.10 原本「鄥」
  8. 原本「郍」
  9. 原本「拟」
  10. 原本「之」
  11. 原本「端」
  12. 原本「瘇」
  13. 原本「卒」
  14. 原本「祈」
  15. 原本「道」
  16. ^ 16.0 16.1 原本「祗」
  17. ^ 17.0 17.1 原本「瞹」
  18. 原本「眛」
  19. 原本「改」
  20. 原本「模」
  21. 原本「抵」
  22. 原本「于」
  23. 原本「经」
  24. 原本「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