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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第50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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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五百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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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五百一卷目录

 医部汇考四百八十一

  痘疹门二十三

  翟良痘科类编释意原痘论 补遗 论气血并晰气血盈亏消长之理

   补遗 部位论 头面预肿渐肿论 痘成功有次序色有递变不同论 形色论 补遗

   宁教有色而无形休教有形而无色论 虚实寒热不同辨 补遗 评诸家明用药寒热

  要各得其宜 补遗 汗下论 热不可尽除说 解毒化毒论 补遗 痘不为害惟毒为

  害论 痘有成色当就其成色而成就之治法不可执一论 补遗 气尊血分者生毒参阳

  位者死解 痘不以稀密分轻重说 痘中疹子与正疹子丹毒斑点沙子不同论 痘不可

  与凡疮同治论 痘疹不同论 变黑归肾肾经留邪论 首尾忌脑麝论

艺术典第五百一卷

医部汇考四百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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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疹门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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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良痘科类编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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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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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之一证,其名不一:曰圣疮,曰百岁疮,又曰天疮。圣 疮,言其变化莫测;“百岁疮”,言其自少至老,只作一番; 天疮,言为天行疫疠也。总之,不可以定名。惟曰痘疮, 正世俗所谓豌豆疮是也,言其形之相似耳,言其形 之似豆则顺,形之不似豆则逆也。取名之义甚确,而 痘之名定矣。特痘毒之所由来,其论不一。有谓男女 媾精,无欲不行,无火不动,恣情肆欲,淫火之毒,遗于 精血之间,精血成胎,胎形完备,子母分张,其毒蕴于 五脏百骸四肢,无不有者。有谓胎在腹中,食母秽液, 至生之时,啼声一发,口中所含血饼,随吸而下,寄于 命门包络之中。痘疮之发,乃下焦相火炽者。有谓痘 疮者,母血之毒也,地气重浊,故含虚“硕大,既作脓汁, 又复结痂,阴之道也,非受于父者。而痳疹则父精之 毒也,天气轻清,故但结颗粒,不作脓汁,亦不结痂,阳 之道也。”前人论痘,不一若是,吾今统会其说,若谓之 胎毒,则诚是也,千古不易之论也。但以男女媾精,无 欲不行,无火不动,淫火之毒,遗于精血之间,谓痘毒 专得于交媾淫火,则未详也。何也?盖自人之幼壮以 至有年,自贫贱以至富贵,男女交媾,岂有有欲不行, 有火不动者哉!何小儿生痘而有轻重之不同也?殆 由于父母之气血先异也。父母素性和平,滋味淡薄, 或稍知自慎,血气已无蓄毒,则交媾淫火之毒必浅, 不待言矣。如为父者,平日以酒为浆,以妄为常,暴戾 自恣,“厚其滋味,或服助阳之药,邪火已伏于血气之 中,交媾之际,淫火已动,邪火并炽,父之遗毒于气之 始者必深矣。如为母者,褊急嫉妒,恣其所欲,厚味是 嗜,好啖辛酸,好食异物,穿绵向暖,受用过度,血气之 中,已有伏火,怀胎之后,又不知禁忌,其气传于胞胎 之中,母之遗毒于形之始者,亦必深矣。”且古之君子, 必待妇人月事当期,与之交媾,以成其胎。妇人有娠, 则居侧室,以保其胎,不妄作劳,饮食必谨。今之夫妇 不知此理,情欲妄动,饮食妄嗜,父母之遗毒,婴儿受 之,原非一端。岂是在父母交媾之际,而有淫火之遗, 诞生之时,咽其血饼,以致有痘毒哉?由是观之,谓小 儿初生,口含血饼,咽下寄“于肾经,以致痘证”者,谬矣。 且人之有生,既受气于父,成形于母,则痘疹之毒,皆 父母所遗,以痘而专责之母者,亦偏矣。盖胎毒蕴于 五脏筋肉骨髓之中,岁气流行,相感而动,乘时而发。 或遇天地肃杀之气,岁运乖戾之变,厉气侵人,大人 感之而生瘟疫,小人感之,胎毒即发而生痘疮。廛市 村落,互相“传染,证候相似,轻则俱轻,重则俱重。若有 主之者,是则天行疠疫之气所为也”,岂可概责之胎 毒哉!是胎毒之外,又有时气邪热之毒所兼并而发 者。若非岁运时气之太盛,有因中寒而发者,有因伤 食而发者,或受惊或感风而发者,种种不一。外有所 感,内毒因之而发。毒有浅深,则痘有轻重,非若天行 疠疫为之主,一时轻则俱轻,重则俱重之比矣。可见 待时而发者,胎毒也,一发则其毒尽泄,所以终身只 作一番,后即有时气之感,亦不复作矣。有曰:“痘非胎 毒,乃天地之疠气所为,是以一时之轻则俱轻,重则 俱重。”若果胎毒也,何轻重各在一时,而一时则无轻 重之殊乎?俱重者无论,俱轻者,“岂时气能减胎毒耶?” 予曰:“若然,天地之疠气发不一次,何痘疮只生一番 而无二次也?若谓疠气之为能令痘有轻重则是,若 谓痘证必因疠气之感而后有,则非也。痘毒之在人 身,感时气而后发,若磁石之引针,阳燧之取火,火取 之而始出,针引之而后动,其毒原禀于胎元,伏于五 脏。其重者深藏”久蓄,时气不烈,不足以感动而引出元气虚弱,又不能驱逐而送出,必待天行之疠气一 感,轻者出,而重者亦出,重则俱重者,不必论痘毒之 轻重,而一时之疠气则足以杀人也。轻则俱轻者,元 气壮,胎毒浅,时气稍感而即发,值时气之不烈,所以 轻也。若一时之疠气甚烈,求一轻者,岂能得乎?又有 从旁而诘之者曰:“痘果胎毒耶?曾见胎母一产而孪 生者,则生痘就当相同。乃有一出痘稀而且轻,一出 痘密而且重,岂胎母之遗注能有异乎?”予应之曰:“父 母之遗注于胎者则一,而胎之所以承受于父母者 则异。如孪生之中,曾有一男一女,而阴阳之大不相 同者,如木之结果,一枝并生几枚,有”长成者,就有不 成而坠落者之大不相同也。可见胎毒之所遗,而承 受亦自有异耳。况方书有云:“饮食淡薄足生膨胀,厚 味过度足生大疔。”小儿降生之后,或乳母食无禁忌, 随乳而遗其毒;或小儿能食之后,父母过爱滋味,厚 养而酿其毒。乳食之毒,酿于气血之中,痘疮一发,食 毒与胎毒合并而炽,则轻重又不专系于承受之胎 毒矣。若非然者,则痘疮之有轻重,必胎毒之有浅深 也,痘乃胎毒,可勿疑也。

《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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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含血饼,降生之时咽下,寄于命门,而作痘证”之说, 不可凭也。何也?人之有生,自父母交会,而二气相合, 即精血为胞胎,是一点精血凝结,中涵生意也。一月 胚,二月胎,三月之后,形骸脏腑,次第而生。惟有一脐 带,子母相联,儿在母腹,暗注母气,母呼亦呼,母吸亦 吸,凡百动荡,内外相因。至于血之灌注,则如树之结 果,如蔓之结瓜,其血液之滋养儿体,由于脐带以灌 溉也,胡有血液以资儿食?如必曰:“儿在腹中,必有所 食”,胚胎之初,形象未备,何能饮食?且胞从胎长,并无 间孔,血何自而入,到儿口边,以资儿食?儿之在胞中 也,犹鸟雏之在卵壳中,浑浑然熏蒸滋养,惟所受太 初之气,渐自生长,日至形完,自破卵而出,岂卵内者 亦有所食邪?所谓口含血饼。或产时母血横流,儿啼 口开,灌儿口中,容或有之,断非所食之血饼也。若谓 儿食此血以养成,则此血是真元至宝,既能养儿于 胞中,必能养儿于胞外,岂有未产时则为宝,既产后 则为毒也?或曰:儿在母腹,既无所食,降生之始而即 有便,俗名“脐屎”者,何也?曰:便之下行,犹瓜菓中之汁 水耳,原非食之所化也。况胎之有始,父精之所种,胎 之生长,母血之所成。父母之遗毒,小儿受之,岂是一 朝一夕哉!断非形成之后,降生之始,口含血饼咽下, 寄于命门,而始有是毒也。则痘毒之不专由于此也 明矣。

《论气血并晰气血盈亏消长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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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禀气血以有生,即藉气血以成形。气为卫,血为营, 气属阳,主乎动,以冲畅隧道;血属阴主乎静,以濡润 肌肤。气无血不走,血无气不行,气行血亦行,气先而 血随,灌溉周身,无处不到。”至于小儿痘疮,尤仗气血 以成功。初藉气血逐毒送毒以出外,继则运毒化毒 以结靥。是痘中之最要者气血也。而盈亏消长之理, 不可不详矣。盖“气体天而亲上,血体地而亲下。痘之 出也,其高起之疱,气之位也,上也,气宜充焉;其四晕 根脚,血之位也,下也,血宜附焉。疱顶尖圆而色白润, 是气充而居其亲上之尊也;四围有晕而色红活,是 血附而安其亲下之分也。气居其尊,血安其分,气血 和顺,交会而载毒外出,此最吉之痘,可勿药而愈也。 若顶陷则气反亲下,此气亏而不能充也,法当补气; 四围根脚无红晕,此血亏而不能附也,法当补血”,此 其理犹易明也。其有通顶红色成血疱者,是血反亲 上也,此证最险,必不能浆,至八九日后,则痒塌而死。 此非血之毒盈,乃由气亏而失其居尊之常,故血得 以妄行而僭居其位也。急宜大补其气,气充则必居 其在上之位,而血自安其在下之分,不得泛滥妄行, 而疱转白矣。世人不识此理,见其血疱,谬为血热,而 用凉血之剂,致令气愈亏而毙愈速也,不亦悲乎!故 气血亏盈之理,微妙而难识也。至于调治痘疮之气 血,其气独虚者,固宜专补气,而不宜补血,盖阳不能 从阴,阴愈消也。有血虚者,多由胃气损伤,元气不足 所致,补血亦宜兼补其气,盖阴必从阳,阳生则阴长 也。有谓血虚而用参、芪以补气,则阳旺而阴血愈消 者,是不明于阴阳消长之理也。曾见治便血之虚滑 者,妇人产后去血过多而大发热者,妇人血虚与崩 漏而血不止者,俱用参、芪、姜、附为主,佐以“血药与升 提药,皆获奇效。安在血病不可补气乎?则补血宜兼 补气也明矣。”是气血消长之理,不可不讲也。

《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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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血热之证,则枯焦紫黑,甚至遍身无痘处亦紫。 血热兼气滞之证,则顶陷紫黑,甚至周身之气血亦 不红活。又不可以气虚而用温补之剂,但当解毒活 血为主,血活气行,而痘之枯焦、紫黑、顶陷之证亦自 愈矣

《部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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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疹阳毒诸阳皆聚于面,吉凶善恶,尤易见也。额属 心火,如印堂以上,发际以下,横两日月角位,先见红 点,先作浆,先结靥者,此恶候也。盖心为君主,毒发于 心,故先见于其位,君危则十二官皆危,其死速矣。左 脸属肝木,右脸属肺金。如两脸先见红点磊落者吉, 如相聚作块,其肉硬肿者凶。盖肝藏魂,肺藏魄,生意 既绝,魂魄相离,故不治也。颏属肾,承浆横扺两颐,先 见红点,先发先靥者吉。此位虽属肾,然三阴三阳之 脉,皆聚于此,阴阳和,故可治也。鼻属脾土,若准头先 出先靥者凶。盖鼻属土,四脏禀命于脾,毒发于脾,土 败则四脏相随而败,故绵延日久而后毙也。肾之窍 在耳,又云:“心开窍于耳”,心肾皆少阴君火也。又少阳 相火之脉,行耳前后,凡耳轮先见红点者凶。盖君相 二火用事,燔灼之势,难以扑灭也。惟口唇四围,先出 先起先靥者大吉。盖阳明之起脉,夹口环唇,胃与大 肠主之,无物不受故也。

《头面预肿渐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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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属阳,血属阴,宜和而不离。痘未起发而头面先肿 者,此乃阳火亢盛,火性炎上。《内经》曰:“火盛则肿。”以见 毒火随阳上升,而阴血不能归附,气血相离之象。若 痘起发头面,以渐而肿者,此毒气发越,聚于三阳,欲 作脓血,此宜肿也。设当起发而头面不肿者,必痘本 磊落,毒势轻浅,虽尔作浆,根不粘处,所以不肿,此佳 兆也。如痘本稠密,起发宜肿而不肿者,此毒伏于内, 不能发越,此正气不足,不能胜邪而然也,治法当助 正气为主。如痘稀疏,起发不应,肿而肿者,此感疫毒 之气,名“大头瘟”者是也,治法当兼疫气而治之。大凡 疮肿者,直至脓满结痂,毒化而肿消目开者吉。若未 充足而肿消目开者,此正气不足,不能化毒成浆,名 为倒靥,乃凶兆也。故应肿不肿,不应肿而肿,应消不 消,不应消而消,皆宜详察。

《痘成功有次序色有逓变不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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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初出色淡红,继而成脓时则变白,继而脓满时则 变黄,继而收靥时则变黑,此依次序逓变之正色也。 若初出即带白色,起长即有脓浆,成脓时即带焦黑, 此不挨次序者,此际亟当详察。若初出色大红,红必 变赤,赤必变紫,紫必变黑,此又一色逓变,而与各色 之逓变者迥异矣。当于红赤未变紫黑时急治之,宜 用“九味神功散。”息重气粗者。加栀子仁炒主之。

《形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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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云:“痘疮之候,无以脉诊言形色可辩也。谓之形”者, 痘之形也。尖圆坚厚,始出之形,发荣滋长,欲壮之形, 饱满充足,成浆之形,敛束完固,收靥之形,与大豆、豌 豆、菉豆相似者,皆正形也。或平或陷,形之变也。如初 出时,空若蚕种之蜕,隐如蚊蚤之迹,薄如麸片,密如 针头。若热之痱,寒之粟者,不能起发而死。粘聚糢糊, 肌肉虚浮,溶软嫩薄,皮肤溃烂者,不能收靥而死。谓 之“色”者,痘之色也。喜鲜明而恶昏暗,喜润泽而恶干 枯,喜苍蜡而恶娇嫩。红不欲焰,焰则易破;白不欲灰, 灰则难靥。由红而白,白而黄,黄而黑者,此出形起发、 成浆结痂之正色也。出形而带紫,起发而灰白,此色 之变也。治痘者详之。

《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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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形尖圆而光壮,是气之充拓;痘色鲜明而润泽,是 血之涵养。若气至而血不足,虽起发而根窠必不明 润;若血至而气不足,虽明润而郛郭,必不起胀。”此又 据痘之形色,以验气血顺和交会之理也。

《宁教有色而无形休教有形而无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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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就痘之坏证而有生机者论也。有形无形,非止就 可见之颗粒有无论也。如平顶,如空囊,如破烂流浆, 如三五串成一片,皆谓之“无形”,是形迹不完固,而无 可观之佳状也。若色红活而不滞,光润而不枯,痘始 终以气血为主,气血活动,则痘可调治成功,所以谓 “宁教有色而无形。”如顶尖圆而色黑,或浆满而根不 红,或一片紫黑,后必板黄,是气血不活,痘何由而成 其功也,所以谓“休教有形而无色”,盖以形虽平塌,其 色光润,根窠红活,亦可治愈。是痘始终以色为主,色 以红活为贵,但红有圈红、噀红、铺红之别,圈红者,一 线蕊红,紧附于根下,而无散走之势,顺之兆也;噀红 者,血虽似附,而根脚血色隐隐出于“部外”,险之兆也。 “铺红者,痘色与肉色不分,平铺散漫”,凶之兆也。治痘 者不可不明辨之。

《虚实寒热不同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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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治病必先辨虚实寒热四证,望闻问切,无非辨此 四者而已。四者了然于胸中,则用药取效,其应如响。 四者不能辩,而执成方以用药,鲜有不悮者,时或奏 效,亦幸中耳。”至于痘疮之虚实寒热,尤为紧要,辨之 不明,用药多致败事,况成功乎。奈何历代治痘之家, 著论立方,互相同异,至于虚实寒热,多略而不辨,或 辨而不明,致令检方者漫无下手处,竟不知某证属虚寒,当用某方,某证属实热,当用某方,则虽《千百方 书》,《千百妙论》,无益于用,无怪乎自古及今,治痘者多 迷途,而慈幼之术疏也。且痘之虚实寒热,与诸证之 虚实寒热,其异同固自有辨。诸证有虚者,元气自虚 也,宜补也;痘证有表虚,有里虚,亦元“气自虚也,宜补 也”,此其相同者也。诸证有实者,邪气实也,可泻也。痘 疮有表实,有里实,此则元气完固,而毒气不能为害, 不可泻,亦不必泻也,此其不同者也。诸病有虚之甚 者,阴有馀阳不足而寒自虚生,宜温热之剂补之。痘 疮有虚之甚者,亦阴有馀阳不足而寒自虚生,亦宜 温热之剂以补之,此其相同者也。“诸证有寒自外入 者,外感是也。当其在表,宜发散之,久而入里,则郁而 为热,宜清解之。痘出而风寒外袭,宜温而散之,或外 寒入内而为吐泻,亦宜温之而已。外不可发汗,内不 可清解”,此其不同者也。诸病有虚热者,元气虚,津液 竭而火从虚起,补之则热自除,不必解热也。痘证亦 有虚热者,元气虚而毒气肆也,当以补元气为主,而 略解毒可也,此同而有不同者也。诸病有实热者,血 气未亏而邪气壅盛,单用寒凉泻之可也。痘证亦有 实热者,赋禀强,血气盛而毒亦盛,亦单用寒凉解之 可也,此又其相同者也。今自发热之初,以至还元之 后,俱辨证之虚实寒热,逐一立方,令人细心审证,而 后用药,庶不至于虚虚而实实乎,不至于损不足而 补有馀乎,不至于以水益寒,以火益热乎。然痘之虚 实寒热,较之他证犹显明而易察。盖自见点以至结 痂,其形其色,既朗然可睹,若又听其声音,观其动静, 视其饮食之多少,审其大小便之涩利。三岁以上者, 诊其脉之迟数洪微,以辨其虚实寒热,常若黑白之 分明,而用药取效,犹反掌耳。

《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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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有虚实,表实当解,失解则为红紫、掀发、黑陷等证。 若加之以妄补,则溃烂不结痂。表虚当补,失补则为 灰白、顶陷、痒塌、倒靥等证。里有虚实,里实当泻,不泻 则为喘渴烦乱,咽痛喉呛、失血等证。若加之以妄补, 则生痈肿。里虚宜补,不补则为泻泄不止,饮食不进, 口鼻少气等证。

《评诸家明用药寒热要各得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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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痘之家多矣。刘河间悉用寒凉,偏害非小。至于钱 仲阳立方,亦以解毒为主,而多用寒凉,少用温补。张 洁古、王海藏咸宗之。此其意俱本于《内经》“诸痛疮疡, 皆属心火”之一言,故以寒泻火也。专用黄连解毒汤、 白虎汤等寒凉之剂。厥后陈文中立方,力矫其偏,专 主温补。凡痘疮未出之间诸证,悉用十一味木香散; 已出之间,悉用十二味异功散,其意归重于太阴一 经。盖以手太阴肺主皮毛,足太阴脾主肌肉,肺经恶 寒,脾土恶湿,故用丁香、官桂以治肺之寒,用木香、香 附、半夏以治脾之湿。二方用之当,其效固大,然不分 寒热虚实,而一概用之,则不宜于实热,其偏害又可 知也。朱丹溪辨之是矣。至丹溪立论,矫陈氏之偏,而 取钱氏之长,主于解毒和中安表,似为妥当。举世宗 之,数百年来无敢议其失者。不知丹溪治他病极多 妙论,独于治痘,则亦有未尽其妙者,倘亦千虑之失 乎?盖其矫偏于陈氏,而不敢轻用木香、丁香、香附等 热剂,似乎因噎而废食。其取长于钱氏,而必用芩、连、 牛蒡、连、𧄍之类,以监制参、芪、归、术等补剂,似乎任将 而中掣也。其失亦起于泥《内经》“诸痛疮疡,皆属心火” 之言,而未思其理也。不思痘疮虽属心火,却与诸疮 不同。诸疮之毒,其初发而未成形,可用药解散,内消 而愈,及已成形而未成脓,又可用药逐散,不成脓而 愈。痘毒发自五脏,必藉气血送出于皮肤,运化之而 成脓,收靥之而成痂,而后收成全之功也。可内消而 愈乎,可不成脓而愈乎?故“诸疮以解毒为主,能解毒 于早则轻,不能解毒于早则重。”痘疮以气血为主,气 血能送毒以灌浆,结痂则生;气血不能送毒以灌脓, 结痂则死。解毒凉药,多损血气,不顾血气之虚损,而 急于解毒,是犹不虑我兵之羸弱而急于杀敌也。况 毒有不必解者,又有不可解者。若小儿禀赋强壮,胃 气好,饮食如常,其气血自旺,自能送毒出外,以灌脓 结痂而成功,其痘自始至终多顺证,此不必解毒者 也。若其禀赋素弱,脾胃又虚,出痘时饮食又少,或泻 或腹胀,或手足冷,或气短促,或失声,或出不快,或根 窠不红活,或色白而顶陷,“或当灌脓而不灌脓,或当 结痂而不结痂,此血气不能送毒”,此又不可解毒者, 当速用温补,以扶胃气而助血气。若用参、芪、归、术而 力不及,即加入丁香、木香、桂附等佐之,亦不为过,何 必参入芩、连、牛蒡、连、𧄍等凉品,以监制温补之力而 损血气乎?间又教人用犀角地黄汤以解痘毒,人习 用之以为奇妙,而不知其害也。盖心者血之主,心之 所以能主血者,以其属火也。痘疮属心火,正藉心以 运用一身之血而成功,岂心火可泻而去之乎。盖人 身之血,温则流行,寒则凝滞,犀角地黄汤凉心经而泻心火,心经既凉,心火既泻,则一身之血,俱凝滞不 行,何以运化痘毒而成脓结痂乎。则内攻之患作,而 竟以告毙者,泻心火之药实杀之,而人竟不知也,医 亦竟不悟也。可慨也!故痘已出之后,未痂之前,凡一 切凉心之药,如犀角、生地之类,宜一概禁绝不用,直 待结痂后用之,解馀毒可也。或曰:若然,则未收结之 前,毒俱不可解乎?曰:奚为皆不可?若其血气与毒气 俱盛者,脉必洪数,痘或初出即带紫色,或既出而稠 密红紫,内证则烦闷躁渴,小便赤涩,大便秘结,此则 属实热,宜速用清凉之剂以解毒。如大便久秘,量入 酒炒大黄,微利之可也。或有鼻口出血者,即犀角、生 地之类用之亦可也。若其毒虽盛而血气不旺者,以 解毒为主,而兼之以活血补气,则参、术、归、芍之类,亦 不可离也。

《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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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寒热,断不可偏执。“如生痘小儿形体虚怯,六脉 微弱,痘色灰白,或曾经大病,损伤气血,或大病初愈, 或时在吐泻交作,或又值天气严寒,此从虚治”,辄用 温补之剂以助气血宜矣。是使气血俱旺,能使毒外 出,运化成脓,收靥结痂而成功也。若不问儿之虚弱, 概用芩连栀蘗之属,以致脾胃损伤,不食痒塌,为害 多矣。如小儿形体壮健,六脉洪数,大小便秘,痘色红 紫,或又值天气暄热,此从实治,辄用清凉之剂以解 其毒亦宜矣。是使邪热减退,气血不受煎熬,亦得送 毒出外,运化成脓,收靥结痂而成功也。若不问儿之 壮盛,概用丁、桂、姜、附之类,以致皮肤溃烂,咽疮目蒙, 害立至矣。谁谓用药寒热,可执一偏之见。而贻祸无 穷哉。

《汗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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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痘之家,其论不一,有谓首尾不可汗下,汗则虚其 表而难成功,或至破烂而浆流,下则虚其里而易倒 陷,或至内攻而多证。有谓“表证非汗不解,里证非下 不除”,二说虽不一,其实皆是也。若平顺之痘,而轻用 汗下,则虚表虚里之祸立至矣。设若外感风寒,腠理 闭密,痘出不快,发不透而表实者,则汗剂亦可用也。 不发散则壅遏之患立至矣。又如“大小便秘结,烦闷 狂躁,而里实者,则下剂亦可用也”,不泄利则腹胀喘 急之患不免矣。但汗下不可妄施,在医之能消息虚 实,认证的确,与时权宜,可汗则汗,可下则下,而善用 之耳。

《热不可尽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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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初热论参看

痘疮始终藉热以成功,如初出不热不出,出齐则热 退,浆将行则又热,遍体红活而后浆行,浆足则热退, 回浆则又热,浆回则热退,结痂收靥,落痂后则又热, 谓之“烧斑”,谁曰痘不藉热以成功哉。治痘者不谙此 理,泥于解毒之说,见热则用凉药以解之,不思人身 之血气,温则流行,寒则凝滞,痘之出长、成脓结痂,必 藉血气运行而后成功,血气既已凝滞不行,何以运 行痘毒而出长成脓结痂也。如初出,用凉药过度,令 热尽解,则血气凝滞,不能逐毒出外,毒留于内则内 攻矣。常见医于痘未出将出之际见热,不论热之浅 深,辄用凉药清解,令痘不得出。且曰:“清解无差,可杀 痘毒。”又曰:“热深毒亦深,清凉之剂不可缓投,恐痘出 稠密。”不知痘不出,毒留内,内寇也;痘已出,毒在外,外 寇也。出则稠密者,外攻也;留中不出者,内攻也。内寇 与外寇势孰急,内攻与外攻祸孰烈?故痘不出而死 者,多在六日之内;痘已出而死者,多在旬日之间。况 于已出之后,相形察色而调治之,则易于施功。若必 用凉药尽除其热,俾血气凝滞,不能逐毒出外,是知 急于解毒,而不知急于逐毒也,则起胀行浆之日,热 亦不可尽除,若用凉药尽除其热,则一身之血气,俱 凝滞不行,何以运化痘毒而成脓结痂乎。《语》云:“灌浆 时不宜轻用凉药。”诚然矣。或曰:痘未出已出之际,与 已出之后,凉药概不可用乎?曰:奚为概不可用?若痘 毒与时气相搏而炽盛,其热太过,血气为邪热煎熬, 皮肤枯焦,痘不能出,或出不快利,或初出即带紫色, 或既出而稠密红紫,当急用清热之药以解之,但不 可令热尽除耳。

《解毒化毒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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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者,毒从气分而解;化者,毒从血分而化。痘毒蕴于 五脏肌肉之间,感天之时,气流行而后发。未感之时, 痘毒与血气浑成一块,未曾破解,有感之后,痘毒与 血气渐渐分离,如胎之将产,正子母分形解体时也。 痘出一分,毒解一分;痘出二分,毒解二分。痘尽出而 能长,则五脏无留邪,其内毒尽解,特在肌肤之间而 未化耳。所以然者,成形成脓而有色,虽是血使之能 出透,能起发者,则气之领逐其血,开窍冲利,而为之 运行也,所以谓毒从气分而解,此十成痘也。等而下 之,有出不快,出不透,而不起胀者,须藉医药以疗之, 当乘其势,迎其机,开窍理气,竭力疏通,使之出透起胀。亦如所谓痘出一分,毒解一分;痘“出二分,毒解二 分,痘尽出,其毒尽解。”解乃分解之解,如人之相斗,众 聚一块,而我为之分解也,与解凡疮之毒不同。世医 谓“痘未出解,可使之不出,痘出密解,可使之不密。”不 思痘毒之在人五脏肌肤之中,如胎之在腹,痘可使 之不出,可使之不密。然胎之在腹者,能使之不产,将 产亦可使之有不产者哉!且谓痘与凡疮同,治法解 之,纯用凉药,不知人身之气血,冷则凝滞,热则流通, 若凉药过用,气血因之而滞,痘毒与气血浑成一块 者,何由分解而使之出透起胀耶?惟天之时气流行, 与痘毒相搏而炽盛者,用凉药以解时气之热,令血 气不受煎熬,而痘得成其功耳,岂是解法必用凉药 也哉!毒从血分而化脓者,血之变也,必脓稠而满,色 白根红,不寒不热,痘毒之在肌肤者,尽附于疮窠,而 内无留邪,将毒化而成痂矣。上也等而下之,或肉肿 而痘枯,或空壳而无脓,或浆清而不满,或有脓而根 窠不红,种种之证,不能悉述。然皆血病而毒不化,治 之必兼调气,如血虚补血,亦补其气,阳生而阴长,血 滞活血,亦理其气,气行而血亦行。即此类推,治法虽 不能一,然必血不病而毒自化,化乃腐化之化,浑化 之化,如草腐烂而成败土,如柴火化而成灰烬,与痘 之已出,起胀成脓而毒化,所剩者痂而已矣无异也。 世医不惟不悟解化之意,并“解化”二字亦不作两看, 辄谓用药于痘之未出,能解毒化毒。没痘毒于无何 有之乡。令痘之不生。真怪论矣。吾因此将“解化”二字。 分破而各畅其说。俟高明者再正之。

《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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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之意不一,胎毒蕴于五脏,感时行之气而发,发而 成痘。此时仔细详察看,时气盛则解时气,胎毒盛则 解胎毒。”解时气之解,清解也,或解表,或解里,或表里 双解,或用凉药清之,以杀其热,与治痘之分解解散 不同。虽然胎毒与时气合并而热炽,痘为时气挠扰, 出不得透,长不起发,痘毒何由分解?用凉药以清解 其热。时气退则痘易出而易长。仍与分解解散之意。 两相成也。岂可谓凉药一概禁止而不用哉。

《痘不为害惟毒为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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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之轻重稀密,由于毒之浅深,古人已言之矣。但痘 不为害,惟毒为害之理,犹未晰也。何也?毒尽附于痘 之颗粒,则不为害,不归颗粒则为害也。如痘之初出 时,颗粒尖圆,其色微红,与无痘处皮色迥异,挨次出 齐,是毒尽归于颗粒,随颗粒而达于皮肤,五脏无留 邪,何害之有。倘痘颗粒不尖圆,其痘色与无痘处浑 无界限,或出不快,或出不齐,是毒不尽归于颗粒,邪 留五脏,将变证百端。此时当观其形,察其色,随其所 因而施治,必使其毒尽归于颗粒,达于皮肤而后已 也。无论随所因而用何剂,剂中必加穿山甲末,以透 其窍而逐其毒,如痘之起胀行浆时,颗粒渐渐放白, 血色尽附于颗粒之根脚,周围环抱,而无外布之势, 是毒尽归于颗粒,肌肤无留邪,何害之有?倘颗粒之 顶不放白,根脚之血色散漫,痘色与无痘处皮色浑 无分界,或为倒陷,或为倒靥,是毒不尽归于颗粒,邪 留肌肤,将变证百出。此时当观其形,察其色,随所因 而施治,必使其毒尽归于颗粒,无稍留于肌肤而后 已也。无论随所因而“用何剂,剂中必加白芍以敛其 血而收其毒,此余之治痘,屡试而屡验者也。”

《痘有成色当就其成色而成就之治法不可执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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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一二日,形色俱佳,出透而起胀如期,此十成痘” 也,不必施治,自然成脓而结痂。若曰助长酿浆,无有 太过者,妄施其治,异日顶破浆流,斑烂而不结痂,种 种证出,是痘本无证,药之而反生其证也。有一种至 佳之痘,随出随长,随长随灌,顶尖圆而色红润,稍见 浆而即靥,是亦不必施治者也。然又有一种奇痘,随 出随长,随长即靥,通不见脓汁,名为“旱痘。”若执方书 之言,有脓者生,无脓者死,妄攻其脓则毙矣。初出一 二日,形色不佳,或色暗,或形枯,欲出不出,出之不透, 气血与痘毒而俱盛者,当急急施治。出不透,必竭力 疏导使之出;透不长必竭力助之。长无脓,必竭力酿 其脓,脓不满,必竭力使之满,斯无倒靥之患,此七八 成痘也。治之须早,必使长与脓形色俱如十成者之 状,若治失其时,则不可救矣。初出一二日间,出亦快 利,形之颗粒小,色亦淡,气血俱虚,当稍助其长,微酿 其脓,使脓稠色白,根窠红润,半浆亦可成功,此五六 成痘也。若助长酿浆,必欲使之如十成者之状,过于 助长,则空壳而发痒,“过于酿浆,则斑烂而不收。即不 斑烂,攻之太过,气血原虚,脓满则血尽,形大则气竭, 脓满而根窠断不红润”,此气血双脱,必至板黄而不 可救,可不慎哉!初出一二日间,出亦快利,但颗粒甚 密,顶不尖圆,色微红而淡。血气两虚,表里俱无他证 者,当稍助之长微酿其脓,或脓稠而半浆,或年寿上 天庭、“上承浆处、两颧骨之近脸处,有几颗大而脓满者,他处之痘即微有浆色,亦可愈也。”此四五成之痘, 若助长酿浆,必欲使之如六七成之痘状,俾气血双 脱,则立毙矣。此就成色之中论,治法不可执。然亦有 不必以成色拘,而治法尤不可执者,如发热依期而 痘出,然出只一颗或两颗,其形甚大而带浆,色极红 润,一名“贼痘”,一名“《痘揽》头”,易长易灌,脓稠满而色亦 佳,误认为稀,靥后腹胀喘急而毙,此痘盗周身之气 血而尽附之,所以易长易灌,脓稠满而色佳,因名之 为“贼痘。”此痘离众痘而先出,若痘之头目然,独长独 灌独靥,若总揽其事而担当者,所以名为“揽头。”若能 认真知是此痘,即以银针挑破,令稍见血,点以铅粉, 时时常看。若长而有脓,即如前法,再点不妨,再四再 三,必令其不长不灌,后或待之四五日,七八日,而遍 身之痘出矣。然亦有出之极密者,随时调理亦可愈 也。如蒙头、如锁项、如抱鼻、如锁口,或单或双、如痘母 痘疔,当随时依期而治之早,所以方书有云:“痘证生 于七日之”前者易治,生于七日之后者难治。是知痘 之无论上等下等者,七日之后,其势已成,难以转移, 痘未尽出者,其毒又将转而内攻矣。所以治痘要法, 在于放标起长之时,观形察色,相其机,预知其能灌 能靥,有证无证,或不能灌不能靥,随证早治,百无一 失。如过时失治,险证延之而变为逆证者有之。《医》有 云:“七日前痘未尽出而里实者,治法当用凉药;七日 后痘已出而里虚者,治法当用热药。”此是就其大概 而言之,七日前宜解者十常八九,宜补者百中一二。 设遇其百中一二之痘,形小而色不红,身凉而出不 快,是元气不足以逐毒,当急用温补以助元气。若执 之而用凉药,元气益耗,痘何由而出?何由而长?七日 后宜补者十常八九,宜解者百中一二。设遇百中一 二之痘,形大而色紫,身热而枯焦,或夹食蒸,或夹时 气,痘毒与邪热并炽,犹如火里苗,若火不退,苗则槁 矣。当急用清解以除邪热。若执之而用温补,痘必枯 焦无脓,而立毙矣。谁曰治痘之法,可执一也。

《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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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际以下,印堂之上,乃天庭也。山根以下,年寿相近 处,乃准头也。”《部位论》中言,此处先出先长先灌靥者 凶。《成色论》中言,此处有几颗大而脓满者,他处之痘 即微有脓色,亦可愈也。两论若相悖矣,恐后人不能 无疑,今悉论之。夫痘应出应长,应灌应靥,未过其期, 周身之痘未出未长,未灌未收靥,而此处先出先长、 先灌先收靥,是心脾之毒偏盛,毒发于心脾,故言凶。 若过其期,已成坏证,而周身之痘不起灌。此处独有 几颗起灌者,是心脾二经之毒解矣。盖心主血,又为 君主之官,而十二官之听命;脾主肌肉,五脏之根本, 此二脏之气血活,则五脏之气血无不活者。天庭起 胀灌浆,知心经不留毒,而周身之气血不滞。准头起 胀灌浆。知脾经不留毒。尽发之肌肉皮肤之外。故言 可治。

《气尊血分者生毒参阳位者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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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阳也,君也;血,阴也,臣也。气尊是居其君之尊而亲 上;血分,是安其臣之分而亲下”,此非就一身之部位 而言,乃就一身之痘形色而言也。如痘顶尖圆,脓白 而满,气亲乎上而居其尊矣;根窠红活不散,如一颗 珍珠坐于胭脂之上,血亲乎下而安其分矣。是气足 以领其血,气升血附,君令臣从,气血顺和,痘易成功 “则生。”如痘顶平陷,颗粒红紫,地界不分,或通顶紫黑 而成血疱,是血反亲上,气血不和,痘难成功,何由而 生?治痘者当明辨之。

《痘不以稀密分轻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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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谓“痘稀则轻,痘密则重”,医亦谓“稀者毒浅,密者 毒深”,言之诚是也。然不知稀亦有重者,如痘毒甚盛, 表实而气血凝滞,出不得透,只疏疏颗粒,见于皮肤 之外,馀毒窝伏于内,至起胀之时,馀毒变而为黑点, 在皮肤之内,烦闷喘急而毙。若真稀则轻也,密亦有 可救者,毒甚而痘密,其毒已出于皮肤之外,非若痘 似稀而毒伏于内者,此只看其形色,若红活滋润,顶 尖不焦,亦可调理而愈,不必执《方书》“密如蚕子不救” 之说,况其说亦有意也。言密可救,如蚕子则不可救。 蚕子之形,色暗顶陷,周围似圈形,中心硬黑,是毒潜 于内,血气已不活,何能救也?治痘者不可不明辨之。 又有痘在肌肤之内,气血虚弱,无力“送出,出不得透, 只疏疏颗粒,见于皮肤之外,馀毒窝伏于内”,绵延多 日,诸证蜂起,竟不可救。又有发热一二日,痘出一二 粒或两三粒,已出之后,突然高起,根脚开阔,晕红带 紫,五六日后,似脓非脓,七八日后,似靥非靥,种种证 出。若遇此等怪痘,当于出长之时,用银针挑破,去其 毒血,敷以“拔毒膏”或“四圣膏”,再投以解毒之剂,使痘 毒以解而退,得出增痘,庶可回生。倘治失其时,毒伏 于内,靥后喘急而毙,此皆非真稀,误认为稀,以稀为 轻,见稀守稀,其害非小。须细加详审,察其实者,清解 而开发之,虚者温补而开发之,宜挑者挑之,若真稀则轻,又不在此类矣。

《痘中疹子与正疹子丹毒斑点沙子不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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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先出疹疹靥而痘即出者,名为“垫疹”;有与痘并出, 疹靥而痘始长者,名曰“夹疹”;有痘出即有小小颗粒 堆于痘之上者,名为“罩痘沙”;又有痘出时,而皮肉间 隐隐有斑点,大小不一者,名为“夹斑”;皮肉间艳色红 赤如云头,而突起成片者,名为“丹毒”;靥后痂落而疹 出者,名为“盖疹。”种种不一,然皆痘毒之浮游散漫于 皮肤之间者。只当于痘中用活法。不可与《正经》痳疹 瘟疹时证之发斑点。发丹毒出疹者。同一治也。

《痘不可与凡疮同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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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见《内经》“诸痛疮疡,皆属心火”之言,辄谓痘亦疮 类也,亦属火也,治法可以类用。不知诸疮有皮疮、血 疮、肉疮、筋疮、骨疮之不同,初发已有浅深之分,或发 于一经而与他经全无干涉。痘则胎毒蕴于五脏,发 亦自五脏而发,自内达外,由筋骨而血肉,由血肉而 皮肤,与凡疮之发各有深浅,发自一经者自异,可同 治法乎?况凡疮之毒,初发而未成形,可用药解散内 消而愈,及至已成形而未成脓,又可用药逐散,不成 脓而愈。痘毒发自五脏,必藉血气送出于皮肤,运化 之而成脓,收靥之而成痂,而后收成全之功也。断不 能用药解散内消而愈,断不能用药逐散不成脓而 愈。且凡疮以解毒为主,若失其解而形成脓熟,必令 顶破脓出,另生肌肉而后愈。痘则是起胀成浆,浆满 而稠,顶壳完固,回浆还元,结痂而愈。若顶破脓出,反 为不美,与凡疮脓熟之后,必顶破脓出,另生肌肉而 始愈者,亦自异矣。可曰痘疮与凡疮同治法耶。

《痘疹不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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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出于五脏,脏属阴,所以言痘禀于阴也,然虽禀于 阴,而必成于阳。疹出于六腑,腑属阳,所以言疹禀于 阳,然虽禀于阳,而必成于阴。盖阳主气,气盛则痘易 成功;阴主血,血旺则疹易成就。”痘有颗粒,有脓汁,又 结痂,是禀于阴,阴气重浊而如是也。若顶尖脓白,使 之能起顶,能灌浆收靥,则又气之领,逐其血以成功 也,非禀于阴而成于阳乎?疹有小小颗粒,尖而不长, 无脓汁,又不结痂,是禀于阳,阳气轻清而然也。若颗 粒红润鲜艳,使之不紫黑,不枯焦,则又血之附随其 气以成功也,非禀于阳而成于阴乎?寒则伤气,热则 伤血,所以谓“痘宜温煖,而疹宜清凉”,此常法也。设疹 生于天气严寒之际,而清凉之药,亦当斟酌用之。设 痘生于天气暑热之时,温煖之剂,岂可轻用乎。痘以 稀为贵,稀则毒轻;疹以密为佳,密则其毒尽泄。痘怕 太红,皮嫩易破,必生瘙痒,疹喜鲜红。疹发于心,红,心 之正色也,又不可不知。

《变黑归肾肾经留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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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书有云:“变黑归肾者不救,肾经留邪者不救。”世人 宗之,见痘有黑色于未起胀之前而倒伏者,则以为 肾经留邪,于既起胀之后而倒陷者,则以为变黑归 肾。盖以痘自筋骨而达于血肉,自血肉而达于皮肤, 肾主乎骨,其色黑,所以见色黑而倒伏者,则谓肾经 留邪而倒陷者,则谓变黑归肾,要皆惑于口含恶血, “咽下,寄于右肾命门而作痘证”之语也。余则以为不 然。余每治痘,遇儿之虚弱者勿论矣。其壮盛者,于未 起胀色黑而倒伏者,用活血散以疏其滞,加麝香以 透其窍。于已起胀色黑而倒陷者,用活血散加穿山 甲末以逐其毒。二证用药后,皆以水杨汤洗之,往往 不致坏事。盖以气血活动流畅则色红,气血壅滞不 行则色黑。痘始终以气血为主,气血活动能送毒出 外,起胀灌浆结痂则生,气血不行不能送毒外出,起 胀结痂则死,岂必以色黑属肾,而必曰“变黑归肾”,不 救肾经留邪不救哉。然亦有火极则兼水化而黑者, 盖火之炎也则红,炎之过也则黑,或当清解,或当汗 散,又在临时而权变之,不必以黑而专求之肾也。

《首尾忌脑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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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脑麝”之说,为痘之顺而无证者言也。盖痘以颗粒 完固,磊落齐整为佳,最忌破烂浆流,且气血壮盛,元 气充实,方易成功。脑麝能开气活血、透窍甚捷,用之 不当,大损气血,伤元气,开放太过,令顶破浆流而不 完固者有之,惟气血凝滞之极,痘色黑紫,痘形坚硬, 按之如石,周围之血肉尚活者,即用脑、麝等药开气 透窍以急救之。若不急用脑、麝,则遍身血死而毙,不 可执定“首尾忌之”之说而不用也。然亦不可认证不 真,轻投而尝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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