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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贤奏议/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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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贤奏议
卷一
作者:李喜朝
1719年
卷二

文忠公 郑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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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迎元使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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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闻为天下国家者,必先定大计。大计未定,则人心疑贰,人心之疑,百事之祸也。念吾东方僻在海外,自我太祖起于季,礼事中国,其事之也,视天下之义主而已。顷者元氏自取播迁,大明龙兴,奄有四海。我上升王灼知天命,奉表称臣,皇帝嘉之,封以王爵,锡赉相望者,六年于玆矣。

今上即位之初,贼臣金义因礼送天使,中路擅杀,反入北元,与元氏遗孽谋纳沈王。既杀天使,又背其君,恶逆甚矣。诚宜正名其罪,上告天子,下告方伯,请讨而杀之,然后已也。国家不惟不问金义之罪,反使宰相金偦奉贡北方。吴季南,封疆之臣也,擅杀定卫三人;张自温等,金义一行之人也,不达定卫,公然还国,又置而不问。今北使之来,议遣大臣礼接境上,乃曰:“不欲激怒北方,以缓师也。”

元氏失国,远来求食,冀待一饱以延须臾之命,名为纳君,实自利也。绝之则示我之强,事之则反骄其志,其欲缓师,实速之也。窃闻其诏加我以大逆之罪,因以赦之。我本无罪,又何赦焉?国家若礼待其使而送之,则是举国臣民无其实而自蒙大逆之名。不可使闻于四方,为臣子者其可忍乎?况又朝廷初闻金义之事,固已疑我矣。又闻与元氏相通而不问金义之罪,则必谓我杀使与敌,无疑也。若兴问罪之师,水陆幷进,国家其将何辞以对之乎?其欲缓小敌之师,实动天下之兵也。

此理甚明,人所易晓,庙堂之上若不能言者,其故不难知也。盖以前日群小之变,当时宰执恐被朝廷责诘,实有与金义通谋,欲以绝上国,安师琦情见自刎是也。师琦既死,宜速定计,以快众愤。而至今未有闻也,人情汹汹,恐生他变。伏惟殿下断自宸衷,执使,收诏,缚吴季南张子温金义带行之人,送京师,则瞹眛之罪,不辨自明。乃约与定卫养兵待变,声言向北,则元氏遗种敛迹远遁,而国家之福无穷期矣。

臣按:高丽几百年,至恭愍戊申,皇明太祖始龙兴,遣使告定天下。于是郑梦周首陈大义,力请归附,太祖又遣使策王。及至乙卯,辛禑初立,金义因礼送天使,中路擅杀,叛入北元又遣使来,奸臣李仁任等欲复事,议迎之。梦周与文臣十数人抗章论列,请却不纳,此即其疏也。其所争执者,义理既极明正,利害亦甚较然。然当时朝廷不惟不从其言,反皆下狱杖流,梦周亦得罪流彦阳,岂不为后世之鉴哉?

或谓虽夷狄,高丽既定君臣之分,不可临危背弃。此大不然。华夷之辨即《春秋》之第一义也。设令势穷力屈,姑且不得已而服事,亦岂可甘心没世不思所以出幽迁乔之道乎?夫只有华夷之辨者尚如此,况兼以深仇大耻者乎?梦周此疏,实为古今不可易之至论。伏乞圣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