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399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三百九十九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三百九十九卷目录
通鉴部汇考一
宋〈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元丰一则 哲宗元祐二则 高宗建炎一则 孝宗乾道一则
淳熙三则〉
金〈世宗大定一则 卫绍王大安一则 哀宗一则〉
元〈世祖中统一则 至元四则 仁宗延祐一则 泰定帝泰定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明〈孝宗弘治一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一则 怀宗崇祯一则〉
通鉴部汇考二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宋金恕序〉
司马光资治通鉴举要历〈朱熹序〉
刘恕资治通鉴外纪〈自序〉
陆氏通鉴详节〈金元好问序〉
戈唐佐通鉴节要〈元好问序〉
陈桱通鉴续编〈杨士奇跋〉
通鉴部汇考三
宋史艺文志〈编年〉
宋郑樵通志〈编年〉
马端临文献通考〈编年考〉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编年考〉
焦竑经籍志〈编年〉
通鉴部总论一
宋司马光文集〈答范梦得 贻刘道原〉
刘恕通鉴问疑〈二十六则〉
刘羲仲通鉴问疑〈九则〉
经籍典第三百九十九卷
通鉴部汇考一
[编辑]宋
[编辑]英宗治平四年十月神宗制资治通鉴序赐司马光按宋史神宗本纪治平四年十月甲寅制资治通鉴序赐司马光按司马光传光常患历代史繁人主
[编辑]不能遍览。遂为《通志》八卷以献。英宗悦之。命置局秘 阁。续其书。至是神宗名之曰《资治通鉴》。自制序授之。 俾日进读。
按《玉海》,“治平四年六月甲寅,神宗已即位。司马光初 读《资治通鉴》,上亲制序,面赐光,命候书成写入。又赐 颍邸旧书二千四百二卷。”
神宗元丰七年十二月戊辰司马光上资治通鉴
[编辑]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七年十二月“戊辰,端明殿学 士司马光上《资治通鉴》,以光为资政殿学士,降诏奖 谕。”按《司马光传》,“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马 光不可’。又将以为东宫师傅。蔡确曰:‘国是方定,愿少 迟之’。”《资治通鉴》未就,帝尤重之,以为贤于荀悦。《汉纪》 数促使终篇,赐以颍邸旧书二千四百卷。及书成,加 资政殿学士按《范祖禹传》,“祖禹进士甲科,从司马 光编修《资治通鉴》。在洛十五年,不事进取。书成,光荐 为秘书省正字。”按《刘攽传》,攽预修司马光《资治通 鉴》,专职汉史。
哲宗元祐元年以资治通鉴成追录刘恕劳诏官其子
[编辑]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七月,以刘恕同修《资治 通鉴》,诏官其子。按《文苑刘恕传》:司马光编次《资治 通鉴》,英宗使自择馆阁英才共修之。光对曰:“馆阁文 学之士诚多,至于专精史学,臣得而知者,唯刘恕耳。” 即召为局僚,遇史事纷错难治者,辄以委恕。恕于魏、 晋以后事,考证差谬,最为精详。死后七年,《通鉴》成,追 录其劳,官其子羲仲为郊社斋郎。
元祐七年七月,诏赐诸路《资治通鉴》各一部。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七年七月“己酉,诏诸路安抚 钤辖司及西京、南京各赐《资治通鉴》一部。”
高宗建炎二年上书资治通鉴赐黄潜善
[编辑]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玉海》,建炎二年九月十 七日戊戌上书。《资治通鉴》第四册“赐黄潜善。”
孝宗乾道四年夏四月李焘上续通鉴长编
[编辑]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四年夏四月丙辰,礼部员外 郎李焘上所著《续通鉴长编》,自建隆至治平,一百八 卷。按《李焘传》,仿司马光《资治通鉴》例,断自建隆,迄 于建康,为编年一书,名曰《长编》,浩大未毕,仍效光体, 为百官公卿表。史官以闻,诏给札来上。乾道四年上 《续通鉴长编》,自建隆至治平,凡一百八卷。
淳熙三年十一月诏取袁枢资治通鉴纪事赐皇太子熟读
[编辑]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玉海》。淳熙三年十一月 二十四日“戊辰。诏取袁枢《资治通鉴纪事》。赐皇太子 与陆贽奏议。熟读。以求治道。”
淳熙十年三月。李焘上《续资治通鉴》。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十年三月戊辰,李焘上《续资 治通鉴长编》六百八十七卷。按《李焘传》:七年,《长编》 全书成,上之,诏藏秘阁。焘自谓“此书宁失之繁,无失之略,故一祖八宗之事,凡九百七十八卷”,《总目》五卷, 依熙宁修《三经》例,损益修换四千四百馀事。上谓其 书无愧司马迁。
淳熙十一年进“《续资治通鉴长编》并《举要》。”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玉海》。淳熙甲辰。史官进 “《续修资治通鉴长编》并举要。”
金
[编辑]世宗大定二十年十月上览资治通鉴称司马光古之良史
[编辑]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二十年十月“壬寅,上谓宰臣 曰:‘近览《资治通鉴》,编次累代废兴,甚有鉴戒。司马光 用心如此,古之良史无以加也。校书郎毛麾,朕屡问 以事,善于应对,真该博老儒,可除太常职事,以备讨 论’。”
卫绍王大安二年诏儒臣编续资治通鉴
[编辑]按,《金史卫绍王本纪》:“大安二年五月,诏儒臣编《续资 治通鉴》。”
哀宗正大三年置益政院备顾问讲通鉴
[编辑]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三年八月辛卯,设益政院于 内庭,以礼部尚书杨云翼等为益政院说书官,日二 人,直备顾问”按《百官志》:“益政院,正大三年置于内 庭,以学问该博议论宏远者数人兼之,日以二人上 直备顾问,讲《尚书》《通鉴》。名则经筵,实则内相也。”
元
[编辑]世祖中统 年帝北征贾居贞陈说通鉴
[编辑]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贾居贞传》:“中统元年,授 中书左司郎中,从帝北征,每陈说《资治通鉴》”,虽在军 中,未尝废书。
至元六年十二月诏以所译通鉴节要颁行各路
[编辑]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选举志》。“至元六年十二 月。以所译《通鉴节要》。颁行各路。俾肄习之。”
至元八年,诏译《通鉴节要》,教习诸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选举志》:“世祖至元八年 春正月,立京师蒙古国子学,教习诸生,选子弟俊秀 者入学,以《通鉴节要》用蒙古语言译写教之。”
至元十九年四月,刊行《蒙古畏吾儿字通鉴》。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九年四月,刊行蒙古畏吾 儿”字所书。《通鉴》。
至元二十年,进所译《通鉴》。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相威传》:“至元二十年,相 威进《译语通鉴》,帝即以赐东宫经筵讲读,拜江淮行 省左丞相。”
仁宗延祐元年三月命译写通鉴切要者以进
[编辑]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元年三月己酉,帝以《资治通 鉴》载前代兴亡治乱,命集贤学士忽都鲁都儿迷失 及李孟择其切要者,译写以进。”
泰定帝泰定元年命儒臣以资治通鉴进讲
[编辑]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二月甲戌,江浙行省 左丞赵简请开经筵及择师傅,令太子及诸王大臣 子孙受学。遂命平章政事张珪、翰林学士承旨忽都 鲁都儿迷失、学士吴澄、集贤直学士邓文原,以《资治 通鉴》等书进讲。”
文宗天历元年廉访使郑允中表金履祥所著通鉴前编上于朝
[编辑]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按《儒学金履祥传》:“履祥尝 谓司马文正公光作《资治通鉴》,秘书丞刘恕为《外纪》, 以记前事,不本于经,而信百家之说,是非谬于圣人, 不足以传信。自帝尧以前,不经夫子所定,固野而难 征。夫子因《鲁史》以作《春秋》,王朝列国之事,非有玉帛 之使,则鲁史不得而书,非圣人笔削之所加也。况左 氏”所记,或阙或诬,凡此类皆不得以辟经为辞。乃因 邵氏《皇极经世历》胡氏《皇王大纪》之例,损益拆衷,一 以《尚书》为主,下及《诗》《礼》《春秋》,旁采旧史诸子表年系 事,断自唐尧以下,接于《通鉴》之前,勒为一书二十卷, 名曰《通鉴前编》。凡所引书,辄加训释以裁正其义,多 儒先所未发。既成,以授门人许谦曰:“二帝、三王之盛, 其微言懿行,宜后王所当法。战国申、商之术,其苛法 乱政,亦后王所当戒。则是编不可以不著也。”天历初, 廉访使郑允中表上其书于朝。
明
[编辑]孝宗弘治 年修通鉴纂要
[编辑]按《明外史张元祯传》:“弘治中,迁南京太常卿,已修《通 鉴纂要》,召为副总裁,以原官兼学士。”
穆宗隆庆六年定午讲讲通鉴节要
[编辑]按《明会典》,“隆庆六年定午讲讲《通鉴节要》,讲官务将 前代兴亡事实直解明白,讲毕各退。”
神宗万历 年余继登冯琦进通鉴讲义
[编辑]按《明外史余继登传》,“万历五年进士,历右中允,充日 讲官。时讲筵久辍,侍臣无所纳忠。继登与同官冯琦 共进《通鉴》讲义,傅以时政缺失。”
====怀宗崇祯四年何如宠疏请时观通鉴====按《明外史成基命传》:“何如宠,字康侯。崇祯元年,拜礼 部尚书。四年,乞休,疏九上,乃允。抵家复请,时观《通鉴》, 察古今理乱忠佞。”
通鉴部汇考二
[编辑]宋司马光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
[编辑]按宋金恕序:昔司马文正公初,于英宗朝纂历代史, 为《通志》八卷,以献诸英宗。英宗悦之,命置局秘阁续 其书。及神宗即位赐名《资治通鉴》,御制文以为之序。 元丰七年,书成上之,诏曰:“敕司马光:《资治通鉴》成事, 史学之废久矣,纪次无法,论议不明,岂足以示劝惩、 明久远哉?卿博学多闻,贯串古今,上自晚周,下迄五 代,发挥缀缉,成一家之书,褒贬去取,有所据依。省阅 以还,良深嘉叹。今赐卿良绢、对衣、腰带、鞍辔马,具如 《别录》,至可领也。故兹奖谕,想宜知悉。冬寒,卿体平安 好,遗书指不多及。”今考之《本纪》,《通鉴》之成,盖十二月 戊辰也。衣物锡矣,又重以冬寒数语,恩宠稠叠之隆, 君臣一体之谊,岂非文正忠君爱国之心有以格之, 而君心自感于不自知,动于不容己者哉?自《通鉴》之 书作,非仅仅纪言纪事之文,其所以正千万世之人 心而维持其世道者,非小补也。此盖自春秋以后仅 有此书者也。虽继此有紫阳之《纲目》,其于例为益显 著,于义为益精微,而要其源流所自,则文正固实为 之权舆也欤恕不佞,少从游于蒙斋滕先生之门,先 生固紫阳高第弟子也。每日晡,辄为恕辈说《纲鉴》,并 为叙其渊源,以追溯文正之功。恕请新诸板,而识其 私淑之意于其后云。“绍熙癸丑春正月,新安金恕序”
宋景濂曰:恕,休宁汪溪人,补京学进士。兄忠,领壬子乡荐,同赴京师,皆以文行著名。时值伪学禁,二人以尝受书朱子门人,退归田里,故《通鉴》刊未毕辄止。其《通鉴序》原委,为甚详悉云。
司马光资治通鉴举要历八十卷
[编辑]按朱子序:清源郡旧刻温国文正公之书,有文集及 《资治通鉴举要历》,皆八十卷,历篇之首,有绍兴参知 政事上蔡谢公克家所记,于其删述本指、传授次第 以及宣取投进所以然者甚悉。然其传布未广,而朝 命以其版付学省,则下吏不谨,乃航海而没焉。独文 集仅存,而历数十年未有能补其亡者。淳熙壬寅,公 之曾孙龙图阁待制伋来领郡事,始至而视诸故府, 则文集者亦以漫灭而不可读矣。乃用旧家本雠正, 移之别板,且将次及《举要》之书而未遑也。一日,过客 有以为言者,龙图公瞿然曰:“吾固已志之矣。”亟命出 藏本刻焉。逾年告成,则又以书来语熹曰:“是书之成, 不惟区区得以嗣承先志,而修此邦故事之阙,抑亦 吾子之所乐闻也。其为我记。”其后熹窃闻之,《资治通 鉴》之始奏篇也,神宗皇帝实亲序之,则既有博而得 要、简而周事之褒矣。然公之意,犹惧夫本书之所以 提其要者有未切也,于是乎有《目录》之作,以备检寻; 既又惧夫目之所以周于事者有未尽也,于是乎有 《是书》之作,以见本末。盖公之所以忠君爱国、“稽古陈 谟”之意,丁宁反复,至于再三而不能已,尤于此书见 之。顾以成之之晚,既未及以闻于上,而党论继作,科 禁日繁,则又以不得布于下。“是以三十馀年之间,学 士大夫,进而议朝,退而语家,皆不克以公书从事,而 背道反理”之言盈天下。其效至于谗谀得志,上下相 蒙,驯致祸乱,有不可忍言者。然后凡公所陈,符验彰 灼,而其出于煨烬之馀者,乃得进登王府,启迪天衷, 既以助成皇家再造之业,而其摹印诵习,又得以垂 法戒“于无穷。盖公之志于此亦庶几少伸。不幸中间 又更放失,以迄于今,乃有贤孙适守兹土,然后复得 大传于世,以永休烈。”熹诚乐其事,而又窃有感焉。因 悉著其说以附书后。后之君子盍亦视其书之显晦, 而考其所以关于时运者为如何?则公之所为反复 再三,而不能自巳之心,当有可为太息而流涕者矣。 “十有一年冬十有二月乙未日南至新安朱熹敬书。”
刘恕资治通鉴外纪 卷
[编辑]按恕自序:孔子作春秋,笔削美刺《春秋》,子游、子夏门人之 高第不能措一辞。鲁太史左丘明以仲尼之言高远 难继,而为之作《传》,后之君子不敢绍续焉。推陆长源 《唐春秋》,吴、楚之君僭号称王,诛绝之罪也。《左氏传》据 鲁史,因为侯国书,系年叙事,《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 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故隐其书而不 宣,以免时难。后汉献帝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命荀 悦依《左传》体为《汉纪》,言约事详,大行于世。晋太康初, 汲郡人发魏襄王冢,得《纪年》,文似《春秋》,其所纪事,多 与《左氏》符同,诸儒乃知古史记之正法。自是袁宏、张璠、孙盛、干宝、习凿齿以下为编年之书,至唐、五代,其 流不废。汉、晋起居注,梁、唐《实录》,皆其遗制也。《国语》亦 左丘明所著,载内传遗事,或言论差殊,而文词富美, 为书别行。自周穆王尽晋知伯、赵襄子,当贞定王时, 凡五百馀年,虽事不连属于史官,盖有补焉。七国有 《战国策》,晋孔衍作《春秋后语》,并时分国,其后绝不录 焉。唐柳宗元采摭片言之失,以为诬谣,不概于圣,作 《非国语》六十七篇。其说虽存,然不能为《国语》轻重也。 司马迁始撰本纪、年表、八书、世家、列传之目,史臣相 续,谓之“正史。”本朝去古益远,书益烦杂,学者牵于属 文,专尚《西汉书》,博览者乃及《史记》《东汉书》,而近代七 颇知。《唐书》自三国至隋,下逮五代,懵然莫识,承明日 久,愈怠堕。《庄子》“文简而义明”,《元言》“虚诞而似理,功省 易习,陋儒莫不尚之,史学浸微矣。”按历代《国语》,《史记》 以下皆附《春秋》,荀勗分四部,《史记》旧事入丙部,阮孝 绪七录,纪、传、录、记、史传由是经与史分。夫今之所以 知古,后之所以知今,因善恶以明褒贬,察政治以见 兴衰,《春秋》之法也。使孔子赞《易》,不作《春秋》,则后世以 史书为记事琐杂之语。《春秋》列于六艺,愚者莫敢异 说,而终不能晓也。恕皇祐初举进士,试于礼部,为司 马公门生,侍于大儒,得闻馀论。嘉祐中,公尝谓恕曰: “《春秋》之后,迄今千馀年,《史记》至《五代史》一千五百卷, 诸生历年莫能竟其篇第,毕世不暇举其大略,厌烦 趋易,行将泯绝。予欲托始于周威烈王命韩、魏、赵为 诸侯,下讫五代,因丘明编年之体,仿荀悦简要之文, 网罗众说,成一家书。”恕曰:“司马迁以良史之才,叙黄 帝至秦、汉兴亡,沿及班固已下,世各名家。李延寿总 八朝为《南北史》,而言词卑”弱,义例繁杂,书无表志,沿 革不完。梁武帝《通史》,唐姚康复《统史》,世近亡轶,不足 称也。公欲以文章论议,成历世大典,高勋美德,褒赞 流于万世;元凶宿奸,贬绌甚于诛殛。上可继仲尼之 经,丘明之传,司马迁安可比拟荀悦,何足道哉!治平 三年,公以学士为英宗皇帝侍讲,受诏修历代君臣 事迹。恕蒙辟寘史局,尝请于公曰:“公之书不始于上 古,或尧、舜,何也?”公曰:“周平王以来,事包《春秋》,孔子之 经,不可损益。”曰“曷不始于获麟之岁,曰经不可续也。” 恕乃知贤人著书,尊避圣人也。如是,儒者可以法矣。 熙宁三年冬,公出守京兆。明年春,移帅颍川,固辞,退 居洛阳。恕褊狷好议论,不敢居京师,请归江东养亲。 又以新书未成,不废刊削。恕亦遥隶局中。尝思“司马 迁《史记》始于黄帝,而包牺、神农,阙漏不录,公为历代 书,而不及周威烈王之前。学者考古,当阅小说,取舍 乖异,莫知适从。若鲁隐之后,止据《左氏》《国语》《史记》诸 子,而增损不及《春秋》,则无与于圣人之经。包牺至未 命三晋为诸侯,比于后事,百无一二,可为《前纪》;本朝 一祖四宗,一百八年,可请实录国史于朝廷为《后纪》。 昔何承天、乐资作《春秋前后传》,亦其比也。将俟书成, 请于公而为之。”熙宁九年,恕罹家祸,悲哀愤郁,遂中 瘫痹,右肢既废,凡欲执笔,口授稚子羲仲书之。尝自 念平生事业,无一成就史局十年,俛仰窃禄,因取诸 书,以《国语》为本,编《通鉴前纪》。家贫,书籍不具,南徼僻 陋士人,家不藏书,卧病六百日,无一人语及文史昏 乱,遗忘烦简,不当远方,不可得国书,绝意于《后纪》,乃 更《前纪》为《外纪》,如《国语》称《春秋外传》之义也。自周共 和元年庚申至威烈王二十一年丁丑,四百三十八 年,见于《外纪》。自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至周显德六 年己未,一千三百六十二年,载于《通鉴》。然后一千八 百之兴废大事,坦然可明。昔李弘基用心过苦,积年 疾而药石不继;卢昇之手足挛废,著五悲而自沉颍 水。予病眼病创,不寐不食,才名不逮二子,而疾疹艰 苦过之。陶潜豫为祭文,杜牧自撰墓志。夜台甫迩,归 心若飞,聊序不能作前后纪,而为外纪焉。他日书成, 公为《前后纪》,则可删削《外纪》之烦冗而为《前纪》,以成 古今一家之言。恕虽不及,是亦平生之志也。
陆氏通鉴详节 卷
[编辑]按金元好问序中州文明百年有经学有史汉之学通典之学而通鉴则不能如江左之盛唯蔡内翰伯正甫珪萧户部真卿贡宗室密国公子瑜璹等十数
[编辑]公,号称“专门”而已。近岁此学颇行河朔,武臣宿将,讲 说记诵,有为日课者,故时人稍效之。卷帙既多,艰于 传写。通都大邑好事家所藏,不过三五本而止,其馀 愿见而不可得者多矣。温公修此书五十馀年,虽相 业未究,而能成百代不刊之典,以与左丘明氏并传。 立功立言,皆圣哲之能事,在公为无憾。特其传与否, 系学者幸不幸耳。历亭州将张侯晋亨知好此书,取 陆氏《详节》,且以《外纪》及诸儒精义附益之。公所载大 政事,大善恶,备见于此,盖有不可胜学者矣。以为得 之《易》,则学者众,因锓木以传。从是而往,一邑之令,一 州之守,千人之长,若见而有所得,爱而知所慕,举而 措之施为之间,免于面墙之蔽,张侯与有力焉。侯官
偏将军,佩金符,食大县万家,千头木奴,足供指使,何至就楮墨工营什一耶?予惜其私淑之意不白,故为道其所以然。
戈唐佐诸家通鉴节要一百二十卷
[编辑]按元好问序汝下戈唐佐集诸家通鉴成一书以东莱吕氏节要为断增入外纪甲子谱年目录考意举要历法及与道原史事问答古舆地图帝王世系释
[编辑]音,温公以后诸儒论辨,若《事类》,若《史传终始括要》,又 皆科举家附益之者,为卷百有二十,凡二百馀万言。 唐佐学有源委,读书论文,精玩旨意,随疑订正,必理 顺而后已。故其所编次,部居条流,截然不乱。时授馆 平阳张存惠魏卿家,张精于星历之学,州里以好事 见称,请为唐佐锓木以传。唐佐过某于太原,以定本 见示,且言“温公识治之良相,时君用之不尽,屏处闲 局馀二十年,其所得者《通鉴》一书而已。顾虽功业未 究,较其成一家之言,而为百代不刊之典,不谓之不 负所学可乎?”承平时,明经、词赋取士,主文衡者尚以 科目为未广,谓杜氏《通典》、司马氏《通鉴》皆可置学官, 为士子专门之业。宰相以为然而未“暇也。此书编帙 浩繁,传写不易办,寒乡之士有愿见而不可得者。张 氏此本,减完书纸墨之半,见得之易,则流布必广,户 牖既开,他日当有由堂而及奥者。幸为我道所以然。” 虽然,某窃有所惑焉。公与二刘氏、范氏纪千三百年 治乱废兴成败之迹,盖用《春秋左氏传》、荀悦、袁安《汉 纪》例为之,以便观览。故于中秘外邸之书,芟夷剪截, 举宏纲而撮机要,其所取才十一耳。而公既为成书 上之,复为《通鉴详节》传于世者独何欤?其后吕、陈、王、 陆诸人,亦皆以公例为之,岂公当日者于编年本末, 故使之不相缀属,开学者涉猎之渐乎?唐佐之真积 力久,必能得其微旨,幸为讲明之,以晓我曹之未知 者。
陈桱通鉴续编二十四卷
[编辑]按明杨士奇跋右通鉴续编二十四卷六册四明陈桱子经著刻板今在苏州府学起盘古至高辛为第一卷契丹事在唐及五代者第二卷后二十二卷则
[编辑]宋三百二十年事也。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学者 于前事,据其所可知,其所不可知,阙之可也。羲、农以 前,遐哉邈矣,非有文字之纪也,其事间见于百氏所 记者,要多以意言之耳,而必掇拾以补前史之阙,亦 异乎孔子之意哉!昔刘恕作《通鉴外纪》,避经而专采 百氏之说,金履祥谓其野而难质,故作《通鉴前编》,不 复避经桱。尝为之举要,固主履祥之说矣,而复著此 卷,何邪?《宋史》于今少见全书,学者于此编可以考见 一代之得失。尝闻吾郡刘倩玉亦著此书,未板行。往 年会其孙公潜,云“留在永丰”,今不知其何如也。
通鉴部汇考三
[编辑]宋史艺文志
[编辑]史编年类
[编辑]司马光“《资治通鉴》三百五十四卷,又《资治通鉴举要 历》八十卷,《通鉴前例》一卷,《通鉴节要》六十卷”
刘恕“《资治通鉴外纪》十卷,《通鉴问疑》一卷”
司马康“《通鉴释文》六卷。”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六十八卷。”
史炤“《资治通鉴释文》三十卷。”
吕祖谦《通鉴节》五卷,《吕氏家塾通鉴节要》二十四卷, 袁枢《通鉴纪事本末》四十二卷
喻汉卿“《通鉴总政》一百十二卷。”
曾慥《通鉴补遗》一百篇。
崔敦诗“《通鉴要览》六十卷。”
王应麟“《通鉴答问》四卷。”
胡安国“《通鉴举要补遗》一百二十卷。”
沈枢“《通鉴总类》二十卷。”
洪迈节“《资治通鉴》一百五十卷”
《宋郑樵通志》
[编辑]史编年类
[编辑]《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注〉司马光撰。
《资治通鉴节》六十卷。〈注〉司马光撰。
《资治通鉴外纪》三卷。〈注〉刘恕撰。
《外纪目录》三卷。〈注〉刘恕撰。
《马端临文献通考》
[编辑]编年考
[编辑]《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目录》三十卷,《考异》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治平中,司马光奉诏编集历代君臣事迹,许自辟官属,借以馆阁书籍,在外听以书局自随。至元丰七年,凡十七年,始奏御。上起战国,下终五代,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又略举事目,年经国纬,以备检阅,别为目录,参考异同,俾归一途,别为《考异》各一编。公自谓精力尽于此书。神宗赐名《资治通鉴》,御制序以冠其首,且以为贤于荀悦,云:“公武心好是书,学之有年矣。” 见其大抵不采俊伟卓异之事,如屈原怀沙自沈,四皓羽翼储君严光。
足加帝腹。姚崇十事《开说》之类,皆削去不录,然后知公忠信有馀,盖陋子长之爱奇也。
陈氏曰:初,光尝约战国至秦二世如左氏体,为《通志》八卷以进。英宗悦之,遂命论次历代君臣事迹,起威烈王,讫于五代。《目录》仿《史记年表》年经国纬,用刘羲叟长历气朔而撮新书精要,散于其中。《考异》参诸家异同,正其谬误而归于一。
公子康公休告其友晁说之曰:“此书成,盖得人焉。” 《史记》前后汉则刘贡父,三国历九朝,而隋则刘道原,唐迄五代则范纯甫,其在正史外,楚汉事则司马彪、荀悦、袁宏,南北则崔鸿《十六国春秋》,萧方《三十国春秋》,李延寿《南北史》《太清记》亦足采,《建康实录》以下无讥焉。柳芳《唐历》最可喜,唐以来稗官野史,暨百家谱录、“正集、别集、墓志、碑碣、行状、别传,亦不敢忽也。苟不先读正史,则《资治通鉴》果何有邪?” 武夷胡氏曰:“昔闻赠谏大夫陈公言,因读《资治通鉴》,然后知司马文正公之有相业也。余自志学以来,涉猎史篇,文词汗漫,莫知统纪,徒费精神而无所得。及读此书,编年纪事,先后有伦,凡君臣治乱成败安危之迹” ,若登乎乔岳。天宇澄清,周顾四方悉来献状。虽调元宰物辅相弥纶之业未能窥测,亦信其为典刑之总会矣。
致堂胡氏曰:“司马公六任冗官,皆以书局自随,岁月既久,又数应诏上书,论新法之害,小人欲中伤之,而光行义无可訾者,乃倡为浮言,谓书之所以久不成,缘书局之人利尚方笔墨绢帛及御府果饵金钱之赐耳。既而承受中贵人阴行检校,乃知初虽有此旨,而未尝请也。光于是严课程,省人事,促修成书。其表” 有云:“日力不足,继之以夜。简牍盈积,浩如渊海。其间抵牾,不敢自保。” 今读其书,盖自唐及五代,采取微冗,日月或差,良有由也。光以议论不合,辞执政而不居,舍大藩而不为,甘就冗散,编集旧史,尽愿忠之志,而憸险细夫,顾谓眷恋,匪颁之入。《孟子》曰:“如使予欲富,何为辞十万而受万乎?” 小人以己臆度,君子类皆如是。夫“编集旧史” ,欲人君学者便于观览,其功亦不细矣。以久之故,尚有谗口,又况矫世拂俗,兴复先王之治者哉!呜呼悲夫!
高氏《纬略》曰:公与宋次道书曰:“某自到洛以来,专以修《资治通鉴》为事,于今八年,仅了得晋、宋、齐、梁、陈、隋、六代以来奏御唐文字尤多。托范梦得将诸书依年月编次为草卷,每四丈截为一卷,自课三日,删一卷,有事故妨废则追补。自前秋始删,到今已二百馀卷,至大历末年耳。向后卷数,又须倍此,共计不减六七” 百卷,更须三年,方可粗成编,又须细删,所存不过数十卷而已,其费工如此。温公居洛十五年,故能成此书。今学者观《通鉴》,往往以为编年之法,然则一事用三四处出处纂成,是其为功大矣。不观正史精熟,未易决《通鉴》之功绩也。《通鉴》采正史之外,其用杂史诸书,凡二百二十二家。容斋洪氏《随笔》曰:“‘司马公修《资治通鉴》,辟范梦得为官属,尝以手帖论缵述之要,大抵欲如《左传》叙事之体’。又云:‘凡年号皆以后来者为定,如武德元年则从正月便为唐高祖,更不称隋义宁二年。梁开平元年正月便不称唐天祐四年,故此书用以为法。然究其所穷,颇有窒而不通之处。公意正以《春秋》定公为例’” ,于未即位即书正月,为其元年。然昭公以去年十二月薨,则次年之事,不得复系于昭,故定虽未立,自当追书。然经文至简,不过一二十字,一览可以了解。若《通鉴》则不侔隋炀帝大业十三年,便以为恭皇帝上。直至下卷之末,恭帝立,始改义宁,后一卷则为唐高祖。盖凡涉历三卷,而炀帝固存,方书其在江都时事。《明皇后》卷之首,标为肃宗至德元载,至一卷之半,方书太子即位代宗,下卷云上方厉精求治,不次用人,乃是德宗也。庄宗同光四年,便系于天成,以为明宗,而卷内书命李嗣源讨邺,至次卷首庄宗方殂潞王清泰三年,便标为晋高祖,而卷内书石敬塘反,至卷末始为晋天福。凡此之类,殊费分说。此外如晋、宋诸胡僭国,所封建王公,及除拜卿相,纤悉必书,有至二百字者。又如西秦丞相南川宣公出连乞都卒,魏都坐大官章安侯封懿、天部大人白马文正公崔宏、宜都文成王穆观、镇远将军平舒侯燕凤、平昌宣王和其奴卒,皆无关于社稷治乱。而周勃薨,乃不书,及书汉章“帝行幸长安,进幸槐里、岐山,又幸长平,御池阳宫,东至高陵,十二月,还宫。又乙未,幸东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关,夏四月乙卯,还宫。” 又书“魏主七月戊子如鱼池,登青冈原,甲午还宫,八月己亥如弥泽,甲寅登牛头山,甲子还宫。” 如此行役,无岁无之,皆可省也。
巽岩李氏曰:“左丘明传《春秋》,自隐至成八公,凡百。”
五十年,为十三卷;自襄至哀四公,凡百五年,为十七卷。年近则事详,远则略,理势固然,无足怪者。温公与范太史议修《唐纪》,初约为八十卷,此帖云“已及百卷” ,既而卒为八十卷,删削之功盛矣。卷数细事,前辈相与平章,犹严若此,则其他肯轻下笔哉?吁!可敬畏也。然今以《唐纪》视《汉纪》,其纸叶盖多八九;视《周纪》滋益多,于斯文奚累焉?而或者弗察,强以繁省论文,晋张辅遽谓孟坚不及子长,孟坚不及子长,固也,岂在文之繁省乎?此儿童之见耳。先公曰:“张新叟言,洛阳有《资治通鉴》,草槁盈两屋,黄鲁直阅数百卷,讫无一字草书。此温公所谓平生精力尽于此书也。如人之不能读何?公尝谓:吾此书惟王胜之尝读一遍,馀人不能数卷,已倦睡矣。” 公此书历英宗、神宗二世,凡十九年而书成。
《通鉴举要历》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撰。《通鉴》奏御之明日,辅臣亟请观焉,神宗出而示之。每编始末识以“睿思殿宝章”,盖尊宠其书如此。公尚患本书浩大,故著此。陈氏曰:“公患本书浩大,难领略,而目录无首尾,晚著是书以绝二累。”其槁在晁说之以道家,绍兴初谢克家、任伯。〈疑有阙文。〉得而上之,
《资治通鉴外纪》十卷。
晁氏曰:皇朝刘恕撰。司马公作《通鉴》,托始于周威烈王命韩、魏、赵为诸侯,下讫五代。恕尝语光:“曷不起上古或尧、舜?” 光答以事包《春秋》,不可。又以《经》不可续,不敢始于获麟。恕意谓阙漏,因撰此书。起三皇、五帝,止周共和,载其世次而已。起共和庚申,至威烈王二十二年丁丑,四百三十八年为一编,号曰《外纪》,犹《国语》称《春秋外传》也。
陈氏曰:司马公修《通鉴》,辟恕为属。恕尝谓《史记》不及包羲、神农,今历代书不及威烈之前,欲为《前纪》,而本朝为《后纪》,将俟书成,请于公,会病废绝意,后乃改《前纪》为《外纪》云。《通鉴》书成,恕已亡。范淳父奏恕于此书用力最多,援黄鉴、梅尧臣例,官其子,且以书赐其家。道原父涣凝之,家庐山,欧公所为赋《庐山高》者也。
《通鉴节文》六十卷。
晁氏曰:题云“温公自抄纂《通鉴之要》” ,然实非也。
《通鉴纪事本末》四十二卷。
陈氏曰:工部侍郎袁枢机仲撰。枢自太学官分教严陵,为此书,杨诚斋为之序。朱子曰:“古史之体,其可见者,《春秋》而已。《春秋》编年通纪,以见事之先后;书则每事别记,以具事之首尾。意者当时史官既以编年纪事,至于事之大者,则又采合而别记之。若《二典》所纪,上下百有馀年,而《武成》《金縢》诸篇,其所纪载,或经数” 月,或历数年,其间岂无异事?盖必已具于编年之史,而今不复见矣。故左氏于《春秋》,既依经以作传,复为《国语》二十馀篇。国别事殊,或越数十年而遂其意,盖亦近书体以相错综云尔。然自汉以来,为史者一用太史公纪传之法,此意固不复讲。至司马温公受诏纂述《资治通鉴》,然后二千三百六十二年之事,编年系日,如指诸掌。虽托始于三晋之侯,而追其本原,始于智伯。上系《左氏》之卒章,实相授受,伟哉书乎!自汉以来,未始有也。然一事之首尾,或散出于数十百年之间,不相缀属,读者病之。今建安袁机仲乃以暇日作为此书,以便学者。其部居门目,始终离合之间,又皆曲有微意,于以错综温公之书。其亦《国语》之流矣。
《续通鉴长编》一百六十八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眉山李焘仁父撰。《长编》云者,司马公之为《通鉴》也,先命其属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然后删之以成书。《唐长编》六十卷,今《通鉴》惟八十卷耳。焘所上表,自言未可谓之《通鉴》,止可谓之长编。故其书虽繁芜而不嫌也。其卷数虽如此,而册数至馀三百,盖逐卷又自分子卷,或至十馀。
《续通鉴长编举要》六十八卷。
陈氏曰:李焘撰。大略皆温公旧规也。
巽岩李氏进长编奏状。隆兴元年,知荥州李焘奏:“臣尝尽力史学,于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学士大夫各信所传,不考诸实录,正史纷错难信。如建隆、开宝之禅授,涪陵、岐、魏之迁殁,景德、庆历之盟誓,曩霄、谅祚之叛服,嘉祐之立子,治平之复辟,熙宁之更新,元祐之图旧,此最大事,家自为说,臣辄发愤讨论,使众说咸会于一。敢先具建隆迄开宝十有七年为十有七卷上进。” 乾道四年,礼部郎官李焘上言:“臣准朝旨,取臣所著《续资治通鉴》,自建隆迄元符,令有司缮写投进。今先次写到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闰三月五朝事迹共一百八卷投进。治平以后,文字增多,容臣更加整齐,节次投进。臣窃闻司马光” 之作《资治通鉴》也,先使其寮采摭异闻,以年月日为《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唐三》
百年,范祖禹实掌之。光谓“祖禹《长编》,宁失于繁,无失于略。” 今《唐纪》取祖禹之六百卷,删为八十卷是也。臣今所纂集义例,悉用光所创立,错综铨次,皆有依凭。顾臣此书,讵可便谓《续资治通鉴》,姑谓《续资治通鉴长编》可也?旁采异闻,补实录正史之阙略;参求真是,破巧说伪辨之纷纭,益以昭明祖宗之丰功盛德。区区小惠或可录。所有《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八卷,随表上进。
淳熙元年,知泸州李焘上言:“臣先次投进《续资治通鉴长编》,自建隆迄治平,今欲纂辑治平以后至中兴以前六十年事迹,庶几一祖八宗之丰功盛德,粲然具存,无所阙遗。顾此六十年事,于实录、正史外,颇多所增益,首尾略究端绪,合为《长编》,凡六十年,年为一卷,以字之繁略又均分之,总为二百八十卷。” 然熙、丰、祐圣、符、靖、崇、观、和、康之大废置,大征伐,关天下之大利害者,其事迹比治平以前特异,宁失之繁,无失之略,必须睿明称制,临决如两汉宣、章故事,无使各自为说,乃可传信无穷。淳熙九年,知遂宁府李焘上言:“臣累次进所为《续资治通鉴长编》,今重加写进,共九百八十卷,计六百四册。其修换事总” 为目一十卷,又缘一百六十八年之事,分散为九百八十卷之间。文字繁冗,本末颇难立见,略存梗概,庶易检寻。今创为建隆至《靖康举要》六十八卷,又为总目,共五卷。已上四种,通计一千六十三卷,六百八十七册。投进者,纪一祖八宗之盛德至善,义宁止于百篇;聚九朝三世之各见殊闻,事或传“于两说,惟折诸圣,迺得其真。” 臣网罗收拾垂四十年,缀葺穿联逾一千卷,抵牾何敢,自保精力几尽此书,非仰托大君之品题,惧难逃乎众人之指目。汉孝宣称制决疑,故事最高于甘露。我神考锡名冠序,治鉴莫毁于元符,豫席恩言,比迹先正,臣死且不朽。乾道六年,奉旨降付《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七十六册。秘书省令依《通鉴》纸样缮写进纳。
水心叶氏曰:“李氏续《通鉴》《春秋》之后,才有此书。自史法坏,谱谍绝,百家异传,与《诗》《书》《春秋》并行,而汉至五季,事多在记后,史官常狼狈收拾,仅能成篇。呜呼!其何以信天下也!《通鉴》虽幸复古,然由千有馀岁之后,追战国、秦、汉之前,则远矣。疑词误说,流于人心久矣。方将钩索质验,贯殊析同,力诚劳而势难一矣。及公” 据变复之会,乘岁月之存,断自本朝,凡实录、正史官文书,无不是正就一律也。而又家录野记,旁互参审,毫发不使遁逸,邪正心迹,随卷较然。夫孔子之所以正时月日,必取于《春秋》者近而其书具也。今惟《续通鉴》为然尔。故余谓《春秋》之后才有此书,信之所聚也。虽然,公终不敢自成书,第使至约出于至详,至简成于至繁,以待后人而已。
先公曰:“李文定公纂《本朝长编》,自绍兴、隆兴、乾道、淳熙节次上进,收拾旧事,垂四十年。是《长编》一百六十八年之书,以四十年而成。”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
[编辑]编年考
[编辑]《历代通鉴纂要》 卷。
弘治中,命儒臣李东阳等《纂辑》九十二卷。
《通鉴解题通》释 卷。
吕祖谦著
《通鉴笔议》 卷。
华亭叶汝舟著。汝舟登进士,所著诗文藏于家。
音。注《资治通鉴》 卷。
胡三省注
《通鉴总论》一卷。
潘荣著
《通鉴集议》 卷。
辅广著
《通鉴论》断 卷。
吉水周淼著
《通鉴表微》 卷。
莆田方澄孙著
《通鉴书法》一卷。
郝经著
《通鉴新义》 卷。
梅时举著
《通鉴随笔》 卷。
陈垲著
《通鉴手抄》 卷。
何淡著。淡,东阳人。嘉泰间,以上舍释褐,历官国子丞、秘书郎。恬静好学,所著又有《贤关漫录》。
《家塾通鉴节要》二十四卷。
吕祖谦著
《资治通鉴节要》 卷江贽著。贽,崇安人。隐居不仕,因太史奏少微星见,诏举遗逸,三聘不起,赐号“少微先生。”
《通鉴要览》 卷。
崔敦诗著,又有《文集》《制稿》《奏议》、“《制海》《韵鉴》” 等书。
《通鉴小录》 卷。
永新冯翼翁著
《明焦竑经籍志》
[编辑]编年类纪录
[编辑]《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注〉《司马光》:
《通鉴纪事本末》四十二卷。〈注〉《袁枢》:
《资治通鉴外纪》十卷,《外纪目录》三卷〈注〉刘恕。
《通鉴源委》八十卷。〈注〉赵完璧。
《通鉴前编》十八卷。〈注〉金履祥:
《通鉴续编》二十四卷。〈注〉陈桱:
《通鉴长编》一百六十八卷。〈注〉李焘。
《续通鉴长编举要》六十八卷。〈注〉李焘。
《通鉴问答》五卷。〈注〉王应麟:
《通鉴解题》十二卷。〈注〉吕祖谦:
《通鉴通释》一卷。〈注〉吕祖谦:
《通鉴要略》 卷。
《续通鉴要略》十卷。〈注〉宋·章衡
通鉴部总论一
[编辑]宋司马光文集
[编辑]答范梦得
[编辑]光前者削奏时,将谓宫教二年改官,不知新制乃须 五年,得无却成奉滞否?惭𢙀!惭𢙀!梦得今来所作丛 目,方是将实录事目标出。其《实录》中事应移在前后 者,必已注于逐事下讫。自《旧唐书》以下,俱未曾附注, 如何遽可作长编也?请且将《新、旧唐书》纪、志、传及统 纪补录,并诸家传记小说,以至诸人文集,稍干时事 者,皆须依年月注所出篇卷于逐事之下;《实录》所无 者,亦须依年月日添附;无日者附于其月之下;称是 月,无月者附于其年之下;称是岁,无年者附于其事 之首尾;有无事可附者,则约其时之早晚,附于一年 之下。但稍与其事相涉者,即注之过多不害。尝见道 原云:“只此已是千馀卷书,日看一两卷,亦须二三年 功夫也。俟如此附注俱毕,然后请从高祖初起兵修 《长编》,至哀帝禅位而止。其起兵以前、禅位以后事,于 今来所看书中见者,亦请令书吏别用草纸录出。每 一事中间空一行许素纸。隋以前者与贡父,梁以后 者与道原,令各修入长编中。”盖缘二君更不看此书。 若足下只修武德以“后,天祐以前,则此等事尽成遗 弃也。二君所看书中,有唐事,亦当纳足下处,修入长 编耳。其修《长编》时,请据事目,下所该新旧纪志传,及 杂史小说文集,尽检出一阅。其中事同文异者,则请 择一明白详备者录之。彼此互有详略,则请左右采 获,错综诠次,自用文辞修正之,一如《左传》叙事之体 也。”此并作大字写。若彼此年月事迹,有相违戾不同 者,则请选择一证据,分明,情理近于得实者,修入正 文,馀者注于其下,仍为叙述,所以取此舍彼之意。凡 年号皆以后来者为定。假如武德元年,则从正月便 为唐高祖武德元年,更不称隋义宁二年。元宗先天 元年正月,便不称景云三年,梁开平元年“正月”,便不 称“唐天祐四年”也。诗赋等若止为文章诏诰,若止为 除官及妖异,止于怪诞诙谐,止于取笑之类,便请直 删不妨。或诗赋有所讥讽,诏诰有所戒谕,妖异有所 儆戒,诙谐有所补益,并告存之。大抵《长编》宁失于繁, 毋失于略,千万切祷切祷!今寄道原所修广本两卷 去,恐要见式样故也。甚思“与足下相见熟,共商确,无 因可得,企渴!企渴!”中前寄去《晋纪》八卷,写净草者必 已写了,其原本却告分付儿子康令带来,虽未了,亦 告分付,盖为今夏递往南康军,路中遗失却三卷,若 更失此,则都无本故也。其写了净草,续附递来,不妨。 卿所清出《魏纪》,今令李永和带去,有改动者,告指挥 别写及楷改目痛灯下作此书恕其不谨。光上凡有 人初入《长编》者,并告于下。其注云:某处人或父祖已 见于前者,则注云:“某人之子或某人之孙。”今更寄贡 父所作《长编》一册去,恐要作式样。并道原广本两卷, 并告存之。
贻刘道原
[编辑]光再拜。光少时惟得高氏《小史》读之,自宋讫隋,正史 并《南》《北史》,或未尝得见,或读之不熟。今因修南北朝 《通鉴》,方得细观,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 虽于禨祥谈嘲小事无所不载,然叙事简径,比于南 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窃谓陈寿之后,唯延寿可以亚之也。渠亦当时见众人所作《五代史》,不快意,故 “别自私著此书也。”但恨延寿不作志,使数代制度沿 革,皆没不见。道原《五代长编》若不费功计,不日即成。 若与沈约、《萧子显》、魏收三志,依《隋志》篇目,删次补葺, 别为一书,与《南北史》《隋志》并行,则虽正史遗逸,不足 患矣。不知道原肯有意否?其符瑞等皆无用可删。《后 魏释老志》取其要用者,附于《崔浩传》后,《官氏志》中,“氏 族附于《宗室》及《代初功臣传》后,如此则南《北史》更无 遗事矣。今国家虽校定摹印正史,天下人家共能有 几本,久远必不传于世?又校得绝不精,只如《沈约叙 传》,差却数板亦不寤,其他可知也。”以此欲告道原,存 录其律历、礼乐、职官、地里、食货、刑法之大要耳,不知 可否如何如何?光再拜。
《刘恕通鉴问疑》
[编辑]二十六则
[编辑]秘书丞高安刘公,讳恕,字道原。尝同司马公修《资治通鉴》,司马公深畏爱其博学,每以所疑问焉。秘丞公未冠登第,名动京师,文行并高,意气伟然,然以直不容于世,论次一家之书,欲为万世之传,固已负其初心。而书未及成,捐弃馆舍,后世又未必知秘丞公于《通鉴》,尝预有力焉也。秘丞公有子曰羲仲,伤其先人功之不彰,而幼侍疾家廷,尝备闻馀论,乃纂集其与司马公往复相难者,作《通鉴问疑》。
道原尝谓司马君实曰:“正统之论,兴于汉儒。推五行 相生,指玺绶相传,以为正统是神器大宝,必当扼喉 而夺之,则乱臣贼子释然得行其志矣。若《春秋》无二 王,则吴楚固周诸侯也,史书非若《春秋》,以一字为褒 贬,而魏晋南北、五代之际,以势力相敌,遂分裂天下, 其名分位号,异乎周之于吴楚,安得强拔一国,谓之 ‘正统’”,馀皆为僭伪哉!况微弱自立者,不必书为“僭”;背 君自立者,不必书为“逆。”其臣子所称,亦从而称之,乃 深著其僭逆也。〈按道原羲仲父也君实父执也何 不称秘丞与温公或司马公而直呼曰
《道原》君实似,于心未安否。
〉《君实》曰:“道原言诸国名号,各从臣子所称,固为通论。 然修至十六国,有修不行者。至如乞伏国仁,初称单 于,苻登封为苑川王;干归称河南王,前秦封为金城 王,又封陇西王,进封梁王;前秦灭,乃称秦王,后降于 后秦,已而逃归,复称秦王,又降于秦,为河南王;炽盘 亦称河南王,又复称秦王;吕光初称酒泉公,改称三” 河王,后乃称梁王;秃发乌孤初称西平王,改称武威 王;利鹿孤称河西王;傉檀称梁王,后去年号降于秦, 既而复称凉王;段业称凉王;沮渠蒙逊杀业,自称张 掖公,改称河西王,魏封为凉王。若此之类,当称何国? 若谓之河南、陇西,乃是郡名;若谓之“秦、凉”,则其所称, 又国号屡改,若不著名,知复为谁?又匹夫妄自尊大, 即因其位号称之,则王莽、公孙述亦不当称姓名也。 今欲将吴、蜀十六国及五代偏据者,皆依《三十国春 秋》书为某主,但去其僭伪字,犹《汉书》称赵王歇、韩王 信也。至其死,则书曰卒,谥曰“某皇帝,庙号某祖某宗”, 独南北朝书某主而不名,其崩薨之类,从旧史之文, 不为彼此升降如此。以理论之,虽未为通,然非出己 意,免刺人眼耳。不然,则依宋公明《纪年通谱》,以五德 相承,晋亡之后,元魏继之,黜宋、齐、梁、陈、北齐、朱梁,皆 如诸国称名称,卒或以朱梁比秦,居木火之间,及比 王莽,补无王之际,亦可也。五德之论,出于汉儒,由是 并依天道,以断人事之不可断者耳。
道原曰:“晋元东渡,南北分疆,魏周据中国,宋、齐受符 玺,互相夷虏,自谓正统,则宋齐与魏周,势当两存之。 然汉昭烈窜巴蜀似晋元,吴大帝兴于江表似后魏。 若谓中国有主,蜀不得绍汉为伪,则东晋非中国也; 吴之立无所承,为伪则后魏无所承也。南北朝书某 主而不名魏何以得名吴蜀之主乎?”
君实曰:“光因道原言,以吴、蜀比南北朝,又思得一法, 魏、吴、蜀、宋、齐、梁、陈、后魏、秦、夏、凉、燕、北齐、后周、五代诸 国,名号均敌,本非君臣者,皆用列国之法,没皆称殂, 王公称卒。周、秦、汉、晋、隋、唐尝混一天下,传祚后世,其 子孙微弱播迁,承祖宗之业,有绍复之望,欲全用天 子法以统临诸国,没则称崩,王公称薨。东晋元帝已” 前,称崩薨而名列国,刘备虽承汉后,不能纪其世次, 犹宋高祖称“楚元王后”,李昇称“吴王恪后”,是非不可 知,不得与汉光武、晋元帝为例。
道原曰:“尝混一海内者,并其子孙,用天子法;未尝相 君臣者,从列国法”,此至当之论也。然以晋元比光武, 兹事恐未当。晋失其政,五胡纷扰,天命不常,唯归有 德。若东晋德政胜,则僭伪之主必复为臣仆,而东晋 与?
“诸国异名号,并正朔”,是德政不相胜也。吴尝称臣 于魏,魏不能混一四海,不得用天子法;而东晋僻在 江南,非魏之比。又诸国苻坚、姚健、姚苌、慕容垂等与 东晋非君臣,东晋乃得用天子之法乎?若秦、夏、凉、燕 及五代诸国,虽僭窃名号,皆继踵仆灭,其兴亡异于吴、蜀南北朝。此黜之不当疑也。
《君实》曰:“道原黜秦、夏、凉、燕及五代诸国,愚虑所不到 者。然欲使东晋与五胡并为敌国,则与光所见异。”晋 元乃高祖曾孙,琅琊嫡嗣,其镇建邺,加镇东,皆西朝 诏除也。怀愍既死贼庭,天下推戴元帝者,时宗室领 藩镇,最亲强盛者,元帝而已。晋尝奄有四海,兼制夷 夏,苻姚、慕容垂等,虽身不晋臣,其父祖皆晋臣,而东 晋之视苻、姚,犹东周之视吴、楚也。魏、吴俱为列国,岂 能相臣?吴称臣于魏,犹勾践之事夫差,石勒之事王 弥,非素定君臣之分者也。然不知晋武帝、隋文帝之 初,吴主陈主当称吴主皓,陈主叔宝、萧琮附庸为当 名否?晋未平吴之前,欲如魏世与吴抗敌,宜如魏世 用列国法。晋传于宋,宋传于齐,齐传“于陈”,当用宋、齐、 梁、陈年号,以纪诸国事迹。陈亡之后,用隋年号,隋未 平陈以前,称隋主而不名。萧琮为后周附庸,与梁、陈 非君臣,梁、陈不当名萧琮也。
《君实》曰:“汉有国邑者,则曰封某主某侯;无国邑者,则 曰赐爵关内侯。魏、晋王侯,率皆虚名。若云无国邑者, 则亦有就国者。沈庆之以始兴优近,求改封南海,是 食国租税也;若云有国邑,则有封境外郡县者,如宋 有始平王,魏有广陵王也。不知当书封某王侯,当书 赐爵某王侯。”
道原曰:“南北朝诸王,虽不就国,皆有国邑、国官。宋孝 武大明中,分实土郡县为侨县境。《宋志》,雍州有始平 郡,青州有太原郡,荆州有河东郡,皆侨郡也。《齐志》,秦 州有始平郡,故宋有始平王。《魏志》,豫州有广陵郡,故 魏有广陵王。恐不可云赐爵,当云封某王侯也。” 君实曰:“凡用天子法者,所统诸侯皆用称薨,而《晋书 帝纪》”惟亲王、三公及二王后称薨,馀虽令、仆、方伯、开 府如羊祜、杜预之徒,亦止称卒。《隋书·帝纪》,内史令、纳 言及封国公、郡公者亦称卒,惟亲王、三公及开府仪 同三司称薨。《新、旧唐书》,令、仆、中书令、侍中、平章政事、 参知机务政事皆称薨。若依古礼,五等称薨,则晋惠 帝时令、长卒伍皆有爵邑,不可概称薨。西晋荀勗等 为尚书令、中书监,令虽用事,不谓之宰相。东晋庾亮、 何充等始谓之宰相。欲自晋以后,惟王爵及三公宰 相称薨,馀皆称“卒”,南北朝王公亦称“卒。”至隋则令仆、 内史令、纳言为宰相。至唐则平章政事为宰相,三师、 三公皆为散官,欲皆以为薨,可乎?
道原曰:“周、秦、汉、魏诸侯称薨,至晋已后,唯王爵及三 公宰相称薨。或薨或卒,于例未匀,不如用陆淳例皆 称卒。”
《君实》曰:“诸臣称卒,诚为确论,但恨已进者周、秦、《汉纪》。”
不可请本追改。其《晋》《隋》《唐纪》,除诸王、三公、三师称薨,
馀虽宰相亦称“卒”,尚书令仆及门下、中书权任所在,
谓之“宰相”,终非正三公也。
《道原》曰:“散官若亦称薨,宰相不应称卒。”
君实曰:《长历》景平二年正月丁巳朔,二月丁亥朔。《后 魏书纪志》,是岁不日食,道原于《长编》,何故书“景平二 年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道原曰:“‘‘《宋高祖纪》,永初三年正月甲辰朔,景平元年 正月己亥朔,皆与刘仲才《更历》合。旧本八月乙未朔, 九月当乙丑朔,误作辛丑。十月甲午朔,误作庚午。十 一月甲子朔’,误作庚子,十二月癸巳朔’,不误。十二月 癸巳,则二年正月当癸亥朔,二月癸巳朔,三月壬戌 朔,旧本乃误作正月丁巳、二月丁亥、三月丙戌至四” 月辛卯不误。《建康实录》:“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 食之。乙未,义恭为冠军。丁未,大风。”皆与《宋书》纪同。唯 《宋书》误以二月为正月,《南史》误以二月朔为己卯。 《君实》曰:《晋帝纪》《晋春秋纪年通谱》:“隆安五年九月吕 隆降秦,十月姚兴侵魏。”《道原》何故于元兴元年书“五 月姚兴侵魏,八月吕隆降秦?”
道原曰:《姚兴载记》:“兴遣姚平伐魏,姚硕德伐吕隆,硕 德败隆于姑臧。姚平攻魏乾城,陷之,遂据柴壁。魏军 攻平,截汾水守之。硕德攻隆,为持久计,隆惧,遂降。姚 平赴汾水死。”《魏书》:“天兴五年五月,姚兴遣其弟义阳 王来侵平阳,攻陷干壁。八月,车驾西讨,至干壁,平固 守,进军围之。姚兴悉举其众来救,帝度蒙坑,逆击兴” 军,大破之。十月,平赴水死。天兴五年,晋之元兴元年 五月也。八月,魏围姚平于干壁,然后吕隆降于硕德, 则是八月也。《晋纪》隆安五年九月吕隆降秦,“十月姚 兴侵魏”者,误也。晋去中国远,事得于传闻,故或前一 年,或后一年。载纪往往按诸国书,而本纪凭晋时起 居注,故差误特甚。
君实曰:《晋纪》:“义熙十二年二月,姚兴死,子泓嗣。五月, 司马休之、鲁宗之奔姚泓。”道原何故于义熙十二年 五月书司马休之、鲁宗之奔姚兴?
道原曰:“《姚兴载记》:‘晋义熙十一年正月,荆州刺史司 马休之、雍州刺史鲁宗之与刘裕相攻,遣使来求援。 五月,休之等为裕所败,奔于兴’。”《晋书休之传》亦云“奔 姚兴。”是十一年五月,姚兴犹未死,而《姚兴载记》《后魏本纪》《十六国春秋》《北史僭伪附庸传》《南史宋武帝纪》, 姚兴以义熙十二年二月死。是《晋纪》误以十二年二 月为十一年二月,故休之等奔秦,亦误云奔姚泓也。 君实曰:“《武陵王纪》本传:大宝二年四月,纪僭位于蜀, 年号天正,与萧栋暗合。”识者尤之曰:“于文,天为二人, 正为一止,言各一年而止也。”道原何故于承圣元年 书《武陵王纪》即位于蜀?
道原曰:“《南史简文纪》,大宝二年八月,侯景即位。明年 四月,《武陵王纪》僭号于蜀。”按萧栋以大宝二年八月 即位,改元天正,若《纪》以大宝二年四月改元,事乃在 先,非是暗合。又《纪》本传:纪“次西陵,时陆纳未平,蜀军 复逼,元帝忧之。”陆纳以承圣元年十月反,则大宝二 年不应言陆纳未平也。故从《帝纪》承圣元年、《武陵王 纪》僭号为是,君实曰:“然。”
君实又曰:“晋都督领刺史,有止督本州者,刺史专统 本州,何谓更加‘督’字?”《南史》略去所督州名,但云加都 督,都督岂虚名乎?
道原曰:“《齐百官志》:晋太康中,刺史治民都督知军事, 至惠帝乃并任,非要州则单为刺史。是刺史不加督 字者,不得总其统内军事也。”檀道济都督江州之江 夏、豫州之西阳、新蔡晋熙四郡诸军事。江州刺史,《晋》 《宋志》,江州领郡九,豫州领郡十,而道济止得都督四 郡。南北朝时,军任甚重,都督岂虚名哉!《南史》但云江 州刺史,务欲省文,不知害义也。
君实曰:《后魏礼志》:“太和十五年,诏尊烈祖为太祖,显 祖为二祧。”《帝纪》:“太宗永兴二年,谥道武为宣武皇帝, 庙号太祖,不言号烈祖。”又道武功业最盛,庙号世祖, 何为不预二祧?
道原曰道武,追尊神元庙号始祖,平文庙号太祖,昭 成庙号高祖,皆为不迁之庙。则太宗上宣武帝号,不 应又号道武庙为太祖,史官但举后来庙号耳。孝文 去文太祖之号,亦必去昭成高祖之庙号,故孝文庙 号高祖。魏收《序纪》,惟称始祖神元皇帝,而平文、昭成 皆不冠庙号也。《礼志》诏书云:“烈祖有创业之功,世祖” 有开拓之德。其以道武为太祖,比后稷;世祖;烈祖为 二祧,比文武。是“显祖”字上脱“世祖”二字也。
《君实》曰:《梁》。
《高祖纪》,“中兴元年十二月,宣德皇后授高”
祖大司马,依晋武陵王承制故事,二年正月又加高 祖大司马,解承制,何也?
道原曰:旧本《梁高祖纪》,中兴二年正月,“‘大司马解承 制’。《齐和帝纪》亦云‘大司马梁王解承制’,后人误于‘大 司马’”上加于“‘高祖’三字也。”
君实曰:《魏纪》“太和九年均田诏云:‘还受以生死为断’。 《志》云:‘十五以上受田’。又云:‘及课则受田,老免则还田’。 又云:‘有举户老小癃者,年逾七十不还’。是不以生死 为断也。又云:‘所授之田率倍之’。”是受四十亩者,更受 八十亩闲田。欤桑田不在还受之限。是民于田中种 桑者,即得为永业。欤又云:非桑之土,夫给一亩,或给 二十亩,或十六亩,何其不均也?又曰:“应还之田,不种 桑枣”,是露田,又不种欤。又云:尝从见口有盈者,无受 无还,何哉?又云:一人之田,正从正,倍从倍,不得隔越 他畔,是二者必须相邻,地形安得如此?井田废久矣, 天下皆民田也,魏计人口及奴婢皆以田给之,其亦 有说乎?
道原曰:“《后魏食货志》云:‘诸远流配谪无子孙及户绝 者,墟宅桑榆,尽为公田,以给授受’。观均田制度,似今 世佃官田及绝户田出租税,非如三代井田也。刘、石、 苻、姚丧乱之后,土田无主,悉为公田,除兼并大族外, 贫民往往无田可耕,故孝文分官田以给之。然有分 限,丁口,计亩给田,老死还纳,别授壮者,非若今世作” 全户税佃,不计其岁月,但不得典卖耳。诏书言其略, 故云“还受”,以死生为断,《本志》言其详,故有还、不还之 别也。“不栽树者谓之露田”,男夫受露田四十亩,妇人 二十亩,谓男夫之有妇者,共受六十亩也。“丁牛一头 受田三十亩”,谓户内更有一丁未娶者,及有牛一头, 又受三十亩也。“限四牛所受之田率倍之”者,谓每一 丁一牛,则倍三十亩。丁牛虽多,给田止于一百二十 亩,故曰“限四牛”也。初受田者,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 前后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给一 亩,依法课莳。榆、枣,谓初受田者,虽娶妇同一户,不复 给田。非桑之土,惟种枣、榆共八株,故止给一亩。下文 云:“麻布之土,男夫及”课别给麻田十亩,妇人五亩,并 枣榆地亦十六亩也。桑田用力最多,欲劝人种桑,故 赐为永业田。露田有还受故不得种桑麻也。恒从见 口,有盈者无还无受,不盈者受种如法。谓种桑不还 田,计见男夫及丁口,其合给田亩外,桑田有馀,亦许 为主,但不受亦不还耳。若受少桑田者,复受于官种 桑果故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也。一人 之分,正从正,倍从倍,不得隔越它畔,犹下文云“进丁 受田,尝从所近”,谓取逐户傍近,不必地相邻也。唐制, 丁男给一顷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世业则身死,承户者受之,口分则没官更给人。后讳“世”字,故云 “永业。”魏、齐、周、隋享国日浅,兵革不息,农民“常少而旷 土常多,故均田之制存。至唐承平日久,丁口滋众,官 无闲田,不复给受,故田制为空文。《新唐书·食货志》言 ‘口分世业之田,坏而为兼并。其意似指以为井田之 比,失之远矣’。”君实曰:“然。”
《刘羲仲通鉴问疑》
[编辑]九则
[编辑]君实访问道原疑事,每卷不下数条,论议甚多,不能尽载,载其质正旧史差谬者。然道原在书局,止类事迹,勒成长编,其是非予夺之际,一出君实笔削,而羲仲不及见。君实不备知凡例,其是非予夺所以然之故范纯夫亦尝预修《通鉴》,乃书所疑问焉。
汉之薛包、茅容等,旧史止附别传,《通鉴》具载事迹,不 可不谓广记。而淮南王太史公皆称屈原“《离骚》与日 月争光”,《通鉴》乃削去屈原投汨罗撰《离骚》等事,历代 儒林文苑隐逸传直入削去七八。《春秋》褒秋毫之善, 《通鉴》掩日月之光,此羲仲所疑一事也。
《二京》《三都》等赋、《解嘲》《宾戏》等文,《通鉴》皆不书,而孟子 与梁惠王、荀卿与临武君、难疑答问,《通鉴》不漏略一 句。荀、孟事迹则隐没不书。太史公之于管、晏,犹次其 传而不论其书,司马公之于孟、荀,乃论其书而不次 其传。此羲仲所疑二事也。
《通鉴》:吴蜀曰主,曰“殂”,南北朝曰主,曰“帝”,曰“殂。”司马公 言“地丑德齐,不能相一”,用列国之法,庶几不误事实, 近于至公。然世宗封李昪为唐国主,仁宗封元昊为 夏国主,主与帝,非列国也。司马公论正统,与欧阳公 略同,而欧阳公天下有统,以有统书之;天下无统,以 无统书之。《通鉴》若言有统,则不当书南北朝为帝;若 言无统,则不当书南北朝为主。此羲仲所疑三事也。 宋高祖射蛇于新洲,明日见青衣童子杵药曰:“我王 为刘寄奴所伤,然寄奴王者,不可杀。”高祖叱之皆散。 《通鉴》凡此类符谶事皆不书,而秦二世元年书汉高 祖斩蛇事,高祖斩蛇,非符谶乎?《通鉴》何以书?此羲仲 所疑四事也。
陆云本无元学,夜行迷路,见一少年与谈《老子》,后寻 宿处,乃王弼冢。自此谈元,殊进《通鉴》。凡此类神怪事 皆不书,而梁中大通二年,书寇祖仁藏金事。祖仁藏 金,非神怪乎?《通鉴》何以书此羲仲所疑五事也。 北齐神武出征,遇天寒雪,使人举毡,陈元康于毡下 作军书,飘飘运笔,俄顷数纸。神武目之曰:“此何如孔 子?”《通鉴》凡此类过褒事皆不书。而汉延光元年,书荀 淑比叔度为颜回。不知叔度于颜回,何异元康于孔 子?此羲仲所疑六事也。
孙彦高在定州,默啜围州城,彦高倒锁宅门,告其奴 曰:“善守宅门,勿与锁钥。”凡此类过贬事皆不书,而晋 隆安三年书王凝之借鬼兵于大道,不知凝之借鬼 兵,何异彦高守锁钥?此羲仲所疑七事也。
《通历》及《大业记》称炀帝弑文帝。《通鉴书》曰“上崩”,中外 颇有异论。《唐历》及《新唐书》称武后杀太子弘。《通鉴书》 曰:太子弘薨,时人以为武后杀之。《通鉴》疑以示疑。而 宋元徽四年书冯太后鸩显祖事,唯《天象志》云:“献文 暴崩,实鸩毒。”元行冲《国典》云:“冯太后伏壮士,太上入 谒,遂崩。”司马公安知为鸩显祖?且司马公又安知鸩 “显祖者是冯太后与否也?”此羲仲《所疑八事》也。〈以上八则 问〉
纯夫曰:“足下可谓善问,祖禹安敢不答。然其间所问 节目,曩日当陪论议。因足下之问,可以解诸儒之疑, 此《通鉴》起予之助也”云云。羲仲得纯夫书,悔难。《通鉴》 之为书,君实寓局秘阁,道原实预讨论。君实与道原 皆以史自负,同心协力,共成此书,曰:光之得道原,犹 瞽师之得相者也。范纯夫、刘贡父、司马公休亦推道 原功力最多。君实尝有言:“光修《通鉴》,唯王胜之借一 读,他人读未尽,一编已欠伸思睡矣。”扬子云云:“后世 复有子云,元必不废矣。”方今《春秋》尚废,况此书乎?聊 用自娱馀生而已。呜呼!君实所以用意远矣,非为寡 闻浅见道也。然君实始成《通鉴》,以道原遗言求《通鉴》 定本,乃录一本以付其家,而告羲仲曰:“先君子临终 时遗言,恨不见书成,而此书之成,先君子力居多,他 日须有从足下求之者。若欲传,当传予之。非独区区 之恳,亦先君子之志也。”然则君实期羲仲亦厚矣。羲 仲既痛恨先人不及见奏成书,又惧后世有以小言 破言,以小道害道,不幸而似羲仲者,故纂集其往复 问难,使后世有考焉。〈以上答问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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