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实录/定宗实录/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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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序 恭靖王实录
(乙卯)元年(1399年)
二年 

春正月[编辑]

1月1日[编辑]

○壬申朔,始行朝廷建文年号。

○上率宗亲,朝太上殿行贺礼。太上王以水陆斋齐戒,不受贺礼,上进表里一套,还殿冕服,贺登极,仍贺正讫,服冠袍受朝,宴群臣,夜罢。平壤府尹成石璘,进《欹器图》,左道监司李廷俌,进《历年图》,右道监司崔有庆,进《无逸图》,皆嘉纳。

1月2日[编辑]

○癸酉,风雪暴作,屋瓦飞坠。火在亢第二星西,隔一尺许。

○幸弘济院,饯右政丞金士衡。士衡如京师贺登极,政堂河仑行陈慰吊祭礼。

1月3日[编辑]

○甲戌,火在亢第二星,隔四寸许。

○御经筵,命揭《欹器图》于壁。知经筵事李舒引满而不溢之语,以戒持盈之难,上悦。

○设法席于衍庆寺。转新成金字《华严经》也。

○遣僧雪悟,设菩萨斋于金刚山及安边释王寺,饭僧二百。江原道监司输米豆供其费。

○奴婢辨定都监决讼,限二月晦日。

1月7日[编辑]

○戊寅,火犯亢第二星。

○史官始入侍经筵。初,上不近史官,门下府上疏再请。疏略曰:

史官之职,人主言动、时政得失,直书不讳,以诏后世,所以备观省而垂劝戒也。前朝之季,荒淫无度,昵比妇寺,踈远忠良,惮史官之直书,使不得近,最为无艺。宜鉴前朝之失,思设官之义,特令史官,日侍左右,记言动录时政,以为万世之弘规。

从之。知经筵事赵璞进曰:“人君所可畏者,天也,史笔也。天非苍苍高高之谓也,理而已。史官记人君之善恶,以贻万世,可不畏乎?”上然之。璞早诣阙,与武臣为局戏,至进讲开卷读,不能句其书。

○命巡军,决刑曹滞囚。时刑曹皆阙员也。

○御经筵。知经筵事赵璞进讲《论语》,至仍旧贯如之何章曰:“此欲人君罢土木劳民之役也。”上曰:“土木之役,已罢矣。忠清道监司李至,请除宫城盖茨。余思之,中外民贫,不能赍粮,国无所储,又不能给。盖茨转输之际,其弊不小,是害吾民也。当此之时,一切营缮,皆所当已。况宫城盖茨乎!是以从其请。”璞对曰:“殿下此言,诚吾民之福也。”

○免船军鱼盐之役。忠清道监司李至启:“船军漕运造船营田等事,役繁弊钜。漕运之时,屡至溺死,造船营田燔盐之际,农牛羸毙。伏望令船军,改造破船,漕运营田外,免鱼盐二事,以优其生。”从之。

1月9日[编辑]

○庚辰,木稼。火在亢第一星第二星间。

○御经筵,中枢院学士李詹,进讲《论语》克己复礼章曰:“程子四箴,当书诸左右,以便观览。”上允。

○门下府请王兴、柳隐之、衍之等罪,皆宥之。门下府劾前评理王兴,上疏云:“王兴,逆臣柳曼殊姻娅之亲。曼殊伏诛,而兴潜匿曼殊子隐之、衍之等而不告。请下宪司断罪,将隐之等窜于外。”

○以忠清道今年所纳军资,赈饥民。从监司李至启也。

○命庆尚道监司,饭印经僧徒于海印寺。太上王欲以私财,印成《大藏经》,纳东北面所畜菽粟五百四十石于端、吉两州仓,换海印寺傍近诸州米豆如其数。

○兀狄哈二人及女真二人来。

○改计禀使偰长寿为进香使,同金士衡、河仑入朝。初,长寿至婆娑铺,辽东都司以非三年一聘之期不纳。长寿还至义州,移书左政丞赵浚曰:“请每年朝聘事,宜更奏闻,否则于陈慰,进香使差遣。”于是,启为进香使。

○御经筵。上曰:“高皇帝日再视朝,天下万机,皆亲决断。然疑忌英雄及功臣,指为蓝党胡党,皆杀之,无乃不可乎?”知经筵事李舒、左谏议赵庸等复曰:“高皇帝,勤劳俭素则有之矣,然天下之事,不任以贤,身亲听断。君行臣职,甚非设官分职之义也。秦始皇衡石程书,盖近之。”上曰:“然。”校书少监裵仲伦曰:“臣昔在京师,见诸王子书字,可爱。”庸曰:“人君专要正心修身,工书非所尚也。”上然之,乃曰:“人君当以正心为贵。”

○减忠清道兵船二十艘。监司李至上言:“尝观宥旨内,船军以三丁立一名,圣上之德至矣。然水陆之军,各有定额,无役之民,亦不易得,故不能充三丁之额,诚可痛也。道内兵船本六十艘,其军近因逃散死亡,未满额数,时立之军,半是单独,船只虽多,名存实亡。乞除兵船二十艘,以其军及侍卫镇属军官无马者,充三丁之额,分骑四十艘,泊诸要冲,则水军苏息矣。”从之。

○以德妃生日,宥中外轻罪。

○御经筵。谓讲官曰:“寡人有疾,手足酸痛。或时击球,欲以运身行气也。”知经筵事赵璞曰:“行气之戏,虽不能已,请勿与宦寺憸小之辈共之。”上然之。

○击球于内庭。前参知门下府事都兴、前中枢院副使柳云及宗亲侍焉。

○门下府力请尹文殊奴之罪,不允。初门下府上书曰:

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前朝之季,礼制颓坏,人心衰薄,百日即吉,飮酒啖肉,男女昏姻,无所不为。今国家复行三年之丧,明有著令,学生尹文殊奴,居其父承礼之丧甫逾年,其诸兄皆在制中,而先自释服,娶都承旨李文和之女,以干成宪。其母权氏,称有内旨,其罪已不得而治矣,然亦岂可不终制而在妻家乎?伏惟命还其家,俾终其制,自今以后,三年之内,欲行嫁娶,夤缘取旨者,痛行纠理。

上曰:“今后自除其丧者纠理。”门下府再上疏曰:

臣等以为,文殊奴当丧娶妻,甚为不孝,不可不正,具疏以闻,未蒙听纳。臣等窃惟,亲丧固所自尽,是人子之至情,出于天性,不待外求。故衰麻哭踊,不处内不食肉,以终再期,所以报三年之爱也。昔人有当丧有疾,使婢丸药者,乡党尚贬之。况当丧嫁娶者乎?今文殊奴,丁父忧甫逾年,自除衰绖,任然娶妻,飮酒啖肉,恬不为愧。是岂人子之情也哉?其坏俗乱纪,莫此为甚,风俗何由正乎?愿依前日所申,以正风俗。

上曰:“三年之内,任然即吉者,一皆纠理。”

○与都兴、柳云等,击球于内庭。

○命大司宪赵璞子慎言,释丧服娶怀安公女。召台谏掌务曰:“慎言将娶怀安公女。虽在母丧,毋以尹文殊奴例止之。”台谏诤之不已,命出之。

○吾都里万户童所老来。

1月19日[编辑]

○庚寅,大风尘沙眛目,咫尺不见人。

○遣骊兴伯闵霁于忠清、全罗、庆尚道,证考安胎之地。

○御经筵。诸公侯与宦寺击球于内庭,喧嚣不已,上顾谓史官李敬生曰:“如击球事,亦书诸史乎?”敬生对曰:“君举必书,况击球乎?”上曰:“吾欲观前代君臣行事之迹,其将《高丽史》以进。”知春秋馆事赵璞进《高丽史》。

○太上王欲移御抚[1][2]君芳蕃故第,不果。台谏上言以为:“芳蕃故第,岂所宜御?”上令都承旨李文和,以其章转申于太上王,太上王不听。都评议使司率百官上言曰:“今者,太上王欲移御抚安君故第,大小臣僚,莫不惊愕,咸以为太上王出居私第,而殿下安于九重之上,实为未便。前日台谏所启,至为详悉。伏望殿下,毋以姑息顺旨为孝,优纳台谏所启,以止太上移御之心,奉承尽礼,曲全大孝。”上令都承旨李文和,以其状启太上王,太上王怒曰:“号令进退,在人君之一言。若曰老父之志,予不能违,台谏百官,谁曰不可!”明日台谏诣阙,复请不已,上使宦官朴英文,告太上王曰:“父王若出居私第,国人皆谓不能尽孝,致使出居。予是以深愧焉。”太上王感其言,不果移御,只开北门,以通往来。

○除各道监司赐米,从实职颁禄。

○初授骑船格军之职。庆尚道水军都节制使请曰:“骑船格军,非盐干贱者,依射官例赏职。”从之。

○御经筵已,击球于内庭。

○始给鸠房匠张加勿等五人月料。

○授筑城官员及诸节制使麾下添设爵。时,留后司城新都宫城及外城,皆新筑之。

○以朴蔓为中枢院副使。

○靖安公请辞兼判尚瑞司事,不允。

○革左道处仁兼官双阜县,还属水原府。

○东北面都巡问使朴子安请除道内船军职赏给田等事,从之。

○遣吉州都镇抚辛奋,赐酒于愁州兀良哈万户刘八八禾、吾音会、吾都里万户童猛哥帖木儿、多甫水、兀狄哈等。

○大司宪赵璞进言曰:“击球之戏,但以行气也,毋至过度。”上然之。

○读《论语节要》毕,赵璞进曰:“《论语》一书,皆圣人之言。愿殿下日加熟玩,取法于圣,则治天下不难,况一国乎?昔宋相赵普,平日所读书,唯一帙耳。人莫得见,及卒,乃知为《论语》也。近日,殿下常以击球为乐。人主代天理物,所存者大。不可顷刻怠忽,况游戏乎?”

1月30日[编辑]

○辛丑,火在亢第二星西,隔五寸许。

二月[编辑]

2月1日[编辑]

壬寅[3],命置王兴于开城。月朔,百僚班立于阙门外,前门下评理王兴,骑马而过,直至阙门,门下府劾之。上书,略曰:

宫禁,臣民之所当敬;朝廷,国家之所共尊。前门下评理王兴,徒以狂妄,夤缘伪辛,位至宰辅,再干邦宪。幸蒙赦宥,尤宜谨慎。今百官咸集阙门,而兴任然骑马而过,直至阙门,其凌辱朝廷之罪,不可不治。请下宪司,收其职牒,鞫问其由,远窜于外。

○以郑擢为丰海道都观察黜陟使。

○靖安公请辞判尚瑞司事,从之。

○门下府上疏,请汰宦官爵秩。疏曰:

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未有失信民,而能治其国者也。臣等顷者,谨以一二条件,仰渎天聪。阉人之官,高不过三品,且不许受朝官,居其一焉。既蒙听纳,布告中外,一国臣民,共知殿下从谏之美。今内侍府得受朝官之资,以至嘉善,又受检校,其高至于嘉靖,其多几于五十,而兼朝官者,间或有之。臣等窃恐有从谏之名,而无从谏之实,不唯失信于民,名器之滥,将无有纪极矣。伏望一依前日所纳,其内侍府受朝官之资者,令攸司收还其牒,自今宦官除授,只许内侍府,其检校一行削去。盲人刘大原,既非阉人,亦居其列,有乖盛朝命官之义。亦令攸司收其职牒。

不允。补阙黄喜进曰:“臣等上疏待命,未获兪允。然检校之职泛滥,不可不削。”上曰:“宦官给事诸殿者甚多,而内侍府官职有限,故禄官外,又有检校。且盲人刘大原,虽得内侍府事,曾有功于予,勿收其牒。”

○下禁酒令。

○宪府征甲士奉思义布。上命攸司,杖宪府书吏使令各一百,充水军,还思义征布。知门下府事赵英茂族人中郞将奉思义会飮,宪府书吏使令,缚致于府,幷其妇女,征布五十匹。英茂怒,面诘大司宪赵璞,且复于上。

○将祭齐陵,门下府上疏止之,不允。初参赞李居易,请拜扫先莹,上即兴感,有拜齐陵之志。将动驾,门下府以为:“殿下欲亲祭齐陵,孝诚至矣。然人主奉先之道,春秋修其祖庙,荐其时食而已。请停此行。”不允。郞舍诣殿庭,请至再三。

○朝,太上殿告行,遂如留后司。

2月12日[编辑]

○癸丑,夜半,群乌飞鸣于殿上。

○瑞城君柳爰廷卒。爰廷无文武异才,位至宰辅,得与开国功臣之列。及以田时之故,系巡军狱,太上王宥其罪,仍命承旨卢石柱传旨曰:“爰廷,初无半面之知,得与功臣之列,其功从可知已。政丞赵浚,不得辞其责矣。”

2月14日[编辑]

○乙卯,群乌聚噪于宫城北松树。

○上射獐,遣人驰献于太上殿。

2月15日[编辑]

○丙辰,群乌回翔于景福宫。明日亦如之。

○流左散骑权湛于江陵。初门下府劾辨定都监使田祖生为误决,上疏请罪,下其疏于宪府核实。宪府直祖生所决,反劾郞舍,湛流江陵,馀皆罢职。

○至留后司,御寿昌宫登北苑,顾谓左右曰:“以前朝太祖之智,建都于此,岂偶然哉!”遂有移都松京之志。

2月19日[编辑]

○庚申,木星犯轩辕左角,隔二寸许。

○群乌聚噪于宫城北园。

○上以寒食,亲祭齐陵,当祭下泪。时使僧徒,修葺斋宫,上曰:“岁方凶歉,姑停此役。”

2月23日[编辑]

○甲子,鹊巢于勤政殿角。

2月24日[编辑]

○乙丑,至自留后司,见于太上王。

2月25日[编辑]

○丙寅,大风且雨。

○赐衣于经筵侍读裵仲伦。

2月26日[编辑]

○丁卯,流星大如杯,出角北,入氐西。

○会宗戚及功臣,议移都。书云观上言:“群乌聚噪,野鹊来巢,灾异屡见,宜修省消变,且宜避方。”上乃悉召宗亲及左政丞赵浚等诸宰,执示以书云观所上书,且问避方可否,皆对以宜避。上问:“避诸何方?”对曰:“畿内州县,大小臣僚宿卫之士,无所依寓,松都,宫阙及群臣第宅皆完。”遂定议还于松京。初都人皆怀旧都,闻欲还都,相与喜悦,提携负戴,络绎于路,使守城门以止之。

三月[编辑]

3月1日[编辑]

壬申[3],罢奴婢辨定都监,其未决及误决者,悉送刑曹都官。

○军一人自辽东逃来,本国人也。属东宁卫,以辽东役烦逃还,言:“燕王欲祭太祖高皇帝,率师如京,新皇帝许令单骑入城。燕王乃还兴师,以尽逐君侧之恶为名。”

○诛故中枢院副使具成祐妻柳氏。柳氏初适金益达,益达娶之三日而去,后适成祐,成祐无后卒。柳氏声言追福,如僧伽寺,私于僧信生,信生无时往来。成祐奴小古未、婢英生等,欲伺执之,柳氏与信生谋,反杀二人,事觉。宪司执柳氏及信生鞫之,请诛之,上曰:“所犯虽大,然春夏,生长万物之时,古法忌杀。待秋分后断之,若何?”左右曰:“罪若非十恶,待秋可也。”上曰:“若秋分前忌杀,则何择十恶与否!”良久乃依申。降倭及吾郞哈等,请于靖安公曰:“愿宥其罪以为妻。”靖安公不许曰:“柳氏,世族也。宁抵死,不可如仁达之妻也。”

○宥内官李得芬、李刚达,京外从便。宪司上言:“太上王时,兴土木之役,劳民伤财者,金师幸也;执权弄法者,曹恂也,今皆伏诛。从臾佛事,虚竭仓库者,得芬也。乞以师幸、曹恂之例罪之。”上大怒,以其状抵地,进掌务责之曰:“得芬负如是罪,何不早治,待予放宥,而后请罪乎?是辱我也。”留疏不下。

3月4日[编辑]

○乙亥,鹊巢于勤政殿头。

3月5日[编辑]

○丙子,鹊巢于钟楼角。

○李得芬外方从便。上举司宪府疏曰:“是宪司辱我也。欲焚之,如何?”诸公侯及宰枢佥曰:“所司状词过度矣。”大司宪赵璞在告,始出力请,上不获已下其疏,止令外方从便。

3月7日[编辑]

○戊寅,还于留后司,公侯皆从之,各司半焉。太上王动驾,怀安君芳干及各司一员从之。道过贞陵,周观趑趄,且曰:“初移汉阳,非独吾志,与国人议之也。”掩涕而去。

3月9日[编辑]

○庚辰,雾,咫尺不见人。

○太上王昧爽先入留后司,御边安烈故第。

○在行在所出入,令道流僧振铎咒之。

○下僧徒入民户之禁。上谓大司宪赵璞曰:“今国家纪纲陵夷,僧徒因劝善,屡入民户,奸犯妇女。自今严禁,毋蹈前弊。”

○上每获獐雉,辄令驰献太上殿。

3月13日[编辑]

○甲申,上至留后司,将诣太上殿,留仪卫于洞口,以数骑入见,还御寿昌宫。

○罢东北面江原道船军,减京畿、庆尚、忠清、全罗、丰海道西北面船军。初,上御经筵曰:“生民之苦,莫甚于骑船。弃父母妻子之养,无有休息之期,诚可痛惜。比来,倭寇寝息,边境稍安,宜罢三分之一,轮番代戍。且贼之窥伺,必有其处,分泊要害之处,举烽相望,传檄相聚,亦为未晩。”大司宪赵璞进曰:“殿下宵旰,虑在安民,臣等不胜欣抃。臣数奉使边境,讯问民瘼,民生艰苦,莫甚于船军。”上曰:“然。”即命都承旨李文和,传旨都评议使司,会议以闻。都评议使司进六道船军之籍,上谓都承旨李文和曰:“江原道东北面深僻,贼必经下道,得至其地。其船军一行除罢,但留守船军,轮番递直。京畿、全罗、庆尚、忠清、丰海道西北面军船,除十分之一二,各于其道要害之处分泊,有变则举烽相望,迭为掎角,其除罢空船,令人守之。”

○太上王欲幸金刚山楡岾寺,设菩萨斋,不果。太上王将行,上遣内官朴英文,请曰:“去年水旱,民失农业,时罹饥馑,矧今孟夏,东作方殷,大驾行幸,则虽简其扈从,弊亦不小,恐妨农事,愿待农隙。”太上王幡然改曰:“父为子言,子为父言,安有不虑而发乎?吾行诚有弊矣,当止。”英文还以告,上喜,赐衣一领。

○太上王命除军士之卫宫门者。

○初令文臣会于集贤殿。大司宪赵璞上言:“集贤殿,徒有其名,而无其实。请复旧制,多置书籍,令艺文校书主之,文臣四品以上职带馆阁者,更日而会,讲论经籍,以备顾问。”上深许之。以左政丞赵浚、醴泉伯权仲和、大司宪赵璞、中枢权近、李詹为提调官,以文臣五品已下充校理,七品已下充说书正字。

○太上王昧爽移御于侍中尹桓故第。太上王尝曰:“予迁都汉阳,丧妃及子。今日还都,实有愧于都人。”故其出入,必用未明之时,不使人见之。

○击球于内庭,明日亦如之。

○礼曹上疏,请罢闾里经行。其疏略曰:“前朝崇信佛道,设闾里经行之制,奉命监察,具公服领僧徒,周行里闾,悬幡吹螺,诵经作法。愿以春秋《藏经》之例革之。”不允。

○太上王率左右内官,幸观音窟,设《楞严》法席,翌日还。

○语大司宪以击球之故。上谓赵璞曰:“寡人本有疾,自潜邸,夜则心烦不能寐,及晨乃睡,寻常晩起,诸父昆弟,谓予为怠。即位以来,心怀戒谨,不知有疾,近日更作,心气昏惰,皮肤日瘁。且予生长武家,山行水宿,驰骋成习。久居不出,必生疾病,故姑为击球之戏,以养气体耳。”璞唯唯。

○许医人杨弘达、弘迪等,与朝士同仕。赵璞进曰:“医人杨弘达、弘迪等,皆为宫库别坐。监察以为贱隶子孙,不欲同坐。”上曰:“予亦曾闻之矣。然弘达等,良医也。我太上王再患病,尽心医疗。由是太上王甚爱之,予亦视犹兄弟。且其为贱无明证,虽与之同事,亦何嫌耶?若有功国家,则虽贱隶,岂无可通之理乎?”

○太上王以单骑,幸观音窟,欲遂如平州温泉,不果乃还。太上王将行,上闻之惊惧,遣内官朴英文请曰:“父王不预命所之,而忽如温泉,则国人未知所之,哓哓失望。乞还宫,诹日乃行。”不允。门下府上言:“往者,奸臣郑道传、南訚等,擅执国柄,蒙蔽聪明,以乱嫡庶之分,祸几不测。幸赖太上王,知天命之不可遏、人心之不可违,禅于殿下,俾嫡庶正其分,长幼得其序,而殿下奉事太上王,视膳问安,日笃诚敬。太上王既为国君之父,尊莫比焉,侍其左右者,宜尽诚启达,以致动静有节,出入以时。臣等窃闻今月二十六日夜半,太上王以单骑,出幸观音窟,欲遂如温泉,今当农时,其弊不细。伏惟殿下,动之以诚,达之以义,请止其行,以副臣民之望。且治国之要,号令当出于一。太上王所御车骑仆从,宜启于殿下,殿下命攸司以备焉。今者宦官李匡,出纳太上王之命,不启于殿下,又令百官不知所之,固未合于国家之大体。请下匡攸司,鞫问其故,痛惩垂鉴,继自今,太上王所御车骑仆从,皆启于殿下。”上兪允,李匡,置而不问。太上王左右闻议匡之疏,罔不恐惧,是夕还宫。白云寺老僧信刚,见太上王,叹曰:“芳蕃、芳硕俱死矣。予虽欲忘,不可得也。”信刚对曰:“愿上勿用哀戚。彼之不幸,上之伤心,皆自取也。”太上王然之。命书云观,卜太上王幸温泉吉日以闻,太上王大悦。上欲献寿,太上王闻之,辞曰:“子之享父,虽出至情,待予浴还可也。”上从之。

○赈忠清、全罗、丰海道饥民,分遣敬差官于三道,且考守令赈贷能否。

夏四月[编辑]

4月1日[编辑]

辛丑[3],太上王如平州温泉,上遣诸公侯,享于野次,太上王却之。太上王之行,青原侯沈淙、义宁侯孟宗、中枢赵仁琼、张思靖等随驾。上又遣内官朴英文,英文未至,太上王只令馈女官,使英文言于上曰:“吾尝言勿为此享,今乃尔耶?”

○遣义安公和于新都,享宗庙。召礼曹曰:“齐陵之祭,宜仿宗庙享礼。”礼曹启曰:“祭陵,非古制也。虞而安神,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神懿王后,虽不祔庙,既立原庙,行四时祭,则又不当祭陵也。”不允,但去牺牲。

4月3日[编辑]

○癸卯,流星出氐南,入骑官北。

4月4日[编辑]

○甲辰,大雨,新都西山大石崩。

○遣靖安公及上党侯李伫于温泉,享太上王。

4月5日[编辑]

○乙巳,大水。

○户曹给田司,请以原[4]从及回军功臣田,身后许人陈告,从之。

○西北面都巡问使兼平壤尹成石璘[5],以老病上疏乞骨,遣知中枢院事李稷代之。

○遣中枢院使[6]赵珍,安胎于金山县,升金山为郡。

○试知贡举骊兴伯闵霁、同知贡举清城君郑擢等所取金泮等三十三人于集贤殿,擢田可植为第一。赐可植、赵叙、李公义内厩马各一匹。叙,英茂子;公义,茂子。闵霁宴门生于其第,遣中官赐酝。

4月16日[编辑]

○丙辰,圣居山金神寺前大石崩。

○太上王还自温泉。上只率宗亲及甲士,迎于西普通,太上王从间道还宫,上驰马以至入见。太上王以兴天寺舍利殿营缮迟缓为言,上遣内官朴英文,督其役。

○门下府上疏以为:“人君举动,必备仪卫。”上允。疏略曰:

举动,人君之大节,不可不谨,亦不可不严。是以古之帝王,虽当视朝听政之时,必出警入跸,以谨动静;必备仪仗,以示尊严。况当门外行幸之时,安有不备仪仗,又令百官不得侍从乎?臣等窃闻,今月十八日,殿下幸于西郊,以迎太上王,不令百官侍从,但以甲士侍卫,其于警跸谨严之礼何?愿自今如有行幸,必命所之,备仪卫具侍从,以严动作,垂范后世。

○赐新及第恩荣宴。

4月25日[编辑]

○乙丑,群乌集白鹿山。

4月27日[编辑]

○丁卯,雨雹。

○御凉厅,观掷石之戏。

○命立庙于麻田县,祭前朝太祖及惠、成、显、文、忠敬、忠烈、恭愍七王。以七王皆有功德也。

○召都兴、柳云等,击球殿庭。

五月[编辑]

5月1日[编辑]

庚午[3],门下府上疏,陈时务十事,不允。疏曰:

一,孝者,万善之原,百行之本。尧、舜之道,不越是矣。太上王春秋已高,宜勤视膳问安之职。愿自今,一依唐太宗奉养太上之制,置太上王宫于城中,号曰太安宫,日勤问安,垂范万世。一,太上王尊为国君之父,而殿下以一国之富,奉事焉,其奉养之道,不为不厚。愿自今,其宫中执事,定额数择良能,以干其事。其侍从者,择耆旧夙有名望者,更迭入侍,又令节制使轮番侍卫,僧徒奴隶之辈,毋得擅自出入。一,古者圣王,设官制禄,各有其职,未有无其职而食其禄者也。方今以老病,而不宜职事者,皆授检校。不任其职,坐耗天禄,殆非先王设官制禄之义也。自今大小臣僚年七十者,许令致仕,各就私第,虽未至七旬,而不宜职事者,亦不许检校之职。且古礼,妇人无外事,尤不当受职。今者翁主十九,宅主五十二,国夫人四,女官九人,摠计八十四人,坐食天禄,无益于国。每当颁禄之际,必用军资所储,充其不足,仓廪虚竭,军饷不足。臣等窃闻,朝无幸位,则食者寡矣。安有无其职而食禄者,至于百数十馀人乎?其夫有大勋劳,既已不次擢用,又锡之土田臧获,报功之典,固已厚矣。岂可又令妇女,并受其禄乎?其检校之职、妇女之禄,一切停罢。一,王者之道,一言之善,足以垂范万世;一行之失,足以贻欺千古。古者或以司过二人,置诸左右,以记得失。今门下府郞舍之职,以左右名之,盖其例也。以左右亲近之职,不得与闻殿下言行之得失,无乃旷其官而尸其禄乎?臣等窃闻,经筵之制,非惟讲明道学,历代兴替之迹,无所不讲。故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足以耸动其善心,惩创其逸志。今者经筵官,但知句读,不讲道学之宗,不陈历代之迹,故虽殿下日御经筵,无补于圣学,殊失经筵讲官之职。愿自今,每御经筵,令台谏一员,更迭入侍,又令经筵官,讲论治道,至于日昃乃罢。一,打球之戏,其在残元君臣失道荒淫之所为也。都兴、柳云、金师幸等,游事残元,得见其事,适值太上王创始之初,进言曰:“人君处于宫中,苟不运身,必生疾病。运身之利,莫如打球。”乃行其术,得蒙宠幸,逢迎之罪,莫大于斯。师幸既伏天诛,其都兴、柳云等,望令攸司,收其职牒,屏斥于外,以戒后来。且殿下纉承大业,宜法先王之道,何效残元之所为乎?愿自今,毋行打球之戏,一动一静,节之以礼。一,昔唐太宗谓魏徵曰:“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对曰:“然。天下未定,则专取其才,不顾其行,丧乱既平,则非才行兼备,则不可用也。”我太上王创始之初,国步未定,故要收舆望,但取其才,革台谏告身之法,始有官教之制,贤愚冒进,杂处朝班,弃廉亡耻,士风不振,于玆有年。愿革官教之弊,复告身之法,以励士风。一,尚衣院,是为殿下之内帑,衣带服饰之物,一皆掌之,但以憸小之徒,掌其事,以至枉费无度。自今择公廉之士,以监其事。一,国保于民,民保于信。信者,人君之大宝也。殿下践祚之初,谓别鞍色,其弊不小,合于工曹,谕告中外,众皆悦服。曾未期年而复立,固非示信于民也。工曹之职,摠百工以供王事。自今革别鞍色,永属工曹。一,宰相之职,论道经邦,燮理阴阳而已。如出纳钱谷等细务,有司存焉。是以太上王即位之初,使司供应之任,礼宾主之,国用钱谷之数,三司掌之,所以敬大臣也。自今革使司所置支应库,其所贮钱谷,移于礼宾,以备国用。一,古今帝王,莫不得之于艰难,失之于宴安。故或有不遑暇食,或有昧爽丕显,坐以待朝,以勤政治。殿下既承大业,诚宜夙夜匪懈,以成至治。奈何每衙日,但受朝礼,不自听政?昔者鲁文公,四不视朔,笔之《春秋》,垂戒万世。愿自今每衙日,令各司将平决庶务,具本启闻。

上读至击球之事,怒甚,召左谏议安鲁生诘之曰:“言官之职,直言可也。予之所为,归咎父王可乎?”命掌务起居注朴竖基勿视事,留状不下。

○命都承旨李文和,取生员李约从等百人。宗亲义安公和之子渐亦中试,和诣阙谢。上谓经筵侍读官裵仲伦曰:“叔父之子渐,以宗亲中试,固非常例也。尔与集贤殿尚瑞司及三馆诸儒,俱诣义安第以贺。”

○命柳云、都兴等,复侍卫。

○命竖基视事。大司宪赵璞上言,郞舍之极谏,其职也。

○上率百官,朝太上殿设享,竟夕乃罢。上进退太上王前如平时,太上王待主上,亦如之。欢甚,太上王使都承旨李文和,传旨于上曰:“父没而子传其物,例也。岂若父子亲相授受,以尽亲爱之情耶?”即解所御黄金带以赐,上受扣头谢而带之。靖安公感泣,左右莫不挥涕。诸公侯迭起上寿,太上王辄令先献主上,上每觞辄尽,太上王亦如之。义安公和、前判汉城府事李居易起舞。上还宫,赐宗亲公侯衣各一袭。

[3]罢司宪杂端安纯职。初,纯赴台,监察不迎,条纯罪告本府。其一,谓纯奸妻兄卒政堂郑摠妓妾重千金,一,谓纯踈薄正妻,昵爱婢妾。宪府遂劾纯,请罢职远流,上以纯功臣子,只令罢职。

5月16日[编辑]

○乙酉,雨。上谓经筵官柳观曰:“近者十日不雨,草木几于不苏,今日雨,可喜。”观对曰:“臣亦喜焉。”上之敬天爱民之心,见于言表。

○放赵璞于利川,赵休于海州。岁戊寅芳硕、芳蕃见杀之夕,李居易取芳蕃妓妾重千金,李伯卿取芳硕侍妾妓小斤孝道,赵璞取芳硕侍妾妓孝养,皆置于家。至是,璞为大司宪,与中丞徐愈、侍史赵休、杂端安纯、闵公生等议谓:“上党侯李伫取妻弟芳硕妓妾孝道,乃其父居易所尝奸者也。父子聚[7]麀,渎乱天常,是不可不劾也。”未及发,徐愈在家楼上,与人言其欲劾之意,其婿在楼下闻之,以泄于人。又纯见劾本府,言于姻侄左副承旨李叔蕃,叔蕃转告靖安公;闵公生亦漏其议于妹夫怀安公。由是李伫父子知之,伫泣诉于上曰:“宪司欲诬害臣,臣待罪。”伫即伯卿也。上怒,下愈、休、纯等巡军狱,公生以漏言独免。命左散骑常侍朴锡命、刑曹典书姜思德等,杂问愈及休。拷掠急,乃曰:“首议者璞也。”伫闻之愈怒,欲攻璞,又诉于上曰:“谋害我者璞也。定社之盟,口血未干,反欲害之。”上不得已遣叔蕃,传旨于璞曰:“以公义论之,则前日之开国,今日之定社,歃血同盟;以私情论之,则卿为靖安公之友婿,怀安公之婿父,于伫不无恩情。今乃背恩食言可乎?按律断罪,于法得矣,然同盟之意,本不如是。欲从卿愿,放归田里,卿将何之?”璞对曰:“愿归利川,老母在焉。”遂放璞于利川,休于海州,愈免官,公生复职,纯曾被劾免官,故置之。

○通信官朴惇之回自日本。日本国大将军遣使来献方物,发还被虏男女百馀人,上御正殿引见,命立四品班次行礼。大相国献绫一百匹、纱罗各五十匹,大内殿义弘献铠子一、长剑一,大相国母献刻木地藏堂主千佛围绕一座,极精巧。绢十匹、胡椒十封。初,三岛倭寇为我国患,几五十年矣。岁戊寅,太上王命惇之,使于日本。惇之受命至日本,与大将军言曰:“吾王命臣曰:‘我中外军官士卒每请云:“陆置镇戍,海备战舰。今我辈寄命矢石之间,憔悴劳苦,至于此极者,以三岛倭寇之致然。臣等愿大举以讨三岛,则寇贼无遗类,而我国家无复患矣。”寡人以军官士卒之望,欲兴师讨罪,然大将军久掌兵权,素有威望在乎三岛之境,不敢潜师入境。’故先遣臣告于左右。且大将军以兵甲之精、号令之严,岂不能制三岛之贼,以雪邻国之耻!惟大将军以为如何?”大将军欣然闻命曰:“我能制之。”即遣兵讨之,与贼战六月未克。大将军令大内殿加兵进攻之,贼弃兵掷甲,举众出降。

○放右谏议尹思永于载宁县。门下府上言:

尹思永以庸劣之资,幸蒙圣恩,擢置谏官,诚宜尽心效忠,图报圣恩。不此之顾,怠于职任,又将府中机事,漏泄于人。本府劾之,以惩不恪,又不悔过,欲免己罪,造言生事,以诳宪司,变乱是非。令攸司收其职牒,鞫问其故,以惩谗谄侥幸之臣。

疏上,上允。骊兴伯闵霁请宥,只令收职牒,从其自愿放之。

○以李居易、赵英茂参赞门下府事,赵温知门下府事,李舒商议门下府事,起复全伯英为大司宪。遣料物库副使李孝仁,赍教书往谕之,伯英即起赴召。

○放吾郞哈所献狼于野。上谓同知经筵事李詹曰:“此兽,远人所献。畜之宫,其所食月费六十馀鸡,岂可以有用之物,养无用之兽乎?放于无人之地,以遂其性。”詹对曰:“昔汉文帝却千里马,况无益之野兽乎?殿下之心,与之符合。请无忘此心,扩而充之,一国臣民之福也。”

5月20日[编辑]

○己丑,庆尚道固城县,天狗星落,海水沸涌,赤如血。

5月21日[编辑]

○庚寅,流星出河鼓入天屏,状如鸡卵。

○群乌集于白鹿山终月。

○置张思靖于青州。初,门下府上言:“思靖幸以武艺,特蒙圣恩,得与开国定社之列,致位相府,宜当小心恪谨。于今月十九日,执前判事南宫恕之妻,割其耳,从而击杀,其邻里之人,被伤几死者亦多。其乱法之罪,孰大于是!愿殿下断以大义,令攸司收其职牒,鞫问所犯,明正其罪。”上以开国定社之功,不许鞫问,只递[8]职牒,放于咸州。事下宪府,淹延数日,门下府劾杂端闵公生。司宪府上言:“迩者,张思靖乘酒使气,击杀前判事南宫恕之妻,大为不道。殿下以功臣之故,宥以流之,其于处功臣之道得矣,然未厌众心,物论沸腾。夫罪莫重于杀人,而思靖之杀人,又有甚焉。有耳目者,莫不切齿,殿下宜以至公处之。昔者,咸丘蒙问于孟子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苟或杀人,虽天子之父,犹当执之。况功臣乎?思靖险狠暴戾,恃功专恣,白昼大都之中,擅杀三品官之妻,又挞邻里男女五六人,而有孕妇几至于死。思靖何人,而敢如此哉!王法必诛,宜置极刑,但以有功,只收职牒,流置咸州。思靖则得保首领为幸矣,然咸州,王迹所起之地,不可置之罪人。望令攸司,籍没家产,移置海岛,终身不齿,则私恩公义,两得之矣。”不允,只令移置青州。刑曹上言:“张思靖敢行私愤,以干邦宪。请依宪司所申,以戒后来。”又不允。

六月[编辑]

6月1日[编辑]

庚子[3],罢右散骑尹思修经历之任。门下府上书曰:“谏官,殿下之耳目,首领官,使司之手足,不可相兼,今者以右散骑尹思修,兼授使司经历之任。愿自今勿以谏官兼经历之任。”从之。

○门下府请罢义安公判门下之职及其兵权,不允。疏曰:

古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此所以著亲亲之杀,而尊君臣之分也。殿下既为封君之子,其叔父之亲,待以不臣之礼,乃合古制。今者,义安公和位冠庙堂,兼掌兵权,此于不臣诸父之义,有所嫌矣。伏惟殿下,一依古制,待义安公以叔父之礼,罢判门下之职及其兵权。

○上率百官,诣太上殿献寿。诸公侯及青城伯沈德符,门下侍郞赞成事成石璘、清川伯李居仁等侍宴。石璘启曰:“昔唐太宗献寿于高祖,起舞,高祖亦起舞。愿上起舞。”上即起舞,太上王亦起舞,极欢乃罢。赐李居仁水精带一腰。

○放前商议中枢院事郭忠辅于清州。初,忠辅与其子承祐,以私憾,执前少监黄文及其妻与学生金桓等,缚而抶之几死,又以人屎污其口颊。刑曹上言:“忠辅资本庸鄙,惟以武材,位至枢府,诚宜谨慎,图报上恩,不此之顾,率不肖子,逞其私愤。乞将忠辅父子,收其职牒,依法痛惩。”上以忠辅素著戎功,只流清州,罢承祐别将职。

○宪司请除别赐田,不允。疏曰:

御众之道,不过公与信而已。田法之文,有曰:“公私贱口、巫觋、倡妓、工商、僧尼、卖卜盲人,不许受田。”原其初意,所以示信于民,而防其乱也至矣。人持一通,见闻已熟,而一有所毁,则人必谓殿下,刊行之法,犹毁之,况其他乎?愿自今,有亡身陨命,功劳可纪者,必下都评议使司,议其可否,然后给之,其夤缘成说,干冒别赐者,一行抑绝,其庸贱之流,曾有功劳,已受别赐者,亦令攸司,追还其田,赏以他物,一依公文之制。

○日本国使诣阙,赐酒食。日既夕,令军器监张火戏以视之,倭惊曰:“此非人力所为,乃天神使之然也。”

6月15日[编辑]

○甲寅,上不豫。

○中枢院副使金陆,与通事李玄,自京师先至,言听许承袭事,赐内厩马各一匹。

○刑曹上书,复请郭忠辅父子依律断罪,不允,只递[8]承祐职牒。

○宪府囚故参赞门下府事金仁赞妻李氏于刑曹狱。初忠辅称李氏为族,往来通奸,事觉。宪府系狱问之,李氏曰:“失行,非独我也。检校中枢院副使李元景妻权氏,与我同焉。”由是权氏亦逮狱。宪司上言:“顷者,张思靖恃功骄恣,击杀三品员妻。台谏法官,交章请罪,殿下纪其微劳,不置于法,人怀愤惋。今郭忠辅亦以睚眦挟恨,敢于私门,缚捶有官之人及妻几死,且以大臣金仁赞妻,妄称族亲,任然通奸。非惟此也,强奸良女,击杀无罪之人,积恶甚矣。府与法官,交章请罪,未蒙兪允。臣等窃谓,殿下前宥思靖,人望缺矣,又宥忠辅,惩恶无门。愿收忠辅职牒,鞫问科罪。”门下府亦言:“忠辅本以市井之人,滥蒙国恩,位至枢府,固当谨畏,图报国恩。顷者,忠辅掌兵于交州道,胁一道良家女子,皆以为妾,夺其畜产,其所经过,纵兵剽掠,民皆痛心曰:”宁逢倭寇,不逢忠辅。“幸逃天诛,以至今日。又奸同列金仁赞妻,杖击前少监黄文及妻等三人几死,且以人屎污其口颊,其毁伤风俗,无与为比。宪司刑曹,交章请罪,以至再三,殿下只令收其职牒,付处本贯。近者,张思靖擅杀人命,臣等上言,释此不问;扰法之臣,相继而起,殿下不听。不月之间,忠辅如此,臣等窃恐此乃宥思靖之致然。今若又宥忠辅,是使如忠辅者,接踵而起也。古之圣王,所以制治于未乱者,良以此也。伏望俯循宪司刑曹之请。”不允。故赞成事郑熙启妻辛氏,闻李氏引元景之妻,恐将及己,遂逃焉。既而,李氏果引辛氏及中枢赵禾之妻金氏数妇人,丑声播闻,所司并将问之。上闻之,命巡军知事黄硕中,流辛氏于白州,金氏于衿州。召台省掌务曰:“金氏、辛氏,已流于外,自今以后,闺门之内,风闻之事,置而勿问。”初大将军姜升平,乃仁赞妻李氏先夫姜世孙从侄也。与其兄姜大平,亦通于李氏,宪司遂劾升平,上以事在宥前,特原之。元景妻权氏,初嫁安腆,再嫁安沼,又嫁元景,人目为淫妇。僧志敬、尚文等亦通焉。宪司核实移刑曹,志敬及权氏各杖九十,志敬充水军,尚文逃。

○刑曹都官上言,请成公私奴婢之籍。其言曰:“公私奴婢成籍革弊之法,国家重事。其奸诈之人,或有将奴婢名字、齿岁、传来宗派,变易施行者;或有以负债良人、异土人口、典当奴婢、他人奴婢,为自己奴婢,汎滥载录者,本司秩卑,难于科断。愿依给田司例,司与刑曹判事台省各一员,佥议施行。”上纳之,然事竟不行。

6月22日[编辑]

○辛酉,上康复。

6月27日[编辑]

○丙寅,夜,天箭落于庆尚道阳智浦。

○贺登极使右政丞金士衡、陈慰使政堂河仑、进香使判三司事偰长寿,奉[9]礼部咨文,回自京师,上冕服躬迎,百官具公服上笺称贺。咨文曰:

建文元年四月二十五日,准朝鲜国咨,该本国王年老疾病,已令男某,权署句当,咨请奏闻,明降施行。本月二十六日早朝,本部尚书陈迪等官,于奉天门,钦奉圣旨:“已先太祖皇帝,诏谕本国,仪从本俗,法守旧章,听其自为声教。今后彼国事务,亦听自为。”钦此。拟合移咨,照验施行。

○罢司宪杂端金孝恭职,令宪司幷纠三军府。国初,上、大将军递直,巳三刻肃拜,已有成法,厥后不能遵守,故使司受判,令兵曹依旧遵行。孝恭尝为兵曹正郞,具举事状,移文三军府。首领官朴淳令曰:“上、大将军当递直之际,于巳三刻肃拜,乃《六典》所载,又有内旨。及递直,上、大将军以肃拜启。”上曰:“近者不行此礼,今行之,何也?”于是,上将军柳湿、大将军权轸、朴习等,谓淳诈传内旨,告于三军府,宪司闻之,劾淳以诈传内旨。三军府上言:“杂端金孝恭,尝为兵曹,依古法移文三军府,今乃反劾朴淳,且柳湿、尹坤、权轸、朴习等,以使司受判申明《六典》之事,妄谓诈传,皆下攸司,鞫问其罪。”上只罢孝恭职。中丞李升商等上书曰:

左军将军朴淳谓:“巳三刻递直肃拜,乃《六典》所载,近日亦有内旨。”上将军柳湿、大将军尹坤等,谓是无根之言,告诸三军府。本府闻之,劾淳诈传王旨,而三军府反劾宪司曰:“淳非诈传,乃据使司申明《六典》受判耳。”然本府,殿下耳目之官,京外弹纠,一皆主之,而本府得失,庶司无得而议也。况三军,宿卫王室,唯掌中外兵事而已,今乃劾耳目之官,岂其职耶?愿自今,许令本府幷纠三军府。

上许之。

○上议营宗庙于松都。上谓左右曰:“今寡人在旧京,而宗庙在新都,诚不可也。欲移宗庙,身亲奉祀,何如?”参赞门下李居易对曰:“太上王创业,作都汉阳,宗庙宫室咸在。今欲移之,实非继述之道。每遣大臣摄行可也。”上[10]曰:“卿之言是也。”

恭靖王实录卷第一

秋七月[编辑]

7月1日[编辑]

己巳[3]朔,诞日,受朝贺,宥二罪以下,宴群臣。姜升平亦侍宴,众皆笑之,升平不耻。张思靖、郭忠辅幷宥之。

○自辛未至癸酉,太白昼见经天。

○以日本国大相国破贼之言,议罢骑船事。

○日本国对马岛都摠管宗贞茂遣使来献方物及马六匹。其书曰:

陪臣刑部侍郞宗贞茂拜书政丞阁下。久仰德化,无由瞻拜。五十年前,吾祖曾为此地之宰,曰:“不敢有负贵国鸿恩之意。”尔后官差酷吏,专纵贪婪之心,获罪于左右者,岂免𫓧钺之诛乎?此辈去岁,曾无噍类,天败之也。今以不肖,补祖之职,玆者不揣己量,叨滥纳款。盖以关西强臣,拒朝命,用纵横之兵,侵掠旁午。海陆无官法,边民每岁,纵放贼船,虏掠贵国沿海男女,烧残佛寺人屋,此非国朝所使也。今则国土一统,海陆平静,朝命严禁,人民惧法。今后贵国人船,来往无碍,沿海寺宇人家,依旧经营,则陪臣心愿也。天日明矣,不敢食言。谨罄丹衷,仰冀怜察[11]

○使司及诸公侯,会于西江,观兵船。

○领三司事沈德符呈辞,不允。

7月10日[编辑]

○戊寅,雨雹于忠州北鄙,伤谷。

○庆尚道固城吏南琴,受丰海道经历之任。门下府依《经济六典》前朝奉翊、本朝通政以下从乡之法,移文宪司,系琴于狱,特命视事。

○以天灾地怪屡见,设祈禳道场五日。

○有人孙乙卿,耕田得金片,刑曹请充国用,不允。

○完山君李伯由卒。伯由,全州人,登第。值国初,与于勋盟,谥良厚。子粟、粢、稛。

○日本左京大夫六州牧义弘伐九州克之,遣使来献方物,且言其功。上欲赐义弘土田,以签书中枢院事权近及谏官之议乃止。义弘请云:“我是百济之后也。日本国人不知吾之世系与吾姓氏,请具书赐之。”又请百济土田。下都评议使司考其家世,世远无征。假以百济始祖温祚高氏之后,议给土田三百结。签书中枢院事权近致书都堂曰:

窃惟今者,奉承王旨,赐土田于日本国六州牧义弘之事,不若授以封君之爵,岁赐俸禄,以褒其功之为宜。夫锡土田,有不可者七。以我之土田,与彼之人,一不可也;岁输租税,似乎纳贡,二不可也;彼将岁遣人,亲自收租,吾民受害,三不可也;禁之则彼必含怒,顺之则害及吾民,四不可也;彼固难信,后有不顺,收其土田,因而成衅,五不可也;彼将责曰:“我所受田,传之子孙,何故夺之?”名以复田,来寇于我,彼直我曲,变将不测,六不可也,我疆之田,为彼之有,后世必为子孙忧,七不可也。又况锡以土田,似乎弱国割地,与强国求和之事。吾之土田,纳贡于彼,而吾若为彼之边鄙,或有不顺,收之固难。授以爵命,似乎大国锡命小国之卿之义,我之威名加于彼,而彼若为吾藩臣,苟有不顺,责以大义,收其爵命,停其禄俸,彼将何辞以责我哉?轻重之势、利害之机,较然可睹,伏惟拟议申闻施行。

使司以其书启闻,上曰:“事已定矣,不必多言。”左散骑常侍朴锡命等上疏曰:

窃闻《春秋》,谨华夷之辨者,以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萌猾夏之阶也。后世《春秋》之义不传,汉以南单于,款五原塞,赐姓为藩臣,其后刘渊、刘聪,大为中国之患;唐求援于戎狄,而卒被其毒;宋之二帝,北巡而不返,亦与金和亲之故也。历代之于戎狄,失其御之之道,反为所制,班班可见。日本在我国东,世为边境之患,若中国之有戎狄也。今以六州牧义弘,有讨贼之功,称百济高氏之后,赐田三百结以为采地。臣等窃谓,义弘有讨贼之功,赏以钱帛可也。山川土田,受之天子,不可私以与人也。且倭之为人,其心强狠,变诈无常,无礼义之交,惟利是视。今义弘既有六州之地,其人民之众、甲兵之利,非不足也,而欲明百济之后,愿得百济之地,其设心未可知也。若因采地之故,出入无防,窥觇虚实,以生不测之变,则虽悔于终,亦将奚及!愿殿下,赏义弘以金帛与其所求大藏经板,毋以土田锡之,则其御戎赏功之道,得矣。

下使司议之。门下侍郞赞成事成石璘、参赞门下府事赵英茂、政堂文学河仑、参知门下府事赵温,从郞舍所陈,馀皆不从,中枢院亦互言得失。使司启闻,上亦不从曰:“义弘向吾国推诚破贼,其所求惟此事,况本非要土地,乃要推明本系也。是乃行虚惠而获实报也,何不可之有!设有后变,临机应之,又何难乎!”事下户曹给田司曰:“日本国六州牧左京大夫义弘,本百济始祖温祚王高氏之后,其先避难,徙于日本,世世相承,至于六州牧,尤为贵显。比年以来,对马等三岛顽民,召聚凶徒,侵扰我疆,虏掠人民,以阻邻好。顷者,大相国以义发兵,身自督战,殄歼其众,而边境人民,得以宁靖,使生民除害,而两国修好。予嘉乃功,曰笃不忘,思有以报之。惟尔户曹给田司,其考先祖之田之在完山者,依旧折给,以为采地,用旌殊勋。”给田司奉王旨,移文于全罗道观察使,令踏验成籍,以充永业。使司言于义弘使僧以给田之事,僧答曰:“若明示世系,则休给亦得。”门下府郞舍等又上言:“日本国六州牧义弘,不当封采地,具疏以闻,未蒙进止,敢以狂瞽之言,再渎天聪。《易》曰:”君子以,作事谋始。“大抵交结于人,必谋其始,始而不谋,悔吝随至矣。今以义弘讨贼之功,特称百济之后,锡之土田,窃恐后世争乱之端,兆于此矣。伏惟一依前日所启,谨之于始,为万世计。若以臣等为迂远而昧于治体,不赐兪音,则虽悔于终,噬脐无及矣。”校书监丞金时用,亦上言以不宜赐姓氏之籍及土田之意。

7月15日[编辑]

○癸未,前江陵府使李晔户牛一生二犊。

○庆尚道鸡林安康县李考婢万月,一乳生三男,马一生二驹。

○咸阳禾尺每邑金妻一生三男。使书云观稽古文,申曰:“一生三子主太平,一云不过三年,外国来朝。”

7月16日[编辑]

○甲申,上不豫。

○以都邑未定,遣诸公侯诣太上殿禀命。

○命除戊辰被诛人属公奴婢逃亡物故代立者。从判门下府事李居易之请也。

7月17日[编辑]

○乙酉,庆尚道蔚州,海水赤如血。观察使所报也。

7月19日[编辑]

○丁亥,大雨震雷。

○命诸公侯及宰执,宴右政丞金士衡、判三司事偰长寿、政堂河仑于太平馆。

○悯近代滥刑之弊,令攸司商量申闻。

7月21日[编辑]

○己丑,上康复。

○引见日本使者副官僧十人于西凉厅。十人诣阙拜辞,赐苎麻布及人参、虎、豹皮等物,以谢大将军及义弘,为我国灭贼之意。且答大藏经板之请曰:“古有二本,一本,国人所印;一本,海寇火之,残缺不完。将令攸司完补以遣,其具舟楫来输焉。”

7月26日[编辑]

○甲午,荧惑犯房二星。

○以西原君韩尚敬,为京畿左道都观察黜陟使。

7月29日[编辑]

○丁酉,夜四更,鸺鹠鸣于寿昌宫西南。

八月[编辑]

8月2日[编辑]

○己亥,鸺鹠鸣于宫城。

8月3日[编辑]

○庚子,房星犯金星。

○下教禁奔竞:

王若曰,若稽古昔,舜命龙以朕堲谗说殄行,震惊朕师,而臻泰和之治;箕子告武王以民无淫朋,人无比德,而成忠厚之风,数千载之下,皆可得想也。至若前朝之季,纪纲陵夷,朋党相结,谗谮相尚,离间君臣,残伤骨肉,以至于亡。恭惟我太上王,赖天地祖宗之佑,创朝鲜社稷之基,至于寡人,嗣守艰大,盍图所以咸与惟新之化哉?然馀风未殄,私相比附,奔竞聚会,谮人扇乱者多矣。若不用重典,以示禁令,浸润肤受,得以恣行,将必至于阻我盟好,疑我宗室,间我君臣而后已。与前朝奚择哉?继自今宗室、公侯、大臣、开国定社功臣,至于百僚、庶士,各供乃职,毋相私谒。如有冤抑告诉,许于各其衙门及公会处,谒见陈告,毋相隐密谗毁。违者,宪司纠察,主客皆窜遐方,终身不齿。凡族中三四寸及各节制使大小军官,不在此限,然有造言生事,罪同。若所司刑曹决事员,则虽于三四寸及所属节制使处,除问疾吊丧外,亦不许私谒,违者罚同。功臣庆吊迎饯,不在此限。於戏!摠百官颁号令,惟尔庙堂之职,体予至怀,痛行禁令,一革前朝之俗,挽回虞、周之治,以永朝鲜亿万年之业。

是时,诸公侯各拥兵众,私谒成风,交相谮毁,故下此教。

○左政丞赵浚上笺乞辞,不允。笺略曰:

臣闻盛满不止,萧何所以自辱;封留知足,张良所以保全。臣自遭太上,逮事殿下,盛满之极,措身无地,深以萧何为戒,张良为法,罄竭至情,仰渎天聪。伏念臣早志于学,粗涉经史,始事玄陵,侍奉帷幄,中遭否运,若将终身。不期太上,一见如旧,待之不次,起臣衰绖之中,置诸宪司之长。臣由是感激,知无不言,太上包容,言无不从,赫然奋发,励精图治,昭布公道,振起颓纲,革私田以足民养,黜伪姓以复王氏。天不悔祸,王氏昏迷,奸臣构隙,不思太上匡复之功,反生忌疾,指太上为权重,目臣等为朋党,嗾使台谏,谋杀臣等,寻图太上。天佑太上,诸公奋义,凶徒瓦解,臣亦生还。于是天命人心,已去王氏,讴歌狱讼,皆归太上。是由太上,积德潜邸,昭格于苍苍之使然,臣安有毫发之力于其间哉?大事甫定,位以大宰之崇,锡以食邑之封,冠名开国,赏赐钜万,太上所以生我贵我卵翼之德,极天蟠地,言之不觉涕泣。臣与道传、南訚,同功一体,初无纤毫之隔,自道传得罪天子,与南訚结好,谋攻辽东,规免一己之祸。臣当是时,病卧于家,太上遣二人,枉咨于臣,臣力疾作气,上谒天门,奋发愚衷,得回天意,邪谋遂沮。由是二人,与臣猜隙,势不相容,路人所知。当太上失豫弥留之际,惟此二人,欲肆其欲,贪立幼孽,奸轨已成,祸在朝夕。幸赖天地祖宗阴相之力,诸公驸马举义先发,凶党伏诛,国步再安。殿下擢置臣于上功之列,锡以山河之誓,图画云台,赏赐尤极,德至渥也。及乎流言继作,眩惑众听,臣浚陨越,以俟𫓧锧。殿下怜臣愚直,察臣无罪,天颜惨默,泫然涕下,生死肉骨于雷霆之下。臣于是时,知有殿下,不知有一身也。臣之耿耿,天地鬼神,所共赫临,事不避难,竭心奉职,死而后已。此臣所以报太上,而忠殿下之职分也。然臣性本驽钝,不学墙面,爱君忧国之念,虽切于心,辅世泽民之道,未领其要,久处论思之地,曾无辅弼之益。日者,星芒示谴,山石崩颓,群乌夜噪,无非臣愚,久防贤者之路,未克燮理之所致也。《易》曰:“知进而不知退。”《书》曰:“臣罔以宠利居成功。”《传》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此圣贤之格言也。愿殿下除臣食邑之封,解臣政丞之职,使臣优游盛化之中,保全犬马之馀年,则臣生效华封之祝,死期结草之报。

上未览笺,谓都承旨李文和曰:“昨梦,浚见予,自叙恭愍王以来历仕之劳,乞免政丞。”言未讫,文和展浚笺开读,上叹曰:“予以否德,承此丕基,庶赖勋臣协辅,以致隆平,何乞辞之亟也!”乃使右承旨李淑,赍不允批答,至浚第慰谕之。略曰:

卿天资英毅,识度渊深。遇我太上王,尽忠辅益,以创万世之丕基,国家赖以为安,生灵倚以为命。不幸奸伏萧墙,祸在不测,而卿仗义决策,夹辅宗室,推戴寡躬,以定嫡庶,置社稷于盘石之固,措斯民于衽席之安。惟卿之功,宜誓带砺,惟卿之德,宜冠庙堂,仍授上相之任,期致升平之治,退托之辞,非所欲闻。且予昨梦,卿告以辞职,而予慰勉不许,及朝而卿书适至。於戏!君为元首,臣为股肱,一体相须,以成其治。苟非衷诚相感、声气相应,则安得卿有心,而予辄梦乎?自今卿以盛满为戒,予以保全为急,庶几君臣各尽其道,而亦有辞于后世矣。近者天之示变,地之见异,皆否德所召。卿当助我,求所以消变之道,不当求去以戚我也。姑安厥位,以副予怀。

浚读之感泣。

8月4日[编辑]

○辛丑,雨血于白云山白云寺。

○赵温、郑南晋、赵珍,日侍击球,各赐马一匹。

8月6日[编辑]

○癸卯,庆尚道海水,自蔚州至东莱长三十里、广二十里,赤如血,水族尽死,凡四日。人云天狗星落海中所致,命设道场于通度寺以禳之。

○召右补阙黄喜,命署杨弘道教牒。弘道,医人,母本金允泽之婢也。受郞将,门下府不署教牒,故有是命。

8月8日[编辑]

○乙巳,鸺鹠鸣于新都勤政殿鹫头,又鸣于太庙之傍。

○颁宥旨:

王若曰,予以眇躬,幸赖天地宗社之佑,获纉丕基,夙夜惟寅,励精图治,期至升平。然而不明于德,昧于时措,民不被泽。且人事感于下,则天变应于上,故古之王者,每遇灾变,必修人事,或侧身修行,或发政施仁,盖反其本,应天以实也。近者,天变地怪,屡彰谴告,实由寡人否德之致。栗栗危惧,若涉渊冰,饬躬修省,思免厥愆,宜勤恤于民隐,庶小答于天心。自建文元年八月初九日昧爽以前,二罪以下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咸宥除之。虽干一罪,互相连逮,涉于疑似者,宜即申闻,取旨施行,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所有事件,条列于后。一,狱囚淹滞,虽甚不可,若其死罪,所当精察。今中外官司,畏其迟缓,务欲速断,滥加鞫问,致伤人命,实所不忍。自今中外官司,罪之轻者,宜即断决,毋致淹滞;外方死罪,毋得彼此移囚。每于罪囚在处,监司亲到,详穷情伪,毋委守令,严加刑问,以致冤枉,以体予钦恤之意。其中外轻罪,淹滞不断者,宪府、监司,考察纠理。一,自戊辰至戊寅,被诛人员奴婢,皆属各司,不堪其苦,以至逃避,令其本主代立,致使主奴,皆失其所,怨谤滋甚。中外官司将上项人员奴婢家舍及其赠与奴婢,各还本主;戊寅年被诛者家财,亦令还给。一,前朝之季,仓廪虚竭,凡为国用,强取于人,不即给价,淹延岁月,民甚不便。今济用库,其弊尚存,已曾纳物未受价者,皆悉给之。自今所用,虽当急遽,必先给价而后取,毋敢强焉。一,民无远虑,侈用伤财,以至穷乏,所当禁制。且今幸致年丰,盛设酒食,群聚宴飮,糜费甚烦。凡中外公私宴飮,一行禁断,以阜民财,违者纠治。一,牛以耕田,有功于人,屠杀之禁,已有著令,顽暴之徒,尚不畏法,私自屠杀。自今中外官司,严加禁断,违者痛治。一,《经济六典》备载治国之要,自今颁布中外,遵守举行。违者,内而宪司,外而监司,严加考察,毋致废弛。一,中外寺社所属田地,许令本寺专收其租。於戏!畏天之威,敢忘警戒之志!为政以德,宜推宽恤之仁。其务行之,以副予意。

8月9日[编辑]

○丙午,鵩鸣于宗庙屋上,声如笑号。

8月10日[编辑]

○丁未,鵩鸣于新都勤政殿上。

○翌日,鸣于寿昌宫屋上。书云观启云:“宜避正殿,齐心慎虑,消去变怪。”上曰:“一宫之内,避之何益!宜择别所。”

○设祈禳道场于佛恩寺。

8月12日[编辑]

○己酉,月犯牵牛。

○设神德王后忌斋于兴天寺。是日,太上王幸广明寺,别设忌斋。

○功臣都监进御容及定社功臣影子。

○太上王如天水松亭,饯兴天寺主法祖生之行。

8月15日[编辑]

○壬子,鸺鹠为鸢乌所殴,来集于勤政殿上。集缁流读佛经以禳之。

8月19日[编辑]

○丙辰,流星大如盆,自西流于东。

○门下府上书陈时务:

一,求言纳谏,人主之要道,君不纳谏,则无以知其过。是故以大舜之智,好察迩言;以成汤之圣,从谏弗咈。由是观之,历代帝王之治,莫不从谏而致然。日者台谏上疏,或不赐允,留中不下,以致言路塞而下情不达,恐非先王治天下国家之道也。愿自今,台谏所启之事,即赐兪允,以广言路,以达下情。一,古之圣王,朝以听政,昼以访问,暮以修令,未尝顷刻而怠于政事。殿下既承祖宗之业,诚宜夙夜匪懈,自夏至秋,未有视朝听政之日。今天妖地怪,屡彰谴告,岂非怠于政事之致然欤?殿下当恪谨天戒,视朝听政,日与群臣,讲论治道,以答天心。岂可祈祷神佛,以去灾异之谴?愿殿下,于每月六衙日,令各司所掌之事,具本启闻,亲自裁断。一,三年之丧,万世之常经;起复之制,一时之变例。是故当国家危乱之际,人臣有才兼将相,身佩安危者,则必须夺情起复,以任其事,诚有所不获已也。岂可行于治平之世哉?况谏官掌献替,以正人主;宪司掌纠察,以绳百僚。是以台谏之官,必先正己,然后可以责难于君,可以纠治风俗。愿自今毋起衰绖之人,以授台谏之任,其馀起复之制,一依《六典》。

时全伯英丁母忧庐墓,以大司宪赴召,故郞舍言及之。上自五月患痢疾,然有启事,无不裁决,近虽康复,又因雨潦,不视衙朝。然至于听政,不论朝暮,不忌内外,启辄听断。至是,谏官言天变地怪,皆怠政所致,上甚惭赧,即许之,唯论起复一条不下。

○分遣行台监察于各道,潜行体察民间利害、守令得失与州郡老奸之病民者。

○御中门视朝。

○诛朴元吉妻卞氏。卞氏私于亡夫朴冲彦之鹠大及沙颜,至是再适元吉。元吉知其状,卞氏乃惧,谓其弟季良曰:“吾夫性暴,难与偕老。”季良不答,卞氏遂恶季良,与包大谋,结靖安公第寺人金贵千作过房,赠以奴婢四口。使包大因贵千以告靖安公曰:“予之未适元吉也,今年正月,李养蒙为其兄养中媒我曰:‘吾尝率才人数百人,吾主将义安公,亦有麾下军数千人,一日鼓乱,安知其不为大将军乎!’及嫁元吉,尝与元吉语之,元吉曰:‘吾亦一日见义安公,公曰:“吾之气像如何?吾得大位,亦何难乎!”’今元吉及季良,与养蒙、养中等,潜谋构乱,事将发矣。盍早图之!”靖安公闻于上。于是,诸公侯及诸节制使,俱会阙下,使大将军沈龟龄,执元吉鞫之。元吉曰:“无是事也。”卞氏逃焉,青原侯得之,幷包大囚之,使与元吉、养蒙参问。卞氏曰:“养蒙,义安公麾下牌头也。与吾夫谋立义安公,将欲发事。”义安父子闻之,震惧哭泣。元吉及沙颜,皆被杖病死。鞫养蒙等,皆无验。包大曰:“吾兄弟通乎主妇,而元吉觉其事,故构飞语,欲陷之死地,实无是事。”于是,尽释养蒙等,其卞氏及包大处斩。

○门下府上言,请罢公私放牧,不允。疏曰:

古者,度闲旷之地,置牧马之场,令太仆监之,昼牧于场,夜入于闲,不使伤农。今内乘牧马之人,侵渔附近之民,一有不顺其欲者,则驱所牧之马,纳诸禾谷之田,无告之民,罔不愤惋。且诸节制使道及三军十司、成众爱马,亦于圻内,各占私场,昼夜纵马,弥满田野,所遇之田,荡然无遗。田夫不忍而驱逐之,则反为牧人所制,拱手无言,痛心飮泣者众矣。然则岁虽丰穰,何益于民哉!宜遣监察,巡行考察,使内乘牧人,毋得纵马伤谷,违者痛治,其上项私放牧,一皆罢之。

上只令行台监察,分道考察,其公私牧场不罢。

8月25日[编辑]

○壬戌,大风拔木。

○移置三军纛于康安殿之看乐厅。

○上伤风不豫。

8月26日[编辑]

○癸亥,庆尚道宁海、长鬐、盈德、清河等地,海水赤黑,迎日、固城等县,海水赤,水族烂死。

○遣户曹典书崔云嗣,报聘于日本。

○上稍康复。

○太上王如洛山寺,设《楞严》法会,翌日还。

○庆尚道都观察使林整辞,以赵璞代之。

8月29日[编辑]

○丙寅,雾。明日亦如之。

○上康复,为击球戏。

○流清川伯李居仁于清州。初,居仁谓妹夫礼曹典书闵庆生曰:“弟居易与其子伫,衔君婿赵璞,欲发其父子聚[7]麀事,潜欲犯夜起兵以杀璞。”又谓居易曰:“赵璞有才气,且于怀安、靖安公、李茂,皆有姻娅之故。璞若蒙宥而来,祸必及君父子矣,宜速图之。”言泄,命签书中枢院事李詹,与门下散骑朴锡命、司宪中丞李升商、刑曹典书郑符,交坐巡军,执居仁、庆生对辨。居仁告以闻诸居易之奴,既而伏其诬,乃流之,释庆生复其职。

九月[编辑]

9月2日[编辑]

○己巳,月犯建星。

9月4日[编辑]

○辛未,地震。

○狐鸣于寿昌宫城中。

○门下府劾司宪杂端闵公生。初张思靖杀南宫恕妻,其子诉冤于宪府,公生托以各位不齐而不受理,故郞舍劾之。怀安公芳干,公生之姊夫也。白于上,令公生复视事。台谏员,不待改批而复仕,自公生始,郞舍又劾之。遂上疏言:

法者,先王所以治天下国家之本也。是以,创始之君,立法创制,继世之君,遵守成宪,不敢轻改,古之道也。太上王践祚之初,设官分职,令谏官主谏诤格君心,宪司守邦宪纠百官,刑曹掌邦禁诘奸慝,故居是官者,必先守法,然后可以谏诤于君,可以纠百官而诘奸慝。一有不能守法者,则台谏劾之,以惩不恪,而人主亦不敢经宥,以重其法。今者宪司刑曹,犯法被劾,而殿下辄令还仕。是则轻改先王之法也,臣等窃恐未合于继世守文之道。且宪司刑官,苟被劾焉,但当改行自新,今乃不顾礼法,唯利禄是急,规复旧任,恬不为愧,岂能纠百官诘奸慝哉!愿自今,台谏刑官犯法被劾者,毋令复任,以守先王之法,以惩不恪之臣。

疏上,可之。仍命都承旨李文和传旨曰:“自今上疏之辞,毋得倨傲[12],今日以前被劾者,毋得举论,风闻疑似,亦莫弹劾。”时刑曹议郞具宗之、佐郞朴安义,以他事被劾,上遂召公生及宗之、安义,命还本职。郞舍闻而更劾公生,芳干诉于上。上怒,召掌务右拾遗卓慎责之曰:“公生已承命还任矣,又劾之,何?”对曰:“台谏刑曹郞吏被劾者,必须改下,然后出仕,古法也。公生岂以承命,遂废成法乎?”上怒曰:“所司之所为,未必皆是,而自以为是;予之所为,未必皆非,而反以为非,其故何哉?”即命巡军当直员,押送其家,令勿视事。

9月10日[编辑]

○丁丑,荧惑犯太微、上将。

○木星犯左执法。

○令巡军螺匠,押送左拾遗金益精于其家。益精力疾诣阙启云:“向者门下府上疏言:‘台谏刑曹员吏被劾者,勿许口传还仕。’上既许之,今又责卓慎归家,臣恐自此言路蔽塞。且郞舍掌务,乃臣也,非慎也。”上使李文和传旨曰:“尔以寡人前日之事为非耶?”益精对曰:“臣近因谒告,未尝知之,然公生之出,则古无此例,臣不敢不启。”

○司宪中丞李升商等上言。略曰:

伊尹称汤之德曰:“从谏弗咈。”傅说言于高宗曰:“后从谏则圣。”其或自圣,而远忠直近邪佞,则反是。今门下府郞舍等,职在言责,劾其不法者,其职也,而殿下不以为是,反从而谴之,臣等窃恐自是忠谠之士,钳口结舌,而下情不达于上矣。昔者,子思言于卫侯曰:“君之国事,将日非矣。君出言自以为是,而卿大夫莫敢矫其非。贤之则顺而有福,矫之则逆而有祸,善安从生!”此实万世之格言也。愿殿下念玆在玆,以宥门下府郞舍等,则言路开而下情达矣。

○刑曹议郞郑浑免。浑妻母在晋州遇疾,浑夤缘复于上,求药饵,且干乘驲而归,门下府劾之。启云:“《经济六典》,凡有职事者,除父母奔丧外,不许关外出入,如有不获已,辞职而归。浑以刑官冒法而行,请治其罪。”从之。

○太上王使敬顺宫主为尼。宫主,李济之妻也。临剃发,泫然泣下。

○复各道骑船军。以庆尚道兵马都节制使之报,虑海寇复为患也。

○贬门下府郞舍,皆左迁。左散骑常侍朴锡命为安州牧使,左谏议大夫安鲁生为铁原府使,直门下权轸知陜州事,内史舍人金汾知稷山郡事,免补阙黄喜、许稠官。右谏议大夫孟思诚,以视事日浅,初不与议,乃与金益精、卓慎,皆复职。益精、慎,托父母之病,相继辞归,闵公生复为杂端。

○倭寇西北面宣、博州,遣助战节制使陈乙瑞于西北面,朴蔓于丰海道,李彬于忠清道,崔云海于全罗道。

○日本对马岛摠管宗贞茂,使僧等诣阙拜辞,各赐黑麻布三匹、白苎布三匹、虎皮一领。

○上欲畋于海州,宪司上疏止之。疏以为:“禾稼未收,倭寇来侵,欲幸温井,实为未可。”召侍史安省曰:“予有宿疾,欲如温井,其勿复言。”翼日,参赞门下府事李茂启云:“本都所畜粮饷不足,请输丰海道米菽。”上谓左右曰:“昨不从宪司之谏,竟夕心未平。今虽农隙,予之所至,岂无百姓之弊哉?”遂停温井之行。上心犹有嫌焉,又欲幸原中浦,右散骑常侍尹思修等,复上书谏。略曰:

近年以来,土木役烦,加以饥馑,生民之困已极。幸赖殿下位育生成之德,屡降宥典,以罢百役,秋稼大登,闾阎无事,然困苦已甚,而休息未几。虽曰行幸之际,禁令必严,无弊于民,然其刍荛转输,粮饷委积,则皆出民力,岂可谓之无弊也哉?况今海赤于东,山崩于北,星辰之变、草木之怪,相继而见,又海寇窃发,其势滋炽,此正修省畏惧,不可少有苟安之时也。伏愿殿下,姑停此,以谨天戒。

不允。

○是月,日本国博多城慈云禅庵住持天真,使人献礼物,一歧安国新住持显悦,亦使人献礼物。

冬十月[编辑]

10月1日[编辑]

丁酉[3],倭侵瓮津。

○率宗亲畋于江阴县之原中浦,路上射獐获之。是日,门下府上疏,请勿游畋,上使承旨李叔蕃传旨曰:“卿等以天变屡彰,宜戒逸游。是则然矣,但予久不运身,致生疾病,玆欲出游,以舒郁结之气耳。”

10月4日[编辑]

○庚子,夜,雷电。翌日,畋于原中浦,还次于歧滩,上射二獐获之。留都右政丞金士衡等来享上,夜罢。

○至自原中浦。

10月8日[编辑]

○甲辰,大风暴雨雷电雨雹。

○除太上殿侍卫,以保和库为太上殿私藏。上召诸公侯及内相李居易、李茂、赵英茂曰:“昨日夜,天之谴告太甚。未知何事有违于天心?父王遣人于予曰:‘吾之侍卫,不殊囚直,予常痛心。’父王之心若此,则吾与卿等,可不愧欤!今欲一依所命辍侍卫,如何?”因泣下霑襟。公侯宰相皆对曰:“唯命。”遂使朴英文告于太上王,凡事一依教旨,侍卫亦除之。太上王甚喜洒泪曰:“王性本纯厚,不伤我心,今之孝我,又如此哉!”

○下教求言。教曰:“今天变屡作,予甚惧焉。宜令两府百司,各陈政刑得失、民间利害,实封启闻。”

○签书中枢院事权近上书,陈时政六事:

一曰正心术。人主一心,治民之本源,感天之枢机,不可以不正也。苟有所感,才动于心,即应于天。往者殿下,巡幸西郊,明日雷雨,又明日夜,有星变,既还明日,又大震雷,灾异荐至。盖当驰骋射猎之际,殿下之心,必以为乐。乐心一萌,即是般游无度之渐,故天现异,以彰谴告。欲消其变,亦在殿下一心之诚。昔成王一悟,天乃反风;宋景一言,荧惑退舍。天人之间,感应甚速。伏惟殿下,恐惧修省,虚怀纳谏,毋溺宴私之安,毋徇嗜欲之乐,持敬以正心术,克勤以懋实德,以治民生,以应天道。二曰崇孝敬。孝者,人伦之本,王化之源。殿下富有一国,以事太上王,荣孝之至,无以加矣。然尊号未加,殿名未立,宫门之外,不设红门,殆与平人之居无异,非所以示尊严也。顷者,门下府请立殿名,殿下允之,迨今数月,未闻举行。万几之中,岂忘之耶?君为臣之天,父为子之天,太上王,即殿下之天也。忧勤积累,创业垂统,以开亿万年无疆之基,以传殿下,隆功盛德,与天罔极,而尊号未上,诚为阙典。欲尽事天之道,当尽事亲之诚。愿自今,加上尊号,立殿名设红门,开府置属,数朝问安,益敦孝敬之诚。三曰勤听政。古者人君,每日坐朝听政,前朝中叶,怠于坐朝,始于六衙日一听政,因有受朝之礼。及至衰季,但受朝而不听政,失其本矣。我太上王,虽不受朝,每于衙日,必引政丞以下一二大臣,共议政治,有三益焉。敬重大臣一也,共论政治二也,君臣道合三也。今我殿下,受朝礼毕,即入于内,未尝坐朝听政,亦未尝引大臣论政,君臣之情,邈不相接,殆与前朝之季,无以异焉。愿殿下,每于衙日受朝之后,坐而听政,或入于内,则引大臣论议,一遵太上王成宪。四曰戒游畋。游畋之乐,虽人君之大戒,然亦有其道焉。古之人君,非不游畋也,《礼记》曰:“国君无事,岁三畋。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干豆者,干之以为豆实,是为宗庙也。夏谚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游一豫,为诸侯度”,而孟子曰:“春省耕而助不给,秋省敛而补不足。”是为民也。往日殿下,巡幸西郊,所获之禽,干之以为豆实者几何?所过之地,往往田亩有不收者,臣获扈驾而观之矣。有不可食而不收者焉,有可食而不及收者焉。不可食者,固可悯也,宜除其租;不及收者,亦可悯也,宜助其力。殿下见不可食而除其租者几何?见不及收而助其力者几何?不惟不助,而被刍秣者亦多有之。上不为宗庙,下不为民,而唯耽乐之从,未审天意以为如何?此所以当其时灾异屡见者也。愿殿下戒游畋,不敢般游,苟或为之,则必上为宗庙,下补民业,而无耽乐之从。五曰立词讼之限。词讼之滞,冤屈滋甚。自辨定都监移来都官,奴婢争讼,淹滞不决,两边俱瘁。乞令定限,必以诉讼呈状日月为先后,每于衙日,申闻所决一房决几道;违者,纠理;误决者,令宪司覆察。其两府以上辨讼之法,前朝旧制,两府招致听讼官于其家,告其事状,听讼官闻讫,坐于本司而决。及至衰季,词讼甚烦,奸伪日滋,听讼官不得进于两府之门,两府乃反往于听讼者之家,识者犹以为非。自今年八月教禁私谒之后,辨讼者不得进于私门。由是两府,亦有往于听讼官之庭,辨于奴隶贱人之中,非所以重爵也。或有耻之,不敢往辨,而怀郁抑之志者焉。愿两府及显官三品以上辨讼者,许于听讼官家往辨,其非自己及同宗假托干请者,一依教旨,严加纠治。六曰示政令之信。信者,人君之大宝。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魏文侯不失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令,所以全信也。殿下即位以来,所降条令及各司所申依允者,悉皆良法美意,而不能尽行者多矣。如今年八月颁降宥旨内一款,戊辰年已来属公奴婢还给之事,各司或因未有充代之人,至今不放,本主恐其久而不给,反谓国令以为不信。宜即定日,一皆放还,以示其信,其馀未尽举行者,亦令宪司纠察施行,永为恒式。

○以太上诞日,遣都承旨李文和,献表里及衣襨。上将献寿,以患水痢未果,太上王闻之曰:“毋患今日之未来,宜速治疾。”仍赐文和网笠一事、段子衣一领。上令诸公侯献寿,太上王不受。

10月13日[编辑]

○己酉,昏雾。上康复,为击球戏。

○鵩鸣于演福寺浮屠。

○兴国寺金人出汗。

○司宪府上疏曰:

夫人主一心,万化之源,政治之得失、民生之利害系焉。若人君先正其心,无一毫私意行乎处事之间,而政平讼理,则人心和天地泰矣。复何灾异之足患哉!往岁之冬,百僚所献便民之目及言官所上之疏,皆切时病,而殿下之药石也,今又令庶僚,尽言不讳。伏惟殿下,命建条例详定都监,分为三房,简其尝涉古制,识通时务者属之,而其判事,则特命诸公已下领之。条其水战陆守凡人物差役等事,付之一房;徭赋钱币凡需于国家者及水陆转运等事,付之一房;制度禁令凡纲纪于国家者,付之一房。将前后所献,以类而分,辄使三房会议,然后达于判事,判事酌其可否,从宜而决。有荒远而未及周知者,大则差人访问,小则移牒各道,悉令呈报参考,取其宜于今不悖于古,利于民而亦便于官者,上达天聪,受可成籍,分府各掌官,守之以信,行之如式,则孰不囿于圣化之中乎?《书》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伏惟殿下,不患言之不尽,惟患听之不敏,不惮言之逆顺,惟察事之是非,更加修省,克谨天戒,宗社幸甚。

○赐政堂郑摠家米菽五十石,金若恒、曺庶、吴真、郭海龙等十馀人家,亦各赐米菽二十石。从门下府之请也。

10月17日[编辑]

○癸丑,雨。木冰。

○置条例详定都监,分为三房。以靖安公及左政丞赵浚、右政丞金士衡、参赞门下府事李茂、李居易、大司宪全伯英、中枢院副使柳观为判事,以右散骑尹思修等九人为属官。

○司宪府上言:“工商贱隶,不许混杂朝廷。”不允。时,内奴李德时为义成库别监,韩长祐保和库别监,李生义顺库别监,故宪司言之。

10月19日[编辑]

○乙卯,兴国寺三金人出汗。

○自乙卯至丁巳,雾。

○判三司事偰长寿卒。讳长寿,字天民,其先回鹘高昌人。至正己亥,父伯辽逊挈家避地于我国,恭愍王以旧知,赐田宅,封富原君。壬寅,公年二十二,中同进士科,仕至密直提学,封完城君,赐号推诚辅理功臣。丁卯,以知门下府事,奉表赴京,奏免起取流移人户李朵里不歹等,仍蒙许袭冠服。庚午夏,以高丽王氏复位定策功,封忠义君。壬申,知贡举,夏,得罪配海上。太上王以潜邸知待召还,除检校门下侍中,封燕山府院君。戊寅秋,上即位,赴京奏闻,行至甛水站,会帝崩,蒙辽东都司阻当,沿途停留,禀奉朝旨,仍充进香使赴京。建文元年六月,奏奉圣旨,准请回还,十月,以疾卒,年五十九。讣闻,辍朝赐祭。官庇襄事,赐谥文贞。公天资精敏刚强,善为说辞,为世所称。自事皇明,朝京师者八,屡蒙嘉赏。所撰《直解小学》行于世,且有诗稿数帙。三子,耐、衜、振。

○倭寇丰海道,烧兵船一艘,杀船军五十名。

○下百官封章于条例详定都监,令拟议以闻。

○倭寇丰州西村。

○上率百官,朝太上殿设享,太上王懽甚。上起舞,太上王亦起舞。沈德符、成石璘侍宴,夜分乃罢。太上王谓上曰:“内官李匡、咸承福,每违忤于予。”上流李匡于罗州,囚承福于巡军。

○追谥政堂文学郑摠文愍公。

○太上王幸新都。为兴天社之舍利殿落成也。且设水陆斋,以荐先王先妣若显妣诸亡子婿及前朝王氏。初,太上王之将如新都也,门下府上言:“臣等谨稽《孝经》,曾参问于仲尼曰:‘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仲尼曰:‘是何言欤?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从父之令,焉得为孝乎?’今太上殿下,因浮屠之事,不爱圣躬,冒寒跋涉,将幸新都,主上殿下,定省之旷,音问之疏,诚所轸念。伏愿殿下,起敬起孝,达之以义,动之以诚,请止此行,更加诚孝,万世幸甚。”疏留中不下。上欲幸天水北原,饯太上之行,以宿酲不果。门下府诣阙请曰:“殿下虽有醉困,亦宜勉强以出。”使知申事李文和传旨曰:“卿等所言,诚合于礼。然前日献寿,幸父王极懽,予不敢不醉。今欲起,困不自胜,且父王知我困甚,使之勿出,卿等勿怪。”令使司及各司一员,祗送崇仁门外。

10月29日[编辑]

○乙丑,兴国寺金人出汗。

十一月[编辑]

11月1日[编辑]

丁卯[3],日本西海道骏州太守贞宗,遣人来献土物。

○令显官六品以上各举贤良。

○命宗亲及勋臣,分典诸道兵。靖安公江原道及东北面,益安公芳毅京畿及忠清道,怀安公芳干丰海道、西北面,上党侯李伫庆尚、全罗道,参赞门下府事李居易、赵英茂、参知门下府事赵温、同知中枢院事李天祐,亦参典兵,其馀典兵者皆罢。初司宪府上疏,请罢家甲曰:

兵者,圣人之所不得已,不戢有自焚之灾。今国家幸赖殿下之德,内无奸党倡乱之衅,外无边寇侵陵之患。而典兵者众,巷陌之间,干戈交横,常若有变者。岂不为圣朝守文之累乎?《易》曰:“师或舆尸,凶。”程子传之曰:“舆尸,众主也。”愿殿下深察舆尸之戒,任将授师,悉遵古制,宗亲功臣外,不许掌兵。

上然之。至是,台谏交章上言:

典兵者众,则势不相容,其理然也。盛朝自大小宗亲,以至异姓大臣,分掌中外兵权,各拥兵众,门列棨戟,或被坚执锐,出入宫门,中外戒严,人人自危,有如交兵对敌之时。兵制之紊,未有如今日者也。顷者上章,请减节制之额,殿下虽允其请,所减才数人耳,未厌人心,物议沸腾。愿殿下简择至亲有忠义可典兵者主之,其馀不使典兵,以尽光武保全功臣之道。

疏上,有是命。

○中枢院使张哲暴卒。哲,义州万户列之子也。以开国定社之功,致位枢府,恃其威势,多行不义。至是,扈从太上王于新都,疽发背,不慎。

○上率群臣,贺圣节。

○命作鹰牌,其无牌而擅放者,令宪司纠理。

11月7日[编辑]

○癸酉,太白昼见,夜,犯荧惑。

○鸺鹠鸣于移御所。

11月8日[编辑]

○甲戌,流星出柳星南,大如钵,光芒如火。

○倭船七艘,至西北面宣州请降,遣降倭仇陆、藤昆招谕之,仍赐陆鞍马衣冠。初,倭寇侵掠大明沿海之地,以及我丰海道西北面等处。及闻其六州牧高义弘起兵击歼三岛之为贼者,恐祸及己,遂乞降。

○右政丞金士衡,称疾上笺辞,上谓都承旨李文和曰:“且留此笺,以俟其病之差剧。”

11月11日[编辑]

○丁丑,太白昼见。

○流前政堂文学郭枢于平州。枢谓前将军田兴为家奴,勒令役使,兴诉于宪司。宪司辨其宗派,良籍明甚,劾枢压良之罪,上以枢靖安公翁主之族父,宥之,只流平州农庄。

11月15日[编辑]

○辛巳,赤祲遍于四方。

11月16日[编辑]

○壬午,冬至大雨,免朝贺。

○群鸦集于佛恩寺松。

11月17日[编辑]

○癸未,太白昼见。

○遣都承旨李文和,谕金士衡视事。

○上率百官幸长湍,以迎太上王之还。太上王发汉京,将还旧都,上欲幸长湍,只令诸节制使及甲士随驾。门下府上言:“人主动静,不可斯须废礼。愿殿下率百官备仪仗,以迎太上王,垂法后世。”从之。

11月20日[编辑]

○丙戌,木冰。鵩鸟鸣于寿昌宫北苑。

11月21日[编辑]

○丁亥,太白昼见。

○上次于长湍渡头,见太上王于行幄,鼓乐献寿。

11月22日[编辑]

○戊子,月掩左角。

○上诣太上王幕次问安,太上王令上先行,上遂动驾,驻椒川边,以俟太上王。寻至,上欲享太上王于龙屯郊,太上王以中夜径[13]入京,上平明动驾,随诣太上殿,不得见,遂还宫。

11月23日[编辑]

○己丑,月掩角星。

11月25日[编辑]

○辛卯,太白昼见。月犯上将。

○仇陆以降倭十四人来。仇陆等至宣州,见万户藤时罗老等,谕以我国待降附甚厚,且言殿下仁威,倭人感悦遂降。时罗老随仇陆赴都下。

○视朝,降倭十四人入,与西班八品之下。

○遣判殿中寺事朴惇之,慰降倭于宣州,各赐衣冠。将万户藤望吾时罗、船主彼坚都老等六十馀人及所虏中国男妇二十一名,分处郡县。

11月29日[编辑]

○乙未,太白昼见。

11月30日[编辑]

○丙申,木稼。

○授降倭司直以下之职。阶宣略者,赐银带。

十二月[编辑]

12月1日[编辑]

丁酉[3],停岁抄都目政。

○流阁[14]门舍人尹夏于兴德镇。夏之母居清州,夏因内人,启以母疾乞归侍药,上给驿马。夏率其妾妓凤伊,递宿传舍而归。宪司上言:“夏之母若无疾,而妄告于朝,则欺天也,不忠莫大焉;母实有疾,而携妓迟行,则不孝之罪,不可不治。”上然之。

○前少监兪忠吉及故中郞将宋智老妻许氏,旌表其门,仍赐米菽。忠清道都观察使李至启:“清州人兪忠吉,居父母丧,三年哀痛,未尝现齿。连山人许氏,年十九丧夫,三年丧毕,父母宗族欲夺志,许誓不许,奉养其姑如初。”上嘉之,有是命。许氏年八十矣。

○左政丞赵浚,以灾异上笺辞。

○上率百官,朝太上殿设享,鼓乐尽欢,李居仁、成石璘起舞。上复于太上王曰:“今两政丞皆乞辞,何以处之?”太上王曰:“浚与士衡,人中杰也。然苟力辞,则沈德符、成石璘亦可代之。”

○宪司上疏,论时务三条。疏曰:

一,宫闱者,至尊之处。今时座所,垣墉浅狭,带弓剑者,出入无常,无差备者,进退无时,宫闱之禁,固不如此。愿自今,中门之内,守以宦官;中门之外,把以甲士,诸公侯内相外,自非召见,无得擅入,其根随之人,一依《经济六典》之数,不许持兵。司门不能禁遏者,当府治罪。一,《经济六典》所载分决庶务,各有攸司。大内都堂,直呈讼牒,一切禁止,以严大内,以尊朝廷,已有成典,越诉之罪,亦有成律。迩者,憸小之徒,巧饰百端,虽小讼直诉于内,殿下宽仁,不轻绝人,无小无大,悉付有司,令决是非,甚非为政之体也。愿自今越诉之状,禁而勿受,使之告于攸司,而勿烦天聪,则大内尊严,成典不坠,而越诉之弊绝矣。一,《经济六典》所载凡仕于朝者,除父母奔丧外,不许出关。其事有不获已,必辞职而后乃行,违者痛治。近来贪位冒禄之徒,不顾成法,惮于呈辞,或言父母有疾,或言室家有故,托以多方,妄干口传,至受铺马,横行州郡者,比比有之。以今尹夏之事观之,则其弊可知。驿路凋废,职此之由。愿自今,如有似前干冒口传,规得铺马者,当府推劾,以惩其罪。

从之。

○以李和领三司事,赵浚判门下,金士衡为上洛伯,沈德符左政丞,成石璘右政丞,李居易门下侍郞赞成事,闵霁判三司事,河仑参赞门下府事,李稷知门下府事,权近政堂文学。

○门下府上疏,请复都目之政,从之。疏曰:

窃谓岁末循资之政尚矣。百官员吏则考功主之,成众爱马则吏兵曹主之,每当岁抄,将都历状,核其勤慢,勤者陞之,慢者罢之,使新授者,得受翼年之禄,以供其年之事,名之曰岁末都目政。苟或不然,待颁禄而除授,则瘝官废职者,侥幸受禄,都目受职者,不得其禄,岂任官颁禄之义乎?且劝课农桑,不可失时,守令交代,适在农时,迎送之弊,亦且不小。今殿下于十一月二十日,令攸司受都目状,以备岁抄除授,中外罔不见闻,而乃淹留式至于今,其于令出惟行之义何如?伏望殿下,一依成宪,行除授之法。

○立两府大臣有服,特旨就职之法。右政丞成石璘,以从弟之服,不视事,都评议使司启:“两府大臣,虽当服制,如有国家大事,特旨就职,著为常典。”从之。

○还御寿昌宫。

○以禹玄宝为丹阳伯。

○降倭十七名,来献枪甲各六部,皆赐袭衣。

○各道都观察使及经历都事,皆以京官兼差。从判中枢院事郑洪之言也。

○上率百官,诣太上殿献寿。

○太上王幸圣居山观音窟。

○司宪府上疏。疏曰:

赏罚,人君之大柄,赏一人而千万人劝,罚一人而千万人惧。赏不当功,罚不当罪,虽尧、舜在上,无由致治。殿下宽仁,善善则重,恶恶则轻,豪猾无忌惮,而肆行狂暴,吏民恃赦宥,而轻犯宪章,词讼日烦,纪纲不振。愿自今,亲贵勋劳,罪入于轻,情可矜法可疑,律应以议外。凡轻重罪犯,无问亲疏贵贱,一依有司之启,依律科断,期致无刑。且非功德显著,众所共知者,不偏赏赐,以均众心。即位之初,首革宦官之弊,皆斥远方,京中所留,才十馀人,而事未有阙,中外相贺。曾未数月,斥者皆还,宦官之额,不减前日。夫宦官之害,载在史册,昭昭可鉴,未易悉举,姑以近来耳目所及论之,师幸以奇巧,曹恂以谄佞,俱得宠幸,更相依附,势倾中外。朝士畏之如鬼蜮,百姓疾之如仇雠。虽诸公驸马,亦侧目屏气,莫敢发一言以论其失。此皆殿下之所亲见也。今之宦官气势,虽未闻有如二人者,然《易》曰:“履霜坚冰至。”有国家者,防微杜渐,可不慎其始欤!愿量掖庭紧要差备,定其额数,择谨厚忠信可亲近者,随缺随补,罢遣其馀,任其所之,为子孙万世之法。

上曰:“宫中差备,不可阙也。即今宦官,各充其任,宜勿复论。”

恭靖王实录卷第二

注释[编辑]

  1. 原本「昭」
  2. 原本「悼」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原本缺刻
  4. 原本「元」
  5. 原本「邻」
  6. 原本「事」
  7. ^ 7.0 7.1 原本「娶」
  8. ^ 8.0 8.1 原本「褫」
  9. 原本「棒」
  10. 原本「土」
  11. 原本「禁」
  12. 原本「敖」
  13. 原本「经」
  14. 原本「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