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378卷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三百七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三百七十八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三百七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三百七十八卷目录

 汉书部杂录二

经籍典第三百七十八卷

汉书部杂录二

[编辑]

《容斋三笔》:昔人谓颜师古为班氏忠臣,以其注释纪 传虽有舛误,必委曲为之辨故也。如《五行志》中最多, 其最显显者,与《尚书》及《春秋》乖戾为甚,桑榖共生于 朝,刘向以为商道既衰,高宗乘敝而起,既获显荣,怠 于政事,国将危亡,故桑榖之异见,武丁恐骇,谋于忠 贤。颜注曰:“桑榖自太戊时生,而此云高宗时。”其说与 《尚书大传》不同,未详其义,或者伏生差谬。按《艺文志》 自云:“桑谷共生,太戊以兴。鸣雉登鼎,武丁为宗。”乃是 本书所言,岂不可为明证?而翻以伏生为谬,何也?僖 公二十九年,大雨雹,刘向以为信用公子遂,遂专权 自恣,僖公不悟,后二年杀十赤,立宣公。又载文公十 六年,蛇自泉宫出,刘向以为其后公子遂杀二子而 立宣公,此是文公末年事,而刘向既书之,又误以为 僖公,颜无所辨。《隐公三年》“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其后 郑获鲁隐,《注》引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此自是隐为公 子时事耳,《左传》记之甚明。《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杀召 伯、毛伯”,董仲舒以为成公时,其他如言楚庄始称王, 晋灭江之类,颜虽随事敷演,皆云未详其说,终不肯 正诋其疵也。《地理志》中沛郡公丘县曰故滕国,周懿 王子叔绣所封。颜引《左传》“郜、雍、曹、滕,文之昭也”为证, 亦云未详其义。真定之肥累,菑川之剧,泰之肥城,皆 以为肥子国。而辽西之肥如,又云肥子奔燕,燕封于 此。魏郡元县云,“魏公子元食邑于此,因而遂氏焉。”常 山元氏县云:“赵公子元之封邑,故曰元氏。”不应两邑 命名相似如此,《正文》及《志》五引滹池、河皆注云,“滹音 呼,池音徒河反。”又“五伯迭兴”,注云:“此五伯谓齐威、宋 襄、晋文、秦穆、楚庄也。”而《诸侯王表》“五伯扶其弱”,注云: “谓齐威、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也。”《异姓诸侯王表》“适 戍疆于五伯”,注云:“谓昆吾、大彭、豕韦、齐威”、晋文也。均 出一书,皆师古注辞,而异同如此。 《汉书陈平传》“绛、 灌等谗平”,颜师古注云:“旧说云,绛,绛侯周勃也。灌,灌 婴也。”而《楚汉春秋》,高祖之臣别有绛、灌,疑昧之文,不 可据也。《贾谊传》,“绛、灌,东阳侯之属,尽害之。”注亦以为 勃、婴。按《史记陈平世家》曰:“绛侯灌婴等咸谗平。”则绛、 灌为两人明甚,师古不必为疑辞也。《楚汉春秋》,陆贾 所作,皆书当时事,而所言多与史不合,师古盖屡辨 之矣。《史》《汉外戚窦皇后传》,实书绛侯、灌将军,此最的 证也。夏侯婴为滕令,故称滕公,而史并灌婴书为滕、 灌。贾谊所称亦然,甚与绛、灌相类。《楚汉春秋》一书,今 不复见。李善注《文选》刘歆《移博士书》云:“《楚汉春秋》曰: ‘汉已定天下’”,论群臣破敌擒将,活死不衰,绛灌樊哙 是也。功成名立,臣为爪牙,世世相属,百出无邪,绛侯 周勃是也。然则绛、灌自一人,非绛侯与灌婴。师古所 谓“疑昧之文”者此耳。张耳归汉,即立为赵王。子敖废 为侯。敖子偃尝为鲁王,文帝封为南宫侯,而《楚汉春 秋》有南宫侯张耳。《淮阴舍人告韩信反》,《史记表》云“栾 说”,《汉表》云乐说,而楚汉以为谢公,其误可见。 前汉 先零羌犯塞,赵充国平之,初置金城属国,以处降羌, 西边遂定。成帝命扬雄颂其图画,至比周之方虎。后 汉光武时,西羌入居塞内,来歙奏言陇西侵残,非马 援莫能定。乃拜援太守,追讨之,羌来和亲,于是陇右 清静。而自永平以后,讫于灵帝,十世之间,羌患未尝 少息。故范晔著论,以为二汉御戎之方,为失其本。先 零侵境,赵充国迁之内地,当“煎”作“过。”马文渊徙之三 辅,贪其暂安之势,信其驯服之情,计日用之权宜,忘 经世之远略,岂夫识微者之为乎?援徙当煎于三辅, 不见其事。《西羌传》云:“援破降先零,徙至天水、陇西、扶 风三郡。”事已具《援传》。然援本传盖无其语。唯段纪明 《与张英争讨东羌奏疏》,正谓赵、马之失,至今为梗。充 国、文渊,为汉名臣,段贬之如此,故范据而用之,岂其 然乎?

《容斋四笔》:《汉书儒林传》:欲详纪经学师承,故序列唯 谨。然夏侯胜、京房又自有传。《儒林》云:“胜其先夏侯都 尉,以《尚书》传族子始昌。《始昌传》胜,胜又事同郡简卿, 传兄子建,建又事欧阳高。”而本传又云:“从始昌受《尚 书》,后事简卿,又从欧阳氏,从子建师事胜及欧阳高。” 《儒林》言:房受《易》,梁人焦延寿以明灾异得幸,为石显 所谮诛,凡百馀字,而本传又云“治《易》事梁人焦延寿”, 其说长于灾变,房用之尤精,为石显告非谤政治,诛 此两者,近于重复也。若其它张禹、彭宣、王骏、兒宽、龚胜、鲍宣、周堪、孔光、李寻、韦贤、元成、薛广德、师丹、王吉、 蔡义、董仲舒、眭孟、贡禹、疏广、马宫、翟方进诸人,但志 姓名及所师耳。

《容斋五笔》:予亡弟景何,少时读书甚精勤,昼夜不释 卷,不幸有心疾,以至夭逝。尝见梁弘夫诵《汉书》,即云: “唯谷永一人无处不有。”弘夫验之于史,乃服其说,今 五十馀年矣。漫摭永诸所论建,以渫予在原之思。薛 宣为少府,御史大夫缺,永言宣𥳑在两府。谏大夫刘 辅系狱,永同中朝臣上书救之。光禄大夫郑宽中卒, 永乞以师傅恩加其礼谥。陈汤下狱,永上疏讼其功。 鸿嘉河决,永言:“当观水势,然后顺天心而图之。”成帝 好鬼神方术,永言“皆妄人惑众,挟左道以欺罔世主, 宜距绝此类。”梁王为有司奏禽兽行,永上疏谏止勿 治。淳于长初封,下朝臣议,永言长当封。段会宗复为 西域都护,永怜其老,复远出,手书戒之。建昭雨雪,燕 多死,永请皇后就宫,令众妾人人更进。建始星孛营 室,永言为后宫怀妊之象。彗星加之,将有绝继嗣者。 永始日食,永以《易》占对,言酒亡节之所致。次年又食, 永言民愁怨之所致。星陨如雨,永言王者失道,下将 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楼护传》言谷子云之 笔札叙传述其论许班事。《许皇后传》云:“上采永所言 以答书。”其载于史者,详复如此。本传云:“永善言灾异, 前后所上四十馀事。”盖谓是云。 《前汉书》好用“人人” 字,如《文帝纪》“人人自以为得之者以万数。”又曰:“人人 自安难动摇。”《元帝纪》:“人人自以得上意。”《食货志》“人人 自爱而重犯法。”《韩信传》:“人人自以为得大将。”《曹参传》, “齐故诸儒以百数,言人人殊”,《张良传》“人人自坚”;《叔孙 通传》“吏人人奉职”;《贾谊传》,“人人各如其意所出”,《扬雄 传》“人人自以为咎繇”,《鲍宣传》,“人人牵引所私”;《韩延寿 传》“人人问以谣俗,人人为饮”;《张骞传》“人人有言轻重”, 《李寻传》“人人自贤”,《王莽传》“人人延问”;《严安传》“人人自 以为更生”,《王吉传》,“人人自制”是也。《后汉书》亦闲有之, 如《崔骃传》“人人有以自优”,《五行志》“人人莫不畏宪”,《吴 汉传》“诸将人人多请之”,《申屠刚传》“人人怀忧”,《王允传》 “人人自危”,《荀彧传》“人人自安”,《吕强传》“诸常侍人人求 退”是也。又“元元”二字,考之六经无所见,而两《汉书》多 用之,如《前汉文帝纪》“全天下元元之户”,《武纪》“烛幽隐”, “劝元元所以化元”,《元,宣纪》“不忘元元。”《元纪》:“元元失望, 元元何辜?”“元元大困,元元之民,劳于耕耘。”“元元骚动, 元元安所归命?”《成纪》:“元元冤失职者众。”《哀纪》:“元元不 赡。”《刑法志》:“罹元元之不逮。”《严安传》:“元元黎民得免于 战国。”《严助传》:“使元元之民,安生乐业。”《贾捐之传》:“保全 元元。”《东方朔传》:“元元之民,各得其所。”《魏相传》:“慰安元 元唯陛下留神元元。”《鲍宣传》:“为天牧养元元。”《萧育传》: “安元元而已。”《康衡》《薛宣传》:“哀闵元元。”《王嘉传》:“忧闵元 元。”《谷永传》:“以慰元元之心。”《匈奴传》:“元元万民是也。”《后 汉?光武纪》:“下为元元所归,贼害元元”,“元元愁恨,惠兹 元元。”《章纪》:“诚欲元元,去末归本”,“元元未谕,深元元之 爱。”《和纪》:“爱养元元”,“下济元元。”《顺纪》:“元元被害。”《质纪》:“元 元婴此困毒”,《桓纪》“害及元元。”《邓后纪》《刘毅传》“垂恩元 元”,《王昌传》:“元元创痍”,《耿弇传》:“元元叩心”,《郎𫖮传》“弘济 元元,贷赡元元”,《曹褒传》“仁济元元”,《范升传》:“元元焉所 呼天,免元元之急”,《锺离意传》“忧念元元”,《何敞传》:“元元 怨恨,安济元元”,《杨终传》“以济元元”,《虞诩传》“遭元元无 妄之灾”,《皇甫规传》“平志毕力,以庆元元”是也。予谓元 元者,民也,而上文又言“元元之民”,“元元黎民,元元万 民”,近于重复矣。故颜注或云:“元元,善意也。”

《西溪丛语》:《汉百官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 执金吾。应劭曰:‘吾者,御也。掌执金革,以御非常’。”师古 曰:“金吾,乌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职主先导,以御 非常,手执此鸟之象,因以名官。”崔豹《古今注》云:“执金 吾,棒也,以铜为之,金涂两末,谓之金吾。”二说不同。 《汉樊哙传》:“从项籍屠煮枣。”晋灼曰:“《地里志》无,今清河 有”煮枣城。《功臣表》有煮枣侯。颜师古曰:“既云攻项籍, 屠煮枣,则其地当在大河之南,非清河之城明矣,但 未详其处耳。”予考《后汉?地里志》,济阴郡冤句有煮枣 城,此正在大河之南也。可以补汉史之阙。

《井观琐言》:“《史记》序篇多用四言韵语,班史因之。范史 无序篇,故每篇论断之外,别有四言赞。小司马作《史 记索隐》,乃仿范史而补其赞,不亦赘哉! 《前汉书》凡 《史记》所已具者,皆仍其辞而不变,但稍删润其重复 而已。”此班氏信而好古,不喜立异处,可以为万世法。 老苏乃谓“彼既言矣,申言之何益”,则非也。至司马迁、 扬雄二传,亦仍其自序之文,而曲记其世系之详,则 过矣。《货殖传》仍叙范蠡子赣至巴寡妇清名书曰汉, 而泛及异代之事,非例也。古今人表亦不宜作。 《辍耕录》霍治书云:“紫阳杨焕然先生读《通鉴》,至论汉 魏正闰,大不平之,遂修《汉书》驳正其事,因作诗云:‘风 烟惨淡驻三巴,汉烬将然蜀妇髽欲起。温公’”问书法 武侯入寇,寇谁家?后攻宋军回,始见《通鉴纲目》,其书 乃寝。顺德刘道济先生尤不平之,亦修一书,亦见《纲目》,閟而不行。中统改元,陵川郝伯常先生使宋,被留 仪真,执不得还,就买书作《续汉史》。既脱槁,会同僚苟 正甫诸公,饮至数行,忽长叹曰:“某辛苦十馀年,莫不 被高头巾辈已做了也?”皆对云:“不闻之。”至元丁亥,予 分台江西,购得萧常《续汉书》全部,因喟然曰:“惜乎郝 君不及见此。”

《读史订疑》:“《班史张安世传》,安世兄贺,有一子,早死,无 子。子安世小男彭祖,宣帝以贺旧恩,赐谥阳都哀侯。 彭祖封阳都侯,明为贺嗣。而文乃曰贺弟子侍中关 内侯彭祖,何也?又曰贺有孤孙霸,年七岁,拜为散骑 中郎将,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此益可疑。既云子 死无子,而孤孙霸何从生?既名为孙,何不令袭爵,而 以弟子袭耶?传中言安世子千秋延寿,《彭祖传》末复 叙千秋之才,为霍光所叹。千秋长而才当袭,然竟以 延寿嗣侯,必千秋早死,亦当道出此等处,亦未可谓 不疏也。 《前汉书。游侠传》:“遂族郭解翁伯。”解族灭,当 无后,而《后汉书。郭伋传》:“高祖父解,武帝时以任侠闻”, 为伋曾祖父者何人也?《蔡文姬传》:“曹操”素与邕善,痛 其无嗣,蔡伯喈后绝矣。晋《蔡充别传》乃曰:“充祖睦,蔡 邕孙也。”睦父为邕子,竟是何人?又《邕女传》止云文姬, 《晋羊祜传》云:“祜,蔡邕外孙。”其母必非文姬矣,岂邕尚 有别女耶?至祜讨吴功,当进爵土,以乞舅子蔡袭,袭 得为关内侯,是袭又伯喈孙也。伯喈遂有两孙,何得 云无后耶?及观《蔡豹传》云:祖睦是蔡邕叔父质之后 也。睦又非邕孙矣。岂邕本无后,而蔡氏以睦父后之 耶? 偶阅古今来纰漏之事,不检点而轻于著述者, 六臣注:《文选》谢朓《和王著作八公山诗》,谓谢安与王 导共破苻坚十岁儿,皆能笑其缪。何良俊《集语林》注: 陈咸用汉祖腊云:“御史大夫陈万年子咸,亢直有异 才,官廷尉监,累迁尚书。是以两《汉书》为一传,两陈咸 为一陈咸也。万年子咸以忧卒于成帝世后;咸是陈 宠曾祖,卒于王莽篡汉后,年代相远,官不同,地亦不 同。”茅鹿门坤《批评汉书史丹传》云:“丹之不附定陶太 后,卒以免官一节,乃其大节也。《汉书》何不以见之本 传,而以附之《傅喜传》,似非《史记》大体处。”其《批师丹传》 立定陶王为皇太子,以丹为太子太傅云“辅太子”一 节,本丹一生功业,而一节本末亦具在,此。是始终以 史丹、师丹为一人也。史丹所护太子乃成帝,师丹所 傅太子乃哀帝。史丹卒于成帝世,不附定陶太后哀 帝时事,《汉书》明书是师丹,与史丹何与,而妄批至此? 若谓批评本谓师丹,则《师丹传》叙不附丁、傅尤明,何 以云附之《傅喜传》也?《陈咸传》稍隐,且注误犹可恕。鹿 门既讥弹班氏,不应讹缪至此,岂刻者非其手笔,或 他人傅会而误刻耶?至又批《李广利传》曰:“武帝以宠 李姬,欲封其兄弟,遽行万里,开边衅,卒困中国。”已而 以巫蛊事案:诛李姬,而李广利以贰师将没于匈奴, 天道好还如此。案诛李姬,不知何据。坤素博洽,岂《李 夫人传》及诗竟终身不寓目耶?巫蛊事在李亡后,弟 延年以此诛耳。恐误后学,不得不一拈出辨之。 《戒庵漫笔》:杨王孙《西京杂记》云:杨贵字王孙。文翁,张 崇文《历代小志》云:文翁姓名党,字仲翁。《壶关三老》,荀 悦《汉纪》云:“令狐茂,此三人名,足以补班史之阙。” 《南窗纪谈》:汉武帝元朔三年诏曰:“夫刑罚所以防奸 也,内长文所以见爱也。以百姓之未洽于教化,朕嘉 与士大夫维新厥业,抵而不解,其赦天下。”“内长文”之 语了不可解。张晏曰:“长文,长文德也。”师古曰:“诏言有 文德者,即亲内而崇长之,所以见仁爱之道。见谓显 示也。”颜氏之说,虽比张晏为详,然终不能服文意。许 少尹右丞言:“‘往年江南旧本,乃以‘内’为‘而’”“文’为史传 写之误,容或有此,而其义通矣。”近见一士人言:“‘前辈 校正本,乃以‘内’为‘而’”,“‘长’为‘肆’”,“文’为赦,所以见爱,其于 下文尢为贯穿,但改字太多,不知果有所据否?”欧公 云:“读《书》有不通,因改易本文而傅会之,最为解经者 之敝。”此言盖讥郑氏也。近世学者,多或不免如此。 《野客丛谈》,《汉书》袁种告盎饮亡何,《史记》谓曰“饮亡苛”, 二义不同。仆谓何苛二字,古者通用,实一义耳。观《汉 书·贾谊传》谓“大谴大何”,《新书》谓“大谴太苛”,可证也。《史 传》又有传写讹舛而认以为正文,如《汉书·卫绾传》“不 孰何绾”,而《史记》作“不谯呵绾”,疑《史记》谓“不谁何绾”,传 写误以为谯呵也。又如《史记》谓“大将军出窳浑”,《汉书》 则曰“出寘浑”,《汉书》谓禽黎为河綦侯,《功臣表》则曰“乌 黎。”此类甚多,往往因其字文而鱼鲁之耳。

《汉书》郭解“为人静悍”,师古注:“性沈静而勇悍。”《史记》则 曰:“为人精悍”,非静字也。《汉书》又曰:“藏命作奸,剽攻休 乃铸钱掘冢”,师古注:“藏命作奸。”剽攻者,藏亡命之人。 剽劫也,攻谓穿窬而盗也。休乃铸钱。掘冢者,不报仇, 剽劫则铸钱发冢也。然验以《史记》之文,则藏命作奸, 剽攻不休,及铸钱掘冢,较之班史,添一“不”字,以“乃”字 为“及”字,其文势不同如此。又《汉书剧孟传》曰:“条侯为 太尉,乘传东将,至河南,得剧孟。”师古谓:“乘传东将”者, 乘传车东出为大将也。《史记》则曰:“乘传车将至河南乃知《汉书》误以“车”字为“东”字,而“将”字本方将之将,非 将帅之将也。

班史言淮南王谋反,惮汲黯守节死义,至说公孙弘 等如发蒙耳,其言止如此。范史论李固据位持重以 争大义,其视胡广、赵戒犹粪土也,何至是哉!二公议 论悬绝,虽毁人亦然。坏前汉之风俗者,莫过乎孔光、 张禹。晋人谓光、禹之罪深于莽、卓。使范晔作《光禹传》, 则必直书其罪而诛之也。固则曰:“服儒衣冠,传先王” 语,其酝藉可也。然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以古人之 迹见绳,乌能胜其任乎?其优游不迫如此,以此见古 人忠厚气象。

班史于节义事率多疏略,如纪信诳楚而烧杀,不为 立传;周苛骂羽而烹死,因《周昌传》略载,此固失矣,然 犹得其姓名,可以传于后世。“郑当时其先郑君尝事 项籍,籍死属汉,高祖悉令诸籍臣名籍,郑君独不奉 诏,于是尽拜名籍者为大夫,而逐郑君”,此事见于郑 当时传首。“朱建之子使匈奴,单于无礼,骂单于遂死” 于匈奴中。此事见于《朱建传》尾,惜皆不得其名。当昭 帝初立之时,殿中尝有怪,霍光召符玺郎求玺,郎不 肯授光,光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得,玺不可得也。” 光甚谊之,明日诏增此郎二秩。此非特不得其名,且 不得其姓氏。凡此等者,系风教之本,可以示劝激之 义,故表而出之。考《唐世系》,郑君名荣。

班史事有本传不载而见于他传者。帝立赵飞燕为 皇后,怒刘辅直谏,囚之掖庭。左将军辛庆忌等上书 救辅,遂将减死。朱云请尚方剑斩张禹,上怒,将杀之。 庆忌免冠解印绶,叩头殿下曰:“此臣素著狂直,敢以 死争。”叩头流血。上意乃解。此二事庆忌本传不载,而 见《刘辅》《朱云传》,武帝时,兒宽有重罪。系按韩说谏曰: “‘前吾丘寿王死,陛下至今惜之。今杀宽,后将复大恨 矣’。上感其言,遂贳宽复用之。”此事《兒宽传》不载,而见 《刘向传》。破羌将军武贤在军中与中郎将卭宴语卭 道:“车骑将军张安世始尝不快于上,欲诛之。卭家将 军以为安世本持橐簪笔,事孝武帝数十年,见谓忠 谨,宜全护之。安世用是得免。”此事《安世传》不载,而见 《赵充国传》。

景祐中审刑院断狱,有使臣何次公具狱,主判官方 进呈,上忽曰:“此人名次公,何义”主判官不能对。是时, 庞庄敏公为殿中丞、审刑院详议官,从长官上殿,乃 越次对曰:“臣尝读《前汉书》,黄霸字次公,盖以霸次王 也。此人名慕黄霸之为人。”上颔之。仆谓:庞证既迂,其 说无义,不若曰:“臣读《汉书》,盖宽饶,字次公”,魏丞相所 谓“次公醒而狂”者是也。宽饶为人,公廉鲠直,无所回 避,此人必慕宽饶之为人,此说为得。且《前汉书》所载 四次公,又有张次公、桓次公者,奚独霸哉?庄敏:想仓 卒之间,偶记得黄霸字次公,故以为对耳。仆考汉人 字次公之意,为其兄弟间居其次者,如云仲卿次君 耳。庞谓霸次王,凿矣。《玉壶清话》载此事,谓梁适吴曾 《漫录》载此,不辨所以,但谓“非确”云。

武帝末,盗贼群起,暴胜之为直指使者,衣绣衣,持斧 逐捕盗贼,威震州郡。隽不疑上谒曰:“窃伏海濒,闻暴 公子威名旧矣。”颜注:“公子,胜之字也。”仆谓此公子者, 如言贵公子耳,非称其字也。固虽当时风俗之厚,不 应以一介之士,与部使者初未相识,进谒之始,称其 字之理。颜之推谓字以表德,古者无嫌。岂其然乎?且 孔门弟子称“仲尼”者,是退而记其所言,非当面之称 也。

邹阳曰:“荆轲湛七族,要离燔妻子。”应劭云:“荆轲为燕 刺秦始皇,不遂其族,坐之湛没也。”师古云:“此说谓湛 七族无荆字也。寻诸史籍,荆轲无湛族之事,不知阳 所言者何人也。”仆谓湛之为义,言隐没也。谓轲以得 罪于秦,故凡荆轲亲属皆窜迹隐遁,不见于世,非谓 秦灭没其七族也。《史记》曰“秦逐太子丹,荆轲之客皆 亡,高渐离变姓名,匿于宋子”,正此意也。

袁盎与晁错素不相能,自吴王所归,道逢丞相申屠 嘉,下车拜谒,愿请间者,盖欲以错恶密启嘉,而嘉虑 其以吴私事见告,难区处也,拒之曰:“使君所言公事, 之曹与长史掾议,吾且奏之;即私邪?吾不受私。”盎薄 以语讥之,嘉遂引为上客而请间之,说得行相,从容 燕侍,力陈错恶。异时嘉奏请诛错,未必不自盎日夜 “从臾之故,奈何?”帝为错言,先入,嘉奏沮格,发愤而死, 得非盎有以误之乎?盎恨嘉死,益忿错之所为,求其 害错者而不可得。窦婴亦与错有隙,会七国反,乃以 盎荐上。上召见盎,问计安出,正投其害错之机,盎又 请间,而错竟不能免矣。盎之请间,无非言错,委蛇曲 折,为计甚密,故卒遂其所图,盎亦可谓深矣。嘉惟不 密,反为错所陷,盎蹈故辙哉!错计出于嘉上,而盎计 又出于错上,信乎“天下无第一手也。”

《汉书》载扬雄《解嘲》曰“司马长卿窃訾于卓氏,东方朔 割名于细君。”师古注谓以肉归遗细君,是割损其名。 而《文选》载此文则曰:“东方朔割炙于细君。”良注谓方朔拔剑割肉以归,炙亦肉也。二说虽不同,皆通于理。 《汉书》又曰:“欲谈者宛舌而固声。”师古注谓“宛,屈也。固, 闭也。”而《文选》则曰:“欲谈者卷舌而同声。”翰注则又曰, 同声,谓候众言举而相效也。而《方言》所载则曰含声 而冤舌。《汉书。张耳传》:“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而 《史记》谓外黄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嫁张耳。二义不 同。《汉书。李广传》载程不识语曰:“李将军极简易,然虏 卒犯之无以禁,而其士亦佚,乐为之死。我军虽烦扰, 虏亦不得犯我。”而《史记》所载则曰:“李广军极简易云 云,而其士卒亦佚乐,咸乐为之死,而我军云云。”以李 军对吾军而言士卒佚乐,故咸乐为之死。读《史记》之 文,知《汉书》为疏卤也。

《汉书》载霍去病过焉支山千有馀里,合短兵,鏖皋兰 下,杀折兰王,斩卢侯王锐悍者,诛全甲,获丑,执浑邪 王子。师古注:“全甲,谓军中之甲不丧失也。”《史记》载此, 大略相同,但于“短兵”下无“鏖皋兰下”一句,于“斩卢胡 王”下却言“诛全甲,执浑邪王子。”徐广注:“诛全甲”一作 “诛金甲。”此三字较之《汉书》所言,甚失文理,疑《史记》之 文,传流之误,后人不考,因其误而为之注耳。

班固作《前汉书》,所以寓劝戒意深矣。仆观其作《列传》 七十卷,而以陈胜为传首,盖次其时之先后故尔。然 作《胜传》,未言其他,首曰胜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而 叹曰:“苟富贵,毋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 贵也!”胜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固首载 此语,有以见天亡秦之兆其已久矣。次作《项籍传》,又 言秦始皇东游会稽,梁与籍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 匹夫而敢为此语”,益以验天亡秦之兆,果不可遏,然 后知高祖之起,所以应天顺人者也。

《丹铅总录》:“《汉书》,田肯曰:‘秦,形胜之国也,带河阻山,悬 隔千里,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夫齐东有琅琊、即墨 之饶,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浊河之限,北有渤海之利, 地方二千里,持戟百万,悬隔千里之外,齐得十二焉。 此东西秦也’。应劭曰:‘言河山之险,与诸侯相悬,隔绝 千里也。所以能禽诸侯者,得天下之利百二也’。”苏林 曰:“百二得百中之二,二万人也;秦地险固,二万人足 当诸侯百万人也。”颜师古曰:“悬隔千里,应说得之。秦 得百二,苏说是也。”又曰:“秦得百二,二万人当诸侯百 万人也;齐得十二,二万人当诸侯十万人也。所以言 悬隔千里之外者,除去秦地,而齐乃与诸侯计利便 也。”右旧说如此。近日程泰之云:“田肯”之语简隐,故诸 家之说纷然。肯谓百二也者,言地据险而人力倍,苟 得百矣,则其力可二,是得百人则其力倍之,如二百 人也。齐得十二理,亦犹是也。若定其读,当以得百为 一句而二焉,自谓一句也。十二亦然。皆言人力半,而 必可倍正一理矣,而必更易其语,如此诘屈者,别有 理也。秦险之出国境远矣,自函谷以及潼关,近八百 里,其右阻河,其左傍山,两面河山夹险,敌来犯关,常 在千里之外,故能得百而二之,以为二百,其力可也。 若夫齐亦有险矣,然而地远力分,若未能逾其所恃 之险,则十万人之力亦可倍之以为二十万矣。若敌 人来犯,已在千里之内,则险阻已自不全,故虽得十, 亦不能遽为二十之用也。故秦中得百而二,常在定 险之内,齐之得十而二,则在敌未犯险之前。此其分 别险要,而剖白言之,不一律也。此正古文之出奇者, 不可以易言也。慎按:“百二十二”之语,后世亦多此例。 如云“军士奋勇,无一不当百”,如云“一夫当关,万夫莫 开”,又当百钱亦曰“百一钱”,言一可当百也。“当十钱曰 百十钱”,言十可当百也。则应苏、颜、程之解《田肯语》,其 旨一也。程语自明,不必破前说耳。

《焦氏笔乘》:“《司马相如传》:‘邪与肃慎为邻’”,邪当如字读, 师古读为左者非是。盖肃慎在东北隅,故曰邪以为 邻。若欲言左,则下文自有“左苍梧、右西极”矣。《韵会》曰: “邪,外国名。”亦引此传为据,又非也。盖邪本徐嗟切,若 国名,则如琅邪浑邪,乃余遮切,与此不同。师古注误 杨用修曰:“固作《汉书》,纪汉事也。洪荒以来,非汉家之 宇。上古群佐,非刘氏之臣,乃总古今以著人表,既以 乖其名,复自乱其体,名义谬矣。”按表名古今,而篇中 所列不及汉人,尤为不惬。古今人表

夔,后夔也。居夔于上中,出后夔于下。《上韦》,《豕韦》也。《寘 韦》于下上,列《豕韦》于上下。《范武子》,即《士会》也。既书《士 会》,又书武子。《计然》,范蠡所著之书也。既书“范蠡”,又书 《计然》,至于品骘无章,是非鹜乱,则又不可谈论矣。同上 高帝定天下,剖符封功臣,刳白马而盟曰:“使黄河如 带,泰山若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带,衣带也。砺,砺石 也。言设使河微而如带,石泐而如砺,盟不可改也。读 者多失其义。宋制,群臣佩金鱼,其文曰忠曰孝,曰清 曰慎,如黄河之深,若泰山之砺。咨尔无渝此盟。是直 以砺为坚固之义也。白马盟

《樊哙传》:“从攻项籍,屠煮枣。”晋灼曰:“《地里志》无,今清河 有煮枣城。《功臣表》有煮枣侯。”颜师古曰:“既云攻项籍, 屠煮枣,则其地当在大河之南,非清河之城明矣,但未详其处耳。”考《后汉·地理志》,济阴郡冤句有煮枣城, 此正在大河之南,可以补《汉注》之阙。煮枣

《汉书》,薄昭《与淮南厉王书》曰:“齐桓杀其弟以反国。”程 子因据此以子纠为桓公之弟。然《荀子》谓桓公杀兄, 《越绝书》谓子纠桓公兄也,皆与昭不合。盖文帝为厉 王兄,昭特避就以为之讳耳。自宋儒以来,率谓子纠 非所当立。考之《管子》载召忽之言曰:“百岁之后,吾君 下世,有犯吾君命而废吾所立,夺吾纠也。虽得天下, 吾不生也;况与我齐国之政也?”观此,则纠之立,有先 君之命矣。《吕纪》曰:“初,鲍叔、管子、召忽三人相善,欲相 与定齐国,以公子纠为必立。召忽曰:‘吾三人者,于齐 国犹鼎之有足,去一则不成。且小白必不立矣,不若 三人佐纠也’。管子曰:‘不可。夫国人恶子纠之母以及 纠,小白无母而国人怜之,事未可知’。”不若令一人事 小白。夫有齐国,必此二公子也。于是鲍叔傅小白、尹 文子曰:“子纠宜立者也。小白先入,故齐人立之。”黄楚 望曰:“考《春秋》,立子以贵之义,子纠,鲁出也。鲁女贵而 班在卫上,则纠当立。”凡此又皆子纠为兄与当立之 证,千古是非,未可臆决。薄昭书

《淮南王安传》:“安谋反事觉,下诸侯王列侯议死。谓事 验明白,当伏法,及请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师 古注:谓真二百石,及秩比二百石者。按汉制,凡吏初 除皆曰试守,满岁为真,始给全俸。今所谓比,即初试 吏,与为真之吏相等者也。颜注不得其详,特具之。国吏 二百石及比者

《汉书杨王孙传》失其名。《西京杂记》:“杨贵,字王孙,京兆 人也。生时厚自奉养,死则裸葬于终南山。子孙掘土 凿石,深七尺而下,尸上复盖之以石。”又张崇文《历代 小志》:“文翁,姓文名党,字仲翁,景帝时为蜀郡太守史。” 亦失其名。杨王孙文翁史失其名

汉有尚冠、尚衣等六尚书。如淳谓“掌天子之物曰尚”, 是尚即掌字之义也。然尚字皆作上音。至《六曹尚书》, 尚字又作常音。按《周官》有司服中士,掌王之服,辩其 名物,即尚衣也。《周礼》有掌舍,掌行所解止之处,帷幕 幄帟之事,即尚舍也。《周官》小司徒中大夫,掌六畜车 辇。又宗伯巾车下大夫,掌王后之五辂辇车,组挽,有 翣羽,盖即尚辇也。秦置六尚,又有尚沐、尚席,而尚书 亦预焉,则尚书之名起于秦也。宋大明中,改尚书曰 左右尚方,则尚方之名又起于宋也。《宋百官志》:秦世 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犹主也。夫秦 魏宋以来,皆有六局,而皆以尚为名,即今六曹之尚 也。特所掌之事稍异,而皆主发书耳。古字少,故多省 文,转注为义。合《周礼》之言,则诸“尚”字皆古“掌”字文无 疑。今人或从去声而读为上,或从平声而读为常。如 淳知解“尚”字之义,《宋百官志》知尚犹“主”也,然不知从 省文而读为掌,是盖承讹习舛而不悟也。六尚 《陈汤传》: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县头槁街蛮夷邸 间,以示万里,明犯彊汉者,虽远必诛。按《三辅黄图》,槁 街在长安城南门内,旧有蛮夷邸。故宋胡邦衡《乞斩 秦桧疏》云:“愿断三人头竿之槁街。”正以虏使在彼,故 欲断桧首悬之,以伐其狡谋而绝其和耳。陈克勤《平 逆颂》:“吉祥就磔,钦首悬竿,槁街阗阗,都人快观。”又正 德甲戌,江西擒获剧盗王浩八等,法司拟论,宜悬首 槁街,以正国法,此于蛮夷何所交涉,而引《槁街》之文 乎?槁街

汉诸侯王以酎金失侯者甚多。按《汉仪》,诸侯王岁以 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金不如斤两,色 恶,王削县侯免国云。因八月尝、酎会诸侯庙中,出金 助祭,谓之“酎金酎。”正月旦作酒,八月成三重酿醇酒 也,味厚,故以荐宗庙。金,黄金也。不如法者夺爵。以《史》 《汉》注皆未明,特详疏之。酎金

《汉书》:武帝建元三年,开上林苑,东南至蓝田、宜春、鼎 湖。御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长杨、五柞,北绕黄山,濒 渭水而东,周袤三百里,离宫七十所,皆容千乘万骑。 子美诗“昆吾御宿自逶迤”,摩诘诗“黄山旧绕汉宫斜”, 即其事也。昆吾御宿

又,《三辅黄图》:“御宿苑在长安城南御宿川中,武帝离 宫别馆,禁御人不得入游观,止宿其中,故曰御宿。”《三 秦记》:“御宿园出梨,落地则破,欲取先以布囊承之,号 曰含消”,此园梨也。同上

《日知录》:《孝武纪》:“天汉四年秋九月,令死罪人赎钱五 十万,减死一等。”“太始二年九月,募死罪人赎钱五十 万,减死罪一等。”此一事而重见,又同是九月。

《高帝功臣表》,十八侯位次:一萧何,二曹参,三张敖,四 周勃,五樊哙,六郦商,七奚涓,八夏侯婴,九灌婴,十傅 宽,十一靳歙,十二王陵,十三陈武,十四王吸,十五薛 欧,十六周昌,十七丁复,十八虫达。当时所上者战功, 而张良、陈平皆居中计谋之臣,故平列在四十七,良 列在六十二也。至十八侯赞,则萧何第一,樊哙第二, 张良第三,周勃第四,曹参第五,陈平第六,张敖第七, 郦商第八,灌婴第九,夏侯婴第十,傅宽第十一,靳歙第十二,王陵第十三,韩信第十四,陈武第十五,虫达 第十六,周昌第十七,王吸第十八,而无奚涓、薛欧、丁 复,此后人论定,非当日之功次矣。且韩信已诛死,安 得复在功臣之位?即此可知矣。

史家之文,多据原本,或两收而不觉其异,或并存而 未及归一。《汉书王子侯表》“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 一卷中再见,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一元康元年 正月癸卯封。此并存未定,当删其一而误留之者也。 《地里志》于宋地下云:“今之沛、梁、楚、山阳、东平、济阴及 东郡之须昌、寿张,皆宋分也。”于鲁地下又云:“东平、须” 昌、寿张皆在济东,属鲁,非宋地也。当考。此并存异说 以备考,当小注于下而误连书者也。《楚元王传》,刘德, 昭帝时为宗正丞,杂治刘泽诏狱。而《子向传》则云,更 生父德,武帝时治淮南狱。一传之中,自为乖异,此两 收而未对勘者也。《礼乐志》上云:“孝惠二年,使乐府夏 侯宽备其箫管。”下云:“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武 五子传》上云“长安白亭东为戾后园”,下云:“后八岁封 戾夫人”,曰:“戾后置园奉邑。”乐府之名,蚤立于孝惠之 世,戾园之目,预见于八年之前,此两收而未贯通者 也。夫以二刘之精核犹多,不及举正,何怪乎后之读 书者愈卤莽矣!

《天文志》:魏地,觜、觿,参之分野也。其界自高陵以东,尽 河东、河内,南有陈留及汝南之召陵、㶏疆、新汲、西华、 长平,颍川之舞阳、郾、许、鄢陵,河南之开封、中牟、阳武、 酸枣、卷,皆魏分也。按《左传》子产曰:“迁实沈于大夏,主 参。”故参为晋星。然其疆界亦当至河而止。若《志》所列 陈留已下郡县,并在河南,于《春秋》自属陈、郑二国,角、 亢,氐之分野也,不当并入魏本都安邑,至惠王始徙 大梁,乃据后来之疆土,割以相附,岂不谬哉! 《食货志》:单穆公谏景王铸大钱,本之《周语》,王勿听,卒 铸大钱。此废轻作重,不利于民之事。班氏乃续之曰: “以劝农赡不足,百姓蒙利。”失其旨矣。

《地理志》丹阳下云:“楚之先熊绎所封,十八世文王徙 郢。”此误。按《史记楚世家》:“成王封熊绎于楚,居丹阳。”徐 广曰:“在南郡枝江县。”《水经注》曰:丹阳城据山跨阜,周 八里二百八十步。东北两面悉临绝涧,西带亭下,溪 南枕大江,崄峭壁立,信天固也。楚熊绎始封丹阳之 所都也。《地理志》以为吴子之丹阳。寻吴楚悠隔,䍀缕 “荆山,无容远在吴境”,非也。

《枚乘传》,上云“吴王不纳乘等,去而之梁”,下云“枚乘复 说吴王”,盖吴王举兵之时,乘已家居,而复与之书,不 然无缘复说也。

《杜周传》:“周为执金吾,逐捕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 深。按《百官表》,“天汉三年二月,执金吾杜周为御史大 夫,四年卒。”而卫太子巫蛊事乃在征和二年,周之卒 已四年。又十一年,昭帝元凤元年,御史大夫桑弘羊 坐燕王旦事诛。史家之谬如此。

《王尊传》:“上行幸雍,过虢。”按:今之凤翔县乃古雍城,而 虢在陕,幸雍何得过虢?当是“过美阳”之误。且上文固 云,自虢令转守槐里,兼行美阳令事矣。

《王商传》,“春申君献有身妻而产怀王。”误,当是幽王。 《外戚传》:“徙共王母及丁姬归定陶,葬共王冢次。”按:丁 姬已先葬定陶,此“及丁姬”三字衍。

《汉书地理》《艺文》二志小字皆孟坚本文,其“师古曰”,“应 劭曰”,“服虔曰”之类,乃颜氏注也。近本《汉书》不刻注者, 误以此为颜氏注而并删之。

《后汉郡国志》云:“本志惟郡县名为大书,其山川地名 悉为细注,今进为《大字新注》证发臣刘昭采集。”是则 前书小字为孟坚本文,犹后汉之细注也。其师古等 诸注,犹后汉之新注也。当时相传之本,混作一条,未 曾分别耳。

班孟坚为书,束于成格,而不及变化。且如《史记淮阴 侯传》末载蒯通事,令人读之感慨有馀味。《淮南王传》 中伍被与王答问语,情态横出,文亦工妙。今悉删之, 而以蒯、伍合江充、息夫躬为一传,蒯最冤,伍次之,《二 淮传》寥落不堪读矣。

荀悦《汉纪》,改纪、表、志、传为编年,其叙事处索然无复 意味,间或首尾不备,其小有不同,皆以班书为长,惟 一二条可采者,杜陵陈遂,字长子,上微时,与游戏博 奕,数负遂。上即位,稍见进用,至太原太守,乃赐遂玺 书曰:“制诏太原太守官尊禄重,可以偿遂博负矣。”妻 君宁时在旁,知状,遂乃上书谢恩曰:“事在元平元年” 赦前,其见厚如此。《汉书》以“负遂”为“负进”,又曰:“可以偿 博进矣。”进乃悼皇考之名,宣帝不应用之。《荀纪》为长。 元康三年三月,诏曰:“盖闻象有罪而舜封之,有庳骨 肉之亲,放而不诛。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汉书》 作“骨肉之恩,粲而不殊,文义难晓。”《荀纪》为长。后有善 读者,仿裴松之《三国志》之体,取此不同者注于班书 之下,足为史家之一助。

纪王莽事。自始建国元年以后,则云其二年,其三年 以至其十五年,以别于《正统》,而尽没其“天凤”、“地皇”之号。

《汉书王子侯表》“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一卷中两 见,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一元康元年正月癸卯 封,然则王子中多一侯矣。

《汉书叙例》颜师古撰。其所列姓氏,邓展、文颖下并云 “魏建安中”,建安乃汉献帝年号。虽政出曹氏,不得遽 名以魏。

《高帝纪》“诸侯罢戏下,各就国。”注引一说云:“时从项羽 在戏水之上。”此说为是。盖羽入咸阳,而诸侯自留军 戏下尔。他处固有以戏为麾者,但云“罢麾下”,似不成 文。

不因其几而遂取之,训几为危未当。几即“机”字,如《书》 “若虞机张”之机。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谓书其平日为人之实迹。如 《昭帝纪》:元凤元年三月,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


“韩福等五人帛”,《宣帝纪》“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 乡里者各一人”是也。刘邠改“义”为“仪”,谓若今团貌,非。 《武帝纪》“元封元年诏用事八神”,谓东巡海上而祠八 神也,即《封禅书》所谓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齐之属。文 颖以为祭太一开八通之鬼道者,非。

天汉元年秋,“闭城门大搜”与二年及征和元年之“大 搜”同,皆搜索奸人也,非逾侈者也。

《昭帝纪》:“三辅太常郡,得以菽粟当赋。”汉时田租本是 菽粟,今并口筭杂征之,用钱者皆令以菽粟当之。其 独行于三辅太常郡者,不独为谷贱伤农,亦以减漕 三百万石,虑储偫之乏也。

《元帝纪》,“永光元年秋罢。”如淳曰:“当言罢某官某事,烂 脱失之”是也。《左传》成二年“夏有”,亦是阙文。杜氏解曰: “失新筑战事。”

建昭三年“戊己校尉。”师古曰:“戊己校尉者,镇安西域, 无常治处,亦犹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各有正位,而戊 己四季寄王,故以名官也。”时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 一说戊己位在中央,今所置校尉处三十六国之中, 故曰戊己也。《百官公卿表》注亦载二说。《汉官仪》曰:“戊 己中央,镇覆四方,又开渠播种,以为厌胜,故称戊己” 焉。按:马融《广成颂》曰:“校队案部,前后有屯。甲乙相伍, 戊己为坚。”则不独西域,虽平时校猎,亦有部伍也。又 知其甲乙八名皆有,而西域则但置此戊己二官尔。 王莽传右庚刻木校尉前丙燿金都尉其所名或有所本《车师传》:“置戊己校尉,屯 田,居车师故地。”《乌孙传》:“汉徙己校屯姑墨。”而《后汉书。 耿恭传》:“恭为戊校尉,屯后王部金蒲城,谒者关宠为 己校尉,屯前王柳中城。故师古以为无常治。”

《哀帝纪》:“非赦令也,皆蠲除之。”犹《成帝纪》言“其吏也迁” 二等,同一文法。盖赦令不可复反,故但此一事不蠲 除也。

《王子侯表》,瓡节侯息,城阳顷王子,师古曰:“瓡即瓠字 也,又音孤。”《地理志》,北海郡下,瓡侯国,师古曰:“‘瓡”即“执’ 字。二音不同。”而《功臣表》,瓡讘侯杵者,师古曰:“瓡狐同。” 河东郡下作“狐讘”,又未知即此一字否也。

《百官表》: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师古曰:“长水,胡 名也。宣曲,观名,胡骑之屯于宣曲者。”按长水非胡名 也。《郊祀志》:“霸产丰、涝、泾渭,长水以近咸阳,尽得比山 川祠。”《史记索隐》曰:“百官表有长水校尉。”沈约《宋书》云, “营近长水,因名。”《水经》云:“长水出白鹿原,今之荆溪水 是也。”

元凤四年,蒲侯苏昌为太常,十一年,坐籍霍山书,泄 秘书免。师古曰:“以秘书借霍山,非也。”盖籍没霍山之 书,中有秘记,当密奏之,而辄以示人,故以宣泄罪之 耳。《山本传》言:山坐写秘书,显为上书献城西第,入马 千匹,以赎山罪。若山之秘书从昌借之,昌之罪将不 止免官。而元康四年,昌复为太常,薄责昌而厚绳山, 非法之平也。且如颜说,当云“坐借霍山《秘书》免足矣”, 何用文之重、辞之复乎?

建昭三年七月戊辰,卫尉李延寿为御史大夫。一姓 繁,师古曰:“繁音蒲元反。”《陈汤传》御史大夫繁延寿,师 古曰:“繁音蒲胡反。”《萧望之传》师古,音“婆”;《谷永传》师古 音蒲河反,蒲元则音盘,蒲胡则音蒲,蒲河则音婆,三 音互见,并未归一,然“繁”字似有蒲音。《左传》定四年:“殷 民七族繁氏。”繁音步何反。《仪礼乡射礼》注,“今文皮树 为繁竖皮。”古音婆。《史记张丞相世家》:“丞相司直繁君。” 索隐曰:“繁音婆。”《文选》繁休伯,吕向音步何反。则繁之 音婆,相传久矣。广韵八戈部中有繁字注曰音薄波切姓也又音烦此字或作请帮助识别此字。《玉篇》搫 字亦音步波,步丹二切。

《律历志》:“寿王侯课比三年下。”谓课居下也。下文言“竟 以下吏”,乃是下狱,师古注非。

《食货志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六甲者,四时六十甲 子之类。五方者,九州岳渎列国之名。书者六书,计者 九数。”瓒说未尽。

国亡损瘠者,“瘠”,古“胔”字,谓死而不葬者也。《娄敬传》“徒 见羸胔老弱”,《史记》作“瘠”,《后汉书。彭城靖王恭传》“毁胔 过礼”,《大戴礼》“羸丑以胔”,皆是“瘠”字。则此“瘠”字乃“胔”字之误,当从孟康之说。

课,得谷皆多。其旁田亩一斛以上。盖壖地乃久不耕 之地,地力有馀,其收必多,所以作代田之法也。 天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矣,无虑,犹云无筭,言多也。 布货十品。师古曰:“布即钱耳,谓之布者,言其分布流 行也。”按本文,钱布自是二品,而下文复载,改作货布 之制,安得谓布即钱乎?《莽传》曰:“货布长二寸五分,广 一寸”,直货钱二十五。今货布见存,上狭下广而岐,其 下中有一孔,师古当日或未之见也。

《郊祀志》:“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坂城祠之。其神或 岁不至,或岁数来,来常以夜,光辉若流星,从东方来, 集于祠城,若雄鸡,其声殷云,野鸡夜鸣。”如淳曰:“野鸡, 雉也。吕后名雉,改曰野鸡。”《五行志》:“天水冀南山大石 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埜鸡皆鸣。”师古曰:“雉也。窃谓 野鸡者,野中之鸡耳。”注拘于荀悦,云:“‘讳雉之字曰野 鸡。”夫讳恒曰“常’,讳启曰开。”史固有言常言“开”者,岂必 其皆为恒与启乎?又此文本《史记·封禅书》,其上文云: “有雉登鼎耳雊。”其下文云:“公孙卿言见仙人迹缑氏 城上,有物如雉,往来城上。”又云:“纵远方奇兽飞禽及 白雉诸物。”并无所讳。而《汉书·地理志》南阳郡有雉县, 江夏郡有下雉县。《五行志》王音等上:言:“雉者听察,先 闻雷声。”则汉时未尝讳雉也。

“木寓龙一驷,木寓车马一驷。”寓,寄也,寄生,龙形于木。 此说恐非。古文偶、寓通用,木寓,木偶也。《史记。孝武纪》 作“木偶马。”而《韩延寿传》曰:“卖偶车马下里,伪物者,弃 之市道。”古人用以事神及送死,皆木偶人。木偶马,今 人代以纸人纸马。又《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 人,谓之天神。”《索隐》曰:“偶音寓。”《酷吏传》:“匈奴至为偶人”, 象郅都。《索隐》曰:“《汉书》作寓人。”可以证“寓”之为偶矣。 《五行志》“吴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馀城。”“四”当作“三。”古“四” 字积画以成,与“三”易混,犹《左传》“陈蔡不羹”,三国之君 为四国也。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其后郑获鲁隐。按狐 壤之战事在其前,乃隐公为太子时。此刘向误说,班 史因之,不必曲为之解。

沟洫志:内史稻田租挈重挈偏也。《说文》有觢字。注云。 “角一俯一仰。”意同。

《楚元王传》“孙卿”,师古曰:“荀况,汉以避宣帝讳改之。”按 汉人不避嫌名,荀之为孙,如孟卯之为芒卯,司徒之 为申徒,语音之转也。

上数欲用向为九卿,辄不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 史所持,故终不迁。衍一“不”字,当云“辄为王氏居位者 及丞相御史所持。”“持”者,挟制之义,而非挟助之解也。 《季布传》“难近”,谓令人畏而远之。师古以近为近天子, 为大臣,非也。

《樊哙传》:项羽既飨军士中酒。中酒谓酒半也,《吕氏春 秋》谓之“中饮。”晋灵公发酒于宣孟宣孟知之中饮而出 战国策楚王觞斐议中饮再拜而 请凡事之半曰中。《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中置”,谓馈之 半也。上云馈之始至下云馈之毕《史记河渠书》“中”作“而觉”,谓工之 半也。《吕氏春秋》“中关而止”,谓关弓弦正半而止也。中 酒,犹今人言半席,师古解以不醉不醒,故谓之中,失 之矣。司马相如傅酒中乐酣师古曰酒中饮酒中半也一人注书前后不同 《淮南厉王传》:“命从者刑之。”《史记》作“刭之”,当从“刭”,音相 近而讹。下文“太子自刑不殊”,又云“王自刑杀。”《史记》亦 皆作“刭”也。“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按:《史记》无下“告”字, 是衍文,师古曲为之说。

《万石君传》:“内史坐车中自如。”固当者,反言之也。言贵 而骄人当如此乎?

《贾谊传》:“上数爽其忧,谓秦之所忧者在孤立,而汉之 所忧者在诸侯;汉初之所忧者在异姓,而今之所忧 者在同姓。”

张敖不反,故添一贯,高为相句。古人文字之密, 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必古有是语,所谓君薨 而世子生者也。季桓子命其臣正常曰:“南孺子之子 男也,则以告而立之。”遗腹之为嗣,自人君以至于大 夫,一也。

《邹阳传》,“宋任子冉之计因墨翟。”《史记》作“子罕。”文颖曰: “子冉,子罕也。”按子罕是鲁襄公时人,墨翟在孔子之 后,子冉当别是一人。

秦皇帝任中庶子蒙之言,师古曰:“蒙者,庶子名也。今 流俗本义下辄加恬字,非也。”按《史记》,秦王宠臣中庶 子蒙嘉,为先言于秦王,非蒙恬,蒙亦非名。传文脱一 “嘉”字。

《赵王彭祖传》,“椎埋即掘冢也。新葬者谓之埋。”师古曰: “椎杀人而埋之。”恐非。

《李广传》:“弥节白檀”,“弥”与“弭”同。《司马相如传》:“于是楚王 乃弭节徘徊。”注:“郭璞曰:‘弭犹低也。节,所杖信节也。 陵当发出塞,迺诏彊弩都尉令迎军,言当俟陵出塞 之后,乃诏博德迎之’。”

《苏武传》:“陵恶自赐武,使其妻赐武牛羊数十头。”今人 送物与人,而托其名于妻者,往往有之,其谓之赐者陵在匈奴,已立为王故也。云恶自赐武,盖嫌于自居 其名耳。师古注谓若示己于匈奴中富饶以夸武者, 非。

《司马相如传》,《子虚之赋》乃游梁时作,当是侈梁王田 猎之事而为言耳。后更为楚称齐难而归之天子,则 非当日之本文矣。若但如今所载子虚之言,不成一 篇结构。

《张安世传》:无子子,安世小男。彭祖谓贺无见存之子, 而以安世小男为子。其蚤死之子,别有一子,乃下文 所谓“孤孙”,非无子也。

《杜周传》:“吏所增加十有馀万。”谓辞外株连之人。 《张骞传》:“竟不能得月氏要领。”古人上衣下裳,举裳者 执要,举衣者执领。

《广陵王胥传》:女须泣曰:“孝武帝下我言”,孝武帝降,凭 其身而言。

“千里马兮驻待路。”言神魂飞扬,将乘此马而远适千 里之外。《张晏注》以为驿马,非。

《严助传》,闻道路言闽越王弟甲弑而杀之,即下文所 云“会闽越王弟馀善杀王以降”者也。当淮南王上书 之时,不知其名,故谓之甲,犹云某甲耳。师古曰:“甲者, 闽越王弟之名。非。”

《朱买臣传》:“买臣入家中”,即会稽邸中也。邸,如今京师 之会馆。

《东方朔传》:“以剑割肉而去之。”裴松之注:《魏志》云:“古人 谓藏为去。”《苏武传》:“掘野鼠,去草实而食之。”师古曰:“去, 谓藏之也。”

《杨恽传》:廷尉当恽大逆无道者,以书中有“君父送终” 之语。

《梅福传》:“诸侯夺宗”,如帝摰立不善崩,而尧自唐侯升 为天子是也。

《梅福传赞》“殷鉴不远,夏后所闻。”谓福引吕、霍上官之 事以规切王氏。《师古注》谓封孔子后,非。

《霍光传》:“张章等言霍氏皆仇有功。”晋灼曰:“仇等也。”非 也。此如《诗》“无言不雠”之仇。《左传僖五年》:“无丧而戚,忧 必仇焉。”注:“仇,犹对也。”《律历志》:“广延宣问,以理星度,未 能仇也。”郑德曰:“相应为仇也。”《郊祀志》:“其方尽,多不仇。” 《伍被传》:赞:“忠不终而诈仇。”《魏其传》:“上使御史簿责婴 所言,灌夫颇不仇。”

《赵充国传》“微将军谁不乐此者,言岂独将军苟安贪 便,人人皆欲为之。”师古注以“微”字属上句读,非。 《辛庆忌传》,“卫青在位,淮南寝谋”,谓伍被言“大将军数 将,习兵未易当”又言“虽古名将,不过是为淮南所惮。” 《于定国传》“万方之事,大录于君。”按今所传王肃注《舜 典》“纳于大麓”曰:麓,录也。纳舜使大录万机之政,盖西 京时已有此解,故诏书用之。章帝即位以太传赵熹太尉牟融并录尚书事 《于定国传赞》“哀鳏哲狱”,《毛诗》《礼记》凡“鳏寡”之“鳏”皆作 “矜”,此亦“矜”之误,“哲”则“折”之误也。师古以传中有“哀鳏 寡”语,遂以释此文,而以“折”为“明哲之哲。”

《龚胜传》:“勿随俗动吾冢,种柏作祠堂。”师古曰:“多设器 备,恐被发掘,为动吾冢。”非也。古人族葬,胜必己自有 墓,若随俗人之意,更于冢上种柏作祠堂,则是动吾 冢也。盖以朝代迁革,一切饰终之礼,俱不欲用。 《韦贤传》:“岁月其徂,年其逮耇,于昔君子,庶显于后。”孟 自言年老,慕昔之君子垂令名于后,欲王信老成之 言而用之也。在邹《诗》曰“既耇且陋”,则此为孟之自述 可知。

下从者与载送之下,如《袁盎传》下“赵谈”之下,与之共 载,复送至其家也。

《王尊传》:“猥被共工之大恶。”谓御史大夫劾奏尊以静 言庸违,象共滔天。

《萧育传》,鄠名贼,梁子政名贼,犹言名王,谓贼之有名 号者也。师古曰:“名贼者,自显其名,无所避匿,言其强 也。非。”

《宣元六王传赞》:“贪人败类”,《大雅桑柔》之诗。师古注误 以为“荡。”

《张禹传》:“两人皆闻知,各自得也。”崇以禹为亲之,宣以 禹为“敬之”,故各自得。

《翟方进传》,“万岁之期,近慎朝暮。”谓宫车晏驾,故下文 郎贲丽以为可移于相也。

《扬雄传》:“不知伯侨周何别也。”谓不知是何王之别。“子 冠伦魁能”,“能”字当属上句,言为能臣之首。

史书之文中有误字,要当旁证以求其是,不必曲为 之说如此,传《解嘲篇》中,“欲谈者宛舌而固声固”乃“同” 之误,东方朔割名于细君,名乃“炙”之误,有《文选》可证。 而必欲训之为固为名,此小颜之癖也。《颜氏家训》云: 《穀梁传》“孟劳者,鲁之宝刀也。”僖元年有姜仲岳读刀为 《力》,谓公子左右:“姓孟名劳,多力之人,为国所宝,与吾 苦诤。清河郡守邢峙,当世硕儒,助吾证之。”赧然而服。 此传割名之解,得无类之。

《儒林传》:“弟子行虽不备,而至于大夫郎掌故以百数。”

谓不必皆有行谊,而多显官
考证
货殖传为平陵石氏持钱。持钱,犹今人言掌财也。如

氏、苴氏皆平陵富人,而石訾亦次之。

《游侠传》:“酒市赵君都、贾子光。”服虔曰:“酒市中人也。”非 也。按,《王尊传》:“长安宿豪太猾箭张禁、酒赵放。”晋灼曰: “此二人作箭作酒之家。”今此上文有箭张回,即张禁 也;君都亦即放也,名偶异耳。

《佞幸传》:“朕惟噬肤之恩未忍。”是取《易暌》六五:“厥宗噬 肤。”言贵戚之卿,恩未忍绝。

《匈奴传》。“孤偾之君。”僓如《左传》张脉偾兴之偾。《仓公传》 所谓“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

卫律为单于,谋穿井筑城,治楼以藏谷,与秦人守之。 师古曰:“秦时有人亡入匈奴者,今其子孙尚号秦人”, 非也。彼时匈奴谓中国人为秦人,犹今言汉人耳。《西 域传》,匈奴缚马前后足,置城下,驰言秦人,“我丐若马”, 师古曰,谓中国人为秦人,习言故也,是矣。其言与秦 人守者,匈奴以转徙为业,不习守御,凡穿井筑城之 事,非秦人不能为也。《大宛传》闻宛城中新得秦人,知 穿井亦谓中国人。

去胡来王唐兜师古曰:“为其去胡而来降汉,故以为 王号。”非也。《西域传》:“婼羌国王号去胡来王。”

臣知父呼韩邪单于蒙无量之恩,其时尚未更名,当 曰“臣囊知牙斯。”作史者从其后更名录之耳。

故印已坏,乃云“因上书求故印”者,求更铸如故印之 式,去“新”字而言玺。

《南粤传》:“朕高皇帝侧室之子。”师古曰:“言非正嫡所生。” 非也。《春秋左氏,桓公二年传》曰:“卿置侧室。”杜解,“侧室, 众子也。”《文公十二年传》曰:“赵有侧室曰穿。”

《西域传》,“康居国王东羁事匈奴”,言不纯臣,但“羁縻事 之。”与乌孙“羁属”意同。当用彼《注》,删此注。

“宜给足不可乏”当作“可不乏。”

《外戚传》:“常与死为伍。”言滨于死。

其条“刺史大长秋来白之。”“史”当作“使。”

丞知是何等儿也?言藏之,以辨是男非女。师古注:非。 奈何令长信得闻之,谓何道令太后闻之。

“终没至,迺配食于左座。”谓合葬渭陵,配食元帝。 《王莽传》:“治者掌寇大夫陈成,自免官去,成盖先几而 去。”

自称废汉大将军者,自称汉大将军也。下文云“亡汉 将军”,同此意。自莽言谓之废汉、亡汉耳。

会省户下。省户即禁门也。蔡邕《独断》曰:“禁中者,门户 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曰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 马阳平侯名禁,当时避之,故曰省中。

右《庚》刻木,校尉刻“克”,同取金克木。

《叙传》:“刘氏承尧之后,氏族之世,著乎《春秋》。”《左氏昭公 二十九年传》:“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者,学扰龙于 豢龙氏,以事孔甲。”师古引士会奔秦,其处者为刘氏, 则又其苗裔也。

“雕落洪支”,谓中山、东平之狱,服虔以为废退王氏,非。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没有标点。标点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诗文断句 v2.1创建,并且经由维基文库用户编辑改善的。本站用户之编辑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发布。

欢迎各位持续修正标点,请勿复制与本站版权协议不兼容的标点创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