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第003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三卷 |
第三卷目录
选举总部总论二
叶时礼经会元〈选举〉
章俊卿群书考索续集〈汉唐制度 唐选举之弊 贡举 流品〉
性理会通〈求贤〉
金史〈选举志序〉
元史〈选举志序〉
大学衍义补〈清入仕之路〉
选举典第三卷
选举总部总论二
[编辑]叶时礼经会元
[编辑]《选举》
[编辑]论成周选举之法,孰不知乡举里选之为公;论三年 大比之法,孰不知德行道艺之重?然亦思周之选举 不属之他官,而属之教官者,夫岂无意欤?盖必有以 教之于平时,斯可以兴之于异日;既有以书之于每 岁,斯可以考之于三年。且以乡大夫宾兴之制视之, 三年大比,则合六乡之民而考其德行道艺,有德行 者为贤,则兴其贤;有道艺者为能,则兴其能。既有贤 能之可兴,则乡老以三公之尊,乡大夫以六卿之贵, 与夫六乡之吏以士大夫之贤,以《乡饮酒》之礼,礼而 宾之。夫以六乡之民,得与士大夫相酬酢,以贤能之 可尊而尊其人也。宾之明日,公卿群吏乃以其书献 之于王,王乃拜而受之,登于天府。内史掌诏王治,乃 书其贰将以诏王用之。夫以六乡之士,而可以当天 子之拜,可以联祖庙之藏,是又以贤能之可敬而敬 其书也。所谓“贤能”者,曰德行道艺而已。六乡之民,果 何修而臻此?盖将自乡大夫以正月颁法教民之时, 而其考察者即德行道艺也;党正以正岁属民读法 之时,而所书者亦德行道艺也。族师所书,虽曰“孝友 睦姻有学”,闾胥所书,虽曰“敬敏任恤”,无非德行道艺 中物。特于二十五家之闾,百家之族,凡有一行一艺 皆书之,而未遽责其德行道艺之全备尔。不惟是尔, 《大司徒》掌教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所谓六德、 六行、六艺者,即此物也。以至司谏虽非六乡之吏,而 掌纠万民之德而劝之朋友,正其行而彊之道艺,巡 问而观察之,以时书其德行道艺,皆此物也。平日之 教者以此,则今日之兴者亦以此,平日之书者以此, 则今日之考者亦以此。教之之初已为宾兴之地,兴 之之日尚何负于宾礼之隆哉!大哉成周之教,不独 六乡为然也。宫正之纠宫卫,必曰“纠其德行,教之道 艺”;师氏、保氏之教国子,必曰:“教以德行,养以道艺。”是 无往而不为德行道艺也,而况于三年宾兴之选乎? 然乡大夫既以大比而宾兴矣,又曰“退而以乡射五 物询众庶”者,盖将以是而示人之激昂,而为宾兴之 继也。射特六艺之一物尔,而有五物之分:一曰和,是 其内志正也;二曰容,是其外体直也;三曰主皮,是其 持弓矢审固也;四曰和容,则知容止比于礼;五曰兴 舞,则知其节奏比于乐。郑氏曰:“和载六德,容包六行。” 主皮、和容、兴舞,则六艺之射与礼乐欤。盖射可以观 德,州长春秋会民,则以礼而射于党序,是以射择士 也。乡大夫以射礼而询众庶,则六乡之民又将因射 而知自勉矣。故又曰:“《比》谓使民兴贤”,是民自知其贤 而兴之矣。出而使为之事,则民岂有不服者哉!使民 兴能,是民自知其能而兴之矣。入而使治其事,则事 岂有不理者哉?贤能之兴,皆出于民,此乡举里选所 以为公也。以所兴之人而还以治之,必能趋事赴功 而与民相劝助,故入而在官府治事者,此人也;出而 在比闾为长者,此人也。则是在官临民者,孰非德行 道艺之人哉?后世选举之法,坏人自科目始。吁!科目 岂能坏人?亦教之者有以坏人也。郑司农谓“兴贤若 汉举孝廉,兴能若举茂才”,不知汉之平时所教者果 孝廉、茂才否?夫教之以利禄之学则所举者皆利禄, 教之以词章之学则所举者皆“词章,所教在此,所学 在此,则所举在此。”科目未足坏人才,而教化已先坏 人心术矣。后世言者,非不知乡举里选之为可复,然 平时无德行道艺之教,而一旦欲行德行道艺之选, 岂不迂哉?虽然,成周以德行道艺教民,而《司徒》三物 之教,惟六德六行六艺尔,道不知为何物,然则道之 为教,非可一端名也。先王以教职而属之司徒,乡官 不过“画乡遂、理兵农、征财贿、掌山泽、联关畿,与夫师 田、行役、冠、昏、饮射、丧、祭之法”而已。成周以道教民之 意,固隐然在此矣。《孟子》以“五谷鱼鳖不可胜食,材木 不可胜用,使民养生送死无憾,而为王道之始。”《韩子》 以士农工贾之民,父母兄弟夫妇朋友之位,推而至 于宫室、桑麻、粟米、蔬果、鱼肉之物而归之道化之原, 皆此意也。周人六乡之教,无非吾道中物,而六德、六 行、六艺之物,实自吾道中来。异时宾兴贤能,出长入 治,亦无非吾道之教。先王以道设教盖如此,后人不 能以道化吾民,而区区欲以科目取士,尚何怪人才不如古欤?
章俊卿群书考索续集
[编辑]《汉唐制度》
[编辑]选举之法,一变而为辟举,再变而为限年,三变而为 中正,四变而为停年,五变而为科目。自隋始置进士 科,而唐因之,其科目之不一,而明经、进士尤贵,其得 人已盛,可为后世之良法也。古之所谓乡举里选者, 犹曰“乡里之选举”云尔。唐则不然,举以礼部,谓之贡 举;选以吏部,谓之铨选。其名同,其事异,而其意于古 有合。苟循其制而善用之,虽古所以取士之方,何以 加是哉?汉初为辟举之法,限以四科:一曰德行,二曰 经学,三曰明法,四曰任事。要知本末具举,此其意又 与《周官》“考其德行道艺而宾兴之”,岂遽相远?然而举 之于郡国,而任之于王朝。其初天下畏法,莫敢缪举, 而不举者有罚;其后举者猥滥,而妄举者有罚,则循 私忘公之弊已形矣。左雄为限年之法,但使诸生试 学文,史试章奏,一切责之以课试,而贡举之渐兴也。 当是时,胡广、张衡已议其非,以为诏举孝廉,一以能 诵章句节奏按为限,是为捐本而忘末。而魏氏之兴, 遂立九品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其取士之 意,本欲合之于古,以德行为先,而其弊乃至于纯任 阀阅,不论贤愚。故刘毅云:“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晋宋循袭,莫之革弊。夫以名求之,则中正之选,岂不 合古?然流弊之甚,历代厌苦,反不若左雄课试之法, 行之十年,号称得人。然则善法古者,又何必徇其区 区之名也?九品之弊,权归吏部。刘毅云:一吏部两郎 中而欲究竟人物,何异以管窥天而求其博?于是崔 亮为停年格,士无贤否,专以解日月为断,谓之“年劳 甄陞”,踵而行之。史谓魏之失才自亮始,然其法亦因 时制尔,夫岂得已哉!崔亮停年之法,即裴光庭之《循 资格》也,于时为讥,于今为用,是亦乌可少哉!观亮《与 甥刘景安书》,亦以激于中正之弊而为此尔。故格法 创于魏,科目兴于唐,皆所以救中正之弊也。陈黯曰: “进士科目自汉至唐为擢贤。”真知言哉。
《唐选举之弊》
[编辑]当唐之时,言其选举之弊,一曰不求德行,而第考文 章之末艺,以为非古。薛登曰:“古之取士,必考素行之 原,询乡曲之誉。汉世求士,亦观其行硕文效,试官武 阅。”守御刘峣曰:“国家以礼部为考试之门,考文章于 甲乙,故天下驱驰于才艺,不务德行。”杨绾请因古制, 县令举孝廉于刺史,刺史升之礼部。柳冕言:文章之 “士,不根教化。进士以诗赋,取不先道理,明经以墨义, 考试不举儒术,选人以书考,殿最不专拟人物。各有 旨义,著于史集,以此知本者。然而不考其所以变之 之由,则亦不足以为义也。”古者天子自治者,王畿千 里之外,即为封建,其王城二百里之外,又责之都鄙 之长,则天子所治者,六乡、六遂、二百里之间尔。当此 之时,四民皆世其业,无越乎分守其比闾之民,修其 德行而书之乡大夫者,又非有后世骤贵峻拔之势, 固亦无所觊觎,而其心术纯一,毁誉自不相冒。乡遂 之官,下视所隶,伍伍相联,朝夕相习,可以指数而心 喻,又不难乎考察。下而汉郡国杂置,然其僚佐皆自 辟除,常岁所贡,率二万口贡一人,不过贡一二百人 而止。以天子之朝,公卿之重,一岁之久,按郡国所推 荐,一二百人之贤否进退,虽在数千里之外,亦无难 者。自汉武稍稍裁抑,侯国秩二千石,不许擅授。魏晋 而降,权益内移,故有敕用州簿郡功曹者。至于隋制, 则一命以上之官,皆由朝授。由是朝授岁选,动以万 计。而“后世爵禄益贵,奔竞成习,欲以无形之德行,不 可凭之毁誉,人人察之,而冀其所得,岂不难哉!魏之 中正,曷尝不以德行为本,而流弊之甚,后代苦之。”要 知封建不立,世禄不行,郡县之权悉归朝廷,而欲效 古贡士之常制,不可得已。故科目肇于汉,兴于隋,著 于唐,而备于宋朝,此诚擢贤之路也。诚使收之以贡 举,格之以法律,而分置之朝廷与州县,严为考绩之 法,而徐考其后,岂不合于唐、虞所谓“敷奏以言、明试 以功”之良法哉?而奚遽不足以得其德行之实也哉? 又奚至于舍本而徇末也哉?
《贡举》
[编辑]高宗时,刘祥道言“岁入流千五百,经学时务,比杂色 人三分不及一。”元宗时,杨玚言:“流外及诸色仕者岁 二千,过明经、进士十倍。”是唐科目取人,不及杂色入 流之众也。然唐取士之途又有二焉:由学馆曰生徒, 由州县曰乡贡。而杨玚言:明经、进士百人,二监生千 百数,当选者十之二,而得第者无几。是言生徒不及 乡贡也。进士科不过三十人,故杜祐言“进士得第者 百一二,明经者十一二”,是进士又不及明经多也。生 徒不及乡贡,进士不及明经,明经、进士又皆不及杂 色入流,此其选数之大凡也。唐初贡举属之考功,至 开元移之礼部,所谓主司皆有常人,则既预知之矣。 不惟预知也,亦可预谒之;不惟预谒也,亦可预托之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故者以情托,此岂复有 真贡举哉?故有因权势以相倾夺,如牛、李之党,由于 钱徽典举之日,至于互相磨轧者四十馀年。于是又 有畏嫌自私,而矫时以为公者。则有嫌于贵而不得 举者矣,如韩退之之《序齐皞》是也;有嫌于富而不得 举者矣,如柳子厚《与王参元书》是也。幸而不出于私, 则又不幸而入于矫。夫其娇者,必有所惩也。故观其 矫而思其所惩之由,则通榜取士,弊且如此。此唐名 臣,多由此出,彼果何以致之耶?岂其有徇私之弊,而 犹不失其收时望之利耶?若夫崔群之第缘梁肃,杜 牧之第缘吴武陵,李商隐之第缘令狐绹,卢肇之第 缘李德裕,每每类此,亦何恶于请托哉!
《流品》
[编辑]汉之用人,不分流品,视其材能勋绩,等而上之,无有 限格。周勃以木强,申屠以蹶张,薛宣以书佐,魏相以 卒史,皆致位丞相。然其入仕之始,等级次第,亦自有 品节存乎其间。其以明经进者,则多除博士或大夫、 侍中,如严助、朱买臣、疏广、平当之徒是也。其以材武 勇猛进者,则多除太仆或中郎将骖乘,如夏侯英、公 孙贺、卫绾之徒是也。张汤以法律进身,则先以法官 处之,始为内史,后为廷尉,皆法官也。黄霸以入粟补 官,则先以财赋处之,故始为卒吏,后为均输长,皆掌 财也。虽其始有所分别,而积功累勋,无不可任者,此 《汉官》所以未免乎杂也。武帝始用儒者为宰相,革去 军功刀笔之选,诚可为一代之良法,而其后惟意所 用,亦不专用儒生。汲黯谓“刀笔吏不可为公卿”,盖有 激而云。终汉之世,清浊混殽,上下无别,以宦官典领 尚书,以儒术直秘阁,尚书郎掌代王言,而以令史久 次补之,宜乎丁邯耻以孝廉而为郎也。诚使汉之用 人,上至公卿而有限法,则虽流品之不分,何害哉?
性理会通
[编辑]《求贤》
[编辑]龟山杨氏曰:“三代、两汉人才之盛,风俗之美,后世莫 能及者,取士以行,不专以言故也。今虽诏内外官与 经明行修之士,中第之日,优其恩典,不独取之以言, 又本其行,庶乎近古。然徒使举之而不由乡里之选, 又无考察之实,与斯举者随众牒试于有司,糊名誊 录,校一日之长,不惟士失自重之义,且于课试之际”, 无以别异于众人,则所谓“本其行”者,亦徒虚文而已。 谓宜别立一科,稍仿三代、两汉取士官人之法,因今 之宜,斟酌损益,要之无失古意而已。至于投牒乞试、 糊名誊录之类,非古制者,一切罢之,待遇恩数,尽居 词赋经义等科之上。庶使学者尊经术,惇行义,人人 笃于自修,则人才不盛,风俗不美,未之有也。
五峰胡氏曰:“人君联属天下以成其身者也。内选于 九族之亲,礼其贤者,表而用之,以联属其亲;外选于 五方之人,礼其英杰,引而进之,以联属其民。是故贤 者众之表,君之辅也。不进其亲之贤者,是自贼其心 腹也;不进其人之贤者,是自残其四肢也。 古者举 士于乡,自十年出就外傅,学于家塾,州序其学者,何 事也?”曰:“六礼也,七教也,八政也,书其资性近道,才行 合理,乡老乡吏会合乡人于《春秋》之祭祀鬼神而书 之者也。”“三岁大比,乡老、乡吏及乡大夫审其性之不 悖于道也,行之不反于理也,质其书之先后无变也, 乃入其书于司徒,谓之选士。选士学于乡,校其书之 如州序。三岁大比,乡大夫及司徒审之”如初,乃入其 书于乐正,谓之“俊士。”俊士入国学,《春秋》教以《礼》《乐》,冬 夏教以《诗》《书》,以上观古道。乐正官属,以时校其业之 精否而勉励之。三岁大比,乐正升其精者于王,谓之 “进士。”王命冢宰会天下之进士,论其资性、才行、学业, 某可以为卿与某可以为大夫,与某可以为士与卿 阙,则以可以为卿者补“之;大夫阙,则以可以为大夫 者补之;士有阙,则以可以为士者补之。三年一考,其 绩三考黜其不职,陟其有功者。”是故朝无幸位,野无 遗贤,毁誉不行,善恶不眩,德之大小当其位,才之高 下当其职。人务自修而不侥幸于上,人知自守而不 冒昧求进,人知自重而不轻用其身,人能有耻而不 苟役于利,此所以“仕路清”、政事治、风俗美、天下安宁, 四方慕义而疆场不耸也。
朱子曰:“德行之于人大矣,然其实则皆人性所固有, 人道所当为。以其得之于心,故谓之德,以其行之于 身,故谓之行,非故有所作为增益,而欲为观听之美 也。士诚知用力于此,则不惟可以修身,而推之可以 治人,又可以及夫天下国家,故古之教者莫不以是 为先。若舜之命司徒以敷五教,命典乐以教胄子,皆” 此意也。至于成周而法始大备,故其人才之盛,风俗 之美,后世莫能及之。汉室之初,尚有遗法,其选举之 目,必以敬长上、顺乡里、肃政教、出入不悖所闻为称 首。魏晋以来,虽不及古,然其九品中正之法犹为近 之。及至隋、唐,遂专以文词取士,而尚德之举不复见 矣。 夫古之人教民以德行道艺,而兴“其贤者能者其法备而意深矣。今之为法不然,其教之之详,取之 之审,反复澄汰,至于再三,而其具不越乎无用之空 言而已。”深求其意,虽或亦将有赖于其用,然彼知但 为无用之空言,而便足以要吾之爵禄,则又何暇复 思吾之所以取彼者,其意为何如哉? 朝廷设官求 贤,故在上者不当以请托而荐人。士人当有礼义廉 耻,故在下者不当自衒鬻而求荐。
东莱吕氏曰:“井田之制,士与兵国之重事,皆取于农, 工商不与。古者取士于田野,取其民之秀者,以其质 朴故也。”
临川吴氏曰:“古之为士者,苟可以仕,则选于里,举于 乡,而长治其乡里之民,在公得以行己志,在私得以 资禄养,此古之士所以自安于内,而无愿外之想也。 后世取士之法不一,虽存选举之名,而实与古不同。 何也?所取不于其可用之实能,而于其不可用之虚 技。可以仕者或不得仕,而不可以仕者乃或得仕。时” 之多失人,士之多失志,往往由是。
金史
[编辑]《选举志序》
[编辑]自三代乡举里选之法废,秦汉以来,各因一代之宜, 以尽一时之才,苟足于用即已,故法度之不一,其来 远矣。在汉之世,虽有贤良方正诸科以取士,而推择 为吏,由是以致公卿。公卿子弟入备宿卫,因被宠遇, 以位通显。魏、晋而下,互有因革,至于唐、宋,进士盛焉。 当时士君子之进,不由是涂,则自以为歉。此由时君 “之好尚,故人心之趣向然也。”辽起唐季,颇用唐进士 法取人,然仕于其国者,考其致身之所自,进士才十 之二三耳。金承辽后,凡事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 采唐、宋之法而增损之,其及第出身,视前代特重,而 法亦密焉。若夫以策论进士取其国人,而用女直文 字以为程文,斯盖就其所长以收其“用,又欲行其国 字,使人通习而不废耳。”终金之代,科目得人为盛,诸 宫护卫及省台部译史、令史、通事、仕进皆列于正班, 斯则唐、宋以来之所无者,岂非因时制宜,而以汉法 为依据者乎?金治纯驳,议者于是每有别焉。宣宗南 渡,吏习日盛,苛刻成风,殆亦多故之秋,急于事功不 免尔。欤?自时厥后,仕进之岐既广,侥幸之俗益炽。军 伍劳效,杂置令录,门荫右职,迭居朝著。科举取士,亦 复汎滥,而金治衰矣。原其立经陈纪之初,所为升转 之格,考察之方,井井然有条而不紊。百有馀年,才具 不乏,岂非其效乎?奉诏作《金史》,志其选举,因得而详 论之。
元史
[编辑]《选举志序》
[编辑]选举之法尚矣。成周庠序学校,以“乡三物教万民,而 宾兴之,举于乡,升于司徒,司马,论定而后官之。”两汉 有贤良方正、孝弟、力田等科,或奏对诏策,事犹近古。 隋、唐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等科,或兼用诗赋, 士始有弃本而逐末者。宋大兴文治,专尚科目,虽当 时得人为盛,而其弊遂至。文体卑弱,士习委靡,识者 “病焉。”辽、金居北方,俗尚弓马。辽景宗、道宗亦行贡试。 金太宗、世宗屡辟科场,亦粗称得士。元初,“太宗始得 中原,辄用耶律楚材言,以科举选士。世祖既定天下, 王鹗献计,许衡立法,事未果行。”至仁宗、延祐间,始斟 酌旧制而行之。取士以德行为本,试艺以经术为先, 士褎然举首应上,所求者,皆彬彬辈出矣。然当时仕 进有多岐,铨衡无定制。其出身于学校者,有国子监 学,有蒙古字学、回回国学,有医学,有阴阳学。其策名 于荐举者,有遗逸,有茂异,有求言,有进书,有童子。其 出于宿卫、勋臣之家者,待以不次。其用于宣徽、中政 之属者,重为内官文荫叙有循常之格,而超擢有选 用之科。由直省侍仪等入官者,亦名“清望。”以仓庾赋 税任事者,例视冗职,捕盗者以功叙,入粟者以赀进。 至工匠皆入班资,而舆隶亦跻流品。诸王、公主宠以 投下,俾之保任;远夷、外徼授以长官,俾之世袭。凡若 此类,殆所谓吏道杂而多端者欤矧?夫儒有岁贡之 名,吏有补用之法,曰“掾史令史”,曰书写铨写,曰“书吏。” 典吏所设之名,未易枚举,曰“省、台、院、部”,曰“路、府、州、县”, 所入之途,难以指计。虽名卿大夫,亦往往由是跻要 官,受显爵,而刀笔下吏,遂致窃权势,舞文法矣。故其 铨选之备,考核之精,曰“随朝外任”,曰“省选、部选”,曰“文 官、武官”,曰“考数”,曰资格,一毫不可越。而或援例,或借 资,或优陞,或回降,其纵情破律,以公济私,非至明者 不能察焉。是皆文繁吏弊之所致也。今采摭旧编,载 于简牍,或详或略,条分类聚,殆有不胜其纪述者。姑 存一代之制,作《选举志》。
大学衍义补
[编辑]《清入仕之路》
[编辑]《周礼》: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 知、仁、圣、义、中、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 礼、乐、射、御、书、数乡大夫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 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 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拜受之,登 于天府,内史贰之。
臣按:成周盛时,用乡举里选之法以取士,然所以取士之法则奉《大司徒》之教而兴举之也。其教云何?所谓六德、六行、六艺是也,德存于心不可见,故考其行艺而书之。二十五家为闾,闾有胥,闾胥则书其敬敏任恤者。百家为族,族有师,族师则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五百家为党,党有正,党正则书其德行道艺。二“千五百家为州,州有长。州长则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乡有大夫,则于三年大比,考其果有六德六行而为贤,通夫六艺之道而为能,则是能遵《大司徒》之所教而成材矣。” 于是乡老及乡大夫帅胥、师、正长之属,合闾、族、州、党之人,行乡饮之礼,用宾客之仪以兴举之,书其氏名于简册之中,献其所书于天府之上。谓之宾者,以宾礼敬之,而不敢忽也。虽然,岂但宾于乡而已哉?《易》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则在天子亦宾之矣。然不特此耳,及其登名天府之时,贤能之书一上,九重之君,至尊至贵,亦且屈万乘之尊以拜而受之。所以然者,岂非贤才之生,乃上天所遗,以培植国家元气者乎。
《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 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 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 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 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 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臣按:三代盛时仕进有二道,有由乡学而进者、有由国学而进者,乡学则掌于乡大夫而用之,在《大司徒》,国学则掌于大乐正而用之,在《大司马》,乡学所教之士大夫论其秀者升之司徒则谓之选士,选者择而用之也,升之司徒既选而用之则不给徭役于乡矣,选士之中有不安于小成者,司徒又论而升之国学,则虽《司徒》之徭役亦不给矣。此二等皆谓之造士。造者,成也。由选士而为造士,是乡学所进者,则用之为乡遂吏。由俊士而为造士,是国学所进者,则进之于大乐正,大乐正于是乎论其秀颖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大司马焉,是之谓进士也。既为进士,则大司马辨论其材之大小高下,而官使之举其贤者以告于王,既有一定之论,然后授之以官,或以为司士,或以为内史之类,所谓“官之” 也。既任其官,然后予之以爵,或以为士,为大夫而进至于卿,所谓“爵之” 也。有爵斯有位矣,其位既定,然后颁之以禄,或食九人,或食八人,所谓禄之也。此三代乡里选用之法,而所谓进士者,盖以其成材将进于朝以用之故耳。后世取士,不复此制,而亦以“进士” 名,其原盖出于此。其名虽同,而其所以进之之实则不同也。
汉高祖诏曰:“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 待贤人而成名。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虖,患 在人主不交故也。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 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 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 文帝十五年,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 谏者。
臣按:《贤良极谏》科始此。
孝武初,董仲舒《对策》曰:“臣愚以为使列侯郡守、二千 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且以观大臣之 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 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后 遂令州郡举茂才孝廉,皆自仲舒发之。
臣按:乡举里选之法,后世所以不可行者,盖人情日伪,敢于为私以相欺,公于为党以相蔽,苟无试验之方、防察之政、纠举之法,而徒任人而不疑、信言而不惑,则情伪日滋而贤否不复可辨矣。仲舒所谓“岁贡之法,贡其吏民之贤者尔” ,今所贡者则学校之士也,今贡者试不中,有罚俸之比而无赏,然亦姑应故事“而已。诚能振举祖宗之法,而加严于学校之教,提调之罚,考试之方,亦足以得人致用也。”
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臣按:《孝廉》科始此。
元光五年,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 次续食,令与计偕。”
臣按:今世科举初场试士以《五经》《四书》,即此习先圣之术,终场策士以时务,即此明当世之务,乡贡举人赴礼部者给脚力廪给即此“续食计偕。”
元朔元年,诏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 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壅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 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烝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 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 博士议,不举孝廉者罪。”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 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迺加 九锡。不贡士,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则黜爵,削地毕 矣。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 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 不胜任也。当免。”奏可。
臣按:汉世去古未远,而贤能之士“皆知自重而不肯自衒以求售,而上之所以待之者既厚而求之者亦切,出而仕者,有司既躬为之驾而县次续食俾与计偕,其不肯出者,既悬赏以招人之荐,又严法以罪人之不荐,虽无宾兴拜受之礼,犹存好贤敬士之心。” 后世严缪举之罚而限其途辙者则有之矣,未闻有不举之罚而责其荐扬者也。
元朔五年,诏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 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二 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令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 弟子。
臣按:汉制,郡国举士,其目大概有三,曰贤良方正也、孝廉也、博士弟子也。贤良、孝廉举以任用似今之科目,博士弟子入补国学似今之岁贡,其察举、考试之实不同,而其取士大略则相类也。
孝武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
臣按:射策者谓为难问疑义书之于策,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何武、萧望之、翟方进等皆以射策甲科为郎。
孝宣本始元年,地震,诏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
臣按:此因灾异举士之始,其后日食星陨辄行之。
元康四年,“诏遣大中大夫循行天下,举茂材异伦之 士。”
臣按:此遣使行天下举士之始,其后或遣谏议大夫,或遣博士,或遣光禄大夫,举茂材特立、淳厚直言,其名目不一。
光武始诏“三公、光禄勋、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材。”
臣按:前此举士无常时,至此始岁一举。
汉召信臣以明经甲科为郎。
臣按:《明经》之科始见于此。
后汉顺帝时,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法,限年四十 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
臣按:限年之法始于此。
魏陈群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
臣按:魏始置中正,州郡县皆有之,而以本处人充,俾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吏部凭之授受。及其弊也,惟据阀阅,不辨贤愚,所以刘毅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 历晋南北朝至隋,选举之法皆用之,至开皇中方罢。
晋武帝诏州郡“举秀异之才。”
刘宋凡州秀才、郡孝廉至皆策试。
隋始置《进士科》。
臣按:此后世进士之科之始,盖始专以文辞试士也。夫三代以前乡举、里选之法行,取士专以德行为本,汉制孝廉茂材等科皆命公卿大夫、州郡举有经术德行之士,试以治道然后官之。魏晋以降,所举秀孝犹取经术,州郡皆置中正以品其才行,虽其立法未必尽善,然清谨之士犹知有所畏忌,不敢放恣,恐有“言行之疵,以为终身之累。” 至是隋有进士之举,始专试士以文辞,士皆投牒自进,州里无复察举之制矣。
唐制,取士之科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 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 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 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此岁举之常选 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臣按:唐科目虽曰多端,而其行之最久者,进士、明经而已,然进士以声韵为学,不本经术,明经以帖诵为能,不穷义理,所谓德行者不复问矣。
武后天授元年,策问贡士于洛阳殿,殿前试士自此 始。
臣按:此后世临轩策士之始。
元宗开元中,令“诸州贡举,省试不第,愿入学者听。”
臣按:此下第举人入学之始。
宋之科目,有进士,有明经。诸科常选之外又有“制科”, 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 取士。
宋太宗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 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
太平兴国九年,进士始分三甲,自是锡宴琼林苑,上 因谓近臣曰:“朕亲选多士,殆忘饥渴,召见临问,观其 才拔而用之,庶使田野无遗贤,而朝廷多君子耳
臣按:历代科目得人惟宋为盛,盖以太宗留意科目,自是以后天下士子争趋向之故也。
仁宗时,张方平知贡举,言:“文章之变与政通,今设科 选才,专取辞艺。士惟道义积于中,英华发于外,以文 取士,所以叩诸外而质其中之蕴也。言而不度,则何 以观焉?迩来文格日失其旧,各出新意,相胜为奇,朝 廷屡下诏书戒饬,学者乐于放逸,罕能自还。”
嘉祐二年,亲试举人,凡与殿试者始免黜落。时进士 习为奇僻,钩章棘句,寖失浑厚,欧阳修知贡举,痛裁 抑之,浇薄之士不预选者多毁修,然自是文体亦少 变。
臣按:文章关气运之盛衰,而科场之文为甚。盖科场之文乃一世所尚者,上以此取人以为一代辅治之具,下以此为业以为一生进用之阶,非徒取其能文而已,盖将因其文以叩其人心之所蕴、才之所能、识之所及,由是用之,将藉之以辅君泽民、修政立事,不苟然也。昔朱熹尝与其门人言及科举文字之弊,熹叹曰:“最可忧者,不是说文字不好,这事大关世变。东晋之末,其文一切含胡,是非都没理会。夫东晋末以文取士,所谓文者,出于众人之私作,未必人人同也,其祸且至于不可支持。况科举之文乃国之所以取士、士之所以为业者,其所关系岂不益大哉?苟非在上屡颁戒饬之诏,慎择主试之人,示” 之以趋向之方,付之以斡旋之柄,则文辞日流于卑弱,而国势随之矣。呜呼,可不念哉!
英宗以间岁贡士法不便,诏礼部三岁一贡举。
臣按:此即成周“三年一大比” 之制,自是遂为常制,至今行之。
神宗时,王安石告其君曰:“今人才乏少,且其学术不 一,异论纷然,不能一道德故也。一道德则修学校,欲 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若谓此科常多得人,自 缘仕进别无他路,其间不容无贤尔。今以少壮时正 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 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才致不如古。”既而言者又 谓:“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 人才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 宜除去声韵对偶之文,使学者专意经术。”于是改法, 罢诗赋,帖经墨义,士各占《易》《诗》《书》《周礼》《礼记》,兼《论语》 《孟子》《中庸》,撰大义式颁行。试义者须通经有文采,乃 为中格,不但如明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
臣按:此后世经义之始。前此所谓明经者,试其墨书帖义,但取其记诵而已,未尝考其义理、求其文采也。王安石为人固无足取,及其自作《三经》,专用己说,欲以此一天下士子,使之遵己,固无是理,然其所制经义之式,至今用之以取士,有百世不可改者,是固不可以人废言也。及其所谓士当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切中今世学者习科举之弊。今世举子所习者,虽是《五经》、濂、洛之言,然多不本之义理,发以文采,徒缀缉敷演,以应主司之试焉耳。名虽正理,其实与前代所习之诗赋无大相远也。欲革其弊,在“择师儒之官,必得人如胡瑗者以教国学,慎主司之” 选,必得人如欧阳修者以主文柄,则士皆务实用以为学,本义理以为文,而不为无益之空言矣。他日出而为国家用,其为补益盖亦不小。
熙宁三年,亲试进士,始专以“《策定》著”,限以千字。
臣按:殿廷试士始于唐武后时,宋初沿之,然皆试以诗赋,至是神宗始试以策,至今用之。方是时,苏轼为编排官,见一时举人所试策多阿谀顺旨,乃拟一道以进,大略谓:“科场之文,风俗所系,所收者天下莫不以为法,所弃者天下莫不以为戒。今始以策取士,而士之在甲科者多以谄谀得之,天下观望,谁敢不然?风俗一变,不可复返,正人衰微,则国随之。” 噫观轼兹言,则知朝廷以言试士,虽若虚文,而一时人心之邪正,国势之兴衰,实关于此。识治体者不可不加之意。
理宗御笔付知举杜范曰:“朕爰简儒彦,俾典文衡,凡 尔攸司,宜鉴旧弊,一取一舍,惟公惟明。经学欲其深 纯,词章欲其典则。言惟合理,策必济时。毋以穿凿缀 缉为能,毋以浮薄险怪为尚,参稽互考,优劣自分,庶 使贤俊毕登,以副朕新美治功之意。”
臣按:宋朝文弊,至理宗时极矣,每遇大比,帝辄下诏,崇雅黜浮,盖有以见夫士习之美恶,形于文辞之浮雅,文辞之浮雅而实有关于气化之盛衰也。苏轼告神宗曰:“愿陛下明诏有司试之以实学,博通经史者虽朴不废,稍涉浮诞者虽工必黜,则风俗稍厚,学术近正,庶几得忠实之士,不至蹈衰季之风。” 臣于今日亦然。
朱熹作《贡举私议》曰:“古者学校选举之法,始于乡党而达于国都,教之以德行道艺而兴其贤者、能者。盖 其所以居之者无异处,所以官之者无异术,所以取 之者无异路。是以士有定志而无他慕,早夜孜孜,惟 惧德业之不修,而不忧爵禄之未至。”又曰:“古者《大学》 之教,以格物致知为先,而其考校之法,又以九年知 类通达,强立不反为大成。”盖天下之事,皆学者所当 知,而其理之载于《经》者,则各有所主也。今治《经》者类 皆舍其所难而就其所易,仅穷其一而不及其馀。若 诸子之学,同出于圣人,诸史则该古今兴亡治乱得 失之变,皆不可阙者,而学者岂能一旦尽通?若合所 当读之书而分之以年试,义各二道,诸经皆兼《大学》 《论语》《中庸》《孟子》义各一道,论则分诸子为四科,而分 年以附焉,诸史及时务以次分年,如经、子之法。试策 各二道,使治经者必守家法,答义者必通贯经文,条 举众说而断以己意,有司命题,必依章句。如是则士 无不通之经,无不习之史,而皆可用于世矣。
臣按:朱熹之议虽未上闻,而天下莫不称诵,以为后世贡举之法未有过焉者也。我太祖皇帝于开国之初即诏天下曰:“自洪武三年为始,特设科举,以起怀才抱德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廷,观其学识,品其高下而任之以官,果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擢,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 至十七年,又命礼部颁行《科举程式》。凡三年大比,子、午、卯、酉年秋乡试,辰、戌、丑、未年春会试。士各专一经,皆兼《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四书》。《四书》义主朱氏集注、《章句》,《易》主程朱传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氏《集传》,《春秋》主三传及胡氏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肆我太宗皇帝修《五经》《四书大全》,《易》《诗》《书》如旧,惟《春秋》则宗胡氏,《礼记》则又加以陈澔《集说》焉。初场以初九日,试《四书》义三道,本经四道;次场用十二日,试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终场以十五日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初场及终场未能者,许减其二道。呜呼!本朝试士之制,虽不尽用朱氏分年之议,然士各专一经,经必兼《四书》;一惟主于濂、洛、关、闽之说,以端其本。又必使之兼明子史百家之言,古今政务之要,而以论策试之。考其识见,本末兼该,文质得中,虽不尽如朱氏之说,实得朱氏之意于数百年之后矣。凡前代之科目,如制科、秀才之类,一切废绝;前代之制度,如诗赋墨义之类,一切不用。可谓简而要,明而切,真可以行之于千万年而无弊矣。本朝科举,参酌前代之制而取厥中,凡所谓明经宏辞诸科,一切革罢,惟有进士一科。洪武三年,诏天下行省以是年秋八月开乡试,明年春二月礼部会试,其解额以五百人为率,会试取百人,而所试之文,尚仍元制。至十七年,始定今科试格式。十八年会试,止录士子姓名乡贯,而未刻程文,录文自二十一年始也。自是三年一开科,取人无额,惟善是取。宣德改元,始镌定额。两京十二藩,各随地产以差多寡而会试,如洪武初取士之数。又以“北方学者文采不能自见,分南、北中三数取人。正统壬戌,于各布政司旧额上量增之,而会试则加以半。景泰初,诏除科额,以复洪武、永乐之旧。寻复镌定,比旧额稍增,礼部试则临期取旨,自是遂为定制。” 夫自洪武甲子定为三岁一开科,至是三十馀试矣。科场条贯,日增日密,一切病弊,尽革无馀。惟程试之文气,进用之人才,似乎有愧于前者。虽或气运之使然,习俗之流弊,“然不可不知其故也。祖宗时,其所试题目,皆摘取经书中大道理、大制度、关系人伦治道者,然后出以为题。当时题目无甚多,故士子专用心于其大且要者” ,其用功有伦序,又得以馀力旁及于他经及诸子史,主司亦易于考校,非三场匀称者不取。近年以来,典文者设心欲窘举子以所不知,用显己能。其初场出经书题,往往深求隐僻,强截句读,破碎经文,于所不当连而连,不当断而断,遂使学者无所据依,施功于所不必施之地。顾其纲领体要处反忽略焉。以此科场题目数倍于前,学者竭精神,穷目力,有所不能给。故于策场所谓“《古今制度》《前代治迹》” 、《当世要务》,有不暇致力焉者,甚至登名前列者,亦或有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前后,字书偏旁者,可叹也已!然以科额有定数,不得不取以足之。以此士子仿效成风,策学殆废。间有一二有策学者,又以前场不称,略不经目,人才所以不及前者,岂不以是哉?其《录》出以为程文者,又多萎薾粗浅,拘泥𦆑绕,不厌士心。《录》一出,议论纷然,其所谓“主意” 之说,尤为乖缪。凡其所命之题,专主一说,谓之“主意。” 殊不知《圣经》深远,非一人之见所能尽理,苟通焉,斯在所取矣,何必惟己之同哉?士子志于必得,谓非合主司之意,不可以取中,往往将圣经贤传之旨旁求曲说,牵缀迁就。
以合主司所主之意。此非独坏士习,其为圣经之蠹也甚矣!有司主此以出题,士子主此以为文。今日为士子,既以此进身,异日为主司又以此取士。《宋史》所谓“缪种流传”,今日时文之弊,殆类之也。然此又不但科试为然,而提学宪臣之小试,殆又有甚焉者也。其所至出题,尤为琐碎。用是经书题目愈多,学者资禀“有限,工夫不能遍及,此策学所以几废,而科举所得,罕博古通今之士也。正统、景泰以前所刻程文,皆士子亲笔,有司稍加润色耳。近日多是考官代作,甚至举子无一言于其间,殊非设科之本意。若夫考试之官,两京及会试皆出自朝命,乡试则方面官先期访请。洪武以来,惟有学者是用,不问是”何官职,虽儒士亦在所聘。后乃有建言专用教官者,其所礼聘,无非方面之亲私,率多新进士,少能持守,一惟监临官是听,内外之权,悉归御史。凡科场中出题刻文,阅卷取人,皆一人专之。所谓弥封誊录,殆成虚设。谨按科场旧例,分帘内外,以隔绝交通之弊。自帘以内,考试官主之;自帘以外,监试官主之,而提调官则兼总内外焉。然惟莅其事尔,而取人刻文,皆不得预。所以用巡按御史为监临官者,特以纠察其不如法者尔。今宜敕有司,凡科场条贯,必复祖宗之旧,所命题必光明正大,切于人情物理,关于彝伦治道者。小录所刻之文,谓之《程文》,特录出为士子程式也,非用是以献上也。文有可为程式者则刻,无则否。或多或寡,不必齐同,不许代举子作。如有欠阙繁冗,稍加笔削可也。经书题目,无甚凶恶字面,不必回避。初场经义四条以通三条,书义三条以通二条为合格,否则不取。《五策问目》,通以十事为率,非通五以上,不在取数。会试则本数不足,取别数足之。乡试则此经不足,“足以他经。凡解额,惟限之不许过数,苟无足取者,宁欠无足。通场全无,然后短中求长,取以备数。如此,则科目所得者,皆通经学古之士,而适于世用矣。更乞申明旧制,在外乡试,俱照会试及两京例,不设监临官,其巡按御史止于科场外严加纠察,士子欲入场者,专委提学宪臣考验,而亦不许他官小试。凡百执事,不许用进士、举人出身人员,恐有夤缘作弊,临晚给烛,虽唐、宋故事,然今科场代笔、换卷,多在昏暮,宜革去给烛而取减场。先期聘考试官,必详加询访,不许徇私滥举,许御史纠治,惟有学行誉望者是取,不分有司,教职见任致事。仍乞申严帘内、帘外之限,不许通融出入。三日一”宴之礼,惟送酒殽,不必宴会。考试官阅卷,去取既定,先将所取中卷,用其字号编定名第,一样三本,封号印记,其一留以自备,其二以授提调、监试官。至期比朱墨卷相同,然后拆号,各照所编定字号填榜,不许更易。又于各经各存备卷三五卷,如所取卷有参错,即随经用所备卷依次补之。如此,庶几科场少弊,可以得人,而复祖宗之旧矣。又考会试举人,往时入场者,极多不过二千人,今则积多已逾四千矣。切恐数科之后,日累日多,又不止此数。窃考宋欧阳修作《礼部唱和诗序》,谓宋制考校五十日。今制自初八日入场,至二十日以后,揭晓不过十馀日。卷多日少,恐不能无遗才。请下礼部议,宽其日限,而移殿试于三月望日,庶几考试者日力有馀,得以尽其心力,精详文理,以为国家求才〈以上科举。〉
汉武帝时,太常孔臧等议请“太常博士置弟子,复其 身,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 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 所闻者,令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 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 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 辄以名闻。”
臣按:此太学生入仕之始。夫自汉置博士弟子试,通一艺者补以官,其后唐人有学馆生徒之设,宋人有三舍之制,今世岁贡生员,礼部奏于奉天门下,试中送国子监肄业,循资送吏部选用。本朝入仕之途,科目之外惟此为重,亦多得人。〈此学校岁贡。〉
《周礼》:“宰夫掌百官府之征令,五曰府,六曰史,七曰胥, 八曰徒。”
臣按:《周官》之府史、胥徒即今之吏员也,所谓“庶人之在官者与下士同禄”是已,是时未有进试之阶,至秦弃儒崇吏,汉因之始有试吏入仕之途。考之史,若路温舒为县狱吏,丙吉为鲁狱吏、龚胜为郡吏、赵禹为佐史之类,吏员入官,其来久矣。本朝入仕之途,科目、监生外有吏员,凡在外藩宪、卫、府、州县任自辟举,以六年或三年为满,限至部分拨,在内诸司以三年为考,依资格叙用。〈此《吏员出身》。〉以上清入仕之路。臣按我朝选举之制,比汉、唐、宋为省,科举之外,止有监学历仕吏员资次二途,以
“为常选,其他如经明行修、贤良方正、材识兼茂、楷书、秀才、童子之类,皆兴废不常,惟任子,祖宗虽有定数,然皆出自恩典,或与或否。” 近年三品以上子孙入监,方有定例,故臣于入仕之路,独详进士之科,而兼及监生吏员者,以当世之所重者在进士科,而此二途次之。窃惟本朝虽大封拜,百官亦未尝具服拜贺,惟于策士传胪之后,群臣致辞庆贺曰:“天开文运,贤俊登庸。” 由是观之,则祖宗所恃以求贤辅治之具,诚莫先于进士一科。是以百年以来,凡明治体、建功业者,皆自此途以出。《唐史》言:方其取以辞章,类若浮文而少实。及其临事施设,奋其事业,隐然为国名臣者,不可胜数。宋人亦言豪杰之士由之而进。夫唐、宋取士,以诗赋多文而少实,尚足以得一时之豪杰以为名臣。况本朝取士之制,本《六经》《语》《孟》之文,用濂、洛、关、闽之说,即汉人所谓经术,宋人所谓道学者也。为士者诚专心于此而有所得焉。上之人精择而谨取之,必名实相符,文质相称,然后得预斯选焉。其所得之人才,当不止于唐宋而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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