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425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千四百二十五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四百二十五卷目录
平乐府部汇考三
平乐府学校考
平乐府户口考
平乐府田赋考
职方典第一千四百二十五卷
平乐府部汇考三
[编辑]平乐府学校考 府志
[编辑]本府
“平乐府儒学 宋时旧址在城东二里《考》盘涧之西。宣和间,知州严以讽徙城内。淳熙中,太守王光祖复迁旧址。元初毁于兵,至元己卯,知州孙武德经营。创始十五年,武德之子梦得再知州事,乃继成之。后圮至正十二年,拓拔元善重建。明洪武二十七年,知府张信增建厨库。宣德十年,知府唐复鼎建殿堂。正德十” 年,知府张重修。嘉靖四年,知府李彦徙城内凤凰山麓。万历七年,参政陈应春建“敬一亭” ,凿泮池,树棹楔。十九年,知府黄文炳重修大殿、两庑前为戟门、棂星门,后为明伦堂,两翼为斋,最后为尊经阁。启圣祠在明伦堂西,名宦祠附东庑前,乡贤祠附西庑前。崇祯末,尽烬于兵。
皇清顺治十六年,知府王延裪始建“明伦堂。”十八年,
“建大成殿,悉出草创。康熙九年,知府杨荣引知县陈光龙捐俸同邑绅重修,并新建左右两庑。棂星门外建仪门五间,砖墙二面,庙貌庶几复古焉。” 甲寅后,兵燹荒圮。二十年,署知府娄仿舜修建明伦堂、启圣宫,并殿庑门垣,葺而新之。道乡书院 在府城东北,久毁。嘉靖九年,提学佥事黄佐、知府龙大有重建,以祀邹忠公浩,张治有《记》。
皇清康熙六年,兵巡道胡朝宾重建《坊表》,改为《访贤》。
书院邑人袁景星有记
明贤书院 在府前,今废。
学田 原额七顷一十九亩,每亩折租银不等,共该银七十三两九钱八分二釐三毫三丝。平乐县儒学 旧在城北龙兴观,明洪武四年建,知县高忠创立。永乐二年,知县陈应文重修。二十年,推官邹宁复修,杨懋有记。正统元年,知府唐复重修。弘治间,被水冲没,知府谢湖改附府学。正德间,诏裁革冗员,生徒亦隶郡庠。万历三十四年,知县陈御墀详请将南门内明贤书院改建,唐世尧有记。崇祯末年废。今仍附府学合祀。
旧社学 二所一在西门外塔街,一在府儒学左,今废。
学田 原额五顷五十亩,每亩折租钱不等,共该银六十一两八钱三分六釐五毫。
外州县
恭城县儒学 旧在县治东南凤凰山,明永乐八年建。成化十三年迁县时知县夏玮建于县西,学后有泽,知府杨魁凿池一区,引水入焉,名曰洗砚池。正德九年,参政蔚春见殿堂圮坏,发赎锾修理。知县陈猷捐俸区画,以助不逮,辟基重建。正德十三年,兵备副使张祐建“腾蛟” 、《起凤》二坊于棂星门左右,因风水不利。嘉靖庚申岁,知县杨钧迁县西隅,凡三迁,始定殿堂斋庑,岁久圮坏。万历二十年,知县任思申请修建庙学之制,外为棂星门,以石为柱,外有泮池,门之内为戟门,东侧为宰牲所,祭器寄贮库。戟门内为拜阶,中为露台,上为
先师庙:庙右为“启圣祠” 二座。前座知县任思建,后
署县事教谕朱较建。庙之左为明伦堂,知县任思修。堂之左右建进德、修业两斋,久废。堂之前为月台,台之前为甬道,外为进贤门,匾曰“腾蛟起凤。” 外为儒学门,题曰“修道崇德。” 儒学门之左为教谕斋,又左为训导斋,各三座。知县任思修,后县令陈朝策重修,周围砖砌。惟二斋崩圮,竟成荒莽,赁民房以居。天启五年,署县事同知庄日宣、知县张汝醇继修庙堂门庑,周围缭以重垣,棂星石柱,下增新栅。复支学租银二十四两,买学前民居一所,为教谕斋,匾曰“清斋公署。”
皇清定鼎,先经寇变。康熙九年,知县曹林韵申详请
建捐助未敷先将
圣殿两庑。启圣祠重修,馀俟再建。
学田 原额二顷六十三亩,每亩折租银不等,该银二十六两七钱六分。
富川县儒学 在县治西南隅一里。明洪武二十九年建,久毁。成化四年,知县韦忠重建,有记。弘治二年,知县刘时雍复修,周孟中有记。正德元年,督学姚镆徙建城北隅迎恩坊,命知县张冕董其事。嘉靖间,通判邓辂易棂星门以石,内为泮池。十七年,教谕徐一翰命工凿之,上为泮桥,邑人张惠有记。二十二年,知县陈东重修。万历九年,知县周笃棐重建。直上为㦸门,凡三门。东侧为宰牲所,西侧为祭器库,左为东庑,右为西庑,中为露台,上为
“先师庙” 右为儒学门,内为“贤路” ,直上为“礼门” ,门左
为进德斋,右为修业斋,上为明伦堂,堂后为尊经阁、敬一亭,《箴》在其中。上为启圣祠,左为名宦祠,右为乡贤祠。教谕廨在修业斋,汪若水有《记》。三十五年,知县张文燿、教谕张翊捐置学田、学铺。明末屡经兵燹,烧毁无存。
皇清顺治十四年,知县雍恭建。康熙四年,知县张鹏
翼重修。十年,知县刘钦邻、教谕颜以庄重建启圣祠。外明伦堂、尊经阁、名宦、乡贤二祠,教谕廨,俱存。基址见今修建。
江东书院 在县北六十里秀峰。宋嘉定十四年,澹然居士毛基建,有《记》。
社学 在守御所东
学铺五间 ,教谕童大濩、张翊建。外有空地一所。江东学铺十五间,每年共收租银九两五钱。学田 原额七十七亩一分零,共米三十二石九斗。每石征折银三钱五分,共该银一十一两五钱一分三釐三毫零。
贺县儒学 殿一座,东西庑各一间。兵燹后颓坏。
皇清康熙二年修复,左右库房各一间。“泮池桥”,嘉靖
二十六年,教谕毛纯造棂星门三间,旧用木柱。嘉靖三十六年,县丞石汝砺更以石会裁革,送部调用。未毕工,经历石渠成之。启圣祠一间,先以玉虚观地为之。观毁,建于明伦堂后;“敬一亭” 一间,知县王聪置石碑七通于旧学,后移置于新学中。“明伦堂” 三间,万历五年本府通判程世采署。县廓而新之,建“鸣阳书院” 一所,内讲堂三间,号房十间,大门一间,照壁一座,今作训导衙。年久倾颓。康熙五年本府通判白鳌宸、推官吴矿等重建成德斋一间,达材斋一间。教谕宅二座,在儒学门右。嘉靖二十三年教谕李文贵建,改作训导衙。年久倾圮。康熙九年,知县何标、教谕刘懋沛捐俸建,复仍为教谕衙署。名宦祠新修乡贤祠一间,新修书院一座,内官厅一,门楼一,两旁厢房各一,名曰昂霄书院,堂曰“奎光。” 万历癸卯乡绅毛翊建,今毁。按《县志》:“旧学在城东,宋郡守邓辟所建。元至正初,郡守刘晋重建,十六年毁。知府孙逢宸再创殿庑门堂,馀皆未备。明洪武十年,因其旧而增饰之。永乐十三年,主簿傅岳重修。成” 化三年,知县蒋智重修一新,本府知府袁衷有“记。” 嘉靖十三年,知县王聪重修,迁大成殿稍前,易故增新。二十三年,参政曾存仁、副使朱良、本府知府姜梁至县,见旧学不利,因迁于南门内玉虚观地。教谕李文贵议卖旧学地偿其费,巡按御史陈宗夔以擅迁题参,并贡生董玉爵等俱被诬,时论惜之。万历甲午,翁知县大修殿堂等处,俱培土高二、三尺。后年久庙宇倾颓,教谕衙舍仅遗荒基。署印本府推官周伯逊详允动支银两修复,今仍之。
社学 二所,一在县前,一在水东,已经烧毁。水东学铺五间 ,原额租银十一两九钱三分四釐。向因倾圮无存,止存铺地召佃承认,自备茅木结盖,共得租银二十两零五钱,尚缺银九两四钱三分四釐。
学田 原额四顷九十六亩六分五釐有零。每亩征银七分五釐二毫有零,共租银三十七两三钱九分五釐有零。
修仁县儒学 在县东关外。成化间筑城迁县东,后再迁城南门外。明末,朱晋明迁于城南郭外,不数年而圮。
皇清顺治十二年,署县事高际运睹学宫颓敝,仍迁
城内旧址而修葺之。康熙八年,知县李子实捐造启圣宫,筑土墙,凿泮池,但明伦堂、棂星门、名宦祠、仪门、斋舍各处尚未建。十一年,知县陈锡畴募理。十三年,毁于兵。十九年,署县事王用诹、署训导莫显璋倡率修葺,建复启圣祠、仪门、明额廪,增生员各六名。
学田 :原额大小十五坵,税田八亩八分四釐,该银四两六钱五分七釐七毫。实在成熟田五坵,租银一两五钱一分七釐七毫,递年按熟征。
解布政司,或解“提学” ,移解《司库》。
荔浦县儒学 旧在县东,宋徙县西。元至正己丑,主簿石天岳重修,有记。明洪武初,知县马宥重建。景泰元年,知县伍绘改迁城邑,移建于今县城之西。万历十二年,知县吕文峰重建殿、祠、堂、斋兵燹后颓,明伦堂尚存。
先师殿、“启圣宫,皆覆以茅” ,两庑、两祠、仪门、棂星门。
俱未设
皇清康熙四年,知县钱周鼒始重建圣庙一座。庙后
为明伦堂。堂之东为学仓,西为祭器库。左右庑下为进德、修业两斋。堂之东后为启圣祠,前为名宦、乡贤二祠,又后为教谕廨。儒学门在棂星门左。
社学 在儒学东隅。今废。
学田 旧有田六百亩,坐落朦胧三峒,因贼首覃公段作乱,其田尽荒。壬申大征之后,尽给土司兵耕种。万历元年,兵备道金柱复拨学田二百亩,在中峒东村,岁解学租银十两,义雷学租银二两四钱,寺门学租银二两,共银十四两四钱。
昭平县儒学 明万历间,知县冷茂松修建。越十年,知县柯寿恺复修。
皇清康熙元年,知县陈定国重建文庙一座、“启圣宫。”
宫墙、明伦堂、大门、仪门、泮池。八年,金人鼐重修。学租 额征银十二两一钱五分三釐有奇。永安州儒学 原在城内州治西。成化间,都御史朱英委参议谢绶创立,陈献章记。嘉靖间火,知州杨钧重建,后迁南门外。
皇清康熙五年,知州邓林尹重建。
圣殿一座、东西庑各一座。棂星门一座、“启圣祠一”
座。十一年,知州何呈秀建立文昌阁一座、明伦堂一座。十九年,知州丁亮工重修,督学王如辰有《记》。
学田 原额五十二亩,每亩折租银一钱四分,共银七两二钱八分。
平乐府户口考 府志
[编辑]府总
原额人丁一万零二百二十六丁四分。内除昭平县人户熊国清于顺治八年内具告抚院,批准豁免,人丁无征。又新陞见龙秧家、韦峒出里民丁九十九丁六分七釐。
实在人丁一万零三百二十五丁七釐。各属编征不等,实征丁银三千二百八十一两四钱九分一厘二毫有奇。内征回三差丁银二百八十九两零一分六釐有奇。
平乐县
顺治十八年,始入《版图》。额:人丁一千三百四十丁。
该丁银四百八十二两四钱。内除荒丁五十四丁一分有零。
熟丁一千二百八十五丁八分九釐有奇,编征人丁银四百六十二两九钱二分三釐有奇。每丁征银三钱六分。
恭城县
原额人丁六百三十三丁,该银一百六十一两五钱九分九釐七毫有零。内征回三差丁银二十七两二钱七分三釐一毫有零。
冨川县原额人丁一千一百七十二丁五分,该银五百二十七两六钱二分五釐。内征回三差丁银七十五两五钱零四釐。
贺县
原额人丁三千六百一十七丁,该银一千零一十一两四钱七分二釐三毫有奇;内“征回三差” 丁银五十四两九钱九分六釐七毫六丝。荔浦县:
原额人丁九百三十七丁五分,该银二百二十二两零三分五釐有零。内征回三差丁银一十两零七钱五分二釐四毫七丝五忽。
修仁县
原额“人丁” 四百八十六丁,内民丁三百八十二丁,每丁征银三钱一分一厘有零,该银一百一十八两九钱二分有奇。
抚化獞丁一百零四丁,与民丁不同。每丁编银三钱,该银三十一两二钱,共该丁银一百五十两零一钱二分有奇。内征回三差丁银八两八钱五分有奇。
康熙二十一年:分除荒外。
《实熟》通共人丁三百五十五丁,共征熟银一百零九两三钱三分八釐有零。
昭平县
原额人丁一千零六十二丁七釐,该银四百三十五两四钱四分八釐七毫。内征回三差丁银三十七两二钱八分。
永安州
户六百二十一户丁一千零七十七丁,该银二百九十两零七钱九分。内征回三差丁银一十二两五钱二分八釐。
平乐府田赋考 府志
[编辑]本府
原额官民田地、山塘共税六千五百四十八顷七十六亩七分有零。内除昭平县人户熊国清于顺治六年具告抚院王批准“谿田” 二顷五十六亩九分八釐有零。
又于顺治十六年加陞科平乐县清出水浐龙头矶耕兵田九十八顷五十二亩六分八釐有奇。
永安州清出榕峒等堡耕兵田二十七顷一十亩一分八釐。
恭城县“清出凤凰堡耕兵田三顷二十九亩,冨川县馀田税二百三十七顷七十二亩六分六釐,兵田税五顷一十五亩零一厘。”
昭平县恩来、文化二里,官田租田四十一顷一十亩零七分八釐九毫有奇。
实在官民田、地、塘共税六千九百五十九顷一十亩零四釐三毫三丝有奇。
《实编》秋粮米、三万一千九百八十三石二斗九升一合有零。内
本色米一万零四百一十六石七斗一升九合有奇,折色米二万一千五百六十六石五斗七升二合有奇,属编征不等。共折粮银一万零二十四两七铁四分六釐有奇。
实征地亩四差,共银二万零二百五十八两七钱二分六釐四毫有奇。
又于顺治十三年奉文征回“三差优免银” 七百六十九两九钱零八釐三毫有奇。
又于顺治十六年,奉文“新僧胖袄” 银一百二十三两九钱三分六釐八毫有奇。
又于康熙元年奉文增翎毛黄麻、熟铁共银四两八钱二分三釐二毫有奇。
新增鱼线胶、生铜共银六十二两七钱一分七釐有奇。
又于康熙三年奉文新增水脚铺垫,共银一十六两零一分七釐二毫有奇。
《实通》共银三万一千二百六十两零八钱七分六釐四毫有零。
一附征“奉文‘归民田税’” 三十六顷零三亩五毫有奇,按亩征银,不科本折粮米外,尚
恭城县“归民田税” 四顷五十二亩四分九釐五毫。
该折色米五十一石四斗三升二合。
该折粮银并平乐、贺县修仁归民田不科本折粮米按亩起征,共银二百零四两五钱六分七釐二毫有奇。《外路费》银一两七钱七分三釐有奇。
《屯田》本府征解昭平县仙回屯原无税亩陞科,不征本折粮米,额征租银一十五两。以上平恭、冨贺、修荔六属,除本府征解仙回屯原无税亩陞科,不征本折粮米,原额征解租银外,共额征《屯田税》二百六十五顷九十七亩七分九釐有奇。内:
恭城县明季清出屯馀田一十一顷九十三亩八分八釐四毫有奇,原不科本折粮米按亩征银外,尚税二百五十四顷零四亩一分有奇,升科不等,共科米三千四百九十一石四斗八升八合有零。内:
折色米三千一百五十石零九合九勺有奇,折征不等
“该折粮银并恭城县明季清出屯馀田原不征本,折粮米按亩征银,及冨川县屯田查出详定改征租银。” 本府征解昭平县仙回屯共银一千八百六十四两八钱七分二釐有零,共征本色米三百四十一石四斗七升八合有奇。
又丁一万零三百二十五丁零七釐。
丁银三千二百八十一两四钱九分有奇。以上本府所属实征丁编地亩,四差折银征回,三差优免加增胖袄、鱼线胶等项,并附征鱼油、鱼课、屯田及水脚铺垫,通共银三万六千六百三十二两五钱八分九釐四毫有奇。
平乐县
原额“官民田地、山塘民屯馀粮,并清出水浐、龙头矶共税” 九百七十四顷五十九亩一分五釐有奇。
一、中则民田税七百零六顷零九亩三分一厘有奇,内除水浐沙压荒税八顷九十二亩零五釐有奇,原无编差,每亩科米五升三合五勺。该秋粮米四十七石七斗二升五合一勺有奇。内
本色米一十一石六斗五升六合有零。
折色米三十六石零六升九合一勺有奇,该折粮银三十两零七钱六分七釐四毫有奇,实征民田税六百九十七顷一十七亩二分五釐有奇,每亩征地亩四差,补征胖袄、铺垫、水脚,共派银四分一厘有奇。
该银二千八百六十一两一钱四分四釐有零。每亩科米五升三合五勺。
该秋粮米、三千七百二十九石八斗七升三合有零。内纳
本色米二千二百石零六斗九合四勺有奇。折色米一千五百二十九石二斗六升三合有奇。每石折银三钱五分二釐有奇。
“该折粮银五百三十八两八钱八分五釐有奇。一、下则民田税二十八顷九十六亩九分六釐有奇,每亩派征四差等银二分八釐二毫有奇,该银八十两七钱六分二釐五毫有零,每亩科米三斗九升二合四勺有零,每石折粮银六钱,该折粮银五十五两七钱九分五釐四毫有奇。一、中则民塘税二顷七十六亩” 二分三釐二毫有奇。
每亩派征“四差” 等银三分八釐九毫有奇,该银十两零七钱五分七釐三毫有奇,每亩科米五升。
该秋粮米一十三石八斗一升一合六勺有零。本色米八石一斗四升八合八勺有零。
折色米五石六斗六升二合七勺有零。每石折银五钱四分。
该折粮银三两零五分七釐有奇。
一中则开垦陞科民田税八顷九十三亩八分二釐有奇。内安乐里垦田四顷八十五亩五分三釐四毫有奇。每亩派征《四差》等银四分一厘有奇。
该银一十九两九钱二分五釐九毫有奇。每亩科米五升三合五勺。
该折色米二十五石九斗七升六合有零。每石折银六钱
该折粮银十五两五钱八分五釐六毫有零。中则獞种垦田四顷零八亩二分九釐有奇,原无《编差》,每亩科米五升三合五勺。
该本色米二十一石八斗四升三合五勺有奇。“一、上则官学田税” 一顷九十二亩,原无编差,每亩科米一斗二升四合二勺。
该本色米二十三石八斗四升六合四勺。“一、中则没官田税” 四顷三十一亩六分五釐有奇,原无编差,每亩科米八升二合八勺。
该折色米三十五石七斗四升一合有奇,每石折银三钱五分
该折粮银十二两五钱九釐有零。
一、下则民屯田税二十六顷八十六亩九分八釐有奇,原无编差,每亩科米五升三合五勺,该折色米一百四十三石七斗五升三合有奇,每石折银三钱五分。
该折粮银五十两零三钱一分三釐有奇。《一下则轻则》民田税五十五亩二分零,原无《编差》,每亩科米一升四合。
该折色米七斗七升二合有奇。每斗、折银三分五釐
该折粮银二钱七分有零。
一、下则馀粮、田税八十九顷七十一亩七分二釐有零。每亩科则不等。
该折色米二百七十一石二斗九升七合有零。每石、折银三钱五分。
该折粮银九十四两九钱五分四釐有零。一中则没官地税二亩二分五釐,原无编差,每亩科米八升
该夏税本色米一斗八升。
一、中则民地山塘共税五顷七十六亩八分一厘八毫。每亩科米五升。
该夏税本色米二十八石八斗四升有零。一、下则民地税一十三亩五分。原无《编差》,每亩科米三石
该夏税折色米四斗零五合。每斗、折银六分
该粮银二钱四分三釐
一、清出水浐银龙头矶下则耕兵田九十八顷五十二亩六分八釐有奇,原无编差,每亩科米三升有零。
该折色米三百零一石五斗六升三合有奇。每石、折粮银四钱三分有零
该折色米三百零一石五斗六升三合有奇。每石、折粮银四钱三分三釐八毫有奇。
该折银一百三十两八钱一分九釐有奇。一平乐所屯馀田税五十四顷三十亩零二分一厘有奇。每亩科则不等
该折色米六百二十石零九斗七升七合有奇,每石折征不等,共银三百两零一钱一分三釐有零。
新改归民田原额明季靖桂废藩坐派膳田税二十六顷八十四亩一分六釐有零。每亩征银三分六釐,该银九十六两六钱三分有零。每两派水脚银一分五釐有零。
该银一两四钱五分有零。
丁一千三百四十丁
丁银四百八十二两四钱。
阖县地丁、屯馀、膳租、水脚,共额征银四千七百八十七两三钱八分六釐有奇。
起运
礼部项下 药材、水脚、铺垫,共银五两四钱七分三釐有零。内将银一两零四分一厘有奇解府采买本色药味,实解司银四两四钱三分一厘有奇。
工部项下 胖袄、翠毛水脚,共银七十两零四钱五分五釐有奇。
《户部》项下 本折并节年奉裁充饷共银一千八百六十八两零三分七釐有零。
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驿站,共存留银二千九百一十两六钱二分。
恭城县
实征官民田地、塘税三百四十六顷五十亩零九分五釐有奇。
秋粮米、一千八百七十二石五斗三升五合有零。内:
本色米九百五十六石一斗三升有零。
折色米、九百一十六石四斗有零
折色银四百二十三两一钱九分三釐有奇,实征地亩四差,共银一千三百一十九两五钱四分三釐有奇。
“征回三差” 优免银一百一十二两三钱二分二釐四毫有零。
《新增胖袄》银六十一两四钱九分四釐。
新增黄麻、熟铁翎毛共银二两四钱七分七釐五毫有零。
《新增鱼线胶》生铜银三十一两一钱八分五釐有零。
新增水脚铺垫,共银四两二钱二分七釐四毫有零。
附征“奉文归民原额田税” 四顷五十二亩四分九釐有零。
该折色米五十一石四斗三升二合,共征银二十二两三钱七分有零。
原额、屯田九十四顷六十六亩二分
该科折色米一千八百九十三石二斗四升。每石折银六钱、共折银一千一百三十五两九钱四分四釐。又明季清出屯馀田一十一顷九十三亩八分八釐有奇。原不科本折粮米、每亩折征银三分六釐
该征银四十二两九钱七分九釐有奇。
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驿站,共存留银七百七十八两六钱五分。
冨川县实征官民田地、塘税一千零八十一顷一十六亩六分有奇。《编》
秋粮米四千六百三十六石七斗二升五合有零。内本色米二千二百六十石零六斗二升七合有奇。
折色米二千三百七十六石零九升八合有奇。折色银一千九百四十五两四钱二分六釐四毫有奇
实征地亩四差,共银二千七百五十六两四钱六分九釐二毫有奇。
“征回三差” 优免银二百七十两零四钱九分七釐有零。
新增《胖袄》银一十八两二钱二分九釐。
新增水脚铺垫并《原编》共银二两六钱一分。有。
零
原额、屯田一十五顷九十亩。每亩科米二斗。该折色米三百一十八石。每石折银四钱零四釐有奇。共折征银一百二十八两五钱八分有零
又查出详定改征租银每亩征银五分,共征银七十九两五钱,共折银二百零八两八分有奇。《附征》一项,额征猪税抵充牛判银五十七两三钱三分。
存留
按《通志》:官俸役食驿站,共存留银一千二百七十六两六钱四分。
贺县
实征官、民、兵獞田地、塘税共二千一百九十二顷一十亩零五釐有奇。
《秋粮》折色米、一万零三百七十九石七斗二升有零
《折粮》银四千四百五十六两四钱七分一厘有零。
实征地亩四差,共粮六千零五十五两九钱七分七釐有零。
“《征回三差》优免银” 一百一十八两九钱六分八釐有零。
新增胖袄银七两二钱零一厘三毫有奇。新增水脚铺垫共银三两四钱二分八釐六毫有奇。
附征:“奉文‘归民原额’” “招贤里扶塘秧地村田税” 三顷二十亩,原不科本,折粮米系按亩征银。每亩原征银二钱,共银六十四两。
原额、屯田二十三顷八十五亩三分二釐一毫。升科不等
该折色科米二百八十七石八斗七升二合有奇,每石折银三钱五分,共折银一百两零七钱五分五釐有奇。
存留
按《通志》:官俸役食驿站,共存留银二千一百三十六两八钱六分。
荔浦县
实征官民田地、塘税四百六十六顷三十七亩四分六釐有奇。
秋粮米二千一百六十九石一斗三升五合有零。内本色米一千六百五十一石六斗八升九合有零。
折色米五百一十七石四斗四升五合有零,折粮银一百六十两零三钱八分六釐有奇,实征地亩四差,共银一千一百一十七两二钱九分四釐有奇。
“征回三差” 优免银二十二两九钱七分四釐有奇。
《新增胖袄》银十两零七钱七分七釐。
新增水脚铺垫,共银一两零二分六釐八毫有零。
原额“西喃” 屯田一顷四十九亩六分,每亩科米二斗,该折色米二十九石九斗二升。每石折银二两零七分二釐一毫有奇,共折银六十二两。又屯田五十一顷八十三亩八分九釐,每亩科米五升三合有奇。
该本色米二百七十七石三斗三升八合有奇,存留。
按《通志》:官俸役食驿站,共存留银五百六十三两五钱六分。
修仁县
原额官、民兵田地塘共税一百六十七顷五十五亩四分八釐有奇,各陞科不等。
该秋粮米九百三十四石五斗四升八合有奇。内本色米八百九十八石一斗九升三合有奇,折色米三十六石三斗五升四合有奇,折粮银十两零九钱六釐有奇。
实征地亩四差,共银五百五十九两五钱四分八釐有奇。康熙二十一年分,除荒外,
实征熟税一百五十四顷二十四亩五分有零,折色米三石四斗八升四合有零。
该征地粮共银五两四十二两八钱二分一厘有奇。
征回三差优免银十九两二钱九分九釐有零。新增水脚铺垫银五分八釐四毫有零。
附征:“奉文归民原额田税” 五顷九十八亩八分三釐有零。原不科本折粮米按亩征银三分六釐,共征银二十一两五钱五分八釐有零。外路费银三钱二分三釐四毫。
原额、屯田十一顷九十八亩八分八釐。每亩科
米五升三合有奇
该屯粮本色米六十四石一斗四升有零。全熟原额明季靖江废藩膳田税五顷九十八亩八分三釐有奇,每亩科银三分六釐。
该银二十一两五钱五分八釐有零。《外路费》银三钱二分三釐有奇。全熟。
昭平县
实征官、民兵獞田地、塘税一千四百六十二顷零九亩八分三釐有奇。
秋粮米五千六百一十六石五斗三升二合有奇。内本色米一千四百五十二石五斗四升七合有奇。
折色米四千一百六十三石九斗八升四合有奇
折征粮银一千八百五十二两九钱九分八釐有奇。
实征地亩四差,共银五千零一十二两零五分八釐有奇。
“征回三差” 优免银八十六两五钱一分七釐有奇。
新增黄麻、熟铁翎毛共银二两三钱四分五釐有奇。
新增鱼线胶、生铜共银三十一两五钱三分零。新增水脚铺垫,共银二两三钱八分一厘一毫有奇。
起运
户部项下 地亩优免折粮、“裁扣编剩” 等项,共银三千一百零七两八钱五分七釐有零。遇闰之年,仍于地亩项内抵兑贺县协济驿站闰银五十二两六钱七分七釐有零。又地亩项内抵兑怀集县协济驿站闰银二十五两。
礼部项下 折色药材银二十五两九钱四分四釐有奇。水脚银七钱七分八釐有奇。本色药材银六两三钱二分五釐有奇。铺垫银一钱八分九釐七毫有奇。
工部项下 折色翎毛黄麻熟铁银十一两二钱九分三釐五毫有奇,水脚银三钱三分八釐有奇,本色鱼线胶生铜银三十五两八钱七釐有零,铺垫银一两零七分四釐二毫有奇。以上起运共三千一百八十九两六钱零九釐有奇。遇闰之年,仍于地亩项内抵兑贺县协济驿站闰银五十二两六钱七分七釐有奇。又地亩项内抵兑怀集县驿站闰银二十五两,存留
按《通志》:官俸役食驿站,共存留银三千六百七十七两六钱七分。
永安州
实征官民田地、塘税二百六十八顷六十三亩四分八釐九毫有奇。
秋粮米一千六百三十五石四斗七升有零。内本色米九百零二石四斗五合有奇。
折色米七百三十三石六升四合有奇。
《折粮》银二百四十二两一钱六分有零。
实征地亩田差共银六百一十五两五钱八分五釐六毫有奇。
征回三差优免银十六两四钱三分二釐有奇。新增水脚铺垫银七分二釐九毫有奇。
存留
按《通志》:官俸役食驿站,共存留银五百七十两六钱五分。
附盐课商税
府总
“本府所属一州七县,除冨、贺二县额销广东盐引一千四百七十道,于康熙十年巡抚金题准减十分之四,该引五百八十八道,在马平等州县代销,尚引八百八十二道,冨川县应销引四百八十道,贺县应销引四百二道,平、恭、修、荔、昭、永六属照题定经制共额引一百六十道四分” ,原额花麻田税银四百八十一两八钱四分四釐九毫五丝。又增添新垦花麻地税银一十六两二钱五分。
平、恭、贺、修、荔、昭、永七州县编征。
原额阳山耕民插住,每年征派银二十两。恭城县编征。
原额修堤银十八两,平乐县编征。
原额盐、木商税共银一百八十九两七钱七分二釐。
恭城、昭平、永安三属编征。
原额猪税抵充牛判,共银六十一两三钱三分。恭、冨二县编征。原额伸家、廖峒、大小涝,共山租银一十五两,恭。
城县编
原额锄头地租银一十九两五钱,贺县编征。原额认增杂税银一百两,贺、昭二县编征。原额城壕银三两,贺县编征。
以上小税计十款,共银九百二十四两六钱九分六釐九毫五丝。
平乐县
额销盐引三十九道七分、计盐五百五十五包零一百二十觔
原额《花麻地租》银二百七十五两零五分。又增添新垦花麻地税银十六两二钱五分。除荒外,熟银八十三两六钱。
修堤银一十八两
恭城县
原额盐引二十一道八分
原额花麻地税银十九两六钱五分。除荒外,熟银十一两六钱八分。
原额阳山耕民插住,每年税银二十两。《全荒》原额盐木商税银二十五两。
原额“猪税抵充《牛判》” 银四两。
原额“伸家、廖峒、大小涝共山税银十五两。” 冨川县原额《猪税》抵充牛判银五十七两三钱三分,贺县
原额花麻地税银四十三两九钱九分三釐有奇。
原额锄头地租银十九两五钱。
原额认增杂税银五十两。
原额“城壕租银三两。”
荔浦县
原额盐引二十二道
原额花麻地税银九十一两二钱九分。除荒外,征熟银四十二两。
修仁县
原额盐引一十一道三分
原额花麻地税银七两六钱一分一厘,除荒熟银二两八钱。
昭平县
原额盐引三十六道五分
原额征花麻地税银二十六两二钱零一毫。原额征认增杂税银五十两
原额征盐、木商税银八十四两五钱。
永安州
原额盐引三十五道一分
原额花麻地税银一十八两零五分。除荒外,征熟银六两二钱五分六釐。
原额征盐木商税银八十两零二钱七分二釐;除荒外,征熟银三十六两六钱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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