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第13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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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七卷目录

 勋爵部汇考九

  明总一则 太祖洪武十三则 惠宗建文二则 成祖永乐八则 英宗正统六则 代

  宗景泰一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三则 武宗正德三则 世宗嘉靖七则 穆宗

  隆庆一则

皇清总一则 崇德一则 顺治七则 康熙九则

官常典第一百三十七卷

勋爵部汇考九[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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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制,列爵五等,以赏军功。

按《明会典》:“功臣封爵,国初因前代之制,列爵五等。非 有社稷军功者,不封子男。后革。所封公、侯、伯,皆给诰 券,或世或不世,各以功次为差。”

凡公、侯伯初授封爵,合给铁券,从工部造完,送写诰 文,并《券阴则例》。毕,转送银作局镌刻填金仍领回。以 右一面颁给,左一面年终奏送古今通集库收贮。 凡铁券,形如覆瓦,刻封诰于其上,以黄金填之,左右 各一面,右给功臣,左藏内府。

太祖洪武三年大封开国功臣[编辑]

按《明大政纪》,“洪武三年冬十一月丙申,大封功臣。封 公者六人:李善长封韩国公,徐达封魏国公,常遇春 子茂封郑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冯胜封宋国公,邓 愈封卫国公。封侯者二十八人,汤和封中山侯,唐胜 宗封延安侯,陆仲亨封吉安侯,周德兴封江夏侯,华 云龙封淮安侯,顾时封济宁侯,耿炳文封长兴侯,陈” 德封临江侯,郭子兴封巩昌侯,王志封陆安侯,郑遇 春封荥阳侯,费聚封平凉侯,吴良封江阴侯,吴祯封 靖江侯,赵荣封南雄侯,廖永忠封德庆侯,俞通源封 南安侯,华高封广德侯,杨璟封营阳侯,康铎封蕲春 侯,朱亮祖封永嘉侯,傅友德封颍川侯,胡廷美封豫 章侯,韩政封东平侯,黄彬封宜春侯,曹良臣封宣宁 侯,梅思祖封汝南侯,陆聚封河南侯。乙卯,封中书左 丞汪广洋为“忠勤伯”,御史中丞兼弘文馆学士刘基 为“诚意伯。”

洪武四年秋七月乙丑,制授明昇为归义侯,赐冠带、 衣服、居第于京师。

按:《明大政纪》云云。

洪武十年冬十月戊午,封“大都督沐英为西平侯,赐 诰券。”

按:《明大政纪》云云。

洪武十一年春正月甲戌朔,进封中山侯汤和为信 国公。秋九月丙申,追封刘继祖为《义惠侯》。

按:《明大政纪》云云。

洪武十二年,追封吴祯海西公,大封征西诸将 按《明大政纪》,“十二年夏五月,靖海侯吴祯卒,追封海 西公。”冬十一月,大封征西有功诸将,封蓝玉为永昌 侯,王弼定远侯,张龙凤翔侯,吴福安陆侯,叶昇靖宁 侯,曹震景川侯,谢成永平侯,张温会宁侯,曹兴怀远 侯,周武雄武侯,金朝兴宣德侯,仇成安庆侯,并子孙 世袭。

洪武十三年,诏定公、侯称号,进封邓镇,并改封廖永 安、胡廷美。

按《明大政纪》:十三年春三月丙申,故宁河武顺王邓 愈子镇,进封申国公。乙卯,诏定公、侯称号。礼部奏定 开国世袭追封,其式为三:夏四月己丑,改封楚国公 廖永安为郧国公。改封豫章侯胡廷美为临川侯 按《明会典》:是年定功臣封号曰:“开国辅运推诚宣力 武臣某公某侯,食禄若干石,世袭者曰世袭某公某 侯”,食禄若干石。追封者、曰“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某将军、某公、某侯。追封某王、某公、谥某

洪武十五年冬十二月,封都督李新为崇山侯 按《明大政纪》云云。

洪武十七年,论平云南功。

按《明大政纪》,“十七年夏四月壬午,论平云南功,进封 傅友德为颍国公,永昌侯,蓝玉安庆侯,仇成定远侯, 王弼当爵及子孙,陈桓普定侯,胡海东川侯,郭英武 安侯,张翼鹤庆侯。”

洪武十八年。春二月。特追封魏国公徐达中山王 按《明大政纪》云云。

洪武二十年,封纳哈出朱寿、张赫为侯。

按《明大政纪》:“二十年秋八月丁丑,征虏大将军冯胜, 以故元降将纳哈出所部官属将校三千三百馀人 送至京师。九月,封纳哈出为海西侯。冬十月,封都督 佥事朱寿为舳舻侯,张赫为航海侯。”

洪武二十一年,赠“濮英公爵”,封察罕孙恪为“侯”,进蓝 玉为公。

按《明大政纪》:“洪武二十一年秋七月,追赠故金山侯 濮英为乐浪公。秋八月癸丑,命故海西侯纳哈出子察罕袭职,封沈阳侯。丁卯,封后军都督府佥事孙恪 为全宁侯。九月,改封故乐浪公濮英为西凉公。冬十 二月壬戌,封永昌侯蓝玉为凉国公。”

洪武二十三年,加徐达、李文忠“三代王爵”,封张铨为 “侯。”

按《明大政纪》:“二十三年秋九月辛卯,加封中山王徐 达、岐阳王李文忠,三代皆王爵。冬十月,以征云南都 督功,封右军府佥事张铨为永定侯。”

洪武二十五年,封俞通渊为侯,追封沐英黔宁王 按《明大政纪》二十五年夏五月戊子,封右军都督俞 通渊为越巂侯,赐铁券、世袭。冬十月己酉朔,追封西 平侯沐英为黔宁昭靖王。

惠宗建文二年冬十月封盛庸为历城侯[编辑]

按:《明大政纪》云云。

建文四年,更定勋劳。成祖即位,赠徐增寿侯爵,大封 “靖难功臣。”

按《明大政纪》:“建文四年春二月,更定勋劳。夏六月,成 祖即位,赠徐增寿为武阳侯,谥忠愍。秋九月甲申,大 封靖难功臣丘福、淇国公朱能、成国公张武、成阳侯 陈圭、泰宁侯郑亨、武安侯孟善、保定侯火真、同安侯 顾成、镇远侯王忠、靖安侯王聪、武城侯徐忠、永康侯 张信、隆平侯李远、安平侯房宽,思恩侯徐祥,兴安伯” 徐理、武康伯李濬、襄成伯张辅、信安伯唐云、新昌伯 谭忠、新宁伯徐严、应城伯房胜、冨昌伯赵彝、忻城伯 陈旭、云阳伯刘才广恩伯。加曹国公李景隆禄一千 石;茹瑺忠诚伯王佐、顺昌伯陈瑄平江伯。其馀将士, 论功高下,一体陞赏。追封故都督张玉荣国公,谥《忠 显》;故都督佥事陈亨泾国公,谥《襄敏》;故指挥使谭渊 崇安侯,谥《壮节》。

成祖永乐元年续封靖难功臣[编辑]

按《明大政纪》:“永乐元年夏五月丁亥,续封靖难功臣 李彬为丰城侯,陈亨之子懋为宁阳伯,王真之子通 为武义伯,陈贤为荣昌伯,张兴为安乡伯,陈志为遂 安伯,子孙世袭。”

永乐三年秋九月,加封信安伯张辅为新城侯。冬十 一月,封甘肃总兵宋晟为西宁侯,子孙世袭。

按:《明大政纪》云云。

永乐七年秋九月,“镇守宁夏宁阳伯陈懋败寇于境 外,进封为侯。”

按:《明大政纪》云云。

永乐 年,定“功臣封号。”

按《明会典》,永乐间定功臣封号曰“奉天靖难推诚宣 力武臣”,或曰“奉天翊运推诚宣力”,或曰“奉天翊卫宣 力武臣”,或曰“钦承祖业推诚奉义。”

永乐十六年。春三月。追封太子少师姚广孝荣国公 按《明大政纪》云云。

永乐十七年,封刘江为“广宁伯。”

按《明大政纪》:“十七年夏五月,辽东总兵都督刘江,大 破倭寇于望海埚,封江为广宁伯。”

永乐十八年,封薛禄“阳武侯。”

按《明大政纪》:“十八年冬十二月,叙董营京殿功,封都 督薛禄为阳武侯,食禄一千五百石,子孙世袭。 永乐二十二年,命柳昇等世袭侯、伯,封张昶平江伯, 梁铭保定侯。”

按《明大政纪》:“二十二年冬十一月庚子,命安远侯柳 昇、阳武侯薛禄、平江伯陈瑄子孙皆世袭其爵。十二 月,封都督张昶为彭城伯,己巳,封镇守宁夏都督同 知梁铭为保定侯,子孙世袭。”

英宗正统三年冬十月封都督蒋贵为定西侯任礼为宁远伯赵安会昌伯[编辑]

按:《明大政纪》云云。

正统四年,追封沐晟定远王,山云“怀远伯。”

按《明大政纪》:“正统四年春闰二月,命黔国公沐晟率 兵讨麓川思任发。三月,黔国公沐晟等进击不利,旋 师至楚雄,以疾卒,追封定远王。秋八月,追封故广西 总兵都督同知山云为怀远伯。”

正统五年秋九月,封张昇为《惠安伯》。

按:《明大政纪》云云。

正统七年春三月,诏叙平麓川功,进封蒋贵定西侯, 王骥靖远伯,赠方政“威远忠义伯。”夏六月丙辰,少师 吴中卒,追封茌平伯。

按:《明大政纪》云云。

正统十三年,封宣府总兵杨洪为“昌平伯。”

按:《明大政纪》云云。

正统十四年冬十一月,论“击可汗脱不花功,进封杨 洪昌平侯、石亨武清伯。”十二月,追封英国公张辅为 “定兴王。”

按:《明大政纪》云云。

代宗景泰元年春二月封大同守将郭登为定襄伯按明大政纪云云[编辑]

====英宗天顺元年论迎复功封爵有差封徐有贞武功====伯。

按《明大政纪》:“天顺元年春正月丙戌,论迎复功,进封 武清侯石亨为忠国公,都督张𫐄为太平侯、张𫐐为 文安侯,都御史杨善为兴济伯,并令子孙世袭。春三 月癸酉,封直内阁兵部尚书徐有贞为武功伯。”

宪宗成化二年春三月叙平蛮功封赵辅武靖伯子孙世袭冬十一月叙平荆襄功进朱永抚宁侯李震兴宁伯[编辑]

按:《明大政纪》云云。

成化十五年冬十二月,录征建州功,进朱永爵“保国 公。”

按:《明大政纪》云云。

成化十六年春三月,“敕吏、户二部臣汪直、王越出境 剿寇有功,直加米四十八石,越封威宁伯。”

按:《明大政纪》云云。

武宗正德五年封仇钺等伯爵复陈熊平江伯[编辑]

按《明大政纪》,“正德四年秋闰九月,夺平江伯陈熊爵。 五年秋八月,论平寘𫔍功,封仇钺为咸宁伯,又封张 永兄张冨为泰安伯,弟张容为安定伯,魏彬弟魏英 为镇安伯,马永成弟马山为平凉伯,谷大用弟谷大 𤣱为永清伯。封义子朱德为永寿伯,给诰券世袭。”诏 复陈熊平江伯。

正德十二年,封江彬、许泰“伯爵。”

按《明大政纪》:十二年冬闰十二月,封左都督江彬为 平卤伯,许泰为安边伯。彬、泰冒应州防御之功,滥封 伯爵,兵部以下无一人执奏。

正德十六年,封王守仁为“新建伯。”

按《明大政纪》:“十六年夏四月,世宗即位,冬十一月,封 王守仁为新建伯。初,守仁擒宸濠诸奸佞江彬等,导 帝亲征,且欲攘守仁功,诡言曲谮,百计欲去之。宸濠 伏诛,守仁以己得专制。平逆皆兵部尚书王琼力,乃 归功琼。执政者不悦,琼亦因以忌守仁,久之不行赏。 至是,帝念守仁功,命兵部集议,差别诸从戎功次,封” 守仁新建伯,特进光禄大夫、柱国,仍兼南京兵部尚 书,参赞机务,岁禄千石,给诰券,子孙世袭。守仁闻命, 疏辞,因言:“杨廷和、王琼有发纵之功,伍文定、邢恂、戴 德孺、陈槐、曾玙、胡尧元、刘源清、马津、南桥、李楫、顾佖、 刘守绪等及乡缙王懋中、邹守益、伍希儒、谢源等有 摧锋、遮击、赞议、监录之功,尚未酬叙。”而举人冀元亨 为臣说濠构死狱中,尤为含冤不报。久之,乃擢伍文 定副都御史,任一子,邢珣、徐琏、戴德儒擢布政使,馀 不叙。

世宗嘉靖元年加封翊戴诸臣寻以冒滥改议但加崔元邵喜蒋轮三人封爵[编辑]

按《明大政纪》:“嘉靖元年春三月,帝念翊戴功,敕下吏、 兵两部议,封大学士杨廷和、蒋冕、毛纪为伯,给诰券, 子孙世袭,岁禄千石,仍各任一子,世锦衣卫指挥;驸 马崔元进爵为侯;寿安皇太后弟指挥邵喜、兴国太 后弟指挥蒋轮各封伯;大学士费宏亦任一子,与廷 和子等;毛澄加太子太傅,任一子,世锦衣卫指挥同” 知寿宁侯张鹤龄加太师,岁增禄米三百石;太监张 锦、扶安、温祥、赖义、秦文、张钦、张淮、萧敬、黄伟、鲍忠“各 增岁禄,任弟侄一人为锦衣指挥使、佥同等官。”其兴 邸承奉等官张佐、董英、戴永、张忠、阎洪、赵“山等二十 七人,俱已授太监,仍各增禄任其弟侄。”惠安伯张伟、 侍郎郑宗仁、赵璜、建昌侯张延龄、庆阳伯夏臣各加 岁禄进阶。其馀府、部、院、寺诸掌印官及各台谏官,各 赐金缯有差。五月罢封杨廷和、蒋冕、毛纪伯爵。初,帝 降敕封廷和等为伯,给事中张九叙上言:“陛下入奉 皇考孝宗皇帝之祀,为万方民物之主,既亲且长,伦 序最正。天与人归,不约而和。廷和等特以职事奉命 视草,寔遵我皇祖之明训,非拟之而后定也。陛下以 为元功封伯,世传恐非廷和等所敢当。”费宏起废赞 政,遇亦奇矣。若荫子世及,亦为过望。驸马都尉崔元, 太傅寿宁侯张鹤龄、礼部尚书毛澄,承事奔走,亦其 职也。前者赏金各十两,束币四十,论者方以为滥及, 而况封元为世侯,加鹤龄以太师,加澄太子太傅,而 且荫子锦衣乎?汉之内寺,有定立顺之功、参建桓之 策者,而纪纲大坏。唐有“门生天子、定策国老”之名,祸 不可言。陛下圣德隆兴,非若汉唐之主也。何以太监 张锦为预迎立,而欲荫其弟侄耶?又何以太监扶安、 温祥、赖义、张钦等赞襄大计,而欲增禄世荫耶?至若 从事藩邸诸阉张佐、戴永、张忠、陈宣、阎洪、“赵山、黄锦、 李云等二十七人,幸遇际会,俱推太监诸职,蟒服玉 带,荣已极矣。而加禄世荫,则冒滥尤甚,诚非古帝王 立法自近之意也。”御史汪渊等亦上言:“陛下之有天 下,伦序当然,人心共属,私议无所加。大学士廷和等 何与定策?太监张佐等何与赞襄?驸马崔元等之捧 敕迎立,太监张佐等之藩邸效劳,惠安伯张伟等之 督兵迎护,皆臣子奉职之常也,何足为功?侯伯非开 国之臣不可封,锦衣官非汗马之劳不可授,而官爵可及于烂羊,禄赏反轻于敝裤乎?”主事霍韬亦上言: “据律,文官不得封公侯。祖宗时,学士典文章,备顾问 而已,无有封伯与武荫者。徐有功封武功伯,随褫之, 乃明鉴也。陛下忍令史官《书》曰:‘学士封伯自今始乎’?” 于是廷和、冕、纪乃上疏恳辞,俱下。兵部。尚书彭泽复 奏:“正德间权奸用事,职官冒滥。陛下起而釐之,削除 殆尽。及论定策之功,乃封爵恩荫至五十三人,非初 意矣。廷和等既有疏辞,当体念俯从,量加别恩。”帝从 之,命各别议职衔,及更荫一子四品文职官。于是封 《崔元》为京山侯,《邵喜》为昌化伯,《蒋轮》为玉田伯,各世 袭,食禄有差。

嘉靖二年,进封张鹤龄为“昌国公。”

按《明大政纪》:二年秋八月,帝复以定策功,进鹤龄为 公,又以玉田伯蒋轮之从子太清昶,俱为锦衣卫千 户。御史王璜上言,“鹤龄不宜封公,蒋轮一门有二指 挥、三千户,已为僭赏,乞收成命。”不报。

嘉靖八年夺新建伯王守仁“世爵。”革诸外戚封爵“世 嗣。”

按《明大政纪》:“八年春二月,吏部尚书桂萼上议,王守 仁事不师古,言不称,先欲立异以为名,则非朱熹格 物致知之说;知众论之不与,则著朱熹《晚年定论》之 书。传习转讹,悖谬日甚。正德十二年剿捕漳寇,十四 年平定宸濠,据功固有可录,但贼平而纵杀不已,报 捷而夸张不实,罪亦难原。宜将所封伯爵止其本身, 不必追夺,以终国家之大信。禁其邪说,以正天下之 人心,乃大圣人建极作民君师之大政也。”帝降旨曰: “功疑惟重,姑不深究。所封伯爵,系先朝信令,许终其 身。身后恤典,俱为停革。其学术令都察院通行禁约, 不许踵袭邪说,以坏人心。”冬十二月,革外戚封爵、世 嗣。于是昌化伯邵杰,庆阳伯夏言,寿宁侯、建昌伯等 皆在《革》中。

嘉靖十年,复刘瑜“诚意伯”爵及鄂、曹、卫、信四公后为 侯。

按《明大政纪》:十年夏闰六月,刑部郎中李谕上言:“陛 下明圣,斥去姚广孝,万世颂仰。第臣乡人刘基翊运 有功,不在广孝下,宜侑食高庙,世其封爵。”与徐达同。 帝然谕言,下廷臣集议。吏部侍郎唐龙等上言:“高皇 帝收揽群豪,创造鸿基,一时佐命诸臣,并轨宣、翼。而 帏幄奇谋,庙堂大计,每每属基。故在军有子房之称, 剖封发孔明之喻,厥勋懋矣。基亡孙廌嗣爵,铁券金 书,誓言永世廌殒,遂褫圭裳,委砺带。或谓嗣绪孤孱, 弗克负荷;或谓长陵嗣统,遂至疏嫌。虽一辱涂泥,传 闻多谬,而载书明府,绩效共存。昔武王兴灭,天下归 心;成季无后,何以劝善?基宜配享太庙,其九世孙指 挥瑜可嗣伯爵。”帝从之,以瑜为诚意伯,岁禄七百石。 因命吏部并常遇春、李文忠、邓愈、汤和子孙各与侯 爵,以副皇祖报功之意。

嘉靖十一年,封常元振为“怀远侯”,李性临淮侯,邓继 坤定远侯,汤绍宗灵璧侯。

按《明大政纪》:十一年夏四月,吏部尚书王琼上言,常 遇春、李文忠、邓愈、汤和子孙,奉命袭封,各与侯爵。臣 仰窥圣意,盖以常、李子孙流徙禁锢,邓、汤停袭百有 馀年,一旦爵远裔以上公,恐难负荷,此慎重爵赏之 盛举也。第四人封侯,例有爵号,惟皇上裁示。”帝因命 常元振为怀远侯、李性为临淮侯、邓继坤为定远侯、 汤绍宗为灵璧侯。仍给与勋阶、诰券及食禄焉。 嘉靖十八年封武定侯郭勋为翊国公。制“《武职谋夺 世爵令》。

按《明大政纪》:“十八年秋闰七月,以郭勋扈从南巡有 功,进封翊国公。”冬十二月,时有南京和阳卫舍馀李 鳌者,谋袭祖爵,杀其兄子百户玉鳌子堂实,翼鳌为 之。南京刑部论堂谋戕宗支罪死,奏请揭黄,从之。因 命武职争袭官爵谋杀宗支者,虽有族姓,不许承袭。 著为絜令。

嘉靖三十二年,命都督陆炳支“伯爵俸。”

按《明大政纪》:“初,仇鸾家卒时,义侯荣、姚江俱冒功次, 授锦衣卫指挥,知鸾死事必败。及出奔居庸巩华城, 欲叛降虏,关吏及逻卒获之。都督陆炳以闻,下诏狱 鞫之。炳乃尽发鸾通虏乱政诸罪状。帝大怒,命法司 会讯。刑部具其狱,称:‘鸾久畜异志,交通桀虏,残毒生 民,震惊畿甸,事干谋逆,未正国典。宜剖棺斩首,枭示 九边,以为人臣不忠之戒。时义、姚江侯荣俱系逆党, 宜并斩首。鸾妻妾子女付功臣家为奴婢财物入官, 其父母祖孙兄弟不限籍之同异,俱流三千里;家人 仇林等编发戍边’。”帝曰:“仇鸾大逆不道,仰赖元威,虽 已殛死,难以照常处分。”即剖棺锉尸,斩首枭示,九边 父母妻子俱斩,妾及孙女发功臣家为奴婢。时义等 即为处决,仍各锉尸;仇林等编发岭南,永充军伍。仍 布诏天下,暴鸾罪恶。三十二年春二月,兵部尚书聂 豹上言:“都督炳潜夺逆鸾之气,计安社稷,功在国家, 与寻常劳勚不同。宜待以殊典,以酬微功。”帝从之。乃加少傅,支伯爵俸,眷遇益隆。

穆宗隆庆四年夺魏国公徐鹏举禄米以沐昌祚袭黔国公诏设馆教习勋胄[编辑]

按《明大政纪》:隆庆四年春二月,夺魏国公徐鹏举禄 米。初,鹏举夫人张氏早卒,无子,庶长子曰邦瑞,当袭 封,鹏举爱其嬖妾郑氏子邦宁,欲立之,先使人纳贿 严世蕃所诡,为郑氏请封。已而议遣邦宁送监习礼, 谋于兵部尚书刘采,采以为不可,鹏举卒送邦瑞,邦 宁知事不就,乃贿诚意伯刘世延,使以书贻祭酒姜 宝,会助教郑如瑾亦纳。邦宁遂证其事于宝,宝遂戒 毋纳。邦瑞驳还礼部,行五府勘结。礼部尚书林燫怒, 不为报,而鹏举遂留邦瑞不遣。居无何,副使冯谦私 候宝,尽发其事。宝劾如瑾,章下南京法司鞫问。于是 如瑾坐革职为民,鹏举夺禄米一月,郑氏追夺诰命, 邦宁及其党法治有差。夏五月,命沐昌祚袭黔国公, 挂印充总兵官,赐之制敕。冬十月,诏京营协理大臣 设馆教习勋胄,以储将材。从御史赵可怀议也。

皇清[编辑]

《大清会典》。

国家勘定四方,凡效力《行间》者,由兵部议定功牌。

分别等第,移送吏部、“题请授官。”

吏部验封清吏司,郎中、员外郎、主事,掌百官之封爵。

国初,功臣封爵于公、侯、伯之外,又有“精奇尼哈番。”

阿思哈尼哈番、阿达哈哈番、拜他喇布勒哈番、拖沙喇哈番、各因功绩大小而差等分焉。凡应世袭者、由本旗都统查酌亲近宗支、取具印结、咨部具题承袭。其

诰敕、转迭内阁添写给与。或有本支中断、宗族争袭

者,事隶勋司,兹不录。“世职等级:一等公、二等公、三等公、一等侯、二等侯、三等侯、一等伯、二等伯、三等伯。正一品:一等《精奇尼哈番》,二等《精奇尼哈番》,三等《精奇尼哈番》正二品,一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三等阿思哈尼哈番正三品:一等阿达哈哈番,二等阿达哈哈番,三等阿达哈哈番正四品拜他喇” 布勒哈番。正五品:拖沙喇哈番

太宗文皇帝崇德元年[编辑]

《大清会典》:“崇德元年定议叙来归外藩诸部落贝勒。”

等,有大功者,册封《和硕亲王》《多罗郡王》,有次功者,册封多罗贝勒。遣大臣执《信约》往封。行至本部落边界,验视《信约》,将奉差大臣职名并册封事宜飞报本部。贝勒迎至五里外,下马排跪路右,候

册过乘马随

册后、使臣在左。贝勒在右。并行至本府。设香案于

正中使臣捧

册奉安香案上、于香案东旁西向立。贝勒行一跪。

三叩头礼毕、复跪。使臣捧

册授宣读官立宣毕。使臣捧

册复置香案上。贝勒行一跪三叩头礼。使臣捧册授贝勒。贝勒跪捧受、转授从官、再行一跪三叩。

头礼毕。贝勒与使臣对行二跪二叩头礼。使臣居左、贝勒居右、对坐。事竣、仍送使臣至原迎处。

世祖章皇帝顺治元年[编辑]

《大清会典》。“顺治元年题准头等城池,第一登城者授”

一等参领,第二登城者授二等参领,第三登城者授三等参领;第四登城者授为佐领,又加半个佐领;第五登城者授为佐领;第六登城者授半个佐领;其都统及领梯攻战官员俱授为佐领,指路及射箭官员授半个佐领。二等城池,第一登城者授三等参领;第二登城者授为佐领,又加半个佐领;第三登城者授为佐领,第四登城者授半个佐领,其领梯攻战官员,与第三登城者同,指路官员与第四登城者同。三等城池,第一登城者授为佐领,又加半筒佐领,第二登城者授为佐领,第三登城者授半个佐领,其领梯攻战官员,与第三登城者同,指路官员克两城者授半个佐领,克一城池者注册“四等城池” ,第一登城者授为佐领,第二登城者,授半个佐领,其领梯攻战官员,与第二登城者同。指路官员克两城者授半个佐领,克一城者注册。“《五等城池》第一,无梯登城者授半个佐领,率领攻战官员克两城者亦授半个佐领,克一城者注册。” 凡汉军用红衣炮克取城池者,是年题准,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克三城以上者陞其官;克二城以下者注册。委署参领克五城以下者陞其官。克四城以下者注册。

凡刨塌城池。是年题准、第一超越之人、授半个佐领

凡登城死者。是年题准、不论城池大小、授为佐领

凡出征、所得世职、不缘他事黜革

顺治四年

《大清会典》:凡汉军用红衣炮克取城池者,顺治四年。

题准:都统、副都统、委署副都统克取三城;夸蓝大参领、委署参领、佐领、闲散官委署官克取四城,骁骑校克取五城,委署骁骑校克取六城,俱授拖沙喇哈番。其都统、副都统以下,委署骁骑校以上,有战功头等牌一,抵作克城池牌一。都统、副都统委署副都统,有城池牌二、战功头等牌一,或城池牌一、战功头等牌二。《夸蓝大》以下、委署官以上有城池牌二,战功头等牌二或城池牌一,战功头等牌三或战功头等牌一,城池牌三:俱授拖沙喇哈番。又骁骑校、委署骁骑校,城池功、战功头等牌合叙,亦照官员例议叙。顺治八年。

《大清会典》:“凡世袭官注卫。顺治八年题准汉官世袭。”

俱酌定銮仪卫、及外卫所汉衔品级给与。

《敕书》。“一等精奇尼哈番”、称为“銮仪卫都指挥使”、正一

品、二等精奇尼哈番,称为“銮仪卫都指挥副使。” 从一品、三等精奇尼哈番,称为“銮仪卫都指挥同知。” 从一品,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称为“外卫都指挥使。” 正二品,一等阿思哈尼哈番,称为“外卫都指挥副使。” 正二品、二等阿思哈尼哈番,称为“外卫都指挥同知。” 从二品、三等阿思哈尼哈番,称为“外卫都指挥、副同知。” 从二品,一等阿达哈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称为“外卫指挥使。” 正三品,一等阿达哈哈番称为“外卫指挥副使” ,正三品,二等阿达哈哈番称为“外卫指挥同知。” 从三品,三等阿达哈哈番称为“外卫指挥副同知。” 从三品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称为外卫指挥佥事。正四品拜他喇布勒哈番,称为“外卫指挥副佥事。” 从四品,拖沙喇哈番,称为“外所千户。” 正五品。

顺治十三年

《大清会典》:凡攻城议叙。顺治十三年议准应授参领。

“者改为阿达哈哈番。应授佐领者改为拜他喇布勒哈番;应授《半个佐领》者改为拖沙喇哈番。” 凡《刨塌城池》,是年改授拖沙喇哈番。

凡登城死者。是年,改授拜他喇布勒哈番。顺治十四年,

《大清会典》:凡遇敌水战,顺治十四年题准登跳头等。

船,为首者授拜他喇布勒哈番,其次者授拖沙喇哈番。第三、第四、第五者注册。“《登跳二等》船,为首者授拖沙喇哈番。” 第二、第三、第四者注册。《登跳三等》船第一、第二、第三者俱注册。俟后得功,积至三个头等者,准授官职。如追退空船、小船及败走之船者,不在此例。其委在船头目率领攻战官员,各照所跳船只,与第二人同。其馀官员及前锋校、护军校、骁骑校,与第三人同。顺治十七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七年覆准世职官员,俱改注銮仪。”

顺治十八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八年覆准世袭官员,俱改注外卫。”

康熙元年[编辑]

《大清会典》:“康熙元年议准世职官员裁去汉衔,注原。”

籍卫所若本省无卫所者、准注伊祖父母坟墓所在之卫所、俱由兵部咨送吏部照叙授职。康熙二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年

谕、凡有世职、兼管佐领之官、或亡或故、年老解任、愿

分给兄弟者、该部验明具题

康熙九年

《大清会典》:凡战功议叙:

国初、各因功绩酌量授官。康熙九年题准、都统护

军统领、前锋统领、副都统及委署护军统领、前锋统领、副都统,有头等功牌两个,二、三、四、五等功牌各一个。夸蓝大参领、闲散官、前锋侍卫及委署夸蓝大参领、闲散官、前锋侍卫,有头等功牌三个,二、三、四、五等功牌各一个。前锋校、护军校、骁骑校,有头等功牌四个,二、三、四、五等功牌各一个。委署前锋校、护军校、委署骁骑校,有头。

等功牌五个,二、三、四、五等功牌各一个,俱授拖沙喇哈番。如不足者注册。兵主及参赞大臣,照都统、护军统领等优叙。

凡阵亡旧例有授阿达哈哈番者,有授拜他喇布勒哈番兼拖沙喇哈番者,有授拜他喇布勒哈番者,有授拖沙喇哈番者。是年题准:“兵主、参赞大臣” ,授拜他喇布勒哈番兼拖沙喇哈番;护军统领、委署护军统领、副都统、委署副都统,授拜他喇布勒哈番;夸蓝大参领以下,前锋校、护军校、骁骑校,及有顶带官员以上授拖沙喇哈番。委署前锋校、护军校、骁骑校,不准给官职。凡刨塌城池,是年题准、“管领官员授拜他喇布勒哈番。”

康熙十二年

上谕兵部:“兹因地方底定,平西亲王吴三桂、平南王”

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各“具疏请撤安插;已允所请,令其搬移前来。地方应行事务及兵马机宜,必筹画周详,乃为善后之策。应各遣大臣一员前往会同该藩及总督、巡抚、提督商确作何布置官兵,防守地方,并照管该藩等起行应差官员职名,开列具奏。特谕。” 康熙十二年八月初九日。

上谕户部:“平西亲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

“耿精忠等请撤安插,已允搬移该藩及各官兵家口安插地方,所需房屋、田地等项,应预为料理;务令到日即有宁居,以副朕体恤迁移至意。尔部作速详议具奏。特谕。” 康熙十二年八月十八日。

康熙十三年

上谕兵部:“平南王尚可喜累朝勋旧,久镇岩疆,劳绩。”

懋著。“近吴三桂等叛逆以来,复能笃守忠贞,殚心筹画,屡抒谋略,保固地方,事平之日从优议叙已经有旨其藩下官兵及该省文武官员兵丁俱能协力同心克效忠顺防御逆贼,劳瘁行间朕心时切轸念事平之日俱著一并从优叙赉尔部即速行传谕,俾咸悉朕意” 特谕康熙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谕兵部:“曩者《耿精忠》之祖耿仲明、于”

太宗文皇帝时,航海归诚。优锡王爵,效力行间。劳绩茂

著及其身,故《墨勒根》王不令承袭。

世祖章皇帝追念旧勋。特准其子耿继茂仍袭王封《令》

其两镇岩疆,为国藩屏。爰及朕躬,惓怀勋裔,恩宠有加。后览其《病终遗疏》有“地方兵民凋敝、贼寇未灭,死不瞑目” 等语;忠义肫笃,深切轸念!且因继茂之子精忠,自幼曾为近侍,准袭王爵,仍镇闽省。朕以精忠必能绍伊祖、父遗训,殚竭忠猷,无忝先烈;乃不意近为逆贼吴三桂诱惑,煽乱地方;弃累世之忠贞、构一旦“之狂举,既干国法、复坠家声。” 朕犹念其祖、父前功,谅精忠必系一时无知,堕人狡计,与吴三桂不同;故“将三桂子孙正法。精忠在京诸弟照旧宽容,所属官兵并未加罪。今湖广遣宁南靖寇大将军顺承王统领大兵由湖南进剿云、贵,吴逆指日授首;镇南将军尼雅汉统领大兵由广西进剿云、贵、四川;遣安西将军赫业及西安将军瓦尔喀等统领大兵,已攻克七盘、朝天等关,直抵保宁,刻期底定全川,并剿云、贵;安南将军希尔根统领大兵由江西进剿福建;平寇将军耿特、《巴兔鲁》统领大兵由广东进剿福建;又遣扬威将军阿密达、镇西将军席普臣、安南将军华善、镇东将军喇哈达等各统领大兵,驻札江南京口等处,调度征剿;精忠歼灭,在于旦夕。但念其祖、父宣力累朝,洎精忠之身遽至覆亡,宗祀斩绝,朕心深为不忍!且吴三桂本身投诚之人,背恩反叛,自取诛戮;精忠祖父以来,受恩三世四十馀年,非素蓄逆谋、首倡叛乱者比。尔部即传谕精忠,果能追念累朝恩德及伊父忠荩” 遗言,“革心悔祸,投诚自首,将侵犯内地海贼速剿图功,即行赦免前罪,视之如初。朕以至诚待天下,必不食言,俾其善自审度,勿负朕保全勋旧之意。尔部即遵谕速行传知。特谕。” “康熙十三年六月初一日、康熙十四年”

上谕吏、礼、兵三部:“平南王尚可喜航海归诚,勋猷懋。”

《太宗文皇帝》嘉其“劳绩”,特钖王封。及定鼎燕京,复能殚

竭忠忱赞襄大业

世祖章皇帝知其夙笃忠贞,畀以岩疆重任,镇守粤东。

海氛宁靖,百姓乂安。近因吴三桂、耿精忠等叛逆,该藩益励忠纯,克抒伟略,悉心筹画,数建肤功;朕甚嘉焉。事平优叙,已有屡旨。前据奏称“年老任重,请以其子尚之孝承袭王爵” ;已允所请。

“今思该藩累朝勋旧,功著封疆,宜锡殊荣,以酬茂绩。平南王尚可喜著晋封为平南亲王,即令其子尚之孝袭封;尚可喜以亲王品级顶带支俸,示朕优眷之意。广东文武事务,著尚可喜照旧料理,其亲王之宝亦著暂行掌管。尚之孝统兵在潮,著给与大将军印。应行封典,尔等衙门即遵谕行。” 《特谕》康熙十四年正月初九日。

上谕吏、兵二部:“逆贼耿精忠背恩附逆,煽乱闽疆;荼”

毒生灵,罪恶重大。其兄弟亲族人等,律应不赦。但念伊祖耿仲明,于

太宗文皇帝时,航海归诚。效力行间,著有功绩。伊父耿

继茂自

世祖章皇帝时,亦效力行间,镇守边陲。耿精忠虽行同

“禽兽,辜负国恩。其弟耿昭忠、耿聚忠等,道途隔远,实未同谋,竟尔株连,朕心不忍。耿昭忠、聚忠及亲族属下人等,兹概从宽典,尽行释放。所有官职,仍令照旧。尔部即遵谕行。” 《特谕》。康熙十四年七月初四日

康熙十五年

上谕兵部:“自逆贼煽乱以来,奸徒附和、侵扰地方、关”

陇以西,疆域辽阔,大兵一时未集,人心不无动摇。靖逆将军靖逆侯张勇、提督王进宝、镇臣孙思克一闻兰州之变,即统领兵马星驰渡河,剿杀贼众,攻围兰州、临巩等处,恢复城池,条奏机宜,举发伪札,拏获奸细,绥靖边陲,其功甚大。及大兵攻取平凉,专任靖逆侯张勇等镇守秦、巩,复殚心筹画,调度合宜,剿御川“贼屡奏捷音纾朕西顾之忧厥功尤为茂著伊等皆宿将重臣矢志报国同心协力展布谋猷兼以训练士卒忠义素孚故能身先行阵所向克捷其属下官员兵丁亦皆效力共建功绩朕甚嘉之于军功议叙之外应从优加恩以示朕奖励忠贞酬答勋劳至意著议政王贝勒大臣会同议奏。” 特谕:康熙十五年八月二十日

康熙十六年

上谕:“管侍卫内大臣海澄公黄芳世举家殉节被惨。”

《至极芳世》坐次曾入内大臣班中,已后凡有恩赏,皆与内大臣一体颁赐,坐次仍在旧列。伊或有奏事并请安人来,俱照外省汉藩等例,著内班侍卫代为陈奏。《特谕》。康熙十六年五月十八日

上谕:“海澄公黄芳世卿父子功烈素著;复全家徇难。”

每念及此,朕心罔不伤悼!况卿由粤东进剿,忽遭广省兵变,孤身涉险而出,可见忠贞不贰,颠沛不改其守。今仍袭“海澄公,镇守福建水师提督总兵官。卿愈加训练,鼓舞将士,以靖海氛,使闽地秋毫无犯、百姓安堵,方为不负封疆重寄。特谕。” 康熙十六年五月十八日。

康熙十七年

上谕内阁:“传谕平南亲王奄达、尚之信赍奏人:昔尔”

“老王在时,果品细物,无不诚洁。二年以来,粤东事变,道路阻塞,信使不通;念及尔老王素日忠贞不贰,为国忘家,罔不悯伤。今王能承先志,恢复粤东,使人远来请安,兼进橙子,可嘉!但用兵之秋,非比无事之时;况见此物,不胜思念!尔老王:王当安戢地方,恢复粤西、湖南,以全尔老王未尽之意,朕心甚为期望。” 此等“细务,劳人费事,勿复为念。已后暂止。《特谕》。” 康熙十七年正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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