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246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卷目录
衡州府部汇考六
衡州府赋役考一
职方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卷
衡州府部汇考六
[编辑]衡州府赋役考一 府志
[编辑]本府。〈衡阳县附郭。〉
原额、田一万二千一百四十九顷七十二亩二分六釐八毫四丝八忽。内
上田二千二百七十三顷一亩九分六釐八毫七丝一忽。内东乡每亩科秋粮米四升九合七勺,西乡每亩科秋粮米七升七合六勺四抄五撮九圭一粒三粟,南、北乡每亩科秋粮米六升五勺四抄九撮九圭。
共科秋粮米一万三千九百二十二石七斗七升四合二勺九抄。
中田三千三百四十六顷一十二亩一分八釐九毫。内东乡每亩科秋粮米四升五合六勺一抄九圭五粒,西乡每亩科秋粮米七升四勺九抄九撮六圭一粒二粟,南、北乡每亩科秋粮米四升九合九勺五抄六圭三粒五粟。
共科秋粮米一万八千九百三十一石二斗七升七勺九抄八撮。
下田四千六百三十二顷五十三亩八釐六毫一丝八忽。内东乡每亩科秋粮米四升三合五勺三抄,西乡每亩科秋粮米六升一合一勺五抄,南、北乡每亩科秋粮四升五合六勺。
共科秋粮米二万一千八百八十三石三斗五升六合八勺八抄。
山水乡田一千八百九十八顷五亩二釐四毫五丝九忽。内东乡每亩科秋粮米四升二合三勺,西乡每亩科秋粮米四升二合三勺,南、北乡每亩科秋粮米四升二合二勺八抄三粒四粟。共科秋粮米八千二十六石五斗五升九合七抄七撮。
以上四则田,共科秋粮米六万二千七百六十三石九斗六升一合四抄五撮。
原额地一百五十七顷五十亩九分五釐六毫。内东乡地二十五顷六十五亩八分五釐。每亩科秋粮米一升五合五勺四抄
该科秋粮米三十九石八斗七升二合八勺西乡地八顷四十四亩九毫二丝二忽,每亩科秋粮米一升五合五勺五抄七撮五粒八粟,该科秋粮米一十三石一斗三升三勺。
南北乡地五十四顷九亩九分五釐四毫四丝八忽,每亩科秋粮米一升五合五勺四抄,该科秋粮米八十四石七升七勺。
“在城坊厢地” 六十九顷三十一亩一分七釐二毫,每亩科秋粮米二升二合八勺。
该科秋粮米、一百五十八石三升七勺
以上四乡地,共科秋粮米二百九十五石一斗四合五勺四抄。
原额塘一千七百二十八顷二十四亩六分五釐八毫六丝四忽,内鱼塘一百九顷七十七亩九分六毫,内东西乡每亩科秋粮米六升二合二勺,南北乡每亩科秋粮米六升二合一勺七抄,坊厢每亩科秋粮米八升二合八勺九抄,该科秋粮米七百七石一斗九升八合三勺四抄五撮。
防旱塘一千六百一十八顷四十六亩七分五釐二毫四丝六忽。内东、西乡每亩科秋粮米一升四合五勺,南、北乡每亩科秋粮米一升四合六勺。
该科秋粮米二千三百五十五石五斗九升八合七勺七抄。
以上塘共科秋粮米三千六十二石七斗九升七合一勺一抄五撮。
以上田、地、塘共一万四千三十五顷四十七亩八分八釐三毫一丝二忽,共科秋粮米六万六千一百二十一石八斗六升八合一勺。
科夏税米二千二百八十三石三斗四升五合五勺七抄五撮二圭九粒。秋粮内带派
科秋丝二百五十四斤八两六钱八分二釐一毫四丝二忽一微三尘。照亩起科秋粮内派、每丝一两、折银三分五釐
顺治七年,奉偏抚金、巡宪张兆熊因衡阳兵燹特甚,田地荒芜殆尽,合县通报无主荒秋粮二千五百三十一石九斗五合九勺四抄,通报有主荒秋粮四万一千四十三石一斗七升二合六勺五抄二撮三圭。二项俱奉文蠲免。
实存成熟秋粮米二万二千五百四十六石七斗八升九合五勺七撮七圭。
十二年坐垦熟秋粮二千三百六十五石五斗七升四合五勺六抄二撮七圭,于十五年开征讫。
十三年,奉文报垦熟秋粮七千九百五十三石九斗六升五合四勺一抄,于十六年开征讫。十四年,奉文劝垦熟秋粮五千五百五十八石七斗一升三合二勺,于十七年开征讫。
十五年坐垦熟秋粮七千五百石。每荒粮一石,坐垦熟粮三斗,于十八年开征讫。
康熙四年,奉文“丈垦熟秋粮” 六百一十三石七斗三升四合九勺七抄九撮。
以上原熟并垦熟秋粮共四万六千五百三十八石七斗七升七合六勺五抄九撮四圭。《存有主无主荒》秋粮一万九千五百八十三石九升四合四抄六圭。
九年,知府张奇勋、知县王鸾冲奉抚院卢震通察捏报垦荒之积弊,并逃亡荒粮之包赔,本县共呈报顺治十四、五年捏垦秋粮六千九百八十六石八斗九升二合一勺七抄七撮三圭七粒,又续报康熙二、三年逃亡荒秋粮五千六百八十石七斗二升六合一勺三抄六撮六圭二粒,蒙抚院卢前后具题请蠲,见今候
旨:“在案。”
原额秋粮 额征并新加颜料银三万一千八百四十八两九钱七分二釐四毫三丝九忽四微二纤二尘八渺。每秋粮一石,派征银四钱八分一厘六毫七丝七微八纤九尘九渺三漠。除荒银九千四百三十二两六钱二釐三毫七丝一忽四微六纤五尘五渺。
额征《桑丝》银一百四十二两五钱四分三釐三毫。每秋粮一石,派征银二釐一毫五丝五忽九微六纤六尘四渺。
《除荒》银四十二两二钱二釐四丝一忽六纤二尘五渺。
实征银一百两三钱四分一厘二毫五丝八忽九微三纤七尘五渺。
南粮 派江南仓本色正米一万二千九百八十三石二斗。每秋米一石,派征米一斗九升六合三勺五抄二撮五圭八粒九粟。每正米一石,派征二五耗米二斗五升,该米三千二百四十五石八斗。每秋粮一石,该米四升九合八抄八撮一圭四粒七粟。共正、耗米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九石。
除荒米四千八百六石四斗八升八合一勺六抄三撮七圭。
实征米一万一千四百二十二石五斗一升一合八勺三抄六撮三圭。
另正米一石派里纳船,驴脚米一斗五升,该一千九百四十七石四斗八升。奉文每石折银一两,该银二千九百四十七两四钱八分。每秋粮一石,派征银二分九釐四毫五丝二忽八微八纤八尘四渺。内八钱充饷,该银一千五百五十七两九钱八分四釐二毫给解役,该银三百八十九两四钱九分六釐。
《除荒》银六千一百三十二两八钱四分五釐九微五尘。
实征银一万四千五百七十四两五钱六分九釐四毫三丝五忽九微。
漕粮 派兑军本色正米一万三千三百石,每秋粮一石,派征米二“斗一合一勺四抄三撮七圭四粒三粟” ;每正米一石派四耗米四斗,该米五千三百二十石;每秋粮一石,该米八升四勺五抄“七撮四圭九粒七粟。”
共正耗米一万八千六百二十石。
除荒米五千五百一十四石六斗二升二合五勺四撮。
实征米一万三千一百五石三斗七升七合四勺九抄六撮。
另正米一石,派里纳盘脚米二升、船脚米七升,该米一千一百九十七石。每秋粮一石,该一升八合一勺二撮九圭三粒七粟。
除荒米三百五十四石五斗一升一合四勺四抄五撮六圭三粒九粟。
实征米八百四十二石四斗八升八合五勺五。
抄四撮三圭六粒一粟
《人丁 》原额人丁一万一千四百五十一丁,前后编审减除并新增出抵除逃亡外,实减人丁四千四十三丁。
康熙四年,又奉文减免“《西山》故夫” 四十一丁,实存并清出人丁七千三百六十七丁。
九年十一月,知府张奇勋、知县王鸾冲奉抚院卢震清查逃绝人丁。本县册报康熙二、三年分逃亡人丁共二千六百四十二丁,寻蒙抚院卢力疏请豁。
原额丁银并新加颜料,共银六千二百八十八两六钱二分三釐三毫三丝三忽四尘。每丁征银五钱四分九釐一毫七丝六忽七微八纤二尘二渺六茫。
除逃绝无征银二千二百四十四两七钱一分一毫有奇。
实征银四千四十三两九钱一分三釐二毫有奇。
以上“地丁二项条辽桑丝” 并驴脚,除本色南漕及优免充饷外,共额征银六万九百三十五两三分三釐五毫一丝零。
除荒无征银一万八千四百二十九两一钱三分八釐一毫一丝零。
实征银四万二千五百五两八钱九分五釐三毫九丝零。
按明时旧制,每人丁一丁派征银一钱一分七釐。
皇清初仍之。至顺治十二年,每丁忽加至四钱四分。
后且渐加至五钱九分有奇。查衡九属皆仍旧制,而“衡阳独数倍焉。” 不知作俑于谁。遂相沿以至此极也。
起运
户部项下夏税折色起运 江南农桑绢二百三疋一丈九尺,每疋正银五钱五分,扛银一钱五分,共银一百四十二两五钱四分三釐三毫。秋粮折色起运 盛京富户四名,每名银二两,每两扛银二分,共银八两一钱六分。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一钱六分三釐二毫。
“派剩太仓米一千九百九十七石四斗。每石折银六钱,该银一千一百九十八两四钱四分;每两扛银一分二釐,该银一十四两三钱八分一厘二毫八丝。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二十四两二钱五分六釐四毫二丝六忽。” 《抵编沔阳州额派北京干鱼》正银九两五钱六分六釐三毫;每两扛银九釐,该银八分六釐九丝六忽七微,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一钱九分三釐四丝零。
《江南干鱼》正银一两五钱二釐。每两扛银九釐,该银一分三釐五毫一丝八忽。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三分三毫一丝三微六纤。
盐钞折色起运 江南户口,钞本折正扛,共银一百九两一钱六分二毫一丝八忽四微四尘,带闰银三两六钱三分八釐六毫零。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二两一钱八分三釐二毫零。
一、摘裁“部解兑粮官盘缠银” 一十八两。
南粮正米一石,折芦席、猫竹、囤头、箩扒等银二分一厘六毫,该银二百八十两四钱三分七釐一毫六丝。部解南粮官盘缠银三十两。
《宗禄茶价民校》等项改解户部宗禄,本折银六千四十二两一钱八分三釐二丝四忽六微一尘,解费共银一百一十五两七分五釐五毫三丝五忽四微三纤六尘二渺。
《茶价》银一百一十八两二钱,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二两三钱六分四釐。
民校工食等银四百六十八两。
《赋役旧编》“冗款裁剩改解户部‘《赋役冗款》’” 银六千七百六十九两五分八釐七毫六丝一忽三微八尘零。
加增九厘正扛饷银二万七百七两四钱一分四釐四毫有奇。
本部钱粮共银三万五千九百二十两七钱八分四釐七毫零。
解费银一百四十四两二钱六分五釐七毫有奇。
“礼部项下秋粮折色,起运 北京药味” ,正价银一十二两三钱一分六釐九毫六忽二微五尘。每两扛银四分,该银四钱四分八釐六毫七丝六忽三微五尘。
《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二钱三分三釐二毫一丝一忽六微五尘。
“《江南》药味” 正价银一两四钱九分五釐八毫七丝五忽。原无扛解。
《鳇干鲤鱼》银三两七钱六分九釐六毫。解费银每两二分,该银七分五釐三毫九丝二忽。奉文豁免。
《鲥鳇椒料》车脚银二两九钱八分五釐八毫三丝四忽。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五分九釐七毫一丝六忽七微。奉文豁免。
本部钱粮,除豁免鳇干、椒料二项外,共银一十三两一钱六分一厘四毫五丝七忽五微。解费银二钱三分三釐三毫一丝一忽六微五尘。
“兵部项下秋粮折色” 起运 江南江济水夫三百七十四名,每名银四两九分五釐,共银一千五百三十一两五钱三分。每两扛银九釐,该银一十三两七钱八分三釐七毫七丝。
本部共该正扛银一千五百四十五两三钱一分三釐七毫七丝。
工部项下秋粮折色起运 缎疋,正银八十两一钱六分,扛银一十二两。每两加京扛银九釐,该银八钱二分九釐四毫四丝。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一两八钱五分九釐七毫有奇。
《猫竹》正扛银七十一两五钱,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一两四钱三分。
军器银一百六十一两六钱八釐一毫八丝。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三两二钱三分二釐一毫六丝三忽六微。
都水司料银九百四十九两六分九釐。每两扛银九釐,该银八两五钱四分一厘六毫二丝一忽。解费每两三分,该银十九两一钱五分二釐二毫一丝二忽四微二尘。
《熟铁》正银二百五十六两八钱七分三釐五毫五丝。每两扛银九釐,该银二两三钱一分一厘八毫六丝一忽九微五尘。
生铜正银二两四钱。每两扛银九釐,该银二分一厘六毫。
熟铜正银三两六钱。每两扛银九釐,该银三分二釐四毫。
《线胶》正银一十二两九钱五分四釐。每两扛银九釐,该银一钱一分六釐五毫八丝六忽。遇闰加银一两五钱二分一厘八毫七丝。每年带征共银六钱八釐七毫四丝八忽。
改抵沔阳州额派黄麻正银三十五两九钱八分五釐三毫。每两扛银九釐,该银三钱二分三釐八毫六丝七忽七微。遇闰加银三两三钱六分三釐九毫。每年带征银一两三钱四分五釐五毫六丝。
五项解费每两二分,该银六两二钱九分二釐三毫八丝三忽三微一纤二尘。
《德安》仓米银,奉文抵编汉川县额派白麻正银七十六两五钱。每两扛银九釐,该银六钱八分八釐五毫;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一两五钱四分五釐七毫七丝。
夏秋本色起运 白硝麂皮三百八十五张,每张价银四钱,扛银二钱,共银二百三十一两。解费每两二分,该银四两六钱二分。如遇折色之年,每两另加京扛银九釐。
绫纱纸价银四百四十一两九钱八分三釐二毫三丝四忽一微。此项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带征。
本部钱粮,共银一千九百八两四钱七分二毫一丝四忽六微五尘。
解费银三十八两一钱三分三毫一丝八忽一微三纤二尘。
光禄寺项下 甲丁库供应等银一千一百八十九两。每两扛银二分,该银二十三两七钱八分。解费每两二分,该银二十四两二钱五分五釐六毫。内果品正扛银二百三十七两六钱七分九釐七毫八丝八微七纤。
《牲口》银九十六两五钱四分三釐三毫三丝三忽。
《新加颜料》、蜡茶银一千七十八两四钱四分三釐三毫。
本部钱粮共银二千二百九十一两二钱二分三釐三毫。
解费银二十四两二钱五分五釐六毫。
随漕项下 楞木松板银五十三两二钱。运粮官军行、月二粮米三千五百一十一石八斗九升。每石折银四钱,该银一千四百四两七钱五分六釐。
《三六》耗席轻赍银二千四百六十两五钱。每两解淮扛银一分,该银二十四两六钱五釐;浅船银一百七十四两六分四釐,解费每两二
分,该银三两四钱八分一厘二毫八丝。
以上随漕各项,共银四千一百一十七两一钱二分五釐。
《解费》银三两四钱八分一厘二毫八丝。
以上各部寺并随漕项下,共额征银四万五千七百九十六两七分八釐四毫七丝五忽六微八纤七尘六渺。
按其中逐款派征,本色正扛规则,俱照《万历全书》而分编各寺部则。自
《皇清》,始也。
各部寺并浅船等,共解费银二百一十两三钱六分六釐二毫。
按:《万历全书》每两派解官盘费银九釐,今《康熙全书》每两派银二分。
以上各部寺并随漕。其起运款项俱照《康熙全书》编载。
丁粮外派 贵州布政司库米一千一百九十五石五斗九升五合五勺。每石折银三钱,该银三百五十八两六钱七分八釐六毫八丝;解费每两一分五釐,该银五两三钱八分一毫八丝。此项系西乡永伏、长乐等里竹山照纳,不在条鞭内,奉文协解贵州。
工部项下湖洲杂课 黄麻正银一十两四钱五分。每两扛银九釐,该银九分四釐五丝;熟铁正银二十四两八钱二分九釐五毫七丝五忽。每两扛银九釐,该银二钱二分三釐四毫六丝六忽一微七纤五尘。遇闰加银三两九钱七分七釐。
《线胶》正银一十五两二钱三分五釐四毫。每两扛银九釐,该银一钱三分七釐一毫一丝八忽六微。三项解费,每两一分,该银一两一分九釐三毫九丝三忽二微。鱼户自办:
潞府茶果鱼舫银二百八两。原议每舫加派二分,共六十四两四钱八分,给解户盘缠等费,共正费银二百七十二两四钱八分。今照例入户部充饷。
本县城濠钞银六两六钱四釐一毫五丝。遇闰加银四钱三分,佃濠户出办解府。
本县前田塘租课二十三两,新旧小丝冲并江陇头湾等处田租谷四十七石四斗,内原额地名“小丝冲” 等处田租一十七石四斗,内除三石完纳粮差。又本府赎回石鼓书院旧田地名江龙头湾、水江塔子冲,伊山寺门右边各处田三十亩五分,该纳谷三十石,内除五石完纳粮差,其工项馀谷三十九石四斗,俱听府、县两学诸生会课支。
原额桂藩基租银六百六十四两。查《旧书》刊载,“原系租课及雍府地基并营房空地,湘春书院塘税及西南门等处地基解纳。” 今地基、房屋毁败,塘地荒塞,俟陆续招民盖垦外,顺治十四年报过见今盖住地基三十五间,各认租不等,共纳租银二百四十两二分,入户部充饷。
班匠:〈匠夫自办。〉
一起运 江南人匠、纳班一百七十名。每名一两八钱。每两扛解三分五釐。续报见存七十一名四年一班。该班每名纳银
一、拨运 扛存本府人匠一十九名,每名纳银一两,二项解司转达。以上俱照《康熙全书》编载。一优免 顺治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户部尚书巴哈纳等题准。
《一品》:“免粮三十石,人三十丁。”
《二品》免粮二十四石,人二十四丁。
《三品》:免粮二十石,人二十丁。
《四品》免粮一十六石,人一十六丁。
《五品》免粮一十四石,人一十四丁。
《六品》免粮一十二石,人一十二丁。
《七品》:免粮一十石,人一十丁。
《八品》免粮八石,人八丁。
《九品》,“免粮六石,人六丁。”
“以上,在京官员照例优免,在外官员各减一半。” 其馀教官、举贡、监生、生员各免粮二石,人丁二丁。杂职、省祭官、承差、知印、典史各免粮“一石,人丁一丁。以礼致仕者免十分之七,闲住者免一半,犯赃革职者不在优免之例。如户内丁粮不及数者,止免实在之数。丁多粮少者,不许以丁准粮;丁少粮多者,不许以粮准” 丁,俱以本官自已粮丁,照数优免。但有分门各户,疏远房族,不得一概混免。
生员优免每生免粮二石,每石免银一钱二分二釐二毫九丝六忽四微四纤六尘九渺。《由单》内载有免粮一千四百九十六石,共免银二百。
八十一两四钱五分九釐四毫五丝八忽,奉文扣解充饷。每生免丁二丁,每丁免银二钱二分五釐七毫一丝五忽三微一纤一尘六渺。《由单》内载有“免丁一千四百九十六丁” ,共免银三百三十七两六钱七分一毫六忽一微五纤三尘六渺。康熙四年以前,奉文扣解充饷;康熙五年以后,止免本身一丁,共免银一百六十八两八钱三分五釐五丝三忽七纤六尘八渺。馀银扣解充饷,丁粮杂徭概免。
衡山县
原额田七千三百四十三顷五十七亩六釐八毫四丝。内上田三千四百二十七顷七十五亩九分四釐四毫八丝。每亩科秋粮米四升二合一勺,该米一万四千四百三十石八斗六升七合二勺七抄。每石并新加颜料,共派银五钱八分一厘一毫八丝零,该银八千三百八十七两四分八釐五毫零。每亩夏税米一合二勺九抄,该米四百二十二石一斗五升九勺七抄。每石派征银四钱二分九釐五丝二微六尘,该银一百八十九两七钱一分八釐七毫八丝零。中田二千四百三十五顷八十亩九釐六毫四丝,每亩科秋粮米三升七合一勺,该米九千三十六石八斗二升一合五勺七抄。每石照前则例派征,该银五千二百五十二两九分三釐二毫六丝五忽一微五纤九尘。每亩科夏税米一合二勺九抄,该米三百一十四石二斗一升八合三勺二抄。每石照前则例派征,该银一百三十四两八钱一分五釐一毫三丝零。
下田一千一顷七十一亩八分二釐五毫六丝。每亩科秋粮米三升二合一勺,该米三千二百一十五石五“斗一升五合六勺。每石照前则例派征,该银一千八百六十八两八钱一分九釐四毫四丝五微三纤四渺。每亩科夏税米一合二勺九抄,该米一百二十九石二斗二升一合六勺六抄。每石照前则例派征” ,该银五十五两四钱四分二釐九毫九丝二忽。
山水乡田,四百七十八顷二十九亩二分一毫六丝。每亩科秋粮米二升九合三勺二抄,该米一千四百二石三“斗五升二合五勺七抄。每石照前则例派征,该银八百一十五两三分六毫四丝二忽二微七尘。每亩科夏税米一合二勺九抄,该米六十一石六斗九升九合六勺七抄。每石照前则例派征,该银二十” 六两四钱七分四釐四丝三忽。
原额地三百五十四顷一十三亩五分七釐九毫六丝。每亩科秋粮米三升七合一勺,该米一千三百一十四石二斗一升四合八勺。每石照前则例派征,该银七百六十三两八钱六釐一丝七忽七微八纤四尘五渺。每亩科桑丝一分七釐九毫四忽八微三纤三尘六渺,该丝三十九斤一十两二钱五分三釐三毫。每两派征银三分六釐七毫四丝九忽八微,该银二十三两三钱八釐六毫四丝八忽五纤六尘。
原额“塘三百九顷三十三亩一分七釐六毫五丝。每亩科秋粮米三升二合九抄八撮七圭七粟,该米九百九十二石九斗一升四合九勺九抄。每石照前则例派征,该银五百七十七两七分三毫八丝八忽二微一纤一尘九渺。每亩科夏税米一合二勺七抄二圭六粒四粟,该米三十九石二斗九升三合三勺。每” 石照前则例派征,该银一十六两八钱五分八釐八毫九丝二忽五微。
以上田地、塘共八千七顷一十三亩八分二釐四毫五丝。
共科秋粮米三万三百九十二石六斗八升六合八勺。二斗以上起科官米三百七十二石二升三勺;一斗以上起科官米一百一十石七斗一升八合一勺。一斗以下起科官米并民米二万九千九百九石九斗四升八合四勺。近奉例清丈,不分官民一体编差额征并新加颜料,共银八万七千六百六十三两八钱六分八釐二毫五丝四忽五微六纤一尘九渺。
科夏税米九百八十六石六斗一升三合九勺二抄。
额征银四百二十三两三钱九釐八毫五丝《科桑丝》三十九斤一十两二钱五分三釐三毫,额征银二十三两三钱八釐六毫四丝八忽五纤六尘。
顺治年间,时因兵燹,田地荒芜。本县遵例呈报,“荒秋粮米” 一万三百三十八石四斗五升四合九勺八抄六撮一圭。
除无征银五千九百六十两三钱六分四釐三毫一丝四忽六微九纤九尘八渺。
实在成熟秋粮、夏税米二万一千四十石八斗四升五合七勺三抄三撮九圭。
实征银一万二千一百五十两一钱二分二釐四毫三丝七忽九微一纤八尘一渺。
顺治十四、五、六、八年,康熙元、二、四、五、六年,通共开垦秋粮、夏税米一千八百二十二石六斗六升二勺六撮二圭。
实在荒秋粮米八千二百三十九石五斗一升九合三勺三抄四撮九圭。
无征银四千七百五十六两五钱六分六釐一毫九丝一忽六微一纤七尘四渺。
荒夏税米二百七十六石二斗七升五合四勺四抄五撮。
无征银一百一十八两五钱三分八釐九毫四丝二忽六微二尘。
实在原成熟并开垦秋粮米,共二万二千一百五十三石一斗六升七合四勺六抄五撮一圭。实征银一万二千九百七两三钱二釐六丝二忽九微四纤四尘五渺。
成熟夏税米七百一十石三斗三升八合四勺七抄五撮,实征银三百四两七钱七分九毫七忽三微八尘。
《成熟桑丝》三十九斤一十两二钱五分三釐三毫,实征银二十三两三钱八釐六毫四丝八忽五纤六尘。
康熙九年内,知府张奇勋、知县王家贤奉抚院卢震通察捏报垦荒之续弊,并逃亡荒粮之包赔,本县共册报顺治十一年、十四年、康熙元年捏垦秋粮米八百八十三石三斗九升八合四勺二抄一撮。又册报顺治十一年逃亡荒秋粮一千二十八石一斗九升五合九勺七抄。巡抚卢前后具题请蠲候。
旨:“在案。”
南粮 额征江南本色正米六千三百四十石六斗,每正米一石派征二五耗米二斗五升,该米一千五百八十五石一斗五升,共该正耗米七千九百二十五石七斗五升。除荒无征米二千一百五十二石七斗四升九合六勺三抄七撮,实征正耗米五千七百七十三石三勺六抄三撮。
另正米一石派征船驴脚米一斗五升,该米九百五十一石九升。奉文每石折银一两,该银九百五十一两九分。内以二钱给解役,该银一百九十两二钱一分八釐;除荒银五十两一钱二分五毫四忽四微,实征银一百四十两九分七釐四毫九丝五忽六微。以八钱充饷,该银七百六十两八钱七分二釐;除荒银二百两四钱八分一厘九毫九丝六忽六微,实征银五百六十两三钱九分四微。
漕粮 额征兑军本色正米五千五百二十石,每正米一石派征四耗米四斗,该米二千二百八石,共该正耗米七千七百二十八石,除荒无征米二千九百九石四升八合六勺二抄,实征米五千六百二十八石九斗五升一合三勺八抄。
另正米一石派征里纳盘脚米二升、船脚米七升,共该米四百九十六石八斗。除荒无征米一百三十四石九斗四升二勺四抄,实征米三百六十一石八斗五升九合七勺六抄。又《粮道条陈》于四斗外加耗米二斗。顺治九年,楚抚迟题请免加,户部覆奉。
旨“革除。多加二斗耗米。”
《人丁 》:原额人丁一万一千四百三十八丁额征,并新加颜料,共银二千九百两七钱一分七釐六毫一忽三微六纤八尘二渺。顺治十三年内,奉文编审,除逃亡人丁一千九百七十七丁无征丁银五百两一钱四分六釐七毫九丝六忽九微二纤五尘八渺八漠。又除豁免西山故夫三十丁,豁免丁银八两三分三釐六毫九丝一忽四微八纤四尘。实见在并招来人丁九千四百三十一丁,实征银二千三百九十二两五钱三分九釐一毫一丝二忽九微五纤八尘三渺二漠。
以上地丁二项条辽,除优免充饷外,共额征银三万一千二十五两八钱三分六釐八毫四丝五忽一纤一尘一渺。除荒并豁免故夫丁银八千九十二两三钱九分九釐四毫九丝五忽六微九纤八尘九渺八漠,实征并垦银二万二千九百三十三两四钱三分七釐三毫四丝九忽。
三微一纤二尘一渺二漠。康熙九年内知府张奇勋、知县王家贤奉抚院卢震通察逃亡人丁。本县册报:顺治十一年逃亡人丁一千八百三十丁,寻蒙抚院卢力疏请豁免,见今候
旨:“在案。”
一、起运地丁钱粮及摘裁,共额银二万一千八百六十一两五钱八分三釐四毫九丝一忽七微一纤一尘一渺。除荒并豁免故夫丁银五千六百七十一两四钱二釐三毫二丝七忽六微五尘三渺八漠。实征银一万六千一百九十两一钱八分一厘一毫六丝四忽六尘七渺二漠。各部寺解费银九十五两八分四釐五毫五丝五忽二微五纤三尘七渺。除荒并豁免故夫丁银二十五两二钱七分一厘四毫一忽六微九纤六尘二渺,实征银六十九两九钱一分三釐一毫五丝三忽五微五纤六尘五渺。
随漕浅船正费并驴脚充饷,共银二千四百七十五两九钱九分三釐四毫四丝。除荒并豁免故夫丁银六百五十三两七钱六分二釐四毫四丝二忽二微,实征银一千八百二十二两二钱三分九毫九丝七忽八微。
江济水夫银六百五十二两八钱三分三釐九丝。除荒并豁免故夫丁银一百七十二两五钱一分五釐二毫三忽六微三尘,实征银四百八十两三钱一分七釐八毫八丝六忽三微七尘。一、拨运存留官役俸食、驿站夫马祭祀等项,共银五千九百四十两三钱四分二釐二毫六丝八忽四微六纤三渺。除荒并豁免故夫丁银一千五百六十九两五钱四分八釐一毫二丝五微一纤二尘四渺,实征银四千三百七十两七钱九分四釐一毫四丝七忽五微二纤三尘九渺。
《丁粮》外派 鱼舫充饷银一百三十三两七钱四分四釐。
商税充饷正银一十八两。
《黄麻熟铁线胶》银正扛解费共银五十八两五钱七分一厘一毫四丝九忽二微六纤一尘三渺。
班匠价银一十三两八钱。
更名地租银三两六钱。内康熙三年续增银四钱。
新征麂皮京扛银一两四钱四釐。除荒银三钱八分五釐二毫四丝四忽三微,实征银一两一分八釐七毫五丝五忽七微。
优免 原额生员,每名免粮二石,免丁二丁。
《皇清仍照例优免》由单内载有免粮六百八十一石。
每石免银一钱八分四釐六毫八丝五忽五微三纤四尘九渺七漠,共免银一百二十五两七钱七分二釐。奉文扣解充饷。有免丁六百八十一丁,每丁免银一钱八分四釐八毫二丝五忽一微九渺二漠,共免银一百二十五两八钱六分六釐。除免绅衿本身一丁外,馀银扣解充饷,粮丁杂徭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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