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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第29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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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二百九十三卷目录

 医部汇考二百七十三

  血门三

  喻昌医门法律虚劳血证

  张介宾景岳全书总论 吐血证治 欬咯唾血证治 衄血证治 齿衄

  证治 舌衄证治 溺血证治 便血证治

  陈士铎石室秘箓治血必须理气 妄溢 吐血治法 脐齿出血治法

  舌衄治法 溺血便血治法

艺术典第二百九十三卷

医部汇考二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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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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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臣喻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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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劳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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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劳之证,《金匮》叙于血痹之下,可见劳则必劳其精 血也。营血伤则内热起,五心常热,目中生花见火,耳 内蛙聒蝉鸣,口舌糜烂,不知正味,鼻孔干燥,呼吸不 利,乃至饮食不为肌肤,怠惰嗜卧,骨软足酸。营行日 迟,卫行日疾。营血为卫气所迫,不能内守而脱出于 外,或吐或衄,或出二阴之窍,血出既多,火热迸入,逼 “迫煎熬,漫无休止,营血有立尽而已。”虚劳之疾,百脉 空虚,非粘腻之物填之不能实也;精血枯涸,非滋湿 之物濡之不能润也。宜用人参、黄芪、地黄、二冬、枸杞、 五味之属各煎膏,另用青蒿以童便煎膏,及生地汁、 白莲藕汁、乳汁、薄荷汁隔汤炼过,酌定多少,并鹿角 胶、霞天膏合和成剂,每用一匙,汤化服之。如欲行瘀 血,加入“酢制大黄末、元明粉、桃仁泥、韭汁之属。欲止 血,加入京墨之属。欲行痰,加入竹沥之属。欲降火,加 入童便之属。”

凡虚劳之证,大抵心下引胁俱疼。盖滞血不消,新血 无以养之,更宜用膏子加韭汁、桃仁泥。

《景岳全书》
臣张介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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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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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生成之道,惟阴与阳。非阳无以生,生者神其化 也;非阴无以成,成者立其形也。人有阴阳,即为气血。 阳主气,故气全则神王;阴主血,故血盛则形强。人生 所赖,惟斯而已。然人之初生,必从精始,精之与血,若 乎非类。而丹家曰:“涕、唾、精、津、汗、血、液,七般灵物总属 阴。”由此观之,则凡属水类,无非一六所化,而血即精 “之属也。但精藏于肾,所蕴不多,而血富于冲,所至皆 是。盖其源源而来,生化于脾,总统于心,藏受于肝,宣 布于肺,施泄于肾,灌溉一身,无所不及。故凡为七窍 之灵,为四肢之用,为筋骨之和柔,为肌肉之丰盛,以 至滋脏腑,安神魂,润颜色,充营卫,津液得以通行,三 焦得以调畅,凡形质所在,无非血之用也。是以人有 此形,惟赖此血。故血衰则形萎,血败则形坏。”而百骸 表里之属,凡血亏之处,则必随所在而各见其偏废 之病,倘至血脱,则形何以立?气何所归?亡阴亡阳,其 危一也。然血化于气而成于阴,阳虚固不能生血,所 以血宜温而不宜寒,阳亢则最能伤阴,所以血宜静 而不宜动,此盈虚性用之机。苟能察其精义。而得养 营之道。又何血病之足虑哉。

血本阴精,不宜动也,而动则为病;血主营气,不宜损 也,而损则为病。盖动者多由于火,火盛则逼血妄行; 损者多由于气,气伤则血无以存。故有以七情而动 火者;有以七情而伤气者;有以劳倦色欲而动火者; 有以劳倦色欲而伤气者;或外邪不解而热郁于经; 或纵饮不节而火动于胃;或中气虚寒,则不能收摄 “而注陷于下;或阴盛格阳,则火不归原,而泛溢于上, 是皆动血之因也。故妄行于上,则见于七窍;流注于 下,则出乎二阴”;或壅瘀于经络,则发为痈疽脓血;或 郁结于肠脏,则留为血块血症;或乘风热,则为斑为 疹;或滞阴寒,则为痛为痹,此皆血病之证也。若七情 劳倦不知节,潜消暗烁不知养,生意本亏而耗伤不 觉,则为营气之羸,为形体之敝,此以真阴不足,亦无 非血病也。故凡治血者,当察虚实,是固然矣。然实中 有虚,则于疼痛处不宜攻击者,此似实非实也。热中 有寒,则于火证中有速宜温补者,此似热非热也。夫 正者正治,谁不得而知之;反者反治,则吾未见有知 之者。矧!反证甚多,不可置之忽略也。

失血于口者,有咽喉之异。盖上焦出纳之门户,惟咽 喉二窍而已。咽为胃上窍,故由于咽者,必出于胃;喉 为肺上窍,故由于喉者必出于肺。然喉连于肺,而实 总五脏之清道,咽连于胃,而实总六腑之浊道。此其 出于肺者,人知病在五脏,而不知出于胃者,亦多有 由乎脏者也。何也?观《内经》曰:“五脏者,皆禀气于胃,胃” 者五脏之本也,然则五脏之气,皆禀于胃,而五脏之 病,独不及于胃乎?今见吐血之证,古人云呕血者,出 于胃,而岂知其亦由乎脏也。盖凡胃火盛而大吐者, 此本家之病,无待言也。至若怒则气逆,甚则呕血者, 亦必出于胃脘,此气逆在肝,木邪乘胃而然也。又如欲火上炎,甚则呕血者,亦必出于胃“脘,此火发源泉, 阴邪乘胃而然也。”由此观之,则凡五志之火,皆能及 胃,而血出于咽者,岂止胃家之病?但欬而出者,必出 于喉,出于喉者,当察五脏;呕咯而出者,必出于咽,出 于咽者,则五脏六腑皆能及之。且胃以水谷之海,故 为多气多血之腑,而实为冲任血海之源。故凡血枯 经闭者,当求生血之源,源在胃也;而呕血吐血者,当 求动血之源,源在脏也。于此不明济者鲜矣。

凡失血等证,身热脉大者,难治;身凉脉静者,易治。若 喘欬急而上气逆,脉见弦紧细数,有热不得卧者死。

《吐血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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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治血证,须知其要,而血动之由,惟火惟气耳。故察 火者,但察其有火无火;察气者,但察其气虚气实。知 此四者,而得其所以,则治血之法,无馀义矣。

凡口鼻见血,多由阳盛阴虚,二火逼血而妄行诸窍 也。悉宜以“一阴煎”加清降等剂为主治。盖血随气上, 则有升无降,故惟补阴抑阳,则火清气降,而血自静 矣。此治阳盛动血之大法也。火盛逼血妄行者,或上 或下,必有火脉、火证可据,乃可以清火为先,火清而 血自安矣。宜芩、连、知、蘗、元参、栀子、童便、犀角、天花粉、 生地芍药、龙胆草之属,择而用之。如阳明火盛者,须 加石膏;三焦热极,或闭结不通者,须加大黄。如热壅 于上,火不能降者,于清火药中须加泽泻、木通、栀子 之属,导之泄之,则火可降,血可清也。然火有虚实,或 宜兼补,或宜兼清,所当酌也。若以假火当真火,则害 不旋踵矣。

“气逆于脏,则血随气乱而错经妄行,然必有气逆喘 满,或胸胁痛胀,或尺寸弦强等证,此当以顺气为先, 宜陈皮、青皮、杏仁、白芥子、泽泻之属主之。有火者,宜 栀子、芍药之类,兼以平肝。无火者,宜香附、乌药、干姜、 郁金之属,用行阴滞。”然此必气实多逆者,乃堪用此, 盖顺气则血自宁也。其或实中有虚,不堪消耗者,则 或宜暂用。或酌其佐使。不可拘也。

凡火不盛,气不逆而血动不止者,乃其元阴受损,营 气失守,病在根本而然。《经》曰:“起居不节,用力过度,则 络脉伤。阳络伤则血外溢,血外溢则吐衄。阴络伤则 血内溢,血内溢则后血。”此二言者,最得损伤失血之 源。故凡治损伤,无火无气而血不止者,最不宜妄用 寒凉以伐生气。又不宜妄用辛燥以动阳气。盖此二 者。大非真阴亏损者所宜。而治此之法。但宜纯甘至 静之品。培之养之。以完固损伤。则营气自将宁谧。不 待治血而自安矣。且今人以劳伤而病者。多属此证。 若不救根本。终必败亡。

吐血失血等证。凡见喘满欬嗽,及左右腔膈间,有隐 隐胀痛者,此病在肺也。若胸膈膻中之间,觉有牵痛 如缕如丝,或懊憹嘈杂,有不可名状者,此病在心,主 包络也。若胸腹膨膨,不知饥饱,食饮无味,多涎沬者, 此病在脾也。若胁肋牵痛,或躁扰喘急不宁,往来寒 热者,此病在肝也。若气短似喘,声哑不出,骨蒸盗汗, “咽干喉痛,动气忡忡者,此病在肾也。若大呕大吐,烦 渴头痛,大热不得卧者,此病在胃也。”于此而察其兼 证,则病有不止一脏者,皆可参合以辩之也。其于治 法,凡肺病者,宜清降,不宜升浮;心主病者,宜养营,不 宜耗散;脾病者,宜温中,不宜酸寒;肝病者,或宜疏利, 或宜甘缓,不宜秘滞;肾病者,宜壮水,宜滋阴,不宜香 燥克伐。胃病者,或宜大泻,或宜大补,当察兼证虚实, 勿谓“阳明证尽可攻也。”

治血之药,凡为君为臣,或宜专用,或宜相兼,病有浅 深,方有轻重,其间参合之妙,固由乎人,而性用之殊, 当知其类也。血虚之治有主者,宜熟地、当归、枸杞、鹿 胶、炙甘草之属。血虚之治有佐者,宜山药、山茱萸、杜 仲、枣仁、菟丝子、五味子之属。血有虚而微热者,宜凉 补之,以生地、麦冬、芍药、沙参、牛膝、鸡子清、阿胶之属。 血有因于气虚者,宜补其气,以人参、黄芪、白术之属。 血有因于气实者,宜行之降之;以青皮、陈皮、枳壳、乌 药、沉香、木香、香附、䒷蒌、杏仁、前胡、白芥子、海石之属。 血有虚而滞者,宜补之活之;以当归、牛膝、川芎、熟地、 醇酒之属。血有寒滞不化及火不归原者,宜温之以 肉桂、附子、干姜、姜汁之属。血有乱动不宁者,宜清之 和之,以茜根、山樝、丹皮、丹参、童便、贝母、竹沥、竹茹、百 合、茅根、侧柏、藕汁、荷叶蒂、柿霜、桑寄生、韭汁、萝卜汁、 飞罗面、黑墨之属。血有大热者,宜寒之泻之,以黄连、 黄芩、黄蘗、知母、元参、天花粉、栀子、石膏、龙胆草、苦参、 桑白皮、香薷、犀角、青黛、童便、槐花之属。血有畜而结 者,宜破之逐之,以桃仁、红花、苏木、延胡、三棱、蓬术、五 灵脂、大黄、芒硝之属。血有陷者,宜举之以升麻、柴胡、 川芎、白芷之属。血有燥者,宜润之以乳酪、酥油、蜂蜜、 天门冬、柏子仁、苁蓉、当归、百合、胡桃肉之属;血有滑 者,宜涩之止之以棕灰、发灰、白芨、人中白、蒲黄、松花、 百草霜、百药煎、诃子、五味子、乌梅、地榆、文蛤、川续断、 椿白皮之属。血有涩者,宜利之以牛膝、车前、茯苓、泽泻、木通、瞿麦、益母草、滑石之属。“血有病于风湿者,宜 散之燥之,以防风、荆芥、葛根、秦艽、苍术、白术、半夏之 属。”

治血之剂,古人多以四物汤为主,然亦有宜与不宜 者。盖补血行血无如当归,但当归之性动而滑,凡因 火动血者忌之。因火而嗽,因湿而滑者,皆忌之。行血 散血无如川芎,然川芎之性升而散,凡火载血上者 忌之。气虚多汗,火不归原者,皆忌之。生血凉血无如 生地,敛血清血无如芍药,然二物皆凉阳,凡虚者非 宜也。脾弱者非宜也。脉弱身凉,多呕便溏者,皆非宜 也。故凡用四物以治血者,不可不察其宜否之性。 吐血病当知轻重,凡偶有所伤,而根本未摇者,轻但 随其所伤,而宜清则清,宜养则养,随药可愈也。惟积 劳积损,致元气大虚,真阴不守,乃为危证,此惟不慎, 所以致病。倘病已及身,而犹不知慎,则未有能善其 终者,非加意慎重,而徒恃药力以求免者难矣。 吐血、咯血,因劳损而气虚,脉静,或微弦无力,既非火 证,又非气逆而血妄行,此真阴内损,络脉受伤也。惟 用甘醇补阴,培养脉络,使营气渐固,而血自安,宜一 阴煎、左归饮、六味地黄汤、小营煎之类,酌宜用之。若 虚在气分者,宜五福饮或大补元煎为最佳。此等证 候。最忌寒凉。亦忌行散。以其非虚损所宜也。

吐血、咯血,凡兼口渴咽痛,躁烦喜冷,脉滑便实,小水 赤热等证,此水不济火,阴虚阳盛而然。治当滋阴壮 水,微佐清凉,宜“二阴煎”、“四阴煎或加减一阴煎”、生地 黄饮子、天门冬丸之类,察其脏气,随宜用之。若热不 甚者,惟一阴煎、左归饮,或六味地黄汤之类为宜。此 证大忌辛温,如芍、归、芪、术、杜仲、破故纸、香附、砂仁、姜、 桂之属,皆所当避。

吐血,全由火盛而逼血上行者,宜察火之微甚。火微 者,宜《局方》犀角地黄汤,或清化饮主之。火暴甚而根 本无伤者,宜抽薪饮、徙薪饮,或黄连解毒汤、三黄丸 之类主之。若胃火热甚,而烦热作渴,头痛脉滑,气壅 而吐血不止者,宜白虎汤,或抽薪饮。若胃火炽盛,而 兼阴虚水亏者,宜玉女煎。若阳明实热甚,而兼便结 腹胀。气壅不降者,宜《拔萃》犀角地黄汤或凉膈散或 桃仁承气汤之类主之。然此证不多见,必审的确乃 可用之。勿孟浪也。又凡属火证皆宜童便。

饮酒过多而吐血者,宜“徙薪饮”、清化饮,或葛花解酲 汤加黄连、丹皮主之。

怒气伤肝,动肝火则火载血上,动肝气则气逆血奔, 所以皆能呕血。凡肝火盛者,必有烦热脉证,宜芍药、 生地黄、丹皮、栀子、泽泻、芩、连之属,降其火而血自清。 若肝气逆者,必有胸胁痛满等证,宜芍药、生地黄、青 皮、陈皮、枳壳、贝母、泽泻之属,行其气而血自清。若火 因气逆者,惟化肝煎为宜。其有病虽因怒,而或逆气 已散者,不得再加行散,以伤真气。或肝火已平,勿得 过用苦寒,再损元阳。且凡肝气为邪,每多侮土,故当 致脾胃受伤,及营血失守等证。若察其无胀无火,脉 虚神困,而血有妄行者,此其病伤在脾,治当专理中 气,宜五阴煎、五福饮之类主之。或兼火不生土,则理 中汤、理阴煎之属,皆不可少。勿谓始因怒气而专意 伐肝也。

“忧思过度,损伤心脾,以致吐血咯血者,其病多非火 证,或常见气短气怯,形色憔悴,或胸怀郁结,食饮无 味,或腹虽觉饥而不欲食,或神魂惊困而卧不安,是 皆中气亏损,不能收摄所致。速宜救本,不得治标,惟 五福饮、五阴煎之类为宜。其或气陷而稍滞者,宜归 脾汤。若阳分不足者,宜理中汤,或理阴煎之类主之。” 若素多劳倦思虑。或善呕吐。或善泻泄。而忽致吐血 下血者。此脾虚不能摄血。非火证也。宜六味回阳饮 大加白术主之。切不可用清寒等药。

暑毒伤人,多令人吐衄失血。盖暑气通心,火毒刑肺 也。然暑既伤心,热又伤气,其人必脉虚气怯,体倦息 微,若但知为热,而过用寒凉,则气必愈伤,害斯甚矣。 此惟生脉散、人参汤之属为宜。若气虚之甚者,当以 人参、黄芪并加用之。若火甚而热渴烦闷者,宜人参 白虎汤或竹叶石膏汤。若气不甚虚者,宜《局方》犀角 地黄汤。或枇杷叶散。

格阳失血之证,多因色欲劳伤过度,以致真阳失守 于阴分则无根。虚火浮泛于上,多见上热下寒,或头 红面赤,或喘促躁烦,而大吐大衄,失血不止。但其六 脉细微,四肢厥逆,或小便清利,大便不实者,此格阳 虚火证也。速宜引火归原,用镇阴煎或八味地黄汤 之类,则火自降,而血自安矣。若用寒凉,阳绝则死, 所吐之血,色黑而黯,必停积失位之血,非由火逼而 动也。或面白息微,脉见缓弱,身体清凉,此必脾胃气 虚,不能摄血而然,皆非火证。若用凉血之剂,必致殆 矣。《三因方》云:理中汤能止伤胃吐血,以其温中大能 分理阴阳,安和胃气,故当用也。若察其虚在阴分,则 又惟理阴煎为最宜暴吐暴衄,失血如涌,多致血脱气亦脱,危在顷刻者, 此其内伤败剧而然。当此之际,速宜补气为主。盖有 形之血,不能即生;无形之气,所当急固。但使气不尽 脱,则命犹可保,血渐可生。宜急用人参一二两为细 末,加飞罗面一钱许,或温水,或井华冷水,随其所好, 调成稀糊,徐徐服之,或浓煎独参汤徐服亦可。此正 血脱益气。阳生阴长之大法也。

凡血逆,上焦紫黑成块,或痛或闷,结聚不散者,惟宜 行散或吐出方好。大都治血之法,多忌辛散,恐其能 动血也。惟此留滞之血,则不妨用之,如四物汤加香 附、肉桂、苏木、红花之属,无不可也。或服韭汁,亦善行 瘀血。

若火郁不散,致血有留滞者,惟于四物汤加炒山栀, 大能清胃脘之血。

吐血不能止者,惟饮童便最效。或捣侧柏叶,以童便 二分,酒一分,和而温饮之,大能止血。

《褚氏遗书》曰:“喉有窍,欬血杀人;肠有窍,便血杀人。便 血犹可治,欬血不可医。饮溲溺者,百不一死;服寒凉 者,百不一生。血虽阴类,运之者其阳和乎?”愚谓褚氏 阳和之说,真元理之法言,不可不知也。若溲溺之用, 则但于邪热上炎者藉以降火,是诚善矣。其如伤在 脾胃,或阳虚阴胜等证,则大非所宜,勿谓百不一死 可概用也。

《欬咯唾血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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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欬血、嗽血者,诸家皆言其出于肺;咯血、唾血者,皆 言其出于肾,是岂足以尽之?而不知欬、嗽、咯唾等血, 无不有关于肾也,何也?盖肾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 中,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心络,注胸中,此肺 肾相联而病则俱病矣。且血本精类,而肾主五液,故 凡病血者,虽有五脏之辩,然无不由于水亏,水亏则 火盛,火盛则刑金,金病则肺燥,肺燥则络伤而嗽血, 液涸而成痰。此其病标固在肺,而病本则在肾也。苟 欲舍肾而治血,终非治之善者。但肾中自有水火,水 虚本不能滋养,火虚尤不能化生。有善窥水火之微 者,则《洞垣》之目,无过是矣。

欬血、嗽血,皆从肺窍中出,虽若同类,而实有不同也。 盖欬血者少痰,其出较难;嗽血者多痰,其出较易。欬 而少痰者,水竭于下,液涸于上也,亦名“干嗽。”嗽而多 痰者,水泛于上,血化为痰也,亦谓之“白血。”此二者之 治,虽皆宜壮水补阴,凡一阴煎、四阴煎、六味地黄汤、 麦门冬汤、天门冬丸、贝母丸之类,皆必用之药也。然 “干欬者,宜加滋润为佐,如天冬、麦冬、百合、柏子仁、茜 根之属,或当归亦可酌用。多痰者,宜加清降为佐,如 贝母、海石、竹沥、阿胶之属,而当归则非所宜也。” 王节斋曰:“大抵欬嗽见血,多是肺受热邪气得热而 变为火,火盛而阴血不宁,从火上升,故治宜泻火滋 阴,忌用人参等甘温之药。然亦有气虚而欬血者,则 宜人参、黄芪、䕀冬花等药,但此等证不多耳。”愚按:王 氏之说,乃多以火证为言,故凡治血因火动而为欬 嗽者,则不得不于滋阴药中加清火等剂,如黄芩、桑 皮清肺火,黄连清心火,石膏清胃火,栀子、龙胆草清 肝火,黄蘗、知母清肾火,贝母、䒷蒌、竹叶、枇杷叶润肺 化痰,此等治法,非不可用,然惟火之偶盛,而根本未 亏者,则但去其火,自无不愈。若用此法概治劳损,总 不过暂解燃眉,终非救本之道。盖凡阴虚生火等证, 多以真阴受伤,水亏而然,此其所重在阴,不当在火。 若治火太过,则未免脾肾俱败,必致不救,此所以虚 火宜补也。且常有过服天冬、生地之类,致伤胃气,不 能生金而不愈者。又有妄用黄蘗、知母之属,愈损真 阴,遏绝生气而不复者,此又伤而复伤,则尤为脾、胃、 肾三阴亏损之害。故凡欲壮水补阴者,无如一阴煎、 左归饮,或“五阴煎、五福饮、大补元煎、六味地黄丸”等 方为最妥。其有火本无根,化元失守,或误用寒凉,而 病及脾肺。故有寒在上焦,而为呕恶、短气、眩运者,有 寒在中焦而为膨满。痰涎饮食不运者,有寒在下焦 而为溏泄腹痛,小水不化,足寒膝冷等证,则理中汤、 理阴煎,或右归饮、右归丸、八味地黄丸之类,皆当随 证随脏,择而用之。勿谓见血者多是肺受热邪,而但 知滋阴降火,则害人多矣。

咯血、唾血,古皆云出于肾,痰涎之血,云“出于脾”,此亦 未必然也。凡咯血者,于喉中微咯即出,非若欬血、嗽 血之费力而甚也。大都欬嗽而出者出于脏,出于脏 者其来远一;咯而出者出于喉,出于喉者其来近。其 来远者,内伤已甚,其来近者,不过在经络之间。所以 凡见咯血、唾血,及痰涎中带血者,多无欬嗽发热,气 喘骨蒸等证。此其轻重为可知矣。治此之法。凡因火 者。亦不过微清脾肺之火。或因劳倦而致者。但为养 营补阴。则自无不愈。

劳损之渐者,必初因酒色过度,以致痰中或见血丝, 此则本于肝脾肾经,当于未欬未嗽之先,速为调理。 宜生地、熟地、天冬、麦冬、枣仁、茯神、茜根、贝母、甘草之属主之。或有火者,宜加黄蘗、知母,仍须加意谨慎,庶 无后患,否则必渐甚也。

清晨初起时,每于痰中有淡紫凝血,或块或片,常见 数口者,此多以操心动火,或多思郁,或由过饮,但无 欬嗽发热等证,即不足虑。此不过致动络血而然,惟 “天王补心丹”,或二阴煎之类最宜。

《衄血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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衄血证,诸家但谓其出于肺,盖以鼻为肺之窍也。不 知鼻为手足阳明之正经,而手足太阳亦皆至鼻。故 仲景曰:“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此太 阳之衄也。《原病式》曰:“阳热怫郁于足阳明,而上热则 血妄行,为鼻衄。”此阳明之衄也。若以愚见言之,则凡 鼻衄之血,必自山根以上睛明之穴而来,而睛明一 “穴,乃手足太阳、足阳明、阴阳𫏋五脉之会,此诸经皆 能为衄也。然行于脊背者,无如足太阳为最;行于胸 腹者,无如足阳明为最。而尤有其最者,则又惟冲脉 为十二经之血海。冲之上俞,出足太阳之大杼;冲之 下俞,会足阳明之气街。故太阳阳明之至,而冲脉无 不至矣;冲脉之至,则十二经无不至矣。所以衄之微 者,不过一经之近,而衄之甚者,则甚至数升,或至斗 许,并通身形色尽脱,又岂特手太阴一经,而病至如 是耶?临证者不可不察。”

衄血之由,内热者多在阳明经,治当以清降为主。微 热者,宜生地、芍药、天冬、麦冬、元参、丹参,或《局方》犀角 地黄汤、生地黄饮子、麦门冬散之类主之。热甚者,宜 芩连栀蘗,或茜根散、抽薪饮、加减一阴煎。若兼头痛 口渴者,宜玉女煎、白虎汤之类主之。或阳明热极,下 不通而火壅于上者,宜拔萃犀角地黄汤之类,通其 下而上自愈。

衄血之由,外感者多在足太阳经。观仲景曰:“伤寒脉 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曰:“伤寒不大便, 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 者,必衄,宜桂枝汤。”成无己曰:伤寒衄者,为邪气不得 发散,壅盛于经,逼迫于血,因致衄也。麻黄汤、桂枝汤 治衄者,非治衄也,即是发散经中邪气耳。按:此论是 以凡伤寒因衄而邪得解者。即所以代汗也。不必治 之。若虽见衄而脉仍浮紧。热仍不退。是必衄有未透。 而表邪之犹未解耳。故仍宜麻黄桂枝等汤。然此二 汤,乃仲景正伤寒之治法。倘病由温热而有未宜于 此者。则但于伤寒门择散剂之宜者用之,或于余新 方中诸柴胡饮随宜酌用。亦无不可。

衄血,虽多由火,而惟于阴虚者为尤多。正以劳损伤 阴,则水不制火,最能动冲任阴分之血,但察其脉之 滑实有力,及素无伤损者,当作火治如前。若脉来洪 大无力,或弦或芤,或细数无神,而素多酒色内伤者, 此皆阴虚之证,当专以补阴为主。若有微火者,自当 兼而清之,以治其标。若虽见虚热,而无真确阳证,则 但当以甘平之剂,温养真阴,务令阴气完固,乃可拔 本塞源,永无后患。如一阴煎、二阴煎、三阴煎、左归饮、 六味地黄汤之类,皆必用之剂。如兼气虚者,则五福 饮、五阴煎之属,皆当随宜用之。

凡衄血甚多,不能止者,用蒜一头,捣如泥,作饼如钱 大,厚一分许,贴脚心。左衄贴右,右衄贴左,两俱出者, 左右俱贴即止。又《止衄歌》,及《龙骨吹鼻止衄方》、湿纸 熨蒸法、黑神散,俱可择用。

《齿衄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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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从齿缝牙龈中出者,名为齿衄,此手足阳明二经 及足少阴肾家之病。盖手阳明入下齿中,足阳明入 上齿中。又“肾主骨,齿者骨之所终也。”此虽皆能为齿 病,然血出于经,则惟阳明为最。故凡阳明火盛,则为 口臭,而牙根腐烂肿痛,或血出如涌,而齿不动摇,必 其人素好肥甘辛热之物,或善饮胃强者,多有阳明 实热之证,宜内服“抽薪饮、清胃饮、清胃散等剂,外以 冰玉散敷之。”阳明实热之甚,大便闭结不通,而齿衄 不止者,宜调胃承气汤下之。肾水不足,口不臭,牙不 痛,但齿摇不坚,或微痛不甚,而牙缝时多出血者,此 肾阴不固,虚火偶动而然,但宜壮肾,以六味地黄丸、 左归丸之类主之。其或阳虚于下,而“虚火上浮者,宜 八味丸、小安肾丸之类主之。阴虚有火而病为齿衄 者,其证或多躁渴,或见消瘦,或神气困倦,或小水短 涩而热,或六脉浮大而豁,此虽阳明有馀,而亦少阴 不足,宜玉女煎主之。”凡属阴虚有火者,则惟此煎为 最妙,然必大便多实者,乃可用之。若大便滑泄,或脉 细恶寒,下元无火等证。则亦有格阳而然者。当以前 “吐血”条中格阳法治之。

《舌衄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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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上无故出血如缕者,以心脾肾之脉,皆及于舌,若 此诸经有火,则皆能令舌出血,用蒲黄炒焦为末傅 之,或炒槐花为末掺之,或冰玉散敷之亦可。若火之 甚者,仍须用汤饮等剂,以清三阴之火。

===
《溺血证治》
===凡溺血证,其所出之由有三,盖从溺孔出者二,从精

孔出者一也。溺孔之血,其来近者,出自膀胱。其证溺 时必孔道涩痛,小水红赤不利,此多以酒色欲念,致 动下焦之火而然。常见相火妄动,逆而不通者,微则 淋浊,甚则见血。《经》曰:“胞移热于膀胱,则癃而溺血。”即 此证也。治宜清利膀胱之火,以生地、芍药、牛膝、山栀、 黄蘗、知母、龙胆草、瞿麦、木通、泽泻等剂,或七正散、大 分清饮、五淋散之属,皆所宜也。溺孔之血,其来远者, 出自小肠,其证则溺孔不痛,而血随溺出,或痛隐于 脐腹,或热见于脏腑。盖小肠与心为表里,此丙火气 化之源,清浊所由以分也。故无论焦心劳力,或厚味 酒浆,而上中二焦、五志、口腹之火,凡从清道以降者, 必皆由小肠以达膀胱也。治须随证察因,以清脏腑 致火之源,宜于寒阵中择方用之。若精道之血,必自 精宫血海而出于命门。盖肾者主水,受五脏六腑之 精而藏之。故凡劳伤五脏,或五志之火,致令冲任动 血者,多从精道而出。然何以辩之?但病在小肠者,必 从溺出;病在命门者,必从精出。凡于小腹下精泄处, 觉有酸痛而出者,即是命门之病。而治之之法,亦与 水道者不同。盖水道之血宜利,精道之血不宜利,涩 痛不通者亦宜利,血滑不痛者不宜利也。若果三焦 火盛者,惟宜清火凉血为主,以生地、芍药、丹皮、地骨、 茜根、栀子、槐花,及芩、连、知、蘗之类主之,或“约阴丸”、约 营煎俱可用。若肾阴不足而精血不固者,宜养阴养 血为主,以左归饮或人参固本丸之类主之。若肾虚 不禁,或病久精血滑泄者,宜固涩为主,以秘元煎、“苓 术菟丝丸、金樱膏、玉锁丹、金锁思仙丹”之类主之,或 续断、乌梅之属亦所宜用。

若心气不定,精神外驰,以致水火相残,精血失守者, 宜养心安神为主,以人参丸、“天王补心丹”、王荆公妙 香散之类主之。

若脾肺气虚下陷,不能摄血而下者,宜归脾汤、人参 养营汤、“补中益气汤”、“举元煎”之类主之。

血出精道痛者,是即血淋之属。多因房劳,以致阴虚 火动。营血妄行而然。凡血出命门而涩痛者为血淋。 不痛者多为溺血。好色者必属虚也。

《便血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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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血之与肠澼,本非同类。盖便血者,大便多实而血 自下也。肠澼者,因泻痢而见脓血,即痢疾也。观《内经》 曰:“食饮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阴受之则入五脏, 入五脏则䐜满闭塞,下为飧泄,久为肠澼。”此可见肠 澼之因飧泄,自与便血不同,而治亦有异。且便血有 夙疾,而肠澼惟新邪,尤为易辨。今诸书以此类言者, 皆误也。兹列便血证治于此,而肠澼之义,则在痢疾 门,故凡临此证者,必须详察大便之燥泄何如,庶不 致疑似误认之谬。然多酒之人,必多溏泄,亦多便血, 是又不可因泄而作肠澼也。

“大便下血,多由肠胃之火,盖大肠、小肠皆属于胃也。 但血在便前者,其来近近者,或在广肠,或在肛门;血 在便后者,其来远远者,或在小肠,或在于胃。”虽血之 妄行,由火者多,然未必尽由于火也。故于火证之外, 则有脾胃阳虚而不能统血者,有气陷而血亦陷者; 有病久滑泄而血因以动者;有风邪结于阴分而为 “便血者。大都有火者多因血热。无火者多因虚滑。”故 治血者。但当知虚实之要。

下血因火者,宜清热为主,惟约营煎最佳,次以地榆 散、槐花散、黄连丸、槐角丸之类主之。若热在脾胃小 肠之间,而火之甚者,宜抽薪饮、黄连解毒汤之类主 之。若素以肠脏多火,而远年近日,脏毒下血,久不能 愈者,宜脏连丸、猪脏丸主之。若大肠风热而血不止 者,宜防风黄芩丸主之。

酒毒湿热结畜大肠下血者,宜约营煎、聚金丸,或“槐 角丸之类主之。”若但以寒湿而无火下血者,宜二术 煎,或四君子汤主之,或葛花解酲汤亦佳。

脾胃气虚,而大便下血者,其血不甚鲜红,或紫色,或 黑色,此阳败而然。故多无热证,而或见恶心呕吐。盖 脾统血,脾气虚则不能收摄;脾化血,脾气虚则不能 运化。是皆血无所主,因而脱陷妄行。速宜温补脾胃, 以“寿脾煎、理中汤、养中煎”、归脾汤,或十全大补汤之 类主之。

气陷不举而血不止者,宜补中益气汤,或寿脾煎、归 脾汤主之。若微陷而兼火者,宜东垣加减四物汤主 之。若气大虚而大陷者,宜举元煎主之。

血滑不止者,或因病久而滑,或因年衰而滑,或因气 虚而滑,或因误用攻击,以致气陷而滑。凡动血之初, 多由于火,及火邪既衰,而仍有不能止者,非虚即滑 也。凡此之类,皆当以固涩为主,宜胜金丸、香梅丸之 类主之。然血滑不止者,多由气虚,宜以人参汤送之 尤妙,或以补中益气汤、归脾汤、举元煎、理中汤加乌 梅、文蛤、五味子之类主之。若滑甚不能止者,惟玉关 丸最佳结阴便血者,以风寒之邪结于阴分而然,此非伤寒 之比。盖邪在五脏,留而不去,是谓之结。阴邪内结,不 得外行,则病归血分,故为便血。《经》曰:“结阴者,便血一 升,再结二升,三结三升。”正此之谓。此宜外灸中脘、气 海、三里,以散风邪,内以平胃地榆汤温散之剂主之。 怒气伤肝,血因气逆而下者,宜化肝煎、枳壳汤之类 主之。若逆气散而微有火者,宜黄芩芍药汤主之。若 肝邪乘胃,以致脾虚失血者,自无烦热气逆等证,宜 从前脾胃气虚证治,不得平肝,以再伤脾气也。 凡因劳倦七情,内伤不足,而致大便动血者,非伤心 脾,即伤肝肾,此其“中气受伤,故有为呕恶痞满者;有 为疼痛泄泻者;有为寒热往来,饮食不进者。”时医不 能察本,但见此证,非云气滞,即云痰火,而肆用寒凉, 妄加攻击,伤而又伤,必致延绵日困。及其既甚,则多 有大便下紫黑败血者,此胃气大损,脾元脱竭,血无 所统,故注泄下行;阳败于阴,故色为灰黑,此危剧证 也,即速用回阳等剂。犹恐不及。而若辈犹云。今既见 血。安可再用温药。必致其毙。请帮助识别此字。受害者殊为可悯,害 人者殊为可憾。

《石室秘箓》
臣陈士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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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血必须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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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无形也,血有形也。人知治血,必须理气,使无形生 有形,不知治气,必须理血,使有形生无形也。但无形 生有形,每在于仓皇危急之日;而有形生无形,要在 于平常安适之时。人见用气分之药速于见功,用血 分之药难以奏效,遂信无形能生有形,而疑有形不 能生无形。不知气血原叠相生长,但止有缓急之殊 耳。故吐血之时,不能速生血也,当亟补其气。吐血之 后,不可纯补气也。当缓补其血。气生血而血无奔轶 之忧,血生气而气无轻躁之害。此气血之两相须两 相得也。

妄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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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血之证,有从口鼻出者,有从九窍出者,有从手足 皮毛之孔而出者,证似各异。吾有一方,可统治之,名 “收血汤。”熟地二两,生地、黄芪、当归各一两,荆芥一钱, 三七根末三钱,水煎服。此方补血而不耑补血,妙在 兼补气也。止血而不耑止血,妙在能引经也。血既归 经,气又生血,自然火不沸腾,相安无事,何至有上、中、 下之乱行哉。故无论各证。用之而皆效也。

血治法者,乃血病不肯归经,或上或下,或四肢皮毛 各处出血者是也。血循经络,外行于皮毛,中行于脏 腑,内行于筋骨,上行于头目两手,下行于二便、两足 一脐,是周身无非血路。一不归经,自然各处妄行,有 孔则钻,有洞则泄,甚则呕吐,标出于毛孔,流出于齿 缝,渗出于脐腹,而不止大小便之出也。然则血宜顺 其性而不宜拂,方用当归、麦冬、白芍各三钱,生地、熟 地各五钱,川芎、荆芥末、茜草根、甘草各一钱,水煎服。 此方即四物汤加减,妙在用茜草根、荆芥引血归经, 不拂乱其性,则血自归经,各不相犯矣。倘用止血之 剂,未尝无效,然而如石压草,一时虽止,而性思冲突, 必得空隙,仍复飞越沸腾,何如此方顺其性而引之。 譬如与强横之人同行,少拂其意,便怀愠怒,愠怒未 已,必致斗殴,皮碎血流,是其常也。若赞扬称颂,顺其 性而与之饮食,则同群相得,转得其气力以助我匮 乏,同舟无敌国之形,一室无操戈之事,久且为我绸 缪,彻我桑土,不特血不妄行,亦将润筋生色,永断覆 辙之患。又何必绝之太甚。以自取争斗哉。此治血之 法。尤当留意。

寒治者,乃火盛而正折之也。如人病目痛,口舌生疮, 鼻中出血,口中吐血是也。此等之证,乃火气郁勃于 上焦,不能分散,故重则上冲而为吐血衄血,轻则目 痛而口舌生疮。法当用寒凉之品,以清其火热燎原 之势,并泻其炎上巅顶之威。方用生地、当归各一两 川芎元参各五钱黄芩三七根末各三钱甘草荆芥 炒各一钱,水煎服。此方妙在不纯用寒凉以逐火,而 反用微寒之药以滋阴,盖阴气生则阳气自然下降。 尤妙在荆芥引血归经,用三七末以上截其新来之 路,又加黄芩以少清其奔腾之势,诚恐过于寒凉,恐 冷热相战,又加甘草以和之,此治热之最巧最妙法 也。若竟用寒凉折之,非不取快一时,然火降而水不 足。则火无可归。仍然焰生风起。必较前更胜。而始以 清补之药救之。则胃气已虚。何能胜任。予所以乘其 初起即用之为妙也。

人有足上忽毛孔标血如一线者,流而不止即死。急 以米酢三升,煮滚热,以两足浸之,即止血。后用人参 一两,当归三两,煎参归汤,以穿山甲炙一钱为末,调 之而饮,即不再发此证。乃酒色不禁,恣意纵欲所致, 世上人多有之,方书不载,今立此奇方,凡有皮毛中 出血者,俱以此方救之,无不神效。

人有七孔流血者,亦肾虚热也,用六味地黄汤加麦 冬三两、五味子一钱、骨碎补一钱治之

《吐血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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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感伤暑气,忽然吐血倾盆,人皆谓是阴虚,不知 阴虚吐血,与阳虚吐血不同。阴虚吐血者,人必安静, 不似阳虚之躁动不宁也。阳虚必大热作渴,欲饮凉 水,舌必有剌,不若阴证之口不渴而舌胎滑也。”法当 清胃火,不必止其血。方用青蒿五钱荆芥一钱石膏、 香薷、当归人参各三钱,水煎服。此方乃正阳证吐血 之神剂也。方中虽有解暑之味,然而补正多于解暑。 去香薷一味实可通治诸阳证之血也。但此方止用 一二剂,却宜改用六味地黄汤以滋其阴水,水足则 阳火自消耳。

吐血之证,或倾盆,或盈碗,若不急以收敛,则吐将安 底。然而一味酸收寒遏,则血势更狂,愈足以恣其崩 腾之势,不若从其性而少加以收敛之品,则火寝息 而血归经。方用人参、当归各一两,酸枣仁、三七根末 各三钱,水煎调服。此方之妙,不去止血而惟固其气。 盖血脱益气,实有奇功。血乃有形之物,既已倾盆盈 碗,尽情吐出,则一身之中,无血以养可知,自当急用 生血补血之品,犹以为迟,奈何反用补气之味,得无 迂而寡效乎。谁知血乃有形之物,气为无形之化,有 形不能速生,而无形实能先得。况有形之物,必从无 形中生之,气无形始能生血。有形之物,补气正所以 补血,生气正所以生血也。况血既尽情吐出,止存几 希一线之气,若不急为补之,一旦气绝,又何以生气 而补血哉。《经》云:“有形之血,不能速生,无形之气,所当 急固。”真治血之妙法也。

人有大怒而吐血者,或倾盆而出,或冲口而来,一时 昏运,亦生死顷刻也。倘以止血药治之,则气闷而不 能安。倘以补血药治之,则胸痛而不可受。往往有变 证蜂起而毙者,不可不治之得法也。方用解血平气 汤:白芍、当归各二两,荆芥炒、黑栀子炒各三钱,柴胡 八分,红花二钱,甘草一钱,水煎服。一剂而气舒,二剂 而血止,三剂而病全愈。盖怒气伤肝,不能平其气,故 致一时吐血,不先去舒气,而遽去止血,愈激动肝木 之气,气愈旺而血愈吐矣。方中芍药多用之妙,竟去 平肝,又能舒气,荆芥、柴胡皆引血归经之味,又适是 开郁宽胁之剂,所以奏功甚速。而止血实神,全非用 当归补血之故,当归不过佐芍药以成功耳。

燥极,口吐白血者,不治之证也。夫血未有不红者也, 如何吐白?不知久病之人,吐痰皆白沫者,皆白血也。 吐白沫何以云白血?以其状如蟹涎,绝无有败痰存 乎其中,实血而非痰也。世人不信,取所吐白沫,露于 星光之下,一夜必变红矣。此沫出于肾,而肾火挟之, 沸腾于咽喉,不得不吐者也。虽是白沫,而实肾中之 精,岂特血而已哉。苟不速治,则白沫变成绿痰,无可 如何矣。方用六味地黄汤:熟地、麦冬各一两,山茱萸、 山药、茯苓各五钱,丹皮、泽泻各二钱,北五味一钱,水 煎服。日日服之,自然白沫止而化为精矣。沫化为精 则生矣。

《脐齿出血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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脐中出血,亦是奇证,然法不同,用六味汤加骨碎补 一钱,饮之即愈。如齿中出血,亦以此方投治。盖脐齿 亦俱是肾经之位,而出血皆是肾火之外越也,六味 汤滋其水,则火自息焰矣。骨碎补耑能止窍,补骨中 之漏者也,故加相宜耳。

《舌衄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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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舌出血如泉者,乃心火旺极,不藏经也,当用六 味地黄汤加槐花三钱,饮之立愈。

《溺血便血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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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治者,证犯艰难,不可作一证治之,乃用分治之法, 如人溺血,又便血腰痛,病既纷出,药难一般,不得不 分之以相治也,正未可以混同一例。然而得其道,则 分中可合,不得其道,则合处仍分,如便血与溺血,不 可同论也。然总之血出于下,用生地一两,地榆三钱 治之,则二证自愈。盖大小便虽各有经络,而其源同, 因膀胱之热而来也。生地清膀胱之火。地榆亦能清 膀胱。一方而两用之。分之中又有合也。

“下血之证,多因好酒成病,用解酒之品,可以成功,而 殊不尽然也。世医所用解酒之品,无过干葛、桑白皮 而已。然而干葛不可多服,而桑白皮又气味轻清,不 可专任此二味,所以解酒,而酒病终难去也。”况中酒 之病,其来已素,非一朝一夕之故,岂是轻清不可久 服之药可能治者乎。余故皆弃而不取。方用人参二 钱,当归一两,生地五钱,三七根末、地榆各三钱,水煎 服。此方之妙,全在不去治酒病,亦不去治血病,全以 生地、当归活其血,血活则新血生而旧血止。况又佐 以地榆之寒,以去大肠之火,又佐以三七之末,以杜 塞大肠之窍,自然血止而病愈,此敛治之法也。 下血之证,其人之血虚,不言可知,似乎宜补其血矣。 然而血之下也,必非无故,非湿热之相侵,即酒毒之 深结,若不逐去其湿热酒毒,而徒尚止涩之味,吾未见其下血之能止也。方用熟地一两,地榆、白芍、当归、 黄连各三钱,甘草、葛根各一钱,柞树枝五钱水煎服。 一剂必下血更多,二剂略少,三剂全愈。此通因通用 之法也。妙在用熟地、当归、芍药以生新血,新血生则 旧血必去。又妙在用地榆以凉大肠,用柞木以去酒 毒,所以相济而成功也。

燥证,舌干肿大,溺血大便,又便血不止,亦是死证。盖 夏感暑热之毒,至秋而燥极,肺金清肃之令不行,大 小便热极,而齐便血也。《论理》见血宜治血矣。然而治 血,血偏不止,反至燥添而不可救。吾不治血,专治燥。 方用“兼润”丸:元参、麦冬、沙参各二两,地榆三钱,生地、 车前子各五钱,当归、白芍、熟地各一两,水煎服。一剂 轻,二剂血止,便有生机也。此方纯是补血妙品,惟用 地榆以清火,车前子以利水,火清水利,不必治血,血 自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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