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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94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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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九百四十五卷目录

 杭州府部汇考十一

  杭州府田赋考三

  杭州府漕运考

职方典第九百四十五卷

杭州府部汇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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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府田赋考三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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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县

田九百八十一顷九分一厘一毫,每亩征银一钱九分六釐八毫。

该银一万九千三百六两二钱五分九釐二毫八丝四忽八微。每亩征米二升二合七勺六抄,该米二千二百三十二石七斗七升六合七勺三抄四撮三圭六粟。

地、三百七十七顷九十一亩四分七釐一毫五丝;

原应征银一千三百四十五两三钱七分六釐三毫八丝五忽四微。康熙六年,为“《清查各省等》事” 案内丈出地四顷四十一亩九分六釐二毫五丝。

实该地三百八十二顷三十三亩四分三釐四毫,每亩征银三分五釐六毫。

该银一千三百六十一两一钱一分二毫五丝四微。

山五百五十五顷三十八亩八分八釐。每亩征银二分二釐五毫。

该银一千二百四十九两六钱二分四釐八毫;荡二十五顷四十一亩八分五釐九毫九丝,原应征银六十五两三钱二分五釐七毫九丝九忽四微三尘。康熙六年,为“清查各省等事” 案内丈出荡八十一亩二分五釐七毫五丝四忽,实该荡二十六顷二十三亩一分一厘七毫四丝四忽,每亩征银二分五釐七毫。

该银六十七两四钱一分四釐一毫一丝八忽二微八渺。

民人带种屯田一顷五十二亩六分三毫,每亩征银七分四釐五毫。

该银一十一两三钱六分八釐九毫二丝三忽五微。

屯地九十三亩四分九釐八毫。每亩征银七分四釐五毫,该银六两九钱六分五釐六毫一忽。《户口人丁》一万七千八百一十八丁口,康熙六年,为“清查各省等事” 案内清出户口二千八百六十三丁口。

实该人丁二万六百八十一丁口。内《市民》人丁三百六十三丁口。

原应征银七十一两九钱四分六釐六毫。康熙六年,为“清查各省等事” 案内清出户口一百三十五丁口。

实征市民人丁四百九十八丁口,每口征银一钱九分八釐二毫。

该银九十八两七钱三釐六毫。

《乡民人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五丁口。

原应征银三千六百一十三两一钱八分五釐;原应征米三百八十七石五斗一合。康熙六年,为“清查各省等事” 案内清出户口二千七百二十八丁口。

实征乡民人丁二万一百八十三丁口,每口征银二钱七釐。

该银四千一百七十七两八钱八分一厘。每口征米二升二合二勺。

该米四百四十八石六升二合六勺。

外赋入地丁科征

本县课钞银,青山税课局课钞银,共银一百三十一两一钱八釐三毫四丝。

以上二款,系随粮带征,即在《地丁编征》之内,外赋不入《地丁科征》。

《渔课》新加银匠班银,共银三十三两四钱六分八釐六毫二忽五微七尘二渺五漠。

以上各项钱粮,内有加减正赠,通共地丁、外赋,通共银二万六千三百一十二两七钱九分六釐一毫八丝四微八尘五漠。

加收零积馀改米征银七钱二分一厘五毫“一丝六忽九纤八沙二尘七埃一渺四漠。” 又加孤贫口粮改米征银三十六两

又加蜡茶新加银二两四钱四分六釐六丝一。

微六尘七渺五漠

实征银二万六千三百五十一两九钱六分三釐七毫五丝六忽七微四纤六沙二尘七埃一渺四漠。

通共米二千六百八十石八斗三升九合三勺三抄四撮三圭六粟。内除零积馀孤贫口粮改米征银三十六石七斗二升一合五勺一抄六撮九粟八粒二黍零。

实征米二千六百四十四石一斗一升七合八勺一抄八撮二圭六粟一粒七黍零。

於潜县

田五百五十三顷八亩七分五釐三毫;

原征银七千九百九两一钱五分一厘六毫七丝九忽。

原征米九百二十三石六斗五升六合一勺七抄五撮零,于康熙十六年,为筹饷期于“有济” 等事。案内清出田五十一亩二釐三毫七丝四忽,应增银七两二钱九分六釐三毫九丝四忽八微二尘;应增米八斗五升二合九抄六撮四圭五粟八粒。

实该田五百五十三顷五十九亩七分七釐六毫七丝四忽,每亩征银一钱四分三釐。

该银七千九百一十六两四钱四分八釐七丝三忽八微二尘。每亩征米一升六合七勺,该米九百二十四石五斗八合二勺七抄一撮五圭五粟八粒。

原额、地、三百五十九顷五十六亩五分三釐一毫

原征银一千七十五两一钱二毫七丝六忽九微。

原征米一百九十四石一斗六升五合二勺六抄七撮四圭。于康熙十六年为筹饷期于有济等事。案内清出地八十五亩九分五毫六丝,应增银二两五钱六分八釐五毫七丝七忽四微四尘;应增米四斗六升三合八勺九抄二圭四粟。

实该地三百六十顷四十二亩四分三釐六毫六丝,每亩征银二分九釐九毫。

该银一千七十七两六钱六分八釐八毫五丝四忽三微四尘。每亩征米五合四勺。

该米一百九十四石六斗二升九合一勺五抄七撮六圭四粟零。

原额、山五百八十七顷三十五亩八分二釐七毫。每亩征银五釐七毫

该银三百三十四两七钱九分四釐二毫一丝三忽九微。每亩征米六抄。

该米三石五斗二升四合一勺四抄九撮六圭二粟。

原额塘一十三顷二十六亩九分八釐五毫,原征银四十一两四钱一厘九毫三丝二忽,原征米四石六斗四升四合四勺四抄七撮五圭。于康熙十六年,为筹饷期于有济等事。案内清出塘四分三釐七毫七丝,应增银一分三釐六毫五丝六忽二微四尘,应增米一合五勺三抄一撮九圭五粟。

实该塘一十三顷二十七亩四分二釐二毫七丝,每亩征银三分一厘二毫。

该银四十一两四钱一分五釐五毫八丝八忽二微四尘。每亩征米三合五勺。

该米四石六斗四升五合九勺七抄九撮四圭五粟。

《户口人丁》共四千七百一十一丁口,内市民二百五十丁口,每口征银一分三釐。

该银三两二钱五分

《乡民》四千四百六十丁口,每口征银三钱五釐,该银一千三百六十两三钱。

外赋不入地丁科征

本县课钞银、匠班银,共银一十九两二分六釐八忽。

以上各项钱粮,内有加减、正赠,通共地丁、外赋实征银一万七百四十三两二分四釐一毫九忽八微。又于康熙十六年为筹饷期于有济等事案内清出银九两八钱七分八釐六毫二丝八忽五微。

实该银一万七百五十二两九钱二釐七毫三丝八忽三微。

一、加收零积馀改米征银一两九分七釐七毫八丝九忽六微二尘。

一、加“孤贫口粮” 改米征银五十四两。

一、加蜡茶新加银一两六钱五分八釐四毫六丝六忽二微七渺五漠。

实征银一万八百九两六钱五分八釐九毫九丝四忽一微二尘七渺五漠。

通共米一千一百二十五石九斗九升三抄九撮六圭二粟。又于康熙十六年为筹饷期于有济等事案内清出米一石三斗一升七合五勺一抄八撮六圭四粟八粒。

实该米一千一百二十七石三斗七合五勺五抄八撮二圭六粟八粒一除收零积馀米一石九升七合七勺八抄九撮六圭二粟一除孤贫口粮米五十四石

以上二款,俱改米征银,每年于“《由单》内每石合算减征。”

实该米一千七十二石九合七勺六抄八撮六圭四粟八粒。

新城县

田五百五十一顷八十亩七分五釐八毫三丝二忽八微七尘,每亩征银一钱三分八釐三毫,该银七千六百三十一两四钱九分八釐八毫七丝六忽八微五尘九埃二渺一漠。每亩征米七升九合八勺。

该米四千四百三石四斗二升四合五勺一抄四撮六圭三粟二黍零。

地三百六十七顷四十七亩七分七釐七毫一丝八忽五微五渺;

征米地三百五十八顷三十亩七分八釐三毫一丝八忽五微五纤。每亩征银一分九釐一毫,该银六百八十四两三钱六分七釐九毫五丝八忽八微三纤四尘四埃五渺五漠。

基地九顷一十六亩九分九釐四毫。每亩征银三分七釐七毫。

该银三十四两五钱七分六釐七丝三忽八微。山三百四十八顷五十二亩二分六釐四毫,每亩征银九釐七毫。

该银三百三十八两六分六釐九毫六丝八微。塘一十二顷三十一亩五分二釐八丝三忽九微八尘五渺。每亩征银一分四釐五毫。

该银一十七两八钱五分七釐五丝二忽一微七纤七尘八埃二渺五漠。

《户口人丁》四千六百七十七丁口。

《市民》二百四十七丁口,每口征银二钱三分五釐。

该银五十八两四分五釐。

《乡民》四千四百三十丁口,每口征银二钱七分,该银一千一百九十六两一钱。

外赋入地丁科征

本县税课局额征课钞银,共银一十六两抵兵饷,系随粮带征,即在地丁编征之内。

外赋不入地丁科征

本县课钞银、新城税课局课钞银、富户银、匠班银,共银二十二两六钱七分一厘一毫六丝。以上各项钱粮,内有加减、正赠,通共地丁外赋,实征银九千九百八十三两一钱七分七釐六毫八丝二忽四微七尘一埃四渺九漠。

一加收零积馀,改米征银一十一两二钱九分七釐二毫一丝八忽三微二尘八埃二渺六漠。一、加孤贫口粮改米征银五十四两。

一、加蜡茶新加银一两四钱三分二釐七毫五丝六忽七微一尘。

实征银一万四十九两九钱七釐六毫五丝七忽五微九埃七渺五漠。

通共米四千四百三石四斗二升四合五勺一抄四撮三圭二粟零,内一除收零积馀米一十一石二斗九升七合二勺一抄八撮三圭二粟八粒三黍零;一除孤贫口粮米五十四石。以上二款,俱改征银,每年于《由单》内每石加减合算、减征。

实征米四千三百三十八石一斗二升七合二勺九抄三圭二粒。

昌化县

田四百四十六顷八十七亩二分六釐二毫三丝。康熙六年为“清查各省等事” 案内丈出抵补、“丈缺” 外,实丈出田一顷五十八亩九分二釐三毫八丝七忽。康熙十六年为“筹饷期于有济等事” 案内清出田五十四亩九分四釐八毫三丝,该田四百四十九顷一亩一分三釐四毫四丝七忽。内:

民田四百四十五顷九十二亩二分四釐九毫三丝。

原征银六千四百四十八两三分九釐二毫四丝八忽七微八尘。

原征米六百七十三石三斗四升二合九勺六。

抄四撮四圭三粟。康熙六年,丈出田一顷六十亩六分二釐八丝七忽。

该田四百四十七顷五十二亩八分七釐一丝七忽;

该银六千四百七十一两二钱六分五釐二丝六忽五微八尘二渺。

该米六百七十五石七斗六升八合三勺三抄九撮五圭六粟七粒。康熙十六年,为筹饷期于“有济” 等事案内清出田五十四亩九分四釐八毫三丝,该银七两九钱四分五釐五毫二丝四忽一微八尘,该米八斗二升九合七勺一抄九撮三圭三粟。

实该田四百四十八顷七亩八分一厘八毫四丝七忽,每亩征银一钱四分四釐六毫。

共该银六千四百七十九两二钱一分五釐五丝七微六尘二沙。每亩应征米一升五合一勺,共该米六百七十六石五斗九升八合五抄八撮八圭九粟七粒。

僧田,九十五亩一厘三毫。

原征银一十三两二钱五分四釐三毫一丝三忽五微。

原征米一石四斗三升四合六勺九抄六撮三圭。康熙六年丈缺田一亩六分九釐七毫,实征田九十三亩三分一厘六毫。每亩应征银一钱三分九釐五毫。

该银一十三两一分七釐五毫八丝二忽。每亩应征米一升五合一勺。

该米一石四斗九合七勺一撮六圭。

地二百四十一顷二十六亩一分二釐九毫。康熙六年为“清查各省等事” 案内,“丈出、抵补、丈缺” 外,实丈出地二顷七十九亩四分六釐六毫。康熙十六年为“《筹饷期于有济》等事” 案内,清出地三十六亩九分二釐五丝。

该地二百四十四顷四十二亩五分一厘五毫五丝。

民地二百三十九顷九十五亩九分九釐三毫,原征银七百四十三两八钱七分五釐七毫八丝三忽。

原征米六十九石五斗八升八合三勺七抄九撮七圭。康熙六年,丈出地三顷一亩一分四釐九毫。

该地二百四十二顷九十七亩一分四釐二毫,该银七百五十三两二钱一分一厘四毫二忽,该米七十石四斗六升一合七勺一抄一撮八圭。康熙十六年,为“筹饷期于有济” 等事案内清出地三十六亩九分二釐五丝。

该银一两一钱四分四釐五毫三丝五忽五微,该米一斗七合六抄九撮四圭五粟。

实该地二百四十三顷三十四亩六釐二毫五丝,每亩应征银三分一厘。

该银七百五十四两三钱五分五釐九毫三丝七忽五微。每亩征米二合九勺。

共该米七十石五斗六升八合七勺八抄一撮二圭五粟。

僧地一顷三十亩一分三釐六毫。

原征银五两三分六釐二毫六丝三忽二微,原征米五斗三升三合五勺五抄七撮六圭。康熙六年,丈缺地二十一亩六分八釐三毫,实该地一顷八亩四分五釐三毫。每亩应征银三分八釐七毫。

共该银四两一钱九分七釐一毫三丝一忽一微。每亩应征米四合一勺。

该米四斗四升四合六勺五抄七撮三圭。民僧山二百一十六顷四十七亩七分四釐一毫九丝。每亩应征银八釐五毫。

共该银一百八十四两五釐八毫六忽一微五尘。每亩应征米七勺。

共该米一十五石一斗五升三合四勺一抄九撮三圭三粟。

民僧塘二十一顷三十二亩六分四釐八毫,原征银八钱五分三釐五丝九忽二微。康熙六年,丈出塘一顷五十五亩一分二釐五毫八丝七忽。

实该塘荡二十二顷八十七亩七分七釐三毫八丝七忽,每亩应征银四毫。

共该银九钱一分五釐一毫九忽五微四尘八渺。

《户口人丁》二千四百八十三丁口。

《市丁》一百一十七丁口,每丁应征银一分二釐,该银一两四钱四釐。

《乡民》二千三百四十七丁,每丁应征银四钱四。

考证

该银一千三十二两六钱八分。

绝军一十九口,每口应征银六分。

该银一两一钱四分

外赋不入地丁科征

本县课钞银、匠班银,共银五两五钱五分五釐一毫。

以上各项钱粮,内有加减、正赠,通共地丁、外赋,通共银八千四百七十六两四钱八分一厘二毫一丝七忽六尘。

康熙十六年,为筹饷“期于有济” 等事,案内清出银九两九分五丝九忽六微八尘。

一、加收零积馀改征银“三钱五釐七毫七丝五忽六微一纤三沙二尘七埃五渺三漠。”

一、加《孤贫口粮》改征银三十六两。

加蜡茶新加银一两九分七釐三毫二丝三忽八尘五渺。

实征银八千五百一十三两八钱八分四釐三毫一丝五忽七微五纤八沙二尘七埃五渺三漠。

通共米七百六十四石一斗七升三合九勺八抄八撮三圭七粟七粒。康熙十六年,为筹饷期于有济等事,清出米九斗三升六合七勺八抄八撮七圭八粟。除收零,积馀孤贫口粮改米征银三十六石三斗五合七勺七抄五撮六圭一粟三粒二黍零。

实征米七百二十七石八斗六升八合二勺一抄二撮七圭六粟三粒七黍零。

杭州府漕运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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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总

京仓、兑运漕粮、正米一十万石。每石、随船耗米四斗

共正耗米一十四万石

临、于昌三县,僻居山谷,不通舟楫。每正米一石征银五钱。

该银四千一百三十两。每年十月印官预详粮道照时定价办解,不许私派滋弊。实该本色米一十三万一千七百四十石,共该前数。

徐州广运仓改兑正米五千石,每石随船耗米四斗,共正耗米七千石

行粮本色米四千三百三十七石六斗三升四合。

月粮本色米、一万八千六百八十三石三斗九升八合。

以上共地丁米一十七万二十一石三升二合。除征银买米八千二百六十石外。

实征本色米一十六万一千七百六十一石三升二合,轻赍银一万八千两《原编》漕运京仓每正米一石加轻赍米三斗六升。该米三万六千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解淮安府。

听用淮费银九十九两二钱五分二釐。

京仓、兑运芦席米、折银五百两原编京仓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该米一千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淮

湿润筛飏搬驼脚价银一千二百一十九两二钱五分六釐零。支销注各县下

楞木松板,银二百三十两原编楞木五十根,每根银四钱,共折银二十两;松板四百五十片,每片二钱五分,共折银一百一十二两五钱;楞木每根加银一钱五分,松板每片加银二钱,共银九十七两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部进仓脚费银五两五钱,交给官丁领运。

徐州广运仓芦席米折银二十五两“《原编》每正米一石加米一升,该米五十石,每石折银五钱” ,共该前数同,经费解淮。徐州广运仓易耗米折银五十两,“原编每正米一石加易耗米二升,该米一百石,每石折银五钱” ,共该前数同,经费解淮。浅船料银一千五百六十三两四钱一分四釐零。

《贡具银》二百一两四钱一分四釐零。

运官廪工银一千三百五十三两六钱。

行粮米折银并修船银六千七百九十四两八钱三分九釐零。《原编》本色米五千六百六十二

石三斗六升六合,顺治十二年,督抚题明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共该前数内支给行粮米折银五千二百五两一钱六分零,修船银一千五百八十九两六钱七分九釐

月粮七分,给军银八千五百八十四两二钱八分四釐零。

以上《连路费》等项地丁银三万八千六百二十六两五钱六分一厘零。又买米银四千一百三十两,系临、于、昌三县征解。

漕运加闰

随漕本色月粮,给军米一千六百二十三石六斗。

随漕折色月粮七分,给军银一千一百三十六两五钱二分。

钱塘县

京仓兑运漕粮、共正耗米、一万九千七百四十石

徐州广运仓、改兑正、耗米、一千一百五十七石八斗

月粮本色米、二千二百七十一石六斗四升二合零。

行粮本色米六百一十一石六斗六升。

以上漕粮正耗、并行、月粮米二万三千七百八十一石四升八合零。

轻赍银二千五百三十八两,原编“京仓每正米一石加轻赍米三斗六升,该米五千七十六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解淮安府听用,每两淮费六釐,该银一十五两二钱二分八釐。京仓兑运芦席米折银七十两五钱,《原编》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该米一百四十一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 分解淮,徐州广运仓芦席米折银四两一钱三分五釐《原编》:“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该米八石二斗七升,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淮。”

徐州广运仓易耗米折银八两二钱七分,原编每正米一石加易耗米二升,该米一十六石五斗四升。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同轻赍解。淮楞木松板银三十二两四钱三分,原编楞木七根五釐,折银二两八钱二分;松板六十三片四分五釐,折银一十五两八钱六分二釐五毫。加松木银一十三两七钱四分七釐五毫,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部进仓脚价银七钱七分五釐五毫,交给官丁领运。

浅船料,银一百七十九两七钱七分六釐五毫九丝零。

《贡具》银二十六两五钱八分六毫零。

行粮米折并修船银九百五十八两七分二釐六毫零《原编》本色米七百九十八石三斗九升三合零。顺治十二年督抚题明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共该前数内支给行粮米折银七百三十三两九钱二分七釐二毫,修船银二百二十四两一钱四分五釐四毫零。

月粮七分,给军银三百七十九两六钱七分二釐三毫零。

运官廪工银一百七十三两三钱七分七釐四毫零。

以上《随漕折色漕粮经费》等项连路费共银四千三百八十六两八钱八釐零。

漕运加闰

随漕本色月粮、给军米三百石

随漕折色月粮七分给军银二百一十两,系地丁编征。

仁和县

京仓、兑运漕粮、正米三万二千三百七十石。每石加耗米四斗。共正耗米四万五千三百一十八石

徐州广运仓改充正米一千九百二十一石,每石加耗米四斗,共正耗米二千六百八十九石四斗

月粮本色米、五千四百三十四石五斗三升五合零。

行粮本色米一千四百四石九斗六合。

以上通共地丁米五万四千八百四十六石二升八合零。

轻赍银

京仓兑运芦席米折银

徐州“广运仓芦席米折银”

徐州“广运仓易耗米折银。”

楞木松板银

浅船料银

贡具银

运官廪工银

月粮七分给军银

行粮米折并修船银

以上共地丁银一万三千四百五十四两三钱八分九釐九毫零。

漕运加闰

随漕本色月粮、给军米一百一十石

随漕折色月粮七分,给军银二百八十七两。《海宁县》:

京仓、兑运漕粮、正米三万四千二百三十石。每石、随船耗米四斗。共正耗米四万七千九百二十二石

徐州广运仓改兑正米一千八百九十三石,每石随船耗米四斗,共正耗米二千六百五十石二斗。

《月粮》本色米、三千一百五十石二斗六升四合零。

行粮本色米、一千四百八十四石七斗七升二合。

以上共地丁米五万五千二百七石二斗三升六合零。

轻赍银六千一百六十一两四钱,原编“京仓。” 每正米一石加轻赍米三斗六升,该米一万二千三百二十二石八斗。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额解淮安府听用。每两淮路费六釐,该银三十六两九钱六分八釐四毫。

京仓兑运芦席米,折银一百七十一两一钱五分《原编》“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该米三百四十二石三斗。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淮。”

徐州广运仓芦席米折银九两四钱六分五釐《原编》“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该米一十八石九斗三升。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淮。”

徐州广运仓易耗米折银一十八两九钱三分《原编》每正米一石加易耗米一升,该米三十七石八斗六升。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同。轻赍解淮。

楞木松板银七十八两七钱二分九釐。原编“楞木一十七根一分一厘五毫,折银六两八钱四分六釐。”

松板一百五十四片三釐五毫,折银三十八两五钱八釐七毫零,加板木银三十三两三钱七分四釐五毫零,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部进仓,脚价银一两八钱八分二釐零,随同漕运,交给官军领运。

浅船料银五百七十七两八钱五分四釐零,运官廪工银一十八两七钱三分七釐八毫零,行粮米折并修船银二千三百二十五两八钱七分三釐零。原编本色米一千九百三十八石二斗二升八合。顺治十二年督抚二院题明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共该前数内支给领运官丁行粮银一千七百八十一两七钱二分六釐零,修船银五百四十四两一钱四分七釐零,《月粮》米折七分,给军银二千七百三十五两四分。

以上共地丁银一万二千一百三十六两三分八毫零。

漕运加闰

随漕本色月粮,给军米一百九十三石六斗。随漕折色月粮七分,给军银一百三十五两五钱二分。

富阳县

京仓、兑运漕粮、正米三千四百五十石。每石、加耗米四斗。共正耗米四千八百三十石

徐州广运仓改兑正米三百五十九石,每石加耗米四斗,共正耗米五百二石六斗。

月粮本色米一千七百七十五石四斗九合零,行粮本色米一百四十九石六斗四升八合。以上漕粮正耗并行、月粮米七千二百五十七石六斗五升七合零。

轻赍银六百二十一两,“原编京仓,每正米一石加轻赍米三斗六升,该米一千二百四十二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解淮安府。听用京仓兑运芦席米折银一十七两二钱五分,原编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该米三十四石五斗,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淮、徐州。广运仓芦席米折银,原编” 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该米三石五斗九升。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淮。

徐州广运仓易耗米折银三两五钱九分,原编每正米一石加易耗米二升,共该米七石一斗八升。每升折银五釐,共该前数同轻。赍解。淮楞木松板银七两九钱三分五釐,原编楞木一根七分二釐五毫,折银六钱九分;松板一十五片五分二釐五毫,折银三两八钱八分一厘零。加板木银三两三钱六分三釐七毫,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部进仓。脚价银一钱八分九釐七毫零,随同漕运交给官丁领运。

浅船料银九十一两四钱九分二釐四毫零,行粮米折并修船银二百三十四两四钱二分一厘零《原编》本色米一百九十五石三斗五升一合零。顺治十二年督抚二院题明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共该前数内支给领运官。

行粮银一百七十九两五钱七分七釐六毫,修船银五十四两八钱四分四釐零。

贡具银二十七两四钱三分一厘零。

运官廪工银二百两

月粮七分,给军银二百二十二两一钱六分四釐零。

以上随漕折色连路费等共银一千四百二十七两二钱六分九釐零。

漕运加闰

随漕本色月粮,给军米二百四十石

随漕折色月粮七分,给军银一百六十八两。《馀杭县》:

京仓、兑运漕粮、正米八千石。每石、随船耗米四斗。共正耗米一万一千二百石

月粮本色米五百七石二斗六合零。

行粮本色米三百四十七石一升一合。

以上共地丁米一万二千五十四石二斗一升七合零。

轻赍米一千四百四十两,原编“京仓。” 每正米一石加轻赍米三斗六升,该米二千八百八十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解淮安府听用。每两淮费六釐,该银八两六钱四分。

京仓兑运芦席米,折银四十两“《原编》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 该米八十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淮

楞木松板银一十八两四钱。原编楞木四根,折银一两六钱;松板三十六片,折银九两,加板木银七两八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部进仓。脚价银四钱四分,交给官军领运。

行粮米折并修船银五百四十三两五钱八分七釐一毫《原编》本色米四百五十二石九斗八升九合零。顺治十二年督抚二院题明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共该前数内支给领运官丁行粮银四百一十六两四钱一分三釐二毫。

修船银一百二十七两一钱七分三釐九毫。浅船料银一百一十五两五钱七分六毫零。贡具银三十三两四钱二分九釐五毫零。月粮七分,给军银二百三十三两七钱三分七釐六毫零。

运官廪工银二百八十四两五钱五分四釐七毫零。

以上《连路费》等项地丁银二千七百一十八两三钱五分九釐六毫零。

漕运加闰

月粮给军米七十七石

随漕折色月粮七分,给军银五十三两九钱。《临安县》:

漕粮正耗并行、月粮米七千二十七石五斗五升六合零。除征银买米四千四百八十石外,该征本色米二千五百四十七石五斗五升六合零。

京仓、兑运漕正米三千二百石。每石加耗米四斗、共正耗米四千四百八十石。该县僻居山谷、不通舟楫。每米一石、征银五钱、该银二千二百四十两。每年十月、该县印官豫详粮道、照时定价办解、不许私派滋弊

月粮本色米二千四百八石七斗五升二合零,行粮本色米一百三十八石八斗四合。

以上共地丁米二千五百四十七石五斗五升六合零。

轻赍银五百七十六两,原编“京仓每正米一石加轻赍米三斗六升,该米一千一百五十二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解淮安府听用。” 每两淮费六釐,该路费银三两四钱五分六釐。京仓兑运芦席米折银一十六两,“《原编》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该米三十二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淮。”

湿润筛飏搬驼脚价银三百九十八两七钱二分。《原编》正耗米四千四百八十石,每石加银八分九釐。共该前数给官丁领运。

楞木松板银七两三钱六分。原编楞木一根,六分折银六钱四分;松板一十四片,四分折银三两六钱,加板木银三两一钱二分。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部进仓。脚价银一钱七分六釐,随同漕运,交给官丁领运。

浅船料银七十七两四分七釐零。

行粮米折并修船银二百一十七两四钱三分五釐三毫零《原编》本色米一百八十一石一斗九升六合零。顺治十二年督抚二院题明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共该前数内支给领运官丁行粮银一百六十六两五钱六分四釐八毫,修船银五十两八钱七分五毫零。

贡具银一十九两七钱六分一厘八毫零。运官廪工银一百三十七两七钱二分九釐九毫零。

月粮七分,给军银三百二十六两四钱五分三釐零。

以上《连路费》,共地丁银一千七百八十两一钱三分八釐九毫零。

又“改米征银起解” 银二千二百四十两。

漕运加闰

随漕本色月粮,给军米一百八十石

随漕折色月粮七分,给军银一百二十六两。《於潜县》:

京仓兑运漕粮正耗米二千二百四十石。该县僻居山谷、不通舟楫。每米一石、征银五钱。该银一千一百二十两。每年十月。该县印官豫详粮道、照时定价办解。不许私派滋弊

月粮本色米九百八十九石五斗七升零,行粮本色米六十九石四斗二合。

以上漕粮正耗并行、月粮米一千五十八石九斗七升二合零。

轻赍银二百八十八两原编“京仓。” 每正米一石、加轻赍米三斗六升。该米五百七十六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解淮安府听用

京仓兑运芦席米,折银八两“《原编》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 该米一十六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淮

湿润筛飏搬驼脚价银一百九十九两三钱六分。《原编》正耗米二千二百四十石,每石加银八分九釐。共该前数支给官丁领运。

楞木松板银三两六钱八分。原编楞木八分,折银三钱二分,松板七片二分,折银一两八钱,加板木银一两五钱六分,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部进仓。脚价银八分八釐,随同漕运支给官丁领运。

运官廪工银二百两

浅船料银一十九两二钱六分一厘零。

贡具银三两七钱四分六釐零,月粮七分。给军银一百二两三钱七分七釐零。

行粮米折并修船银一百八两七钱一分七釐零。

以上《随漕折色漕粮经费》等银连路费共银九百三十三两二钱三分一厘零。

漕运加闰

随漕本色月粮给军米七十三石。

随漕月粮七分,给军银五十一两一钱。

新城县

京仓、兑运漕粮正耗米二千七百三十石。月粮本色米、一千四百八十七石五斗四升三合零

行粮折色米、八十四石五斗八升四合。

以上漕粮正、耗米并行、月粮共实米四千三百二石一斗二升七合零。

轻赍银三百五十一两原编“京仓。” 每正米一石、加轻赍米三斗六升。该米七百二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解淮安府听用

京仓兑运芦席米折银九两七钱五分,原编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该米一十九石五斗。每石折银五钱,共该前数三分给军七分解淮楞木、松板银四两四钱八分五釐,原编“楞木九分七釐五毫,折银三钱九分;松板八片七分七釐五毫,折银二两一钱九分三釐零;加板木银一两九钱一厘二毫零,共该前” 数三分给军七分解部进仓脚价银一钱七釐二毫零,随同漕运交给官丁领运。

湿润筛飏搬驼脚,价银四百八十四两一钱一分六釐一毫。《原编》正耗米二千七百三十石。每

石加银一钱七分七釐三毫零。共该前数交给官丁领运。

行粮米折并修船银一百三十二两五钱一毫《原编》本色米一百一十石四斗一升六合零。顺治十二年,督抚题明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共该前数内支给。领运官丁行粮银一百一两五钱八毫,修船银三十两九钱九分九釐三毫,浅船料银二十四两七分七釐三毫零。

运官廪工银一百两

月粮七分,给军银七十两。

以上“随漕折色漕粮经费” 等项连路费共银一千一百八十四两二钱一分五釐三毫零。漕运加闰

随漕本色月粮,给军米一百八石。

随漕折色月粮七分,给军银七十五两六钱,《昌化县》:

随漕正耗并行粮月米二千二百四十六石一斗八升七合零。除征银买米一千五百四十石外,该征本色米七百六石一斗八升七合零。京仓兑运漕粮正米一千一百石,每石随船耗米四斗,共正耗米一千五百四十石。该县僻居山谷,不通舟楫,每米一石征银五钱,该银七百七十两。每年十月,该县印官豫详粮道,照时定价办解,不许私派滋弊。

月粮本色米六百五十八石四斗七升三合零,行粮本色米四十七石七斗一升四合。

以上共地丁米七百六石一斗八升七合零,轻赍银一百九十八两《原编》京仓每正米一石,加轻赍米三斗六升,该米三百九十六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一百九十八两解淮安府听用。京省兑运芦席米,折银五两五钱,《原编》“每正米一石,加芦席米一升,该米一十一石,每石折银五钱,共该五两五钱三分给军,七” 分解淮湿润筛飏搬驼脚价银一百三十七两六分,原编正耗米一千五百四十石,每石加银八分九釐,共该银一百三十七两六分。支给官丁领运楞木、松板银二两五钱三分,原编楞木五分五釐折银二钱二分;松板四片九分五釐,折银一两二钱三分七釐五毫。加板木银一两七分二釐五毫,共该银二两五钱三分。三分给军,七分解部进仓。脚价银六分五毫,随同漕运交给官丁领运。

《贡具》银二两一钱七分二釐八丝零。

浅船料银一十六两五分一厘四毫零。

运官廪工银一百两

行粮米折并修船银七十四两七钱四分三釐三毫零《原编》本色米六十二石二斗八升六合零。顺治十二年,督抚二院题明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共该银七十四两七钱四分三釐零。内支领运官丁行粮银五十七两二钱五分六釐零,修船银一十七两四钱八分六釐五毫零,月粮七分,给军银七十两。

以上《连路费》,共地丁银六百六两一钱一分七釐三毫零。

又改征米银七百七十两。

漕运加闰

随漕本色月粮给军米四十二石。

随漕折色月粮七分,给军银二十九两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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