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边裔典/第101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百一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边裔典
第一百一卷目录
暹罗部汇考〈赤土 暹罗斛〉
隋〈炀帝大业一则〉
元〈成宗元贞一则 大德一则〉
明〈太祖洪武十二则 成祖永乐十四则 宣宗宣德一则 英宗正统三则 代宗景泰
一则 英宗天顺二则 宪宗成化三则 孝宗弘治一则 武宗正德一则 世宗嘉靖二
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二则〉
皇清〈顺治二则 康熙八则〉
图考〈一则〉
真腊部汇考一〈吉蔑 甘孛智 澉浦只〉
隋〈炀帝大业二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宋〈徽宗政和一则 宣和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明〈太祖洪武十则 成祖永乐七则 代宗景泰一则〉
真腊部汇考二
真腊风土记〈总叙 城郭 宫室 服饰 官属 三教 人物 产妇 室女
奴婢 语言 文字 正朔时序 争讼 病癞 死亡 耕种 山川 出产 贸易
欲得唐货 草木 飞鸟 走兽 蔬菜 鱼龙 酝酿 盐醋酱面 蚕桑 器用 车轿
舟楫 属郡 村落 取胆 异事 澡浴 流寓 军马 国主出入〉
图考〈一则〉
杜薄部汇考
隋〈总一则〉
薄剌部汇考
隋〈总一则〉
火山部汇考
隋〈总一则〉
都昆部汇考〈附边斗国 拘利国 比嵩国〉
隋〈总一则〉
无论部汇考
隋〈总一则〉
罗刹部汇考
隋〈炀帝大业一则〉
边裔典第一百一卷
暹罗部汇考〈赤土 暹罗斛〉
[编辑]隋
[编辑]炀帝大业三年遣屯田主事常骏等使赤土国
[编辑]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赤土本传》,“赤土国,扶南 之别种也。在南海中,水行百馀日而达所都,土色多 赤,因以为号。东波罗剌国,西婆罗娑国,南诃罗旦国, 北拒大海,地方数千里。其王姓瞿昙氏,名利富多塞, 不知有国近远,称其父释王位,出家为道,传位于利 富多塞,在位十六年矣。有三妻,并邻国王之女也。居 僧祗城,有门三重,相去各百许步,每门图画飞仙、仙 人、菩萨之像。悬金花铃毦,妇女数十人,或奏乐,或捧 金花,又饰四妇人,容饰如佛。塔边金刚力士之状,夹 门而立。门外者持兵仗,门内者执白拂,夹道垂素网 缀花。”王宫诸屋,悉是重阁。北户北面而坐,坐三重之 榻,衣朝霞布,冠金花冠,垂杂宝璎珞,四“女子立侍,左 右兵卫百馀人。王榻后作一木龛,以金银五香木杂 钿之,龛后悬一金光焰,夹榻又树二金镜,镜前并陈 金瓮,瓮前各有金香炉,当前置一金伏牛,牛前树壹 宝盖,盖左右皆有宝扇。”婆罗门等数百人,东西重行, 相向而坐。其官有萨陀迦罗一人,陀挐达叉二人,迦 利密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罗末帝一人掌刑法。每城 置那邪迦一人,钵帝十人。其俗等皆穿耳剪发,无跪 拜之礼,以香油涂身。其俗敬佛,尤重婆罗门。妇人作 髻于项后,男女通以朝霞、朝云杂色布为衣。豪富之 室,恣意华靡,唯金锁非王赐不得服用。每婚嫁,择吉 日,女家先期五日作乐饮酒,父执女手以授婿,七日 乃配焉。既娶, 则分财别居,唯幼子与父同居。父母兄 弟死,则剔发素服,就水上构竹木为棚。棚内积薪,以 尸置上,烧香建幡,吹蠡击鼓以送之。纵火焚薪,遂落 于水。贵贱皆同,唯国王烧讫收灰,贮以金瓶,藏于庙 屋。冬夏常温,雨多霁少,种植无时。特宜稻穄,白豆、黑 麻,自馀物产多同于交趾。以甘蔗作酒,杂以紫瓜根, 酒色黄赤,味亦香美,亦名椰浆为酒。炀帝即位,募能 通绝域者。大业三年,屯田主事常骏、虞部主事王君 政等请使赤土。帝大悦,赐骏等帛各百匹,时服一袭, 而遣赍物五千段,以赐赤土王。其年十月,骏等自《南 海》郡乘舟,昼夜二旬,每值便风,至《焦石山》而过,东南 泊陵迦钵拔多洲,西与《林邑》相对,上有神祠焉。又南 行至师子石,自是岛屿连接。又行二三日,西望见狼 牙须国之山,于是南达鸡笼岛,至于赤土之界。其王 遣婆罗门鸠摩罗以舶三十艘来迎,吹蠡击鼓以乐 隋使进金锁以缆骏船。月馀,至其都,王遣其子那邪 迦请与骏等礼见。先遣人送金盘贮香花并镜镊,金 合二枚贮香油,金瓶八枚贮香水,白叠布四条,以拟供使者盥洗。其日未时,那邪迦又将象二头,持孔雀 盖以迎使人,并致金花金盘,以藉诏函。男女百人奏 蠡鼓,婆罗门二人导路至王宫,骏等奉诏书上阁,王 以下皆跪。宣诏讫,引骏等坐,奏《天竺乐》。事毕,骏等还 馆。又遣婆罗门就馆送食,以草叶为盘,其大方丈,因 谓骏曰:“今是大国中人,非复赤土国矣。饮食疏薄,愿 为大国意而食之。”后数日,请骏等入宴,仪卫导从,如 初见之礼。王前设两床,床上并设草叶盘,方一丈五 尺,上有黄白紫赤四色之饼,牛羊鱼鳖猪蝳蝐之肉 百馀品。延骏升床,从者坐于地席,各以金锺置酒,女 乐迭奏,礼遗甚厚。寻遣那邪迦随骏贡方物,并献金 芙蓉冠、龙脑香,以铸金为多罗叶,隐起成文以为表, 金函封之。令婆罗门以香花奏《蠡鼓》而送之。既入海, 见绿鱼群飞水上,浮海十馀日,至林邑东南,并山而 行。其海水阔千馀步,色黄气腥,舟行一日不绝,云是 “大鱼粪也。”循海北岸,达于交趾。骏以六年春与那邪 迦于弘农谒帝,大悦,赐骏等物二百段,俱授秉义尉 那邪迦等官,赏各有差。
按《广东通志》,“赤土疆域与暹逻同。东波罗剌国,西婆 罗婆国,南诃罗旦国,北距大海,地方数千里。隋时,常 骏自南海郡水行,昼夜二旬,每值便风。至焦石山而 过,东南泊陵伽钵拔多洲,西与林邑相对,上有神祠 焉。又南行至狮子石,自是岛屿连接。又行二三日,西 望见狼牙修国之山,于是南达鸡笼岛,至于赤土之” 界。林邑,今占城。《星槎胜览》云:“自占城顺风十昼夜可 至”,是也。
元
[编辑]成宗元贞元年暹国表请遣使
[编辑]按《元史》本纪不载。按暹国本传,暹国当成宗元贞 元年,进金字表,欲朝廷遣使至其国,比其表至,已先 遣使,盖彼未之知也。赐来使素金符,佩之,使急追诏 使同往。以暹人与麻里予儿旧相仇杀,至是皆归顺。 有旨谕暹人“勿伤麻里予儿,以践尔言。”
大德三年暹国请赐鞍马诏赐之金缕衣而不予马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按暹国本传大德三年暹
[编辑]国主上言:“其父在位时,朝廷尝赐鞍辔白马及金缕 衣,乞循旧例以赐。”帝以丞相完泽荅剌罕言“彼小国 而赐以马,恐其邻忻都辈讥议。”朝廷仍赐金缕衣,不 赐以马。
按《广东通志》:“暹逻国,本暹与逻斛二国地,吉赤土及 婆罗刹也。在占城极南,北直廉州,循海北岸,连于交 趾。暹国土瘠,不宜耕艺,罗斛土田平衍而多稼,暹人 岁仰给之。隋大业三年,屯田主事常骏等自南海郡 乘舟使赤土,至今讹传为赤眉遗种,后改曰暹。”元元 贞初,暹人尝遣使入贡。至正间,暹始降于罗斛,而合 为一国。
明
[编辑]太祖洪武四年暹罗遣使朝贡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暹罗在占城西南,顺风十昼夜可 至,即隋唐赤土国。后分为罗斛、暹二国。暹土瘠不宜 稼,罗斛地平衍,种多获,暹仰给焉。元时,暹常入贡。其 后罗斛强,并有暹地,遂称暹罗斛国。”洪武三年,命使 臣吕宗俊等赍诏谕其国。四年,其王参烈昭毗牙遣 使奉表,同宗俊等偕来贡驯象、六足龟及方物。诏赐 其王锦绮及使者币帛有差。已,复遣使贺明年正旦, 诏赐《大统历》及彩币。
按《明一统志》:“暹罗本暹与罗斛二国地。暹乃汉赤眉 遗种,其国土瘠,不宜耕艺。罗斛土田平衍而多稼,暹 人岁仰给之。元贞元初,暹人常遣使入贡。至正间,暹 始降于罗斛,而合为一国。本朝洪武初,暹罗斛国王 参烈昭毗牙遣使臣奈思俚侪剌识悉替等朝贡,进 金叶表。诏赐《大统历》。”
按《岛夷志》:“暹罗气候不正,俗尚侵掠。煮海为盐,酿秫 为酒。男女椎髻,白布缠头,被服长衫。每有计议,刑法 轻重,钱谷出入之事,并决之妇人。其志量在男子上, 以𧴩子代钱流通。人死则灌水银以养其身。” 按《瀛涯胜览》:“暹罗地方千里,环国皆山,峭拔崎岖,地 下湿土疏恶,罕宜耕种。气候不常,或岚或热,自占城 西南,舟”行七昼夜,方至新门海口,入港方达其国。王 居宫室壮丽,民楼居其楼密联槟榔,片藤系之甚固, 藉以藤席、竹簟,寝处于中。王乃锁里人也,白布缠首, 无衣,腰束嵌丝帨,加以锦绮压腰跨象行或肩舆,金 柄伞盖茭叶为之,尚释教,国人皆然。僧尼甚多,其 服类中国,有庵观,持斋受戒。民俗妇人多智,夫听于 妻,妻与中国人私,寝食与同,恬不怪也。男白布缠首, 衣长衣,妇如之,乃椎结。男年二十,阴必嵌珠玉,及富 贵者,范金盛珠,有声为美,否则贫贱人也。婚则僧群 迎婿至女家,僧取女红贴于男额曰“利市。”陋不可言。 逾三日,僧暨亲党拥槟榔彩舟送归,乃开筵作乐丧 礼,富贵者则灌水银而葬,民间则舁尸投海。洲。有金 色鸟数十飞来食之,有遗弃诸海,曰“鸟葬。”已而用浮屠教斋事。言语与广东同,俗浇浮,习水战。常征伐邻 邦,市用海市,一如钱价。厥产红马肯的石,次于红鸦, 忽明莹如石榴子。国西北二百馀里有市镇曰上水, 通南居人无虑六百家,各种番货俱有黄连香、罗褐、 速香、降真、沉水亦有花黎木、白豆蔻、大风子、血竭藤、 结苏木、花锡、象牙、翠毛苏木,贱如薪,色绝胜。兽有白 象、狮、猫、白鼠。蔬果如占城。有米酒、椰子酒,皆烧酒也。 厥贡苏木、降真香。
洪武六年,暹罗国遣使入贡。
按《明外史暹罗传》:“洪武五年,贡黑熊、白猿及方物。明 年复来贡。其王之姊参烈思宁别遣使进金叶表,贡 方物于中宫,却之。已而其姊复遣使来贡,帝仍却之, 而宴赉其使。时其王懦而不武,国人推其伯父参烈 宝毗牙毗哩哆啰禄主国事,遣使来告,贡方物,宴赉 如制。已而新王遣使来贡谢恩,其使者亦有献,帝不” 纳。已,遣使贺明年正旦,贡方物,且献本国地图。 洪武七年,暹罗使臣入贡,言“贡舟遭风漂没”,收其漂 馀贡物以进。诏以其无表,却之。
按《明外史暹罗传》:“洪武七年,使臣沙里拔来贡,言去 年舟次乌猪洋,遭风坏舟,飘至海南,赖官司救护,尚 存飘馀兜罗锦、降香、苏木诸物进献。广东省臣以闻。 帝怪其无表,既言覆舟,而方物乃有存者,疑其为番 商,命却之。谕中书及礼部臣曰:‘古诸侯于天子,比年 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则每世一朝,所贡方 物,表诚敬而已。唯高丽颇知礼义,故令三年一贡。他 远国如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瓜哇、浡泥、三佛齐、暹罗 斛真腊诸国,入贡既频,劳费太甚,今不必复尔,其移 牒诸国俾知之’。”然而来者不止,其世子《苏门邦》王昭 禄《群膺》亦遣使上笺于皇太子,贡方物,命引其使朝 东宫,宴赉遣之。
洪武八年,暹罗国入贡。
按《明外史暹罗传》:“洪武八年再入贡。而其旧明台王 世子昭孛罗局亦遣使奉表朝贡,宴赉如王使。 洪武九年,诏谕暹罗国王,赐印及衣一袭。”
按《广东通志》:“九年九月,其王遣子昭禄群膺奉表贡 象及方物,赐诏褒谕。谕暹逻国王曰:君国子民,非上 天之明命,居土之洪恩,曷能若是?华彝虽间,乐天之 乐,率土皆然。若为人上,能体上帝好生之德,协和人 神,则禄给世世无间矣。尔哆啰禄自嗣王位以来,内 修齐家之道,外造睦邻之方,况数遣使中国,称臣入” 贡,以方今时王言之,其哆啰禄可谓贤德矣,岂不名 播诸番?今年秋,贡象至朝,朕遣使往谕,特赐暹国之 印及衣一袭。尔当善抚邦民,永为多福。故兹诏谕,想 宜知悉。
洪武十年,暹罗国来朝。
按《明外史暹罗传》:“洪武十年,昭禄群膺承其父命来 朝。帝喜,命礼部员外郎王恒等赍诏及印赐之,文曰 ‘暹罗国王之印’,并赐世子衣币及道里费。自是,其国 遵朝命,始称暹罗。而比年一贡,或一年两贡。至正统 后,乃或数年一贡云。”
洪武十六年,赐《暹罗》国《勘合文册》。
按《明外史暹罗传》:“洪武十六年,赐勘合文册及文绮 磁器与真腊等。”
洪武二十年,暹罗国贡方物。
按《明外史暹罗传》:“洪武二十年,贡胡椒一万斤,苏木 一万斤。帝遣官厚报之。时温州民有市其沉香诸物 者,所司坐以通番,当弃市。帝曰:‘温州乃暹罗必经之 地,因其往来而市之,非通番也’。乃获宥。”
洪武二十一年,暹罗贡象牙三十,番奴六十。
洪武二十二年,暹罗世子昭禄群膺遣使来贡。 洪武二十三年,“暹罗贡苏木、胡椒、降香十七万斤。” 按以上《明外史·暹罗传》云云。
洪武二十八年,暹罗国世子《昭禄》《群膺》朝贡,且告父 丧。敕世子嗣王位。
按《明外史暹罗传》:“洪武二十八年,昭禄群膺遣使朝 贡,且告其父之丧。命中官赵达等往祭,敕世子嗣王 位,赐赉有加。谕之曰:‘朕自即位以来,命使出疆,周于 四维,足履其境者三十六,声通于耳者三十一。风殊 俗异,大国十有八,小国百四十九,较之于今暹罗最 近。迩者使至,知尔先王已逝。王绍先王之绪,有道于’” 邦家。臣民欢怿。兹特遣人锡命、“王其罔失法度。罔淫 于乐。以光前烈。钦哉。”
按《广东通志》:“二十八年十二月,诏遣内使赵达、宋福 等使暹罗斛国,祭王参烈宝毗牙思哩哆啰禄,赐嗣 王苏门邦王昭禄群膺文绮四匹,罗四匹,氁丝布四 十匹;王妃文绮四匹,罗四匹,氁丝布十二匹,敕谕之。”
成祖永乐元年赐暹罗国王哆啰谛剌驼纽镀金银印等物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成祖即位,诏谕其国。元年二月,赐 其王昭禄群膺哆啰谛剌驼纽镀金银印,其王即遣 使谢恩。六月,以上高皇帝尊谥,遣官颁诏有赐。八月复命给事中王哲、行人成务赐其王锦绮。九月,命中 官李兴等赍敕劳赐其王,其文武诸臣并有赐。 永乐二年,暹罗国王遣使来谢,贡方物。”
按《明外史暹罗传》:“永乐二年九月,有番船飘至福建 海岸,诘之,乃暹罗与琉球通好者。所司籍其货以闻。 帝曰:‘二国修好,乃甚美事。不幸遭风,正宜怜恤,岂可 因以为利?所司其治舟给粟,俟风便遣赴琉球。是月, 其王以帝降玺书劳赐,遣使来谢,贡方物,赐赉有加, 并赐《列女传》百册。其使者请颁量衡为国永式,从之’。” 先是,占城贡使返,风飘其舟至彭亨,暹罗索取其使, 羇留不遣。苏门荅剌及满剌加又诉暹罗恃强发兵, 夺天朝所赐印诰。帝乃降敕责之曰:“占城、苏门荅剌、 满剌加与尔俱受朝命,安得逞威?拘其贡使,夺其诰 印。天有显道,福善祸淫,安南黎贼,可为鉴戒。其即返 占城使者,还苏门荅剌、满剌加印诰,‘自今奉法循理, 保境睦邻,庶永享太平之福’。”时暹罗所遣贡使失风 飘至安南,尽为黎贼所杀,止馀孛黑一人。后官军征 安南,获之以归,帝悯之。
永乐四年,暹罗遣使入贡,求《书》及量衡式。
按《广东通志》:“永乐四年二月,暹罗使奈必表贡方物, 赠赐《古今列女传》。且乞量衡为国中式,从之。”
永乐六年,暹罗遣使贡方物,谢前罪。
按《明外史暹罗传》:“永乐六年八月,命中官张原送还 国使,赐王币帛,令厚恤被杀者之家。九月,中官郑和 使其国,其王遣使贡方物,谢前罪。”
永乐七年,暹罗遣使来祭《仁孝皇后》,又送内地逃避 奸民,并贡方物。
按《明外史暹罗传》:“永乐七年正月,使来祭仁孝皇后, 命中官告之几筵。时奸民何八观等逃入暹罗,帝命 使者还告其主,毋纳逋逃。其王即奉命遣使贡马及 方物,并送八观等还,命张原赍敕币奖之。”
按《广东通志》:“永乐七年正月,遣使奉仪物致祭,仁孝 皇后命中宫官以告几筵。九月,复遣使坤文琨等表 贡方物,赐钞币遣之。时南海人何八观等流移海岛, 遂入暹罗。至是因文琨等归,上令谕其国王,遣八观 等还,毋纳逋逃,以取罪戾,并赐其王金织纻丝纱罗 绒锦。”
永乐八年,暹罗遣使入贡。
按《广东通志》:“永乐八年,暹罗遣使贡马及方物,并送 中国流移人还,赐敕劳之,并赐彩币。”
永乐十年。命中官冯保等往赐暹罗币。是年入贡 按《明外史暹罗传》。“永乐十年。命中官冯保等往赐币” 按《广东通志》。永乐十年十二月。复来朝贡。
永乐十三年,暹罗国王卒。
按《广东通志》:“永乐十三年五月,昭禄群膺哆啰谛剌 卒。”
永乐十四年,封暹罗国世子为王。
按《明外史暹罗传》:“永乐十四年,王子三赖波罗摩剌 札的赖,遣使告父之丧,命中官郭文往祭,别遣官赍 诏封其子为王,赐以素锦素罗,随遣使谢恩。”
永乐十五年定赐暹罗国王及王妃绮币之数。 按《明会典》:“永乐十五年,给暹罗国王锦四匹,纻丝、纱 罗各十匹,内各织金四匹;王妃纻丝纱罗各六匹,内 各织金二匹。”
永乐十七年,以暹罗侵满剌加,使使责之。暹罗王遣 使谢罪。
按《明外史暹罗传》:“永乐十七年,以暹罗侵满剌加使 使,责令辑睦。既为其使入贡,命中官杨敏等护归。王 复遣使谢侵满剌加之罪。”
按《广东通志》:“永乐十七年十月,遣使谕暹罗国王,俾 与满剌加平。敕谕三赖波罗摩剌札的赖曰:‘朕祗膺 天命,君主华彝,体天地好生之心为治,一视同仁,无 间彼此。王能敬天事大,修职奉贡,朕心所嘉,盖非一 日。比者满剌加国王亦思罕答儿沙嗣立,能继乃父 之志,躬率妻子诣阙朝贡,其事大之诚,与王无异。然 闻王无故欲加之兵。夫兵者凶器,两兵相斗,势必俱 伤,故好兵非仁者之心。况满剌加国王既已内属,则 为朝廷之臣。彼有过,当申理于朝廷。不务出此而辄 加兵,是不有朝廷矣。此必非王之意,或者王左右假 王之名,弄兵以逞私忿。王宜深思,勿为所惑,辑睦邻 国,无相侵越,并受其福,岂有穷哉!王’”其留意焉。 永乐十八年、暹罗入贡。
按《广东通志》:“永乐十八年四月,暹罗国遣使入贡方 物,赐之钞币,仍遣中官杨敏等护送还国,仍赐其王 锦绮纱罗等物。”
永乐十九年,暹罗遣使入贡,且谢侵满剌加之罪 按《广东通志》:“永乐十九年三月,暹罗国遣使奈怀等 六十人贡方物,谢侵满剌加国之罪,赐钞币有差。七 月复入贡。”
永乐二十一年,暹罗遣使入贡。
按《广东通志》:“永乐二十一年三月,暹罗国遣使坤梅贡方物,赐之钞币。”
宣宗宣德八年暹罗遣使入贡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宣德八年,其王悉里麻哈赖遣使 朝贡。初,其国陪臣奈三铎等贡,舟次占城新州港,尽 为其国人所掠。”
英宗正统元年暹罗贡使诉占城劫掠状令占城还所掠人物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正统元年,奈三铎潜附小舟来京, 而其王所遣贡使亦至,皆诉占城劫掠状。帝命召占 城使者与相质,使者无以对,乃敕占城王,令尽还所 掠人物。已而,占城移咨礼部,言‘本国前岁遣使往须 文达那,亦为暹罗贼人掠去,必暹罗先还所掠,本国 自不敢不还’。”
按《明会典》:“暹罗入贡。宣德间,赏赐各减半。”正统以后, 俱照永乐十五年例,正副使臣初到,每人织金罗衣 一套,靴袜各一双。未经冠带者,给纱帽、素金带。先曾 到京冠带者,换给钑花金带。正赏纻丝罗各四匹,折 纱绢二匹,绵布一匹,织金纻丝衣一套。通事人等初 到,每人素罗衣一套,靴袜各一双;未经冠带者,给纱 帽、素银带。先曾到京冠带者,换给钑花银带。正赏纻 丝罗各二匹,折钞绢一匹,素纻丝衣一套。番伴初到, 每人绢衣一套,靴袜各一双;正赏折钞绵布一匹,胖 袄裤鞋各一副。其存留广东有进贡者,头目人等每 人赏素纻丝衣一套,纻丝罗各二匹;从人每人纻丝 绢衣一套,纻丝一匹;番伴人等每人折钞绵布一匹, 胖袄裤鞋各一副。使臣人等进到货物,例不抽分,给 与价钞。
正统三年,暹罗入贡,仍令还所掠占城人物。
按《明外史暹罗传》:“正统三年,暹罗贡使又至,因赐敕, 令急还占城人物。”
正统十一年,暹罗遣使入贡。
按《明外史暹罗传》:“正统十一年,其王思利波罗麻那 若智剌复遣使入贡。”
代宗景泰四年封暹罗嗣子把罗兰米孙剌为暹罗国王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景泰四年,命给事中刘洙、行人刘 泰祭其故王波罗摩剌札的赖,因封其嗣子把罗兰 米孙剌为王。”
英宗天顺元年赐暹罗贡使钑花金带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云云。
天顺六年,暹罗遣使朝贡。
按《明外史暹罗传》:“天顺六年,其王孛剌蓝罗者直波 智遣使朝贡。”
宪宗成化九年暹罗国乞改给勘合从之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成化九年,贡使言,天顺元年所颁 勘合,为虫所蚀,乞改给,从之。”
成化十七年,暹罗贡使还,至中途,窃买子女,载私盐, 命遣官戒谕之。
按《明外史暹罗传》:“成化十七年,贡使还,至中途,窃买 子女,且多载私盐,命遣官戒谕诸番。先是汀州人谢 文彬,以贩盐下海,飘入其国,仕至坤岳,犹天朝学士 也。后充使来朝,因贸易禁物,事觉,下吏。”
成化十八年,暹罗世子遣使朝贡,且告父丧。命封为 《暹罗国王》。
按《明外史暹罗传》:“成化十八年,遣使朝贡,且告父丧。 命给事中林霄、行人姚隆往封其子国隆、勃剌略坤 息剌尤地为王。”
孝宗弘治十年暹罗入贡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弘治十年入贡时,四夷馆无暹罗 译字官,阁臣徐溥等请移牒广东,访取能通彼国言 语文字者,赴京备用,从之。”
武宗正德十年暹罗朝贡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正德四年,暹罗船有飘至广东者, 市舶中官熊宣与守臣议,税其物供军需。事闻,诏斥 宣妄揽事柄,撤还南京。十年,进金叶表朝贡,馆中无 识其字者。阁臣梁储等请选留其使一二人,入馆肄 习,报可。”
世宗嘉靖三十二年暹罗贡方物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嘉靖元年,暹罗、占城货船至广东 市舶,中官牛荣纵家人私市,论死如律。三十二年,遣 使贡白象及方物。象死于途,其使者以珠宝饰其牙, 盛以金盘并尾来献。帝嘉其意,厚遣之。”
按《广东通志》:“暹罗国,洪熙、宣德以后,入贡犹如常期。 正统、景泰间,贡或不常。成化迄今,大率六年一贡。近 惟嘉靖三十二年,遣使坤隋离等贡白象及方物。白 象已毙,遗象牙一枝,长六尺,首尾镶金起花牙首大 五寸七分,镶石榴子十颗,中镶珍珠十颗,宝石四颗, 尾大一寸,镶金刚钻一颗。金盒内贮白象尾毛为证。” 又象牙一十九枝,共三百五十斤;乌木三十七株,共 三千六百斤;树香六百斤;藤黄四百八十斤;大枫子 五百八十斤。紫梗三百斤;速香二十一株,共六百五十斤;木香二十斤,白豆蔻六十斤,胡椒八百一十斤, 苏木一万四千二百斤。
嘉靖三十七年,暹罗入贡。
按《广东通志》:“三十七年八月,暹罗遣使坤应命等贡 方物:象牙三百斤,树香六百五十斤,藤黄一百五十 斤,速香三百一十斤,白豆蔻三十斤,苏木一万三千 二百斤,胡椒四百五十斤,乌木三千八百斤,大枫子 五千斤。”其视旧献颇不同。
穆宗隆庆 年暹罗国为东蛮牛所破虏世子及印以归次子嗣位奉表请印予之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隆庆中,其邻国东蛮牛求婚不得, 惭怒,大发兵攻破其国王自经,掳其世子及天朝所 赐印以归。次子嗣位,奉表请印予之。自是为东蛮牛 所制,嗣王励志复仇。”
神宗万历六年暹罗遣使入贡
[编辑]按《明外史暹罗传》:“万历间,东蛮牛兵复至,王整兵奋 击,大破之,杀其子。馀众宵遁,暹罗由是雄海上,移兵 攻破真腊,降其王。从此岁岁用兵,遂霸诸国。六年,遣 使入贡。”
万历二十年,暹罗请潜师助讨日本。
按《明外史暹罗传》:“万历二十年,日本破朝鲜,暹罗请 潜师直𢭏日本,牵其后。中枢石星议从之,两广督臣 萧彦持不可,乃已。其后奉贡不替。迄崇祯十六年三 月,犹入贡。其国周千里,风俗劲悍,习于水战。大将用 圣铁裹身,刀矢不能入。圣铁者,人脑骨也。王琐里人, 官分十等,自王至庶民,有事皆决于其妇。其妇人志” 量实出男子上。妇私华人,则夫置酒同饮,恬不为怪, 曰:“我妇美,为华人所悦也。”崇信释教,男女多为僧尼, 亦居庵寺,持斋受戒,衣服颇类中国。富贵者尤敬佛, 百金之产,即以其半施之。气候不正,或寒或热,地卑 湿,人皆楼居。男女椎结,以白布裹首。富贵者死,用水 银灌其口而葬之。贫者则移置海滨,即有群鸟飞啄, 俄顷而尽。家人拾其骨,号泣而弃之于海,谓之“鸟葬。” 亦延僧设斋礼佛。交易用海𧴩,是年不用𧴩,则国必 大疫。其贡物,有象、象牙、犀角、孔雀毛、翠羽、龟筒、六足 龟、宝石、珊瑚、片脑、米脑、糠、脑脑、油脑柴、蔷薇、水碗、石、 丁皮、阿魏、紫梗藤、竭藤、黄、硫黄、没药、乌爹泥、安息香、 罗斛香、速香、檀香、黄熟香、降真香、乳香、树香、木香、丁 香、乌香、胡椒、苏木、肉豆蔻、白豆蔻、荜茇、乌木、大枫子 及撒哈剌、西洋诸布。其国有“三宝庙”,祀中官郑和。
皇清
[编辑]世祖章皇帝顺治十年
[编辑]《大清会典》。“顺治十年,广东巡抚奏称,暹罗国请贡。”
按暹罗,本海南暹与《罗斛》二国,后并为一。十年请贡。
顺治十六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六年,两广总督题准暹罗再来探。”
贡。所带压船货物、就地方交易。其抽丈船货税银清册、移送户部察核
康熙二年
[编辑]《大清会典》:“康熙二年,暹罗正贡船二只,行至七洲海。”
面,遇风飘失,止有“护贡” 船一只来至虎门,仍令遣回。
按《广东通志》:“康熙二年十二月,遣使朝贡,进金叶表文一道,贡献方物:龙涎香一斤、象牙三百斤、西洋闪金银花缎六匹、胡椒三百斤、藤黄三百斤、豆蔻三百斤、苏木三千斤、速香三百斤、乌木三百斤、大枫子三百斤、金银香三百斤贡献。”
皇后方物:龙涎香八两、西洋闪金银花缎四匹、象牙
一百五十斤,胡椒一百五十斤,《藤黄》一百五十斤,豆蔻一百五十斤,《苏木》一百五十斤,《速香》一百五十斤,《大枫子》一百五十斤,《金银香》一百五十斤
康熙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三年、暹罗国具表进贡。正贡二船令”
员役二十名来京补贡。一船令六人来京。康熙四年
《大清会典》:“康熙四年,暹罗进贡至京,礼部题定贡期。”
三年一次贡。道由广东。
康熙六年
《大清会典》:“康熙六年,暹罗进贡正贡船一只,护贡船”
一只,载象船一只,续发探贡船一只。礼部覆准,进贡船不许过三只,每船不许过百人,来京员役二十二名,其接贡船,探贡船,概不许放人。按《广东通志》,六年六月,遣使朝贺。
万寿进《金叶表文》一本、《译字表文》一本。贡献方物龙
亭一座,龙涎香一斤,速香三百斤,苏木三千斤,象牙三百斤,安息香三百斤,白豆蔻三百斤,大枫子三百斤,藤黄三百斤,孔雀四只,乌木三百斤,胡椒三百斤,降香三百斤,驯象一只,犀角六座,六足龟四只,孔雀尾十屏,翠鸟毛六百张,树胶香一百斤,沉水香二斤,树皮香一百斤,儿茶一百斤,胡椒花一百斤,碗石一斤,《紫梗》一百斤,《鲛绡布》六匹,《杂花色大布》六匹。天四条红布一匹,红撒哈喇唎布六匹,人字花布十匹,“花纹人象”四条“西洋布十匹、大冰片一斤、中冰片二斤,油片二十瓢,樟脑一百斤、黄檀香一百斤,蔷薇露六十罐,硫磺一百斤贡献。”
皇后齐年方物:龙涎香八两,速香一百五十斤,苏木
一千五百斤,象牙一百五十斤,安息香一百五十斤,白豆蔻一百五十斤,大枫子一百五十斤,藤黄一百五十斤,孔雀二只,乌木一百五十斤,胡椒一百五十斤,降香一百五十斤,犀角三座,六足龟二只,孔雀尾五屏,翠鸟毛三百张,树胶香五十斤,儿茶五十斤,胡椒花五十斤,沉水香一斤,树皮香五十斤,碗石八两,《紫梗》五十斤,鲛绡布三匹,杂花色大布三匹。天二条红布五匹,“红撒哈喇唎”布三匹,人字花布五匹,西洋布五匹,人象杂色花二条,《大冰片》八两,中冰片一斤,油片十瓢,《樟脑》五十斤,《黄檀香》五十斤,《蔷薇露》三十罐,《硫磺》五十斤
康熙七年
《大清会典》。“康熙七年,暹罗入贡正使到京,其存留边。”
界头目给与口粮
康熙十年
按《广东通志》:康熙十年十一月,贡献方物。奉
诏“颁赐暹罗国王锦四匹、缎六匹、织金缎四匹、纱六。”
匹,“织金纱四匹,罗六匹,织金罗四匹。”
诏“赐王妃缎四匹,织金缎二匹、罗四匹,织金罗二匹。”
纱四匹,织金纱二匹。正贡使、二贡使、三贡使,缎各七匹,罗各四匹,织金罗各二匹,绢各二匹,里各一匹,布各一匹,连毡袜、绿皮牙缝一等靴各一双;通事赏彭缎袍一件;办事赏缎四匹,罗二匹,绢一匹,连毡袜擦脸马皮靴一双;从人二十二名,赏绢各二匹,布各五匹,连毡袜、牛皮靴各一双;伴贡官赏彭缎袍一件。其赏赐之物、于户工二部移取在
午门前、颁给在部筵宴二次。俟暹罗贡使到省之
日、照例设酒一次遣回。已上进贡、俱一例颁赏。使回、令于广东布政司管待。
康熙十二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二年,暹罗国王森列拍腊照古龙”
拍腊马呼陆坤司由提呀《菩埃》进贡并请封典,礼部题准给与。
诰命、并驼钮镀金银印。贡使事毕。礼部堂司官员朝
服在
午门前恭设几案。鸿胪寺官引贡使等行三跪九
叩头礼跪领
诰印、移咨该国王。令王出城恭迎
诰印:
又
谕、“该国航海远来、抒诚进贡。其虫蛀短少等物。免令”
补进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三年。
谕“《暹罗国》进贡员役回国,有不能乘马者,官给夫轿。”
从人给扛夫。又于伴送官外特差礼部司官笔帖式各一员护送贡物。常贡外、例有加贡物。旧有孔雀龟、后令免进
恭进
御前龙涎香一斤。银盒装象牙三百斤、西洋闪金花。
缎六匹。胡椒三百斤。藤黄三百斤。豆蔻三百斤。苏木三千斤。速香三百斤。乌木三百斤。大枫子三百斤。金银香三百斤。
皇后前贡物并同。数目减半。
暹罗国
图考
按《三才图会》:“暹罗国滨海风俗,男子自幼割阳物嵌 八宝以衒富贵,不然则女家不妻也。”近有海客往暹 罗,次至一岛上,满山悉是黑漆,匙著其处,多大木。客 仰窥匙著,乃木之花与须也。因拾百馀双还用之,肥 不能染,后偶取搅茶,随而消焉。
真腊部汇考一〈吉蔑 甘孛智 澉浦只〉
[编辑]隋
炀帝大业十二年二月真腊始遣使贡方物
[编辑]按:《隋书炀帝本纪》云云。
大业十三年,真腊遣使入贡。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真腊本传,“真腊国在林 邑西南,本扶南之属国也。去日南郡舟行六十日,而 南接车渠国,西有朱江国。其王姓刹利氏,名质多斯 那。自其祖渐已强盛,至质多斯那,遂兼扶南而有之。 死,子伊奢那先代立。居伊奢那城,郭下二万家。城中 有一大堂,是王听政之所。总大城三十,城有数千家, 各”有部帅,官名与《林邑》同。其王三日一听朝,坐五香 七宝床,上施宝帐。其帐以文木为竿,象牙、金钿为壁, 状如小屋,悬金光焰,有同于赤土。前有金香炉,二人 侍侧。王著朝霞古贝,缦络腰腹,下垂至胫。头戴金宝 花冠,被真珠璎珞,足履革屣,耳悬金珰。常服白叠,以 象牙为𪨗,若露发则不加璎珞。臣人服制,大抵相类。 有五大臣:一曰孤落支,二曰高相凭,三曰婆何多陵, 四曰舍摩陵,五曰髯多娄。及诸小臣朝于王者,辄以 阶下三稽首。王唤上阶则跪,以两手抱膊,绕王环坐。 议政事讫,跪伏而去。阶庭门阁侍卫有千馀人,被甲 持仗。其国与参半、朱江二国和亲,数与林邑、陀洹二 国战争。其人行止皆持甲仗,若有征伐,因而用之。其 俗,非王正妻子,不得为嗣。王初立之日,所有兄弟,并 刑残之,或去一指,或劓其鼻,别处供给,不得仕进。人 形小而色黑,妇人亦有白者,悉拳发垂耳,性气捷劲。 居处器物,颇类赤土。以右手为净,左手为秽。每旦澡 洗,以杨枝净齿,读诵经咒,又澡洒乃食,食罢还用杨 枝净齿。又读经咒。饮食多苏酪、沙糖、秔粟、米饼。欲食 之时,先取杂肉羹与饼相和,手擩而食。娶妻唯送衣 一具,择日遣媒人迎妇。男女二家各八日不出,昼夜 燃灯不息。男婚礼毕,即与父母分财别居。父母死,如 有未婚者,以馀财与之。若婚毕,财物入官。其丧葬儿 女皆七日不食,剔发而哭。僧尼道士亲故皆来聚会, 音乐送之。以五香木烧尸收灰,以金银瓶盛,送于大 水之内。贫者或用瓦而以彩色画之。亦有不焚,送尸 山中,任野兽食者。其国北多山阜,南有水泽,地气尤 热,无霜雪,饶瘴疠毒蠚。土宜稻粱,少黍粟果菜,与日 南、《九真》相类。异者,有婆那娑树,无花,叶似柿,实似冬 瓜;庵罗树,花叶似枣,实似李;毗野树花似木瓜,叶似 杏,实似楮。婆田罗树花叶、实并似枣而小异。歌毕佗 树花似林檎,叶似榆而厚大,实似李,其大如升,自馀 多同。九真海中有鱼名“建同”,四足无鳞,其鼻如象,吸 水上喷,高五六十尺。有浮胡鱼,其形似䱇,觜如鹦鹉, 有八足,多大鱼,半身,出水望之如山。每五六月中,毒 气流行,即以白猪、白牛、白羊,于城西门外祠之,不然 者,五谷不登,六畜多死,人众疾疫。近都有陵伽钵婆 山,上有神祠,每以兵五千人守卫之。城东有神名“婆 多利”,祭用人肉。其王年别杀人,以夜祀祷。亦有守卫 者千人,其敬鬼如此。多奉佛法,尤信道士,佛及道士 并立像于馆。大业十三年,遣使贡献,帝礼之甚厚,其 后亦绝。
唐
[编辑]高祖武德 年真腊遣使入朝
[编辑]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真腊本传,“真腊一曰吉 蔑,本扶南属国,去京师二万七百里。东距车渠,西属 骠,南濒海,北与道明接,东北抵驩州。其王刹利伊金 那,贞观初并扶南,有其地。户皆东向坐上。东客至,屑 槟榔、龙脑、香蛤以进。不饮酒,比之淫,惟与妻饮房中, 避尊属。有战象五千,良者饲以肉。世与参半骠通好。 与”环王乾陀洹数相攻。自武德至圣历,凡四来朝。 按《朝野佥载》:“真腊国在驩州南五百里。其俗有客,设 槟榔、龙脑、香合屑等以为赏宴,其酒比之淫秽。私房 与妻共饮,对尊者避之。又夫妇寝不令人见。此俗与 中国同。国人不著衣服,见衣服者共笑之。俗无盐铁, 以竹弩射虫鸟。”
元宗开元 年真腊以南北分为水陆二国其陆真腊王子率其属来朝
[编辑]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真腊本传:神龙后分为 二半:北多山阜,号陆真腊半;南际海,饶陂泽,号水真 腊半。水真腊,地八百里,王居婆罗提拔城。陆真腊或 曰文单,曰婆镂,地七百里,王号屈,开元天宝时王子率其属二十六来朝拜果毅都尉。
代宗大历十四年陆真腊副王婆弥及妻来朝
[编辑]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真腊本传》:“大历中,副王 婆弥及妻来朝,献驯象十一,擢婆弥试殿中监,赐名 宾汉。是时,德宗初即位,珍禽奇兽悉纵之。蛮夷所献 驯象畜苑中,元会充庭实者凡三十二,悉放荆山之 阳。”
宪宗元和 年水真腊遣使入贡
[编辑]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真腊本传》:“元和中水真 腊亦遣使入贡。”
宋
[编辑]徽宗政和六年冬十二月真腊国入贡
[编辑]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按真腊本传:“真腊国亦名 占腊。其国在占城之南,东际海,西接蒲甘,南抵加罗 希。其县镇风俗同占城。地方七千馀里,有铜台,列铜 塔二十有四,铜象八以镇其上,象各重四千斤。其国 有战象几二十万,马多而小。政和六年十二月,遣进 奏使奉化郎将鸠摩僧哥、副使安化郎将摩君明稽。” 等十四人来贡,赐以朝服。僧哥言:“万里远国,仰投 圣化,尚拘卉服,未称区区向慕之诚,愿许服所赐。”诏 从之,仍以其事付史馆,书诸策。明年三月,辞去。
宣和二年十二月真腊入贡
[编辑]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按《真腊本传》:“宣和二年,又 遣郎将摩腊、摩秃防来朝,封其王与占城等。”
高宗建炎二年加真腊王爵号食邑定为常制
[编辑]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真腊本传:“建炎二年,以 郊恩授其王金裒宾深检校司徒,加食邑,遂定为常 制。”
宁宗庆元六年真腊属邑真里富奉表贡方物
[编辑]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按真腊本传:“真腊属邑有 真里富,在西南隅,东南接波斯兰,西南与登流眉为 邻,所部有六十馀聚落。”庆元六年,其国主立二十年 矣,遣使奉表贡方物及驯象二。诏优其报赐,以海道 远涉,后毋再入贡。
明
[编辑]太祖洪武四年真腊遣使朝贡
[编辑]按《明外史真腊传》:“真腊在占城南,顺风三昼夜可至。 隋唐及宋皆朝贡。宋庆元中,灭占城而并其地,因改 国名曰占腊。元时,仍称真腊。洪武三年八月,遣使臣 郭征等赍诏抚谕其国。四年十一月,其国巴山王忽 儿那使使进表贡方物,贺明年正旦。诏赐《大统历》及 彩币,使者亦给赐有差。”
按《明一统志》:“真腊国,东际海,西接蒲甘,南连加啰希, 北抵占城。国本扶南属国,亦名占腊。其王姓刹利,名 质多斯那者,始并扶南而有之。隋大业中,始通中国。 唐自武德至圣历,凡四来朝。神龙以后,国分为二。其 南近海,多陂泽,为水真腊;其北多山阜,为陆真腊。后 复合为一。宋政和中,遣使来贡。宣和初,封为真腊国” 王,与占城等。庆元中,国人大举伐占城,破之,而立真 腊人为占城王。故当时占城亦为属国。其属国又有 参半、真里登、流眉、蒲甘等国,所领聚落六十馀,地方 七千馀里。本朝洪武初,国王忽儿那遣其臣柰亦吉 郎等表献方物,自是,朝贡不绝。
按《寰宇记》:“真腊国俗东向开户,国以东为上,男妇悉 拳发垂耳。性气捷劲,以右手为净,左手为秽。”
按《诸蕃志》:“真腊土沃饶,田无畛域,视力所及而耕种 之。”
按《岛夷志》:真腊国,有城周七十馀里,殿宇三十馀所, 颇为壮丽。其王及贵人所御之物,多饰以金璧。俗尚 华侈,田产富饶,男女椎发。女满十岁即嫁。以锦围身, 眉额施朱。谚云“富贵真腊”者,此也。
按《广东通志》:“洪武初,真腊国王忽儿那,遣其臣柰亦 吉郎等奉表献方物:象、象牙、苏木、胡椒、黄蜡、犀角、乌 木、黄花、木土、降香、宝石、孔雀翎,使回,令于广东布政 司管待。”
洪武六年,真腊入贡。
按:《明外史真腊传》:“洪武六年,真腊入贡。”
按《明会典》:“洪武六年,赐国王《大统历》及彩缎等物。” “洪武十二年,真腊入贡。”
按《明外史真腊传》:“其王参荅甘武者特达志使使来 贡,宴赐如前。”
洪武十三年,真腊入贡。
按:《明外史真腊传》云云。
洪武十六年,遣使赍勘合文册赐真腊国王,并赐金 绮磁器。其王即遣使入贡。
按《明外史真腊传》:“洪武十六年,遣使赍勘合文册赐 其王。凡中国使至而勘合不符者,即属矫伪,许絷缚 以闻。复遣使赐织金文绮三十二,磁器万九千。其王 即使使来贡。”
洪武十九年复遣行人刘敏等赍磁器往赐真腊国 按《明外史真腊传》:“洪武十九年复遣行人刘敏唐敬偕中官赍磁器往赐。”
洪武二十年,真腊以象及香入贡。
按《明外史真腊传》:“洪武二十年,唐敬等还,其王使使 贡象五十九匹,香六万斤。寻遣使赐其王镀金银印, 王及妃皆有赐。其王参烈宝毗邪甘菩者,使使贡象 及方物。”
按《广东通志》:“洪武二十年七月,行人唐敬还自真腊, 其国王遣使贡象五十只、香六万斤,自是朝贡不绝。 洪武二十一年,真腊以象及香入贡。”
按《明外史真腊传》:“洪武二十一年,复贡象二十八匹, 象奴三十四人,蕃奴四十五人,谢赐印之恩。”
洪武二十二年,真腊三入贡。
洪武二十三年,真腊复入贡。
按:以上《明外史真腊传》云云。
成祖永乐元年遣使宣谕其国
[编辑]按《明外史真腊传》:“永乐元年,遣行人蒋宾兴、王枢,以 即位诏谕其国。”
按《广东通志》:“永乐元年,遣使真腊,诏谕即位。至其国, 气候常热,田谷岁熟,煮海为盐。风俗富饶,男女椎髻, 穿短衫,围梢布,非复裸体矣。其所属国犹有裸者,见 有衣服,人即笑之。法有劓刖刺配。犯盗则断手足。其 民杀中国人,则偿命。中国人杀其民则罚金。无金,卖 身赎罪。”
永乐二年,真腊遣使朝贡。
按《明外史真腊传》:“永乐二年,其王参烈婆毗牙使使 来朝,贡方物。初,中官使真腊,有部卒三人潜遁,索之 不得,王以其国三人代之。至是引见,帝曰:‘华人自逃, 于彼,何预而责偿?且语言不通,风土不习,吾焉用之’? 命赐衣服及道里费,遣还。”
按《广东通志》:“永乐二年,真腊王参烈婆毗牙,遣陪臣 奈职等九人朝贡方物,赐钞币表里。初,中官使真腊, 将归,有从行军三人遁,索之不得,国王以其国中三 人从中官归,补伍。至是,礼部引见,上曰:‘中国人自遁, 何预彼事而责偿?且得此三人,语言不通,风俗不谙, 吾焉用之?况其皆有室家,宁乐处此尔礼部给之衣’” 食,予道里费,遣还真腊尚书李至刚等言:“臣意中国 人必非遁于彼者,或为彼所匿,则此三人亦不当遣。” 上曰:“不用逆诈为君,但推天地之心待人可也。” 永乐三年遣使吊真腊国王丧。又诏封其嗣子为王。 随遣使谢恩。
按《明外史真腊传》:“永乐三年,使使来贡,告故王之丧, 命鸿胪序班王孜致祭,给事中毕进、中官王琮赍诏 封其嗣子参烈昭平牙为王,进等还,嗣王使使偕来 谢恩。”
按《广东通志》:“永乐三年,参烈婆毗牙死,命序班王孜 往祭之,封其长子参烈昭平牙为王,赐之彩币等物。” 永乐六年,真腊入贡。
按:《明外史真腊传》云云。
永乐十二年,真腊再入贡。
按《明外史真腊传》:“永乐十二年再入贡,使者以其国 数被占城侵扰,久留不去。帝遣中官送之还,并敕占 城王罢兵修好。”
永乐十五年,真腊入贡。
按:《明外史真腊传》云云。
永乐十七年,真腊入贡。
按《广东通志》:“永乐十七年三月,参烈昭平牙遣使奉 金镂表文,贡驯象方物。”
代宗景泰三年真腊入贡
[编辑]按《明外史真腊传》:“宣德景泰中,亦使使入贡,自后不 常至。其国城隍周七十馀里,幅贠广数千里。国中有 金塔金桥,殿宇三十馀所。王岁时一会,罗列玉猿、孔 雀、白象、犀牛于前,名曰百塔洲。盛食以金盘金碗,故 有富贵真腊之谚。民俗富饶,天时常热,不识霜雪。”禾 一岁数稔,男女椎髻,穿短衫,围梢布。刑有劓刖刺,配 盗则去手足。蕃人杀唐人罪死。唐人杀蕃人则罚金, 无金则鬻身赎罪。唐人者,诸蕃呼华人之称也。凡海 外诸国尽然。婚嫁,两家俱八日不出门,昼夜燃灯。人 死置于野,任乌鸢食,俄顷食尽者,谓为福报。居丧但 髡其发。女子则额上剪发如钱大,曰“用此报亲文字。” 以麂鹿杂皮染黑,用粉为小条,画于上,永不脱落。以 十月为岁首,闰悉用九月,夜分四更。亦有晓天文者, 能算日月薄蚀其地。谓儒为“班诘”,僧为苎姑,道为“八 思。”班诘不知读何书,由此入仕者为华贯。先时项挂 一白线以自别,既贵,曳白如故。俗尚释教,僧皆食鱼 肉,或以供佛,惟不饮酒。其国自称“甘孛智”,后讹为“甘 破蔗。”万历后又改为“东埔寨。”
按《明会典》:“景泰三年,赐真腊王锦二段,纻丝六匹,纱 罗各四匹;王妃纻丝四匹,纱罗各三匹。差来头目并 通事总管、火长衣服纻丝绢布有差,筵宴一次。使臣 回广东布政司管待一次,十日下程一次。每十人羊 鹅鸡各二只,酒二十瓶,米一斗,面五斗,蔬菜厨料
真腊部汇考二
[编辑]《真腊风土记》:
《总叙》
[编辑]真腊国,或称占腊,其国自称曰“甘孛智。”今圣朝按《西 蕃经》,名其国曰“澉浦只”,盖亦甘孛智之近音也。自温 州开洋行,丁未针历闽、广海外诸州港口,过七州洋, 经交趾洋到占城。又自占城顺风可半月到真蒲,乃 其境也。又自真蒲行,坤申针,过昆仑洋入港,港凡数 十,惟第四港可入,其馀悉以沙浅,故不通巨舟。然弥 望皆修藤古木,黄沙白苇,仓卒未易辨认,故舟人以 寻港为难事。自港口北行,顺水可半月,抵其地,曰查 南,乃其属郡也。又自查南换小舟,顺水可十馀日,过 半路村佛村渡淡洋,可抵其地曰干傍,取城五十里。 按《诸蕃志》称“其地广七千里,其国北抵占城半月路, 西南距暹罗半月程,南距番禺十日”程,其东则大海 也。旧为通商往来之国,圣朝诞膺天命,奄有四海。唆 都元帅之置省占城也,尝遣一虎符百户、一金牌千 户同到本国,竟为拘执不返。元贞之乙未六月,天子 遣使招谕,余从行。以次年二月离明州,二十日自温 州港口开洋,三月十五日抵占城,中途逆风不顺,七 月始至。大德丁酉六“月回舟,八月十二日抵四明舶 岸。其风土国事之详,虽不能尽知,其大略亦可见矣。”
《城郭》
[编辑]州城周围可二十里,有五门,门各两重,惟东向开二 门,馀向皆一门。城之外巨壕,壕之外皆通衢大桥,桥 之两傍各有石神五十四枚,如石将军之状,甚巨而 狞,五门皆相似。桥之阑皆石为之,凿为蛇形,蛇皆九 头,五十四神皆以手拔蛇,有不容其走逸之势。城门 之上有大石佛头五,面向西方,中置其一,饰之以金。 门之两傍,凿石为象形。城皆叠石为之,可二丈,石甚 周密坚固,且不生繁草,却无女墙。城之上间或种桄 榔木,比比皆空屋,其内向如坡子,厚可十馀丈。坡上 皆有大门,夜闭早开。亦有监门者,惟狗不许入门。其 城甚方正,四方各有石塔一座,曾受斩趾刑人,亦不 许入门。当国之中,有金塔一座,傍有“石塔二十馀座, 石屋百馀间,东向金桥一所,金狮子二枚列于桥之 左右,金佛八身列于石屋之下。金塔之北,可一里许, 有铜塔一座,比金塔更高,望之郁然。其下亦有石屋 十数间。又其北一里许,则国主之庐也”,其寝室又有 金塔一座焉。所以舶商自来有富贵真腊之褒者,想 为此也。石塔出南门外半里馀,俗传鲁般一夜造成。 鲁般墓在南门外一里许,周围可十里,石屋数百间。 东池在城东十里,周围可百里,中有石塔石屋,塔之 中有卧铜佛一身,脐中常有水流出。北池在城北五 里,中有金方塔一座,石屋数十间,金狮子、金佛、铜象、 铜牛、铜马之属皆有之。
《宫室》
[编辑]国宫及官舍府第皆面东。国宫在金塔金桥之北,近 门周围可五六里。其正室之瓦以铅为之,馀皆土瓦 黄色。桥柱甚巨,皆雕画佛形。屋头壮观,修廊复道,突 兀参差,稍有规模。其莅事处有金窗棂,左右方柱,上 有镜,约有四五十面,列放于窗之旁。其下为象形,闻 内中多有奇处,防禁甚严,不可得而见也。其内中金 塔,国主夜则卧其上,土人皆谓塔之中有九头蛇精, 乃一国之土地主也,系女身,每夜则见国主,必先与 之同寝交媾,虽其妻亦不敢入。二鼓乃出,方可与妻 妾同睡。若此精一夜不见,则蕃王死期至矣。若蕃王 一夜不往,则必获灾祸。其次如国戚大臣等,屋制度 广袤,与常人家迥别。周围皆用草盖,独家庙及正寝 二处许用瓦,亦各因其官之等级,以为屋室广狭之 制。其下如百姓之家,止草盖片瓦,不敢上屋,其广狭 虽随家之贫富,然终不敢效府第制度也。
《服饰》
[编辑]自国主以下男女,皆椎髻袒裼,止以布围腰,出入则 加以大布一条,缠于小布之上。布甚有等级,国主所 缠之布,有直金三四两者,极其华丽精美。其国中虽 自织布,暹罗及《占城》皆有来者,往往以来自西洋者 为上,以其精巧而细样,故人惟国主可缠纯花布,头 戴金冠子,如金刚头上所戴者。或有时不戴冠,但以 “线穿香花,如茉莉之类,周匝于髻间。顶上戴大珍珠 三斤许,手足及诸指上皆带金镯,指环上皆嵌猫儿 眼睛石。其下跣足,足下及手掌,皆以红药染赤色,出 则手持金剑。”百姓间惟妇女可染手足掌,男手不敢 也。大臣国戚可缠疏花布,惟宫人可缠两头花布,百 姓间妇女可缠之。若新唐人虽缠两头花布,人亦不 敢罪之,以其“暗《丁八杀》”故也。《暗丁八杀》,以其不识体 例也。〈按顶上戴珍珠三斤许此斤字似讹然外国又未可以理度也姑从原本〉
《官属》
[编辑]国中亦有丞相、将帅、司天等官,其下各设司吏之属, 但名称不同耳,大抵皆国戚为之,否则亦纳女为嫔。 其出入仪从,亦有等级。用金轿扛四、金伞柄者为上金轿扛二、金伞柄者次之,金轿扛一、金伞柄者又次 之,止用一金伞柄者又其次之也。其下者止用一银 伞柄而已,亦有用银轿扛者。金伞柄以上官,皆呼为 “把丁”,或呼“暗丁。”银伞柄者呼为“厮辣的伞”,皆用中国 红绢为之,其裙直拖地。油伞皆以绿绢为之,裙却短。
《三教》
[编辑]为儒者呼为班诘,为僧者呼为苎姑,为道者呼为《八 思惟》。班诘不知其所祖,亦无所谓学舍讲习之处,亦 难究其所读何书,但见其如常人缠布之外,于顶上 挂白线一条,以此别其为儒耳。由班诘入仕者,则为 高上之人。项上之线,终其身不去。苎姑削发穿黄,偏 袒右肩,其下则系黄布裙。跣足寺亦许用瓦,盖,中止 有一像,正如释迦佛之状,呼为孛赖,穿红塑以泥,饰 以丹青,外此别无像也。塔中之佛,相貌又别,皆以铜 铸成,无钟鼓铙钹与幢幡宝盖之类。僧皆茹鱼肉,唯 不饮酒,供佛亦用鱼肉。每日一斋,皆取办于斋主之 家。寺中不设厨灶,所诵之经甚多,皆以贝叶叠成,极 其齐整,于上写“黑”字,既不用笔墨,但不知其以何物 书写。僧亦用金银轿扛伞柄者。国王有大政,亦咨访 之,却无尼姑。八思惟正如常人,缠布之外,但于头上 戴一红布或白布,如鞑靼娘子罟姑之状而略低。亦 有宫观,但比之寺院较狭,而道教者亦不如僧教之 盛耳。所供无别像,但止一磈石,如中国社坛中之石 耳,亦不知其何所祖也。却有女道士宫观,亦得用《瓦 八》思惟不食他人之食,亦不令人见食,亦不饮酒,不 曾见其诵经及与人功果之事。其俗,小儿入学者,皆 先就僧家教习,暨长而还俗,其详莫能考也。
《人物》
[编辑]人但知蛮俗人物粗丑而甚黑,殊不知居于海岛幽 僻寻常闾巷间者,则信然矣。至如宫人及南棚妇女, 多有莹白如玉者,盖以不见天日之光故也。大抵一 布经腰之外,不论男女,皆露出胸酥,椎髻跣足,虽国 主之妻,亦只如此。国主凡有五妻,正室一人,四方四 人。其下嫔婢之属,闻有三五千,亦自分等级,未尝轻 出户。余每一入内,见蕃主必与正妻同出,乃坐正室 金窗中,诸宫人皆次第列于两廊窗下,徙倚窥视,余 备获一见,凡人家有女美貌者,必召入内,其下供内 中出入之役者,呼为“陈家兰”,亦不下一二千。却皆有 丈夫,与民间杂处,只于囟门之前,削去其发,涂以银 朱,及涂于两鬓之傍,以此为“陈家兰”别耳。惟此妇人 可以入内,其下馀人不可得而入也。内宫之前后,有 络绎于道途间,寻常妇女椎髻之外,别无钗梳头面 之饰,但臂中带金镯,指中带金指环,且陈家兰及内 中诸宫人皆用之。男女身上常涂香药,以檀麝等香 合成,家家皆修佛事。国中多有二形人,每日以十数 成群行于墟场间,常有招徕唐人之意,反有厚馈,可 丑可恶。
《产妇》
[编辑]蕃妇产后,即作热饭抹之以盐,纳于阴户,凡一昼夜 而除之,以此产中无病,且收敛常如室女。余初闻而 诧之,深疑其不然。既而所泊之家,有女育子,备知其 事,且次日即抱婴儿同往河内澡洗,尤所怪见。又每 见人言蕃妇多淫,若丈夫不中所欲,即有买臣见弃 之事。若丈夫适有远役,只可数夜。过十数夜,其妇必 曰:“我非是鬼,如何孤眠?”淫荡之心尤切。然亦闻有守 志者,妇女最易老。盖其婚嫁产育既早,二三十岁人 已如中国四、五十人矣。
《室女》
[编辑]人家养女,其父母必祝之曰:“愿汝有人要将来嫁千 百个丈夫。”富室之女,自七岁至九岁,至贫之家则止 于十一岁,必命僧道去其童身,命曰“阵毯。”盖官司每 岁于中国四月内择一日颁行,本国应有养女,当阵 毯之家,先行申报官司。官司先给巨烛一条,烛间刻 画一处,约是夜遇昏点烛,至刻处则为阵毯时候矣。 先期一月,或半月,或十日,父母必择一僧,或一道,随 其何处寺观,往往亦自有主顾。向上好僧,皆为官户 富室所先,贫者亦不暇择也。富贵之家,馈以酒米布 帛、槟榔银器之类,至有一百担者,直中国白金二三 百两之物,少者或三四十担,或一二十担,随家丰俭, 所以贫人家至于十一岁而始行事者,为难办此物 耳。亦有舍钱与贫女阵毯者,谓之“做好事。”盖一岁中, 一僧止可御一女,僧既允受,更不他许。是夜,大设饮 食鼓乐会亲邻。门外缚一高棚,装塑泥人泥兽之属 于其上,或十馀,或止三四枚,贫家则无之。各按故事, 凡七日而始撤。既昏,以轿伞鼓乐迎此僧而归。以彩 帛结二亭,一则坐女“于其中,一则僧坐其中,不晓其 口说何语,鼓乐之声喧阗。”是夜不禁犯夜闻。至期,与 女俱入房,亲以手去其童,纳之酒中,或谓父母亲邻 各点于额上,或谓俱尝以口,或谓僧与女交媾之事, 或谓无此,但不容唐人见之,所以莫知其的。至天将 明时,则又以轿伞鼓乐送僧去后,当以布帛之类与僧赎“身,否则此女终为此僧所有,不可得而他适也。” 余所见者,大德丁酉之四月初六夜也。前此父母必 与女同寝,此后则斥于房外,任其所之,无复拘束堤 防之矣。至若嫁娶,则虽有纳币之礼,不过苟简从事, 多有先奸而后娶者,其风俗竟不以为耻,亦不以为 怪也。阵毯之夜,一巷中或至十馀家,城中迎僧道者, 交错于道路间,鼓乐之声,无处无之。
《奴婢》
[编辑]人家奴婢,皆买野人以充其役,多者百馀,少者亦有 一二十枚,除至贫之家则无之。盖野人者,山野中之 人也,自有种类,俗呼为“獞。”贼到城中,亦不敢出入人 之家。城间人相骂者,一呼之为“獞”,则恨入骨髓,其见 轻于人如此。少壮者一枚则直百布,老弱者止三四 十布,可得秪,许于楼下坐卧。若执役方许登楼,亦必 跪膝、合掌、顶礼,而后敢进。呼主人为“巴驼”,主母为“米 巴。”驼者,父也,米者,母也。若有过挞之,则俯首受杖,略 不敢动。其牝牡者自相配偶,主人终无与之交接之 礼。或唐人到彼,久旷者不择一与之接。主人闻之,次 日不肯与同坐,以其曾与野人接故也。或与外人交, 至于有娠,养子,主人亦不诘问其所从来,盖以其所 不齿,且利其得子,仍可为异日奴婢也。或有逃者,擒 而复得,必于面刺以青,或于项上带铁以锢之,亦有 带于臂腿间者。
《语言》
[编辑]国中语言自成,音声虽近,而《占城》、暹人皆不通话说。 如以一为梅,二为别,三为卑,四为般,五为孛监,六为 孛监梅,七为孛监别,八为孛监卑,九为孛监般,十为 答呼。父为巴驼,叔伯亦呼为巴驼。呼母为米,姑、姨、婶、 姆以至邻人之尊年者亦呼为米。呼兄为“邦”,姊亦呼 为邦。呼弟为“补温。”呼舅为“吃赖”,姑夫亦呼为“孛赖。”大 抵以“下”字在上,如党中常自相杀戮。近地亦有种豆 蔻、木绵花织布为业者,布甚粗厚,花纹甚别。
《文字》
[编辑]寻常文字及官府文书,皆以麂鹿皮等物染黑,随其 大小阔狭,以意裁之。用一等粉,如中国白垩之类,磋 为小条子,其名为“梭”,拈于手中,就皮书以成字,永不 脱落。用毕,则插于耳之上,字迹亦可辨认为何人书 写,须以湿物揩拭方去。大率字样正如回鹘,字书皆 自后书向前,却不自上书下也。余闻之也先《海牙》云: “其字无音声,正与蒙古音相邻,但所不同者三两字 耳。初无印信,人家告状,亦有书铺书写。”
《正朔时序》
[编辑]每用中国十月为正月。是月也名为“佳得。”当国宫之 前缚一大棚,上可容千馀人,尽挂灯球花朵之属。其 对岸远离二十丈地,则以木接续缚成高棚,如造塔 扑竿之状,可高二十馀丈。每夜设三四座或五六座, 装烟火爆杖于其上。此皆诸属郡及诸府第认直。遇 夜则请国王出观,点放烟火爆杖。烟火虽百里之外 皆见之。爆杖其大如炮,声震一城。其官属贵戚,每人 分以巨烛槟榔,所费甚夥。国主亦请奉使观焉,如是 者半月而后止。每月必有一事,如四月则抛球,九月 则压猎,聚一国之众,皆来城中,教阅于国宫之前。五 月则迎佛,水聚一国,远近之佛,皆送水与国主洗身。 陆地行舟,国主登楼以观。七月则烧稻,其时新稻已 熟,迎于南门外,烧之以供佛,妇女观者无数。主却不 出。八月则挨蓝,《挨蓝》者,舞也。王每日就国宫内挨蓝 且斗猪斗象,国主亦请奉使观焉。如是者一旬,其馀 月分不能详记也。国人亦有通天文者,日月薄蚀皆 能推算,但是大小尽却与中国不同。闰岁则彼亦必 置闰,但只闰九月,殊不可晓。一夜只分四更,每七日 一轮,亦如中国所谓“开闭建除”之类。蕃人既无名姓, 亦不记生日,多有以所生日头为名者。有两日最吉, 三日平平,四日最凶。何日可出东方,何日可出西方, 虽妇女皆能算之。十二生肖,亦与中国同,但所呼之 名异耳。如以马为卜赛,呼鸡之声为栾,呼猪之声为 直卢,呼牛为“个”之类也。
《争讼》
[编辑]民间争讼,虽小事亦必上闻。国主初无笞杖之责,但 闻“罚金”而已。其人大逆重事,亦无绞斩之事,止于城 西门外掘地成坑,纳罪人于内,实以土石,坚筑而罢。 其次有“《斩手足指》者”,有《去鼻者》。但奸与贿无禁,奸妇 之夫或知之,则以两柴绞奸夫之足,痛不可忍,竭其 资而与之,方可获免。然装局欺骗者亦有之,或有毙 于门首者,则自用绳拖置城外野地,初无所谓报官 检验之事。人家获盗,亦可施监禁考掠之刑,却有一 项可取,且如人家失物,疑此人为盗,不肯招认,遂以 锅煎油极热,令此人伸手于中,若果偷物则手腐烂, 否则皮肉如故云。蕃人有法如此。又两家争讼,莫辨 曲直。国宫之对岸有小石塔十二座,令人各坐一塔 中,其外两家亲属互相堤防,或坐一二日,或坐三四 日,其无理者,必获症候而出。或身上生疮疖,或咳嗽热症之类,有理者,略无纤事。以此剖判曲直,谓之“天 狱。”盖其土地之灵有如此也。
《病癞》
[编辑]国人寻常有病,多是入水浸浴,及频频洗头,便自痊 可。然多病癞者比比。道途间土人虽与之同卧同食, 亦不校。或谓彼中风土有此疾,曾有国主患此疾,故 人不之嫌。以愚意观之,往往好色之馀,便入水澡洗, 故成此疾。闻土人色欲才毕,皆入水澡洗,其患痢者 十死八九。亦有货药于市者,与中国不类,不知其为 何物。更有一等师巫之属。与人行持。尤可笑。
《死亡》
[编辑]人死无棺,止以𥰭席之类,盖之以布。其出丧也,前后 用旗帜鼓乐之属,又以两柈炒米,绕路抛撒,抬至荒 外僻远无人之地,弃掷而去。俟有鹰犬畜类来食,顷 刻而尽,则谓父母有福,故获此报。若不食,或食而不 尽,反谓父母有罪。至此。今亦渐有焚者,往往皆唐人 之遗种也。父母死,别无服制,男子则髡其发,女子则 于囟门剪发似钱大,以此为孝耳。国主仍有塔葬埋, 但不知葬身与葬骨耳。
《耕种》
[编辑]大抵一岁中可三、四番收种,盖四时常如五、六月天, 且不识霜雪故也。其地半年有雨,半年绝无。自四月 至九月,每日下雨,午后方下。淡水洋中水痕高可七、 八丈,巨树尽没,可留一杪耳。人家滨水而居者,皆移 入山后。十月至三月,点雨绝无,洋中仅可通小舟,深 处不过三、五尺,人家又复移下耕种者,指至何时稻 熟,是时水可渰至何处,随其地而播种之。耕不用牛, 耒耜镰锄之器,虽稍相类,而制自不同。又有一等下 田,不种常生,水高至一丈,而稻亦与之俱高,但粪田 及种蔬皆不用秽,嫌其不洁也。唐人到彼,皆不与之 言及。中国粪壅之事,恐为所鄙。每三两家共掘地为 一坑,盖其草满则填之,又别掘地为之,凡登溷既毕, 必入池洗净,止用左手,右手留以拿饭。见唐人登厕 用纸揩拭者,笑之,甚至不欲其登门。妇女亦有立而 溺者,可笑可笑!
《山川》
[编辑]自入真蒲以来,率多平林丛昧。长江巨港,绵亘数百 里,古树修藤,森阴蒙蘙,禽兽之声,杂遝其间。至半港 而始见旷田,绝无寸木弥望,禾黍芃芃而已。野牛以 千百成群,聚于此地。又有竹坡,亦绵亘数百里,其间 竹节相间生刺,笋味至苦。四畔皆有高山。
《出产》
[编辑]山多异木,无木处乃犀象屯聚养育之地,珍禽奇兽 不计其数。细色有翠毛、象牙、犀角、黄蜡,麤色有降真 豆蔻、姜黄、紫梗大枫子油、翡翠,其得也颇难。盖丛林 中有池,池中有鱼,翡翠自林中飞出求鱼。蕃人以树 叶蔽身,而坐水滨,笼一雌以诱之,手持小网,伺其来 则罩有,一日获三五,只有终日全不得者。象牙则山 僻人家有之,每一象死,方有二牙,旧传谓“每岁一换 牙”者,非也。其牙以标而杀之者上也;自死而随为人 所取者次之。死于山中多年者,斯为下矣。黄蜡出于 村落朽树间,其一种细腰蜂如蝼蚁者,蕃人取而得 之,每一船可收二三千块,每块大者三四十斤,小者 亦不下十八九斤。犀角白而带花者为上黑,为下降, 真生丛林中,蕃人颇费砍斫之劳,盖此乃树之心耳。 其外白木可厚八九寸,小者亦不下四五寸。豆蔻皆 野人山上所种。画黄乃一等树间之脂,蕃人预先一 年以刀砍树,滴沥其脂,至次年而始收。紫梗生于一 等树枝间,正如桑寄生之状,亦颇难得。大枫子油乃 大树之子,状如椰子而圆,中有子数十枚。胡椒间亦 有之,缠藤而生,累累如绿草子。其生而青者更辣。
《贸易》
[编辑]国人交易,皆妇人能之。所以唐人到彼,必先纳一妇 人者,兼亦利其能买卖故也。每日一墟,自卯至午,即 罢。无居铺,但以蓬席之类铺于地间,各有处。纳官司, 赁地钱。小交关则用米谷及唐货,次则用布。若乃大 交关则用金银矣。往往土人最朴,见唐人颇加敬畏, 呼之为“佛”,见则伏地顶礼。近亦有脱骗欺负唐人,由 去人之多故也。
《欲得唐货》
[编辑]其地想不出金银,以唐人金银为第一,五色缣帛次 之,其次如真州之锡镴,温州之漆盘,泉州之“青磁器, 及水银、银朱、纸札、硫黄、焰硝、檀香、白芷、麝、麻布、黄草 布、雨伞、铁锅、铜盘、木珠、桐油、篦箕、木梳针,其粗重则 如明州之席。甚欲得者,则菽麦也,然不可将去耳。”
《草木》
[编辑]准石榴、甘蔗、荷花、莲、藕、芋、桃、蕉、芎,与中国同。荔枝、橘 子状虽同而酸,其馀皆中国所未曾见。树木亦甚各 别。草花更多且香而艳。水中之花更有多品,皆不知 其名。至若桃、李、杏、梅、松、柏、杉、桧、梨、枣、杨、柳、桂、兰、菊蕊 之类,皆所无也。其中正月亦有荷花
《飞鸟》
[编辑]鸟有孔雀、翡翠、鹦哥,乃中国所无。馀如鹰、鸦、鹭、鸶、鸬 鹚、鹳、鹤、野鸭、黄雀等物皆有之,所无者喜鹊、鸿雁、黄 莺、杜宇、燕、鸽之属。
《走兽》
[编辑]兽,有犀、象、野牛、山马,乃中国所无者。其馀如虎、豹、熊、 罴、野猪、麋、鹿、獐、麂、猿、狐之类甚多,所少者狮子、猩猩、 骆驼耳。鸡、鸭、牛、马、猪、羊在所不论也。马甚矮小,牛甚 多。生敢骑,死不敢食,亦不敢剥其皮,听其腐烂而已, 以其与人出力故也,但以驾车耳。在先无鹅,近有舟 人自中国携去,故得其种。鼠有大如猫者。又有一等 鼠头脑,绝类新生小狗儿。
《蔬菜》
[编辑]蔬菜:有葱、芥、韭、茄瓜、西瓜、王瓜、冬瓜、苋菜,所无者萝 卜、生菜、苦荬、菠薐之类。瓜茄正月即有之。茄树有经 数年不除者。木棉花树高可过屋,十馀年不换者。不 识名之菜甚多,水中之菜亦多种。
《鱼龙》
[编辑]鱼鳖,惟黑鲤鱼最多,其他如鲤、鲫、草鱼最多,大者重 二斤已上。有不识名之鱼亦甚多,此皆淡水洋中所 来者。至若海中之鱼,色色有之。鳝鱼、湖鳗、田鸡,土人 不食,入夜则纵横道途间。鼋鼍大如合苎,虽六藏之 龟,亦充食用。查南之虾,重一斤已上。真蒲龟脚可长 八、九寸许。鳄鱼大者如船,有四脚,绝类龙,特无角耳, 肚甚脆美。蛤蚬蛳螺之属,淡水洋中可捧而得。独不 见蟹,想亦有之,而人不食耳。
《酝酿》
[编辑]酒有四等:第一,唐人呼为“蜜糖酒”,用药麹以蜜及水 中半为之。其次者,主人呼为“朋牙四”,以树叶为之。朋 牙四者,乃一等树叶之名也。又其次,以米,或以剩饭 为之,名曰“包棱角”,盖包棱角者,米也。其下有“糖鉴酒”, 以糖为之。又入港滨水,又有“茭浆酒”,盖有一等茭叶, 生于水滨,其浆可以酿酒。
《盐醋酱面》
[编辑]醝物,国中无禁,自真蒲巴涧滨海等处,率皆烧。山间 更有一等石,味胜于盐,可琢以成器,土人不能为醋, 羹中欲酸,则著以“咸平。”树叶,树既荚则用荚,既生子 则用子。亦不合酱,为无麦与豆故也。亦不曾有曲,盖 以蜜水及树叶酿酒,所用者酒药耳,亦如乡间白酒 药之状。
《蚕桑》
[编辑]土人皆不事蚕桑,妇人亦不晓针线缝补之事,仅能 织木棉布而已。亦不能纺,但以手理成条。无机杼以 织,但以一头缚腰,一头撘上,梭,亦止用一竹管。近年 暹人来居,却以蚕桑为业。桑种、蚕种皆自暹中来,亦 无麻苎,惟有络麻。暹人却以丝自织皂绫衣著,暹妇 却能缝补。土人撘布损破,皆倩其补之。
《器用》
[编辑]寻常人家房舍之外,别无桌凳盂桶之类。但作饭则 用一瓦釜作羹。又用一瓦铫,地埋三石为灶,以椰子 壳为杓。盛饭用中国瓦盆或铜盘。羹则用树叶造一 小碗,虽盛汁亦不漏。又以茭叶制一小杓,用兜汁入 口,用毕则弃之,虽祭祀神佛亦然。又以一锡器或瓦 器,盛水于傍,用以蘸手。盖饭只用手拿,其粘于手,非 “此水不能去也。”饮酒则用镴注子,贫人则用瓦钵子, 若府第富室,则一一用银,至有用金者。国之庆贺,多 用金为器皿,制度形状又别。地下所铺者,明州之草 席,或有铺虎豹麂鹿等皮及藤簟者。近新置矮桌,高 尺许,睡只竹席卧于板。近又用矮床者,往往皆唐人 制作也。食品用布罩,国主内中以销金缣帛为之,皆 舶商所馈也。稻不用砻,止用杵舂碓耳。
《车轿》
[编辑]轿之制,以一木屈其中,两头竖起,雕刻花样,以金银 裹之,所谓“金银轿扛”者,此也。每头一尺之内钉钩子, 以大布一条厚折,用绳系于两头,钩中人挽于布,以 两人抬之。轿则又加一物,如船篷而更阔,饰以五色 缣帛,四人扛,有随轿而走。若远行,亦有骑象骑马者。 亦有用车者。车之制却与他地一般。马无鞍,象无凳 可坐。
《舟楫》
[编辑]巨舟以硬树破板为之。匠者无锯,但以斧凿之。开成 板,既费木,且费工也。凡要木成段,亦只以凿凿断,起 屋亦然。船亦用铁钉,上以茭叶盖覆,却以槟榔木破 片压之。此船名为“新拏”;用櫂所粘之油,鱼油也;所和 之灰,石灰也。小舟却以巨木凿成槽,以火熏软,用木 撑开;腹大,两头尖,无篷可载数人,止以櫂划之,名为 《皮阑》。
《属郡》
[编辑]属郡九十馀:曰《真蒲》、曰《查南》、曰《巴涧》、曰《莫良》、曰《八薛》、 曰《蒲买》、曰《雉棍》、曰《木津波》、曰《赖敢坑》、曰《八厮里》。其馀 不能悉记。各置官属,皆以木排栅为城
《村落》
[编辑]每一村或有寺,或有塔。人家稍密,亦自有镇守之官, 名为“买节。”大路上自有歇息,如邮亭之类,其名为“森 木。”近与《暹》人交兵,遂皆成旷地。
《取胆》
[编辑]前此于八月内取胆,盖占城王每年索人胆一瓮万 千馀枚,遇夜则多方“令人于城中及村落去处,遇有 夜行者,以绳兜住其头,用小刀于右胁下取去其胆, 俟数足以馈。”占城王,独不取唐人之胆,盖因一年取 唐人一胆杂于其中,遂致瓮中之胆俱臭腐而不可 用故也。近年已除取胆之事,另置取胆官属,居北门 之里。
《异事》
[编辑]《东门之里》有蛮人淫其妹者,皮肉相粘不开,历三日 不食而俱死。余乡人薛氏,居蕃三十五年矣。渠谓“两 见此事,盖其用圣佛之灵,所以如此。”
《澡浴》
[编辑]地苦炎热,每日非数次澡洗,则不可过,入夜亦不免 一二次,初无浴室盂桶之类,但每家须有一池,否则 两三家合一池,不分男女,皆裸形入池,惟父母尊年 在池,则子女卑幼不敢入。或卑幼先在池,则尊长亦 回避之,如行辈则无拘也。但以左手遮其牝门入水 而已。或三四日,或五六日,城中妇女三三五五,咸至 城外河中漾洗至河边,脱去所缠之布而入水,会聚 于河者,动以千数,虽府第妇女亦预焉,略不以为耻。 自踵至顶,皆得而见之。城外大河,无日无之,唐人暇 日颇以此为游观之乐。闻亦有就水中偷期者,水常 温如汤,惟五更则微凉,至日出则复温矣。
《流寓》
[编辑]唐人之为水手者,利其“国中不著衣裳,且米粮易求, 妇女易得,屋室易办,器用易足,买卖易为,往往皆逃 逸于彼。”
《军马》
[编辑]“军马亦是裸体跣足,右手执摽枪,左手执战牌,别无 所谓弓箭炮石甲胄之属。”传闻与暹人相攻,皆驱百 姓使战,往往亦别无智略谋画。
《国主出入》
[编辑]闻在先国主辙迹未尝离户,盖亦防有不测之变也。 新主乃故国主之婿,原以典兵为职,其妇翁爱女,女 密窃金剑以往,其夫以故亲子不得承袭。尝谋起兵, 为新主所觉,斩其趾而安置于幽室,新主身嵌圣铁, 纵使刀箭之属著体,不能为害,因恃此遂敢出户。余 宿留岁馀,见其出者四五,凡出时,诸军马拥其前,旗 帜鼓乐踵其后,宫女三五百,花布花髻,手执巨烛,自 成一队,虽白日亦照烛。又有宫女,皆执内中金银器 皿及文饰之具,制度迥别,不知其何所用。又有宫女, 执摽枪摽牌,为内兵,又成一队。又有羊车马车,皆以 金为饰。其诸臣僚国戚,皆骑象在前,远望红凉伞不 计其数。又其次则国主之妻及妾媵,或轿或车,或马, 或象,其销金凉伞何止百馀?其后则是国主,立于象 上,手持宝剑象牙,亦以金套之。打销金白凉伞,凡二 十馀柄,其伞柄皆金为之,其四围拥簇之象甚多,又 有军马护之。若游近处,止用金轿子,皆以宫女抬之。 大凡出入,必迎小金塔,金佛在其前,观者皆当跪地 顶礼,名为“三罢。”不然则为貌事者所擒,不虚释也。每 日国主两次坐衙治事,亦无定文,及诸臣与百姓之 欲见国主者,皆列坐地上以俟。少顷间,内中隐隐有 乐声在外,方吹螺以迎之,闻止用金车子来处稍远, 须臾见二宫女纤手卷帘,而国主乃仗剑立于金窗 之中矣。臣僚以下,皆合掌叩头,螺声方绝,乃许抬头。 主时随亦就坐。坐处有狮子皮一领,乃传国之宝。言 事既毕,国主寻即转身,二宫女复垂其帘,诸人各起。 以此观之,则虽蛮貊之邦,未尝不知有君也。
真腊国
图考
按《三才图会》:真腊国自广州发舶,北风十日可到,天 气无寒。每嫁娶则男归女舍。生女至九岁,即请僧诵 经作梵法,以手指挑损童身,取其红点额,其母亦用 点额,唤为“利市。”如此则其女他日嫁人,谐好欢洽。凡 女满十岁即嫁,国人犯盗则斩手断脚,烧火印胸背 黥面,犯罪至死则斩。蕃杀唐人即依蕃法偿死,如唐 人杀蕃,即重罚金;如无金,则卖身取金赎。北抵占城, 旁有西棚等国
杜薄部汇考
[编辑]隋
杜薄国隋时闻于中国。
按《隋书》不载。按杜氏《通典》,“杜薄国,隋时闻焉。在扶 南东涨海中,直海渡数十日而至。其国人貌白晳,皆 衣服。国有稻田,女子作白叠华布。出金、银铁,以金为 钱。出鸡舌香,可含。以香不入衣服。鸡舌之为木也,气 辛而性厉,禽兽不能至,故未有识其树者。华熟自零, 随水而出,方得之。杜薄洲有十馀国城,皆称王。”
薄剌部汇考
[编辑]隋
《薄剌国》,隋时闻于中国。
按《隋书》不载按《杜氏通典》:“薄剌国,隋时闻焉。在拘 利南海湾中。其人色黑而齿白,眼睛赤,男女并不衣 服。”
火山部汇考
[编辑]隋
《火山国》隋时闻于中国。
按《隋书》不载。 按杜氏《通典》,“火山国,隋时闻焉。去诸 薄东五千里,国中山皆有火,虽雨不息,火中有白鼠。” 扶南土俗传云,“火洲在马五洲之东可千馀里,春月 霖雨,雨止则火然。洲上林木,得雨则皮黑,得火则皮 白。诸左右洲人以春月取其木皮,绩以为布,或作灯 炷,布小若秽,投之火中复洁。”又有加营国北诸薄国 西“山周三百里,从四月火生,正月火灭,火然则草木 叶落,如中国寒。时人以三月至此山,取木皮,绩为火 浣布。”
都昆部汇考〈附边斗国 拘利国 比嵩国〉
[编辑]隋
都昆国隋时闻于中国。
按《隋书》不载。按杜氏《通典》,“边斗国,一云班斗;都昆 国,一云都军拘利国,一云九离比嵩国,并隋时闻焉。 扶南度金邻大湾,南行三千里,有此四国。其农作与 金邻同,其人多白色。都昆出好栈香、藿香及硫磺。其 藿香树生千岁,根本甚大,伐之四五年,木皆朽败,唯 中节坚固,芬香独存,取以为香。”
无论部汇考
[编辑]隋
“无论国”,隋时闻于中国。
按《隋书》不载。按杜氏《通典》,“无论国,隋时闻焉。在扶 南西二千馀里,其国大道左右,夹种枇杷树及诸华 果,行其下,常有元阴。十里一亭,亭皆有井。食麦饭,饮 蒲桃酒,如胶若饮以水和之,味甚甘美。”
罗刹部汇考
[编辑]隋
炀帝大业三年遣使赤土国至于罗刹
[编辑]按《隋书》不载。按杜氏《通典》:“罗刹国在婆利之东。其 人极陋,朱发黑身,兽牙鹰爪。时与林邑作市,辄以夜, 昼日则掩其面。”隋炀帝大业三年,遣使常骏等使赤 土国,至罗刹。
按《广东通志》:“婆利东有罗刹国,其人极陋,朱发黑身, 兽牙鹰爪。时与林邑人作市,以夜而来,自掩其面。其 国出火珠,状如水晶,日午时以珠乘影取艾,依之即 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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