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983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九百八十三卷 |
第九百八十三卷目录
绍兴府部汇考一
绍兴府建置沿革考
绍兴府疆域考〈有图 形胜附〉
绍兴府星野考
职方典第九百八十三卷
绍兴府部汇考一
[编辑]绍兴府建置沿革考 通志
[编辑]本府
禹置扬州,会诸侯江南,计功命曰会稽。其后少康封无馀,国号“越。”“越”之称所自始也。《春秋》定公五年,于越入吴,吴、越兵兼并,疆场屡易。后越勾践灭吴,传六世而无疆为楚所灭,越乃散亡。秦并天下,悉以故越地置会稽郡,山阴、诸暨、馀暨、剡、馀姚、上虞六县属之。汉高帝建荆国,国除,又立为吴国;国除,复为会稽郡,领县如故。《新莽》改诸暨曰“疏。”剡曰尽忠,馀暨曰馀衍。东汉建武初,复汉旧名,会稽仍领六县。永建四年,分浙江为东西二郡。东曰会稽郡。永和三年,析上虞置始宁县,兴平二年,析诸暨置汉宁县。“汉宁”别见。吴太平二年,改馀暨为永兴。晋太康元年,分天下为十九州,扬州统郡十八,会稽隶焉。领县七,曰山阴、上虞、馀姚、始宁、剡、永兴。诸暨二年,封孙秀于会稽,改郡为国。永宁元年,国除,仍为郡。太宁二年,徙琅琊王为会稽王,郡又为国。宋永初元年,复为郡,仍领七县。元嘉三十年,分扬州为会州,统会稽郡。孝建初,改会州为东扬州,后省入扬州,改扬州刺史曰“牧”,会稽郡隶焉。梁普通六年,复立东扬州,统会稽郡。陈永定三年,省东扬州,并属扬州,改会稽郡为越州。天嘉三年,越州复为会稽郡,仍立东扬州属之。隋开皇九年,省东扬州,废会稽郡,置吴州总管府;又废山阴、上虞、永兴、始宁四县,又废馀姚入勾章县,勾章别见置会稽县,而吴州之领县三,曰会稽,剡诸暨,废东阳郡之吴宁入诸暨。大业初,废吴总管府,改吴州曰越州。三年,复改为会稽郡,仍领三县。唐武德四年,改会稽郡为越州,以剡县置嵊州,而以其地为剡城县,以故馀姚地置姚州。七年,姚州废为馀姚县,析会稽复置山阴县,而越州之领县五,曰会稽、剡城、诸暨、馀姚、山阴。八年,废嵊州及剡城仍为剡县,并山阴入会稽。贞观元年,越州隶江南道,领县四。仪凤二年,析会稽置永兴县。垂拱二年,析置山阴县,万岁通天初,省山阴,武后时复置。开元二十一年,分为江南东道,越州隶焉。二十六年,改永兴曰萧山县,改越州为会稽郡,领县六,曰山阴、会稽、馀姚、诸暨、剡、萧山。至德二载,会稽郡隶浙东道。乾元元年,复以会稽郡为越州。大历二年,省山阴县。七年,复置。十四年,合浙东西为两浙道。建中初,复分为浙东西道,二年,合。贞元元年,析置上虞县,三年,复分浙东西道。分时越隶东道。元和七年,省山阴,十年,又置。中和三年,越州升义胜军。光启三年,改为威胜军。乾宁三年,又改为镇东军。梁开平初,封钱镠为吴越玉越属吴越国。二年,析剡置新昌县。宋太平兴国三年,钱俶纳土,吴越国除,仍为越州,领县八,曰山阴、会稽、馀姚、诸暨、剡、萧山、上虞、新昌。至道三年,越州属两浙路。熙宁七年,分浙东西为两路,九月,合;九年,复分,十年,复合。分时属越东路。宣和八年,改剡曰“嵊县。”绍兴元年,升越州为绍兴府,仍领八县。二年,分浙为东、西二路,东路治绍兴府,乾道八年,析“诸暨置义安县,淳熙初废。元至元十三年,克宋绍兴府,改为路,属江淮行省。二十一年,改隶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元贞初,升馀姚、诸暨二县为州,属本路。至正癸卯年,改诸暨州为诸全州。明洪武元年,绍兴隶浙江等处行中书省。九年,改为浙江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绍兴隶焉。二十一年,改绍兴路为”绍兴府,改诸全州为诸暨县,馀姚州亦为县,属绍兴府。府领县八,曰山阴、会稽、萧山、诸暨、馀姚、上虞、嵊、新昌。
皇清因之。
山阴县:〈附郭。〉
秦,山阴县,属会稽郡。汉、三国、吴、晋、宋、齐、梁、陈因之。隋废山阴县。唐复置山阴县,属越州,后省而置者四。后五代,山阴县属吴越国。宋山阴县属越州,后属绍兴府。元,山阴县属绍兴路。明,山阴县属绍兴府。
皇清因之。会稽县:〈附郭。〉
隋析山阴置会稽县,属吴州。唐会稽县属越州。后五代会稽县属吴越国。宋会稽县属越州,后属绍兴府。元,会稽县属绍兴路。明,会稽县属绍兴府。
皇清因之。
萧山县
唐析会稽置萧山县,属越州。后五代萧山县属吴越国。宋萧山县属越州,后属绍兴府。元,萧山县属绍兴路。明,萧山县属绍兴府。
皇清因之。
诸暨县
秦诸暨县,属会稽郡。汉因之。新莽改名《疏》东汉复名诸暨县,属会稽郡。三国吴、晋、宋、齐、梁、陈因之。隋诸暨县属吴州。唐诸暨县属越州。后五代,诸暨县属吴越国。宋,诸暨县属越州,后属绍兴府。元升诸暨为州,属绍兴路。明复为诸暨县,属绍兴府。
皇清因之。
馀姚县
秦,馀姚县,属会稽郡。汉、三国吴、晋、宋、齐、梁、陈因之。隋废馀姚县。唐置姚州,后州废,仍复为馀姚县,属越州。后五代,馀姚县属吴越国。宋馀姚县属越州,后属绍兴府。元升馀姚为州,属绍兴路。明复为馀姚县,属绍兴府。
皇清因之。
上虞县
唐析会稽置上虞县,属越州。后五代上虞县属吴越国。宋上虞县属越州,后属绍兴府。元,上虞县属绍兴路。明,上虞县属绍兴府。
皇清因之。
嵊县
秦,剡县属会稽郡。汉因之。新莽改名尽忠。东汉复为剡县,属会稽郡。三国吴、晋、宋、齐、梁、陈因之。隋剡县属吴州。唐以县置嵊州,即其地为剡城县。后俱废,仍为剡县,属越州。后五代剡县属吴越国。宋改名嵊县,属越州,后属绍兴府。元嵊县属绍兴路。明嵊县属绍兴府。
皇清因之。
新昌县
后五代梁析剡置新昌县,属吴越国。宋新昌县属越州,后属绍兴府。元,新昌县属绍兴路。明,新昌县属绍兴府。
皇清因之。
绍兴府疆域考 通志
[编辑]绍兴府疆域图
本府
东二百五十七里至宁波府之“慈谿县界” ,西一百三十八里至杭州府之“钱塘县界” ,南二百九十里至台州府之天台县界。
北四十里至于海
东南二百里至台州府之天台县界。
东北二百五十七里,至宁波府之慈谿县界,西南一百九十二里,至“杭州府之富阳县界,西北一百一十五里” ,至杭州府之钱塘县界。自府治四千六百五十里,达于
京师
东西广二百九十里,南北袤四百四十七里。《山阴县》。
《山阴》,附邑也。东至会稽县界二里。
西至萧山县界,五十里。
南至诸暨县界五十里
北至海岸四十里
东南至诸暨县界,四十里。
西南至诸暨县界七十里。
东北至会稽县界三十里。
西北至海岸三十馀里
东西广九十八里,南北袤一百八十八里。《会稽县》:
会稽,亦附邑也。东至上虞县界九十二里,西至山阴县界一里。
南至嵊县界一百一十里。
北至海岸二十里
东南至嵊县界一百四十里。
西南至诸暨县界八十里。
东北至上虞县界七十五里。
西北至山阴县界三里
东西广九十二里,南北袤一百三十里。
萧山县
府西北一百一十一里为“萧山。” 东至山阴县界五十里。
西至江,抵钱塘县界二十五里。
南至诸暨县界,六十五里。
北至海,抵仁和县界三十五里。
东南至山阴县界,五十一里。
西南至富阳县界四十八里。
东北至山阴县界,四十九里。
西北至钱塘县,一十五里。
东西广六十二里,南北袤九十里。
诸暨县
府西南一百四十二里为“诸暨” ,东至山阴、会稽二县界,俱七十里。
西至富阳、浦江二县界,俱五十里。
南至义乌县界,六十里。
北至萧山、山阴二县界,俱九十里。
东南至嵊县界八十里
西南至浦江县界,七十里。
东北至山阴县界,九十里。
西北至富阳县界七十里。
东西广一百六十里,南北袤一百一十一里。馀姚县。
府东北一百四十七里为馀姚。东至慈谿县界二十里。
西至上虞县界三十里
南至嵊县界一百六十一里。
北至大海三十五里
东南至慈谿县界三十五里。
西南至上虞县界六十里。
东北至慈谿县界,七十里。
西北至上虞县界七十里。
东西广六十里,南北袤二百六十里。
上虞县
府东一百二十里为“上虞。” 东至馀姚县界二十里。
西至曹娥江,中会稽县界,二十八里。
南至嵊县界一百三十里。
北至海口六十里
东南至馀姚县界四十五里。
西南至嵊县界九十里
东北至馀姚县界二十里。
西北至会稽县界八十七里。
“东西广五十三里,南北袤一百一十一里。” 《嵊县》:
府东南一百八十里为“嵊县。” 东至奉化县界一百四十里。
西至诸暨县界一百三十六里。
南至新昌县界,一百五里。
北至会稽县界五十五里。
东南至新昌县界七十里。
西南至东阳县界,九十里。
东北至上虞县界六十里。
西北至会稽县界七十里。
东西广三百七十六里,南北袤一百七十六里。《新昌县》:
府东南二百二十里为“新昌。” 东至海宁县界一百里。
西至嵊县界三十里
南至东阳县界,二百一十里。
北至嵊县界四十里
东南至天台县界一百二十里。
西南至嵊县界四十里
东北至奉化县界一百里。
西北至嵊县界一十五里。
东西广二百二十里,南北袤一百四十五里。
形胜附
[编辑]本府。〈山阴、会稽二县附郭。〉
《晋书》:“会稽佳山水。”
顾凯之曰:“千岩竞秀,万壑争流。”
《宋书》:“带海傍湖,膏腴土地。”
白居易《沃洲山真觉寺记》:“东南山水,越为首,剡为面,沃洲天姥为眉目。”
《图经》:“襟山带海,东南一大都会。”
《郡志》:“鉴水环其前,卧龙拥其后,稽山出其东,秦望直其南。”
山阴县 背负涂山,面拱兰亭、秦望,南屹沧海北环。层峰叠嶂,纬列乎左右,澄江巨湖,经流于其中。
会稽县 禹陵前峙称山,后拱绕门,中含娥江外附。东北扼乎嶀山,西南阻乎驻日。
萧山县 “江海围绕于外,湖山蟠结乎中,据吴越咽喉之险隘,实轮蹄络绎之要冲。”
诸暨县 五泄争奇,群湖泻曜。长山挂榜,浣江拖练。外屏杭乌之巃嵷,内案苎萝之森秀。馀姚县 四明南列,巨海北汇,东接蛟门,西通曹渡。长江制其区宇,巨浸带其封域。
《上虞县 》东联大江,北渐于海。百楼五癸,对峙于后先;玉带金垒,环揖乎左右。
嵊县 秀蕴,剡溪,风清,嶀岭,金庭缥缈,石鼓连绵。大势接夫江湖,岐域分乎台越。
《新昌县 》“天姥扼关,三溪绕户,南接乎驼峰,北依乎五马。穿岩障处婺之冲,王罕截鄞中之道。”
绍兴府星野考 府志
[编辑]府属总
旧志。《史记天官书》:“斗、江、湖,牵牛、婺女,扬州。” 《汉?地理志》:“吴地,斗分野。” 今之会稽、九江、丹阳、豫章、庐江、广陵、六安、临淮郡,皆吴分,越地,牵牛,婺女分野。禹后帝少康之子,封会稽。《晋天文志》:“自南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于辰为丑,吴、越分。” 《隋》、唐书皆然。《春秋元命苞》:“牵牛流为扬州,分为越国。” 张衡曰:“会稽入牵牛一度。” 虞翻曰:会稽上应牵牛之宿,当少阳之位。列星度数,斗第二星主会稽。《元史》:斗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外,入吴、越分。《春秋传》:“吴、越同壤。” 汉永嘉中,木、火、金聚,牛、女,孙氏实有江左。陈亡,有星孛于牵牛,则吴、越实同占矣。按西汉会稽郡兼吴、越地,故班氏于两分皆称会稽,且斗、牛、女连度而入闽,岭南及苍梧,皆牛、女分野,则牛、女非越分之所私也。鲁昭公十二年夏,吴伐越。史墨曰:“越得岁,吴伐之,必受其凶。” 由此观之,吴、越分星,各有所主,其从同从异,非一术也。
周述学曰:“绍兴府领八县,隶浙江布政司,疆域不及古会稽十之一,所分天度无几,所干灾祥甚微,当以吴越通占。况斗牛二宿,同在星纪一次阃奥之中,亦不宜分论。惟风云物气,乃一郡所发,庶可以专视也。” 《明初清类书》以辰次配野,丑为吴越,分属扬州。唐僧一行以为南斗在云汉下流,故当淮海间,为吴分;牵牛去河南寖远,故自豫章至会稽,南逾岭徼为越分。而《清类书》:“辰次躔度,黄道自十三度至女一度,为星纪之次” ,从元时郭守敬弧矢之法而定也。汉班固自斗十一度至婺女七度,费直分斗十度至女六度。蔡邕分斗六度至女二度。《晋天文志》:“自南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 僧一行初南斗九度,中南斗二十四度,终女四度。其所分躔次各殊,惟据一行之配野。守敬之分次,则分野之论定矣。其经星分野,紫薇垣外北斗七星,石氏谓第四星主吴。《春秋文曜钩》以会稽于北斗七星属权星。《东汉天文志》:第六星主扬州,常以五巳日候之,丁巳日为吴郡。会稽太微垣外三台六星,《春秋元命苞》以上台下星主荆扬天市垣二十二星,《宋两朝天文志》,东南第六星为吴越。南斗六星,第二星主会稽毕宿北五车五星列星度数。以东南一星为司空,主楚越。其纬星分野木星,据《精义》以东方岁星举齐鲁东吴之国火星,据《精义》以南方荧惑配丙丁,主吴楚。《史记天官书》:“吴分于五行,属火。” 亦相同也。其十干分野,《天官书》以吴越分;其日属丁;其十二支分野,天官书以戌为吴越分;其九宫八卦分野,按《河图》“四宫,㢲属东南,属吴越。” 然在分野之占,亦有异同。以人在地上,占星有南北之分;星在天上,有隐显之殊,其应灾福,亦随以异。即南北两朝之占,北国先见变而灾重,南国迟见变而灾轻矣。分野之说,岂可泥于一定而无变通之妙耶。
句章王德迈嗣皋曰:“按《旧志》载周述学之言,篇幅颇长,计二千二百馀言。其杂引诸书,往往多”
悖谬,由儒家讹以传讹也。即如丑为星纪之次,其度数始末,古人所论不同。班固始斗十一度,终女七度;费直始斗十度,终女六度;蔡邕始斗六度,终女二度。迄乎《晋志》《唐书》亦复互异。岂古人抵牾其说哉?特因二十八宿,必于每宿内论一距星,而诸家所论之星先后不同,则宫次之得度亦异,周君遂疑为岁差之故,则谬矣。夫历法以冬至太阳所躔之度为历元,而岁岁移动,故曰岁差;即每月昏中、旦中之星,亦以岁差而移动昭昭也。若夫分野,原以列宿配之,此天地自然之理。如尾箕为燕,斗、牛、女为吴、越,此说与岁差无涉,而儒家不晓,乃为瞀乱牵合,可乎?余怪《文献通考》载洪氏《随笔篇》,恣其妄论,谓分野“因岁差而当变,因地势而当变,因迁民而当变。” 杜撰之言,太史家嗤之。余谓天变人变之说,固不可以论分野,若夫川有通塞,河有迁徙,分野以地势变,此实偶合于天地之理,其馀皆妄论也。今观《旧志》载周述学之言,多从洪氏来,而又加臆说,以人命吉凶附会分野。呜呼悖矣!谨删而辨之。
“古今为分野之说者,言其概则分以十二辰,言其详则分以二十八宿。”按吴越系扬州。《晋书天文志》陈卓所定,自南斗十一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于辰在丑。吴越之分,唐宋皆因之。《元书》郭守敬所定,自南斗四度九分至须女二度一十二分为星纪,于辰在丑。吴越之分,先后差六度有奇,然非互异也。凡太阳黄道二十八宿直之,每宿有一距星,距者,以此宿与彼宿相距之界也。自汉迄宋,皆以斗柄为距星。故吴越分野,始于南斗十一度,至须女七度。其自斗十一度以前,每占燕分多不验。郭守敬精筭特绝,不以斗柄为距星,而以斗魁为距星,实从唐时僧一行之言悟入。《唐书》载一行分野篇,“凡分野以云汉”贯注,列宿相符为验。乃曰:“南斗在云汉下流”,故当淮海间,为吴分,而牵牛去南河。〈“南河” ,星名,凡三星,在井宿东南。〉寖远,故自豫章至会稽郡,又南逾岭徼,皆为越分。一行阐其理,郭守敬精其算,明诚意伯刘基有《清类分野志》,系以《唐书》僧一行之论,而刘诚意伯所指绍兴府则曰:“牛女分野。”夫既言牛矣,又何以言女?凡占验越郡之地与海稍远者,以牵牛验,其沿海一带,皆验于须女。然牛女二宿,仍以南斗为领,故吴越分野同占,天官家知之,难与儒家言也。
《唐·天文志》“载僧一行之论详矣。凡分野未尝以星之南北,分地之南北,惟视云汉贯注,得其精气之所至耳。间有私心穿凿,割某度为山阴,某度为会稽者,大为悖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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