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岁功典/第10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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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岁功典

 第一百三卷目录

 干支部总论

  梦溪笔谈辰名

  蠡海集干支总论

  稗编论太乙六壬诸法 论德刑害鬼煞 十二辰所肖 朱升八卦纳甲图说

 干支部艺文

  六甲诗          陈沈炯

  十二属诗         前人

  读十二辰诗卷掇其馀作此聊奉一笑

              宋朱熹

  次韵十二辰体       方岳

 干支部选句

岁功典第一百三卷

干支部总论[编辑]

梦溪笔谈[编辑]

辰名[编辑]

事以辰名者为多,皆本于辰巳之辰。今略举数事。十 二支谓之十二辰,一时谓之一辰,一日谓之一辰,日 月星谓之三辰,北极谓之北辰,大火谓之大辰,五星 中有辰星,皆谓之辰。今考子丑至于戌亥,谓之十二 辰者,《左传》云:“日月之会是谓辰。”一岁日月十二,会于 东方。苍龙角亢之舍起于辰,故以所首者名之。子丑 戌亥。既谓之辰,则十二支十二时皆子丑戌亥谓之 辰无疑也。“一日谓之辰”者,以十二支言也。以十干言 之,谓之今日;以十二支言之,谓之今辰。故支干谓之 日辰。“日月星谓之三辰”者,日月星至于辰而毕见,以 其所首者名之,故皆谓之辰。

四时所见有早晚,至辰则四时毕见,故“日加辰为晨” ,谓日始出之时也。

蠡海集[编辑]

干支总论[编辑]

纳甲之说,自甲为一至壬为九,阳数之始终也,故归 《干》,《易》顺数也。乙为二至癸为十,阴数之始终也,故归 《坤》,《易》逆数也。干一索而得男为震,坤一索而得女为 巽,故庚入震,辛入巽。干再索而得男为坎,《坤》再索而 得女为离,故戊趋坎,己趋离。干三索而得男为艮,《坤》 三索而得女为兑,故丙从艮,丁从兑。阳生于北而成 于南,故《干》始甲子,而中以壬午。阴生于南而成于北, 故《坤》始乙未,而中以癸丑。震《巽》一索也,故庚辛始于 子丑。坎离再索也,故戊己始于寅卯。《艮》兑三索也,故 丙丁始于辰巳也。

又一说,乾坤者,二气之正位也;坎离者,二气之交互 也。正位则始终全备,故“甲午归《干》,乙癸归《坤》。交互则 往来处中,故戊归坎,己归《离》。震巽乃受气之始,故庚 辛归焉;艮兑乃生化之终,故丙丁归焉。”乾坤位阴阳 之极,故子午丑未配于甲壬乙癸父母总摄内外之 义。震巽长男长女为初索,是以子丑配庚辛;坎离中 男中女,为再索,是以寅卯配戊己艮兑,少男少女,为 三索,是以辰巳配丙丁。纳之为言受也,容受六甲于 八卦中也。《易》者,逆也,数皆以逆而推之。

羊刃之说,禄前一位是也。禄过则刃生,盖贵人位前 必列兵,以此为喻,但值阳干方是阴干则否。如甲卯 丙午,甲既禄于寅前,值卯方为真,盖寅卯一气之木 也。乙禄卯前值辰,非同类,故否。然则阳性暴,故借羊 之狠以警之。至考子平中以夺财,羊刃名之者,有逞 暴凌劫之意也,他可类推。

戊己两干寄禄巳午子寓母家之义。虽然戊见午刃, 则不可一途而取,戊既依母而禄刃乃一气火也,俱 有生土之意,故戊日得火多则为印也。己则否,己禄 于午,午前则未为刃,未巳连属土,则非戊午之比也。 阴错阳差有十二日,盖六十甲子分为四段,自甲子 己卯甲午己酉各得十五辰,甲子之前三辰,值辛酉 壬戌、癸亥为阴错,己卯之前三辰值丙子、丁丑、戊寅 为阳差,甲午之前三辰值辛卯、壬辰、癸巳为阴错,己 酉之前三辰值丙午、丁未、戊申为阳差,盖四段中每 段除十二辰,各馀三辰,三四亦得十二辰,是为阴错 阳差也。甲子甲午为阳辰,故有阴错,己卯己酉为阴 辰,故有阳差也。

又一说,甲子、甲午、己卯、己酉之前各三辰者,以天干 配地支一周之后所馀三辰也。甲配子而历尽于乙 亥,故丙子、丁丑、戊寅为阳错。己配卯而历尽于庚寅, 故辛卯、壬辰、癸巳为阴差也。“丙午、丁未、戊申为阳差, 辛酉、壬戌、癸亥为阴错”者,就甲午己酉上同此类推。 地支内所藏天干者,子午卯酉为四极,寄四禄焉;辰 戌丑未为四藏,寓四墓焉,故此八支,各藏一阴干。寅申巳亥为四开阖,就生四禄焉,故各藏二阳干,戊藏 于辰戌,己藏于丑未,阴阳各归其所,戊藏于巳,己藏 于午,则亦就寄禄而藏焉。

干有十,支有十二,干不配,肖属而支配者,天赋气,地 成形也。人所以称肖属及支而不及干者,父施气,母 有形也,身依母而生。然人姓独称父者,原其受气之 本也。

十二肖属子为阴极,幽潜隐晦,以鼠配之,鼠藏迹。午 为阳极,显易刚健,以马配之,马快行。丑为阴,俯而慈 爱,以牛配之,牛舐犊。未为阳,仰而秉礼,以羊配之,羊 跪乳。寅为三阳,阳胜则暴,以虎配之,虎性暴。申为三 阴,阴胜则黠,以猴配之,猴性黠。卯酉为日月二门,二 肖皆一窍,兔舐雄毛而孕,感而不交也。鸡合踏而无 形,交而不感也。辰巳阳起而变化,龙为盛,蛇次之,故 龙蛇配辰巳。龙蛇者,变化之物也。戌亥阴敛而持守, 狗为盛,猪次之,故狗猪配戌亥。狗猪者,镇静之物也。 或云皆取不全之物,配肖属者,非也。庶物万类,岂特 十二哉?况无义理,不足信也明矣。

纳音之说,有一法见于《内经论奥》,然其中亦欠详备, 故复取其说,而撮其长者,以立一家之论。盖甲子为 取,乙丑以为妻,隔八而生子。阳生阳为男,阴生阴为 女。至壬申为甲之男,至癸酉为乙之女。壬申癸酉,至 庚辰辛巳亦然。自庚辰、辛巳数三,转而向南,为戊子、 己丑火。自戊子阳火隔八而生丙申男,己丑阴火隔 八而生丁酉女,丙申丁酉至甲辰乙巳亦然。又自甲 辰乙巳数三转而向东为壬子癸丑木,自壬子癸丑 至庚申辛酉,自庚申辛酉至戊辰己巳亦然。又自戊 辰己巳数三转而向北为丙子丁丑水,自丙子丁丑 至甲申乙酉,自甲申乙酉至壬辰癸巳亦然。又自壬 辰癸巳数三转而中央为庚子辛丑土。自庚子辛丑 至戊申己酉,自戊申己酉至丙辰丁巳亦然。又自丙 辰丁巳数三,转而向西,则复为金矣。夫金为气之始, 金有声,声宣气,是以乐必以金先之也。人之身亦然。 肺经为诸藏先,是以有纳音之意焉。然五行各行三 者,三生万物之义也。气生金,金出矿,须火以成材;火 资木以骄焰,木藉水而生荣。五行皆赖土以成立。故 “火木水土”为次序也。

阴阳皆地支。六合者,日月会于子则斗建丑,日月会 于丑则斗建子,故子与丑合也。日月会于寅则斗建 亥,日月会于亥则斗建寅,故寅与亥合也。日月会于 卯则斗建戌,日月会于戌则斗建卯,故卯与戌合也。 日月会于辰则斗建酉,日月会于酉则斗建辰,故辰 与酉合也。日月会于巳则斗建申,日月会于申则斗 建巳,故巳与申合也。日月会于午,则斗建未,日月会 于未,则斗建午,故午与未合也。

六害者,盖冲损合神,故为害也。我之和合,被其冲损, 岂不为害乎?子与丑合而未冲丑,丑与子合而午冲 子,故子害未而丑害午,寅与亥合而巳冲亥,亥与寅 合而申冲寅,故寅害巳,亥害申,卯与戌合而辰冲戌, 戌与卯合而酉冲卯,故卯害辰,戌害酉也。地支之上, 横则为合,竖则为害,横竖皆六,是名六合六害。术者 乃云六为六亲者,非也。

十干:“甲”,万物之始,生气之原。草木初生,破土而出,必 有两叶,叶中透气,故“甲”字象形,如两叶相抱也。“乙”,甲 阳;乙阴,甲既出而阳已露于上根,必下盘以为固,故 “乙”字亦象形,如草木之根屈曲也。丙火炎上而锐长, 养于南离,炳然而炯烂,乃其盛也,下虚而上齐,故丙 丁之字皆平头。丁丁者,壮也。万物至盛夏,莫不皆壮, 居正阳之位,适足与阴相当,故丁又有相当之义。戊 万物依土而生,四行依土而立。戊配阳土,戊茂也,地物 得而茂,又茂有成之义,故能为物之始终。己为阴土, 不能独为,必因阳以用,起己已也。依阳而起,从阳而 已,亦始终之义尔。庚西方金气,为秋。万物历离明燥 极,至秋金则微阴始生,物得庚甦。庚者更也,辛者新 也,金为成实,物至秋而收敛,变阳而为阴,一新之意 存焉。壬物无终绝之理,将尽必复生,北方冬水,物气 将尽,故先含生意。壬者妊也,物至此而怀妊也。癸者 揆也,物出有归,闭藏为终,终遂天真,同归一揆也。 十二支子为一阳,北方至阴,一阳至萌,生气之端。故 子者孳也,以含孳育之义。丑者纽也,微阳虽生而体 尚弱,未免艰涩,故纽结而未能舒也。寅居东北,阴阳 之交,离阴而诣阳,敷布而条畅。寅者演也,万物至此 而广演矣。卯位正东,日出之所,融和之方,物至此而 咸得茂盛。卯者茂也。辰者震也,阳气至此已盛。阳主 动,动则变化生焉,物皆得遂其所也。巳为纯阳,居于 生长之方,万物盛起,气浮于表,故曰“巳者起也”,午者 阳已极而阴初萌,阳出于上,阴潜于下,有相忤之意。 又曰“午者大也”,物至此而无不大也。未阳已过盛而 阴渐临,阴阳交际已成实也,物既实则有味存焉,未 者味也,申气历南维而阳极,至西南而阴始回,阴阳 既调,物情得伸,故申者伸也,酉者酋也,阴之首也。是以夷狄之帅为酋长。阴气收敛,万物犹绪也。戌者,灭 也,阳气至此而将灭。九月霜陨木衰,水泉即涸也。亥 纯阴既极,物无终尽,荄核犹存。荄,根也。核,种也。茎叶 虽败,根种自存,生生之义也。

万物之所为以生者,必由气。气者何?金也。“金受气,顺 行,则为五行之体,逆行则为五行之用。”顺行为五行 之体者,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冬至起历之 元,自冬而春,春而夏,夏而长,夏长夏而归于秋,返本 归原而收敛也。逆行为五行之用者,金出矿而从革 于火以成材,成材则为有生之用。然火非木不生,必 循木以继之。木必依水以滋荣,水必托土以止畜。故 木而水,水而土,是则四行之类,土以定位,故大挠作 甲子,分配五行为纳音,盖金能受声而宣气故也。法 曰:甲娶乙妻,隔八生子,子生孙而后行继代其位。初 一曰金,金为气居先,甲为受气之始。甲娶乙妻,隔八 壬申,是为子矣。壬娶癸妻,隔八庚辰,是为孙矣。庚娶 辛妻,隔八戊子,火代其位,次二曰火,戊继其后。戊娶 己妻,隔八丙申是为子矣。丙娶丁妻,隔八甲辰是为 孙矣。甲娶乙妻,隔八壬子木代其位,次三曰木,壬继 其后。壬娶癸妻,隔八庚申是为子矣。庚娶辛妻,隔八 戊辰是为孙矣。戊娶己妻,隔八丙子水代其位,次四 曰水,丙继其后。丙娶丁妻,隔八甲申,是为子矣。甲娶 乙妻,隔八壬辰,是为孙矣。壬娶癸妻,隔八庚子土代 其位。次五曰“土”,庚娶辛妻,隔八戊子,是为子矣。戊娶 己妻,隔八丙辰,是为孙矣。丙娶丁妻,隔八甲子金复 代其位。原缺八字是故有“五子归庚”之说,道家者流 取其义,用配五方之位,自子干头数至庚字则为其 数。甲子金自甲数至七逢庚,则西方金得七气。戊子 火自戊数至三逢庚,则南方火得三气。壬子木自壬 数至九逢庚,则东方木得九气。丙子水自丙数至五 逢庚,则北方水得五气。庚子土则自得一,为中方一 气,是为“‘五子归庚’也。”乃知金者受气之先。顺行则为 五行之体。逆行则为五行之用。故六十甲子纳音者。 以充万物之用也。

《六十花甲子》者,未知始于何人。凡称其姓名,未审其 实否,或曰娄景,或曰东方朔,难以为信。其有注释,亦 未见亲切,不得其要领故也。予因思之,五行之中,干 支配合,干寓其气,支寓其位,斯理生焉。是故甲乙为 气之始,丙丁为气之壮,戊己为气之化,庚辛为气之 成,壬癸为气之终,子丑幽阴,寅卯生发,辰巳长养,午 未高明,申酉死绝,戌亥休息,错综配合,以成《花甲子》 之名。其间旁引例取,又存乎权,但归于理,不可一途 而取也。 甲子乙丑海中金,甲乙金气之始,子丑北 方幽阴之乡,幼稚之金,沉于水底,故曰“海中金。” 壬 寅癸卯金箔金,壬癸金气之中,气终则致用,致用之 金,位于东方金气死绝之地,故曰“金箔金。” 庚辰辛 巳白。金,庚辛金之成,寄托辰巳生养之地。天干复 连其色,西方之行,纯乎得宜,故曰“白。”金: 甲午乙 未沙石金,甲乙金气之始,午未南方,离明火乡,弱金 岂能胜旺火,故曰“沙石金。” 壬申癸酉剑锋金,壬癸 金气之终,成质之金,位于西方旺地,遂其肃杀之用, 故曰“剑锋金。” 庚戌辛亥钗钏金,庚辛金气之成,居 于戌亥休息之乡,玩成其质,以充其用,故曰“钗钏金。”

壬子癸丑桑柘木,壬癸木气之终,位于北方,依傍。

母乡,得以滋养而茂荣,故曰“桑柘木。” 庚寅辛卯松 柏木,庚辛木气之终,居于生发旺乡,挺然独秀,凌霜 傲雪,故曰“松柏木。” 戊辰己巳大林木,戊己木气之 化,居东南长养之方,丛生竞茂,故曰“大林木。” 壬午 癸未杨柳木,壬癸木气之终,处于南维火位,耗散真 化,空虚不实,故曰“杨柳木。” 庚申辛酉石榴木,庚辛 木气之成,成于死绝之地,体虽柔弱,成气有归,则子 实繁多,故曰“石榴木。” 戊戌己亥平地木,戊己不意 之化,化临长生休息之闲,得遂其性,故曰“平地木。” 丙子丁丑涧下水,丙丁水气之壮,下临坎宫,壮气宣 行,源源不绝,故曰“涧下水。” 甲寅乙卯大溪水,甲乙 水气之始,处乎生发山林之地,注泻无穷,故曰“大溪 水。” 壬辰癸巳长流水,壬癸水气之终,辰巳长养东 南,水所奔赴,无有休息,故曰“长流水。” 丙午丁未天 河水,丙丁水气之壮,处乎南离高明之位,水行天上, 故曰“天河水。” 甲申乙酉井泉水,甲乙水气之始,加 于长生母乡,来之不穷,用之不竭,故曰“井泉水。” 壬 戌癸亥大海水,壬癸水气之终,至于戌亥休息之所, 终聚不散,故曰“大海水。” 戊子己丑霹雳火,戊己火 气之化,伏以坎水幽,阴微而著,变化不穷,故曰“霹雳 火。” 丙寅丁卯炉中火,丙丁火气之旺,临于长生母 地,得其所养,故曰“炉中火。” 甲辰乙巳覆灯火,甲乙 火气之始,气质微而稚弱,位属长养,处乎风木之间, 虽明而不显,故曰“覆灯火。” 戊午己未天上火。戊己 火气之化,升于南离旺乡,威势赫烈,以遂炎上,故曰 “天上火。” 丙申丁酉山下火,丙丁火气之壮,临于西 方,衰降死绝,而炎上之用退闲,故曰“山下火。” 甲戌乙亥山头火。甲乙火气之始,而居戌亥休息之乡,归 于无用,犹野火然,况戌亥久为乾元尊首之上,故曰 “山头火。” 庚子辛丑壁上土,庚辛土气之成,位于子 丑,水土之交,泥涂之类,未能为生育之用,故曰“壁上 土。” 戊寅己卯城头土,戊己土气之化,寅卯生发,山 林之傍效力,故曰“城头土。” 丙辰丁巳沙中土,丙丁 土气之壮,辰巳木火长养之间,充极干燥,不能成稼 穑之功,故曰“沙中土。” 庚午辛未路傍土,庚辛土气 之成,气充离明之地,任载驰驱,故曰“路傍土。” 戊申 己酉大驿土,戊己土气之化,气化而得长生之位,力 胜厚重,又申传送,故曰“大驿土。” 丙戌丁亥屋上土, 丙丁土气之壮,托于母墓,休息而不用,寓于干尊之 上,故曰“屋上土。”

或问曰:“先天之数何缘而起?”余答曰:“数极于九,自九 逆退取之,故甲乙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 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天干巳尽,而地支独遗巳 亥,是以巳亥得四终焉。况夫亥为天门,巳为地户,纯 阴纯阳之位,为开阖之枢,所以关键五行也。”

或问曰:“后天之数又何所取起?”答曰:“数用阳生而阴 成,阴生而阳成。壬子阳一生,癸亥阴六成一,六水之 生成也。丁巳阴二生,丙午阳七成二,七火之生成也。 甲寅阳三生,乙卯阴八成三,八木之生成也。辛酉阴 四生,庚申阳九成四,九金之生成也。辰戌阳五生,丑 未阴十成五,十土之生成也。独遗戊己土,以百数归” 之,用包众数,为该括之司,所囊五行也。

五行纳音,乃取先天之数,总算天干、地支,阴阳双位, 得其数而以五除之,以馀而定五行。古之《洪范》五行: 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今用一为火、二为土、三为 木、四为金、五为水,金木自然之声,不假施为而得,故 从旧火为地二之行,水沃之而后有声,是以火居一、 土居二,木居三,金居四、水居五,此乃缘声而取义也。 受者,纳也,声者,音也,故曰“纳音”焉。假如甲子乙丑金 者,甲得九,子得九,乙得八,丑得八,共三十四,除去五 六三十,所馀者四,故为金。丙寅丁卯火者,丙得七,寅 得七,丁得六,卯得六,共二十六,除去五五二十五,所 馀者一,故为火。戊辰己巳木者,戊得五,辰得五,己得 九,巳得四,共二十三,除去四五二十,所馀者三,故为 木。庚午辛未土者,庚得八,午得九,辛得七,未得八,共 三十二,除去五、六三十,所馀者二,故为土。又如丙子 丁丑水者,丙得七,子得九,丁得六,丑得八,共三十数 足,五不用除,故为水也。馀仿此。

天乙贵人,当有阳贵阴贵之分。盖阳贵起于子而顺, 阴贵起于申而逆,此神实得阴阳配合之和,故能为 吉庆,可解凶厄也。且如阳贵以甲加子,甲与己合,所 以己用子为贵人;以乙加丑,乙与庚合,所以庚用丑 为贵人;以丙加寅,丙与辛合,所以辛用寅为贵人;以 丁加卯,丁与壬合,所以壬用卯为贵人。辰为天罡,贵 人不临,以戊加巳,戊与癸合,所以癸用巳为贵人。午 冲子原不数,以己加未,己与甲合,所以甲用未为贵 人。以庚加申,庚与乙合,所以乙用申为贵人。以辛加 酉,辛与丙合,所以丙用酉为贵人。戊为河魁,贵人不 临,以壬加亥,壬与丁合,所以丁用亥为贵人。子原宫 不数,以癸加丑,癸与戊合,所以戊用丑为贵人。此乃 “阳贵顺取”也。且如阴贵,以甲加申,甲与己合,所以己 用申为贵人。以己加未,乙与庚合,所以庚用未为贵 人;以丙加午,丙与辛合,所以辛用午为贵人;以丁加 巳,丁与壬合,所以壬用巳为贵人。辰为天罡,贵人不 临,以戊加卯,戊与庚合,所以戊用卯为贵人。寅冲申 原不数,以己加丑,己与甲合,所以甲用丑为贵人。以 庚加子,寅与乙合,所以乙用子为贵人。以辛加亥,辛 与丙合,所以丙用亥为贵人。戊为河魁,贵人不临,以 壬加酉,壬与丁合,所以丁用酉为贵人。申原宫不数, 以癸加未,癸与戊合,所以戊用未为贵人。此乃阴贵 逆取也。古云:“丑未为天乙贵人出行之门”,缘阳贵以 甲起子,循丑顺行至癸,复归于丑,阴贵以甲起申,由 未逆行至癸,复归于未,岂非丑未为贵人出入之门 乎?

“六气配十二支,循环司天”,自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 阴厥阴运行。辰。每岁六气之序,自厥阴、少阴、少阳、 太阳、阳明、太阴者乃又异。盖司天则辰戌、卯酉、寅申、 丑未、子午、巳亥,而岁序以相生为说,则木生火,火生 土,土生金,金生水,顺行之一逆一顺,各为伦也。 南北二政,南有二而北有八者,北从五行化气,以配 五音,而立五义者焉。甲己化土宫而为君,君临南面; 乙庚化金商而为臣,丙辛化水羽而为物,丁壬化木 角而为民,戊癸化火征而为事。臣民物事,奉上承命, 安得不北面乎。是以南政有二,而北政有八。况土为 万物之祖,而为四行之主也夫。

稗编[编辑]

论太乙六壬诸法[编辑]

《太乙》《六壬》,《遁甲》《禽演》,皆选择时日之书也。太乙一星在紫微宫阊阖门中,属水。天一生水,故曰“太乙。”水为 造化根柢,故《太乙》《六壬》皆取义于水,《遁甲》亦太乙也。 《禽演》起虚日,《鼠虚》亦水也。

天上十二辰分野谓之“天盘”,地上十二辰方位谓之 地盘。天盘则随时转运,地盘则一定不易。以天盘之 子加于地盘之子,则谓之“伏吟”;以天盘之子加地盘 之午,则谓之“反吟”也。六壬用月将者,日躔所在之辰 也。斗建顺指十二辰,日逆行十二辰,相会而成岁。斗 柄指丑则日必躔子,斗柄指寅则日必躔亥。故子与 “丑合,寅与亥合,推之六合皆然。”言日躔与斗柄相应 也。以月将加时,即是日临地盘子位则为子时,临午 位则为午时也。如正月日躔在亥,用午时,则是天盘 之亥加地盘之午也。视日所加临,遂以其日所值支 干在天盘上者,视其加地盘何辰以起。上克下克,则 时之吉凶可知矣。此六壬以日躔为用也,言“躔”则斗 建亦在也。

论德刑害鬼煞[编辑]

德者得也,皆主救危而济难。十干以阳德自处,阴德 在阳。十干德者,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庚丙壬 戊甲庚丙壬戊。十二支德者,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 酉戌亥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一十二支德 岁月日时。假令正月乙丑日未时占𩰚争,用起传送 加午一克下六乙日,天乙乘神后加神前四勾陈,准 庚,则准则𩰚争遇德,神其相救终无伤。馀仿此。 刑者,戮也。一曰衰谢之刑,谓金木水火土之正刑也。 二曰制御之刑,谓十干之刑也。三曰不逊之刑,谓十 二支之刑也。《翼奉传》曰:“金刚火强,各言其方,木落归 本,水流趋东也。巳酉丑,金之位,刑在西方,言金恃其 刚,物莫与对,八月阳气从酉而入,因而挫之,故金刑 西方也。寅午戌,火之位,刑在南方,言火恃其强。五月 阴气生于午,因而挫之,故火刑在南方也。亥卯未,木 之位,荣落覆根,木恃其荣观,故阴气之使凋也。申子 辰,水之位,水性东流,逝而不返,其东为之木地,故水 刑东方。言恃阴淫,故阳刑之使不归也。土位在丙,寄 王四季,以未为正旺,丑土”为冠带,墓在辰,天刑在戌, 此位土力最大,天能刑之,故天刑在戌也。“制御之刑” 者,谓十干也。辰未克日为逆乱,故加刑以制御之。凡 干刑所加,𩰚战不出在其下。甲刑申,丁刑亥,戊刑寅, 丙刑子,乙刑酉,己刑卯,庚刑午,辛刑巳,壬刑戌,癸刑 未。不逊之刑者,谓十二支也。义有三,第一谓寅刑巳, 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之刑。言寅里有杂火,不恤巳 中有杂金,故寅刑巳,巳刑申。又刻有巳中之杂土,不 恤申中之杂水,故以刑申。申性又以见其所生,巳中 之土没刑寅,故申又刑寅,此谓无恩刑也。第二,谓未 刑丑,丑又刑戌,戌刑未,为恃势刑者,言未恃长生,而 丑中土之性冠带,故未刑丑,丑又恃冠带,而欺戌土, 先被火刑,故丑往刑戌,戌迁其怒,自恃为旬首甲戌 而刑癸未,此谓为恃势之刑也。第三谓子刑卯,卯刑 子,无礼之刑者,言阳精生日,阳气在子,而卯为日门, 子为卯父,鼎立无谦卑恭敬之礼,是以子卯为无礼 之刑也。《翼奉传》曰:“子为贪狼,卯为阴贼,王者以忌失 之。”辰午酉亥自刑者,义见上也。

害者妨也。前刑杀之间,酉戌相害者,为戌中死火,害 酉旺金,此以嫉妒相害者也。申亥相害者,各恃临官 欲竟强,此嫉才争进相害者也。子未相害者,谓未以 王土害子王水,此恃势家相害者也。丑午相害者,谓 午以王火凌丑死金,此官鬼相害者也。辰卯相害者, 谓卯以王木凌辰死土,此以少凌长相害者也。寅巳 “相害”者,谓各恃临官擅能而进相害者也。凡占事遇 六害者。各以本意决之。

“鬼”者,五行之精气也。谓干中皆有之。十干鬼者,甲乙 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申酉子亥寅卯午巳戌未。十二 支鬼者,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辰卯申酉寅 亥子卯午巳寅未。阴气尤毒,谓之“煞”也。

“巳酉丑劫杀在寅”,寅中有阳火也。

灾杀在卯,卯为日门,阴所入也。

天杀在辰,四季阴气能游天上也。

申子辰劫杀巳,巳中有阳土也。

“灾杀在午”,言阴气生于午也。

天杀在未,四季阴气能游天上也。

“亥卯未劫杀在申”,申中有阴水也。

灾杀在酉,酉为日门,阴所出也。

天杀在戌,四季阴气能游天上也。

“寅午戌劫杀在亥”,亥中有阴金也。

“灾杀在子”,言阴气生于子也。

天杀在丑,四季阴气能游天上也。

“金神三杀”者,寅申巳亥杀在酉;子午卯酉杀在巳;辰 戌丑未杀在丑。若占病,白虎并官事、朱雀,皆大凶。若 承旺相气,来克日辰人年者,大凶也。

年月三杀:申辰子年月,杀在未;亥卯未年月,杀在戌; 寅午戌年月,杀在丑;巳酉丑年月,杀在辰。凡三传,吉将与杀并者,事速,凶杀与将并者尤凶也。

十二辰所肖[编辑]

王鏊云:“或问十二辰所肖,何谓也?”曰:“非是吾儒之所 讲也。虽然,尝闻之于人,二十八宿分布周天,以直十 二辰,每辰二宿,子午卯酉则三,而各有所象。女土蝠, 虚日鼠,危月燕,子也;室火猪,壁水㺄,亥也;奎木狼,娄 金狗,戌也;胃土雉,昴日鸡,毕月乌,酉也;觜火猴,参水 猿,申也;井水犴,鬼金羊,未也;柳土獐,星日马,张月鹿”, 午也;翼火蛇轸水蚓,巳也;角木蛟亢金龙,辰也;氐土 貉房日兔心月狐,卯也;尾火虎箕水豹,寅也;斗木獬 牛金牛,丑也;“天禽地曜,分直于天,以纪十二辰,而以 七曜”统之,此十二肖之所始也。

王应麟云:“朱文公尝问蔡季通,《十二相属》,起于何时, 首见何书?”又谓:“以二十八宿之象言之,唯龙与牛为 合,而他皆不类。至于虎当在西,而反居寅;鸡为鸟属, 而反居西。又舛之甚者。”《韩文考异》:“《毛颖传》‘封卯地,谓 十二物,未见所从来’。”愚按:“吉日庚午,既差我马”,午为 马之证也。“季冬出土牛”,丑为牛之证也。蔡邕《月令论》 云:“十二辰之会,四时所食者,必家人所畜,丑牛、未羊、 戌犬、酉鸡、亥猪而已,其馀虎以下,非食也。”《月令正义》 云:“鸡为木,羊为火,牛为土,犬为金,豕为水。但阴阳取 象多涂,故午为马,酉为鸡,不可一定也。”十二物,见《论 衡·物势》篇。《说文》亦谓巳为蛇,象形。

朱升八卦纳甲图说[编辑]

按:自甲至癸者,十日之名也。日有十而卦以八,以八 纳十,故乾坤二卦,始终包罗之,而纳甲、乙、壬癸之四 日。甲壬阳日,《干》纳之;乙癸阴日,《坤》纳之也。其间六日, 三男纳其阳,三女纳其阴。六子之卦,各得乾坤之一 画者也。又艮纳丙,《兑》纳丁者,气之方行者也,少男女 纳之,犹日之未午,岁之方夏时也。震纳庚,巽纳辛者, 质之已凝者也。长男女纳之,犹日之过午,岁之既秋 时也。坎离中男女纳戊己于正中,有不待言者矣。《易》 家纳甲,意本于此。其见于经,则蛊之先甲后甲,《巽》之 先庚后庚,与《革》之“己日乃孚”而已。世言《易》卦纳甲,本 于《参同契》。今以其书考之,则以月之明魄多少,取象 于卦画,而以所见方位为所纳之甲,二者皆非也。夫 既以《干》三画纯阳为望,以《坤》三画纯阴为晦,则其明 魄消长,当以五夜当一画。若是,则《震》当为初五夜之 月,而非生明,《兑》当为初十夜之月,而非上弦也。望后 《巽》《艮》准此。此月之明魄,既与所言卦画不类矣。又地 之方位,甲庚相对,既以望夕之月为《干》而出甲,则初 生之月不见于庚矣,上下弦之昏旦,同见于南方之 中,亦初无上弦见丁、下弦见丙之异也。大抵月之行 天,一岁十二月间,其昏出见之地,夜夜推移,不袭其 位,惟有春秋二分,黄道与赤道相踏,又须气朔分齐, 则其朔望朏肭出见,乃有定位可指,而不可以言纳 甲之理也。《参同契》乃是整齐一岁一月一日之造化, 以明吾道之造化;姑借《易》以言之,大概约略取象云 尔,而非以说《易》也;

干支部艺文[编辑]

《六甲诗           》·陈·沈炯

甲拆开众果,万物具敷荣。乙飞上危幕,雀乳出空城。 丙魏旧勋业,申韩事刑名。丁翼陈诗罢,公绥作赋成。 戊巢花已秀,满塘草自生。已乃忘怀客,荣乐尚关情。 庚庚闻鸟啭,肃肃望凫征。辛酸多悯恻,寂寞少逢迎。 壬蒸怀太古,覆妙伫无名。癸己空施位,讵以召幽贞。

十二属诗          前人[编辑]

“鼠迹生尘案”,“牛羊暮下来。”“虎啸生。”当作坐《空谷》“兔月向 窗开。龙隰远青翠,蛇柳近裴徊。马兰方远摘,羊负始 春裁。猴栗羞芳果,鸡跖引清杯。狗其怀物外,猪蠡窅 悠哉。”

读十二辰诗卷掇其馀作此聊奉一笑[编辑]

宋朱熹

夜闻空簟啮饥鼠,晓驾羸牛耕废圃。时才虎圈听豪 夸,旧业兔园嗟莽卤。君看蛰龙卧三冬,头角不与蛇 争雄。毁车杀马罢驰逐,烹羊酤酒聊从容。手种猴桃 垂架绿,养得鶤鸡鸣角角。客来犬吠催煮茶,不用东 家买猪肉。

次韵十二辰体        方岳[编辑]

鼠技易穷谁比数,牛衣正可眠春雨。虎窥九关高莫 扪,兔秃干毫老无补。龙婴鳞逆事可惊,蛇画足添心 独苦。马宁垓下困盐车,羊勿梦中翻菜圃。沐猿从尔 楚人冠,荒鸡宁起刘郎舞。狗监无烦诵《子虚》,豕亥纵 分吾不取

干支部选句[编辑]

唐李峤诗:“帐殿别阳秋,旌门临甲乙。”

《岑参诗》:“酩酊醉时日正午,一曲狂歌垆上眠。”

杜甫诗:“甲子西南异,冬来只薄寒。”荒村建子月,独 树老夫家。

韩愈诗:“朝食动及午,夜讽常至卯。”

《张籍诗》:“药看辰日合,茶过卯时煎。”

白居易诗:“亥日饶虾蟹,寅年足虎䝙。”

《许浑诗》:“年长每劳推甲子,夜深谁共守庚申。”

李商隐诗:“过客不劳询甲子,惟书亥字与时人。” 温庭筠诗:“风卷蓬根屯戊己,月移松影守庚申。” 李洞诗:“一谷剺开午,孜峰耸起丁。”

宋范成大诗:“行年申值戊,交运丑支辛。”四人同丙 午,初度再庚寅。庆期符后甲,元日际初辛。两亥 开基远,三丁景统长。一饱但蕲庚癸诺,百年甘守 甲辰雌。

《陆游诗》:“客供午瓯茶。”

戴复古诗:“生自前丁亥,今逢两甲辰。”

金李俊民诗:“渡河年在亥,乞酒岁非申。”

元虞集诗:“待客花阴午过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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