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150卷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四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一百五十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五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一百五十卷目录

 诗经部总论二

  宋欧阳修诗本义时世论 本末论

  欧阳修崇文总目序诗经类

  程大昌诗议{{Annotation|序 一古有二南而无国风之名 二南雅颂为乐诗诸国为徒诗

   三南雅颂之为乐无疑 四四始品目 五国风之名出于左荀 六证左荀创标风名之

  误 七逸诗有豳雅豳颂而无豳风以证风不得抗雅 八论豳诗非七月 九辨诗序不出

  子夏 十辨小序缀语出于卫宏 ;十一辨序 ;十二据季札序诗篇次 ;十三论毛诗有古

  序所以胜于三家 十四论采诗序诗因乎其地 十五论南为乐名 十六论关雎为文王

  诗 十七论诗乐及商鲁二颂

经籍典第一百五十卷

诗经部总论二

宋欧阳修诗本义

[编辑]

时世论

[编辑]

按:《郑氏谱》,《周南》《召南》言“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乃分岐 邦、周邦、周、召之邑,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使施先 公、太王、王季之教于己所职六州之国。其民被二公 之德教尤纯。至武王灭纣,巡守天下,陈其诗以属太 师,分而国之。其得圣人之化者,系之周公,谓之《周南》; 其得贤人之化者,系之召公,谓之《召南》。”今考之于《诗》, 义皆不合,而其为说者又自相抵牾。所谓“被二公之 德教”者,是周公旦、召公奭所施太王、王季之德教尔。 今周、召之诗二十五篇:《关雎》《葛覃》《卷耳》《樛木》《螽斯》《桃 夭》《兔罝》《芣苢》,皆后妃之事;《鹊巢》《采蘩》《小星》,皆夫人之 事;夫人乃太姒也,《麟趾》《驺虞》,皆后妃夫人之德化之 应;《草虫》《采𬞟》《殷其雷》,皆大夫妻之事;《汉广》《汝坟》《羔羊》 《摽有梅》《江有汜》《野有死麇》皆言文王之化。盖此二十 二篇之诗皆述文王、太姒之事,其馀三篇,《甘棠、行露》 言召伯听讼,“何彼秾矣”,乃武王时之诗,乌有所谓二 公所施先公之德教哉!此以《谱》考《诗》义,皆不能合者 也。《谱》言“得圣人之化”者,谓周公也;“得贤人之化”者,谓 召公也,谓旦、奭共行先公之德教,而其所施自有优 劣,故以圣贤别之尔。今诗所述既非先公之德教,而 《二南》皆是文王、太姒之事,无所优劣,不可分其圣贤。 所谓文王、太姒之事,其德教自家刑国,皆其夫妇身 自行之,以化其下,久而变纣之恶俗,成周之王道,而 著于歌颂尔。盖《谱》谓“先公之德教”者,周、召二公未尝 有所施,而《二南》所载文王、太姒之化,二公亦有不得 而与。然则郑《谱》之说,左右皆不能合也。后之为郑学 者,又谓《谱》言圣人之化者为文王,贤人之化者为太 王、王季。然《谱》本谓二公行先公之教,初不及文王,则 为郑学者又自相抵牾矣。今《诗》之序曰:“《关雎》《麟趾》之 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 故系之召公。至于《关雎》,《鹊巢》所述,一太姒尔,何以为 后妃,何以为夫人?《二南》之事;一文王尔,何以为王者, 何以为诸侯?则序皆不通也。又不言作诗之时世,盖 自孔子殁,群弟子散亡,而六经多失其旨。诗以讽诵 相传,五方异俗,物名字训,往往不同,故于六经之失 诗尤甚。《诗》三百馀篇,所作非一人,所作非一国,先后 非一时,而世久失其传,故于诗之失,时世尤甚。周之 德盛于文、武,其诗为风、为雅、为《颂》。《风》有《周南》《召南》,《雅》 有《大雅》《小雅》,其义类非一,或当时所作,或后世所述, 故于时世之失,周诗尤甚。自秦汉以来,学者之说不 同多矣,不独郑氏之说也。昔孔子尝言《关雎》矣,曰:“哀 而不伤。”太史公又曰:“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 而齐、鲁、韩三家皆以为康王政衰之诗,皆与郑氏之 说,其意不类,盖常以哀伤为言。由是言之,谓《关雎》为 周衰之作者,近是矣。周之为周也,远自上世积德累 仁,至于文王之盛,征伐诸侯之不服者,天下归者三 分有二,其仁德所及,下至昆虫、草木,如《灵台》《行苇》之 所述。盖其功业盛大,积累之勤,其来远矣,其盛德被 天下者非一事也。太姒贤妃,又有内助之功尔。而言 诗者过为称述,遂以《关雎》为王化之本,以为文王之 兴自太姒始,故于众篇所述德化之盛,皆云后妃之 化所致。至于天下太平,《麟趾》与《驺虞》之瑞亦以为后 妃功化之盛效,故曰《麟趾》《关雎》“之应,《驺虞》《鹊巢》之应 也。”何其过论欤!夫王者之兴,岂专由女德?惟其后世 因妇人以致衰乱,则宜思其初有妇德之助以兴尔。 因其所以衰,思其所以兴,此《关雎》之所以作也。其思 彼之辞甚美,则哀此之意亦深,其言缓,其意远。孔子 曰:“哀而不伤”,谓此也。司马迁之于学也,杂博而无所 择,然其去周秦未远,其为说必有老师宿儒之所传。 其曰“周道缺而《关雎》作”,不知自何而得此言也?吾有取焉。昔吴季札闻鲁人之歌《小雅》也,曰:“思而不贰,怨 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而太史 公亦曰:“仁义陵迟,《鹿鸣》刺焉。”然则《小雅》者,亦周衰之 作也。《周颂昊天有成》命曰:“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所 谓“二后”者,文、武也,则成王者成王也,犹文王之为文 王,武王之为武王也。然则《昊天有成命》,当是康王已 后之诗。而毛、郑之说,以颂皆是成王时作,遂以成王 为“成此王功,不敢康宁。”执竞曰《执竞》。武王“无竞维烈。” “不显成、康,上帝是皇。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所谓成、康 者,成王、康王也,犹文王、武王谓之文、武尔。然则《执竞》 者,当是昭王已后之诗,而毛以为“成大功而安之”;郑 以为“成、安祖考之道”,皆以为武王也。据《诗》之文,但云 成、康尔;而毛、郑自出其意,各以增就其己说,而意又 不同,使后世何所适从哉!《噫嘻》曰:“《噫嘻》,成王”者,亦成 王也;而毛、郑亦皆以为武王;由信其己说,以颂皆成 王时作也。《诗》所谓成王者,成王也;“成、康”者,成王、康王 也;岂不简且直哉!而毛、郑之说岂不迂而曲也!以为 成王、康王则于《诗》文理易通;如毛、郑之说,则文义不 完而难通。然学者舍简而从迂,舍直而从曲,舍易通 而从难通,或信焉而不知其非,或疑焉而不敢辨者, 以去《诗》时世远,茫昧而难明也。余于《周南》《召南》辨其 不合,而《关雎》之作,取其近似者焉。盖其说合于孔子 之言也。若《雅》也、颂也,则辨之而不敢必,而有待焉。夫 毛、郑之失,患于自信其学而曲遂其说也。若予又将 自信,则是笑奔车之覆,而疾驱以追之也。然见其失 不可不辨,辨而不敢必,使余之说得与毛、郑之说并 立于世,以待夫明者而择焉可也。

本末论

[编辑]

《关雎》《鹊巢》,文王之诗也,不系之文王,而下系之周公、 召公。召公自有诗,则得列于本国;周公亦自有诗,则 不得列于本国,而上系于豳豳,太王之国也,考其诗, 则周公之诗也。周、召,周公,召公之国也,考其诗,则文 王之诗也。何彼秾矣,武王之诗也,不列于雅,而寓于 《召南》之风;《棠棣》,周公之诗也,不列于《周南》,而寓于文 王之雅。《卫》之诗,一公之诗也,或系之《邶》,或系之《鄘》,或 系之《卫。诗》述在位之君,而《风》系已亡之国。晋之为晋 久矣,不得为晋,而谓之唐、郑。去《咸林》而徙河南,为郑 甚新,而遂得为郑。自汉以来,其说多矣。盖《诗》之类例, 不一如此,宜其说者之纷然也。问者曰:“然则其将奈 何?”应之曰:“吾之于《诗》,有幸有不幸也。”不幸者远出圣 人之后,不得质吾疑也。幸者,《诗》之本义在尔。《诗》之作 也,触事感物,文之以言,美者美之,恶者刺之,以发其 揄扬怨愤于口,道其哀乐喜怒于心,此诗人之意也。 古者国有采诗之官,得而录之,以属太师,播之于乐, 于是考其义类而别之,以为《风》《雅》,而比次之,以藏于 有司而用之宗庙朝廷,下至乡人聚会,此太师之职 也。世久而失其传,乱其《雅》《颂》,亡其次序,又采者积多, 而无所择。孔子生于周末,方修礼乐之坏,于是正其 《雅》《颂》,删其繁重,列于《六经》,著其善恶,以为劝戒,此圣 人之志也。周道既衰,学校废而异端起。及汉承秦焚 书之后,诸儒讲说者,整齐残缺,以为之义训,耻于不 知,而人人各自为说,至或迁就其事,以曲成其己学。 其于圣人有得有失,此经师之业也。惟是诗人之意 也,太师之职也,圣人之志也,经师之业也。今之学《诗》 也,不出于此四者,而罕有得焉者,何哉?劳其心而不 知其要,逐其末而忘其本也。何谓本末?作此诗,述此 事,善则美,恶则刺。所谓诗人之意者,本也;正其名,别 其类,或系于此,或系于彼,所谓“太师之职”者,末也。察 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戒,所谓《圣人之志》者,本也。 求诗人之意,达圣人之志者,经师之本也。讲太师之 职,因其失传,而妄自为之说者,经师之末也。今夫学 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尽善矣。得其本而不通其末, 阙其所疑,可也;虽其本有所不能达者,犹将阙之,况 其末乎!所谓周、召、邶、鄘、唐、豳之风,是可疑也。考之诸 儒之说既不能通,欲从圣人而质焉,又不可得,然皆 其末也。若《诗》之所载,事之善恶,言之美刺,所谓诗人 之意,幸其具在也,然颇为众说汨之,使其义不明。今 去其汨乱之说,则《本义》粲然而出矣。今夫学者知前 事之善恶,知诗人之美刺,知圣人之劝戒,是谓知学 之本而得其要,其学足矣,又何求焉?其末之可疑者, 阙其不知可也。盖诗人之作《诗》也,固不谋于太师矣。 今夫学《诗》者,求诗人之意而已。太师之职,有所不知, 何害乎学诗也?若圣人之劝戒者,诗人之美刺是也。 知诗人之意,则得圣人之志也。

崇文总目序

[编辑]

诗经类

[编辑]

昔孔子删古诗三千馀篇,取其三百一十一篇著于 《经》。秦楚之际亡其六。汉兴,《诗》分为四:一曰鲁人申公, 作《训诂》,号《鲁诗》;二曰齐人辕固生,作传,号《齐诗》;三曰 燕人韩婴,作《内外传》,号《韩诗》;四曰河间人毛公,作《故 训传》,号《毛诗》。三家并立学官,而毛以后出,至平帝时始列于学。其后马融、贾逵、郑众、康成之徒,皆发明毛 氏,其学遂盛。魏晋之间,齐、鲁之诗废绝,《韩诗》虽在而 益微,故毛氏独行,遂传至今。韩婴之书,至唐犹在,今 其存者十篇而已。《汉志》婴书五十篇,今但存其外传, 非婴传《诗》之详者,而其遗说时见于他书,与毛之义 绝异,而人亦不信。去圣既远,诵习各殊。至于考《风》《雅》 之变,正以知王政之兴衰,其善恶美刺,不可不察焉。

程大昌诗议

[编辑]

[编辑]

“三代以下,儒者孰不谈经而独尊信《汉说》者?意其近 古,或有所本也。若夫古语之可以证经者,远在六经 未作之前;而经文之在古简者,亲预圣人援证之数, 则其审的可据,岂不愈于或有师承者哉!而世人苟 循习传之旧,无能以其所当据而格其所不当据,是 敢于违古背圣人,而不敢于是正汉儒”也。呜呼!此《诗 议》之所为作也。

一 古有二南而无国风之名

[编辑]

“《诗》有《南》《雅》《颂》,无《国风》。”其曰《国风》者,非古也。夫子尝曰: “《雅》《颂》各得其所。”又曰:“人而不为《周南》《召南》,未尝有言 《国风》者。”予于是疑此时无《国风》一名,然犹恐夫子偶 不及之,未敢遽自主执也。《左氏》记季札观乐,历叙《周 南》《召南》《小雅》《大雅》《颂》,凡其名称,与今无异。至列叙诸 国,自邶至《豳》,其类凡十有三,率皆单纪国土,无今国 风品目也。当季札观乐时,未有夫子,而诗名有无,与 今《论语》所举悉同。吾是以知古固如此,非夫子偶于 《国风》有遗也。盖《南》《雅》《颂》,乐名也,若今乐曲之在某宫 者也。《南》有周、召,《颂》有周、鲁、商,本其所从得,而还以系 其国土也。二《雅》独无所系,以其纯当周世,无用标别 也。均之为《雅》,音类既同,又自别为大小,则声度必有 丰杀廉肉,亦如十二律然。既有大吕,又有小吕也。若 夫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此十三国者,诗 皆可采,而声不入乐,则直以徒诗著之本土。故季札 所见,与夫周土所歌,单举国名,更无附语,知本无《国 风》也。

二 南雅颂为乐诗诸国为徒诗

[编辑]

春秋、战国以来,诸侯卿大夫士赋诗道志者,凡诗杂 取无择,至考其入乐,则自邶至豳,无一诗在。数享之 用《鹿鸣》,乡饮酒之笙《由庚》,《鹊巢》,射之奏《驺虞》《采𬞟,》,诸 如此类,未有或出南雅之外者。然后知《南雅》《颂》之为 乐诗,而诸国之为徒诗也。鼓钟之诗曰:“以《雅》以《南》,以 籥不僭。”季札观乐,有舞《象箾》《南籥》者。详而推之,《南》《籥》, 二《南》之籥也;《箾》,《雅》也,象舞《颂》之维清也。其在当时亲 见古乐者,凡举《雅》《颂》,率参以南。其后《文王世子》又有 所谓“胥鼓南”者,则南之为乐古矣。《诗》更秦火,简编残 阙,学者不能自求之古,但从世传训,故第第相受。于 是刱命古来所无者以为《国风》,参匹《雅》《颂》,而文王南 乐,遂包统于《国风》部汇之内,虽有卓见,亦莫敢出众 拟议也。杜预之释《左氏》,亦知《南籥》当为《文乐》矣,不胜 习传之久,无敢正指以为二南也。刘炫之释鼓钟,虽 疑《雅南》之“南”当为“二南”,亦不敢自信,惟能微出疑见, 而曰“南”如《周南》之意而已。夫诸儒既不敢主“二南”以 为南,而《诗》及《左氏》虽皆明载南乐,绝不知其节奏为 何音何类,其赞颂为何世何主?惟《钩命决》之书叙载 四夷凡乐,适有名“南”者,郑氏因遂采取以傅足其数。 孔颖达辈率皆因袭其说,凡《六经》之文有及于南者, 皆指南夷。南乐以应塞古制,甚无理也。且夫周备古 乐,如《韶》《夏》《濩》《武》,各取一代极盛者用之,何有文王象 舞而独采夷乐以配?此其谬误不待辨而白也。假设 其时,欲以广取为备,乃四夷之乐独取其一,何名为 备?反复讨究,凡诸儒之所为南者,揆之人情则无理, 质之古典则无据,至于《箾》之舞《象》,《籥》之奏《南》,凡季札 之所亲见者,明言其为文王之诗。苟是南也,而非二 南之《南》,则六经之文,凡其谓“南”者,果何所指邪?此予 所以敢违诸儒之说而断以为乐也。

三 南雅颂之为乐无疑

[编辑]

周之燕祭,自《云韶》等类兼采异代以外,其当代之乐, 惟《南雅》《颂》三者随事配用诸序。序所作为具,言其所 以,大抵皆入律可奏也。《清庙》之诗凡三十一,其不指 言祭祀者八,而皆作之于庙也。至于商十二诗,其存 者五,皆配声以祀,知非徒诗也。鲁之颂虽不皆于祀 乎用之,而其始作也固已得请为颂矣,其节奏必皆 依颂成声,故得齿于商、周而无嫌也。《语》曰:“夫子自卫 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夫《雅》《颂》得所于乐正 之后,非乐而何?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为 之为言有作之义。既曰作,则翕纯皦绎,有器有声,非 但歌咏而已。夫在乐为作乐,在南为鼓南,质之《论语》, 则如“三年不为乐”之为。吾以是合而言之,知《二南》《二 雅》《三颂》之为乐无疑也。

四 四始品目

[编辑]

《南》《雅》《颂》以所配之乐名,《邶至》《豳》以所从得之地名,史 官本其实,圣人因其故,未尝少加损也。夫子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其曰“得所”者,复其故列 云尔。既曰“复其故列”,则非夫子创为此名也。季札观 鲁,在襄之二十九年;夫子反鲁,在哀之十一年。却而 数之,六经之作,上距季札,无虑六十馀年。《诗》之布于 《南》、于《雅》、于《颂》、于诸国,前乎夫子,其有定目也久矣,则 不待夫子既出而创以名之也。学者求圣人太深,曰: “六经以轨万世,其各命之名必也,有美有恶,或抑或 扬,不徒然也。”重以先儒赘添《国风》一名,参错其间,四 诗之目,万世不敢轻议。又从而例其义曰:“一国之事, 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 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 《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 于神明也。四者立而大小高下之辨起,从其辨而推 之,有不胜其驳者矣。《颂》愈于《雅》,康宣其减鲁僖乎?《雅》 加于《风》,则《二南》其不若《幽》《厉》矣。”先儒亦自觉其非,又 从而支离其说曰:“风有变《风》,《雅》有变雅,不皆美也。”夫 同名《风》《雅》,中分正、变,是明以玙璠命之,而曰“其中实 杂碔砆”,不知何以名为也。且其《释雅》曰:“雅者,正也”,则 雅宜无不正矣。已而觉其诗有《文》《武》焉,有《幽》《厉》焉,则 又自正而变为政,自政而变为大小废兴,其自相矛 盾类如此。又有大不然者,东周之王,位号以世,虽齐 威、晋文,其力足以无上,而𫖯首归尊,称之曰“王”,不敢 少变。信如先儒所传,实有《国风》,而《风》又非王者总统 列国之称,则夫子间《黍离》于卫、郑,其遂以天王之尊 下伍列国矣。累百世儒者至此不敢极辨,盖皆心知 其不然,而无说以为归宿,故宁置之不谈而已。此皆 始于信四《诗》而分美恶,故虽甚善傅会者,愈凿而愈 不通也。且《诗》《书》同经,夫子删定;《诗》有《南》《雅》《颂》,犹《书》之 有典、谟、训、诰、誓、命也。诰之与命,谟之与训,体同名异, 世未有以优劣言者。其意若曰:是特其名云尔。若其 善恶得失,自有本实,不待辞费故也。是故秦穆之誓, 上同《汤》《武》;文侯之命,参配《傅》《说》,世无议者,正惟不昡 于名耳。而至于《诗》之品目,独𫍢𫍢焉,是非谓之“不知 类”也乎?

五 国风之名出于左荀

[编辑]

《国风》之名,汉人盛言之,而挈著篇首,则自毛氏始。《戴 记》迁史,凡援说《国风》,或引为自己所见,或托以夫子 所言,盖皆沿习前传,不足多辨。尝究求其元,则左氏、 荀况氏既云尔矣,曰:“《风》有《采蘩》《采𬞟》”,曰“风之所以为 风者,取是以文之也。”是时去孔子不远,已有若言矣。 左氏之非丘明,前辈多疑之。其最不掩者,有曰“虞不 腊矣。”世未更,秦未有腊名。是不独不与夫子同时,亦 恐世数相去差远矣。又况其托说于“君子曰”者,乃明 出《左氏》臆见,故如指“采蘩”、“采𬞟”为风,援引《颂》文而冠 商、鲁,其上皆春秋以后语,非如季札所列,是其鲁府 古藏本真也。岂可概徇世传,疑其授诸夫子也哉!荀 况之出,虽附近夫子,其源流乃出子弓。子弓者,古云 仲弓也。雍之所得,既非参、赐之比,而况之言又不纯 师也。《中庸》“率性”,子思亲受之其家,而“成性存存,克己 复礼”,皆《易》《论语》中夫子笔舌所出也。况乃概曰:“人性 本恶,其善者伪也。若以善为非性,则礼也、道义也,皆 非天赋而自外来。”设使己欲已克,本性已成,元无此 礼,本无放失,循何而复,不蕴道义,则本自无有,亦何 存之得存哉?此其学术已明戾夫子,不可信据矣。犹 有可诿曰传授,或偏见解不至。至唐虞《象刑》《典》《谟》既 尝两出,又皆虞史所书,亦帝舜本语,而况直曰“治古 无象刑而有肉刑”也。夫《六经》明有其文者,况犹忽忘 以为无有,则讹《诗》为《风》,其可坚信以为有所传授乎?

六 证左荀创标风名之误

[编辑]

汉人赘目《国风》,以参《雅》《颂》,其源流正自况出也。何以 知其然也?汉之诗师,莫有出申公之先,而其诗派亦 无能与《鲁诗》为匹者。申公之师则浮丘伯,而浮丘伯 者,亲况门人也。高后时,浮丘伯尝游京师;文帝时,申 生又以精诗为博士,刘歆所谓“诗始萌芽”者也。汉诗 自毛公以外,得立学官者凡三家。齐辕固事景帝,始 为博士,独韩婴在燕,申生在鲁,最为蚤出。然终西都 之世,鲁派之盛,如王臧、孔安国、王式、韦贤、贤子元成, 尝皆以《诗》显名,为世所宗。辕、韩之学,绝不能抗,则汉 世诗派,大抵皆自况出也。譬之水然,源浊则流浊,所 受则然,何怪乎况说之蔓衍于汉哉?左氏之生在况, 先后则未易亟断,然而创标风名,以比《雅》《颂》,则二子 同于一误也。抑尝深求其故,则亦自有。盖札之言《诗》, 尝曰:“其《卫风》乎!”又曰:“泱泱乎,大风也哉!”是语也,谓康 叔、太公之馀风形见于诗者,若此其盛云耳。左、荀之 在当时,其必尊信乎札言而不究其所以言意,札之 谓《风》者,与《雅》《颂》配对,又会十三国者,徒《诗》而无他名, 徒国而无附语,遂并《齐》《卫》二《诗》概取《风》名,加配诸国。 于是乎《风》与《雅》《颂》遂有名称,与之相敌。后儒因又加 “国”其上,而目曰《国风》。毛氏正采《国风》之目,分寘十三 国卷首。而作《大序》者,又取司马迁“四始”而扩大之,遂 明列其品曰《风》《雅》《颂》,分为四诗,是谓四始,诗之至也四始立而国风之体,上则揜没二《南》,使其体不得自 存;又上则包并后稷、平王,使王业在位,下齿侯国,其 失如此。究求所始,皆左、荀二子误认季札本意而已, 此其误之所起而可考者如此。然是说也,予虽有见, 而去圣人绝远,乃欲以百世末学,回数千载积久尊 信之语,于儒家俱无拟议之后,多见其不知量也已。 然其敢于自信者,季札,夫子格言遗训,交相证定,非 予出臆说焉耳矣。

七 逸诗有豳雅豳颂而无豳风以证风不得

[编辑]

抗雅

《周官》之书,先夫子有之,其籥章所龡,逸诗有《豳雅》《豳》 《颂》,而无《豳风》,则又可以见成周之前,无风而有诗、雅、 颂,正与季札所见名称相应也。太师比次诗之六义, 曰:“风也、赋也,比也、兴也,雅也、颂也”,列以为六,盖类而 畅之,犹曰诗之各有其理者如此而已耳。郑司农于 此遂取季札《卫风》一语以实其说,而曰国风者,古固 已有,如太师所掌也。是郑氏亦觉六经,夫子无言《诗》 之有风者,而特并沿《六经》以证夫风之有本耳。故予 得以断谓左、荀之失,起于误认札语也。且郑不知此 之六目,特释其义,而未尝以命其名也。试言其类,吉 甫之赠申伯也,自叙所著曰“其诗孔硕,其风肆好”,是 正六义中取风以为之义者也。然而夫子釐《雅》《颂》以 正其所,而崧高部汇,自属“大雅。”足以见雅之体可以 包风,风之义不得抗“雅”,其证甚明也。

八 论豳诗非七月

[编辑]

《周礼》“《籥章》龡《豳诗》《豳雅》《豳颂》”,则豳疑于入乐矣。然予 尝取《周官》凡尝及乐者,反复推考,以类证类,然后知 《籥章》之谓《豳诗》《豳雅》《豳颂》者,非今《七月》等诗也。盖自 《大司乐》以下,诗之入乐者皆枚数其篇,若名,如《九夏》 之《王夏》《肆夏》,《大射》之《驺虞》《狸首》,是其证也。而未尝有 如《籥章》所龡,概举《诗》《雅》《颂》三体,无分其为何篇何名 者也。夫既于篇章无所主指,固不可亿其为诗矣。设 如所云,即《诗》《雅》《颂》自是三类,使一类但有一诗,岂其 不为三诗乎?今考诸《豳》,为诗凡七,独《七月》一篇与迎 气、祈祭相入,至《鸱、鸮》以下六篇,皆明指周公居东时 事,既与迎气、祈祭绝不相类,又无缘可混《雅》《颂》以为 名。郑氏必欲附会,乃取七月而三分之,曰:“此《风》也,此 《雅》也,此《颂》也,一诗而杂三体”,吾不敢亿断其然乎?不 也。然独质诸《论语》,夫子以《雅》《颂》得所始为乐正,则《雅》 《颂》混为一诗,其得为正乎?既不得为正,岂不为夫子 之所刊削也乎?且又有不通者,用以入乐,其全奏乎? 抑断章而龡乎?使其全奏,则一乐所举,凡三夺其伦 籥?章其失职矣。使断章而取,自应别《七月》而三奏之, 不应杂三体以为一诗也。郑氏既欲曲取《七月》以实 《籥章》,而《籥章》所龡“《诗》也、《雅》也、颂也”是已,鼎立为三。细 而推之,三者之中,《诗》之名既可以该括《雅》《颂》,而《七月》 一诗又惑于诸儒所谓《国风》中若从《籥章》之旧而谓 之诗,则是于四始独遗《国风》,于是又舍《籥章》本文而 自出己语,独改《豳诗》以为《豳风》,而曰“此诗即籥章氏 所龡者也。”此可以见其迁就无据之甚矣。欧阳文忠 公疑别有《豳诗》,于今不存,所谓理至之言,不得不服 者,吾取以为断也。盖古今事有偶相类者,夫子闻《韶》 于《齐》,而齐亦有《角招》《征招》,释者读招如《韶》,后世因其 语而和之曰:“《角招》《征招》,是诚《韶》之遗音。在”《齐》者今,去 古日远,安知前人此说不有传授,亦未敢必谓其非 也。赖《孟子》载此《诗》本语曰“畜君何尤”,又从而辨之曰: “畜君者,好君也”,然后今世得以知其为景公君臣相 说之乐,而非舜《韶》也。今郑氏以《籥章》所龡之《豳》《诗》,《雅》 《颂》适与《豳》同,而遂取是三体于《七月》一诗,则《招》同于 《韶》,且又在《齐》,其亦可指以为虞舜“九成”者矣。天下事 正不可如此牵合也。

九 辨诗序不出子夏

[编辑]

《诗序》,世传子夏为之,皆汉以后语,本无古据。学者疑 其受诸圣人,噤不敢议。积世既久,诸儒之知折衷夫 子者,亦尝觉其违异而致其辨矣。予因参己意而极 言之。夫子尝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说也,夫 子非以言诗也。或者鲁太师挚之徒奏乐,及《关雎》,而 夫子嘉其音节中度,故曰:“虽乐矣而不及于淫,虽哀” 矣而不至于伤,皆从乐奏中言之,非以叙列其诗之 文义也。亦犹宾牟贾语武而曰“声淫及商”者,谓有司 失传而声音夺伦耳,非谓武王之武实荒放无检也。 今《序》误认夫子论乐之指,而谓《关雎》诗意实具夫乐 淫哀伤也,遂取其语而折之曰:“忧在进贤,不淫其色; 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其 与夫子之语既全不相似,又考之《关雎》,乐则有之,殊 无一语可以附著于淫哀伤也。夫其本圣言而推之 者尚破碎如此,其他何可泥名失实而不敢加辨也 欤至他序失当,与《诗》语不应,则有昭然不可掩者矣。 《荡》之诗,以“荡荡上帝”发语;《召旻》之诗,以“旻天疾威”发 语,盖采《诗》者摘其首章要语以识篇第,本无深义。今 《序》因其名篇以荡,乃曰“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则与“荡荡上帝”了无附著。于《召旻》又曰:“旻,闵也,闵天下无 如召公之臣也。”不知“旻天疾威”,有闵无臣之意乎?凡 此皆必不可通者,而其他倒易时世,舛误本文者,触 类有之。又如《丝衣之序》引“高子曰”以缀其下,自是援 引他师解诂以释《诗》意,决非古语。世儒于其不通者, 则姑敛默而阙疑焉,大抵疑其传授或出圣门焉耳。 然则不能明辨著《序》者之主名,则虽博引曲喻,深见 古诗底蕴,学者亦无敢主信也矣。

十 辨小序缀语出于卫宏

[编辑]

谓序《诗》为子夏者,毛公、郑元、萧统辈也;谓子夏有不 序《诗》之道三疑其为汉儒附托者,韩氏愈也。《诗》之作, 托兴而不言其所从兴,美刺虽有指著,而不斥其为 何人。子夏之生,去《诗》亡甚远,安能臆度而补著之欤 韩氏所谓知不及者,至理也。范晔之传卫宏曰:“九江 谢曼卿善《毛诗》,宏从受学,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 于今传于世,而郑元作《毛诗笺》也。”其叙著传授明审 如此,则今《传》之《序》为宏所作何疑哉?然以子夏而较 卫宏,其上距古诗年岁远近又大不侔。既子夏不得 追述,而宏何以能之?曰:“晔固明言,所序者《毛传》耳,则 《诗》之《古序》非宏也。《古序》之与《宏序》,今混并无别。然有 可考者。凡《诗》发序两语,如《关雎》,后妃之德也。世人之 谓《小序》者,古序也,两语以外,续而申之。世谓大序者, 宏语也。”郑元之《释南陔》曰:“子夏序《诗》,篇义合编,遭战 国至秦而南陔六诗亡,毛公作传,各引其序,冠之篇 首,故《诗》虽亡而义犹在也。元谓序出子夏,失其传矣。 至谓六诗发《序》两语,古尝合编,至毛公分冠者,元之 在汉,盖亲见也。今六”序两语之下,明言“有义亡辞”,知 其为秦火以后见序而不见《诗》者所为也。毛公于《诗》 第为之传,不为之序,则其申释先序时义,非宏而孰 为之也?以郑元亲见而证先秦故有之序,以《六序》缀 语而例三百五篇序语,则古序、宏序,昭昭然白黑分 矣。

十一 辨序

[编辑]

宏之学出于谢曼卿,曼卿之学出于毛公,故凡宏《序》 文,大抵祖述毛《传》,以发意指,今其书具在,可覆视也。 若使宏《序》先毛而有,则《序》文之下,毛公亦应时有训 释。今惟郑氏有之,而毛无一语,故知宏《序》必出毛后 也。郑氏之于毛《传》,率别立笺语以与之别,而释《序》则 否,知纯为郑语,不俟表别也。又况周自文、武以后,鲁 自定、哀以前,无贵贱朝野,率皆有《诗》。《诗》之或指时事, 或主时人,则不可概定。其决可揆度者,必因事乃作, 不虚发也。今其《续序》之,指事喻意也。凡《左传》《国语》所 尝登载,则深切著明,历历如见。苟二书之所不言,而 古书又无明证,则第能和附诗辞,顺畅其意,未有一 序而能指言其人其事也。此又有以见《序》之所起,非 亲生作诗之世,目击赋诗之事,自可以审定不疑也。 然则晔谓《续序》之为宏作,真实录矣。且夫《诗》之古序, 亦非一世一人之所能为也。采诗之官,本其得于何 地,审其出于何人,究其主于何事,具有实状,致之太 师,上之国史,国史于是采案所以缀辞其端,而藏诸 有司,是以有“发篇”两语,而后世得以目为《古序》也。《诗》 之时世,上自周,下迄《春秋》,历年且千百数,若使非国 史随事记实,则虽夫子之圣,亦不得凿空追为之说 也。夫子之删《诗》也,择其合道者存之,其不合者去之。 删采既定,取国史所托二语者合为一篇,而别著之, 如今书序之未经散裂者。《史记法言叙篇》传之同在 一帙者,其体制正相因也。经秦而《南陔》《六诗》逸,《诗》虽 逸而序篇在。毛公训《传》既成,欲其便于讨求,遂釐剟 诸《序》,各寘篇首,而后卫宏得缀语以纪其实,曰:“此六 诗者,有其义而亡其辞也。”此又其事情次比,可得而 言者然也。

<a name="va19">.十二、据《季札序诗》篇次。

十二 、据《季札序诗》篇次。

予论《二南》《国风》,既与左、荀、汉儒大戾,而世之信四子, 盖略与夫子等。若非即四子之说而有以屈服之,则 予犹不能自信,而能取信于人乎?左、荀、汉儒,其理若 事,既详辨之矣,而予意所向,欲求典刑来自夫子,或 如季札、观鲁之类,辨之而极其明,措之而不可易,乃 有以立今信而释前疑也。世远无古书可考,则不免 试于《毛传》乎求之。求之既久,忽于析类标卷之间,见 其名称略与札同,而时有赘出者,因从赘出者而删 削之,其《类例》所列,乃遂上与《札语》配合无间,因得以 确然自信曰:“季札所见品式,其尚未磨,而毛公之误, 其尚可正也哉!”盖自《周南》以及《召南》《邶豳》《十三国小 雅》《大雅》《颂》,皆古《诗》之名品,次第略见札语,而亦毛《传》 散在篇卷者然也。毛氏之标篇记卷也,于二《雅》、三《颂》 每一更卷,特曰“某诗之什,卷第若干。”而其或《雅》、或《颂》, 则别出一简,列寘左右,未尝举而加诸记卷之首也。 独至于《周南》《召南》十三国者,则皆枚数国名,升而系 诸各卷诗名之上。如曰《周南》《关雎传》第一,《邶柏舟传》 第三,而后别出《国风》一目,布之左简。二体既异,而其 书类例由此不能自相参合,且多与《札语》抵牾矣。以毛氏之所自标者而参较言之,则《二南》、十三国者之 比《雅》《颂》,既皆长添国土于每卷之上矣。以《札语》而较 《毛传》,则《二南》、“十三国”之左遂又赘添《国风》一名。以己 例则自为差戾,视《札语》则有所增溢。盖尝详而求之, 则知其所从差而正其所以误。削去《国风》二字,而下 《周南》《召南》,与夫自邶至豳凡十三国名者,补寘。今毛 氏《国风》部位,则《二南》十三国、二《雅》、三《颂》皆列“寘毛诗” 二字之下,而标卷悉用《诗》名,截然一贯,无有殊异。而 三百十有一篇者,与季札所见名称位置,色色相合 矣。其乐名之附国土者,则《周南》《召南》《周颂》《鲁颂》《商颂》 同为一类。其徒诗之系国土者,则十三国而无乐名, 又自一类;其小、大二雅,不系国土,独志音调,又自一 类。彼此参会,悉无舛误。此予所以得循《毛传》以正毛 失,而喜古则未泯者此也。《毛传》篇卷,散裂难考,今取 其本目著之于前,而用予所意定者随著之后。苟信 予说而即此观之,不待求之《毛传》,固已昭昭可晓也。

十三 论毛诗有古序所以胜于三家

[编辑]

《孔子世家》,古诗三千馀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 于礼义者三百五篇,然而今《诗》之著序者顾三百一 十一篇,何也?龚遂谓昌邑王曰:“大王诵《诗》三百五篇。” 王式曰:“臣以三百五篇谏谶纬之书,如《乐纬》《诗纬》《尚 书璿玑钤》。其作于汉世者,皆以三百五篇为夫子删 采定数。”故长孙无忌辈推本其说,知汉世毛学不行, 诸家不见《诗序》,不知六诗亡失也。然则先汉诸儒不 独不得古传正说而宗之,虽《古序》亦未之见也。夫既 无《古序》以总测篇意,则往往杂采他事,比类以求归 宿,如战国之人相与赋诗。然断章取义,无通概成说。 故班固总齐、鲁、韩三家而折衷之曰:“申公之训,燕、韩 之传,或取《春秋》杂说,咸非其本义也。”然则《古序》也者, 其《诗》之喉襟也欤?毛氏之传,固未能悉胜三家,要之 有《古序》以该括章指,故训诂所及,会一诗以归一贯, 且不至于漫然无统。河间献王多识古书,于三家之 外,特好其学,至自即其国立博士以教,与《左氏传》偕 行,亦为其源流本古故耳。然终以不得立于天子学 官,故竟西都之世,不能大显。积世既久,如《左氏春秋》 《周礼》六官,儒之好古者,悉知本其所自,特加尊尚,而 《毛传》始得自振。东都大儒如谢曼卿、卫宏、郑众、贾逵、 郑元,皆笃乡传习,至为推广其教,而万世亦皆师承。 昔之三家乃遂不能与抗,则《古序》之于《毛公》,其助不 小矣。班固之传毛也,曰“毛公之学,自谓出于子夏”,则 亦以《古序》之来不在秦后,故以子夏名之云耳。毛亦 未必能得的传,而真知其何人也。若夫郑元直指《古 序》以为子夏,则实因仍《毛语》,无可疑也。子夏之在圣 门,固尝因言《诗》而得褒《予》矣,曰“起予者商也”,则汉世 共信《古序》之所由出者必以此。然子贡亦尝因切磋 琢磨而有会于夫子之意。其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 矣。”是亦夫子语也。而独以《序》归之子夏,其亦何所本 哉?

十四 论采诗序诗因乎其地

[编辑]

古者陈诗以观民风,审乐以知时政。诗若乐,语言声 音耳,而可用以察休戚得失者,事情之本真在焉故 也。如使采诗典乐之官稍有增损,则虽季札、师旷,亦 末以用其聪与智矣。是故《诗》之作也,其悲欢、讥誉、讽 劝、赠答,既一一著其本语矣,至其所得之地与夫命 地之名,凡诗人之言既已出此,史家宁舍国号以从 之,无肯少易。夫其不失真如此,所以足为稽据也。及 其裒辑既成,部居已定,圣人因焉定之以《南》者,既不 杂《雅》;其名《雅》者,亦不参《颂》;其不为《南》《雅》《颂》而为徒《诗》 者,亦各以国若地系之,率仍其旧,圣人岂容一毫加 损哉?知此说者,其于《诗》无遗例矣。故《南》一也,而有周、 召以分陕命之也;《颂》一也,而有周、商、鲁,以时代别之 也。《诗》陈于夏而类著于《豳》。周人因后稷先公赋诗之 地也。自《七月》以后,多为周公而作,察其言,往往刺朝 廷之不知豳大夫作以美公也。在盘庚时,商已为殷, 且颂又有《殷》《武》,今其颂乃皆为商。唐叔封唐,在燮父 时已为晋矣,至春秋时实始有诗,今其目乃皆为唐, 又其甚者,三监之地,自康叔得国时,已统于卫,今其 诗之在顷襄、文、武者乃复分而为三,曰邶、鄘、《卫》。凡此 数者,猝而视之,若有深意,徐而考实证类,正从民言 之便熟者纪之耳,本无他意也。后世事有类此者,中 国有事于北狄,惟汉人为力,故中国亦不为汉,而北 虏犹指中国为汉。唐人用事于西,故羌人至今尚以 中国为唐。从其称谓熟者言之,古今人情不甚相远 也。王《黍离》诸篇,既徒诗而非乐,不可以参之《南》《雅》《颂》, 故以《诗》合诗,杂寘列国,如冀州之在《禹贡》,下同他州, 不必更加别异,知于帝都之体无损也。不独此也,《木 瓜》美齐,而列于卫;《猗嗟》刺鲁,而系诸齐;《召穆》之民劳 卫武宾之《初筵》,不附其国而在二雅,推此类具言之, 若事为之说,则不胜其说而卒不能归一也。今一言 以蔽,曰本其所得之地而参贯彼此,俱无疑碍,故知 其为通而可据也。且夫子尝自言述而不作,《六经》惟《春秋》疑于作,而夏五郭公亦因故不改,乃至于《诗》,特 因其旧而去取焉,其肯自己立程邪?故因其所传之 乐而命之名,本其所作之地而奠其列,是所谓“信以 传信”也,亦所谓“述而不作”也。

十五 论南为乐名

[编辑]

或曰:“卫宏之言南曰化,自北而南也。”今《二南》之诗有 “江、沱、汉、汝”,而无齐、卫、鄘、晋,则其以地分南北为言,不 无据也。曰:十五国单出国名,而周、召独缀南其下,以 汉人义类自相参较,则既不一律矣。而谓其时化独 南被,未能北及者,意其当文王与纣之世也。然而纣 犹在上,文王仅得以身受命而居西为伯,召公安得 伯爵而称之?况又大统未集,周虽有陕,陕外未尽为 周,周虽欲限陕而分治之,召公亦于何地而施其督 莅邪?又如《甘棠》之诗,正是追咏遗德,疑其尚在召公 国燕之后。于是时也,周之德化既已纯被天下,无复 此疆彼界矣。《驺虞》《麟趾》,盖其推而放诸四海,无不准 者,岂复限隔何地,而曰某方某国甫“有某诗”,则宏之 即周召分地而奠南北者,非笃论也。周公居中,王畿 在焉,故所得多后妃之诗。召公在外,地皆侯服,则诸 侯、大夫、士、庶人皆有诗可采,亦各随其分地而纪系 其实。宏乃因其及后妃也,而指为王者之化;因其在 侯服也,而命为诸侯之风。然则王化所被,一何狭而 不畅邪?此皆不知《南》之为乐,故支离无宿耳。

十六 论关雎为文王诗

[编辑]

或曰:“古语曰:‘周道阙而《关雎》作’。又曰:‘康后晏朝,《关雎》 作戒’。使南而果乐也,安得纯为文王之乐也?”曰:“从作 诗者言之,固可命以为作;从奏乐言之,岂不得谓之 作乎?《关雎》文王固已有之,为夫晏朝者之不能宪祖 也,遂取故乐奏之,以申儆讽。其曰‘作犹始作,翕如之 作,则虽人更百世,南更万奏,犹不失为文乐也。宏之’” 序《鱼丽》也,固尝枚数《棠棣》列著文、武内外之治,是为 文、武之诗矣。至其正序《棠棣》乃曰“闵管、蔡之失道,故 作《棠棣》焉。”夫文、武之时,安知管、蔡失道而预作一诗 以待之邪!《左氏》所说,盖曰:厉王怨郑,欲引狄以讨除 之,其于阋墙外御之义,全与文、武不类。于是召公、穆 公纠合周族,歌文王所从燕乐兄弟者以感动王,其 于《棠棣》言“作”,盖振作之作,而非著作之作。且又吊二 叔而封同姓者,明言周公为之而宏之,于二义皆迷 失其本,遂谓闵管、蔡而著此诗,此其为误,岂不重复 可笑哉!苟疑夫《关雎》作于康后,而非文王之南,其以 《棠棣》之作于召穆公者例而言之,斯释然矣。

十七 论诗乐及商鲁二颂

[编辑]

或曰:“子以徒诗不为乐,则籥章之于《豳诗》,尝并《豳》《雅》 《豳》《颂》而比竹以龡矣,则安得执为徒诗也?”曰:“此不可 亿度也。古来音韵节奏,必皆自有律度,如从今而读 《雅》《颂》等之,其为诗章焉,孰适而当为雅,孰适而当为 颂也?乃其在古必有的然不可汨乱者,所谓《雅》《颂》各 得其所者是也。然则列国之诗,其必自有徒诗而不 堪入乐者,不可强以意测也。”或曰:“《颂》有美无刺,可以 被之管弦矣。《雅》之辞且具讥怨亲,出其时而可明播 无忌欤?”曰:“此不可一概言也。若其隐辞寓意,虽陈古 刺今者,诗之乐之,皆无害也。至其片言,政乖民困,不 可于朝燕诵言,则或时人私自调奏,而朝廷不知,亦 不能绝也。朝廷不知而国史得之,录以示后,以见下 情壅于上闻,而因为世戒。”是或自为一理也。欤其可 悉用常情而度古事哉?或曰:“季札所观之诗,其名若 次,皆与今同,而独无商、鲁二《颂》,是鲁虽有诗,而不得 其全,岂得尽据札语而证定他《诗》邪?”曰:此其所以古 而可信也。僖虽有《颂》,未必敢与《周颂》并藏;《商颂》虽赖 周太师以存,鲁未必“遂亟得之。后经夫子鸠集删次, 乃为今诗,则札之观《鲁》,其不见宜也。”或曰:“《诗序》今与 《经》文并置学官,如是说行,独奈何?”曰:“不相悖也。周馀 黎民,靡有孑遗,崧高维岳,峻极于天。周民其果无馀 乎?崧岳其果极天乎?而圣人存之不废,盖不以其辞 妨实理也。《诗》而一语不附事实,圣人且所不删,则《序》 之发”明于《诗》为不少矣,而又可废乎?《礼记》之书,万世 通知,汉儒所为。今其有理者,亦偕古经,列寘学官,则 于《诗》《序》乎何议。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没有标点。标点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诗文断句 v2.1创建,并且经由维基文库用户编辑改善的。本站用户之编辑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发布。

欢迎各位持续修正标点,请勿复制与本站版权协议不兼容的标点创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