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主菜单
主菜单
移至侧栏
隐藏
导航
首页
随机作品
随机作者
随机原本
所有页面
编者
社群首页
写字间
最近更改
帮助
帮助
关于维基文库
联络我们
方针与指引
搜索
搜索
外观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个人工具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未登录编辑者的页面
了解详情
贡献
讨论
植物防疫检疫法
添加语言
添加链接
作品
讨论
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工具
工具
移至侧栏
隐藏
操作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常规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上传文件
特殊页面
固定链接
页面信息
引用此页
获取短链接
下载二维码
打印/导出
打印版本
下载为EPUB
下载为MOBI
下载为PDF
其他格式
在其他项目中
维基数据项目
外观
移至侧栏
隐藏
下载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本文是
中华民国法规
。
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可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
植物防疫检疫法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84 年 12 月 15 日
制定28条
中华民国 85 年 1 月 10 日公布
总统(85)华总(一)义字第 8500004630 号令制定公布全文 28 条;并自公布日起施行
中华民国 89 年 5 月 2 日
修正第2, 4, 13, 17至21, 26条
中华民国 89 年 5 月 17 日公布
总统(89)华总一义字第 8900118940 号令修正公布第 2、4、13、17~21、26 条条文
中华民国 90 年 1 月 4 日
修正第11, 24条
中华民国 90 年 1 月 17 日公布
总统(90)华总一义字第 9000008720 号令修正公布第 11、24 条条文
中华民国 91 年 1 月 8 日
增订第8之1, 18之1, 19之1, 21之1条
修正第17, 22, 25条
中华民国 91 年 2 月 6 日公布
总统(91)华总一义字第 09100021380 号令修正公布第 17、22、25 条条文;并增订第 8-1、18-1、19-1、21-1 条条文
中华民国 91 年 5 月 14 日
增订第6之1, 16之1, 19之1条
修正第24条
中华民国 91 年 6 月 12 日公布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100116840号令
修正公布第 24 条条文;并增订第 6-1、16-1、19-2 条条文
中华民国 97 年 4 月 22 日
修正第5, 17, 21, 21之1, 22, 24, 26条
增订第25之1条
中华民国 97 年 5 月 7 日公布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700053511号令
修正公布第 5、17、21~22、24、26 条条文;并增订第 25-1 条条文
中华民国 103 年 5 月 30 日
增订第13之1条
修正第3, 8, 8之1, 11, 14至16, 17至18之1, 22, 24, 25条
中华民国 103 年 6 月 18 日公布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300092621号令
修正公布第 3、8、8-1、11、14~16、17~18-1、22、24、25 条条文;并增订 13-1 条条文
中华民国 107 年 5 月 29 日
增订第25之2条
修正第14, 15, 16之1, 17, 19, 24, 25, 28条
除第17条第3项、第4项、第24条第1项、第3项有关违反第17条第4项规定部分,自公布后1年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7 年 6 月 20 日公布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700065651号令
修正公布第 14、15、16-1、17、19、24、25、28 条条文;增订第 25-2 条条文;除第 17 条第 3 项、第 4 项、第 24 条第 1 项、第 3项有关违反第 17 条第 4 项规定部分自公布后一年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
分类
:
中华民国84年制定85年公布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7次的法律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