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124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百二十四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百二十四卷目录
广平府部汇考四
广平府学校考
广平府户口考
职方典第一百二十四卷
广平府部汇考四
[编辑]广平府学校考 府县志合
[编辑]本府。〈永年县附郭。〉
广平府儒学 在府治东南。初在巽隅,金、元移今地。明初,知府吴文修建。同知王庸、知府杨浩、熊怀、卢瑀、张潜、华津、李腾霄、蒋以忠、陈简、刘芳誉、焦源清、程世昌,推官张凤翔相继修至。
皇清许文秀、许荣昌重修中正殿七楹,东西庑各三。
十二楹。前戟门、泮池,跨石桥三座,华津建。又前棂星门。门外砖桥三座。左右二坊:曰“德配天地” 、曰“道冠古今” ,李东阳篆。殿后敬一亭,中刻明世宗敬一箴及圣谕宸翰、程、范五箴。亭后书楼旧名“崇文阁。” 楼前号舍三十八楹,今废。楼后教谕、训导宅四区,今废。殿左启圣祠。
名宦祠 祀“卢毓、张恂、张伾、严挺之、毕炕、郭进、李斌、刘福、徐兴、鲁有开、龚夬、卢之翰、刘容、邢秉仁、张居敬、杨亨、杨浩、言芳、陈钦、甘琦、彭杰、华津、张羽、陈俎、瞿晟、万廷言、张孟男、赵奋。”
“乡贤祠 ” 祀马光、宋庆礼、李沆、李椿、李若水、董师中、李庆嗣、张之翰、刘肃、王磐、窦默、刘赓、何荣祖、吴鼎、李齐、元明善、吴元珪、连盛、连矿、石永、卢大节、李杜、宋师程、卢大中、李养志、胡渊、李韫秀、李春萼、申佳引、路振飞、胡福弘、胡士伟、李养廉、单镜、李芳莎、刘璇、甯光祖。按《名宦》旧在府治,止《乡贤》在学宫后,俱迁于城隍庙侧《华津》,改建今地。
皇清署事同知何玉如重修东北射圃观德亭祠前。
宰牲所又前大门,殿右明伦堂。堂北后堂今为教授宅。教授韩雄引边士暹建。堂前四斋:曰“思诚” ,曰“育英” ,曰“进德” ,曰“修业。” 前二门又前大门,其外有育贤坊,在学西。化雨坊在学东。洙泗渊源坊,在魁楼前方池上,今废。东西文道街在学后。蒋以忠创,后以开闭觇科名,故常闭云。
奎星楼 在屏壁前。明知府贺贲建。
文昌阁 在学东,明知府卢泮建,程世昌重修。漳川书院 在学西,后改为皇华馆,今复。明翰林崔铣《记》。
紫山书院 在东关
皇清巡按苏京新建阁曰“聪明。”
社学 旧在四城隅,各一区,后废。明崇祯中,推官余忠宸复建五区:一在保庆寺前十方院,一在城隍庙东生祠,一在南城门迤西,一在仓门道东,一在南门西马道。
学田 共二顷五十七亩九分七釐一毫,永年县。
儒学 在县治西。明初在城东北,知县陆礼徙今地,知府华津,知县王铎、沈铨、朱泰,推官张凤翔,知县李宜培、张毓泰相继修。按《永年县志》:“明洪武初,在城东北,甚隘陋。十一年,知县陆礼徙于今地。正统八年,典史王云修葺。弘治五年,知县王铎重修。正德九年,知府华津始拓其规而新之。嘉靖二十七年,知县沈铨,四” 十五年知县朱泰,万历三十二年署印推官张凤翔,四十七年知县李宜培,崇祯六年知县张毓泰。
皇清顺治八年,知县王报春,十四年知县余维枢、《康》。
熙五年知县王家祯、七年知县梁炳宸、十年知县朱世纬,“相继增修。” 又中正殿五楹,东西庑各二十八楹,前戟门五楹及前棂星门,俱知县余维枢修。
名宦祠 在戟门左,祀裴琰之、杨茂谦、孙允中、朱泰、耿鸣雷、程纯、马翰如,知县宋祖乙建。按《永年县志》:“正殿朱世纬修东西庑。知县王报春、余维枢重修名宦祠。初有祠而无祀。明崇祯十二年,知县宋祖乙申请立神座奉祀,后毁坏。”
皇清康熙十年,知县朱世纬、教谕魏继橒重立。
乡贤祠 在右。祀宋庆礼、王磐、李椿、连盛、连矿、宋师程、卢大节、卢大中、李养志、李杜、李韫秀、李春萼、单镜、胡渊、申佳引、胡士伟、李养廉、胡福弘、李芳莎、刘璇、甯光祖。按《永年县志》:康熙七年颓圮,教谕杨九有同邑绅重修。殿后明伦堂。堂左右二斋,曰日新,曰时习;堂后敬一亭、旧书楼余
维枢改建。殿左启圣祠,祠前更衣亭,今废。按《永年县志》,康熙七年,知县王家祯、教谕杨九有修启圣祠。祠后教谕宅,宅后训导宅,今废。按《永年县志》,教谕宅,康熙七年教谕杨九有捐修。十年,教谕魏继橒增修。雨化亭。训导宅,一在教谕宅前,一在教谕宅后,久废。殿右射圃亭,知县朱世纬、教谕魏继橒建。按《永年县志》,“康熙十年建。” 亭前宰牲所,棂星门外左右二坊,曰“德配天地” ,曰“道冠古今。” 门前屏壁,壁前泮池。其外有文昌阁,在县治东,新建。
奎星楼 在城东南隅上。知府南居益、知县陈所行建。
学田 共四十八顷三十四亩四分四釐二毫按《永年县志》:“一地一顷零五亩一分二釐四毫,明万历四十三年按院耿置,用价银九十九两九钱七釐二毫二丝,每年征租银十两四钱九分一厘。一地一顷,明崇祯七年按院卫置,用价银一百两,每年征租银十两。一地五十亩,明崇祯八年按院周置,用价银一百两” ,每年征租银十两。一地五十亩,明崇祯十一年,按院李置,用价银五十两,每年征租银五两。学院共地四十顷七十八亩一厘七毫,每年纳租银四十五两二钱七分一厘。又出首地一顷,租银五两七钱七分四釐七毫八丝。又出首地一顷子粒谷十五石二斗四升四合。一地七十七亩八分二釐,明万历四十八年,大名道焦置。用价银一百两,每年征租银十五两五钱六分四釐五毫。一地七十三亩四分八釐五毫。明崇祯四年大名道丁置。用价银八十两,每年征租银八两九钱三分七釐五毫。“一地一顷,明崇祯十三年知县宋祖乙置。用价银一百两,每年征租谷二十石。” 曲周县:
儒学 按《府志》:“在县治东,金大定中建。” 按《曲周县志》:“明洪武二十七年,知县刘信重修。嘉靖九年,巡按蒋赐礼劝邑人赵来凤修两庑。十六年,知县张鹏翼改置明伦堂、东西斋厨库、启圣庙、名宦祠、乡贤祠、射圃亭。二十七年,知县方逢时开东路,建聚英门,移置敬一亭于明伦堂后。又劝纳银千户刘锡甃月池作石桥” 于上。万历二十七年,知县王象恒建文昌阁于聚英门内。三十年,知县高出见殿宇毁坏,设赀修整。万历三十七年,知县张自悟后更名“泼” ,遍行修理。天启四年,知县赵引昌视圮者葺之。七年,乡宦霍允猷捐赀补葺。崇祯十三年,乡官路振飞复出数千金修理,工阅四年始毕。中正殿六楹,东、西庑各二十五楹。前戟门、前泮池,跨石桥三座;又前棂星门。
名宦祠 在戟门左。祀李诡祖、马大儒。
“乡贤祠 在右。” 祀李若水、王世爵、张师孟、路振飞、秦廷奏、刘荣嗣、王介。殿后明伦堂,堂前左右二斋,曰“存心” ,曰“养性。” 斋前东西号房二十六楹,堂后敬一亭,明知县方逢时建。亭后尊经阁,知县陈大均建。堂东神厨,西馔,堂中仪门,殿左启圣祠,祠左之前文昌阁,明知县王象恒建。阁后射圃。学门二:东曰“聚英” ,西曰“毓秀” ,西南为教谕训导宅。
奎星楼 在东城巽隅。知县李时茂复建。安仁书院 在县东北马罗堡。今废。
公善书院 在东关。邑人路振飞建,置义田五十亩。按《曲周县志》,“田在城东十方院后。”
义塾 在东关。李时茂建,置田二十七亩。社学 在县西北隅。张鹏翼建。按《曲周县志》,“明嘉靖十八年建,地二十二亩八分,后贮命仓” ,即此地。安儿寨社学地,十一亩,侯村社学地,十亩,大寨社学地,三亩七釐,香城固社学地,十亩,东目寨社学地,十二亩,滏阳集社学地,五亩,河南畽社学地,十亩。
学田 共十四顷八十九亩三分九釐二毫五丝。按《曲周县志》,每亩征银四分七釐四毫五丝四忽,见《田赋考》。
肥乡县
儒学 在县治东南。宋天圣中重建。金主簿张利用,元知县张皞,明知县韩淑昭、钱朝阳、李干、张博古、吕渭、秦镗、赵廷瑞、李栻、陈明经,廉靖李春英,通判毛汝麟,主簿江杰。
皇清知县李文盛重修。按《肥乡县志》,创于宋天圣四
年。又明洪武三年县令韩淑昭重修。永乐十一年主簿江杰重修。正德四年知县李干塑圣像及诸贤像,七年湮没。十一年知县张博古重塑像。嘉靖元年知县吕渭奉旨毁像易木主。隆庆元年知县李栻重修。四年知县陈明经修。万历
十八年知县廉靖重修,又本府通判毛汝麟摄县重修,系嘉靖十五年后。又
皇清顺治十二年,知县李文盛重修大成殿、明伦堂。
及门墙,而东庑则典史赵谦修,西庑则教谕牛炳星修。中正殿五楹,东西庑各十楹。前戟门,又前棂星门、泮池、石桥知县谭诚言建。按《肥乡县志》:“天启壬戌,漳水入城,唯大成殿及戟门独存。甲子,知县李春英重建两庑,乙丑,知县谭诚言重建棂星门、泮池、石桥。” 又殿名“大成” ,宋元以前额也,明嘉靖后始易。
先师殿
名宦祠 在戟门左。祀韦景骏、郭进、郭谘、李彦祥、钱朝凤、李干、郭谦、陈府、潘罏、余炯、陈明经、章滂、毛汝麟、李栻、曹司宰、周汝弼、范志懋。
乡贤祠 在右。祀程婴、肥义、赵胜、宋隐、宋弁宋翻、宋世景、冯元兴、李炳、李沆、李维、窦默、张镛、郑贤、郭谦、蒋勋、郭忠、郭郛、郭郊、杜春、郭鄗、张应麟、张学颜、郭崇嗣、贺君恩二祠。知县侯君招改建。殿后敬一亭废。殿东北启圣祠,同知范志懋重建。按《肥乡县志》:“天启丁丑建,益两楹,加配庑,特祀理学周濂溪诸儒。” 西北明伦堂,堂后文昌阁。堂前左右二斋:曰“进德” ,曰“修业。” 堂东号房十五槛。堂北教谕、训导宅俱废。按《肥乡县志》:“训导宅一在明伦堂左,一在明伦堂右,今废。” 外有奎星楼 ,在城东南隅。按《肥乡县志》:宰牲房、神厨、神库今俱废。
崇德书院 在文靖公祠西,明知县李栻建。按
《肥乡县志》今废
[编辑]偃武书院 在城西南,后废。明知县郝炯建。社学五 :一在遗爱亭,一在文靖公祠,一在八蜡庙,一在文殊寺,一在新府馆右,后俱废。
皇清康熙四年,水注城,学宫毁。
鸡泽县
儒学 在县治东。金知县高琢建。元高师颜、张崇重建。明宋铨、倪英、周文定,通判王之藩、知县曹孔荣重修。按《鸡泽县志》:“元延祐、至元间,知县高师颜、张崇重建。明永乐十三年知县宋铨。弘治三年知县倪英。九年典史张本重建。正德六年知县银镜增修明伦堂。嘉靖五年知县张时启增修两庑戟门。十一年知县周” 文定备修殿庑、门亭、祠堂、斋号。三十一年,知县唐音修棂星门、明伦堂。隆庆四年,署县事本府通判王之藩修殿庑、门垣、台砌。万历二十年,知县曹孔荣更新明伦堂、戟门、棂星门。崇祯十六年,知县贾益谦修大门。
皇清顺治二年,知县吴应文修两《庑》。康熙元年知县。
袁鸿谟重修,工半成,升任去。二年知县常志崑踵修告成。十一年训导张玮于
文庙东、植柳百馀株。学署、植槐百馀株。中正殿五
楹,东西庑各十一楹。前戟门、泮池,又前棂星门。名宦祠 在戟门左,祀刘明善、霍安道、邵锦、张受道。按《鸡泽县志》:“名宦祠,嘉靖四年建。三十三年,知县黄鉴改建于戟门左。”
右乡贤祠 祀马仁海、郭守素、郭恕、赵鼒、刘诚、贾熙载、王炜。按《鸡泽县志》:“正德十五年,教谕李一宁改文昌祠为乡贤祠。嘉靖三十三年,知县黄鉴改建于戟门右。”
奎星楼 在棂星门左。明知县赵思明建。按《鸡泽县志》,“建于万历十二年。”
启圣祠 在殿后右,明伦堂前。左右二斋,曰日新,曰时新。堂后文会堂、馔堂,今废。按《鸡泽县志》:“明伦堂,天启三年知县曹大章重修。”
皇清康熙十二年,知县姜炤重修。“日新”、“时新”二斋,久
废。今修馔堂、文会堂,俱久废。
北敬一亭 明崇祯元年知县曹大章改建尊经阁,置敬一亭。碑文在内堂左。训导宅今废。按《鸡泽县志》,训导宅一在堂左、一在仪门外西,今俱废。堂东号房十一楹,今废。斋前仪门三楹,中曰贤关,左曰礼门、右曰义路。门内教谕宅今改训导宅。题名碑《府志》未载按《鸡泽县志》,在明伦堂东壁。卧碑《府志》未载。按《鸡泽县志》,在明伦堂后壁前大门,其外有义塾,在县治东北,知县姜炤建。按《鸡泽县志》,康熙十年建。
文壁峰 在城东南隅上。明天启二年,知县张素裕建。
学田 共地十三顷一十九亩一分五釐。按《鸡泽县志》,每亩征银二分四釐八毫三丝,共银三十二两七钱五分四釐四毫五丝。每年解部见“田赋考。”
广平县
儒学 在县治东南。明知县高立建。李昉、何琮
吴应麟重修。按《广平县志》:“洪武三年创立。永乐间知县李昉、何琮后先修治。中正殿五楹,东西庑各十六楹,前戟门、泮池,又前棂星门。”
名宦祠 在戟门左,祀司马芝、张敔、王表、顾璘、孙孟和、何琮。按《广平县志》:“泮池之左,顾公修学记:石室。”
乡贤祠 在戟门右。祀马道根、李齐、郝珩、单信、马显、马子聪、王允武、马呈书、马嗣武、王世杨、郑金。棂星门内东更衣亭,西祭祀库,库有经籍祭器。
启圣祠 在殿后。殿西尊经阁。阁东敬一亭,亭东射圃,殿右明伦堂。按《广平县志》:“明洪武十五年,知县顾璘改建明伦堂于孔庙西,以旧明伦堂为馔堂,堂之左右为两斋。陈镐记。”
文昌祠 在城东南隅上。明知县陈鎜、王一龙建。按《广平县志》:“万历十七年,知县陈鎜请建于北城兆元楼。三十五年,知县王一龙申请道府,改建于此。”
奎星楼 在文昌祠西
春熙书院 在德化街
社学 一在西关外,一在小留村,一在《孟固集》。有地十三亩六分。
学田 共地七十八亩一分二釐二毫。
邯郸县
儒学 在县治西。明初,县丞王成建。知县鹿琇、史书、董策、张伟、赵时吉、刘翀、宋淳
皇清许侃重修。按《邯郸县志》,明洪武十一年徙今地。
永乐十一年知县鹿琇。正统十一年知县史善。〈《府志》是史书。〉天顺四年知县董策,成化五年知县刘翀,相继修理。正德六年知县张伟、嘉靖十年知县赵时吉,各营建中正殿五楹,东西庑各九楹。前戟门、泮池,又前棂星门。殿后明伦堂,堂后敬一亭,在时雨轩旧址。堂前左右斋房,堂东讲堂号房,今俱废。堂西教谕宅,宅南训导宅,殿左右祭器库。
启圣祠 在堂东,训导李培建。
名宦祠 在戟门左。祀苗泽、孟吉、袁本、史善、黄缙、赵弼、解经、张纬、毕震、牛伟、沈麟、董威、严清、向淇、张第、颜引绍。
乡贤祠 祀“廉颇、蔺相如、李牧、刘邵、张之翰、金贵、贾铨、郝荣、郑铭、张锡、张棐、谢宾、谢景星、李盛安、永安郁、阎秉初、张国彦、郭宗贤。”
奎星楼 在城东南隅
“文昌阁 ” ,“在丛台。”
尊经阁 在丛台下,知县梁御鼎新建。
学田 共二十六亩,按《邯郸县志》学租小地四顷二十六亩,每亩征银四分五釐,共征银十九两一钱七分。
成安县
儒学 在县治东南。元知县牛天章建,后毁。明初,彭子闰再建,张云、韩温、王铃、王琢玉、刘永脉、刘荛重修。按《成安县志》:“元至正二年,知县牛天章建,元末毁于兵燹。明洪武三年,知县彭子闰重建。正统间,知县张云、韩温相继重修。成化四年,知县刘荛以制狭,拓新之。嘉靖三年知县王铃,隆庆二年知县王琢玉,万历三” 十年,知县刘永脉各重修。后毁址尚存。
皇清康熙十二年,知县王楷与训导要引昌重修。中。
正殿七楹,东西庑各十一楹,东、中五楹祀先贤,北三楹为图书府,南三楹为点斋堂,西、中五楹祀先贤,北三楹为祭器库,南三楹为更衣亭。前戟门,又前棂星门。
名宦祠 在戟门左。祀路去病、寇准、刘仁、刘荛、许汝进、桂萼、万文彩、王铃、柏正、张敬、胡奎、胡懋仁、古时俊、李应、邵春、辛继先、李宗昉。
乡贤祠 在戟门右,祀戴德、戴圣、王明、王挺、王扶、杨听德、杨栗、史鉴、温和、李哲、张宪、李谦、李果、刘渊、刘昌、张智、高震、李宗信、陶盘、乔官、温如玉二祠俱明知县冯杰建,刘永脉改建。
文昌祠 在棂星门左
启圣祠 在殿后殿西。明伦堂,明知县阮吉建。按《成安县志》:教谕王孙昌扁堂曰“立雪、登云”;堂前左右二斋,曰“进德”,曰“修业”;堂后敬一亭,西耳房。〈库役,看守祭器。〉亭东教谕宅。南训导宅。正南仪门。龙门坊。又前大门。门前石狮二,金大定中物。棂星门外坊二:东曰“金声玉振”,西曰“江汉秋阳。”南濒城泮池,崇祯十三年知县陈熙、训导盖国彦砌砖构桥。按《成安县志》:万历四十二年,知县李三畏建东西二坊。
奎星楼 在城东南隅
义学 在姜家营,学田五十亩。按《成安县志》本。
村姜云龙置
育英书院 今毁于水
社学 旧在迎祥观西,今毁于水。
四乡社学 沙河等村共三十五所。
学田 共一顷一十八亩八分。
威县
儒学 在县治东南。宋通直郎牛直修建。金县丞赵居道、主簿高元重建。泰和间,改洺水县,学仍旧。元至元中,徙井陉县威州治于洺水,学因隶州。知州董守思、同知萧伯颜重修。后毁于兵。明知县历任相继,重修不一。
皇清顺治十八年,知县缑《酉生》;康熙七年知县陈永
昇。十一年,知县李之栋重修中正殿五楹,东西庑各七楹,前戟门、泮池,又前棂星门。
名宦祠 在戟门左
乡贤祠 在戟门右
启圣祠 在殿左。明知县徐道存建,知县胡容修,后圮。
皇清康熙十年,知县李之栋重修。十二年,知县李之
栋“重修祠东宰牲所。”
明伦堂 在殿右。前堂左右二斋:曰《进德》,曰“修业” ,前仪门。又前大门坊一,曰“礼门。” 义路,东西斋、仪门、儒学门。明知县王政、高自卑、胡容相继重修。
皇清康熙七年,知县缑酉生复益坊表一座,扁曰“义。”
路礼门,堂后为教谕宅,堂西为训导宅。明知县胡作霖重建。“按《威县志》” :教谕宅因奉裁,并入训导宅。训导宅,胡作霖建。棂星门外,坊二,曰“德配天地” ,曰“道冠古今。” 又坊一,曰“作人” ,即今龙门,在学内。“按威《县志》” :“道冠古今、德配天地” 二坊,明知县高自卑建。顺治十八年,知县缑酉生重修,但狭小,后亦圮。康熙十二年,知县李之栋新建大坊焉。
云路坊 在文庙前
鲲化天池坊 在云路南。
文昌祠 旧在学内,知县张蒙正改建于学东南隅。按《威县志》:“顺治中,署县事王孙枢、训导杨为栋重修。康熙十年,知县李之栋重修。”
奎星楼 在文昌祠旁,亦张蒙正改建。按《威县志》,“顺治中知县张楷重修。”
洛阳书院 在县治西,知县钱术即马厂废地建立,胡容重修。内号六所二十间,外号二所六间。《坊碑》一座。
射圃 在学东南。钱术建,今废。
社学二 一在城南大街,一在城北大街。明知县何图建。
学田 共地一顷二亩五分。
清河县
儒学 在县治东南。金大定中,知县刘惠建。按《清河县志》:“元至元三年,达鲁花赤伯拗修葺。至正十七年,达鲁花赤脱忽思帖木尔,县尹赵范、葛义方重修。明知县赵文林镇、许谏、王綋、卢汝翼、傅延耆、向日红、张民纲、曹亭、秦际皞相继增修。”
皇清顺治二年,知县王世勋,康熙四年知县胡文焕。
稍加修葺。康熙十二年,知县卢士杰大创新之。中正殿五楹,东、西庑各九楹,前戟门,又前棂星门
明伦堂 在殿后。明知县陈绪修。按《清河县志》:“正殿,康熙十四年重修。建东西庑,康熙十七年重修戟门,康熙十四年重建棂星门,康熙十七年重建堂,康熙十五年重修。” 但《府志》“明伦堂” ,《县志》“是彝伦堂。堂后敬一亭,亭东训导宅。堂前左右二斋,曰博文,曰约礼。”
启圣祠 在殿左
名宦祠 祀“何武、刘虞、房景伯、宋世良、杜纂、苏琼、杨善会、张巡、董元亨、黄莘、李鼒、索绍、孙惟中、于从政。”
乡贤祠 祀“张禹、胡常、房植、周福、李云、王经、房叔安、房亮、傅永、张归霸、崔居俭、丁度、元明善、杨玙、任芳、李仅可。”
文昌祠 在殿右
奎阁 在学东南
射圃亭 在名宦祠左,今废。
社学 在南关外
学田 共地一顷八十九亩七分八釐五毫三丝,每年共征谷四十石四斗一升一合三勺,办价解部
广平府户口考 府县志合
[编辑]府县总
《户口》通共二万八千一百七十七户、三十万五千八百八十二口。
永年县,五千五百二十二户六万八千五百口。《曲周》县:四千九百七十六户六万一百二十一口。
《肥乡县》一千三百八十六户、二万八千八百三十口。
《鸡泽县》一千九十五户、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二口。
《广平县》二千四百六十二,户二万一千五百一十四口。
《邯郸县》五千六百二十七,户二万五千九百五十五口。
《成安县》一千六百二十五,户二万二千三百八十二口。
威县三千一百六十八户,四万九百五十一口。《清河》县一千三百一十六户,一万九千八百九十七人丁通共三十万五千九百八十九丁,征银三万一千七百一十九两三钱一分三釐。永年县七万一千八百九丁,征银七千二百三十二两二钱七分二釐。
曲周县五万八千七百八十七丁,征银五千九百二十两二分三釐。
肥乡县二万九千一百七十九丁,征银二千九百七十九两七钱。
鸡泽县一万七千七百五十五丁,征银二千一百一十六两一钱三分四釐。
广平县一万五千三百丁,征银一千五百三十两。
邯郸县二万五千五百二十七丁,征银二千五百五十二两七钱。
成安县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丁,征银二千三百一十三两八钱四分五釐。
威县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丁,征银四千四百八十两二钱八分。
清河县二万三千五百七十六丁,征银二千五百九十三两三钱六分。
《永年县志》
[编辑]明成化元年,户三千九百二十九,口一万七千五百四十九。
嘉靖元年,户五千二百八十二。口一万九千五百五十六。
嘉靖二十七年,户五千七百二十六。口二万九千七百六十。
崇祯十一年,户五千五百二十二,口二万四千四百二十。
皇清定鼎以来,生齿渐繁,增至户二万一千八百三。
十,口七万一千四百六十。
屯丁三百四十九口
《曲周县志》
[编辑]皇清顺治十三年编审,本年“人丁”五万四千八百九。
十三丁户口四千九百七十六户,优免人丁各岁不等,行差人丁每征银一钱。
《肥乡县志》
[编辑]明成化年,户三千四百四十五,口二万八千九百九十。
嘉靖元年,户四千三百二十六。口三万四千二百五十八。
嘉靖二十七年,户四千三百二十六。口三万四千六百五十八。
嘉靖四十年,户四千三百六十七。口三万四千七百八十九。
隆庆三年,户四千三百八十五。口三万七千五百八十。
万历十五年,户四千四百一十二,口三万八千八百九十六。
万历四十二年,户四千五百一十二,口三万九千八百九十六。
崇祯九年,户四千六百六十八。口四万一千四百八十九。
皇清顺治六年编审:原额“人丁”四万一千四百八十。
《九丁半》,除节年开除逃亡实在人丁二万五千五百六丁,优免人丁各岁不等。行差人丁每丁征银一钱。
顺治十四年,户未载:口二万五千五百六十。顺治十五年,实派人丁银二千四百二十五两一钱。
康熙元年,户未载;口二万八千二百六十七。
===原额下下民丁一万三千八百八十四丁。康熙五年编审,新增丁八百一十七丁。七年编审,新增丁七百八十六丁。内除绅衿优免本身丁二百六十五丁不派外,实在行差下下人丁共一万五千二百二十二丁。每丁征银一钱。
归并原额屯丁二千一百一十一丁。康熙五年编审,新增丁一百二十一丁。十年编审,新增丁三百一丁。实在行差屯丁二千五百三十三丁。按三等“九则” 兴差。
潞州社中中户十二丁,每丁征银四钱五分五釐。中下户,五十丁,每丁征银三钱八分。下上户,一百五十九丁,每丁征银三钱。下中户,一百九十九丁,每丁征银二钱。下下户,二百八十三丁,每丁征银一钱。
沈阳社上下户一丁,征银九钱三分。中上户一丁,征银八钱二分。中中户八丁,每丁征银七钱。中下户二十七丁,每丁征银五钱八分。下上户六十七丁,每丁征银四钱六分五釐。下中户一百六十一丁,每丁征银三钱五分。下下户四百三十一丁,每丁征银二钱八釐。
群牧所:中、中户一丁,征银六钱六分。下中户六丁,每丁征银三钱五分。下下户四十六丁,每丁征银一钱八分四釐。
沁州社下上户二十丁,每丁征银五钱八分一厘九毫五丝三忽八微。下中户一百二十八丁,每丁征银三钱八分七釐九毫六丝九忽二微。下下户九百三丁,每丁征银一钱九分三釐九毫八丝四忽六微。
《屯丁》共银五百七十一两二钱五分八毫九丝六忽八微。
《广平县志》
[编辑]户明成化间,共军民杂役二千六百一十九。历嘉靖至万历间,增至三千四百六十二。《户口》明成化间,共男妇二万一千五百一十四。历嘉靖至万历间,新审一万五千一百零九丁。
《皇清》不以户口计,总以丁计,见丁一万五千五百八。
十五丁
顺治十二十四十八三年编审,新增人丁银二百五十三两八钱。
顺治十四年,裁绅衿优免共丁银五十四两八钱。
原额人丁一万四千八百七十六丁。康熙五十两年编审,新增人丁除顶补老亡外,实新增丁七百零九丁。实在下下人丁一万五千五百八十五丁。内优免人丁八百三十三丁,除绅衿本身丁二百八十五丁照旧豁免不征外,共丁五百四十八丁。每丁征停免银一钱,共征银五十四两八钱。行差人丁一万四千七百五十二丁,每丁征银一钱,共征银一千四百七十五两二钱。二项人丁,共征银一千五百三十两。
《邯郸县志》
[编辑]实在行差人丁并五年编审新丁共二万五千三百三十一丁。每丁征银一钱,共征银二千五百二十三两一钱。
康熙十年编审,新丁二百九十六丁,每丁征银一钱,共征银二十九两六钱。
《成安县志》
[编辑]原额人丁二万二千八十七丁。康熙五十两年编审,新增人丁除顶补老亡人丁外,实增新丁六百三十二丁。实在下下人丁二万二千七百一十九丁;内除优免人丁八百二十四丁。除绅衿本身丁三百一十一丁照旧豁免不征外,供丁五百一十三丁。每丁征停免银一钱,共征银五十一两三钱。
行差人丁二万一千八百九十五丁,每丁征银一钱,共征银二千一百八十九两五钱。二项人丁,共征银二千二百四十两八钱。
原额屯丁三百五十三丁。康熙五十两年编审,除顶补老亡外,实增新丁三十四丁,实在屯丁三百八十七丁。
中中户七丁,每丁征银四钱五分五釐,共征银三两一钱八分五釐。
中下户四十二丁,每丁征银三钱八分,共征银十五两九钱六分。
下上户五十五丁,每丁征银三钱,共征银十六两五钱。
下中户九十一丁,每丁征银二钱,共征银十八两二钱。
下下户:一百九十二丁,每丁征银一钱,共征银十九两二钱 ;以上各丁则不等,共征丁银七十三两四分五釐。
《威县志》
[编辑]原额人丁三万八千七百七十七丁。康熙五十两年编审,新增人丁除顶补老亡外,新增丁一千二百二十五丁。实在下下人丁四万二丁,内除优免人丁七百二十六丁,除绅衿本身丁三百一十丁豁免不征外,停免供丁四百一十六丁。
“行差人丁” 三万九千二百七十六丁,《二项人丁》共三万九千六百九十二丁。
山西沈阳卫屯丁:自顺治十六年归并本县一千四百一十丁。康熙五十两年编审,屯丁一千五百六十九丁。
归并屯丁一千五百六十九,丁《三等九则则例》不一,共征《丁徭》银五百一十一两八分。
《清河县志》
[编辑]康熙十六年,共七百五十三户、二万三千五百七十六口。
行差人丁并康熙十五年编审新丁共二万三千七百六十四丁,共征银二千六百一十四两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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