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37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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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七十八卷目录

 汉书部杂录二

经籍典第三百七十八卷

汉书部杂录二[编辑]

《容斋三笔》:昔人谓颜师古为班氏忠臣,以其注释纪 传虽有舛误,必委曲为之辨故也。如《五行志》中最多, 其最显显者,与《尚书》及《春秋》乖戾为甚,桑榖共生于 朝,刘向以为商道既衰,高宗乘敝而起,既获显荣,怠 于政事,国将危亡,故桑榖之异见,武丁恐骇,谋于忠 贤。颜注曰:“桑榖自太戊时生,而此云高宗时。”其说与 《尚书大传》不同,未详其义,或者伏生差谬。按《艺文志》 自云:“桑谷共生,太戊以兴。鸣雉登鼎,武丁为宗。”乃是 本书所言,岂不可为明证?而翻以伏生为谬,何也?僖 公二十九年,大雨雹,刘向以为信用公子遂,遂专权 自恣,僖公不悟,后二年杀十赤,立宣公。又载文公十 六年,蛇自泉宫出,刘向以为其后公子遂杀二子而 立宣公,此是文公末年事,而刘向既书之,又误以为 僖公,颜无所辨。《隐公三年》“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其后 郑获鲁隐,《注》引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此自是隐为公 子时事耳,《左传》记之甚明。《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杀召 伯、毛伯”,董仲舒以为成公时,其他如言楚庄始称王, 晋灭江之类,颜虽随事敷演,皆云未详其说,终不肯 正诋其疵也。《地理志》中沛郡公丘县曰故滕国,周懿 王子叔绣所封。颜引《左传》“郜、雍、曹、滕,文之昭也”为证, 亦云未详其义。真定之肥累,菑川之剧,泰之肥城,皆 以为肥子国。而辽西之肥如,又云肥子奔燕,燕封于 此。魏郡元县云,“魏公子元食邑于此,因而遂氏焉。”常 山元氏县云:“赵公子元之封邑,故曰元氏。”不应两邑 命名相似如此,《正文》及《志》五引滹池、河皆注云,“滹音 呼,池音徒河反。”又“五伯迭兴”,注云:“此五伯谓齐威、宋 襄、晋文、秦穆、楚庄也。”而《诸侯王表》“五伯扶其弱”,注云: “谓齐威、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也。”《异姓诸侯王表》“适 戍疆于五伯”,注云:“谓昆吾、大彭、豕韦、齐威”、晋文也。均 出一书,皆师古注辞,而异同如此。 《汉书陈平传》“绛、 灌等谗平”,颜师古注云:“旧说云,绛,绛侯周勃也。灌,灌 婴也。”而《楚汉春秋》,高祖之臣别有绛、灌,疑昧之文,不 可据也。《贾谊传》,“绛、灌,东阳侯之属,尽害之。”注亦以为 勃、婴。按《史记陈平世家》曰:“绛侯灌婴等咸谗平。”则绛、 灌为两人明甚,师古不必为疑辞也。《楚汉春秋》,陆贾 所作,皆书当时事,而所言多与史不合,师古盖屡辨 之矣。《史》《汉外戚窦皇后传》,实书绛侯、灌将军,此最的 证也。夏侯婴为滕令,故称滕公,而史并灌婴书为滕、 灌。贾谊所称亦然,甚与绛、灌相类。《楚汉春秋》一书,今 不复见。李善注《文选》刘歆《移博士书》云:“《楚汉春秋》曰: ‘汉已定天下’”,论群臣破敌擒将,活死不衰,绛灌樊哙 是也。功成名立,臣为爪牙,世世相属,百出无邪,绛侯 周勃是也。然则绛、灌自一人,非绛侯与灌婴。师古所 谓“疑昧之文”者此耳。张耳归汉,即立为赵王。子敖废 为侯。敖子偃尝为鲁王,文帝封为南宫侯,而《楚汉春 秋》有南宫侯张耳。《淮阴舍人告韩信反》,《史记表》云“栾 说”,《汉表》云乐说,而楚汉以为谢公,其误可见。 前汉 先零羌犯塞,赵充国平之,初置金城属国,以处降羌, 西边遂定。成帝命扬雄颂其图画,至比周之方虎。后 汉光武时,西羌入居塞内,来歙奏言陇西侵残,非马 援莫能定。乃拜援太守,追讨之,羌来和亲,于是陇右 清静。而自永平以后,讫于灵帝,十世之间,羌患未尝 少息。故范晔著论,以为二汉御戎之方,为失其本。先 零侵境,赵充国迁之内地,当“煎”作“过。”马文渊徙之三 辅,贪其暂安之势,信其驯服之情,计日用之权宜,忘 经世之远略,岂夫识微者之为乎?援徙当煎于三辅, 不见其事。《西羌传》云:“援破降先零,徙至天水、陇西、扶 风三郡。”事已具《援传》。然援本传盖无其语。唯段纪明 《与张英争讨东羌奏疏》,正谓赵、马之失,至今为梗。充 国、文渊,为汉名臣,段贬之如此,故范据而用之,岂其 然乎?

《容斋四笔》:《汉书儒林传》:欲详纪经学师承,故序列唯 谨。然夏侯胜、京房又自有传。《儒林》云:“胜其先夏侯都 尉,以《尚书》传族子始昌。《始昌传》胜,胜又事同郡简卿, 传兄子建,建又事欧阳高。”而本传又云:“从始昌受《尚 书》,后事简卿,又从欧阳氏,从子建师事胜及欧阳高。” 《儒林》言:房受《易》,梁人焦延寿以明灾异得幸,为石显 所谮诛,凡百馀字,而本传又云“治《易》事梁人焦延寿”, 其说长于灾变,房用之尤精,为石显告非谤政治,诛 此两者,近于重复也。若其它张禹、彭宣、王骏、兒宽、龚胜、鲍宣、周堪、孔光、李寻、韦贤、元成、薛广德、师丹、王吉、 蔡义、董仲舒、眭孟、贡禹、疏广、马宫、翟方进诸人,但志 姓名及所师耳。

《容斋五笔》:予亡弟景何,少时读书甚精勤,昼夜不释 卷,不幸有心疾,以至夭逝。尝见梁弘夫诵《汉书》,即云: “唯谷永一人无处不有。”弘夫验之于史,乃服其说,今 五十馀年矣。漫摭永诸所论建,以渫予在原之思。薛 宣为少府,御史大夫缺,永言宣𥳑在两府。谏大夫刘 辅系狱,永同中朝臣上书救之。光禄大夫郑宽中卒, 永乞以师傅恩加其礼谥。陈汤下狱,永上疏讼其功。 鸿嘉河决,永言:“当观水势,然后顺天心而图之。”成帝 好鬼神方术,永言“皆妄人惑众,挟左道以欺罔世主, 宜距绝此类。”梁王为有司奏禽兽行,永上疏谏止勿 治。淳于长初封,下朝臣议,永言长当封。段会宗复为 西域都护,永怜其老,复远出,手书戒之。建昭雨雪,燕 多死,永请皇后就宫,令众妾人人更进。建始星孛营 室,永言为后宫怀妊之象。彗星加之,将有绝继嗣者。 永始日食,永以《易》占对,言酒亡节之所致。次年又食, 永言民愁怨之所致。星陨如雨,永言王者失道,下将 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楼护传》言谷子云之 笔札叙传述其论许班事。《许皇后传》云:“上采永所言 以答书。”其载于史者,详复如此。本传云:“永善言灾异, 前后所上四十馀事。”盖谓是云。 《前汉书》好用“人人” 字,如《文帝纪》“人人自以为得之者以万数。”又曰:“人人 自安难动摇。”《元帝纪》:“人人自以得上意。”《食货志》“人人 自爱而重犯法。”《韩信传》:“人人自以为得大将。”《曹参传》, “齐故诸儒以百数,言人人殊”,《张良传》“人人自坚”;《叔孙 通传》“吏人人奉职”;《贾谊传》,“人人各如其意所出”,《扬雄 传》“人人自以为咎繇”,《鲍宣传》,“人人牵引所私”;《韩延寿 传》“人人问以谣俗,人人为饮”;《张骞传》“人人有言轻重”, 《李寻传》“人人自贤”,《王莽传》“人人延问”;《严安传》“人人自 以为更生”,《王吉传》,“人人自制”是也。《后汉书》亦闲有之, 如《崔骃传》“人人有以自优”,《五行志》“人人莫不畏宪”,《吴 汉传》“诸将人人多请之”,《申屠刚传》“人人怀忧”,《王允传》 “人人自危”,《荀彧传》“人人自安”,《吕强传》“诸常侍人人求 退”是也。又“元元”二字,考之六经无所见,而两《汉书》多 用之,如《前汉文帝纪》“全天下元元之户”,《武纪》“烛幽隐”, “劝元元所以化元”,《元,宣纪》“不忘元元。”《元纪》:“元元失望, 元元何辜?”“元元大困,元元之民,劳于耕耘。”“元元骚动, 元元安所归命?”《成纪》:“元元冤失职者众。”《哀纪》:“元元不 赡。”《刑法志》:“罹元元之不逮。”《严安传》:“元元黎民得免于 战国。”《严助传》:“使元元之民,安生乐业。”《贾捐之传》:“保全 元元。”《东方朔传》:“元元之民,各得其所。”《魏相传》:“慰安元 元唯陛下留神元元。”《鲍宣传》:“为天牧养元元。”《萧育传》: “安元元而已。”《康衡》《薛宣传》:“哀闵元元。”《王嘉传》:“忧闵元 元。”《谷永传》:“以慰元元之心。”《匈奴传》:“元元万民是也。”《后 汉?光武纪》:“下为元元所归,贼害元元”,“元元愁恨,惠兹 元元。”《章纪》:“诚欲元元,去末归本”,“元元未谕,深元元之 爱。”《和纪》:“爱养元元”,“下济元元。”《顺纪》:“元元被害。”《质纪》:“元 元婴此困毒”,《桓纪》“害及元元。”《邓后纪》《刘毅传》“垂恩元 元”,《王昌传》:“元元创痍”,《耿弇传》:“元元叩心”,《郎𫖮传》“弘济 元元,贷赡元元”,《曹褒传》“仁济元元”,《范升传》:“元元焉所 呼天,免元元之急”,《锺离意传》“忧念元元”,《何敞传》:“元元 怨恨,安济元元”,《杨终传》“以济元元”,《虞诩传》“遭元元无 妄之灾”,《皇甫规传》“平志毕力,以庆元元”是也。予谓元 元者,民也,而上文又言“元元之民”,“元元黎民,元元万 民”,近于重复矣。故颜注或云:“元元,善意也。”

《西溪丛语》:《汉百官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 执金吾。应劭曰:‘吾者,御也。掌执金革,以御非常’。”师古 曰:“金吾,乌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职主先导,以御 非常,手执此鸟之象,因以名官。”崔豹《古今注》云:“执金 吾,棒也,以铜为之,金涂两末,谓之金吾。”二说不同。 《汉樊哙传》:“从项籍屠煮枣。”晋灼曰:“《地里志》无,今清河 有”煮枣城。《功臣表》有煮枣侯。颜师古曰:“既云攻项籍, 屠煮枣,则其地当在大河之南,非清河之城明矣,但 未详其处耳。”予考《后汉?地里志》,济阴郡冤句有煮枣 城,此正在大河之南也。可以补汉史之阙。

《井观琐言》:“《史记》序篇多用四言韵语,班史因之。范史 无序篇,故每篇论断之外,别有四言赞。小司马作《史 记索隐》,乃仿范史而补其赞,不亦赘哉! 《前汉书》凡 《史记》所已具者,皆仍其辞而不变,但稍删润其重复 而已。”此班氏信而好古,不喜立异处,可以为万世法。 老苏乃谓“彼既言矣,申言之何益”,则非也。至司马迁、 扬雄二传,亦仍其自序之文,而曲记其世系之详,则 过矣。《货殖传》仍叙范蠡子赣至巴寡妇清名书曰汉, 而泛及异代之事,非例也。古今人表亦不宜作。 《辍耕录》霍治书云:“紫阳杨焕然先生读《通鉴》,至论汉 魏正闰,大不平之,遂修《汉书》驳正其事,因作诗云:‘风 烟惨淡驻三巴,汉烬将然蜀妇髽欲起。温公’”问书法 武侯入寇,寇谁家?后攻宋军回,始见《通鉴纲目》,其书 乃寝。顺德刘道济先生尤不平之,亦修一书,亦见《纲目》,閟而不行。中统改元,陵川郝伯常先生使宋,被留 仪真,执不得还,就买书作《续汉史》。既脱槁,会同僚苟 正甫诸公,饮至数行,忽长叹曰:“某辛苦十馀年,莫不 被高头巾辈已做了也?”皆对云:“不闻之。”至元丁亥,予 分台江西,购得萧常《续汉书》全部,因喟然曰:“惜乎郝 君不及见此。”

《读史订疑》:“《班史张安世传》,安世兄贺,有一子,早死,无 子。子安世小男彭祖,宣帝以贺旧恩,赐谥阳都哀侯。 彭祖封阳都侯,明为贺嗣。而文乃曰贺弟子侍中关 内侯彭祖,何也?又曰贺有孤孙霸,年七岁,拜为散骑 中郎将,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此益可疑。既云子 死无子,而孤孙霸何从生?既名为孙,何不令袭爵,而 以弟子袭耶?传中言安世子千秋延寿,《彭祖传》末复 叙千秋之才,为霍光所叹。千秋长而才当袭,然竟以 延寿嗣侯,必千秋早死,亦当道出此等处,亦未可谓 不疏也。 《前汉书。游侠传》:“遂族郭解翁伯。”解族灭,当 无后,而《后汉书。郭伋传》:“高祖父解,武帝时以任侠闻”, 为伋曾祖父者何人也?《蔡文姬传》:“曹操”素与邕善,痛 其无嗣,蔡伯喈后绝矣。晋《蔡充别传》乃曰:“充祖睦,蔡 邕孙也。”睦父为邕子,竟是何人?又《邕女传》止云文姬, 《晋羊祜传》云:“祜,蔡邕外孙。”其母必非文姬矣,岂邕尚 有别女耶?至祜讨吴功,当进爵土,以乞舅子蔡袭,袭 得为关内侯,是袭又伯喈孙也。伯喈遂有两孙,何得 云无后耶?及观《蔡豹传》云:祖睦是蔡邕叔父质之后 也。睦又非邕孙矣。岂邕本无后,而蔡氏以睦父后之 耶? 偶阅古今来纰漏之事,不检点而轻于著述者, 六臣注:《文选》谢朓《和王著作八公山诗》,谓谢安与王 导共破苻坚十岁儿,皆能笑其缪。何良俊《集语林》注: 陈咸用汉祖腊云:“御史大夫陈万年子咸,亢直有异 才,官廷尉监,累迁尚书。是以两《汉书》为一传,两陈咸 为一陈咸也。万年子咸以忧卒于成帝世后;咸是陈 宠曾祖,卒于王莽篡汉后,年代相远,官不同,地亦不 同。”茅鹿门坤《批评汉书史丹传》云:“丹之不附定陶太 后,卒以免官一节,乃其大节也。《汉书》何不以见之本 传,而以附之《傅喜传》,似非《史记》大体处。”其《批师丹传》 立定陶王为皇太子,以丹为太子太傅云“辅太子”一 节,本丹一生功业,而一节本末亦具在,此。是始终以 史丹、师丹为一人也。史丹所护太子乃成帝,师丹所 傅太子乃哀帝。史丹卒于成帝世,不附定陶太后哀 帝时事,《汉书》明书是师丹,与史丹何与,而妄批至此? 若谓批评本谓师丹,则《师丹传》叙不附丁、傅尤明,何 以云附之《傅喜传》也?《陈咸传》稍隐,且注误犹可恕。鹿 门既讥弹班氏,不应讹缪至此,岂刻者非其手笔,或 他人傅会而误刻耶?至又批《李广利传》曰:“武帝以宠 李姬,欲封其兄弟,遽行万里,开边衅,卒困中国。”已而 以巫蛊事案:诛李姬,而李广利以贰师将没于匈奴, 天道好还如此。案诛李姬,不知何据。坤素博洽,岂《李 夫人传》及诗竟终身不寓目耶?巫蛊事在李亡后,弟 延年以此诛耳。恐误后学,不得不一拈出辨之。 《戒庵漫笔》:杨王孙《西京杂记》云:杨贵字王孙。文翁,张 崇文《历代小志》云:文翁姓名党,字仲翁。《壶关三老》,荀 悦《汉纪》云:“令狐茂,此三人名,足以补班史之阙。” 《南窗纪谈》:汉武帝元朔三年诏曰:“夫刑罚所以防奸 也,内长文所以见爱也。以百姓之未洽于教化,朕嘉 与士大夫维新厥业,抵而不解,其赦天下。”“内长文”之 语了不可解。张晏曰:“长文,长文德也。”师古曰:“诏言有 文德者,即亲内而崇长之,所以见仁爱之道。见谓显 示也。”颜氏之说,虽比张晏为详,然终不能服文意。许 少尹右丞言:“‘往年江南旧本,乃以‘内’为‘而’”“文’为史传 写之误,容或有此,而其义通矣。”近见一士人言:“‘前辈 校正本,乃以‘内’为‘而’”,“‘长’为‘肆’”,“文’为赦,所以见爱,其于 下文尢为贯穿,但改字太多,不知果有所据否?”欧公 云:“读《书》有不通,因改易本文而傅会之,最为解经者 之敝。”此言盖讥郑氏也。近世学者,多或不免如此。 《野客丛谈》,《汉书》袁种告盎饮亡何,《史记》谓曰“饮亡苛”, 二义不同。仆谓何苛二字,古者通用,实一义耳。观《汉 书·贾谊传》谓“大谴大何”,《新书》谓“大谴太苛”,可证也。《史 传》又有传写讹舛而认以为正文,如《汉书·卫绾传》“不 孰何绾”,而《史记》作“不谯呵绾”,疑《史记》谓“不谁何绾”,传 写误以为谯呵也。又如《史记》谓“大将军出窳浑”,《汉书》 则曰“出寘浑”,《汉书》谓禽黎为河綦侯,《功臣表》则曰“乌 黎。”此类甚多,往往因其字文而鱼鲁之耳。

《汉书》郭解“为人静悍”,师古注:“性沈静而勇悍。”《史记》则 曰:“为人精悍”,非静字也。《汉书》又曰:“藏命作奸,剽攻休 乃铸钱掘冢”,师古注:“藏命作奸。”剽攻者,藏亡命之人。 剽劫也,攻谓穿窬而盗也。休乃铸钱。掘冢者,不报仇, 剽劫则铸钱发冢也。然验以《史记》之文,则藏命作奸, 剽攻不休,及铸钱掘冢,较之班史,添一“不”字,以“乃”字 为“及”字,其文势不同如此。又《汉书剧孟传》曰:“条侯为 太尉,乘传东将,至河南,得剧孟。”师古谓:“乘传东将”者, 乘传车东出为大将也。《史记》则曰:“乘传车将至河南乃知《汉书》误以“车”字为“东”字,而“将”字本方将之将,非 将帅之将也。

班史言淮南王谋反,惮汲黯守节死义,至说公孙弘 等如发蒙耳,其言止如此。范史论李固据位持重以 争大义,其视胡广、赵戒犹粪土也,何至是哉!二公议 论悬绝,虽毁人亦然。坏前汉之风俗者,莫过乎孔光、 张禹。晋人谓光、禹之罪深于莽、卓。使范晔作《光禹传》, 则必直书其罪而诛之也。固则曰:“服儒衣冠,传先王” 语,其酝藉可也。然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以古人之 迹见绳,乌能胜其任乎?其优游不迫如此,以此见古 人忠厚气象。

班史于节义事率多疏略,如纪信诳楚而烧杀,不为 立传;周苛骂羽而烹死,因《周昌传》略载,此固失矣,然 犹得其姓名,可以传于后世。“郑当时其先郑君尝事 项籍,籍死属汉,高祖悉令诸籍臣名籍,郑君独不奉 诏,于是尽拜名籍者为大夫,而逐郑君”,此事见于郑 当时传首。“朱建之子使匈奴,单于无礼,骂单于遂死” 于匈奴中。此事见于《朱建传》尾,惜皆不得其名。当昭 帝初立之时,殿中尝有怪,霍光召符玺郎求玺,郎不 肯授光,光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得,玺不可得也。” 光甚谊之,明日诏增此郎二秩。此非特不得其名,且 不得其姓氏。凡此等者,系风教之本,可以示劝激之 义,故表而出之。考《唐世系》,郑君名荣。

班史事有本传不载而见于他传者。帝立赵飞燕为 皇后,怒刘辅直谏,囚之掖庭。左将军辛庆忌等上书 救辅,遂将减死。朱云请尚方剑斩张禹,上怒,将杀之。 庆忌免冠解印绶,叩头殿下曰:“此臣素著狂直,敢以 死争。”叩头流血。上意乃解。此二事庆忌本传不载,而 见《刘辅》《朱云传》,武帝时,兒宽有重罪。系按韩说谏曰: “‘前吾丘寿王死,陛下至今惜之。今杀宽,后将复大恨 矣’。上感其言,遂贳宽复用之。”此事《兒宽传》不载,而见 《刘向传》。破羌将军武贤在军中与中郎将卭宴语卭 道:“车骑将军张安世始尝不快于上,欲诛之。卭家将 军以为安世本持橐簪笔,事孝武帝数十年,见谓忠 谨,宜全护之。安世用是得免。”此事《安世传》不载,而见 《赵充国传》。

景祐中审刑院断狱,有使臣何次公具狱,主判官方 进呈,上忽曰:“此人名次公,何义”主判官不能对。是时, 庞庄敏公为殿中丞、审刑院详议官,从长官上殿,乃 越次对曰:“臣尝读《前汉书》,黄霸字次公,盖以霸次王 也。此人名慕黄霸之为人。”上颔之。仆谓:庞证既迂,其 说无义,不若曰:“臣读《汉书》,盖宽饶,字次公”,魏丞相所 谓“次公醒而狂”者是也。宽饶为人,公廉鲠直,无所回 避,此人必慕宽饶之为人,此说为得。且《前汉书》所载 四次公,又有张次公、桓次公者,奚独霸哉?庄敏:想仓 卒之间,偶记得黄霸字次公,故以为对耳。仆考汉人 字次公之意,为其兄弟间居其次者,如云仲卿次君 耳。庞谓霸次王,凿矣。《玉壶清话》载此事,谓梁适吴曾 《漫录》载此,不辨所以,但谓“非确”云。

武帝末,盗贼群起,暴胜之为直指使者,衣绣衣,持斧 逐捕盗贼,威震州郡。隽不疑上谒曰:“窃伏海濒,闻暴 公子威名旧矣。”颜注:“公子,胜之字也。”仆谓此公子者, 如言贵公子耳,非称其字也。固虽当时风俗之厚,不 应以一介之士,与部使者初未相识,进谒之始,称其 字之理。颜之推谓字以表德,古者无嫌。岂其然乎?且 孔门弟子称“仲尼”者,是退而记其所言,非当面之称 也。

邹阳曰:“荆轲湛七族,要离燔妻子。”应劭云:“荆轲为燕 刺秦始皇,不遂其族,坐之湛没也。”师古云:“此说谓湛 七族无荆字也。寻诸史籍,荆轲无湛族之事,不知阳 所言者何人也。”仆谓湛之为义,言隐没也。谓轲以得 罪于秦,故凡荆轲亲属皆窜迹隐遁,不见于世,非谓 秦灭没其七族也。《史记》曰“秦逐太子丹,荆轲之客皆 亡,高渐离变姓名,匿于宋子”,正此意也。

袁盎与晁错素不相能,自吴王所归,道逢丞相申屠 嘉,下车拜谒,愿请间者,盖欲以错恶密启嘉,而嘉虑 其以吴私事见告,难区处也,拒之曰:“使君所言公事, 之曹与长史掾议,吾且奏之;即私邪?吾不受私。”盎薄 以语讥之,嘉遂引为上客而请间之,说得行相,从容 燕侍,力陈错恶。异时嘉奏请诛错,未必不自盎日夜 “从臾之故,奈何?”帝为错言,先入,嘉奏沮格,发愤而死, 得非盎有以误之乎?盎恨嘉死,益忿错之所为,求其 害错者而不可得。窦婴亦与错有隙,会七国反,乃以 盎荐上。上召见盎,问计安出,正投其害错之机,盎又 请间,而错竟不能免矣。盎之请间,无非言错,委蛇曲 折,为计甚密,故卒遂其所图,盎亦可谓深矣。嘉惟不 密,反为错所陷,盎蹈故辙哉!错计出于嘉上,而盎计 又出于错上,信乎“天下无第一手也。”

《汉书》载扬雄《解嘲》曰“司马长卿窃訾于卓氏,东方朔 割名于细君。”师古注谓以肉归遗细君,是割损其名。 而《文选》载此文则曰:“东方朔割炙于细君。”良注谓方朔拔剑割肉以归,炙亦肉也。二说虽不同,皆通于理。 《汉书》又曰:“欲谈者宛舌而固声。”师古注谓“宛,屈也。固, 闭也。”而《文选》则曰:“欲谈者卷舌而同声。”翰注则又曰, 同声,谓候众言举而相效也。而《方言》所载则曰含声 而冤舌。《汉书。张耳传》:“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而 《史记》谓外黄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嫁张耳。二义不 同。《汉书。李广传》载程不识语曰:“李将军极简易,然虏 卒犯之无以禁,而其士亦佚,乐为之死。我军虽烦扰, 虏亦不得犯我。”而《史记》所载则曰:“李广军极简易云 云,而其士卒亦佚乐,咸乐为之死,而我军云云。”以李 军对吾军而言士卒佚乐,故咸乐为之死。读《史记》之 文,知《汉书》为疏卤也。

《汉书》载霍去病过焉支山千有馀里,合短兵,鏖皋兰 下,杀折兰王,斩卢侯王锐悍者,诛全甲,获丑,执浑邪 王子。师古注:“全甲,谓军中之甲不丧失也。”《史记》载此, 大略相同,但于“短兵”下无“鏖皋兰下”一句,于“斩卢胡 王”下却言“诛全甲,执浑邪王子。”徐广注:“诛全甲”一作 “诛金甲。”此三字较之《汉书》所言,甚失文理,疑《史记》之 文,传流之误,后人不考,因其误而为之注耳。

班固作《前汉书》,所以寓劝戒意深矣。仆观其作《列传》 七十卷,而以陈胜为传首,盖次其时之先后故尔。然 作《胜传》,未言其他,首曰胜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而 叹曰:“苟富贵,毋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 贵也!”胜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固首载 此语,有以见天亡秦之兆其已久矣。次作《项籍传》,又 言秦始皇东游会稽,梁与籍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 匹夫而敢为此语”,益以验天亡秦之兆,果不可遏,然 后知高祖之起,所以应天顺人者也。

《丹铅总录》:“《汉书》,田肯曰:‘秦,形胜之国也,带河阻山,悬 隔千里,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夫齐东有琅琊、即墨 之饶,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浊河之限,北有渤海之利, 地方二千里,持戟百万,悬隔千里之外,齐得十二焉。 此东西秦也’。应劭曰:‘言河山之险,与诸侯相悬,隔绝 千里也。所以能禽诸侯者,得天下之利百二也’。”苏林 曰:“百二得百中之二,二万人也;秦地险固,二万人足 当诸侯百万人也。”颜师古曰:“悬隔千里,应说得之。秦 得百二,苏说是也。”又曰:“秦得百二,二万人当诸侯百 万人也;齐得十二,二万人当诸侯十万人也。所以言 悬隔千里之外者,除去秦地,而齐乃与诸侯计利便 也。”右旧说如此。近日程泰之云:“田肯”之语简隐,故诸 家之说纷然。肯谓百二也者,言地据险而人力倍,苟 得百矣,则其力可二,是得百人则其力倍之,如二百 人也。齐得十二理,亦犹是也。若定其读,当以得百为 一句而二焉,自谓一句也。十二亦然。皆言人力半,而 必可倍正一理矣,而必更易其语,如此诘屈者,别有 理也。秦险之出国境远矣,自函谷以及潼关,近八百 里,其右阻河,其左傍山,两面河山夹险,敌来犯关,常 在千里之外,故能得百而二之,以为二百,其力可也。 若夫齐亦有险矣,然而地远力分,若未能逾其所恃 之险,则十万人之力亦可倍之以为二十万矣。若敌 人来犯,已在千里之内,则险阻已自不全,故虽得十, 亦不能遽为二十之用也。故秦中得百而二,常在定 险之内,齐之得十而二,则在敌未犯险之前。此其分 别险要,而剖白言之,不一律也。此正古文之出奇者, 不可以易言也。慎按:“百二十二”之语,后世亦多此例。 如云“军士奋勇,无一不当百”,如云“一夫当关,万夫莫 开”,又当百钱亦曰“百一钱”,言一可当百也。“当十钱曰 百十钱”,言十可当百也。则应苏、颜、程之解《田肯语》,其 旨一也。程语自明,不必破前说耳。

《焦氏笔乘》:“《司马相如传》:‘邪与肃慎为邻’”,邪当如字读, 师古读为左者非是。盖肃慎在东北隅,故曰邪以为 邻。若欲言左,则下文自有“左苍梧、右西极”矣。《韵会》曰: “邪,外国名。”亦引此传为据,又非也。盖邪本徐嗟切,若 国名,则如琅邪浑邪,乃余遮切,与此不同。师古注误 杨用修曰:“固作《汉书》,纪汉事也。洪荒以来,非汉家之 宇。上古群佐,非刘氏之臣,乃总古今以著人表,既以 乖其名,复自乱其体,名义谬矣。”按表名古今,而篇中 所列不及汉人,尤为不惬。古今人表

夔,后夔也。居夔于上中,出后夔于下。《上韦》,《豕韦》也。《寘 韦》于下上,列《豕韦》于上下。《范武子》,即《士会》也。既书《士 会》,又书武子。《计然》,范蠡所著之书也。既书“范蠡”,又书 《计然》,至于品骘无章,是非鹜乱,则又不可谈论矣。同上 高帝定天下,剖符封功臣,刳白马而盟曰:“使黄河如 带,泰山若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带,衣带也。砺,砺石 也。言设使河微而如带,石泐而如砺,盟不可改也。读 者多失其义。宋制,群臣佩金鱼,其文曰忠曰孝,曰清 曰慎,如黄河之深,若泰山之砺。咨尔无渝此盟。是直 以砺为坚固之义也。白马盟

《樊哙传》:“从攻项籍,屠煮枣。”晋灼曰:“《地里志》无,今清河 有煮枣城。《功臣表》有煮枣侯。”颜师古曰:“既云攻项籍, 屠煮枣,则其地当在大河之南,非清河之城明矣,但未详其处耳。”考《后汉·地理志》,济阴郡冤句有煮枣城, 此正在大河之南,可以补《汉注》之阙。煮枣

《汉书》,薄昭《与淮南厉王书》曰:“齐桓杀其弟以反国。”程 子因据此以子纠为桓公之弟。然《荀子》谓桓公杀兄, 《越绝书》谓子纠桓公兄也,皆与昭不合。盖文帝为厉 王兄,昭特避就以为之讳耳。自宋儒以来,率谓子纠 非所当立。考之《管子》载召忽之言曰:“百岁之后,吾君 下世,有犯吾君命而废吾所立,夺吾纠也。虽得天下, 吾不生也;况与我齐国之政也?”观此,则纠之立,有先 君之命矣。《吕纪》曰:“初,鲍叔、管子、召忽三人相善,欲相 与定齐国,以公子纠为必立。召忽曰:‘吾三人者,于齐 国犹鼎之有足,去一则不成。且小白必不立矣,不若 三人佐纠也’。管子曰:‘不可。夫国人恶子纠之母以及 纠,小白无母而国人怜之,事未可知’。”不若令一人事 小白。夫有齐国,必此二公子也。于是鲍叔傅小白、尹 文子曰:“子纠宜立者也。小白先入,故齐人立之。”黄楚 望曰:“考《春秋》,立子以贵之义,子纠,鲁出也。鲁女贵而 班在卫上,则纠当立。”凡此又皆子纠为兄与当立之 证,千古是非,未可臆决。薄昭书

《淮南王安传》:“安谋反事觉,下诸侯王列侯议死。谓事 验明白,当伏法,及请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师 古注:谓真二百石,及秩比二百石者。按汉制,凡吏初 除皆曰试守,满岁为真,始给全俸。今所谓比,即初试 吏,与为真之吏相等者也。颜注不得其详,特具之。国吏 二百石及比者

《汉书杨王孙传》失其名。《西京杂记》:“杨贵,字王孙,京兆 人也。生时厚自奉养,死则裸葬于终南山。子孙掘土 凿石,深七尺而下,尸上复盖之以石。”又张崇文《历代 小志》:“文翁,姓文名党,字仲翁,景帝时为蜀郡太守史。” 亦失其名。杨王孙文翁史失其名

汉有尚冠、尚衣等六尚书。如淳谓“掌天子之物曰尚”, 是尚即掌字之义也。然尚字皆作上音。至《六曹尚书》, 尚字又作常音。按《周官》有司服中士,掌王之服,辩其 名物,即尚衣也。《周礼》有掌舍,掌行所解止之处,帷幕 幄帟之事,即尚舍也。《周官》小司徒中大夫,掌六畜车 辇。又宗伯巾车下大夫,掌王后之五辂辇车,组挽,有 翣羽,盖即尚辇也。秦置六尚,又有尚沐、尚席,而尚书 亦预焉,则尚书之名起于秦也。宋大明中,改尚书曰 左右尚方,则尚方之名又起于宋也。《宋百官志》:秦世 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犹主也。夫秦 魏宋以来,皆有六局,而皆以尚为名,即今六曹之尚 也。特所掌之事稍异,而皆主发书耳。古字少,故多省 文,转注为义。合《周礼》之言,则诸“尚”字皆古“掌”字文无 疑。今人或从去声而读为上,或从平声而读为常。如 淳知解“尚”字之义,《宋百官志》知尚犹“主”也,然不知从 省文而读为掌,是盖承讹习舛而不悟也。六尚 《陈汤传》: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县头槁街蛮夷邸 间,以示万里,明犯彊汉者,虽远必诛。按《三辅黄图》,槁 街在长安城南门内,旧有蛮夷邸。故宋胡邦衡《乞斩 秦桧疏》云:“愿断三人头竿之槁街。”正以虏使在彼,故 欲断桧首悬之,以伐其狡谋而绝其和耳。陈克勤《平 逆颂》:“吉祥就磔,钦首悬竿,槁街阗阗,都人快观。”又正 德甲戌,江西擒获剧盗王浩八等,法司拟论,宜悬首 槁街,以正国法,此于蛮夷何所交涉,而引《槁街》之文 乎?槁街

汉诸侯王以酎金失侯者甚多。按《汉仪》,诸侯王岁以 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金不如斤两,色 恶,王削县侯免国云。因八月尝、酎会诸侯庙中,出金 助祭,谓之“酎金酎。”正月旦作酒,八月成三重酿醇酒 也,味厚,故以荐宗庙。金,黄金也。不如法者夺爵。以《史》 《汉》注皆未明,特详疏之。酎金

《汉书》:武帝建元三年,开上林苑,东南至蓝田、宜春、鼎 湖。御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长杨、五柞,北绕黄山,濒 渭水而东,周袤三百里,离宫七十所,皆容千乘万骑。 子美诗“昆吾御宿自逶迤”,摩诘诗“黄山旧绕汉宫斜”, 即其事也。昆吾御宿

又,《三辅黄图》:“御宿苑在长安城南御宿川中,武帝离 宫别馆,禁御人不得入游观,止宿其中,故曰御宿。”《三 秦记》:“御宿园出梨,落地则破,欲取先以布囊承之,号 曰含消”,此园梨也。同上

《日知录》:《孝武纪》:“天汉四年秋九月,令死罪人赎钱五 十万,减死一等。”“太始二年九月,募死罪人赎钱五十 万,减死罪一等。”此一事而重见,又同是九月。

《高帝功臣表》,十八侯位次:一萧何,二曹参,三张敖,四 周勃,五樊哙,六郦商,七奚涓,八夏侯婴,九灌婴,十傅 宽,十一靳歙,十二王陵,十三陈武,十四王吸,十五薛 欧,十六周昌,十七丁复,十八虫达。当时所上者战功, 而张良、陈平皆居中计谋之臣,故平列在四十七,良 列在六十二也。至十八侯赞,则萧何第一,樊哙第二, 张良第三,周勃第四,曹参第五,陈平第六,张敖第七, 郦商第八,灌婴第九,夏侯婴第十,傅宽第十一,靳歙第十二,王陵第十三,韩信第十四,陈武第十五,虫达 第十六,周昌第十七,王吸第十八,而无奚涓、薛欧、丁 复,此后人论定,非当日之功次矣。且韩信已诛死,安 得复在功臣之位?即此可知矣。

史家之文,多据原本,或两收而不觉其异,或并存而 未及归一。《汉书王子侯表》“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 一卷中再见,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一元康元年 正月癸卯封。此并存未定,当删其一而误留之者也。 《地里志》于宋地下云:“今之沛、梁、楚、山阳、东平、济阴及 东郡之须昌、寿张,皆宋分也。”于鲁地下又云:“东平、须” 昌、寿张皆在济东,属鲁,非宋地也。当考。此并存异说 以备考,当小注于下而误连书者也。《楚元王传》,刘德, 昭帝时为宗正丞,杂治刘泽诏狱。而《子向传》则云,更 生父德,武帝时治淮南狱。一传之中,自为乖异,此两 收而未对勘者也。《礼乐志》上云:“孝惠二年,使乐府夏 侯宽备其箫管。”下云:“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武 五子传》上云“长安白亭东为戾后园”,下云:“后八岁封 戾夫人”,曰:“戾后置园奉邑。”乐府之名,蚤立于孝惠之 世,戾园之目,预见于八年之前,此两收而未贯通者 也。夫以二刘之精核犹多,不及举正,何怪乎后之读 书者愈卤莽矣!

《天文志》:魏地,觜、觿,参之分野也。其界自高陵以东,尽 河东、河内,南有陈留及汝南之召陵、㶏疆、新汲、西华、 长平,颍川之舞阳、郾、许、鄢陵,河南之开封、中牟、阳武、 酸枣、卷,皆魏分也。按《左传》子产曰:“迁实沈于大夏,主 参。”故参为晋星。然其疆界亦当至河而止。若《志》所列 陈留已下郡县,并在河南,于《春秋》自属陈、郑二国,角、 亢,氐之分野也,不当并入魏本都安邑,至惠王始徙 大梁,乃据后来之疆土,割以相附,岂不谬哉! 《食货志》:单穆公谏景王铸大钱,本之《周语》,王勿听,卒 铸大钱。此废轻作重,不利于民之事。班氏乃续之曰: “以劝农赡不足,百姓蒙利。”失其旨矣。

《地理志》丹阳下云:“楚之先熊绎所封,十八世文王徙 郢。”此误。按《史记楚世家》:“成王封熊绎于楚,居丹阳。”徐 广曰:“在南郡枝江县。”《水经注》曰:丹阳城据山跨阜,周 八里二百八十步。东北两面悉临绝涧,西带亭下,溪 南枕大江,崄峭壁立,信天固也。楚熊绎始封丹阳之 所都也。《地理志》以为吴子之丹阳。寻吴楚悠隔,䍀缕 “荆山,无容远在吴境”,非也。

《枚乘传》,上云“吴王不纳乘等,去而之梁”,下云“枚乘复 说吴王”,盖吴王举兵之时,乘已家居,而复与之书,不 然无缘复说也。

《杜周传》:“周为执金吾,逐捕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 深。按《百官表》,“天汉三年二月,执金吾杜周为御史大 夫,四年卒。”而卫太子巫蛊事乃在征和二年,周之卒 已四年。又十一年,昭帝元凤元年,御史大夫桑弘羊 坐燕王旦事诛。史家之谬如此。

《王尊传》:“上行幸雍,过虢。”按:今之凤翔县乃古雍城,而 虢在陕,幸雍何得过虢?当是“过美阳”之误。且上文固 云,自虢令转守槐里,兼行美阳令事矣。

《王商传》,“春申君献有身妻而产怀王。”误,当是幽王。 《外戚传》:“徙共王母及丁姬归定陶,葬共王冢次。”按:丁 姬已先葬定陶,此“及丁姬”三字衍。

《汉书地理》《艺文》二志小字皆孟坚本文,其“师古曰”,“应 劭曰”,“服虔曰”之类,乃颜氏注也。近本《汉书》不刻注者, 误以此为颜氏注而并删之。

《后汉郡国志》云:“本志惟郡县名为大书,其山川地名 悉为细注,今进为《大字新注》证发臣刘昭采集。”是则 前书小字为孟坚本文,犹后汉之细注也。其师古等 诸注,犹后汉之新注也。当时相传之本,混作一条,未 曾分别耳。

班孟坚为书,束于成格,而不及变化。且如《史记淮阴 侯传》末载蒯通事,令人读之感慨有馀味。《淮南王传》 中伍被与王答问语,情态横出,文亦工妙。今悉删之, 而以蒯、伍合江充、息夫躬为一传,蒯最冤,伍次之,《二 淮传》寥落不堪读矣。

荀悦《汉纪》,改纪、表、志、传为编年,其叙事处索然无复 意味,间或首尾不备,其小有不同,皆以班书为长,惟 一二条可采者,杜陵陈遂,字长子,上微时,与游戏博 奕,数负遂。上即位,稍见进用,至太原太守,乃赐遂玺 书曰:“制诏太原太守官尊禄重,可以偿遂博负矣。”妻 君宁时在旁,知状,遂乃上书谢恩曰:“事在元平元年” 赦前,其见厚如此。《汉书》以“负遂”为“负进”,又曰:“可以偿 博进矣。”进乃悼皇考之名,宣帝不应用之。《荀纪》为长。 元康三年三月,诏曰:“盖闻象有罪而舜封之,有庳骨 肉之亲,放而不诛。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汉书》 作“骨肉之恩,粲而不殊,文义难晓。”《荀纪》为长。后有善 读者,仿裴松之《三国志》之体,取此不同者注于班书 之下,足为史家之一助。

纪王莽事。自始建国元年以后,则云其二年,其三年 以至其十五年,以别于《正统》,而尽没其“天凤”、“地皇”之号。

《汉书王子侯表》“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一卷中两 见,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一元康元年正月癸卯 封,然则王子中多一侯矣。

《汉书叙例》颜师古撰。其所列姓氏,邓展、文颖下并云 “魏建安中”,建安乃汉献帝年号。虽政出曹氏,不得遽 名以魏。

《高帝纪》“诸侯罢戏下,各就国。”注引一说云:“时从项羽 在戏水之上。”此说为是。盖羽入咸阳,而诸侯自留军 戏下尔。他处固有以戏为麾者,但云“罢麾下”,似不成 文。

不因其几而遂取之,训几为危未当。几即“机”字,如《书》 “若虞机张”之机。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谓书其平日为人之实迹。如 《昭帝纪》:元凤元年三月,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


“韩福等五人帛”,《宣帝纪》“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 乡里者各一人”是也。刘邠改“义”为“仪”,谓若今团貌,非。 《武帝纪》“元封元年诏用事八神”,谓东巡海上而祠八 神也,即《封禅书》所谓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齐之属。文 颖以为祭太一开八通之鬼道者,非。

天汉元年秋,“闭城门大搜”与二年及征和元年之“大 搜”同,皆搜索奸人也,非逾侈者也。

《昭帝纪》:“三辅太常郡,得以菽粟当赋。”汉时田租本是 菽粟,今并口筭杂征之,用钱者皆令以菽粟当之。其 独行于三辅太常郡者,不独为谷贱伤农,亦以减漕 三百万石,虑储偫之乏也。

《元帝纪》,“永光元年秋罢。”如淳曰:“当言罢某官某事,烂 脱失之”是也。《左传》成二年“夏有”,亦是阙文。杜氏解曰: “失新筑战事。”

建昭三年“戊己校尉。”师古曰:“戊己校尉者,镇安西域, 无常治处,亦犹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各有正位,而戊 己四季寄王,故以名官也。”时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 一说戊己位在中央,今所置校尉处三十六国之中, 故曰戊己也。《百官公卿表》注亦载二说。《汉官仪》曰:“戊 己中央,镇覆四方,又开渠播种,以为厌胜,故称戊己” 焉。按:马融《广成颂》曰:“校队案部,前后有屯。甲乙相伍, 戊己为坚。”则不独西域,虽平时校猎,亦有部伍也。又 知其甲乙八名皆有,而西域则但置此戊己二官尔。 王莽传右庚刻木校尉前丙燿金都尉其所名或有所本《车师传》:“置戊己校尉,屯 田,居车师故地。”《乌孙传》:“汉徙己校屯姑墨。”而《后汉书。 耿恭传》:“恭为戊校尉,屯后王部金蒲城,谒者关宠为 己校尉,屯前王柳中城。故师古以为无常治。”

《哀帝纪》:“非赦令也,皆蠲除之。”犹《成帝纪》言“其吏也迁” 二等,同一文法。盖赦令不可复反,故但此一事不蠲 除也。

《王子侯表》,瓡节侯息,城阳顷王子,师古曰:“瓡即瓠字 也,又音孤。”《地理志》,北海郡下,瓡侯国,师古曰:“‘瓡”即“执’ 字。二音不同。”而《功臣表》,瓡讘侯杵者,师古曰:“瓡狐同。” 河东郡下作“狐讘”,又未知即此一字否也。

《百官表》: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师古曰:“长水,胡 名也。宣曲,观名,胡骑之屯于宣曲者。”按长水非胡名 也。《郊祀志》:“霸产丰、涝、泾渭,长水以近咸阳,尽得比山 川祠。”《史记索隐》曰:“百官表有长水校尉。”沈约《宋书》云, “营近长水,因名。”《水经》云:“长水出白鹿原,今之荆溪水 是也。”

元凤四年,蒲侯苏昌为太常,十一年,坐籍霍山书,泄 秘书免。师古曰:“以秘书借霍山,非也。”盖籍没霍山之 书,中有秘记,当密奏之,而辄以示人,故以宣泄罪之 耳。《山本传》言:山坐写秘书,显为上书献城西第,入马 千匹,以赎山罪。若山之秘书从昌借之,昌之罪将不 止免官。而元康四年,昌复为太常,薄责昌而厚绳山, 非法之平也。且如颜说,当云“坐借霍山《秘书》免足矣”, 何用文之重、辞之复乎?

建昭三年七月戊辰,卫尉李延寿为御史大夫。一姓 繁,师古曰:“繁音蒲元反。”《陈汤传》御史大夫繁延寿,师 古曰:“繁音蒲胡反。”《萧望之传》师古,音“婆”;《谷永传》师古 音蒲河反,蒲元则音盘,蒲胡则音蒲,蒲河则音婆,三 音互见,并未归一,然“繁”字似有蒲音。《左传》定四年:“殷 民七族繁氏。”繁音步何反。《仪礼乡射礼》注,“今文皮树 为繁竖皮。”古音婆。《史记张丞相世家》:“丞相司直繁君。” 索隐曰:“繁音婆。”《文选》繁休伯,吕向音步何反。则繁之 音婆,相传久矣。广韵八戈部中有繁字注曰音薄波切姓也又音烦此字或作《玉篇》搫 字亦音步波,步丹二切。

《律历志》:“寿王侯课比三年下。”谓课居下也。下文言“竟 以下吏”,乃是下狱,师古注非。

《食货志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六甲者,四时六十甲 子之类。五方者,九州岳渎列国之名。书者六书,计者 九数。”瓒说未尽。

国亡损瘠者,“瘠”,古“胔”字,谓死而不葬者也。《娄敬传》“徒 见羸胔老弱”,《史记》作“瘠”,《后汉书。彭城靖王恭传》“毁胔 过礼”,《大戴礼》“羸丑以胔”,皆是“瘠”字。则此“瘠”字乃“胔”字之误,当从孟康之说。

课,得谷皆多。其旁田亩一斛以上。盖壖地乃久不耕 之地,地力有馀,其收必多,所以作代田之法也。 天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矣,无虑,犹云无筭,言多也。 布货十品。师古曰:“布即钱耳,谓之布者,言其分布流 行也。”按本文,钱布自是二品,而下文复载,改作货布 之制,安得谓布即钱乎?《莽传》曰:“货布长二寸五分,广 一寸”,直货钱二十五。今货布见存,上狭下广而岐,其 下中有一孔,师古当日或未之见也。

《郊祀志》:“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坂城祠之。其神或 岁不至,或岁数来,来常以夜,光辉若流星,从东方来, 集于祠城,若雄鸡,其声殷云,野鸡夜鸣。”如淳曰:“野鸡, 雉也。吕后名雉,改曰野鸡。”《五行志》:“天水冀南山大石 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埜鸡皆鸣。”师古曰:“雉也。窃谓 野鸡者,野中之鸡耳。”注拘于荀悦,云:“‘讳雉之字曰野 鸡。”夫讳恒曰“常’,讳启曰开。”史固有言常言“开”者,岂必 其皆为恒与启乎?又此文本《史记·封禅书》,其上文云: “有雉登鼎耳雊。”其下文云:“公孙卿言见仙人迹缑氏 城上,有物如雉,往来城上。”又云:“纵远方奇兽飞禽及 白雉诸物。”并无所讳。而《汉书·地理志》南阳郡有雉县, 江夏郡有下雉县。《五行志》王音等上:言:“雉者听察,先 闻雷声。”则汉时未尝讳雉也。

“木寓龙一驷,木寓车马一驷。”寓,寄也,寄生,龙形于木。 此说恐非。古文偶、寓通用,木寓,木偶也。《史记。孝武纪》 作“木偶马。”而《韩延寿传》曰:“卖偶车马下里,伪物者,弃 之市道。”古人用以事神及送死,皆木偶人。木偶马,今 人代以纸人纸马。又《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 人,谓之天神。”《索隐》曰:“偶音寓。”《酷吏传》:“匈奴至为偶人”, 象郅都。《索隐》曰:“《汉书》作寓人。”可以证“寓”之为偶矣。 《五行志》“吴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馀城。”“四”当作“三。”古“四” 字积画以成,与“三”易混,犹《左传》“陈蔡不羹”,三国之君 为四国也。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其后郑获鲁隐。按狐 壤之战事在其前,乃隐公为太子时。此刘向误说,班 史因之,不必曲为之解。

沟洫志:内史稻田租挈重挈偏也。《说文》有觢字。注云。 “角一俯一仰。”意同。

《楚元王传》“孙卿”,师古曰:“荀况,汉以避宣帝讳改之。”按 汉人不避嫌名,荀之为孙,如孟卯之为芒卯,司徒之 为申徒,语音之转也。

上数欲用向为九卿,辄不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 史所持,故终不迁。衍一“不”字,当云“辄为王氏居位者 及丞相御史所持。”“持”者,挟制之义,而非挟助之解也。 《季布传》“难近”,谓令人畏而远之。师古以近为近天子, 为大臣,非也。

《樊哙传》:项羽既飨军士中酒。中酒谓酒半也,《吕氏春 秋》谓之“中饮。”晋灵公发酒于宣孟宣孟知之中饮而出 战国策楚王觞斐议中饮再拜而 请凡事之半曰中。《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中置”,谓馈之 半也。上云馈之始至下云馈之毕《史记河渠书》“中”作“而觉”,谓工之 半也。《吕氏春秋》“中关而止”,谓关弓弦正半而止也。中 酒,犹今人言半席,师古解以不醉不醒,故谓之中,失 之矣。司马相如傅酒中乐酣师古曰酒中饮酒中半也一人注书前后不同 《淮南厉王传》:“命从者刑之。”《史记》作“刭之”,当从“刭”,音相 近而讹。下文“太子自刑不殊”,又云“王自刑杀。”《史记》亦 皆作“刭”也。“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按:《史记》无下“告”字, 是衍文,师古曲为之说。

《万石君传》:“内史坐车中自如。”固当者,反言之也。言贵 而骄人当如此乎?

《贾谊传》:“上数爽其忧,谓秦之所忧者在孤立,而汉之 所忧者在诸侯;汉初之所忧者在异姓,而今之所忧 者在同姓。”

张敖不反,故添一贯,高为相句。古人文字之密, 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必古有是语,所谓君薨 而世子生者也。季桓子命其臣正常曰:“南孺子之子 男也,则以告而立之。”遗腹之为嗣,自人君以至于大 夫,一也。

《邹阳传》,“宋任子冉之计因墨翟。”《史记》作“子罕。”文颖曰: “子冉,子罕也。”按子罕是鲁襄公时人,墨翟在孔子之 后,子冉当别是一人。

秦皇帝任中庶子蒙之言,师古曰:“蒙者,庶子名也。今 流俗本义下辄加恬字,非也。”按《史记》,秦王宠臣中庶 子蒙嘉,为先言于秦王,非蒙恬,蒙亦非名。传文脱一 “嘉”字。

《赵王彭祖传》,“椎埋即掘冢也。新葬者谓之埋。”师古曰: “椎杀人而埋之。”恐非。

《李广传》:“弥节白檀”,“弥”与“弭”同。《司马相如传》:“于是楚王 乃弭节徘徊。”注:“郭璞曰:‘弭犹低也。节,所杖信节也。 陵当发出塞,迺诏彊弩都尉令迎军,言当俟陵出塞 之后,乃诏博德迎之’。”

《苏武传》:“陵恶自赐武,使其妻赐武牛羊数十头。”今人 送物与人,而托其名于妻者,往往有之,其谓之赐者陵在匈奴,已立为王故也。云恶自赐武,盖嫌于自居 其名耳。师古注谓若示己于匈奴中富饶以夸武者, 非。

《司马相如传》,《子虚之赋》乃游梁时作,当是侈梁王田 猎之事而为言耳。后更为楚称齐难而归之天子,则 非当日之本文矣。若但如今所载子虚之言,不成一 篇结构。

《张安世传》:无子子,安世小男。彭祖谓贺无见存之子, 而以安世小男为子。其蚤死之子,别有一子,乃下文 所谓“孤孙”,非无子也。

《杜周传》:“吏所增加十有馀万。”谓辞外株连之人。 《张骞传》:“竟不能得月氏要领。”古人上衣下裳,举裳者 执要,举衣者执领。

《广陵王胥传》:女须泣曰:“孝武帝下我言”,孝武帝降,凭 其身而言。

“千里马兮驻待路。”言神魂飞扬,将乘此马而远适千 里之外。《张晏注》以为驿马,非。

《严助传》,闻道路言闽越王弟甲弑而杀之,即下文所 云“会闽越王弟馀善杀王以降”者也。当淮南王上书 之时,不知其名,故谓之甲,犹云某甲耳。师古曰:“甲者, 闽越王弟之名。非。”

《朱买臣传》:“买臣入家中”,即会稽邸中也。邸,如今京师 之会馆。

《东方朔传》:“以剑割肉而去之。”裴松之注:《魏志》云:“古人 谓藏为去。”《苏武传》:“掘野鼠,去草实而食之。”师古曰:“去, 谓藏之也。”

《杨恽传》:廷尉当恽大逆无道者,以书中有“君父送终” 之语。

《梅福传》:“诸侯夺宗”,如帝摰立不善崩,而尧自唐侯升 为天子是也。

《梅福传赞》“殷鉴不远,夏后所闻。”谓福引吕、霍上官之 事以规切王氏。《师古注》谓封孔子后,非。

《霍光传》:“张章等言霍氏皆仇有功。”晋灼曰:“仇等也。”非 也。此如《诗》“无言不雠”之仇。《左传僖五年》:“无丧而戚,忧 必仇焉。”注:“仇,犹对也。”《律历志》:“广延宣问,以理星度,未 能仇也。”郑德曰:“相应为仇也。”《郊祀志》:“其方尽,多不仇。” 《伍被传》:赞:“忠不终而诈仇。”《魏其传》:“上使御史簿责婴 所言,灌夫颇不仇。”

《赵充国传》“微将军谁不乐此者,言岂独将军苟安贪 便,人人皆欲为之。”师古注以“微”字属上句读,非。 《辛庆忌传》,“卫青在位,淮南寝谋”,谓伍被言“大将军数 将,习兵未易当”又言“虽古名将,不过是为淮南所惮。” 《于定国传》“万方之事,大录于君。”按今所传王肃注《舜 典》“纳于大麓”曰:麓,录也。纳舜使大录万机之政,盖西 京时已有此解,故诏书用之。章帝即位以太传赵熹太尉牟融并录尚书事 《于定国传赞》“哀鳏哲狱”,《毛诗》《礼记》凡“鳏寡”之“鳏”皆作 “矜”,此亦“矜”之误,“哲”则“折”之误也。师古以传中有“哀鳏 寡”语,遂以释此文,而以“折”为“明哲之哲。”

《龚胜传》:“勿随俗动吾冢,种柏作祠堂。”师古曰:“多设器 备,恐被发掘,为动吾冢。”非也。古人族葬,胜必己自有 墓,若随俗人之意,更于冢上种柏作祠堂,则是动吾 冢也。盖以朝代迁革,一切饰终之礼,俱不欲用。 《韦贤传》:“岁月其徂,年其逮耇,于昔君子,庶显于后。”孟 自言年老,慕昔之君子垂令名于后,欲王信老成之 言而用之也。在邹《诗》曰“既耇且陋”,则此为孟之自述 可知。

下从者与载送之下,如《袁盎传》下“赵谈”之下,与之共 载,复送至其家也。

《王尊传》:“猥被共工之大恶。”谓御史大夫劾奏尊以静 言庸违,象共滔天。

《萧育传》,鄠名贼,梁子政名贼,犹言名王,谓贼之有名 号者也。师古曰:“名贼者,自显其名,无所避匿,言其强 也。非。”

《宣元六王传赞》:“贪人败类”,《大雅桑柔》之诗。师古注误 以为“荡。”

《张禹传》:“两人皆闻知,各自得也。”崇以禹为亲之,宣以 禹为“敬之”,故各自得。

《翟方进传》,“万岁之期,近慎朝暮。”谓宫车晏驾,故下文 郎贲丽以为可移于相也。

《扬雄传》:“不知伯侨周何别也。”谓不知是何王之别。“子 冠伦魁能”,“能”字当属上句,言为能臣之首。

史书之文中有误字,要当旁证以求其是,不必曲为 之说如此,传《解嘲篇》中,“欲谈者宛舌而固声固”乃“同” 之误,东方朔割名于细君,名乃“炙”之误,有《文选》可证。 而必欲训之为固为名,此小颜之癖也。《颜氏家训》云: 《穀梁传》“孟劳者,鲁之宝刀也。”僖元年有姜仲岳读刀为 《力》,谓公子左右:“姓孟名劳,多力之人,为国所宝,与吾 苦诤。清河郡守邢峙,当世硕儒,助吾证之。”赧然而服。 此传割名之解,得无类之。

《儒林传》:“弟子行虽不备,而至于大夫郎掌故以百数。”

谓不必皆有行谊,而多显官
考证
货殖传为平陵石氏持钱。持钱,犹今人言掌财也。如

氏、苴氏皆平陵富人,而石訾亦次之。

《游侠传》:“酒市赵君都、贾子光。”服虔曰:“酒市中人也。”非 也。按,《王尊传》:“长安宿豪太猾箭张禁、酒赵放。”晋灼曰: “此二人作箭作酒之家。”今此上文有箭张回,即张禁 也;君都亦即放也,名偶异耳。

《佞幸传》:“朕惟噬肤之恩未忍。”是取《易暌》六五:“厥宗噬 肤。”言贵戚之卿,恩未忍绝。

《匈奴传》。“孤偾之君。”僓如《左传》张脉偾兴之偾。《仓公传》 所谓“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

卫律为单于,谋穿井筑城,治楼以藏谷,与秦人守之。 师古曰:“秦时有人亡入匈奴者,今其子孙尚号秦人”, 非也。彼时匈奴谓中国人为秦人,犹今言汉人耳。《西 域传》,匈奴缚马前后足,置城下,驰言秦人,“我丐若马”, 师古曰,谓中国人为秦人,习言故也,是矣。其言与秦 人守者,匈奴以转徙为业,不习守御,凡穿井筑城之 事,非秦人不能为也。《大宛传》闻宛城中新得秦人,知 穿井亦谓中国人。

去胡来王唐兜师古曰:“为其去胡而来降汉,故以为 王号。”非也。《西域传》:“婼羌国王号去胡来王。”

臣知父呼韩邪单于蒙无量之恩,其时尚未更名,当 曰“臣囊知牙斯。”作史者从其后更名录之耳。

故印已坏,乃云“因上书求故印”者,求更铸如故印之 式,去“新”字而言玺。

《南粤传》:“朕高皇帝侧室之子。”师古曰:“言非正嫡所生。” 非也。《春秋左氏,桓公二年传》曰:“卿置侧室。”杜解,“侧室, 众子也。”《文公十二年传》曰:“赵有侧室曰穿。”

《西域传》,“康居国王东羁事匈奴”,言不纯臣,但“羁縻事 之。”与乌孙“羁属”意同。当用彼《注》,删此注。

“宜给足不可乏”当作“可不乏。”

《外戚传》:“常与死为伍。”言滨于死。

其条“刺史大长秋来白之。”“史”当作“使。”

丞知是何等儿也?言藏之,以辨是男非女。师古注:非。 奈何令长信得闻之,谓何道令太后闻之。

“终没至,迺配食于左座。”谓合葬渭陵,配食元帝。 《王莽传》:“治者掌寇大夫陈成,自免官去,成盖先几而 去。”

自称废汉大将军者,自称汉大将军也。下文云“亡汉 将军”,同此意。自莽言谓之废汉、亡汉耳。

会省户下。省户即禁门也。蔡邕《独断》曰:“禁中者,门户 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曰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 马阳平侯名禁,当时避之,故曰省中。

右《庚》刻木,校尉刻“克”,同取金克木。

《叙传》:“刘氏承尧之后,氏族之世,著乎《春秋》。”《左氏昭公 二十九年传》:“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者,学扰龙于 豢龙氏,以事孔甲。”师古引士会奔秦,其处者为刘氏, 则又其苗裔也。

“雕落洪支”,谓中山、东平之狱,服虔以为废退王氏,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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