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实录/纯祖实录/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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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 纯宗渊德显道景仁纯禧文安武靖宪敬成孝大王实录
(戊寅)十八年清嘉庆二十三年
十九年

春正月[编辑]

1月1日[编辑]

○己亥朔,诣魂宫,行朔祭。

○颁赐老人别岁馔,仍命存问,年例也。

1月2日[编辑]

○庚子,以李锡祜为司谏院大司谏,李勉昇为成均馆大司成。

○陞南原县为府,降号准十年也。

○应资老人下批,百岁者二十九人。

1月9日[编辑]

○丁未,诣太庙展拜。

○掌令金喆远疏略曰:

开广圣聪,系于台阁之慎简,辅导储贰,在于宫僚之妙选。而大政才过,物议喧腾。惟彼闵令儒,以遐土卑微之踪,当徒稔恶之日,主张龟贼建院之议,要为荣涂身之阶,为世指目,厥惟久矣。而无难通拟于言责之任。至若洪龟燮、姜时焕之文学地阀,蔑无可称。而亦皆苟拟于胄筵辅导之职,激浊扬清,固难责之于今日铨家,而岂意放倒无忌,若是之甚乎?臣谓闵令儒、洪龟燮、姜时焕,刊去新通之望,吏曹判书李好敏,亦施讉罢之典,断不可已也。

批曰:“吏判事,岂有知之而故拟?尔言过矣。”不允。

1月10日[编辑]

○戊申,命湖南山郡二十一邑,大同木三分二代钱,茂朱田税木纯钱,岭南田税木三分二大同木纯钱上纳。以道臣陈请,备局覆启,而岭南则申请也。

1月13日[编辑]

○辛亥,诣景慕宫展拜。

○停诸道春操。

1月14日[编辑]

○壬子,吏曹判书李好敏,疏辨金喆远之论斥。略曰:

第念洪龟燮、姜时焕,俱以清族,未免沈沦,公议称屈,而至于闵令儒事,臣不胜瞠然。噫!彼龟贼,是何等凶逆也?而令儒,果若主张建院之议,则台通尚矣勿论,岂可置之衿绅之列?而其兄哲儒,出入台地,未闻有可否之论,则本事有无,果非臣听闻之所及。而今此台宪之一笔句断,至谓之‘放倒无忌,’臣实自悼。何暇尤人?伏乞议臣当律,以谢人言。

批曰:“都政拟望偶然拟入之事。台言不必引也。”

○正言闵令儒陈疏自明,略曰:

盖闻龟贼建院之议,出于湖南,而即庚申辛酉冬春之间也,其时臣虽家在湖南,释褐之后,必欲依近辇毂,戊午秋挈家入京。己未遭母丧,辛酉阕服,而建院之议,乃在臣在京遭故之日。以其地则千里远也,以其人则麻身也。以麻身,主张于千里外建院之议者,其果成说乎?

批曰:“台言不足弹,勿辞察职。”

1月15日[编辑]

○癸丑,诣魂宫,行望祭。

○掌金喆远,避嫌启言:

“臣猥陈瞽说,敢效一日之责,及承批旨,不惟不赐允从,铨臣则恕之以岂有故拟?臣疏则谕之以尔言过矣。臣诚满心惶恧,无地自容。际又伏见闵令儒自明之章,吏判对卞之疏,诚不胜骇叹之至。夫令儒之疏,虽急于自明,臣则即此而益知其所不知焉。真可谓欲巧反拙也。其曰发论之乡儒,乃非别人,即渠之本生同气也。其曰助役之营邑,又非别人,即贼边人按藩之时也。其曰搢绅章甫之太半诖误者,即亦不过如渠者流也。渠以丧制未毕之身,出没京乡,指挥于千里之外者,是岂人理之所忍为乎?名在朝籍,不参院议云者,尤不满一笑也。渠所谓诖误之搢绅,助役之营邑,独非名在朝籍之人乎?虽以吏判疏辞言之,闵令儒之主张悖论,举世莫不喧传,而吏判独不闻不知耶?藉曰不闻不知,铨衡之任,职在采询,通塞之际,尤宜审慎,而乃反褎如于此等事,则乌用彼铨衡为哉?且其疏以闵哲儒之出入台地,为借口之资,而令儒之负犯,既如彼狼藉,则今以台阁重任,谓之次第件事者,诚亦遁辞,而独不念堤防之莫严乎?至于洪龟燮之文学,姜时焕之地阀,臣虽未习于典故,不明于谱系,而曾未之闻也。惜乎!此吏判自许以明谱系习典故,而徒知此二人之为名门清族,不知朝廷之上,自有许多名门清族也,无乃此二人,独取妍于此铨家,而许多故家名阀,并皆见媸耶?其所妍媸之取舍,吁亦异于人矣。臣不自量力,妄陈一言,台章铨疏,先后迭发,慢侮备至,讥笑交加。况又闵令儒疏批中:‘台言不足弹’之教,尤为惶懔无地。缘臣无似,坏损台体。臣以此情踪,其何可一刻,晏然于台次乎?请命递斥臣职。

批曰,勿辞。

○京各司各营,进丁丑会计薄。时在黄金二百三十两零,银子三十六万六千五百二十两零,钱文八十五万六千五百二十两零,绵䌷一百二十七同四十疋零,木六千二百十四同三十疋零,苎布八十九同二十疋零,布子一千十八同十疋零,米二十一万八千二十石零,田米五万四千一百九十石零,太三万九千一百四十石零,皮杂谷二万一千一百三十石零。

1月16日[编辑]

○甲寅,吏曹判书李好敏再疏略曰:

盖彼闵令儒通望之论,寔出于伊日僚席。然臣若早知本事,何难乎一言曰否,以严堤防?而缘臣聋瞽,竟失照检云。

批曰:“昨批既谕其偶然,又何必深引乎?”

○以李周凤为公忠道水军节度使。

1月17日[编辑]

○乙卯,诣永禧殿展拜。

○吏曹参议权丕应,陈疏自卞,略曰:

即见长铨疏本,则以闵令儒台通之论,谓出于伊日僚席。臣于伊日台通,自有举似之人,而至于闵令儒三字,初未尝出自臣口,亦未尝有可否,盖未谙其为人之如何耳。设使真个自臣口先发,不过是不知本事而误举而已,人言之来,亦不过拜受而已。实不欲多卞,以伤体貌也,

批曰:“无论谁先,不大之事,何必相烦乎?”

1月18日[编辑]

○丙辰,吏曹判书李好敏三疏自辨,略曰:

臣于僚堂之疏,实有所惊惑者。以闵令儒通望事,谓之初未尝出自其口,又曰亦未尝有所可否令儒之名,既在三铨举似之中,三铨又何可自为可否也哉?未尝有可否云者,其说诚是矣。而初未尝出口云者,臣未敢知也。无或事属过境三铨有所遗忘而然耶?

批曰:“昨日三铨之批,已谕予意,卿又何如是乎?”

○遣史官,敦谕判府事金载瓒,勉令还第。

1月20日[编辑]

○戊午,次对,擢承旨李存秀,护军金履乔,礼曹参判赵弘镇,公忠监司权常慎正卿,副护军宋冕载,吏曹参议权丕应,副护军金鲁应、洪秀晩亚卿,以郑晩锡、洪羲臣、吴渊常、李龙秀,差备边司提调。户曹判书李相璜启言:“昨冬湖西道臣,疏陈‘漕税邑赁船直纳之弊,请舟桥船执筹再运,依前为之矣。’民邑之,不可不念,姑依道启,仍前再运,似或得宜。”惠堂李存秀曰:“贡赋,即事上之礼,执壤之仪也。守土之臣,运纳于京师,本无自朝家送船往取之法。运纳之费,亦优厚磨炼,俾无弊归于船民与邑民,行之屡百年矣。且舟桥司,本非为漕转而设也。以其执筹再运也,故外邑凭借船只之晩到,以莫重正供,遂为料理之资,趁不装发,多至冰泊。且上纳之际,所谓杂费,年增岁加,于是乎有昨年革罢之举,复赁船之规,今若复行执筹之法。则船只本非自公家造给者,沙格亦非如漕卒给复者,勒令定送,实非顺物性之道。以臣愚见,再运之既罢者,不可以复行矣。”上,询舟桥堂上,舟桥堂上李肇源曰“户惠堂所陈,各有意见,而利害便否,有不可逆睹。另饰京外,严禁为之端,而姑为依前举行,恐合事宜。”上,询大臣,右议政南公辙曰:“惠堂所奏,自是本法,而道臣守宰之论法不便者,由于行之稍久,耳目已换,多有窒碍。依舟桥堂上及户判之言,再运姑为复旧施行诸般端,使京外,更立科条,如有犯者,一以法从事之意,申加严饬,恐好矣。”从之。礼曹判书金羲淳启言:“谨稽《补编》,小内丧祔宫,未有告宗庙之文。而今于惠嫔祔景慕宫时,事体自别,告庙一节,请下询大臣。”公辙曰:“论以情礼,告庙一款,恐不可阙。”从之。

1月21日[编辑]

○己未,教曰:“宜使一伸。吏曹判书李好敏,许递。”

1月23日[编辑]

○辛酉,以沈象奎为吏曹判书,洪羲臣为参判。

1月24日[编辑]

○壬戌,吏曹判书沈象奎,疏陈情势,仍言“与其冒伏京毂,迫隘难处,宁即寄近坟墓,以附古人决誓之义,今辄趣装,迹涉径擅。臣罪至此,尤合万殒。”批以“卿之如是逡巡,予实莫晓其故。”仍教曰:“此吏判前后除此职,辄皆无端违牌,有若不可行公之情势,何也?招致启板前,问其委折以入,”政院问于象奎处,则以为:“臣于铨地,自夫蔑辱以后,亦尝五叨佐贰,每控衷恳,辄蒙体谅。殿下所以屡施者,固圣王九经之义,臣之必欲卒全者,亦匹夫咫尺之守也。乃至辛未癸酉,连蒙长堂之除,召几百违,渎至六吁,毕竟一再谴罢。今此七八年所,玆者前单复縻,殆臣命卒之秋。今若丧守失步,则即前之分死而必辞者,顾亦何所据?而即其抗命亏分之罪,𫓧钺砧礩,亦有馀矣。”批以“观此对辞:‘以蔑辱后五叨佐贰,辄蒙体谅’为说,此重臣未尝有狼狈于铨地之事,今此云云,实莫晓其意。更为详问以入。”

1月25日[编辑]

○癸亥,吏曹判书沈象奎,再次问启以为:“臣于庚申腊间,惨被诬蔑于蔡趾永、赵恒存等辈,而此非此辈之所可作为。盖有积恶逞憾,必欲屠戕而乃已者焉。身游羿彀,目在奸籍,其时事,所不可详也。而又以差祭一事,恒存之言,更为凶戾,若其创痛刻骨,冤苦弸心者,一日有生之顷,何忍忘也?义许礼使之恩,遂物不枉之德,攅手仰祷云。”批曰:“今见更对之辞,不意所称情势之如此也。其时不逞之辈,以无伦无理之说,构诬廷臣,非独重臣,而其实则渠辈自陷于诬逼之罪。其时事状,予已洞烛,路人亦知。今何可以其凶悖之言,为情势乎?千不当万不近。且差祭非行政也,何关于铨曹?若以此为蔑辱,仍不出仕,犹或可也,其何独引于政官乎?此岂不近于强引占便乎?慨然慨然。如是洞谕之后,又何有所执之辞乎?”仍令严饬肃命。政院启言:“吏曹判书沈象奎问启承批之后,直为出去。请推考。”教曰:“国体分义,万万骇然。兼吏曹判书沈象奎,亟施罢职之典。”

○以安廷善为司谏院大司谏,朴仑寿为判义禁府事。

1月28日[编辑]

○丙寅,设人日制于泮宫。

1月29日[编辑]

○丁卯,大护军李好敏疏略曰:

伏见右尹权丕应之疏,又以闵令儒之知与不知,为证于前说矣。今臣其官则已免,其说则辛酸。人虽不能知止,臣岂昧古人无卞之义?而第其言,愈出愈奇,臣何可徒畏烦渎,不以实更暴哉?其疏肯綮,不过曰以所不知之人,举似于所相知之人,必无是理,引喩经义,指天为质,必欲深讳其知,而谓臣独知于令儒,吁!亦异矣。臣与右尹之于令儒,其知之久近,交之浅深,自有举世之公议。而乃以骑邮之差拟,并与台通而欲诿之于臣,如是则可以无愧其心,而不欺彼天乎?夫铨家用人,闲冗之职则固或有寻常备拟者,而至于台望通选,不可以未详知者检拟。臣于令儒,只信右尹说者,诚以右尹之知,深于臣故也。然则举尔所知之训,殆为此宰臣准备语也。若又以情与迹论,则随处力举者,不可谓之情迹,而随闻信从者,方可谓之情迹耶?知之而曰不知者,是何情也?发之而曰不发者,是何迹耶?其情虽急于推诿,其迹恐欠于实对。臣诚莫晓其故也。臣无胜人之力,而人欲胜之。臣无诬人之心,而人欲诬之,此臣所以可已而不已也。然僚谊之堕地,朝著之贻羞,自臣身始,而转至葛藤者,无非臣不能见重之致也。尚谁恨尤哉?伏乞亟治臣渎挠之罪。

批曰:“讫可休矣。又何龂龂。”

○祔宫都监都提调李时秀病递,代以金载瓒。载瓒又陈疏辞免,以金思穆代之。

二月[编辑]

2月1日[编辑]

○己巳朔,诣魂宫,行朔祭。

2月3日[编辑]

○辛未,诣魂宫,行禫祭。奉神辇,诣景慕宫,上,祗迎于明政门外,仍诣景慕宫,省牲器斋宿。

2月4日[编辑]

○壬申,行祔宫祭兼春享。

2月5日[编辑]

○癸酉,祔宫都提调领府事李时秀,判府事金思穆,各鞍具马面给,提调金在昌,金羲淳,各熟马面给,提调李相璜加正宪,都厅赵经镇、李友秀,祔宫祭大祝洪敬谟,并加通政,亚献官以下,施赏有差。

○教曰:“追念旧劳,宜有示意之举,故判书李尧宪子,初仕调用。”

○教曰:“饬已施矣。情亦伸矣。更无可言之义,前吏曹判书沈象奎叙用,仍任前职。”

2月8日[编辑]

○丙子,三司大司谏安廷善、掌令柳訸、献纳尹命圭。合启,裀第一子事。以物故停启,两司合启中李鲁春事,府启若铨事,致薰事中宽基事,周爀事,李东万事,并停启。若铨、周爀、李东万,以其物故也。

2月10日[编辑]

○戊寅,次对。右议政南公辙曰:“顷因江界府使李身敬所报,废四郡内水节洞许辟便否,关问于道臣,则盖水节一洞,与直木。草坪两屯相接,两屯许辟时,惟水节不许者,以其参场也。近来奸民流入,潜斫冒耕,见今居民,为四百九十馀户,起垦为一百七十四结零,至于设仓而收税云。水节洞之为岭厄紧关,重于两屯,而土腴树密,古称产参之场。今则流民,次次潜入,五百户结,树木童濯,冒耕滋多。又皆烧畬,所谓参场,只存其名。且以形便言之,江边三川等诸处,今已尽辟,则间于两屯之本洞许辟,既无所碍。而不害为安民裕食之道矣。第念边郡防限至严,流民之潜入冒耕,始不禁遏设仓收税,殆涉擅便,前府使李身敬,施以罢职之典,本府近甚凋弊,以其收税,付之本邑,使之敢用似好矣。”从之。公辙曰:“臣于向日铨堂事,深有所慨然者。人言之来,固当受以为过,何必争为?交章累牍,转成葛藤,非但欠忠厚相敬之道,堂堂铨府,为一番聚讼之场,不可以事属既往,置而不论。请前吏曹判书李好敏,参议权丕应,并施讉罢之典。”从之。

○校理郑基善陈勉,请日开经筵,频接臣僚,优批嘉纳。

2月11日[编辑]

○己卯,轮对。

○公清监司权常慎疏略曰:

英庙末年,有逆臣汉禄,世居湖中,外交士类而假托为名,阴联龟贼而援藉其势,包藏祸心,倡为凶言,煽惑群听,图危储位。倘非皇天祖宗之默佑,两圣慈孝之无间,则国家之得有今日,未可期也。一自先朝御极以来,窜龟柱于海外,而凶孽遂以屏沮。及其岁月稍久之后,龟贼豢养之馀党,夤缘稍进,而欲掩龟、禄之凶迹,亦不敢售焉。自庚申以后,汉禄之子观柱,柄用于朝,龟柱之子鲁忠,世济其恶,首相焕之为其腹心,当此之时,何变之不图?于是乎异己者挤之,附己者引之。其近密于先朝,承聆于精微之义者,皆在仇视之中,因其仇视之心,至欲沮戏于大婚。焕之使其亲查晦祥,怂恿贼裕,构呈凶疏,语其国势,可谓殆哉岌岌,而时则有一介臣,处王室肺腑之地,袭家庭忠贞之训,秉执先王之义理,确然不动于众口诱胁之中,而竟使不测之凶谋,自归消折之地矣。又有达淳,传神于焕之,托契于观柱,绸缪酿祸,肆发悖奏,自陷于忍不忍敢不敢之罪,则乃复明目张胆,力主惩讨,誓不与此贼俱生。于是,乾断廓挥,正论遂行,然后人皆知故判书朴宗辅之为国血忠也。其言曰:‘吾家本无怨于龟、禄之家,而所以仇之者,欲以先王之志事,克卒于今日也。今日朝廷,非先王之臣乎?自有一副大义理,汉禄其根柢也,而尚无一人言者耶?’及夫宰臣金履阳之疏出,宗辅曰:‘朝廷始有疏矣。’自是以后,义理克明。宜无复晦之虑,而奈之何重臣卒逝之后,逆孽小竖,忽复肆凶,托以鸣冤,逐岁犯跸,是岂一蒙𫘤乱臭之所能办者哉?必有几个不逞之徒,隐伏而指使之也。顾今湖右之名门世阀,皆知与国家休戚之义,咸怀为君父讨贼之心。但念汉禄之居湖中五十馀年,冒儒名而欺世,挟势焰而诱人,依附亲昵,盖尝寔繁。苟或有此等辈,目见逆孽之跳踉,以平日之渐染,而迷不知返,觇朝廷之宽容,而潜复相煽,则是乃湖中之祸胎,而国家之大忧也。臣所陈朴宗辅,秉孤忠而阐大义者,固宜有朝家崇报之典。若乃褒以爵谥,著其勋庸,使一世,晓然知所劝惩,则在今日,尤不可缓,诚以昭义理靖世道之策,亶在于是矣。

批曰:“义理事,非独此重臣一人。君臣上下,若阐明而严守,则虽不别加褒扬,岂不明张乎?”

2月13日[编辑]

○辛巳,昼讲。

2月20日[编辑]

○戊子,诣元陵,展谒亲祭。

2月22日[编辑]

○庚寅,朝昼夕三讲。

○以李锡奎为成均馆大司成。

2月23日[编辑]

○辛卯,冬至正使韩致应等,以自燕离发,驰启。

2月24日[编辑]

○壬辰,汉城府启言:“西部幼学王之民等上言,以为‘渠等先祖诸王陵寝百步之内,偸塜百数有馀。至有金履坦者,乃敢觇入于冷井洞,压葬于第四陵。而半则因割之,半则因夷之,而石物又从以见埋矣。伏乞亟令该曹,依列圣朝判下节目,诸陵百步内偸冢,一一查掘,冷井洞第四陵,亟施改封筑之典’云。丽朝诸陵步数内偸葬,万万惊骇,所谓金履坦之无难犯葬,封域则夷之,象设则埋之云者,果是实状,则节节悖恶。发遣礼郞,与该都守臣,即为摘奸,果如上言内辞缘,则犯葬之冢,划即掘去,第四陵平夷处,更为涓吉封筑。金履坦如法取招,亟施当律,其馀诸陵百步内犯葬者,一一查实,其中最压逼不容暂留之冢,并即掘去,而犯葬者,以其律严勘之意,请一体分付于该都守臣。”教曰:“前朝陵寝,列圣朝所以崇奉之典,姑勿论,犯葬于帝王陵墓之内者,已非彝性之所敢为,况敢犯及于一抔乎?万万惊骇。犯及时不察之该留守及经历,捧现告罢职,该守臣,与下去礼官,同为奉审后,改筑及掘移等事,依回启举行。改封筑时慰安祭有无,令礼官,博考草记举行。自今礼官三年一次奉审,复旧例为之,每年秋末,经历遍审有无頉,守臣状闻事,定式。因此思之,王氏子孙之无立朝者久矣。今该曹,另加采访,其可合者,初仕从速调用,以示朝家不忘王氏之意。”

2月25日[编辑]

○癸巳,昼讲。

○先是,悖通定配人梁珪子锺伦上言,请其父发通时主张人尹孝植、姜浚钦、李功敏、洪远谟、郑观绥、李教源等,与之对质雪冤,秋曹覆启。教曰:“渠父既为通文,查核时又无一言发明,则有何称冤之端?此供辞勿施。”

2月26日[编辑]

○甲午,昼讲。

○大司谏安廷善,司谏李羲准,献纳柳訸等,交章请秋曹囚梁锺伦供辞中,诸人拿核得情,玉堂,校理郑基善、韩用锜,副校理南周献、尹豊烈,修撰沈能岳,副修撰洪羲祖、尹命圭。亦联箚请核,并不从。

○右议政南公辙箚略曰:

今此囚供中所出诸人,多是故家世族,名在朝籍者也。患得患失,如鬼如蜮,排铺设施,若是之叵测,若是之谎谲,诚如其言,则揆以国法,难逭当律,苟或初无其事,而横被援引,则许多朝士,不可置之䵝昧幽暗之科。到今一番严查,在所不已矣。

批曰:“卿言非不然矣。梁珪既自服,受刑而发配,已为究竟矣。到今追理究问,太涉张大。卿其谅之。”

2月27日[编辑]

○乙未,谏院大司谏安廷善,司谏李羲准。新启:“请秋曹囚供所出诸人,拿致盘核。”不允。

2月28日[编辑]

○丙申,昼讲。

2月29日[编辑]

○丁酉,以徐长辅为成均馆大司成。

○御仁政殿,试春到记儒生,讲居首柳夏永,制居首赵寅永,并直赴殿试。

三月[编辑]

3月3日[编辑]

○庚子,以朴宗琦为吏曹参议,李存秀为左副宾,金履乔为工曹判书,赵弘镇为汉城府判尹,李相璜为弘文馆提学,寻递,以洪奭周代之。

3月6日[编辑]

○癸卯,赠故兵使尹时达职。以肃宗己巳,为凶孽所窜殁,其后孙上言,吏曹覆启也。

○宪府掌令李沆,持平郑郁东。新启:“噫嘻!人心渐乖,世变层生,至于年前梁珪悖通事而可谓极矣。假托章甫之论,暗售敲撼之习,有非乡曲虮虱之类所可自办,即愚夫愚妇之所共知也。果然其子鸣冤之供出,而诪张作俑之郑观绥、李功敏,袖传暗投之洪远谟,误身卖友之李教源,惟令撰写之尹孝植、姜浚钦等诸人,排布情节,绽露无馀。欲挤大臣,作此悖举,为鬼为蜮,情状叵测。及夫梁珪之因冒录现发,而自谪就囚,则惧露本实,诱胁万端,中路委人,莫掩其着急,近京隐置,愈见其阴秘。以至通文注解之书,明证自在,周恤担当之说,真赃毕出。甚至如门客曹吏之阴谋密托,明有左契。噫!名以士夫,阴邪谎谲,作如此行事,是可忍耶?如使其供所言,无所差爽,则羞搢绅辱朝廷,无复馀地。其在辨淑慝靖世道之道,不可置而不问。请秋曹囚供中郑观绥等诸人,并令王府,拿致严核,施以当律焉。”不允。

3月7日[编辑]

○甲辰,以申在植为司谏院大司谏。

3月8日[编辑]

○乙巳,开城留守尹益烈状启以为:“深川里冷井洞金履坦犯葬之处,为先掘移后,一从王之民所指告,履坦冢之脑后古冢,多发役丁,终日深掘,则露出四张石材,殆同覆盖之状。而尽为把开,则有如方四面之石井者,故以营造尺尺量,长五尺四寸,广四尺二寸二分,穴深三尺八寸四分,而其中所存,只土石相杂者过半,前后左右,亦为穿掘殆遍,而碑志之文迹,初无可考,又不见一拳石之仿佛象设之类。其为王陵与私冢,末由的知,封筑一款,姑未举行。令该曹,考出前后可据已例,指一禀处。”云。教曰:“今以守臣状启观之,则与王氏子孙上言,一切相反,事甚讶惑。前朝诸陵寝所在地方,与共为几位,令弘文馆考出以入。虽以守臣言之,虽寻常士夫家坟墓之岁月浸久者,傍近居人,犹且指点传道,称为某人家坟墓,况前朝陵寝之在旧都者,其子孙遗民,岂有不知之理乎?其不善采访之状,已极未安,而既曰王陵与私冢,无以详知,则不为状请,径先开发,宁有如许事体?假使私冢,犹属不忍,万一是王陵,则是果人理之所安乎?万万骇然,难免不能致慎之罪。而王陵与私冢分别,不容少缓,更为历考博访,从速驰闻。犯葬之金履坦,万无不知之理,为先严刑究核,期于得情。”

3月10日[编辑]

○丁未,次对。右议政南公辙启言:“故参判尹心衡,在英庙朝,早年策名,望倾一世,丁未以后,见是非混淆,绝意仕宦,没齿荒野。英庙屡加褒奖,至比卓茂、严子陵。盖数十年间世道之消长屈伸,不一其变,而论其终始一节,惟心衡一人而已。请特赠正卿,以示朝家褒赏名节之意。”从之。又启言:“康纯、南怡死逾三百年,名在丹书,而因其子孙之零替,且属久远,至今不得伸雪,国人冤之。纯与怡,俱为柳子光所诬,无罪及祸。而怡又骁勇绝伦,屡建奇功,为柳子光所深忌,以诗语罗织杀之,野史多载其事矣。昔在先朝,筵臣有讼其冤者,下教若曰:‘此等事,留待后日,作为积善好事甚好。’圣明在上,无枉不伸,而未遑之典,若待今日。请故领议政康纯,兵曹判书南怡,并伸雪其冤,复其官爵。”从之。又启言:“日前因松留状启,下教截严,臣不胜钦叹。而臣谓该留守处事,欲其详审,而反涉轻率,不可无罪矣。第四陵若未真的,则稍开其近茔傍地,求得其幽志、明器、象设等遗迹,容或无怪。而既见四片石之所覆,渐次开见于不可开见之处,至谓之终日深掘云者,此岂事体之所安乎?开城留守尹益烈,请施以罢职之典。”从之。

○以郑尚愚为广州府留守,赵钟永为开城府留守,李存秀为议政府左参赞。

3月12日[编辑]

○己酉,承文院启言:“皇帝驾幸沈阳,遣使迎驾事,盛京礼部咨文出来。请撰出回咨,送于湾府,传致盛京,”从之。

3月13日[编辑]

○庚戌,以李翼晋为司谏院大司谏。

3月14日[编辑]

○辛亥,以金履阳为兵曹判书。

○轮对。

3月15日[编辑]

○壬子,以李鲁集为司谏院大司谏,金履阳为右宾客,李肇源为艺文馆提学。

3月16日[编辑]

○癸丑,诣庆熙宫,御兴政堂,传咸兴、永兴,两本宫衣币香烛。

3月17日[编辑]

○甲寅,昼讲。

3月18日[编辑]

○乙卯,以洪冕燮为司谏院大司谏,金羲淳为判义禁府事。

3月19日[编辑]

○丙辰,诣北苑,行皇坛望拜礼。

3月20日[编辑]

○丁巳,昼讲。

○召对。

3月21日[编辑]

○戊午,御春塘台,行西北别付料试射。

○召对。

○持平赵永杰疏略曰:

宁边金成伯事,即千古所无之纲常极变,所当降其邑号,罢其守令,一依祖宗朝成宪,使一道之民,晓然知其某邑有某变,朝廷行此政令。而该府使柳鼎养,即地扑杀,仍为灭口。噫!凡在横竖之列者,莫不痛惋裂眦,如不欲同处一道,而为守令者,怵于递罢,掩置周旋,匿不以上闻,此岂恒情之所可出者乎?鼎养曾于嘉山之变,以泰川县监,弃邑逃走,使其女妇,混入于吏隶,亡入宁边,仅以身免,反生将功赎罪之计,收拾残校,斩掠平民,屠戮数村,虚张首级,竟图掉脱,宁泰之民,至今无不唾骂。以何面目,重涉西土,重对西民乎?苟出于口腹之谋,则各别洗心,廉约自持,犹惧不掩其前罪,加之以贪虐之政,椎剥之怨,罄竹难悉,一邑嗷嗷,不能堪命,前后所犯,有不可置而不论,而臣本西土之人,耳所得闻,不啻丁宁。伏乞亟令道臣,一番严查,施以当律。

批曰:“宁边倅事,已有道伯罢状。然上款事,令庙堂禀处。”

○备局启言:“宁边金成伯事,果如台臣所论,实是纲常大变。而守土之臣,灭口扑杀,则其为惊愤,倘复如何?请应教韩用仪,按核御史差送,核之。”从之。

○别讲。

3月22日[编辑]

○己未,御春塘台,行瑞葱台试射。

○别讲。

3月23日[编辑]

○庚申,召对。

○礼曹启言:“明陵后龙处古烽燧岘下,有银脉,传闻无赖之辈,寻脉掘凿,被捉于捕校云。请发遣郞官,摘奸图形,以为禀处。”教曰:“无论远近内外,万万悚懔,万万惊骇。礼堂即为驰进,看审以来。本陵官,为先拿问重勘。”礼曹判书金羲淳,承命看审其两谷岩石间,果有银石,取其石击之,落片似铁似金。图形以闻。命诸罪人捕将,合坐后移送秋曹,议大臣,首犯四人严刑远恶岛减死定配。

○别讲。

3月24日[编辑]

○辛酉,召对。

○别讲。

3月25日[编辑]

○壬戌,御暎花堂,行内禁卫试射。

○召对。

○别讲。

○命施金化县民家,被烧一百二十一户,别恤典。

3月26日[编辑]

○癸亥,召对。

○别讲。

3月27日[编辑]

○甲子,昼讲。

○夕讲。

○以李龟云为司谏院大司谏。

3月30日[编辑]

○丁卯,开城留守赵钟永,以丽王陵事。查启言:“开见处四片石所覆,无论上下四方,皆精治,明是石椁。椁内之长,只为五尺四寸一分,难容内棺之入。亦丽时或有火葬之陵,则安知非此等一例耶?谨考公私文献,则其曰三十七陵者,即英宗朝乙酉,礼郞奉审时,只举松都境内而言也,其曰四十一陵者,即先朝丙辰年间,长湍、西面,金川、南面,移属松都后,长湍、西面二陵,金川、南面二陵添入故也,其曰五十七陵者,幷计长湍、江华、高阳等邑所在十六陵而合成也。胜国世代,至于三十有三,而《松都志》中,大王陵号,无一阙录。而凡谓丽陵者,初无王陵后陵之别,其谓后陵者,不过二三处。且或有陵而无号,有号而无陵,则五十七陵之外,更无一陵,亦非确论。而三陵相距为二百六十馀步,则在当时,岂容许其逼葬而不掘不夷乎?”命议大臣。大臣请略加封筑,以为传疑之地,从之。

夏四月[编辑]

4月1日[编辑]

○戊辰朔,日有食之。自申正,至酉正食三分四十九秒,初亏西北食甚正北,复圆东北。 ○以李存秀为刑曹判书,李肇源为议政府右参赞。

4月5日[编辑]

○壬申,次对。

○行阁圈。检校提学金祖淳,检校直阁李光文,检校待教朴宗薰、李龙秀。直阁四点,郑基善、南周献、金敬渊,待教四点,徐憙淳、权敦仁、李嘉愚。

○以李晩秀、沈象奎为奎章阁提学,朴宗薰、李龙秀为直提学,郑基善为直阁,徐憙淳为待教,金履阳为艺文馆提学,李晩秀为左宾客。

○平安监司徐有闻,以宁边查事,上疏自引,赐批罢之。

4月6日[编辑]

○癸酉,以李肇源为平安道观察使。

4月7日[编辑]

○甲戌,以李普天为议政府左参赞。

4月8日[编辑]

○乙亥,昼讲。

○内阁提学李晩秀、沈象奎等,皆以辅国兼提学减下之阁例,陈疏乞,并许之。仍命检校差下。

○以李庚运为司谏院大司谏。

4月9日[编辑]

○丙子,朝讲。

4月10日[编辑]

○丁丑,昼讲。

○召对。

4月11日[编辑]

○戊寅,昼讲。

○召对。

○夕讲。

○司谏柳远鸣疏略曰:

洪远谟之改名登第,何等变怪?此专出于科欲,甘自归于悖伦。圣度宽大,虽许复名,在渠道理,没齿自靖,宜讼愆尤,不复躁竞。而扬扬荣涂,放倒无忌,久任骑郞偸弄军木三千馀金,尽归私橐,无严不法,胡至此极?由前而得罪科场,由后而自犯贪污,该曹之尚不摘发,实莫知其故也。渠以悖通事,名在台启,恭俟允兪,而公货擅弄,有难仍置,详查严核,亟施当律焉。至如李教源,言议谎诞,行已鄙悖,为世指目,厥惟久矣,而亲丧渴葬,固得罪于名教,在官饕虐,尚流毒于郡邑,厥罪难容,公议愈激。如此之人,不可置之于簪绅之列,施以屏裔之典,断不可已也。噫嘻!西贼之变,尚何言哉?一路告警,众心波荡,而列邑诸倅,效死捍贼,此固秉彝之同得,臣子之职分。而惟彼价川郡守任百观,身佩兵符,逗遛营下,道臣促还,涕泣不去,毕竟罪至启罢,可谓失之太宽。近日以来,有甚可酬之劳,北地雄府,若固有之,论以朝家赏罚,岂容若是迳庭乎?甲山府使任百观,为先罢黜,仍施未尽勘之律,宜矣。

批曰:“洪远谟、李教源事,已发台启,又何足言?军木事,虚实间不可置之。今该曹查实以闻,任百观事,年久己勘之事,何必追勘?”不允。

○兵曹覆启言:“洪远谟军郞之时,文簿别无亏欠,而随时阔狭,不守经法,”命拿问勘之。

○以赵云衢为公清道兵马节度使。

4月12日[编辑]

○己卯,昼讲。

4月13日[编辑]

○庚辰,昼讲。

○夕讲。

○行三日制于泮宫。

4月14日[编辑]

○辛巳,宁边府按核御史韩用仪状启以为:“持平赵永杰上疏内:‘金成伯事,非成伯,乃石彦,而乃是名字之错认也。石彦之弑父,即有天地有民物以来所无之至极变。该府使柳鼎养之目见此状,即地扑杀者,谓之以晷刻难贷,自处以人得诛之。而细究情迹之间,别无疑似之端,则灭口云云,恐非着题。专昧守经之义,恣行径杀之举,为法官而坏损狱体,罔有馀地。而其家舍之毁破,田土之属公,有非一守令所可擅行,则前后举措,节节骇妄。其罪状,令攸司禀处,虽以道臣言之,即其省内,有此凶变,该府使之蔑法径杀,尤极惊骇,固当论启,亟请严勘,而迄无登闻之事,有失按察之体。”备局覆启,命柳鼎养拿问勘律,赵永杰以罪人名字错换,推考。

4月15日[编辑]

○壬午,召对。

4月16日[编辑]

○癸未,昼讲。

○夕讲。

4月17日[编辑]

○甲申,昼讲。

4月18日[编辑]

○乙酉,昼讲。

○义禁府启言:“因宁边按核御史韩用仪查启,备边司回启内,罪人石彦应行之律,详考禀处事,允下矣。谨稽《大典通编》原典,有曰‘纲常罪人,结案正法后,妻子女为奴,破家潴泽,降邑号罢守令,结案后径毙者,一体论。’《续典》有曰:‘罪人身已死而追施逆律者,禁除。’罪人所犯纲常之极罪,实是天地之大变,舆情所同,莫不心掉。厥罪不能自讳,诸招又皆有据,则虽曰未及结案,与结案无异,断以极律,少无不可。而今此拟律,在于径毙以后,则原典所载,固为至严,而《续典》所编,实合参论。法意甚重,不敢妄议,请上裁,”教以“用原典则用原典,用续典则用续典,参互则参互奏谳,即廷尉当也。若不陈意见,只请上裁,安用百官之职?此草记还给,使之指一草记,此后虽请上裁,不陈意见者,政院勿为捧纳。”又启言:“宁边府纲常罪人,石彦拟律,指一草记事命下矣。谨稽《大典通编》原典,有曰‘纲常罪人结案正法后,妻子女为奴,降邑号罢守令,结案后径毙者,一体论。’《续典》有曰:‘罪人身已死者,追施逆律者,禁除。’罪人所犯之极罪,实是覆载之难容,舆情之同愤,厥罪渠既自服,诸招又皆有据,虽曰未及结案,与结案无异。断以原典所载极律,固无不可。而今此拟律,在于未及结案,已为致毙以后,则追施逆律,参互法意,终有难慎。请依《续典》施行。”允之。

4月19日[编辑]

○丙戌,昼讲。

4月20日[编辑]

○丁亥,次对。命加里浦,专属康津。该佥使仍作履历窠。大臣因湖南道臣状请,言该镇釐之方也。

○轮对。

○昼讲。

○召对。

○以赵贞喆为吏曹参议,郑晩锡为刑曹判书,赵德润为汉城府判尹。

4月21日[编辑]

○戊子,昼讲。

○夕讲。

4月22日[编辑]

○己丑,昼讲。

○召对。

○轮对。

4月23日[编辑]

○庚寅,昼讲。

○召对。

○大司谏李庚运,从县道上疏,以年至乞休致,赐批许之,后因大臣言,付奉朝贺。

4月24日[编辑]

○辛卯,昼讲。

○召对。

○以柳烇为司谏院大司谏。

4月25日[编辑]

○壬辰,昼讲。

○召对。

4月26日[编辑]

○癸巳,昼讲。

4月27日[编辑]

○甲午,昼讲。

○召对。

○别讲。

4月28日[编辑]

○乙未,昼讲。

○以尹尚圭为司谏院大司谏,李好敏为议政府左参赞,朴绮寿为成均馆大司成。

4月29日[编辑]

○丙申,昼讲。

4月30日[编辑]

○丁酉,嘉顺宫有患候,因药房口启,命本院轮直。

五月[编辑]

5月7日[编辑]

○甲辰,教曰:“慈候平复,轮直撤罢。”

5月10日[编辑]

○丁未,诣北苑,行皇坛望拜礼。

5月12日[编辑]

○己酉,昼讲。

○以申在植为司谏院大司谏。

5月13日[编辑]

○庚戌,昼讲。

○召对。

5月14日[编辑]

○辛亥,轮对。

5月17日[编辑]

○甲寅,以朴宗薰为成均馆大司成,金在昌为判义禁府事。

5月18日[编辑]

○乙卯,持平沈英锡陈疏言:

向年因臣台通,惨被柳鼎养诬辱,搀及臣曾祖臣檀,构捏备至。

仍卞辛壬事,称以先诬。承旨李止渊疏言,

臣于持平沈英锡之疏,窃有所忧叹者。夫辛壬义理,即百世已定之公案也。凡系干犯于其间者,决不可任其漫漶掉脱。而至如沈檀,当徒鸱张之日,夤缘起废,居铨按狱,同恶相助,厥罪惟均。而特其借口为辞者,即辛丑冬,英庙将为出阁时奏对事耳。纵有是也。尚难赎焉。若并无此,独可逭乎?百世公案,一日未泯,则真所谓孝子慈孙,掩之不得者,今乃谓诬谓冤。有若真有功忠之可言者,亦不几于猖肆而无惮乎?伏愿明察而痛卞之。

批曰:“义理之讲明固守,尔言良是。但台疏,不过陈两圣朝下教而已。何必深看乎?”

5月19日[编辑]

○丙辰,濬川司以濬川毕役,启。

5月23日[编辑]

○庚申,以金羲淳为判义禁府事。

5月25日[编辑]

○壬戌,次对。命饬京外审理,从大臣言也。右议政南公辙启言:“副应教李泰淳上疏,有令庙堂禀处之命矣。其疏以蔡弘远、洪时济、丁若镛放释及尹奎范等收用事,有所论列矣。本事皆关系堤防,岂可以一人之言,遽请霈泽乎?幷置之。丁若镛则成命已下,迄未出场,法府事未知其为当。尹奎范等之无身犯罪累,泽亦已斩,而陞资出六之后,未霑寸禄末职。亦非圣世无弃物之义。请分付铨曹,俾思疏郁之方。”从之。

5月26日[编辑]

○癸亥,昼讲。

5月27日[编辑]

○甲子,昼讲。

5月28日[编辑]

○乙丑,昼讲。

○司谏郑度采疏略曰:

年前赵得永之被谴也,论以极逆大憝,至今不厌人心。自古宫壸之德,莫盛于马邓,莫美于任姒,则其疏之引马后事。陈说于黈纩之前者,正为盛德之益光耳,语脉较然,其意无他。以此为罪,诚不近理矣。昔绍圣之世,苏辙以汉武比拟于神宗而获谴,然天下后世,不以是罪辙。况汉、武容有可议之失,而明德元无未足之事,今以此罪言者,使后之有识,论今日,当谓何如世也?是宜有辨别之论,而至今寥寥,此臣之所未晓也。伏愿殿下,下臣此章于廷臣,若有异同之论,则臣当伏妄言之罪矣。教曰:“此言何为忽发于今日乎?予于此事,岂可前严而后缓乎?万万惊骇。

原疏还给,司谏郑度采,施以徒配之典。”

5月29日[编辑]

○丙寅,副校理金在元,副修撰尹丰烈联箚请收司谏郑度采徒配之命。不从。金吾堂上联疏及政院议启,三司诸臣,交章请寝,幷不从。

○右议政南公辙箚略曰:

司谏郑度采以眇少新进,能言人所不敢言,而辨论明晣,第恨其太晩耳。自附无隐之义,有何可罪之端?设令其言不当于圣心,犹且优而假之,而乃反摧折如此。臣恐自此,殿下之廷,遂无开口敢言之士矣。伏愿亟寝成命焉。

批曰:“此事无异于前事。卿亦如是,实未思量者。不允。”

○大司谏申在植疏略曰:

言路之寥寥,莫今日若也。虽有正当之论,可言之事,循默成习,巧避为事。言路者,国家之命脉,而杜塞至此,有识之忧,庸有极哉?今幸郑度采,不避忌讳,言人所不能言,而言一出口,严谴随之,其为圣德之累,当如何哉?夫抉摘文字,文致成罪,本非美事。历观前古治盛之世,何尝有此举?而年前赵得永之罪至不测,实由疏语之抉摘。人心不厌,公议之拂郁,一世所同,八方皆知。今此台臣之抗章论辨。明其不然者,政所以正谗谀之谬见,匡圣朝之阙失者。是实可奖,不可罪也。而荐加雷霆之威,辄开荆棘之路,臣未知我圣上转圜之量,何独于此而不少容乃尔也。得永始以言事而获罪,尹致谦继以匡救而获罪,今又度采,以论辨而获罪。殿下于此一事,而三罪言者,不亦近于已甚乎?彼皆官以谏名,而言辄获罪,则谁复欲更进一言于殿下之廷乎?然则废台阁无一言者而后,快于殿下之心,不意圣明之世,有此危亡之渐也。倘蒙圣慈,深加谅察,亟收成命,奖敢言而垂仁恩,岂不休哉。岂不盛哉?尹致谦一谪七年,母子相离。其母今年八十有馀,望子失明,行路为悲。若复特加哀怜,推施霈泽,使其母子,得以生前相见,则岂非旷绝之盛事也哉?

不从。

○先是,司成李滢夏疏略曰:

目今民国,可言者非一二,而所宜汲汲遑遑,矫革乃已者,即科举之也。科举之弊祛,则人才进,朝廷尊,士趋正,民志定,纪纲立,教化行。科举之弊不祛,则此六者,无一不受病,是岂可玩愒伈泄,一任其颓堕乎哉?若言其为弊之目,则曰借述借书之无忌也,随从挟册之狼藉也,入门之蹂躏也,呈券之纷遝也,外场之书入也,赫蹄之公行也,吏卒之换面出入也。字轴之恣意幻弄也。外此奸伪之层生,难以更仆数。如是也故。榜目才出,辄致物议之喧腾,科场一经,多见远人之失望。一转而为年前监试二所之罢场也,再转而为昨年庭试之滥杂,至于试官之论勘也。三转而为客腊柑制攫柑之不足,至于陞阶哄堂,几乎科场之不成样。则日后大比之广设,京乡之咸,其能揖让进退,济济跄跄,不烦朝家之飭令,臣未敢知也。若其行之而无,试之而有验,令出而信于下,法立而无敢犯者,此有一要道,即面试是也。今宜先期知委于京外,今各其所在,捧儒生赴举之单,依照讫捧讲例,京则泮宫四学教授,乡则地方官或兼官出题,面试其入格者,则成给帖文,别具成册,送于试所,以为入门时照检,出榜后凭考,及会围咸聚之时,依学礼捧讲例,别定试官,更为出题面试。如有无文笔之类,厕于其间,则儒生施以科律,当初面试试官,捧现告重勘。又于会试出榜之后,临轩面试,或命官举行。又或有无文笔而冒参者,则试官与儒生,以其罪罪之。如是凡三次面试,然后可责实效。非但监试为然,有初试诸科,皆用此例,则无文笔者,自当退步,有文笔者,可以展志,科场整肃,向所云八条痼,不期祛而自祛矣。仍作成典,永久遵行。则自此而家家读书人人做业,文风蔚兴,儒化丕阐,大雅宏达之士,咸造于朝廷。岂不盛哉?伏愿将臣此疏,广加询访而施行焉。

批曰:“所陈科盖闻所不闻。士习之如此,不胜寒心。疏辞令庙堂,与礼堂泮堂,讲究便否禀处。”至是,右议政南公辙启言:“国纲渐弛,士风亦颓,科场之弊,岁加月增,至于昨年庭试及柑菊两制,所闻极其惊骇。世禄之家,自好之人,岂肯为此杂乱之事?其杂乱者,必皆无行检不读书之类,冒称士子,滥入无节而然。今之为此严法峻禁者,乃所以待士之道,而为士者,必当乐闻之矣。为救之论者,或曰择试官,或曰面试。主司之得人,果为第一要道。此则拟望之时,另加慎择,当之者又皆精白一心,诚力所到,事岂有不济者乎?万一有不能对扬之人,朝家不难以法从事矣。昔在英庙朝,暂行面试而旋废,先朝时科场之严,人到今称之,而面试则未尝行之,窃瞷两圣朝圣意,不欲迫切之政,待士子而然也。顷年台臣之疏,大臣之议,皆以为当行面试,而臣于其时,待罪礼堂,猥承下询而献议矣。纪纲,本也。面试,末也。本之不立而先行世迫切之政,则有非忠厚立法之意,此亦不可行也。臣意则不必别立新规,著在方册之科条,足以禁之有馀,而患不能修明尔。最其中场内台上之杂沓纷拿,宜先禁断,而此专由于士子之多率随从故也。昔在先朝,申严照讫之规,以防淆滥之,今若敬遵先朝旧规,益加严明,则实效可期。另择试官,前期开讲,勿只责句读。专主文义,以辨其能文与否,越讲者给帖,举子入门时,无帖入去者及持伪帖者,自试所禁乱所,别加禁断,呈券出门时,亦自禁乱所,一一阅验。而大抵士子之纷沓,又专由于争先呈券之计也。制写率皆潦草,关节从而公行,此习不革,则百难除。自今为始,另饬有司,勿看早晩,一从文之高下而取舍。又宽定其限,以为尽其才之道,而限后所呈之券,一切不捧,虽有投积者,皆直书限后,幷置落科,则一时场屋之敏钝,无别其欠也。小人得尽才舒缓不迫,为益也大。如此则许多为之端,可息于不言之中矣。其馀禁条,各有所司奉行之勤与不勤,自当入闻。臣方欲以此,前期仰奏,而际有司成李滢夏之疏,有讲确禀处之命,故与礼判泮堂相议,今方成出节目待启下,以臣举条,请预为知委于汉城府及八道四都,亦令儒生,咸须知悉。”从之。

○备局,以科场救节目,启。一大比之科,必兼讲制,讲以试经工,制以取词华,譬如轮翼,不可偏废。挽近以来,讲规渐弛,几乎有名而无实。昔在先朝申严照讫之规,以寓劝课之意,而随从滥入之患。亦赖而渐祛,此实今日之所宜敬遵者。且夫科制之有时限,盖量制写之顷,而定其晷刻,使敏钝皆足以尽才则,但就限内之券,精察其优劣,而取舍之,即考试之经法也。夫何近日主试者,每多取早,以致举子之竞务速呈,负门先接之弊,已不胜其纷沓,而制写潦率,殆无可观,气像忙迫,甚非美事。昔在先朝,亦施呼呈之举,以禁争先之风。今复遵仿此意,斟酌定式两条,申明列为条件,如左。一。举子录名,令五部官修成册,送于汉城府,自汉城府,收合送于四馆所,必趁六月晦前。而若于捧讲时,落讲者居多,则可知当部录名之猥杂不精,当据《大典》‘举子录名,可疑现发者,当部官员罢黜’之文,草记论勘。一。乡儒则各其地方官录名,送于监营,监司考察其滥杂,仍以其录名,使本邑捧讲给帖后,修成册报于监营,自监营送于试所。一。京畿儒生,则赴京试,各其邑捧讲后,但成给公文,而勿给帖。以越讲成册,送于监营,监营收合,送于四馆所,则儒生上来后,自四馆所,凭公文考成册,直为出给讲帖。若于场内犯科,现露其滥越之状,则该邑倅论罪。一。京畿以外乡儒欲观京试,则其留京者,具由呈于所住当部,京儒录名时,别为成册,送于四馆所,其自乡者受本邑公文,直付于四馆所而应讲。一。照讫开讲前期定日,成均馆草记后,吏曹另择试官,一二所各五人单付启下。自照讫所,视各部录名人数多寡,排定日字,以‘自某日开讲,先讲某部止某日,继讲某部止某日,京儒毕讲后,乡儒讲始某日止某日’,消详知委,俾各应讲,各部限内不应讲者,并勿许追讲。一。讲规则依面讲,而勿只责句读,专主文义。或因文义,傍援他经史中,人所通知者,以验其能文与否,用防闲杂冒人之弊。一。两所落讲之单子,别为作轴,互相考准,如有换名叠讲者,依《大典》‘照讫,代讲人限已身充军’之文勘罪。一。越讲者,成给照讫帖文,而试官中一人,主管署押踏印。空帖盗踏之弊,另加照察。会试时学礼讲,亦依此规申严,而若有不成样,而落讲者,可知初试照讫之滥越,当该越讲之照讫试官,捧现告追理重勘,乡榜儒生,则捧讲之该邑倅论勘。一。试官受点后,分诣试所,而开场之前夕开门,限翌朝,闭门前令儒生,徒便入场,而既入者,勿许复出。自禁乱所严加察禁,违犯者,即移法司。儒生入门时,与入场后,阅其照讫帖,呈券出门时,益加详阅,如有伪帖,或无帖而入者,并依科场阑入律,移法司充军。一。禁乱官必择定以送,而多率罗将中谨实者,纠察场内外。而如有不能操束下隶,有作奸者,现发于廉探,则下隶刑配外,当该禁乱官,依《大典》‘不用意搜检之律’勘罪。一。刑曹郞厅多率曹隶,及枷具待令试门近处,自试所犯科人出付者,这这移送典狱,而如有一人遗失者,该郞论勘。一。制述时限定,以悬题以后三时。如卯时悬题,则自辰初计之,至午末为三时,以未初为限。如辰巳时悬题,则申末为三时,以申酉初为限也。三时之内,虽非敏才,可以尽意制写了一券,而有馀矣。然而每一时过辄呼告场内,俾儒生,各自警动趁限呈券,无未及之患者。一。悬题后,时限前所呈之券,勿令军士手捧,任其呈券者,投积于台上,而预于台上植木四周,缠以网索,以受投积之券,而防转堕之患。试官一员轮回,与监察收券官同为临视,军士则屏远莫近,俾无一券渗失之弊。一。时限过后,则呼告场内,俾勿呈券,预具一布帐幕,盖投积之券,或有儒生冒投于布帐上,随投取来,即书限后字,归之落轴。而用一切之例,以信令甲。一。既用时限,断无阔狭,则限后,儒生并令出场,如有蔑法而违拒者,亦依阑入之律,移法司重绳。一。限内之券,积在布帐内者,勿分先后呈,翻转混合,诸试官及监察收券官,并出坐临视,令军士一齐作轴。勿令作轴之军士,直致于塡字官,并积于试官监察之前,则试官令他军士,次次输致于塡字官,而塡字官信手从字序塡之,塡字官则量宜加差。一。试官考券时,凡限内之券,尽意详阅,勿循字轴先后。惟取其合选之作,勿拘出榜迟速,惟期无遗才之叹。一。考券立落之先泄,而生弊者,专由应办所内外,贡房下属,符同于卫军及试官随率监察下人,而别置与落轴,私自觇阅故也。此则全是试官监察,与应办官,不能周防操切之致,如有此弊狼藉及闻者,该试官监察及应办官,并重勘以惩其溺职之罪。一。卫所雇军之代立者,该卫将汰去,即《通编》所载,以此令申而严饬。贡人所立之军士,如有代入者,该贡人亦施刑配之典,代入者及原主张之儒生,亦依律处之。一。今此两项诸条,皆是旧规之申明者,而启下节目,事体尤重。无论录名之部官捧讲与考试之试官,如或狃于前谬,而不遵令式者,皆当论以《制书有违》之律。一。此外禁条之著在法典,人所皆知者,不复条列于此,自试所按法申禁犯者依律。

六月[编辑]

6月1日[编辑]

○丁卯朔,配郑度采于金化县。

6月3日[编辑]

○己巳,两司执义金用默,正言李基栽。合启,徐滢修事中,徐淇修事抹去,赵得永事及尹致谦事,并停。命削诣台台臣执义金用默,正言李基栽职。教曰:“赵得永、尹致谦停启矣。何敢如是不念,侵逼于莫重乎?万万骇然,姑施削职之典。”

○政院议启:“请亟收停启台臣削职之命,”不从。

6月4日[编辑]

○庚午,院大司谏申在植,司谏韩用仪,正言许兟。新启略曰:

顾彼赵得永疏辞之援引马后事,情实出于忧爱,而义无欠于尊敬。逆之一字,初何尝近似?而抉摘文致,归之诬逼,其何以服人心而厌公议乎?况伊时伸救之尹致谦,岂云非矣。追后论辨之郑度采,亦何辜乎?至于停启之金用默、李基栽,当停而停,乃其职耳。加谴何,岂非过中之甚者乎?台启之曰允曰否,固在上之权度,而其发其停,乃群下之公议。今以停启而罪之,则是岂置台阁而付公论之义哉?是非但于古所无之事,诚恐启来后无穷之也。臣请言事三臣之在谪者,并施放释之恩,停启两台之削职者,亟降还寝之命。

不允。玉堂联疏,请还收前后处分,不从。

6月5日[编辑]

○辛未,以尹序东为吏曹参判,李存秀为汉城府判尹。

○平安监司李肇源状启:“顷当辛壬之贼变,泰川以僻处之小邑,贼徒未及犯境,人心姑不煽惑。而该倅柳鼎养,闻风慌怯,始欲弃邑上京,为民所沮,则终焉单骑潜行,走入宁边,于是乎一邑惊骇,举皆波荡,邑无官长,莫镇人心,乘虚谋乱,躬往迎贼,以仓监差出伪守。宁边府使,发送府兵,往捕伪守及迎贼诸汉而斩之。该倅详知贼去已久,道路无梗,然后始乃还县,招集吏校,责之以官去而不随,贼来而皆附,汝罪该死,使之诇纳行止殊常之类,以为将功赎罪之道。则吏校辈散四搜察,不问真假,惟以多捉为主。他境生面之人,行路乞食之类,谓以殊常,诬之以贼。甚至身边火葬之臭,衣上军服之痕,事没把捉,语涉虚谎,而直施猛棍,遽施恶刑,所斩三十六人,杖毙五人。胁从之类,横罹之辈,见捉于兵营与他邑者,其数何限?而无不反复究核,或付罔治之科,或有全释之举。而独此泰川则看作临阵擒获,随捉随斩,恣意诛杀,若是狼藉。其许多斩毙之中,亦岂无真个从贼厥罪罔赦者?而既不详核而得情,又不取服而用刑,则擅滥之罪,在所难逭。”命下义禁府,问议大臣。义禁府启言:“谨依判付,问议大臣,则右议政南公辙以为:‘谨以《大明律》军政条云:“若擅杀平民及被虏逃回人口,冒作贼级报功者,俱以故杀论”,故杀,即一律也。柳鼎养当西乱之时,走入宁边,闻本邑凶徒迎贼之举,及其还官,以其惭愤之心,恣行诛杀。而亦不一一报营,具格处断,举措极其骇妄,人心久益拂郁。今以道启观之,则许多斩毙之中,亦岂无真个从贼罪在罔赦之人?而既不详核而得情,又不取服而用刑者,若是伙多,证招明白,查案具在。屠㦻一款,虽无所犯,擅滥二字,在所难免。而但与冒作贼级报功者有异。谓之专出于故杀之计,恐非实情。若以造化之仁,减死用次律,则亦合惟轻之义。伏惟上裁’云矣。”从之。流鼎养于长兴府。

6月10日[编辑]

○丙子,次对。大司谏申在植,掌令黄儆彦所怀以为:“日前郑度采处分以后,大小臣僚,数日之间,公车堆积,仰请反汗,而殿下违咈群情,终不允从。下情之闷郁,容有极哉?殿下之所以靳许于是者,盖因向来处分,既严于赵得永也。故,不可缓于郑度采,不可缓于郑度采也。故不得允从于群下之请也。臣请以赵得永当初处分之过当,仰陈之。赵得永之年前一疏,特不过论驳故重臣之辞耳。在朝家处分之道,谓其言非也。则斥其失当宽假之而已,则不害为大圣人容受之量,谓其言是也。则戒谕于故重臣,使之有改无勉,则当趁即出场,便为一时过去之事。无足以拂郁群情,至于今七年之久,尚此烦聒者。而第缘伊时声讨者之乖常,取其疏语中引喩马皇后一节,律之以极逆大憝,目之以诬逼莫重,是诚万万不当,而此所以人心之不厌,公议之沸腾者也。大抵其所引喩,元不衬着于今日。当时马氏车马之盛,本不足贻累于明德之令誉,则以此为引,有何一毫髴于诬逼乎?抉摘文字,本非美事,而抉摘之中,又不近似矣。臣于此,尝有所愤惋,而继之以忧闷焉。窃伏惟嘉顺宫诞育圣躬,功在宗社,凡有爱吾君之心者,孰无重所生之义?今日北面于殿下者,举皆尊仰敬奉,而惟其尊仰敬奉之道,不违于经不逾于礼。然后天理人情,各尽其当,君臣上下,不失其节。噫!彼怪鬼无识之辈,不思贻累之归,徒怀藉重之计,抉摘不近似之句语,谓之诬逼者,在渠辈胁人陷人之方,可谓得矣,其所背经违礼,荧惑诬罔之罪,不待后世之讥议,已不容于一时之公论。而殿下当日处分,已失于察纳雅言之义,近日丝纶之间,亦不免有先入为主之叹。臣窃为殿下惜之也。且伏念古昔圣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而此果有不忍人之端,宜蒙垂恤之泽者。赵得永之七年岛谪,母死而不得奔丧,尹致谦之迹忝论思,匡救之言,有何可罪。而行遣亦已七年矣。家有九十老母,昼宵涕泣,至于失明,而有时号哭祷天,愿见其子之面于未死之前,闻其情状,行路赍涕。近又闻郑度采老母之年亦过七旬,母子相别,握手挥泪。不意圣明之世,有此惨忍之事也。苟或真个有罪,则渠辈之私情,顾不足恤,而殿下试垂察于廷臣之论,舆人之诵则。彼皆无罪,公议可见,而以殿下孝理之化,其可不垂恤于斯乎?特垂霈泽,以光圣德焉。伏愿下询于登筵诸臣,俯察群情,亟降处分宜矣。”右议政南公辙曰:“臣之俄者所奏,非为诸臣地也。抉摘字句,目以极逆,公议之所不服,故伸救之言,停启之论,亦从公议中出来。近日以此事,章牍积于公车,殿下想已俯悉。臣不敢更为烦陈。而赵得永则谪中遭故,三年已阕,尹致谦之有九耋老母,通朝之所共矜闷。而郑度采之母病垂死,臣尝熟知。今闻谏长所奏,临别情境,尤极恻然矣。自古以言而获罪者,或以孝理之政,多蒙霈泽。谏臣所请,亟赐允从。则岂不有光于转圜之圣德乎?且台谏既陈所怀,则未承批之前,何可退去乎?亦即赐批甚好,故又此仰达矣。”刑曹判书郑晩锡曰:“大臣台臣所奏,尽出一世之公议,亟赐允从甚好矣。”大护军李羲甲曰:“大臣台臣之所奏,即举国之公议也。亟赐允从实光圣德,而尹致谦、郑度采之情理,尤切矜恻,并即宥释,允合于孝理之政矣。”工曹判书金履乔曰:“本事之合当,允从大僚之奏,台臣之启,备尽无馀,无容更陈。而台谏所怀,事体尤别,即以允从之意,赐批,实合于循公议之道矣。”大司成朴宗薰:“大僚所奏,台臣所怀,即举世公议,亟下兪音,俾刑章得正,圣德有光,乃臣之所共颙望者,伏愿允从台请焉。”训炼都正李溏曰:“大臣台臣之所奏,出于一世之公议,亟许允从,千万颙祝。”韩陵君李海愚曰:“台臣所奏,寔出公议,特许允从焉。”右承旨李龙秀曰:“臣与赵得永,本有私嫌,岂或爱惜此人?而大臣台臣所奏,出于公议,惟愿亟下兪音焉。”护军金履载曰:“今此台臣与大臣之言,即一国公共之论,不容不采纳。且闻在谪诸人之目下情理,亦皆切矜。其在孝理之政,尤合轸念,况台臣既请疏放,未承许批之前,宜不敢退,亟赐允从,以伸公议为好矣。”左副承旨李在秀曰:“大臣台臣及卿宰所奏,乃是一世之公议,惟愿亟下兪音焉。”不允。

6月12日[编辑]

○戊寅,召对。

○轮对。

○以李勉昇为司谏院大司谏。

6月13日[编辑]

○己卯,召对。

○别讲。

6月15日[编辑]

○辛巳,召对。

6月16日[编辑]

○壬午,召对。

6月17日[编辑]

○癸未,召对。

○放轻囚。

6月18日[编辑]

○甲申,别讲。

6月19日[编辑]

○乙酉,别讲。

6月20日[编辑]

○丙戌,别讲。

6月21日[编辑]

○丁亥,召对。

○别讲。

○以宋晩载为吏曹参判。

6月22日[编辑]

○戊子,别讲。

○召见沈阳使韩用龟,书状官赵万永,辞陛也。

6月23日[编辑]

○己丑,召对。

○别讲。

6月24日[编辑]

○庚寅,召对。

○命蓝浦县漂到大国通州人十二名,顺付于历咨入送。

6月25日[编辑]

○辛卯,行都政,吏曹判书沈象奎,参判宋晩载,参议赵贞喆,兵曹判书金履阳。以金学淳为成均馆大司成,金履乔为弘文馆提学。

秋七月[编辑]

7月5日[编辑]

○辛丑,次对。右议政南公辙启言:“武技升迁,亦有阶梯。出身闲良,无论宣部荐,皆禁军六朔然后,始拟于初仕,自是法典。此欲使肄习弓马,通谙军制之意也。近年以来,此法荡然,部守荐出身,不禁军,直拟于初仕者,比比有之,请一遵定式施行。”从之,又启言:“向以获罪言官事,不揆愚妄,以箚以奏,略效匡救之忱,而天听尚今邈然。公议去益沸腾,书之史册,后之议今,将以为何如也,古人有言曰:‘既罪言者,又以反汗为嫌’,则其失在上,名在下,今之廷臣,岂欲使圣德有损,而名归言者乎?夫公议云者,国人大同之论也。虽以人主之威,不能违拂而自胜,欲其自胜,则其言愈激而愈不止。圣人御世之道,以大公之心,一听于众论而已,更加三思,是臣区区之望也。”兵曹判书金履阳曰:“殿下自临御以来,凡于群下之言,无不受开纳,而独于此事,台阁章奏,溢于公车,举国舆论,莫可禁遏,而终始违咈,一不听从,岂无所然之故哉?臣愚妄度,窃以为亶出于全保故重臣之圣意,而臣则以为此非所以真个全保之道也。大抵人心,如水,激之则不平,必至于过颡而后已。今不必远引前代之事,就以近日事言之,前后章奏,愈往愈峻,此皆殿下所以激成之也。自初至今,有以此事为言者,流放窜逐,首尾相继。如是而人情安能得其平,亦岂是全保之本意乎?盖举国公共之定论,虽以雷霆泰山之威,摧折他不得。一世之言,尚不可以威服,况后世之公议乎?今则本事之得失反轻,圣德之玷累为大。殿下所以为国者,以有大臣群臣。而大臣群臣之言,一切若不闻,前后所奏,辄以不允二字应之,若是而其将谁与为国乎?伏愿渊然深思,亟赐听纳,以为平物情光圣德之地焉。”教曰:“卿与诸臣,前后缕缕之言,如此,予之靳持,不无商量。尹致谦以下则,又与当者不同,尹致谦、郑度采,特为放送,谴削两台臣,亦为分拣。”

7月7日[编辑]

○癸卯,召对。

○别讲。

7月8日[编辑]

○甲辰,召对。

○轮对。

○府持平韩钟运。启,请赵得永特命放释,不允。

○以韩致应为汉城府判尹。

7月9日[编辑]

○乙巳,召对。

○别讲。

7月10日[编辑]

○丙午,召对。

○别讲。

7月11日[编辑]

○丁未,院司谏具康。启,请赵得永特命全释,不允。

7月14日[编辑]

○庚戌,停诸道秋操。

7月18日[编辑]

○甲寅,知中枢府事闵命爀,卒。

7月21日[编辑]

○丁巳,召对。

7月23日[编辑]

○己未,召对。

○以李集斗为判义禁府事。

7月24日[编辑]

○庚申,召对。

7月25日[编辑]

○辛酉,次对。右议政南公辙启言:“明年,即皇帝六十之岁。今番节使,似不可循例入送。详考已例,则去戊辰五十之年,彼中之称庆陈贺,果有其时回还使臣之状启,而至于庚子乾隆皇帝七十之岁,庚戌八十之岁。初无礼部知委,而己亥己酉,节使入去时,有方物贺表及缘由咨付送之事。今亦依已例为之。”从之。

○别讲。

7月26日[编辑]

○壬戌,召对。

○以朴仑寿为判义禁府事。

○别讲。

7月27日[编辑]

○癸亥,召对。

○以林汉浩为吏曹判书。

7月28日[编辑]

○甲子,命庆熙宫移御日字,以来月旬间择入。

○以韩致应为水原府留守

7月29日[编辑]

○乙丑,召对。

○别讲。

○领府事李时秀箚曰:

伏念庆熙宫,即我圣祖五十年礼乐声明久道化成之丕丕基。臣自通籍之初,亲睹光御之晠际,厚沐寿考之至化,昵侍香案,历历如昨日事。今殿下以践位之义,行述事之美,诚能奋发政令,如圣祖之御此阙,缉熙学业,如圣祖之御此阙,跻肸蚃之治,享灵长之福,亦如圣祖之御此阙,太平万岁,其始自今。臣敢不为殿下贺?而人君之一动一静,万民之所瞻仰,百世之所标准。今日之举,又或如向年之暂移旋还,徒贻劳费,有惑瞻聆,则反不若初无是举也。言虽耄荒,诚则忧爱,惟殿下,深留圣意于审慎悠久之道。

批曰:“还御之期,虽未预度,岂若向年之暂移旋还乎?”

○以赵弘镇为汉城府判尹,金羲淳为判义禁府事。

7月30日[编辑]

○丙寅,召对。

○别讲。

八月[编辑]

8月2日[编辑]

○戊辰,召对。承旨朴宗薰曰:“日昨因礼曹草记,移御时世子宫祗迎节次取禀,承依近例为之之批矣。东宫祗迎,该曹不为磨炼云。此盖因册礼后,礼曹以春宫秋展谒亲享时亚献,举动时祗迎送,幷于冠礼前,勿为磨炼之意,有所草记定夺故也。第伏念,此即指大殿动驾,东宫在内之时谓也。今此移御时,东宫既陪驾出宫。且各殿宫同时动驾,殿下行祗迎之礼,则世子宫祗迎之节,何可不为磨炼乎?与辛未移御时,事体不同。且若无祗迎,则仪节之间,极多掣碍处。臣意则大驾出宫时,世子宫随后以出,如近例,而设东宫幕次于大次近处,王大妃殿中宫殿,嘉顺宫驾过时,出版位行祗迎之礼后,还入幕次,待殿下乘辇进发后,世子宫陪诣卫内,则礼节正当,仪文顺便。依此磨炼之意,分付仪曹似好,故敢此仰达矣。”上曰:“以祗迎磨炼事,分付可也。

○别讲。

○轮对。

8月3日[编辑]

○己巳,召对。

8月4日[编辑]

○庚午,召对。

○别讲。

○以徐鼎辅为司谏院大司谏。

8月5日[编辑]

○辛未,召对。

○别讲。

8月6日[编辑]

○壬申,诣宗庙、景慕宫展拜。

○召对。

○命移御庆熙宫后,王世子书筵处所,以尊贤阁为之,阁门以大殿阁门为之,坐向以先朝春邸时例为之。

○别讲。

○以金在昌为判义禁府事,尹行直为司谏院大司谏。

8月7日[编辑]

○癸酉,召对。

○别讲。

○以金羲淳为判义禁府事。

○命施信川郡,民家漂颓一百五十三户,黄州牧,船人渰殁二十六名,别恤典。

8月8日[编辑]

○甲戌,移御于庆熙宫。各殿宫以次出宫,上,迎于王大妃殿嘉顺宫,王世子迎于王大妃殿、嘉顺宫、中宫殿后,入内。

8月9日[编辑]

○乙亥,召见时原任大臣阁臣。右议政南公辙奏曰:“日吉辰良,陪奉殿宫,移御万安,群情举切欣幸矣。此阙,即我英庙朝久道化成之基也。臣虽未及逮事英庙,而家本仕宦之家,故粤自幼少,得闻于长老者有之。伊时宝龄,已跻八旬而孜孜勤政,不遑暇逸,禁门开钥,限以鸡鸣。喉院公事之去来,以三鼓为定。其或边报民事之时急者,虽于就寝之时,皆令禀而入之,召接诸臣,日或三四,丝纶之出于朝纸者,眷眷千百言,皆民忧国事也。于斯时也,大小臣僚,无不奔走率职,圣祖心法之继述,何处非监法之地?而详于文祖耳目之所逮云者,可以断章取义而用之。臣敢以耳目之所逮者,先将勤政二字,有此仰陈。伏愿即地而思,益加体念焉。因此而又有所仰勉者,今番移御之时,窃听于外间所闻,则无论朝士闾巷之人,或以为移御之命,虽下非久,又当还御。此必以向年移御还御之俱为急遽,认以为言,而不但移御一事为然。殿下于平日政令施措之间,立志不能坚固,群下有所仰度而然矣。帝王之一动一静,四方之以为则,万民之所瞻望。轻遽则朝廷不尊,悠久则福禄无疆。臣才以继述之义仰达,而惟我圣祖,御此阙寿考作人之治化,思欲复见于今日,留神澄省,是臣区区之望也。”判府事金思穆曰:“俄入阁门,伏念英庙故事,不胜下情之感怆。伊时春秋倦勤之时,而朝臣召接,治政问难,孜孜克勤。今幸殿下移御此殿,则继述之道,尤为自别。故敢达矣。”

○命王世子座堂处所。以景贤堂为之。

○召对。

8月10日[编辑]

○丙子,召对。

8月11日[编辑]

○丁丑,召对。

○别讲。

8月12日[编辑]

○戊寅,召对。

○别讲。

8月13日[编辑]

○己卯,召对。

○别讲。

8月14日[编辑]

○庚辰,召对。

○别讲。

8月15日[编辑]

○辛巳,诣昌德宫、璿源殿。行茶礼。

○召对。

○别讲。

8月16日[编辑]

○壬午,召对。

○别讲。

○以赵晋和为成均馆大司成。

8月17日[编辑]

○癸未,召对。

○别讲。

○正言睦台锡上疏,请李泰淳刊改三司,蔡弘远、洪时济,特命放释,丁若镛还发配所。以泰淳疏论若镛邪学之冤也,并不允。“

8月18日[编辑]

○甲申,召对。

○别讲。

○有政。命吏曹判书林汉浩,以庙荐时有物议,引义奉牌阙外。教曰:“前人亦皆一伸,不宜异同。特为许递。”

8月19日[编辑]

○乙酉,昼讲。

○召对。

○别讲。

○教曰:“近来试官,无论大小科,皆以无端违牌为事。苟有国纲臣分,虽大官,不可如此,况其下乎?其占便之习,不可不矫革而后己。自今番为始,除非众所共知实故外,违牌与陈疏,政院勿为捧纳,如是申饬之后,犹复如前,当该犯者与不饬之该房承旨,直捧远配传旨事,分付。仍令书揭院壁,以为常目之地。”

8月20日[编辑]

○丙戌,次对。

○昼讲。

○以赵弘镇为艺文馆提学。

○夕讲。

○别讲。

○设式年监试初试。

8月21日[编辑]

○丁亥,召对。

○别讲。

○轮对。

8月22日[编辑]

○戊子,召对。

○别讲。

8月26日[编辑]

○壬辰,召对。

○别讲。

8月27日[编辑]

○癸巳,召对。

○教曰:“赵得永事,前后大臣卿宰三司,莫不力言,予之靳许,亦自有多少商量。而到今既曰公议拂郁,则有不可一向靳持,以滋骚扰。然自初至今,以致许多葛藤之端,莫非自取。金甲岛岛配罪人赵得永,特施放归田里之典。如是之后,在廷之臣,所言快伸,在渠亦宽之又宽。更或有复提此事为言者,是直起闹之心也。予亦当有以处之,以此知悉。”

8月28日[编辑]

○甲午,昼讲。

○右议政南公辙启言:“因国舅所传,伏闻中宫殿胎候,今已多朔,请产室前期设厅,命以九月初择吉以入。”

○以林汉浩为卷草官,赵德润为分内局提调。

○召对。

○别讲。

8月29日[编辑]

○乙未,召对。

○别讲。

○以李止渊为司谏院大司谏。

九月[编辑]

9月1日[编辑]

○丙申朔,召对。

○轮对。

○两司大司谏李止渊,掌令李义准,献纳尹景镇。合启,李书九事,锺厚支属事,及府启朴纪淳事,赵得永请放事,院启李戒国等事,幷停启。

○召见判府事金载瓒于兴政堂,载瓒自遭台言,递解相职,久在乡庐不出。上,屡遣史官敦召,始肃枢衔也。

9月2日[编辑]

○丁酉,召对。

○别讲。

9月3日[编辑]

○戊戌,教曰:“曲谅出于礼使,一伸之后,宜无更执。吏曹判书林汉浩仍任。”

9月4日[编辑]

○己亥,诣明陵展谒亲祭。

9月5日[编辑]

○庚子,以郑学畊为平安道节度使,赵弘镇为刑曹判书。

9月6日[编辑]

○辛丑,设产室厅,药院轮直。

○设式年文科初试。

9月7日[编辑]

○壬寅,礼曹因儒生上言,光州故学生金光儁、光源兄弟孝行,请幷赠职。从之。

9月8日[编辑]

○癸卯,召对。

○以李存秀为汉城府判尹。

○别讲。

9月9日[编辑]

○甲辰,召对。

○吏曹判书林汉浩,引义不即行公,命政院问启。肃单严饬捧入。政院启言:“吏曹判书林汉浩问启之后,不呈肃单,即为出去,”命罢职。

9月10日[编辑]

○乙巳,次对。右议政南公辙启言:“今日之悠悠万事,无如睿学成就之为先务。言行之孚感,最善于宿儒,而于养正熏陶之方,尤有所益。臣意则经筵官,以经行自修之人,从近抄选后,书筵官亦为仍兼启下,使之出入于延英铜龙之席,甚好矣。”从之。

○兵曹判书金履阳启言:“关西武弁,许通宣荐,饬教申复,而未有施行矣。前郡守张洛贤,前县令宋之廉,地阀人器,固是自中翘楚。且于西乱时,俱能举义,功亦不小,请幷以宣荐施行。”从之。

○昼讲。

○设九日制于泮宫。

○召对。

○别讲。

9月11日[编辑]

○丙午,昼讲。

○召对。

○别讲。

9月12日[编辑]

○丁未,昼讲。

○别讲。

○夕讲。

9月13日[编辑]

○戊申,诣昌德宫、璿源殿,行茶礼。

○别讲。

○轮对。

9月14日[编辑]

○己酉,召对。

○别讲。

○礼曹因全罗监司李鲁益状启,请扶安良人尹秋先妻金姓烈行旌闾。从之。

9月15日[编辑]

○庚戌,朝昼夕三讲。

○召对。

○别讲。

○先是,平安监司李肇源,以邑事,状罢江东县监徐万修,及万修拜馆职,上疏自卞。语多诋斥,肇源疏论本末。批曰:“如是对章,反非所以按使体重。守令黜陟,不在于卿乎?”

9月16日[编辑]

○辛亥,召对。

○别讲。

9月17日[编辑]

○壬子,御兴政堂,传咸兴、永兴,两本宫衣带香烛。

○召对。

○别讲。

○侍讲院,以王世子《通鉴》第三卷毕讲,启。

9月18日[编辑]

○癸丑,昼讲。

○夕讲。

○别讲。

9月19日[编辑]

○甲寅,昼讲。

○召对。

○别讲。

9月20日[编辑]

○乙卯,昼讲。

○持平李儒修疏略曰:

岭南儒生,以蔡济恭伸理事,陈疏伏阁。而喉院以无太学谨悉,谓违格例,致有晓谕退送之教,第此疏举,即峤南一道十馀年结轖之怀也。虽承退去之命,而抱疏彷徨,不忍遽归,再伏阊阖,其事则虽涉于愚戆,其意则寔出于无隐。至若儒疏之无谨悉,不得捧纳,虽有定式,而联录过千人,则勿拘常格,不问谨悉之有无,亦有已行之规。伏愿特命捧入,明示好恶焉。

批曰:“既云有例,令政院捧入。”承旨申在植启言:“士林公议,专由贤关。故方外儒疏,必受太学谨悉,然后始得封章。自政院虽系当纳之疏,亦必考谨悉有无,即受教定式,格例甚严。向来岭南儒疏之不得捧纳,亦由是也。晓谕退送之后,不遵旧规,再叫阊阖,职缘乡谷儒生昧例之致矣。至于台疏,以疏录过千则呈彻有例云。虽或有之定式与已例,自有轻重,况太学之所不知,喉院之所未知,今何可援以为例乎?且不问谨悉之有无,但视疏录之多寡,以为捧退,则诚恐有弊于来后。亦非所以重士论严事体,谨定式慎出纳之道。事实如右,依前晓谕退送,似好矣。”教曰:“此疏既许捧入,虽无例,特为捧入,承旨所奏是矣。此后则以此定式,载之院中故事。”

○召对。

○别讲。

○沈阳使韩用龟,以到沈后事件,驰启言:“九月初三日,皇帝行祭太宗陵,历常宁寺、寔胜寺拈香后,入盛京宫。初五日,上谕:‘朝鲜世守东藩,恪恭侯度。朕此次再莅陪都,祗谒三陵,该国王遣使迎銮,赉表修贡,忠悃可嘉,’除照例赏赉外,特加赐御制诗章,并御书福字,以昭忧眷。阁老托津、戴均元等,传宣皇旨曰:‘雨势如此,前路泥泞,姑未定回銮日字。朝鲜使臣,不必多日留住,先即还归。’云,故臣等对以‘来时国王,有恭送圣驾后还归之命。今若凭恃皇恩,遽然先归,则将无以仰副国王事大之诚’云尔,则托津等相顾曰。‘此是知礼之言。当以此题奏,姑为退待。有顷,礼部郞中传言,上谕内,其言是矣。留住间计给日供,无至缺乏。’云。将送驾后复路日字迟速,姑未预定矣。”

○以尹羽烈为司谏院大司谏,具绛为公清道水军节度使。

○执义具康疏略曰:

王府保放罪人兪汉寔,称以依幕,来接渠侄之家,即与渠家瓦鳞互联,门户相接,纵曰异宫,实是同室。请兪汉寔,亟施窜配之典。

从之。

○庆尚道儒生李学培等疏略曰:

臣等千里裹足,沥血封章,进伏阊阖,已涉旬日。际因台臣之疏,至降捧入之命,而喉院以无太学谨悉,谓违规例,竟至沮格。盖儒疏之有谨悉许捧,其例诚然。而若其儒疏之过千以上,不拘谨悉之有无,亦多其例,惜乎。倘使台臣,一言及此,则岂至有喉院伊日之启乎?粤自列圣朝以来,凡有大刑政大义理,有可以关国家之治乱者,未始无岭儒之一言,逮我先大王所以眷注于岭南者,前后隆挚。夫何庚申以后,乔陵之松柏未拱,而凶逆肆志,大义遂晦。于是乎洪羲运、李基庆、姜浚钦辈一种怪鬼,乘机逞憾,绸缪群凶,互相构捏,至于追削故相臣蔡济恭而极矣。噫!臣等之所借手者,先王之义也。臣等之所奉信者,先王之教也。臣等窃伏睹我先大王,亲制诔文,若曰:‘挺然独任,义三秉一,’御注若曰:‘第四五句言,严于辛壬义理,第六七句言,严于戊申义理,第八九句言,某年义理头脑。’呜呼!济恭五十年立朝所秉之固,可谓永有辞于后世。而且其癸丑一疏,乃是将死告归时,一腔血泻出来者也。此实金縢颁下之所以然,而筵教若曰:‘独知其事,故独言其事,谓之忠肝义胆可也。’盖英庙甲申,亲临徽宁殿,屏史官,以御书金縢,命济恭藏于贞圣王后神位褥席下,逮至先朝丙申御极之初,特命济恭入侍,以宁考所以谕示于当日者,明教于济恭,剖分忠逆,圣教丁宁。又于戊戌,济恭奉使而还也。始入候班,闻院隶传呼淑昌宫承言色,济恭于众中,瞠然大声曰:‘非诞圣嫔宫,不得问安,礼也。谁为此定例也?独不知天无二日之义乎?’及夫德相凶疏之出也,济恭一见掷地曰:‘此有何所重’?乃敢曰‘宗社靡托乎?’其后先大王教曰:‘益知卿忠直,’此皆济恭树立之所卓然不挠者也。而况于先大王至精至微之义,奉承之严,遵守之确?壬寅一疏,至曰臣虽无似,至于大义所关,平日秉执,国自以为贲、育莫夺。为今日臣子者,如或萌心此论,虽使臣手刃,亦当不辞云云,此亦济恭秉执之所毅然不移者也。是以,契合昭融,礼遇旷绝,丛镝而全保之,坑坎而拯援之。御笔拜相,十年委任,倚毗之重,迥出寻常。及其身殁之后,锡以恩诔,刻立墓道,征入私稿,亲加校正,此诚有君臣以来所未有之恩数也。噫!彼基、浚之徒,附裕、达之馀论,承焕、观之阴旨,乃以千万不近理邪魁之目,文致奸言,勒成罪案,夫济恭之积被仇忤于羲运、基、浚之徒者,非一朝一夕之故也。盖济恭平日,严于辟邪,以疏以启,如疾私仇者,宁考之所诩,举世之所知也。然而蚤知此辈,假托斥邪,阴怀挟杂,毕竟祸人家国而后乃已,故麾而屏之,不少假借,此辈之猘牙潜磨,沙弩久含,而特以风云之契,不可以间也。日月之明,不可以逃也。终先王之世,不敢售其一螫之计矣。及济恭之身后,时事一变,权奸鸱张,毁划我先王典宪,背驰我先王义理。于是阴谲之基庆,憸毒之浚、羲扬眉扼腕,谓此机可秉,谓此仇可快,外假迎合之态,内售报复之计。而欲加而无可加之罪,欲指而无可指之瑕,则乃以至丑之目,勒加于无形之地,至被身后之一律。济恭泉壤之冤,已无可言,而基、浚辈之罪,可胜数哉。噫!彼基、浚之所为,谋浅而易知,而若其阴运机关,窝窟深閟,眩惑世道,戕害善类者,自有世传之奸魁,即前判书洪义浩是已。噫!义浩之其言其色,岂不甘且艶矣?而识者观之,其千妖万恶,不忍正视。以言其外面,则济恭之被诬,虽若羲运辈之所为,而若论其里许,则一则义浩,二则义浩。盖义浩之仇视济恭,自有所受,其父秀辅,早蓄奸肚,兴讹造诬,必欲杀济恭而后已,此固御诔中所尝洞悉,而向来全岭人士之轮通告绝,不许更齿于侪流者,即公议之所同然也。噫!彼义浩,不思所以盖父之恶,而益逞其蛇豖之性,藏头匿面,阴嗾鹰犬,排布自我排布,搏击从他搏击,竟使济恭,不保先王宠锡之爵命。迩来国是稍定,奸状始露,则敛气嗫口,都归之羲运、基、浚,而渠乃逃躱之不暇。噫!纵奴杀人,论施偿命之律,则奉行之奴当之乎?坐使之主当之乎?诱儿辱人,驯成悖伦之习,则责在长者乎?责在小儿乎?彼羲运、基、浚,不过义浩之奴耳。小儿耳。其得暂逭天刑,固不足关系世变,而义浩则世跻卿班,手势稍滑,欺人耳目,无所不为,以所为群壬之依归,而自作窝主者也。渠亦稍黠,岂不知构诬济恭之为得罪公议,而犹不知止者,此无他,济恭,即义理主人也。盗憎主人,势所必至,然则仇义理也。故仇济恭,攻济恭,即攻义理也。攻义理,则岂非义理之罪人,而臣等之所当声讨者哉?且以洪灿谟事论之,万口哗然,根窝有归,渠将掉脱之不得。况在渠近出,则固当援例处义,而攘臂按狱,不日致毙,汲汲灭口,惟恐情实之或露者,其意果何居?虽以此一事观之,其自来心术之巧憯,可推而知也。负犯如彼其至重,情态如彼其莫掩,而尚自安享富贵,狐媚狗苟于崇班膴仕者,其为贻羞于圣朝,固如何哉?臣等于义浩,未尝有好恶之私。而今于为济恭伸义理之章,论及于义浩者,特以伸济恭,即伸义理。而讨义浩,即伸济恭也。臣等之前疏未彻,义浩之对章遽投。臣等虽未见其原本,而观于承宣之疏,以为其所自卞,不啻张皇云尔,则可知其力抗公议,欺诬天听,其放恣无忌,胡至此极?呜呼!臣等抱菀茹痛,凡玆十有八年之间,无日不思少须无死,得见先王之义理复阐,先王之刑政复明。而寥寥一世,未见有为济恭一言者。当世之忠臣志士,举已歔欷然掩抑流涕,而先大王至精至微之义理,或几乎泯然,将熄于宇宙间矣。窃覵殿下,精一乎先大王之大义,而审察于锱铢之重轻,率由乎先王之刑政,而兢念于消长之几微,凶如焕、观而已,严其惩讨之典,逆如裕、达而不贷以关石之诛。而独于济恭,尚靳其广大光明之典,何也?一济恭之抱冤,固不足惜,而其于先朝大义之寖晦,何哉?且先朝恩批中,惟予本意之愈晦愈隐,是惧是恐之丁宁告戒,正为臣等今日道者。猥渎,诚罪也。而其言则全岭大同之论也。伏愿殿下,以先王之心为心,断自宸衷,亟命复蔡济恭官爵,以循公议之正,仍治义浩、基庆、浚钦辈戕善害正之罪,以正刑政之失。

批曰:“追夺罪人事,刑政自在,朝家非尔等所可烦也。重臣事,噫其甚矣,尔等何若是乖激也?”

9月21日[编辑]

○丙辰,昼讲。

○召对。

○别讲。

9月22日[编辑]

○丁巳,诸昌德宫、璿源殿行茶礼。

○别讲。

○更以林汉浩为吏曹判书。

○知事洪义浩疏略曰:

臣蛰居穷巷,一切恩怨爱憎,两忘于世,廼者岭南儒生李学培等数三十人,收录一道内几千名帖,不由太学谨悉,冒渎呈疏,为讼追夺罪人蔡济恭之冤。而臣之父子姓名,忽入于其中,构捏污辱,罔有纪极。目臣以奸党之魁,口则是街竖之诟,仇臣陷臣之不足,憯诬忍及于先故,悲愤恸迫,心骨俱青。及伏见圣批下者:‘噫!其甚矣之’教。臣诚感泣靡措。而为亲卞诬,人子之至情也。何忍默然无一言,不一鸣暴于黈纩之下乎?噫!济恭邪魁之案,世或冤之。苟欲讼冤,则秪陈其所秉之义,以明其可原之状足矣。蓦地搀举于臣家。抑何心哉?臣家与济恭有嫌隙,通朝之所共知也。往在先朝丙午年间,先臣以都宪,请寝济恭西阃之除,即伊时大夫国人,万口同声之论耳。及其秉匀之后,附丽承望者之𬺈龁臣家,势固然矣。时则有家焕、承薰者类,皆是济恭门客,而所学习者,乃西洋远夷无父无君之异端邪术也。自为教主,寔繁其徒,陷误良善,诳诱妇孺,骎骎然人类而禽兽,冠裳而戎狄,世道之忧,不知攸届。济恭平日亦尝忧之斥之,屡形于言语文字间,特牵于私好,不能摘发而锄治之。于是洪羲运、李基庆、姜浚钦等,因珍山二贼之变,妄为斥邪之论,实欲倚济恭以徼其名。故羲运则抵书于济恭、基庆则对查于济恭,济恭始未尝不惊愕,而终为家焕辈所卖弄,疑阻横生,扶抑显殊,羲运等之拂郁不满,固无怪也。臣家则本无关涉于其间,而家焕邪徒,谓臣家有却于济恭,羲运、基庆,又是臣之族亲侪友,乃流言于世曰:‘斥邪之论,即是敲撼大臣也。’此专出于邪类引济恭为孤注之计耳。辛亥冬,臣兄臣仁浩,以承旨,陈章悉暴,终始不相干之实,载在记注,一按可知。臣之父子兄弟,尝曰‘斥邪,正论也。而徒欲口辨而力争,则易归于喜事好名。’臣家与羲运、基庆,斥邪则一也。而有所为无所为之别,本自不同。憯彼邪类,不识臣家之本意,乃反仇视臣家。果于甲寅春间,做谎造谤,必欲湛灭而乃已,飞书诬蔑,比今愈憯。祸色燃眉,薤粉在即。而大明中天,魔镜洞照,魑魅妖孽,莫逃情状,故终不敢逞其胸臆,臣家之获保至今,秋毫皆我先大王赐也。呜呼!臣之先臣,立朝四十年,直道事君,公耳国耳,严于忠逆之分,当言则尽言,逆如龟柱,凶如锺秀,皆先臣之最先声讨者也。况告休一疏,秉义精微,至蒙言固可感之恩批,抱玆暝目,可以有辞百世。又尝严斥邪类,家焕辈挥之在门,略无假借,故邪徒之眈眈甘心于臣家者,厥惟久矣。臣虽不肖,保此遗训,知有国而不知有他。惟彼羲运、基庆等之辛酉以后,缔交焕、观、裕、达等诸凶,至于追削济恭云者,设如其言,诸凶之于臣家,便是仇敌楚、越也。时又身在忧服,岂有与闻与知之理乎?但以羲运等之见忤于济恭,结怨于邪类,不入于甲寅诬辱之套,故臣果待之如一。虽彼济恭门下客及岭南搢绅章甫之前所噂者,莫不摧谢出入于臣家,臣又不宿睚眦,坦然无彼此厚薄之别。每或语及济恭之冤,则臣亦曰谓‘济恭以掩庇邪学,固不得辞其责,而身无所染,断以邪魁,则非其罪也。公私稠坐,屡发此言,岂料自在之虚舟,反入于沧浪之水哉?伊来自中之戈戟相寻,辗转乖激,互相呑噬,靡所不有,臣既左右无当,力不能调剂。独怪夫一世人之言,每以斥邪者,谓之攻蔡,护邪者谓之扶蔡,此皆不详里面,动于浮言者也。大抵斥邪之人,未必皆攻蔡也,扶蔡之人,岂尽其护邪乎?特以邪烬馀孽之穷无所归者,参错其间。革面托迹,视济恭如渊薮,自以为讨人以斥邪,则世必不服,驱人以攻蔡,则容或疑乱,故假名于彼,逞憾于此。必欲使尝得斥邪之名者,驱而纳诸罟擭坑堑而后已。如臣之虚澹公平者,今忽欲污秽之戕害之。吁!亦甚矣。唉!彼岭儒,多质而易欺,阿好而易诱,风声所动,莫知其向。然其中粗有泾渭之人,臣亦岂无相知者乎?果有来言于臣曰:‘治疏上来,本无他意,而入京后,朝绅二三人,暗地指嗾,谓臣以羲运、基庆等之窝窟根柢,别疏草,勒令添入,怵之以祸福,啖之以利害,虽有心不服意不然者,而疏举既始中撤为难,故不得已从之。’云。究其设计,嘻!亦憯矣。盖此二三朝绅云者,自非邪贼之切属,则乃是漏网之馀种,回恋巢穴,视天划地,外托伸冤之举,内怀丑正之计,传袭于嗣永帛书中,欲害臣身之馀谋者也。堤防乍弛,跳踉无严,愚臣却顾长虑,非直自悼其横逆僇辱已也。其疏中胪列及臣者,集千古奸侫之目,作一场丑骂之习,或谓之阴运机关,或谓之自我排布,勒驱之曰‘是根窝也。’末乃以‘洪灿谟按狱灭口’等说,白地诬人,忍以此黯黮罔测之言,加诸人而无所留难乎?臣于昨春,适忝禁堂,始因灿谟、七在等推核之命,终参设鞫之坐。究治不严,执艺齐愤,而按狱禁堂,元无袒外罪囚引嫌之例援例云云,果在何典乎?鞫庭讯推之察饬,有委官判堂焉。有问郞都事焉。众目所睹,初非一亚堂之所可严缓,则言不近理,固无足卞,而此果何关济恭伸白之端乎?观于此,非出于岭儒口气,尤较然明甚。况当初岭疏草本四度之无一言及于臣家之状,虽亲切于渠辈者,向臣传说,臣实为岭儒惜之,受其指使者,盖不过二三不逞者耳。四百年邹、鲁遗风,一朝为二三怪鬼辈所坏了。噫!邪徒之传法伎俩,闪忽阴秘,在当日则怂恿济恭,使被邪魁之恶名,今又诳胁岭儒,拖及不干之臣家,其所绸缪设施,乘机逞毒之意,不在于讼济恭之冤,而专欲为邪贼报仇地耳。今其言有曰:‘戕害善类。’类者,非一人之称也。若为一济恭讼冤而已,则何乃以善类称之乎?此无他。济恭追夺之际,同时诛殛者,即家焕等邪类。故渠辈恒言,必以斥邪之人,归之戕害善类之科。盖其意将欲舐糠及米。渐次容议于真个邪魁如家焕者类,借口称冤之阶也。今番李致薰、李学逵支属之肆然鸣金,即其渐也。臣果陈疏卞诬,而喉院之臣,屡次退却。又有一承宣张皇之斥。故以此对举,亦不捧入。此皆臣见轻同朝之致。而退送命下之后,去者过半,而独彼二三怪鬼,逗遛泮底,出没于受嗾之处,图嘱台章,徼幸于登闻之阶。渠辈所为,其果非力抗无忌之甚者乎?臣又病先年痼,畏与忧幷,不待拳踢之驱迫,自知陈力之不能。伏愿亟赐屏黜,俾卒生成之泽焉。

批曰:“诚急自明,自明可矣。而至于二三朝绅,与岭儒,岂可一幷勒驱于邪党乎?噫!其甚矣。卿亦不兔乖激也。”

9月23日[编辑]

○戊午,别讲。

9月24日[编辑]

○己未,召对。

○别讲。

9月25日[编辑]

○庚申,召对。

○别讲。

○安陵修改监董道臣朴宗来加辅国,其馀施赏有差。

9月26日[编辑]

○辛酉,召对。

○别讲。

9月27日[编辑]

○壬戌,讲。

○召对。

○别讲。

9月28日[编辑]

○癸亥,召对。

○别讲。

9月29日[编辑]

○甲子,召对。

○别讲。

9月30日[编辑]

○乙丑,次对。副校理金教喜启言:“臣于李石求事,有所骇痛者,敢达矣。石求之为人,自来妄愎,兼以骄虐,为世指目者久矣。而近日入闻,愈往愈甚。长恒舞,惟事荒淫,甚至闾巷有夫之女,威夺强奸,丑声载路。捕将之职,专在戢盗,而乃因私小喜怒,肆发捕卒,侵虐平民,加以酷刑,闾里骚扰,捕校越江,本自有禁。而追捕四出,州郡骚然。无耻蔑法,可谓寒心。请施刊削之典。”从之。

○召对。

○以柳相亮为左捕盗大将。

○别讲。

冬十月[编辑]

10月1日[编辑]

○丙寅朔,召对。

○别讲。

10月2日[编辑]

○丁卯,昼讲。

○召对。

○别讲。

○命复赵䃏官。其孙润箕击铮吁冤,命议大臣,右议政南公辙启言:“赵䃏以亲密于许积,入于庚申秋狱,而既无执迹之案,其时大臣之议,皆以为‘以律论断,恐非金石之典。’积今复官,则一体伸复,为疏郁导和之政。”从之。

10月3日[编辑]

○戊辰,昼讲。

○召对。

10月4日[编辑]

○己巳,右承旨朴周寿,屡违召奉牌阙外,命问启。周寿以为,向来廷臣之请放赵得永也,许多章奏之间,有搀及臣既骨之仲父。大抵得永之放与不放,自是朝家刑政,有非臣家之所敢干涉。而请其宥放,固当就事论事而已。侵逼凌踏,无复馀地,臣实愚迷,莫晓人言之可何如彼甘心也。孤露馀生,孑然无依之中,遽遭此为人子侄者所不忍当之境。悲苦如此,危蹙如此。天日之明,庶几照烛。抑塞震懔,罔知攸对云矣。“教曰:”向来章奏间碍眼者,非不知之,一幷置之勿问之科,予意有在,承宣岂不知之乎?到今虽不提起,承宣之心,予亦岂不知之乎?予既付之勿问之科,则承宣亦当仰体予意。况慈候尚多未宁之时,昨腊以后,理遣慰怀之方,只有二三人之以时承候,则以情以势,岂可长阻起居之礼,以致重戚慈怀可乎?否乎?即为承候。“

○昼讲。

○召对。

10月5日[编辑]

○庚午,昼讲。

○召对。

10月6日[编辑]

○辛未,副护军柳河源,疏论洪义浩之疏,批曰:“岭南之不染于邪,朝家洞烛,亦久矣。重臣及诸人论断,尔言亦太过矣。人人岂可尽驱以邪党,事事岂可尽归之挟杂?彼此无偏私之心,方为公论,尔其知之。”

○召对。

○以徐俊辅为吏曹参议,南履翼为司谏院大司谏,赵德润为刑曹判书,金羲淳为艺文馆提学,赵华锡为咸镜南道节度使。

10月7日[编辑]

○壬申,诣毓祥宫、宣禧宫展拜。

○召对。

○别讲。

10月8日[编辑]

○癸酉,召对。

○别讲。

○以李龙秀为吏曹参判。

○知事洪义浩再疏自卞,批曰:“卿不见柳河源之批乎?朝家本意,已谕于其批,卿其知之。”

10月9日[编辑]

○甲戌,召对。

○别讲。

10月10日[编辑]

○乙亥,昼讲。

○召对。

○别讲。

○抄选经筵官书筵官吴熙常、李友信,政府吏曹,同议抄选。熙常,故大提学瑗之孙;友信,故吏曹判书植之后孙也。

10月11日[编辑]

○丙子,昼讲。

○召对。

○召见回还沈阳使韩用龟等。用龟启曰:“臣于今行,留住湾府,详闻辛壬间贼变时事矣。故参判赵兴镇,以其时府尹,招集军校吏民,仗剑誓众曰:‘西陲小竖,弄兵潢池,而列郡瓦解,人心波荡。今若贼势猖獗,边门失守,则惟有一死报国而已。本州古多忠义之士,以义命名,良有以也。当此危急存亡之秋,岂无一个义士之为国讨贼者乎?’遂南望恸哭,乘障之校,守埤之卒,莫不涕泗交頣,愿以死效。于是乎众心成城,贼不敢近,及其平贼之后,麾下偏裨,举有酬赏之典,而为主将者,独未蒙朝家一言之褒。今殁已多年,而湾民举怀冤郁,语及此事,多有流涕者,群情亦大可见也。请前府尹赵兴镇,特施褒赠之典,赠参判韩浩运之危忠卓节,比之同时立慬诸人,尤为炳赫,朝家褒嘉之典,固无馀憾。而第闻只有一子穷饿,不能自存,诚为悯恻。请令铨曹,问名调用初仕,以示恤孤之意。”又启言:“伏闻镇海县监金见臣之老母,见识超越,性行贤淑,及夫辛未之变,见臣首倡义举,将领兵赴贼,入见其母,有不忍离侧之意,其母大叱曰:‘为国讨贼,臣子常分。汝若死于王事,吾亦与有荣焉。毋念尔母,惟以平贼为心,如不平贼,而以生颜归,吾必不见。’遂手制军服而给之。其辞志之懔然,足令人起敬。贼平之后,朝家特酬其功,超迁至节度使,恩荣之覃及其母,亦至矣。而今此镇海见任,距湾府为二千里,又非将母之地,其母以望八之龄,尚未受一日之养,在朝家孝理之政,实为欠典。请湾府近地,特许相换,俾表其母之贤。”幷从之。

○别讲。检讨官南周献启言:“经筵官吴熙常、李友信、及大司宪宋稚圭,赞善宋启干,宜幷加敦召。”从之。

10月12日[编辑]

○丁丑,昼讲。

○别讲。

○轮对。

○命赠参议郑泽雷超品,加赠吏曹判书。以忠节卓绝,吏曹因礼曹启覆启请之也。

10月13日[编辑]

○戊寅,召对。

○别讲。

○召见谢恩正使朴仑寿,副使赵万元,书状官李羲肇,辞陛也。

10月14日[编辑]

○己卯,昼讲。

○召对。

○别讲。

10月15日[编辑]

○庚辰,召对。

○别讲。

10月16日[编辑]

○辛巳,召对。

○以吴熙常为司宪府持平。

○别讲。

○全罗监司李鲁益,以灵岩等四邑民一百二十二人,同日渰殁,启。命别加顾恤。

10月17日[编辑]

○壬午,召对。

○别讲。

10月18日[编辑]

○癸未,召对。

○别讲。

10月19日[编辑]

○甲申,召对。

○别讲。

10月20日[编辑]

○乙酉,次对。

○召对。

○别讲。

10月21日[编辑]

○丙戌,召对。

○别讲。

10月22日[编辑]

○丁亥,召对。

○别讲。

10月23日[编辑]

○戊子,召对。

○别讲。

10月24日[编辑]

○己丑,召对。

○别讲。

10月25日[编辑]

○庚寅,召对。

○召见冬至正使郑晩锡,副使吴翰源,书状官李潞,辞陛也。

○别讲。

10月26日[编辑]

○辛卯,中宫殿诞生公主,子时也。

○召对。

○别讲。

○谕持平吴熙常曰:“士之读书修行,将以有用,人君之急于求贤,将以为治。我朝列圣相承,菁莪柞棫之化,既洽于上。而弘儒宿学,兴作于下,或进以科目,或起自林樊,尧、舜君民之业,卫道扶世之功,磊落相望,指不胜屈,岂不盛哉?尔以忠贞世禄之裔,学究圣贤,行推士友,至登于大臣之荐,选部之剡,予虽未及见尔,已知其为当世之贤者。好贤重士,即予家法。予安得不侧席翘伫,思所以必致我朝端乎?玆授以风宪之职,经筵书筵之衔,此亦我朝待贤之礼也。尔其可不出而辅予,自任以尧、舜君民,如在昔诸贤之辅我列圣乎?况今元良,年方就傅,正宜端方正直之人,朝夕左右,勤励学问,成就德性。今日此事,不望于尔等,而将责于谁乎?予不多诰。尔其幡然簉朝,毋孤予如渴之望。”

○谕经筵官李友信曰:“为学,所以希贤也。贤之为贤,即推已而及人也。近世林下之士,或多独善其身,不肯出而辅世,予窃不取也。崇儒重道,即我家法。在昔盛际,干旄束帛,傍招俊,名贤宗师,举立于朝,功在世教,泽被生民。予虽否德,犹知急贤之为先务,而深有望于当世之贤者也。咨尔乔木故家之人,劬躬笃志,行不出于州里,名已满于朝廷。《诗》所谓‘鸣鹤在皋,声闻于天’也。幼学壮行,为士之通谊,与贤图治,人主之至愿。尔岂或嚣嚣独善,而无意于尧、舜君民乎?予之寡昧,惟俟尔等,左右朝夕,匡拂启沃。而悠悠万事,又孰急于诱掖我元良,训迪我元良,成就其德性哉?今授尔经筵书筵之衔,兼申侧席之意,尔其于于而来,以副予如渴之望。”

○中宫殿,进御大剂芎归汤一贴煎入。

10月27日[编辑]

○壬辰,召对。

○别讲。

10月28日[编辑]

○癸巳,召对。

○别讲。

○夜对。

10月29日[编辑]

○甲午,召对。

○别讲。

○夜对。

○给诸道诸都当年灾,四万四千一百四十九结。

十一月[编辑]

11月1日[编辑]

○乙未朔,召对。

○别讲。

11月2日[编辑]

○丙申,召对。

○别讲。

11月3日[编辑]

○丁酉,召对。

○以金在昌为刑曹判书,金履载为庆尚道观察使。

○别讲。

○夜对。

○以产室厅别单,教曰:“药房都提调右议政南公辙,别入直领敦宁金祖淳,并厩马面给,提调金履乔加正宪,副提调尹鼎烈加嘉善,卷草官林汉浩加崇政,其馀施赏有差。”

11月4日[编辑]

○戊戌,别讲。

○夜对。

11月5日[编辑]

○己亥,召对。

○别讲。

○夜对。

11月6日[编辑]

○庚子,召对。

○别讲。

○副校理徐万修陈疏自卞言:

平安监司李肇源之疏,隐然归臣于不廉之目。凭借道臣,横论命吏,决非圣世之所可为也。况此重臣之以贪构人,孰有信之者耶?嘉山之赋田,义州之许乡。独不愧于心,且重为欺罔,恐非人臣事君之道,而尤非藩臣所敢为者。敢此略陈。

教曰:“前则犹诿自明,今则直是反詈凌踏。揆以事面,万万骇然。如此则为方伯,何以行黜陟乎?此习不可寻常处之。副校理徐万修,施以削职之典。”

○夜对。

○持平吴熙常,从县道上疏辞职,批曰:“予之至意,已悉于前谕。今岂更烦?虽岩穴草莽之士,苟有盛名,人君必慕而致之。矧尔生于世禄之家,亦既身在朝籍,则岂可反效高尚遗世之踪,不念君臣之大义乎?启沃予心,成就元良,如尔修身正学之人,自谓不能,谁复能之?尔之如是浼浼,予不觉忸怩于中。尔其亟回难进之心,即日幡然,毋谓予诚意之浅。”

11月7日[编辑]

○辛丑,召对。

○别讲。

○夜对。

11月8日[编辑]

○壬寅,召对。

○别讲。

○夜对。

11月9日[编辑]

○癸卯,召对。

○别讲。

○夜对。

11月10日[编辑]

○甲辰,昼讲。

○召对。

○别讲。

○夜对。

11月11日[编辑]

○乙巳,昼讲。

○轮对。

○召对。

○别讲。

○夜对。

11月12日[编辑]

○丙午,昼讲。

○召对。

○别讲。

○夜对。

11月14日[编辑]

○戊申,以洪羲臣为吏曹参判,李羲甲为礼曹判书,金在昌为判义禁府事。

○经筵官李友信,从县道陈疏辞职。批曰:“尔等之来,予日望之。今见来章,遐心迈迈,为之慨叹。士之读书修身,将以有为也。岂欲抱而空老哉?况尔曾亦为胄筵之职,今之新衔,亦何异于此,经筵又何异于胄筵乎?予不多诰。须亟幡然,以副予诚。”

11月17日[编辑]

○辛亥,平安监司李肇源,因徐万修疏,废公务陈疏辞职。而状启以都事替行。教曰:“以见黜之守令,反詈监司,虽妇孺,亦知其是非所在。况其勒加横来之说,又何费辞呶呶,而至于疏卞?设或陈疏,何至于废务?且况违越朝禁,至使假都事替启乎?藩臣事体,万万未安。为先越俸一等,更无敢以废务二字上闻。”

11月19日[编辑]

○癸丑,以金羲淳为刑曹判书,李相璜为艺文馆提学,徐英辅为左捕盗大将,柳相亮为黄海道兵马节度使。

11月20日[编辑]

○甲寅,召对。

○别讲。

11月21日[编辑]

○乙卯,召对。

○别讲。

11月22日[编辑]

○丙辰,召对。

○别讲。

11月23日[编辑]

○丁巳,召对。

○别讲。

○夜对。

11月24日[编辑]

○戊午,判中枢府事徐迈修卒。迈修,故名臣渻后也。五十六由老荫释褐,虽无学术才能。而性愿款,多以长者称。晩节附会时议,前后判若别人。而屡掌铨选,厚招疪谤。其大拜也,出于人望之外,一世皆惊。及丙寅三司论启,以昏聩,罪止屏黜。久之得收叙而卒。年八十八。

11月25日[编辑]

○己未,诣昌德宫、璿源殿,行冬至茶礼。

○召对。

○别讲。

○夜对。

11月26日[编辑]

○庚申,召对。

○别讲。

○夜对。

11月29日[编辑]

○癸亥,次对。右议政南公辙曰:“泮长与礼议,通清之分为两岐。先朝圣意,专出于文学政事。各取所长,慎惜官方,器使群工之盛意。而前后掌铨之臣,率不能对扬明旨,俗尚不古,又以要津为进取之荣涂。故今则泮长,反为厌避区处之窠。太学教胄之任,其清且峻果何如。而彼此取舍之际,轻重迥异,臣尝为之闷然矣。伊时下教。若曰‘文体之矫正,在主司者之黜陟,而久可责效,国子长,若得其人而久其任,则必有培养成就之效。自今大司成,勿拘三铨阶梯,必取文学之士,虽或除迁,仍带依内阁之直阁,讲书院之谕善例。此例本由于祭酒,今所仿用,亦合时措之宜。’以此观之,则圣意亶在于泮长之极择久任,至比之祭酒峻望,岂欲使居于礼议之下?而美法久而生弊如此。且以圣教中:‘时措之宜’四字,亦寓一时矫之意也。臣意则亚铨之用经筵为阶,三铨之用泮长为阶,依旧例施行,允合事宜矣。”从之。

○昼讲。

○召对。

○别讲。

十二月[编辑]

12月3日[编辑]

○丙寅,观象监,以《书云观志》四编校印启。命编辑人以下,施赏。

12月6日[编辑]

○己巳,因礼曹启,命显隆园,忌辰祭品祭官,依丁巳定例为之。

12月10日[编辑]

○癸酉,以洪冕燮为成均馆大司成。

12月11日[编辑]

○甲戌,别讲。

○修撰金敬渊疏略曰:

伏以臣衅深不孝,志决自靖,掩抑泯默,四载于今。向来试事之逡巡,实亦不得已焉。臣本无似,忝窃科名,不意姓名,尘点瀛选,圈录未完,弹章已彻。劾臣衅累,不宜滥厕,臣诚震悸,无所自措。何图圣度宽大,朝议因循,遂加都堂之圈,混授经幄之职?臣进不得奔走受命,自齿冠冕,退不敢呼号陈情,仰诉天地。沈厚镇、洪百仪之疏,忽复相,惨毒罔测,至不忍见。计将不湛灭则不已,噫嘻!此何事也?呜呼!臣自祖先以来,蒙国家厚恩,世作辅弼,竟至门族盈盛。而不幸以至亲之故,延累及于无辜,上负先王罔极之恩,下替私门毕忠之愿,迩来四十年矣。洪惟我先大王,追念臣家先故录孤之恩,谕以‘回呻为笑,’昭释之音,及于寸数亦远,乃有臣父陞六之命。夫以我先大王片言只字,当为万世之法程,而丝纶尚存,臣将生可以借手,死可以瞑目。今日遭罹,岂臣意虑之所及?而其所极口胪列,无他事实,胁勒妆撰,自为巧谮者,则曰‘左右吹嘘,’曰‘恃势横,’嘻!此何言也?恃势者必诛,骄横者必亡,天道之所常然,人事之所已验。臣之不肖,犹足知此,况臣畏约既积,孤微莫甚,朝无强近之亲,外绝声气之援。虽欲望人之吹嘘,人谁肯为臣而吹嘘?虽欲恃势而骄横,借势于何人,而人又谁借之?臣虽悲苦之至,人言之至于此,则自不觉齿冷而止,岂有费辞分辨之心哉?臣于是时,出身未几,尚少知面之人,宁有切齿之怨,而一朝骇机,辗转至此,则非臣之所能知也。虽然,圈事之恨怒,何与于臣身,而无形之疑谤,忽生于暗地?始若抉摘而泛论,终至迁怒而盛气。虽其意,本不在臣,谓此说可以钳人,则此岂常情之所可测?而暗弩横射,颓波寖漫,以至全录群彦,视为铁限,大僚铨官,不安其位,臣于是时,尚亦何面可显?而知臣者不暇为臣而悲之。不知臣者,尚或疑臣之有仇。臣亦咄咄省愆。惟彼瞬目鼓舌,视作身计者,所得几何?而徒使人生死飮恨,入骨砭肌。噫嘻!此何故也?臣身未自靖,行不见孚,义名都亏,为世大僇,天地之仁,拂拭虽勤,锋镝之馀,瘢痕尚新。此臣所以抚躬悼心,如不欲生,然臣之所大恨至恸,灭死而不足者,又有之。夫为人子之于父母也。生则禄养,没贻令名,所谓立身而显亲也。今以出身之故,反为玷辱之阶。呜呼!臣父臣祖,非有身犯罪辜,而赍恨入地,无迹于世,无怨于人。而僇辱忽及九原者,徒以臣故耳。臣实至顽,纵不能自经沟渎,以赎不孝,尚何忍忘其罪而含其痛,叨冒荣利,自比于恒人乎?伏乞亟令选部,永刊臣名,仍命将臣罪戾,重赐勘处。

批曰:“人言之无理,自初公议已多,为尔卞晣。而况先朝恩造之教,郑重如此。又何费辞,有若对卞乎?”

12月12日[编辑]

○乙亥,召对。

○轮对。

○别讲。

12月13日[编辑]

○丙子,召对。

○别讲。

○夜对。

12月14日[编辑]

○丁丑,召对。

○别讲。

○夜对。

12月15日[编辑]

○戊寅,召对。

○别讲。

○夜对。

12月16日[编辑]

○己卯,召对。

○别讲。

○以金鲁敬为吏曹参判。

○夜对。

12月17日[编辑]

○庚辰,召对。

○别讲。

12月19日[编辑]

○壬午,吏曹因岭南儒生上言启言:“故处士姜恪,尊周之义,与洪宇定等无异,宜有并褒之举。”从之。赠吏曹参议。

12月20日[编辑]

○癸未,次对。右议政南公辙曰:“李提督之功,百世之所不可忘。故兵使李源父子,粤自先朝,念旧擢用,前后恩言,迥出寻常,买给屋子,俾奉提督之祠版。而今闻其祀孙,穷不自存,不得保有赐宅,香火不继。前郡守李熙章,请令兵批,复职调用。”从之。

○召对。

○别讲。

○夜对。

12月23日[编辑]

○丙戌,以申在明为成均馆大司成。

12月26日[编辑]

○己丑,以李集斗为判义禁府事。

○放轻囚。

○召对。

○别讲。

○夜对。

12月27日[编辑]

○庚寅,行都政,吏曹判书林汉浩,参议徐俊辅,兵曹判书金履阳。以李龟云为司谏院大司谏,金鲁敬为艺文馆提学。

12月29日[编辑]

○壬辰,设柑制于泮宫,居首吴致愚,直赴殿试。

纯宗渊德显道景仁纯禧文安武靖宪敬成孝大王实录卷之二十一

注释[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