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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书/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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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 权书
六国论第八
作者:苏洵
第九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赂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也。”[1]

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2]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兵又至矣。[3]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4]

人未尝赂,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亦不免矣。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是故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卿为计,始速祸焉。[5]尝五战于,二败而三胜。后者再,李牧连却之。[6]以谗诛,[7]邯郸为郡;[8]惜其用武而不终也。

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9]向使三国各爱其地,[10]人勿附于,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相较,或未易量。[11]

呜呼!以赂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人食之不得下咽也。[12]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13]

夫六国与皆诸侯,[14]其势弱于[15]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茍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16]是又在六国下矣![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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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古文评注》:先正起以下翻跌一层结住下面正叙
  2. 《古文评注》:大欲伏下二段
  3. 《古文评注》:此一段言秦人之大欲
  4. 《古文评注》:此一段言诸侯之大患
  5. 《古文评注》:谓燕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
  6. 《古文评注》:李牧赵良将
  7. 《古文评注》:洎及也赵王听郭开之谗而杀李牧
  8. 《古文评注》:而以赵地为邯郸郡
  9. 《古文评注》:此一段言不赂者以赂者丧
  10. 《古文评注》:三国指韩魏楚
  11. 《古文评注》:反跌一层笔笔精神
  12. 《古文评注》:筹划一层笔笔悲愤
  13. 《古文评注》:涵泳一层笔笔淡汤
  14. 《古文评注》:非如宋君之有天下而为天子
  15. 《古文评注》:非如宋之与契丹执均而力敌
  16. 《古文评注》:谓宋输币以赂契丹
  17. 《古文评注》:通篇主义归结在此仍含蓄不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